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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保险学专业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对金融保险行业企业进行调研,确定目标岗位(群)及工作任务。在构建新教学模式前,深入江泰及其他25家金融保险行业企业、12所金融保险及相关专业的高校开展系统化调研,通过考察、座谈、研讨等,确定金融保险(保险经纪方向)专业岗位群如下:保险经纪公司:市场开发、保险方案、设计、保险销售、保险采购、客户服务、风险管理、项目管理(主要职责任务包括:客户信息收集,保险方案设计,保险采购招投标,协助投保、出单,协助查勘定损、索赔,保险经纪营销管理,客户服务,单证案件管理、风险管理咨询、保险经纪项目管理、理财规划);保险及保险中介公司: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职责任务:相关专业岗位);社会保障部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主要职责任务:社会保险基本业务开展)。
(二)保险经纪职业及工作过程描述。保险经纪是指受投保人委托,基于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保险经纪的服务总流程及主要工作流程如下:走进客户,收集信息;风险管理,防灾防损;拟定投保方案,进行保险采购,协助办理投保手续;协助客户索赔。
1.保险安排工作流程。投保人委托保险经纪投保———保险经纪为投保人进行风险评估———设计保险方案———确认保险方案———保险经纪向保险人询价———投保。
2.协助索赔工作流程。投保人出险通知保险经纪———保险经纪迅速通知保险人———保险经纪协助保险人现场查勘———保险经纪索赔———保险人最终赔款。
3.保险经纪其他服务。调查分析风险———提出防灾防损建议———密切关注风险变化———风险转移、化解的建议。(三)根据保险经纪公司工作流程要求,提炼出保险经纪需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达到的教学目标。保险经纪工作总流程同上;知识目标:保险基础知识,保险营销知识,客户管理方法———风险管理知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各险种知识———保险采购知识、保险理赔知识;教学目标:掌握保险基础知识,能进行客户开拓———掌握风险管理知识,能进行风险分析,提出保障方案;与客户沟通能力———掌握财产险、人身险各险种知识,能够制定投保方案并进行保险采购;
二、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改实践
从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的学情出发,结合江泰及行业岗位(群)核心能力素质标准,融行业企业职业技术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为一体,设计金融保险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以就业导向、职业能力为依据进行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整体改造;以专业核心课程为切入点,实施项目化任务驱动式教改。
(一)将提高职业技能定为金融保险教改核心,制定本专业教学标准。将校企合作,教科研一体,工学结合的教改思路落到实处,提出与江泰公司目标共定、课程共建、学生共育、基地共建、师资共培、就业共导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路径。针对学生特性,将关键专业技能训练作为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循环训练。理论教学以“必需,够用”为度精讲重点、难点、疑点;同时渗透道德、礼仪、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养的有关内容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发“基于工作流程”的课程体系,加强专业技能基本平台建设。协同江泰公司精选基于工作过程9门主干核心课程(《保险市场》、《保险产品解读》、《保险销售实务》、《保险采购实务》、《保险经纪服务》、《风险识别》、《合规与道德》、《保险经纪公司经营管理》、《保险项目管理》)和专业实训、顶岗实习等构建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新经济新常态社会发展及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本专业课程体系。为拓展学生专业方向,特聘请校内外企业行业及教育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重点从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题讲座三方面将理论融于工作过程。
(三)在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上,运用项目化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学习;将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改革设计落到实处。为达到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目的,采用项目化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参与性。任务驱动是基于探究性学习和协作学习间以学生为主体,老师充当组织者和引导者兼咨询顾问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师生角色转换有利于将职业课程核心知识转变为学生想要得到的生动有趣的学习内容,是一种有效激发学生内心强力学习动机,利于真正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学习激情和动手能力,增强青年学生独立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的现代教学方法,尤其适用于基于工作过程、实践性强的核心专业课程教学。为了培养学生本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一改传统满堂灌少互动的授课方式,同时创新性地采用全程考核的方式是“拉动”和“推动”学生学习的有机整合,目前效果较好。将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入本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中,采取“边用边学边练”的方式将核心理论融于实践教学,通过“展示项目任务”、“解构项目任务”、“练习项目任务”,使学生在教师设置的“保险经纪服务”“保险安排”“协助索赔”等虚拟情境和任务项目中接受实训。教师将所要学习的本专业核心知识点隐含在经纪服务、核保制单、索赔等工作任务中,学生对老师布置的任务分组讨论后在教师的指导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通过任务的完成来实现对所学知识的构建。这里所指的任务是指在经纪服务、核保制单、索赔等高度仿真工作环境下,通过运用金融保险专业的各种知识及操作技能来完成特定目标的过程。
(四)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特设金融保险学科带头人和双班主任(专职班主任和专业班主任),为有效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奠定了基础。如课前三分钟演讲、教学园地设计、每月金融保险大厅展板设计、课后实训、校际交流、公司考察见习、顶岗实习、技能竞赛等,有效将学生课堂活动与核心课程、选修课程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江泰班”涵盖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整体课程体系和教学新模式。发动骨干学生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以传帮带形式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
(五)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将单纯以理论考试成绩为主改为融综合测评、多方评价、多证考核相结合的全程评价方式;尝试推行以赛代考、强化实训实习考核;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鼓励学生选修其它专业课程,掌握多门技能,参加技能实践。运用全程评价体系,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根据自己个性特长,充分展露自己的才华,提升自信心。综上所述,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改革设计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实践、修正的过程,校企双方密切合作,及时沟通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企业要求与学院学生学情,及时调整教学设计,因材施教,最大限度满足金融保险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实现现代职业教育“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高级人才的人才培养和教学目标,实现校、业、生和社会多方共赢。
作者:徐诚 周玉芬 李海霞 单位: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904年,《奏定大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大学堂设立银行及保险学门。当时,大学堂设八个分科大学(注:“分科大学”相当于今天大学下设的“学院”):经学科大学、政法科大学、文学科大学、医科大学、格致科大学、农科大学、工科大学、商科大学。其中,在商科大学之下,设有银行及保险学门(注:“门”相当于今天大学学院下设的“系”)、贸易及贩运学门、关税学门。根据当时的课程安排,在银行及保险学门的主课中,有一门课程是“保险业要义”,它是所有课程中对学时要求最多的三门课程(注:这三门课程是外国语、银行业要义、保险业要义)之一:第一年每周3学时,第二年每周4学时,第三年每周2学时,三年共18学时。从学时要求看,“保险业要义”这一门课程相当于今天大学里六门课程的容量。
1909-1910年间,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筹办工作紧锣密鼓,1910年3月31日,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举行开学典礼。不过,鉴于师资和经费限制,《奏定大学堂章程》原定的八科46门的宏大计划被迫大幅缩减为七科13门,它们分别是:经科大学(毛诗学门、周礼学门、春秋左传学门)、法政科大学(法律门、政治门)、文科大学(中国文学门、外国文学门)、格致科大学(化学门、地质学门)、农科大学(农学门)、工科大学(土木工学门、采矿及冶金学门)、商科大学(银行保险学门)。商科大学原计划开设三门,大幅缩减之后,银行保险学门成为仅存的硕果。
关于这一筹办和开学过程,北京大学史料有较为详细的记载。1909年《学部奏筹办分科大学情形折》记载,“除医科,须俟监督屈永秋到堂,再行妥筹办理,计经科、法政科、文科、格致科、农科、工科、商科,分门择要先设”。1909年《学部奏筹办京师分科大学并现办大概情形折》记载,“商科原分三门,现拟先设银行保险学一门”。1910年《学部奏分科大学开学日期片》记载,“京师分科大学,迭经臣部商同大学堂总监督刘廷琛筹划开办事宜。…… 现在中外各科教员均已到堂,应行升学各生,业经详加考验,分别录取。兹定于本月二十一日行开学礼”。经查,该“本月二十一日”为当年农历二月二十一日,即公历1910年3月31日。
1912年,保险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据1912年《民国元年所订之大学制及其学科》记载,大学商科共设六门:银行学门、保险学门、外国贸易学门、领事学门、税关仓库学门、交通学门。191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大学规程令》对此亦作同样规定。有学者认为,从学科设置看,商科专业比清末多了三门,保险学从银行保险学中独立出来,成为单独一门,这不仅意味着保险学本身的发展,也反映了民国初年保险业的兴盛以及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张亚光,2011:《中国近代金融学教育考探》,《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当时,保险学门的课程包括:经济原论、商业数学、商业地理、商业簿记学、商业各论、财政原论、商业史、商品学、商业通论、商业经济学、保险通论、生命保险、损害保险、决疑数学、应用统计学、商业政策、统计学、民法概论、商法、破产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会计学、英语、第二外国语、实地研究。其中,“保险通论”相当于今天大学课程里的“保险学原理”,“生命保险”相当于“人寿保险”,“损害保险”相当于“财产保险”。
不仅保险学门开设保险课程,经济学门也开设“保险学”课程。1912年《民国元年所订之大学制及其学科》和191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大学规程令》均规定,大学法科之经济学门开设“保险学”课程。据《国立北京大学学科课程一览》记载,1919-1920年度,北京大学经济学系本科课程设有一门“保险学”,主讲教师为教授(注:曾在北京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并于1919年出任北大第一任教务长,1951年任北京大学校长)。据1922年《国立北京大学职员录》记载,经济系教授讲授银行论、货币论、保险学、国际金融论等课程。
除了保险学门和经济学门,法律学门和政治学门也开设过与保险有关的课程。据《政治学系课程沿革说明书》记载,1917-1918年度,北京大学法科之政治学门开设“保险统计算学”课程。1918年《国立北京大学廿周年纪念册》记载,北京大学法科研究所法律门设有“保险法”这一研究科目,担任教员是左德敏教授。《法学院法律学系课程一览》和《法学院政治学系课程一览》记载,1935-1936年度,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学系和政治学系均开设“保险法”课程,主讲教师均为戴修瓒教授。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讲解,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理论和技能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在案例教学中,既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各种各样的案例,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结论或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来拓宽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保险学》是金融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同时,它也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从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大大提高教学效果。
一、案例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必要性
保险学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方法等内容,其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而且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课程。虽然保险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对于在校学生而言,保险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是非常抽象的,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学生往往不能充分理解这些概念,更谈不上能够将保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案例教学把学生关心的现实问题拿到课堂上来,并让学生亲自参加讨论和分析,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比如,在讲到近因原则时,如何在众多的原因中判定近因在理论上是非常枯燥的实务问题。笔者在近因原则教学中,有意识地增加了许多案例,让学生充分体会到这一原则在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再比如,讲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比如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学生的学习兴趣变得浓厚了,课堂气氛也活跃了。
案例教学法可以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为主体,不利于师生的交流,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而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分析、老师点评的方式使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加,学生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另外,教师通过学生提出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在今后的教学中制订更为细致的授课方案和计划。
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去思考相关的原理,并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案例中的实际问题,学生有了自己思考和倾听他人意见的机会,思维和判断能力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逐步得到提高。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学生可以锻炼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在讲解保险学基本原理或内容时,结合案例分析,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巩固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加深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而且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保险学教学中应当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以提高教学效果。
二、保险学教学中的案例选择
1.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教师首先应当根据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案例,巧妙设计问题。案例一定要和所要教学的术语、原理或内容紧密相关,有利于学生更直接有效地理解和巩固教学内容。例如,在讲解“保险利益”这个概念的时候,案例应当直接与之相联系,并能让学生区分“保险利益”和“保险金”这两个概念。案例的针对性还表现在案例应当直接与所要讲授的知识点相联系,而不宜涉及过多的知识点,否则会扰乱学生的注意力,造成思维上的混乱。
2.案例应当具有代表性。案例应当能代表某一种社会现象,具有同类案例的共性;或者对于案例所提出的问题,学生存有不同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往往代表一部分人的观念和看法。一个恰当的案例,不仅应当有利于学生理解课堂教学内容,还应当引导学生去思考和分析现实当中的类似问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案例的结论在很多情况下是开放性的,这样能够引发学生在课下做更深刻的思考。
3.案例应当具有生动性。案例应当来源于现实生活中与大学生联系紧密的一些案例,以便开展深入的讨论。比如,在讲解人身保险时,可选择与大学生人身风险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各个种类;再比如,在讲授保险合同的内容时,引导学生分别从自身和保险公司两种角度展开讨论,有助于学生全方位学习和理解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诸多细节内容。
4.案例应当具有时效性。在保险学教材或案例汇编资料中都给出了保险课程的很多案例,但由于更新速度较慢,很多案例缺乏时效性,甚至得出的结论也存在问题。自2009年10月1日起,中国施行修订之后的新《保险法》,相比于原《保险法》,新《保险法》在很多方面都有大的修订。比如,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往往不是同一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二者的利益不无冲突。如果受益人谋求个人私利,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原有《保险法》规定,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这对于无辜的被保险人显然有失公平。新《保险法》进行修改完善,规定此种情形下,实施非法行为的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但保险公司不因此免除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的利益仍然受到保护。如果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简单地借用以前的案例,又没有根据新《保险法》对原有的分析结论作出解释或补充,很容易误导学生。
5.案例应当具有导向性。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的无序竞争仍然较严重,国民的保险意识也还不强,关于保险的各种纠纷大量存在。在案例教学中,一些老师往往选择反面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从帮助学生理解的角度来说,这无可厚非,然而,过多地采用反面案例很容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事实上,中国保险业由于起步较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保险业的诚信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再加上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比较欠缺,很多人对于保险还存在偏见甚至是反感。在案例教学中,反面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学生对保险业形成根深蒂固的成见,进而影响学生对保险业的认识和学习的积极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当把正面案例与反面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帮助学生理解保险学的基本原理,还要对学生进行积极的正面引导,帮助他们理解保险的本质。
三、案例教学组织与实施的应用心得
1.教学准备。教师在教学前的充分准备是案例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教学之前,教师应当对于教学案例的内容以及案例所涉及到的理论知识点有充分的把握,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有充分的了解。除此之外,教师还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对于信息量丰富或者比较复杂的案例,教师应把选择好的案例在课前发给每一个学生,要求他们熟悉案例内容,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发言要点,为教学讨论做好铺垫。
2.教学方式。对于保险学课程,教师应当强调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强调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放松理论教学。在教学方式上,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重在突出教学的目的与应用,而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不掌握理论就无法开展案例教学。保险学课程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才能进行实务性的学习。例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时,案例中必然会涉及到保险利益、近因、推定全损等基本概念,如果学生对这些概念都不理解,教师很难组织案例分析。
3.教学讨论。案例教学的实质是开放、互动,强调学生的高度参与。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是保证案例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教师应当把更多的时间和机会留给学生,讨论主要在学生中进行,但教师绝不是旁观者,教师始终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第一,教师可以通过启发式提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师所提的问题要围绕教学内容,做到少而精。问题过于宽泛则学生的讨论比较散乱,不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控制,也不利于学生对教学重点和难点知识的掌握。考虑到不同的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不同,案例提问还要有层次性,由易到难,逐渐深入。第二,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营造良好的课堂讨论气氛。教师要鼓励学生自主思考,积极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并结合分组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例如,在结合一些案例讲解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时,就可以采用角色模拟的形式。第三,教师应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允许他们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开放式的讨论更有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开放性思维。第四,教师应当通过各种巧妙的提问,引导学生围绕中心问题进行讨论,力保讨论沿预期的方向进行。在教学中,教师应当及时对学生的讨论进行点评,解答学生提出的疑点问题,并对讨论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正,把讨论引导到正确认识的轨道上来。对于学生争论较大的问题,即使是一些社会敏感问题,教师也应认真分析,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不回答。第五,教师要把学生从对案例本身的讨论引导到对一般性问题的讨论,并归纳出一般性的理论观点或结论,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总结。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要点。阐明案例分析讨论中所运用的理论知识,总结讨论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在此基础上指出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为了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还应要求学生完成一份书面的案例分析报告,通过重新审视案例的讨论过程和解决方案,学生对于课堂的教学内容能够加深理解。教师自身也应当总结本次讨论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何宏庆.保险学案例教学模式初探[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0,(1).
一、引言
自从1980年我国保险业恢复至今,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已初具规模。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110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331家。伴随着业务的稳步发展,专业中介机构的盈利能力也不断提高。2007年,全国专业中介机构共计实现盈利19496.2万元,同比增长96.22%。特别是保险经纪机构,全年实现盈利22053万元,同比增长104.74%,为历史最好水平。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从1959年商业保险停办到1980年恢复,20年一直没有保险专业教育。1983年被认为是新时期保险教育的开端,当时,西南财经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辽宁大学等高校分别受中国人民保险公司320万元资助而成立保险专业,与此同时,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也有了保险教育。但相对于其他学科而言,开办保险学专业的学校数量较少。截至2005年年底,国内设有保险专业的院校共85所,在校的博士、硕士、学士及大专生共计20759人。远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保险业对人才的需要。
二、保险学人才培养模式现状
国内外对于人才培养模式的定义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从根本上讲还是达成了一定的共识,那就是培养怎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的有机统一。所谓培养怎样的人就是各高校根据自身的特色所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而怎样培养人也就是人才培养的措施,是指在一定的思想和教育方针的指导下,为实现特定的目的而确定的培养目标并采取的一系列人才培养措施,这其中包括了人才培养内容、培养手段、培养制度与培养评价等内容。
1.人才培养目标
保险学本科专业主要分为保险理论与实务和保险精算两个方向,各自的培养目标不大相同。
但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与改革,保险学专业培养目标方面已有了很大改观。不再是以前空泛的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而是更加切合实际的通才教育,主要体现在:
⑴ 以市场为导向,适应保险业的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保险学是知识应用型学科,近年来,各高校为了适应保险人才市场的需求,纷纷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强化学生实际业务操作能力。并且按照岗位能力要求和市场人才需求进行课程开发、设计、整合,以实现教学内容、课程设置与实际需要的高度融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理论教学和实践脱离的问题。
⑵ 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调整,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过去“专才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日渐凸显出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弊端,各高校逐渐走向“通识教育”,通过宽口径的课程设置和全面的教育教学,不断强化学科基础与素质教育,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多种能力的人才。
⑶ 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大力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化
中外合作办学是21世纪我国保险教育的有益补充。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各种中外合作保险教育的试验形式就已经在我国初见端倪。其中,由中国保险学会、中国金融学院和美国通用科隆再保险公司联合于1996年11月在北京成立的“中美高级保险培训与信息中心”,为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尝试。这以后,更多的外国商业保险集团来到我国,在一些主要城市与当地高等院校合作,建立起了各类保险研究中心、培训中心等。如南开大学2005年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保险金融学会签署了“南开大学(保险专业)毕业生获得澳新保险金融学会职业会员资格认可协议书”。中外合作的保险教育将大大促进我国保险教育事业与国际惯例的接轨,从而将我国保险教育的质量提高到世界先进水平。
2.人才培养措施
人才培养措施是为实现各高校所设置的培养目标而采取的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人才培养内容、人才培养手段、人才培养制度和人才培养评价四个方面的内容:
⑴ 人才培养内容
是培养者用来作用于培养对象的影响物,主要以课程的形式表现出来。
① 课程内容陈旧,很少涉及国内外热点问题。比如福建省05年遭受强台风“龙王”袭击,很多地下车库被淹,保险公司理赔金额激增,许多保险公司现金流出现严重不足。04年发生的海啸,灾情造成的损失相当严重,但对于全球保险商来说,整体影响并不大,因为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将这些风险已转嫁给再保险公司或是特殊灾难基金。那么,这类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保险公司究竟如何设计才是比较合理的,完全可以做为案例在课堂上进行教学,集思广益。
② 课程内容涉及面太窄,虽然目前国内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已开始提出要改“专才教育”为“通识教育”,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复合型人才,但事实上教学计划中可以让学生自由选择、扩大知识面的选修课并不是很多,远没有达到通识教育的水平。
③ 教学内容的国际化有待加强。一方面是英语教学有待加强,很少有课程采用英文原版教材;二是国际保险及国际保险法务方面的教学内容不多。面临目前的全球化趋势,高校保险学人才的培养必须面向国际市场,加强这类课程的教学有助于帮助学生掌握国际市场“游戏规则”,应对国际事物才能得心应手。
④ 写作能力培养薄弱。国内高校教学内容中很少涉及专业写作能力训练,使得学生在撰写学位论文时经常无从下笔,学术文章写作上存在很大的缺陷。
⑵ 人才培养手段
是指在培养活动中所采用的方式和方法。
①填鸭式教学。在保险学本科教学中,除教学内容的上述问题外,教学方式过于传统也阻碍着教学效果的实现。当今各大高校保险学专业本科生的教学大多数仍采取传统的教学模式,即“老师讲,学生听和记”。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使课堂上学生有效参与不足,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的实现。而近来所提倡的教学创新也仅是在教学工具上有所改进,在教学过程中运用了一些高科技电子设备。不可否认,现代化的教学设备给教学带来了一定便捷,但并未触及到教学方式的根本转变,填鸭式教学、应试性教学等手段仍根深蒂固。
②过分强调课本讲授,忽视知识应用。这种教学方式使得学生处于被动地位,不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虑到保险学更具有实证和实用的特点,在教学的过程中不能仅仅满足于一般的理论解释,而应该更注重对现实问题的认识和判断。
③案例教学匮乏。鉴于保险学自身的应用型特点,在教学手段上,西方各国保险专业教学的通行做法是强调实践环节,采用案例教育与模拟教育,以哈佛商学院的案例教学最为经典。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与讲解,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理解,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⑶ 人才培养制度
是有关人才培养的重要规定、程序及其实施体系。
① 学分要求偏高,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通识教育比较薄弱,通识教育的课程比重不足。国内高校开设保险专业的总学分一般都在170分以上,扣除我国高校教学计划中所特有的政治性课程和外语课程,我们的学分总数要求还是偏高。再加上目前国内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的压力,学生课余进行思考的时间很少,个性发展的空间十分有限。
② 学分制实施效果欠佳。我国许多高校已经在借鉴国际经验,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改革教学制度,探索如何培养创新型、个性化人才。比如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双学位制,但由于约束很多,实际操作中,多数学生并未能按照自己的个性发展去选择自己喜爱的课程,通常要按照统一的规定进行选课,这就造成了名义上的学分制与实际上的学年制并存的现象,使得学分制的实施并为达到预想的效果。
③ 社会实践部分的学分量和学时数不足。保险学专业的应用性要求学生必须加强社会实践,而这部分的学分量与学时数目前严重不足。造成学生动手能力弱,到了工作岗位适应速度慢等问题。
⑷ 人才培养评价
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各个环节的评估措施,以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
人才培养评价方面主要表现在考核方式上。目前国内高校保险学专业教学的考核主要还是通过期中、期末考试再加平时作业的成绩,以确定学生某一科目的成绩。这种考核评价方法过于呆板,明显偏重单纯记忆成分,不利于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培养,抑制了创新。
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1.保险学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由于本科阶段的人才培养模式正在从过去单一学科背景下的专业教育向多学科交叉背景下的通识教育转变,所以保险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该一改以前空泛的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切合实际地定位于培养“宽基础、重实践、高素质”的复合型及应用型人才。
保险学本科层次培养目标具有双重性,一是要为就业做准备,二是要为进一步深造预留接口。因此目标在于培养出复合型保险学人才,通过宽口径的课程设置和创新的教学方法,强化学科基础知识,培养出具有合理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敏锐的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保险学人才,以适应社会发展以及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应用型保险人才,是指能够将所学保险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保险服务业的人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坚持“基础性、应用性、实践性”。基础性,即强化基础,拓宽知识面。这一目标的实现主要集中的本科低年级层次,在这一阶段的培养目标上,应把知识面尽可能地拓宽,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发表意见,引导学生对不同观点、论据进行批判性思考。应用性,即课程设置,教学过程强调“学以致用”,在目标制定上注重培养高年级同学的创造、创新和开发能力,鼓励学生发挥想象,联系实际,设计新的险种。实践性,即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重视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在培养目标制定上就要突出实践性,通过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训练学生应用基本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保险学人才培养措施改革
为了实现培养“宽基础、重实践、高素质”的复合型及应用型保险学人才的目标,有必要改革现存的保险人才培养措施:
⑴ 丰富人才培养内容
① 在课程内容上应当注重将保险市场反映出来的新问题和新个案引入课堂,启发学生展开专题讨论,以激发学生多思考,多联想。任课教师则可以通过参阅报刊杂志,网上搜索浏览,有选择性地搜集投保案例、合同争议、保险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个案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分类剪辑,作为保险学教学的辅助材料。要求学生讨论,从案例分析中深入学习保险相关理论知识以及如何结合实际进行分析,并辅助以专题讲座的方式完成部分保险学知识的学习。
②借鉴哈佛商学院的做法,邀请校内外相关专业人士系统阐述一些前沿问题,采用学术研讨会的形式,给学生提供接触社会热点问题以及与这些学者交流的机会。
③借鉴国外很多高校跨学科选课的方式,鼓励学生在大一、大二的基础性教育阶段,多选修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法学、写作、数学等学科。到了高年级再进入到比较精专的保险领域。同时要加强法学和写作等学科的基础教育,加大数学课程的安排,为学生向保险精算方向发展打好基础。
④在培养内容上注重与国际接轨,加强英文原版教材的引进,尤其是保险精算方向,最好参考英文原版北美精算师考试教材,有针对性的培养学生的英语能力,以适应全球化趋势。同时,重视国际保险及国际保险法务方面的教学,使学校培养出的保险学人才能够面向国际市场,掌握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
⑵ 变化人才培养手段
①调整教与学的关系,改变原有的填鸭式培养手段,把训练学生应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通过对往届毕业生的追踪调查发现,学生在课堂上接受的知识,在将来的工作中能用到的只有小部分,而这小部分知识学生仅仅是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过,还没学会如何运用。因而在保险学人才的培养手段上,应该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变单向教学为双向互动教学。
②对不同的课程施以相应的教学方法。基础理论课程可以以教师讲授为主,在讲授的过程中应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参与意识;核心课程,可以在着重教授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基础上,通过组织课题讨论、撰写小论文和学术报告等形式,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学习能力,培养学生对专业知识学习的兴趣;专业课程,加强案例教学,增强学生对于业务知识的感性认识,加强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
③与国际接轨,广泛推行案例教学。保险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案例教学尤为重要。通过案例教学一方面可以使教师广泛地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提高了教师自身的业务素质;同时,这一做法可以使教学更加的形象生动,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案例教学的实质在于带学生深入“现场”,充当“角色”。
④提倡双语教学,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国际形势。双语教学对于学生学习专业英语知识很有帮助,同时也增强了学生搜索、阅读专业外文文献的能力。
⑶ 灵活人才培养制度
①降低学分要求,加大通识教育比重。由于保险专业本身多学科融合统一的特点,所以在基础教育环节应加大对数学,行为学,心理学等方面的教育。给学生创造更多个性发展的空间。
②适当增加专业课课程的开设,给学生更多自由选择的空间。虽然我们已经在借鉴国际经验,实施学分制,但在实际选课操作中限制较多,导致学分制成为了现实意义中的学年制,学生自由选择的空间太小。所以应当放宽选课过程中的限制,开设更多的专业课课程,给学生更多的空间。在未来几年逐步由学年学分制过渡到课程计划和导师指导下的自由选课学分制。
③提高社会实践的学分比重,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靠拢。有必要与保险公司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加强动手能力。还可以建立模拟实验室,在实验室中模拟保险受理、理赔过程,模拟制定新的险种,并在实验室或是实习基地加以推广以检验设计及定价的合理性。
⑷ 改革人才培养评价
①在课程考核方式上建立考察与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适当降低期中期末成绩的比重,增加平时成绩和实践成绩的比重。考试形式也可以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方式,变“死学”为“活学”。
②实行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于特定课程,比如寿险营销,增加口试环节对于学生能力的提高非常必要。
③允许学生开阔思维,对于同一问题有多种答案,多种解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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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翟书斌.金融学本科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9
[3] 邵宇.论中国高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5.6
一、保险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保险专业起步普遍较晚,且开设保险专业的高等院校和科班出身的高学历保险专业教师数量有限,故在保险学课堂教学中还存在以下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教师缺乏行业实践经验
保险学课程实务性和综合性较强,对任课教师的整体要求较高。为确保在投保、核保和理赔等实务性较强环节的授课更接地气,教师理应具备一定时期的业内从业经验或挂职锻炼经历,然而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有很大一部分高学历教师从校园进校园,尽管理论知识渊博,但对保险学实务篇的认知有待加深。
(二)授课内容与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存在一定的交叉
保险学课程是保险专业学生的核心专业课程,同时该课程也是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保险营销学、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学等课程的先导课程,因此在保险学教学内容设计和安排上不可避免会与其他课程出现一定的重复,对于任课教师而言,如何适当把握对后续相关课程的铺垫程度也是教学的一大难点所在。
(三)教学方法以传统讲授法为主,过于单一
近年来,翻转课堂、微课、慕课等新型教学模式层出不穷,但教学方法改革的最终执行者是教师,有很大一部分教师在自己的求学生涯和教学工作中深受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加之高校教师面临的科研压力较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思考和实现教学方法的改革,多采用满堂灌的授课模式,学生只是被动的听、看和记笔记,尚未完全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课堂参与度均不高,教学效果差强人意。
(四)部分学生对保险专业的认知有误
我国保险业虽然起步晚,但发展速度较快,在保险业发展历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如保险人在高佣金的诱导下对客户进行销售误导,保险公司投保理赔两张脸等,导致人们对保险存在些许微词。在社会舆论的影响下,部分学生被动被调剂到保险专业,一旦达到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立即从保险专业转出,而留下的学生中仍然有一部分认为自己毕业后的工作就是保险销售,对专业认知和职涯发展认知的偏差导致了学习的热情不高。
(五)考核方式以卷试为主,重结果轻过程
保险学课程学生总评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占比分别在30%、70%左右,且考核方式一般为闭卷考试。期末卷面成绩占比较高,即使学生平时表现平平,通过考前突击取得高分的卷面成绩亦可收获较高的总评成绩。此种考核方式不能很直观地反映学生平时的听课状态和课堂参与程度,无法全方位评价一个学生的总体表现。
二、提升保险学课堂教学质量的对策建议
(一)多渠道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
保险学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在于教师,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以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一方面学校应加大对教师挂职锻炼的支持力度,如定期安排保险学任课教师到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顶岗实习,在教师挂职锻炼期间,不应为教师安排授课任务,同时要定期去挂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掌握教师在其单位的工作表现,避免实践锻炼流于形式;另一方面鼓励业界精英通过专题讲座、合作交流等形式进入保险学课堂,让师生共同感受保险市场发展的最新动态。
(二)教师定期进行集体备课
为避免保险学和后续课程授课内容上的交叉,应用型本科院校在保险专业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上要细化,严格规定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的授课内容以实现有效衔接,同时授课计划、教案等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执行,此外还要鼓励教师进行集中备课,特别是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课授课教师要定期沟通授课内容和进度,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状态及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情况。
(三)探索多元化教学方法
根据保险学不同模块课程内容,可采用传统讲授法与案例教学法、分组讨论法、核心业务仿真模拟法、角色扮演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手段,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1)案例教学法。改变传统先讲授基本概念和原理,然后引入某个具体案例的授课方法,采用先对基本内容进行整体概括介绍,然后紧接着给出带有若干个问题的案例,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思考去学习,尤其在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终止和保险基本原则的讲解中,若不能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将会觉得枯燥乏味和难以理解。(2)分组讨论法。根据课程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讨论的课题,比如“保险真的保险吗”、“有了社保是否还需要商业保险”等等,按团队或者学习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讨论做出答案,由各组代表上台汇报,各小组之间可以进行辩论,最后由教师对各组表现进行总体点评,此方法亦可锻炼同学们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有效的分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3)核心业务仿真模拟法。传统讲授法的授课地点局限于教室,针对保险学课程实务性强的特点,可考虑将保险费率厘定、核保与理赔等模块的授课延伸到保险实训室完成,借助于软件系统,模拟保险公司不同业务的工作流程,让学生以不同的角色参与其中,切身感受保险业务的场景、工作流程及其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以加深学生对保险实务环节的认知。(4)角色扮演法。在保险公司晨会、保险产品说明会、保险产品计划书、核保的四次风险选择等教学模块,教师协同学生可以在教室设置具体场景,最大限度模拟保险从业环境,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角色扮演,使其身临其境感受保险职场氛围,让学生在寓教于乐中完成相应模块的教学。
(四)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最大限度消除专业偏见
二、保险学课程简介
保险学是金融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同时也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课程围绕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损失补偿或给付的中心问题,比较系统地介绍和讲授保险基础理论、保险实务、保险经营等内容。根据笔者所在学校学生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对这门课的理解,选用了高等教育出版社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保险学》[1]。本书主要有五篇,包括基础理论篇、保险实务篇、保险经营篇、保险市场篇及保险监管篇,内容丰富,层次清楚,因此被许多高等院校作为金融、管理类的专业教材。为了能够符合学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培养应用型、服务区域型人才的目标,对本书所编内容有所删选,选择的内容基本上与保险行业岗位培训内容相一致,以使学生在毕业后能够很快地适应并胜任保险行业的工作。由于目前中国保险业需要大量的高素质的保险从业人员,而高校正可以满足这一要求,而且可以为学生开拓一条就业渠道。从这一角度说,保险学应该是一门受学生欢迎的课程。
三、引用案例教学法的教学实例——《应该如何明确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保险学这门课程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社会实践性,但由于保险的经营、纠纷的处理,都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内容枯燥、乏味、难掌握,更谈不上灵活运用。如果在授课时将案例教学法运用其中,建立“共同参与,互相合作”的师生关系,就可以使教学成为一种整体性的、师生交互作用的动态实践过程,能够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更好地掌握相关技能,以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课前准备
为了更有效地应用案例教学法,教师要在课前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收集、选取、编排与保险内容相关的国内外案例,并将这些案例及背景资料适时地通过有效途径分发给学生研读,使学生尽可能详细地了解案例情况;要求学生根据案例复习和预习相关理论知识及班级学生的基础和能力,将他们进行均衡分组。此外,有时还把案例可能会产生的观点陈述给学生,引导他们的思考。
(二)课堂过程
1.导入案例、引出课题
王某,男,45岁,2008年6月投保了15年定期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为80000元。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他在[HJ*2]投保单“受益人”一栏填写的是“妻子”,并未写清楚其姓名。2012年7月13日,投保人林某在出差途中发生车祸,王某当场死亡[2]。事件发生后,王某的前妻(王某投保时的妻子)和现任妻子就这份定期死亡保险的保险金由谁领取发生了争执。这事件源于在2008年6月王某投保时,其妻子为张某,两年后王某与张某离婚,又于2011年2月与杨某结为夫妇,再婚后并未更改保险合同受益人一栏“妻子”。通过案情,明确一下此案中谁是受益人?在确定受益人时应注意什么?
2.分析案例
在该环节,首先要求学生温故而知新,案例中涉及到的个别知识点是学生提前学习过的,比如投保人、被保险人,王某在保险合同中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3];其次,由于案例是提前发放的,理论知识点提前预习,这就使每个学生产生了疑问,有了一些自己的不成熟的看法。在此案例中,虽然只涉及到了受益人的相关问题,但实际上可以进一步扩展,比如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人、受益人的指定、对“妻子”一词的理解、受益人能否以“妻子”这一法律关系来确定、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3.讨论案例
讨论案例是案例教学得以发挥作用的最重要、最激烈、最完整的一个环节,可以将个人分析、小组讨论、全班交流灵活应用,比如先由各个小组代表阐述自己小组的看法和处理意见,并接受其他小组或个人的讯问,小组代表及其成员做解答;各小组陈述解答完后,可以在全班内进行交流,学生们可以各抒己见,开阔视野。
在听取学生的回答后,教师先不告知最终的解决方案,而是针对这一案例及涉及的问题,归纳总结学生对此案例的看法。有同学认为,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指的应该是确定的人,而并非一种特定的关系。所以,本案中的保险金应该给王某的前妻——张某。有同学认为,“妻子”这个概念体现的是一种特定关系,而非确定的人。所以,本案中的受益人——“妻子”当然是指死亡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的妻子,即现任妻子杨某,保险公司应该向杨某支付保险金。还有同学认为,这份定期保险合同视为被保险人指定数人为受益人,而张某和杨某都符合该特定条件,因此应该按照相等的份额享有保险金。教师要求学生再根据归纳总结的三种看法进行新一轮的讨论,得出结论并提出事实或法律依据。
4.归纳总结
本案例中主要涉及的是确定受益人是谁的问题。《保险法》对受益人的资格没有规定限制条件,自然人、法人均可以作为受益人。自然人之中的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作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存在血缘或亲属关系,也可以没有血缘或亲属关系。因此,张某和杨某在法律资格上没有问题,都可以作为该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但《保险法》中并未规定在合同中以何种明确的方式指定受益人[4]。因此,对于保险案中某一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仅局限在一个知识点,而应将学过的和将要学的知识融会贯通,所以除了根据《保险法》中关于受益人的相关规定外,还可以从签订保险合同的目的和出发点来解释,即按照基本的合同目的解释原则来对案例重新做出判定。通过分析,让学生明确“妻子”在法律上,从实质上来说是一种特定的关系,并不适合作为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指定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本案例中保险合同可以视为是无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合同,而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的保险金应该按照遗产分配的顺序,由张某和杨某的子女、父母分享。
5.作业布置
案例教学的最后环节是总结述评,这是案例教学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学生写一个案例报告,对自己在案例阅读、分析、讨论中取得了哪些收获、解决了哪些问题、还有哪些问题尚待释疑等作以总结,并通过反思加深对案例的认识[5]。为进一步巩固学生对受益人指定、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等理论知识点,向学生发放与此相关的新的案例。
四、小结
很明显,在案例教学法中,如果只传授学生保险合同、保险基本原则等知识,而不能应用这些知识,就会使学生在将来的工作实践中面临复杂多变的情况时将无法胜任。通过视觉材料,经过分析讨论,将书本的理论与现实生活有效地结合起来,并利用理论分析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加深和巩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及应用,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比如,在此案例中虽涉及受益人的问题,根据案情又会引出继承人的相关知识,使学生通过分析比较,找出二者的区别与联系;保险出现争议时,如何处理等知识,学生借此弥补自己知识中的缺漏。与此同时,应随着高等教育评价机制的改革,教师根据学校的规定和具体情况,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即学习成绩的评价与考核,加大平时及中期的考核并进行量化,比如案例分析、随机提问、课堂表现等;在终期考核中减少识记性试题的份量,增加案例分析等能力性试题的比重,侧重于考核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杜绝学生平时不认真学习,到期末靠死记硬背应付考试的现象,使学生对所学的课程内容真正做到灵活应用[6]。
总而言之,案例教学法是保险学授课过程中重要的、比较成熟的方法之一,我们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成功的经验,加大案例教学在保险学中的比重,通过对国内外及本土的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的掌握,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参考文献:
[1]朱晓慧.旅游管理专业案例教学法研究[D].大连:辽宁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2]王昌辉.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基础》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沈阳:沈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3]李琴英.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应用[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采访路的上,在北京工商大学校园里,又一次验证了朱志忠教授的观点。问道学生,众口一词:“校园里的名师,保险圈的名人,风趣幽默,听他的课是一种享受。但是他很严格,对教学和学生要求很高。他的研究生不好考,竞争太激烈。”
“说得没错,我对自己弟子的要求较高,这是为了专业的长期发展。”王绪瑾直言,选弟子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德、才、貌一个都不能少。
“保险行业有自己的行业特点,加上我希望培养的人才是在保险行业能够有所作为的人才,所以定了三个条件:第一是德,品质要好,基本要求是以善为人;第二是才,专业基础过硬,包括笔头能力和口头能力两方面;第三是貌,强调气质,长相是父母给的,气质是自己培养出来的。”让王绪瑾由衷宽慰的是,毕业进入保险界的弟子就业较好、多居重要岗位,口碑业绩都不错,在海内外大学做研究的也是喜讯频传、成果不断。
说到教书,王绪瑾最初并不想教书,大学毕业时,校长和书记认为他学习认真、成绩好,让他当大学老师,北京商学院属于商业部直属的院校,要分给他们一个可靠的老师。
说实在的,大学毕业,谁都想到商业部去工作,但那个时代讲服从组织分配,王绪瑾也就无可奈何地干上了这一行。他是个干一行爱一行的人,慢慢地也就找到教书育人的乐趣了。从1983年开始,经过多年努力,他与同事一道,于1994年在北京工商大学创办了保险专业,2003年增设了保险精算学方向,并使该专业成学校专业亮点之一。
学者的观点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他认为专业的发展是众多保险学界与业界同行支持、学生与老师共同努力的结果。许多事情他放手给得力的两个副主任,两个不到30岁的年轻人不负众望给保险系带来一片活力。最近一例即是2007年底,由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和教务处主办、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社承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赞助的“第二届全国大学生保险模拟法庭大赛”。来自北大、人民大学、中央财大、对外经贸大、南开、复旦、武大、上海财大、中山大学等全国10所保险名校的代表队经过激烈角逐,最终由北京工商大学代表队获得亚军,该校代表队胡虹获得最佳辩手奖。
“这帮孩子素质好,能吃苦,有潜力。”学者经常称自己的学生为孩子,尽管欣赏爱护有加,仍严格要求他们。在他眼里,年轻人聪明、有潜力,但也需要引导。
2007年底,王绪瑾教授应邀参加了第四届“中国平安精英大学生励志计划”论文颁奖活动,让他高兴的是系里五位学生的论文在全国50多所参赛高校的110多篇参选学术文章中脱颖而出,占总获奖数30篇的六分之一,在2006年该系保险专业学生获奖6篇,也是占总获奖数37篇的六分之一,连续四年来,该系学生每年都获奖。这个活动一大特点是对论文质量要求严,论文要求具有较强的学术含金量。该系研究生2007年获奖的论文均曾在《保险研究》上发表。
研究成果较多对一个教授来说也是价值的体现。这算不上什么成果!王绪瑾不满意自己的成绩:做学问不应该是简单地为了发多少论文、出多少书,而是要论证有价值的学术观点,也就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观点,若干年后大家看来还是值得读的文章,但要做到这点太难了。这取决于自身的理论水平、研究方法,还有保险市场的实践。
寻找中国保险市场理想模式
垄断竞争型是中国保险业的理想模式
《保险家》:最近学界一个讨论的热点是您提的关于中国保险市场模式的问题,你认为中国保险市场模式是一个什么模式?
王绪瑾教授(以下简称“王”):在封闭经济环境条件,寡头垄断型模式是中国保险市场模式的理想选择,它既能够促进竞争又能够保障市场的稳定;而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中国保险市场的理想模式将是垄断竞争型模式。
《保险家》:有最危险的可能选择?王:在我国目前而言,那就是自由竞争型危险模式,因为它也可能带来中国保险市场的不稳定,从而引发金融危机。
《保险家》:中国保险市场的理想模式将是垄断竞争型模式,您得出该结论的依据是什么?
王:中国保险市场模式的选择是基于以下依据:
第一,保险公司自身特点需要一定的垄断。由于保险公司是风险管理企业,只有具有一定规模的保险公司,才能在其它小型保险公司破产时有大型保险公司接管,从而使被保险人得到保险保障。1997年到2002年日本8家寿险公司破产,被大型保险公司接管,就是较好的先例。
第二,规模经济产生一定程度的垄断。由于一定经济规模可以降低费用率,因此,由于规模经济的要求,促使保险公司向一定的规模化经营。
第三,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需要打造保险“航空母舰”。由于经济全球化,带来了保险公司之间的国际竞争,各国为了提高本国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在产业组织上将会注重打造民族保险业的“航空母舰”。
第四,入世承诺。中国的保险入世承诺中,只对申请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条件做出了规定,而加入时营业许可的发放不设经济需求测试或执照数量限制。这就决定了将会有大量的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
第五,中国国情。据统计,2006年,财产保险最为发达的为广东,市场份额为第一位占13%,其次为江苏占7.98%;人身保险最为发达的为广东,为9.96%,其次为江苏9.25%和北京7.92%。保险业落后的5省区保费收入的市场份额仅仅为1.72%, 不及中部地区一个中等省的份额。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发达,中西部地区相对落后。因而政府一方面加快东部发展,另一方面扶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开发保源。
《保险家》:如何实现这个模式,有何建议?
王:主要是一些宏观政策建议。
第一,加速保险市场主体的培育。尤其是加速保险中介市场主体的培育,发挥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在市场上的传导作用;完善再保险市场主体,构架以再保险集团为主的、多主体的再保险市场体系。
第二,打造保险航空母舰。国有保险公司进一步进行深化股份制改造;对原有的股份公司应当逐步增资扩股,并且逐步引入民营资本,以提高其偿付能力和竞争能力;在股份制企业制度下逐步打造民族保险业的保险“航空母舰”以提高保险业抗风险的能力。
第三,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律法规,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完善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一方面,建立以《保险法》为核心的配套法律和法规;另一方面,结合本国国情,进一步修订《保险法》。
第四,实现保险监管职能和方式转变。保险监管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监管职能转变在于发挥监管部门应当发挥的职能,并增加监管的透明度;在监管方式方面,应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建立组织机构和监管制度。
第五,完善行业自律和企业内控制度。行业自律的目的在于使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国保险行业的利益。要让中国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真正成为中国保险行业利益的代表。
第六,要进行保险营销渠道的创新,充分发挥保险中介的作用。一方面,推进有关保险公司产品的交叉销售;另一方面,通过允许利用中介展业降低成本,同时设立理赔服务部控制风险,扶持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
创新是主题
《保险家》:您刚才提到完善保险法律,意味着法律修订?
王:是的。
《保险家》:具体说《保险法》应该在哪些条目上进行完善?
王:保险业法待研究的问题中,可概括为保险业法和保险合同法,两方面都需要修改。从保险业法看,主要为保险组织形式和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从保险组织形式看,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决定保险需求的多层次性,各种保险组织形式能够满足不同需求。目前中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及其他组织形式。而在国外,相互保险公司和保险合作社也是保险组织的重要形式。尤其是相互保险公司,在1999年全球500强中的53家保险公司中,占有21家;在2000年全球500强中的49家保险公司中,占有17家,这是因为相互保险公司有投保人与保险人利益一致性的重要优势。因此,中国的保险组织形式应当有: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保险合作社,以及其他保险组织。从资金运用监管看,应当放松投资方式、控制投资比例。
从保险合同法的修订看,在不可抗辩条款、受益人条款等均有待完善。
当然,也有金融一体化问题。目前在中国存在银行保险,有银行保险业务,也有控股公司,也存在购并,但金融控股公司法尚未颁布,适应银保融通的金融控股公司法亟待制定和颁布。
《保险家》:说到组织形式的创新,有观点认为大量的保险中介组织生存已经困难,还有必要提保险组织多样化?
王:组织形式创新是需要的,应该多样化。原因在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保险需求的多样性;保险组织功能的差异性;同时,有利于构架中国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模式。一方面具有大量的公司存在,利于促进竞争;另一方面少数公司所占市场份额较高,利于保证保险市场的稳定,从而,使被保险人得到保险保障。为此,应当打造中国的“保险航空母舰”,通过国有独资公司股份制改革、股份公司的增资扩股,以及一定程度的购并来实现。
保险组织如何创新?要多元化。由于已经入世,为了保护民族保险业,应当适当发展一些相互保险公司,在有些地区或行业,发展保险合作社,如农村、渔船业。同时,国有独资公司,将面临逐步股份化,以提高其融资能力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形成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的国有独资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自保公司为补充的多样保险组织。优秀的中介忙着跑马圈地以期上市,大量的中介为生存而战,这里涉及的是保险服务创新的问题。
《保险家》:保险服务创新有哪些内容?
王:保险服务创新方向是服务的综合化,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金融业发展的趋势是,银行、证券、保险融为一体经营,跨业经营在所难免。短期内,从银行窗口销售保险商品,对保险业只是多了一个代为促销的机构,但长期而言,保险及银行的结合,已为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保险业应有所准备。
银保业务的融通目前在中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银行已经保险业务,但规模较小,主要是人身保险业务。在近期内还会扩大,主要是保险业务。目前在国外银行保险在寿险业务比例在逐年提高,从1994年到2004年,法国从55%上升到62.5%,英国从12%上升到17.2%;意大利从12%上升到59.1%;德国从8%上升到23.5%;西班牙从21%上升到73.7%。
逐步与国际接轨也是必然,一方面保险消费者消费需求的综合化,要求我国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套餐”或“保险超市”,甚至“金融超市”;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不仅要在承保方便、及时理赔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做好基本服务,而且要在承保后和理赔中提供附加服务。
《保险家》:保险营销渠道的创新应该从哪些方面突破?,
王:要充分发挥保险中介的作用。
一方面,推进有关保险公司产品的交叉销售;另一方面,通过允许利用中介展业降低成本,同时设立理赔服务部控制风险,扶持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具体讲,在目前条件下,展业要创新,即网络销售、电话销售、柜台销售和陌生拜访相结合;保险公司直接展业与保险人展业、保险经纪人展业相结合,并以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展业为主。
目前中国电脑和网络发展非常迅速,相应地,网络在保险业的运用也将较为广泛,主要表现在公司的管理和销售方面。国民保险意识和网络的发展状况,网络销售近期发展将较为缓慢。现在网络销售主要应用在人寿保险和部分财产保险中的简易险种;然而,从长期来看,网上交易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监管路径
《保险家》:保险投资是现代保险业存在与发展的关键,保险投资监管如何与时俱进?
王:保险投资监管的方向是,放松投资方式,控制投资比例。在立法上,放松投资方式的同时,控制投资比例。从法律监管的角度看,在放松投资方式规定的同时,如允许投资于有价证券、不动产、抵押贷款、银行存款等,同时应规定投资比例。前者是为了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后者则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了条件。保险业的稳健发展,一方面要求保险投资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另一方面要求保险投资的盈利性。显然,协调是十分重要的,法律应当为保险投资监管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在注重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同时,也规定了投资比例。如美国纽约州、日本、德国、我国台湾等均有这方面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不仅涉及了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而且规定了某一投资方式投资与有关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
当然,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立法是需要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愈大,表明保险公司可自由运用的资金愈多,则保险投资方式上可选择盈利性大、风险高的方式。由于保险监管的核心在于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所以,对保险投资监管的核心在于提高其偿付能力。
《保险家》:刚才谈到了对保险公司的风险问题,如何看待?
王:自从1980年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内外部环境所限,如内控制度不十分完善、人才储备的紧缺以及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变化等,都可能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从而使保险公司面临更加复杂的市场环境。因此,需要严控保险公司的风险。但这都是发展中的风险,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完善,将会逐步解决。
《保险家》:对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的对策有何建议?
王:对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以从两个基本途径入手,一是保险公司自身内部的风险管理;二是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风险的预防与监管。保险公司自身进行风险管理的对策,第一,加快人才培养、加大技术开发与引进力度;第二,加快自身组织机构建设、强化内部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第三,树立科学的市场经营理念。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要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只有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才能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进行及时地了解、监控,才能及时地发现保险公司面临的潜在风险,进行及时的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3544(2011)06-0066-05
通过十余年的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我们逐步探索了适用于培养高级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的1234模式:明确一条教学主线,即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为教学主线; 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两大教学体系, 即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在课程体系安排上,重点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特点, 把实践教学环节上升到与理论教学同等重要的地位;明确人才培养的三个教育阶段,即专业基础教育阶段、专业强化教育阶段、专业综合提高教育阶段;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四项结合,即理论与实践结合、产学研结合、人文社科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结合、 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教育相结合。 实践证明,1234模式是一条培养高级应用型金融人才的有效模式。
一、一条教学主线: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
为了把学校办成让学生、 家长、 社会满意的学校,我们把“应用为本、学以致用”作为学校的“办学理念”, 并将其贯穿于各专业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因此,金融学专业从招生伊始,就开始探索如何培养金融学专业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金融职业素质的养成。
金融学专业涵盖的知识内容非常丰富,银行、保险、证券这三个方向的专业知识是其三大支柱 [1] 。因此, 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进一步细化专业方向。目前,国内多数高校金融学专业都是不分方向的,导致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内容多而杂, 最终培养出的是一批批“样样通、样样松”的人才。虽有个别学校作了一定的改革,如将金融学专业改为保险专业、国际金融等若干专业, 这样做的结果虽然使学生对某一个金融领域的专业知识有了深入了解, 但又导致专业口径太窄,使学生就业时面临困难。针对这种状况,我校金融系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组,确定了“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能力为本位,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动手能力强, 基础扎实的金融领域第一线的高级应用技术人才”的目标,就金融学专业的建设提出了如下的改革方案:在大金融的平台上,将符合市场需要的银行、保险、证券行业某些岗位作为专业方向,构建出“一个专业多个方向”的金融学专业,最终把金融学专业的本科学生培养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市场急需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2] 。经过多年的市场调研和专业论证, 我们认为在大金融学的平台上开设投资理财方向、证券期货方向、保险营销方向是比较适时的,可作为目前首选的三个方向。
在这一大背景下, 我们进一步提炼了金融学专业学生应该掌握的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素质,认为金融学专业学生通过4年大学生活, 应该在基本能力、专业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三大应用能力和思想道德、专业业务、文化素质、身体心理四大综合素质方面有较大提高。详见表1、表2。当然,从专业的角度来看, 专业能力的培养和专业业务的养成是应用能力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的重中之重,而且,应该根据学生所选专业方向,有所侧重。
二、两大教学体系: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
在课程体系安排上, 我们重点突出了应用性和实践性特点, 把实践教学环节上升到与理论教学同等重要的地位,建立起了理论和实践两大教学体系。从理论教学体系来看,要把握好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学时比例,可以各占三分之一,也可以有所侧重。同时,必须加大选修课比重,这既包括公共基础课, 也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如前所述,金融领域宽泛,涵盖知识较多,因此,培养学生能力和素质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其依据自己的兴趣进行选择。从实践教学体系来看,要改变“重课堂、轻实践”的传统教学观念 [3] ,所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实践学时比重, 保证实践学时至少占到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具体说来,除采取课内实验、上机等形式外,还采取了课外学时和专用周的形式。如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这类课程需要利用计算机及相关软件进行实际操作, 可以采取课内实验、上机等形式,加大实践学时比重;而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金融市场营销学、金融英语这类课程安排一定的课外学时,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效果更佳。但仅仅这样还不够,还应该采取专业周的形式加大实践学时,如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等课程可以通过开设证券投资模拟实训、 外汇模拟交易实训等实践课程。部分实践课程安排如表3所示。
为了增强学生的专业方向实践技能, 我们增加了专业方向综合实践周, 如根据前面提到的专业方向,我们让学生在理财规划综合实训、信贷管理综合实训、保险营销综合实训中选择一个。同时,为了增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们增设了创新实践周。创新实践包括参加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学术讲座、实验室开放研究项目、专业课题研究、学术论文、创新能力培训等,该项学分由学生在校期间取得。 学校可集中开设社会实践与调查、 学年论文、创业专用周等实践课程,使学生可以获得部分创新实践学分。此外,我们还鼓励学生有意识地自己参加其他创新实践, 并根据上报的材料获得一定的创新学分。如利用假期参加社会实践;公开发表专业性论文;参加证券协会、信贷协会、保险协会等表现突出; 在各个层次的点钞技能比赛、 证券模拟交易大赛、外汇模拟交易大赛等专业性比赛中获奖;取得理财规划师、证券、银行、保险从业资格证,等等,都可以获得创新学分,并且,规定学生大学期间至少要取得创新实践学分10个, 多出部分可以抵扣其他实践环节学分。见表4。
三、三个教育阶段:专业基础、专业强化和专业综合提高教育阶段
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可以分为三个教育阶段:专业基础教育阶段、 专业强化教育阶段和专业综合提高教育阶段。 专业基础教育阶段主要是专业基础课的学习。可以这样说:没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金融学、计量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这8门全国高等学校经济类专业核心课程支撑,金融学专业就如同“无水之源,无木之本”。所以,在这个阶段打好基础是后续强化、提高专业技能的关键。在专业强化教育阶段,国际金融、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证券投资学等专业课程是学习的重点。在专业综合提高教育阶段,学习的重点应该放在专业方向的理论课程、专业方向的综合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等。
如理财规划方向理论课程我们设置了财务分析、投资分析与组合管理、理财规划原理、理财规划实务等课程,实践课程设置了投资经理实训、理财规划综合实训课程等; 信贷管理方向理论课程设置了银行会计学、个人理财、风险管理、银行信贷管理学等课程,实践课程设置了银行前台实训、信贷管理综合实训课程等; 保险营销方向理论课程设置了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学、保险营销学等课程,实践课程设置了保单设计与销售、 保险营销综合实训课程等。最后,通过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实现金融学专业人才素质的综合提高。需要注意的是:金融学专业还应该加强毕业实习前的职业入门指导,所以,我们还增设了学科前沿专题讲座、创业指导、应用文写作、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
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阶段学习成效的一个综合考核, 所以最好将其贯穿于整个大学三个教育阶段中。建议采取课题驱动项目教学模式,即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形式来驱使学生分阶段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4] 。张五常教授认为, 最好的学习方式是带着明确的要解决的问题去学。所以,如果让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阶段, 带着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课题)去学,分阶段地解决各个阶段性小问题,并分阶段检验其学习效果,要比单纯地靠毕业设计(论文) 检验更具有现实意义。 课题驱动教学模式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思路提出的。它也可以分三步实施:第一步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论证阶段,可设在大二第二学期期末实施, 因为这时学生有了一定的经济学基础知识, 能够较好地完成课题的论证,同时, 也有利于下一步带着问题开始专业课的学习。 第二步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中期检查阶段,可设在大三第二学期末完成。经过大三的学习,学生的专业理论课基本学完(有些院校在大四也安排专业课),具备了专业基础知识, 且经过长达一年的资料收集和思考,可以掌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理论基础与研究现状, 这同时也是对学生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的一种综合检验。 但由于这一年学生还没有经过实习,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还不强,所以还不适宜让所有的学生在大三期间直接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在大三第二学期,必须开展课题中期检查,我们主要采取学年论文的形式。学年论文的撰写内容为学生所做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理论基础与研究现状综述, 这对于提升学生毕业时的竞争力很重要。 第三步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结题阶段。经过大三的充分准备,学生应该在大四一年时间里,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结题报告。通过结题的学生除可以得到毕业设计(论文)学分外,还可以得到由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发的课题结项证书,证明其本人(或所在团队)具备了一定的研究能力,成功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研究工作。
四、四项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产学研结合、人文社科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结合、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教育结合
在教学过程中, 加强四项结合是培养高素质金融专业技术应用性人才的有效途径, 即理论与实践结合、产学研结合、人文社科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结合、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教育相结合。
1. 理论与实践结合。陆游曾在《冬夜读书示子律》一诗中告诫自己的孩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理论与实践结合,让学生“学中干”、“干中学”,是实现金融学专业素质提升的必要路径。这也正是我们一直强调实践教学体系要与理论教学体系并重的主要原因。 除设置了与理论教学体系并重的实践教学体系外, 为了保证学生关注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我们还创办了《金融快讯》刊物。该期刊每周发行一期,由指定教师负责指导、终审,由学生证券协会负责组织学生进行证券版面热点问题的采编、初审,由学生信贷协会负责组织学生进行银行版面热点问题的采编、初审,由学生保险协会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保险版面热点问题的采编、初审。这样,既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 也使学生的专业综合技能得到了提升。
2. 产学研结合。 产学研结合是培养高级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的重要保证。从目前来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有较强的与高校合作的意愿。高校要抓住有利时机,建立起与金融企业深度合作的双赢机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产学研合作,为学生创造实践机会。 我校除了经常与金融企业合作开展各种活动之外, 还成立了一个以教师指导为辅、学生自己管理为主的金融服务公司。该公司按行业(也可以是按专业方向)设置服务中心,如设证券服务中心、银行服务中心、保险服务中心等。其中,证券服务中心可以帮助证券公司进行股票开户等服务,银行服务中心可以帮助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第三方存管等,保险服务中心可以进行保单推销、讲师培训等。
3. 人文社科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结合。金融行业既要与钱打交道,也要与人打交道。金融从业人员如果没有很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精神, 就很难发展起来;如果没有很强的自律性,就很容易步入歧途。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金融企业的从业要求,我们特别开设了礼仪实训、演讲与口才、团队拓展训练、职业教育等课程。此外,每个学期还安排专业性的辩论比赛、点钞技能大赛、证券交易模拟大赛、外汇交易模拟大赛。这些比赛,由学生负责筹划、组织、主持,老师负责指导、评判,较好地促进了人文社科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的结合。
第四,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教育结合。金融学专业方向的设置与就业岗位相关性很强, 且在入职时往往要求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所以,金融专业人才培养一定要强调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教育相结合, 通过设置相关课程和专业指导使学生适时拿到职业资格证。如理财规划师、银行从业资格证、保险从业资格证、证券职业资格证等。以证券职业资格证为例,该证有效期为两年,所以,可以在三年级时组织学生考证,相应地,证券投资学等相关课程就应该在此之前开设。在考证过程中,我们还注重发挥学生团体的传、帮、带作用,并专门组织辅导。
金融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我们的实践证明,“明确一条教学主线、建立两大教学体系、 强调三个教育阶段、 加强四项结合”的1234模式是一条培养高级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都红雯,金月华,高国庆. 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定位[J]. 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学报,2002(4):12-14.
该阶段自1995至2003年。199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收第一届保险学专业(专科)学生,1995年《人身保险学》课程作为保险专业主干课程开设。在此期间,该课程同时作为金融专业学生的专业选修课开设。当时只有一名主讲教师、一本教科书和一本教案,课程建设开始起步。
(二)不断完善阶段
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内蒙古财经学院成立保险学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以此为开端,课程建设迎来了不断完善阶段。经过课程组多年的探索,该课程的建设得到不断加强,课程建设规划情况主要集中在6个方面:
1.组织人员,形成团队自2004年设立保险本科专业以来,在学校和学院的大力支持下,《人身保险学》课程组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支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教学队伍。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充分融合了保险学、经济学、统计学等交叉学科,各成员均具有较深的保险专业及相关学科理论功底、洞悉保险理论和应用的发展前沿知识,具备承担人身保险学授课任务和科研课题的能力。《人身保险学》课程教学小组共有5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3人,助教1人;博士2人、硕士3人,形成了一个结构合理的课程教学梯队。从学缘结构上,课程组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学府,有较好的专业背景。从年龄结构上,课程组成员年龄结构为30-40岁4人、40-45岁1人,是一支富有朝气和活力的教学队伍。
2.紧跟政策和形势,完善教学内容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更是培养人才的重要保证。所以,课程组在选取教材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了所选教材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时代性,优先采用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保监会推荐教材)张洪涛、庄作瑾主编的《人身保险》。同时,选择国外经典教材作为补充材料推荐给学生。在教学内容方面,课程组每学年都会根据政策与形式变化对教学内容做相应的调整,例如,当前延迟退休年龄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课程组在教学内容中增加《退休政策与养老保险》专题来探讨。
3.完善课程要件《人身保险学》课程在开课初期只有一本教科书和一本教案。经过20年的努力和探索,目前该课程有教学大纲、配套教学课件、教案、教学案例库、系列专题、习题库和无纸化试题库等课程要件齐备。
4.完善教学方法和手段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学练结合、学用结合,将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和实习教学等方法有机结合,形成了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和实习教学“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教学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教师讲授中大量运用启发式方法。实践性问题主要运用案例式方法。这可以使学生增强学习兴趣,提高感性认识,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例如,保险的基本原则、人寿保险理赔可以通过案例加以说明。在教学中增加实践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和适应能力来讲都非常关键。根据课程实务性强的特点,将课程的相关内容(如人寿与健康保险的营销、条款分析、理赔等)安排在暑期实习中进一步学习检验。
5.加强校际交流2006年派一名青年教师赴中央财经大学做访问学者。2006年、2008年分别派一名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目前他们均以优异成绩毕业回到金融学院的教学与科研第一线。通过青年教师在国内知名高校学习和深造,课程组与这些学校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6.搭建实践桥梁,建立实习基地2014年5月,金融学院保险系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内蒙古分公司、百年人寿内蒙古分公司草拟了《保险行业产学研合作试点方案》,达成了合作意向。两家保险公司不仅可以为学生、教师提供调研和实习的便利,同时也可以选派管理人员为学生讲授寿险营销、保险经营管理等实务性较强的课程。通过与上述两家保险公司的合作,不仅解决了毕业生实习问题,通过实践环节可以进一步检验所学知识,而且也为培养年轻教师的实践经验提供了平台。总之,《人身保险学》课程的教学与研究起步较早,经过20年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研究与管理、学生培养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课程优势与特色。本课程侧重人身保险领域,专业性强,同时兼顾职业化特色,在课程建设过程中注重理论性与实务操作性。本课程在区内同类课程中无论是开设时间还是从师资力量、社会影响来讲都是处于领先水平;从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分析,学生就业后能够很好地适应工作,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已有一批毕业生在保险公司管理层崭露头角。
二、《人身保险学》课程今后建设方向及思路
内蒙古财经大学以自治区区内生源为主,以少数民族教育为特色。因此,《人身保险学》课程立足实际,旨在使学生全面掌握开放经济条件下区域人身风险及人寿保险经营活动的原理和规律,同时注重蒙汉双语教学,为地方经济培养能够适应现代保险市场的风险管理与保险类民族人才。今后的课程建设紧紧围绕上述定位,同时结合保险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本课程教学体系,突出课程特色,力争将本课程建设成为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准、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
(一)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团队整体水平
今后进一步加强教学队伍建设,在教学梯队人员学历水平、职称结构等方面全面加强,强化青年教师培养,提升整体教学团队的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1.建立完善可行的教师进修和出国访问长效机制通过国内或国外、短期或长期培训与进修提升本团队的教学水平,特别是科研实力。国内进修方面,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教学科研后备人才到国内名牌学校进行期限长短不同(三个月至一年)的专题或系统学习,争取利用这种快速、有效的方式提升后备人才的教学与科研素养。国外访问机制方面,鼓励青年科研骨干到国外做访问学者,紧跟国际主流研究范式和方法,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整体水平。
2.引进优秀人才,特别是具有国际化背景的青年人才
随着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保险业竞争的加剧,保险业的发展无论是业务结构还是服务对象,都发生着深刻变化。面对全球化,适应变化的复合型保险类人才已经显得日趋稀缺化。为此,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引进能够给课程教学团队带来新的范式冲击、具有国际化背景的青年人才,强化教学梯队的人才建设。
(二)注重课程建设,全面提升课程建设质量
随着我国保险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商业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人身保险学》课程的开课率会越来越高,对任课教师的要求也会进一步提高。围绕保险学专业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结合国际保险市场发展趋势,体现现代经济社会人才需求特点,科学设计课程教学内容,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三)加大实践教学和创新教学的力度
今后进一步强化实训教学环节,扩展实训基地,加强实践教学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根据《人身保险学》课程实务性强的特点,与《人身保险学》同一学期开设《保险实务》实验课,来配合讲授寿险公司业务经营流程。同时将课程的相关内容(如人寿与健康保险的营销、条款分析、理赔等)安排在“暑期实习”中进一步学习检验。同时将不断追踪学科前沿,紧跟行业发展步伐,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四)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鼓励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和承担教改项目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着力打造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精品课程、双语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等教改项目。注重教材建设,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及时更新、提高教材编写内容和编写质量;同时开放性引进国内外优秀教材和课程,逐步实现教材建设标准的国际化。
保险学课程一般以保险基础知识、保险市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保险公司经营与管理等五部分作为知识体系构建的主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如果以这五部分作为课程的构建可以使理论体系介绍比较清晰,但不足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果课程设计在以保险职业岗位基础,遵循保险工作流程,以保险工作任务为驱动,对上述五部分知识体系加以整合,完成课程设计的项目化、任务化,可以更好的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同时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体涉及四方面内容:以职业岗位需求为依据明确专业定位、以工作过程为导向开发课程体系、以职业能力为目标确定教学内容、以课证融合为途径推进双证制度。通过对保险实务工作过程的分析以及归纳,转换为五大专业学习领域。课程设计以岗位为导向,工作任务为驱动,形成学校学习与实际工作一致性的任务驱动。每一项目讲解完成后,学生除了必须掌握课堂上老师讲授的理论知识以外,还需进行相应的仿真操作任务,这一操作任务与项目课程内容密切联系。通过学生的实践操作及利用所学知识的具体运用,可以使其熟悉业务知识及流程,提高学生的课程参与性。
(二)课证融合
保险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涉及有多个种类: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有保险人从业资格证、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证;高级的有保险精算师、理财规划师等证书。在课程具体教授过程中可以把相关考试的知识考核点与课程讲授内容相融合,有针对性进行重点解读,帮助学生在课程学习的过程中,加深对考试内容的掌握,引导学生根据实际水平及岗位兴趣选择报名考取合适的证书。并且可以在资格证书考试前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学生通过率。
二、教学方法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注重运用多媒体等先进的教学手段,边讲解、边演示,学生边学习、边思考、边提问,最后进行实际操练,实现知识与技能相融合,使学生较快理解、掌握基础知识。通过多种教学方法的运用,有效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积极思考,激发学生的潜能。
(一)实地考查法
让学生分组,分别组织参观寿险公司、财险公司、经纪公司、公估公司。了解整个保险行业的运作模式及类型、通过实地的参观访问学习,可以实际了解保险行业工作环境及业务流程,使学生有更为直观的印象。考察完成后可以和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交流,了解行业动态,公司发展目标,进一步接触行业企业文化。整个考察过程中可以要求组员完成多项任务:如考察前可以通过网络资源了解需要考察参观的企业网站,搜集该企业的产品品种介绍及相关条款规定,利用考察或者交流的时间对其进行重点学习。这种实地教学方式,可以更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参与到课程学习的准备及实践过程中来,学习效果得以提升。
(二)角色扮演法
模拟保险公司的岗位,让学生以不同的身份参与学习与训练,熟悉保险业务管理部门的相应工作职责。包括:(1)规范新契约承保和客户服务各项管理流程、操作细则;(2)规范核保、理赔人员的管理及培训,规范核保理赔业务流程;(3)初审收银、保单录入;(4)根据核保部室要求,对客户进行身体检查服务;(5)个险保全、团险保全的受理及操作、批单打印;(6)疑难案件的勘查与确认;(7)对客户的任何疑问,提供解答和转接相关部门;(8)承保、核保、保全、理赔业务的统计和分析,并报送相关业务和财务部门;(9)负责与分公司相关部门联络和沟通。通过扮演不同的角色参与一系列业务流程的操作,学生们能够清晰的掌握保险业务各个环节的具体运作,能够亲自参与到模拟业务流程的办理过程中去,从而实现我们教学目的,达到设定的教学效果。
(三)情景模拟法
要求分组学生独立策划保险营销方案,进行保险营销的实践,可以结合保险公司展业活动,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实践锻炼。或者在实践课程中,设置具体的任务对象让学生进行营销训练,使学生在“训练”中掌握营销技巧,在“情景”中积累处理问题及解决问题的经验,这种方法可以有效的将系统的知识体系转变为专业性的技能技巧,是学生自身对知识内容进行重新构建运用于具体工作的转变。通过特定情景的设定,完成相应的保险任务,从而提高其解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四)综合实训教学
按照各项目的不同需要设计相应的技能训练项目。在教学实施中以各模块的主要知识点为线索,利用校内保险实训软件,将课程核心知识高度浓缩、有机串联,组成系统的“知识链”。学生通过软件角色设定不同角色,分别是客户、人、经纪公司、保险公司。进行保险具体业务的办理、一系列流程是需要不同角色相互配合,并且完全按照实际业务流程进行。通过综合实训的教学,能够使学生将实际工作中涉及到的有关业务知识纳入其中,还可以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
(五)专题讲座及暑期社会实践及调查
聘请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保险行业研究学者举行报告会、专题讲座,介绍保险市场发展动态及其业务操作的实际情况。我院与安徽省多家保险从业机构建立了实习合作基地,利用暑期社会实践、顶岗实习等机会进行实践学习,可以通过社会调研的方式了解保险实际问题,不断开阔学生视野,增进学生对保险行业的了解,让学生在社会环境里接受锻炼,实现从学校到社会“零距离”的教学目标。
(六)指导毕业生实习及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毕业之前最重要的一门课程,论文是对于保险专业某一方面的重点剖析。教师根据学生专业方向的选择进行指导,帮助学生确立论文选题、提出写作目的与要求、提供相关参考书目和资料,并对论文进行相应的修改等工作。学生在写作过程中会对于自己所要阐述的问题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和学习,通过这种方法实现专业理解和掌握。多种教学方法的运用,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对整体知识体系进行重新的模块化构建,然后针对不同的模块运用合适的教学方法进行展现;又给予学生更大的主动性、灵活性,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培养专业兴趣,调动了学生的自学积极性和创造性,学生保险学课程的感知能力及解读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加强,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通过新的教学方法的实践,实现“能力培养”和“创新教育”的有效融合。
三、教学手段
(一)多媒体教学
《保险学》教学课件含有大量信息,理论体系条例清晰,教学案例丰富。多媒体教学实现文字、图片、音频、图像多元化资料的有机结合,形成了良好的教与学互动。
(二)电脑软件模拟教学
实训室装备了相关保险实务模拟操作软件,该软件可以模拟进行承保、核保、风险评估、出单、接受报案、理算、核赔、批单、到期通知等业务流程,学生通过上机操作,使其掌握保险公司业务操作流程及具体操作方法。
(三)考核方式改革
大多经管类课程考试采取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相结合的方式作为课程的评价方式。很多学生在期末考试前采取强化记忆的方式也会取得很高的分数,但是实际知识体系及技能的掌握并不理想,针对这一特点对考核方式的改革也有其必然性。项目化的教学有理论部分也有实践操作部分,把实践操作部分的得分设立权重纳入考核,可以更全面的反映学生的知识学习及运用水平,同时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也纳入考核范围,可以根据证书获取的难易程度设立等级,对应不同的分值。这样多元化的考核能够使其更为全面的反映学生实际的学习情况,更好的督促其对保险学课程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