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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双边贸易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美自建交以来,双边贸易高速发展,优势互补明显,贸易结构日趋多元化。贸易的飞速增长为两国人民带来了实惠,给两国关系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但贸易摩擦也在增加。2001年底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以来,中美贸易出现了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问题、反倾销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人民币汇率、纺织品配额问题以及贸易发展不平衡问题等。例如,2002年美国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实施钢铁保障行动;2003年美国对华纺织品实施特别保障;2004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彩电和寝室木家具征收反倾销税,美国商务部还明令禁止美国进口中国购物袋,美国主要纺织品服装协会和工会要求推迟取消纺织品配额。
二、中美贸易现状原因分析
(一)美国的对华贸易限制制约了其比较优势的发挥
在美国可以自由进口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同时,美国却对其国内企业向中国出口技术密集型产品设置了诸多限制。这种贸易的不对称无疑是导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两国居民的需求结构也存在着巨大差异。在人们的收入水平很低时,人们的绝大多数支出都将集中在食品等必需品上,即此时的恩格尔系数非常高。而当收入水平比较高时,除了购买生活必需品还可以购买高端产品来提高其福利水平。而中国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大多是生活必需品,美国一般是高技术高档产品。显然,不管人们的收入水平高低生活必需品都是必须购买的,这就导致美国会大量进口中国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而由于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比较低,对美国生产的高端产品的需求却非常低。这种由于收入水平的巨大差异而导致的两国对贸易产品需求的不对称是造成美对华贸易逆差的长期因素。
(二)美国国内政治因素的影响
美国总统大选每四年举行一次,自冷战结束以来的历次美国总统大选中,美国对华政策都是两党总统候选人相互攻击的重要议题,这也是赢得选举最方便的武器之一。20世纪90年代至今已经举行的美国总统大选共有三次,从这一时期的情况看,每逢大选临近,两党总统候选人就会对中美贸易摩擦的各种问题显示强硬立场,发表颇具贸易保护色彩的言论,这几乎成为一种规律性的现象。
(三)世界经济不景气导致美国出口的下滑
美国的统计数据表明,美国贸易逆差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出口贸易额的下滑,而不是进口贸易的激增。据美国全国制造商协会透露,在过去两年中,美国制造业的出口贸易额减少了850亿美元,主要原因在于海外需求的疲软。相反,中国对美国的进口却在增加。
(四)中美两国彼此对外直接投资(FDI)比例极不对称
中美两国间的巨额贸易顺差,在很大程度上与两国之间的接投资结构相关。美国近年来对华直接投资额均在40亿~50亿美元以上。美国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代替了前者对后者的出口,中国吸引的美国直接投资又促进了前者对后者的出口。因此,如果中国具有同美国同样发达的对外直接投资的能力,直接在美国设厂,生产美国原本要从中国进口的商品,那么双方的贸易差额将会大幅度下降,贸易摩擦的几率也会随之降低。因此,中国资本国际化程度应大大提升。
(五)中国出口商品结构低下,出口市场范围狭小
现阶段我国处于国际分工价值链条上的低端,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主要为劳动密集型和附加值较低的一些加工工业。由于缺乏技术含量和自主品牌,许多产品在消耗了大量资源出口后换回的只是少量的经济利益,甚至还不断地被指责为低价倾销。我国向美国出口的商品主要为纺织品、服装、鞋类等。这些价格竞争力较强的商品一旦大量出口极易引起美国的警惕,导致我国出口产品遭遇种种限制。
(六)中国企业自身和政府部门一些做法也有不当之处
中国企业有“薄利多销”的传统,再加上中国长期对外贸企业进行出口补贴,导致不少外贸企业为完成出口指标对出口产品定价过低,因而经常被控倾销。甚至还有企业为了换取出口补贴和出口退税无利也要销售,造成不规范的定价行为,结果为美国指责中国破坏公平竞争和公平贸易的准则提供了口实。另外,中国国内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阻碍了中国政府全面履行世贸组织协议的进程。
三、促进中美贸易的相关对策
(一)早日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对中美双方来说,“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它代表着美国对中国经济性质的理解以及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所取得成绩的认可度。因此,中国应在政治层面上对美国等采取歧视性措施的主要成员施加压力,使其早日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二)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完善市场经济运作方式,使中国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体,从而缩小中国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体制差异。这种差异的缩小可以使得信任程度增加和缩小美国对中国出口技术产品的控制范围,使中美贸易实现平衡,从而使中美贸易在进出口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健康发展。
(三)改变中美两国相互依赖的不对称性,由外贸拉动向内需拉动过渡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中美两国经济相互联系、彼此依赖的程度达到前所未有的状况,但这种依存是不对称的。因此,从长远发展战略来看,我国应将宏观调控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扩大内需上。我国拥有13亿人口,国内市场十分庞大,而且经济发展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潜在的市场需求是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在现阶段,扩大内需应将满足内需作为前提,满足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包括贫困群体的要求。
(四)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解决贸易摩擦
本文运用贸易引力模型,考虑到中韩两国的贸易现状,加入人口规模、消费者价格指数(CPI)、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中韩FTA等变量,建立模型如下:lnTij=α+κln(Yj)+γln(PiPj)+δln Dij +ρln CPIj+ηEA+λAPEC+μij(1)。其中,Tij表示两国双边贸易总额,Yj 代表伙伴国的GDP总量,其越大,该国潜在的进口需求量越大,从而促进两国双边贸易流量的增长。PiPj代表人口总量,即一国国内的市场规模,以往研究表明两国的双边贸易流量与人口规模呈负相关关系。Dij代表两国间的距离,即两国的运输成本,两国间的距离与两国的双边贸易流量呈负相关关系。CPIj代表消费者物价指数,即一国市场价格的基本动态,与居民的购买力相关。伙伴国的CPI越大,居民的购买力越小,需求降低,从而影响两国的双边贸易流量。EA代表中韩两国的一体化组织,理论上认为制度安排会促进两国的双边贸易流量。由于中韩两国的贸易伙伴国主要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APEC),所以APEC必定对中韩两国各自的贸易流量产生积极影响。
二、回归结果及分析
(一)中国与其主要出口贸易伙伴国的贸易引力模型回归结果
中国与其主要出口贸易伙伴国的贸易引力模型回归结果(见方程1、2)韩国与其主要出口贸易伙伴国的贸易引力模型回归结果(见方程3、4)
由方程1的结果显示,该方程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调整后的R2值为0.64,对于截面数据来说,拟合优度尚好。D-W值为1.988,说明不存在自相关。就各个变量具体来看,回归系数符号均与预期符号相同。除伙伴国的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和两国的人口规模未通过检验之外,其他变量都达到了5%的显著性水平。部分原因在于,影响一国国内居民对商品需求大小的因素有很多,CPI不能完全反映出伙伴国对进出口商品的需求状况。鉴于此,本文依次对方程1中不显著的变量进行剔除。为了分析EA变量对中国贸易流量的影响,最后在回归中加入EA变量进行测量,得到方程2。从方程2可以看出,伙伴国的GD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中国与其主要出口贸易伙伴国的双边贸易流量将增加0.44%。APEC的促进作用较大,系数达到0.74。同时,EA变量的影响系数超过APEC,达到0.87。而两国的人口规模、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影响却不显著。也就是说,如果中韩两国建立FTA,将对中国的双边贸易流量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这种促进作用并可能会大大超过APEC对中韩贸易影响的力度。这进一步说明,中韩两国间区域贸易协定签订的必要性和签订的长远意义。
(二)韩国与其主要出口贸易伙伴国的贸易引力模型回归结果
利用同样的方法,对韩国与其主要出口贸易国的相关数据进行逐步回归,得到表1中方程3、4。由方程4可知,韩国与其主要出口贸易国的双边贸易流量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伙伴国的GDP总量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双边贸易流量将增加0.41%;两国的人口规模乘积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双边贸易流量将减少0.38%;两国间距离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双边贸易量将减少0.61个百分点。这说明中韩两国对距离变化反应敏感。值得注意的是,变量EA的引入,使得距离系数的绝对值下降0.1个百分点。同时,回归结果显示,EA变量对韩国对外贸易的影响非常显著,系数达到1.78,说明中韩签订区域贸易协定后,会大大增加韩国的对外贸易量,促进其对外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一、引言
本文主要从定量的角度,运用中国与欧盟GDP的相关系数分析,考察二者相关性不断演进的历史路径;通过横向相关关系对中国与欧盟经济的持续性、波动性以及领先滞后关系进行比较;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分析二者是否存在伪相关;并通过VAR模型中的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描述二者通过国际贸易渠道相互作用的路径。
二、数据说明
三、实证研究
(一)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的相关关系
相关分析是为了考察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的相关性,分析中国与整个欧盟经济波动相关性强弱演进的历史路径,中国与欧盟GDP增长率的横向相关关系考察中国与欧盟经济同步性(syn—chronization)的强弱。
(二)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的因果关系
上述分析表明,中国与欧盟GDP增长率之间有着明显的相关性,但这种相关性并不代表因果关系,因此需要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进一步考察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变量间的相关性是否属于伪相关问题。
在考察格兰杰因果检验之前,我们对中国和欧盟各国GDP增长率时间序列进行了平稳性检验,ADF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序列都二阶平稳(鉴于篇幅,检验过程从略)。格兰杰因果检验滞后项的选择参照SIC(schwarz lnfo Criterion)值,检验结果见表3显示,中国GDP与欧盟整体GDP相互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中国GDP是英国、荷兰GDP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能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在95%的置信水平下,可以认为中国GDP是英国和荷兰GDP增长的格兰杰原因。希腊、葡萄牙GDP是中国GDP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能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在95%的显著性水平下,可以认为希腊、葡萄牙GDP是中国GDP增长的格兰杰原因。其他国家的GDP与中国GDP增长之间的格兰杰原因不能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
(三)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的传导机制
由于格兰杰因果检验和协整检验仅反映中国和欧盟GDP波动的因果和长期均衡关系,为了更好地考察二者相互影响的路径,本文采用VAR模型、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来考察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相互传导的动态路径。VAR模型考察变量间的关系时,其最大优点是不受先验经济理论的限制,直接通过时间序列数据本身的特性进行研究,先验知识只用来考虑及选用纳入模型的经济变量。
1,脉冲响应函数
在上述VAR模型基础上,再运用脉冲响应函数来衡量来自随机扰动项的标准差冲击对内生变量当前和未来取值的影响。若e发生变化,不仅导致各变量的当前值发生变化,而且还会通过当前值影响其未来取值。脉冲响应函数可以描述这些影响的动态轨迹,显示任意一个变量的扰动怎样通过模型影响到所有其它变量,最终又反馈到自身的过程。
图2显示,欧盟GDP对其本身的新息冲击即刻就有反应并不断减弱,从第四年后冲击产生的影响为负,随后逐渐衰减直至消失。欧盟GDP对来自其他因素的新息冲击反应不明显,表明欧盟经济的运行更多受到自身因素的影响;欧盟GDP对来自中国GDP的新息冲击,刚开始为负向反应,随后不断增强,在第四年后达到最大,随后不断衰减并逐步消失;欧盟GDP对来自双边贸易新息冲击刚开始呈微弱的负向反应,随后不断增强,在第六期后逐步衰减直至消失。
中国GDP对其自身的新息冲击当期就有明显的正向反应,在第二年结束时变为负向反应,此后不断波动衰减;对来自双边贸易新息的冲击刚开始没有反应,随后不断增强,在第三年达到最大,表明中国GDP受双边贸易的影响是逐步增强的;对来自欧盟GDP新息冲击刚开始没有反应,随后变为负向反应,到第五年后才变为正向反应,这与中欧经济的竞争性有关。
双边贸易对来自自身新息冲击在第一年表现为正向反应,随后不断衰减直至消失;对来自欧盟GDP新息冲击在前四年都表现为负向反应,随后才转变为正向反应并逐步衰减,表明双边贸易受到欧盟经济的影响较大;对来自中国GDP新息冲击的反应刚开始为负,随后不断增强,在第一年结束时达到最大,随后不断衰减。表明中国经济对双边贸易的拉动作用具有一定的滞后期。
由此可见,欧盟GDP增长主要受到自身因素的影响;欧盟GDP对中国GDP增长有较强的影响,但反向的影响则较弱;欧盟GDP对双边贸易的更多的表现为负向影响,这与欧盟近年来经济增长疲弱有关;中国GDP对双边贸易的拉动作用存在一年的滞后期。
2,方差分解
考察VAR模型时,还可以采用方差分解方法研究模型的动态特征。其主要思想是,把系统中每个内生变量(共m个)的波动(k步预测均方误差)按其成因分解为与各方程新息相关联的m个组成部分,从而揭示对VAR模型变量产生影响的各随机干扰的相对重要程度。
根据估计得到VAR模型,我们分别对欧盟、中国和双边贸易的变化进行方差分解(见图3)。对欧盟GDP的方差分解显示,各因素的影响力在四年后逐步稳定,有大约85%的变化可以由其自身因素来解释;欧盟GDP的变化中,可以由双边贸易解释的部分很小,可见双边贸易对欧盟经济的影响较弱。欧盟经济增长中,中国GDP的影响随时间推移而逐步增强,能由中国GDP解释的部分约为10%。这表明欧盟经济更多地是受到自身因素的影响,中国GDP和双边贸易对欧盟经济的影响较小。
中国GDP的方差分解中,约为55%的影响可由自身因素来解释,由欧盟和双边贸易因素解释的部分别为30%和15%。中国经济增长来自欧盟自由贸易区GDP和双边贸易的影响随时间推移而不断增强。
双边贸易的方差分解中,可由欧盟GDP解释的部分不断上升,最后约为45%,由中国GDP所解释的部分保持稳定,约占20%,双边贸易来自其自身的影响不断衰减,最后约为35%。表明双边贸易的增长受欧盟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这与欧盟需求对双边贸易的巨大影响密切相关;
四、结论
随着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一方面,欧盟经济的波动显著影响了中国经济的运行,同时,中国因素对欧盟经济的拉动作用也在逐渐加大。本文运用一系列的计量分析工具,研究了中国与欧盟经济增长的同步性。主要结论如下:
1,受中国改革开放进程阶段性的影响,中国与欧盟经济的相关性经历了先增强再减弱,到再增强的过程,两者的相关系数在整个时段仍为负,表明相互间的经济影响依然不强。但从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的相关性逐步增强,这既是双边经贸联系深化的结果,也是中国因素重要性日益凸现的明证。
2,与欧盟各国经济相比,中国经济波动的持续性较强、波动性较大;中国经济波动滞后于欧盟经济的波动三年,表明中国经济对欧盟经济存在较强的依赖性。
3,中国GDP与整个欧盟GDP增长之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但中国GDP是英国、荷兰GDP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能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希腊、葡萄牙GDP是中国GDP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能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中国经济与欧盟经济的相互影响依然较弱,但这一影响将随着相互间经济联系的日益密切而不断增强。
(一)中韩贸易现状。早在20世纪九十年代,中日韩三国学者就提出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构想,但是由于三国之间的 历史 遗留问题的影响,使得这一构想迟迟未付诸行动。在此情况下,
(二)原因分析。中韩两国贸易不平衡的存在是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若是这种不平衡持续存在并一味地扩大下去,终将会影响双边贸易的健康 发展 。在发展中韩 经济 关系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利因素: 政治 上,东北亚地区存在安全隐患,这对中韩经济关系发展所需要的良好的外部环境的形成和维持构成威胁。美国因素和朝鲜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对中韩经济关系的发展起了一定的制约作用;经济上,中韩经济关系中诸多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中韩经济关系的发展。韩国 金融 危机对中韩经济关系造成了负面影响; 历史 、思想文化上,中韩在冷战时期形成的历史隔阂成为两国经济关系顺利发展的障碍性因素。中韩在文化上的某些差异也对中韩经济关系的健康发展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尤其是在近期整个国际经济走软的形势下,大量韩企的驻华分支机构、商社等纷纷撤离。由于中韩双边贸易中有相当部分是通过在华的韩资 企业 承担的,投资的大规模“缩水”势必会影响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双边贸易的发展。此外,中韩两国的贸易依赖度及竞争度急剧深化,这将成为中韩两国未来贸易发展的极大障碍,进而对两国产业及经济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进入新世纪,随着中欧贸易的迅猛发展,欧盟对华贸易逆差快速增加,从2001年的51.7亿美元剧增至2007年的1342.3亿美元,年均增幅达到59.3%。其中,2002—2005年的增幅一直保持在90%左右。虽然2006年、2007年,欧盟对华贸易逆差增幅明显回落,仅为30.7%和46.4%,但由于基数很大(2005年欧盟对华贸易逆差为701.2亿美元),这两年欧盟对华贸易逆差分别增加了215.4亿美元和425.7亿美元。欧盟的统计数据更为惊人。2005年,欧盟对华贸易逆差为1 085亿欧元(约合1349.7亿美元),甚至超过了中国2007年的统计数据,1 342.3亿美元。严重的贸易失衡大大地刺激了欧盟本就敏感的神经,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公开指责对华贸易赤字“不可容忍”,强烈要求中国采取措施扭转贸易失衡局面。中国也注意到贸易失衡给双边经贸关系带来的消极影响,正在积极想办法缓解双边贸易严重失衡的局面。目前,中欧贸易失衡已经成为双方经贸博弈的焦点。
一、中国和欧盟对贸易失衡原因的认识
1.中国对贸易失衡原因的认识
中方认为,中欧贸易失衡是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大背景下包括欧盟在内的发达国家/地区对华产业转移的必然结果。欧盟对华产业转移使得中国对欧盟的出口盈余,有很大一部分是中欧贸易转移的结果。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及东盟成员国也加快了对华产业转移的步伐,在中国组装、加工产品,然后再出口欧美,这样欧美对这些国家的部分贸易赤字也转变成对中国的贸易赤字。“这些逆差始于2000年(约400亿美元),并一直呈现出不断扩大的态势;至2006年,中国对上述贸易伙伴的逆差总额已达1 539亿美元,而同期中国对欧盟与美国的顺差总额约为2 359 亿美元”。中方还认为,中欧贸易失衡与欧盟歧视性的对华军售禁令有关。
2.欧盟对贸易失衡原因的认识
欧盟承认在贸易失衡方面中国是“代人受过”,中国的顺差部分是其他国家的顺差。2006年10月,欧盟发表了《竞争与伙伴关系:欧中贸易与投资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近十年来,亚洲国家在欧盟进口中的比例相对稳定在20%~25%。对中国的贸易逆差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中国已经部分取代了亚洲其他国家成为出口来源国的事实”。欧盟也承认,“产生这一逆差的部分原因是结构性的,因而这一现象还会继续存在一段时间”。但欧盟更加强调贸易逆差反映了中国严重的市场准入问题以及中国未能履行世贸义务,强烈要求中国“完全履行WTO成员的义务,全方位地向其他成员开放货物和服务业市场、放松对外国投资的限制和保护外国公司权利”。同时,欧盟还认为,中国不合理的经济增长方式、特殊的经济增长鼓励机制强化了中国的竞争优势,抑制了进口需求,加剧了贸易不平衡。另外,欧盟还认为贸易失衡同中国充分利用了欧盟的普惠制有关。
二、中国和欧盟对贸易失衡原因认识的比较分析
第一,双方均认同贸易失衡与国际产业转移和随之出现的贸易转移有关,具有一定的长期性。但是中方认为,这是贸易失衡的根本原因,而欧方则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中国市场准入问题上。入世后,中国努力兑现承诺,将关税总水平下调至9.9%,取消了包括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特定产品招标等在内的所有非关税措施,并加大了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力度。2001年,欧盟对华出口为357.2亿美元,2007年猛增至1 109.6亿美元,在7年内增长了3倍多,是欧盟所有贸易伙伴中增长最快的,这表明中国市场的开放程度显著提高。但是,中国确实保留了一些限制条件,如资本要求带来的设立成本、限制投资规则、所有权上限,以及当地含量要求等。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只有坚持循序渐进的开放,才能有效地保护和扶植我国的战略性产业,降低经济运行风险,推动国民经济实现持续、稳定的增长,进而持续扩大从欧盟的进口,才能实现双赢。
第二,欧盟认为,中国不合理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特殊的鼓励机制加剧了贸易失衡。近年来,尽管我国一直保持着10%左右的经济增长速度,但国内消费需求有限的状况一直未有明显地改善。目前,国内经济增长一半以上都靠进出口拉动。对中国来说,过度依赖外需的经济增长模式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持续的。不仅如此,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把国内生产总值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最主要评价指标。由于纺织、制造、生产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税收以及就业的拉动作用较为明显,一些地方政府对这些行业的出口企业一直持鼓励的态度,给予它们各种优惠政策和补贴,造成这些行业投资过度,产能大幅度提高。而且由于大部分出口产品差别不大、种类重复,压价竞销的现象十分普遍,有些产品的利润甚至只有2%~5%。从这个角度看,中国不合理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特殊的鼓励机制确实给欧盟同类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贸易失衡。
第三,中国认为,欧盟歧视性的对华军售禁令加剧了贸易失衡。入世后,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潜力被释放出来,大量物美价廉的中国产品涌入欧盟市场,深受欧盟消费者的欢迎。同时,中国急需的高技术产品、军民两用产品却因欧盟对华军售禁令而无法进行贸易,而欧盟的其他产品又因为价格太高无法获得中国老百姓的青睐。在此情况下,欧盟对中国的很大一部分出口能力被搁置,自然会加剧双边贸易失衡。
三、贸易失衡对中国、欧盟影响分析
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产业的国际转移和产业链条的全球配置使得贸易顺逆差的原有内涵和经济意义发生了改变,以国界划分的贸易顺逆差已经不能真实地反映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得失。因此,不能仅仅因为中国对欧盟存在巨额的贸易顺差就认定中国在双边贸易中获益,欧盟在双边贸易中受损。事实上,中欧贸易失衡给双方带来的影响各有利弊,必须要理性看待。
对中国来说,巨额的贸易顺差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从好的一面来看,巨额的贸易顺差使得我国的外汇储备快速增加,到2007年末,我国外汇储备已高达1.5万亿美元,居全球首位。巨额的外汇储备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国际支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日后服务贸易领域的全方位开放、汇率的更加弹性以及未来资本项目的更加开放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外,我国对欧出口企业大都集中在纺织、制造、生产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这些企业对劳动者素质要求不高,为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中等技术专业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就业机会,有效地缓解了低层次就业的压力。从不好的一面来看,首先,巨额的贸易顺差为欧盟对华实施贸易保护措施提供了借口,加剧了双边贸易摩擦。欧盟认为,欧盟的相关产业和就业受到了来自中国的冲击,为了改善国际收支状况,保护国内产业和就业的健康发展,欧盟有必要对中国进口商品设限。近年来,欧盟大幅度的削弱对华普惠制待遇,加强对华反倾销调查,并设置了一些针对中国产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打火机CR标准。其次,巨额的贸易顺差加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2007年10月,欧元区13国财长发表声明,首次把人民币汇率水平认定为“比美元和日元汇率更让欧洲关切的事情”。欧盟一改在这一问题上较为谨慎、温和的态度,积极仿效美国对人民币汇率施加压力,使得人民币面临着巨大的升值压力。最后,巨额的贸易顺差还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方面,巨额贸易顺差加大了国内市场人民币的投放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内经济发展过热,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的不利局面。另一方面,中国对欧盟出口的产品大都属于需求价格缺乏弹性的产品,只能依靠不断的降低价格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极易使我国对欧出口陷入“丰产不丰收”的尴尬局面。更为不利的是,由于这些产品的大量出口对国内经济增长、税收增长、就业的推动作用明显,某些地方政府对这些产业的发展持鼓励态度,导致这些行业不断扩充,影响了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对欧盟来说,尽管存在着巨额的贸易逆差,但欧盟仍然从双边贸易中获益。第一,通过将产业转移到中国,欧盟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中国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在中国生产产品,然后再返销欧洲市场,获取高额的利润。就此而论,“中国的出口盈余,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在欧洲人的口袋里”。而且,对华产业转移还有利于欧盟集中盟内资源,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第二,欧盟从中国进口大量物美价廉的产品使得消费者、中间商、销售商获得了巨大的实惠,不仅增加了消费者剩余,而且还提高了中间商、销售商的利润。第三,欧盟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欧盟相关产业的不足,提高了欧盟市场的有效供给,弥补了消费缺口,有效地抑制了通货膨胀的发生,为物价的稳定做出了贡献。据OECD统计,2001—2005年欧元区的通货膨胀率为-0.2%。从不利的一面看,巨额的贸易逆差引发了欧盟内部对其就业、工资以及一些传统产业能否实现健康发展的担忧。而且,中国产品在欧盟市场份额的快速扩大,也打破了欧盟市场上原有的均衡。“进口集中化的趋势令欧盟感觉到自身的经济安全受到了威胁”。
四、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中欧双方应该理性的看待贸易失衡问题,积极地做出互惠互利的让步:一方面,中国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拉动内需,分担出口压力,尽量减少对欧的贸易顺差;另一方面,欧盟也应该保持冷静,改变动辄拿贸易逆差说事的态度,不能只是一味强调逆差的数额,也要正视双方在双边贸易中获利能力的差距,突出双边贸易的互补性和互利性。而且,由于存在一些结构性的因素,解决贸易失衡问题不能期待一蹴而就,只能寄望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努力之后有所突破。因此,双方应该从战略伙伴的高度看待这一问题,切忌因为急于求成而激化双方在这一问题上的矛盾,毒害双边贸易的良好氛围,努力将这一问题对双边经贸关系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点。
参考文献
最早将引力模型应用于国际贸易领域的是丁inberge(1962 ),该模型预言两个国家的双边贸易流是两国经济规模和国家距离的函数,对数表达形式为:
feenstra ( 2004)通过理论研究发现引力模型由于没有考虑相对价格导致了估计的遗漏变量偏误。anderson (2003)指出双边贸易量不仅取决于双边贸易成本,同时以gdp比重加权的“多变抵抗因子”也会对贸易造成影响,因为它反应了进口国进口竞争产品价格与出口国的出口机会。
引力模型假设国家对之间的贸易流是对称的,即国家之间贸易每一种产品。但是有学者研究贸易数据发现这个假设与数据不相符,即实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对之间的贸易量为零。
传统上解决零贸易问题的两种方法一忽略所有双边贸易量为零的国家对以及给零贸易数据加上一个非常小的正数后将它们一起放入模型估计一都存在缺陷。linders and de groot(2006)改变样本数据是武断的,且没有理论和经验的支持。
一、tobit模型以及样本选择模型
当某个范围内的结果无法观测、实际结果无法反应需要的结果(实际贸易不能为零、或衡量的不准确性(如四舍五入)时用丁obi下模型更合适。该模型由james丁。bin1958提出,用来描述非负因变量y}和自变量xi之间的关系。模型假设有一个潜变量(无法观测的变量)y,。该潜变量通过参数声来决定其与xs的线性关系。当潜变量大于零时,因变量等于潜变量,否则等于零:
由于丁obit模型强行给样本加入一个审计限值(censoringlimit)后损失了被截数据包含的信息,因此其分析结果存在偏误。
有学者指出零贸易流来源于二步决策而不是审计过程(censoring),因此合适的方法是模拟产生零观测值的决策过程而不是机械的使用丁obi丁模型。利用pro日it模型可以模拟是否进行贸易的决策过程。决策的结果决定了是否观察样本中的实际贸易流或者贸易是否为零,而潜在贸易规模由引力模型决定。因此样本选择模型由选择方程和回归方程构成。
样本选择模型将零贸易量作为贸易者独立决策的结果,并允许对其分开解释,充分考虑了零观测值所提供的信息。但是样本选择模型要求随机干扰项严格服从的正态分布,且第二步回归是要找到一个影响贸易缺失但是与贸易量无关的工具变量,实际操作中很难实现。
二、泊松模型及扩展的泊松模型族
假定双边贸易量la是自变量的指数函数,将引力模型设定为泊松形式,即国家间可观测的贸易量服从泊松分布:
其中,为自变量向量和考,分别为进、出口国固定效应。泊松模型的一个重要假定是即。的条件均值恒等于条件方差。从式可以看出,对进行估计无需对数转换,有学者证明了存在异方差的情形下,泊松极大似然估计是一致而合理有效的。
使用泊松模型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条件均值恒等于条件方差,但大多数情况下方差大于均值,即因变量过度分散。过度分散源于未观测到的个体异质性(均值不等于方差卜若不予以修正将导致对因变量一致却无效的估计。扩展泊松模型族中的负二项分布模型通过设定方差为均值和分布参数的函数,将未观测的异质性纳入条件均值中,常用于解决过度分散问题。然而泊松模型和nb模型却无法解决观测到的零计数过多现象。
一、中国与墨西哥贸易的现状分析
(一)双边贸易额迅速增长
进入21世纪以后,双边贸易进入了迅速增长的时期。2000年两国贸易额突破10亿美元,猛增至18.24亿美元。2006年两国贸易额达到了114.31亿美元,突破了100亿美元大关。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双边贸易额出现了下降,但随着两国经济的复苏,双边贸易规模继续扩大。2010年双边贸易额迅速增加到247.48亿美元,突破了200亿美元大关。2011年更是突破300亿美元大关达到了333.53亿美元,11年间的年均增长率是36.7%,高于中国和墨西哥同期对外贸易的年均增长率。据中国海关统计,2012年1-3月中墨双边贸易额为139.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目前中国是墨西哥第二大贸易伙伴国,而墨西哥是中国在拉美地区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国。
(二)双边贸易结构得到改善
1、出口结构得到改善
分析UN Comtrade中中墨进出口数据得出,2000年以后中国对墨西哥主要出口SITC6、SITC7和SITC8,2011年这三类产品的出口额占中国对墨西哥出口总额的92%。尤其是近十多年来,SITC7类始终居于中国对墨西哥出口产品的首位;2002-2008年期间SITC8类所占的比重是下降的,尽管2010年和2011年这两年的比重有所增加,但趋势仍然是下降的;SITC6类出口总额逐年增加,但所占比重波动幅度较大,说明此类产品的出口不稳定。可见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对墨西哥出口相对减少,而在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上对墨西哥出口相对增加,出口结构得到改善。
2、进口结构得到改善
分析UN Comtrade中中墨进出口数据得出,2000年以后中国从墨西哥进口的前三类产品是SITC7、SITC2和SITC5,虽然SITC7类是近12年来进口额最多的产品,但其份额呈现降低的趋势;SITC2类进口额所占比重大幅度的上升,并且其增长速度最快,年均增长53.9%;SITC5类所占比重基本在5%上下波动,说明此类产品进口较稳定。值得注意的是,SITC3类由2000-2009年期间不足1%的进口比重迅速增长到2010年的8.9%,2011年更是达到了12.5%。通过分析,我们看到中国在以SITC2、SITC3类为主的资源密集型产品上对墨西哥的进口相对增加,而在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上对墨西哥进口相对减少,进口结构得到改善。
(三)贸易双方相互依赖程度增加
本文利用贸易结合度指数(TCD)来分析中墨在贸易方面的相互依赖程度,其数值越大,表明两国在贸易方面的联系越紧密,反之联系越松散。
表1998-2010年中墨贸易结合度
年份中国-墨西哥墨西哥-中国年份中国-墨西哥墨西哥-中国
19980.160.0620050.360.09
19990.160.0320060.440.11
20000.200.0620070.490.10
20010.260.0620080.520.11
20020.350.0920090.550.12
20030.340.1120100.690.18
20040.400.04
资料来源: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世界贸易组织数据库的数据
从表中可以看到,在1998-2010年期间,中墨贸易结合度都小于1,说明中国与墨西哥两国之间贸易联系的相互依赖程度不高。但会发现,中墨两国间的贸易结合度,除了个别年份有所下降,二者总的趋势仍是上升的,说明中墨双边贸易关系是不断增强的。
二、中国与墨西哥贸易的竞争性分析
本文主要利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来计算中墨两国出口产品的比较优势,当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大于1时,表明该国在该类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反之该国在该类产品上缺乏比较优势,RCA指数越大意味着该类产品越有竞争力。
(一)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一位数编码的测算结果
1、中国对墨西哥出口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主要是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SITC5化学制品及相关产品、SITC2非食用原料、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其中SITC7和SITC5一直是中国对墨西哥出口的比较优势产品,而SITC2和SITC6的比较优势是近几年来才显现出来的。
2、墨西哥对中国出口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主要是SITC2非食用原料、SITC5化学制品及相关产品、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另外SITC3矿物燃料、油及有关原料的比较优势自2010年以来正在逐渐扩大。
综上所述,在双边贸易中中墨两国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集中在SITC2、SITC5、SITC6这三类上,说明中墨两国在这三类产品上存在着竞争。
(二)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两位数编码的测算结果
1、中国对墨西哥出口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有18章,分别是03章(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07章(咖啡,茶,可可,香料及其制品)、26章(纺织纤维及其废料)、29章(其他动植物原料)、43章(已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及蜡)、53章(染料及着色料)、54章(医药品)、56章(制成肥料)、58章(非初级形状塑料)、62章(橡胶制品)、65章(纺纱及制成品)、68章(有色金属)、73章(金属加工机械)、74章(通用工业机械设备及零件)、75章(办公用机械及自动数据处理设备)、76章(电信及声音的录制及重放装置设备)、78章(陆用车辆)、87章(专业、科学及控制用仪器和器具),其中具有极强比较优势的是29章、68章、87章这三章。
2、墨西哥对中国出口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有14章,分别是03章(鱼,甲壳及软体类动物)、08章(饲料)、21章(生皮及生毛皮)、23章(生橡胶)、24章(软木及木材)、25章(纸浆及废纸)、26章(纺织纤维及其废料)、28章(金属矿砂及金属废料)、33章(石油及其产品和原料)、51章(有机化学品)、53章(染料及着色料)、57章(初级形状的塑料)、61章(皮革,皮革制品及已鞣毛皮)、68章(有色金属),其中具有极强比较优势的是33章、61章这两章。
由此可见,中墨两国贸易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的竞争,而且双方存在竞争的产品只有SITC2、SITC5、SITC6这三大类,占总数的30%,26、53、68、03这四章,占总数的6.0%,这也充分说明了中墨两国贸易的竞争范围不大,双方还有进一步发展贸易的潜力。
三、中国与墨西哥贸易的互补性分析
本文主要利用贸易互补性指数(TCI)来比较中墨两国在各类产品上的互补性,当某国出口产品种类与另一国进口产品种类重叠程度越高时,两国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就越大,反之互补性指数就越小。
(一)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一位数编码的测算结果
1、中国出口而墨西哥进口贸易具有互补性的产品主要是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SITC8杂项制品;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的互补性虽然目前还不明显,但趋势正在增强。
2、墨西哥出口而中国进口贸易具有互补性的产品主要是SITC2非食用原料、SITC5化学制品及相关产品、SITC3矿物燃料、油及有关原料;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的互补程度正在加强。
(二)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两位数编码的测算结果
1、中国出口而墨西哥进口贸易具有互补性的产品有15章,占总数的22.4%,其中初级产品有2章,制成品有13章,而53章(染料及着色料)、56章(制成肥料)、74章(通用工业机械设备及零件)和82章(家具及零件,床上用品及填充制品)的互补性指数非常接近1,说明已经拥有了一定的互补性。墨西哥出口而中国进口贸易具有互补性的产品有14章,占总数的20.9%,其中初级产品有8章,制成品有6章。说明了在初级产品领域,中国对墨西哥出口的互补性不如墨西哥对中国出口的互补性,而在制成品领域情况恰恰相反。
2、从整体上看,中墨双方共有26章产品具有互补性,占总数的38.8%,说明中墨两国间的贸易互补性还是很大的。其中产业内具有互补性的产品有3章,占互补性产品的11.5%,产业间互补的产品有23章,占互补性产品的88.5%,说明了目前两国间的贸易主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中墨双边贸易规模在迅速增长的同时,双边贸易结构也在不断地改善,虽然中墨两国在纺织品、鱼及甲壳类软体动物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竞争,但是双边的互补性远远大于竞争性。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国对初级产品和能源类产品的需求会继续增加,恰恰墨西哥在这些方面存在着优势,如果双方都能意识到这种比较强的互补性,那么中墨双方的合作空间将十分广阔。(作者单位: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晓惠.中国和墨西哥贸易关系的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7,(07)
中澳自贸协定(ChAFTA)是主席在澳大利亚出席G20峰会时宣布的。在那次访问中,在澳大利亚国会的演讲广受好评。两国的外交关系上升到“全面战略合作伙伴”。中澳自贸协定令各方满意。关税大幅削减。到全面执行之时,所有中国商品进入澳大利亚将免税,而95%的澳大利亚对中国的出口商品将免税。
自贸协定还涉及到服务业。出乎所有人意料,澳大利亚养老业获得尚无先例的进入中国这一利润丰厚市场的机会。
别忘了,还有金融业。悉尼成为处理人民币清算地点。澳大利亚对来自中国的私营企业投资审查门槛由原来的2.48亿澳元,放宽到10.08亿澳元。
双边贸易协定的利与弊
但是,所有中澳享受的便利,都不包括其他地区。这就是双边贸易协定的本质,最好的协定也不过如此。
成功结束的世贸组织(WTO)最后一轮贸易谈判已经过去20余年了,多边贸易领域仍然没有进展迹象,亚太地区国家只好采取双边行动。如果签署协议的数量是衡量表现的指标,亚太地区的确走在前列。根据亚开行(ADB)数据,2014年,119个FTA 签署并生效,这是10年前的一倍还多。还有25个已经签署,有待生效。另外还有69个正在谈判中。
但是密集的贸易外交带来的并不全是好事。《经济学人》和汇丰银行就50个FTA的利用情况,对80个国家的公司进行了调查,平均只有1/4的出口商能利用亚洲签署的FTA。低利用率并不是因为FTA 没有带来实质利益。事实上,那些利用了FTA的被调查者中,85%表示其对协议覆盖市场的出口,要么是有相当的增长(23%),要么有显著的增长(63%)。
双边贸易协定也有负面效应。这个地区已经成为贸易条款的意大利面碗。弄明白层出不穷的贸易条款的成本之高,使商业机构只好放弃FTA。
亚太自贸区对全球经济的促进大于TPP
所以,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的提议很有意义。当然,要讨论的不仅仅是贸易。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最近几年备受关注,但只有12个参与国,TPP 不过是又给面碗里加了量。而亚太自由贸易区却正相反:包括了21个APEC成员国。
考量经济效益很清楚:要取得丰厚成果,亚太地区的贸易自由化就应该同时包括美国和中国。东西方中心(East-West Center)去年一份论文模型显示,FTAAP对全球经济的促进作用是TPP 八倍有余。
这不奇怪。WTO 认为中国已经在2013年取代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贸易国,而且中国一直驱动着世界贸易的增长。2010年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显示,中国的进口增长了27.8%,7026亿美元; 而美国增长了7.6%,4083亿美元;日本增长8.8%,1637亿美元;印度增长15.8%,1210亿美元。
有人认为中国力推FTAAP意在攫取权力,试图制定地区规则。这种判断其实不符合基本常识。FTAAP 是唯一包括了地区全部重量级势力的谈判。中国的全力推动,使这一宏大议程更加有吸引力。至于降低贸易壁垒,中国能够贡献更多。WTO指出中国的平均关税在10%左右,而美国仅3.4%。尽管经济增长放缓,政府更加重质而非量,中国仍然会比其他经济体表现出色。
一、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已经与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同时正在协商的自贸协定有5个,涵盖了28个国家和地区。《亚太贸易协定》是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的贸易安排计划,其宗旨是通过成员国对进口商品相互给予关税和非关税优惠,实现贸易便利化及扩大贸易,不断扩大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与共同发展。亚太贸易协定正式成员包括孟加拉国、中国、印度、韩国、老挝和斯里兰卡6个国家。到2006年9月,中国已经根据协定实施了3轮关税减让,已向其他成员国的1717项8位税目产品提供优惠关税,中国也享受了同样的优惠关税。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建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按人口算,这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在经济规模上是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全球第三大自由贸易区,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规定,中国和东盟双方从2005年7月20日开始实施降税计划,中国和东盟的7000种产品大幅降低关税、取消配额以及其他市场准入条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自2010年1月1日已经全面启动,标志着由中国和东盟10国组成、接近6万亿美元国民生产总值、4.5万亿美元贸易额的区域,开始步入零关税时代。自贸区建成启动后,中国与文莱、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6个东盟成员国间,有超过90%的产品实行零关税,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从原来的9.8%降至0.1%,上述东盟成员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从12.8%降至0.6%。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4个东盟新成员将在2015年对90%的中国产品实现零关税的目标。
CEPA是中国国家主体与单独关税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主要目的是逐渐取消相互间货物贸易中关税和非关税措施,逐步消除服务贸易中的各种限制,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相互间贸易投资的增长。
自2004年11月18日起,经过10个月的磋商,最终在2005年11月18日签署了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这是继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之后,中国对外签署的第二个自贸协定,也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双方就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技术贸易壁垒、动植物检验检疫、贸易救济和争端解决机制以及相关法律和技术问题达成一致协定。根据两国协定,占两国税目总数97%的产品将于10年内分阶段降为零关税。从2006年10月1日起,智利对原产于中国的5891种产品的关税将立即取消,中国对原产于智利的2806种产品的关税也将降为零。
2005年4月,中国与巴基斯坦共同宣布启动中巴谈判,12月9日双方正式签署《中巴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协议》(即先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投资等协定之前的计划)。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协定,中国从2006年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1671个8位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7%;巴方也将对原产于中国的575项6位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①。根据协议,双方在WTO服务贸易承诺表和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市场准入承诺清单的基础上,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和巴基斯坦进一步相互扩大市场准入范围。
2008年4月,中国与新西兰签署了《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根据协定内容,新西兰承诺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中国进口产品关税,其中63.6%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即实现零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7.2%自新西兰进口产品关税,其中24.3%的产品从《协定》生效起实现零关税②。另外,双方就服务贸易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并对包括技术工人在内的人员流动做出了具体规定。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谈判启动于2006年8月,经过8轮艰苦而坦诚的磋商,于2008年9月圆满结束谈判。双方在2008年10月正式签署了协议。《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流动、海关程序等诸多领域,是一份内容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根据《协定》,新方承诺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中国进口产品关税;中方承诺在2010年1月1日前对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实现零关税,其中87.5%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双方还在医疗、教育、会计等服务贸易领域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在WTO服务贸易承诺表和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市场准入承诺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相互扩大市场准入范围。
在2009年4月28日签署的《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同时双方还在知识产权、贸易救济、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截至2011年2月,中国正在谈判的自由贸易区还有中国—海合会、中国—澳大利亚、中国—冰岛、中国—挪威、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可见,我国在全球不同地区都将通过区域经济合作的方式建立生产网络,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中国和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谈判于2008年11月启动,经过6轮谈判,于2010年4月8日正式签订了《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双方同意在下半年正式实施协定。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技术贸易、技术壁垒和知识产权领域,是我国与中美洲国家签署的一揽子协定。
二、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的主要特征
以中国为轮轴建立的自由贸易区由于合作对象的不同,所确定的原产地规则内容也有较大的差异。原产地规则按照适用 的范围可以分为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优惠性原产地规则是指任一成员为确定货物是否具有资格根据契约或自治贸易的规定享受优惠待遇而实行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该契约或自治贸易的规定可使货物享受超出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一条第一款实施范围的关税优惠待遇。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应用于互惠的优惠性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东亚主要的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大体包含3个方面:(1)区域价值含量标准(RVA);(2)关税目录改变原则(CTC);(3)特定加工工序标准(SP)。下面按照东亚成员国家与区域内部国家或地区建立的自由贸易区、与区域外部国家或地区建立的自由贸易区两部分,单独描述各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规则,进一步分析其呈现的特征。
首先,以中国为轮轴形成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规则主要以东盟的优惠原产地规则为模板。即以关税目录的改变为基础,区域价值含量标准约为40%左右,累积方式除了东盟—中国以对角累积外,其他的自由贸易区为双边累积③。这些优惠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都体现了东盟的原产地规则④。其次,累积规则处于初级阶段。国际上一般将累积规则解释为,允许国家使用特定第三国生产的部件而不用遵守通常的原产地要求,只要这种部件在享受优惠的出口国进行了进一步加工⑤。累积规则通常分为3类,一是双边累积,二是对角累积,三是完全累积或充分累积。对角累积(diagonal cumulation):既相互订有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国家之间可以使用任何成员国的材料与中间产品加工本国产品,并获得原产地资格。双边累积(bilateral cumulation):即两个定有优惠贸易安排的成员允许使用双方各自的原材料加工产品仍能获得原产地资格。充分累积(full cumulation),即对等累积的延伸。一些国家和实行“优惠原产地规则”国家有联系,其生产的产品在加工为最终产品后仍能获得原产地资格。从累积的方式看,从双边累积到对角累积、充分累积,原材料和中间品的选择范围逐渐扩大,原产地规则的限制程度也在不断降低,由于原产地规则导致的贸易转移效应在逐渐减少。目前,只有欧盟与南非自由贸易区采用充分累积标准,南非产品中可以包含来自南非关税同盟中任何国家的原材料,其产品仍能被欧盟确定为原产于南非。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主要采用了双边累积方式,是一种最初级的方式,也使优惠原产地规则的限制程度比较高。
三、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的经济效应
1.轮辐国加大了对中国市场的依赖
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国已经与32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其中8个自由贸易协定已经生效,并与海湾合作委员会、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冰岛、澳大利亚等国正在进行谈判。很显然,中国已经成为轮轴国,而其他国家成为轮辐国。
从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开始,越来越多的国家看中了中国的廉价资源和劳动力,也就开始与中国建立区域经济合作关系。随之,伙伴国与中国的贸易关系更加紧密,对中国市场更加依赖。
从表3计算出的数据来看,除去2009年新西兰对中国的进出口额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低于2001年的数据外,其他数据均高于2001年。因为新西兰与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是在2008年4月7日签订,因此影响不大。
2.优惠原产地规则对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贸易额的影响
根据前面关于原产地规则对自由贸易区经济效应的理论分析,原产地规则的限制程度不同对区域内公司的生产决策将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在分析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经济效应时,以不同的自由贸易区为研究对象,采用引力模型进行了计量分析。
(1)引力模型的构建
引力模型最初来源于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Tinbergen(1962)和Poyhonen(1963)二位学者最早将引力模型应用到国际贸易领域,他们认为两个国家间双边贸易规模的大小与万有引力有类似的规律,即两国的贸易规模与两国间的空间距离成反比关系,而两国的贸易规模与两国的经济总量规模呈正比。后来,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在模型中增加了许多新的变量。Linnemann(1966)首次引入了人口和贸易政策两个新的变量。1985年Bergstrand将人均GDP变量引入到贸易引力模型中来,表明赫克歇尔—俄林模型中的要素禀赋差异对双边贸易的影响。巍巍(2008)等从中国双边贸易的实际出发,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扩展和修正。他假设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均GDP、两国间的距离以及双边自由贸易安排状况4个变量是影响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间双边贸易大小的因素,修正后的引力模型为:
本节的分析在借用巍巍修正后的模型基础上,把原产地规则限制指数作为虚拟变量引入模型中,代替FTA变量。
(2)选取数据与回归结果
1)优惠原产地规则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影响
本节选取的样本数据是我国与东盟(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等伙伴国2000-2009年的时间序列数据,数据整理如表4、表5所示。
借助于计量经济软件Eviews5.0对表4中的中国与东盟(ASEAN)的数据进行分析,采用回归的方法得到的方程为:
其中,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各个变量t统计量的检验值,根据计算过程可以看出,各个变量系数为0的概率比较低,t统计量均能通过检验。另外,从方程的整体情况来看,值为0.99,F值为446.82,DW为2.5789,均能通过检验,表明方程的拟合度较好,用该方程对中国和东盟的贸易情况进行分析是比较准确的。
具体来讲,方程的结果说明中国和东盟的双边贸易额与中国和东盟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有关系。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中国和东盟的贸易额会增加0.85个百分点;通过引入原产地限制指数虚拟变量,将2002年以前的数据设置为0,表明优惠原产地规则的限制程度为0,2003年以后的数据设置为1,说明在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后,优惠原产地规则开始起作用。得到的结论是中国和东盟的双边贸易额与东盟原产地限制指数有关系,引入原产地限制规则以后,中国和东盟的双边贸易额增加0.33个百分点,原产地规则起到了保护区域内贸易的作用。
2)优惠原产地规则对中国—智利、中国—新西兰、中国—巴基斯坦的影响
①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的回归结果
借助于计量经济软件Eviews5. 0对表5中的中国与智利(CL)的数据进行分析,采用回归的方法得到的方程为:
其中,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各个变量中t统计量的检验值,根据计算过程可以看出,各个变量系数为0的概率比较低,t统计量均能通过检验。另外,从方程的整体情况来看,R2值为0.98,F值为155.63,DW为1.87,均能通过检验,表明方程的拟合度较好,用该方程对中国和智利的贸易情况进行分析是比较准确的。
具体来讲,方程的结果说明中国和智利的双边贸易额与中国和智利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有关系。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中国和智利的贸易额会增加1.29个百分点;中国和智利的双边贸易额与原产地限制指数有关系,引入原产地限制指数虚拟变量,将2006年以前的数据设置为0,表明没有限制规则,2007年以后的数据设置为1,得到的结论是引入原产地限制规则以后,中国和智利的双边贸易额成正向变化。
②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的回归结果
借助于计量经济软件Eviews5.0对表5中的中国与新西兰(NZ)的数据进行分析,采用回归的方法得到的方程为:
其中,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各个变量中t统计量的检验值,根据计算过程可以看出,各个变量系数为0的概率比较低,t统计量均能通过检验。另外,从方程的整体情况来看,值为0.98,F值为156.96,均能通过检验,表明方程的拟合度较好,用该方程对中国和新西兰的贸易情况进行分析是比较准确的。
具体来讲,方程的结果说明中国和新西兰的双边贸易额与中国和智利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有关系。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中国和新西兰的贸易额会增加0.94个百分点。
另外,该方程虽然能够说明中国和新西兰的双边贸易额与新西兰原产地限制指数有关系,引入原产地限制指数虚拟变量,本研究将2008年以前的数据设置为0,表明没有限制规则,2009年以后的数据设置为1,得到的结论是中国和新西兰的双边贸易额与新西兰原产地限制指数有关系,引入原产地限制规则以后,中国和新西兰的双边贸易额成反向变化。这个结果不具有解释力,因为中国和新西兰在2008年4月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到2009年底,实施的时间很短,而且关税优惠的幅度以及覆盖的范围都很小。另外,统计值中的DW为0.896,这个值太小,可能存在自相关。
③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的回归结果
借助于计量经济软件Eviews5.0对表5中的中国与巴基斯坦(PK)的数据进行分析,采用回归的方法得到的方程为:
其中,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各个变量中t统计量的检验值,根据计算过程可以看出,各个变量系数为0的概率比较低,t统计量均能通过检验。另外,从方程的整体情况来看,值为0.89,F值为29.10,均能通过检验,表明方程的拟合度较好,用该方程对中国和巴基斯坦的贸易情况进行分析是比较准确的。
具体来讲,方程的结果说明中国和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额与中国和巴基斯坦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有关系。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中国和巴基斯坦的贸易额会增加0.85个百分点。中国和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额与巴基斯坦原产地限制指数有关系,引入原产地限制指数虚拟变量,本研究将2005年以前的数据设置为0,表明没有限制规则,2006年以后的数据设置为1,得到的结论是中国和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额与巴基斯坦原产地限制指数有关系,引入原产地限制规则以后,中国和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额成正向变化。
四、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原产地规则法规体系由1986年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1992年外经贸部颁布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方法》和《含有进口成分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清单》等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及配套法规的出台及实施在缓解贸易摩擦、保护外商投资环境、加强原产地证书的签发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由此标志着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原产地制度。它的颁布和实施对规范我国进出口产品的原产地管理工作、推动我国外经贸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1.我国优惠原产地规则不能起到充分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的目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多边贸易关税逐渐降低,非关税壁垒的使用也受到限制,各国能够使用的贸易保护工具非常有限,原产地规则就开始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利益的工具。我国现行的原产地规则对进口货物的判定标准是“实质性加工”标准,但没有明确说明在何种情况下适用何种标准,并且对如何计算增值比例也没有规定方法,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如果采用增值比例标准,必须明确列出计算公式。这种笼统的规定容易造成原产地认定的随意性,使原产地规则根本不能实现它的设置目标。
我国现行的原产地规则,对加工产品的原产地认定采取以制造、加工工序为主,辅以构成比例的原则。对加工产品的原产地认定更多地注重“最终组装工序”,而忽视了其中核心部件在原产地认定中的作用。这种较低的原产地标准造成在我国只进行简单加工的产品轻易就可以取得中国原产地证书,也使外商更倾向于只将最终简单加工环节放在中国境内,原材料、零部件更多的是进口,而不注重从本地采购,这对中间品产业的发展显然是极为不利的。另外,我国规定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标准主要缺陷在于没有针对不同类别的产品实行差别化判定标准,这对合理引导外资投向、引进技术、提高加工贸易的层次以及改善加工贸易的产品结构是极为不利的。
2.原产地标准过于宽松和笼统
判断标准不具体,容易造成“随意”的现象。这种宽松的原产地规则容易使他国搭便车,不仅起不到保护我国经济利益的目的,还容易引起贸易摩擦。比如,我国与美国的贸易摩擦不断,对华反倾销诉讼逐年增多,这都是源于中美的高额贸易顺差。事实上,很多商品都是在我国进行加工,附加值很小,但由于我国原产地规则过于宽泛和模糊,导致很多加工品都打上了中国制造。比如,我国原产地标准是以HS税目号改变作为实质性改变的标准,但在《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中,没有“以税目号改变”的规定,由此使签证人员在实际操作中缺乏统一的标准;《加工清单》规定的主要加工工序较简单,要求的增值百分比标准较宽松,几乎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都能取得中国原产地资格。宽松的原产地规则造成我国加工贸易的中间品进口 替代率低,从而使加工贸易与我国其他产业尤其是中间品产业关联性弱,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不高。
对原产地标识的管理比较松散。目前,我国具有原产地作用的证明主要有原产地证书、出口许可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原产地标识。前3种证明的管理工作相对较为规范,而对原产地标识的使用和管理则较为随意。许多加工贸易企业对使用原产地标识的意义及相关国际惯例认识不足,往往出于民族自豪感而将只进行简单装配的产品随意打上“中国制造”这一原产地标识,这不仅使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受到影响,引起贸易摩擦,而且也会承担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3.原产地认定标准不统一导致管理成本提高
围绕中国建立的重叠自由贸易区中,不同自由贸易区的优惠原产地规则有所差异。CAFTA模式采取了单一的从价百分比标准,CEPA模式采取了以加工工序标准为主、以税目改变标准为辅的标准;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制定了产品特定清单;CNFTA模式采取了税目改变标准和加工工序标准以及从价百分比标准相混合的标准。与其他国家建立的自由贸易区也都侧重不同的原产地标准。这种原产地标准不统一使一个国家同时适用多个原产地规则,相关出口企业将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适应这些原产地规则。另外,海关的行政管理部门也需要深入了解这些规则,增加了海关的管理成本。
五、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进一步改进的方向
1.制定协调统一的优惠原产地规则
我国与不同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由于国情不同,自由贸易区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内容也有所差异。这在贸易往来过程中带来很多问题。为了能够降低贸易成本,在中国为轮轴的重叠自由贸易区建立统一协调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变得非常重要,尽量对同一产品适用相同的原产地规则。乌拉圭回合所达成的《原产地规则协定》第九章第二款规定税则分类变化使实质性改变作为基本标准,同时“对特定产品或一个产品部门制定原产地规则时,应以补充或例外方式考虑,包括从价百分比和在为某些特定产品或一个产品部门制定原产地规则式的生产和加工的操作过程”。税目改变标准相对于其他标准透明度高,客观性和预见性较强,避免多种原产地规则之间的错综和混乱,使出口商或生产商更容易了解出口目的地的原产地规则。
在非优惠原产地规则方面,需要在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内进行协调统一。按照世贸组织《原产地规则协议》的要求,原产地规则应适用于所有非优惠性原产地目的,所以,应该把原产地规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制定协调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原产地规则》,将其适用范围由单纯的“签证管理”及进口货物征税税率确定扩大到包括最惠国待遇的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的实施,原产地标记的监管,其实行的进口数量限制的实施,国别进口贸易的统计等在内的所有领域。我国现有的原产地规则包括进口货物的原产地规定和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规定,对那些仅在中国组装、加工成品但不出中国海关的产品如何判定其属于进口产品还是中国产品,没有具体规定。鉴于原产地不单纯是海关的“技术性问题”,而是背后隐藏着巨大经济利益的“政策问题”,因此,原产地问题已经成为贸易政策领域的问题。所以,应该建立一套结构完整(包括原则、标准和程序)、定义清晰、商品分类详细的更为系统、具体的货物原产地规则,同时应成为我国反倾销和反规避有力的工具,符合多边贸易体系的原产地规则协议。
2.构建合理、细化的原产地认定标准
目前在世界上有NAFTA和PANEURO两种代表性优惠原产地规则模式,两种模式都具有比较合理、完善的标准。它们都是在以税目标准为主的基础上,以从价百分比和加工工序为补充的体系。3种标准各有优缺点,可以针对不同的产业特点进行不同的组合配套,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原产地规则的积极作用。而我国现行的原产地规则未能对敏感程度不同的产品制定宽严程度不等的原产地标准,从而未能有效地利用原产地规则来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另外,应该结合不同贸易伙伴的产业结构制定有梯度的原产地标准,以便引导区内产业的发展和投资流向。通过制定有梯度、有差异的原产地规则,提高原产地规则中当地成分标准,使外资企业采用更多本地产的相关的零配件和原材料,扩大内需,扶持本地企业的发展,促进就业。为维护企业利益,政府应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制定高低不等的原产地标准,提高出口货物中的中国成分。比如,严格审查落实现行的原产地规则;对那些我国已有较强生产能力的被动配额产品,可针对不同情况,制订较高的原产地标准,合理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就完全原产地标准、原产地积累规则及监督管理规则来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相关规定比较符合多边贸易谈判中原产地规则的国际协调。部分原产地标准是对自由贸易区贸易往来影响最大的标准,也是分歧最大的标准,成员国之间的较量经常在这个领域。但以从价百分比标准看,对于进口商非常复杂,计算公式中涉及成本负担、货币汇率的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以及销售价格的变化等,在计算公式中的变量可变性非常大,这不仅给行政管理部门带来了较大的工作负担,而且在判断原产地时也容易出现分歧,产生争端,而且公式中40%的增加也不适用于所有产品。从促进区域整体贸易合作来看,此标准过于复杂。所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应以税目改变标准为主,以从价百分比或加工工序标准为辅助标准,以增强原产地标准的合理性,使之更加符合自由贸易区各成员方的状况,便于区域的经济合作。
3.用渐进性原产地规则和积累性原产地规则解决原产地规则的非对称性
同一个原产地规则对不同成员国的影响是不同的。这种影响程度与一国拥有的要素禀赋池有密切的关系。要素禀赋池是指一国在一段时期拥有的资源禀赋的量。拥有要素禀赋池较丰富的国家,在生产一种产品时所需要从区域外进口的资源越少,原产地规则对其约束程度越低,原产地规则对此国家的经济和政治的影响越小;反之,对于要素禀赋池较小的国家,在生产某种产品时需要从其他的国家进口多种中间投入品,原产地规则对该国企业的生产影响较大,对它的经济和政治影响较大。为了能够保证原产地规则的中性化影响,需要减少原产地规则对不同成员国产生的非对称性影响,采用渐进性和积累性原产 地规则。
(1)渐进性原产地规则。渐进性原产地规则是解决原产地规则非对称性问题的一种方法。具体的方法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对每一个区域具体的每一件产品指定不同的原产地规则;二是对不同的区域制定不同的原产地规则。比如,对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自由贸易区都采用关税目录的改变,同时对每个自由贸易区具体的产品制定针对性的原产地规则。对某种要素禀赋丰富的产品制定比较严格的原产地规则,对某种要素禀赋稀缺的产品制定宽松的原产地规则,以使原产地规则对它们的影响相等。对不同的区域之间制定“容忍原则”,对不同的区域制定一定参考性的含量标准,如欧盟为10%,澳大利亚—新西兰为2%等。
(2)积累性原产地规则。积累性原产地规则是解决非对称性的另一种方法。一方面,可以通过扩大原有的区域,扩大成员国单个的要素禀赋池,相当于成员国之间禀赋池的合并;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区域之间的积累机制,即可以对不同的自由贸易区制定相互认可的积累原产地规则,以弥补区域之间的要素禀赋差异。从理论上来说,这种机制可以使区域之间的要素禀赋共享,但在实践中,如果要素差异较大,双边积累机制依然不能解决非对称性的问题。
注释:
①冯冕:《中外自由贸易区发展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6页。
一、中韩双边贸易现状和特点 1.双边贸易额增速呈放缓趋势 中韩两国自1992年建交以来,经贸合作关系发展迅速。2007年,中韩双边进出口总额达1599.0亿美元,同比增长19.1%,其中中国出口561.4亿美元,进口1037.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6.1%和15.6%。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2008上半年,中韩贸易额仍高达816.5亿美元,同比增长28.1%。韩对华出口450.94亿美元,同比增长27.2%,占韩出口比重22.7%,中国继续保持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国地位。韩国则是中国第六大贸易伙伴、第六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地。 据中方统计,2003年中韩双边贸易总额632.3亿美元,同比增长43.4%,2011年双边贸易总额900.7亿美元,同比增长42.5%,2005年双边贸易总额1119.3亿美元,同比增长24.3%,2006年,双边进出口总额1343.1亿美元,同比增长20%;从韩方统计资料看,四年来的贸易总和分别为570.2、793.5、1005.6、1073.9亿美元,经过测算,年增长率为38.6%、39.2%、26.7%和17.1%;虽然中韩双方由于统计方法或统计范围不同,在具体数值上有所差异,但是从总体看,中韩贸易虽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趋势,但受国际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增速逐步趋缓。
2.产业内贸易成为贸易的主要形式 产业内贸易(Intra-industrytrade,简称IIT)是指一个国家在出口的同时又进口某种同类产品的现象。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SITC)的标准,SITC中前三位数相同的产品,即至少属于同类、同章、同组的商品,都属于同一产业。 早在本世纪初,韩国学者李准晔等人就曾对中韩两国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进行了测算,数据表明:在20世纪90年代,无论是涉及所有部门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还是工业制成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 ,都是处于不断上升的态势。这说明,中韩两国的产业内贸易发展非常迅速,其地位不断提高。而中国学者曹子瑛、梁果(2006)根据1995年~2005年韩国海关贸易数据测算的10年间两国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平均达到0.68,产业内贸易已经成为中韩贸易的主要形式。
3.中韩双方贸易结构不同,中国处于低端层次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的不同,中国在双边贸易结构中处于低端位置,这可以体现在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两个层次。 从产业间贸易结构看,中国出口到韩国的商品中,虽然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所占比重逐年递减,但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农副产品的比重仍然较大,一直在38%左右浮动。同期,韩国对华商品出口仍是以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
化工、机械、塑料等资本密集型产品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稳定,始终保持在60%以上。 从产业内贸易结构 看,中韩两国处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阶段。根据李准晔等人的测算,20世纪90年代,中韩贸易中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比重没有明显提高,相反,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在中韩贸易中起主导作用,而且同类商品的相互贸易中所获得的收益差距较大。以中国商务部统计的数据为例,在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HS8542)的产业内贸易中,2006年中国向韩国出口17.4亿美元,同时韩国向中国出口额达到187.7亿美元,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差距明显。在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中,中国依旧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另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例如在钢材类进出口贸易中,韩国对中国出口的主要是不锈钢板材,而中国对韩国出口的主要是普通钢板;矿物燃料的产业内贸易中,中国对韩国出口中主要是煤及其制品,而韩国对中国出口主要是石油及沥青提取的油类及制品。 综上可见,产业间贸易中,中国在劳动密集型等低端产业具有比较优势;在产业内贸易中,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占主导地位,中国由于技术的差距,同一产业内依然处于产品链的低端。
4.贸易发展不平衡,中方逆差缺口较大 自建交以来,中韩双边贸易迅速发 展,韩国对华出口额成倍增长,而中国则连年严重逆差,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2003年以来,中国贸易逆差额连年超过当年中国对韩出口总额 ,2011年,中韩贸易逆差增幅达49.5%,2005年则突破增幅400亿美元大关;2007年,逆差增幅虽有所下降,但是绝对数额也创下476.2亿美元的新高,至2007年底,中国对韩国贸易逆差额累计额已达到近2500亿美元。除去韩方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的限制,对韩贸易逆差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韩国企业对中国直接投资的增加,中国从韩国的进口迅速扩大,中国出口产品增长潜力不大;二是在双边贸易中垂直产业内贸易起主导作用,中国从韩国进口的原材料部分被加工成制成品后返销韩国或销往第三国。这都严重影响了中国商品进入韩国市场,阻碍了两国贸易正常均衡的发展。
二、中韩贸易现状深度分析
1.中韩分处国际产业分工不同层次,互补性强 韩国自上世纪60年代确立了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以来,整个产业结构以重、化工工业为主,造船、汽车、半导体、石油化工、IT等产业均在世界上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农林渔业由于成本过高,竞争力较差,是韩政府重点保护的产业。近年来,韩国经济中服务业和制造业比重不断上升、农林渔业比重日益降低。 中国方面则由于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能力上的差距,现阶段只能以劳动密集型的轻纺产品和加工组装型的家电及电子通信产品工业成为世界的工厂,技术密集型产业还不具备成为世界工厂的水平。结合中韩两国的国情,同时考察中韩两国进出口商品的主要类别,不难看出,中国处于国际产业分工的劳动密集型,但同时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的阶段;韩国则处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同时向高新技术产业升级的阶段。从整体看,韩中分属产业分工的第二、第三层次,这种互补性的产业结构,为两国的贸易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2.中韩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存在叠代态势 改革开放近30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及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产业结构逐步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方向演进。从产业演进路径看,在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较低的阶段,产品需求主要集中在以农产品和轻工业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产业结构以农业和轻工业为主。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品逐步向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耐用工业消费品方向转移。高附加值的耐用消费品的生产主要以重工业或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为基础,到2010年,中国的居民平均收入要达到中等国家的收入水平,需求结构的升级必将拉动产业结构的变化。从投资结构来看,中国的政府投资及国际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部门,这些都加速了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速度。而同期,韩国由于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基础科学方面的限制,韩国产业结构转换和新技术自主性开发滞后,结构转变指数持续呈下降态势。 可以说,在制造业领域,中韩的部分产业都具备了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特征,这也是中韩产业内贸易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中国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竞争力强化导致了中韩两国间贸易竞争的加剧。
3.两国产业市场结构差异明显 韩国产业市场结构呈现规模有余,竞争不足的态势。由于长期实行大企业主导型经济发展战略,韩国三星、现代、SK等大企业集团数量虽少,但创造的价值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超过60%。中小企业则相对较弱,1993年韩国中小企业的销售额占当年韩国GNP的比重不足5%,韩国产业形成的是规模有余、竞争不足的二元市场结构,以具备发达国家水准的大企业为龙头是韩国经济的腾飞和产业市场结构的重要特点。 中国产业市场结构恰恰相反,呈现分散化的特点,规模效应不强。众多中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无法抵御实力雄厚的国际竞争对手。尤其在工业生产领域中,同韩国相比,中国许多重要产业的整体规模与技术水平严重不对称,产量增长迅速而与先进水平相比的技术差距并没有缩短,属于粗放型增长,资源利用效率较低,重复建设严重,形不成规模经济,国际竞争力较弱。
三、中韩贸易的前景展望
1.贸易总额和贸易规模将持续快速发展 中韩两国同处东亚地区,区位合作优势明显,分处国际产业分工的不同层次,产业结构互补性强,因此,双方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具有巨大潜力和良好前景。同时,中韩两国都保持了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在WTO框架下,中国资本市场逐步开放,市场潜力巨大。随着中韩两国合作领域的不断延伸和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中韩两国元首确定的争取2012年双 边贸易额达到2000亿美元的目标完全可以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