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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金融债券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
中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我国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2003年2月19日,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共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重新规定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二、我国金融债券的分类
债券有两种分类方式:一种是根据债券构造的特点进行的分类。如按照发行方式受益方式,期限长短#利率高低#可否流通交易等进行分类。实际上这是对债券的产品分类,从监管角度看,主要涉及对这些产品监管的技术层面问题。譬如债券风险度的高低和滚动性的强弱等;另外一种是按照发行主体进行的分类。比如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 从监管当局的监管需要出发,按照主体进行债券的分类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对不同的债券发行主体( 一方面,在监管法规框架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比如政府发行债券与企业发行债券适用的监管规则的法律基础是有所不同的,其中前者的法律基础是预算法。我国的预算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如下(第二十七条 )中央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但是借债应当有合理的规模和结构,中央预算中对已经举措的债务还本付息所需的资金,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而后者的法律基础则是《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另一方面,不同主体所发行的债券风险类别是不同的中央政府债券的风险从某种程度,上看就是国家风险$ 而企业债券的风险则主要是市场风险,两者适用的风险管理规则是不同的。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一是从有利于加强监管的角度$宜对债券进行主体分类。二是从实施监管的法律基础差异性角度对债券的主体确定为政府和非政府两大类是妥当的。其中,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都可归于非政府主体发行的债券。
三、我国金融债券的历史回顾
为推动金融资产多样化,筹集社会资金,国家决定于1985年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开办特种贷款。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内发行金融债券的开端。在此之后,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又多次发行金融债券,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也陆续发行了金融债券。1988年,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发行金融债券。l993年,中国投资银行被批准在境内发行外币金融债券,这是我国首次发行境内外币金融债券。1994年,我国政策性银行成立后,发行主体从商业银行转向政策性银行。当年仅国家开发银行就7次发行了金融债券,总金额达758亿元。1997年和1998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部分金融机构发行了特种金融债券,所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偿还不规范证券回购交易所形成的债务。l999年以后,我国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集中于政策性银行,其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金融债券已成为其筹措资金的主要方式。如l999~2001年,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达l万多亿元,是仅次于财政部的第二发债主体,通过金融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占其同期整个资金来源的92%。2002年,国家开发银行发行20期金融债券,共计2 500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7期金融债券,共计575亿元。2003年国家开发银行发行30期金融债券,共计4000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3期金融债券,共计320亿元。2004年共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4 452.20亿元;2005年为6 068亿元;2006年为8996亿元。同时,金融债券的发行也进行了一些探索性改革:一是探索市场化发行方式,二是力求金融债券品种多样化。国家开发银行于2002年推出投资人选择权债券、发行人普通选择权债券、长期次级债券和本息分离债券等新品种。2003年,国家开发银行在继续发行可回售债券与可赎回债券的同时,又推出可掉期国债新品种,并发行5亿美元外币债券。[4]
四、我国中小企业债券融资的必要性
(一)债券融资是融资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根据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分析我们知道企业融资从方式上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其中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是主要的直接融资方式;银行信贷是最主要的间接融资方式。按照优序融资理论和信号显示理论,企业直接融资的模式应该遵循:内生性融资一债券融资一股权融资的方式,因此债券融资是一种非常必不可少融资方式,是融资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构建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环节,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来看,债券融资的规模要远远高于股权融资,交易量非常巨大,是股权融资的两到三倍,其规模一般能达到GDP90%左右。
(二)债券融资有助于拓展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除了自有资金和利润累计外,还有民间资本融资及银行信贷,根据第二章的分析,民间资本和银行信贷诸多的局限和限制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外生性融资的来源,而债券融资对于我国中小企业来说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如果能发展中小企业进行债券融资,不仅能极大的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而且也能对银行信贷产生倒逼机制,促进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我国债券市场,进而建立多元和体系化的资本市场。
五、加快我国金融债券快速发展的对策
从宏观经济方面来看,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有利于资本市场全面均衡发展,有利于宏观经济的稳定与增长;从微观方面来说,企业债券市场将有长期融资需求的企业与准备进行长期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的投资者联系起来,在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的同时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融资机会。总而言之,结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无论是从宏观还是微观方面来看,进一步加快我国金融证券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积极培育柜台市场,提高企业债券的流动性。在发达国家,公司债券市场与一般债券市场一样以柜台交易市场为主。美国几十万个公司债券发行人中,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也只有1600只。公司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机构投资者而不是个人投资者,他们在柜台市场而不是在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债券。因此,要继续培育债券柜台市场,大力推动债券经纪业务、逐步引入适合于企业债券交易的做市商制度,实行大宗交易实施细则,简化手续,扩大场内交易容量。
(二)制定对信用评级机构管理的法规,促进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加强与国际评级机构的合作、强制实行债券评级。强制实行债券评级制度一般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定公共部门债券评级必须在一定的信用等级以上;二是规定某类机构投资者只能购买一定信用等级以上的债券。信用评级制度有助于保证公司债券市场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债券发行所筹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完善偿债保障机制。制定严格刚性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发债企业公布定期报告和可能对债券价格和本息兑付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及时披露市场风险,提高市场透明度。[5]另外,要改进《破产法》对偿债方面的规定,国外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经验表明,一旦能够清楚地界定投资者迫使债券发行人偿还债务的法律能力和实际执行所必需的法律程序,投资者将能够理性地判断投资债券所面对的风险。《破产法》定义了债权人的权利和执行权利的法律程序,从而成为公司债券市场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地保护投资者。
参考文献:
[1]秦冬杰.发展非政府债券市场探析[J].北方经贸.2007(10)
[2]冯中圣.我国金融债券属性问题研究[J].宏观经济管理.2002(11)
[3]何小竹,苗启虎,费方域.次级金融债券:我国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新渠道[J].商业研究.2005(06)
[4]张跃文.2009~2010年债券市场运行分析与展望[J].中国货币市场.2010(01)
关键词:债券银行;开发性金融;国家信用证券化
截至2006年11月末.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发行突破3万亿元。毕业论文开发银行用8年时间突融债破券第发一个行1万亿元,用3年时间,登上2万亿元台阶,又用2年时间,突破3万亿元,其在筹资领域的成功实践再一次证明了“债券银行在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国家重点建设方面所发挥的得天强厚的优势。
一、“债券银行”的求素
1994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投融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双重产物诞生了。国家将开发银行设计为“债券银行”模式,反映出国家在经历了建国以来投融资领域从“财政拨款”到“拨改贷”的历史沿革后,在尝试一种新的效率更高、资源配置更合理的融资模式
受当时经济环境与市场发育程度的制约,硕士论文 为保证开发银行起步运行,国务院决定由人民银行以行政派购方式为开发银行组织金融债券发行。派购发行保证了开发银行信贷资金需要,支持了开发银行的发展,也为开发银行日后的市场化筹资积累了宝贵经验。
但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行政派购发愤的弊端逐步显现。此外,从外部环境看,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需要依托高效、规模较大的债券市场;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后,也需要一个新的投资场所,开发银行抓住历史契机,在人民银行的积极支持下,于1998年9月在银行间市场率先开始了市场化发行会融债券的尝试
二债券银行”的启示:国家伯用证券化的转化
开发银行金融债券被视为准国债,尽管在管理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它与国债共同担负着为国家筹集大额、长期建设资金的职能。
开发银行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即1998年前的政策性金融和之后的开发性会融。拐点始于1998年开发银行的自身改革,而指导这一改革的理论正是开发性金融。开发银行开始在政府主导下,研究制度建设的规律,与政府一道承担起制度建设的义务,在主动建设市场、培育市场中,探索解决中国“两基一支”长期融资的困境,这正是开发性金融理论的历史使命。
另一方面,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胸,开发银行依托而不是依靠国家信用,注重以市场行为和一流经营业绩努力推进市场建设,从而实现国家信用证券化的目标。
一是与政府共同建设市场。在开发性金融的指导下,医学论文 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实现了市场化发行债券,推出了大量债券创新品种,这对于推动和加快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以及活跃债券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同时表明,在市场建设中,不能被动等待,而应主动承担引导与建设义务,尤其是存一个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的市场环境中,这种主动引导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在创新中谋求双赢。开发银行的创新理念更多强调双赢,与政府监管部门双赢,与投资人双赢。基于此,当市场发育不足时,开发银行积极参与培育市场。在央行票据发行前,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市场长期拥有近半的债券市场份额。开发银行债券曾一度成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重要工具,由于“适销对路”在市场拥有比较活跃的流动性,深受投资人欢迎。当2003年市场出现波动时,开发银行主动维护市场大局,坚持按预定计划发行金融债券,并通过创新充分保护投资人利益,实现了发行人、投资人与临管部门的多方共赢。
三是在共同建设市场中实现开发性金融目标。十二年来,开发银行在主动建设市场的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经营目标。“三峡工程”是开发银行融资的成功案例之一,其特点是贷款需求量大、期限长、技术难度高、公益性功能明显,在工程初期一期融资方案遇到极大困境时,开发银行给予了鼎立支持。度过了一期融资的艰难,商业银行纷纷开始进入。在三峡工程发行企业债券时,主承销商也成为竞争热点。在三峡案例中,开发性金融的融资导向作用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三债券银行的成功
(一) 人民币债券发行日趋成熟
开发银行在中国债券市场取得“旗舰”地位,首先来自于在人民币债券发行领域的日趋成熟。1998年9月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在中国债券市场迈出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脚印,从率先在银行间市场实现市场开发行,为中国的利率市场化助推,到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标准系列债券发行,建立中国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为市场基础建设提供重要定价参照基准;从创新发行具有历史功勋意义的浮动利率债券,解决中长期融资工具困境,到创新具有期权性质的选择权债券,不仅为市场提供了避险工具,也为开发银行在次级债券领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开发银行每一次创新对市场都具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外汇筹资能力迅速增强
近年来,为充分利用国内外汇资金,减少从境外筹集外资,减轻国家外债负担和企业债务成本,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置换高成本外债,控制外债风险。同时鼓励发行境内外币债券,用于外债结构调整。开发银行于2003年9月成功发行首只境内美元债券,开创了境内外币债券市场。目前,开发银行共发行了7期境内债券,外币债券的余额为37.3亿美元。
境内外币债券的成功发行,还拓宽了开发银行的外汇资金来源渠道,职称论文 增加了国内市场的美元投资工具,对有效利用国内外汇资金、抑制结汇需求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开展人民币掉期业务,开创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
2005年10月,与光大银行完成了我国第一笔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实现了双赢目标。开发银行对冲了浮动利率贷款和固定利率发债之间的利率缺口,降低了融资成本;光大银行通过利率互换开拓了固定利率房贷业务。此次交易确立了开发银行在人民币衍生产品市场开拓者、建设者、领先者的地位。2006年以来,开发银行相继向全球交易商推出了期限最长达10年的人民币利率互换和人民币外汇掉期的双边报价,目前在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占据70%以上的份额,是最大的做市商;在人民币升掉期市场上担当主要做市商,以及国内唯一一家提供10年期报价的金融机构。
(四)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连通信贷与货币市场2005年12月,开发银行成功发行国内第一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abs产品的成功发行,既是开发性金融优良经营成果的社会共享,同时对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金融资源合理配置也具有重大意义。abs产品打通了信贷市场与货币市场,实现了两个市场的对接。它将原来基本无法流动的信贷资产转换成具有高度流动性、能够在市场上自由交易的标准化证券,这对于银行中长期信贷资产的风险转移,提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以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可谓一举多赢。
(五)积极开展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不断提高信贷客户的直接融资能力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企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直接融资比例过小。工作总结 为培育、完善信贷客户的退出机制,开发银行于2000年获准进入企业债券承销市场,并且成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具有企业债券、短券融资券和财务公司金融债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发银行债券承销业绩连年位居市场前列。通过证券市场的严格监管,帮助企业改善了治理结构,有效降低了开发银行的信贷风险;通过承销业务的积极创新,帮助客户拓宽融资渠道,将重点信贷大客户逐步培养成新型商业主体,为其连通资本市场、实现融资结构合理化搭建了通路。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
上述表述对“公司债券”的定义与解释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要真正从理论上理解公司债券概念,还必须进行以下分析:
1.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
首先,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各类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债权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拥有和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其次,公司债券是“有价证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自身带有广泛的社会接受性,一般能够转让,作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价证券”是一种所有权凭证,一般都须标明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这类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
2.公司债券是由“公司”发行的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都不能发行公司债券。国有企业属于独资企业,从理论上讲不能发行公司债券,但是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的国有企业有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的特别的产权特征,也可以发行债券——企业债券(不是法律上的公司债券)。而且,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发行公司债券。从理论上讲,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类型的公司,如无限责任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等,均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3.公司债券须通过“发行”得以实现
公司债券必须由其发行人面向其投资者通过“发行(issuing)”才能实现。
公司债券“发行”是发行人通过出售自身的信用凭证——公司债券获得资金,同时公司债券投资者通过支付资金购买发行人的信用凭证的一种信用交易过程。
从法理上讲,发行是一种“要约行为”。作为公司债券的发行,发行人一般通过公司债券发行章程或者发债说明书方式进行要约,只要承认和接受“要约”条件并愿意支付必需资金的投资者,都可成为公司债券投资人,同时,凡是购买公司债券的投资者,都等于认可接受了“要约”,就必须履行“要约”上的义务和有权获得“要约”上的权益。在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必须按照“要约”的基本特征,在发行章程或发债说明书上明确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公司债券的所有要素内容,包括发行人、发行规模,期限、利率、付息方式、担保人以及其他选择权等等,因此,发行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要约”行为,是公司债券的“出售一购买”契约的签定过程。
一般地,发行包括公募和私募两种。公募发行是面向社会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公开发行,这种方式的证券发行的允准比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私募发行是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的发行,其审查条件相对宽松,也不采取公示制度。
4.公司债券需要“还本付息”
公司债券之所以是公司债券,在于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还本付息,这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的根本区别。首先,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其次,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让度给发行人使用的“报酬”。对投资者而言是“投资所得”,对发行人来讲是“资金成本”。对于利息确定方式,有固定利息方式和浮动利息两种:对于付息方式,有到期一次付息和间隔付息(如每年付息一次、每6个月付息一次)两种。
5.公司债券具有“一定期限”
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借贷行为,“有借有还”,这就要确定经过多长时间偿还。首先,按照金融学一般理论,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工具和作为一种长期资金筹集渠道,期限都须在一年以上,其次,这种期限即包括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还包括公司债券付息期限:第三,虽然期限是一定的,但也有变化。如在发行时,可在发债说明书中规定提前赎回条款、延迟兑付条款等,这些都是在“一定期限”基础上事先确定的变化。另外,在发达资本市场国家,还曾经发行无限期公司债券,但这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债券,目前已基本不存在。
6.公司债券的期限和还本付息条件要“事先约定”
公司债券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信用凭证——公司债券,获得的是属于投资者的资金,投资者支付资金获得的是公司债券凭证及凭证上表示的发行人的承诺,包括期限承诺和利息承诺。既是承诺,一是要事先作出,二是要明确承诺的内容。同时,作为一种要约,必须在要约文件上就要约事项,包括发行规模、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和其他必须选择和可选择的事项“事先约定”。
7.公司债券的发行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发行公司债券不管对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而言,还是对政府监管部门而言,都是一件重大的事件。对于发行人而言,发行公司债券属于向社会投资者出售信用、增加负债的重大社会融资行为,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需要公司决策机构,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公司经营管理层不得擅自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对于政府监管机构而言,由于发行公司债券涉及到社会重大信用,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投资者权益都有重大影响,因此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政府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或者到政府监管机构登记、注册,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依照法定程序”主要包含两层含义:(1)需经公司决策层,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2)需经政府监管部门同意。政府监管部门在同意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查过程中,还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在信用评级、财务审计、法律认证、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二、相关债券品种发展分析
以上分析都是针对理论上的公司债券概念进行的。然而,我们应该认识到,现实中的公司债券概念与理论上的公司债券概念是有一定差距的:一是现实中的公司债券必须以理论上的公司债券为基础,在制度设计、体制安排、运行方式等方面必须与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的基本原理和核心思想相一致:二是单纯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是没有现实意义的,必须根据不同国度、不同时间的法律基础进行现实的制度设计和体制安排,在品种设计中,既可以设计为公司债券,也可以设计为其他名称。如在中国,在法律法规安排上,既有公司债券、也有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但这些不同债券品种的设计必须以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为基础,与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相一致。因此,我们在公司债券品种设置以及监管体制安排上,要严格区分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概念和现实意义上的公司债券概念,不能简单地将理论意义上的公司概念套用在现实制度安排上,必须根据不同国度的经济社会制度和法律框架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体制安排。
因此,理论意义的公司债券在进行现实体制安排时,债券名称不必拘泥于“公司债券”,可以有其他名称,如中国的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日本的金融债券、美国的市政债券,以及次级债券、资产支持债券等等,这些债券虽然在名称上不是“公司债券”,但其理论基础上仍是公司债券理论,是在不同的经济体制和法律框架下的体制安排,既有理论基础,也有法律基础,是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在不同经济体制下、不同法律环境中、针对不同问题的变化或延伸。
1.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诞生于中国,是中国存在的一种特殊法律规定的债券形式。按照中国国务院1993年8月颁布实施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从企业债券定义本身而言,与公司债券定义相比,除发行人有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之外,其他都是一样的。
对于中国企业债券概念,目前有两种观点:(1)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与公司债券没有区别:(2)企业债券在理论上是不成立的,是一个不规范的概念。
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却不准确和完整。
首先,分析一下中国企业债券存在的法律基础。
中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企业债券”。中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看出,从法律法规角度看,企业债券概念比公司债券概念的外延要大得多,正如企业涵盖公司一样,企业债券也涵盖公司债券。
从发行条件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有五条:(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3)具有偿债能力:(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显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很一般。《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有六条:(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40%,(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对比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容易看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是在发行企业债券的基本条件基础上,为体现公司债券特点提出的进一步要求。如,从资产规模(包括净资产余额)方面,公司债券的规定比企业债券规定更具体,从盈利情况要求看,公司债券比企业债券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从筹集资金用途看,两者基本上一样,从利率控制看,公司债券是遵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的要求执行的。
在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管理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范的范围是在境内注册的所有企业法人(当然包括公司法人)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应该在首先服从《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基本前提、满足《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要求的基本条件下,然后再按照《公司法》有关公司债券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即是说,没有按照《公司法》规范的企业,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发行企业债券:而满足《公司法》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按照《公司法》发行公司债券,同时它也是企业债券,也满足《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有关要求。
其次,再分析一下中国企业债券存在的理论基础。
公司债券之所以能够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存在、之所以能被设计为一种融资制度和融资工具,在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有着存在与发展的产权基础:(1)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2)实行有限责任制度,(3)产权明晰。
一般来看,除公司以外的其他类型的企业都不同时具备这三个产权方面的要求,如企业,包括单一投资企业(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实质分离,合伙制企业(二人以上按照协议共同出资)实行的不是有限责任制度,产权不清晰。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一般不能对外公开发行债券。
问题是国有企业。很多国家都存在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指资本金全部或部分属于国家所有,并为国家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的企业。对于资本金只有部分属于国家所有的国有企业,这类企业一般都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等组织方式出现,即国家或政府与其他股东各占不同的股份比例。一般情况下,这类国有企业(公司)满足公司债券存在与发展的三个方面的产权基础,发行公司债券是有理论基础的。对于资本金全部属于国家所有的国有独资企业而言,在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国有企业都不具有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1)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2)有限责任制度,(3)产权明晰。因此,在理论上国有企业一般不允许发行公司债券。即使发行债券,国家或政府也要承担连带的无限责任,在某些方面属于政府债券的性质。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目前中国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有着鲜明的特点:
第一,《公司法》规定可以设立承担有限责任的国有独资公司,并且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企业转换经济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市场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1994年7月24日实施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又规定:国有企业要”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独立支配其法人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国家对企业承担的财产责任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为限。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样,即使不是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企业,也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因此,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此类非公司制国有企业发行债券有其理论基础,当然,只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企业债券。
第三,按照中国《公司法》,不是所有的具备发行公司债券产权基础的公司都能发行公司债券,如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之外,发起人中没有或只有一个国有企业或国有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就不能发行公司债券,但是在理论上可以发行企业债券,在这样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企业债券为此类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债券融资找到了出路。
综上所述,我们对企业债券可以这样理解:
(1)企业债券是中国特殊法律框架和特定体制基础下的一种制度安排,特指中国国有企业发行的债券,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具有一般性。
(2)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有着密切关系:企业债券包含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企业债券一种特殊形式,公司债券首先遵循企业债券的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进一步接受关于公司债券的规范管理。
(3)企业债券在理论上与公司债券理论是一致的,企业债券运作遵循的基本规律与公司债券相同。
(4)企业债券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历史产物,随着中国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随着国有企业按照现代公司制度逐步规范,企业债券概念的内涵将发生变化。
2.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诞生于日本,是在日本特定的金融体制下产生的债券品种,中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引进金融债券,韩国前一个时期也引进了金融债券品种,也是一个较为特殊的概念。
在日本的债券体系中,从发行主体的性质看,大体分为三类:政府债券(包括国债、地方债和地方保证债)、金融债券、公社债(即公司债券)。其中发行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主要有:日本兴业银行、日本长期信用银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农林中央金库、东京银行、全国信用金库联合会等,这些机构在日本的金融体系中虽属于“民间专业金融机构”,但具有浓厚的政府色彩。日本政府根据其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断地对需要发展的行业和企业给以强有力的支持,以提高其经营和竞争能力,从而为不同支持对象建立了稳定的资金供应渠道。
日本的金融债券不同于该国的公司债券(公社债),遵循不同的法律法规。即使金融债券本身而言,不同发行主体发行的金融债券又遵从不同的法律法规,因此,金融债券是一个特殊的债券品种,在理论上不具有一般性。
中国境内发行金融债券始于1985年,到目前为止,共发行过三类金融债券:
(1)1985年,为了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不足问题,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被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金融债券,用于发行特种贷款,支持一些产品为社会所急需、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的扫尾工作,以促进其迅速竣工投产。同时,规定发行金融债券要贯彻量出为人的原则,即根据特种贷款的实际需要,在批准的额度内发行,以免所筹资金因利率较高用不出而发生亏损。这种金融债券继续一直持续到1992年,大约发行了二百多亿元,以后再没有发行过。这种金融债券的特点是,从发行目的看,它类似于政府债券,是为了贯彻国家经济政策,完成国家资金管理机构承担的融资任务,而不是为了金融机构自身多赚取利润。但从发行办法看,它又类似于企业债券,既不给各地下达指令性指标,也不做政治动员,完全依靠金融债券自身的特点上市发行。
(2)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相继成立,这三家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和信贷资金开始由国家财政拨付,但是由于财政困难不能完全满足这三家银行的资本金和信贷资金的需求,国务院批准它们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金融机构发行特种金融债券。到2002年底,这三家银行共发行此类金融债券15299亿元。
(3)1997、1998两年,为了解决证券回购出现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14家金融机构先后发行16次金融债券,发行总规模56亿元。这些金融机构包括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中兴信托投资公司,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银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国际租赁公司、新疆国际租赁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四通财务公司等。
可以看出,中国境内发行的金融债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金融债券的发行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依据,都是特别批准的;(2)有非常强的目的性,都是针对特定问题的特殊性而发行的,主要体现在资金用途上:第一类是为了发放特种贷款,第二类是了解决证券回购出现的问题,第三类是为了解决本来应国家财政不断注入的信贷资金短缺问题,(3)每一类金融债券都有阶段性,都有其历史使命。
关于金融债券概念的界定,有关文献中是这样描述的:“由政府指定的从事长期贷款业务和进出口业务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是长期信用银行法等特别法批准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债券”,而有关教科书又是这样定义,“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但是,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如《商业银行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都提及到了“金融债券”,但从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金融债券”进行定义和规范。因此,如何界定中国的“金融债券”概念,以及金融债券的性质与法律地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笔者同意上述教科书的定义,即“金融债券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这个定义包含两层意义:第一,发行人是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第二,金融债券本身的特征与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没有任何区别,如果发行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满足《公司法》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条件,那么金融债券就是公司债券:如果不满足,则是企业债券。因此,在教科书把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并列列举是欠妥当的。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研究美国债券市场来证明这一点。美国债券市场从发行主体的地位来分,可分为国债、市政债券、公司债券和其他债券衍生品种。从理论上讲,国债和市政债券都是公共债券或者政府债券(当然,市政债券中收益债券在理论上属于公司债券,后文详述),债券衍生品种也基本从公司债券衍生的,因此,真正由私人机构发行的债券只有公司债券,这些私人机构既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包括工商企业等非银行机构,从这个角度看,日本和中国出现金融债券在美国也就是公司债券。
综上所述,理解金融债券应注意以下几点:
(1)单独的金融债券是没有特殊理论意义的,只是针对金融机构这个特殊的发行主体一个特定的名称,只是在中国、日本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为了解决某些特定问题而出现的,其理论基础是公司债券理论,是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在日本、中国、韩国等一些国家法律框架下的体制性安排。
(2)就中国而言,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不管是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都将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按照公司化规范、企业化经营,其发行的债券也将服从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的管理模式。
3.市政债券
市政债券(MunicipalBonds),又称市政证券,是指州、市、县、镇、政治实体的分支机构、美国的领地、以及它们的授权机构或机构所发行的证券。市政债券起源于19世纪20年代的美国,当时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地方政府部门开始通过发行市政债券筹集资金,到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市政债券在世界部分国家逐步兴起。
对于市政债券概念,很多人都把它理解为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属于政府债券的一种。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从理论上讲不够完整。
按照比较一致的看法,市政债券大体可分为两类,一般责任债券(generalobligationbonds,或GOs)和收益债券(或收入债券)(revenuebond)。一般责任债券是由州、市、县或镇(政府)发行的,均以发行者的税收能力为后盾(以一种或几种方式的税收),其信用来自发行者的税收能力。收益债券是由为了建造某一基础设施依法成立的机构、委员会和授权机构,如修建医院、大学、机场、收费公路、供水设施、污水处理、区域电网或者港口的机构或公用事业机构等所发行的债券,其偿债资金来源于这些设施有偿使用带来的收益。收益债券故此得名。
首先,对于一般责任债券,我们可以进行以下理解;第一,这种债券是以地方税收能力作为信用基础的,违约的情况极为罕见,本金和利息都能定期足额及时支付,因此也被称为“信息与信誉完备债券(fullfaithandcreditbonds)”(与“金边债券”有些相似)。第二,这种债券以发行人(有关地方政府)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的税收作为偿债资金,与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预算联系在一起,因此这些债券应该称为地方政府债券。因此,对于一般责任债券而言,市政债券可以理解为地方政府债券,其理论基础属于公债理论。
其次,对于收益债券,第一,这类债券是“地方政府”的机构或授权机构发行,其偿还资金来源于投资项目的收益,与“地方政府”的预算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地方政府”并不为此类债券的偿还进行担保,不是“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中的直接债务或者或有债务,与“地方政府”预算既无直接联系,也无间接关系。因此,把这种债券理解为“地方政府债券”既没有理论依据,也不符合实际。
至于在美国的债券体系中,为什么把这两种债券作为一类债券——市政债券来管理,是与美国特定的政府框架、经济体系和财政制度有直接关系。第一,在美国,政府管理社会经济是把私人经济和公共经济分开管理的,对于一般的竞争性行业和企业,在美国这个充分竞争的经济环境中,政府对私人经济,除了征税,其他一概不管:而对于类似医院、大学、机场、图书馆、收费公路、供水设施、污水处理、区域电网等这些公共工程或公用事业,政府就通过各种方式给以支持,包括在资金筹集方面。如市政债券免征联邦所得税。实际上,市政债券也正是基于这个目的才得以产生的。第二,这些公共产品——公共工程和公用事业的建设,不同于其他需要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工程和公用事业,如警察系统、消防系统、城市道路及相关设施等。但问题是,前者的使用是要付费的,而后者是免费的。对于公共产品,不管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政府都要支持和促进发展,都要提供资金支持。免费使用的警察系统、消防系统、城市道路及相关设施的投资由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发行一般责任债券来筹集资金;收费的医院、大学、机场、图书馆、收费公路、供水设施、污水处理、区域电网等这些公共工程或公用事业的投资可以通过发行收益债券来筹集资金,并且购买这些债券的投资收益是免税的,这都属于地方政府的职责,都属于地方政府并行操作的事情。因此,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将“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放在一起作为“市政债券”管理的原因。
因此,从以上可以看出,“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在理论上是有很大差别的:首先,一般责任债券属于政府债券,其信用基础属于政府信用,发行这种债券的地方政府须对其偿还负有无限连带责任:而收益债券的信用基础来自于投资项目的未来收益,偿债责任由发行债券的机构或授权机构以及投资项目负有限责任,地方政府不须负任何偿债责任,因此,一般责任债券在理论上属于公债理论。其次,收益债券的信用基础,内在机理与公司债券基本相同,在理论上应该归类为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也是理论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在美国特殊的经济制度、财政体制和法律框架下的一种体制性安排。
那么,中国该如何借鉴美国的市政债券经验呢?笔者认为,在中国的政府体系和财政体制现状下,应该把“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分成两个完全不同的债券品种加以借鉴和发展:
首先,一般责任债券属于地方政府债券,借鉴一般责任债券问题就变成中国是否发展地方政府债券问题。对此,笔者的观点是:(1)在中国当前的财政体制下,不宜发展地方政府债券。其根本原因有二;一是中国的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旦地方政府债券出现信用风险,都将累及到中央财政,最后所有的偿债责任都将集中到中央财政。二是中央政府维持社会稳定的责任很大,在社会稳定与经济问题方面的选择上,中央政府更偏好维持社会稳定,一旦地方政府债券的出现信用风险,并且在地方政府确实无能为力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就不会袖手旁观,最后还会累及中央财政。(2)地方政府长官的短期行为,将导致越是没有偿还能力的地方政府,其发债的积极性越高,更加大了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风险。
其次,对于收益债券,笔者认为其特点有三:一是发行人在法律上是独立于政府的企业法人,二是其资金用途为政府支持的公共工程和公用设施,三是投资收益免收利息税。就中国如何借鉴收益债券问题,笔者认为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为收益债券单独立法,在收益债券的发行人确立、发行条件、资金投向都做出明确的规定,成为一个单独的债券品种存在,但问题立法过程会很长,影响收益债券的发展,二是将其纳入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管理,只是在某些方面做一些特别规定。实际上,中国以前发行的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有不少在特征上都与收益债券有相同之处。
综上所述,对市政债券的理解和借鉴应把握以下几点:
(1)市政债券是在美国特定的政府管理体制,包括财政体制下产生的一个债券品种,中国在市政债券管理上的借鉴不能简单将美国的管理经验以及制度设计“移植”过来,要学习其核心思想和基本原理。核心思想是;为促进社会效益较好、而经济效益短期内难以体现的大型基础性公用工程的建设,地方政府可以通过面向社会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基本原理是:可以用投资项目的未来收益作为债券的信用基础发行债券。
(2)市政债券的理论基础根据种类不同,既有公债理论,也有公司债券理论。对于一般责任债券,其遵循的经济理论应是公债理论,而收益债券的理论基础则属于公司债券理论,在管理上也应与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相统一。
(3)中国借鉴市政债券只能从收益债券开始,目前尚不能发行一般责任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但是,“十六大”确定了国有资产的两级管理体制,这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应该进一步深入研究。
4.可转换公司债券(ConvertobleBond)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称为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念,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与公司债券有共同之处: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之前,其特征和运作方式与公司债券相同,它实际上就是公司债券。如果是附息债券,则按期支付利息: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到期之前没有转换为股票,或者没有全部转换为股票,则这些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一样,必须还本付息。并且在还本付息以后,这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寿命就宣告结束。
其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有着明显的区别: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须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还本付息全部完成以后,公司债券的寿命即完全结束,而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旦转换为股票以后,其具有的公司债券特征全部丧失,而代之出现的是股票的特征。
第三,从理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理论基础既有公司债券理论,也有股票理论。在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主要以公司债券理论为主,也要考虑股票理论: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在定价方面既适用公司债券定价理论,也需参考股票定价理论:在转换为股票以后,主要是股票理论。
5.资产支持债券(Asset-BackedSecurities)
资产支持债券,也称资产支持证券,资产证券化,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资本市场国家在80年代金融创新中涌现的金融品种,是以某种资产组合为基础发行的债券。1985年3月,美国的斯佩里金融租赁公司(SperryLeaseFinanceCorporation,现改为Unisys)为了融通资金、改善经营,以1.92亿美元的租赁票据为担保,发行了世界上第一笔资产支持证券,随后,马林·米兰德银行(MarineMidland)于5月发行了世界上第一笔以汽车贷款担保的资产支持债券。由此,引发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产证券化的浪潮。
到目前为止,能够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可以有以下几类:(1)住房抵押贷款,(2)应收账款,(3)消费贷款,包括汽车贷款、学生贷款、房屋建造贷款等,(4)设备租赁贷款:(5)信用卡。
一般来讲,资产支持债券发行过程是这样进行的:(1)上述资产的拥有者,一般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资产支持债券的发行者——特设目的载体(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SPV)“真实出售”需要证券化的资产,(2)SPV将购买到的资产重新包装,根据质量不同,将资产按不同等级分类(有时还通过担保提高其信用等级),以这些资产为信用基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
关于资产证券化,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资产的原始拥有者不是资产支持债券的发行人(issuer),只是发起人(sponsor),他们把其拥有的资产组合(p001)出售给了SPV,SPV才是资产支持债券的发行人或者债务人。
第二,资产的原始拥有者向SPV出售资产属于“真实出售”,即这部分资产与其原始拥有者在法律上已经没有任何关系,即使原始拥有者发生破产,这部分资产也不会遭到清算,从而达到了破产隔离的目的,资产支持债券的持有人权益得到了保证。
第三,资产支持债券发行人本身不进行生产经营,没有经营利润,其发行债券的还本付息资金来源是其收购并证券化资产的收益。
对于如何认识和借鉴资产支持债券或者资产证券化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产支持债券与传统意义上的公司债券最大的区别在于与公司债券信用基础不同,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的信用基础是公司债券发行人的信用历史,资产规模、资产质量和经营利润,都是已经发生的、或存在的信用基础形式,而资产支持债券的信用基础不在于SPV的资产规模,资产质量和经营利润,而是支持债券的资产的未来收益,担保人的信用或抵押物。这是公司债券的创新和发展,是资产支持债券的核心思想。
第二,资产证券化最大优点在于通过证券化使非标准化、非流动性的资产达到标准化,提高其流动性,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得以降低,这是资产支持债券的基本原理。
第三,关于SPV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问题。既然SPV能够发行债券,它必须是独立的经济法人,产权清晰,并且要承担有限责任。因此,SPV一般形式应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在理论上和法律地位上相应地也应是公司债券,在管理上接受公司债券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但由于资产支持债券终归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有较大差别,一般应为资产支持债券制定特别的法律法规,但不应与有关公司债券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相矛盾。
也有人提出可以将SPV设立为一个信托机构,然后发行信托收益凭证。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探讨:(1)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支持债券,“债券”和“收益凭证”有很大的原则区别,这种方式进行的资产证券化不是规范意义的资产证券化。(2)以信托方式发行收益凭证,不利于保护收益凭证持有人的权益。这是因为,一般来讲,收益凭证发起人不允诺最低收益,也不具有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进行充分及时、准确和完整的信息披露的条件,这使得收益凭证持有人既不能如购买公司债券一样得到最低收益保证,也不如股票投资人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下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其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因此,笔者不支持以设立信托的方式进行资产证券化。
第四,关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ortgage—backedsecurities,简称MBS),在很多文献中都把其与资产支持债券或者资产证券化分开研究,没有把其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内容之一进行研究。笔者认为:
(1)这种分法有其合理的一面。首先,MBS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是政府为了促进住房建设,通过出资设立有关专门机构,购买私营机构的住房抵押贷款,然后进行证券化发行支持债券。如1938年,美国政府根据《国民住宅法》成立了“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FannieMac)”。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开辟住房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主要购买联邦住宅管理局和退伍军人管理局担保的抵押贷款。从经济机理上分析,FannieMac在抵押贷款市场上的作用类似中央银行,它通过买卖金融机构的的抵押贷款来对这些机构提供资金支持。美国联邦政府为进一步促进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发展,1968年,又出资成立了一家新的“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GinnieMac)”,1970年,又创立了一家抵押贷款公司——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FreddieMac)。可以看出,MBS与ABS的最大区别在于,MBS是由联邦政府出资并主导,旨在促进住房建设的一种政策举措,而一般意义上资产支持债券属于民间的、私有的经济行为。其次,以上机构发行的债券都有强烈的政府背景,甚至还通过政府财政担保,在某些程度上属于“政府债券”,与一般意义上的私营机构进行资产证券化有很大差别。
工薪阶层是以较为固定的劳动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经济群体。写作论文随着收入的增加和金融市场发展的成熟,作为社会经济群体中最大一部分的工薪阶层有了投资证券的经济条件和现实需求。因此,基于各类证券品种的特点和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研究工薪阶层的证券投资具体策略问题,对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和工薪阶层资产的增值都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一、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经济条件
(一)工薪阶层的收入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薪阶层的收入逐年增加。据统计,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超过8%,工薪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5%。以北京市为例,2004年工薪收入在7.44万元以上的共有74.95万人,占到工薪项目纳税人数的10.5%。“工薪阶层都是低收入者”的观念已日益被淡化。收支相抵后盈余的增加使工薪阶层的抗风险能力同步增强,具备了进行证券投资的经济条件。
(二)工薪阶层的理财现状
2005年底,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高达28.72万亿元,增速为18.95%,远远超过国内生产总值9.9%的增速,其中城乡居民的储蓄余额也剧增到14.11万亿元。高储蓄的现状直观反映了当前工薪阶层仍以储蓄为理财的主要方式,但是储蓄的低利率使之无法为工薪阶层带来较高的收益。大量调查表明,工薪阶层已经不满足于单一储蓄的理财现状。然而,工薪阶层的特点使其无力进行大额的房产或实业投资,对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不熟悉、投资专业知识相对缺乏也将他们挡在证券投资的大门之外。
二、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主要产品
工薪阶层收入有限,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小,因此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收益。写作毕业论文目前,我国适宜于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工具主要有:债券、股票、基金。
(一)债券
债券是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债券(又称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上,公司债券的数量很少,金融债券多一些,最多的是国债。金融债券和国债的信用度都非常高,而金融债券主要是由机构投资者买进,因此适合于工薪阶层购买的主要是国债。国债是由国家发行偿付,因此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最安全的投资工具,但是收益也是各种债券中最低的。国债的发行价格和利息支付方式比较复杂,但是国债的利率也是根据银行利率制定的,其收益率一般都要比同期的定期存款利率稍高,并且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因此国债作为个人投资的渠道,要优于定期存款。对于收入较低、抗风险能力差的工薪阶层,债券的收益比较稳定,变现能力也比较强,风险不高,是一种适合工薪阶层投资与储蓄双重目的很好的理财工具。
(二)股票
1990年l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开业,中国开始出现股票投资,股票投资者获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价格差;二是红利。在现阶段中国股市,个人投资的获利渠道主要是类似赌博的利用价格差投机。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决定股票价格的最根本因素是市盈率,但是经常炒股的人都知道,价格和涨幅最高的股票往往和市盈率没什么关系。现阶段的中国股市还不规范,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由于多种因素使之投资股票存在许多劣势。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可用于研究股市的时间很少,因此,股票投资风险较大,很难把握。虽然股票投资是个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但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投资股票必须谨慎,适合于有相当的闲置资金、风险承受能力较强者。不过参与股票投资,切忌不可将绝大部分资金投资股票。
(三)基金
基金产品主要有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保本型基金三种。
股票型基金是最主要的基金产品类型,以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其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40%。股票型基金的主要功能是将大众投资者的小额资金集中起来,写作硕士论文投资于不同的股票组合。这种以追求资本利得和长期资本增值为投资目标的特点决定其受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型基金在所有基金类型中风险最大,同时收益率最高,适合那些追求较高收益、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工薪阶层投资者。经常炒股的工薪阶层可以考虑将部分资金投向股票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是一种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基金基本上属于收益型投资基金,一般会定期派息,具有低风险且收益稳定的特点,适合于想获得稳定收入的投资者。保本型基金是一种半开放式的基金产品,在存续期内一般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管理该类型基金的基金公司通过担保和稳健的投资风格,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为投资者提供本金安全的保证,同时通过其他的一些高收益金融工具的投资,为投资者提供额外回报。在市场波动较大或市场整体低迷的情况之下,保本型基金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同时又期望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回报的中长期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低风险同时又具有升值潜力的投资工具。由于保本基金的结构和运作原理的关系,保本基金在股票市场牛市中难以跑赢大市,但它却是熊市中的理想避险品种,适合于喜爱投资凭证式国债之类产品的投资者。
三、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与原则
(一)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
作为工薪阶层,绝大部分收入来源于薪金,且薪金增长幅度较低。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只有在安全性和流动性都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投资才是明智的。投资有风险,个人理财的各个渠道也具有风险,写作医学论文只是风险的特点与各种投资工具的类型有关。作为工薪阶层,投资于证券市场,必须首先了解各种风险的存在。虽然各种投资品种的风险不同,但是各种投资工具具有一些共性的风险特征,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经济环境风险。
1.市场风险。任何市场中都存在风险,只是各种市场的风险特点不同。以股票市场为例,在1997年的香港金融危机中,如果没有国际炒家的投机活动,香港股市也不会有那么史无前例的波动。虽然香港最终战胜了国际炒家,但毕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2001年以来中国股市的低迷使无数股民损失惨重。
2.利率风险。利率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许多投资工具利率制定的依据,例如债券、股票、基金等。在利率较低时,债券、定期存款的利息也很低;当利率上浮后,原来那些固定利率的投资工具的利率可能低于现实利率,导致相当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指资产的变现能力。债券、定期存款的变现能力很强,利息损失很小;股票的变现比较随机,股价的波动比较频繁,变现的损失也不确定,但一般变现的损失比较大;至于其他的理财工具也同样具有一定的变现损失。
4.经济环境风险。经济景气的时候,投资的收益高涨,股票、基金、部分期货,甚至贵重金属都会升值,但是债券就要贬值。
(二)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原则
1.保障生活需要原则。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如家里有小孩要准备上学费用,可以预留现金以备一段时期的生活支出,如果五年后有固定的支出,可以做五年期的长期投资,例如债券、基金等。理财的收入归根结底还要用于生活支出。
2.量力而行原则。工薪阶层投资要保证资产安全,须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宜的投资品种。对于一个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如果其家庭现时收入和长期收入预期很高,而且还有相当的一笔闲钱,那么可以考虑做投机性强风险大的项目。但对于一个普通员工来说,其家庭现时收入和长期收入都比较稳定,没有多少闲钱,节余的钱主要用于后段的子女教育和养老医疗,那么这个人就只能谋求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投资项目。
3.合理规划原则。每个人的收入是长期的,收入也是长期的。确定一段时期的财务目标可以使个人能够积累资金,满足将来的资金需求。
四、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策略
(一)抓住时机。低价买进策略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句话在工薪阶层证券投资中尤为重要。写作职称论文每一个时机的到来,都包含在政治形势的变化、经济发展趋势、收入水平的升降、消费心理的变化等信息之中。因此,时机的把握需要投资者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并充分发挥个人的智慧,以及高度的投资敏感性。如果时机把握不准,就会给投资人带来很大的损失。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何时买进是关键的投资策略。就购进时机而言,不外乎于证券行市景气时进场或于证券行市低迷时进场两种情况。在证券行市景气期,此时是短线投资的良机。投资人若想抢短钱、赚差价,便可值此即时进场。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投资报酬率较高,但风险也较大,原因是上述景气指标反应到证券市场需有一段时间,况且投资人个个都会依此原则性的做法去操作,人人看涨,需求增加,可能最终落个“买高卖高”的结局。证券市场低迷时,人们深受“便宜没好货”价值观念的影响,常有“追涨不追跌”的投资习惯。其实,证券行市景气循环受周期影响,有繁荣一定有低迷,却可能是最好的时机,关键在于证券市场景气低迷时是否大胆进入,以逆向操作的方法运用时势。
(二)分散投资。一“石”多“鸟”策略
投资与投机最大的不同在于“戒贪”。它要求投资者把资金分散在股票、债券、基金或存于银行等多种投资渠道。对于同类型的投资品种,也要采取分期限、分产品等适当分散的策略。根据不同的变现情况,注重长短期品种的结合,在收益率有所保证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投资的流动性,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变现能力。这可借鉴传统的投资“三分法”,虽然其收益不可能大,但可以减少风险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
(三)深入研究。领先一步策略
个人投资想盈多亏少,就必须在审时度势、捕捉商机上高人一筹。很多人风潮一起就很快跟随追涨,当然可能赚上一笔。但想大赚一笔,就必须主动先人一步寻找信息,挖掘商机,并对此作出科学合理的分析与判断,才有可能使自己在投资市场的搏杀中处于主动地位。
(四)高低组合。成本平均策略
工薪阶层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有价证券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如果在证券投资中投入了未来有既定用途的资金,则更应倾向于风险较小证券的投资,如国库券等。
(五)按需而变,时间分散化策略
根据投资有价证券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提高的原理,建议工薪阶层在年轻时家庭收入较少、消费支出水平普遍高于经济收入水平时,由于风险承受能力也较强,可以考虑进攻型的理财策略,比如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股票的投资比重逐步减少,主要购买各项平衡型基金或其他较为稳定型基金,并加重债券投资的比重;到老年阶段,应该以投资收益有底线保证的国债为主,尽量少选风险大的激进型证券,以避免养老费用的损失。
(六)委托理财。借“鸡”生“蛋策略
如果有比较可靠的富有投资经验的合资伙伴,也可以尝试将资金托付于其进行投资。现在全世界投资渠道、投资工具越来越多样化,多种信息收集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将更加困难,收集成本也越来越高,因此个人投资在市场上很难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委托他人进行投资,或购买受益凭证,或给建共同基金,也是投资成功的一种策略。
(七)理性审视。风险转移策略
对风险大、收益高的项目,不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可向负责该项目的富有实力的投资方进行投资,让出部分收益,转移投资风险。写作工作总结如通过申购投资基金的办法,可将部分投资风险转移出去。
[参考文献]
[1]吴晓灵.货币银行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2]周正庆.中国股票市场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3]王佳林,等.浅析个人理财[J].商业研究,2004,(7).
[4]王家琪,等.行为金融理论与证券投资策略研究[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3,(2).
[5]中国金融年鉴编辑部.中国金融统计年鉴(20o2)[Z].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薪阶层的收入逐年增加。据统计,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超过8%,工薪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5%。以北京市为例,2004年工薪收入在7.44万元以上的共有74.95万人,占到工薪项目纳税人数的10.5%。“工薪阶层都是低收入者”的观念已日益被淡化。收支相抵后盈余的增加使工薪阶层的抗风险能力同步增强,具备了进行证券投资的经济条件。
(二)工薪阶层的理财现状
2005年底,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高达28.72万亿元,增速为18.95%,远远超过国内生产总值9.9%的增速,其中城乡居民的储蓄余额也剧增到14.11万亿元。高储蓄的现状直观反映了当前工薪阶层仍以储蓄为理财的主要方式,但是储蓄的低利率使之无法为工薪阶层带来较高的收益。大量调查表明,工薪阶层已经不满足于单一储蓄的理财现状。然而,工薪阶层的特点使其无力进行大额的房产或实业投资,对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不熟悉、投资专业知识相对缺乏也将他们挡在证券投资的大门之外。
二、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主要产品
工薪阶层收入有限,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小,因此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收益。毕业论文目前,我国适宜于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工具主要有:债券、股票、基金。
(一)债券
债券是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债券(又称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上,公司债券的数量很少,金融债券多一些,最多的是国债。金融债券和国债的信用度都非常高,而金融债券主要是由机构投资者买进,因此适合于工薪阶层购买的主要是国债。国债是由国家发行偿付,因此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最安全的投资工具,但是收益也是各种债券中最低的。国债的发行价格和利息支付方式比较复杂,但是国债的利率也是根据银行利率制定的,其收益率一般都要比同期的定期存款利率稍高,并且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因此国债作为个人投资的渠道,要优于定期存款。对于收入较低、抗风险能力差的工薪阶层,债券的收益比较稳定,变现能力也比较强,风险不高,是一种适合工薪阶层投资与储蓄双重目的很好的理财工具。
(二)股票
1990年l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开业,中国开始出现股票投资,股票投资者获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价格差;二是红利。在现阶段中国股市,个人投资的获利渠道主要是类似赌博的利用价格差投机。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决定股票价格的最根本因素是市盈率,但是经常炒股的人都知道,价格和涨幅最高的股票往往和市盈率没什么关系。现阶段的中国股市还不规范,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由于多种因素使之投资股票存在许多劣势。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可用于研究股市的时间很少,因此,股票投资风险较大,很难把握。虽然股票投资是个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但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投资股票必须谨慎,适合于有相当的闲置资金、风险承受能力较强者。不过参与股票投资,切忌不可将绝大部分资金投资股票。
(三)基金
基金产品主要有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保本型基金三种。
股票型基金是最主要的基金产品类型,以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其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40%。股票型基金的主要功能是将大众投资者的小额资金集中起来,硕士论文投资于不同的股票组合。这种以追求资本利得和长期资本增值为投资目标的特点决定其受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型基金在所有基金类型中风险最大,同时收益率最高,适合那些追求较高收益、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工薪阶层投资者。经常炒股的工薪阶层可以考虑将部分资金投向股票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是一种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基金基本上属于收益型投资基金,一般会定期派息,具有低风险且收益稳定的特点,适合于想获得稳定收入的投资者。保本型基金是一种半开放式的基金产品,在存续期内一般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管理该类型基金的基金公司通过担保和稳健的投资风格,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为投资者提供本金安全的保证,同时通过其他的一些高收益金融工具的投资,为投资者提供额外回报。在市场波动较大或市场整体低迷的情况之下,保本型基金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同时又期望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回报的中长期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低风险同时又具有升值潜力的投资工具。由于保本基金的结构和运作原理的关系,保本基金在股票市场牛市中难以跑赢大市,但它却是熊市中的理想避险品种,适合于喜爱投资凭证式国债之类产品的投资者。
三、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与原则
(一)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
作为工薪阶层,绝大部分收入来源于薪金,且薪金增长幅度较低。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只有在安全性和流动性都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投资才是明智的。投资有风险,个人理财的各个渠道也具有风险,医学论文只是风险的特点与各种投资工具的类型有关。作为工薪阶层,投资于证券市场,必须首先了解各种风险的存在。虽然各种投资品种的风险不同,但是各种投资工具具有一些共性的风险特征,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经济环境风险。
1.市场风险。任何市场中都存在风险,只是各种市场的风险特点不同。
2.利率风险。利率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许多投资工具利率制定的依据,例如债券、股票、基金等。在利率较低时,债券、定期存款的利息也很低;当利率上浮后,原来那些固定利率的投资工具的利率可能低于现实利率,导致相当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指资产的变现能力。债券、定期存款的变现能力很强,利息损失很小;股票的变现比较随机,股价的波动比较频繁,变现的损失也不确定,但一般变现的损失比较大;至于其他的理财工具也同样具有一定的变现损失。4.经济环境风险。经济景气的时候,投资的收益高涨,股票、基金、部分期货,甚至贵重金属都会升值,但是债券就要贬值。
(二)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原则
1.保障生活需要原则。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如家里有小孩要准备上学费用,可以预留现金以备一段时期的生活支出,如果五年后有固定的支出,可以做五年期的长期投资,例如债券、基金等。理财的收入归根结底还要用于生活支出。
2.量力而行原则。工薪阶层投资要保证资产安全,须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宜的投资品种。对于一个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如果其家庭现时收入和长期收入预期很高,而且还有相当的一笔闲钱,那么可以考虑做投机性强风险大的项目。但对于一个普通员工来说,其家庭现时收入和长期收入都比较稳定,没有多少闲钱,节余的钱主要用于后段的子女教育和养老医疗,那么这个人就只能谋求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投资项目。
3.合理规划原则。每个人的收入是长期的,收入也是长期的。确定一段时期的财务目标可以使个人能够积累资金,满足将来的资金需求。
四、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策略
(一)抓住时机。低价买进策略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句话在工薪阶层证券投资中尤为重要。职称论文每一个时机的到来,都包含在政治形势的变化、经济发展趋势、收入水平的升降、消费心理的变化等信息之中。因此,时机的把握需要投资者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并充分发挥个人的智慧,以及高度的投资敏感性。如果时机把握不准,就会给投资人带来很大的损失。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何时买进是关键的投资策略。就购进时机而言,不外乎于证券行市景气时进场或于证券行市低迷时进场两种情况。在证券行市景气期,此时是短线投资的良机。投资人若想抢短钱、赚差价,便可值此即时进场。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投资报酬率较高,但风险也较大,原因是上述景气指标反应到证券市场需有一段时间,况且投资人个个都会依此原则性的做法去操作,人人看涨,需求增加,可能最终落个“买高卖高”的结局。证券市场低迷时,人们深受“便宜没好货”价值观念的影响,常有“追涨不追跌”的投资习惯。其实,证券行市景气循环受周期影响,有繁荣一定有低迷,却可能是最好的时机,关键在于证券市场景气低迷时是否大胆进入,以逆向操作的方法运用时势。
(二)分散投资。一“石”多“鸟”策略
投资与投机最大的不同在于“戒贪”。它要求投资者把资金分散在股票、债券、基金或存于银行等多种投资渠道。对于同类型的投资品种,也要采取分期限、分产品等适当分散的策略。根据不同的变现情况,注重长短期品种的结合,在收益率有所保证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投资的流动性,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变现能力。这可借鉴传统的投资“三分法”,虽然其收益不可能大,但可以减少风险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
(三)高低组合。成本平均策略
工薪阶层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有价证券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如果在证券投资中投入了未来有既定用途的资金,则更应倾向于风险较小证券的投资,如国库券等。
(四)按需而变,时间分散化策略
根据投资有价证券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提高的原理,建议工薪阶层在年轻时家庭收入较少、消费支出水平普遍高于经济收入水平时,由于风险承受能力也较强,可以考虑进攻型的理财策略,比如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股票的投资比重逐步减少,主要购买各项平衡型基金或其他较为稳定型基金,并加重债券投资的比重;到老年阶段,应该以投资收益有底线保证的国债为主,尽量少选风险大的激进型证券,以避免养老费用的损失。
(五)委托理财。借“鸡”生“蛋策略
如果有比较可靠的富有投资经验的合资伙伴,也可以尝试将资金托付于其进行投资。现在全世界投资渠道、投资工具越来越多样化,多种信息收集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将更加困难,收集成本也越来越高,因此个人投资在市场上很难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委托他人进行投资,或购买受益凭证,或给建共同基金,也是投资成功的一种策略。
(六)理性审视。风险转移策略
对风险大、收益高的项目,不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可向负责该项目的富有实力的投资方进行投资,让出部分收益,转移投资风险。工作总结如通过申购投资基金的办法,可将部分投资风险转移出去。
(七)深入研究。领先一步策略
个人投资想盈多亏少,就必须在审时度势、捕捉商机上高人一筹。很多人风潮一起就很快跟随追涨,当然可能赚上一笔。但想大赚一笔,就必须主动先人一步寻找信息,挖掘商机,并对此作出科学合理的分析与判断,才有可能使自己在投资市场的搏杀中处于主动地位。
[参考文献]
[1]吴晓灵.货币银行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2]周正庆.中国股票市场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3]王佳林,等.浅析个人理财[J].商业研究,2004,(7).
[4]王家琪,等.行为金融理论与证券投资策略研究[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3,(2).
[5]中国金融年鉴编辑部.中国金融统计年鉴(20o2)[Z].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6]中国金融年鉴缟辑部.中国金融统计年鉴(2003)[Z].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一、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经济条件
(一)工薪阶层的收入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薪阶层的收入逐年增加。据统计,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超过8%,工薪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5%。以北京市为例,2004年工薪收入在7.44万元以上的共有74.95万人,占到工薪项目纳税人数的10.5%。“工薪阶层都是低收入者”的观念已日益被淡化。收支相抵后盈余的增加使工薪阶层的抗风险能力同步增强,具备了进行证券投资的经济条件。
(二)工薪阶层的理财现状
2005年底,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高达28.72万亿元,增速为18.95%,远远超过国内生产总值9.9%的增速,其中城乡居民的储蓄余额也剧增到14.11万亿元。高储蓄的现状直观反映了当前工薪阶层仍以储蓄为理财的主要方式,但是储蓄的低利率使之无法为工薪阶层带来较高的收益。大量调查表明,工薪阶层已经不满足于单一储蓄的理财现状。然而,工薪阶层的特点使其无力进行大额的房产或实业投资,对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不熟悉、投资专业知识相对缺乏也将他们挡在证券投资的大门之外。
二、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主要产品
工薪阶层收入有限,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小,因此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收益。毕业论文目前,我国适宜于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工具主要有:债券、股票、基金。
(一)债券
债券是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债券(又称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上,公司债券的数量很少,金融债券多一些,最多的是国债。金融债券和国债的信用度都非常高,而金融债券主要是由机构投资者买进,因此适合于工薪阶层购买的主要是国债。国债是由国家发行偿付,因此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最安全的投资工具,但是收益也是各种债券中最低的。国债的发行价格和利息支付方式比较复杂,但是国债的利率也是根据银行利率制定的,其收益率一般都要比同期的定期存款利率稍高,并且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因此国债作为个人投资的渠道,要优于定期存款。对于收入较低、抗风险能力差的工薪阶层,债券的收益比较稳定,变现能力也比较强,风险不高,是一种适合工薪阶层投资与储蓄双重目的很好的理财工具。
(二)股票
1990年l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开业,中国开始出现股票投资,股票投资者获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价格差;二是红利。在现阶段中国股市,个人投资的获利渠道主要是类似赌博的利用价格差投机。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决定股票价格的最根本因素是市盈率,但是经常炒股的人都知道,价格和涨幅最高的股票往往和市盈率没什么关系。现阶段的中国股市还不规范,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由于多种因素使之投资股票存在许多劣势。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可用于研究股市的时间很少,因此,股票投资风险较大,很难把握。虽然股票投资是个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但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投资股票必须谨慎,适合于有相当的闲置资金、风险承受能力较强者。不过参与股票投资,切忌不可将绝大部分资金投资股票。
(三)基金
基金产品主要有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保本型基金三种。
股票型基金是最主要的基金产品类型,以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其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40%。股票型基金的主要功能是将大众投资者的小额资金集中起来,硕士论文投资于不同的股票组合。这种以追求资本利得和长期资本增值为投资目标的特点决定其受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型基金在所有基金类型中风险最大,同时收益率最高,适合那些追求较高收益、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工薪阶层投资者。经常炒股的工薪阶层可以考虑将部分资金投向股票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是一种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基金基本上属于收益型投资基金,一般会定期派息,具有低风险且收益稳定的特点,适合于想获得稳定收入的投资者。保本型基金是一种半开放式的基金产品,在存续期内一般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管理该类型基金的基金公司通过担保和稳健的投资风格,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为投资者提供本金安全的保证,同时通过其他的一些高收益金融工具的投资,为投资者提供额外回报。在市场波动较大或市场整体低迷的情况之下,保本型基金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同时又期望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回报的中长期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低风险同时又具有升值潜力的投资工具。由于保本基金的结构和运作原理的关系,保本基金在股票市场牛市中难以跑赢大市,但它却是熊市中的理想避险品种,适合于喜爱投资凭证式国债之类产品的投资者。
三、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与原则
(一)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
作为工薪阶层,绝大部分收入来源于薪金,且薪金增长幅度较低。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只有在安全性和流动性都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投资才是明智的。投资有风险,个人理财的各个渠道也具有风险,医学论文只是风险的特点与各种投资工具的类型有关。作为工薪阶层,投资于证券市场,必须首先了解各种风险的存在。虽然各种投资品种的风险不同,但是各种投资工具具有一些共性的风险特征,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经济环境风险。
1.市场风险。任何市场中都存在风险,只是各种市场的风险特点不同。
2.利率风险。利率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许多投资工具利率制定的依据,例如债券、股票、基金等。在利率较低时,债券、定期存款的利息也很低;当利率上浮后,原来那些固定利率的投资工具的利率可能低于现实利率,导致相当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指资产的变现能力。债券、定期存款的变现能力很强,利息损失很小;股票的变现比较随机,股价的波动比较频繁,变现的损失也不确定,但一般变现的损失比较大;至于其他的理财工具也同样具有一定的变现损失。4.经济环境风险。经济景气的时候,投资的收益高涨,股票、基金、部分期货,甚至贵重金属都会升值,但是债券就要贬值。
(二)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原则
1.保障生活需要原则。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如家里有小孩要准备上学费用,可以预留现金以备一段时期的生活支出,如果五年后有固定的支出,可以做五年期的长期投资,例如债券、基金等。理财的收入归根结底还要用于生活支出。
2.量力而行原则。工薪阶层投资要保证资产安全,须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宜的投资品种。对于一个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如果其家庭现时收入和长期收入预期很高,而且
还有相当的一笔闲钱,那么可以考虑做投机性强风险大的项目。但对于一个普通员工来说,其家庭现时收入和长期收入都比较稳定,没有多少闲钱,节余的钱主要用于后段的子女教育和养老医疗,那么这个人就只能谋求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投资项目。
3.合理规划原则。每个人的收入是长期的,收入也是长期的。确定一段时期的财务目标可以使个人能够积累资金,满足将来的资金需求。
四、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策略
(一)抓住时机。低价买进策略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句话在工薪阶层证券投资中尤为重要。职称论文每一个时机的到来,都包含在政治形势的变化、经济发展趋势、收入水平的升降、消费心理的变化等信息之中。因此,时机的把握需要投资者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并充分发挥个人的智慧,以及高度的投资敏感性。如果时机把握不准,就会给投资人带来很大的损失。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何时买进是关键的投资策略。就购进时机而言,不外乎于证券行市景气时进场或于证券行市低迷时进场两种情况。在证券行市景气期,此时是短线投资的良机。投资人若想抢短钱、赚差价,便可值此即时进场。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投资报酬率较高,但风险也较大,原因是上述景气指标反应到证券市场需有一段时间,况且投资人个个都会依此原则性的做法去操作,人人看涨,需求增加,可能最终落个“买高卖高”的结局。证券市场低迷时,人们深受“便宜没好货”价值观念的影响,常有“追涨不追跌”的投资习惯。其实,证券行市景气循环受周期影响,有繁荣一定有低迷,却可能是最好的时机,关键在于证券市场景气低迷时是否大胆进入,以逆向操作的方法运用时势。
(二)分散投资。一“石”多“鸟”策略
投资与投机最大的不同在于“戒贪”。它要求投资者把资金分散在股票、债券、基金或存于银行等多种投资渠道。对于同类型的投资品种,也要采取分期限、分产品等适当分散的策略。根据不同的变现情况,注重长短期品种的结合,在收益率有所保证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投资的流动性,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变现能力。这可借鉴传统的投资“三分法”,虽然其收益不可能大,但可以减少风险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
(三)高低组合。成本平均策略
工薪阶层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有价证券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如果在证券投资中投入了未来有既定用途的资金,则更应倾向于风险较小证券的投资,如国库券等。
(四)按需而变,时间分散化策略
根据投资有价证券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提高的原理,建议工薪阶层在年轻时家庭收入较少、消费支出水平普遍高于经济收入水平时,由于风险承受能力也较强,可以考虑进攻型的理财策略,比如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股票的投资比重逐步减少,主要购买各项平衡型基金或其他较为稳定型基金,并加重债券投资的比重;到老年阶段,应该以投资收益有底线保证的国债为主,尽量少选风险大的激进型证券,以避免养老费用的损失。
(五)委托理财。借“鸡”生“蛋策略
如果有比较可靠的富有投资经验的合资伙伴,也可以尝试将资金托付于其进行投资。现在全世界投资渠道、投资工具越来越多样化,多种信息收集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将更加困难,收集成本也越来越高,因此个人投资在市场上很难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委托他人进行投资,或购买受益凭证,或给建共同基金,也是投资成功的一种策略。
(六)理性审视。风险转移策略
从根本上解决当前西北地区农村金融中的突出问题,不能局限于对当前农村金融体系的小修小补,必须从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着眼,重新对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功能定位和调整。推行全面的农村金融改革,完善西北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小额信贷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主体,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所以,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该从农村信用社开始,使其成为真正的农村金融主力军。
1.农村信用社的职能定位和产权制度改革
现有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原则上应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经济实力考虑其可能的发展方式。为此,中央银行应制定相关的转制标准,以规范其改制。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如:西北各大城市郊区,农村信用社的势力较强,对这些信用社的重组,取消两级法人制度,将若干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近的信用社合并组建、转变为地域性农村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与目前西北地区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造类似,可能是一种可行的和合理的选择。
对广大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农村地区而言,如果农村信用社实力较强,可参考上述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做法,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重组为商业银行。贫困地区信用社的业务主要应是支持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脱贫工作,带有政策性业务的成分。因此,它们的出路可以是:转变成股份合作制信用社或互助式信用社,或转制成国家政策性银行即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网点机构。当然,后一种做法的前提之一是农业发展银行应将国家政策性长期融资、短期融资和扶贫等政策业务完全担当起来。此外,可以考虑降低或者取消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农户储蓄存款利息税,减征或免征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城建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与陕西省政府在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进行了财政贴息政策的有益探索,三年来财政共为农户小额信贷贴息1000万元,带动信用社小额信贷、联户担保贷款、农民自身投入和龙头企业投入的资金达1.88亿元,使示范区62.8%的农民直接受惠。
2.以扩大农村信用社浮动利率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快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
鉴于农村地区资金短缺,储蓄成本、贷款和管理成本都较高的情况,应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2004年10月28日,央行取消贷款利率的上限,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货币政策手段。根据世界银行研究表明,要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利率就必须能够覆盖储蓄和贷款的管理成本、行政成本、违约成本、机会成本等。如果不推行贷款利率市场化,各正式金融机构、非正式金融机构,相互之间就不能展开充分的竞争。另外,根据当前存款利率市场化试点经验,小幅度放开存款利率是无风险的,因为金融机构的变相高息吸储在许多地方已经是公开的做法,农户和企业可以直接从中受益。据统计,到2004年9月末我国最早进行信用社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为7.38%,比改革前大大提高。
3.大力推行小额农业贷款
小额农业贷款,大有可为,这是很多农村信用社用实践得来的经验。国家在农村最主要的两项金融政策是信用社小额信贷和支农再贷款,这正是通过信用社来执行的。2002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并要求农村金融部门要改善金融服务,要求信用社“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方式”。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贷意义重大,它将促进信用社端正经营方向,转换经营机制,丰富信用社的真正内涵和完善其体系,而且有利于缓解农户贷款难问题,有利于抑制高利贷,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社会稳定。《金融时报》2002年1月22日报道,西北五省区农村信用社到2001年末,共发放给农户贷款244亿元,开办小额信贷的农村信用社占五省区信用社总数的68%,开办联保小额信贷的占总数的39%,这两种贷款合计余额为39亿元,本息收回率平均在85%以上。加大对农户小额信贷的支持和服务,是一个积极的、可喜的趋势。
二、加强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支农的作用
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下的“市场失灵”将使农业这个弱质产业和基础产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其中利用政策性金融实施保护是重要举措,是其它方式和渠道不能替代的。在目前西北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极大困难的新形势下,应该加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充分发挥其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
1.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筹措渠道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逐步减少对中央银行的依赖,改变目前资金来源渠道过窄且不稳定的现状,逐步拓宽融资渠道。其一是增发农业金融债券,从金融市场筹集资金。发行金融债券是规定中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为了保证农业发展银行债券的顺利发行,可以考虑规定商业银行存款增长的一定比例或者强制要求保险公司的一部分资金必须用于购买农业发展银行的金融债券,并由中央银行予以保证。其二是允许农业发展银行公开向社会发行中长期农业开发建设债券,筹集个人、企业手中的大量社会资金。其三是将邮政储蓄机构从农村吸收的存款通过中央银行划归农业发展银行使用。其四是把国际金融机构,特别是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亚洲开发银行对我国的农业贷款项目和扶贫开发贷款,统一由农业发展银行进行转贷。其五是统一国家支农资金的管理,特别是国家预算拨款用于农业的资金和其他用于发展农业的专项基金,都必须存入农业发展银行。
2.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应在继续支持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收购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同时,通过农业政策性贷款的信贷投向,在农业产业布局和农业区域布局上对农业发展进行重新规划与调整,达到帮助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目的。农业发展银行尤其要扩大农业开发贷款,把主要力量放在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上,使农业发展银行真正成为农业“发展”银行。
第一,农业发展银行的支持重点应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扩大对农业生产环节的贷款。一是支持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中心的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特别是西北农村干旱地带的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二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注重支持西北各地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项目。三是作为信贷扶贫的主力军,农业发展银行应对西北贫困地区的各种扶贫经济实体进行支持,特别是那些既和本地资源相结合,又能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企业。
第二,强化对农业服务领域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对农业科技开发和推广的资金支持,为农村经济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农业发展银行首先应为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农业开发组织等提供资金支持。西北农村地区严重缺乏科技人才,通过科技教育投入,为西北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培养一大批科技带头人和合格劳动者。其次,根据市场需求信息,对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前景的西北地区新、优、名、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给予大力支持,并通过加大对农业科研经费与农业科研成果鉴定转化的政策性信贷投入,提高农业科技进步在农业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支持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主要是以公路、电网、供水、通信为重点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可以大大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城乡平衡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会化、现代化建设水平,而这种环境的变化又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资金、项目,使农村的农业和非农业都得到迅速发展,农业发展银行可以分享到农村发展带来的好处。
第四,支持西北地区农村的生态建设。加大农村能源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建设以及生态资源保护的投资力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水土整治,退耕还林还草,防风固沙,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要支持农业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应该着眼于支农,为了满足西北农村地区的金融需要,就应该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首先,由于西北地区农业的明显弱质性和“三农”的特殊性,完全商业化的正式金融机构必然不能够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因此,主要为“三农”服务的中国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就不应该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采取相同的模式,必须是“有限度”的商业化,即中央银行把中国农业银行的赢利性指标压低,以便于补贴其从事“三农”业务所带来的必要亏损;另外,中央银行还可以设立专项贷款,作为支持中国农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其次,中国农业银行应该切实建立恰当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农村经济主体的信息掌握,增强对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力度。第三,要完善和规范中国农业银行设在县及县以下农村经营网点的金融服务功能,取消单纯吸储的网点。
在农村金融与经济的渐近式改革中,只有充分认识到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抓住我国市场化改革这条主线,才能使农村金融和西北农村各项改革更加有效。农村金融发展,需要社会方方面面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保护农业,发展农村,增加农民收入,才能够共同建设一个全面小康的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王桂堂.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经济经纬,2003,4:45-47.
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
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
(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
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109.46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
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
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
(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
1、决策机制薄弱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
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
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
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版权所有
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保险投资收益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科学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
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
(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
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和2.49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
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
(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
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
1、保险资金入市
(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2.25%,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
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
(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
(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
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
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
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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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个人资产保值增值需求不断上升,为理财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而由代客理财业务特性所决定的高利润,以及外资银行的竞争压力,更是直接导致了个人理财业务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竞相争夺的市场,进而推动了我国理财市场的飞速发展。2004年以来银行理财市场发展迅速,主要原因有三,首先是国内信贷需求旺盛;其次中国居民财富增长迅速但缺乏投资渠道;最后是对利率市场化的预期促使银行增加中间业务的比重。而监管环境的变化是理财产品投资组合结构变化的主要原因,因此对监管政策的解读十分重要。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概述
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所使用的工具,也是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附属品。《办法》中给个人理财业务的解释是“商业银行提供给个人客户的财产管理,投资顾问,财务规划和分析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
我们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是商业银行通过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利用自身的信息资源,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能够帮助客户实现保值增值的资金投资计划。商业银行可以自行设计理财产品,也可以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合作。
三、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历程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大致经历了3个时期的发展。
首先,2005年11月以前是理财产品发展的萌芽时期。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兴起。在萌芽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比较单一,发行数量和资金规模都比较小,理财产品基本是投资于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产品风险较小,收益率也比较低,而且相应的监管法规也没有出台。
第二阶段是指在2008年中期之前的这一时期。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空前繁荣,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也在加快发展的进程中。一系列与理财产品运作管理相关的法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框架开始逐步形成。
第三阶段为2008年中期至今,是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逐渐规范阶段。2008年,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这场风波也迅速波及到了我国的理财产品市场。股票类理财产品不断被暴露出零收益,这些危机事件也及时的给我国理财产品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更加规范的法规迅速被制定、颁布。
四、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及评析
2005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两大框架性的基础法规,从此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开始有监管法规依据。
2009年65号文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对理财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加以限制,截至2009年5月末,各中、外资商业银行存续的理财产品超过4100只,理财业务市场规模达到7000亿元,理财客户达到230万人。但市场风险开始显现,问题也不断暴露。2014年禁止理财资金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
2016年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重新明确了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其中基础类理财业务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资产,综合类理财业务“在基础类业务范围基础上,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第十六条明确了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的银行准入门槛,其中定量指标为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定性指标为监管评级良好;具有与所开展的理财业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及时、准确地笏屠聿撇品信息,无重大错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理财业务管理规范,最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等审慎性条件。
这份文件被称为史上最严新规,此前历年文件并没有明确的理财资格准入规定,只是对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三单”要求(2013年8号文第二条)、风险隔离要求(2014年35号文第三条)和产品登记(2013年167号、213号、265号文)加以约束。在上述条文均有效的情况下,该条规定新增了综合类理财业务的投资门槛,不符合硬性指标规定的银行将无法投资非标债券、权益类资产或其他另类资管计划。不过这只是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正式文件中可能有变动。
五、总结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是金融市场发展的产物,不仅为银行自身注入了活力也满足了投资者多样化的理财需求。正是由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触角延展至各个领域,且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本身存在的多种风险,一旦引发,会严重损害众多个人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不仅会挫伤投资者对银行的信赖也扰乱银行系统的稳定性,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造成阻碍。我国当前银行理财发展迅猛,但存在许多风险,如今监管政策陆续出台,规范了银行理财的投资范围,可以有效的降低风险与市场无序状态,为银行理财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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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证券公司;专业融资模式;借鉴
1专业化融资模式特点
专业化证券融资模式,是日本、台湾等地区早期社会信用薄弱、分业经营等背景下形成的。这种模式主要特点在于证券金融公司存在,证券金融公司是一种为有价证券发行、流通和信用交易结算提供资金和证券借贷的专业机构,主要目的是疏通分业经营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资金流动,同时通过垄断融资融券业务控制信用交易规模,防止金融风险。
1.1专业化融资机构特点
证券金融公司一般采用股份制形式,股东大多是商业银行、交易所等各类金融机构,还包括部分上市公司和企业;除自有注册资本外,债务资金来源主要从货币市场融取,包括发行商业票据,吸收特定存款,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向银行贷款等。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展信用交易转融资融券。在机制设计上,日本实行单轨制,即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然后证券公司向证券金融公司转融资融券,投资者不能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融资;证券商可以部分参与货币市场融资,但不能直接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融券;这些金融机构如需借出证券,需要先转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单轨制特点是融资融券活动传递链单一化,机制上比较容易理顺,但垄断性较高。台湾采用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在“双轨制”结构中,部分获得许可的证券公司可以直接对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然后通过证券抵押的方式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资,也可以将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融资。而没有许可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实际上既为证券公司办理资券转融通,又直接为一般投资者提供融资服务。这种模式有利于业务朝多元化发展,但机制较烦琐。除信用交易业务外,证券金融公司还为证券公司证券承销、新股发行等业务提供短期周转资金,及为证券公司并购、项目融资等业务提供过桥贷款等。
1.2风险管理模式
在风险管理上,专业化模式主要通过政府主导和宏观调控进行管理。日本大藏省负责批准和审核证券金融公司成立条件和资格,并制定初始保证金等具体规则;证券交易所主要制定相关规章,对融资融券保证金比率进行动态监控。此外,监管机构对市场参与主体进行严格规定,如证券商不得在保证金规定比率之下对客户融资,不得将投资人保证金挪为己用;证券金融公司根据市场和公司财务信用状况对各证券公司分配不同信用业务额度等。相比之下,台湾证券公司更注重市场运作与风险控制,如日本证券金融公司资本金充足率为2.5%左右;而台湾要求最低资本金充足率达到8%,并规定证券金融公司对投资者融资融券总额与其资本净值最高倍率为250%,规定公司从银行的融资不得超过其资本净值6倍,对任何一家证券公司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其净值的l5%等。
2专业融资模式市场效应和借鉴
专业化融资模式产生,使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资金借贷上分隔开,贯彻了银行与证券分业管理原则;同时证券金融公司可从货币市场吸取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使资金得到更高层次结合,从而进一步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效率,促进证券市场交易价格合理形成;同时政府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协调和控制信用交易乘数效应,如在市场偏软时,可以增加资券供给,以活跃市场;当市场泡沫过多时,可以减少资券供给,以稳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