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交易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30 11:40:1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电子交易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电子交易论文

篇1

2实证分析

2.1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的远期现货品种为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热卷轧板(中原),研究数据选用2011年12月7日上市以来至2013年3月22日的日收盘数据。渤海商品交易所是目前国内最有影响的远期现货交易所,交投量居于行业前茅,热卷轧板在钢材生产总量中占有较高的比重,被广泛应用于造船、汽车、机械制造和轻工业等领域,而中原地区是国内热卷轧板的重要生产基地和核心集散地,上市以来热卷轧板(中原)的交投一直较活跃,因此,选择热卷轧板(中原)进行研究具有较好的代表性。现货品种选择河北邯郸地区牌号为Q235/SS400的9.5*1500的热卷轧板产品,其质量规格等同于渤海商品交易所热卷轧板(中原)的交割标准品。远期现货价格数据来源于渤海商品交易所官方网站(),现货价格数据西本新干线(),在上述时间跨度内剔除周末和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得到有效样本301个。在不改变数据性质的前提下为了避免数据处理中的异方差现象,分别对每个价格序列取自然对数,以变量Ft和St表示。

2.2平稳性检验

为检验远期现货和现货价格序列的平稳性,选择含常数项而不含趋势项的ADF检验。从表1的检验结果来看:远期现货价格Ft和现货价格St有单位根的原假设在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下都不能被拒绝,表明它们都是非平稳序列;而其一阶差分序列D(Ft)和D(St)在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下有单位根的原假设都被拒绝,表明它们均为一阶单整序列。

2.3VAR模型与Johansen协整检验

对建立的VAR模型进行最优滞后阶数检验发现,当滞后阶数为2时,AIC和SC信息准则值最小,由此得到滞后2阶的VAR估计结果。整体而言,AIC=-14.3378,SC=-14.2140,对拟合的VAR模型进行平稳性检验可知存在的四个根都小于1,因此是一个平稳的系统。进一步,在VAR对象中应用Jo-hansen协整检验的检验结果(见表2)表明,没有协整关系的原假设被拒绝,而至多有1个协整关系的原假设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不能被拒绝,即热卷轧板的远期现货和现货价格间存在1个协整关系。因此,即便现货与远期现货价格间可能由于随机因素的扰动而在短期出现偏离,但从长期来看,现货与远期现货价格间的这种长期均衡关系仍然存在。

2.4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的参数估计

由于存在协整关系,热卷轧板远期现货和现货价格的VAR模型可以转化为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对估计结果整理后可得热卷轧板的VECM模型为:DFt=0.9584ecmt-1+0.3532DFt-1+0.2190DFt-2-0.5201DSt-1-0.2186DSt-2+ε1t(7)DSt=-0.7242ecmt-1-0.2650DFt-1+0.0049DFt-2-0.1407DSt-1-0.1684DSt-2+ε2t(8)这一结果显示了远期现货与现货价格间的长期均衡状况,同时,γ1=0.9584>0,表明热卷轧板远期现货价格在t期的变化可以正向消除t-1期95.84%的非均衡水平;γ2=-0.7242<0,表明热卷轧板现货价格在t期的变化可以负向消除t-1期72.42%的非均衡水平。热卷轧板现货价格是短期现货市场供求状况的反映,而远期价格则是未来供求格局演变和价格长期变动趋势的反映。上式中γ2的绝对值较小,表明当存在短期偏离时,热卷轧板远期现货和现货价格回复长期均衡状态的调整中,现货价格调整力度较小而远期现货价格调整力度较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相比现货市场来说,远期现货市场更具有价格发现功能。

2.5格兰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对滞后期数的选择非常敏感,本文相应选择不同滞后期数进行检验。从表2的检验结果来看,在滞后1期和滞后3期时,远期现货价格不是现货价格的Granger原因在5%显著性水平下被拒绝,而现货价格不是远期现货价格的Granger原因则被接受,表明在热卷轧板远期现货合约前3期内,远期现货价格变动引导着现货价格变动。当滞后超过4期时,两种原假设在5%显著性水平下均被拒绝,说明当滞后期大于4时,远期现货和现货价格间具有双向Granger因果关系,即两者互相引导。由此可见,在商品衍生品市场上,由于采取期货或类期货的交易模式,商品的金融属性凸显,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给交易者带来了更为便利的投机机会,市场预期在短期内得以集中体现,使得远期合约的价格波动领先于现货价格。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无套利机制的作用下,现货市场与远期现货市场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从而形成现货价格与远期现货价格间互为引导的价格发现机制。

2.6脉冲响应分析

对向量误差纠正模型应用脉冲响应分析可以进一步衡量随机扰动项一个标准差的冲击对内生变量的动态影响,本文据此来描述一个标准差新息冲击对现货与远期现货价格变动的动态影响路径。现货价格对于来自远期现货价格一个标准差新息冲击的反应见图1,从图中可见,现货价格的反应是极其迅速和强烈的,在第三期价格即迅速增加到0.9%左右,并持续维持在0.95%的水平。图2显示了来自现货价格一个标准差新息的冲击对远期现货价格的作用,反映出远期现货价格的反应相对迟钝,但这一反应也是正向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第10期逐渐增加到0.25%左右。脉冲响应的结果表明,相对于热卷轧板现货对远期现货价格的影响而言,远期现货对现货价格的影响更为迅速和强烈。

2.7方差分解

Hasbrouck(1995)提出的方差分解方法将模型中内生变量的方差分解到扰动项上,从而判断每个扰动因素影响模型中各变量的相对程度,借鉴这一思路,我们将对现货和远期现货价格产生影响的方差分解,从而可以定量地判断现货市场和远期现货市场在价格发现功能中作用的大小。从表4中热卷轧板的Hasbrouck方差分析结果来看,在远期现货价格变动的方差中,来源于远期现货市场的部分逐渐下降并趋近于96.64%,来源于现货市场的部分逐渐上升并趋近于3.36%,可见远期现货价格的变动主要由其自身的变动来解释。另一方面,在现货价格变动的方差中,来源于远期现货市场的部分趋于87.01%,而来源于现货市场的部分仅趋于12.99%,表明现货价格的变动也主要由远期现货价格的变动来解释。从最终趋势值的平均数来看,来源于远期现货市场的方差(91.825%)要远大于来源于现货市场的方差(8.175%),这也表明热卷轧板远期现货市场在价格发现功能中起到主导作用。

篇2

2对应用路径的解析

2.1创设对话路径

电子仪器配有很多按钮。点击这些预设的机器按钮,仪器就会供应很详尽的动作解析,协助同学去查验自身动作。创设出的新颖对话路径,融汇了对话及娱乐的课堂特性,有助于深化同学的体育认知,又能激发他们潜藏的科目爱好。电子仪器协同下的体育课,凸显了互动优势。授课教师,可依循课本内的原理及预设的培养目标,制作出电子仪器搭配的课件,这就便利了同学与电子设施的互通。在解析各类别的动作含有的规则时,可选用电子仪器能放映出的课件,预设出交流框架下的成套性练习。同学录入了动作流程后,电子仪器会为同学解析答案,辨识出答案本身带有的准确性,并给同学互动框架内的提示。

2.2修正同学动作

同学要比对自身动作与很规范的动作,就应借助电子仪器,去考量自身动作的精准性。在查验录入仪器的那些动作同时,同学会查找出自身存留着的差距,这样一来,他们就能改变那些不够标准的惯常动作。这种路径,很适合那些体育素养不好的同学,因为电子仪器含有很强的辨识能力。体育素养不佳的同学,很难认知自身动作的弊病,因此,他们要借助精准的电子仪器,解析现存的动作差距。

2.3模拟精准动作

带有很多约束的模拟动作,可协助师生,去辨识某一类别动作含有的要领,同时凸显体育技巧潜藏的关联。电子仪器经由计算,描绘出体系含有的指令。此外,电子仪器,还可依循体育科目固有的定律,去模拟多样的运动轨迹。例如:教师在解析投篮这种精准动作时,选用特定类别的电子设施,可协助师生领悟到动作遇到的惯常阻力、投篮的精准速度、初始的篮球投掷速度、初始的预设抛出角度等。依循电子框架下的解析渠道,同学就能分析出投篮动作含有的潜藏关联。

2.4播放新颖画面

选取电子设施,能够依循同学需求,去放缓画面播放的真实速率。可以预设同步属性的人工解析,让同学更加明晰画面含有的动作技巧,这就增添了体育授课的真实成效。解析大纲内要求的成套动作时,可依循要求,去移转画面,或者定格住重难点的那些动作画面。同学明晰了自己常会出错的那些要点后,才可以亲身去体验精准的体育动作。然而,惯常用到的挂图模式,很难获取到电子仪器配有的演示效果。例如:很多同学,都对跳远含有的侧重点很困惑。这是因为,跳远这种动作,包含着密切衔接的成套要点。教师在亲身去演示的过程内,无法凸显出慢动作情形下的跳远技巧,也很难在演示同时,搭配上对这种动作的解析;与此同时,同学要分析跳远的细节性画面,也只能借助电子类的仪器。可选取FLASH等,区分出多重的肢体动作侧重点;依循身体移转划过的轨迹,制作出可以被回放的趣味性动画片。在仪器的协同下,跳远动作的多样要点就被凸显。搭配上暂停、回放等多样的按钮,同学可以反复查验自己没能明晰的重点。课余时段内,同学还能再次播放这种动画片,增添动作印象。

2.5整合零散素材

选用电子类的教学仪器,能整合起总括的体育知识点。这样一来,教师就可以把零散的那些素材,归整到授课框架下,并经由电子仪器改造,把整合得来的素材,传递给同学。经由整合得来的授课材料,可被融汇到制备出的电子课件内。电子仪器,会包含多样的按钮,也可搭配上适宜的文字解析、关联的视频等。这就可以延展体育课现有的内涵,同时提升授课成效,以便激发同学兴趣。同学若模仿这些电子仪器配有的图例动作,就可获取到精准的认知。

3要注重的事宜

从现状看,很多体育科目教师,存留着旧有的认知。单一框架下的肢体锻炼,还是被看成全部的授课侧重点。很多的师生,没能接纳电子教学仪器这种新颖技术。只有吸纳了微机辅助架构下的体育授课流程,才能提升这一科目含有的直观性,让同学感受到这一科目带有的乐趣。经由反复摸索,同学会辨认出自身的误差性动作,并明晰正确动作。有的院校已经接纳了微机仪器,但是,在遇到真实的讲解流程时,同学还是习惯了倾听单一的认知灌输,没能主动去借助电子仪器,提升体育成绩。同学要改造这种认识,接纳新颖的学习设施。

篇3

一、电子合同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合同得以出现,其虽然也通过电子脉冲来传递信息,但是却不在以一张纸为原始的凭据,而只是一组电子信息。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1].电子合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有关规定,电子合同是以财产性为目的协议,该示范法列举了大量商业性质的关系。[2]

2、电子合同交易主体的虚拟化和广泛化。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3],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3、电子合同具有技术化、标准化的特点。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他有别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予以规范,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这些具体的标准是电子合同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相关的技术与标准电子合同是无法实现和存在的。

4、电子合同订立的电子化。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传统的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采用的方式不同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中的要约和承诺均可以用电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输入相关的信息符合预先设定的程序,计算机就可以自动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5、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电子化。意思表示的电子化,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通过相关的电子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表现方式是通过电子化形式实现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将电子化的意思表示称之为“数据电文”。

二、电子合同订立与成立

电子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做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和过程。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协商、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成立。电子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大都减少不必要的限制,这种做法是适应和鼓励交易行为,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所以说在电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即可成立。关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现行的立法是很宽泛的,我国的《合同法》第12条做了列举性的规定,但是该列举性规定是指一般条款。笔者认为,就合同的主要本质而言,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如果当事人有约定,要以双方约定为主要条款,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的予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订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要件。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4]其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最后,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关于要约的形式,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子意思表示的手段来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电子意思表示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行性。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和完整。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5]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从事电子交易的商家在互联网上广告的行为到底应该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6]在该问题上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邀请,他们认为这些广告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因为这些广告所包含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其包括了价格、规格、数量等完整的交易信息。笔者认为,虽然电子商务是新型的商业活动形式,但是其与传统商业活动的区别只是使用的中介媒介不同,其法律特征应当是相同的。因此,就该问体的区分仞然要回到《合同法》中去解决。根据法律的规定,判断网络广告是否属于要约邀请的标准是: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确定,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图。

要约一旦做出就不能随意撤销或者是撤回,否则要约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由于电子交易均采取电子方式进行,要约的内容均表现为数字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往往要约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按下确认键的同时对方计算机几乎同步收到要约的内容,这种技术改变了传统交易中的时间和地点观念,为了明确电子交易中何谓要约的到达标准,《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7]

(二)承诺

承诺,又称之为接盘或接受,是指受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并愿意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国的《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构成承诺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承诺的内容不能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更。4、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间内做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承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根据《合同法》第27条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前或者是承诺通知同时达到要约人。”因此,承诺的撤回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达到要约人,或者是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在撤回承诺。对承诺的撤回问题学界有不同的观点,反对者认为电子商务具有传递速度快,自动化程度高的特点,要约或者承诺生效后,可能自动引发计算机做出相关的指令,这样会导致一系列的后果。赞同承诺撤回的学者则认为不管电子传输速度有多快,总是有时间间隔的,而且也存在网络故障、信箱拥挤、计算机病毒等突发性事件的存在,似的要约、承诺不可能及时到达。笔者认为,撤回承诺同要约的撤销同样重要,这种民事权利不能剥夺,否则会破坏我国《合同法》的体系与精神。

三、电子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

电子合同成立时间,是指电子合同开始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就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认为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5条和我国的《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基本相同。[8]如收件人为接收数据电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统,该数据系统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收到时间。如收件人没有指定某一特定信息系统的,则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对于什么是“进入”,笔者认为,一项数据电文进入某一信息系统,其时间应是在该信息系统内可投入处理的时间,而不管收件人是否检查或者是否阅读传送的信息内容。

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合同的时间对于判断交易成立和生效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合同法》对此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根据《合同法》和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理和电子合同的实际情况,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通讯时间的默认规则为,在双方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某个电子信息进入某个输送人无法控制的信息系统就视为该信息已经被发送,如果信息先后进入了多个信息系统,则信息发送的时间以最先进入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在发送到接收人的计算机系统,那么该信息被发送的时间就是先进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的时间。[9]在判断信息接收时间方面,如果电子信息的接收人指定了一个信息接收系统,则电子信息进入该系统的时间即为信息接收的时间。

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是指电子合同成立的地方。确定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涉及到发生合同纠纷后由那地、那级法院管辖及其适用法律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电子意思表示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国立法对电子意思表示采取的是“到达主义”,所以规定以收到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其原因是考虑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特殊性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电子交易中收件人接收或者检索数据电文的信息系统经常与收件人不在同一管辖区内,上述规定确保了收件人与视为收件地点的所在地有着某种合理的联系,可以说我国《合同法》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电子商务不同于普遍交易的特殊性。

四、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

电子合同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结果,在传统的合同订立过程中,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用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来确定双方的意思表示。我国的《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意味着自然人或者法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是加盖公章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合同中,要在这种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是很困难的。所以,在实践中用何种技术来解决签名和盖章问题是电子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键。

美国是世界上最先授权使用数字签名的国家,他规定了用密码组成的数字与传统的签字具有同等的效力[10].从技术的角度而言,电子签名主要是指通过一种特定的技术方案来赋予当事人一个特定的电子密码,确保该密码能够证明当事人身份的作用,而同时确保发件人发出的资料内容不被篡改的安全保障措施。电子签名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技术的手段对数据电文的发件人身份做出确认及保证传送的文件内容没有被篡改,以及解决事后发件人否认已经发送或者是收到资料等问题。[11]因此,验证解密得到的结果与经过计算后的结果必然不同,从而保证了电子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12].

电子认证与电子签名一样都是电子商务中的安全保障机制,是由特定的机构提供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服务。电子认证,是指由特定的第三方机构通过一定的方法对签名及其所做的电子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一种活动。电子认证主要应用于电子交易的信用安全方面,保障开放性网络环境中交易人的真实与可靠。电子认证是确定某个人的身份信息或者是特定的信息在传输过程中未被修改或者替换。[13]电子认证即可以在当事人相互之间进行,也可以由第三方来做出鉴别。电子商务活动常常是跨国境的,各个参与方就需要有不同的国家的认证机构对各自的身份进行认证,并向电子商务活动的相对方发放认证证书,这在实践中就需各国相互承认对方国家认证机构发放的电子认证证书的效力。

在认证机构的设立上,必须强调认证机构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数字服务,并且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提供担保,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他必须是保持中立,并具有可靠性、真实性和公正性。电子认证机构一般不得直接和客户进行商业交易,也不能在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活动中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而只能通过公正的交易信息促成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它必须能被当事人接受,也就是说,它应当在社会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和可信度,并足以使人们在网络交易中愿意接受其认证服务。当事人对电子认证机构的接受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在网络交易中默示承认或者是基于成文法律的要求。另外,电子认证机构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认证机构应当是一种类似于承担社会服务功能的公用事业,其营业的宗旨应该是提供公正、安全的交易的环境,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合同交易,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电子合同生效

电子合同的成立只是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合同内容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但合同能否产生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保护还需要看他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即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电子合同的成立并不等于电子合同的生效,电子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虽然我国的《合同法》没有对合同的生效做出具体的规定,但是电子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些条件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有的电子合同还需具备特殊要件,如有些特殊的电子合同还需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电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备以下几个法定要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要件在学理上又被称为有行为能力原则或主体合格原则。[14]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的能力。

(二)电子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者电脑而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电子意思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但不限与电话、电报、电传、传真、电邮、EDI、因特网数据等,具体通过封闭型的EDI网络,局域网与因特网连接开放型的因特网或传统的电信进行电子交易信息的传输。

(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电子合同的内容合法。合同有效不仅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在合同的内容上不得违公共利益。在我在我国,凡属于严重违反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的合同,应当认定其无效。

(四)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无法确认电子合同的形式属于那一种类型,尽管电子合同与传统上面合同有着许多差别,但是在形式要件方面不能阻挡新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步伐,立法已经在形式方面为合同的无纸化打开了绿灯。法律对数据电文合同应给予书面合同的地位,无论意思表示方式是采用电子的,光学的还是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新方式,一旦满足了功能上的要求,就应等同与法律上的“书面合同”文件,承认其效力。[15]

六、电子合同监管

网上广告、网上购物、网上合同、网上支付等新型网络交易活动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了新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大市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电子合同进行监督管理责无旁贷,该项职能是由法律所赋予的。[16]工商部门对电子合同监管能促进网络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安全性、经济性,能有效的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能减少合同争议和违法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

我国现阶段的电子合同监管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电子合同的实体法和监管的程序法等立法不能适应现阶段的要求。对电子合同的监管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是无法开展的。二是相关的技术与配套工程没有确立,从而无法保证电子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电子合同交易的开展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如市场主体制度的认证,电子合同效力、电子合同交易的安全性与真实性问题,电子证据、电子合同争议的管辖权等等。目前的立法严重滞后,严重影响电子合同的交易和监管力度。三是现有的工商登记制度无法对网络交易主体进行监管,没有统一的认证机构。四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有限,执法的手段单一。目前,我国基层工商机关自动化办公水平有待提高,计算机知识、网络技术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对网络交易行为不了解,不能快速的对网络市场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分析和整理,从而影响了电子合同监管的力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电子合同的监管是对电子合同交易的整个过程的监管,从电子合同要约,电子合同的订立、电子合同的交付、电子合同的签证、电子合同争议的处理等。[17]笔者认为根据等同法则电子合同具有书面合同的形式与性质,现阶段我们不能用原有的方法来对电子合同进行监管。电子合同的监管是对签约前、签约过程以及签约后电子合同的履行等监管。电子合同签约前的阶段主要是对买卖信息的检索,对整个交易行为做充分的准备工作,这就需要政府和只能部门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应该对网络市场予以规范和管理,为电子合同的广泛使用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保障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公正性,促进网络交易行为,提高履约率。[18]

笔者认为工商部门对电子合同的监管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电子合同监管平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该按照所辖区域设立电子合同监管平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该对所辖区域的经济主体经济情况对公众公开,以备市场相对人进行查询和了解。这种信息包括对企业的信用、资金、企业产品质量,有无违规经营等一切公众资料,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没经权利人同意的不能公开。二、对电子合同的监管应该是对电子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查。纠正电子合同中违法行为,查处利用电子合同进行违法交易的行为,以及违约的处罚。三是完善我国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电子合同依法履行的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合同交易的成功率。四是建立电子合同签证网。电子合同签证是对合同签证的延伸,电子合同签证网的建立能有效的弥补书面签证的缺陷,减少人力、物力和才力方面的支出,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建立网上电子合同监管投诉中心,及时反映合同监管中的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是加强电子合同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建立有效的网络监管体制,维护市场经济的安全。七是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电子合同监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他涉及的知识面广泛,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更新知识结构。八是加强对工商部门职能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电子合同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宣传力度。面对新的挑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的研习新《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精神,熟悉电子信息技术,切实有效的对电子合同实施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OnTheBasicTheoryofElectronicContractTrade

Abstract:E-commerceistheinevitabledirectionofthecommercialdevelopmentinthefuture.Withitsdistinctwayofbeingmade,e-contractchallengesthetransitiononpapertermsoflaw,technology,supervisionandsoon.E-contractisthefoundationandhardcoreofe-commerce.Thelegalproblemsine-contractconstrainthedevelopmentandtheprocessofe-transition.So,itisnecessaryforourcountrytoacceleratethestepoflawmakingone-commerce,makeupthemechanisticofe-contractsupervision,andcompletethelegalsystemofe-contracttransition.Inthearticle,theauthorhasmaderesearchingandstatementonthelegalandtechnologicalproblemsofthee-contract,andalsohasmadeaproposalonthelawmakingandsupervisionofe-contract.

Keywords:electroniccontract;electronicsignature;electronicattesting;electroniccontractsupervision

注释:

1、齐爱民、万暄、张素华著:《电子合同的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页。

2、齐爱民、万暄、张素华著:《电子合同的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页。

3、吴汉东:《论信用权》,《法学》2001年第1期。

4、王利明、崔建远著:《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3页。

5、王利明、崔建远著:《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0—135页

6、张楚著:《电子商务法初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3页。

7、蒋坡:《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和基本架构》,《科技与法律》2002年第2期。

8、于静:《电子合同若干法律问题初探》,《政法论坛》1999年第6期。

9、郑成思、薛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法律问题》,《知识产权》2000年第5期。

10、邱永红、魏丽:《国际贸易中应用EDI的法律问题新探》,《国际经济贸易研究》1998年第2期

11、蒋坡:《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和基本架构》,《科技与法律》2002年第2期。

12、唐春林、王颖、郭敏之著:《电子商务基础》,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7页。

13、刘满达:《数字签名的法律思考》,《法学》2000年第12期。

14、王利明、崔建远著:《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0页。

15、蒋坡:《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和基本架构》,《科技与法律》2002年第2期。

篇4

二、一体化教学实施

1、任务导入

在本次课开始时,首先由教师给学生展示图1所示的晶闸管调光电路实物,让学生认识电路中的每一个元器件,使学生回忆课堂中每一个元器件的原理及特点,对系统有一个整体的认识,然后通电调整旋钮,和学生一起观察调光灯电路的工作效果,最后引入问题,为什么调整电位器会使灯的亮度改变,晶闸管在电路中如何工作。

2、任务讲解

接下来再任务讲解部分,给出的晶闸管调光灯电路。并将电路分成整流、稳压、触发脉冲形成和晶闸管整流调压四个部分,分部分详细讲解。首先,由电子技术的知识,我们可以知道“A”点为由VD1~VD4四个二极管构成的桥式整流电路输出波形,A点为全波整流波形。B点的波形是经稳压管V8削波后得到的梯形波。然后,分析C点波形,由于电容每半个周期在电源电压过零点从零开始充电,当电容两端的电压上升到单结晶体管峰点电压时,单结晶体管导通,电容开始放电,直到单结晶体管谷点电压,同时触发电路送出脉冲。电容的容量和充电电阻RP的大小决定了电容两端的电压从零上升到单结晶体管峰点电压的时间,电容的容量和充电电阻RP的大小决定了电容两端的电压从单结晶体管峰点电压下降到谷点电压的时间,在分析过程中应当强调:峰点电压UP、谷点电压UV假设为固定值以便分析。理论讲解过程中结合各点波形,使学生学习整个电路工作原理。但绘制理论波形并不能直观切身感受系统工作,接下来老师带领学生一起进行实际系统的各点波形测试,通过测试并于理论波形进行对比,可以得到理论实际波形。示波器测量得到的波形和理论分析的波形是有区别的。教师引导学生,通过对比发现两者的区别不仅仅会有由于干扰带来的杂波,在脉冲的底部,其区别也很明显,理论分析上为直线(为了简化电路分析,便于理解),而实际波形却非如此,通过两个波形的对比,学生会发现,实际波形底部曲线和经过整流、稳压后的梯形波是一模一样,这里可以设问,为什么?学生经过思考会发现,是因为单结晶体管的波峰电压、波谷电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其UBB的改变而改变的,从而加深了对单结晶体管的理论。在实际的电路传递信号时,真实的波形和理论分析的波形是有区别的。

3、学生测试

在教师讲解演示结束后,给学生布置实践任务,要求学生分别测试不同亮度时电路各点波形,对比分析出现现象的原因,并完成调光旋钮在电阻较小,适中和较大时各点波形,写出测试报告。

4、小结

在学生测试后,教师对本次课程进行总结,完成本次课的教学任务。

篇5

二、传统教学法存在的问题

在一般电子教学模式中,与新型理实一体化教学比较,有着众多不足:1.教学环境的分离。传统教学模式中,主要部分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教学上没有联系,并且教育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教育期待、人们的认识等)和内部环境(主要是教育目标设定及教育设施)存在不同。在实际教学中,教学内容和目标不能合理统筹,出现实际和理论不相适应的问题。2.理论实践分离。在一般教学中,抽象性是理论学习的特点。学生学习内容枯燥无趣,学习兴趣很难被激起,并且学习目标十分盲目,没有针对性。一定程度上影响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与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理实一体化具体教学操作

中职电子教学理实一体化的主要教学环节有六个部分,分别是教学要求和目标;教学难点和重点;安排教学时段;准备实践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反思。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兼顾操作示范和理论讲解,真正将实际操作内容和理论相结合,实现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的设计初衷[2]。

1.实验准备。在理实一体化教学法中,每一章节均有实践内容,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承认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将实践探索机会留给学生。这里教师的课前实验准备就有着重要意义。一定要备好实验实训器材和工具,并在课前演练好实践内容,正式进行实验操作教学时,才能得心应手,推行理实一体化教学才游刃有余。

2.安排教学时段。由于理实一体化一般为2节~4节设置为一个模块,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就要环环相扣,事先规划好教学内容,使教学效率不断提高。

3.合理利用多媒体教学。在中职电子教学课程中,需要大量素材,主要是曲线、电路图、数据表、元器件符号等。在教育现代化的今天,推行理实一体化教学时要注意多媒体技术的采用,充分调用各种素材,使教学内容充满形象生动的趣味。一方面加大教学容量,另一方面节省教师在课堂中的板书时间,缓解教学内容和学时不足的矛盾,实现教学效果的增强。

4.组织安排教学过程。这是教学设计的核心内容,能充分体现教师在这个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兼顾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教学过程中的主要项目有学生分组、讲授和操作示范、实践操作训练、技术纠正、安全事项和巡回指导等。

5.注重教学法的创新。在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过程中,要注意现代优秀教学方法的运用,不断创新教学法,如演示教学法、动手演练法,注意直观性、启发性及巩固性原则的体现。

6.构建一体化教学场所。要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就必须构建一体化教学场所,在同一时间、同一场地完成教学的多项任务,从而满足电子理论的学习需求,满足实践一体化的教学需求。

7.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传统考试评价已难以满足当前学生发展需求,则需要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如自评、互评、教师评、日常考评等,其中日常考评主要包括日常学习表现、技能训练及学习态度等,可引导学生重视知识的学习。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篇6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加速和电影事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英文电影进入了中国影视市场。电影是大众化的艺术形式,其受众的文化层次各异,因此需要对外文电影进行翻译。译配字幕由于成本低、制作周期短,在高速快捷的信息时代成为很多英文电影进入中国观众视野的主要形式。英文电影是否受青睐除了演员阵容的强大和情节的跌宕起伏,字幕翻译也是决定性因素。高质量的字幕翻译具有简洁流畅、生动形象、感染力强等特点。

模因论(memetics)是一种基于达尔文进化论的阐述文化进化的理论。模因是一个文化信息单位,那些不断得到复制和传播的语言、文化习俗、观念或社会行为等都属于模因。(何自然,谢朝群,陈新仁,2007:129)

电影是文化的传播方式之一,也是模因传播的过程。英文电影字幕是西方文化的载体,字幕翻译是跨文化的模因传播。本文拟对字幕翻译的模因传播过程和机制进行讨论,并以此为基础探寻字幕翻译的策略。

一、模因论

模因(meme)最初来自英国生物学家道金斯(Dawkins,R.)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模因是由一个个体传给另一个个体的认知或行为模式,是文化的基本信息单位。(Dawkins,R.,1976:206)

模因靠复制而生存,海利根(Heylighen,F.)认为模因的复制分为同化、保持、表达和传播四个阶段。(何自然,2007:133-134) 模因首先经过同化被宿主注意、理解和接受,而后在宿主记忆中保持一段时间,那些被记住的模因被宿主以言语、图片或行为等方式表达出来传播给下一个宿主,继而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模因复制。

模因论的核心是适者生存、物竞天择。在文化进化中,有些模因流传下来,而另一些却消亡了。成功传播并流传下来的模因称为强势模因,而得不到流传的则称为弱势模因。道金斯认为强势模因的特征有三个:长寿性、多产性和复制的忠实性。(Dawkins,R.,1976:208)模因的进化符合达尔文进化论“变异、选择、保持”的规律。只有适应环境、做出改变的模因才能生存下来,而将其精髓和核心相传下去。

二、模因和翻译

(一)翻译机制

翻译是语言模因以相同内容、不同形式进行的跨文化传播,形成了翻译模因。它的复制也要经历同化、保持、表达和传播四个阶段。源语言信息作为模因经过同化进入译者大脑,而后在译者的大脑中保持一段时间,被译者解码后用目的语表达出来,当读者阅读翻译文本时就完成了模因的传播。成功模因的特点之一是复制的忠实性,而变异性和选择性是模因进化的规律,所以译者要保证源语言信息的精髓和核心不被篡改。读者理解翻译作品的关键是翻译模因的同化,所以译者要考虑翻译模因是否能同化感染读者,是否能让读者理解甚至记住并继续传播。

(二) 翻译的归化与异化

归化与异化是翻译文化元素时常用的两种策略,美国翻译学者韦努蒂(Venuti,L.)1995年在其《译者的隐形》一书中首次提到这两个术语。归化是指在翻译中采用透明、流畅的风格,最大限度地淡化原文的陌生感的翻译策略。(Shuttleworth, M.& Cowie, M., 1997:43-44)异化是指在一定程度上保留原文的异域性,故意打破目标语言常规的翻译。(Shuttleworth, M.& Cowie, M., 1997:59)

归化和异化翻译都是模因的跨文化传播。归化翻译贴近目的语文化,使用更多目的语强势模因,易于理解,却丧失了异域文化色彩;异化翻译新颖独特,能引起注意,却增加了理解负荷,对于翻译模因传播的同化阶段是不利因素,而在记忆阶段由于文化的差异性会带来记忆负担,使读者难以记住并传播。

三、模因论和英文电影字幕翻译

(一)字幕翻译语言模因的特点

1.通俗性

电影是大众化的娱乐方式,语言一般简短、直接,常使用俗语、固定表达等。因此字幕翻译应符合大众认知能力,通俗易懂、雅俗共赏。

2.简洁性

电影是视觉和听觉的多通道交际模式,字幕阅读和画面欣赏同时进行。字幕在屏幕上停留时间有限,通常是2~3秒,一闪而过,而留给观众思考回味的时间更是寥寥无几,这就要求字幕翻译简明扼要。(张翼飞,赵玉宏,2012)

3.时代性

语言模因在不断进化,不符合时代特征的模因会逐渐消失。很多电影在翻译数年后又被重译,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要选择符合时代特征的语言模因。因此字幕翻译应与时俱进,使用符合时代特征的生命力强盛的语言模因。

(二)模因论视角下的字幕翻译策略

1.平衡归化和异化

观众阅读字幕的过程是模因被宿主注意、理解和接受的同化过程。字幕翻译应以观众为中心,减轻观众的认知负荷,让模因的同化畅通无阻。归化翻译字幕中常使用观众熟知的文化意象,同化容易、迅速。在文化高度融合的今天,观众对外来文化元素的欣赏能力也日益提高,新颖的异化翻译模因只要在同化阶段能获取观众理解就是成功模因。所以译者必须在忠实复制的基础上,考虑翻译模因的传播广度,平衡归化异化策略的使用。

例1 I had been vacillating during the last month between Bruce Wayne and Peter Parker.(《暮光之城》)

上个月我一直认为他不是蝙蝠侠,就是蜘蛛侠,老在这两人中犹豫不决。

译文采用归化策略,分别用“蝙蝠侠”和“蜘蛛侠”代替了原句中的Bruce Wayne和Peter Parker。布鲁斯·韦恩(Bruce Wayne)和彼得·帕克(Peter Parker)分别是美国电影《蝙蝠侠》和《蜘蛛侠》男主人公的名字。对中国观众而言,音译人名由于记忆困难,传播有限,是弱势模因,而“蝙蝠侠”和“蜘蛛侠”却由于影片的热映而广泛传播,所以归化翻译为蝙蝠侠和蜘蛛侠更容易为观众理解。

例2 Keep your friends close, but the enemies closer.(《教父》)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译文采用归化策略。源语言表达是英语俗语,直译为“让你的朋友接近,让你的敌人更接近”,从字面很难参透深层意义,而通过使用中文成语这一广泛传播的语言模因使翻译言简意赅,易于理解,符合字幕简洁性的特征,原文的意义也得到了很好的阐释。

例3 Go back to England and tell them there that Scotland’s daughters and sons are yours no more.Tell them Scotland is free.(《勇敢的心》)

回去告诉英格兰,苏格兰儿女不再是他们的臣民,告诉他们苏格兰是自由的。

译文中的地名采用异化翻译策略,虽然 “英格兰”和“苏格兰”是音译得来,但它们早已反复出现在新闻、书籍、报纸等常见材料中,属于强势模因,大部分中国观众理解没有障碍,所以使用了异化策略。

2.直接使用强势模因

字幕阅读是模因的同化过程,模因越强势同化越迅速,理解越容易,因此翻译选用目的语中的强势模因有利于翻译作品的理解和传播。译者可以根据需要直接使用成语、俗语、流行语、网络语言等强势模因。

例4 I refuse to believe that your luck with women is that tragic.(《吸血鬼日记》)

我不肯相信你的桃花运都会变成杯具。

译文采用了目的语中两个强势模因:俗语“桃花运”和网络语言“杯具”。桃花运是指男子得到女子的特别爱恋,此处翻译通俗易懂。“杯具”原指盛水的器具,因与“悲剧”一词谐音,成为网络流行语,此处翻译符合字幕时代性的特点。

例5 Gun not killed people, people can kill people!(《黑衣人》)

枪不能杀人,是人在自相残杀!

译文采用了成语“自相残杀”这一强势模因,简洁易懂,与原文愤慨坚决的语气相符,而直译为“人杀人”语气较弱,效果欠佳。

例6 There will be consequences!(《驯龙高手》)

后果很严重!

译文出自电影《天下无贼》中的经典语录:“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黎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自影片播出以来,这句语录就被广泛使用和模仿。译者直接复制这一强势模因,让观众会心而笑。

3.借用强势模因结构

在字幕翻译中有时没有现成的强势模因可以使用,译者也可以借用目的语强势模因结构,如四字格表达、惯用句式或网络语言和流行语等来增强语言的感染力。

例7 New lovers are nervous and tender, but smash everything——for the heart is an organ of fire.(《英国病人》)

初恋的人们心存紧张并满怀柔情,但却可以抵御一切——只因为心如烈火。

译文多处借用四字格表达,“心存紧张”“满怀柔情”“抵御一切”“心如烈火”,使译文言简意赅、整齐匀称、朗朗上口,符合中文表述习惯,更容易被观众接受。

例8 I look out and I see a sea of dumb barnyard animals.(《加菲猫2》)

我放眼望去,满城尽带傻大木。

译文借用张艺谋导演的影片《满城尽带黄金甲》的片名和胡戈的网络短片《鸟龙山剿匪记》里讽刺萨达姆的“傻大木”这两个强势模因结构,使翻译诙谐幽默,富于时代文化特征。《加菲猫2》是喜剧,如果直译为“放眼望去,我看见一群蠢笨的农庄动物”就平淡无趣了。

四、结 语

英文电影字幕翻译是以译者为媒介的跨文化的模因传播过程。根据模因的复制过程、进化规律和强势模因的特点以及电影字幕语言模因的特点,译者在翻译时应忠实复制源语言信息的核心和精髓,平衡归化和异化翻译策略的使用,用目的语强势模因或强势模因结构增强译文的生动性、感染力,使模因的同化容易、迅速,让观众在短时间内获取有效信息,使观影变得轻松愉快、妙趣横生。

[参考文献]

[1] Dawkins R.The Selfish Gene[M].New York: OUP, 1976:206-208.

[2] Shuttleworth M,Cowie M.Dictionary of Translation Studies[M].Manchester: St.Jerome, 1997:43-44, 59.

篇7

一、电子商务交易的概念

随着Internet的发展,信息技术被引入到商贸活动中,产生了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利用网络环境进行和开展商务活动,通过网络进行交易信息传递、完成商品交易活动并以此达到企业经营目标或个人消费行为的实现过程,称为电子商务交易过程。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是电子商务活动的重要组成环节,是企业或个人利用网络环境完成传统交易中商品的所有权和价值的转移过程,整个过程又包括谈判、订货、签约、支付、合同履行过程等,同传统的贸易方式一样,会经历以下四个阶段,即交易前的准备阶段、商务洽谈及签约阶段、交易办理及合同履行与索赔阶段。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信息传递的快捷性,电子支付手段的应用,大大丰富和提高了商品交易的营销宣传,扩大了贸易范围、增加了贸易伙伴参与、沟通和交易机会,使企业的经营范围扩大,商务效率和效益提高。但电子商务带来效益的同时,也伴随着全新的商业风险,即存在交易,总会有风险存在。

因此,电子商务活动既存在传统交易活动的特征和交易风险,又存在其在特定环境下的特殊性。本文将从电子商务增长较快的商务模式类型企业—消费者即BTOC交易模式中,从个体参与网上交易活动的行为和得益特征来分析其风险存在的经济学解释和主要的风险规避行为。

二、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分类和影响因素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是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利用信息平成传统的交易环节和过程。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使企业在扩大产品宣传、增进沟通和交易机会,减少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交易各方非面对面的交易特征,电子支付手段的安全性,使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销售方和购买方)都面临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安全威胁,统称为电子商务交易风险。

在互联网络环境下从事电子商务,可能的风险归结为三类,即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其中管理风险表现为交易流程管理风险及业务技术管理风险。例如,交易管理和手段的不完善,网络技术如支付技术的安全性、数据存储的安全性、远程传输的安全性等。而法律风险则表现为对市场交易环境和主体的制度约束,包括各种围绕消费者和服务者权益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相关制度的健全性,会产生如隐私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以上两类风险均体现了对BTOC交易模式中活动主体(企业和消费者)交易风险产生的外部约束,故笔者称其为交易风险外在因素,而信用风险则指由于交易双方信任的缺失造成的交易障碍,主要分为卖方信用风险、买方信用风险和否认交易风险,这种信任的缺失主要发生在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环境中,网络交易环境的虚拟性,使得信任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超过了它在传统交易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人们对于交易双方的真实性更难判断。据iResearch的调查统计,48.4%的被调查网民认为目前网上交易存在的首要问题是交易过程中的认用得不到保障。由于该类风险往往表现出与交易主体行为选择、心理、道德的关联特征,在本文中称其为交易主体风险产生的内在因素。

1.信息不对称引发交易风险内在因素。市场经济有效性的基本观点认为,市场中的信息完全透明化,而现实网络交易市场中,交易场所的网络化、交易手段的电子化以及交易信息的无纸化、交易主体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大多数交易来说,交易信息很难把握或得到,交易前信息的不完全、交易中的价值损失以及道德风险均使得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存在大量的风险。

经济博奕论别指出商品市场交易中,只有在商品信息传递的完全性和交易方的守信行为会使双方的博奕过程得以重复,同时通过竞争使得买卖双方增加了选择余地,守信的伙伴会替代旧的失信者,从而压缩了失信者再博弈的空间;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信息非确定性和信用风险不仅使得未违约的交易方未购得商品或变现需再次交易,造成已交钱未得到商品或因市场价格变化不利而带来消费者的价值损失,同时又会影响再次网上交易的信任和激发水平。

市场交易的良性循环是使得交易双方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并从中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剩余,交易双方的诚信和欺诈行为是影响交易主体选择和交易重复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市场经济的竞争性与市场交易的重复性是建立合作均衡的基本条件。信息的不对称需要引发和创造更高的市场信用机制来降低信用风险,从而创造交易双方可重复的交易行为,进而创造长期稳定的获利机会和博弈的均衡态势。

2.交易风险外在因素对交易行为的影响

(1)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影响消费者价格敏感度。决定一种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价格弹性的关键性因素指消费者对价格变化引发的需求变化。电子商务环境通过网络销售产品或服务,相对来说消费者容易获得有关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产品质量的比较信息,获取信息的边际成本或便利性,会引起需求价格弹性提高,同时由于网上购物的便利性,网络的规模效应却容易引起消费者购物的冲动,销售商对商品的灵活定价等都会造成消费者的需求价格弹性下降的变化,相对于传统购买行为,消费者的价格敏感度呈现不确定的变化特征,网上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表现出更易变动或不确定的特点,如图1所示。

(2)交易信用制度。传统的交易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交易风险可通过社会机制、法律机制和技术机制加以限制。例如,通过法律机制的建立,可以对违反合同的人加以惩罚,对诚实的一方给予补偿。通过社会规则和法律的相互作用,建立一个较为稳定的贸易环境,使贸易可在最低风险条件下进行。

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用风险,在网络环境中,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跨国界性以及技术资源限制、网络认证安全技术的待完善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信用风险制约的外部机制的建立。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遵守与违约行为成为交易双方进行交易决策的随机行为。

三、网络环境中的交易主体(消费者)的交易风险分析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分析电子商务交易行为的经济特征应重点反映和突出交易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人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冲突和制约因素方面来体现行为偏好和决策特征。

1.网络环境中存在多因素制约的消费者偏好行为。网络环境中,交易主体(特指消费者)参与或不参与交易体现了其预期动机和交易投资与收益的比较,同时对不同的购买决策选择和分析,也依然存在交易主体不同的风险偏好。

马歇尔需求函数x(p,y),指出消费者需求函数为产品价格P0与消费者收入y的函数。不同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由于自身收入的不同,或对商品的偏好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支付价格(即自己对物品的评价Vi),从而产生消费者剩余Vi-P0,只有当消费者剩余Vi-P0>0时,消费者才产生购买行为。厂商的盈余可表示为q·P0-C(其中C为厂商生产成本)

平新乔在《微观经济十八讲》中对交易主体的购买决策收益亦通过消费者剩余来权衡,同时提出由于商品价格变化会引起消费者消费计划变动(替代效应)与消费者实际收入变动进而引起消费计划变动的(收入效应)两种效应,从而提出由于商品价格变动带动和引起消费者购买行为本身引起的消费者偏好,即显示性偏好弱公理。

电子商务环境加大了商品信息传递的便利性,扩大了产品范围,有利于消费者选择更贴近产品价格的支付行为,同时交易信用风险使消费者实际购买行为也存在违反显示性偏好弱公理现象,反映出消费者在进行交易决策时,存在着多因素制约的消费者偏好行为,价格不是唯一确定因素。即消费者行为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具有风险存在和度量的可能。网络环境对于厂商则使其获得单位产品的盈余空间减少,只有通过扩大销售规模而获利。

2.网络环境中消费者风险特征。RichardH.Thaler在《MentalAccountingMatters》中提出消费者存在两种购买效用,即赢得效用(acquisitionutility)和交易效用(transactionu-tility),前者等同于消费者剩余,Vi-P0,反映消费者对购买物的偏好与产品销售价格存在剩余,使消费者获得占有商品的乐趣,而后者则反映消费者付出与商品自身价值之间的比较,也就是商品价值的真实性和等值性问题。

由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网上消费者所进行的交易决策更多地面临对交易效用不确定的风险估计,只不过在网络环境中,商品价格与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同时作用于交易效用,使消费者在网络环境中的风险程度加大,于是表现在消费者交易效用在网络环境中表现出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特征。

3.参与交易消费者的得益(payoffs)

(A)两类主体:一类是参与交易消费者,一类是销售方,两类主体面临的风险高低主要取决于对方的信誉程度,信誉程度(用C表示信誉损失)高则风险小,信誉程度低则风险大,而双方违反信用的概率为r,令0假设参与交易方从自己的财产值(W0)出发,通过比较网上交易与网下交易中的交易费用大小确定是否选择网络交易,而网络交易风险的度量则主要通过建立期望效用,通过比较网上交易遭遇信用风险后的损失与网上交易的购买效用(赢得)之间的差值来进行风险的度量,从而选择购买决策行为。

部分学者将交易费用定义为“为达成一项交易进行的搜集、谈判、合约执行的监督等所需花的费用”。仔细分析,这一定义实际上应是现在流行的信息费用。搜寻是发现信息的过程,谈判是交易双方互相获取和披露信息,监督则是获取对方是否按合约执行的信息,故这一系列行为都是获取信息的过程,所花的费用应称为信息费用。网络环境中理想的状态为资讯是完整时,每个人都拥有全部的资讯,而实际上由于资讯的非对称性及可信性,交易因此而带来巨大的风险,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得益。

交易效用为W0(3)-W0(2)=P′,(若突出交易效用作用,假定网络环境P′0=P0,实际网络环境中消费者的赢得效用(Vi-P′0)>(Vi-P0),其中假定节省的交易费用P′为零时,网上购物与普通环境购物不存在区别,但P′的获得会产生网络交易风险问题,从上文中分析,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交易信用风险。

当信用风险为1时,则消费者非但得不到相关的赢得(得不到商品),反而会失去商品价格P′0和交易费用t′的损失,这时的赢得为:

(4)W0(4)=W0-P′0-t′

可见,电子商务交易从赢得上用(3)与(4)的比较得到Vt,此为电子商务交易的赢得变化区间,让我们使用一个风险规避的行为假定,用违反信用率r为风险概率,则可以得出网络环境下财产的期望效用为:

(5)U(W0)=(1-r)U[W0+(Vi-P′0)-t]+rU(W0-P′0-t′)

四、网络交易的价值增值和风险规避

商务交易中的价值通过价格来体现和反映,网络环境中商品的价格存在波动性和分散性(即在商品折扣和差别化定价上的灵活性),使得消费者的得益分布也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因此,在此条件下的风险规避行为呈现多种形式,而通常在相同的平均预期收入下,他宁愿选择一个风险系统较小的变化(即交易信用高的交易行为),而不是较大的变化。

在假定风险规避存在的条件下,如果规避风险的成本低于从中所获得的收益,一个人就会寻求这一做法。网络环境下规避风险的可能办法还有,搜寻有关未来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即便付出了极高的成本也难于获得),在投资时选择那些风险较小的方案(其中包括选择商品价值较小的购买决策),或选择那些能将他的风险进一步降低或分散给其他人的安排(参与网上竞标或联合购买的方式),从而有效提高在价格形成、避免欺诈、讨价还价以及保证信用等方面存在风险而损失的费用,提高得益水平。

总之,电子商务活动的交易行为存在网络特定环境下的交易灵活性和风险不确定性特点,电子商务环境既能直接降低交易过程中的费用,又能通过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参与和信用水平获得市场交易费用的间接降低成效。交易双方信用风险成为网络交易活动风险成因多因素中的关键因素,并因此影响消费者的总体效用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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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岳超源.决策理论与方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3]大卫·范胡斯.电子商务经济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4]杨善林.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5]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篇8

1.1电子商务交易系统的可靠性

确保电子商务系统的可靠性主要是为了通过一定的控制及预防措施对其系统安全性进行保证,以防出现计算机瘫痪、硬件故障、软件失效及信息传输错误等现象的发生。电子商务系统的可靠性及安全性对其传输、存储的信息数据有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同时对系统的完整性也能够起到监测作用,利用网络安全技术能够有效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可靠性。

1.2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息真实性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安全性及真实性必须得到保证,即交易双方必须是实际存在的。由于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特殊性,使得交易双方能够不同时出现在同地点就能够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因此在交易前必须先确定双方建立起信任的关系,并对身份可靠性进行确认。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供应商在履行约定后是否能准时收到货款,而采购方在交付货款后收到的货物质量等问题是否与约定的内容相符,这两方面的问题对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息真实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1.3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数据安全性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所传输的数据信息,其安全性必须得到保证。信息若被泄露给未授权方会直接导致经济等方面的损失。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交易方式,其交易信息能够直接反映出个人、公司或机构等的商业机密。因此,保证传输数据不被非法窃取是其交易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1.4电子商务交易中信息的完整性

在交易过程中通过网络产生的数据信息完成性须得到保证,并且不能被随意篡改。相较于传统的交易方式,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具有较大的简便性,相对简化的交易程序对人为干扰因素进行了有效避免。但是,在其交易信息的传输过程中常常存在数据丢失、交易方欺诈行为等现象,导致最终交易双方确认的信息不一致。因此,保证资料信息的完整性作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基础必须进行提高。

1.5电子商务交易的不可否认性

相较于传统交易方式通过实际签字或盖章的形式对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需要以一种特定的形式对信息进行确认,并且承认信息的发送或者接受,不能随意抵赖。这就要求电子商务交易中对交易双方的信息交换通过利用无法复制、具有特点的信息对交易进行确认和保证。

2网络信息安全对电子商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问题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电子商务通过对其技术进行应用使得自身发展得到促进,同时其便捷性得到了人们的高度认可。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空间十分可观。同时,其交易信息的安全性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在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的基础上,电子商务通过利用互联网信息的开放性特点,实现了不同地域的线上交易形式及其他商业活动的交易全部过程。电子商务这一新型交易模式成为了新时期全球的经济热点。由于其交易过程的开放性特征,以及其交易的全球性、共享性及发展动态性的特点,使得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安全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对其自身发展也有一定的制约性。因此,对网络信息安全对电子商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十分必要。

2.1电子商务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其网络信息常常会遭到外界的攻击,其中有服务性攻击与非服务性攻击两种

非服务性攻击是指指攻击者通过利用各种非法手段对网络的路由器等通信设名进行篡改,导致网络通信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网络无法正常工作;服务性攻击即攻击者通过利用服务器提供某类服务从而使网络无法运行。拒绝服务是最典型的攻击行为,通过使电子商务系统的网络服务器充斥大量待回复的消息致使系统负荷超载、网络瘫痪。

2.2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各方面情况对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网络信息系统会直接产生影响

计算机硬件主要有交换机、服务器及客户端等;计算机软件主要包括应用软件、网络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系统等。软件漏洞是其网络信息系统中最为典型的问题之一,缓冲区溢出现象时常发生并且会造成很严重的影响,使得系统程序运行失败、计算机死机及系统重启等。因此,必须通过有效措施对计算机网络的硬件及软件工作情况进行保证,以确保电子商务系统的正常操作。

2.3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对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安全性要进行有效保证

信息的存储安全性即对联网状态中的计算机存储的信息安全进行保证,以实现未经授权的网络用户无法获得存储信息。未授权用户通常会对用户密码进行猜测或者窃取,通过各种手段绕过网络系统的安全认证,并对未授权信息进行非法修改、查看或者删除;信息的传输安全性即对网络传输中的信息数据的安全性进行保证,使其免遭攻击或者泄露。

2.4电子商务的网络系统有时也会受到内部的授权用户的破坏

部分授权的合法用户在运行电子商务网络系统时,警惕性较低,将系统的安全密码等机密信息无意泄露出去,从而导致安全性降低或者网络受到攻击。由于系统内部授权用户自身的专业计算机知识缺乏,错删系统文件等行为都会直接对电子商务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造成破坏。

3提高电子商务中网络信息安全性的对策

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中,网络信息的安全问题会出现各种需要解决的情况,为了保证电子商务交易能够顺利进行,对其网络信息安全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证,当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解决对策:

3.1防火墙

防火墙的由来是中世纪的城堡防御技术,想要进入城堡的人必须通过吊桥并且接受士兵的检查。从而引申出网络防火墙技术的概念,即电子商务系统需要以一定的防护措施对用户的授权等进行把关。

3.2黑客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很多电脑爱好者的计算机水平也逐渐提高。目前已出现部分计算机水平较高的黑客设法绕过防火墙技术的控制,对电子商务网路系统进行干扰和入侵。因此,应利用相关入侵检测技术即时地对外界产生的入侵或攻击进行主动防御,以弥补防火墙技术的漏洞。通过在应用中采取监控措施、在电脑主机上进行监控措施及对网络信息系统进行监控等办法能够有效抵御外界攻击。

3.3病毒防御软件

网络病毒的数量及多样性对计算机系统及信息等多方面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网络病毒对电子商务系统的运行也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保证电子商务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应利用网络病毒防御软件进行保护,并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可靠性及速度。

3.4加密和秘钥

为保证电子商务信息的安全性,应通过使用加密算法对其进行加密,将信息含义隐藏起来,以防外界入侵者的攻击行为。同时利用密钥管理技术作为加密信息的解密手段,只有授权合法的使用者能够操作。

3.5数字信封

在公共网络上使用传统的信息加密技术及密钥管理技术进行信息传输十分容易遭到外界的攻击,可以通过数字信封技术来解决这一问题,能够对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进行保证。同时,为保证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交易双方能有有效辨识身份信息,通过数字签名技术能够实现这一目的,并且对交易信息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保障,最大程度地提高电子商务交易的效率及质量。

4通过建立电子商务安全机制保证其交易过程

信息及结算信息。同时商务主机需要向相关交易认证机构对客户的订单信息进行确认和反馈。因此,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及完整性十分重要,以避免信息在传输的中途被篡改或者窃取,这对交易双方来说极为重要。确保交易信息的完整性、有效性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例如安全管理问题、物理安全问题、介质安全等各种问题,同时在技术上还需保证高要求。应采取相应措施对电子商务系统的访问权限进行设置并建立安全防务机制。采取验证身份信息等手段以杜绝信息窃取等危险的发生。通过对数据信息文件进行加密并提升防护安全的级别也可以对信息进行有效保护。在保障信息完整性时即通过建立安全机制确保数据信息不会被篡改或者盗取。安全机制包括访问限制机制、信息完整性机制及交换鉴别机制等。

4.1无权限访问控制机制

访问控制指的是根据已确定好的过滤规则来判定决定访问者是否拥有对于服务器的访问权限。访问控制可确保未无授权权限的访问者或以未经授权的方式对数据、服务器以及通信系统等资源进行非法的修改、破坏与运行恶意代码。

4.2数据单元的完整性机制

数据的完整性指的是数据单元的完整性与其序列的完整性。为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通常使用如下方式:发送者会在某个数据单元中加上一个经过加密的类似分组校验、密码校验函数等数据自身函数的标记。接收者拥有对应的加密标记,在受到数据后可将对应的加密标记跟接收数据中的标记进行比对,便可以保证数据在传输时的完整性。数据单元的序列完整性指的是确定数据的时间标记的正确性与数据的编号连续性,这样可确保无权限者不会对数据进行创建、删除、修改等非法操作。如果发生这类对数据的非法修改等恶意操作,会对经济产生巨大的冲击。

4.3信息交换鉴别机制

交换鉴别指的是通过进行信息交换的方法来确保实体身份有效合法的机制。进行信息交换鉴别时,通常用到的技术有以下几种:①口令:发送方设置口令,然后由接收方进行校验。②数据加密:对将要进行交换的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只有拥有权限的用户方可进行解密,从而得到正确的明文数据。通常实际中,数据加密往往与以下两种技术混合使用:双方、三方“握手”或是时间标记。③经公证机构认可的数字签名:数字签名指的是通过实体的法律所有权与生理特征进行实体身份的鉴别,实际中一般使用指纹识别与身份信息卡等。

4.4随机数据发送机制

随机数据发送指的是保密装置会网络中无信息传输的任务时,无目的性的发出随机的数据序列。这样可以迷惑非法的监听者,使其无法得知监听到的数据序列中是否存在有用信息。此种方式一般用来阻止非法的监听者在传输时对数据序列进行监听、流量流向分析等。

4.5路由器选择机制

实际中的大型网络中往往从源节点到目标节点之间会存在很多线路,这其中就存在各条线路安全与否的问题。路由器选择机制可以为发送方提供选择安全路由的选项,为数据的安全提供保障。

篇9

Internet上有充足的信息,而你只要坐在计算机前,便可以到世界各地的网站搜索信息,因此Internet可以大幅降低交易成本中的搜索成本;由于Internet可以让生产者直接面对消费者,省掉常规多层次的经销体系,因此交易过程中的协商成本和契约成本可以大幅降低。由于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获得信息的成本很低,它可以很容易比较各家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因此Internet可以降低交易过程中,需求方和供应方信息不对称的程度,甚至它可以扭转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在传统的常规商业环境中,相对消费者,提品或服务的商家拥有较多的信息,因此它可以利用消费者的无知,对他们索取较高的费用,获取超额的报酬,这就是所谓的生产者剩余(supplier’ssurplus)。

而在互联网上,消费者获取信息非常容易,经与其他供给者比较,他可以知道有关产品和服务的详细信息,这时候商家就不再具有信息上的优势,也就无法任意提高价格,交易过程中的价格决定力量由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享有的是对他有利的价格,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消费者剩余(supplier’ssurplus)。

要注意的是上面所讨论的信息不对称都是针对一致化的产品或服务,如果网站是针对不同消费者的需要提供个人化的产品或服务,则上面的讨论就需要修正了。如果公司利用Internet一对一个性化服务的能力,提供消费者完全顾客化的服务或信息组合,这时公司需要知道个别消费者的偏好,而消费者也无法将你所提供的服务或信息和别家网站作比较,因此消费者对网站或网站对消费者,同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由此可见,因特网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换个角度看,凡是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的行为就具有附加价值,也就能在互联网的商业环境中占有一席之地。如网上信息过于泛滥,而搜索引擎的存在正好可以降低搜索成本;网络上的商店太多了,素质参差不齐,这时网络商店就可以担任中介者的角色,提高质量的保证,降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而为了降低契约成本、监督成本和违约成本,电子认证中心(CA)就有存在的必要。以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去思考,就会发现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律。

同大多数技术革命一样,互联网的最大受益者是消费者,而不是生产者。因为随着利润率的减少,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不必然意味着生产者利润的大幅度增加。

互联网使世界经济更加透明、更加开放。买方和卖方更易于进行价格比较;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不必再有中间环节;交易成本和市场准入的门槛大大降低。总之,随着成本不断降低,竞争日益激烈和价格机制渐趋完善,市场越来越接近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竞争模式,即充足的信息、零交易成本、市场准入自由。这一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才有的理想经济模型在互联网时代并非那么遥不可及。借助于互联网,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信息交流的以更好的实现,市场效率得以提高,从而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实际上,"新"经济最重要的作用也许是使"旧"经济更加富有效率。

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现实距离这种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式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某些行业中,较低的边际成本(例如,在网上销售软件的附加成本接近于零)和网络效应(例如,操作系统使用的越广泛,愿意用它的人越多)会带来巨大的收益,从而导致垄断的出现。尽管如此,由于互联网降低了市场准入的门槛,鼓励市场竞争,它也就可以从总体上提高经济效率和竞争水平。

虽然我们很难在实践中对上述观点进行检验,但也的确有一些研究成果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一些商品,如书籍和光盘,从网上购买要比在传统商店里购买的价格(包括税和运送成本)平均低10%左右,虽然很多网上电子零售商根本无法取得利润这一事实无疑也使其欠缺说服力;来自网络公司的竞争也会促使传统零售商降低产品的价格;对银行等服务业来说,互联网带来的收益更加明显。据雷曼兄弟(LehmanBrothers)投资银行的计算,银行人工转账的成本是1.27美元,机器转账的成本是27美分,而如果通过互联网转账,其成本则只有1美分。

2.B2B促进交易成本降低

尽管网上零售商或其它企业对消费者(B2C)的公司,例如Amazon或eBay,总是成为媒体追逐的焦点,但互联网对经济的最大影响来自于以企业对企业(B2B)形式出现的电子商务活动。根据GartnerGroup的预测,到2003年,美国B2B电子商务的全球营业额将会达到4万亿美元,而网上B2C的零售额还不到4千亿美元。

B2B电子商务在三个方面降低了公司的成本:首先,减少了采购成本,企业通过互联网能够比较容易的找到价格最低的原材料供应商,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其次,有利于较好地实现供应链管理;第三,有利于实现精确的存货控制,企业从而可以减少库存或消灭库存。这样,通过提高效率或挤占供应商的利润,B2B电子商务可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在供求经济模型中,总供给曲线向右移动。

所有这些会对通货膨胀和增长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如果价格不变的话,低成本会刺激企业的产量增加(也就是说,总供给曲线从图中的S1移至S2的位置),产出的长期平衡水平会提高,价格总水平会下降。但这并不意味着通货膨胀水平也一定会下降。除非价格水平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下跌,而且达到了一个较低的供求平衡点之后,才可能会出现通胀下降的情况。

互联网也不可能永久性的降低通胀,因为后者只是一种货币现象。如果中央银行仍然坚持以前的通胀目标,那么通胀水平会在短期内保持不变。一旦互联网带动的价格下降且通胀降至目标以下,央行就会降低利率,允许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增长,从而保持通胀水平不变。虽然有些商品的价格会因为网络化而下跌,但其他与网络无关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则会以更快的速度上升。

随着生产率的提高,互联网能够实现更快的经济增长速度而不引起通胀水平的上升。根据目前最全面的高盛公司研究报告估计,对发达国家来说,B2B电子商务会导致这些国家的经济产出水平平均永久性提高5%,其中2.5%以上将在今后十年中实现。这意味着GDP以每年0.25%的速度增长。如果把这份报告中没有考虑到的产业也包含进去,互联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会更大。

2.B2B促进交易成本降低

尽管网上零售商或其它企业对消费者(B2C)的公司,例如Amazon或eBay,总是成为媒体追逐的焦点,但互联网对经济的最大影响来自于以企业对企业(B2B)形式出现的电子商务活动。根据GartnerGroup的预测,到2003年,美国B2B电子商务的全球营业额将会达到4万亿美元,而网上B2C的零售额还不到4千亿美元。

B2B电子商务在三个方面降低了公司的成本:首先,减少了采购成本,企业通过互联网能够比较容易的找到价格最低的原材料供应商,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其次,有利于较好地实现供应链管理;第三,有利于实现精确的存货控制,企业从而可以减少库存或消灭库存。这样,通过提高效率或挤占供应商的利润,B2B电子商务可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在供求经济模型中,总供给曲线向右移动。

所有这些会对通货膨胀和增长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如果价格不变的话,低成本会刺激企业的产量增加(也就是说,总供给曲线从图中的S1移至S2的位置),产出的长期平衡水平会提高,价格总水平会下降。但这并不意味着通货膨胀水平也一定会下降。除非价格水平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下跌,而且达到了一个较低的供求平衡点之后,才可能会出现通胀下降的情况。

互联网也不可能永久性的降低通胀,因为后者只是一种货币现象。如果中央银行仍然坚持以前的通胀目标,那么通胀水平会在短期内保持不变。一旦互联网带动的价格下降且通胀降至目标以下,央行就会降低利率,允许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增长,从而保持通胀水平不变。虽然有些商品的价格会因为网络化而下跌,但其他与网络无关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则会以更快的速度上升。

随着生产率的提高,互联网能够实现更快的经济增长速度而不引起通胀水平的上升。根据目前最全面的高盛公司研究报告估计,对发达国家来说,B2B电子商务会导致这些国家的经济产出水平平均永久性提高5%,其中2.5%以上将在今后十年中实现。这意味着GDP以每年0.25%的速度增长。如果把这份报告中没有考虑到的产业也包含进去,互联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会更大。

3.信息技术促进生产率提高

从历史上看,年均增长速度达到0.25~0.5%已经是很不错的成就了。据估计,在19世纪末的几十年中,铁路运输的投入使用使美国的产出增加了10%。即使互联网本身无法实现这样的经济效率,那么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共同创造的生产率增长已毫不费力地接近了这一水平。如今,计算机、软件和电信业已占美国资本存量的12%,这与美国19世纪末铁路时代的高峰期时铁路业所占的份额相距不远。

篇10

1.要修正电工电子课程的教学计划,这是实施一体化教学的前提。根据培养目标,我们将学生所学专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分解成若干个课题,每个课题依据不同知识点又分成若干个子课题,每个课题都有具体理论和技能要求。通过实际教学的检验,这样的教学过程不再是单一的学科教学,而是瞄准目标、围绕课题的一体化教学。

2.电工电子教学场所需要一体化,这是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基石。要实施一体化教学,就必须具有既能满足理论教学又能满足实训教学的实训场地,所以建好校内实训基地是实施教学的保证。为了实现一体化教学,建议专门配备一体化教学教室,争取做到一人或者两人一台实训装置。需要电力拖动实训室、电工电子实训室、PLC实训室、常用机床故障排除实训室、自动化控制实训室等,理论和实训环节都在一体化教室完成。

3.电工电子专业教师的师资要一体化,这是实施一体化教学的关键。可以组织理论教师节假日到工厂参观见习、顶岗锻炼,让其弥补操作技能的不足;组织实训指导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考试,以提高其理论水平;组织专业教师积极参加参加本专业各类技能竞赛,促其成长,通过培养进一步提高专业教师的技能和理论水平。

4.使用的电工电子的教材要一体化,这是实施教学的理论精华。依据中等职业学校电工、电子类教学大纲及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按照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的原则,同时教材中要体现教学过程的连贯性,实训阶段目标的渐进性,各实训阶段要有明确的实训目的、任务、内容、方法和考核等级等要求进行选编。

二、理实一体化教学应该注意的问题

理实一体化教学方式在电工电子课程教学过程中虽然提高了学生的操作能力,但是在实际理论教学中还需要注意理论和实际进一步结合,还应注意学生重视实践不注重理论的情况,不仅没有把基础知识学透,还会造成所学知识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