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30 11:40:1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哲学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周祝红认为,康德已具备辩证法基本要素的逻辑、认识论和本体论统一的哲学体系,由于其自身的深刻矛盾随时都面临解体的危险。因为对他来说,真正的本体,即作为存在的存在仍在这一系统之外,并未作为可认识的对象而融入体系,而能认识的存在又只是一个仅能运用于经验和现象界的主观范畴。另一方面,绝对的存在(物自体)虽不能进入认识的系统,却能从这一系统外部影响和决定这一系统。这一矛盾却使其系统关联成为机械的、外在的联结,随时面临解体的危险,以致不得不求助于某种自然合目的性来维系整体系统的统一。这也正好暗示了问题的实质及解决的惟一可能途径,即辩证法不是主观外在的工具或技巧,而正是整个客观世界通过现象所表现出来的本体或本质的规律,因而也是人的认识能动地超越现象而达到本体或本质的规律,它使整个世界成为一个向人的认识乃至于向人的全面本质生成的合目的性大系统,成为一个相对于人的能动实践活动而言的人的无机的身体或人的精神的无机自然界。正如哥德尔定理所规定的那样,康德的纯粹理性哲学无论是在哲学思辨上,还是在对自然科学的理性把握上都已被超越了。经典自然科学并不像康德认为的那样是普遍必然的绝对真理,而且现象与物自体悲剧性的对立更使得康德对认识主观能动性的阐发受到根本局限,归根结底是被动的。康德没有实现他所要的,所许诺的东西,但却为他不曾想过的真正的能动的辩证法开辟了道路。(《追忆古典——以哥德尔定理解读康德纯粹理性》,《江汉论坛》1999年第1期)HTSS〗
张继选指出,先验演绎是康德全部理性批判工作的核心,康德正是在先验演绎论证中确立其理论哲学,乃至包括实践哲学在内的整个批判学说的基本理论框架。因此,研究先验演绎理论对理解康德哲学具有决定性意义。现当代研究康德的专家们已认识到这个问题在康德研究中的重要性,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然而,迄今这个问题尚未取得比较一致的结论。有鉴于此,必须从不同角度出发,特别是在坚持康德关于“一般直观”与“特定形式的直观”之间的区别这一前提下,通过梳理康德关于先验演绎的文本,才有可能重建康德的先验演绎的证明结构,确认这一结构的综合性。(《论康德的先验演绎证明结构的综合性》,《安徽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韩秋红认为,康德哲学是古典哲学的终结,又是现代哲学的开端。叔本华作为现代哲学的开山祖,是从康德出发的。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也是如此。从科学方面说,康德结束了那种认为知识反映外在实在的古典意识,开辟了实在不过是人们所经验到的世界,而科学不过是关于这个经验世界的符号系统的现代意识。科学似乎失去了神圣性,但却丢掉了沉重的包袱,获得了原动力和生命力。从伦理方面说,康德挖掉了古典伦理那绝对、永恒的形而上学基础,代之以一个所设定的基础,使伦理学也真正地成为了以人自身为根据的学问。或者说,康德告诉人们,关于人生的问题,只有从人的自身才能找到答案。(《康德哲学的人本化启示》,《长白学刊》1999年第3期)
二、关于黑格尔哲学章忠民指出,从古希腊哲学开始,由于对目的所包含的各种矛盾关系的不同的理解和把握,便有了外在目的与内在目的之分。黑格尔批判、克服前人在目的观念上的外在、“应当”之僵硬和虚幻,抓住人类行为活动的目的性这一根本特性,深刻揭示、呈现出目的的内在环节,并对目的与工具的辩证矛盾加以精辟论述,从而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与客体的客观制约性的矛盾统一于“目的理性”,为切实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矛盾关系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对黑格尔“目的理性”的批判及运用,有助于理解和阐明现当代西方哲学中价值学说与工具主义所人为设置的目的与工具的对立僵局。(《黑格尔“目的理性”的确定及其意义》,《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二、京剧武打艺术与武术相互影响
京剧艺术中武打戏份是观众重要的欣赏点,借助徒手对打或者刀枪剑戟等器械来衬托人物与故事情节,激起故事与舞台表演的。这种武打不同于武术中的对抗实战,却又有极其相似的外化表现形式,武术中的对抗和对练与京剧武打同样是技法动作的体现。不同之处在于武打艺术凸显了武术的技法对抗和技击艺术思维,淡化了对抗实斗的目的,更进一步夸张地强化了打斗形式和招式,并演化出诸多的造型亮相与精神、气势的内涵。并且能将各类徒手、器械格斗形式、背景环境变成惊险壮观的武打场面。京剧武打与武术都冠以“武”字,两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却又有着不一样的概念和内涵,京剧武打的动作素材来源于武术,武术反过来也从京剧艺术表现中吸取节奏与演练技巧,并将精气神的体现形式融入自身体系。武术在今天虽然以民族体育的形式继承与发展,但在其发展历程的主线中贯穿着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和哲学思路。京剧和武术一样有着宽泛的影响力,两者虽性质不同,却互相影响。京剧武打离不开武术,在武打设计和发展中处处离不开武术的滋补,武打体现在拳脚与器械艺术对抗,翻腾技巧等表演艺术所独有的形式。武术的实战搏斗场面的技术与思想、人文情景的再现为武打艺术提供了深刻的指导。京剧武打是舞台表演艺术,是武术与戏剧表演艺术融合的形式,是穿插于剧情中情节的程式化打斗,主要依据人物、故事内涵来设计的。武打的设计不仅要考虑技能的形象化,而且要掌握人物性格特点、历史时期与舞台合理利用,要处理好人物的武打风格、器械的使用技巧与特点、高难度翻腾动作的设计,特别是人物武打过程中的精神、节奏、快慢、虚实、刚柔、动静、轻重的掌握。现在武术的套路表演就有许多动作和内容是戏剧的影响结果,比如行步、旋子、踺子空翻等基本功动作。行步是拳术套路中的步法转换与前后动作的衔接技术,行步配合上肢的变化和戏剧中的武生的游场是一致的,另外,动作的节奏、摆头亮相、段落间的造型亮势都透出戏剧中的大量元素。京剧武打根据角色任务分为长靠武生和短打武生。长靠武生穿着装扮有靠、头盔、脚穿厚底靴,善用长器械。短打武生的服装和靴子相对短而薄底,也同样要求身手矫健﹑灵活,动作要干脆。长靠武生对长器械的使用和武打技巧的塑造要求特别高,短打武生穿着便捷,更能彰显深厚的功底,如《恶虎村》、《骆马湖》、《连环套》等剧中的黄天霸、《打虎》、《狮子楼》等剧中的武松,《大破铜网阵》里的白玉堂,《三岔口》的任堂惠等都是短打武生一类的武打表现形式,徒手拳脚干净利落,这些和武术中的徒手以及短器械的使用是分不开的。如《闹天宫》中的腾云、搏斗、翻腾表演就源于猴拳,通过武打艺术手段将孙悟空机灵、聪明、勇敢的形象生动地表现了出来。武术的社会表演化本身就和京剧武打艺术有同根同源和表现上的契合。京剧中很多表演大师本身就是武术的忠实传承者和习练者,京剧北派武生泰斗杨小楼就喜欢钻研各派武术,并从中汲取精华,将其技巧融汇于京剧,强化京剧的表演艺术效果。另外,武术使用的器械对京剧道具的影响,从武术的器械原型改良还原出诸多武打器械而丰富了舞台艺术素材,从武术表演的着装影响到了戏剧着装道具。武术使京剧艺术的表现形式更加丰富,表演形式更加多姿多彩,京剧武打也以艺术形式展现了武术的美,使人们对传统武术有了全新的认识。
三、京剧武打艺术系统的武术哲学表现思维
武术中练拳就是以技术来体察修行拳理之道,无道无以阐拳。持之以恒修持的即是拳技千变万化的“理”,拳技以“理”推演出了拳技招式阴阳、动静、虚实、刚柔的技击辩证思想。京剧武打是以武术拳脚姿势、器械的素材为基础进行舞台艺术化的套子和表演形式,这种形式不仅以阴阳、动静、虚实、刚柔等武术理论最基本的辩证哲学思想为指导,更进一步强化了这些哲学思想的表现程度和手段,在舞台武打表现中和舞台艺术化的彰显中更夸大地呈现出武术诸多技法辩证思路,同时还围绕剧情、人物的心理与故事情节从武打技法中强化表露出来内在的人文情愫。
(一)京剧武打艺术系统的阴阳艺术表现思维
阴阳学说从字面可以解释为阳光的普照状态,阳光照射到的地方为阳,反之为阴。阴阳存在日常生活认识当中,包括对立和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现象,这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促进了事物的变化发展。阴阳对立的状态处处可见,如上下、左右、动静、攻守、刚柔、虚实等等。阴阳相关性指明了事物或现象阴阳是相互关联的,如自然界中五种基本物质木、水、金、土、火,相互间独立而又相互关联,因本质属性和特性使然,而产生五行相生和相克的走势。如武打艺术中的攻与守,二者是相互关联而又相互对立的两种不同的本能现象,其守性被动而封闭,攻性积极而开放,故守属阴,攻属阳。又如撇子武生的翻腾跳跃为阳,落地蓄劲为阴。武打艺术也强调以阴阳转化来处理和理解武打动作编排的技巧,阴阳消长、互为对立根据是打法的基本原理,依据此理论,武打动作练习或攻防运用时,都要注意身体肌肉力量的变化收缩(阳)与舒展(阴)的有序配合。将阴阳的认识观和技术思路协调一致,统筹于身体来完成技术动作的理念,才会周身灵便,才有有刚有柔,才能上达于意境之道。
(二)京剧武打虚实的哲学思维
虚、实呈现出事物在实际与思想观念中的状态,《吴子料敌》:“用兵必须审敌虚实而趋其危。”古代哲学文化对虚、实有更广泛的内容与意义,孙子说:“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孙子兵法虚实篇》)武打艺术中的攻防与军事思想有相通性。唐顺之《武编》中也论及“势”与“虚实”技理,“拳有定势,而用时则无定势。作势之时,有虚有实,所谓惊法者虚,所谓取法者实也。”其“惊虚”与“实取”的变化,正是手搏实战中重要的虚实思维法则了,有了虚、实的对立变化才有了武打艺术对战中巧妙与神化的意趣,从而确立了以“势法”论拳艺的学理要则。虚、实是建立在阴阳理论上的技击法则,做到敌我虚实分明,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节节贯通,才能有“阴阳不测谓之神”的意趣。武打艺术中虚实是因套子招势、环境情节、舞台效应与故事背景的变化而改变,虚可变实,实可成虚,京剧武打来源于传统武术,还包含了杂耍、舞蹈的内容,它的打斗更具舞台表现艺术化,通过逼真的艺术化来体现真实,做到逼真就得有打斗动作变化上的虚实分明与变化,如《雁荡山》的九毛攒,借以技巧的手段、动作和把子虚实的套接,表现武打的赏心悦目。
(三)京剧武打的动静、刚柔的艺术辩证思维
京剧武打无论是势势相承的个人演练套路,还是舞台对打的艺术搏斗,都体现了攻防技击特点和动静、刚柔的艺术变化。、动静的艺术表现思维,不仅包括内在心志精神的内守动静和外在形体打法运行手段外象的动静,还要协调配合内外的动静平衡,主张外在四肢百骸与内在心灵整体的动静运势统一。内静是精神内守,外动是形体表演,动静以人物内心、故事情节、环境和敌我变化为手段,以表演者的身体和演艺功夫细节来体验动静变化并刻画出人物特点。静是体力上的放松与心理上的平衡,并非完全不动,静是艺术,动是目的,静可以明了和表现自身内心形势变化,从静中彰显动的表演理论。这和武术的静是战术,动是目的,静可以明了和查验敌我劲力快慢变化形势,从静中厘清思路指导技击方法进攻取胜、以静制动是一样的。京剧武打是表现性艺术,它的动静和武术的动静目的追求不一样,但是在身体和心里对打出的技法与形体的要求是同样的,京剧武打不仅靠动静的区分表现出武打的技术思路般升降起伏,同样依据刚柔这对辩证思维来指导艺术和表现。刚柔是事物表现出来的两种对立又统一的形态,刚柔是京剧武打表现手段的基本特性,包含打斗技法劲力的快慢与输出的大小以及劲力巧妙运用的方法与手段。在对打的过程中,刚与弱的矛盾是可以相互转变的,刚是有利因素,抗衡劲力的饱满强劲,具有沉实的冲击;弱是不利的因素,抗衡劲力的渺小轻飘不达,常规情况下,是强胜弱败,如果内因与外因起了变化,不利于强的一面,而利于弱的一面,则弱的会变强,强的也会变弱。深层次上看,刚柔又综合地表现为阴阳有无的对立统一与相互转换,从而构成巧妙莫测的对打表演活动。如三岔口中任堂惠与店主刘利华在深夜黑暗中的打斗,黑夜摸索表现静与柔,器械的碰触与刺杀打斗瞬间表现出动与刚的激烈。武打搭手打斗中的快与慢、轻与重、迅与定、攻与防、进与退、屈与伸等等表现都是靠演员身体技法对阴阳、虚实、动静和刚柔的深刻把握,把握准确才能塑造好人物打斗表演特点和完成巧妙精彩的舞台艺术对阵。
科学合理性一直是科学哲学的核心内容。正如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物赖欣巴哈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所言,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是阐明科学的合理性,目的在于建立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劳丹在《进步及其问题》一书中也有对科学合理性极为重视的类似表达。同时,科学合理性理论一直是科学哲学中众说纷纭的并不一致的核心内容。自18世纪启蒙理性主义诞生以来,哲学家们大多把科学知识视为自然之镜,是对外部世界的真实摹写,是不以科学家的个人品质和社会属性为转移的客观知识。此时对科学合理性的理解当以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标准科学合理性模型(又称逻辑合理性模型)为典范,该合理性模型的核心是规则,例如:逻辑规则、算术规则、数学及科学方法论等。以卡尔纳普、赖欣巴哈等为代表人物的逻辑实证主义者把观察看作是不可怀疑的、中立的、可靠的,单靠经验可决定理论真伪,通过制定对应的规则来检验定理,进而检验理论的正确与否。正如赖欣巴哈所言:“哲学不过是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的逻辑分析,归纳逻辑应当是科学知识合理性的根据,理论之被接受……是以事实到理论的推论为基础;这个推论不是演绎的,而是归纳的。所给予的是观察材料,观察材料构成确定的知识,理论是通过确定的知识被证为有效的。”值得一提的是,逻辑实证主义者注重把逻辑和方法的不变性作为科学合理性标准,并没有考虑科学发现中的历史、社会和心理因素。紧随其后,批判理性主义代表人物波普及其追随者虽然在划界标准、科学逻辑的性质上与逻辑经验主义有着严重分歧,对他们的意义标准并无兴趣,排斥归纳逻辑,但他们的科学方法论仍然是科学逻辑,只不过是比逻辑经验主义的归纳逻辑更强的演绎逻辑而已。同样,他们也没考虑科学发现范围内的社会、历史和心理因素。拉卡斯在《科学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学哲学的首要原则就是选择一些方法论原则,以构成全部科学研究的说明性工作的框架。在这种哲学的指导下,人们就应该可以把科学展示成具体体现这种科学哲学的各种原理,并且是根据它的教诲而发展的某种过程。只要人们做到这一点,他们就可以根据哲学来表明科学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那些确立在科学方法论原理上的工作称为“合理性重建”或“内在的历史”。同时,拉卡托斯认为给社会学家预留了一个角色,让他们以“外在的社会史”来解释理性主义无法说明的非理性的残余物。拉卡托斯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①内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学发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说明科学发展的主要特征;②相对于外在史来说,内在史具有一种重要的优越地位,外史不过弥补了存在于合理性与现实性之间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会学的研究属于“病态”社会学研究,亦即科学方法无法充分说明的所有问题,就移交给社会学家进行研究,进行非合理性的外史说明。拉卡托斯说:认为科学的内在的历史是第一位的,外在的历史是第二位的,因为外在的历史之最重要的问题都是由内在的历史界定的。外在的历史要么对速度、位置、选择性等以及对人们根据内在的历史解释的各种历史事件提出非理性的说明;要么在历史与人们对它的合理性重建有所不同时,提出对这种不同之发生原因的经验性说明。但是科学增长的合理性方面完全可以由人们的科学发现的逻辑来说明。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劳丹在其《进步及其问题》中,把科学合理性与进步性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进步的理论选择。科学进步则表现在一个理论总体解题效力的提高,即尽量扩大已解决的经验问题的范围,同时尽量缩小反常问题和概念问题的范围。同时,劳丹对“认知社会学”提出了警告:“我们若要研究科学的合理性的社会背景,必须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30在他看来,科学的合理性只是意味着整体上遵循科学的方法,并不是说科学家的行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强纲领SSK的原则不能界定一个值得承认的科学实践方式(即知识社会学),它对科学实践的说明也不能用于说明它自身。劳丹希望社会学家扮演着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与思想史和认识论完全不相干的科学的非认识的社会学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划界原则的前提条件下进入认识论。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建议社会学家遵循一种“外理性原则”。按照这种方法论的约定,“当且仅当那些信念不能用它们的合理性来解释时,知识社会学才可能参与对信念的解释。”217这种思想史家与知识社会学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顿·史密斯的支持。牛顿·史密斯认为,至少存在关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说明,可以用来决定一个确定的信念在一个给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数科学哲学是“内在”于科学的认识论之中,区分了科学知识的标准、证据与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认识论之外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区别。在社会学内部,由罗伯特·默顿所确立的规范的社会学传统,目前仍然在美国学术界占统治地位,强调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自然科学,但坚持科学制度与规范是主要的研究对象,拒绝社会学介入科学知识的成功内容。默顿学派一直关心的是科学工作是怎么样在制度化与文化中体现出来,恰当地解释它们为什么会脱离了已有的社会规范。
面对着科学哲学家与社会学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务,布鲁尔与巴恩斯提出了强烈的异议。对知识内容在哲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会建构主义的强烈不满。为此布鲁尔提出了对称性原则。对称性原则是布鲁尔强纲领的核心,其具体内容是同一类型的原因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对称性原则坚持,无论真的还是假的,合理的观点还是不合理的观点,只要它们为集体所坚信,就全部都应平等地作为社会学的探究对象,都应诉诸于同样类型的原因获得解释。这就意味着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认识论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位。从而否定了理性模式,为其科学合理性的社会学解释模式寻求合法依据。布鲁尔曾经多次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种对称性。考虑两种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个部落中,都有一些人们传统的信念,以及人们普遍接受的被认为比其他理由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每一个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达其偏好的词汇。面临着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与另一个部落文化信念之间进行选择时,每一个人都很自然地倾向于自己的文化传统。对部落的人来说,这些文化传统将会提供可用来对信念的选择进行证明的或辩护的规范与标准。关键在于,社会建构主义认为,他们的选择与评价像这两个部落的成员的选择及评价一样,是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并不存在着与环境无关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规范,并且“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种环境中可算作是某种信念的“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在另外一种环境中会被看作一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因此,社会建构主义所关注的并不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它所关注的恰恰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原因”的理由。坚持知识与信仰是一回事。实际上,这就意味着人们只能够依赖于其部落的传统信念来对真理与谬误做出“直接”的肯定。社会建构在社会语境下对科学合理性的一种解读,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内容最终被归结为某一共同体采用的社会文化规范,消除了科学合理性的客观理性基础。正如马丁·霍利斯在《社会对实在的破坏》一文中所言,“强纲领的目的是腐蚀掉人们所熟悉的客观性概念之理性基础”。
布鲁尔的上述观点引发了劳丹与他的一场著名的争论。劳丹认为,不论科学研究的个体还是群体,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产生条件,因而不构成对称性主题。首先,就科学研究的个体而言,他在采纳某种理论信念之前,必须具体说明该理论信念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基础,用因果关系解释理论信念,通过逻辑推论过程完成因果解释,这样就可成为保证其理性信念的原因。与此相对的,对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释却需要极为不同的解释,因为它们是“由社会和心理行为的直接行为导致的信念”59。劳丹曾举例说:“如果接受某种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结果,那么认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会或经济原因引起的就毫无道理了。对信念Y和Z的接受当然也可能是社会因素在起作用,此时我们可以认为对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会境况的间接结果。但是这并不能用来反驳以下说法:对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说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结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与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关,那么对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说明看来应该根据理性之外的因素来作出,例如该信仰者社会(或心理)的状况。”207其次,就科学研究的群体而言,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产生的条件也完全不同。“我们可以设想,人类社会存在两个群体:一个是非理性社会,另一个是理性社会。在理性社会中,人们只能在仔细怀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动者(指理性社会群体)自我意识到与自然相关部分的因果联系后才会采纳信仰,这些相互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构成理性行动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会里,即允许存在认识无政府主义的社会里,每个人可以采用独立于任何公共的认知政策的信仰。每个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没有;每个人可以有信仰的证据,也可以没有等等。”62理性社会和非理性社会的信念形成社会机制完全不同,两种不同信念来源于两个不同的社会组织基础,这直接驳斥了布鲁尔的对称性原则。
对上述劳丹论证其不合理假定思想的观点,布鲁尔予以激烈的批评和反驳。布鲁尔认为,劳丹的理性解释模式实际就是“手段—目的计算模型”,该模型不论用于科学研究个体还是群体都缺乏说服力,更无法否定对称性。他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贬低了非理性信念,把非理性信念等同于经历恐吓、贿赂、洗脑或者损伤后的头脑内容。但是,非理性信念和理性信念的产生真的不同吗?布鲁尔认为,理性与非理性的对比不过是表明了“大脑是一个计算的机器”,“理性”表明机器处于运行状态,“非理性”是表明机器中断和失控的标签。机器的运行和中断不过是装置的两种可能的物理状态,这种状态不需要任何先验的评价,“运行”和“中断”的语言体现了对称性原则。布鲁尔还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把对称性理解为“完全因果同质”即同种原因只能产生同种结果。而实际上,同种原因完全可产生不同的结果。
总之,劳丹在这争论中始终坚持外理性原则,坚定地捍卫科学合理性理论。而布鲁尔则一直坚持要用对称性原则来取代科学哲学中的合理性,平等地看待理性和非理性,主张对所有的信念进行社会因素解释。劳丹在这里不仅强调了知识,而且还强调了知识是真实的内容。从这一点来看,像劳丹那样要求把产生真实信念的机制与产生错误虚假机制区分开来的做法看来是合理的,因为它是借助了自然来进行的辩护机制。但如果强调的是“制造过程”,那么要求解释产生信念的机制,而不问其认识论地位如何,同样也是合理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布鲁尔认为除非社会约定,否则不会存在着这样一个过程,能够区分出真与假的信念,这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二、以发现的语境取代辩护的逻辑
社会建构与科学哲学之争的关键还在于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之争。科学或更为一般的经验探索,就是利用种种手段去发现世界可能是如何,但无论什么样的结果出现,得服从具有权威的哲学判断,以确保是合理的知识。科学哲学本身就具有某些毫无疑问的评价标准,如一套先验的逻辑范畴,无论是在康德意义上,还是在逻辑实证主义意义上,这套规范都是无时间性的。
社会建构主义关键点在于拒斥这种“第一哲学”,他们认为,首先,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的区分是非常难以进行的;其次,有关劳动分工的问题,也即科学家的工作在前,哲学家的工作在后。这特别在逻辑经验主义的工作中体现得最为突出,他们趋向于把科学哲学视为一种在时间上后继,是寻求对“完成了的”陈述系统的永恒的评价标准。再次,它还会产生出科学家自己在评价他们工作的角色与权利的问题,因为它同样把评价权威置于科学家之上,以致蔑视实际的科学工作者的能力与决定权。
社会建构主义还认为,作为一种合理的论证的辩护模式,消除了科学研究实际上所涉及的艰苦工作。在具有逻辑重构特征的论证被形成之前,(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几乎所有的艰苦工作都已经完成。但对哲学家来说,论证是很有规则的,它并不会显现科学家实际上所显现的工作步骤。这种重构或许可能表明我们外行人能够接受的科学结论,但这是一种错误,这种错误理想化了认知活动的概念。如果认为这种重构代表着科学家在制造知识过程中的实际推理,那么这与科学家的实践的认知活动无关。
这种区分还具有更进一步的意义。一个更为重要的意义是对发现的(逻辑)理性的明确拒斥。逻辑实证主义视发现的过程为随意的、偶然的、神秘的或幸运的。因此,科学哲学倾向于放弃对历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或者说其他探索者感到需要进行研究的实际场所的混沌状态的语境。获取带有真理主张的理论的科学家本身就是人,在各式各样的不同的社会与历史环境中获取了他们带有机遇与幸运的成果,但科学哲学家总是要施展他们的想像力、理论与实验方法的严格性来制止这类混乱的语境,他们所制造的理论能够被合法化与建构为真理的命题,他们为科学家制造了带有彻底简明与确定特性的逻辑的评价标准。
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科学发现的语境,就像语境自身一样,是不能被化为经验的。但对辩护语境的分析却给形式逻辑以特权。“赖欣巴哈有关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语境的区分的要点在于有关科学数据产生的信息是无关于对这些数据的评价的。”还有另外一种区分,即“内部”与“外部”之分,内部被确定为逻辑的,而外部被认为是经验的或甚至非理性的。社会建构主义的突破点就在于寻求发现中逻辑的作用,寻求辩护中的科学合理性的产生的社会致因。这样,逻辑在发现中就具有作用,社会与心理的因素,最重要的文化因素的“价值”在辩护中也就扮演着重要角色。
随着“价值”一词的引入,两种语境的区分中的问题最终显露出来:传统的科学哲学所持有的发现的与辩护的区分,目的在于强调上述“价值”对理论的评价(规范标准)的无关性。规范并不是来自于经验的结果:两者间有着一个无法逾越的界线。两种语境的区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中心教条。社会建构主义否认这种鸿沟的存在。因此,从一开始,强纲领SSK与科学哲学的对抗,甚至超过了它与默顿式的科学社会学的对抗。强纲领SSK要求用社会学来取代科学哲学,正如斯奈扎克所指出的那样:“布鲁尔不断地把传统哲学及其‘理性主义’的认识论作为一种特殊的目标。强纲领的整个事业就是特别关注于用社会学来取代所有的传统的认识论,继承了被称之为哲学的所有主题”。
科学哲学家认为观察与推理对辩护是关键的。社会建构主义声称,当他们把观察与推理置于其真实的语境之中时,这些实践看起来并不像是哲学家所归属的辩护的结果。也就是说,科学家不仅是在观察;他们在特殊的场所,为特殊的目的而设计与操作特殊的实验,他们用特殊的测量仪器来计算特殊的样本,他们为特殊的田野研究选择特殊的场所。科学家并不理性;他们解释观察与实验,他们支持或批评猜测或假说,他们推理出结果,他们把模式扩展到新领域。在他们进行的所有活动过程中,他们有着多种理由来进行一种特殊的选择与决定,理由包括可行性、可能的应用、审美价值、其他同事的利益、可能的消费者的利益、对形而上学与意识形态的反映。这些就是包含在“社会”大伞下的各种因素。社会学家主张知识生产就体现在这些混合因素之中,意味着这样的实际实践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脱离了在哲学描述中的理想,知识并不具有传统哲学所描述的那种优越性。
当今的时代是一个技术无所不能的时代,人们在物质层面上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满足,但并没有相应的精神上同样程度的自由感和满足感。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更应该仔细地探索哲学与美的关系,以便为人类“诗意地栖居在这个世界上”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生活本身就是一部深奥的哲学,只有哲学和美学兼容的思维才能破译它。
一、哲学是理论形态的人的自我认识
人类在自我对象化的过程中,主要形成了三种把握世界的理论思维方式,即包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在内的科学思维方式,包含伦理思维在内的宗教思维方式以及哲学思维方式。
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作为世界观的理论体系是采用最一般的概念和逻辑形式进行理论加工而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包括概念的处理、原理的论证、方法论的讲解等。
哲学从主客体的关系中把握对象,哲学不是片断地研究主体与客体的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哲学要解决的矛盾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因而它的基本问题是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个根本特点,决定着哲学能从主客观的关系中思考和把握对象。
人类正是通过这种把自身与现实世界区别开来的方式,在一定距离之外来批判地面对现实世界。哲学这种把自己与现实世界区别开来的方式,使自己与现实世界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正是这种距离,使人们在看现实世界的时候,觉得它充满了诱惑,你永远有所得,也永远无所得,引导你不断地追求,不断地入梦,不断地前行,不断地开拓道路,不断地在探索中升华自己。距离产生美,人与世界的距离带给人们对世界感受的丰富性和多样性。距离为人们的自由探索提供了再创造的空间,思索常驻,生命永驻。在这种距离中,我们学会了创造,领悟到寻找精神家园的惆怅和欢愉。
哲学给予人生的是一个整体的世界并对这个整体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作出恰切的分析,凡此种种,使我们看到了宇宙人生中的浑然天成、融洽无间。杂合中的统一,展示了宇宙在对立统一中的和谐,无论是深沉敏锐的概念分析还是痛快淋漓的哲理阐述,以及蕴藏无限机趣的逻辑推理,都给人以畅达、抚慰的美感。它告诉人们:你们可以安身立命,斡运大化,进而生生不息了。
二、哲学是人类最高形式的智力探索
哲学是人类最高形式的智力探索,是由一个个“?”号组成的,什么时候哲学没有问题,哲学也就终止了生命。问题永存,哲学永存。“为什么”是哲学生存的方式,也是人类智能发展的惟一方式。
哲学不是一种完成态的静观知识,它是一个不断跃进和提升智能的动态过程,是一种“爱智能”的运动。爱智能,是所有哲学的共同家园。“哲学的真谛是寻求真理,而不是真理,”哲学永远在路上。
探索中,激情为沉重的思绪所代替,跌倒了,爬起来,人性的冲动在痛苦的重压下变得更为迫切,对问题情境的破解使人生披上了悲壮而又怆然的色彩。这种悲壮美是贯穿人生始终的永恒过程。对事物的哲学探索之所以美好,还因为这是一个发现的过程。
发现是指经过研究、探索、看到或找到别人没有看到的事物或规律。“任何一个发现,即使是天才的发现,如果把发现之前的各种推理、假设都记录下来,那么,废料和各种各样的愚蠢荒谬的推断数量之多会使我们大吃一惊。”而发现的魅力也正在这里。当我们用严谨的思维、刻苦的冥想对这些“废料”、“推断”进行筛选,当我们在这里倾注了自己全部的热情,“皓首穷经”、“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们为自己的发现而惊喜。
三、哲学是对世界和人生的明澈而宁静的认识
关于哲学,哲学家们说法各异,但无论如何,哲学总是与人类对于自身的根本困境、对于生存意义的深刻思考密切相关。哲学的内容实质上是人的生存,它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当哲学思维把人类自身的认识作为对象,对自身的认识进行再认识的时候,这个过程就是哲学反思,反思的过程实际上是从更纯化的形态上对主客体的关系的再思考,将自己获得的关于对象的认识升华到抽象的理论形态,进而形成思维中的纯观念体系。哲学思维以认识本身为对象所形成的理论中,包括了认识论。这说明,哲学不仅要思考外在的东西,也要思考内在的东西,还要思考内在东西与外在东西的关系。超级秘书网
二、中国哲学史的具体性研究
除了宏观论述外,与会学者还通过具体的哲学史研究,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会议“中国哲学书写范式”的主题形成某种关联。相关论文涵盖先秦两汉哲学、宋明理学、明清哲学、近现代哲学思想等。首先是先秦两汉的哲学思想的探索。郑淑媛着重揭示出先秦儒家“以史养心”的历史解释模式,指出先秦儒学对于历史的事实叙述与历史的价值解释是相通一致的。王林伟通过研究孟子学中“见性”的问题,指出“见性”的重要意义,认为孟子思想中,见性的整体过程包含有显性(性由心显)、养性(尽心成性)、定性(践形生色)三个步骤。丁四新教授从文献考证、经学史等角度细致辨析了西汉时期《周易》经学地位的抬升过程,并且逐一分析了西汉易学的三个主要问题,也即《周易》的立经、《周易》经学从“师法”到“家法”的转变以及《周易》从卜筮到经学形态的转变问题;他还辨析了西汉易学与帛书《易传》的关系,讨论了两汉易学中的仿《易》之作。其次是宋明理学研究。林宏星分析朱子对于道德动机的观点,指出朱子将道德行动的主体归为心,此心具有认知、情感、欲求三层面内容。这三个层面中,认知具有首出、导引性意义,并通于情感、欲求,因此朱子的道德认知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内在的实践性,并包含有发动道德行动的动力与欲求。故朱子关于道德动机的理论乃是一种“认知内在论”。不过,他继续考察朱子的心的结构,指出在朱子理学中,道德认知其实并不一定会引发道德情感并落实为道德行动。刘乐恒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梳理程颐(伊川)理学中的性情关系问题,指出伊川理学中蕴涵着两种“对比性”。但无论哪一种对比性都不能如牟宗三先生那样证成伊川理学中性与情、理与气等两两对比之物可以截然分开。姚才刚关注刘宗周的“改过”说及其伦理义涵,认为“改过”说揭示出人们应该体知到人性本身的阴暗面,并揭示出人们应该树立终生改过的意识。问永宁具体梳理了明末学者、易学家黎遂球的易学思想与解易方法,对之作出定位与反思。再次是明清学术研究。李大华从庄子“自然之道”、“游”等概念出发,指出船山解《庄》是要让庄子自己说话,从而使人感受到船山的解释毫无隔阂之感;另外他还指出,船山解庄并没有以儒家立场来批判庄子,或借庄子之说以发挥其儒家之论,而是本着开放、求知的精神以解庄,使得其《庄子通》一书具有更大价值。郑朝晖报告他对于清代儒者郑吉甫关于“朴学”的言说的研究,分别从“方法优先”、“义解为重”、“阅历作基”、“自得成家”四方面作出梳理。最后是近现代哲学思想的具体研究。欧阳祯人报告了“刘咸炘对的态度”,指出民国学者刘咸炘分别超越了当时西化派和守旧派的局限,融会了儒家的中庸之道以及道家的退处无为,对当时如火如荼的作冷观、远观的态度,从而试图显豁出刘咸炘学术思想的独特性以及他在文化的思考观察上的睿识。储昭华着重疏解了严复由前期主张对中西文化“辨异”走向后期主张“求同”的过程,指出严复思想虽有前后期不同,但其对自由、富强的追求则贯彻其思想的始终;他并指出,我们不能夸大严复前后期思想的不同,当今时代应“求同”与“辨异”并存。徐水生对比了日本学者武内义雄的《中国思想史》与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梳理出武内氏《中国思想史》的特色所在,然后辨析其与冯著的若干同异之处。田文军详细总结了张岱年对中国哲学史学科建设的历史贡献:首先,张先生是以问题史确立中国哲学史研究范式的;其次,张先生生前系统地探讨了中国哲学史学;最后,张先生以中国哲学史史料学研究完善中国哲学史学科体系。他还强调,经过张岱年先生的阐发和努力,中国哲学史学科乃形成一个群体或系统,而并非单一的中国哲学史著作所可以概括者。
张扬哲学的社会批判功能,重建人的生活世界和生存价值,是现代哲学之思的一种路径。作为时代精神精华的哲学,不是简单地、刻板地描述现时代及现实问题,而是通过反思性的批判,对时代内容作出评价,进而明确时代进步的动力和发展趋势,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思想,也促使哲学自身的发展论文。
哲学从来没有以提供知识为己任,哲学的本质在于提供思想。哲学本质上不是一种知识体系,而是系统的反思性、批判性的思维活动,它不是记住自己“是什么”的知识,而是思考“为什么不是这样”和“应该是那样”的一种追问活动,哲学不侧重于学问,而更多是一种思考的状态。正如哲学的本意在于“爱智慧”,即在于追求,而不在于终结;在于通过对现有现存的批判,为人们指出更新更合理的生存方式,以解答人们对生命的疑惑和意义,帮助人们更有价值地生存。之所以能做到这些,在于哲学与其他具体科学不同,它看起来不具体,不在某些确定的领域,不能解决具体的生活问题,但它能立足于整体和全局,在现实的运动中思考人与世界的关系,它帮助人们从身边的琐事中超脱出来,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人生和世界的根本问题,使人能活的明白,努力地去做一个有灵魂人。从事哲学研究而不批判现实,或者只知道为当下社会结构提供知识辩护,这有背哲学精神。
批判并不是对原有的全部否定,不是全盘抛弃,对现有的进行反思和批判,是为了以此为基础探索新的发展道路,不是也不能是对过去的全盘否定,也可以说是对原有的进行适度调整,批判的基础首先在于对现存进行合理的理解。正如马克思对待黑格尔那样,切莫将婴儿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哲学的本质在于追求智慧的过程,但这个过程要立足于现实,以现实为根基,是在继承中的发展和创新。哲学要帮助人们理解和认可现在的生活,为现实作论证;永不满足是人的本性,但这是基于已经有所满足这个前提的,不安于现状的人类,是在已有现状的基础上的不满足。如是,原有的哲学对现存的哲学思维活动,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可以说它是现有哲学思维活动的前提,没有这样一个前提作为批判的靶子,批判的血脉就无法继承和延续,现有的批判者也就得不到足够的精神食粮,就无法为人类的进一步发展作出奉献。以实践为基础的人类认知活动,具有不同于一般生物的特点,人们以语言符号系统作为媒介和社会传递物,不但能够掌握前人获得的知识和经验,实现以前人为基础,同时也能够把自己所取得的知识和经验传递下去,为后人的认知和创新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这种社会传递方式使人类发展更快,同时要求人类对前人的东西进行鉴别,不能一味地全盘接受,否则就体现不出发展和创新了,所以批判是人类发展和创新的需要。哲学就是在西方哲学传统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对这个传统的继承,就不可能有哲学;当然,哲学对人类的作用,更在于对传统的革新,在批判中实现对传统的变革。对现实的论证,也是哲学批判得以进行的条件,在论证中才能深刻理解现实生活,才能发现其中的不足,才能知道批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去批判,通过批判要么修补了原有的观点,从而实现超越,或者摧毁了原有的体系,实现自我扬弃,开拓出新天地。
批判精神是与时俱进的要求,与时俱进是的品质。哲学的产生,绝不意味着人类哲学思想发展的结束,而是在更高的阶段继续向前推进的开端,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没有把自己的哲学自封为终极的思想体系,认为理论必须随着生活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它自身的定位就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坚持理论与实践能动统一的原则,就要把理论理解为一种历史现象,它既是历史环境的产物,又是变化着的历史环境的创造者。经济全球化和飞速发展的社会,使人们更容易看到现代性的东西,同时人们反叛与遗忘历史的心理日益加重。人们在亲近新东西的同时,将过去的一切几乎都要废弃掉了。这种貌似彻底批判实是的躁动,不仅是肤浅和浮躁的表现,而且会带来难以想象的危害。只有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才能克服短视、浅薄和狂妄。理论之花的繁荣,是人类能力和品格提升的体现和表达。
哲学之思是反思性的思维方式,在追根究底的过程中,对构成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因素不断进行追问、检讨和批判。这种反思,既体现了人与世界关系的“为我性质”,也体现了关于人类的活动状况和历史发展阶段的“从后思索”的特性。哲学反思在其合理形态上,是一种辩证思维,其本质是批判性思维。哲学批判不是单纯的消极的否定、破坏和全盘抛弃,它是积极的培育、建设和创造,是破与立的统一。哲学批判是自我批判,其批判更为自觉和彻底,批判使理性的人成为了能动的自我超越的主体,批判是人类精神生活中的必要的基本素质。哲学之思反对人们对现行的生活态度、道德习俗、审美情趣、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采取无批判的全面接受态度,反对人们躺在因循守旧、循规蹈矩的温床上睡大觉。哲学是深沉的反思,是厚重的批判,它有别于那些不断制造“轰动效应”的行当。解决哲学关注的困惑、时代命题,需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需要以海纳百川的宽容来对待,需要以超功利的心态来追求和探索,任何浮躁的作风不仅于事无补,而且会引人误入歧途。
在
哲学批判中,通过对时代的存在和意义的理解或自我意识,科学地把握实践中的矛盾,正确地提出问题,以及对事物特别是惯常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理论前提的勇敢怀疑,是两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不能正确地提出问题,批判就会失去对象,“胡批”、“乱批”不是哲学的功能;没有勇于怀疑的精神和态度,迷信权威,唯书唯上,做习惯思维、习惯势力的奴隶,也就不可能有批判的要求。哲学批判是彻底的批判,这种批判贯穿着对批判者及其哲学本身的自我批判,它所批判的不仅是作为思想对象的现实,更是哲学理论或哲学思维方式自身。哲学的自我批判内在要求批判者敢于正视并勇于承认时代、环境、传统给自己造成的局限性。无人能超越自己的时代,制造永恒者恰恰不能永恒。真正有生命力的哲学,在于它自觉地意识到这种局限,并将对这种局限的反思、批判作为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只有不断地进行自我批判,才能不断深化对人的现实存在的历史性的理解,从而才能确保哲学的价值性原则不会因僵化自封而死亡。通过不断地自我反思、自我批判、自我修正、自我超越,才能使现代哲学的价值立场更为合理,才能为人类更合理地生存和发展提出更优的方案。
哲学通过冷静无私地反思和批判,通过对时代的自觉把握,逐步认清人类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状况,进一步明确人在世界中的地位、作用和使命,从而增强人自身发展的方向感,增强实践的自觉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哲学之不可替代,在于人类不能没有关于自身存在和发展意义的理解或自我意识。哲学以自己提出的新问题、新的提问方式,以及对问题的新探索,批判性地反思人类生活的时代意义,理性地揭示人类生活的矛盾与困惑、理想与选择,从而塑造和引导新的时代到来。
哲学的创新是必须的,但创新不是随意进行的。只有当能够进行自我批判和系统反思的时候,才能实现自我完善,才能向前发展,才能既肯定自己又超越自己,不仅实现哲学创新,而且能够推动社会现实的改变。
哲学必须创新的根据,在于实践没有止境,新的实践要求有新的哲学指引,因此创新也就没有止境。一定社会历史阶段上的实践,由于受到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等因素的限制,不可避免地具有历史局限性;不同历史时代的社会实践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具体实践活动的对象、内容和水平也都各不相同。实践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是在限定和超越限定、制约和打破制约的矛盾斗争中不断前进的。只有在实践中勇于创新,不断求得新的真知,才能永葆哲学的生机和活力。不同时代不同时期的哲学创新,从来都是以当时实践突出的问题作为自己的立足点和着眼点,并存在着自己特有的历史局限性,不断克服这种局限性就构成了历史的连续和理论的发展。哲学的生命力,就在于它在实践中能够不断创新,每一次理论上的重大突破,都是对于现实实践的彻底反思和深刻批判的结果,不仅为人们解决现实问题指明了途径,更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指出了方向,并描绘出了具体的蓝图。哲学批判不是随意进行的,不是感情用事的发泄,更不是故弄玄虚的炫耀,而是以社会实践为出发点,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目的,冷静理性地导引人们让生命存在更合理,让人与世界的关系更和谐。
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的不同回答论文,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映,是第二性的,物质决定意识。就是说,只有物质才是客观存在的,才是世界的本原。如果把意识也当做“客观存在”,就会背离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导致唯心主义。我国古代思想家朱熹认为,“理在事先”,在宇宙形成之前有一个绝对的、独立存在的“理”,这个“理”演化出形形的事物和现象。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绝对精神”,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和表现。唯心主义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在理论上是根本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极其有害的。
在实际工作中,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表现为客观与主观的关系。要在实践中有效地改造客观世界,使实践获得成功,就必须处理好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思想符合实际。所谓实际,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要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决定我们的方针、政策、计划、工作方法等主观的东西。与此相反,如果在工作中不是力求主观与客观相符合,而是从主观出发,用主观去剪裁客观,必然会违背客观规律,导致实践的失败。
显然,在本体论领域,在涉及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的问题上,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同主观的意识现象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界限,是不能混淆的。在这个范围内,别人的思想当然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主观的东西。
(二)
在认识论领域,“客观存在”除了泛指作为总体认识对象的物质世界外,还具有特殊的规定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首先认为,认识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这是唯物论的反映论的一般原则,它回答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路线和出发点问题。同时,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特别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把认识奠定在实践的基础上。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区别所在
同实践活动相联系的认识过程是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主体和客体作为一对范畴,它们在本质上是互相规定的,在实践的基础上是统一的。
首先,认识的主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纯主观的思维和意识,而是活生生的、现实的、社会的、实践着的人,是作为自然界的产物和一部分、作为社会基质的物质性的人同具有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精神性的人的统一体。
其次,同主体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客体,不再完全等同于与思维、意识相对立的客观物质现象,而是指同人的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心理因素、实践能力相关并在实际上进入实践过程的认识的对象。对认识的客体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由于物质世界的无限广大性、多样性、复杂性,由于一定阶段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局限性,物质世界不可能全部进入现实的实践过程而成为认识的客体。客观事物能够成为认识的客体总是有限的。第二,同认识的主体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认识的客体,除了各种自然现象、社会物质现象外,还包括既定的社会事实,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社会意识形态、社会心理和传统习俗等精神现象。既定的社会事实、已经形成的精神现象是人们面临的客观环境的组成部分,是人们面对的认识对象,是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在现实生活中,他人的思想相对于具体的认识主体而言,是一种客观的认识对象,马克思称之为“思想客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6页)。
把精神现象看成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的观点能够成立吗?当然能,因为实际情况本来就是这样嘛!比如,思想史一类的科学,诸如哲学史、文学史、经济学说史等,就是把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作为研究、认识的对象。虽然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本身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但是,它们一旦形成,便又成为一种认识客体。我国古典名著《红楼梦》成为遍及全球的红学家研究的对象,你能否认它是认识的客体吗?心理学是以人的心理现象、心理活动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思维科学是以人的思维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心理学、思维科学认识的客体当然是精神现象,而不是物质现象。我们常说思想政治工作要从人们的思想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如果否认人们的思想对思想政治工作者来说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依赖于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意识而存在的认识客体,那么,这是从何而来的“实际”?总之,“思想客体”也是认识的客体,尽管它本身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现象,只要它在实践中同认识的主体相联系,就成为认识的对象,即认识的客体。就“思想客体”来说,人们接收它所储存的信息,在实践中形成新的思想、观念、认识,其目的在于指导现实的实践活动。
近年来,关于文学本质争论不休,主要持有两种观点:本质主义与话语建构,文学的本质到底是本质的还是建构的呢?对这个问题,一些学者对文学本质主义采取一致的批判态度,甚至有些学者直接彻底的反对本质主义。尤其后现代主义的兴起,反对文学本质主义的呼声愈加强烈,这一现象引起我们对文学的本质主义产生反思?文学本质主义在当今文艺学界真的一无是处了?真的要消亡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不得不回到文学本身或现场。
一,文学及文学本质
要揭示文学的本质首先我们得对文学加以界定,对一事物的界定,得抓住事物的内在的本质的特性,居于这点来区别于其他事物,然而对于文学界提出的关于文学概念,我们不能简单的断定谁对谁错,他们站在文学的不同个视角去揭示文学的内在特性或者说是区别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律。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还没有唯一的标准去评判什么是文学。古代有文学,现代也有文学,我们总不能说古代的文学在现在就不是文学了吗?但我坚信,我们谁也不会否认《诗经》在今天就不属于文学了。然而,视现代的作家作品为文学更是毋庸置疑的。究竟什么是文学?
关于什么是文学哲学论文,在文学理论界有不同的提法。在中国,文学最初是泛指一切文章,还有的说,文学是指一切口头或书面语言行为和作品。关于文学在韦勒克的《文学理论》中这样论述:有人说凡是印刷品都是文学,也就是说凡是纸质的材料都属于文学。还有人说文学就是名著即将文学的定义局限在名著这个范畴之内,且只注重“出色的文字表达形式”不考虑其题材及内容。俄国形式主义提出了“文学性”主张形式第一性而内容第二性,不是内容决定形式而是内容从属于形式。无论我们如何界定文学,文学并不是无缘无故的产生,它来源于社会生活并为之服务。不同个体所领受到的注定是不同的世界;用尼采的话说,有多少双眼睛,就有多少种真理,即,真理本身是多元的。既然真理本身具有多元性,那么,我们在追求确定性的过程中也必须施行对话原则。因此,关于什么是文学。同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甚至,我们可以说文学就是书架上放着的文学作品,文学就是《老人与海》。这种回答只是简单地表述了文学的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或载体[6]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今天,人们说的更多是把文学界定为语言艺术或美的艺术。文学不是生来就有的,它是历史发展,时代积累的产物。没有古代文学何来现代文学?界定一事物得抓住其本质特性,文学也不例外,不管文学有多少种定义,但它总是有属于自己的本质特性。
什么是文学本质?简单的说,文学本质是文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文学去掉之就不能称之为文学的特性。这些特性的言说岂不是有了超时代,超文化,超地域的有效性。然而,事实却并不是这样,关于文学的本质,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都没有得出一个大家一致认同的说法。文学是模仿,文学是形象思维、是想象的表现,文学是特殊意识形态,文学是有意味的语言符号,文学是精神生产,等等。无论是西方的模仿说,再现说,表现说还是中国古代文论的情志说,意境说,等等。但我们不可否认,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哲学论文,文学正是通过语言这门艺术来表现生活本身那样丰富多彩,通过形象典型来认识生活,反映生活。文学作品是按照生活本来的那种具体,生动的面貌来反映生活的。文学来源于社会生活,并且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2]。历史上留下的文学作品反映了不同社会阶段的生活,社会生活变化发展,给文学增添了新的内容。可以说文学是一个反映时代的载体。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意识形态。
文学作为意识形态的一直具有与生俱来的政治性, 面对文学从属于政治,文学为政治服务,面对文学政治工具论,学者们对文学新的文学特质进行了新的反思。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解决时文学区别非文学的关键是什么,童庆炳强调文学应反映整个人的,美的,个性化的生活,而“审美”是文学区别于一般意识形态的特征。审美意识形态是指与现实社会生活密切缠绕的审美表现领域,其集中形态是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等艺术活动[5]。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文艺理论把文学看成审美意识形态。无论把文学看成是社会意识形态还是审美意识形态。它与其它次结构的意识形态保持着距离,社会语境的变化会影响到对文学的认识。文学作为一门艺术,文学到底是要为认识生活这个事业服务的,它是时代的生活和情绪的历史。文学从来不是司汤达或列夫托尔斯泰个人的事业,它永远是时代,国家,阶级的事业[3]。高尔基说:“文学是社会诸阶级和集团的意识形态,感情,意见,企图和希望是其形象化的表现。它是阶级关系的最敏感的最忠实的反映”。文学具有阶级性和党性:作家是阶级的眼睛,耳朵和声音。在阶级的国家存在的期间,处在一定的环境和时代的作家,不管他愿不愿意,也不管他是有条件地或无条件地,他必定为自己的时代,自己的环境的利益而服务,而且也正在服务着。二,文学本质多元化
西方马克思关键词语,形式结构的考虑在逐渐凸显。无论是古代文论,现代文论还是后现代文论,他们都能去阐释具体的文学作品。文学理论来源于文学现象,每一种文学理论都是对一种文学现象的提炼和抽象概括哲学论文,不同的文学理论有着不同的文学本质观念。
钱中文指出:“文学,一种复杂的现象,一个复杂的系统,并对它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综合研究”,这一观点得到了文艺学界不少学者所接受,钱先生强调,对于文学理论研究来说,事实上很难用一个简单的定义来说明文学现象,而应当看到文学观念、文学的本质是一种多层次现象,需要对它们进行多方面的阐述。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观点和庄子的事物的本质就反应了事物多侧面的思想。然而,文学现象来源于社会存在。原理告诉我们: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因此文学的内容和形式都离不开经济基础,并受到一定经济基础的制约。生产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经济基础的变更和发展也必然导致文学地变革和发展,人们生长在什么样的社会就会有相应的文学与之相应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不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就不会有阶级的文学。但旧经济基础的消灭并不意味着。社会意识形态在某种程度上是指通统治阶级从政治和社会经济上控制着整个社会,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别人,这种思想就是当时社会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2]。经济政治等不断的发展完善,社会意识形态能很好的反映当时的社会状况。
因为意识形态具有历史继承性和独立性,所以文学和其它艺术形式一样,表现出超越时代、超越民族和阶级,超文化,超地域的普遍性特征。那些以为这些普遍性特征就是文学本质的批评家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的。但是意识形态的沿续并不是永恒的,因此文学可以被读成非文学,正如伊格尔顿所说的那样,莎士比亚的戏剧也可以读成随心所欲涂鸦的形式。这样一来,文学的本质就成了游离的,会随着大众和时代的心理而在一定的范围内漂移。文学是一种多元决定的“社会意识形式”,它关涉到不同的语言层面、不同的意义单元、不同的社会环境、时代语境以及个人品格、艺术修养甚至潜意识、无意识等诸多因素[7]。文学自身的复杂性源于社会关系与人的思想感情、个人体验的复杂性,不是单一的“意识形态”就可以完全决定的。正是文学自身的多元性,文学阐释与接受的复杂性才得以存在。“我们的标准是具有包容性的,是‘想象的综合’和‘综合材料的总和与多样性’。 文学是一种在多维层面上同时展开的复杂的精神现象,行走在现世的现实性与精神的超越性之间,绝不仅仅是作家、作品、世界与读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它有着更为神奇奥妙的精神架构和现实关怀[8]。文学始终为人们所熟知而又偏偏不可能尽知,这就使得文学成为引领人类意识走向无尽遥远和崇高的契机,同时,也成为它自身存在的最大理由之一。文学带给我们的意义,就在于显现这种有限世界背后的无限性。文学不是对现实世界、现有事物的机械摹写,也不是对一种纯然的意识形态的单调的审美反映,文学本身是一个多元决定的有无限可能的价值存在[11]。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对于文学的界定,这是一个现代尤其是后现代以来一直有争议的问题,每个人心中对文学都有自己的理解,不论文学是什么,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文学来源于现实或社会生活,文学不仅来源于社会生活而且反应社会生活,总之,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无论视文学为社会意识形态还是审美意识形态,任何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都是由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来决定的,审美意识形态也受到社会,历史文化的影响,社会是变化发展的,经济基础也在不断的完善,文学在某种程度上,阶级描写不再是文学的唯一来源,如果可以说现代化的社会,我想我们也不妨可以说文学也有了现代化迹象哲学论文,它可以不再仅仅是为政治,阶级服务的,它可以是娱乐性质的,它可以陶冶情操,净化心灵。我们不应该把文学紧紧的和文学性禁锢在一起。文学本身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它总是和世界,作者,读者联系在一起,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多元化,文学作为社会的产物,我们应该回到文学现场,不应该把文学禁锢在某一个时代或地域,这样以来,文学自身就具有多元的本质。
(徐林丽,女,1986年生,南昌大学人文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欧美文学; 蔡俊,男,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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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于虹.在事实与价值之间[J].天津社会科学,2006,(5)
“两课。教学如何走出困境,真正发挥“两课”的作用,使它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背景下既有地位又有作为,无疑是每个从事“两课,教学的教师乃至高校党委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且认真对待的间题。本文试对哲学课教学改革进行一些思考。
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哲学是整个课程体系的理论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增强哲学教学的实效性对于整个理论教学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提高哲学教学的有效性从根本上说是个认识和实践的问题。就认识而言。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是哲学教学的定位问题。哲学学科的性质是教学定位的内在根据。从哲学的本性看,它是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以人类思维的最高形式来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古希腊一些哲人就把哲学定义为“智慧之学’。是使人聪明的学问。中国的先哲说,作为“爱智,的哲学就是“究天下之际,通古今之变”。因此哲学不同于一般的知识陈述,而是要启发人的思维。对于一个民族而言,哲学思维代表民族发展成熟的程度和水平,正如恩格斯所说,一个没有辩证思维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对于个人而言,哲学水平体现着人的素质,境界和思维能力,大凡有成就,有作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史学家,科学家,无不具有很高的哲学思维水平。爱因斯坦曾对人说:“与其说我是物理学家,侧不如说我是哲学家’。既然哲学是一种智慧,能够塑造人的整体思维素质。因此哲学教育应当成为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起着其他教育所不能取代的作用。从哲学的功能看。主要表现为教育和应用。以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人是哲学教育功能最本质的特征。只有在正确的哲学理念指导下,人们才有可能从本质而不是现象上形成对自然、社会、人生等诸多复杂问题的正确认识,进而树立起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理想,并内化为信念。当它最终凝聚成民族的灵魂和精神时,哲学教育也就达到了最高的境界。以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实践是哲学应用功能的显著特征。真正的哲学既不是教条式的理论说教,也不提供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而是一种教给人们如何面对现实世界去思索、批判和创新的方法。正如马克思所说,哲学并不要求信仰它的结论,而只要栓脸疑团。如果我们的哲学教学能在这样的层面上展开与学生的对话、交流,让他们经受哲学思维的训练,无疑既可以开拓学生的视野又能增长其悟性和创新意识。
在哲学教学定位的问题上还有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的认识问题就是哲学与政治的关系。二者作为不同的学科各有其特定的性质和功能。哲学在人的整体思维素质的训练中,注重人的创新精神的培养,而创新正是拼证法的批判和革命精神的体现。新世纪社会需要的首先是一种具有很强创新能力的人才,只有拥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大t高素质人力资源的国家才有强大的竞争力,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有26次提到创新,教育部在《21世纪教育行动目标》中明确地把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力作为教育行动目标。就此而言,哲学的教育功能起到了其他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与哲学的目标指向不同,政治是出于维护阶级利益、阶级关系而采取的直接的策略、手段和组织形式,显然二者分属于不同的层次。因此简单地把哲学与政治、哲学课与政怡课等同起来,必然会影响哲学教学的效果,甚至在某种特殊的社会背景下会严重破坏哲学的声誉。当然消除把哲学课与政课简单等同起来的认识和傲法,并不是要完全否认二者的有机联系。事实上在哲学为政治理论思想形成和实施政治行为提供指导作用的同时,政治也会以自身的方式影响着哲学。
哲学的本质和功能表明,在哲学教学中我们需要让学生掌握的,应该是作为智惫的哲学,而不是一些抽象的关于哲学的名词和术语的堆砌;需要培养学生的,应该是哲学的思维能力,一种批判的、富有创造力的创新精神,而不是仅仅作为政治的淦释或教条化的说教。这就是对哲学教学的定位,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探索哲学教学的手段、方法和途径才可能是有成效的。
其次是哲学课教师对自身的地位与作为的正确认识。哲学课教师担负着与其他教师同等重要甚至更艰巨的教育任务,理应得到社会的承认和重视。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事实上存在着对‘两课’的不重视和‘两课’教师地位不高的状况。究其原因既有客观的又有主观的。从客观上说,一是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使得人们更加关注直接的经济效益,偏重实务应用而轻视作为“形而上。的哲学。我们可以看到同样是社会科学的经济学,其地位与哲学形成的鲜明反差;二是传统的哲学理论本身的问题,由于它与现实社会发展的某些不相适应,因而有时还不能为实践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三是受政治因素的影响,使它在一定程度、范围上成为政治让释的工具。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哲学的声誉,也必然影响到哲学教学的地位。从主观上说,一是教学本身缺乏针对性,由于理论失去现实的支撑变成空洞乏力的说教。事实上只有不断的追踪社会发展的轨迹,才能使教学内容具有时代的气息,具有生命力;二是教育者本身缺乏信心。外部环境的影响使越来越多的教师“转轨。,选择更有“前途。的职业以改变自己的地位。师资队伍的不稳定对哲学教学无疑是雪上加霜。
笔者认为“地位’与“作为。是不可分割的联系在一起的。提高“地位”关键在内因,在于教师主体性的觉醒,在于对自己所选择事业的追求与执着。如果没有这种强烈的自我意识,哲学教师就无法摆脱‘困境: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有所作为才能东得自己的地位。因而我们需要在两块阵地上充分发挥作用:一是教学阵地,调整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努力体现哲学的本质特征和功能,使它具有特色,特点,从而增强哲学课的吸引力;二是学术阵地,通过学术研究将成果引人教学之中,这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最需要重视和最需要化功夫的。只要我们对自己从事的事业充满自信心,坚持改革与探索,坚持对现实社会诸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思考,通过自己的作为改变哲学教学的现状,我们的努力首先会得到学生的承认,进而得到社会的承认,这时也就获得了自己应有的地位。由此可见,对于哲学教师本身而言,·作为’是“地位’的前提条件,“地位’是“作为’的必然结果。当然,从外部环境看,‘两课’教师同样需要得到学术乃至全社会、学术界的支持和关心,这种关心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口头、形式上,而应名实相符。
提高哲学课的有效性更是一个实践问题。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如何使哲学教学植根于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中国社会主义改革与建设的现实之中,如何引导学生用辩证的思维反思置身于其中的世界和人生,如何训练学生的哲学思辨能力和创新精神,这是一个重大实践性课题,需要在哲学教学改革中深人探索。
首先是对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和探索。一是注重哲学教材的改革和教师知识结构的更新。从现状看,哲学教材相对滞后。改革开放2f?多年来,哲学界的研究成果是丰硕的,但这些成果主要是以专著和论文的形式存在,而将它们引人哲学教科书和哲学教学的程度和层次则非常有限,再加上教师个体之间的学术水准和教学能力差异,又有所不同。这些情况必然制约哲学教学。重视哲学教科书及教学内容的更新,重视教师知识结构调整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是摘好哲学教学的重要基础。二是注重理论与实际的联系。理论的魅力就在于它植根于实践,来源于实践。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纵观哲学发展史,任何哲学理论的发展都得益于社会实践的变革,哲学也同样如此。因此我们教给学生的不应该仅仅是一些原理,而应该是方法;还要回到现实社会,用唯物辩证方法对现实社会问翅进行分析,用理性来思考和探究事件的本质,在批判中建立新的认识。这样。理论就不会是抽象的教条,而具有实际的内容;对实际间翅的认识也不是就攀论事,而可以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在教学中实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可以采取专尼化亦即‘问理化翔的形式教学,这些间翅包括学生的思想实际和杜会主义建设中的现实间翅。这种教学可以改变传统的按章。节、目服本宜科式的教学方法。克服教学中普遭存在的“脱节’现象。增强现实感和针对性。理论与实际结合的内容是很多的:,如联系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城市职工分流下岗的间瓜以及社会贫富差距问胭等;联系精神文明建设,妙及经济伦理道裕、精神生产力可持续发展间翅等;联系政治体韶改革,涉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脸教训,还有中国当前。突出的社会矛盾—法制不健全带来的各种“设租’。‘寻租”现象,不受制约的权力导致腐败,特权导致的两极分化等:联系哲学的发展,涉及如何对待中国传统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思潮,如何进一步实现哲学本土化、中国化等。对上述学生感兴趣的热点间翅分析得透彻,且有理有据,必然会产生很大的教育作用。
三是合理安排教学的总学时。对哲学授课学时的安排。既要突出哲学理论的科学性和严密的逻辑性。又要体现其与现实结合的时代性。我们尝试着用总学时的70%作为哲学墓本原理的理论教学,30%的学时用于专皿化教学。在进行理论教学时。既要避免与中学政治课教学的重复性,又要适应大学生以后多加研究生人学考试的摇要,对现行的教材进行恰当处理。在进行专瓜化教学时,注惫从历史和现实的视角。让学生认识在中国发展的历史轨迹;让学生将哲学智慧运用于生活的各个领域,以理性认识人生的目的和惫义,以理性确定自己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让学生认识全球化的世界。中国改革与发雇的本质以及自身的地位与贵任等。
制度问题是近几年来理论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人们从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文化学等多学科、多角度对制度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随着各学科制度研究成果的不断积累,制度研究的进一步深化需要哲学的指导。哲学应当对各学科的研究材料加以概括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形成普遍有效性的一般理论,进而从宏观上统摄各学科的制度研究。本文拟就近几年来哲学理论界对制度问题研究中的一些主要观点作一综述。哲学理论界关于制度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围绕着如下几个方面而展开的。
一、哲学研究制度的维度
哲学应从哪些方面入手研究制度?或者说,哲学研究制度的切入点是什么?这是哲学涉入制度领域之前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围绕着这个问题,哲学理论界,大体上有两种观点。
有的学者认为,应从人学的角度研究制度,“制度的研究需要有一个人学的维度”〔1〕。制度是人制定的,而人又是制度的产物。由于制度与人的关系的这种内在关联性,哲学对制度问题的研究离不开对人的问题的解答,因而制度研究应该有一个人学的维度。从现实上看,如果说现代化的主要方面是政治经济制度的现代化,那么,人的现代化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和关键因素。作为对人进行专题性研究的人学,应该能够对制度以及人与制度变革之间的复杂关系作出系统探讨和深入研究。因此,我国现代化的现实要求人学考察制度问题。这种观点,从研究层次、范围和方法等三个层面具体论述了人学视野中的制度与各门实证科学研究的制度之间的区别,并且进一步提出制度研究人学维度的核心问题是“自由与秩序的关系问题”的新观点〔2〕和所谓制度研究的“人学方法论原则”〔3〕即人的本质、人的自由和人的解放与发展的原则。
有的学者则主张应从发展的角度研究制度问题。〔4〕把制度与发展联系起来加以探讨,进一步说明了制度与发展的关系,着重阐述了制度是如何影响发展的,它在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发挥作用的机制以及它与发展相适应的方式等问题,并提出了很多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的新观点:〔5〕如,制度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对象化的“他物”的观点;人通过建构制度可以保障自由,通过扬弃制度可以发展自由的观点;制度是发展由可能到现实的中介的观点;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具有内在相关性,制度建设就是将此二者统一起来的连接点等观点。
二、关于制度的本质
什么是制度或制度的本质是什么?哲学视野中的制度应当如何界定?关于这个问题,哲学理论界普遍认为,制度首先是一个关系范畴。作为关系范畴,它是“调整交往活动主体之间以及社会关系的规则或规范”〔6〕。它标志着规则或规范对人的交往活动以及社会关系的功能和价值。可见,这种观点是从人的交往活动和社会关系两个视角来考察制度的。从人的交往活动考察制度,是因为“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马克思指出,生产本身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由于任何交往活动都是有目的进行的,为了保证交往目的实现,交往主体必须通过对交往手段、交往对象、时空条件等因素进行有效的组合,使交往活动按照一定的模式来进行。又由于人们在交往过程中虽然抱有各自的目的,但他们并不希望自己的活动杂乱而无序,总是愿意使自己的活动纳入正常的秩序范围内进行。基于这种原因,制度建构就成为必然的了。
从社会关系考察制度,是因为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人只有在与他人结成的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才能生存。社会关系的含义,用马克思的话来讲,就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而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表现为人们之间的合作。合作又与制度是分不开的。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是通过对中介化的物性关系的调整,去协调相互独立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把共同依赖于物的不同主体扭结起来,形成它们之间的合作关系。合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把彼此独立的个体聚合起来的一种共同组织活动,而组织活动的实施,又是通过制定参与共同活动的人必须遵循的共同规则来实现的。离开这些共同的规则,就不会有组织行为。
那么,制度作为“社会交往的规则”〔7〕应当包括那些方面呢?关于这个问题,哲学理论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制度作为一系列内在相关的规则或规范构成的系统,既包括正式的、成文的、理性化形式,还包括风俗、习惯、道德、文化、价值观念等非正式的、不成文的、非系统理性化的表现形式。〔8〕这是关于制度的宽泛的理解,也是西方大多数学者的理解。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制度仅指正式规则。〔9〕这是因为:(1)制度范畴作为一种理论抽象,外延过宽会使内涵模糊不清,不利于人们理解和把握,也影响概念自身的明晰性。(2)作为一种调控手段,制度建设的要旨恰恰在于打破分散的、各异的习惯和惯例,建立统一的社会行动体系。它要求服从社会认可的规则,而不是个人或团体自以为是的准则;它要求形式化、明确化,而不是约定俗成,心照不宣;它立足于抑制人的恶行,而不是立足于人的道德良心,尽管它的目的也是扬善。(3)非正式规则是正式规则的“素材”,可以把它们看作“准制度”,却不可以把它们等同于制度,如同不可以把潜意识等同于意识,把心理等同于理论一样。
三、关于制度的功能
多数学者认为,制度具有普适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等特征,而这三个特征又是制度发挥功能的三个条件。设立制度,为的是调节行为,控制冲突,增强合作,规范社会关系等。具体来讲,关于制度的功能,有概括为三点的,有概括为四点的,也有概括为五点的。有的学者认为,制度具有自由功能、伦理功能和秩序功能。〔10〕
(1)自由功能。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制度为人们提供了其可以自由活动的空间,它不仅告诉人们不能、禁止和如何做什么,同时也告诉人们能、可以自由选择地去做什么。现代制度是通过限制去界定自由的:它可以通过限制某种自由去扩展他种自由;通过限制一些人的自由去扩展另一些人的自由,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限制与保障得到了统一。这是制度的自由功能。
(2)伦理功能。制度以其独特的规范功能发挥对道德建设的重要作用。制度规范着人的行动之善,规范着人的道德之形成,规范着道德正气之弘扬。这是制度的伦理功能。
(3)秩序功能。从社会哲学的角度看,制度最直接的功能是形成和塑造社会秩序。具体来说,制度的秩序功能主要表现为对社会的经济秩序、政治秩序、文化秩序,这样三个层次的调节功能。
有的学者则把制度的功能概括为:预期功能、激励功能、宽容功能和妥协功能四种功能。〔11〕这种观点尤其强调现代制度的自由秩序功能,〔12〕并且认为,“在人类对付自由秩序难题的过程”中“制度的作用带有根本性和优先性”。〔13〕
还有的学者则把制度的功能更具体地概括为:约束功能、信息功能、激励功能、形塑活动方式、整合社会力量五个方面。〔14〕
(1)约束功能。规则是限制,制定规则的目的也在于限制。规则的限制表现在,它规定人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从而划定了一条行为的边界。此功能实际上类似于上述的自由功能。制度约束人的行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意识形态说服人们自我监督,一种是借助外部权威强制执行。但制度约束的底蕴是强制,不是说服。
(2)信息功能。规定人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也就等于告诉了人们有关行动的信息。这些信息是以明文规定或显著标示的形式传输出来的。因此规则不仅是限制,而且是信息,限制本身就是信息。
(3)激励功能。制度的激励功能,指称其对社会成员某种行为的鼓励和促进。它通过提倡什么或反对什么,鼓励什么或压抑什么的信息传达出来,借助奖励或惩罚的强制力量得以监督执行。制度的激励,可以规定人们行为的方向,改变人们的偏好,影响人们的选择。
(4)形塑活动方式。人的活动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在社会化过程中产生或改变,社会化的主要渠道是制度化安排,制度“化”的过程即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亦即人的活动方式的形塑过程。
(5)整合社会力量。当人的活动在制度规范下被纳入某种“轨道”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时,分散的力量汇集起来,形成社会整合力量,这便是所谓社会整合,亦即恩格斯所说的“社会合力”。
四、关于制度创新
什么是制度创新?为什么要进行制度创新?怎样进行制度创新?哲学理论界围绕着上述这些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研究。
1、什么是制度创新?
有的学者认为,与经济学意义上的制度创新不同,社会哲学意义上的制度创新是一个社会关系范畴。它既包括经济领域或企业部门的制度创新,也包括整个社会的各个具体领域和各团体的制度创新。它不仅涉及到经济利益的调整,而且包含着人们的权利和价值、文化观念的调整。制度创新与人的活动是分不开的,而人的活动要以思想观念的更新为前提。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制度创新定义为:制度主体以新的观念为指导,通过制定新的行为规范,调整主体间的权利平等关系,为实现新的价值目标和理想而自主地进行的创造性的活动。
制度创新作为制度安排上的实质性变革,与制度变迁和体制改革是有区别的。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的区别就在于:在一定意义上,制度变迁是一个事实问题,而制度创新则是一个价值问题。也就是说,制度变迁只涉及制度本身的变化,至于这种变化是否具有合理性,不得而知;而制度创新则涉及制度变化合理与否即涉及到“评价”、“意义”等价值关系。因此,制度变迁本身还不能称作制度创新,而制度变迁的合理性则属于制度创新。至于制度创新与体制改革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体制改革主要着眼于现存制度的弊端和缺陷而进行的带有表面特征的变革,而制度创新则着眼于创造新的制度形式;体制改革通常是由国家和政府自上而下发起的,是对社会的具体制度进行的变革,而制度创新通常直接由人类的大多数来完成的,必须是自下而上进行的,是指对各种具体制度的制度安排上所作的创新;体制改革重在“变”,而制度创新重在“新”。〔16〕
2、为什么要进行制度创新?
学者们一致认为:制度创新的原因和根据就在于制度本身即制度本身是有局限的。但对制度局限性的认识和具体表述有所不同。
有的学者把制度的局限性概括为三个方面:〔17〕
(1)单一性与多样性的矛盾。社会发展是多种因素(器物、制度、文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制度只是这些因素中的一个。在这个众多因素组成的系统中,制度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制度从人的关系演化而来,它可以规定、确认、强化、调节和控制既有关系,却不能决定关系的发生。因为,社会关系是交往实践的产物;制度是建立在理性选择基础上的,对非理性的情感则无能为力,且常在它们面前变形。
(2)规定性和选择性的矛盾。“制度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自身存在的规定性和选择性的矛盾,制度规定的越细,人的主动性和活动空间越小,而留给个人充分的选择空间,又为违规行为提供了机会。
(3)稳定性和变化性的矛盾。稳定性是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制度的诸多功能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条件。它的优越性就在于,减少了制度的执行成本,提高了制度的可信赖性,并由此而促进着人际交往的发展。它的局限是:过于稳定的制度潜在着僵化的危险。这就是制度的另一对矛盾,即稳定性与变化性的矛盾。单一性和多样性的矛盾,规定性和选择性的矛盾,稳定性和变化性的矛盾,既是制度局限性的原因,又是制度发展,变革的动因。
另一些学者认为,制度为创新提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生成根据。〔18〕
(1)制度僵化。任何一个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稳定的社会制度的创立和有效实施,制度的稳定性、确定性和有效性,一方面有利于社会和人的发展,另一方面又会形成一种惯性,使制度出现功能失调。制度的确定性准则与所要规范的人的行为相比较,在其变化的速度上滞后于行为变易的节奏,因此,再完善的制度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趋于保守并产生惰性。
(2)制度短缺。所谓制度短缺是指制度方面的社会实际供给不足的现象。它的形成既表现在制度供给数量的不足,也表现在制度供给主体的制度供给的意愿和能力的不足。正是这种制度供给上的不足,使本已存在的制度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
(3)制度非均衡的存在。所谓制度非均衡,是指人们对既定的产权安排和产权结构的一种不满足或不满意状态。一项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而且在种种可供选择的制度中净收益最小时,人们就会产生变革这一制度的动机和行动,从而出现制度失衡。
(4)制度伦理滞后性。有些学者认为,制度伦理是制度创新的主观条件之一。当人们从制度伦理的意义上对某一制度作出“不好”的评价时,就会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从而诱发制度的创新。因此,制度伦理的滞后性就成为制度创新的内生变量。
3、应当怎样进行制度创新呢?
对怎样进行制度创新的问题,有的学者提出了如下基本观点。〔19〕
(1)人民论是制度创新的合法性根据。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是制度创新成功的基本保证。一项制度没有人民的支持是建立不起来的;一项建立起来的制度没有人民的支持是不会得到遵守的;用强制力量建立和维持一种制度,没有人民的支持是不可能长久的。而决定人民支持还是反对制度创新或制度维持的基本因素,是他们的利益。
(2)社会需要是制度创新的客观根据。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乃制度创新的根源。因此,制度创新以适应发展需要为尺度。制度创新是一种选择活动。人们所以放弃在其中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制度,而补充、完善、选择和建立新制度,按唯物史观的观点,是基于对生产力发展要求和经济基础状况的认识,是适应或满足社会变化进步需要的举措。
(3)制度创新要从实际出发,就必须注重传统文化。制度创新应该保持必要的张力。能否在破旧与立新、目标与现实、传统与现代化以及民族性与时代性、继承与变革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是制度创新成功与否的关节点。
(4)人类只有不懈地通过制度创新,才能走向自由人的联合体。
另一些学者则提出了制度创新要坚持的一些方法论原则:〔20〕即批判与建设相统一的原则;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的原则等。还有一些学者认为:(1)制度创新就是经济、政治、文化与伦理等各种规则的全面转换。在各种制度关系中,经济规则具有根本的决定意义,经济制度的合理与否是其他所有制度能否合理化的基础与动力;政治规则则具有整体强制性的社会推动或制约作用;而文化与伦理规则一方面它以经济、政治规则为保障;另一方面,它又对经济政治规则的实践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2)制度创新应坚持两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学习国外经验与自身努力探索的结合。在注重学习国外先进规则、制度时,更要注重提升自我制度创新能力。自我创新是借鉴的基础。因为国外先进制度能否得以借鉴,在根本上决定于我们是否有自我创新的能力。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二是由上而下与由下而上的结合。对我国而言,制度创新既需要由上而下,由政府主动推动,更需要由下而上,切实依靠人民的力量来推动制度创新。因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关系实践的真正主体,也是制度创新的基本主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推动我国制度创新的根本方法。〔21〕
五、存在的问题及出路
近几年来中国哲学界对制度问题的探讨和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国内哲学界涉入制度领域比较晚,对制度问题的研究还停留在抽象的理论层面,对很多实际问题的探讨还没有进一步深入下去。因此,能够把制度问题的哲学研究与中国的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实际联系起来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的论著或论文并不多见。
本人认为,制度问题的哲学研究可以围绕着如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拓展:一是制度与人性的关系问题。制度建构与对人性的预设(假定)、理解有一定的关联,或者说,制度建构有一个人性论前提。中国与西方不同的制度建构与演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者对人性的不同的理解和把握。那么,制度与人性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何种制度安排最符合人性?制度与人的命运和人的发展是什么关系?有没有普遍人性?如果有普遍人性,那么有没有普遍制度?二是制度文明问题。什么是制度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与制度文明是什么关系?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又是什么关系?三是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走向21世纪的世界和中国,在制度建设与变革方面,目前究竟面临着什么样的主要问题?改革与制度建设(制度的变革和创新)是什么关系?四是马克思关于制度的基本理论观点是什么?关于制度问题马克思都有那些论述?马克思关注的制度问题与西方社会学家对制度问题的研究有何本质区别?等等。关于这个问题国内哲学界尤其缺乏系统的研究和阐释。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3〕邹吉忠.试论制度研究的人学维度〔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0,(4):12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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