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理论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4-01 10:32:4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马克思理论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马克思理论论文

篇1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人与动物的区别以及人的劳动出发,指出,人首先是自然存在物,但是人又并非像动物那样与自然物具有直接的同一性,“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活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自己意识的对象。它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人的感性、对象性是在劳动中产生、实现和得到确证的。鉴于此,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劳动是人同动物区别开来的最根本标志。“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也正是因为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使人的本质不仅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是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更是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

在撰写《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过程中。马克思又进一步发现了费尔巴哈思想体系的局限性,渐渐对其唯物主义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1845年春,以批判费尔巴哈作为发挥自己理论的主要形式,马克思撰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正式宣告了自己与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的彻底决裂,新唯物主义即哲学的诞生。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的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五条又说:“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由此可见,马克思在这里已经完全克服了费尔巴哈的错误,开宗明义地表明了“实践”是新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石,然后又以“实践(人的感性物质活动)”的视角来考察人的本质,实现了从把人仅仅看作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到把人看作是“对象性活动”的转变。

二、从“静态的感性直观”视角向“动态的历史发展”视角转变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批评了费尔巴哈。“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

这就是说,费尔巴哈所说的“类”,是一种抽掉了个别性和特殊性的普遍性,它指的是与人的社会关系无关的把许多人结合在一起的人的“共同性”,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就在于“人自己意识到的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或者,在人里面形成类,即形成本来的人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就是理性、意志、心”。费尔巴哈就是从这个角度来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人生来就有的,默默无声地潜藏在人心深处,由许多个人以纯粹的自然方式联系起来的“普遍性”。而从社会历史的角度看,“普遍性”并不是人的本质规定性。在现实社会中,社会关系不是凝固不变的,它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个人应该是彼此区别的,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历史的、发展变化的,而不是像费尔巴哈认为的那样是纯粹自然的、静态的、永恒不变的。

篇2

【英文摘要】InMarx’sworldtheory,theworldisasystem.Hisresearchandanalysisonthedevelopmentrulesofhumansocietyalsocontainhissystemthinking.Usingthemethodofsystematicanalysis,thispapergivesaoriginalexplanationtoMarx’sworldhistorytheory.TheauthorthinksthatMarx’sworldhistorytheoryhasthreecharacteristics:entirety,correlativityanddynamics.Theconflictamongsystemfactorscanbereducedtothedisequilibriumbetweenthedevelopmentsofeasterncivilizationandwesterncivilization.Theworldhistorydevelopmentispushedforwardbydisequilibrium.

【关键词】马克思/世界历史/系统分析/Marx/Worldhistory/Systematicanalysis

【正文】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是目前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从整体上系统地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方法。系统论表明: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或大或小,或物质或精神,无不以系统的方式存在,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世界是系统的世界,我们所涉及的对象,都可以作为一个系统而加以讨论和研究,找出其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揭示一般规律,从而达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本文认为,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贯穿着系统论的基本思想,因此,对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进行系统分析,将有助于我们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解读马克思的历史观。

一、马克思“世界历史”系统的基本特征

如果我们从系统论的角度审视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便不难发现,马克思在探讨世界历史的发展变化规律过程中,是把“世界历史”看作一个系统来分析和研究的。“世界历史”理论集中表现出了系统的整体性、相关性和动态性。

1.“世界历史”的系统整体性

“世界历史”的系统整体性是说,对世界历史必须给予全面的整体的系统的把握,立足于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的关系来考察世界历史的发展规律。马克思对于世界历史的考察,恰恰是遵循了系统的整体性原则。马克思不仅从某一侧面、某一角度对世界历史进行了审视,而且将其放到具体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了整体的、全面的考察。在马克思看来,世界历史的出现,并不仅仅意味着各个国家、民族经济联系的加强,而实质上反映了16世纪以来尤其是西方工业革命以来,在世界整体范围内出现的以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为动力所引起的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巨大转变,以及由此所引起的社会生活的全面变革和新的文明的创立。世界历史从其形成的时候起,所显示的意义是社会生活的整体变革。世界历史固然是由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的,但世界历史并不仅仅标志着一场“技术革命”、“工业革命”,而是包含社会生活全面变革的“社会革命”,是“市民社会中的全面变革”(P281)。在世界历史条件下,不仅生产、消费具有世界性,而且精神、文化的发展也具有世界性,就连人的发展也成为世界历史作用的结果,“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P86)。世界历史体现了社会生活的全面变革,世界历史的形成便意味着整个世界成为一个相联相依的系统。因此,必须从世界历史的系统整体出发,才能真正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

2.“世界历史”的系统相关性

“世界历史”的系统相关性是说,如果把世界历史从整体上作为一个系统来考察,那么,构成它的子系统便是民族和国家。系统的相关性集中体现了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而马克思在研究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时,重点探讨了不同文明尤其是东方文明和西文文明之间的冲突。马克思在谈到世界历史条件下的文明关系时,讲得最直接、最明快的是近几年学者们经常引用的那段话:“资产阶级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它创立了巨大的城市,使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大大增加起来,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农村生活的愚昧状态。正像它使农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这里,马克思从“三个从属于”的角度揭示了近代以来世界历史系统内基本要素之间的相关性特征,真实地反映了世界历史条件下不同文明之间的真实关系。马克思认为,这种关系的形成,主要原因是资产阶级为增殖资本而拼命扩展的结果。马克思说:“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最顽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P276)。应当说,马克思当年所揭示的这种文明间的关系及其产生的原因至今依然存在着,而且有着继续强化的趋势。

3.“世界历史”的系统动态性

“世界历史”的系统动态性是说,世界历史从整体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每时每刻都处在运动、变化之中,静止的、不变的事物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恩格斯曾明确提出,在人类历史上,“除了变化本身之外没有任何不变化的东西”(P37)。他在另一个地方,把世界历史的动态性描述如下:“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产生和消失。”(P417)现代科学还告诉我们,对于动态事物的认识,必须从时空相关性和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入手才能够实现。由于整体就是部分与部分之间以及整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构成的,因此,事物只能从整体上才能够被理解,也只有从整体的角度才能得到对事物的真实认识。马克思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以世界历史的实际过程为依据,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时空表现及其有序性给予了深刻揭示。社会发展规律是一个特定的动态的过程,这一过程通过不同的世界历史阶段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表现出来。作为特定动态过程的社会发展规律在世界历史时代的范围内必然表现为世界历史过程发展的有序性或阶段性。目前,学术界对马克思提出的社会发展的“五阶段式”或“三阶段式”问题有着热烈的讨论,但是,一个共同的认识就在于普遍承认世界历史过程和发展过程的有序性或阶段性。而这种有序性或阶段性恰恰是世界历史的系统动态性的展现。

篇3

【英文摘要】AccordingtoMarx’stheoryaboutaverageprofit,thecapitalwilltransfertheproductivedepartmentsdifferfromeachotherinprofitmargin.Thecapitaltransferencebringsaboutaverageprofitmarginandequalprofitwithequalcapital.Infact,freecompetitioninthecapitalcantransferunreservedlyservesastheanalyticalbasisoftheprinciple.,underthecircumstancesofsocialisteconomytherearemanyobstaclesincapitaltransferencebetweendepartments.Forthisreason,itbecomesextremelydifficulttogetaverageprofit.Onlywhenafullplayhasbeengiventogovernmentregulation,cantheobstaclesberemoved.

【关键词】资本流动障碍/平均利润率/自由竞争/政府调控obstaclestocapitaltransference/averageprofitrate/freecompetition/governmentregulation

【正文】

利润率平均化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而利润率的平均化又总是以资本流动作为实现途径的。实质上资本能否流动不仅关系到能否实现利润率的平均化,更关系到能否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在资本流动遇到障碍的情况下,如何促进和引导资本流动,对于进一步继承和马克思的平均利润思想、对于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马克思平均利润理论及分析基础

按照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各个生产部门由于资本有机构成水平和资本周转速度不同,即使剩余价值率相同,彼此的利润率也是不同的。在利润率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受利益驱动,低利润率部门的资本必然向高利润率部门转移,从而使得高利润率部门的利润率下降,低利润率部门的利润率上升,利润率在各部门间逐步平均化。随着利润率的平均化,商品价值便转化为生产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便从以前围绕价值波动转变为围绕生产价格波动。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或生产价格理论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它不仅解决了古典经济学家所不能解决的关于“等量资本取得等量利润”与劳动价值论之间的矛盾,而且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同时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也具有指导意义。

虽然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对这一理论的认识切不可简单化。在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中,我们不难看出,利润率平均化的关键就在于资本在各部门之间的自由流动。马克思的抽象分析显然是以资本流动不受阻碍的自由竞争作为分析基础的。而在不同的条件下,资本流动的自由程度是大不一样的,因而利润平均化的难易程度也是不同的。

从历史上看,在自由资本主义初期,虽然商品生产比以前大大发展,商品的生产已经形成了各种专业化的部门,统一的社会分工体系已经形成。但由于封建行会的束缚,资本的竞争还只能在部门内部进行,资本还难以在部门之间自由转移。只是随着资本主义的迅猛发展,资本才完全冲破了封建行会的束缚,实现了在部门之间的流动,最终实现了等量资本取得等量利润。这一历史过程正如马克思所概括的:“竞争首先在一个部门内实现的,是使商品的各种不同的个别价值形成一个相同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但只有不同部门的资本的竞争,才能形成那种使不同部门之间的利润率平均化的生产价格。这后一过程同前一过程相比,要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到更高的水平。”[1])(P.201)因为只有这一“更高的水平”才能消除资本流动的障碍,才能实现利润率的平均化。

但随着历史条件的改变,资本流动又遇到了新的障碍。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自由竞争完全为垄断所代替,资本流动便变得不再自由了——受到了垄断的阻碍。对于垄断的阻碍作用,生活在过渡时期(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马克思、恩格斯早有预见并作过深刻的分析。但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否还存在资本流动的障碍以及如何消除流动障碍,则没有作出全面的分析。

值得说明的是,理论界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资金与资本概念的争论由来已久,但本文的讨论并不涉及这一争论本身。本文只是从资金与资本的一般共性出发使用“资本”这一概念的,以此来探讨作为运动着的并以增殖为目的的价值在转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其解决途径。

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资本流动障碍

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制度的一场革命,从根本上说,生产资料公有制也更有利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但生产资料公有制并不能消除资本有机构成水平和资本周转速度的差异,因而也就不能消除各生产部门利润率水平的差异,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率的这种差异可能还会表现得更为明显。因此,为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资本和其它生产要素仍然需要在部门之间进行流动,利润率仍然需要平均化。但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因素在阻碍着资本的流动、阻碍着利润率的平均化。其中,既有经济因素也有非经济因素,既有资本所有者自身的主观因素也有其外部的客观因素。

(一)经济体制。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就是解决资源配置的方式问题,不同的经济体制对于资本流动的是不一样的。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整个资源配置过程都以价格机制为基础,经济动力来自生产者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分散的决策主体在谋求各自的利益中彼此展开竞争,哪个部门的利润率高,资本就自动向哪个部门转移。显然,市场经济体制是有利于资本流动的。而在社会主义国家曾普遍采用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过程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来推动的,经济管理的决策权掌握在政府手中,和部门没有任何自,任何一种生产要素都不能自由流动。与这种管理体制相适应,整个社会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本不与经济成果挂钩,经济效益的差别完全被平均主义所掩盖,而平均主义与利润平均化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因为干好干坏一个样,生产要素也就根本不需要流动,企业也就失去了活力。因此,在与现实生产力严重脱节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本流动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

(二)市场结构。市场是以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存在的,所以各种市场的内部结构并不一样。一般说来,市场的结构不同,资本流动的难易程度也就不同。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由于生产者数量众多,且生产规模较小,因而任何人都不能控制整个市场的生产和销售,竞争是完全自由的、充分的,生产要素完全可以自由地进入或退出某个行业。因此,完全竞争市场最有利于资本的流动。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竞争市场。

在不完全竞争市场即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上,竞争就不再是自由的了,因为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垄断:(1)由竞争引起的垄断;(2)由独占资源形成的垄断;(3)由商品专利权引起的垄断;(4)由政府特许形成的垄断。尽管垄断形成的原因千差万别,但各种垄断的作用却是共同的,即都能阻止外部资本向本部门的转移从而阻止利润率的平均化。尤其是在完全垄断的行业中,由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已经为独家所控制,所以外部资本根本没有可能进入该行业。

垄断阻碍了资本的流动,也就维护了部门间利润率水平的差别,并且进一步扩大这种差别。垄断者一方面可以凭借垄断地位阻止自己的利润被他人所平均,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制定垄断价格去占有他人的利润,“某些商品的垄断价格,不过是把其他商品生产者的一部分利润,转移到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上”[1](P.973)。这样便形成了垄断利润,其利润率水平也就必然远远高于一般的非垄断部门了。

(三)规模经济。在不同的市场、不同的行业中,企业的最佳规模是不一样的。有的产业只有进行大规模生产,才更有利于专业化分工,才更能发挥技术和设备的作用,最终实现成本降低、效益提高的规模经济效果。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在其它条件不变时,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2](PP.686-687)而要达到最佳规模,就需要有足够的资本来满足设备购置、产品开发、技术研制、产品促销等要求。如果企业投资能力太低,则会使成本提高和效益下降。因此,有的行业虽然利润率高,但对企业投资能力的要求也高。如果没有相应的投资能力,资本和其它生产要素是难以进入这些行业的。

(四)技术条件。生产技术条件是人们根据实践经验及自然原理而发展形成的工艺操作和技能以及与这些工艺操作方法和技能相适应的生产工具和其它物质设施,它直接联系生产过程,也直接制约生产过程。尤其是在企业生产中,技术条件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产品的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就大,企业的经济效益就高。但产品的性质不同,生产过程中所必需的技术条件也就不同,不同的生产要求有不同的生产技术条件与之相配套。因此,资本的流动必先以技术条件的转变为前提,而技术条件的转变既需要专项的基金,又需要相应的人才,其转变过程本身就是十分困难的。

(五)比较优势。企业在一个行业中经历的时间不同,其竞争能力也就不同。原有企业与潜在企业相比,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明显优势:(1)成本优势。原有企业拥有专门的生产工艺或制作方法,积累了许多生产经验和管理经验,并拥有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因而劳动生产率水平较高,在产品的成本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2)市场优势。原有企业不仅拥有稳定的原料来源,而且拥有稳定的销售市场。靠着产品的质量、服务的质量和大量的广告宣传,原有企业已经在消费者的心目中树立了一定的形象,赢得了一批固定的消费群体。由于原有企业在竞争中拥有上述比较优势,许多潜在进入者不愿甚至不敢进入该行业与之进行较量,资本流动也因此受到阻碍。

上述种种障碍,阻碍了资本流动也就阻碍了利润率的平均化。那么,这是否说明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已经过时了呢?结论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资本流动和利润率平均化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一般,资本不能流动、利润率不能平均化,既不利于企业加快资本周转、提高资本运作效果,也不利于协调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更不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因此资本流动和利润率平均化是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的。现在问题的核心是如何解决资本流动障碍与利润率平均化之间的矛盾。笔者认为,关键是要从理论上充分认识政府调控在利润率平均化过程中的作用,通过政府调控来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在资本流动遇到障碍的情况下,只有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才能有利于消除资本流动的障碍、缓解资本流动的困难,最终促进资本的流动和利润率的平均化。

三、利润率的平均化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一)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为资本流动提供制度保障。经过20多年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的产品及其生产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自也在不断增强,但企业尚没有真正成为独立的行为主体,旧体制的残余仍在一定程度上继续束缚着企业的经济行为、阻碍着企业资本的流动,因此还必须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首先,要加速企业产权制度的变革,尽快建立企业制度。只有产权关系明晰,企业才能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才能真正自主地根据市场行情来调整自己的投资方向,实现资本向高利润率部门的流动。其次,必须加快建设一个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使所有生产要素都能顺利进入市场。资本的流动总是同其它生产要素的流动结合在一起的,只有在完备的市场体系基础上,才能实现生产要素的全面流动。另外,还必须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使市场真正发挥对企业的导向作用和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二)加强经济立法,提高执法力度,限制垄断,反对不正当竞争。企业竞争、资本流动需要有一个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秩序,实现公平竞争,许多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制定了有关来限制企业的各种垄断行为,如规定产量、瓜分市场、掠夺性定价、捆绑式契约或合同、价格岐视等[3](PP.253-254),国际上已有84个国家颁布了反垄断法。我们国家虽然也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规,但法规仍不健全,反垄断法至今尚未出台,而且现有法规也不够完善,再加上执法不力,所以各种各样的垄断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抑制,欺行霸市、合谋抬价、垄断资源等通过不正当竞争牟取暴利的行为几乎随处可见,至于价格歧视、官商不分、权钱交易、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等现象则更为严重[4](P.28)。因此,要实现公平竞争,就必须大力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为资本流动提供一个切实可靠的法律保障,才能为资本流动提供一个稳定、公平的经济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鼓励企业间跨行业的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以实现规模经济。

在现实中,既要保持竞争活力又要实现规模经济总是十分困难的,规模经济总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资本的流动。但资本流动与规模经济之间的矛盾也并不是绝对不能解决的,跨行业的资产重组与联合就是解决这一矛盾的较好途径。

当一个行业产品供大于求后,竞争必然更加激烈,价格降低收益下降迫使企业调整投资方向,努力将资本向高利润率部门转移。但如果企业资本有限,达不到其它行业的规模经济要求,的确是难以流动的。这时可以采取与其它行业的企业进行联合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难题。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不仅可以克服自身基础投资不足的困难,而且还可以直接利用对方成熟的生产技术条件,迅速地提高自己的生产能力,形成集约经营和规模效益,这就既实现了资本的流动,又实现了规模经济。因此,政府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跨行业的联合和资产重组,以此达到资本流动与规模经济的统一。

(四)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促进和引导资本的合理流动。合理有序的资本流动有利于资源的最佳配置,而盲目无序的资本流动则会导致市场的混乱和资源的浪费。因此资本流动不仅需要促进而且还需要引导,这些都离不开政府的调控。政府可以通过灵活运用各种经济杠杆,来促进和引导资本的流动,并对资本流动进行调节。

价格是最重要、最灵敏的经济杠杆,政府可以通过价格调整和变动来资本的流动。对价高利大但供过于求的产品可以采取限制价格政策,而对那些价低利薄但又必不可少的产品则可以采取支持价格或保护价格政策。税收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杠杆,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和调整税种、税率以及减免税等政策,引导企业合理调整投资方向。另外,信贷也是重要的经济杠杆之一,银行可以通过扩大贷款范围和数量、降低贷款利率的,来支持企业的资本流动,帮助企业克服在调整投资方向过程中遇到的资本困难和技术困难。除了价格、税收、信贷这三大杠杆之外,还有其它经济杠杆也都能通过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角度来影响企业资本的流动。因此,政府应该根据各种经济杠杆的综合作用,制定出积极有效的经济政策,来对资本流动进行引导和调节,这样就能既促进资本的流动,又避免流动的盲目性,因而,也就更能保证在利润率平均化的同时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平均利润不仅深刻地阐述了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平均化的客观必然性,而且地揭示了利润平均化的实现途径,因此这一理论仍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由于在资本流动面临诸多障碍的情况下,政府调控对于促进资本流动和利润率的平均化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马克思平均利润理论基本思想的同时,还应该特别加强关于政府调控与资本流动即政府调控与利润平均化关系的,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最终为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服务。

【】

[1]马克思.资本论(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篇4

Abstract:Thegeneralequilibriumtheoryisnotthepatentofwesterneconomics.Beforewalras,Marxhadexpoundedtherelationbetweengeneralequilibriumandparetooptimum,thenatureofexistenceandstabilityofgeneralequilibriumminutely,andputforwardsystematicalgeneralequilibriumtheorythereby.AlthouthMarxiangeneralequilibriumtheoryhasnotobtainedastrictform,itisdeeperthanthewesterngeneralequilibriumincontent.

Keywords:Generalequilibrium;Lawofvalue;Freecopetition

在中外经济学界,一提起一般均衡理论,人们就会立即想到瓦尔拉斯体系和阿罗—德布鲁模型。这样,一般均衡理论似乎就成了西方经济学的专利。实际情况当然不是如此。在瓦尔拉斯之前,马克思就深入分析了人类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源配置问题,对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的关系、一般均衡的存在性、稳定性等问题,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从而提出了比较系统的一般均衡理论。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虽然没有取得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严密”的形式,但它的提出不仅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要早,而且在思想上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要深刻得多。

一、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

在经济学中,均衡的严格意义是指经济主体行为的相互一致。在市场经济中,如果某种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恰好相等,就说明卖者的销售行为和买者的购买行为相互一致,市场实现局部均衡。如果所有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同时相等,就说明所有卖者的销售行为和所有卖者的购买行为相互一致,市场就达到一般均衡(1)。马克思十分重视一般均衡的重要性,认为它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必要条件。他明确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2)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总劳动量根据不同的社会需要量在不同产品生产之间按比例进行分配的问题,是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必需面对和解决的一个基本经济问题,所不同的只是,不同社会按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的具体形式会有所不同。显然,如果社会总劳动量按不同产品的社会需要量进行了正确的分配,那么,各种产品的社会供应量和社会需要量就都相等,人们对所有产品的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就是严格一致的。因此,社会总劳动量按正确的比例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的状态,实际上就是一般均衡状态。

以上所述是一般均衡最一般的含义,它对任何社会都是适用的。在商品经济社会,一般均衡将采取某种特殊的形式。“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3)这是因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产品取得了商品的形式。一方面,由于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商品生产者都是独立地进行生产,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完全是个人的私事,劳动产品也归生产者自己占有和支配,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私人的性质,是私人劳动。“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4)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分工,商品生产者又是互相联系和互相依赖的,私人劳动的总和形成了社会总劳动,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又具有社会的性质,是社会劳动。商品生产者私人劳动的这种社会性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化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5)私人劳动的这二重社会性质,前者反映为产品必须对别人有用,后者反映为产品必须具有共同的社会实体。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是矛盾的,这种矛盾表现在:作为私人劳动,生产纯属个人的私事,生产者可以自由支配生产,产品也归私人所有;作为社会劳动,他的生产不能离开社会来进行,他的产品必须满足社会的需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一矛盾只能通过商品交换来解决。如果商品生产者能顺利地把商品卖出去,他所生产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可实现为社会的使用价值,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就得到解决。反之,如果商品卖不出去,那就说明,尽管他的商品是为社会生产的,但事实上社会并不需要,他的私人劳动得不到社会的承认,不能实现为社会劳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就不能得到解决。因此,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正是这个基本矛盾,使得支配资源配置的依社会需要量“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规律,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取得了价值规律的形式。

价值规律实际上表明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实现为社会劳动的数量界限。因为价值规律首先是关于商品价值决定和实现的规律。而商品的价值决定和实现,实际上涉及两个层次的问题。第一个层次是单个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和实现问题。马克思把商品的价值看作人类劳动的凝结,认为商品的价值量应该用它所包含的人类劳动的量来计量,后者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但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劳动时间,不是个别生产者生产商品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6)这就是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二个层次是某种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和实现问题。在论述这个问题时,马克思提出了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首先指出了提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必要性。他写道:“说商品有使用价值,无非就是说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当我们只是说到单个商品时,我们可以假定,存在着对这种特定商品的需要,——它的量已经包含在它的价格中,——而用不着进一步考察这个有待满足的需要的量。但是,只要一方面有了整个生产部门的产品,另一方面又有了社会需要,这个量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了。因此,现在有必要考察一下这个社会需要的规模,即社会需要的量。”(7)这个“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8)如果把一个部门生产的商品总量当作一个商品来看,它的价值就由该商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来决定。而“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是指将社会所支配的总劳动量,按照对每种产品的特定数量的需要,按比例地分配给不同的生产部门。每个生产部门依此分配的劳动量,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才是社会必要劳动量。“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是才必要的。在这里界限是通过使用价值表现出来的。社会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只能把它的总劳动时间中这样多的劳动时间用在这样一种产品上。”(9)如果用来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数量,同要由这种产品来满足的特殊的社会需要的规模相比太大,那么这种商品生产上耗费的社会劳动量就有一部分得不到社会的承认,这个商品量在市场上实际实现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小得多,这个商品量必然要低于它的市场价值出售,其中一部分甚至卖不出去。与此同时,如果用来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量,同要由这种商品来满足的特殊的社会需要的规模相比太小,这些商品在市场上实际实现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们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大得多,这些商品必然要高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它们的一部分社会需要甚至不能得到满足。只有当生产所有商品的社会劳动量都是按社会需要量所决定的正确比例进行分配时,这些商品生产上耗费的社会劳动量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这些商品才能全部按市场价值出售。此时,所有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恰好相等,市场处于一般均衡状态。当一般均衡实现时,资源的配置已经达到了这样一种程度,以致于不可能在不减少其他商品产出的情况下增加某种商品的产出。因此,一般均衡状态是帕累托最优的。

二、一般均衡的存在性

马克思在论述一般均衡的含义时,实际上提出了价值体系和均衡价格体系的概念。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价值是商品的内在属性,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一个商品的价值只有在交换过程中,通过与之相交换的另一个商品才能相对地表现出来。在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中,一个商品的价值是通过与之相交换的货币来表现的。因此,价格是商品内在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商品的社会价值或市场价值,就其表现形式来看,也就是商品的市场价格。当各种商品的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恰好相等时,各种商品就按各自的市场价值出售,这样的一组市场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体系。因为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所以,各种商品按与各自的市场价值出售,实际上就是按与各自的市场价值相一致的市场价格出售。因为这样的一组市场价格保证了所有市场同时出清,所以,这组市场价格实际上就是均衡价格体系。

那么,这样的一组均衡价格在理论上是否存在呢?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价格是商品内在价值的外在表现,均衡价格是和价值相一致时的市场价格,各种商品的均衡价格是和各自的市场价值严格一致的。因此,均衡价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实际上就是价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而商品按价值出售意味着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恰好相等,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如果供求一致,它们就不再发生作用,正因为如此,商品就按照自己的市场价值出售。”(10)“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来交换或出售时理所当然的,是商品平衡的自然规律。”(11)因此,价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又可归结为各种商品供给和需求同时相等的可能性问题。在马克思看来,商品供给和需求相等的条件是在商品生产上分配的社会劳动量和商品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对某一种商品来说,“要使一个商品按照它的市场价值来出售,耗费在这种商品总量上的社会劳动的总量,就必须同这种商品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即同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要量相适应。”(12)对所有商品来说,“如果这种分工(指社会分工——引者)是按比例进行的,那末,不同类产品就按它们的价值(后来发展为按它们的生产价格)出售,这种价格是由一般规律决定的这些价值或生产价格的变形。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这是因为条件仍然是使用价值。但是,如果说个别商品的使用价值取决于该商品是否满足一种需要,那末,社会产品总量的使用价值就取决于这个总量是否适合于社会对每种特殊产品的特殊数量的需要,从而劳动是否根据这种特定数量的社会需要按比例地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领域。”(13)因此,均衡价格体系的存在性问题,可以进一步归结为社会总劳动按不同社会需要的比例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的可能性问题。那么,社会是否可能作到按由各种商品的社会需要量所决定的正确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量呢?

在马克思看来,至少从理论上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这是因为,如果经济社会根本不能作到依社会需要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时间,那就等于说经济社会天生就是不稳定的,总是处于供需失衡状态,资源配置永远不可能达到最优状态,而“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这一提法本身也就没有任何意义。实际上,马克思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价值规律自发的、事后的调节作用,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有逐步接近其均衡价格的趋势。他指出:“商品的价值规律决定社会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间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每一种特殊商品。但是不同生产领域的这种保持平衡的经常趋势,只不过是对这种平衡经常遭到破坏的一种反作用。”(14)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商品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保持均衡,从而各种商品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相一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经常趋势”;第二,这种保持均衡的“经常趋势”是通过各种商品的供求失衡,通过各种商品市场价格对均衡价格的不断偏离而实现的。商品的市场价格以价值或均衡价格为中心而上下波动,不仅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且是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作用的唯一可能的表现形式。“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15)

马克思不仅肯定了一般均衡的存在性,而且在论述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时,提出了后来被称为瓦尔拉斯定理的重要思想。在马克思看来,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基本问题,是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归根到底是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因为社会产品的全部实现,意味着社会产品的各个部分已经全部转移到需要它们的各个购买者手中。如果社会产品可以全部实现,那么社会产品就可在价值形态上补偿生产中消耗掉的全部资本价值,同时在实物形态上补偿生产和生活中所消耗的全部物质资料,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就可全部得到解决。所以,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所要研究的问题,归结起来就是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而社会产品的实现问题,也就是社会产品总供求的均衡问题。只要社会产品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是均衡的,那么社会产品价值的实现就不成问题,社会总劳动就能全部得到社会的承认。只要社会总劳动是根据社会对各种商品的需要按比例地进行分配的,那么,各种商品就都能实现供求均衡,社会产品的总供求就可以实现均衡,社会总劳动消耗就都能得到社会的承认,社会资本再生产就可以顺利地进行下去。如果社会总劳动不是根据社会对各种商品的需要按比例地进行分配的,就会导致一部分商品就会供过于求,另一部分商品求过于供,社会产品的总供求就不能达到均衡,此时,社会产品各部分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问题就无法得到解决,社会资本再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下去。可见,各种商品同时实现供求均衡,是社会总产品实现总供求均衡的充要条件。因此,如果一个社会生产n种商品,社会产品实现了总供求均衡,同时n-1种商品实现了供求均衡,那么第n种商品也必然实现供求均衡。

三、一般均衡的稳定性

如果一般均衡是存在的,那么进一步的问题就是,如果经济体系最初不处于一般均衡状态,它能否实现一般均衡?或者说,如果经济体系偏离了一般均衡状态,它能否恢复到均衡状态?马克思在评价布阿吉尔贝尔的劳动价值论时,对这个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布阿吉尔贝尔是经济学说史上最先提出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经济学家,从而也是最先认识到一般均衡重要性的经济学家。他认为,社会生产各部门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要使国民经济保持健康发展,就必须使这些部门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各种商品按由劳动耗费决定的“真正价值”进行交换,是实现这种比例关系的前提;自由竟争是实现各种商品按“真正价值”相交换的社会过程。马克思对布阿吉尔贝尔的这种见解给予了肯定的评价,他写道:“布阿吉尔贝尔就他在这方面(指劳动价值论——引者)来说,虽然不是有意识地,但是事实上把商品的交换价值归结为劳动时间。用个人劳动时间在各特殊产业部门间分配时所依据的正确比例来决定‘真正价值’,并且把自由竟争说成是造成这种正确比例的社会过程。”(16)这说明,在马克思看来,通过自由竟争的社会过程,价值规律可使社会总劳动按正确比例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

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论述了自由竟争实现一般均衡的机制——自由竟争调节社会总劳动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的实际过程。在马克思看来,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时期,社会所能支配的劳动总量都是个既定的量,因此,按社会需要量正确地分配给各个生产部门的社会劳动量之间,客观上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由此决定的各种商品的市场价值之间,也存在相应的比例关系。所以,各种商品的市场价值和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商品的均衡价格,都具有相对的意义。这样,如果某些商品生产上分配的社会劳动量过多,则另外一些商品生产上所分配的社会劳动量就必然过少。其结果,前一类商品供过于求,消费者之间的竞争将把商品的市场价格抬高到市场价值以下,后一类商品求过于供,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将把市场价格压低到市场价值以上。结果,前后一类商品市场价格的下降将导致生产条件较差的商品生产者退出市场,使这类商品的生产和供给减少。另一方面,这类商品市场价格的降低又会导致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增加。总的结果是,这类商品的供给将比原来减少,需求将比原来增加,市场价值也将比初始水平略高。对后一类商品来说,市场价格的上升导致生产条件较差的商品生产者进入市场,使这类商品的生产和供给量增加。另一方面,这类商品的市场价格提高又会导致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减少。总的结果是,这类商品的供给将比原来增加,需求将比原来减少,市场价值也将比初始水平略低。这一过程将一直进行到所有市场同时出清,所有商品的市场价格都达到市场价值的水平为止。因此,在价值规律的自动调节下,经济体系确实有达到一般均衡的客观趋势。

上述自由竞争实现一般均衡的过程,是在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的相互作用下,通过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趋向其市场价值来实现的。在马克思看来,这个机制只适合于简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当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这一机制会发生部分的变异。他指出,“如果商品都按它们的价值出售,那就象已经说过的那样,不同生产部门由于投入其中的资本量的有机构成不同,会产生极不相同的利润率。但是资本会从利润较低的部门抽走,投入利润较高的部门。通过这种不断的流出和流入,总之,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率的升降进行的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比例,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因而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17)这段话包含这样几层含义:第一,在剩余价值率相等的条件下,不同生产部门的等量资本由于有机构成不同,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不同,其利润率也必然不同;第二,各部门利润率的差别将导致部门之间的竞争,使资本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流向利润率较高的部门;第三,部门之间的竞争和由此引起的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转移,将使社会总劳动在各生产部门进行重新分配;第四,这个过程将导致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从而使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因此,在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后,自由竟争实现一般均衡的过程,是通过市场价格与供求关系的相互作用,使市场价格趋向于生产价格而不是市场价值来实现的。不过,由于社会的生产价格总额和价值总额相等,同时价值的变动调节着生产价格的变动,所以,生产价格对市场价值的偏离以及生产价格对市场价格的调节作用,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是价值规律作用形式的变化。

尽管马克思承认,在价值规律的自动调节下,经济体系有达到一般均衡的趋势,但他又认为,经济体系由失衡到均衡的调整过程,是一个充满摩擦的过程。他指出:“资产阶级社会的症结正是在于,对生产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识的社会调节。”(18)在发达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者丧失了对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的支配权。每个人都用自己偶然拥有的生产资料并为自己的特殊的交换需要而各自进行生产。谁也不知道,他的那种商品出现在市场上的会有多少,究竟需要多少;谁也不知道,他的个人产品是否真正为人所需要,是否能收回它的成本,或者是否能卖出去。生产者只有通过产品的跌价和涨价才亲眼看到社会需要什么、需要多少和不需要什么。因此,商品的供求失调是一种经常性的状态,一般均衡只是作为一种趋势而存在的。在达到一般均衡之前,一些商品供给过多,而另一些商品则供给过少。在前一种场合,一部分社会劳动被浪费掉了,在后一种场合,又有一部分社会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在这两种场合,商品交换都只能在“错误的”的价格上进行。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资本主义经济不仅会导致结构性的失衡,而且会导致总量性的失衡。因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是贫富两极分化,贫富两极分化使广大群众的消费保持在很低的水平,从而导致总的有效需求不足,引发普遍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一切真正的危机的最根本的原因,总不外乎群众的贫困和他们的有限的消费,资本主义生产却不顾这种状况而力图发展生产力,好象只有社会的绝对的消费能力才是生产力发展的界限。”(19)经济危机的存在及其导致的生产力的严重破坏,表明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局限性。因此,尽管市场经济是一种可行的经济制度,但它又是一种有缺陷的经济制度。

四、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与西方一般均衡理论的比较

前面的论述表明,马克思对与一般均衡有关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形成了比较系统的一般均衡理论。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与西方一般均衡理论在含盖的内容上是基本相同的,都涉及一般均衡的存在性、稳定性、一般均衡与帕累托最优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但两者之间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理论基础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的理论基础是均衡价格论,均衡价格论主要关注的是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或不同商品相对价格的确定问题。这种相对价格不仅取决于商品本身的供求关系,而且取决于相关商品的价格,从而取决于相关商品的供求关系。这种均衡价格论只是停留在价格的现象形态上,它不涉及价格的内容——价值及价值的实体和本质等问题,因而是一种没有价值论作基础的价格论。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的。对这个理论来说,价值的实体和本质是价值论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马克思把价值视为商品经济所特有的一个范畴,并从分析价值的现象形态——交换价值出发,指出价值是进入交换的所有商品包含的共同的东西,这个共同的东西就是劳动——一般人类劳动。这样,马克思就把价值的实体归结为一般人类劳动,认为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只是个现象,其本质是商品生产者之间劳动与劳动的交换。这样,通过对商品价值的分析,马克思揭示了被商品交换这种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所掩盖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看,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要深刻得多。

第二,分析方法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是由瓦尔拉斯最初提出的,后来经过帕累托、希克斯、诺伊曼、阿罗、德布鲁和麦肯齐等人的改进和发展,终于形成了一套比较严密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从它产生至今,始终注重运用数学方法,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唯一性、稳定性及效率性等问题进行严格的证明。马克思十分重视对数学方法的运用,他在分析一些理论问题,例如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的时候,也运用了一些简单的数学模型。但是,由于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定性地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性,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和过渡性,因此,他主要是对与一般均衡有关的问题进行文字说明和理论论证,而没有像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用高深的数学方法对一般均衡进行严格的证明。因此,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没有取得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严密”的形式,尽管这一理论的科学性是不容置疑的。

第三,对一般均衡稳定性的看法不同。由于理论研究的目的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和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对一般均衡稳定性的看法也就不同。西方一般均衡理论的目的是要证明市场经济的有效性,而马克思一般均衡理论的目的则是要证明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因此,尽管西方一般均衡理论也认识到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不一致和非市场出清的可能性,但是由于这个理论把一般均衡的稳定性绝对化,所以,它总是试图在理论上寻找避免非市场出清条件下出现交易的可能性。为此,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提出了两条可能的“出路”:一是设想存在一种机制使得人们根本不可能在错误的价格上进行交易,二是设想价格的调整过程是如此迅速以致于人们来不及进行“错误的”交易。前一设想就是瓦尔拉斯和埃奇渥斯的“重订契约特权”,后一种设想就是马歇尔的“瞬时调整过程”。然而,无论是“重订契约特权”还是“瞬时调整过程”,都不是现实经济生活的真实写照。对于前者,人们不知道那位全能的“价格制定人”是谁,也不知道谁可以赋予交易者以“特权”。对于后者,信息的不完全和信息成本不为零决定了价格调整的速度不会很大,更不用说接近无限了。如果交易者没有“特权”的保护,而价格调整的速度又不会很快,那么在非均衡出现之后和调整到均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就一定会出现市场非结清条件下的“错误”交易。因此,西方学者所谓的一般均衡,只不过是一种与现实经济生活无关的假想状态。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则认为,一般均衡的稳定性只是相对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般均衡只是作为一种趋势而存在的,现实的状态往往是一般非均衡,市场价格和均衡价格往往是不一致的。但市场价格与均衡价格的不一致,或者说,市场价格围绕均衡价格的上下波动,不是说明价值规律失效,而正是价值规律发挥调节作用的表现形式。在价值规律的自动调节下,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具有一种不断逼近其均衡价格的经常性趋势。因此,一般均衡是可以达到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可行的经济制度。但是,一般非均衡向一般均衡的调整是一个充满摩擦的动态过程。因此,市场经济又是一种有缺陷的经济制度。所以,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更现实,也更能经受经验事实的检验。

最后,对市场经济命运的看法不同。新古典一般均衡理论的价格调节机制假设交易费用为零,认为一般均衡的实现是无摩擦的,市场经济是完全有效的,对经济运行进行社会调节是不必要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可以而且应该一直存在下去。这显然是一种把市场经济理想化的做法。在这种做法的背后,隐藏着这样一种信念,即不能承认市场经济有缺陷,如果承认它有缺陷,就等于承认要抛弃市场经济。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则认为,一般均衡作为一种趋势是存在的,但通过价格机制的自动调节实现一般均衡的过程是有摩擦、有成本的。因此,市场经济是可行的,但它又是有缺陷的,即存在“市场失灵”。这突出表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经济危机,造成生产力的巨大破坏。经济危机以及由此造成的生产力的巨大破坏,表明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在马克思看来,市场经济的这种局限性,只有通过计划经济才能得到消除。“只有在生产受到社会实际的预定的控制的地方,社会才会在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时间的数量,和要由这种物品来满足的社会需要的规模之间,建立起联系。”(20)马克思关于市场经济是一种可行的和有缺陷的经济制度的看法,已被大量经验事实证明是正确的。但有三个问题马克思似乎不曾考虑过:第一,如果说市场经济是一种有缺陷的经济制度,那么它的缺陷可否通过某种改良的方式,如政府的宏观调控,至少部分地加以克服?对这个问题的肯定回答可以得到大量事实的支持。第二,如果代替市场经济的计划经济是可行的,那么它是否就没有任何缺陷?对于这个问题,如果考虑的不是马克思所设想的计划经济模式(21),而是现实存在的计划经济,那么回答似乎应该是否定的。第三,如果没有一种现实存在的经济制度是“理想”的,那么经济制度的优劣就只是相对的。因此,进一步的问题似乎应该是,判断和选择经济制度的标准是什么?根据马克思的基本观点,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明确的,即经济制度只能根据其对生产力的作用来判断。就此而论,大量的经验事实明显支持这样的观点,即市场经济虽然有缺点,但它是一种比计划经济更有效的经济制度。

注释

(1)这个定义没有考虑自由物品的情况。

(2)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8页。

(3)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8页。

(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5页。

(5)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90页。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2页。

(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6页。

(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页。

(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717页。

(1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1页。

(1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9页。

(1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5页。

(1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716页。

(1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94页。

(15)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5页。

(16)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62年,第43~44页。

(1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18~219页。

(18)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第369页。

(1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548页。

(2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第209页。马克思认为,计划经济取代市场经济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社会的一切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共同所有。而这又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容纳的生产力都得到充分发挥为前提。“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导言》,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3页。

(21)马克思所说的计划经济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设想,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对一种并不存在的经济制度进行判断似乎不是一种明智的做法。

主要参考文献

(1)哈尔·瓦里安,《微观经济学》(高级教程),经济科学出版社,北京,1997年。

(2)H·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2000年。

(3)高鸿业,《西方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北京,1996年。

(4)鲁有章、李宗正,《经济学说史》,人民出版社,北京,1979年。

(5)汤在新,《近代西方经济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90年。

(6)汤在新,《〈资本论〉续篇探索》,中国金融出版社,北京,1995年。

(7)刘涤源、谭崇台,《当代西方经济学说》,武汉大学出版社,武汉,1990年。

(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

(9)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5年。

(10)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年。

篇5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以及第二卷第三篇等篇章中,对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进行扩大再生产进行了分析;在第三卷中对利润率趋于下降的规律作出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建立一个分析预付资本的增长方式的模型。

一、数学表述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要积累,就必须要有一部分剩余产品转化为资本。”假设初始的情况是资本家先投入预付资本K,转化为不变资本C和可变资本V,并得到剩余价值M。

设θ为资本家将一部分剩余价值M转化为追加预付资本ΔK的积累率(剩余价值分为资本和收入的比例),即:

K=θM(1)

又设资本价值构成为λ=C/V,剩余价值率为m’,则:

K=C+V=(1+λ)V(2)

二、静态分析

假设积累率?兹、资本构成比率λ和剩余价值率m’是不变的,因而利润率r也不变。则由(6)式,预付资本的增长率是不变的。

在离散变量的情况下,上述差分方程可以写成:

Kn=(1+?兹r)Kn-1

它是一个等比数列,从而:Kn=K0(1+θr)n(7)

此处,n表示年份,取值为正整数。

则预付资本将以指数函数的形式增长:

K(t)=K0eθrt(8)

由以上公式,可以得到可变资本V、不变资本C及商品价值W的表达式:

Vn=V0(1+?兹r)n

Cn=C0(1+?兹r)n

Wn=W0(1+?兹r)n

或者

V(t)=V0eθrt

C(t)=C0eθrt

W(t)=W0eθrt

因此,预付资本K、可变资本V、不变资本C和产出W的增长率都等于?兹r。

《资本论》关于扩大再生产分析给出了一个例子,其中第一部类有:

Ⅰ4000C+1000V+1000M=6000

有机构成λ1=4,m’=100%,θ1=50%,可得r1=1/5,增长率为0.1。

三、两大部类的积累和交换

在分析扩大再生产时,马克思提出了再生产的平衡条件和平衡公式:

I(V+M)=IIC+IΔC+IIΔC(9)

设第二部类的不变资本C2有如下函数:

C2=C02(1+θ2r2)n或C(t)=C02eθ2r2t(10)

根据(6)式和连续变量假设,条件(9)可改写为:

(1+m1’-θ1r1λ1)V01eθ1r1t=C2+ΔC2(11)

因此,两个部类的资本增长速度应该是相等的,即:

θ1r1=θ2r2(12)

并且两个部类的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和商品价值W等将保持固定比例:

四、动态分析

由(6)式可知,影响资本增长速度的因素主要是积累率和利润率,而利润率又是由剩余价值率和资本构成决定的。在静态分析中,假设资本构成是不变的,从而资本的增长率固定。在动态分析中,资本构成是变化的,因而利润率以及资本增长率也是变化的。

“一旦资本主义制度的一般基础奠定下来,在积累过程中就一定会出现一个时刻,那时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发展成为积累的最强有力的杠杆”。“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水平就表现在一个工人在一定时间内,以同样的劳动力强度使之转化为产品的生产资料的相对量。工人用来进行劳动的生产资料的量,随着工人的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而增长”,即资本技术构成的增加。

从上述分析中可知,随着资本增长和资本构成增加,根据第(5)式,利润率将下降。

为此,假设利润率与资本的数量负相关,用一阶线性方程表示如下:

r=α-βK(13)

式中,α和β为常数,K为预付资本数量。

连续变量的情况下,根据第(6)式,并带入第(13)式,可得资本增长率的方程:

五、周转与利润率

连续变量的情况下,预付资本将以指数函数的形式增长,如(8)式所示。其中,r为年利润率,t为资本积累(或周转)年数(t=0,1,2,…)。如果一年周转一次的话(t=1),则一年之后预付资本为:K1=K0eθr。

如果预付资本在一年之中周转n次(t=n),其利润率为r’,则一年之后:K1=K0eθr’n。

因此,年利润率r应为利润率r’的n倍,即:r=nr’。

六、结论

本文用数学方法来分析马克思再生产理论,并建立了一个模型,该模型表明预付资本的增长率取决于积累率与利润率之积。

在静态条件下求解模型,得到资本增长的方式,并指出两大部类在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持相同的增长率。因此利润率高的部类其积累率应低,而利润率低的部类其积累率应高。

考虑到利润率随资本数量增加而趋于下降的规律,通过负的线性方程的简化假设,得出资本增长的Logistic模型。该模型表明,从长远来看,资本增长存在着某种极限。

最后,本文对资本周转与利润率的关系做了数学论证,一年周转n次的资本,其年利润率应为利润率的n倍。

(注:本文入选2007首届中国政治经济学年会教师征文。)

【参考文献】

篇6

电子货币创造了新的、虚拟的货币形式,它使经济结算活动在虚拟空间得以实现,使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生活发挥越来越大的反作用,创造出一个全新的社会活动局面。面对这种全新的货币形式,有人对传统的货币理论产生了种种疑问:电子货币这种没有物理实体的符号取代有物理实体的纸币,充当支付手段,人类的相互交换活动不是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了?电子货币是信用货币,是个人和金融机构共同创造出来的,那么,货币的发行是否可以在法律之外,不受法律约束了?电子货币是经济人在信用过程中创造的,它的供给不以中央银行为转移,那么,电子货币岂不是弱化了中央银行垄断货币供给的特权吗?对于这些疑惑,我们只能用马克思的货币理论给与科学的回答。

一、电子货币和电子银行

电子货币是以现行纸币为基础,以纸币计算单位为计算单位,以电子数据(二进制数据)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电子货币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储值卡型电子货币。一般以磁卡或IC卡形式出现,其发行主体除了商业银行之外,还有电信部门、商业零售企业、政府机关和学校等部门使用的IC卡。(2)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指商业银行、信用卡公司等发行的贷记卡或准贷记卡。可在发行主体规定的信用额度内贷款消费,之后于规定时间还款。(3)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主要有借记卡、电子支票等,用于对银行存款以电子化方式支取现金、转帐结算、划拨资金。(4)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Internet网络环境使用的且将代表货币价值的二进制数据保管在微机终端硬盘内的电子现金;一种是将货币价值保存在IC卡内并可脱离银行支付系统流通的电子钱包。该类电子货币具备现金的匿名性,可用于个人间支付、并可多次转手等特性,是以代替实体现金为目的而开发的。

电子银行是伴随着电子货币出现的网络银行,是指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对帐、网上支付、资金转帐、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网上银行是个虚拟银行,它没有建筑物,没有地址,只有网址,其分行是终端机和因特网带来的虚拟化的电子空间,客户要想办理银行业务、接受服务,可以在办公室里、家里、旅途等,只要具有一定的通讯条件和一部个人电脑,随时都可以和银行接通,进行即时转帐、查询等各种银行交易。所以,在未来,银行也许不再以雄伟气派的建筑物为标志,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可能不再是银行信用的象征和实力的保证了。网上银行将使21世纪的金融从具有地理概念的中心走向无形的网络体系。随着电子货币广泛应用,所有传统银行使用的票据和单据全面电子化,使用电子支票、电子汇票和电子收据等,部分取代对应的纸制票据,实现金融交易无纸化。

电子货币作为新形式货币和传统的纸币有明显的差别;纸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实体;电子货币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纯粹的、抽象的电子数据;电子货币主要发挥货币的流通和支付的功能;纸币不仅具有流通和支付的功能,还是一个独立的价值额,还有贷款的功能,在借贷的过程中能够转化为资本;纸币以纸币本身、汇票和支票等形式和银行等物理媒介系统实现结算功能;电子货币是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

二、电子货币并没使人类退回到物与物交换的状态

电子货币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货币流通和支付功能,改变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人类传统的交易方式。因此,有人产生疑问,电子货币的出现,人类的相互交换活动不是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了?

货币的本质是信用符号,所代表的是一定的购买力。人们持有货币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为了它的购买力,也就是为了它所能购买的东西。因此,人们所需要的便不是若干单位的货币本身而是若干单位的购买力。因此,无论是占有黄金、占有纸币还是占有电子货币,都不是为了它们自身,而是为了保存一定的购买力。电子货币作为计算货币虽然没有物理实体,但它仍然使用具有物理实体纸币的单位名称,这种单位名称足以表示购买力单位的形式。电子货币是它的所有者向电子货币的发行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而发行者以电子、磁性等形式把仍然依现行货币单位表示的等值货币额储存在消费者持有的电子设备中创造出来的。所以,储存在发行者电子设备中的电子货币依然是储存购买力单位的形式,而表示消费的综合商品的物价指数则是衡量电子货币购买力大小的标准。电子货币与金币、纸币相比,本质是相同的,形式是不同的。金币有含金量,含金量似乎是它的“内在”价值的尺度,其实这是一种错觉。金币购买力的大小,不在于含金量的多少,而在于物价指数的变化情况。纸币和申子货币更是如此。

马克思说“计算货币不过是为了衡量可售物品的相对价值而发明的任意的等份标准。计算货币与铸币完全不同,铸币是价格,而计算货币即使在世界上没有一种实体作为一切商品的比例等价物的情况下,也能够存在”。

马克思认为,除非到地球末日,否则,是不能没有计算货币的。计算货币就是个人、企业和银行帐面上,甚至是人们头脑中、观念上的数字货币。

“电子货币出现人类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了”的观点的错误根源还在于没有搞清楚货币的职能和本质到底是什么。谁都知道,货币第一个职能就是价值尺度,把商品的内在价值表现为由同一单位名称表示的价格。把千差万别的商品转化为在质上相同,只有量的差别的同一物品。无论金币、纸币和现在的电子货币都是一样的。各国的电子货币都没有使用自己的专用的单位名称,都是用纸币的单位名称。这样,电子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这一功能时和纸币完全一样,一点差别都没有,都是计算货币。

既然电子货币与纸币有相同的单位名称,而单位名称的作用就是表现商品的价格,这样,电子货币就与纸币有相同的功能。所不同的是,纸币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物理实体表示商品的价格,而电子货币是以看不见、摸不着的纯粹的数字表示商品的价格。

更重要的还不在于此,而在于商品作为循环中的统一体是处在过程中的价值,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流通领域的哪个阶段上,首先是以计算货币的形态,观念地存在于商品生产者的头脑中。在这里,具有物理实体的商品只是价值的承担者,重要的是这种物品在买者和卖者头脑中用货币名称所表示的价格。即使金币和纸币在充当价值尺度时也只是想象的或观念的货币。金币和纸币在充当流通手段时,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货币的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货币作为商品价格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映,只是当作自己的符号来执行职能,完全由符号来代替,甚至,连符号也没有必要出现,只用货币单位名称在商人脑袋里计算一下就足够了。

可见,只要商人们相互信任,相互讲究信用,那么,货币在充当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时,就没有必要以物理实体形式出现,而是以观念上的、幻想的、预测的虚拟货币形式出现。这样,金币和纸币也都升华为抽象的数字。与电子货币所不同的是,金币和纸币作为虚拟货币保存在人们的头脑中,电子货币作为虚拟货币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我们不是把计算机称之为电脑吗?用人脑计算和用电脑计算是一样的,只不过电脑比人脑能存储的多、计算得快、准确得多。有了比人脑更先进的电脑,何乐而不用呢?有了比纸币更方便的电子货币又何乐而不用呢?

对此种现象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就做出了科学的概括:“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只是想象的或观念的货币。”在货币不断转手的过程中,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货币的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货币作为商品价格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映,只是当作它自己的符号来执行职能,因此也能够由符号来代替。这就告诉我们,电子货币的出现并非意味着人类又回到了物与物直接交换的形式上去,而是交换媒介的形势发生了变化,由具有实体的纸币变为虚拟的、无形的电子数字。

三、货币是交换和信用的产物,也受国家法律所制约

自从电子货币出现之后,有人说,传统经济理论认为,自从金铸货出现以来,货币就国家化,货币供给严格受国家法律所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说,货币是法律的产物。而电子货币则是客户、商业银行和其他经济机构自发的信用的产物,而不像现行的纸币的发行和流通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认为电子货币可以脱离国家法律的观点至少是片面的,也可以说是不对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为,私有制、分工和商品交换是货币产生的三个密不可分的要素。货币产生后,作为新的强大的社会力量迅速地瓦解了原始共产制经济,改变了人与人之间互相依赖的社会关系,把人类社会由野蛮时代引向文明时代。

马克思说:“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流通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可见,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首先是在交换中产生的,不是由国家法律创造的。现代社会的纸币也是信用的产物,稍有宏观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当代,各国中央银行都通过公开市场买卖、变动贴现率和变动银行存款准备率这三种方式来增加货币供给。而这三种方式的运行都依靠信用。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无论是金币和纸币首先都是交换和信用的产物,政府和法律仅仅是适应交换和信用发展的需要对货币的创造加以管理和保证。

现在新出现的电子货币同金币和纸币一样也是社会交换和信用的产物。当前,在我国典型的电子货币就是各类银行卡。最主要的银行卡是信用卡,也就是银行和其他财务机构签发给那些资信状况良好的用户,用于在指定商户购物和消费,或在指定的银行机构存取现金的特质卡片,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也是持卡人信誉的标志。但是,电子货币同当年的金币和现代的纸币一样也要受国家法律所管理。

当我们强调金币、纸币和电子货币都是交换和信用的产物时,不应忽视电子货币的产生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现在,所有国家的货币都是纸币,都是符号货币。这种自身几乎没有价值的符号货币不可能由个人随意发行并且普遍使用的,必须由各国政府决定它的发行,才能保证纸币的稀缺性,保证纸币的购买力。此外,政府还要规定纸币单位的名称,及不同单位之间相互固定不变的兑换比例。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说:“计量单位、它的等分及名称的规定一方面纯粹是约定俗成的,另一方面在流通内部应该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所以它必须成为法律的规定。这个纯粹形式的手续就落在政府身上。”比如说在我国,“元”为标准计量单位,“角”和“分”都与“元”有固定不变的比例关系。我国的价格标准是我国政府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的价格标准也是其他国家政府通过法律规定的。

因此,任何一种货币发挥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功能时,尽管仅仅是符号,但这个符号都是具有国家属性的,都在一国之内发挥其功能。货币从产生时起就带有国家的印记。时至今日,货币的国家属性更得到了充分表现,现在一切文明国家的货币都是国定货币。国家不仅指定货币的名称和计量标准,而且还管理和控制本国货币的发行和流通。货币是国有的,国有货币仅仅是国家授予货币占有者合法化权力的符号。

有的文章说,电子货币是信用货币,是个人和金融机构共同创造出来的,是在法律之外,不受法律约束的自由货币,这种观点同样是片面的,是错误的。电子货币的基础是纸币和银行存款,电子货币所用的单位与纸币完全相同。电子货币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纸币的限制,但又时时受到纸币的限制,摆脱不了纸币的限制。那么,既然纸币、银行和金融机构要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电子货币当然也要跟着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它绝不可能在国家法律之外为所欲为。写到这里,笔者不禁想到,当年有不少文章说,欧洲美元是不受任何国家法律约束的货币,那也是错误的观点。其实,欧洲美元尽管在美国境外,但它绝不是一个无法无天的货币,欧洲美元归根到底还是美国的美元,还是要受美国的法律所约束,欧洲美元的出现,仅仅说明美国美元的外延。

四、电子货币弱化中央银行货币供给的特权之说不足为新

人们对电子货币的作用说得最多的是,电子货币主要影响货币供给,这主要表现为在电子货币部分替代流通中的通货以后,中央银行发行的通货仅仅是整个货币供给的一部分,因此电子货币对流通中通货的影响会直接影响到货币供给量。影响最大的是狭义货币M1。M1=通货+活期存款,通货在M1中占比重较大,所以电子货币替代部分通货以后,就必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狭义货币M1,其主要表现是:第一,由于货币虚拟化,使流通中的通货数量减少;第二,由于电子化货币存在的形式不稳定,影响商业银行的存款也不稳定,从而会改变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数量;第三,由于电子货币既影响基础货币也影响货币供给量,所以电子货币也可以通过影响货币乘数的变化对M1产生影响。这些看法是正确的,但不足为新。同时这种观点有夸大央行作用之嫌。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要明了到底什么是货币供给?最权威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说:“货币还是按传统的定义为好:即通常可以被接受和使用的作为交换媒介的任何物品。”“货币供应量可以用国内公众所持有的货币总量来表示”。当代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第一位获得者——萨谬尔森在他的大作《经济学》中写道:“货币M1的供给包括处在银行之外的硬币、处在银行之外的纸币和一切银行的活期存款。”根据《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和萨谬尔森《经济学》,只要是中央银行已经发行出来的纸币和硬币,只要是存在银行的一切活期存款,只要是国内公众所持有的货币,不管进入不进人流通都构成货币供给。在这里,笔者斗胆地说,不管《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是多么权威,不管萨谬尔森的名气和对经济理论的贡献有多大,但是,他们对货币供给下的定义是否科学正确,是值得讨论的。

马克思说:“我们这里所说的通货量,指的是一个国家内一切现有的流通的银行券和包括贵金属条块在内的一切硬币的总和。”这就是说,货币供给并不是指中央银行已经发行出来的纸币、硬币和商业银行的存款,而是指进人流通中的纸币、硬币和被开具支票的存款。而那些贮藏在公众手中的纸币和硬币,那些在银行负债账户上还没有被贷出的存款都不能算作货币供给。因为它们没有进入流通领域,没有变成真正的购买力,没有转化为需求。我们一再强调人们偏好货币,并不是偏好货币本身,而是偏好货币的购买力。

因此,那些没有被花费的纸币和硬币,没有被贷出的银行存款,由于没有进入流通领域,没有转化为购买力,它们的货币灵魂就离它们而去,也不构成货币供给。在货币市场上,货币供给就是货币盈余者对外所提供的贷款量。这个数量越多,货币供给越多,反之,货币供给就少。所以货币供给量是由流通领域中的货币量和进人借贷领域中的全部货币量构成的,不应该由银行已发行出来的全部货币量来构成。在我国人们坚持后者,放弃前者,根本原因就是只学习西方的货币理论,忘记了马克思的货币理论。

既然货币供给是由进人流通领域中的对商品和劳务进行购买的货币构成,那么,汇票和支票在购买中代替纸币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构成货币供给这是人人都接受的事实。马克思说:“几乎每种信用形式都不时地执行货币的职能,不管这种形式是银行券,是汇票,还是支票,过程本质上都是一样的,结果本质上也是一样的。”“这一切形式的作用,都在于使支付要求权可以转移。”这就是说,除了纸币和硬币之外,汇票和支票也是货币。

既然我们承认汇票和支票代替纸币在流通中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构成货币供给,那么,电子货币代替纸币代替汇票和支票执行流通和支付手段,理所当然地构成货币供给,这还有什么可疑义的呢?依据马克思的货币供给理论,电子货币既新又不新。所谓不新,就是因为电子货币所起到的流通和支付手段的职能和传统的汇票和支票没有什么两样;所谓新,是因为传统的汇票和支票是具有物理属性的纸质货币,而电子货币是由纯粹抽象的数字表现的没有物理实体的货币。

既然电子货币像传统的汇票和支票一样在流通领域中发挥流通和支付手段的功能,那么,个人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相互信任创造出来的电子货币就是货币,就构成了货币供给的一部分。随着信用程度的普遍提高,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应用,电子货币在总货币供给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篇7

【正文】

劳动力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资本积累理论和利润率理论的组成部分。国外某些学者为了否定马克思的学说,对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提出了种种非难。本文现以罗宾逊、大卫·P·莱文等人的观点为代表进行评析,旨在说明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是一致的,不存在国外某些学者所说的相互矛盾。

一、劳动力价值的三个定义完全是一个虚构

罗宾逊在《资本主义、冲突和通货膨胀》一书的第七章《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中说,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存在着三个不一致的劳动力价值的定义。第一个定义是《资本论》第1卷中所说的劳动力价值由劳动力的生产成本来决定,即“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的”[1](P146)。第二个定义是劳动力的价值由传统的生活水平来决定。罗宾逊认为,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包含着和道德的因素,就是指劳动力价值还取决于每个国家的传统生活水平。在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存在的劳动力价值的第三个定义是:“至于谈到劳动价值的界限,那末,这种界限的实际确定总是依供给和需求为转移。我所说的是资本方面对劳动的需求和工人方面对劳动的供给。在殖民地国家里,供求有利于工人。因此,美国的工资水平是比较高的。在那里,资本用尽一切,也不能制止劳动市场往往因雇佣工人经常转化为独立自耕农而陷入空虚的情况。”[1](P146)罗宾逊认为:“这段话提出,劳动力的价值是诱使人们在资本主义生产部门寻找工作或留下来工作最少需要的工资。这样一个工资,必须保障生活标准起码等于非资本主义生产部门或别的什么地方的水平。”罗宾逊认为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三个定义不仅内容不一致,而且量也不同。[2](P242-244)其实,这种观点并不能成立。

1.所谓马克思劳动力价值存在的三个定义完全是一种虚构。

罗宾逊等人所说的马克思的三个劳动力价值的定义,实际上是对马克思劳动力价值构成要素的论述的割裂。马克思对劳动力价值定义的论述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不存在三个相互矛盾的定义。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价值由两种要素构成:一种是纯生理的要素;一种是历史的或的要素。劳动力价值的最低界限由生理的要素来决定。……除了这种纯粹生理的要素以外,劳动的价值还取决于每一国家的传统生活水平。这种生活不仅包括满足生理上的需要,而且包括满足由人们赖以生息教养的那些社会条件所产生的一定需要。”[1](P165)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罗宾逊等人所说的劳动力价值的第一个定义,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构成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第二个定义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构成劳动力价值的历史的或社会的要素。第三个定义是根本不存在的,从罗宾逊所引用的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只是在举例说明构成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的表现形式,并不是在给劳动力价值下定义。

2.所谓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理论存在不一致的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是由生理要素与历史或社会要素共同决定,二者不存在任何不一致的地方。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劳动力价值必须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因此,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了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即资本主义的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水平,否则,劳动力的再生产就无法正常进行,就不能为资本主义生产提供所需要的劳动力。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决定了劳动力的价值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的差别。生理要素是构成劳动力价值的基础,历史或社会要素则构成劳动力价值的社会和时代的内容。与此相联系,劳动力价值的变化也取决于这两种要素的变化。从生理要素来看,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时代,由于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差别不大,因此,劳动力价值的变化主要取决于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力的变化。从历史或社会要素来看,劳动力的价值可以在生活资料价值不变的条件下,因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劳动力价值中包含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具有弹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可能扩大,也可能缩小,甚至完全消失,以至除了生理上的界限以外什么也不会剩下。”[1](P165)

3.所谓三个劳动力价值定义反映的量上不一致的矛盾是不存在的。

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与历史或社会要素并不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劳动力价值的定义,在决定劳动力价值量上,是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的。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劳动力价值的物质内容,没有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就没有赖以体现的物质基础。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决定着生活资料的范围,没有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就会成为超越历史时代和社会背景的物质产品的堆砌。因此,不存在罗宾逊所说的第一个劳动力价值的定义在量上小于第二个劳动力价值定义的。

二、劳动力价值是决定工资的基础的观点与“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并不矛盾

大卫·P·莱文把马克思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条件下,因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的特定条件下所作的分析,无条件地一般化,并从中得出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与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相矛盾的结论。大卫·P·莱文认为,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时,指出“资本积累通过对工资产生向上压力而让劳动力获得益处,使工人‘自己的享受范围’扩大”,“在这个意义上工资就起着调节机制的作用。‘积累由于劳动价格的提高而削弱,因为利润的刺激变得迟钝了’”。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的价格重新降到适合于资本增殖的需要的水平,而不管这个水平现在是低于、高于还是等于工资提高前的正常水平”。在概括上述资本积累对工资的影响时,马克思还指出:“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而不是相反。”[3](P680)但马克思又认为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表现形式,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据此,大卫·P·莱文断言:“通过这些分析,马克思实际上放弃了生存工资和劳动力价值的思想,而把收入分配的决定看成了产出、价格和投资理论的一部分。”[4](P53)这是以“两种形式出现,首先一种是通过确定独立于产品、价格和投资的劳动力价值,来解决分配问题;第二种则与此相反,它根据不断发展中的资本积累需求来确定工资”[4](P53)。

所谓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资本积累决定工资的矛盾并不存在。

1.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资本积累决定工资的适用历史阶段不同。

马克思关于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的论述,是就资本积累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积累对工资的影响而言的,不是指决定工资运动的全部原因。马克思指出:“以上我们只是考察了这个过程的一个特殊阶段,即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资本增长的阶段。但是过程会越出这一阶段。”并且这个阶段仅仅是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时期的阶段,马克思指出:“一旦资本主义的一般基础奠定下来,但积累过程中就一定会出现一个时刻,那时社会生产率的发展成为积累的最强有力的杠杆。”[3](P682)资本积累决定工资是就特定的历史阶段和特定条件下而言的,而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量是就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工资运动的基础而言的,不能把马克思在特定条件下关于工资运动的论述,无条件地升为一般意义上的结论。

2.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积累量决定工资是就不同角度而言的。

前者是指劳动力价值是工资运动的基础,工资是围绕劳动力价值来波动的。后者是指资本积累通过影响劳动力的需求而引起的工资运动,是工资运动的直接原因。所以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是就工资运动的基础而言的,而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是就工资变动的原因而言的。

3.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与资本积累决定工资的范围不同。 

前者决定工资是指工资变化的界限,劳动力价值的生理要素决定的生活资料量的价值是工资变化的最低限度,否则资本主义生产就会因缺乏劳动力而无法进行,同时,劳动力价值也决定了工资运动的最高限度,即工资的上升不能长期超出劳动力价值,造成剩余劳动减少到损害资本主义制度赖以生存的程度。马克思指出:“劳动价值的提高被限制在这样的界限内,这个界限不仅使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不受侵犯,而且还保证资本主义的规模扩大再生产。”[3](P381)所以,资本积累是在劳动力价值确定的范围内,通过资本积累量的变化,引起对劳动力需求的变化,导致工资的变化。在劳动力供给一定,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资本积累最初会引起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导致工资的上升。但这种变化到了一定程度,工资的上升就会远远超出劳动力价值的范围,导致利润率的下降,积累减少,反过来造成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使工资水平下降,“重新降到适合资本增殖需要的水平”。[3](P680)因此,在上述特定条件下,马克思在论述“积累是自变量,工资是因变量”时,不存在放弃劳动力价值决定工资的问题。

三、马克思工资理论与利润率下降规律理论是一致的

罗宾逊与大卫·P·莱文认为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与利润率下降理论是矛盾的。罗宾逊认为,实际工资的上升和利润率的下降同时发生,如果实际工资真的不变,则利润率就不可能下降。[2](P228)大卫·P·莱文则认为:“为了更好地分析利润率,马克思倾向于假定在不断下降的单位劳动成本和不断上升的资本强度情况下,劳动力价值保持不变。这就可能意味着利润率的下降是由于实际工资增加,同时也是由于资本强度的上升。”[4](P70)罗宾逊和大卫·P·莱文虚构的马克思工资理论与利润下降理论的矛盾是不存在的。

1.马克思没有认为实际工资的上升和利润率的下降是同时发生的。

马克思多次论述过工资与利润的对立运动。他指出:“工资一般降低的结果,是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的一般提高,并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还有利润率的一般提高。”[5](P226)但是,如果考虑其他因素的变化,马克思认为:“工资和利润率可以不按相反方向变化,而按相同方向变化,二者可以一同提高,或一同降低。”[5](P982)显然,所谓马克思认为实际工资的上升与利润率的下降是同时发生的断言,是不能成立的。

2.所谓“实际工资不变,利润率就不会下降”的论断也是不能成立的。

引起利润率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在技术进步的条件下,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资本积累导致可变资本在总资本中的比重下降,从而造成由可变资本带来的剩余价值总量在增加的情况下,总资本的比率在下降。因此,实际工资的变化,不是引起利润率下降的根本原因。就是在实际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利润率也照样可能下降。马克思在利润率下降时指出:“不管这是由于工作日的延长或强化,还是由于劳动生产力的而引起的工资价值的下降,那末,剩余价值量,绝对利润量,就必然会增加,尽管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是相对减少了。”[5](P245)在劳动力价值下降的条件下,实际工资的提高也不会导致利润率的下降。马克思认为:“如果工资因劳动力价值的下降(这种现象甚至可以和劳动的实际价值提高结合在一起)而降低了”[5](P131-132),那么,这就可以提高剩余价值率,从而提高利润率。

3.在劳动力价值不变的条件下,实际工资的提高不会引起利润率的下降。

在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劳动力价值不变。虽然工人所获得的生活资料的数量得到了增加,但并没有改变原有的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划分比例,即剩余价值率没有变。资本积累的增加,由技术进步引起的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同样会使可变资本的比例相对下降,资本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减少,从而导致利润率的下降。因此,在劳动力价值不变时,实际工资的增加,改变的只是劳动者的生活资料量,不会降低利润率。

四、劳动力价值构成的社会要素与工资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是一致的

大卫·P·莱文认为,马克思关于工资争议的分析过程,“使得劳动力的价值决定于工人要求和维持货币工资率水平的能力。如果我们不再深究工资争议发生的更详细,那么劳动力的价值和利润就将取决于外部既定的环境”。[4](P61)同时,他还认为,马克思关于“工资的一般变动仅仅是由同周期各个时期的更替相适应的产业后备军的膨胀和收缩来调节”的论述,可能意味着工资会随着偶然环境的不同而发生变化。[4](P69)在这里,大卫·P·莱文从两个方面对马克思分配提出了非难。一是劳动力价值取决于工人争取提高工资的能力与工资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相矛盾。二是工资的一般变动仅仅取决于工业周期的变动。其实,上述责难难是不能成立的。

1.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说明劳动力价值的确定取决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工人阶级可以通过斗争扩大原有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劳动力价值的范围。

马克思指出:“劳动的价值本身不是一个常数,而是一个变数,它甚至在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仍旧不变的条件下也是一个变数。”[1](P165)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的要素是可以改变的,而决定这种改变的因素,取决于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斗争力量的对比”。[1](P161-166)这种改变是通过工人阶级争取提高工资的斗争来实现的,但这不等于劳动力的价值仅仅决定于工人要求和维持货币工资率的能力,它还要取决于资产阶级的力量和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

2.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总是由一定和一定国家的具体社会条件所决定。

它在特定国家的特定时期是一定的。因此,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的变化,是就劳动力价值的长期变化而言的。工人阶级通过长期的历史斗争,能扩大劳动力价值的范围。但这不等于工资完全脱离了劳动力的价值,在一个特定时期内,工人争取提高工资的斗争,只能引起工资的变动,而不会改变劳动力价值的范围。在特定时期内劳动力价值如果没有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它只能是一个常数,而不是一个变数。从特定的时期来看,由于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是既定的,劳动力价值和利润的变化就取决于劳动力价值生理要素所决定的生活资料价值的变化。从长期来看,劳动力价值的历史或社会要素也会发生变化,但这种变化主要取决于社会环境的改变,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劳动力价值和利润取决于外在的既定环境。

3.工资的一般变动由工业周期相适应的产业后备军的膨胀和收缩来调节,不等于工资由偶然因素来决定。

工资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的,工资的变动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但劳动力价值并不决定工资变动的具体方向,工资变动的具体方向是由劳动力的需求与供给来决定的。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周期性,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后备军的膨胀和收缩,就成了劳动力供求的决定性因素,从而引起工资的变动。但这种变动仍然只是劳动力价格层面上的变动,工资的涨落仍然围绕劳动力价值上下波动。收稿日期:

【】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

[2]朱钟棣.西方学者对马克思理论的[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篇8

关于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的论文:马克思在哲学、政治经济学两层 意义上看待生产,他的艺术生产理论也是在两层意义上提出的,但还带有浪漫主义和资本主义批判的背景,由此形成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的三重内涵,即:物质生产 制约下的精神生产;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的一种生产;自由的精神生产。

马克思的艺术生产理论的两层意义在本雅明、布莱希特、阿尔都塞、马歇雷、伊格尔顿 等人那里得到了发展,但又受到鲍德里亚等人的挑战。因此,恰当地厘定马克思说法的多重内涵与语境,有助于认识艺术生产理论的当代价值。

(来源:文章屋网 )

篇9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GDP年均增长率超过了9%,但就业率并未随经济增长而增长。学者们从不同侧面来说明我国失业问题,但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十分复杂,需要系统的理论来解读。

一、马克思失业理论能够解读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吗

马克思失业理论是建立在科学劳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其主要内容是:第一,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失业的根源,来源于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的第二种形式是相对剩余价值,它表现为工人劳动力的发展,就工作日来说,表现为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就人口来说,表现为必要劳动人口的减少。”即是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通过工人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使生产相同剩余价值的劳动力数量下降,必要劳动人口减少,使形成的过剩人口成为产业后备军。第二,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失业人口产生的条件在于资本量及资本结构的变化。因为相对过剩人口是在资本积累过程中出现的,而随着资本积累的加速,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由此引起对劳动需求的减少。“资本主义积累不断地并且同它的能力和规模成比例地生产出相对的,即超过资本增值的平均需要的,因而是过剩的或追加的工人人口。”同时,“对劳动的需求,同总资本量相比相对地减少,并且随着总资本量的增长以递增的速度减少。”第三,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失业,还与资本家通过在内涵方面加强对工人的剥削有关。因为当单个工人能够较以前提供更多的劳动,则可变资本增大时,资本家无须招收更多的工人,就可以利用现有工人来推动更多的劳动。哪怕是可变资本相对减少了,也只会使就业人数减少得更多。“相对过剩人口的生产或工人的游离,此生产过程随着积累的增进本身而加速的技术变革,比与此相适应的资本可变部分比不变部分的减少,更为迅速。”第四,马克思认为:相对过剩人口有流动的形式、潜在的形式、停滞的形式,而长期失业者往往与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的调整有密切关系。处于长期失业的劳动力“不断地从大工业和农业的过剩者那里得到补充,特别是从那些由于手工业生产被工场手工业生产打垮,或者工场手工业生产被机器生产打垮而没落的工业部门那里得到补充”。第五,马克思深刻地分析了技术进步形成机器排挤工人及其补偿的问题。他认为资本家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使用机器,主要是为了节约劳动成本,获得最大的资本增值。“通过机器进行的资本的自行增值,同生存条件被机器破坏的工人的人数成正比。”特别是由于被机器排挤的工人,如果还受本身的技能制约,则社会总体的失业率还进一步地升高。同时马克思并不同意“排挤工人的机器,会同时游离出相应地资本,从而可以如数雇用被排挤的工人”的观点,并认为,可变资本减少,社会对生活资料的需求下降,长期下去会形成生产生活资料的工人失业。这样,“机器不仅在采用它的生产部门,而且还在没有采用它的生产部门把工人抛向街头”。第六,马克思认为社会分工对扩大就业或减少失业有重要作用,因为分工能增加生产力。“机器生产同工场手工业相比使社会分工获得无比广阔的发展,因为它使它占领的行业的生产力得到无比巨大的增加”。但分工既有正面效应的作用,又有负面效应的作用。例如,正面效应表现在“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又使所使用的工人人数的增加成为技术上的必要。现在,单个资本家所必须使用的最低限额的工人人数,要由现有的分工来规定。另一方面要得到进一步分工的利益,就必须进一步增加工人,而且只能按倍数增加”。而负面效应表现在它可以使工人长期处于技能单一,不能充分发挥才能,最后导致能力弱化,失业后难以再就业的境况。“大工业的本性决定了劳动的变换,职能的变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性。另一方面,大工业在它的资本主义形式上再生产出旧的分工及其固定的专业”。这里,马克思揭示了不稳定的工作与失业后不易再就业的矛盾。第七,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中,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是受资本的支配及控制的。“劳动的需求同资本的增长并不是一回事,劳动的供给同工人阶级的增长也不是一回事。”“资本的积累一方面扩大对劳动的需求,另一方面又通过‘游离’工人来扩大工人的供给,与此同时,失业工人的压力又迫使就业工人付出更多的劳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劳动的供给不依赖于工人的供给。劳动供求规律在这个基础上的运动成全了资本的专制。”

马克思的失业理论有严密的逻辑内涵和关系:资本为了追求最大利润,通过剩余价值特别是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迫使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大量的产业后备军。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排挤出大量的失业工人。在资本积累过程中,社会分工、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单个工人内涵的剥削,资本结构的变化都是造成工人失业的直接原因。马克思失业理论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失业的根源、形成失业的原因、造成失业的手段、失业的表现形式以及失业的社会后果。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是“低工资、高就业”的政策,基本上不存在失业现象。尽管一些学者认为当时存在着严重的“隐性失业”,但这只是描述在计划体制下,工人劳动效率低,未能发挥出劳动力应有作用的状态。根据国际劳动组织关于失业、就业的界定,以及世界各国对失业的界定和统计口径,特别是根据马克思失业理论的失业内涵,这种“隐性失业”不是我们通常所指的失业。改革开放后,我国失业问题日益突出,大量失业现象难以用一般的理论来解读,这也是学者们观点不同的重要原因,也是我国失业问题多年来未能解决的原因。马克思失业理论是科学而完整的理论,如果用马克思失业理论来解读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必须要克服下列困难:第一,马克思失业理论是否对当代中国失业问题有现实意义;第二,马克思失业理论的内容,是否符合当代中国失业问题的现状。

不可否认,马克思的失业理论创立于100多年以前,而当今中国乃至世界形势与马克思所处时代相比,已发生很大变化。这个时差障碍成为其解读中国当代失业问题的困难之一。笔者尽管不同意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理论“过时了”的观点,也不赞成有的学者要用“建设的”取代“革命的”的观点,但要用马克思失业理论解读中国当代的失业问题,的确必须要说明其具有现实性。

此外,马克思的失业理论,揭示的是资本为追求增殖所形成的一种必然的社会结果。当代中国的失业,是否也是根源于资本增殖,是否也符合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及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现状,是否仍然受社会分工、产业结构变化、技术结构调整、资本结构变化的影响呢?如是,则解决当代中国失业问题,其理论指导作用将极为重大。

二、西方主流失业理论能够解读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吗

西方主流失业理论有以下内容:

第一,认为技术进步促成的机器使用和劳动分工对劳动者技能造成损害及约束,从而限制了就业的数量,增加了失业的可能性。因为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资本家通过管理,会尽量降低雇佣劳动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而在提高效率过程中,以大机器的使用为代表的技术掌握在资本家手中,它的应用不光促进分工的进一步发展,还造成了对工人潜能的束缚。“机器可能做到的事非常之多,其中不少可能性都被资本故意挫伤了,而不是发展了”“在科学技术革命的时代里,发展最迅速的大量职业部门是与科学技术关系最少的那些部门,机器的目的不是为了增加而是为了减少从属于它的工人的数目。”即机器的使用,目的是为了减少成本,不是为了工人。这个观点与马克思失业理论的相关内容是类似的。

第二,认为工资高低会影响失业率。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只要按照边际收益产品来支付工资,就能保证充分就业,即不会出现失业。这个观点与马克思失业理论研究失业问题的视角不同,且使用的经济范畴也不同。

第三,认为消费需求对失业状况有重大影响。美国经济学家谢尔曼认为,消费不足与投资过度将起到双重作用,使生产成本上涨及价格下降,从而造成危机导致失业。按照另一经济学家卡莱茨基的模型,低工资反而无助于高就业。因为由收入分配决定的低工资往往使得消费增加。Marclavoie认为,高工资产生失业的理论是错误的,因为在现有的有效劳动需求条件下,工资下降使工人的消费需求不足时,需要依靠来自利润的消费和投资的增加,才能维持总的有效需求。但无论是资本家的自主花费或政府花费,都将最终伴随工人工资的降低,使得“失业的最终解决还需要降低工资”。一些西方经济学家的实证研究也得到相应的结果。Rowthorn及Glyn通过实证分析,认为在1979—1985年期间,一些人均消费大幅度出现负增长的国家,如西班牙、荷兰、德国等,失业率也很高。

第四,认为经济增长是解决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这是西方主流失业理论的重要观点。宏观经济生产函数表明,经济增长是由技术进步、资本积累和劳动力增加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正相关。当然,降低失业率的主要途径有赖于经济增长。另一著名的理论是奥肯定律,这个定律表明经济增长是解决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西方主流失业理论着重分析了技术进步、劳动分工、工资高低及消费需求对失业的影响,指出经济增长是解决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从现实性看,这些理论较之马克思失业理论更符合当代时空条件。然而,其内容在解读当代中国失业问题的现状时,有着较大的缺陷。其一,这个理论本身与西方国家实际情况不能很好地吻合,使其理论的可信度差。其二,这个理论所描述的事实与趋势,与当代中国失业的现状不能很好地吻合,使其理论可信度进一步减弱。例如,在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尽管达到空前的地步,劳动分工也进一步细化,并形成了长达40年的资本主义经济繁荣。但这种繁荣并没有带来失业率的下降,反而居高不下。英国中兰开夏大学的高级讲师密尔沃特2000年的统计数据表明,主要发达国家失业率不断上升。英国1960年的失业率还不到2%,以后不断升高,1983年甚至接近12%,1990年以来稍有下降,但至1997年,也仅下降到7.2%左右。在加拿大,1960年的失业率不到5.4%,1997年超过了12%。日本1960年失业率不到1.8%,1996年及1997年达到了3%的历史高峰。德国1960--1966年基本上无失业,但以后失业率不断上升,1995年达到13%左右,1997年仍在9%的高位。法国1980年的失业率为6%,1997年上升至12%。意大利1960年的失业率为4.1%,1997年升至12.5%。荷兰在1970年,失业率仅为1.8%,1997年则达到6%。澳大利亚1960年失业率仅1.2%,1997年达到8,5%。在经合组织(OECD)20多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只有美国和爱尔兰情况稍好,失业率时高时低,但总体水平仍较高。如美国在1982年和1983年,失业率超过9%,1997年也在4.8%左右。1997年以后,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美国失业率还将持续走高。本人认为在2009年将达到7%左右。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经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达到9%以上,而就业增长率除了1990年达到15.5%以外,其他各年份均远远低于同期经济增长的水平。就业增长弹性虽然在不同的年份有升有降,但是从长期看,仍然呈现出下降的趋势。1979—1982年,GDP年平均增长率为7.425%,同期就业平均增长率为3.075%,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业增加O.414个百分点;1983--1988年,GDP年平均增长率为11.9%,同期就业平均增长率为3.07%,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业增加0.26个百分点;1991--2002年,GDP年平均增长率为9.76%,同期就业年平均增长率为1.19%,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业增加O.122个百分点;而2003--2005年,GDP年平均增长率为10.1%,同期就业年平均增长率为O.97%,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业仅增加0.096个百分点。

2006年,GDP增长10.7%,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就业仅增加0.092个百分点。数据显示,1991年以来至今,我国GDP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大幅度降低,奥肯定律在中国出现严重不相符合的情况。

三、理论的困惑及实践的出路:当代中国失业问题的解读

西方主流失业理论把失业的主要原因归结为技术进步、劳动分工、工资率及消费需求的不足,而这些在马克思的失业理论中也早有论述,只不过其表述手段及方法不同罢了。如果考虑到两种理论在“失业”这个经济范畴的内涵上并无根本冲突和歧义,且考虑到时序的延续性及理论的发展性,也可以认为西方主流失业理论受到过马克思失业理论的影响,或在一定程度上传承了马克思失业理论。

然而,在解决失业问题的途径上,两种理论产生了根本的冲突。马克思失业理论要求从根源上解决资本无限地追求增殖而最大限度地进行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造成大量失业的问题。西方主流失业理论则希望通过经济增长的途径达到失业问题的解决。虽然,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提出通过刺激需求、改变工资率等作为扩大就业的途径,但实际上他们主张解决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仍是倡导经济增长。

马克思失业理论既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失业的根源、原因、表现形式,又指出了资本家造成失业的手段及引发的社会后果,显得系统而严密。西方主流失业理论,对失业的原因分析得多,对失业的根源揭示得少;对失业的表现形式论述得多,对失业的社会后果及资本家造成失业的手段论述得少,其系统性不如马克思失业理论。

通过两种理论的比较,可以发现,马克思失业理论与西方主流失业理论在解读中国失业问题的时候均会出现理论困惑:马克思失业理论揭示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失业问题,而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失业问题;西方主流失业理论尽管形成于当代历史条件之下,具有现实性,但其理论与当代中国的现实状况乃至与世界的现实情况严重不合。解读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任何理论都需要有系统性、现实性、相符性三大要素,其中最关键的要素是相符性。再精致的理论,如果不能被现实证实或检验,即没有相符性,其理论的指导作用将不存在。因此,西方主流失业理论不能解读当代中国的失业问题,理所当然地不能作为解决当代中国失业问题的理论依据。

篇10

异化(alienation)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alientio和alienate,表示脱离、转让、出卖、受异己力量统治、让别人支配等义。在近代,欧洲哲学家霍布斯是第一个提出异化概念的哲学家,霍布斯认为,国家本身就是一种异化(他主张人性本恶,认为人与人的关系像狼一样,总是处于战争状态),异化主要是指转让。法国的哲学家卢梭的异化思想反映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发表的《人权宣言》中,他主要从经济、政治和伦理道德的角度阐述了这一思想,把异化看成是人们利己主义的结果。而真正从政治上探讨异化,并达到一定程度的是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在他的伦理学和社会理论中,汲取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积极因素,形成了自己的政治异化概念。他认为,异化的社会往往使人们行为的结果也发生异化,良好的愿望并不产生良好的结果。由此可见,在近代,异化概念是唯物主义或启蒙学派的哲学家们用来表达反封建社会政治观点的一个工具。真正把异化概念纳入唯心主义轨道,还是从德国古典哲学开始的。首先使用异化概念的是费希特。在他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一“自我”和“非我”中,异化是个基本概念。在哲学史上,黑格尔在本体论中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异化概念。他认为异化是绝对观念向自然和社会的外化和退化;异化是正源的对象化或物化和客观化;异化是对客体的认识和改造。在德国古典哲学中,费尔巴哈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异化观,建立了自己的人本主义的异化观;马克思从英国古典经济学特别是从黑格尔关于劳动和异化的思想中得到启示,认为人的异化归根到底是劳动的异化,这是人的一切异化的基础。只有把人的异化最终地归结为劳动的异化,才能展示人的异化的秘密,进而揭示出社会不平等的根源。马克思从政治经济学出发,分析了人类生存的基础即劳动对人的实际作用,从而揭示了人的异化的本质,提出了一个崭新的概念——异化劳动,在历史上第一次确定了异化概念严格的确切的含义,赋予了这个概念以社会经济的实质内容,树立了一个正确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新起点。

二、马克思异化劳动思想概述

总的来说,《手稿》是马克思从经济学理论对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结构进行的初步分析。马克思把哲学的研究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结合起来,这使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同资本家尖锐对立的经济现实,看到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劳动价值论同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的深刻矛盾。《手稿》有关异化劳动的论述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马克思根据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主要是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论述,通过对工资、资本和地租的考察,研究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结构和规律(中心是劳动和资本的对立)。第二部分,马克思从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前提出发,把异化和对劳动的分析结合起来,运用异化理论对社会基本阶级关系进一步作了分析,指出上述对立和矛盾的根源在于劳动的异化,得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结论,这是人本主义哲学的本质批判。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总的批判,为他剖析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确定了出发点,即“我们是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的”[1](P42)。而所谓的前提就是“把私有财产,把劳动、资本和土地的分离,以及工资、资本利润和地租的分离,还有分工、竞争、交换价值概念等等,当作前提”[1](P42-43)。其实质也就是异化劳动。马克思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对“异化劳动”进行了规定。

(一)从生产结果看,劳动者的劳动和他的劳动产品相异化。马克思认为劳动产品是劳动的结晶,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劳动产品本应该属于工人,但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异己的东西,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独立力量,是同劳动对立的”[1](P44)。就是说,工人劳动的产品不仅与工人相脱离,而且变成与工人相对立的东西,劳动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劳动为富人生产了珍品,却为劳动者生产了赤贫。劳动创造了宫殿,却为劳动者创造了贫民窟”[1](P46)。

(二)从生产过程来看,劳动者和他的劳动行为本身相异化。马克思认为,劳动本来是人的本质,是一种区别于动物的自由自觉的活动。人在劳动中肯定自己,满足自己的需要,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智力。而异化劳动则使劳动变成了外在于人的东西。“因此,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中并不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并不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并不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肉体力量和精神力量,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到损伤、精神遭到摧残。”[1](P45)马克思还指出:“劳动的异化性的一个明显表现是,只要对劳动的肉体强制或其他强制一消失,人们就会像逃避鼠疫一样地逃避劳动。”[1](P47)转(三)从人的类本质上看,人的类本质与人相异化。这是马克思根据异化劳动的已有的两个规定推导出的第三个规定。马克思认为“人是类存在物”[1](P48),人的类生活、类存在就是劳动,即自由自觉的活动,这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的标志。人类通过改造对象世界,使人类的类本质对象化,在改造无机自然界得到表现和确证。在异化劳动状态下,人对人的类本质的体现完全发生了变化。“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剥夺了他所生产的对象,从而也剥夺了他的类生活、他的现实的、类的对象性,而把人对动物所具有的优点变成缺点”;“异化劳动把自我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单纯的手段,从而把人的类生活变成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1](P51)。由于劳动产品的异化使人不能确证其类本质,劳动本身的异化则是把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变成仅仅维持肉体生存的手段,于是造就了人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人的类本质变成人的异己的本质,人变成了丧失类本质的人。

(四)从人的社会交往看,人与人关系相异化。马克思认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这一事实所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人从人那里的异化。”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人的异化,一般说来,就是人同自己本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同其他人的关系才得到实现和表现”[1](P52)。

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必然同他人相对立,也是他们中每个人都同人的本质相异化。他指出,如果劳动产品对工人说来是异己的,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如果说劳动者的活动对他来说是苦恼,那么,这种活动就必然给别的什么人带来享受和欢乐”[1](P53)。至于这“别的什么人”不是神也不是自然界,而是由异化的、外化的劳动所生产出来的资本家。从而,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对自然界和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这样,马克思就解决了开始时所提出的任务——考察资产阶级经济学当作不言而喻的前提(私有财产)的任务。

马克思这里的整个思考线索是:从资产阶级经济学肯定的事实出发,分析了他们所说的劳动其实不过是异化劳动,然后由劳动的自身异化理解了人类的自身异化,理解了阶级关系和私有财产的本质马克思指出,劳动的对象化不等于异化,只有在私有制条件下,才表现为异化,从而把劳动异化和私有制联系起来,因而要消除异化就必须消灭私有制;异化是现实的、客观的,异化借以实现的手段本身就是实践的,异化劳动概念及其四个规定就是对现实劳动异化的概括。马克思通过对异化劳动的分析研究,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暂时性,论证了历史必然性。

三、异化劳动理论在理论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

虽然,马克思的异化劳动思想是一个不成熟的理论,其中还受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较深。但《手稿》在马克思思想发展史上的作用和地位是不容抹杀的,其核心概念劳动异化导引着马克思以后理论研究的思维方式和方向,劳动异化理论正是不成熟的马克思思想向成熟的马克思思想过渡的中介和桥梁。异化劳动理论的历史作用主要在于为马克思以后发现并创立剩余价值学说和唯物史观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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