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4-01 10:32:5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专项资金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专项资金论文

篇1

(1)小型企业监管难度大。平邑县矿山数量较多,但缺少大型矿山企业,矿山规模不大,企业经济效益较差,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规范。这些因素制约着采矿权价款、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数额的增长。由于矿山企业规模较小,矿产品市场又未形成统一的销售价格,补偿费征收数额只能根据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企业自行申报价格等综合核定,给资源补偿费准确核定增加了难度。(2)缓减免行为有待规范。缓减免矿业权价款、使用费制度不够健全,在执行相关征收政策上与实际工作开展不好把握,有时工作不够平衡,征管力度达不到,甚至有时存在缓减免现象,造成了收入的流失。(3)分成比例低,出让成本高。地方征收入库的矿业权价款在分配过程中,县级财政分成比例较低。该县采矿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出让成本)较大,有的矿山分成所得不抵前期投入,不同程度制约影响了矿产资源的有效储备。

对策建议

篇2

二、科学编制预算,规范执行预算,林业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科学编制好年度预算。2014年,我省省级部门预算在政策上做了很大调整,在严控对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务用车购置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实行“零增长”的同时,对2015年省级各部门、单位的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压减1/3,同时整合相同或相近的专项,逐步减少竞争性无偿支持专项;实行“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清单”制度。为此,我们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重点把握三点:一是依据“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坚持以规划为导向;二是坚持有保有压,确保重点。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林业重点工作所需经费和林业规划确定的重点林业工程所需经费支出预算;三是严格审核,确保所编预算合规合理。在汇总、编制预算的过程中,我局林业计财部门认真履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支出预算内容是否符合预算管理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申报支出预算与工作任务和建设内容是否匹配,所拟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合理。其次,规范执行年度预算。2013年,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我省也相继出台了“十项规定”和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规定。全面把握政策要点,加强林业经费支出管理,是林业计财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年来,我们以“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为重点。严格按预算法、会计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规定要求,严把经费支出关,坚决杜绝违反“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的行为。为此,我们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省林业局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依法管理水平。今年,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第三,实行预算和决算公开。按照江苏省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在省财政厅的统一指导下,我局制定了切合林业实际的、便于监督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公开的程序、方案,并按省财政厅的统一标准,及时将我局2013年财务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明确责任,加强林业项目管理,确保建设成效

省林业局明确了林业项目管理责任。通过出台《林业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了省、市、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内设职能机构在林业项目管理方面的责任,加强林业项目的申报管理。省林业局启动了林业项目管理专家库建设,明确规定了竞争性立项的林业专项项目必须经专家评审,林业主管部门依据项目申报指南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申报项目。重大林业项目申报和资金申请,需由林业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并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现场查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预定的目标、任务或批准的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项目建成后,我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并根据项目资金来源、额度,分别由省、市、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项目验收。省林业局还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设定绿色江苏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良好。

篇3

2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2.1集成创新的目标成果导向模糊专项资金始终紧紧围绕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专注于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的研究和攻关,逐渐形成了品种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体系类项目和探索性项目几大类别,研发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创新项目初期只是将主要成果目标定位于品种、技术等单一点上的创新,尚未实现由技术点到技术面再到全产业链覆盖的集成创新,集成重大科技成果的目标导向并不突出。随着农业科技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创新需求的不断升级,这一现状已不适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对于集成创新的要求,科研团队与科技成果分散存在的状态,难以从整体上组装集成出具有影响力和冲击力的大成果。

2.2缺乏利益趋同引导的组织方式当前,传统农业优势技术研究领域在研究内容与学科建设上普遍存在重叠与交叉,一些能够体现新兴农业发展趋势,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先导、前沿产业和边缘领域并不容易获得支持与重视[3]。而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方式相对分散,承担单位的基本科研单元又普遍较小。因此,在没有统一科研目标导向与合理利益分配机制引导的状态下,各申报主体之间难以形成明确的团队分工与层次排位,容易将项目的立项与执行定位于分“盘子”和抢占资源,进而对自身所掌握资源和信息形成保护意识,加剧彼此之间条块分割,甚至可能出现恶性竞争。有限的资源难以聚焦,不仅无法促成紧密的学科体系,也难以在团队建设中产生聚集优势,同质化趋势将不断降低科研协同创新效率。

2.3过程管理与绩效考核有待加强专项资金由财政厅委托省农科院组织实施并负责项目的全程管理,此举解决了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激发了科技创新的原动力。但是专项资金所涉及项目的数量、领域、单位和专家的体量较为庞大,项目执行期间有限的管理人员难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监管,不利于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另外,目前专门针对专项资金项目特点与目标的绩效目标考核机制尚未真正建立,难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若对成果产出与转化的激励不足以拉大科研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那么思维方式将难以摆脱“重立项、轻过程”的老套路。

3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模式的建议

经过广大科技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各方力量的支持,专项资金已经走过了6个年头的光辉历程,对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带动了财政支农方式的转变,积累了宝贵的管理经验,为全国科技创新方式的探索提供了参考。为了更好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创新需求,根据专项资金的运行现状,结合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要求,针对性地提出关于改进专项资金管理运行模式的一些建议如下。

3.1贯彻落实顶层设计,明确项目管理目标通过积极创建和宣传重大科技成果培育的目标导向机制,强化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管,培育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科研成果的意识已经在科研人员中初步形成并得到统一。围绕这一工作重心,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应借助科研绩效评价、政策倾斜等渠道,最大程度调动和提升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与积极性,通过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凝聚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协同攻关能力。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和奖项的服务支持上,要把专项资金作为推动全省重大科技产出的主要抓手,由省农科院牵头,策划遴选出重点部署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并从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等环节开展全程化、便捷的项目管理服务。科研管理部门立项前就要引导科研人员先行一步,紧密围绕当前国内外学科发展的前沿与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性技术需求,结合团队优势与科技成果的定位和特点积极引导,为提高科研人员对重大项目的占位申报和主持实施能力做好铺垫与准备工作。

3.2调整学科结构布局,构建交叉型创新团队针对创新专项申报主体分散不成体系的现状,一是建议在全面梳理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学科特点的基础上调整学科大类结构,进行统筹分类,按照农作物、动物、生命环境、食品与信息及加工与装备五大类别设置一级学科群。再由学术委员会讨论按照领域划分设立二级学科组,每个二级学科组内部都可以选出一名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由所在团队根据当前学科发展的现状,提出3~5年的学科发展规划与成果目标方案,经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只有通过调整现有学科结构布局,才有望打破单位内部各个小团体的利益堡垒,聚集优势科研资源形成创新的内生动力。二是重新组合包装全院科研力量,打破“专业所—研究室—项目组”的单一框架设置,以二级学科组为基本单元,以专项资金为平台,探索建立以产业为主线,以学科带头人为领导,以重大成果产出为目标,以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为原则的多层级人才培养机制与学科交叉型团队建设机制,进而在全省范围内深化有特色农业科研单位之间的联合协作,加快构建江苏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竞争有序和支撑有力的良性发展格局[4]。

3.3强化立项审核,规范评审机制专项资金所支持的项目数量与资金体量在持续增加,现有科研管理力量难以确保过程管理的全面性。为降低项目风险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管理部门应根据所划分学科类别建立专家库,旨在汇集各领域的归口专家,从源头上为项目启动把关,避免盲目立项。遴选入库的专家只负责对各自归口领域内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竞争性进行综合评判。一般项目可通过问卷或打分的形式完成,重要项目的评审则需会上讨论,并全部参加盲审。对于科研人员则要求坚决破除“分盘子、要经费”的消极思想,敢想敢干,且能够提出明确具体的支持要求和保障需要。项目的最终立项必须签订合同书与成果责任状,明确界定实施的具体时间段、负责人和详细成果,同时启动责任追究与末位淘汰制。对参与的专家不设身份限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成员均可以自荐或推荐的形式入库。同时,为提高项目审核的效率与可操作性,所吸纳专家除特邀顾问之外均需参加针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考核和成果产出的统一培训。管理部门可邀请专人对专家进行培训,培训后方可参加评审。

篇4

(二)财务审计是涉农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基础,同时也是相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必然手段涉农重点专项资金财务审计主要审计内容是监督资金投向、拨付及使用有无违规违纪问题,使各环节的资金运营达到真实、合规,并且指出相关部门财务管理不当之处,给以相应意见并督促其整改,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众所周知,每一项涉农专项资金的投向及使用情况都是需要进行效益审计和其他相关的责任审计评价,涉农专项资金相关的财务资料的真实、合规性为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提供保证;只有在此前提下,才能谈资金的效益问题,才能对农业专项资金投入项目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探索资金的效益审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提高农业专项资金各项目效益的方法、措施和途径。因此,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是对其效益审计的基础工作,要实现效益审计目标,必须先实现其财务审计目标。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在审计对象,具体内容,审计目标上,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二者存在必然的联系。通过对财务审计所获得的财务数据和资料,审计部门能借以了解受托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职责,通过对受托责任人履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合规性的审核,可以评价受托责任人履行受托责任的合法合规性。因此,涉农专项资金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以被审计责任人任职期间内所在部门资金财务审计为基础和主线的,即涉农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是其相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必然手段。

二、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现状分析

(一)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方式,审计方法效率低对于涉农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各县相关审计机关普遍采取“同级审”的方式,由于县、市级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准入机制不严格,审计人员思想的倦怠、政策水平与业务素质整体不高、综合分析能力不强,导致涉农专项资金审计效率差;虽然有调查显示,大部分县赞成“上审下”和“交叉审”,这两种方法弥补了同级审的不足,但是涉农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多,使用范围广,若依靠“上审下”全方位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一方面,会造成审计资源配置不合理,财务审计大多进行事后审计,与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能够具有阶段性的特点相脱节;另一方面,这种审计方式可能造成一种下级对上级的抵触感,直接导致审计监督受限,也使得审计效率低。

(二)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结果公开程度低目前的审计结果公告还远没有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尽管在思想上逐渐受到各级审计部门的重视,也有的地区的确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没有达到理想水平。披露审计结果是审计机关的“法律权力”,而不是“法律义务”,从而使审计结果的披露带有很强的任意性。在考虑社会稳定、政绩和面子等因素的推动下,管理涉农专项资金的本级政府可能不允许对外如实报告和披露其财务审计中不太理想的结果。因此,审计公告是不全面的,不准确的,不能真正实现社会舆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作用。

(三)财务审计对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及惩处缺乏力度,审计独立性低我国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属于行政型审计体制,这一审计体制严重制约了审计部门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在本级政府的干预下,县级审计机关不具备权威性,不能独立地审查县级财政部门及管理部门在专项资金的拨付及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即使查出了问题,也不能严格遵照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条例予以惩处。据有关研究调查显示,三成以上的县审计机关对相关部门就审计意见作出整改的监督工作不到位,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情况的书面答复不要求附加书面证据,也不深入到管理部门当地开展真实性复核的审计回访,并且审计机关也没有严肃惩处未及时整改的违规违纪行为,督促整改工作大多只流于形式。审计部门权威性降低,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实质作用,导致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违规违纪情况年年查,年年有;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年年提建议,年年低效率的恶性循环怪圈。

三、改善涉农重点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现状的对策研究

(一)推行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委派制在上级审计指令的引导下制定审计小组工作计划,规划和确定涉农资金重点财务审计项目,配置审计人员,指导和管理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小组监管工作,制定考核与激励机制,确保审计小组审计项目质量并对其负责,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同级审”、“上审下”和“交叉审”的不足,克服了“同级审”县级审计机关权力受限和审计能力不足的现实问题,而且弥补了“上审下”审计全面性不足、成本过高,以及“交叉审”高成本等,总体提升了审计小组业务素质与审计工作质量,提高了审计的权威与独立性。另外在推行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委派制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实现该种审计方式预期效果的关键所在是负责人与审计成员小组的有机融合,审计项目负责人应与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小组成员积极互动,从制度和政策上进行创新,不断提高资金审计效率。

(二)实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全程审计为了加大资金审计力度,县级审计机关应当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全程审计的方法。落实和加强涉农专项资金全程审计及其审计调查方法,与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能够具有阶段性的特点相匹配,是增强审计机关查处问题的能力和力度的重要手段,可以实时提高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评价监督的作用。事前审计在立项方面,审计部门应协助县级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可行性、科学性、真实性进行审计审核;在资金方面,加强对资金投入的审计,主要审核资金投向是否符合资金目标,投入的总体规模及投向结构是否合理,同时也要注意加强审查资金是否按照项目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拨付给使用单位,有无滞留、占用情况;事中审计应当依据资金的走向,派专人随工程进度参与工程项目建设,跟踪审计调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级相关部门报账票据、账簿的真实合规性;无虚假报表、无虚开发票、无虚列支出,积极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各环节的事中审计。事后审计时审计机关应结合事前、事中审计的数据和情况,开展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通过查阅账、证、表,以及现场查证,重点审查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计划的实现情况,审查项目是否全面推行项目负责人委派制,确保全程审计财务数据的真实合理性,全面改善涉农专项资金审计效果,规范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篇5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越来越多高素质技能人才。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基地,迎来了大发展时期。财政对高职院校的投入不断增加。生均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拨款是高职院校财政拨款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1],具有特定性、多样性和时效性等特征[2]。目前,广东省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基本建设专项拨款、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和学生资助金等4大类。规范化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有利于高职院校切实落实深化高职教育改革方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申报内容模糊,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申报通常是由学校领导决策后布置职能部门或者相关的二级院系编写申报材料,再由职能部门或者二级院系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具体负责编写项目申报材料。编写人员可能因层层传达或者政治站位较低,领会不到学校领导层的战略规划而导致申报内容空泛,建设目标不明确;部分申报人员则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更多改变支出方向的余地,有意将申报书中的项目建设内容模糊化。建设内容不明晰,必然导致项目绩效目标量化指标缺乏,定性指标不明确。同时,部分申报人员仍存在“争项目、争资金”的观念,忽视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实际教学科研需求和学校中期规划,甚至部分项目存在投入产出比明显不对称现象。大部分项目申报人在申报阶段并未进行详尽调研,预算编制往往依靠主观认识和经验,预算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再者,由于没有财会基础,项目申报人对经济科目的分类不清晰,造成经济科目预算不准确,而财务人员对项目具体的建设任务和需求不甚了解,审核项目预算时难以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判断。前期申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往往给后续项目实施造成困难。(二)项目支出进度滞后,资金使用不规范。大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下达至学校零余额账户时间为每年三四月,资金下达后,各财政专项项目还需根据制度规定进行项目启动的校内审批与公示,正式实施时间往往要到五六月;部分项目采购业务属于招标范围且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还需进行招标采购,从项目申购到签订采购合同通常需要两到三个月时间,耗时较长;教室、实训室和学生宿舍翻新改造项目为了不影响日常教学与师生校园生活,通常安排在暑假期间进行,以上原因都将导致前期项目支出进度无法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另外,项目经办人员大部分为一线教师,他们身兼教学、科研等多项职责,用于办理项目业务的时间非常有限,而项目从采购到付款需要经过一系列烦琐的流程,项目执行拖拉现象较为突出。等到临近支出进度考核节点或者年底,部分项目人员为达到支出进度或者避免资金被财政收回,会申请提前付款或者有意模糊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界限,在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不相关的支出。(三)项目管理效率低下,执行信息传递不及时。财政专项资金通常由财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者学校预算工作需要组织申报,大多数情况由学校管理层决策后由职能部门或者二级院系布置相关人员进行申报,小部分由项目申报人自行申报,项目申报存在被动性和方向不明确性现象。同时,职能部门在项目申报业务中处于被动配合状态,主要是对属于其职能范围内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财务部门则对所有申报项目的预算进行审核,申报人员、职能部门和财务人员各司其职,但未进行充分沟通,容易造成项目申报材料内容上前后矛盾。组织申报工作效率较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项目负责人或执行部门、职能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纪检审计部门相互协调。项目负责人或执行部门负责项目申报和实施,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过程的协调和事项审批,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和资金监督;纪检审计部门负责资金使用和事项的监督。实务中,一些经济业务从采购到申请付款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操作,但由于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掌握的信息不完整、不及时,往往在付款环节才被发现。(四)缺乏事中监督检查,事后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20年省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前仍有部分高职院校存在“重资金申请轻过程监督,重结果轻绩效”的现象。项目实施过程中,只有财务部门注重审核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职能管理部门极少关注项目业务流程及事项的规范性、预算执行情况和阶段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审计部门更是缺少事中监督检查和纠偏。项目资金使用完毕,项目后续的完成情况很少有人关注,财政专项资金结题验收处于被动状态,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验收的项目则由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员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上级主管部门没有要求验收的则在资金支出完毕时视同结题。项目绩效考核同样处于被动报送自评材料和接收上级审计部门审计状态。高职院校本身缺乏对已结题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的机制,具体体现在绩效考评牵头组织部门不明晰,考评结果运用机制不完善。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进建议

(一)优化项目申报流程,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申报启动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充分与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处室沟通掌握专项资金设立意图及支持方向,然后由学校领导层与各职能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开会讨论项目申报方向。职能部门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项目申报范围及指引,组织二级院系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二级院系自行确定申报项目清单,由相关人员编写申报材料。通过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明确项目申报方向,提高项目申报的精准性;通过提高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参与度,调动项目申报工作积极性。预算编制方面,在讨论项目建设内容环节,项目申报部门或人员可以请学校财务人员参与进来,以便财务人员在充分了解项目建设任务和具体需求的前提下为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提供专业建议,使预算更加科学规范,测算依据更加细致合理。同时,财务部门还可以通过定期开展预算与绩效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培训业务,或者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宣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让更多教职工了解最新的财政资金管理理念和规章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效率。(二)优化工作岗位设置,提升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效率。相比于一线教师兼职负责财政专项项目实施与管理,由行政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管理工作能大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基于对行政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熟悉程度,以及固定的坐班时间,能够更好地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和业务规范性,同时还能让一线教师有更多精力从事教科研工作。人事部门要明确项目管理为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并将岗位职责写入各部门“三定”方案。同时,高职院校要加强对这部分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风险管理意识,规范办理采购、招投标、验收和付款等各流程业务;提高自我审视和自我管控意识,及时收集和整理有效的项目过程材料,确保工作的严谨性。(三)建设财务信息化系统,实现项目全程管控。大部分高职院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项目申报、资金下达、业务流程和预算执行情况互相独立,部分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对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不了解,易造成实际支出偏离预算。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的信息掌握也不全面,管理效率低下。高职院校要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建立一个包括项目申报、立项论证、项目执行(含采购申请、合同管理、业务报销等流程)、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的统一的财务管理系统,使相关人员能够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和支出进度。通过信息化加强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项目执行效率,降低项目支出偏离预算、业务操作不规范的风险。(四)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加强事中监督检查。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部门完善项目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牵头制定各类型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从预算执行、业务操作、支出进度、项目成果、量化绩效指标和定性绩效指标考核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项目负责部门、项目负责人年度评优,并作为以后安排资金的重要参考。同时,审计部门要重视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及时检查项目预算执行和业务操作规范性,降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违规风险。

三、结语

财政专项资金是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办学特色的重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高效地用好每一笔财政专项资金,创造其应有的价值,对高职院校发展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篇6

为扶持农业发展,政府会提供一定的专项资金,然而在我国的社会背景下,由于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的不足,导致这部分专项资金真正能被用于促进农业发展的情况相对较少。为了真正促进产业的发展,有必要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用途进行全面的管理,并且以此促使我国的社会经济能够得到整体上的发展。

1绩效预算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1绩效预算的概念。绩效预算是指政府根据事业和工程制定计划以及实施方案,并且在此之上编制预算的方式。这种预算编制的约束手段即为绩效目标,因此被统称为绩效预算。世界各国对此的称呼方式不同,但本质上都是以计划为中心,将成本和效益之比作为考核标准的预算组织形式[1]。在我国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这种方式同样具有较高的实行价值。1.2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特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主要特点首先在于专项的数目众多,尤其是农业发展名目品类众多,因此导致了名目众多。但受限于产业的重要程度,专项资金的规模大小有所不同,例如对山林的整体开发和对农村地区某一块土地的开发,规模大小显然是不可能相同的。另外,为探索资金使用方式,专项资金也有扶持方式多样的特点。

2影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问题

2.1政策目标不够明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问题首先在于政策的目标不够明确。对农业发展而言,它设立的目的在于调整农业发展方向,并且借此调整我国的整体经济结构,但具体的做法并没有规定。获得了专项资金的农业项目不确定具体需要达到的政策目标,因此得到资金后投入哪个方面往往是由自身随意决定,政策的目标不够明确直接导致了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2.2受益主体不够公平。政策目标的不明确直接导致了受益主体的不公平,由于没有明确的指向性,许多懂得经营、交流技术优秀、懂得“投其所好”的农业相关的管理人员,以及那些有“门路”的人,反而更加容易得到专项资金的扶持。而那些拥有同等资质的农业行业,反而可能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政策,导致受益主体的不够公平。2.3立项评审不够公正。另外一项问题在于立项的评审不够公正。这一点往往与专家学者,以及“学院派”的评审专家对实际情况不够了解造成的[2]。例如很多地区的农业开况都有地域和习惯的差别,无法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进行分析,而是照搬其他地区的成果案例进行立项。而某些专家带有私心的评审也有可能导致立项评审的内容不够公正,失去项目本身的科学性。2.4后续监管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后续监管环节,在我国尚且不够完善。这种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监督管理的主体多样化,权责分配不够合理。例如进行农业综合开发时,专项资金的管理在某些地区可能归由财政部门,也可能归农业部门,甚至在我国的某些地区会归由产业化发展的相关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的评价机制也未能建立起来,也导致后续的监管环节不足。

3提高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的方法

3.1明确政策目标。想要提高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首先需要明确政策的目标。只有当农业发展的各个认识到了这份专项资金的使用条件,是政府认定必须要达到某一目标,就能够令各个企业自我审视自身的条件,同时也有助于企业加强对内部财政的管理,令企业发展向政府目标要求的方向前进,最终才能够达成促使行业向政府需要的方向发展的目的。3.2坚持公平原则。在政府建立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时,需要向全社会公示,令农业行业中的相关企业都能够得到这一消息,从而能够有所预料,为取得专项资金进行前期准备。而进行申报的过程也应当进行公开,由全社会进行监督,以保证申报和评选的公正性。3.3公正立项评审。在立项时要保证公正性,需要保证专家学者和具有实践经验的行业内部人士的合理比例。例如当进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立项时,需要有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行业的内部人员,以及相关学科的高等学府的教授,通过理论和实际两方面综合进行评选,以保证立项的公正性[3]。3.4加强监督力度。需要加强监督的力度,明确专项资金的归属部门,同时也有必要完善整体的管理体系。需要建立起一个合理且高效的监管体系,明确对项目的监管能力,跟踪资金的落实情况,确认项目资金和所得效益的比例,最终保证农业整体能够真正得到发展。

4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现阶段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存在一定不足,具体内容包括政策目标不够明确、受益主体不够公平、立项评审不够公正、后续监管不够有力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并没有真正达到所期望的效益,因此需要加强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从绩效预算的角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分析,建立明确政策目标,坚持公平的原则,公正立项评审,加强监督力度,进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最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促进我国农业得到良性发展的目的。

作者:徐丰喜 单位:莱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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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简述

十以来,“三农”问题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而直接与农村、农民、农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就是乡镇级政府以及其财政部门。乡镇财政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乡镇建设,它的有效利用关系到“三农”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生活条件的好坏,必须予以重视。财政专项资金需与其他经费资金分开管理,最终要使用到服务民生的项目。但我国乡镇在处理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上海存在很多的不足,财政部门的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对预算的执行也没有统一有力的标准。对资金相互挤占的现象不能予以全部的杜绝,资金的使用也缺乏效率,偏离了设立专项资金的初衷。这些现象应该得到关注,并且及时予以解决,不能让专项财政资金形同虚设。

二、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现行的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存在很多的漏洞,这在根本上导致了财政转型资金管理的不善。乡镇财政在预算管理的制定和执行上往往是存在欠缺的,各种转移支付制度尚不规范,造成制度执行上的混乱。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未能达到预想的目的。在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上,财政部门存在着一些职权不明晰的情况,人为因素在资金的分配上参与过多。在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设置上也不够严谨,使一些违规现象有机可乘。乡镇政府在人员 、机构设置、流程体系等方面的设置都不够完善,乡镇级政府中的财政部门也是相对不健全的,财政部门不能严格履行职责,形同虚设。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反馈机制也不够健全,许多资金的来源去向并不能完整的向公众公开,财政信息的透明度差。

2.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不足

乡镇财政的很多决策时缺乏监管措施的,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控非常不到位。对于许多涉及农业、林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通常是由上级部门统一落实,相关的镇级农业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直接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账目,镇级政府不参与建设项目的领导工作。这造成了管理和落实的脱节,县级政府的决策往往不能贴合乡镇的自身条件,而乡镇政府对于有异议的项目也无法参与监督与管理。在监管流程的设置上,乡镇政府的监管也是粗放的,不能结合项目实际设置相对细致的监管标准。在乡镇级财政资金的使用上,存在着重视资金的申请和分配,而轻视对资金的管理和评价,财政资金的乱用、漏用、冒用现象时有发生,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不能真正更好的服务于基层的老百姓。

3.乡镇财政专项资金信息传达不畅通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传达不畅有主观和客观的双方面原因。客观上来看,财政资金从申请到拨付到落实需要一段时间,而乡镇级别是最终环节,流转的时间也相对较久。流向到乡镇政府的资金最终分给每一个农民的手中也会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就造成国家的相关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需要补贴的人身上往往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从主观因素来看,政府自身的信息传递机制也是有所欠缺的,乡镇政府在信息的共享上不够流畅,不能很好的与县市级的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对政策的跟进也有所迟疑,不能紧跟政策去采取落实措施。在信息的下行公布上,没有绝对的指标要求。对政策的公式、巡查、反馈没有规范化制度化的规定,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能接受来自群众的广泛监督。

4.乡镇财政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

乡镇政府的财政部门在财务管理上是相对随意的,也是不够专业的。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普遍是缺少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的,业务素质较低,不能更好的钻研政策、落实政策。乡镇政府的会计岗位设置随意性较大,对会计准则的落实效果也较差。在会计岗位人员录用、离职等情况发生时,人员间的交接管理也不够规范。在日常管理上,对于本级政府发生的财务工作,存在着账务处理延时、凭证填写不规范的现象。财政部门对单位的资产管理、风险管理上也存在缺陷。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能按照要求设置台账明细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落实到个人,容易出现账实不符的现象。对单位的资产、负债的分布不能实时预防、实时监控,对债务风险的预知能力差,容易使乡镇政府陷入财务危机。

三、解决对策

1.完善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应制定更加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来实现对乡镇财政专项资金更好的管理。加强乡镇政府对财政资金的监管,严格遵守财政部颁布的各项政策,尤其是关于“三农”问题的政策,结合本地区的事情,制定适应于本镇发展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可以更加有效的指引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提供政策依据。强化乡镇财政所的职能,提升对各大项目的参与度。使其更好的负责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对财务核算的监管,对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调度。完善并规范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保证每一笔资金都能切实服务于农民的生产。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金的管理,为保障金设置专门的账户,单独管理,防治农村专用社会保障金和其他资金相互挤占。

2.强化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力度

完善乡镇政府的监管体制,形成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的双向结合体系。在内部,有镇长带头成立项目资金专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项会议,研讨本镇各项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定期检查财政部门的工作,包括对预算的执行、财务会计数据的处理、相关凭证的填列存档等情况,做到对本镇财务工作心中有数。对重要的涉农项目更要实时管理,要求执行部门定期汇报项目进度,保证项目执行顺利,不存在延误、拖沓现象。在外部,强化上级政府对镇级财务部门工作的管控,实时巡查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错误现象要及时更正。在各行政村抽调村民代表,定期举办听证会,把近期完成的各种项目在会上向村民代表进行汇报,接受群众的建议。加强财务数据的公开,在镇政府公示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接受上访。

3.强化乡镇财政专项资金沟通机制

应自上而下建立高效畅通的信息流转机制。建立完善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形成办公事宜的逐级下放,在系统中设置对紧急事件的预警和提醒机制,摆脱传统的电话、书信形式的传达。规范各项事宜的办结时限,严禁拖延现象的产生。对各项国家政策的跟进必须及时,并且不打折扣的执行。加强各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应主动与各单位间交流经验。对于农村社保基金的管理,应为每一个享受保障金待遇的农民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有相关款项的拨付时直接由财政部门把款项打入受惠人的账户里,而不再需各部门的经手,使款项的拨付更加实时高效,杜绝在中间环节的截留。完善资金使用的反馈机制,对每笔资金的使用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反馈。对于分发到农民手中的款项,要得到农民本人的签字。

4.规范乡镇财政专项资金财务管理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会计基础建设,规范日常财务会计制度。从事专项资金管理的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必须熟知岗位职责,并且要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会计核算方法,加强自身会计修养,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单位的岗位设置要符合财务管理的目标,执行回避制度,做到会计核算的高效率。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会计业务培训班,让人人参与到会计知识的学习中来,都能了解基本的会计知识,让全员参与管理。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日常考核。推行政务公开,把镇政府的财务报表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建立严禁的财产清查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的盘点和清查,保障国家公共财产的安全性,保障专项资金的正确使用。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系统,运用计算机制度来约束乡镇财政工作的开展,防止违规现象。并且利用电算化系统的先进技术,可以及时的、全面的提取一段时间的财务数据,方便进行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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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专项资金概述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安排的用途固定、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它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保障,具有政策性、时效性、广泛性的特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保障民生、促进各地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财政部门采取的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绩效评价、整合项目资金等措施也推动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在当前形势下,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推进依法理财,有利于建设阳光型政府。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缺少科学性

首先,财政专项资金涉及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经济建设等领域,名目繁多,因此在编制预算时由于缺少科学标准,编制出的预算就会缺少科学性,影响政府职能的实现。

其次,由于财政专项归口不同,可能会产生“多头申报”的现象,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同时由于存在不合理不科学的政绩考核目标,也会导致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向不科学,例如经济建设投入大,而民生方面投入小。

最后,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在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时,缺少前期考察、深入研究和科学论证,导致预算编制无法实现精细化,后期的预算执行很难保证,削弱了预算的执行力度。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

各级政府虽然建立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但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有不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地方,因而实践性不是很强,操作性也不是很高。同时,很多时候很多单位和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弱化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导致管理不到位。

另外,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也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控制,如资金拨付不及时、拨付程序不规范等,容易滋生腐败。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背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串用专项资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透明度不够

目前,由于财政专项资金涉及众多部门,并且金额很大,同时财政部门没有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信息的共享平台,使用情况信息不透明,因此,相关部门无法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财政专项资金监管难度很大。

(四)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力度不足

首先,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方式落后,普遍采用的是下一年度的专项资金审计,事前、事中的监督少。

其次,按照有关规定,专项资金结余要上缴财政或经财政批准留用,个别单位为了不上缴就突击花钱,而财政监管滞后,给提供了可乘之机。

第三,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监督缺乏法律约束,缺少制度保障,影响了监督的权威性。

第四,对违法违纪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大,缺少责任追究,降低了监督的震慑力。

(五)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有的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没有做到单独核算,无法实现专款专用;有的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原始单据不合规,支付流程、支付手续不规范;有的单位在年末虚列支出,将专项资金转入结余或往来科目中,支出的随意性增大。

(六)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缺乏绩效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大部分单位中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意识不强、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重预算轻管理、重使用轻效益”的观念还存在,无论是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还是在决算环节,财务部门也只是做个简单汇总,而不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导致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高,尤其是相应的问责机制、约束机制的缺失,也大大削弱了绩效评价的执行力度。

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科学编制预算

首先,强化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意识,改变落后的预算编制方式,严格执行立项程序,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严格履行预算审批手续。

其次,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中,对于投资数额大、专业性比较强的项目一定要深入研究、反复论证,甚至可以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避免资金浪费。

再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专项资金直接拨到项目单位或供应商,杜绝以拨列支。

最后,改进政绩考核目标体系,使财政专项资金更多的投入到社会保障和民生领域。

(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

首先,要不断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和相关实施细则,严肃财经纪律,对财政专项资金从立项、评审、预算安排、使用、监管、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要保证专项资金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它的分配职能,合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同时还要严格遵守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履行拨付职能。

最后,要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共享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首先,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信息进行公示,尤其对金额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还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其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共享平台,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科学授权,使他们能够利用信息平台获得需要的信息资料。

最后,要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渠道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向、实施进度、绩效评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对违规行为坚决曝光,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设阳光型政府。

(四)健全监督机制,实现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全程监督

要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和单位要提高专款专用意识,要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划拨、流向、使用情况等各个环节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并不断完善审查监督机制,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加大监督的执行力度。

还要加强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制约,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五)遵守财经纪律,规范会计核算

要按照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进行会计核算,对财政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坚持专款专用,杜绝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同时还要做好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监督作用。

(六)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绩效考评机制,合理运用考评结果

要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一定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绩效考评机制,科学设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要把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要把考评结果与领导个人的升迁挂钩,以提高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绩效考评的重视。

要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还要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绩效评价成绩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发现有挤占挪用等违纪问题的单位要收回财政资金,并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在我国经济建设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在民生、社会保障、经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作用,要不断提高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认识,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毛世德.浅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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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是指具有特定用途和绩效目标的,由上级财政部门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项目资金。财政部门承担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必须要强化专项资金整合,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1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目前,我国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包括由单位自行管理和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的两个部分专项资金。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财政专项资金种类繁多

第一,一些政府部门领导缺乏综合和全局考虑,以开设专项资金作为工作的必要手段和条件,每组织一项工作,就要开设一个专项资金,甚至是只追求功绩,而不考虑实际需求,只为应付当前,而不顾及长远,导致一些财政专项资金性质和用途基本相似或相同,重复交叉。第二,一些专项资金一旦开设以后,不管实际使用情况,每年不断增加,造成“滚雪球”效应,导致专项资金的数量和种类越来越多,重复交叉设置,不仅加大了专项资金的管理难度,而且还造成资金管理失控的现象。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散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置了许多专项资金,这些专项资金,有的是上级财政部门安排的,有的是上级职能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多样,“资出多门”,而且在管理上,也是各自为政,就以涉农资金为例,农林牧副鱼等各个部门,都设置相关涉农资金。在财政部门内部同样如此,经建部门、农业部门、农发部门等,都掌握着数量不等的涉农资金,不利于“一个口子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的实施,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政专项资金账户多头开设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上,各个部门基于工作便利的需要,强调要设立专户,做到转款专项使用,设置一个专项资金就要开设一个专户,重复开户、多头开户现象屡禁不绝,银行账户犹如“天女散花”。也有的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和负责人给予利益关系,迎合银行吸储需求,不积极配合专项资金清理活动,从而使专户清理难度较大,效果不明显,财政专项资金整合难以开展。

2 财政专项资金整合的措施和方法

针对我国当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专项资金整合。主要可以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和摸底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的摸底,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要摸清项目底。要对现有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通缉,包括本级政府设立的和上级政府设立的专项资金,全部都要列入到摸底范围内,要对项目资金额度、资金用途、账户设置、核算方法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确保不重复统计、不遗漏统计。第二,要摸清资金底,要对项目资金历年结余情况进行统计,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分析。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的摸底,核对、界定专项资金情况,分门别类,根据资金性质、用途和管理单位等要素,进行编号,提出处理意见。

(二)明确专项资金整合思路

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必须要以资金整合为突破口,必须要以建立项目库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不断创先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和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可以在不改变专项资金管理权限和分配权限的前提下,不改变资金用途和性质,把所有的财政专项资金都纳入到项目预算中,通过对项目的整合,把专项资金整合在一起,集中财力办大事。要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项目库管理,把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监督检查、绩效考核,都纳入到预算管理之中,实现项目库管理系统向财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的创新和升级。

(三)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

在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过程中,可以按照“科学设置、重点保障、绩效管理”的要求,采取调整、撤销、合并、保持等方法,切块归并、打包整合,多不同渠道、不同部门、不同用途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整合:第一,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整合。各级政府要基于全局角度,突出重点,既要从当前实际出发,也要从推动长远考虑,对现有的财政扶持政策进行重新清理和规划论证,对于那些已经实现原定目标或者已经到期的专项,或者与政策目标产生偏差的,要坚决予以撤销;对于那些符合公共政策目标,但是在扶持目标、对象和性质相似或相同的专项,则给予归并;对于那些涉及不同部门的,但在用途和方向方面基本相同的,予以整合。第二,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整合。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围绕项目而开展的,项目整合是关键。要按照专项项目的性质,对于那些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给予整合。第三,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权整合。通过横向合并、纵向串联等方式,整合财政专项。财政部门要在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建立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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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审计机关不断拓宽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从已经普及至县、乡镇一级,又延伸至加强对村干部参与农村经济活动的监督与约束上,积极推行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一、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基础薄弱。一是账簿登记不规范,账账、账表不符。二是原始凭证要素不符,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不符或没有原始凭证。三是账目混乱,无依据进行账记调整。

(二)财政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违规收费时有发生,违规收入不入账形成账外收入。二是账外列支、白条支出较为普遍。三是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导致往来户头多,且往来单位金额不一致。

(三)挤占挪用专用资金。一是一些村委将上级拨入的扶贫款、专项资金不单独核算。二是征地补偿费未实行专户管理且使用不规范。三是改制企业上缴的净资产及剥离资金未及时上缴市级财政专户。

(四)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少数集体资产长期游离账外,存在管理风险。二是建设工程管理及核算不规范,手续不全,未经审计便自行结算。三是固定资产核算不合规,存在不入账和报废销账。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财经法规知识宣传学习不到位,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一些村干部平时不注重对财经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自身缺乏财经知识和基本的财务知识,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认识不够,管理职能、服务职能和工作职责没有充分发挥。造成违反程序行事、不经批准擅自处置资产;乱收费、乱摊派;在资金管理和运用方面存在挤占挪用或滞留专项资金、账外设账等现象。

(二) 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少数村级财务人员的财经法规意识淡薄,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意识不强,往往是被动的做账、做报表,村干部叫怎么做就怎么做,对于一些明知是不符合财经法规的不加以制止,做“好好先生”,未能真正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毕业论文,村级。以致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纳税意识薄弱,对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从不缴纳有关税费。毕业论文,村级。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乏力。一是一些村部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能有效控制财务收支。会计凭证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重大事项没有实行集体审批决策;工作人员调离岗位也不及时办理清点、交接手续等。二是虽然建立了规章制度,但有章不循,如业务招待费,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格控制招待费,但在执行过程仍然超范围超标准列支。三是资产不实,资产管理混乱。添置的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时常出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混乱状态。少数单位的资产长期游离在账外,对外长期投资的本息未按规定收回,一些应收未收的资产未及时催收,由于人动,极易造成“人走账不清”,“新官不理旧账”。

三、建议及对策

(一)强化学习,不断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对于存在的问题,整改得到不到位,是否还会复发,其执行在于业务人员,但关键还是看领导认识到位不到位,贯彻有力不有力,因此必须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财经法纪教育。村级领导干部应自觉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增强财务管理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改进和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财务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强化财经法规意识,增强依法理财能力。另外,会计管理部门在会计业务培训过程中要加强业务指导,并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加强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促进和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二)加强监督,规范内部财务行为。应全面清理整顿原有的各项内控制度,找准失控环节,明确自控重点,培育自我约束自控能力。毕业论文,村级。毕业论文,村级。特别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工程款支付和核算。毕业论文,村级。加强财务安全管理,确定财务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毕业论文,村级。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户核算,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另外,建议各乡镇有关部门加强对村级日常经费支出的合理、合法进行监督,特别是对工程项目管理,固定资产采购等方面,对监督结果在村级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培植财源,从严控制政府性负债。一方面各乡镇应适应经济形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各乡镇实际,因地制宜,挖掘传统产业,发展特色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壮大农村经济,努力实现富民、富村、富乡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做好节流工作,正确处理好负债与建设的关系,应合理安排制订建设计划,不能通过加重农民负担和增加乡村负债搞建设,更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