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文化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4-01 10:33:1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传承文化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传承文化论文

篇1

    科学的严谨及求理求真流淌人文的血液,脉动人类的血脉,成为文化的风景,身心体悟可矣,何饶舌也。

    给你身心,教你说话,育以读写,口传身授,格物致知,代代相传,语言、血脉、情感胜过几度风吹怒号、电闪雷鸣、大雨滂沱。

篇2

传统文化是指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保留在每一个民族中间具有稳定形态的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以华夏民族为主流的多元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融合、形成、发展起来,具有稳定形态的中国文化,包括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道德情操、生活方式、礼仪制度、风俗习惯、、文学艺术、教育科技等诸多层面的丰富内容。近百年来,国人对待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是冰火两重天。上世纪两次大的文化运动——、,使中国传统文化遭到灭顶之灾,而尤其可悲的是使中国人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情操难以为继,使新一代的中国人出现了信仰危机、价值危机、道德危机,导致民族精神的衰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思想的解放,冷静的反思;随着中国国力的强盛,民族自尊心、自信心的恢复,研究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成为当下思想文化界一道众所瞩目的风景线。由政府到学界,由国内到国外,国学热不断升温。如,在《百家讲坛》阎崇年讲清帝、刘心武讲红楼、易中天讲三国、王立群讲史记、于丹讲论语;《光明日报》专门开设了国学版,中文搜索引擎百度开设了“国学频道”,新浪网高调推出乾元国学博客圈,政府举办了“俄罗斯‘中国年’”、“德国‘中国年’”,在各个国家开设孔子学堂,等等。这一冷一热带给我们很多思索: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文化?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传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笔者简要地探讨如何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并对传统文化的现代传承方式作了思考。

一、理性看待中国传统文化

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自己的科技,可能会亡国;一个民族如果丧失了自己的文化,就要亡种,而亡种比亡国更可怕。对中华民族来说,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身份证和象征,是中华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唯一标志。对于几千年来维系中华民族精华之源泉,深蕴着我们先民追之不舍、迄今十多亿中国人仍然哺之于中的丰富营养成分的中国传统文化,一棒子打死,妄自菲薄、数典忘祖,搞是不行的;但抱残守缺、照抄照搬、全盘吸收,大搞复古主义也违背历史发展的规律。冯友兰曾说:“中国人最关切的是中国文化和文明的继续和统一。”我们的智慧或可超然于文化之外,而我们的最终命运又必然统摄于文化之中。因此,理性发展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人的不贰选择。

对于中国文化的发展,有识之士也在不断思索,1935年《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宣言》旗帜鲜明地提出中国应进行本位文化建设。指出对肇始于近代的民族文化危机,“我们不能任其自然推移,我们要求有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同时,“要使中国能在文化的领域中抬头,要使中国的政治、社会和思想都具有中国的特征,必须从事于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1958年《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建议以儒家文化为主,融会西方“民主、科学”,以达“返本开新”后的世界价值和济世功用。2004年《甲申文化宣言》的策略落脚点:侧重强调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平等、多元共生的见解及中华文化对世界未来的可能性贡献。“主张每个国家、民族都有权利和义务保存和发展自己的传统文化;都有权利自主选择接受、不完全接受或在某些具体领域完全不接受外来文化因素”,“不同族群的恒久信仰、行为方式和习俗,则理应受到尊重”,“主张文明对话,以减少偏见、减少敌意,消弭隔阂、消弭误解。我们反对排斥异质文明的狭隘民族主义,更反对以优劣论文明”。近代中国的三次文化宣言,通过以文化的名义直抒当下诉求,折射出近代以来中国文化策略指向演进的历史轨迹以及未来文化建设策略在价值取向和技术选择上的理性趋势。二、加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

虽然中国传统文化在中国后期的封建社会里一定程度上起着阻碍历史进步的作用。但仍然有与现代化融合从而促进现代化成功实现的诸多营养成分存在,以儒家思想为主的“东亚价值观”仍是亚洲各国发展的文化基础,而且还受着那些“文明过度”的西方学者的特别青睐——认为在中国这种以伦理主义为核心的传统文化中可以寻求到医治由“过度文明”带来的“文明病”的良方。

(一)重视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论研究。任何一个民族、一个国化遗产。尽管这个“文化酱缸”在一定时期内束缚了历史的发展,但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的特色,是中国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是五千年文化的积累,是中国文化保持长久生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强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整理,从中吸取精髓,使之发扬光大;摒弃糟粕,以史为鉴。

(二)保护中国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文化的“神”是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文化的“形”是文化的“神”的载体,要发挥传统文化新的生命活力,就应实现其“神”与其“形”的现代统一。因此,一方面要致力于传统文化固有的“形”保存、保护——经典文本、文物古迹、传统节庆、优良的民间习俗、民间谚语等文化遗产,使之继续发挥作为传统文化其“神”的载体的作用;另一方面又要总结传统文化中的“神”,对其进行现代价值再创造,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念和价值观念,及时反映和体现出改革开放进程中涌现出的一些新思维、新观念、新取向,使中国文化更具时代特征和时代引导能力,使有“形”的文化遗产具有现代生命力。

(三)重构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体系。中国传统文化的许多腐朽、落后、愚昧成分已经难以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需要,必然会被文化自身的新陈代谢所抛弃。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改造要有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意识,弘扬中华民族的主体意识,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传统文化中“仁义礼智信”、“以和为贵”、“兼爱”、“尚贤”、“自强不息”等普适性文化元素要大胆地发扬光大,应该成为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文化中包含的科学精神、民主思想、法制观念、人权理论等文明成果,要像学习一样,吸收、消化、使之中国化,成为中国文化中浑然天成的一部分,使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体系更加完善。

三、大力传播中国传统文化

保护中国传统文化,重构中国传统文化,最终目的就是要使中国传统文化深入民心,并且走出国门,成为中国先进文化的一部分,成为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最重要的两个途径是:学校教育和媒介传播。

(一)学校教育活动。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是个由来已久的话题,也是国家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2006年9月国务院《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传统经典、技艺的传承。在有条件的小学开设书法、绘画、传统工艺等课程,在中学语文课程中适当增加传统经典范文、诗词的比重,中小学各学科课程都要结合学科特点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高等学校要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中国语文课”。

笔者认为,要系统地传播中国传统文化,还应该将其作为一门专门的课程独立于语文、历史等其他各科。这是向中国知识阶层传播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而知识阶层是发展文化的生力军,是普及文化的传播者。这门课程应重在介绍中国传统思想、传统价值观和道德观、传统风俗习惯、传统文学艺术等,让学生在这门课程中认识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而产生敬畏感;看到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中国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产生历史认同感和归属感;看到中国传统文化与世界发展的联系而产生自信心;吸收中国传统思想而提高道德修养,学习中国传统文学艺术而获得美的教育。

篇3

    穿越历史时空回眸文化发展线索,一切都成了思维中由“过去——现在——未来”穿成的实践事件之珠。散落的、连带的、破碎的、暗淡的、熠熠生辉的、光彩照人的……雷动着悠悠岁月之心,激荡着物我来去。

    科学的严谨及求理求真流淌人文的血液,脉动人类的血脉,成为文化的风景,身心体悟可矣,何饶舌也。

    给你身心,教你说话,育以读写,口传身授,格物致知,代代相传,语言、血脉、情感胜过几度风吹怒号、电闪雷鸣、大雨滂沱。

    文化的时空在于人类心灵的律动,心相通,心相异。

篇4

1.2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简析近年我国城镇化发展呈上升趋势。如图1所示,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增长到2013年的53.7%,年均每年增加1%左右。简新华(2010)认为这种较快发展的趋势还会持续下去,今后将会以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的速度继续推进,并在2020年达到60%左右。按城镇化率同比增加值的大小可划分为3个阶段:第1阶段(1978年~1995年),这一时期除1979年(1.1%)和1984年(1.4%)外,城镇化率同比增长均低于一个百分点,属于初始发展阶段;第2阶段(1996年~2005年),前8年内,城镇化率增长值保持在1.5%和1.4%之间,较为稳定,2004年和2005年则有所放缓,分别为1.3%和1.2%,但总体处于较高的增长阶段;第3阶段(2006年~至今),城镇化率增长处于波动较大的状态,2010年同比增加3.1%,创历年最高。我国城镇化的较快发展是由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共同推进的。人口城镇化是显性的动力,土地城镇化则起辅作用。土地城镇化推动着人口城镇化的发展,间接性地体现在城镇化率波动中。陈凤桂(2010)通过对城镇化率的分解,分析得出在2002年以后我国土地城镇化速度大于人口城镇化速度,并在2007年土地城镇化指数超过人口城镇化指数[7],这种超前的土地城镇化并不符合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内涵,有悖于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发展宗旨。但随着我国对城镇化发展质量要求的提升,内涵、高效、绿色的城镇化必将成为未来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主旋律。

2关于土地城镇化与乡土文化传承的思考

新型城镇化建设可以归结为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人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体,而土地是客体,同时土地与人又都是文化传承的载体。在我国提出新型城镇化这一概念之前,以往的城镇化建设主要以土地城镇化为主,即以城市扩张、农民进城为主要特征,强调的是量,追求是的高城镇化率.属于粗放型城镇化发展。在土地城镇化的过程中,村庄被整体规划、农户集体迁居新住所,有些地方出现“千城一面”、“规划混乱”、“好大喜功”、“伪造古董”等四大怪现状[8],即所谓的“统一规划”局面。不同地区、民族通过城镇化最终走向了大一统,却失去了象征区域特点的精神文脉。土地城镇化的推进不应是简单地造城运动,城镇化不仅要有具体形态,还要有文化内涵。应该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民族风情等打造具有地方比较优势的特色城镇品牌。尤其是古文化气息浓厚的地方,要在充分保留乡土文化载体的基础上进行优秀乡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并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嵌入旅游、商业化的思想。但商业化的深度要吻合地区文化的真实性,避免过度地商业化而导致乡土文化传承走向相反的方向。总之,土地城镇化要秉承“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的原则,有保留的推进村庄整治,用科学的文化观指引新型城镇化建设。

3关于人口城镇化与乡土文化传承的思考

总理指出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人的城镇化,而不仅仅是土地城镇化。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由农村走向城市。2013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6955和8896元,同比去年分别增长9.7%和12.4%,人们的经济生活水平在稳步提高,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在不断推进。在2030年之前,我国城镇化率将要达到70%,再次增加2亿农村人口的转移,实现更多的农民市民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存在不可逆转的趋势,但被市民化的人口是否真正融入到市民群体中,市民化的质量究竟如何,是否存在“伪城市化”等问题都值得商榷。人的城市化本质就是文化重构,长期形成的价值观、财富观、职业观和生产、生活方式,往往使农民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着更大的阻力与障碍[2],尤其是少数民族或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地区。由于受本土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部分农民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后可能会面临本土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冲突。一方面这种冲突会带来生活上的不适与心理上的落差,阻碍其生活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可能会导致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出现,引发民族或城乡冲突。这会使城镇化的质量大打折扣。即使乡土文化能够融入到现代文化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脱离农村土壤的乡土文化仍然面临着被主流文化同化、传承与发展的载体消失等危机。因此,在乡土文化融入到现代文化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搭建两种文化融合的平台,促进农民市民化角色的转换;另一方面,要积极营造乡土文化特有的载体,使二者既有交叉又各具特色,避免彼重此轻。

篇5

经济决定律,是指生产力的因素、经济的因素最终决定着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进程。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和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1(]P82)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1](P695)这一基本原理同样也适用于对思想政治教育发生过程的分析。在思想政治教育发生的要素中,生产力要素、经济要素不仅决定着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等客观要素的形成,而且也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意识、个体意识等主观要素的形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一定阶级经济利益的实现决定着思想政治教育发生、发展的根本目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在于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中,最终为经济基础服务。同时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影响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变化,间接地产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需求,从而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产生。阶级社会思想政治教育的正式产生,正是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发展给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带来的必然结果。思想政治教育发生的各种偶然要素也都是在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产生的,对经济要素的补充和反映。恩格斯在致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精辟地阐明了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偶然性和必然性的关系。他指出:“我们所研究的领域越是远离经济,越是接近于纯粹抽象的意识形态,我们就越是发现它在自己的发展中表现为偶然现象,它的曲线就越是曲折。如果您划出曲线中的中轴线,您就会发现,所考察的时期越长,所考察的范围越广,这个轴线就越同经济发展的轴线接近于平行。”[1(]P733)在思想政治教育发生的过程中,虽然其何时发生、何地发生、以什么形式发生等都是偶然的,但从历史发展的长远趋势来看,这些偶然要素最终都要受到经济的制约。作为上层建筑领域里的一种实践活动,思想政治教育的产生最终根源于物质生产实践的发展需求,最终为一定阶级的经济利益服务,这是思想政治教育发生的深层根源。

2.政治催化律

政治催化律,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过程中,政治因素起到了催化作用。政治是人类实践活动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思想政治教育虽然萌芽于原始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孕育期,但促使思想政治教育产生的历史大事件,却是政治生活和阶级的出现。政治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就成为一种现实的、独立的力量影响思想上层建筑。思想政治教育正是伴随着阶级的政治实践一同产生和发展的。一定的政治集团特别是阶级为了实现其自身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总是对各种政治关系进行着思想调控,以达成政治共识,统一政治行为,同时向社会成员灌输一定政治集团和阶级的意识形态,生产和再生产其所期望的政治关系和政治秩序。而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政治统治和经济统治,更加重视对被统治阶级及社会成员的思想统治,自觉、主动地进行意识形态的调控,采取各种手段和方法来传播、灌输本阶级的意识形态,抑制、消除有害于本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总之,阶级的政治活动特别是统治阶级对社会成员所施加的意识形态影响活动是思想政治教育产生的催化剂。政治活动对思想政治教育产生的催化作用表现在:政治活动直接催生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一定的阶级或政治集团;政治活动赋予了思想政治教育以本质的规定性——阶级性和政治性;政治活动使思想政治教育从原始社会自发的萌芽形态转变由一定阶级或政治集团实施的,为实现某种政治目的而进行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正式形态;政治活动铸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政治意识形态;等等。总之,政治活动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产生发挥着全面的、根本的、本质的推动作用。

3.文化传承律

文化传承律,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过程中,文化价值观的传承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产生的深层依据。所有文化都是习得的而不是生物学遗传的,著名的人类学家拉尔夫•林顿把这称之为人的“社会遗传”或“濡化”(enculture)。[5(]P42)文化传承是人类文明发展和人类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积极成果需要通过世代相传,才能实现文明的历史继承和历史创造,使人类文明的火种照亮人类自身前进的道路。在文化的传承中,反映一定社会群体、集团特别是一定阶级和国家根本利益和深层文化追求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核心内容,这些核心的文化价值观渗透在一定的思想文化、道德文化、政治文化中,成为一定社会意识形态的内核。如果在文化的代际相传中,缺失了这一核心的内容,就抽掉了文化的灵魂和精髓。正如中华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一样,如果没有抓住自强不息、团结奋斗、互助友爱等这些反映中华民族精神核心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不能使这些核心价值观得以发扬光大,就不能使中华文化的灵魂和精髓薪火相传。正是中华民族悠久的道德文明和德育传统,使中华传统文化的内核得以世代相传,内化在中国人的深层文化心理结构之中。而在人类发明的各种保存和延续文化传统的手段中,思想政治教育正是传递人类文化价值观的重要方式之一。知识技能的教育可以使人类的物质文明得以延传,而思想政治教育则可以使人类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反映社会发展方向的社会意识形态得以延传。在国家和统治阶级对社会成员所进行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政治教育等实践活动中,不仅实现了一定文化的社会化和代际传递,而且也使主导意识形态得到了传播和确立,充分地彰显了思想政治教育之于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向下一代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一定文化的核心、灵魂和精髓传之于后世,从而也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所担负的文化使命。

4.要素充足律

要素充足律,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发生的过程中,各种要素必须齐全、充足。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虽然是一个历史事实,但却是各种主客观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产生离不开一定的客观条件。其中包括一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组织形式等。思想政治教育的产生既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生产力的发展孕育着思想政治教育的萌芽,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产生准备了物质前提和基础。生产关系的发展,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化,创造了专门从事精神生产的社会群体,从而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提供了雏形。进入阶级社会,阶级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政治集团,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产生提供了直接的社会力量。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产生离不开一定的主观条件。这些主观条件包括社会意识的发展水平,个体意识的自觉程度等。社会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是一种社会自我意识,也即社会主体对思想政治教育需求的自我体察和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自主认识。而这种社会自我意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自发到自觉、从感性到理性的发展阶段,最终才推动着思想政治教育意识的真正形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产生同时也受到个体自我意识的制约。没有个体自我意识的觉醒,就没有个体对自我主观世界进行改造的自觉,自然也不会产生接受这种自我改造的主动性,思想政治教育也就不会在个体身上现实地产生。当然,还存在着其他一些偶然因素,比如思想政治教育发生的具体时机、情势等,它们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到思想政治教育发生的过程中。只有历史的发展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产生创造了充分、足够的主客观条件,思想政治教育才能发生。

5.主体主导律

主体主导律,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过程中,主体始终发挥着主导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主体的一种社会实践,是人类主体性的表征和外化,确证着主体的本质力量。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发起者和实施者。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必须有主体的依托和推动。没有人类主体意识的觉醒,没有人类主体能力的形成,就不可能有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产生,思想政治教育也就无从产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主体意识,主导着思想政治教育的观念生成。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主体能力,主导着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生成。[6]在思想政治教育发生的要素中,主体始终处于积极的、主动的、主导的地位,扮演着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运用思想政治教育载体,作用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有效展开的角色。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形成是思想政治教育产生的主导性要素和关键步骤。只有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真正具备了相应的主体素质,思想政治教育才能成为人类本质力量的反映,也才能发起、实施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从而主导整个思想政治教育发生、发展的全过程。

6.客体主动律

客体主动律,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过程中,客体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主动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虽然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作用和塑造的对象,但在思想政治教育发生过程中,其作用却不可小视。如果没有客体的主动性,思想政治教育也不可能产生。客体对自我思想政治品德现状的认知、判断和进行自我改造的动机、情感等心理要素,对于客体是否能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对象,思想政治教育是否能够在个体身上具体地发生都具有根本意义。如果客体完全缺乏对自我思想政治品德现状的自觉体认和提升动机,如果客体的接受能力还没有发展到能够承载和消化一定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的程度,那么就很可能使主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失去现实的对象,成为毫无意义的单边操作,使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成为一种外在的、自为的存在。只有客体形成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主体能力,具备了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性,才能真正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客体,也才能推动思想政治教育的产生。

7.介体联结律

介体联结律,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过程中,介体发挥着联结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产生的媒介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载体等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桥梁和纽带。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离不开一定的中介,中介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借以产生的渠道和途径。如果没有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信息,没有一定的传播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的渠道,那么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就成为相互割裂、互不相干的实体,就失去了彼此作为主体和客体的意义,更加不可能产生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只有在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中,思想政治教育才可能发生。而促使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形成的要素,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介体的形成。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介体联结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同时也是维系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赖以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命脉。

篇6

2实施高职课程教学,专业课程凸显地方特色

高职课改从未停下脚步,各专家学者对高职课改有众多的认识和研究。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无不体现出现代教育对职业教学中的人才培养的重视。高职课改的人才培养从技术型人才到技能型人才的模式转变。苏扇艺术的课程落实,主要采用单元化课程设计模式在课堂教学实践。高职校采用项目化模块式的课程体系,把苏扇艺术课程在艺术专业的各个有关课程中进行了教学目标、教学课时、教学计划、教学教案、教学反思的各个环节的课程设计。苏扇艺术的教学在主要是在corelDRAW课程、中国工艺美术史课程、线描课程、工学一体毕业创作设计课程等进行了项目化教学实践。从专业教师的集体备课,对校本的教材分析、课程性质和重难点、学生情况分析、使用的教学模式和策略、引发兴趣、深化思维、学法指导和重难点解决的方法等等,教学中的各个环节中从理论到实践的认真落实。课程的单元化研究性学习要求有严格的教学设计,重点难点,不同课程嵌入的时间长短根据本课程的总体要求来进行设计。通过本地高职校开展苏扇课程,彰显了地方文化和高职办学特色。

3编写苏扇校本教材,落实理实一体高职课改

教材的编写是为了适应高职教改的前提下进行的一套全新的高职艺术设计类专业的“理实一体化”的教材,确定了教材编写与出版的宗旨。苏扇教材的编写要突出本地传统文化的深厚沉淀,力争在非遗继承与传扬上有所突破。教材主要是参考了原有企业编制的论文集以及网络资料,其次是通过访谈求教学习,对多位行业专家的意见整理。通过对苏扇行业专家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苏扇传承人的访谈,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目前苏扇的状态。然而现有关非遗苏扇前身今生后世的资料并不多,所以编著相关教材难度特别大。再次,通过收集和整理其它地方的非遗项目的著作,例如《杭州像景》、《南京云锦》等平行项目的研究进一步指导苏扇的教材编制。校本教材中还附有一张苏扇教学辅助的光碟。这本教材的编著填补了目前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

篇7

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是指人们的生产劳动过程中产生的一种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文化经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具有非常高的文化价值,能够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是群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传承民族民间文化,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我国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需要以传承、创新和发展民间文化为基础,传承民间文化艺术是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水平提升的关键动力。历史文化底蕴包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文化遗产和历史文物,也包含着中华人民代代相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历史文化不仅仅体现在一个民族和一个区域的当地民俗和景观上,更表现在其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群众活动上。

一、传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是新时期群众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经济水平和物质需求越来越高,文化也不断的随之发展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并且具有维系整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发展群众文化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群众文化活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在放松之后更加全身心的投入到生活、工作、学习中。国家的发展是为了人民的健康、快乐,因此满足人们的精神层面需求是国家发展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人们精神方面的满足主要来自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历史的发展也离不开文化艺术,要想发展群众文化,就要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群众文化的孕育、产生、继承与发展过程中离不开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对民俗文化艺术社会活动的传承,这是群众文化活动其中的重要功能之一。我国自古以来产生了许多群众文化活动,其中好的部分一直被人们所继承和发扬,即便是在岁月长河的洗礼下,群众文化活动依然保持着原始的风貌。例如我国的传统佳节端午节,人们习惯在端午节举行赛龙舟,这是对古老文化的传承和沿袭,也象征着文化的传递。又比如各个少数民族在本民族的节日时,会举行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活动,这些具有民族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记载着该民族在历史发展中的传统和习俗,在漫长时间的发展中代代相传,已经成为了一种民族象征和民族文化,受到各族人民的广泛喜爱。群众文化在基础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并且在抢救、发觉和收集群众文化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国许多古老的群众艺术不仅获得乐新的生命,而且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与发展。我国的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是世界上具有特色、自成一派的一种体现着民族精神和民族内涵的文化,也是我们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先进文化,促进中国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传承、发展和创新的源泉。所以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民间民俗民族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创新,必将成为我国民族复兴的重要内容之一。群众文化具有稳定性、共同性和民族性、地域性等特征,具有吸引力、辐射力、约束力、凝聚力和稳定力,这些特点和作用在未来的发展中会越来越明显的表现出来。精神文化是所有文化的核心,因此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应该以精神文化为基础,将精神文化渗透到人民群众的日常行为规范中,结合物质、行为和精神。历史活动是人民群众共同的事业,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中国民间民俗民族文化艺术蓬勃发展,一脉相承,自强不息,勇往直前。

二、传承民族民间文化是群众文化发展的重要功能之一

要想发展群众文化,首先要开展娱乐文化活动。娱乐文化活动是群众文化的核心内容,是结合社会的发展状况和人们的需求所产生的,让人们的繁忙的工作之余能够得到身心的放松,这样的生活理念随着时间的流失,逐渐产生了具有时代特色和民间特色的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是我国宝贵的文化财富。现代的民间民族民俗文化艺术主要表现为,国家安排的法定节假日,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通过节日让人们得到休息和放松。每一个民族的民间民族文化表现都不同,例如傣族人民的泼水节、蒙古族人民的那达慕大会等,但也有许多民间民族文化因不符合时展和人民的需求,因此销声匿迹,如少数民族之间流行的通婚交流等现象,已经鲜为人知。民族民俗文化不仅代表一个民族的历史,也体现着国家发展的重要阶段,只有传承优秀的民族民间民俗文化,才能更好的促进群众文化的发展。在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传承的过程中,要针对民族之间的差异,采用不同的形式对各种文化艺术类型加以保护,保护的方式可以通过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历史民族文化文物。同时国家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对破坏民间民族民俗文化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以免导致文化文物被损坏、丢失和毁坏,更好的保护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要尊重每一个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促进各民族融合发展,丰富的民间民族文化的存在、继承和发展对于群众文化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在传承中创新是群众文化发展的动力

我国群众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具有民族性和民主性两大特征,在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群众文化的过程中,要继续发展和弘扬这种优良传统,并且在继承传统文化优良传统的的同时不断加以创新和发展,促进我国群众文化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发展群众文化中的继承

群众文化和民间民族民俗文化艺术有着历史沿袭关系。之所以说我国群众文化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主要是由于我国的经济基础制约着传统群众文化的发展,但与此同时,群众文化又具有着相对的独立性,不会因为经济体制的变化而灭亡,其中优秀的部分会不断的被人们继承和发扬。因此,我们必须要尊重历史,不要将历史割裂。我国目前的民间民俗文化比较缺失,这主要是人们对于高科技信息技术和电子产品过于依赖,从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意识和了解不够深入,特别是年轻的一代人,他们出生在互联网时代,从小习惯了接触各种电子设备,因此对于民间民族文化的了解更是少之又少,对民间民族文化艺术的发挥产生了阻碍。与此同时,群众文化发展的方式比较单一,人们的积极性不高导致群众文化的发展不好,因此群众文化要想发展得更好,就需要融入和继承民间民族民俗文化,这样不仅能够促进群众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也有助于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民间民族民俗文化,令社会在历史文化的基础上长期稳定的发展。目前,我国的民间文化在继承和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中国的历史悠久,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民间民族民俗文化,对于这些文化要正确的选择,有一些文化是不能借鉴和传承的。例如在历史悠久的商周时期,人们举行封建的大型祭祀活动,虽然目前这种文化已经消失,但也说明我国历史文化具有多样性,因此在传承和发展历史文化时应该正确的审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二)群众文化发展中的创新

群众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不断经历着继承、扬弃、创新和积累,是对社会活动的一种反映。群众文化的更新和创新主要包括创新内容和创新形式两方面,群众文化的形式复杂多变,但内容是稳定的,我们要对传统群众文化活动的形式进行不断的更新,以便于符合时展的要求。另外为了更好的表达统一的思想内容,也需要对表现形式进行创新能,继承与创新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要想创新必须要继承,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四、结语

我们的生活每天都在不断的更新和发展,现在的我们也是社会发展中的一员,要想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就要对历史进行继承和发展。而群众文化是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前提下,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的一种文化活动。将传承民间民族文化和发展群众文化相结合,不仅有利于继承和创新传统文化,更加有助于保证群众文化的多样性,对满足人们增长的文化需求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又能促进社会的长远发展和持续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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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通过对省内几所普通学校的几千名学生进行调查,发现喜欢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学生还不到5%,而知道了解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也不足20%,其他的同学则是没有了解过,毫不感兴趣。部分老师在课堂上也从未向学生教授过云南少数民族音乐。

(三)当前的云南媒体没有一个或多个专门针对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宣传平台,在中国传统音乐和西方交响乐,云南本土音乐相对较少,老百姓没有机会对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有更多的了解。

二、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传承的可行性

(一)从教育上大力提倡发扬云南本土音乐文化。应该把有代表性的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编入教材,收集整理各民族民间的音乐,把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有代表性的作品列入音乐考试范围,并奖励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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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东大鼓的现状与传承2006年山东大鼓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谢大玉的弟子左玉华成为山东大鼓的继承人,至此,山东大鼓才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近年来国家推行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在经济上,给与财政支持。在政策上,倡导地域文化进校园,发展特色教育,在教育行业甚至整个社会形成了一股重视和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2010年至2012年,山东省艺术研究所先后与艺术单位合作,通过大鼓进高校,研究所与剧团相结合等多种途径,确立了济南市曲艺团、济南艺校、山东管理学院等机构成为山东大鼓的传承基地,通过人才培养和演出实践,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探索研究相应的传承模式和途径。高等学校是传承文化和知识的重要枢纽,因此在传承地域文化这方面既是它的责任,也是它的义务,而且高校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完善的教学设施,专业的科研教师队伍,严谨的教育教学体系,宽泛的传承对象等是高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坚实有力的客观条件。

二、山东大鼓在高校音乐教育专业中的发展探索

在高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山东大鼓作为教学资源融入到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建设中是非常切实可行的方法。通过培养大量高素质的欣赏者、热爱者、接班人和传承人,来提高整个社会的关注程度,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分别从教材、课程、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加强教学材料建设中国很多民间音乐都没有正规的曲谱,只是依靠师傅口传心授的方式,经过若干年的累积,才能出徒。山东大鼓亦是如此。很多曲目已经失传,而流传下来的少数曲目或是音响资料或是个人传唱,曲调旋律模糊不清,根本不具备大众传唱学习的基本要求。山东艺术研究所王力主任根据自己多年从事民乐演奏的经验以及对于民间音乐的深入了解,对山东大鼓进行了曲目的搜集和整理。现存曲目大略统计下来有200多首,有《草船借箭》《古城会》《宝玉探病》《西厢记》《包公案》《昭君出塞》等经典的段子。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完全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整理分类曲目,由易到难,按照专业课程和公共知识的两个方向来整理编辑教材。这是实现山东大鼓进行传唱最基本的条件。要真正实现山东大鼓便于传唱,乐谱的精简、分节和创新也是非常需要重视的环节。对于长篇曲目,可以效仿音乐家对于名曲的精简方式,提取主要音符,缩减冗长拖腔,明确主旋律。或是采用小标题分节的形式便于大众接受。山东大鼓内容和艺术形式的陈旧也造成了人们对它的放弃。这需要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和高校音乐工作者通过不断地交流、教学、磨合,去糟粕留精华,掌握山东大鼓发展的艺术规律,旧曲谱新词,逐步成就山东大鼓的内容创新和曲调创新。实现山东大鼓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课程内容的优化组合1、专业课程的设置。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纳入专业课堂,作为技能课的训练项目。由于音乐专业的表演和情感的个性化特征,音乐技能课都采取“一对一”的小课形式,这与山东大鼓自身的教学模式不谋而合,学生对于这种授课方式也非常适应。同时,声乐、舞蹈和视唱练耳等课程的学习为山东大鼓提供了坚实的专业基础。高校的音乐技能课形成了比较科学完善的教学体系,音乐专业的学生也具备了基本的音乐素养,对于山东大鼓的学习必将是事半功倍。2、相关课程内容的调整。山东大鼓历史久远,在曲艺发展史中其地位不可小觑。全国统一的教材包括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中国音乐史、音乐赏析等都因为各种原因,只是轻轻带过,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比重,帮助学生熟悉山东大鼓的发展脉络和流派风格,了解山东的文化概貌,刻不容缓。

(三)教学科研团队的建设1、高校音乐教师专项曲种的培养提高。高校音乐专业的教师具备较高的音乐素养和敏锐的音乐嗅觉。对于他们而言,学习专项曲艺种类远比普通人要学得快,学得好。但是受到传统西式教育的影响,对于民族音乐的教学能力和传承意识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高校应该加强师资培养的意识,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比如进行民间采风、艺术培训、学术研讨、与剧团合作获得实践经验等,形成传承文化良好的学术氛围。2、教学科研的发展需要专业人才的带动。研究人员和表演艺术家的引进给高校的非遗教育注入了新的血液和活力。首先,专业人才进入一线教学,有助于推动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其次,引领学术方向,形成研究氛围,建立研究中心,创新课题,推动科研方面的发展。在丰富研究成果的同时,也促进了非物质文化的发展。作为山东大鼓传承基地的山东管理学院,与济南市曲艺团合作,聘请山东大鼓的传承人闫雯和山东琴书的传承人姚忠贤等艺术家作为音乐教育的专业教师。既保证了高校音乐教育对山东大鼓的学习和研究,也推动了整个社会对山东大鼓的关注。

(四)非遗特色的校园文化有意识地将山东大鼓的传承融入校园活动中,加强特色校园文化的建设。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课和选修课,成立社团,举办文化节、艺术演出,进行采风和社会演出实践等,将地域音乐文化的价值观、审美特点和精神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中,让更多的学生来认识和接触山东大鼓,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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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家庭父辈对晚辈通常以口耳相传的形式,传授活态的、未经加工和修饰的原原本本、真真切切的传统文化;现在,受现代化的影响和挑战,非遗家庭教育保护中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1.家庭结构的调整变化,使非遗家庭教育的传承土壤明显缩微

30多年来,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的颁布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家庭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一个大家庭多为三代、四世同堂,大院里子孙们和长辈们朝夕相处,有很多时间和机会聆听爷爷奶奶讲故事、说书等;随着现代家庭的小型化发展,孩子多和父母(三口之家)在一起,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伯姨舅及其子女分开生活,相处时间大大减少,这样,孩子们很少能聆听长辈讲述精彩的民间传说、故事等;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父母由于外出打工,将孩子留给爷爷奶奶照看,一天多在学校,仅有一定时间和爷爷奶奶相处,孩子又常常被宠爱,想干什么就让其干什么,不情愿接受传统文化知识,爷爷奶奶也就不再强求对其传授;一些中青年父母即使有点儿闲暇时间也感兴趣于现代时髦的休闲娱乐,对本民族史诗、歌谣等传统文化既缺乏主动从长辈中习得的意识,又缺乏积极给后代传授的意识,导致文化断链现象;计划生育带来家庭成员锐减,也使家庭人际关系由复杂变得简单,孩子们在家庭生活中很难像以前大家庭成员相互间立体的、纵横向的相处家庭社会关系,更体验不到传统式家庭生活的社会经验。这些都减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庭教育的传承土壤。

2.学校教育的集中作用,使非遗家庭教育的传承机缘大为削减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长重视学校教育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子女在学校随着学习升级、知识增长、学习外语和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比重不断加大;家长又为子女升学、出国、工作等考虑,将其送进私立、贵族学校,让他们全封闭式地接受书本上的精英文化,学生很少有在家乡、在家里接受本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教育的机会和时间。笔者2010年7月在兵团八师133团维吾尔族居多的9连、7连调研时了解到:这两个连队距团部3-5公里,多年来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该团民族中学教育(设在9连,含小学)逐渐由盛到衰,2007年秋季开学,团教育中心将各年级总共仅有的40余名小学生最后并入团校。之后,7连、9连的孩子从幼儿园到初中都要到团部去上,维吾尔族儿童、少年接受家庭教育的时空大为减少。

现在,民族地区(牧区)的民族教育随着寄宿制、内初班、内高班等多种办学形式的发展,许多父母将子女送入寄宿制、内初高班或民汉合校甚至汉校上学,鉴于长期住校、寒暑假才能回家的现实,一些民族学生渐渐生疏母语。这样,子女与家长、家乡的接触机会越来越少,因而,减少了非遗家庭教育的传承机缘。

3.现代生活的丰富多样,使非遗家庭教育的传承环境受到影响

“相对封闭的社会文化环境,是保持传统文化的稳定性和完整性、民族民间传统技艺能够在代与代的传承中自然延续的客观条件。一旦这一客观条件改变了,文化传承就面临威胁,传承链在某些环节就会出现断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的发展从沿海到边疆、城市到乡村,随着电视、电话的普及,加之电脑大量涌入家庭以及信息高速公路的开通,人们的社会生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老艺人一般将独有的技艺传给自家后人,许多技艺都是通过家传的方式一代代地传承发展;现在,受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许多年轻人愈来愈向往大城市的生活,热衷于流行、通俗、牛仔、摇滚等现代派的生活方式,更多地关注网络媒体的现代化信息。而对传统生活方式认为简单老套,不赶时潮,对古老的讲故事、聆听歌谣等家庭、家族教育不再感兴趣,家族世代相传的雕刻、陶艺等技艺绝活也出现青黄不接现象。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子女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庭教育的传承环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庭教育保护的若干思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是社会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在家庭教育中,应当既重视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又要给子女传统文化的教育,让下一代领略到传统文化的魅力,而现代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加之有些家长一味“崇洋”或认为传统老土,使得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庭教育传承较为困难。一方水土要养育一方人,一方人在这方水土滋润下创造了适宜的本土文化,并要一代代传承和发展。所以,文化教育不能忽视养育我们的本原文化,而家庭教育正是体现本土文化传承的最好方式。上述分析了非遗家庭教育保护中普遍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在此针对共性问题,认真思考、探讨实施科学有效的抢救与保护的共同措施,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庭教育保护。

1.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赋予传承人相应的权利

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技之长、多才多艺的家长都是非遗家庭教育传承与保护主体,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具有激励作用。身先士卒,言传身教,教子带徒传艺、薪火相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本质在文化的传承,即世代相传。保护了传承人也就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传统与现代结合,为非遗家庭教育营造传承环境氛围,赋予传承人相应的权利。

(1)在国家、省、市、县分级保护体系下,持续地、一贯制地确定相应层级的传承人(家庭教育传承人),对他(她)们掌握和传承的独特的娴熟技艺给予认同和认可,赋予相应层级的传承人荣誉称号和权利。

(2)从物质、精神上有权享用国家、地方政府赋予传承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荣誉称号,享有发展自己所特有的非遗的权利。

(3)有权将自己所特有的技艺、技术传给后人,向子女、学人提供有关原始资料、实物、场所等;若场所、基础设施等不足、开展传承活动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4)开展传艺、展示技艺、讲学以及艺术创作、非遗标志的旅游纪念品、学术研究等活动,贡献给社会,或取得相应的报酬,以带动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文化产业发展。

(5)国家、地方政府采取激励机制,关注、扶持传承人的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按技高艺精、传承队伍规模和贡献大小等实行分级保护,动态管理,褒奖杰出传承人。建立以国家级、省、市、县级保护体系的传承人为传承主体的家庭教育传承模式,一方面,可以保证政府津贴的形式给予传承人资金资助,确保其生活无忧,使其安心从事传承活动;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命名方式授予传承人一定的荣誉称号,给予其一定的精神奖励。此外,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公务人员,还要及时掌握传承人的生活状况,力所能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暂时不能解决或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应及时跟传承人耐心的解释与说明,和传承人建立密切友好的合作关系,赢得传承人的信任,让传承人全神贯注地从事非遗的教育传承工作。

2.传承人应肩负起历史赋予的使命,履行家庭教育传承义务

传承人在享有政府给予特殊补贴、荣誉称号、传帮带等各项权利的同时,还应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这个时代所赋予的使命,积极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庭教育传承义务。

(1)传承人应有文化传承的自觉意识,增强自己进行文化传承的自觉行为,设法改变过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保守自发状态,走向开放自觉的传承之路,扩展传承的范围和途径,积极主动地营造良好的传习环境,激发和培养孩子们学习非遗某类知识、技能的兴趣和特长。

(2)传承人应根据时代的变化,在尊重传统文化根本价值与意义的基础上,沿着传统文化的根脉,本着既要守望精神家园,又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精神,敢于继承、创新和发展,以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活力及其在现代社会延展的生命力量。

(3)传承人积极采取措施,完整地保存、保护好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技艺及有关原始资料、实物、场所等。

(4)传承人身体力行下应积极走出去,热心参加自己擅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传习展演等公益活动,开拓眼界,带徒传艺,培养新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