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1 15: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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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
根据《天津市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市级初评实施方案》要求,东丽区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开展了创建工作痕迹化查验和现场实地检查,目的是对标对表、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固强补弱,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奠定基础。现将自查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东丽区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近年来,东丽区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健全完善监管体制,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2018年,东丽区正式启动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以“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态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有效强化工作措施,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2018年以来,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食品年度检验量达到4份/千人,食用农产品检验量达到2份/千人,有效确保了辖区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食品安全工作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高位推动 “四套班子”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高度重视区域食品安全,做到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真重视、真抓牢、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督办重大食品安全事项。
(二)注重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对标市级相关文件和清单,研究制定了《东丽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东丽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东丽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清单》等制度性文件,对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边界进行了分解明确,充分发挥考核问责的杠杆作用,强化工作落实。
(三)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一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启动部署会议。二是细化创建实施方案,制定了《东丽区创建天津市食品安全示范区评价细则》,逐条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三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组织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相关工作人员和各村居、社区协管员共490余人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
(四)扎实开展“创卫”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区同期开展的“创卫”工作,邀请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教学,组织人员力量深入各街道开展了14轮督导,并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地毯式检查,累计规范各类食品经营主体2.6万户次,排查整改问题点位7513个。
(五)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民心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市、区民心工程食品安全项目建设。完成了5 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了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与复查,现有48家区级示范店、5家市级示范店。开展了6000余人次的餐饮服务环节管理人员培训,逐步建立了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
(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查。一是积极推动年度监管计划落实。在区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445.17万元,主要用于检验检测、速检室建设和三级监管网络建设等方面。目前共建成投入使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室30个,覆盖39个农贸市场。开展各环节检验检测7万批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二是狠抓食用农产品源头防控。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各涉农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已全部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三是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运转有效。我区已构建起由18个区级职能部门,13个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食品安全监管办,及各村居社区、市场监控点组成的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聘请了300余名协管员,充当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前沿哨兵”。四是突出大型活动应急保障。对第十届全国残运会、第三届智能驾驶挑战赛等重大活动进行了食品安全保障,保障了5.5万人次的饮食安全。
(七)重拳整治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一是推动小食品店、小餐饮店提升治理。按照“搬家式清整,装修式改造”的模式,完成装修改造332户,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21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及摊贩备案8420户,区域食品“三小”整体面貌获得明显改善。二是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扎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网络订餐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四部委”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万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万余户次。三是严打涉食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1364件,罚没款合计598.4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25件,公安分局查办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3件,对13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区人民法院已刑事判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有力维护了辖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八)切实做好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防控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风险报告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逐一联系,帮助企业和商户全面复工复产。二是实行“网上办、不见面”政务服务,简化审批流程。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法违规显著轻微、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的,督促及时改正,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四是顺延相关许可有效期限,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有效期限。五是加强餐饮服务指导,积极对接外卖第三方平台,实施“春风加油计划”,提供专项资金扶持、线上培训、法律及防护指导。六是积极开展食品抽检。针对米、面、油、蔬菜等25个细类食品,开展了50批次抗疫专项抽检。对有抽检需求食品生产企业免费开展抽检技术服务。
(九)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创新宣传模式。开通了“食安东丽”微信公众号,累计上线60期,并开展了系列线下宣传活动。二是部门联动,发挥宣传合力。深入开展“六进”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宣传培训150余次,培训生产经营者2万余人次,解答群众咨询3万余人次,制作发放各类宣传用品、宣传材料30万件。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区食安办持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功能区工作人员和各村居、社区协管员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工作能力。
三、现存问题
(一)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管理问题仍然存在。我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诚信意识不强的现象,偏重经济效益,轻视食品安全,导致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不到位。食品采购环节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台账记录信息不全、票证留存不规范现象。食品储存环节,规范性不足,未分类存放、未规范摆放现象时有发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内部环境卫生,在持续保持良好方面,尚需进一步强化。病媒防制方面,“三防”设施规范设置和使用环节,存在不足,个别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挡鼠板、防蝇帘、排风口网篦设置,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二)区域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受疫情影响,我区食品生产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下滑,企业对于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以及提升改造的内生动力有所下降,这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的源头。同时针对食用农产品缺乏科学有效的追溯手段,导致果蔬、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来源追溯难、去向取证难”的正反双向追溯难的局面,特别是在食品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置时存在困难。
(三)监管人员力量存在明显不足。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长,食品需求量持续增加,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主体户数连年递增,基层监管执法单位受体制、编制所限,监管人员数量与监管任务量不匹配的现象日益突出,难以做到全面监管。同时由于我区正在全面进行新市镇建设,大量村庄处在拆迁改造过程中,使得藏身于村庄出租屋内的“黑作坊”“黑窝点”十分隐蔽,监管查处存在较大难度。
四、下一步措施
(一)提高标准,加强人员、经费配置。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研究细化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对照职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
(二)突出监督排查,加强教育培训。结合 “创文”“创卫”工作,扎实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同时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基本目标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趵突泉辖区内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人、财、物的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公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同时,力求食安考核成绩在区里排名前列。
三、创建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管理体系完善
1.办事处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办公会,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权责明确,协调联动,全面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消除监管空白。
2.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全力支持食药所的工作和建设,各居委会配齐专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保证食品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按上级标准化要求配备。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为提高工作效率,配备执法巡查电动车两辆,为辖区小餐饮业户购置统一工作服。
3.按照上级的配备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办事处工作支出资金预算之内,保证开展食安工作经费充足。
4.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按照上级食药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市、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衔接,建立畅通高效机制。同时,支持辖区便民农贸市场内的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
5.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办事处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不低于5%。
6.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按程序适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健全制度措施,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
(二)监督执法坚决有力
1.食药所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查办,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加强与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对涉刑案件积极取得公安部门的配合指导。城管科、执法中队全力配合食药监管所的办案行动。
2.加强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对趵突泉辖区内所有的食品餐饮场所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加强辖区内大型餐饮及内部餐厅的规范与监管。各居委会配合监管所作好住宅小区内监管对象的摸底工作,城管科配合监管所作好街道两侧监管对象的摸底工作。尽快建立各类经营主体监管档案。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现场检查,作到巡查全覆盖。
3.有序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为重点问题,以辖区农贸市场、银广超市、银座商城玉函店、各连锁超市、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品种,各居委会、城管科、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食药监管所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对监管业户进行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处理机制,确保发现的问题食品得到及时依法处置,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
4.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食药监管所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严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关口。通过日常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问题食品。
5.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食药监管所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规模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管理处作好制度落实工作。
6.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7.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食药监管所进行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的综合治理工作,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鼓励支持其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开展集中治理,小摊贩监管覆盖率达85%以上,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小餐饮监管覆盖率95%以上。
8.积极协助环卫所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得到规范处置。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非法制售“地沟油”等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9.食药所、城管科、执法中队,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无违规违纪和不文明执法行为。
(三)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管理,符合发证或备案相关条件。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所有经营主体责任的落实并签定责任承诺书。
2.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保证食品安全投入,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
3.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按要求召回问题食品,问题食品召回率达到l00%。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
5.参加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低于持证单位数的90%,参加量化分级评定单位的公示率达l00%。
(四)应急管理有序高效
1.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重大节日应急工作预案》。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每年至少培训1次,每2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无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
4.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五)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推进辖区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经营。提高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六)实现社会共建共治
1.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舆论氛围。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2.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公众对食品安全支付意愿强,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健康理性。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制度,通过各种新闻宣传媒介,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成效,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得到有效指导和引导。
4.大力推行网格化监管,将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建立集中受理、分配办理、高效处置、全程监督的快速联动监管机制。
5.向辖区居民公布食药所办公电话,专人受理接听,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根据区政府创建方案及考核标准制定我办事处创建方案及工作标准。召开趵突泉办事处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第一阶段对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全面摸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摸底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及重点品种进行初步风险检测和隐患排查;
组织创建第二阶段有序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对社区菜市场进行农产品的重点品种抽检,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2、综合治理四小,推动其生产经营条件的改善。3、对餐饮企业及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规范经营管理。4、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5、对小饭桌进行专项检查;
组织创建第三阶段对商场和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品种进行抽检,并进行食品安全理性消费知识宣传活动;
组织创建第四阶段加大日常巡查及抽查力度,重点为四小和餐饮企业、社区菜市场;
组织创建第五阶段对学校周边及学校食堂加强检查,并对照考核标准自查。
(三)考核评价迎接市、区食安办对我办创城工作的考核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创建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人、财、物保障,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切实将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区为主线,以四个专项整治攻坚战行动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按照“五个一批”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问题、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采取坚决措施,强化日常监测和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违法制售使用“瘦肉精”行为,坚决不允许我区发生任何“瘦肉精”案件;严厉打击违法制售使用“地沟油”行为,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等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强化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行为,进一步净化酒类生产经营秩序。
三、工作重点
(一)打好治理违法制售使用“瘦肉精”攻坚战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瘦肉精”监管由区畜牧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瘦肉精”涉及生猪、肉牛、肉羊等多种畜产品,从养殖环节蔓延到宰前运输、贩运等多个环节。对此,一是健全“瘦肉精”监管工作机制。畜牧部门牵头,建立覆盖生猪(牛、羊)养殖、出栏、屠宰、收购、贩运、销售和消费等环节的“瘦肉精”全程监管责任体系、检验制度和打击机制。二是要强化“瘦肉精”的检测。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要采取超常措施,特别是对生猪、羊、牛、鸡等重点畜禽产品;鱼类、对虾等重点水产品;畜禽养殖场,水产品养殖基地,畜禽屠宰场(点),兽药经营店,饲料加工企业,畜禽屠宰专业村,畜禽育肥集聚地,熟食、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超市,小食杂店,烧烤店,火锅店,工地食堂,小餐饮等重点部位,加大检测密度,强化日常监管,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三是严厉打击喂食“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各有关部门一旦发现可疑线索,要紧盯不放,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瘦肉精”案件,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严查严办,快速处置。要下定决心,采取坚决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切实打断“瘦肉精”销售、使用链条,坚决打击违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打好违法制售使用“地沟油”治理攻坚战
按照《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落实。一是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反复查。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区域,以火锅店、学校、工地食堂、废弃油脂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进行反复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二是生产经营单位深入查。采取巡查、检查、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区食用油生产、批发、零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原辅料来源、索证索票、产品检验报告、购销台账落实情况。三是餐饮环节着重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加大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台账记录及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的核查力度,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城管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我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措施,从源头上加强对地沟油的监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索证索票管理,重点是散装油的监管和监测,坚决阻止“地沟油”流向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公安部门要形成严厉打击“地沟油”的强大声势,一经发现,迅速立案,会同有关监管部门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废弃油脂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查清原料油来源和销售去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做细做实“地沟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
(三)打好食品非法添加治理攻坚战
按照《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把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按照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和检测方法,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一是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二是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三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卫生部门要明确餐饮服务环节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卫生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四是积极建立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强化部门监测预警,强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强化企业诚信自律,强化社会监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治理,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典型案例要进行顶格处理,予以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公布查处结果,有效遏制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四)打好违法制售假冒伪劣酒类治理攻坚战
昌黎县个别企业制售假冒伪劣葡萄酒事件,暴露了在酒类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各监管部门要从这次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方位加强白酒、红酒、啤酒等酒类质量安全管理。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工商和商务部门要针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以大大小小的名烟名酒店为排点,严查城乡结合部闲置房屋和城市居民区空闲下房,坚决捣毁假冒伪劣酒类生产和储存的黑窝点,彻查超市、商场、名烟名酒店销售假冒伪劣和套用名酒商标的售假行为。二是彻底切断售假链条。一旦发现售假行为,要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人情执法、敷衍了事的现象。要依据线索,追根索源,切实查清假冒伪劣酒类进货渠道、藏匿地点和上线销售人员情况,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破,彻底切断制假售假的犯罪链条。三是加快整合重组步伐。对于大型酒类企业,质监部门要实行严格的驻厂监管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内部质量控制机制,保企业、保品牌、保声誉;对于小型酿酒企业,要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整治没有发酵工艺、非法勾兑、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对制假售假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产品质量控制不严格、生产条件不规范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要通过生产许可证年检、产业政策引导等方式,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督促中小企业加快整合重组,推动全区酒类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健康发展。
四、实施步骤
食品安全四个专项整治攻坚战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各相关部门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各监管部门要通力配合,密切协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突击打好四项专项整治攻坚战,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确保食品安全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由区政府各督导组对各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四个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都是我区食品安全的重点和难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结合实际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机制。要把四项专项整治攻坚战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把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做深、做细、做实。
(二)要严格执法,狠抓大案要案侦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加强工作沟通和配合,搞好工作衔接。对于重大案件、重点问题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凡是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要把这次整治行动同公安部门部署的“打四黑、除四害”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相关监管部门要提前收集证据,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快侦快办,检察机关要快捕,人民法院要从重、从严、从快审判。坚决依法从严查处一批危害巨大、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彻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