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3 02:09:2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助困帮扶工作计划,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认真开展慈善救助及帮扶工作。严格按照慈善救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截至目前,共救助171人,其中救助困难家庭28人,救助资金110000元,疫情期间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143人,生活补助费42900元;帮扶贫困户(村)41000元,慈善救助贫困大学生10人30000元;共计:223900元。
2.开展疫情防控捐赠款物工作。自1月31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捐赠款物公告以来,各辖区企业、各街道、发展区积极动员,不断有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奉献爱心,捐赠善款。截止目前,共捐赠资金896520.31元,其中拨付给区人民医院6.14万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定向捐赠区街道办事处用于疫情防控款5万元,其他捐款全部汇集给市慈善总会,统一捐赠给湖北疫情地区。捐赠物资84消毒液1吨。
3、组织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活动。协调各分会组织辖区内的白内障患者到眼科医院进行病情检查,并对11名患者进行了手术。为他们解除了病痛,方便了他们的生活。
4、开展企业、个人捐款并签定三方定向协议。全区88家企业(个人)组织定向捐赠款1341000元,用于各街道对困难家庭救助及村内设施建设。
二、明年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慈善救助工作;
2、做好9月5日“慈善宣传日”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改善民生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为加快实现“率先科学发展、建设首善之区”奋斗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困难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和生活水平为目标,全面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就业、就医、就学、住房、养老等一系列民生问题,不断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使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三、帮扶内容
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这一主题,在街道辖区内开展包含临时救助、就业援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养老救助和慈善救助八个方面的分类救助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社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居民进行一次详细调查摸底,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全面掌握辖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为救助帮扶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基础。同时动员辖区各大企、事业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伸出援助之手,协助帮扶贫困家庭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2月1日)。各社区根据街道安排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分类、分批次上报困难群众名单及救助项目。街道联系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任务和工作计划,对困难群众进行一对一帮扶,帮助贫困户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供各种形式的生活援助。
(三)检查验收(12月1日至12月31日)街道成立检查验收组,于12月10日前对各社区帮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积极准备街道迎检材料。于12月16日完成自查与验收材料准备工作,等待区委检查验收组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上半年来,本人始终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做到始终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敢于争先创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做好扶贫攻坚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一年工作思路
积极支持和执行国家到县级制定脱贫工作计划;了解贫困户贫困现状和原因;摸清该村基本情况,按区扶贫工作队的要求,想办法采取具体措施扩宽增收门路。
二、帮扶户的基本情况
我帮扶的两户对象均在王炸干村:
林辆革(户主),其家庭人口6人,平时在十月田镇打零工,其妻子长期患有甲亢后遗症,体弱多病,大女儿林桂英外出打工。耕地面积16.61亩,其中水田7.87亩,2017年已完成危房改造并入住,于2017年12月31日脱贫,现是脱贫户;
林朝进(户主),其家庭人口1人,父母去年遇交通事故双亡,平时在十月田镇打零工,耕地面积5.82亩,其中水田 1.59 亩。现已居住于30平方的房子,于2016年12月31日脱贫,现是脱贫户。
三、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多次走访贫困户家中了解情况,还有每周一的电视夜校,深入了解两个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后,开始着手帮扶工作。
林辆革危房改造的建成,接着帮申请厕所的建造,目前有三个孩子还在上学,帮扶申请教育补贴,以及一家人的农村合作、大病医疗保险、商业家庭人身保险、新农保和入股海南福瑞喜公司进行托管养殖,年固定收益12%,每年分红9120元。
林朝进目前一口人,鼓励其外出工作,帮助申请农村合作社、大病医疗保险、商业家庭人身保险、新农保还有与保亭亨通红毛丹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签订五年合作发展,托管种植红毛丹,年固定收益12%。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要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高埗镇的实际情况,努力实践、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互敬互爱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保持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逐步度过难关,增强“造血”功能,摆脱贫困,真正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二、对象的标准和确定程序
扶贫济困对象的标准,根据全镇的实际情况,以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为这次扶贫帮困的重点对象。扶贫济困对象的确定程序,其确定与上报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的原则,凡是申请2006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对象由所在村(居民)核对后统一报镇社会事务办,经过认真审核、同意后,名单由镇社会事务办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三、参加人员、方法
参加人员有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全体公务员、在编职工;镇属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其中,公安分局副股以上干部;高埗商会正副会长;各村(居民)书记、主任、副书记、驻村挂职副书记、主任助理等,每人结对帮扶一个低保户家庭。根据统计,参加结对帮扶的人员共269人,接受帮扶的困难户269户710人。扶贫济困活动开展后,每年对出现贫困户脱贫、新增加贫困户,以及参扶人员变动的情况,都将及时进行调整个别结对关系。另外,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倡议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各驻片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统筹该片的联系帮扶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统一协调,参加帮扶工作的人员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帮扶对象要经常进行联系、走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别是重要节日要进行慰问。二是尽量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点是解决在就医、就业和子女读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力争一年办1至2件实事、好事。三是力所能及地给帮扶对象以适量的实物和经济救助,每年实物和经济扶助的总价值不低于500元。四是发挥各自优势,进行“科技扶贫”、“知识扶贫”等多种方式的扶贫,变“输血”为“造血”,坚持“扶贫更要扶志”,鼓励自主创业,让帮扶对象尽早脱贫致富。五是进行动态管理,随时了解和掌握帮扶对象家庭成员变动、经济收入等情况,对带有普遍性和突发性的问题,应及时向驻片镇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由镇委、镇政府就有关问题进行统筹解决。
另外,各村要设立一名扶贫济困负责人,由抓民政、社会事务工作的干部担任。帮扶人员进行帮扶活动时,要通过村的扶贫济困负责人进行沟通、联系,接受帮扶的贫困户联系帮扶人员也要通过村帮扶负责人。因此,村帮扶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及时、适当地安排帮扶人员帮助解决贫困户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版权所有
五、时间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项政策措施,把稳定工业、支持企业作为稳增长的当务之急,采取分级分包方式,深入企业、现场办公,一企一策、选准重点和突破点进行帮扶,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建立企业帮扶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促全县经济企稳回升、提质增效,确保完成年初省、市、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重点
全县入企帮扶重在解难题、促发展,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深入调查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逐一协调解决,帮扶企业克难攻坚,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快速发展。
(一)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加强对企业宣讲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政策措施,让企业全面掌握和运用好各项政策;检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到位,县发改局负责把国家和省(市、县)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汇编成册、发放到企业。
(二)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根据企业实际,帮助协调有关方面,采取信贷、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解决企业运行和发展资金问题。由县金融办牵头,会同县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等单位,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县政府已印发《县中小企业还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各乡镇(园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有条件的乡镇(园区)还要设立企业应急解困资金池,帮助困难企业现金流有序周转。
(三)开拓企业产品市场。针对企业产品销售问题,帮助企业加强与下游客户特别是政府采购、重点项目建设、医药集中招标采购、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对接,千方百计拓展营销渠道,扩大产品销售。由县发展改革局做好我县本地产品销售市场拓展工作,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集中开展跨区域(省、市、县)、多层次(上下游产业链)、多种类(线上线下)的产需对接活动,坚持同质同价优先使用本地产品,切实加大本地产品销售力度,增加企业效益。
(四)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全县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安排部署,以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为目标,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建设用地、要素保障、政策兑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促项目建设早竣工早见效。
(五)努力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调查了解企业负担情况,对企业反映的违规违法收费行为和强征乱征过头税等问题,逐一进行核实,协调有关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好企业减负政策。由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涉企“三乱”专项清理,查处一批违规违法收费和强征乱征过头税问题。
(六)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按照企业产品升级、工艺装备提升、污染治理等技术需求,帮助企业协调联系市(县)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治理企业,积极寻求技术合作和技术引进,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
(七)着力解决企业专业人才短缺问题。针对一些企业高精尖人才难聘、产业工人难招、技术工人难留等问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协等部门帮助企业与高等院校、专业技术学校开展人才对接和职业技术培训,协助企业解决好人才安置落户、随迁子女入学、社保手续办理等问题。
三、具体安排
(一)帮扶对象。面向全县各级各类企业,突出帮扶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入库重点培育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二)明确分包。县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规上企业和入库重点培育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具体分工见附件2),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任组长,选派精干人员,组成入企帮扶工作组,深入企业开展帮扶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2015年8月31日前)。县政府制定县入企帮扶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组组成人员。各帮扶单位要将工作计划、工作组组成人员和联系人,于8月31日前报县入企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施帮扶(2015年9月1日至12月15日)。各部门入企帮扶工作组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一线,调查了解困难和问题,按照一帮到底、能快则快的原则,抓紧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在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的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县入企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各帮扶单位每月月底前向县入企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风险评估、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保护对象由原来的流浪未成年人延伸至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
1.因监护人服刑、重病重残等原因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
2.缺乏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
3.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
4.身体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保护范围:摸清辖区以上四类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库。
(一)打牢监测预防基础。承担信息收集等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事宜,对本区域内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排查。根据原因确定困境未成年人类型,了解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村(社区)、学校的基本情况,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础数据档案。
(二)建立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积极发动志愿者队伍、村(社区)群众等,对发现困境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主动向派出所和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等报告信息。
(三)开展分类帮扶干预。根据困境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及风险等级,实施分类帮扶。
1.对因监护人服刑、重病重残等原因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由镇民政办牵头落实孤儿保障政策。
2.对缺乏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由镇妇联、团委牵头落实“留守儿童(学生)之家”总体规划开展帮扶。
3.对身体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由镇卫生院牵头落实新农保帮扶政策,镇民政办负责落实城乡医疗救助。
4.对失(辍)学儿童,由镇中心小学牵头,镇民政办、团委和妇联协助,共同落实助学政策,帮扶实现义务教育。
5.对困境儿童,各相关单位结合“双联”行动,与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开展“一对一”的帮扶活动,并把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纳入城乡低保或及时落实临时救助帮扶政策。
6.对问题儿童,属于有心理疾病的问题儿童,由镇民政办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属于有轻微违法行为的问题儿童,由派出所及司法所牵头开展法制宣讲进行帮扶教育。
7.对残疾儿童,由镇残联牵头落实残疾人保障政策,并开展帮扶。
镇民政办: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开展,制定工作方案,填?????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汇总表。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纳入低保等保障范围。
中心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加大对困境未成年人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力度,建立在校困境学生档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帮扶。
派出所:协助做好安全防范、户籍查询、信息采集以及流浪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和组织未成年人乞讨、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家庭暴力、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发现困境未成年人及时告知、引导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
镇司法所: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建档、帮扶工作,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状况。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必要、便利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接到群众拨打困境未成年人的急救电话后,及时安排医护人员出诊救治,同时
通知民政办做好费用结算移交工作。镇团委:负责将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纳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考核内容,动员组织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开展教育矫治和结对帮扶活动。
镇妇联:将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纳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计划,积极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提升家庭抚育和教育能力。
镇残联:为困境残疾未成年人开展康复、教育和就业培训援助,掌握残疾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并纳入扶残助学项目。
(一)准备阶段(2015年4月—2015年5月底)统计完善困境儿童基本情况表。
(二)启动阶段(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底)按照《__县2015年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计划》沐未保办发〔2015〕2号文件相关要求,制定我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分类帮扶方案。
(三)推进阶段(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底)准备物资及资金,实施分类帮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把尽快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帮扶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帮扶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深入调查,摸清村情,创新举措,帮扶贫困村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发展1-2个农村新型产业,发展“一村一品”,开展“1+1”结队帮扶,引领群众脱贫致富,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使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驻村帮扶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为具体驻村帮扶工作人员,工作组以驻点工作为主,深入到挂点村第一线,指导、帮扶和参与新农村建设,帮助解决挂点村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
1、认真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农村建设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充分发挥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5月底前积极协助和配合当地规划建设部门完善好挂点村村庄规划。
2、协助抓好村里党员的发展工作,在上一任工作基础上把2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成预备党员,同时,发展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
3、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抓好党员干部思想、组织、作风、生活等方面的教育。
4、推进落实“三培两带”工作,把党员和村干部逐步培养成致富能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抓好专项扶贫工作
1、积极筹集资金帮助贫困村大力开展“三清三改”、“五通一气”和“三绿一处理”整治活动,真正让群众“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居生态家”。改建墟场,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增加村级经济收入。完善水利设施,提高粮食产量,增加村民收入。
2、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帮助挂点村积极争取省、市爱卫办的改水改厕项目,解决36户、120人用上安全卫生自来水和水冲式或无害化厕所,实确保全体村民饮上安全水。
3、积极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力争年内村公共社会事业上一个台阶。
(四)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
1、深入农户调查研究,帮助挂点村理清经济及社会发展思路,制定切合实际的产业发展规划,选择1-2个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进行重点培植,力争农民年人均纯增收400元以上。
2、开展各类致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致富能力。
3、收集就业信息,开展就业培训,做好外出劳务人员就业工作。
4、组织本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到驻点村贫困户开展“1+1”结对扶贫,结对帮扶10户贫困户,提供生活、生产方面帮助。
5、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贫困户、五保户。
6、协调解决2000元资金,加强挂点村卫生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大对村卫生所乡村医生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的水平,争创“农民满意村卫生所”。
(五)结合实际开展其它帮扶工作
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从学校工作和学生思想实际出发,加强班主任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抓好班级管理工作,提高学生道德素质,努力使班主任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要点
(一)班主任队伍建设
1,新老帮扶结对
在青年班主任和本年级段的优秀班主任之间开展“师徒结对”活动,师徒之间经常性地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师傅”要无私帮助,“徒弟”要虚心学习,围绕制定班队工作计划、确立班级目标、营造良好班风、开展班级活动、培养小干部、帮助后进生等方面,通过研讨、指导、学习,取长补短,提高青年班主任的思想素质和管理能力。期末,要求“徒弟”认真写好学习心得。
“师徒结对”活动名单:
丁 怡—叶 青 邵俐加—王晴时
姜 僖—沈月樨 查慧玉—蔡惠红
2,组织交流讨论
每月举行一次“班主任例会”,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班主任进行思想、业务等常规培训。组织班主任学习教育理论和班级管理知识交流班主任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先进班主任;引导班主任总结自己的点滴经验,并把总结经验和教育科研结合起来。
本学期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安排如下:
九月份:姜 僖 (建设一个团结奋进的班集体。)
十月份:邵 鸣 (爱心、耐心、细心开展班级工作)
十一月份:李玉华 (良好班风建设)
十二月份:查慧玉 (培养一支卓有成效的小干部)
(二)、加强班风建设
1.安排班级活动
要以全国少工委颁布的“加强少先队思想道德教育和深化体验教育的意见”为基础内容,根据学校德育工作安排,引导少年儿童开展各项实践活动。活动要加强对少年儿童思想品德教育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活动之前要制定好计划,明确活动要求,设计好活动并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力求取得主题教育的最大效应。班主任与学生一起确定好本学期各项活动的主题,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情趣的课内外活动,如主题班队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友谊中队举办一些联谊活动。
2.营造向上氛围
根据各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努力营造平等、围结、和谐、进取的班级氛围。(1)制定班级公约、班风,给自己班级、小队取个新名字,创作班歌等。(2)布置教室环境。如设立“袖珍图书角”、“卫生角”、“金色童年”、“我们在这里成长”等文化背景。(3)让学生参与班级管理,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使每个学生都有成功的机会和成就感。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提供显示学生才华的机会,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形成自理自治能力,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掘创新精神。
3.指导培养小干部
班级小干部是班主任的左右手。要认真选拔小干部,同时要精心培养小干部。第一,帮助小干部树立威信;第二,鼓励小干部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第三,严格要求小干部在知识、能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纪律上以身作则,力求从各方面给全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亦即“以点带面”;第四,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要能够通过干部这个小集体建立正确、健全的舆论,带动整个班集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集体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进取心,亦即“以面带面”。
(三)、班级考核评比
1.加强常规检查评比
在上学期的基础上,本学期将不断完善《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并继续开展各项常规检查评比活动,每天公布检查结果。班主任要切实从班级自身出发,加强宣传发动,指导训练,将各项常规工作抓细抓实,力争主动、科学、民主管理班级,切实抓好班风班貌建设。同时认真抓好班队课、夕会课等,并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班队活动,使班主任工作的管理更合理化、规范化、艺术化。
加强教学常规的检查评比。本学期,围绕“规范秩序”的学校工作思路,加强对教学常规的检查,要求班主任协助个人可教师做好教学常规的宣传、指导、训练工作,同时将班主任考核与学科质量挂钩,与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格率挂钩,班主任要组织协调好各科老师合理安排拉差补差人员和时间,朝消灭不合格率的目标奋进。
在每日检查评比的基础上,每月汇总成绩,并评出“常规优秀班集体”与“单项先进班集体”。期末,进行“优秀班集体”、“优秀雏鹰中队”、“优秀班主任”及各个单项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四)针对特殊学生,开展特殊教育
1.期初排出特殊学生名单(贫困家庭学生、智力障碍学生、自控力差生),学校建立特殊学生档案。
2.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对特殊学生开展教育。
班主任要通过观察、与学生谈心、听取各方意见,建立起丰富的信息网络,随时掌握与调控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思想行为动向。要力争和科任老师及家长对学生有一致的要求和态度,并时常同他们交换意见。特别要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取得共识,配合学校教育好孩子。
现行法律过于粗疏
上海市黄浦区拥挤踩踏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组在《外滩拥挤踩踏事件救助抚慰标准确定》中指出,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海市实施办法》,黄浦区政府对遇难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负有依法履行救助、抚慰的义务。但该文件并未明确具体的法律条文。
翻阅《突发事件应对法》,其中仅第61条第2款有规定:“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上海市实施办法》第39条第1款也是几乎同样的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善后工作的领导,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提供信息咨询、帮助查找失踪人员和心理疏导等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善后工作包括:第一,救助。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用各种方式对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群众提供救助,以减少突发事件受害者损失,减轻突发事件受害者痛苦;第二,补偿。对于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的,应当及时返还,如果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第三,抚慰。对经历突发事件的受害者进行精神上的安慰,使受到灾害的人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增强重建新生活的信心;第四,抚恤。国家或者组织对因公受伤或者残废的人员,或者因公牺牲以及病故的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慰并给予物质帮助;第五,安置。安置包括修建居民住房和最基本的配套设施,对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群众进行安置。
因此,对于上海市黄浦区政府向遇难者家属发放的50万元“政府救助抚慰金”,可以认为是黄浦区政府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1条第2款和《上海市实施办法》第39条的规定,给予遇难者家属的救助和抚慰金。
那么,30万元“社会帮扶金”又是什么?“帮扶”一词是“帮贫扶困”的简称。社会帮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团结。大陆现有法律规定中找不到有关“社会帮扶”或者“社会帮扶金”的规定,只是在国家的一些政策中有出现。例如,《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十年纲要(2011-2020)》中指出,中国将“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提出“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据此可以理解,“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中遇难人员家属得到的30万元社会帮扶金是政府出于“帮贫扶困”的考虑发放的。
不过,救助或者补贴都从公共财政经费中支出,政府如何安排使用公共财政经费,影响着每一个纳税人。如果使用不合理,可能会产生新的社会不公。这也是很多人质疑“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中,黄浦区政府向遇难者发放80万元救助抚慰金的理由之一。毕竟,黄浦区政府依据何种标准发放救助抚慰金,我们并不得而知。
为何不是国家赔偿
有人主张,既然上海官方的调查报告中认定“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中黄浦区政府和黄浦区公安分局、黄浦区市政委、黄浦区旅游局、黄浦区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有不同程度的管理责任,那么,遇难者家属应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所承担的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一般而言,只有同时具备以下要件时,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其一,主体要件。侵权行为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国家机关委托的组织及个人。其二,行为要件。国家只对国家机关实施的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致害行为必须是与执行职务有关的行为。其三,损害结果要件。国家是否承担侵权责任,还要看该行为是否造成特定人的损害。如果没有损害结果或遭受损害的是普遍对象,国家就不必负责赔偿。其四,因果关系要件。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指损害结果和原因行为之间的关联性。国家赔偿中因果关系的判断一般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即原因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相关性,即依正常人的经验和理解,行为和结果之间有牵连。
就此次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而言,虽然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管理责任,但与受害人的人身权损害之间并不存在相当因果关系,因此,国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责任如何真正落实
1938年,德国行政法学者福斯多夫发表《作为给付主体的行政》,率先提出了“给付行政”概念。他认为,“任何一个国家为了维持国家稳定,就必须提供人民生存之照顾”,“生存照顾乃现代行政之任务”。给付行政,即以积极地改善社会成员的生活为目的,提供金钱、物品、服务等一系列的行政作用。给付行政以“生存照顾”为核心内容,其范围包括社会保障行政、公用设施行政及补贴行政三个部分。此后,给付行政学说逐渐成为日本、韩国乃至中国大陆行政法学的重要论题。
近年来,大陆主流媒体上一般采用“服务型政府”、“民生”、“社会建设”等多种语词表达来描述类似问题。国家对于公共场所的受害人也正是基于“生存照顾”理念而负有理论上的救助义务。
但如何对受害人进行救助,大陆政府尚需要纳入法治的轨道,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的形式、救助金的标准、救助金申请和发放的程序等问题。
2及时了解掌握全区各街道困难群体的人数、分布和困难状况,制订全区和街道年度教育救助工作计划和目标。
3区、街道、学校分别建立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台帐,全面反映受救助学生的基本状况,跟踪反馈救助成效。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济救助避免重复;全区中小学每学年结束,对本校困难家庭学生的救助情况进行公示。
5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访贫问苦活动,逐步形成对困难家庭学生结对帮扶长效机制。
6建立日常温暖解困和年终集中关怀两种机制,时刻关注困难群体。
7形成对困难家庭学生全方位的帮扶不仅在经济上救助,还要在精神上、学习上、生活上给予全面关注,以利于受助学生的健康成长。
8完善教育救助资金供给制度。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救助资金由市、区财政承担80%所在街道承担20%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救助资金由市、区财政适当补助。
9建立对各项救助款、捐助款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区关于对资助贫困生专款专用的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用在实处,其收支情况作为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
10进一步完善各类社会捐助管理制度,积极拓展教育救助、捐助渠道,推进结对帮扶,机关企事业单位送温暖,社会团体、个人捐助,大学生送教下乡,春蕾班,爱心班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救助困难群体的良好氛围。
11每年组织对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表彰奖励先进,调动各方参与教育救助工作的积极性。
二、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
1对低保家庭子女(低保证中注有子女的名单,下同)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不择校的情况下,以助学券形式进行资助,免收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和社会实践活动费;每学期开学前,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发放助学券。
2减免低保家庭子女就读本区公办高中(含职高)学校的高中生(含职高生)学费(缴纳捐资助学款的学生除外)减免标准为:普高学费全免,职高学费减免50%每学期开学报到时,持低保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就读学校办理。
3对残疾儿童少年和父母双亡的孤儿实行免费教育。凡本区的盲、聋哑、智残儿童和父母双亡的孤儿实行免费教育;凭有效医疗机构诊断书或所在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的孤儿证明、户口本到指定学校特殊班或就近随班就读,由就读学校一次性办理。
4凡本区范围内的拆迁户子女,拆迁过渡期内,凭拆迁证明及过渡住所所在社区(村)出具的暂住证明,区教育局办理本区内过渡入学手续,按有关规定免收借读费。
5凡居住我区的外来农民子女凭暂住证、原户籍证明、务工证、计划生育证明和学籍证明等材料,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学校,并按有关规定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
6对家庭突发变故致贫、父或母是持证残疾人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所在社区(村)出具证明,经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后,不择校或不缴纳捐资助学款的情况下,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和社会实践活动费;非义务教育阶段普高含职高)类减免学费50%每学期开学报到时,持证明材料、户口本到就读学校办理。
7对低保户家庭住宿学生补助生活费,由就读学校按学期进行补助。
8对低保户家庭职校毕业生的推荐就业中介服务费由学校与用人单位及中介机构协调,给予适当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