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3 10:02:2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生态循环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生态危机与生态伦理
生态危机的发生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存,迫使人们不得不立即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造成生态危机的原因。为了解决当前的生态危机,并实现生态与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于是科技与伦理2者互为前提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合——生态伦理学。所谓生态伦理学,就是研究由人性决定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与共同发展的人类行为的价值理念与价值规范的实践哲学。生态伦理学认为,就是要承认人的利益,又要承认生物和自然界的利益,但是满足人的利益常常要损坏或牺牲生物和自然界的利益。如何作出选择?如何协调这两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呢?人们普遍认为,生态危机并不是自然环境本身变迁造成的,而是人类滥用自然环境的结果,人是生态危机的始作俑者。必须依靠高科技手段,调动人类所有的伦理智慧,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发非耗竭性资源和可再生资源,如此才能找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达至未来人类社会的和谐生态。生态伦理并不仅仅是为了维护人类利益而对人类生态行为的限制,也不仅仅是为了尊重自然存在物的权利和内在价值而对人类生态行为的约束,而是人类实现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是人类达成心理健康的必要环节。
3循环经济的理论
循环经济的核心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它的根本目标是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所要求的生态可持续性、经济可持续性、社会可持续性的发展目标。循环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流动的生态经济,其社会经济运行活动的目标是追求资源的减量化、产品的重复使用和再循环使用,即循环经济的三大原则,又叫做“3R”原则。它要求物质通过优化组合,不断把废物盘活变成资源的过程。循环经济要按照生态规律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和确保生态平衡,以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循环经济要求以环境优化的方式利用当代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最后达到以经济增长为核心到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核心的完全转变。这必然反映其生态伦理思想的特征是强调发展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强调从社会的整体结构和功能出发,寻求社会、生态和经济协同发展的最佳方案。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人们明白自身活动对于自然、对于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长远影响和后果,认识到自己对社会和子孙后代的崇高责任。
循环经济是按照生态学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流动为特征的生态经济。其对经济的持续发展的意义体现在“3R”原则上,即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和再循环(Recycle)。循环型农业是循环经济理念在农业经济建设中的体现和应用,从宏观上来说,循环型农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大循环的子系统,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根本;从微观上来说,进入新世纪,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对农业生态环境、“绿色”农业和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发展循环型农业就成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循环型农业及其特点:
1.1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农业是循环经济理念在农业经济建设中的体现和应用,循环型农业的概念可概括为:尊重生态系统和经济活动系统的基本规律,以经济效益为驱动力,以绿色GDP核算体系为导向,按照3R原则,通过优化农业产品生产至消费整个产业链的结构,实现物质的多级循环使用和产业活动对环境的有害因子零(最小)排放的一种农业经营模式。以经济效益为驱动力体现的是经济规律,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有了经济效益的活动才能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3R原则是循环型农业的精髓,零(最小)排放则是循环型农业具体的可操作目标。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发展两者对立起来,而循环型农业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使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发展,这是循环型农业的创新。
1.2循环型农业的特征首先,循环型农业作为循环经济有其一般特征: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三R”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其次,循环型农业有其特有的特点,主要表现在:①注重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和农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②提倡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实施农业清洁生产,改善农业生产技术,适度使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农用化学品,实现环境污染最小化。③利用高新技术优化农业系统结构,按照“资源-农产品-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反馈式流程组织农业生产,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④延长农业生态产业链,通过要素耦合方式与相关产业形成协同发展的产业网络。
2.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内在动力:经济效益
虽然社会十分关心农业的生态效益,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农业发展模式能否生存并得到推广,关键在于它能否带来经济效益,循环型农业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获得经济效益:一是通过区域大循环获得规模经济和结构效应;二是通过企业小循环和产业链延长获得经济效率产业链增值。
2.1通过区域大循环可以获得规模经济和结构经济循环型农业要求根据区域农业资源优势、产业结构特征以及废弃物特征和分布状况,实现区域范围的大循环,这种大循环无疑促进了规模经济的形成和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结构效益。首先是规模效益,由于农业生产加工过程相对较分散、废弃物也较分散、规模较小、农业生产经营者往往无法对废弃物进行处理或至少处理成本太高或根本没人关心,如果在区域内有相应的处理中心,将废弃物集中处理,这便可以实现规模经济,产业化经营,一方面废弃物得到清理,另一方面废弃物也可得到充分利用。其次是结构效应,循环型农业要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推及区域范围的大循环,在实现污染最小化和集中化的同时,实现专业化和规模化,根据产业经济学原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会产生一种“结构效应”,即不需要增加任何要素的投入而只是调整其配置的方向,就会产生比原来更多的产出。例如通过调整要素在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等产业内部的配置,不但各业的产值会发生变化,而且农业的总产值也会增加。
2.2企业小循环和产业链延长获得经济效率产业链增值一个运行模式是否适合企业、能否得到推广应用,关键是能否有经济效率,因为这是经济主体(涉农企业和农户)更关心的问题,经济效率主要表现在尽量降低成本的同时,尽量增大利润空间。由于循环型农业遵循3R原则,这实际上就是遵循了经济效率延长了产业链,实现了产业链增值。一个典例就是现在不少企业开始废水回用,不仅减少了对水资源的浪费,减少了水污染,同时降低了成本,实现了经济效益。
3.循环型农业发展的保障体系
3.1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有利于循环型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教训,建立和完善推进循环型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污染者治理,受益者补偿机制。鉴于我国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较为缺乏和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政府应强化责任意识,并通过立法把发展循环型农业纳入地方政府的职责范围,加强对循环型农业发展的重要性教育、宣传和引导。同时,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措施,调节和影响农业投资主体的经营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
3.2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开发的扶持力度,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新技术农业循环经济是农业生产技术的革命,它必须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点。政府应从总体上加大对农业科学技术扶持力度。一是对农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技术应重点资金扶持;二是建立一批高效运作的农业科研组织与管理机构;三是在农业科研运行机制与模式上进行探索与创新;四是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快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的扩散和传播。
3.3建立适合循环型农业发展的管理体系转变政策目标导向:彻底转变单纯追求GDP增长的政策目标导向,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将农业生态环境成本和农业生态环境效益纳入农业经济增长机制之中;结合国情、资源能源特点有选择地吸收国外成功的经验成果,尤其是先进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法,从而形成一套适合自己发展的管理模式。同时我们的农业生产还必须应对全球产品绿色化的需求,和国际标准接轨,推动我国农业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二、循环经济理论应用于生态城市建设的必要性
循环经济理论应用于生态城市建设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
(一)自然资源的稀缺性
随着各项科学技术地不断创新,人们极大拓展了自然资源的利用深度和广度,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但是,自然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正是由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稀缺性,使得在生态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得不正视资源使用的持续性。循环经济正是在“3R”原则下,为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可能。另外,它还在一定层次上促进了社会产业结构的重组和优化,提升了环境质量以及人们的生活质量。
(二)生态城市建设的高效性
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不仅注重经济发展的数量和速度,更注重发展过程中体现的经济质量。因此,生态城市建设是一种高效的经济增长模式。生态城市不再将发展的速度单纯作为经济发展的唯一指标,而是将经济发展的重心偏向于经济增长的质量,以及城市各要素间是否科学、合理,以期从全局出发,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水平。循环经济追求资源的循环利用,立足于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相处,改变了传统低水平生产方式,恰好适应了生态城市建设的发展要求。
(三)循环经济理论实践的转化要求
为保证循环经济理论更好地在生态城市发展中发挥巨大作用,应对该理论实施提出如下实施要求:
(1)提升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们对资源需求量日益增加,如果不加以改善,生态环境将更加恶化,由于对环境问题认识不足,经济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出现了严重问题。因此,必须在发展过程中,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思路,引入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尽可能地用可再生资源代替不可再生资源,走可持续化发展路线,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确立和完善绿色消费制度。
绿色消费作为一种时尚、健康的消费方式,直接反映了循环经济发展思路对人们思维方式的影响程度。绿色消费与传统消费方式相比,有较大的区别。传统消费忽视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单纯地建立以人的需求为中心,满目追求超前消费、奢侈性消费等消费意识,无视消费行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而绿色消费则是在现有资源合理利用的基础上,降低人类消费行为对环境的破坏,是一种可持续性的消费模式。循环经济的有效实施,不仅需要企业、大众的积极参与,而且还需要政府的正向引导,倡导绿色消费,建立完善的绿色采购制度,在整个社会形成绿色消费的消费模式。
(3)转变GDP核算体系。
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以此反映出整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但是在传统经济模式下,人们仅单纯地获取自然资源发展经济,而忽略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给自然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效应。国内生产总值(GDP)并没有将这种负面效应计入国民经济体系当中,是一种不可持续的统计方式。基于循环经济理论的增长模式摒弃了传统高消耗、低利用、高排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因此,在综合评价国民经济时,应该引入可反映生态经济发展情况的指标,以此客观地评价循环经济理论下生态城市建设的效果。
三、基于循环经济理论的生态城市建设途径
(一)发展生态农业、工业、旅游业以及环保产业
(1)大力推行生态农业。
积极引导生态畜牧业、生态种植业,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降低白色污染程度,构建良性的大农业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农业的良性循环。
(2)积极发展生态工业。
工业发展应该坚持低环境破坏、低资源消耗,减少重复性建设。对于某些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应立足于产业结构发展方向,采取关闭、停业、并购等一系列措施。新上马的工业项目,特别是化工项目,应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估,并实行集中布点,使其处于远离城区的下风位置,以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向城市的排放量。
(3)发展生态旅游业。
发展生态旅游业最基本的条件是维护本地自然生态环境。生态旅游业使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有效地解决了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高污染、高消耗、低利用的现状。
(4)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政府应该从宏观层面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并合理立法,制定完善的财政税收政策,引导及提高社会各部分环境保护的综合能力。对于个人,政策应增加个人污染的处罚力度,强化个人污染的约束性;对企业而言,政策可从企业税收、水电、价格等方面给予优惠,正向强化企业环保产业的投入力度。另外,还需提高城市建设者的环保意识,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增强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以及处理深度。
(二)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强化形成绿色消费观念
绿色消费不但涵盖生产过程,而且与人们生活消费过程有紧密联系。绿色消费观念的形成,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从法律层面建立有关法令、法规,以强制规范人们的行为;第二,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使人们从道德上意识环境资源对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性,从而自觉规范自身行为。绿色消费观念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该建立长远的消费激励机制,保证生态城市建设顺利开展。
(三)大力推行住宅生态化
现阶段,房地产消费已成为人们的主要消费之一。随着生态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生态住宅概念顺应而生。生态住宅鼓励资源节约利用,倡导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居住环境,着眼于城市居住环境的统一、协调以及人性,最终达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间的协调与统一。因此,大力推行住宅生态化,不仅顺应了生态城市建设发展的方向,而且对循环经济理论在生态城市建设的开展也具有突出意义。
(四)补充及完善绿色循环经济核算体系
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必然产生费用及效益,这也是许多企业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为了适应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未来发展方向,应对传统的会计核算体系予以补充,加入企业绿色资产、环境成本、社会成本、绿色利润等核算项,以详细反映绿色循环经济核算体系各重大层面问题。在循环经济核算体系未来发展中,应重点突出绿色会计的核算资料,充分披露绿色会计信息。
1.1循环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生态农业
发展生态农业是现在所提倡的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典例,生态农业的发展是农业循环经济的最主要表现形式。要更好的发展生态农业,要了解其本质。它就是把农业生产更加生态化,其根本目的就是既要寻求农业的生产发展、经济增长,又要进行资源环境的保护协调与同步,最终寻求到适应我国国情农业发展模式。
1.2循环经济的发展利于改善农业生产环境
循环经济是一种旨在实现环境、资源、人口等各方面协调发展的创新型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它的核心就是运用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思想,通过农业各技术创新和组织方式的变革等方式,提高农业系统内部环节的多级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倡导清洁化的生产和节约型的消费理念,严格地控制外部系统有害物质的进入和农业废弃物等的产生,最大程度地减轻有害物质对环境污染及生态的破坏,最终实现农业的良性循环发展以及农村的和谐有序。
1.3循环经济能够引领生态农业的发展
循环经济在生态农业的4R原则对生态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引领的作用。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严重的破坏了大自然生态环境,同时也危及人类的生存空间,长此以往必然会导致农村经济的停滞乃至下降,进而破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系统平衡。发展循环经济的途径是通过资源的循环利用,重点是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能源,其原则是减量化、再利用以及再循环,从而能够实现经济的循环发展,这些原则的规定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生态农业的发展。
2舟山生态农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条件分析
2.1舟山发展生态农业的优势
舟山已初步具备发展生态农业的基础。据统计,截至到2011年底,全市的水果、蔬菜、水产养殖、生猪饲养等数量在有序的基础上仍有上涨的幅度。舟山定海区和普陀区现已在农业方面全面推行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的生产模式,同时还推进“良种良法”和“良机良制”综合运用,更应该特别强调的是据调研得知定海的瓜稻轮作区等一大批核心示范基地已经初具规模,更好地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舟山已开展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和试点。全市各地采用以试点探索和模式创新为基础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方法。普陀区的展茅、岱山衢山、嵊泗本岛、定海岑港等地都已计划形成以“畜粪、沼液、沼渣”综合利用为核心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其他的如普陀区的林地鸡合作社已计划实施小型屠宰场污水沼气工程并进行开展“三沼”综合利用果园养鸡模式等。这些模式的推广都有利于舟山市的农业转型和升级。
2.2舟山发展生态农业的劣势
2.2.1发展生态农业的资金投入不足
生态农业有别于其他的农业,它的效益具有长期性,只有进行长期的实践才能有显著的效益,而且在发展生态农业的前期和后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大多数的生态农业技术的初期并不能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基本上靠的是国家以及各级财政的扶持,加之目前一系列的制度并不完善,有关部门降低了对生态农业技术的推广力度,这就导致了生态农业技术的推广率比较低。农业推广的资金投入,是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维持和发展的保证。目前,生态农业推广工作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资金投入不足;另外就是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主要方式是依靠政府的全额拨款,而全额拨的款项中大部分被用作农业推广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从而造成推广经费严重不足的现状。
2.2.2发展生态农业的人才缺乏
生态农业是一种专门、专业的技术,它的基础学科是生态学,然后把先进的生产技术同传统的农业结合起来。因此这就要求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但目前的情况是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较低,不能很熟练的掌握应具有的先进的、专业的知识,同时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机会也比较少,不能将先进的技术及时而准确的传达给农户,这样就限制了生态农业技术的快速推广和发展。
2.2.3生态农业推广对象生态观念不强
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推广的对象是农民。农民行为和观念的改变受多种因素的制约,目前舟山市的农业发展污染还是比较严重,忽视了在发展农业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业三废”向农村和农业的转移趋势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生态农业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现在这个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所以导致在农业生产和发展过程中生态破坏、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严重,长期的传统粗放型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2.4生态农业发展中的劳动力障碍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加快发展以及城市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寻找就业机会,农村逐渐只剩下了老、弱、病、残、少、儿人群。在这部分人群中存在着劳动力不足问题,特别是在农忙季节,结构性劳动力不足问题就表现得十分明显,从而使生态农业推广工作无法真正落到实处,进而影响了生态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发展。
3加快生态农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3.1加大生态农业技术的资金投入
生态农业技术推广的远期效益比较显著,这就需要依靠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发挥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引导作用,通过国家政策的倾斜,使生态农业技术推广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政府要把发展生态农业当作一项民生项目工程来开展,加强政府的资金投入和项目扶持力度,发挥国家政策以及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调动农民和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性。同时还可以通过联合推广模式,实现规模效益,建立多种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
3.2提高生态农业推广人员的素质
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生态农业技术推广的进展,因此发展现代农业就要不断地提高农业推广人员的素质。建立完善的生态农业推广人员及生态农民技术培训机制,对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推广人员的学历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建立起考核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和调动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和建立技术成果推广奖励机制,对在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成绩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工作人员给予重大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3.3加大发展生态农业宣传的力度
要从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着手,要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宏伟目标,加强生态农业发展的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地引导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树立起新的资源观、发展观和生态价值观念,成为建设生态农业的建设者和促进者。建立起一批先进的示范企业、示范区、示范模式、示范项目等,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生态农业示范推广工作,营造一个农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普遍关注、政府积极倡导的良好氛围。
[作者简介]昌灏,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讲师,哲学硕士,湖北武汉430068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10-0057-03
科学发展观深刻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决不是对立的两极,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整体。这两个方面如同鸟之双翼、车之双轮,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会使我们陷入困境,无法前进,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与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托;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基本原则。
一、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有着共同的经济价值取向
所谓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是侧重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文明。它要求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要把自身的活动限制在保证自然界生态系统稳定平衡的限度之内,以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和谐共生、协调发展,从纵向看,它是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发展之后的一个更高阶段。它在传承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基础上,更凸显生态的重要,强调尊重和保护环境,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生态文明所提供的基本观念是全球生态环境系统整体观念和系统中诸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观念,人类与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要求按照生态经济系统本身运动的规律性使用各种经济、技术措施,一方面保持和改善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它建立的根据是既符合经济规律的要求,又符合生态平衡自然规律的要求。把两者统一起来。以损害自然界的生物种群来满足人类无节制的需求,只能导致整个生态环境资源的破坏和枯竭,最终危害人类自身。因此,在评价自然物种的非经济价值时,要承认物种有其自身天然生存的权利;人类的价值观并不能仅仅以人本身为最终目标,人类的功利和幸福不能逾越自然所允许的范围,人类只有在与自然协调和谐相处的前提下,才能获得真正持续、健康的发展。
与传统经济“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单向流动不同,循环经济是参照自然界物质循环模式,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通过将上游产业的“废弃物”或副产品,转变为下游产业的“营养物”或原料,从而形成互相依存的工业生态链,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无害化和再生,达到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提高资源生产率,它既是关于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观念,又是具体的经济运行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转向,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封闭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它要求遵循生态学规律和经济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发展经济,在自然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处理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之中,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以期建立与生态环境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相协调的生态型社会经济系统。
在生态文明视角下窥视生态经济就是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是经济发展、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一体化战略。生态经济所强调的就是要把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多种组成要素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考察与实施,改变生产和消费方式,高效合理利用一切可用资源,使经济社会与生态发展全面协调,达到生态经济的最优目标,循环经济则是一种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三R”为原则(即减量化Rcducc、再使用Re-use、再循环Rccyck),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以生态产业链为发展载体,以清洁生产为重要手段,实现物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从本质上讲循环经济就是生态经济,就是运用生态经济规律来指导经济活动。可见,发展循环经济与生态经济具有共同的经济价值向度。
二、循环经济体现着生态文明的伦理价值向度
生态文明的伦理观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把人的利益看成是惟一的、绝对的,把自然看成是人类为获取自身利益而任意使用的工具,其结果导致对自然肆无忌惮地索取和掠夺,从而就导致了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造成对人类生存的严重威胁。为了人类自身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人类必须建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生态伦理和道德原则。生态文明的伦理观认为,人们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要把人类的道德关怀,从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扩延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充分认识自然的存在价值和生存权利的基础上,增强人对自然的责任感和义务感,增强人们对代内关系和代际关系的责任感和义务感,建立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协调入与社会、自然的关系,达到三者共生共荣、共同发展。
传统工业经济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增长,忽视了经济结构内部各产业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共生关系,忽视了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传递、迁移、循环等规律,形成高开采、高消耗、高排放、低利用“三高一低”的线性经济发展模式,导致许多自然资源短缺与枯竭,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造成对经济社会、人体健康的重大损害。循环经济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为准则,模拟自然生态系统运行方式和规律,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社会生产从数量型的物质增长转变为质量型的服务增长,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共赢,体现了生态文明的伦理观精神实质及价值取向。
三、发展循环经济与建设生态文明互为前提
(一)发展循环经济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
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伟大的功绩!在它看来生态发展的首要目标是通过使经济活动基于人类的基本需要和生态协调发展的方式来保持自然生态发展的可持续性。这是与自由市场经济或国家控制经济所追求的无条件增长与扩大相对立的。生态可持续性,要求坚持环境容量对人类经济总体规模的限制性;坚持区域经济活动与地方生态系统协调一致的必要性;坚持经
济决策对生态环境考虑的优先性,传统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模式以经济效益的增长为唯一目标,它否认自然的价值,以损害环境和资源为代价发展经济。这种经济发展中,对环境质量的损害与自然资源的消耗都不计人生产成本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的同时,为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又需要巨大的经济投入。这是一个从资源到废弃物的线形开环系统,是一种严重负债的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形态。以“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减少资源消耗、加强资源再生利用,强调保护环境,要求人类应该运用生态学规律和经济学规律,合理地规划自然资源的保护、约束自然资源的使用,人类的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不能超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人类要想水续发展,就必须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并维护和促进地球这个生命共同体的长久的稳定与繁荣,其本质是对人类生产关系进行调整,追求可持续发展。只有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把环境、资源保护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使生产要素产生最科学的集聚效应才能营造出源源不断的发展后劲;否则经济不能保障持久,社会无法达成和谐。所以。发展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战略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保证,是人类生态文明得以实现的必由之路和有效途径。
(二)生态文明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必然走向
生态文明建设强调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与循环经济有着共同目标,都是为缓解和消除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发展循环经济绝不仅仅是废弃物的资源化问题,实际上循环经济的核心和根本目标是要求在经济流程中“主动”地减少、避免废弃物,以期达到把废弃物排放量限于环境自净能力的阈值之内,而废物再生利用只是减少废物最终处理量的方式之一。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在生产活动之初尽可能少地投入自然资源,生产活动之中尽可能少地消耗自然资源,生产活动之末尽可能少地排放生产废弃物。强调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循环经济的核心内容,在循环经济状态下或循环经济活动过程中,无论人们采用什么活动方式,其终极目标是在获取物质产品的同时,资源必须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环境必须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走向真正意义上的人类生态文明。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建设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对现行的生产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和谐社会与循环经济协同共进,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这既是在全球人口剧增、资源短缺和生态蜕变的严峻形势下的必然选择,也是当今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基础要素在东林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中,规制性、规范性与文化—认知性三种制度基础要素共同发挥作用。首先,规制性要素特别强调明确、外在的各种规制过程。从制度建立的视角,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制性政策文件对合作农场的制度和组织属性作出明确界定。2010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的通知。当前人力资源的短缺,是合作农场发展面临的主要制约之一。应农民加入合作农场后转型为“职业农民”的需求,地方政府于2012年印发《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的通知,自上而下建立起一套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和人才成长机制。实行持证职业农民制。强制性的规制性要素是合作农场制度创新的核心成分,为合作农场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基础。政府还在引导、财政和信贷扶持、税收减免、经营范围与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性规制。合作农场成立之后,内部建立起一套运行规章制度,涵盖合作社章程、农场协议、种植管理合同、农场员工规章制度(种植员、放水员、仓库保管员等)。但对合作农场的雇员来说,职位规则的激励作用尚不明显。种植农场的雇员,有2/3对于前一年的农作物单产、小麦和水稻的标的产量、奖金计算方式等一概不知情。然而,这种形式的好处是不用担心下雨影响生产等。因此,标准制定不合理也不会说。偿付规则的制裁中,包括由雇员自己填写打分表的形式,涉及偷拿集体财产、偷卖集体粮食等处以加倍罚款,2-3次以上将解雇。其次,规范性基础要素,强调的是社会生活中的制度,还存在说明性、评价性和义务性的维度,包括了价值观和规范。东林合作农场制度的主要创建者是东林村村两委,来自村集体层面的其他规则和价值观构成了合作农场的规范性基础要素,主要有《东林村村民自治章程》和《东林佳苑小区管理“十不规范”》。《自治章程》为村委会管理本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财务这一职责提供了规范性基础,赋权村委会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村成立由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理财小组,对村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早期的规范性制度理论家帕森斯就将共同规范与价值观视为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之一。因此,基于村集体的共同规范和价值观为稳定合作农场的发展提供不可或缺制度基础要素。第三,制度的文化—认知性要素构成了关于社会实在的性质的共同理解,以及建构意义的认知框架。合作农场的社员大多生活在同一个行政村的村域共同体之中,东林合作农场的管理层与村两委属“一套班子”:场长即理事长,由村主任担任;副理事长也是村两委成员;其他成员则是按照技术分类的小组长(仅有日常生产管理的权责)。关于农场发展及利益分配的重大决策主要是由以村书记和村长为代表的村两委共同决策。在村民自治的情景中建立起来的行政权威,构成了管理者与农场雇员之间互动的支持。在东林村,身兼私人企业老板的村书记与曾任蔬菜合作社社长的村主任,不仅具备科层制权威,同时也拥有魅力型权威。合作农场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代表议事会,文化—认知性要素为合作农场提供了一定的信任基础。
2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建立合作农场成立以后,村两委与上级相关农业部门开始密切的业务往来,通过与外界的沟通交流,拓宽了农场产业化生产的思路。村两委领导去河南考察后,提出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项目(获得六项专利)。与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公司及地方农委等合作,实现定性、定量生产有机富硒的水稻、小麦,单位产值约10.5万元/hm2,效益6.0万元/hm2。由富硒有机大米项目,因一个科技项目落户而产生了“一头猪、一亩地”和“富硒水果园”的生态种养殖项目,应用发酵床养猪及猪粪干湿分离新技术建设万头生猪生态养殖基地。用米厂的青糠、谷糠、小麦喂养生态猪、有机硒猪,并实行母猪生产智能化管理、数字化生产、肉猪生产的百分之百发酵床、自动给料系统。并与政府部门合作建成土壤氮磷拦截工程。当前生态养猪场占地3.5hm2、总投资1350万元,设计年产肉猪10000头,其中5000头为生态优质猪肉,产值3500万,效益600-800万,争取三年内实现每亩平均效益10000元。创建有机水果生产基地,占地4.0hm2,投入250万元,建有设施大棚、保鲜仓库,引进水果新品种12种,年产水果90t、产值70万元。继有机水稻项目、生态养猪和富硒水果园等生态种养殖项目之后,村两委带领下的合作农场正在积极创建东林生态旅游基地。利用3%的农业设施用地指标(政策规定)开展建设,打造集果园采摘、农场体验、生态农家乐、营销门店购物等于一体的生态游线路,打造集生态生产、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多功能的现代农业模式。整合外部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借助各类涉农项目,东林合作农场生态循环农业正走向“机械化”、“生态化”和“科技化”的新“三化”之路,打造“种植业(稻田和果园)+养殖业(猪场和羊场)+生态旅游业”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合作农场收益的60%归村集体,40%用于支付农场员工工资和奖金。在农场层面,实行“大承包、小包干”的经营方式和“成本核算、绩效挂钩”的利益分配机制,包括支付管理费及管理人工费的标准、奖励方式、支付方式,亩均管理费、月基本工资等。由村两委制定承包管理标的(年际有波动,一般以农户经营方式的平均亩产为基准),如2011年的标的为水稻7500kg/hm2,小麦4125kg/hm2,定奖赔各20%(按正常年份产量)。与种植农场不同,生态养猪场很难制定承包管理标的。当前村两委也开始着手入股分成的分配机制。当前的养殖业激励主要来自规模生产,通过循环农业规避个体养殖所面临的猪场环境压力,且能更好地分担市场风险。当前合作农场实现的利润,在按章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后,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每人200元(基本可以解决一人一年的口粮所需),共60万元。同时,合作农场蔬菜基地生产的蔬菜以低于市场价20%供应村便利店,村民可凭粮食银行卡定量购买。
二、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制度创新机制
1规制性、规范性与文化—认知性共同约束机制
规制性、规范性与文化—认知性三种制度的基础要素共同发挥作用,建立起集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村民就业保障与社会管理多重功能于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现代农业模式。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制性文件,是合作农场制度创新的核心成分,为合作农场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基础。它不仅有利于解决土地流转、设施用地、风险保障等家庭农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而且有助于通过政府规制有效控制龙头企业经营中的“非粮化、非农化”现象。基于村集体的共同规范和价值观为稳定合作农场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制度要素。在村民自治的情景中建立起来的行政权威,构成了合作农场中管理者与农场雇员之间互动的支持性制度要素。以村集体为单位的合作农场,发挥着生产发展、就业保障与社会管理等多重功能。地方政府和村两委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发挥了积极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合作农场发育的积极推动者,在组建引导、宣传动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动员大会、大讨论等,出台扶持政策、营造舆论氛围,规范土地有序流转、统一村干部的思想。2010年太仓市出台《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明确了发展合作农场的方法和形式、基本原则,组建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及主要政策措施等。在土地、人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方面,政府出台了具体措施;其次,村两委作为合作农场运行的管理主体,在决策、操作、监督制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为一种将治理组织和经济组织有机结合起来的制度设计,合作农场的管理层与村两委属同一班子,运行规则主要是村两委决策。在东林合作农场,村庄层面对土地、人力、资金、技术、信息及社会资本等各类内外部资源进行优化整合,顺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
2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的模式创新与运行机制
生态循环农业的生产机制的再生产,是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创新的制度诱因。对于合作农场的成员,由于农业生产(特别是养殖业)的特殊性(生产的周期性、以及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难以制定生产的管理标的。长远来看,土地规模化集中经营的面积将会受到规制性和文化—认知性制度要素的双重制约,不仅在政策上面临稳定粮食生产与发展高效农业的双重目标,在土地集中流转方面也会因边界不重合而受到村庄治理边界的限制。从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创新的视角,总的来看,土地流转实行“三权分离”的目的就是保障承包经营权带给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原承包农户以更多的财产收益,而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有效配置。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主体,东林合作农场模式,一方面构建了“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农民参股”的承包地规模经营,强调了集体产权的合作优势;同时,它整合了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的统筹收益与置换,强调了农民作为承包主体的财产权和合作参与,进而突出土地合作化经营的规模优势和组织优势有效整合。最为关键的是,不单是土地资源,合作农场有效地在行政村层面进行各类资源要素的整合,包括人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为最大化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创造最佳条件。
三、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1多途径提高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产业绩效
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过程表明,农业必须按照产业的特性(即以市场为导向)来发展。但完全依靠市场化不可能顺利实现农业现代化,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提高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至为关键。基于太仓东林合作农场的案例,政府部门应采取多元方式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合作农场;加大财政、信贷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在土地整治、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扶持合作农场的发展;依法减免合作农场税收,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合作农场参与粮食和农资经营,包括开展自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业务,向本组织成员农户代购和代加工自用粮食;保障合作农场建设用地,如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农业机械存放场库用地,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加工企业所需的建设用地,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安排用地计划。在当前的发展阶段,发挥政府在外部的农业公益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对合作农场的发育尤为关键。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中,加大发展现代农业相关的指标权重,缩小GDP的考核权重,激励地方政府在追求产业绩效的同时,避免农业产业的非农化、农业种植的非粮化趋向。
一、产业类建筑改造的实践发展
随着历史保护思想、人文主义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产业遗存得到了更好更多的保护,产业类历史建筑的改造与更新也达到了全新的阶段。设计师们利用创新的设计手罚,赋予了历史建筑新的生命。产业类历史建筑不再是文明衰落的象征,而成为了城市中一道亮丽的风景,为城市形象的多样化增添了一抹独特的魅力。从全球范围来看,欧洲和北美产业类历史建筑遗产与地段保护工作比较成熟,有十多处工业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综合体改造模式。1965年,美国的设计师劳伦斯?哈普林(LawrenceHalprin)在旧金山的吉拉德里广场(GhirardelliSquare)将一个巧克力工厂改造成为一个集娱乐、居住、餐饮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购物广场。这是第一个产业建筑商业性再利用的成功案例,运用了建筑再循环理论。该项目在改造之初就本着对原有产业建筑充分尊重的原则,并镶嵌一些现代设计元素,使得人们在享受娱乐服务的同时感受到建筑带来的历史底蕴。很快,吉拉德里广场作为商业性改造的成功典范,在美国开始被大规模地效仿,比如波士顿昆西市场(QuincyMarket)改造,将码头仓库区改建为商业综合体,又如着名的旧金山渔人码头,将军工厂改建为展览中心。这种改建模式甚至影响到世界的其它区域,比如澳洲的岩石区也是直接套用这种改造模式。
“阁楼”(LOFT)模式。这种模式最早是美国自发式地探讨产业类历史建筑改造与更新,苏荷(SOHO)区的改造是一个典型案例。20世纪六七十年代,纽约作为世界的艺术中心,许多艺术家租用了租金低廉的苏荷(SOHO)区的旧产业建筑,他们运用全新的设计思想和技术将它们改造成适合自己工作和居住的多功能空间。阁楼(LOFT)公寓充分利用旧产业建筑的大柱网大开间进行灵活多样的围合式分割布局,充分发挥产业建筑的高荷载承受能力。新肯考迪亚码头的改造是历史建筑改造为公寓楼的成功范例。综合区域模式改造。鲁尔工业区的北杜伊斯堡景观公园是将旧产业园改建为景观园区非常成功的例子。景观设计师彼得?拉茨历时4年将一个废弃颓败的旧工厂改造成一个综合休闲公园。鲁尔工业区中还有许多将单体建筑、厂区群体建筑及设施以及区域等不同尺度层面的改造模式,例如将历史建筑改建为博物馆、展览馆的模式,还有将产业建筑中的大空间改造成多功能综合活动中心的模式、将很多建筑设施上设置餐饮空间模式等等。
二、产业类建筑改造的现实意义
1.生态价值的体现
人类从自然界获取的物质原料约一半以上都用于建造各类建筑及辅助物,建筑业对环境污染比例达到三分之一,全球每年排出的温室气体中,有三分之一源于建筑整个生命周期所排放的。可见,要减少建筑从建造到使用、再到最终解体的整个生命周期所排放的温室气体量,最核心的是延长建筑的使用期限。城市废弃的产业类建筑物质价值大于其功能寿命,对其进行改造再利用不仅比新建建筑成本节省许多,还免除了大量的拆除成本,节约了资源和能源。
2.自身的适宜性
产业类历史建筑代表着某一时期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结构,是城市产业历史文化的见证者。虽然他们自身功能寿命大多完结,但是其空间具有很大的兼容性,其物质寿命和精神寿命仍在,这为产业类历史建筑的改造再利用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一方面,空间结构适宜。产业厂区规模大,占地多,建筑单元之间又留有弹性空间,为整体规划提供很大的发挥空间。厂房、仓库等产业建筑多为大跨度、大开间,非常适宜进行空间和功能区域的重新划分,创造出多样性和灵活性强的空间。而且产业建筑结构荷载要求严格,其房屋安全质量较高,其结构都可以满足多种民用建筑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产业类历史建筑体量庞大,在城市中成片存在,在城市空间形成历史街区形态,其特征明显具有很大的识别性,易成为该城市区域的中心。若将这种历史地段成片开发,能产生良好的集聚效应,带动整个区域发展,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商业利益的吸引
大多废弃的产业建筑虽然功能寿命结束,但其物质寿命依然存活。将产业类历史建筑进行改造再利用,赋予其新的功能,使其焕发新的活力,不仅节省了大量的拆除费用,而且节约了建设成本,缩短了建设时间。更重要的是,对历史建筑再利用的成功实施还能带动该区域经济发展,其背后蕴藏的巨大商业利益吸引了很多开发商和设计师对其投入。
延伸知识:毕业论文的论证方法
选题确定,材料提炼之后,应研究论证方法。即用材料说明题目,用论据证明论点的正确。为此,应遵循下述论证方法和逻辑规则。
1.论据必须真实可靠
论据是论证的基石,必须真实可靠论据来源于客观实际,是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客观事实,是反复推敲无懈可击的真货。任何浮光掠影、金玉其外的材料是绝对不可取的。
2.不得采用循环论证法
循环论证就是用某个命题的自身来证明这个命题,自己证明自己,只是换个说法,这是不合逻辑规则的。例如,用“人吃饭为了不饿’’这条道理来证明“人饿了就要吃饭”这种现象,就是循环论证。
3.论证要合乎逻辑
近30年来,复杂性科学在经典科学的羽翼下成长起来。有的学者提出一种新的企业理论――企业自组织理论。自组织理论以深厚的科学基础、众多的概念、全新的思维方式对企业做出解释。
一传统经济学的企业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
最早的企业理论源于古典经济学劳动分工论。1776年,亚当・斯密分析了劳动分工对生产率和经济成长的影响,认为“劳动分工由市场化程度决定”。1833年,查利斯・巴比吉提出,劳动分工使企业各项功能相互区别并走向专业化,进而提高了生产效率。马克思在认为,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分工,有分工就有协作,企业是协作劳动的组织形式。
劳动分工论揭示了生产效率提高的原因,企业能力理论可以说是它的继承和发展。但是,它假设经济部门在本质上或多或少是同质的。强调工艺的分工,而忽视能力的分工。
19世纪末,马歇尔开辟了新古典经济学。把社会分成纯粹的消费者和生产者两部分。经济研究从古典经济学的专业和组织转到了确定组织的资源配置。企业是确定的,那么企业为什么会产生之类问题就不作解释。企业仅仅是“黑箱”。
新古典经济学关注价格配置效率,而完全疏漏了企业内部效率,只将企业当作一个生产函数。按现代企业理论,它不能称作企业理论。
在某种程度上,正是不满足新古典企业理论的解释,理论界冲破重重压力,出现了企业契约理论。
科斯在1937年的《企业的性质》中认为,企业的形成是为了减少市场交易费用。这一理论被称为交易费用理论,后来威廉姆森进一步认为,交易成本的存在取决于三个因素: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资产专用性。
阿尔钦、德姆塞茨通过“队生产”模型认为,古典企业产权结构是为克服企业内部各要素所有者的偷懒和搭便车而建立的的制度安排。
1963年塞耶特和马奇出版了《企业行为理论》,把企业看作人的组织,激起了人们对企业行为方面问题的思考。阿尔钦和德姆赛茨论述了监督问题,詹森、梅克林提出了成本,法玛和詹森论证了组织形成与投资决策等。
这一派别研究的重心是交易成本、契约、和不完全协约等。强调产权、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有限理性。它关注了企业各种规制,对企业所有权最优安排、委托人与人的契约关系等作出了明确的解答。对我国的国有企业改制深具影响。
但是,这一理论基本忽视了企业生产属性,未能探讨企业能力、企业战略等企业的根本问题。忽视企业的学习行为,没有解释企业演进的动态过程。
为什么在相似的激励安排下,有的企业在竞争中取得成功,而有的企业遭到失败?为了回答这类问题,企业理论家不得不寻求其他理论。
二企业的能力理论、资源理论和知识理论
企业能力理论可以追溯到1920年,马歇尔认为,技能、知识和协调的增加推动企业的进化。1959年潘罗斯出版《企业成长论》,认为资源和能力是构成企业效益的基础。20世纪60年代,里查德森提出了企业的知识基础论。1957年塞尔兹尼克提出“特殊的自我创造积累论”。
之后,能力研究不断深入。1982年纳尔逊和温特在《经济变迁中的演化理论》中对智力资本进行了分类。同年里普曼和卢曼特提出能力制胜轮。1984年,沃纳菲特发表《企业资源论》,能力理论开始分化为企业能力和企业资源理论两派。1990年,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发表了《企业的核心能力》,能力理论进入应用和实践领域,后经过了斯多克、伊万斯、舒尔曼、提斯、匹萨诺、苏安、兰格路易斯、贺尼等人的发展。企业资源理论经过了罗曼尔特、里普曼、温特、巴尼、申德尔、库尔,迪瑞克斯、柯利斯、蒙哥马利等人的发展。
这两种理论的研究主题是企业持续的竞争优势。认为企业是异质的,企业是资源和能力的动态机制,资源和能力决定企业的边界。但能力学派主要是从企业层面研究,资源学派则承认产业分析的重要性。
这两种理论与企业契约理论相比,只是崭露头角。能力理论至今只有一些较常用有异议的概念和命题。资源学派尚无统一的理论分析范式。
企业知识理论继承并发展了的能力和资源理论观点。潘罗斯、西蒙、马奇、塞耶特、哈耶克、纳尔逊和温特都有贡献。
潘罗斯研究了企业新知识促进机制和企业知识积累机制。哈耶克认为,科学的知识不是全部知识的概括,知识不可能被一个“单一的头脑”所拥有。哈耶克探讨了知识的分布和性质。西蒙认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塞耶特和马奇认为,决策的过程实质上是在面临有限理性及外部不确定性的条件下逐步试错的搜寻过程。纳尔逊和温特认为,企业能像人一样拥有知识,企业的知识存储于“组织记忆”中。
知识理论将知识视为企业最重要资源,发现了企业竞争优势的本质依据。其观点已超越了资源基础的观点。它较好的揭示企业内协调的性质、组织结构、决策权配置、企业边界、以及企业创新等问题。
但是,它只讨论了企业的部分要素(知识),不可能解决企业的所有问题。到目前,在目的或规则方面没有达到充分的一致。一定程度上,企业知识理论还不能称为企业理论。
三面向复杂性科学的企业的自组织理论
自组织理论源于系统论,贝塔朗菲1945年发表了《关于一般系统论》的论文,宣告了这门新学科的诞生。约翰逊、卡斯特、罗森茨韦克于1963年出版了《系统理论和管理》,建立了系统管理模式。
之后,系统理论转向研究非线性的复杂性科学。1969年,普利高律提出了“耗散结构理论”,《结构、耗散和生命》是这一理论的主要代表作。1972年,笛内・托姆出版了《结构稳定性和形态发生学》,提出了“突变理论”。 曼德布罗特于1973年提出分形论。1976年,赫尔曼?哈肯,发表了《协同学导论》,提出了“协同学理论”。 1978年,乌约莫夫发表了《系统方式和一般系统论》,提出了“参量型系统理论”。之后,艾肯提出的非平衡态自组织现象的超循环理论。
复杂性科学研究是系统从无序到有序转变的共同规律的自组织理论。耗散结构论主要研究非平衡相变与自组织、突变论主要研究连续过程引起的不连续结果、协同论主要研究系统演化与自组织、混沌论主要研究确定性系统的内在随机性、超循环论主要研究在生命系统演化行为基础上的自组织理论。企业是社会中最普遍、最完整的自组织,作为专门研究自组织发展规律的复杂性科学,必然会对企业作出深刻的解释。
在发达国家,复杂性科学成果已应用于管理。美国著名管理专家汤姆・彼特斯在《Thrivng on Chaos》中指出:“过去曾假定为稳定的、可预测的环境已不存在,需要将混沌荡着一种既定的条件,学会在混沌之上求旺”。
企业的契约理论、能力理论、资源理论和知识理论,均是建立在以经典科学为基础的经济学之上。经典科学以稳定、有序、单一、对称、平衡为主要特征。这就使现代企业理论一般都是以线性思维为主。在研究问题时,基于一个假设:以现在的事实可以推导出未来的结果。对于时间倾向,这些理论都认为时间是可逆的。只要给出特定的条件,企业就会有相同的过程。企业的契约理论直接用静态的可逆的方法研究问题。其他三种理论虽然承认时间是动态的,但并不否认可逆。复杂性科学研究证明,事物在非线性动力机制下,并不会沿着一条直线发展。由于影响事物结果的自变量太多,用线性思维,是不足以准确预测未来。复杂性科学证明,在现实世界中,非线性作用打破了空间和时间的对称性,呈现对称破缺。自组织理论建立在复杂性科学基础上,以一种全新的思维模式对企业做出解释。企业自组织理论将是充满生机的企业理论。
参考文献:
一、师生关系概述
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家克鲁普斯卡娅曾说过:“教育的本质就在于建立个人与集体和社会这种实际联系的关系和体系,以保证个人的社会化。”这句话说明了学校内部的关系系统是实现个人社会化的重要保证,而“师生关系是教育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同时也是最活跃的人际关系系统”[1]。师生关系是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育目标,以其独特的身份和主体地位通过教与学的直接交流活动而形成的多性质、多层次的关系体系。师生关系不仅是人与人的关系在教育领域中的体现,而且是一个体现了人际、教学、管理等特征的关系。[2]师生关系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作为教育系统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之一,师生关系是否和谐将会直接影响到教育的成效和成败,也影响着学校的整体和谐。但新时期的师生关系却出现了一些异化现象,如师生校园暴力、师生关系淡漠、教师体罚、辱骂学生等,这些现象如果不认真对待和加以解决,将会直接影响教育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发展。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教育的基本功能就是要在教育系统内部构建一种新型的和谐师生关系,以有利于使学生在和谐、愉悦的良好教育活动氛围中健康成长。在新的形势下,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学校各项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也是[专业提供写作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服务,欢迎您的光临]开展和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人才的必备条件。此外,“良好的师生关系是促进学生愉快地学习和减少学生问题行为的关键因素”,[3]它对学生学业的提高、智能的养成、品行的培养、健全人格的塑造,以及身心和个性等的全面发展和促进,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如何有效应对和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并使之和谐发展,成为当今教育界亟待解决的重大研究课题,也是摆在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面前的一个突出而紧迫的问题,为此,复杂性科学领域中的自组织理论可以为我们构建新型的和谐师生关系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示。
二、自组织理论及其内涵
自组织理论是复杂性科学领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德国物理学家哈肯(H.Haken)认为,如果从组织的进化形式来看,可以将其分为他组织和自组织。如果一个系统靠外部指令而形成组织,就是他组织;如果不存在外部指令,系统按照相互默契的某种规则,各尽其责而又协调地自动形成某种有序结构,即系统有序化的原因主要是内部的,这种有序化就叫做自组织。自组织系统与他组织系统的本质区别在于其组织力的来源。他组织系统的组织力来自系统外部,系统本身无进化的动力和可能(如机械系统);自组织系统的组织力来自系统内部,即系统元素间相互作用以及系统和系统元素对外界输入的物质、能力、信息的反应方式和过程(如复杂适应系统),其“微观组元都是具有自身目的的积极活动的主体,它们的相互竞争和相互协作推动了系统的发展”。[4]
自组织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开始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一种系统理论。自组织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复杂的自组织系统(生命系统、社会系统)的形成和发展机制问题,它是研究在一定条件下,系统是如何自动地由无序走向有序,由低级有序走向高级有序的。自组织无论在自然界还是在人类社会都是普遍存在的。一般来说,一个系统自组织功能愈强,其保持和产生新功能的能力也就愈强。自组织理论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理论体系,它是研究自组织现象、规律,揭示复杂系统的形成、演化与消亡的一个理论群。自组织理论由耗散结构论、协同学、突变论和超循环论组成,但基本思想和理论内核可以完全由耗散结构理论和协同学给出。[5]限于篇幅,本文主要从和自组织理论关系最为密切的三个方面即“耗散结构论”、“协同学”和“突变论”来谈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
三、自组织理论视野下的新型师生关系的构建
我们知道,教育的基本要素是由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中介三个要素所共同组成的,其中教师和学生分别作为教育系统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主体,师生关系共同构成了教学系统内部一对主要的关系。教学在本质上就是在一定的教育目的的指导下,由特定的学生和教师所组成的复杂适应系统,教师和学生构成了这一复杂适应系统的教学主体,二者以教育中介为交往对象,共同建构起来的一种旨在促进学生发展复杂适应系统。教育系统是复杂的社会系统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自组织的涵义和研究指向,我们发现教育系统也是一个复杂的自组织系统,这一自组织系统的组织力来自于教学系统内部师生之间的相互作用及系统外部之间各组成要素和组分之间的互相影响和作用,教学系统在这些组织力的作用之下,在有序和无序之间来动和转换。在教学系统内部运用自组织理论来处理和研究师生关系可以说是一种行之有效地尝试,运用得当将有助于更好地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下面笔者就从自组织理论的三个方面来谈如何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
1.耗散结构理论与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
耗散结构(Dissipative Structure)理论是比利时物理学家普里高津(LPrigoging)在热力学的基础之上于1969年提出来的。后来这一理论被推广到包括社会系统在内的各种系统,用于解释系统进化的动力、方式、途径等问题。所谓耗散结构,是指“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系统通过不断地与环境交换物质、能量和信息,会自动产生一种自组织现象,组成系统的各子系统会形成一种非线性相互作用,一旦系统的某个参数达到一定的阀值,通过涨落,系统就可以由原来混沌无序的状态转变为一种在时间、空间或功能上的[专业提供写作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服务,欢迎您的光临]有序结构,这种非平衡状态下的新的有序结构称为耗散结构”。[6]也即是说 ,一个开放系统在处于远离平衡态的条件下,有可能突变为一个稳定有序的结构,这种具有有序结构的系统就称为耗散结构。耗散结构需要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物质、能量和信息才能维持,并保持一种稳定性,且不会因外界的微小扰动而消失,它是一种“非平衡状态稳定有序结构”。系统这种能够自行产生的组织性和相干性,被称之为自组织现象,所以,耗散结构理论又被称为非平衡系统的自组织理论。
一个系统由混沌状态向有序状态转化,形成耗散结构,至少要满足和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开放系统;(2)远离平衡态;(3)系统内部各个要素之间存在着非线性的相互作用;(4)涨落导致有序。
学校教育系统是由教师、学生和教育中介等基本因素所构成的一个动态系统,师生关系是否和谐,将会直接影响到教育的成效。耗散结构理论告诉我们,系统形成有序是需要条件的,作为教育系统中最为重要的师生关系这一主要关系,要想形成新的非平衡状态下的新的有序结构即耗散结构,也需要具备和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教育系统中的师生关系是否满足和具备耗散结构所需要的条件呢?首先,师生关系这一系统是开放的。系统要形成自组织结构,首要的条件就是要系统开放,因为只有系统处于开放状态才能使系统与外部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之间的交换,使系统朝向有序的方向转化。师生关系作为教育系统中一对关系,其有序和和谐的程度如何,既与师生内部之间如情感、心理、教学内容、课程、手段等有关,还与这一系统的外部环境有关,教育系统中的师生关系所面对的还有开放和价值多元的社会大环境下的各种因素,这些因素无时无刻不对教育系统中的师生产生各种影响,使师生关系的有序结构不时发生着转化,从无序结构走向新的有序结构。系统论告诉我们,结构决定功能,结构发生了变化,其功能也必然会发生相应变化。处于开放的教育系统中的师生关系必然随着与外界进行各种能量和信息交换,使其结构发生变化,其功能也随之发生变化,自组织现象也随之出现,这样就会使师生关系不断趋向有序和和谐稳定。其次,耗散结构理论指出,一个系统要想形成新的系统和结构,系统还必须要远离平衡。因为只有在远离平衡时,系统才能实现不断地与周围和内部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从而保持系统内在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反过来又维持着系统的交换过程,如此来往反复,使新的结构得以自发形成。所以说,“非平衡是有序之源”。师生关系在与内、外界进行各种信息和能量的交换过程中,必然受到这些因素的不同程度的影响,使得师生关系产生震荡,使师生关系系统内部的不平衡性加剧,这种不平衡又进一步促使师生关系系统与外界进行进一步的开放和交换,从而形成师生关系的新的有序结构,这样就使师生关系这一系统不断地与外界交换信息和能量,使师生关系充满活力,形成新的有序结构。此外,要想实现系统走向新的有序,离不开系统内部诸要素的共同作用,系统内部要素作用关系是一种非线性的关系,即推动系统有序化的重要原因和动力在于各要素不是单独作用的累加,而是系统内部各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师生关系受到教师、学生、课程、方法、外部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师生关系不断出现涨落和起伏,师生关系系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也不断地使师生关系从一个个不稳定状态跃迁到一个个新的有序状态。
所以,作为耗散结构的师生关系系统,是可以经由外界因素的影响而不断发生变化的,这种因素既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教师与学生都是社会角色概念,师生关系是在教与学过程中形成的人际关系,师生关系主要受教与学指导与被指导职能活动的结构制约,而这种职能活动的结构,又因课程编制及其他相关因素有异。”[8]为了建立更加和谐的师生关系系统,我们需要使教育系统进一步与外界开放,不断地使教育系统与外界进行尽可能多的能量和信息交流,教育及其行政机构要不失时机地对师生关系系统施加积极影响,使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不再仅仅局限在教育系统内部,而将其与周围的外部环境结合起来,不断地为师生关系注入新的能量和活力,使师生关系不断实现涨落和起伏,从而使师生关系不断走向新的有序和和谐发展。
2.协同学对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启示
协同学(synergetics)是德国物理学家哈肯在激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是关于多组分系统如何通过子系统的协同行动而导致结构有序演化的一门自组织理论。哈肯认为,协同对系统的进化尤为重要,他认为“协同学”就是“协调合作之学”。[9]协同学研究的是那些极不相同类型的系统所普遍存在的共同特点,即一个由大量子系统所组成的系统,在一定条件下,子系统之间如何通过非线性相互作用产生协同现象和相干系统,使系统形成有一定功能的自组织结构,从而在宏观上产生时间结构、空间结构或时空结构,产生新的有序状态。[10]哈肯把协同学的基本原理归纳为三个方面:不稳定性原理、序参量原理和役使原理。不稳定原理指出,一个系统同时存在稳定性因素和不稳定性因素,其中稳定因素使系统保持稳定结构,不稳定性因素使系统产生震荡,倾向于使系统离开平衡态,进而形成新的结构,不稳定因素是系统发展演化的革命性因素。序参量在系统失稳时,能够对系统中的其他参量进行综合集成,使系统行为特征更加趋于持久稳定,它作为系统中的起决定作用的命令参量,一旦从系统内部自组织中产生出来,就成为支配系统的决定性力量,成为系统的组织者,支配着其他子系统和组分。在系统的稳定状态下,系统各参量[专业提供写作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服务,欢迎您的光临]力量之间对比均匀,均无法主导系统的模式。但系统组分间的差异及非线性相互作用会使系统产生涨落,对系统产生扰动,使系统离开平衡态,这时,系统内部会出现变量来推动和役使系统朝新的结构和稳定性发展,使系统内部出现涨落,从而使系统趋于新的稳定和发展。这就是系统内部的协同作用。协同和竞争是系统内部组分相互作用的两种方式,也是系统自组织演化的动力。竞争使系统内部组分互相争夺,努力使自己成为系统的序参量;协同使系统内部组分和各要素相互合作,共同行动,共同决定系统的状态。竞争使系统内部各要素产生差异,使系统内部失稳,失稳产生序参量,序 参量导致新结构的形成,使竞争成为系统进化的动力。与竞争相比,协同使系统内部各组分和要素之间相互配合,共同行动,使系统形成新的有序结构和新的整体。“协同导致有序,有序需要协同。”协同是序参量实现对系统支配的重要手段,序参量支配系统的过程就是使系统组分与其协同运动的过程,因此,协同与竞争构成了系统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所以,协同学解释了多组分系统通过组分间的竞争与协同产生有序结构的机制。
“协同学”作为一门“协调合作之学”,它对促进系统的进化和有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个系统内同时存在着稳定因素和不稳定因素,它们各司其责,共同维护着系统的发展。要想在系统内部实现新的有序结构,必须使系统离开平衡态,进入不稳定状态,而不稳定因素是实现系统发展演化的革命性因素。在系统处于震荡和不稳定状态下,需要发挥序参量在系统中的作用,因为它能够对系统中的其他参量进行综合集成,使系统行为特征更加趋于持久稳定。师生关系作为教育系统内一对错综复杂的关系,其内部也同时存在着稳定和不稳定因素,在师生关系系统中出现不和谐、不稳定状态的时候,我们也需要利用这一系统中的“序参量”对师生关系系统进行综合集成和协调,如师生关系僵化死板的时候,教师可以改变自己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另辟蹊径,使自己的教学让学生乐于接受和理解,这样就会使师生关系得以缓解和改变。此外,为了使师生关系不断走向新的和谐状态,需要创造条件改变师生关系系统的结构,推动师生关系系统走向新的有序状态。为此,需要在师生关系系统中引入协同和竞争机制,发挥二者在自组织演化中的动力作用。协同要求师生系统内的教师和学生等各要素之间相互合作,大家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共同努力和行动;而竞争使系统内的各要素之间互相争夺,都努力成为系统内的序参量,这样就会使系统内部产生差异,使系统失稳,产生序参量,使其成为系统进化的动力之源。为此,构建师生关系一方面要求教师和班级管理者强化同学们的团结协调意识,保持教育系统稳定,一方面要在班级管理和教学中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奖惩措施激发同学们的前进动力,合理拉开差距,在班级内部形成你争我赶的良好局面,推动师生关系走向新的和谐和有序。
3.突变论与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
突变论(catastrophe theory)是法国数学家托姆(R.Thom)在1969年提出来的,它是研究客观世界非连续性突然变化现象的一门新兴学科,在生态学等各个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活动中,除了渐变和连续的变化现象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突然变化和跃迁现象,如种群动态的突然爆发或突然崩溃等。突变论是一门注重应用的学科,它与耗散结构论和协同论一起,在系统的有序和无序的转化机制上,把系统的形成、结构和发展有机联系起来,成为推动系统科学发展的重要学科之一。突变论特别适用于用来研究系统内部作用尚属未知、但已观察到不连续现象的系统。突变论的方法就在于试图用数学方程来描述这种突变的过程,其研究的内容是从一种稳定组态跃迁到另一种组态的现象和规律。突变论的基础是结构稳定性,结构稳定性的丧失,就是突变的开始。所以要保证系统结构不致发生突变,就要保证系统内部结构的稳定性。
师生关系作为教育系统内部一对重要的人际关系系统,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保持师生关系的稳定性非常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突变论告诉我们,在自然界和社会系统内部,除了存在大量的渐变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突然变化和跃迁现象。突变的开始源于系统内部的结构稳定性的丧失,要保证系统内部结构不致发生突变,就要想方设法来保证系统内部结构的稳定性。所以,要想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就必须要保证师生关系系统内部结构的稳定性。师生关系系统内部结构包含有很多方面,既有物质层面的因素,也有精神层面的因素,这些因素共同决定着师生关系系统的内部结构,也影响着系统内部的稳定和功能发挥。“师生关系观的构建,必须从多个视角出发,其中,人性论和教育学是两个最主要的视角。”[专业提供写作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服务,欢迎您的光临][12]所以,对师生关系系统中所观察到的那些不利于师生关系的萌芽因素,师生双方要从尊重和民主的角度出发,要采取合适的方式将其化解在萌芽之中。如同一年龄段的学生,他们由于生活经历、个性特征、心理结构等的不同,针对某个问题的看法和认识也不尽相同,做法也各不相同,教师要注意做到因材施教,对不同的学生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避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使师生关系产生矛盾。师生双方要经常做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在民主平等的基础之上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学习和生活所发现的各种问题。要尽量避免对发生于萌芽状态的影响师生关系的不利因素置若罔闻,防止这些不利因素经过长期积累得不到解决而在师生关系系统中发生突变,从而改变师生关系系统的内部结构,使师生关系的稳定性产生突变,这样就会影响到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甚至出现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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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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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陈桂生.漫画“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教育发展研究,2001(9).
[9] 赫尔曼·哈肯.协同学——大自然构成的奥秘.凌复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10] 颜泽贤,范冬萍,张华夏.系统科学导论——复杂性探索.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法学界普遍认为部门法之所以存在差异是它们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手段不同,但若从法哲学的视角分析,调整对象与调整手段不同其实是源自它们之间有着彼此不同的价值本位。环境法不同于传统私法、公法以及近代兴起的社会法,是以生态环境为价值本位的新兴法律部门。环境伦理(或生态伦理)是环境法产生和发展最重要的起点之一,环境法领域的许多研究都是以环境伦理为基础而展开的,因此涉及环境伦理的环境法论著也特别丰富。但“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法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⑴。由于环境法涉及的方面众多,决定了研究环境法的伦理视角本应是多元化的,环境伦理并非环境法理论的唯一来源;况且环境伦理本身也存在不少不足之处,无法为环境法提供充足的理论支持,某些环境伦理难以回答的环境法问题需要由伦理学的其它分支学科来完成,因此对环境法进行多元化的伦理分析既是可能的更是必要的。笔者在此试图选取几个与环境法关系较为密切的伦理学分支学科展开论述,希望能为丰富和发展环境法的理论贡献一点绵力。
一、环境伦理⑵
“环境伦理乃是环境法治的基础,是环境法治的价值核心”⑶。环境伦理是环境法的理论之源,在环境法中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环境伦理对环境法的兴起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依次可归纳为三个方面:首先,环境伦理是环境法产生的法哲学基础。“法学始终受着哲学的巨大影响。这突出地表现为哲学上的每一更新,每一种新的较有影响的哲学流派的出现,都会引起法学方法论的更新或法学价值定向的改变,并推动着新的法学流派的出现或既有法学流派的分化、变态或消灭”⑷。环境法的产生以环境伦理的出现为其哲学背景。环境伦理源于人们对自身与生态环境之间道德关系的深刻思考,它要求人们从哲学的深度重新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人对生态环境以及各种生物的道德责任。诚然,现实的环境问题是环境法产生的内在原因,但环境伦理的出现为人类保护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哲学依据,从而解决了环境法产生中从可能到现实的关键问题,因而成为环境法产生所不可或缺的外在因素。其次,环境伦理为环境法的独立提供了依据。环境法之所以能构成独立的部门法,环境伦理功不可没。环境法以生态环境为特有价值本位,因此环境法中有着许多不同于其它部门法的特有理念、原则和制度,它们在产生和发展中无法或难以在其它部门法或其它学科中获取太多养分。它们只能被还原到环境伦理这一哲学层次,并在其中寻找理论渊源。只有在得到环境伦理的理论支撑下,环境法才有可能摆脱传统民法、行政法以及经济法的巢臼,成为真正意义上独立的法律部门。再次,环境伦理是环境法变革的原动力。“中国环境法的革命首先是理论的革命”⑸,而这个革命首先是由其哲学基础——环境伦理推动的。环境法的法域变迁历经了从私法到公法再到社会法的转型,并最终定格在生态法之上⑹,推动这一进程的强大动力就是以强调人与自然平等与和谐共处为己任的环境伦理。不仅如此,环境伦理的影响透过环境法还波及到其它部门法和法学理论,从而导致了“对各传统部门法的扬弃和整合”和“对传统法学理论的超越和创新”⑺。
尽管环境伦理对环境法的贡献不可取代,但毕竟也只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环境法涉及到经济、行政和科技等诸多方面,这就决定了环境伦理不能替代环境法理论,环境法还必须从其它学科中汲取营养。就是在伦理学的视野里,环境伦理也并非环境法理论的唯一来源,伦理学其它分支学科的理论成果对环境法的发展也具有一定影响。况且,自身不太成熟的环境伦理也无法全面支撑起环境法理论,环境伦理在某些环境法问题前显得无能为力。因此这就需要突破范式的束缚,以多元化的伦理视角全面审视环境法,也只有如此环境法才能实现发展上的超越,而这也是本文要着重论述的。
二、法律伦理
环境法中虽蕴涵着丰富的环境伦理但终归还是一门法律部门。尽管其在幼稚期难免要靠吸收环境伦理的理论而维持存续,但它一旦发展成熟必然会形成自己独有的理论体系,实现由“环境伦理”到“环境法理”的飞跃,从而最终回归到法律科学的序列当中。如果说环境伦理的法律化是环境法发展的第一次飞跃,那么环境法律的伦理化就是环境法发展的第二次飞跃,而在这两次飞跃之间及第二次飞跃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的就是法律伦理。法律伦理是“研究法的伦理蕴含和法的运作过程中的各种伦理关系和道德问题,揭示其本质和规律性,从而为法律的创制和实施过程提供价值评价的依据和标准,并对社会发展所引法的法律关系和道德水准的总体变化趋势进行战略分析和预测”⑻的伦理学分支学科。以法律伦理的视角研究环境法,其重要意义可以主要概括为四个方面:首先,法律伦理虽在本质上侧重于伦理,但其所研究的毕竟是环境法律现象中的伦理问题,而非环境伦理现象中的伦理问题,因而避免了环境伦理在逻辑上“就伦理论伦理”的循环论证模式,将对环境伦理的研究突破到法律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环境法中引入法律伦理是环境法摆脱环境伦理束缚、实现自我回归的必然趋势。其次,在环境法中引入法律伦理,弥补了环境伦理的某些理论不足,解答了环境伦理的某些难解之题,从而为完善环境法的理论另辟了蹊径;同时也使环境法理论摆脱了环境伦理的抽象性和说教性,而更能为人们所实际接受。再次,在环境法中引入法律伦理,可以为环境法律的创制和实施提供特有的价值评断依据,对现行环境法中的不足进行法律伦理上的批判,从而避免了以往环境伦理既为立法基础又为评价标准的种种尴尬。最后,在环境法中引入法律伦理,使环境伦理和法律伦理的价值得以同一,使保护环境既成为道德义务又成为法律要求,从而解决了环境法的实现性问题。由此可见,应当对环境法中的法律伦理予以足够重视、加以充分研究,但这并不表明法律伦理能解决环境法中的所有问题,因此还需要将环境法置于更宽广的伦理视野中进行研究。
三、经济伦理
任何法都源于一定的经济基础,环境法亦不能例外。中国在环境保护方面长期沿袭了西方国家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存在着管理费用过高、经济效率低下、科技发展缓慢、障碍公平竞争和助长不正之风等多种弊端⑼,许多有识之士因此而提出了进行市场化的环境保护并为之立法的初步构想⑽。环境问题是在经济生活中产生的,也只有在经济生活中才能得以真正解决,这就必然会涉及到经济伦理问题。“经济伦理实际上是一种以人类社会实践中某一特殊类型的道德问题,即经济生活中的道德伦理问题为主题对象的伦理价值研究⑾。”以经济伦理的视角研究环境法,得到的新启示可概括为四个方面:首先,在环境法中讲求经济伦理,反映了“德必然得”的道德理想主义,即讲究环境道德并遵守环境法律的终极目标是为满足人类需要,从而弥补了环境伦理在环境立法目的上的不切实际和虚幻。其次,在环境法中讲求经济伦理,反映了“得必须德”的道德合宜主义,即尽管经济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但也必须遵守经济道德和环境道德,或至少是作为经济道德或环境道德的最低要求的经济法律或环境法律。再次,“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经济生活中两个最基本的价值原理(原则),也是经济伦理的两个基本的道德价值尺度或标准”⑿,因此在环境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等环节中讲求效率与公平也成为了在环境法中讲求经济伦理的题中应有之义。最后,环境法的发达必须根植在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土壤之中,而这种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实质上就是理性经济,即讲求伦理的经济。综上所述,环境法与经济伦理之间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但尽管这种联系是极其密切的但始终也只是其中的一个侧面,经济伦理同样也不能解决环境法中所有的问题,因此还需要在更宽广的伦理视野中继续探询。
四、生命伦理
生命伦理可以说是环境法研究中一个独特的伦理视角。法律意义上的生命是指法律主体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整个过程,而此处所称的生命则主要是指哲学意义上的生命。恩格斯曾对生命的物质基础和本质特征作过精辟的论述:“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就在于这些蛋白体的化学组成部分的不断自我更新”。生命伦理原“是以生命存在的价值为其全部理论的中心”⒀,只是当代学术界普遍将生命伦理等同于生命科学中的伦理,从而将生命伦理的内涵局限在医学或生命科学领域。本文主要是从生命伦理的原意展开的。环境法产生的客观基础是现实中的环境问题。人类之所以关心生存环境,究其根本是源于人类对自身生命价值的另类思考,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类对生存环境的看法其实就是生命伦理研究内容的一部分。将对环境法的研究深化到生命伦理层次,是环境法研究中的重要突破:首先,生存是生命的首要价值也是人的第一需要,要满足人的生存需要必须具备一定物质,而物质的供给无一不来源于环境,因此可以说保护环境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人的生命价值。这在无形中就提升了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层次,突显了环境法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其次,运用伦理学中“推己及人”的特有方法⒁,由人类的生存需要、愿望和追求推想到其它物种的生存需要、愿望和追求,从而在体察和理解的基础上自觉地调解人类和其它物种的关系。这就为以法律形式保护其它物种的生存提供了合理的伦理依据。再次,尊重生命价值的伦理理念将自然视为人有机身体的无机延伸⒂,强调要如同爱护自己身体一样爱护自然环境,从而避免了环境伦理中“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论战。最后,生命存在是人的最基本价值,环境法确认了维护生命存在的法律本位,提高了其在众多部门法中的地位,同时也突出了自身存在的重要性。生命伦理本身比较抽象且容易给人以某种“玄学”的错觉,因此生命伦理只能是环境法研究的基点,而对环境法的深入研究还需要伦理学的其它分支学科来完成。
五、科技伦理
“由于环境法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尤其是生态基本规律和环境要素的总体演化规律作为自己的立法基础之一,因而环境法中便含有大量的反映这些规律要求的技术性规范,使环境法具有较强的科学技术性”⒃。科学技术性是当代环境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科学技术与环境法之间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无论是人类环境问题还是作为解决环境问题手段的环境法,它们的产生与发展都是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为己任的环境法是建立在人类对自然规律一定认识的基础上的,它必须体现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学规律的基本要求;运用科学技术将有利于环境法律规定的执行、违法行为的认定和争议纠纷的解决⒄。科学技术在环境法中的作用如此之巨大,因此对环境法进行伦理研究时必须思考其中的科技伦理问题。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已经渗透到了环境法领域,并对传统环境法理论提出了严重挑战:首先,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在环境立法时,必须对那些需要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上升为法律的生态科学规律和环境保护技术进行道德分析,要充分考虑其道德可能性和道德现实性。其次,科学技术成果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能一方面有利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但同时也可能引起一系列的现实伦理问题,对此环境法必须进行两难选择。再次,环境立法应当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预见性,它不仅要对现有环境问题做出应对,而且还要对未来的环境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价。某些未来可能具有环境危害科技成果是否能在现今使用,这将涉及到世代的公平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因而将成为环境法和科技伦理所共同关注的问题。最后,科技在发展中可能呈现出造福于人或危害人类的两极状态,如何趋利避害、扬长避短,调整和规范好科技发展与人类利益之间的关系,将成为环境法和科技伦理共同的任务。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中虽然作用巨大但毕竟不是万能,因此环境法的伦理视野也不能仅局限于科技伦理范畴,而应拓展到伦理学的其它领域。
六、国际政治伦理
国际政治伦理问题主要存在于国际环境法之中。在环境法还未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之前,国际环境法是从属于国际公法体系之下并以其重要组成部分形式出现的。造成这一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因为国际环境法的主要渊源是以与环境问题有关的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国际法学说、“公允善良”原则和国际组织的决议等国际公法性规范。“国际环境法是国际法主体,其中主要是国家在因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而发生的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体现它们之间由其社会经济结构决定的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的协调意志的,调整国际环境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体”⒅。有关环境事务的国家间交往、协调,是国际政治交往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在国际政治交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国际政治伦理问题,因此研究国际环境法必须高度重视国际政治伦理。“国际政治伦理的研究对象为国际政治中的道德现象,其核心理论问题是国际政治中的权力与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⒆。国际政治伦理的某些内容为国际环境法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启示:首先,国际环境法中的人类共同利益原则以及建立在其基础上国际环境合作原则,要求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都负有为人类的共同利益而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都应当并有权参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国际合作行动。伦理学研究有关道德和利益关系的基本原理为以上两原则的可行进行了最好的注解,即人类只有在具有共同的环境利益基础上,才可能产生共同的国际环境伦理(道德),才有可能进行环境保护的环境合作,也才可能以此为基础构建起国际环境法的体系。其次,国际环境法中的共同但有差别原则,要求在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方面所有国家都负有共同责任,但相对于发展中而言,发达国家应当承担更大或更主要的责任。无论从历史考察还是从现实考察,发达国家生产方式上的畸形发展和生活方式上的享乐主义是导致全球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而且它们占有全球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最丰富的财力资源,所以发达国家理应对全球环境问题承担更多或主要的义务。这种义务是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统一,而且由于国际上并没有能真正凌驾于任何国家之上司法组织,所以认为其是一种道德责任可能比认为其是一种法律责任更加切合实际。最后,国际环境领域始终贯穿着霸权与道德的斗争,即在经济、政治等领域处于强权地位的部分发达国家总是试图逃避自己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并企图在环境问题上控制其它国家,这势必会遭到倡导国家与地位平等的国际道德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反对,而国际环境法就是这种霸权与道德斗争的产物。显然,在国际政治伦理视野中仅能对国际环境法进行研究,而对环境法(特别是国内环境法)的研究应当有更宽的伦理视角。
七、行政伦理
在环境法领域中之所以要研究行政伦理,是由于我国的环境保护目前仍然主要采用行政管理模式。行政伦理主要研究的是在行政管理以及行政权力运用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种道德问题,它存在于包括了环境管理在内的各种行政管理活动之中。我国环境现状出现“局部地区得到控制、总体状况仍在恶化”的局面,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着种种弊端是其主要原因之一。当前我国的环境管理普遍存在着管理部门职权范围不清、机构法律地位不明、行政执法力度不够⒇,甚至某些地方、某些部门出现了相互推诿、相互争利的恶性局面。这种困境的形成有环境法的自身原因,也有行政管理的体制缺陷;要摆脱这种困境不仅需要完善环境立法,而且需要改革目前的环境管理体制。并且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主要是通过环境保护的基本法——《环境保护法》加以规定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环境法与环境行政管理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在环境法研究中应当重视行政伦理问题,其主要理由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环境法是环境管理机构工作的基本准则和执法依据,但完善的环境法律还需要健全的管理机构来执行,因此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应当与加强管理者个人的职业道德、管理机构的行政伦理建设并重。其次,在环境管理机构中强化行政伦理,有利于改进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能,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环境法的作用。最后,在环境行政管理机构中重视行政伦理、强调职业道德,与完善环境法中有关环境行政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职责的法律规定一起,同为防止和限制环境行政权力滥用机制的不同侧面。但“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完善的法律和健全的机制仍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对环境法的伦理研究还应当继续深化下去。
通过将环境法分别置于不同的伦理视野之中并对其进行了逐个分析,笔者初步勾画出一个以生命伦理为思维原点、环境伦理为理论架构、法律伦理为基本特征、经济伦理为实际基础、科技伦理为前瞻导向、行政伦理为实施保障、国际政治伦理为重要补充的比较完整的环境法伦理体系。当然笔者的论述不可能穷尽伦理学的所有领域,一些对环境法能产生重要影响的伦理领域,如个体的环境道德心理、传统的宗教伦理、中西方传统环境伦理思想及其比较,笔者由于学识有限和篇幅限制还不可能面面俱到。而且本文所进行的研究还相当粗浅,仅仅是在不同伦理领域对环境法进行了简单概述,还未深入到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制度以及整个体系当中。所有这些不足都将成为笔者继续进行深入研究的起点,同时也欢迎学界同仁不吝赐教。
【参考文献】
⑴ 金瑞林主编:《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4页。
⑵ 涉及环境伦理问题的环境法论著十分丰富,笔者本不想过多论述;但由于环境伦理在环境法研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保持本文的整体性笔者还是对之略论一二。
⑶ 高利红:《环境资源法的伦理基础》,载于韩德培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丛》(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04页。
⑷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
⑸ 吕忠梅著:《环境法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⑹ 参见郑少华著:《生态主义法哲学》,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4-28页。
⑺ 陈泉生著:《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65页。
⑻ 李建华、曹刚等著:《法律伦理学》,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⑼ 参见郑少华著:《生态主义法哲学》,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34-138页。
⑽ 相关论著可参见郑少华:《市场导向:中国环境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2、3期合刊;张璐:《“经营之法” 的形成——市场化条件下环境资源法的理论拓展》,载于吕忠梅、徐祥民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丛》(第三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3-55页;王蓉:《中国环境法律制度的经济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等等。
⑾ 卢风、肖巍主编:《应用伦理学导论》,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版,第107页。
⑿ 卢风、肖巍主编:《应用伦理学导论》,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版,第119页。
⒀ 万俊人著:《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55页。
⒁ 参见罗国杰主编:《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9页。
⒂ 参见李爱年著:《环境法的伦理审视》,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⒃ 王灿发著:《环境法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2页。
⒄ 参见汪劲著:《中国环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3-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