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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预付合同,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2-058-01
一、预付型消费卡的含义和性质
(一)预付型消费卡的含义
预付型消费卡作为一种高效的支付结算工具,在我国已经成为经营者招徕客户获取稳定客源和谋取利润的常用方式,我国目前法律法规没有对预付型消费卡做出明确的规定,多数学者认为预付型消费卡是由商家或着第三方负责办卡、发卡,由消费者提前向卡里存入一定数额的现金,持卡人每次到商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只需刷卡或者记录,不必支付现金,而且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享受一定的优惠。属于经营者自己直接发行的私人型预付卡,将预付卡界定为是将用款金额事先存入卡片中,并在使用中逐笔消减金额,没有独立对应账户的支付卡,它多用于小额交易。
(二)预付型消费卡的性质
经营者发行预付型消费卡,是发卡人。消费者购买,消费者就是持卡人,发卡人和持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可以被认定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消费者预先向商家或第三方支付一笔现金存入卡内,然后在一定的期限内享受发卡人提供的连续性的商品消费或服务消费,消费者支付行为是履约行为,而合同在现金交付之前即已成立,预付卡的存在表明消费者享有一定期限内要求商家为其提供服务约定的商品或服务,并保证其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二、预付型消费卡存在的问题
(一)格式条款
发卡人与持卡人之间有了书面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解决一切纠纷,由于发卡人与持卡人之间的合同往往是发卡人单方面制作的格式合同,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着,商家利用其优势地位,在预付卡上标注“商家有最终解释权”、“本卡恕不退款”、“遗失不补”等等一些声明,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消费欺诈
现实中的消费欺诈多表现在:宣传与实际服务不符,很多经营者为了增加资本,以很低价位的服务诱使消费者购买其消费卡,但是真正到提供服务时,经营者往往会违反其承诺,反而把责任推卸到消费者的身上;经营者在收取费用时未尽到充分义务说明情况,等收费以后,又向消费者提出新的要求和收费款项;经营者还会经常违反承诺,随意的变更消费价格,只要经营者需要更多的资金来维系经营,他就会想尽办法在消费者身上讹诈;还有就是社会上很普遍的一个问题,消费者在办理消费卡之后,经营者往往会“人间蒸发”,使消费者拿着空卡而无处寻求救济,可能是一些经营者搬迁、歇业、停业,但是没有及时的通知消费者也是一种欺诈。
救济困难
三、救济路径
(一)规范合同的形式
在购买预付卡时,持卡人要与发卡人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最好通过书面的协议展现出来,那样对于将来可能产生的纠纷,诸如格式条款的认定、合同的违约责任、债务承担、债权让与, 欺诈合同效力的认定,等等一系列的问题的解决都能够有保障。《合同法》第10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目前的预付卡买卖,不订立书面形式的占大多数,而预付卡陷阱很多的原因也和政府的不到位有关,因此政府应该制定行政法规,保护在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应规定在出卖预付型消费卡时,发卡人应当与买卡人订立书面的合同。
除了要规范合同的形式,还要规范合同的内容,发卡人和持卡人之间订立的书面合同,往往是由发卡人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一些格式条款仍然会在现实中大大的危害消费者的权益,《合同法》的一些规定显得有点原则性,具体实施可能不太容易进行,就像本文开始介绍的,《合同法》认定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五种: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在预付卡合同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应该就是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但是对于怎样认定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办法认定,对于在预付卡中存在的问题,可以进行适当的监管,对发卡人不能制定的事项进行规定。
(二)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目前我国《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无效的认定,主要体现在第52条,第53条上,而第39和第40条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是对格式条款有效的认定,对格式条款的解释按照通常的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应该说从总体上看,我国对格式条款的规制主要有立法规制体系、司法规制体系和行政规制体系,上述《合同法》的条款就属于立法规制体系,而行政规制体系体现在《合同法》第127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分别负责对合同的监管。司法规制上看,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合同法》都为法院利用弹性条款对格式条款就行规制留有足够的余地。
参考文献:
[1]周清林.论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层次[J].现代法学,2011(7):185-193.
不安抗辩权是一种公平合理的法律制度,在双务合同成立以后,在先履行的一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不能依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进行相应的担保,就可以解除合同,保护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的在于保护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债权,督促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但它必须在严格限定的条件下行使。在这种制度的确立下,能够与国际商务合同贸易的规定接轨,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依据,避免了公司、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正因为双务合同充分体现了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所以双务合同成为了财产交换中最普遍的法律表现形式。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以及适用条件
不安抗辩权是我国对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利益进行保护的一种制度,又称为拒绝权。是指在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根据调查证明对方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承担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果对方没有提供担保,就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不安抗辩权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
根据我国《合同法》中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①使用在双务合同中。双务合同是指按照先后顺序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对方由于自身问题不能继续履行,可以采取不安抗辩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单务的合同上不能使用。②合同的一方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事项。包括经营状况恶化、擅自转移财产以及丧失商业信誉。如果在签订完双务合同后,当事人一方由于经营不妥善,不能够按照合同的规定补偿余下的金额,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擅自转移财产是人为的一种恶意操作,将投入的财产转移,使合同不能按照规定继续进行;丧失商业信誉是指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如果在调查中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很好的道德水准,不能诚信买卖,为了保护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合法权益,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③充足的证据。这种证据就是指在上述几种情况中,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证据证明对方没有能力履行合同的义务。因此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签订的合同不再是简单的同时履行合同,现在的大多数科学事业单位在进行科技开发或者科普活动等,都要签订双务合同,按照合同的规定给另一方相应的合同款项。这样就存在了履行义务有先后顺序之分,在履行义务上的时间不一致,在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对方现状的影响,所以在法律上要保护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合同法》在不安抗辩权中构成要件要包括以下几点:①先履行义务的一方能够使用不安抗辩权。签订双务合同之后,如果得知对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继续进行,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可以在明确规定中行使不安抗辩权。②双务合同上履行义务存在先后顺序。就是指两方当事人不能同时行履行义务,必须是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才具备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权利。在单务合同上,就不存在不安抗辩权,当事人只享有抗辩权。③不能滥用不安抗辩权。在我国由于各种合同纠纷引起的问题非常多,建立不安抗辩权就是通过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在签订完双务合同之后,通过调查有足够的证据得知对方已经丧失债务偿还的能力,就可以运用不安抗辩权,所以不安抗辩权的运用是有一定限制的,不能随便滥用,只有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能力继续履行义务,才能拥有这项权利。
三、在合同预付款中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制度的完善
(一)应注意的问题
不安抗辩权是在法律的许可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终止继续履行合同,避免造成更多的损失。它的意义就在于保证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的财产安全,还能够促使对方正确履行合同内容,通过使用不安抗辩权,可以杜绝纠纷、诈骗等行为的发生。在使用这种权利的时候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满足相关的规定后才能够使用不安抗辩权。根据法律规定,在提出解除合同之前,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的问题,才能够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根据《合同法》中第68条的规定,可以看出以上的主观判断还是存在很多的缺陷,致使在实际应用中给司法和当事人的实践带来很大的困扰,不能全部发挥不安抗辩权的制度价值。在科学事业单位中,如果签订的是单务合同,没有履行义务上的先后顺序,只存在抗辩权,但是在双务合同上要运用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义务的时候要对另一方进行实时的调查,了解对方的现状,通过调查对方的现状进行预测,防止不正确的采证渠道或者过于主观性。为了将不安抗辩权的价值发挥最大,在合同法预付款中具体说明要注意的问题:第一,在中止合同之前,要先收集对方的证据,如果经验证确实不能够继续承担债务能力,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前要先收集证据,这项权利才能赋予给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不能只听一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就终止合同,只有通过举出对方确实存在没有能力继续履行义务的证据之后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这是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在司法实践当中,都是当事人采取主动收集对方丧失履行能力的证据,所以提供证据才能够拥有这项权利。第二,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该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履行通知的义务。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提出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解除合同、恢复继续履行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在中止合同之前要先通知对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之后,给予对方提供担保的机会,并提供一定的期限,如果没有按照这个程序进行强行中止合同,所引起的后果必须由行使权利的当事人承担;第三,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恢复履行的义务权利。在合同预付款中,如果对方当事人在最后的担保期限内能够偿还所剩的差额,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对方还想将合同继续进行,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能够给予机会,将合同恢复履行。反之,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担保不成功,可以利用不安抗辩权中止与对方继续合作,解除合同。
(二)在合同预付款中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完善
1.消除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冲突。在《合同法》中规定如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可以中止合同,但是应该将这些情形细化,分为以下几种:破产倒闭、有巨额债务、恶意经营、丧失行为能力、危及先履行义务当事人的债权实现。只有将这些情况细化,才能明确清楚地证明当事人现状,判断是否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2.完善举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才拥有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权利,但是在今天各种信息资源都是有一定的隐私,自我保护现象很严重,所以通过正当程序获得对方的证据具有很大的难度,这就会导致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发生,比如通过非法渠道取得对方的资料,了解对方的资产等信息,所以在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进行收集证据时,要赋予对方当事人的反证责任,才能正确使用不安抗辩权。
3.规定合理的担保期限。根据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外的一些经典案例,将担保期限确定在30日之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合理期限的具体时间。
总而言之,用新的现代法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合同预付款中,为了保障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合法权益采用的不安抗辩权是非常具有实用价值,在对方财产出现不安全因素时,拥有不安抗辩权。不安辩护权在实际的使用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由于它借鉴了英美法预期违约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着很多的矛盾,所以,结合我国国情,应创制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不断对不安抗辩权的制度进行完善,充分发挥这种权利的实用价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陈宏寿. 不安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的法律思考[J].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1): 31-33.
1 预付款还款保函的担保范围
众所周知,预付款还款保函(以下简称还款保函)在新造船舶融资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称为造船项目的基石。还款保函不仅是船舶建造方从买方处获取建造进度款的先决条件,也是买方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重要条件。如果建造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还款保函,买方将不支付任何预付款,买方的银行也不愿意提供融资服务。近年来,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航运市场的低迷,国内许多造船项目因船舶所有人资金不足而未能最终交船。一旦船舶所有人选择解除造船合同,则将要求建造方/卖方返还已支付的预付款,由还款保函下的担保银行还款。因此,还款保函的担保范围直接关系到买方能否收回预付款,也是建造方、买方和担保银行共同关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银行在还款保函下承担的还款责任应根据保函的担保范围和付款条件来确定,银行作为担保人仅在还款保函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目前,国际上常用的标准造船合同所附的还款保函格式中通常都规定,只有在买方根据造船合同的明确约定解除合同时,银行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返还买方预付的建造进度款。在这样的约定下,如果买方解除造船合同的理由并非根据造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解约权,而是依据合同约定之外的法定解约权而解除合同时,银行就有权拒绝承担还款保函下的还款责任。这构成了银行的抗辩权,也是还款保函担保范围的一种限制。在实务中,这种限制很容易被造船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以及融资银行所忽视。本文结合实务中常见的3种造船合同文本的具体条款,比较和探讨在各合同文本的担保范围下银行的抗辩权。
2 造船合同的解除
近几年的造船合同纠纷案件,大多是因为船舶所有人作为买方在船舶超过弃船期仍未能交船或船舶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性能指标而主张解除合同,其依据是造船合同中所约定的买方解约权条款。但是,一些船舶所有人因资金出现问题而在船舶交船期或弃船期届满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其解约理由往往是船厂因建造进度缓慢,在交船期或弃船期之前无法完成交船,因此构成预期根本违约,此时船舶所有人主张的解约权在法律上被称作法定解约权。
无论是国内法还是英国法,都明确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法定解约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造船合同适用国内法,船舶所有人可以举证证明船厂的行为构成以上情形之一时,有权解除合同,而不必等到合同约定的弃船期届满。
国际上大多数造船合同的约定都适用英国法。在英国法下,一旦造船合同中卖方的行为构成毁约时,买方即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买方可以举证证明卖方行为已构成毁约,其有权在合同约定的交船期之前解除合同。在实务中,除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权条件以外,船舶所有人要举证证明船厂在交船期之前或弃船期之前已预期违约,甚至构成毁约。在构成毁约的情形下,如果买方根据普通法解除合同,尽管其解除合同具有合法性,但可能面临无法从还款保函中受偿的风险。
3 3种常见造船合同中还款保函担保范围规定的比较
3.1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CSTC)出口船舶项目合同版本(简称CSTC造船合同)
在CSTC造船合同中,还款保函格式明确规定,银行向买方承诺“退还总额不超过_____美元的款项。即根据本合同你方在交船前支付的本船合同价的第一期付款_____美元整,本合同价的第二期付款_____美元整,本合同价的第三期付款_____美元以及本合同价的第四期付款_____美元。若上述款项或其一部分根据本合同条款(第10条或第12条2(2))应由卖方偿付而卖方未付,且你方是因可允许延迟和船舶全损而解除合同,我方将支付卖方应付金额,但无利息;若你方根据本合同第8条第3款规定的延期交船总计达[____]天或第3条1(3)、2(3)、3(3)或4(3)所述情况解除合同,我方将支付你方款项及利息,年利率为____%,其他情况下年利率为____%,在收到你方要求退款的有关书面要求后30个营业日之内,我方即支付上述款项。”
此外,CSTC造船合同第2条第7款规定,在买方根据造船合同有权解除合同时和船舶发生全损(包括实际全损或者推定全损)而买卖双方未能就合同价款的变更和新的交船期达成协议时,卖方有义务偿还买方已支付的进度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在CSTC造船合同中,有关买方解约权以及上述还款保函中的约定,作为担保人的银行仅在买方因以下事由解除合同时才对卖方的还款义务承担担保责任:第一,买方因交船期延迟超过合同约定的弃船期时而解除合同;第二,买方因船舶未达到合同中规定的性能指标,且该等不达标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如船速不足、油耗过多、载重量不足)时而解除合同;第三,因船舶全损买方解除合同。如果买方根据上述情形之外的理由解除合同,从而使买方在还款保函下的索赔超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时,担保人有权抗辩,买方将面临无法从还款保函中获得赔偿的风险。
3.2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标准新造船合同(简称上海格式合同)
在上海格式合同中,还款保函担保范围的规定与CSTC造船合同有所不同。根据上海格式合同第5条第7款的规定:“买方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的所有款项都具有预付款性质。如买方解除或取消合同时,符合合同规定的和法律规定的解除及取消合同的条款,建造方则须按买方指定的账户退还买方按本合同付给建造方的全部进度款项……”从该规定来看,虽然特别规定在买方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时卖方应有还款义务,但从该合同“附件A”中的还款保函格式规定来看,担保人承担付款责任的条件中未包含买方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时向卖方要求还款的情形。
该还款保函格式对具体付款条件的规定:“如上述款项或其一部分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应由卖方偿付而卖方未付,且你方是因交船期允许延迟而解除合同,我方将支付卖方应付金额,但无利息。如延迟交船总计[_____]天,你方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所述情况解除合同,我方将支付你方款项及利息,年利率为____%,其他情况下年利率为 ____%。在收到你方要求退款的有关书面要求后30个营业日之内,我方即支付上述款项。”(“…Should the Seller fails to repay to you such any or all installments due as provided by the articles under the Contract,and you suspend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due to the extension of the delivery date,we will make such payment to you without interest. In the event that the delivery date is delayed for [____] days and you terminate the Contr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lause 3 of Article 8 or clause 1(3),2(3),3(3),or 4(3)of Article 3 of the Contract,we will pay to you the aforesaid amount of installments together with interest at the rate of [____] percent per annum or [____] percent per annum in other circumstances…”)该条款中英文内容不一致,根据上海格式合同第30条第6款的规定,在中英文不一致时,应以中文为准。
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银行作为担保人仅在交船期延迟而买方解除合同时才承担付款责任,这是对担保人的责任限制。对于英文规定中“其他情况下”的表述,是指买方根据造船合同的条款因交船期延迟之外的理由解除合同的情况还是买方根据法律规定解除造船合同的情况?对此,难以从条款本身得到答案。一旦产生争议,有待于法院或仲裁庭根据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对保函的担保范围进行解释。但是,笔者认为,由于还款保函条款未明确规定买方因交船期延迟之外的其他理由解除合同时银行应承担担保责任,这在司法实践中很难作出对买方有利的解释。因此,在使用上海格式合同签订文本的项目中可能出现买方根据造船合同有权解除合同,一旦合同解除,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预付款;但如果该解除合同并非由于交船期延迟而作出,作为担保人的银行有权根据还款保函中规定的担保范围的限制而免除其担保责任。
3.3 波罗的海国际海事公会标准新造船合同 (简称NEWBUILDCON合同)
根据NEWBUILDCON合同的还款保函格式对银行付款条件的规定“…We irrevocably and unconditionally guarantee(but as primary obligor and not by way of secondary liability only)that if the Builder becomes liable under the Contract to repay any part of any installment,we shall,upon receipt by us form you of a Demand for the same(together with a copy of a demand made by you against the Builder or repayment),pay to you or to your order upon the expiry of thirty (30) days from receipt of such Demand the sum demanded by you by way of the repayment of any installment together with Contractual Interest and Award Interest (if any) provided that our total liability shall not exceed the Maximum Liability.”“如果建造方在合同中有义务返还任何分期款的任何部分”时,银行应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笔者认为,该规定中的银行付款责任的范围较CSTC造船合同以及上海格式广,包含了造船合同中规定的所有建造方有义务向买方还款的情形。
根据NEWBUILDCON合同第39条(e)款的规定:“if this contract is terminated by the buyer,the builder shall refund all sums paid by the buyer to the builder under Clause 7(contract price) and Clause 15(payments) hereof plus interest thereon…”,一旦买方终止合同,建造方则应退还所有合同预付款及利息。
NEWBUILDCON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还款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能按合同要求开具还款保函。NEWBUILDCON合同第14条(b)款要求,建造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约定时间内且在第一期款支付之前,按照合同中约定的银行和保函内容开具还款保函给买方,否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2)建造方未能履行有关船舶建造的工作达到一定连续的天数,但不包括可允许的延迟,且在买方发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的一定期间内未能纠正其行为。
(3)可允许的延迟导致的交船期延迟超过180天;非因可允许的延迟导致的交船期延迟超过180天;可允许的延迟以及非允许的延迟累计导致交船期延迟超过270天。
(4)船舶技术指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根据NEWBUILDCON合同第39条(a)款规定,船舶航速、载质量、舱容低于一定标准或买方拒绝接受主引擎时,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5)提供还款保函的担保人被视同破产,且建造方未能在买方要求提供替代还款保函之日起30日内提供买方接受的替代还款保函,此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NEWBUILDCON合同第39条(d)款对“视同破产”作了解释,即指一方或提供还款保函的保证人破产清算程序启动、解散或重组(为合并或重振目的除外)、清算等情形。
(6)船舶状态存在第12条约定的其他缺陷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NEWBUILDCON合同第12条留白以供各方自行约定。
(7)建造方违反第14条关于“担保”的规定。
(8)建造方被视同破产。
(9)船舶全损,且合同各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就交船期的延长以及其他必须的合同修改达成一致。
先生们:
根据上述合同中合同条件第60.6款的规定,_____(以下称‘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一笔金额为____大写为_______的银行保证金作为其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担保。
我方___(银行或金融机构)受承包人的委托不仅作为保人而且作为主要的负责人,无条件地和不可撤消地同意在收到业主提出因承包人没有履行上述条款规定的义条,而要求收回动员预付款的要求后,向业主____(业主名称)支付数额不超过___(保证金额)的担保金,并按上述合同价款向业主担保。不管我方是否有任何叵时权力,也不管业主是否首先向承包人索取,业主享有从本合同承包人索回全部或部分动员预付款的权力。
我方还同意,任何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可能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对规范或其他合同文件进行变动补充,却丝毫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担保书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上述变动、补充和修改无须通知我方。
本保证书从动员预付款支出之日起生效直到收回承包人同样数量的全部款额为止。
你忠实的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
三、赠与目的:_________
四、乙方所负义务:_________(写明乙方应承担的具体义务)
五、赠与物的交付
1.交付时间:_________(写明交付的具体时间)
2.交付地点:_________(写明具体的交付地点)
六、乙方应在_________(写明具体的期间)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_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写具体的生效时间,也可以写自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公约第78条与买卖合同解释第24条的差异评述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
三、赠与目的:_________
四、乙方所负义务:_________(写明乙方应承担的具体义务)
五、赠与物的交付
1.交付时间:_________(写明交付的具体时间)
2.交付地点:_________(写明具体的交付地点)
六、乙方应在_________(写明具体的期间)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_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写具体的生效时间,也可以写自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无止尽,有形的学业固然完成,但并不代表你能持之傲然天下,聪明的头脑要靠丰富的知识来不断填充才能显得更聪明,就好像健康的体魄要经过不断的锻炼才能保持一样!
人生的浪尖只通过一个,未来的道路还很长,了解自己,把握自己,才是成功之道!
不要乞求清冷而遥远的星光来照耀人生;让自己心中的太阳升起来,这样才会一辈子散热发光。
人生何处不相逢,今天的握手告别,必将迎来日后的再次相聚,让我们为了各自的理想擦干眼角的泪,上路!
青春的脚印留在校园的小径上,欢歌笑语;留在草坪上……母校的一草一木。每个角落,都铭刻着我们的友情,我们的梦想。
即将分别,要说的话太多太多,千言万语化作一句──毋忘我。
生命的小船在青春的港口再次起航,我们就要挥手告别,船儿满载着理想和希望。
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你那善良、热诚、无私的品性,永远铭刻在我心怀。
朝晖不会落进昏睡者的瞳仁。追求美,才能得到美!──愿我们永远做一个醒着的追求者!
愿我的临别赠言是一把伞,能为你遮挡征途上的烈日与风雨。
茫茫人海,让你我瞬间相聚又瞬间相离。然而你我的心永远相知与默契。
倘若分别是必然的,以往日子望你珍惜,未来的岁月愿你珍重。
短暂的别离,是为了永久的相聚,让我们期盼,那份永恒的喜悦。
不愿告别,却在告别,那稚气的年月;不愿告别,总在告别,那多梦的时节。
一瞬间,就这样欢歌、纵笑,就这样相识、相聚。甚至都来不及好好地话别,马上就要各奔东西……
曲终的时刻没有泪水,只祈愿有朝一日当我们重新聚首校园时,将那些熟悉的一草一木吻遍。
生活的大海会有惊涛狂澜,人生之舟,划起智慧和毅力的双浆,劈波破浪,驶向理想的明天。
明晨行别,但愿云彩、艳阳一直陪伴你走到远远的天涯;鲜花、绿草相随,为你铺展远远的前程。
默默地分手,正如当初默默地相遇。愿这温馨的微风,给你捎去我深情的祝福和祈祷。
课堂上要分手,人生的道路上还要手挽手。
天生我材必有用。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康庄大道摆在你的面前,鲜花和笑声在向你招手,赞美和荣耀在你头上盘旋,祝福你,我们的天之骄子!
度过黑色七月,经过蓝色八月,迎来了金色九月,一个属于莘莘学子的幸运之月,祝你
学习更上一层楼!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
三、赠与目的:_________
四、合同生效时间:_________(写明将来合同生效的具体时间,也可以写明当事人约定的以将来必然会发生的某一事件为合同生效时间,如乙结婚之日或乙满50周岁生日等)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顾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市(县)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预咨询服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预咨询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委托项目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表:(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关键步骤和控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终报告:(内容、提交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员:(咨询人员人数、职称、学历等)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派出预咨询小组,到甲方企业实地调查,得出结论,并提交《预咨询报告》。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时间)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1、进一步的信息和文档;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评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__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 。
2、分期支付: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 ;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 。
3、其它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它:
委托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或姓名) (签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