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问题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4-08 11:47:4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经济问题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经济问题论文

篇1

“低碳经济”的提法,最早见诸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其后这个提法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2006年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特恩支持作的《斯特恩报告》指出,全球以每年1%GDP的投入,可以避免将来每年5%-20%GDP的损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2007年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2007年12月3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印尼巴厘岛举行,大会制定了世人关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巴厘岛路线图”,该路线图要求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减排25%}40%o“巴厘岛路线图”为全球进一步迈向低碳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2008年“世界环境日”(6月5日)的主题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

这一切说明发展低碳经济是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一个在世界上影响巨大的发展中大国,发展低碳经济,既是责任也是中国可持续发展,转变发展模式的难得机遇。

在全球碳排放激增,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成为全球热点,欧美发达国家大力推进以高能效,低排放为核心的“低碳革命’,着力发展低碳技术,并对产业、能源、技术、贸易等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抢占先机和产业制高点。低碳经济的争夺战已悄然打响,这对我国是压力也是挑战。

中国正处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步伐,在能源需求快速增长阶段,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不可能停止,长期贫穷落后的中国,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追求,致力于改善和提高13亿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带来了能源消费的持续增长,“高碳”特征突出的“发展排放’,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一大制约,如何既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又不重复西方发达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发展的老路,是中国必须面对的难题。

中国的能源以煤为主,缺油少气,这是国情,中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低碳能源的选择有限。在电力中水电占20%左右,火电占77%,据计算,每燃烧一吨煤炭会产生4.12吨二氧化碳气体,比石油和天然气每吨多30%和70%、而据估算,未来20年中国能源部门电力投资将达1.8万亿美元,火电的大规模发展甘环境的威胁不容忽视。

中国经济的主体是第二产业,这决定了能耗的主体是工业,而工业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又加重了中国经济的高碳特征。

作为发展中国家,整体科技水平落后,技术研发能力有限是中国经济从高碳向低碳转变的最大制约。尽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但实际情况难于令人满意,中国不得不主要依靠商业渠道引进技术。以2006年GDP计算,中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年需资金250亿美元,这对发展中的中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首先,中国是一个极具影响的发展中大国。而发展低碳经济是抵御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重挑战的积极措施。中国有责任在发展低碳经济中作出贡献。

再者,中国能源相对贫乏,煤炭在能源中比例过高的国情也使我们必须选择发展低碳经济,否则我们的经济发展是难以为继的和不可持续的。

第三,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要想赶超发达国家,按常规发展是不可能的,发展低碳经济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一个赶超的机遇,这也是我们必须抓住低碳经济发展的原因。

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考:

发展低碳经济,我们要端正认识,提出正确的引导意见。例如在全球第一个提出低破经济的是英国政府,它正是看到英国能源正从自给自足走向主要依靠进口的时代。按2003年的消费模式预计,2020年英国80%的能源都必须进口,与此同时,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已迫在眉睫,提出创建低碳经济的思路应运而生,而我们的能源问题和高碳排放带给环境的问题一点也不比英国轻松,我国政府基于这点坚定了发展低碳经济的决策,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政府主导,包括制定指导长远战略,出台鼓励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政策和减免税收,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绿色信货等措施来引领低碳经济发展,这也需要企业认清方向,自觉跟进,采取促进低破经济发展的集体行动,只有这样,中国向低碳经济转换才有现实的基础。

低碳经济的理想形态是充分发展“阳光经济”、“风能经济”、“氢能经济”、“生物能经济”。但现阶段太阳能发电成本是煤电、水电的5-10倍,多数地区风能发电成本高于煤电、水电,作为二次能源的氢能,目前离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取的商业化目标还很远,以大量消耗粮食和油料作物为代价的生物燃料开发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粮食、肉类、食用油价格上涨。从世界范围看,到2030年太阳能发电也只能达到世界电力需求的10%,而全球已探明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储量将分别在今后40年,60年100年左右耗尽。在“碳素燃料文明”向“太阳能文明”时代(风能生物质能都是太阳能的转化能形态)过渡的未来几十年里“低破经济”、“低破生活”的重要含义之一就是节约化石能源的消耗,为新能源的普及利用提供时间保障,特别从中国能源结构看,低碳意味节能,低碳经济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

低碳经济不仅意味着制造业要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推进节能减排的科技创新,而且意味着它在引导公众反思哪些习以为常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是浪费能源和增排污染的不良嗜好,从而充分发掘服务业和消费生活领域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

篇2

作者:李峰

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尚未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基本上沿袭了末端治理的传统观念。此外,现行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优惠手段比较单一,优惠政策相互不配套,各项政策相互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政府财政投入有限。与循环工业不同,循环农业的操作人和受益人大多是资金匮乏的农户,依靠个人力量和小群体的能力根本无法满足循环农业经济中长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因此,发展循环农业必须依靠财政的大量投入,而当前投入的财政资金还十分有限;四是大部分投资农业的投资人和企业急功近利,不愿意投资具有长远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循环农业项目,只把眼光盯在那些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第四,资源利用率低,水土流失严重,耕地生产潜力挖掘不足。随着人口增长、土地沙化、流失等要素存在,我国耕地日趋减少。若要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加强对耕地数量、质量的控制,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有限的耕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但是由于风沙危害的程度仍呈上升趋势,滥伐、盗伐、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等现象在短期内难以根除,耕地资源已成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和资源安全的潜在隐患。如果不加以强力保护,很可能会危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五,环境污染严重,农业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由于现代农业是建立在大量化学肥料、农药基础上的化学集约型农业,长期不合理地使用化学物质造成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产量上去了,但代价是巨大的,环境遭受到了严重的污染,给当代甚至后代子孙带来了极大危害。此外,由于长期不重视清洁生产,我国农产品出口屡遭绿色壁垒,进而导致市场需求的不足,从而影响了当地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对策发展循环农业经济,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若要取得实效,必须有相应的对策与措施。笔者认为,近期应着力加强的工作包括:制定循环农业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循环农业技术体系,开展循环农业技术研究与示范,加快制定循环农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循环农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大宣传教育与树立循环农业发展理念等。其主要内容包括:首先,出台规划、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政府应尽快出台循环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循环农业评价指标体系,强力推进循环农业发展计划的实施。1.推进循环农业立法进程,出台有关限制性法规和补偿性政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界定农民、企业和政府在推进循环农业建设中的责任与义务,以建立农业生态补偿和技术补贴机制为切入点,完善循环农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构建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和公众行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2.建立乡村物业管理法规体系,构建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物业化管理是我省农村废弃物处理利用的一种全新的模式管理和运作机制。实施物业化管理不仅有利于发挥基础设施的投资效益,而且有利于转变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方式,对推进农村废弃物处理资源化利用、培育和壮大农村环保产业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第二,加快循环农业技术创新,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目前农业科研人才不足,特别是一线农业科技人员的水平不高,对循环农业技术的研发推广形成严重制约。在技术层面上,紧密围绕农地养护、水体净化、生物质能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区域生态保护、农村社区建设等循环农业重点领域,加强纤维素转化利用技术、快速堆产经分析肥技术、沼气发酵技术、生物质能源技术、生态修复技术、能源及环境新材料技术等的研发,建立全方位、系统集成的循环农业技术体系。因此,必须加大循环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制定科技人才培养规划,力争在短时间内培养出一大批适应循环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科技人才。根据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大循环农业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模式的研究和开发力度,关键上还要注重资源的多级循环利用、农业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农业废弃物及相关产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农业清洁生产、节水农业等技术与模式的研发力度。开展循环农业技术研究,总结成功模式以达示范。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或农场,在农户、乡村、园区、区域四个层面上开展循环农业技术、模式以及产业化的研究与示范,为循环农业的健康发展积累经验,也为国家制定正确的循环农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第三,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多元化投资体系。建设循环农业经济体系,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障。没有资金投入,经济效益就难以显现。

因此,各级政府的支农资金预算,要适度向循环农业倾斜。其一,各级政府应设立循环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循环农业技术的培训、应用和推广;其二,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贷款额度,支持循环农业建设,特别要适度增加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额度,综合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和农业;其三,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完善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结合,多层次、多元化的循环农业建设投资体系;其四,要探索完善循环农业发展的投资、金融、价格、财税和收费政策,改进发展模式。第四,积极培育循环农业经济载体。园区经济是多种现代生产要素整合于特定空间而形成的集约化程度较高的一种经济形态,因此,要像建设工业园区一样搞好循环农业经济示范园区建设。一是科学设计、合理规划,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项目集中到园区中来,形成特色和绿色产业带,实现有害污染物质在园区内的闭路循环;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合理利用资源,发挥区域优势的原则,加强园区设施与农业技术的组装配套,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和高效化生产;三是注重农产品良种、良法配套,完善农产品高效、优质、高产综合生产技术体系。第五,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循环农业经济,农民虽然是主体,但也要有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因此,必需建立起门类齐全、功能多样的循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主要包括农业人才培养交流体系、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等,围绕循环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服务。第六,加强循环农业的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有计划地与相关国家开展人员互访、交流研讨、项目合作等活动,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大对国外发展循环农业核心技术的消化、吸收力度,更快更好地研发出符合我国发展循环农业所需要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第七,加大宣传教育,树立循环农业发展理念。发展循环农业经济,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有全新的认识,树立循环农业发展新理念。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不断通过实践把循环农业思想和模式有效的运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中去;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能够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营造良好氛围;三要普及推广各类循环农业新技术,重点利用广播、卫星电视、网络、光盘等现代媒体与技术,结合宣传卡片、村务公开栏、科技入户等形式,对广大技术人员、农民示范户,开展更实际、更便捷、更有效培训。确实作到“政策措施落实到村,技术要领普及到户”,把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农村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地应用于生产和生活之中。

篇3

1研究背景

自从20世纪60年代出现绿色建筑概念以来,绿色建筑由理念到实践,逐渐发展,形成了较完善的设计方法和评估体系,尽管如此,绿色建筑在发展中仍然遇到很多阻碍,其中经济问题是最主要的瓶颈。本文从经济外部性的角度指出其根本原因,并对其解决方法进行了探索。

1.1绿色建筑内涵

绿色建筑是指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的空间,同时在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物料生产、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及拆除、回收利用)过程中实现高效率地利用资源(能源、士地、水资源、材料)、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的建筑物,也被称为生态建筑、可持续建筑[1]。

其主要内涵包括建筑选址、设计、施工、使用运营、管理及废弃的过程中,在维护环境基本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资源,满足人类安全、健康、高效、舒适地居住和使用,达到建筑与人的和谐共生。这种建筑在不损害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及当代与后代的生活质量,其绿色的本质是无污染,无废物,开放式的综合的良性循环。绿色建筑在时间和空间上对环境资源进行影响。在空间上就是绿色建筑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居住者的生活环境,全球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时间上就是在建筑物的全生命周期,包括原材料的开采、运输加工、建造、使用、运营、管理、拆除、回收,等各个环节。

总的说来绿色建筑主要是3个理念,第一、节能;第二、环保;第三、与自然和谐。

1.2经济外部性概念

外部性理论是在1910年由著名的经济学家马歇尔(Marshall)提出的,并由他的学生庇古(A.C.Pigon)丰富和发展了外部性理论。所谓外部性是指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活动对其它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产生的超越活动主体范围的利害影响。把它具体化即A对B提供劳务时,使其他人获得利益或受到损害,但A未从收益人处获得报酬,也不必向受损者支付任何补偿。传统的福利经济学观点认为:外部性是一种经济力量对另一种经济力量的“非市场性的”附带影响[2]。

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分析,外部性表示不在决策者考虑范围之内的时候所产生的一种低效率现象。经济外部性可分为外部经济性和外部不经济性。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其活动过程中对他人带来了不利影响,且他人又得不到相应的补偿称为外部不经济性。庇古与马歇尔之后,许多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对外部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一些治理外部性的对策。罗纳德·科斯从“产权界定”入手,探讨了外部性的治理,从事博奕论研究的经济学家则从“囚徒困境”式的博弈问题入手研究外部性,在近年来可持续发展研究中,许多人用外部性理论来解释环境问题,并据此来寻求可持续发展的经济途径,形成了外部性理论的发展:用不可分割性来解释环境外部性;用非竞争性来解释环境外部性,认为资源属于公共物品,公共物品的主要特征是非竞争性[3]。

1.3研究内容

绿色建筑的生产也是一种经济活动,也会产生外部性,绿色建筑产生的节能和环保就是典型的外部经济性的例证。由于建筑业是高耗能的行业,据有关统计:大约有一半的温室效应气体来自与建筑材料的生产和运输、建筑物的建造以及运行管理有关的能源消耗。建设活动还加剧了其他问题,如酸雨增加、臭氧层破坏等。根据欧洲的有关数据,建设活动引起的环境负担占总环境负担的15%~45%。在英国制造和运输建筑材料所消耗的能源占全国总耗的10%,而建筑照明就占总能耗的20%-40%。整个欧洲所消耗的能源大约有1/2用于建筑的运行,另外25%用于交通[4]。这些能源大部分来源于日益减少的不可再生的原油,而且这样的能源消耗模式已不太可能持续很多代。能源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21世纪的一个重要主题,由此可见非绿色建筑具有外部不经济性而绿色建筑具备外部经济性,由于许多绿色建筑的生产者内部收益小于社会收益,这时就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这也是绿色建筑发展受到阻碍的根本原因。

本文用外部性理论分析绿色建筑的经济性,指出绿色建筑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若干如何将社会成本内部化的措施,这为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2绿色建筑外部性分析

生产者采用了绿色建筑的方案,增加初始成本的投资,开发商按照新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造节能建筑必然要增加成本。据测算,大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要增加100元左右,这部分增量成本只能通过提高住宅的销售价格,最终由购买者来承担。目前,提高房价必将增加开发商的风险.在我国城市房价日益上涨,总趋势又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开发商都持观望态度,不轻易增加任何建筑成本。消费者作为住宅销售的最终需求方,由于缺乏节能意识,又没有购买比一般建筑价格高10%以上的节能住宅的迫切需求,因此建造节能住宅很难成为开发商的自觉行为。

虽然采用绿色建筑带给了生产者一定的收益,节约能源消耗,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保护了环境,为后代和同代人了节约了能源,但是后代人或者同代人不会因此向他支付报酬,按目前的能源价格水平,至少需要15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收回,如此长的投资回收期,基本上没有吸引力。在建筑节能这个领域,存在用户对建筑节能改造或投入的投资收益预期小于节能所增加的投入,而节能增加的投入必然小于社会获得的综合效益,如建筑能耗的节约、环境质量的改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等,而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和资金的时间价值使人们对于长期以后发生的能源消耗费用不会重视。对于个人而言,他承担了绿色建筑的社会成本,其他人得到了绿色建筑的外部效益,但是其个人没有得到全部的收益。这就是绿色建筑的外部性问题,这是绿色建筑发展所面临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也是绿色建筑仅仅靠市场机制难于推动的原因。

下面进一步来说明绿色建筑的外部性:

如图1所示:P是成本价格,供给曲线MC与社会收益MSR相交于点A,与内部成本曲线MPR相交于B,Q1是市场均衡产量,这个产量不是市场最优产量,供给曲线和边际社会收益曲线相交点,Q2是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讲是最优的。

在市场自由运作的条件下,生产者为了攫取最大利润,会尽量降低生产成本,生产非绿色建筑,这对个人而言是有利的,但是相对于整个社会而言,绿色建筑的数量不是最优的。

3解决绿色建筑外部性问题的对策

通过以上对绿色建筑的外部经济性分析,可以看出,绿色建筑具有外部经济性,而非绿色建筑具有外部不经济性,绿色建筑发展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发挥绿色建筑的外部经济性,消除非绿色建筑的外部不经济性。而非绿色建筑外部不经济性本质就是私人成本社会化。要从根本上解决绿色建筑发展中的经济问题,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就必须尽可能的消除非绿色建筑的外部不经济性,那么外部不经济性如何消除呢?一般两种途径:一种是财政补贴,另外一种是税收,前者是主要针对绿色建筑,目的是发挥绿色建筑的外部经济性。后者则是主要针对非绿色建筑,目的是消除其外部不经济性。

(1)财政补贴

由于生产绿色建筑产品存在外部经济性,可以对绿色建筑产品的生产者进行补贴,如图1所示,边际社会收益曲线(MSR)位于边际生产者的内部收益曲线(MPR)之上,市场产量小于社会最优产量即Q1小于Q2,为了鼓励企业多生产,就需要给予补贴,单位产量的补贴大小为图1中的线段AC所表示的数量。通过绿色建筑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财政补贴,影响绿色建筑的价格,吸引和引导用户购买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往往在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上比较"铺张",可以对其建筑密度和高度进行补贴。

(2)税收政策

通过政策性课税,对生产非绿色建筑的单位或个人征税,用这部分抵消外部不经济性的部分,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补偿,对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企业,国家征税数额应该等于该企业给社会其他成员或后代造成的损失,从而使该企业的私人成本恰好等于社会成本。例如对非绿色建筑要征收能源税,其税额等于比绿色建筑多消耗能源的费用。用图2说明。

如图2所示,设生产非绿色建筑会产生外部不经济影响。图中横轴为非绿色建筑产量,纵轴为产品成本价格,MPC为不考虑外部不经济影响的边际私人成本。MSC为考虑外部不经济的边际社会成本,D1D2为需求曲线。如果不考虑外部不经济时,MPC与D1D2交于A点,相应产量为Q1,价格P1,此时显然资源的配置不合理,因为成本曲线中并不反映社会成本真实值。如果对消费者征税收t,则D1D2下降至D3位置,与MPS交于C点,相应产量为Q2,价格P3,由图5可知P3=P2-t,即P2=P3+t,那么产品以P2价格出售,其中t为税收,从图可看出这部分即由于非绿色建筑外部不经济而增加的部分成本,用来进行补偿。图中,如果对生产者征以t的税收,那么其成本曲线也由MPC位置上升至MSC位置,与D1D2交于B点,产量Q2,价格P2,P2=P3+t,其中t为税收用来补偿环境外部不经济性。

4结语

外部性理论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理论依据之一,外部性问题不但引发了经济理论的创新,而且在环境保护,能源节约等诸多实践活动中得到广泛应用。

非绿色建筑物的外部不经济性导致建筑高耗能的现状得不到改善,造成了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污染了环境,浪费了能源,因此需要充分运用财税政策将其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将社会成本内部化,同时对生产绿色建筑的生产者进行补贴,提高其生产的积极性,以促进我国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韩秀华,杨春虹,刘鹰岚.绿色建筑与建筑设计[J]建筑生态,2004,16:76-77.

篇4

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课题组,课题负责人:范满志,成员:范满志,成晓玲,刘雅琴,执笔:刘雅琴

一、信用环境亟待改善

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破窗理论”即人为的打破了一个建筑物的玻璃窗户,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最后造成一种无序的局面。近年来,“破窗理论”在我国作用的效果越来越明显。由于信用破坏者没有得到及时适度的惩罚,搭失信便车的事屡见不鲜:经济纠纷和债权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不断翻新的假货迫使百姓选择超前储蓄放弃即期消费,由逃废债务、合同欺诈、劣质假冒等失信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增长率。

从整个社会看,计划经济时代的信用仅为资源配置中的辅助手段,造成信用制度基础薄弱;经济转轨初期的信用微观主体在法律上没有实现真正的人格化;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市场经济新的道德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全性直接诱导失信行为频繁发生。例如市场经济中揭出的大案、股市中现出的黑幕、安然公司的破产等无疑都与信用问题直接有关。

从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看,构筑信用经济关乎市场经济的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粗放增长方式带来的边际效应进入加速递减阶段,集约式增长方式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政府已经能够承担起解决信用问题可能付出的高成本。因此,政府不能再忽视社会生活中日益严重且影响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信用缺失问题,应该采取理性的决策,同时诱导其他相关因素改变博奕结果。

二、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问题

第一,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在欧美国家,信用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第二身份证,发达国家中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为银行的大量富余资金提供了最佳投向,同时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长期对个人信用的漠视,我国虽然从1999年起在上海开展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业务,但很多地区公民的信用记录仍为零,滞后的个人信用制度成为制约消费贷款的“瓶颈”。

第二,企业信用状况不佳。一是向社会提供劣质假冒商品,拒不履行合同承诺,侵犯他人商标权。二是利用变更法人代表、资不抵债、兼并、解散、破产、多头开户等手段套取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三是在破产时采取“大船搁浅,舰板逃生”先分后破;否认抵押贷款中“抵押”的法律效力;借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前的“真空时空”,隐蔽、私分或转移财产;资产评估不实,职工安置费用高,破产费用开支大;拍卖不规范,低于评估价出售破产财产的方法,肆意逃废银行债务。

第三,银行信用监控及评价体系不完善。一方面,由于银行业不断的进行金融创新,使传统的货币概念和测量口径趋于失效,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削弱了金融监管当局的监控能力;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存在评价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不足、指标数据来源有缺陷及评价指标的设置不够健全的问题,直接影响银行贷款质量下降。

第四,体制改革中信用问题突现。随着乡镇机构的撤并、人员精简等体制改革的逐步落实,旗县区银行在金融债权管理方面存在清收难、转化难、保全难的问题。其一,基层机构撤并后承贷主体发生变化,原借款凭证失去原有法律效力,致使金融部门讨债无门。

第五,信用缺失阻碍电子商务发展。

电子商务是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相关利益主体不可回避的一个商业命题,由于缺乏与信息产业相适应的信用环境致使网上金融发展缓慢。就信用卡而言,其业务在制度法规、核算手续、监督管理等方面不健全,而且信用卡作案的频频发生使人们怀疑其“信用”程度。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安全性决定了消费者选择传统结算方式。与实体经济一样,离开信用这一基础,会使电子商务的交易额缩减、交易成本增加、发展难以为继。电子商务系统的特性表现出虚拟经济对信用的需求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三、构建信用管理体系的思路

(一)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引导社会信用。首先,要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的政策法规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领导变更而推卸政府承诺,要切实有效的维护产权。其次,要明确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政府部门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及相应的管理目标和内容;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管制范围和程度,引导市场主体进行制度选择与创新。第三,以市场经济为中心建立相应的道德价值秩序。加大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教育。第四,应协调并整合企业信息资源,建立相对完整的资信数据库和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推动和保障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与信用,并通过立法的方式为网络经济提供刚性的信用规则,推动互联网行业的稳步发展。第五,增强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监督与服务功能,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将其与失信档案共同纳入法律管理办法。第六,要以诚信为基础建立高效率的城市市场,创造诚信的投资环境以提升城市竞争力。

(二)健全信用法制,确保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共赢发展。我国应在信用立法方面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改变现有的维护信用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被涉及的现状,制定信用方面的专门立法,建立有效的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同时借鉴国际银行业成熟、有效的评级方法,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使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在开放宽松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公平的享有和使用信息资源,从而达到多方共赢发展的目标。

篇5

2.市场经济呼唤邮电经济接轨

3.探讨如何加快建立我国邮电通信业经济新体制

4.应当冲破产品经济模式的束缚——论我国邮电经济核算体制改革的途径

5.中国邮电经济的分区及区差规律

6.浅议加快建立我国邮电经济新体制

7.研讨经济理论 深化邮电改革

8.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因果关系

9.重庆邮电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培养特色探讨

10.应当加强邮电经济理论的研究

11.加强理论研究 推动邮电改革——南京邮电学院管理系邮电经济理论讨论会综述

12.初论邮电经济体制的改革

13.对建立邮电经济理论的一些见解

14.发展邮电经济 加快四化建设——关于上海邮电事业的经济调查 

15.也谈邮电经济效益

16.运输邮电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关联分析 

17.改革呼唤着创新和完善邮电经济理论

18.对邮电经济研究工作的几点看法

19.改革邮电经济管理体制

20.邮电经济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21.提高邮电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22.对传统邮电经济理论的反思

23.开拓邮电经济研究是改革的需要

24.对现行邮电经济核算办法的初步探讨 

25.浅析转变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必要性

26.关于建立新型邮电经济学的几点意见 

27.邮电经济是商品经济

28.邮电经济纠纷与诉讼时效

29.关于邮电经济核算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第二次全国邮电经济核算学术讨论简介

30.对邮电经济两个理论问题的浅见

31.当前邮电经济管理的几个问题

32.谈谈邮电经济图书的出版情况和设想

33.加速转变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思考

34.抓紧有利时机 加速邮电建设——邮电经济管理模式研讨会综述

35.邮电高校经济管理类科研创新团队的构建

36.“邮电经济理论征文”评选揭晓

37.转变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基本途径

38.学习经济理论 推动和发展邮电经济学

39.价值规律与邮电经济核算

40.扩大融资渠道 推进联合建设──第七次京津沪邮电经济与管理研讨会综述

41.加快邮电事业发展 促进地方经济建设

42.福建省局拟成立邮电经济研究会

43.从实际出发 做好邮电改革发展这篇大文章——京津沪第五次邮电经济学术交流会综述

44.树立有利于邮电经济发展的六个观念

45.转变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探索

46.有关邮电经济问题的几种不同看法

47.三十五年来邮电经济核算在不断前进

48.邮电要坚定不移地走市场经济道路——京津沪第六次邮电经济与管理研讨会综述

49.“邮电经济理论征文”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征文评审事宜

50.谈谈邮电经济责任制  

51.提高邮电经济效益的几点看法

52.邮电资源紧缺度与邮电国民经济效益

53.邮电资费体系改革中的几个经济理论问题

54.跨入新世纪的必然选择──黑龙江省管局局长陈永有谈邮电经济增长方式

55.以市场机制促进邮电通信经济发展的实践思考

56.邮电通信业发展对地域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以贵州为例

57.加强邮电经济合同管理之我见 

58.实行专业经营管理是邮电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59.转变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矛盾及优势

60.产品决定产业属性──再谈邮电通信产业经济性质及现实意义

61.谈谈提高邮电经济效益问题

62.试谈转变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着眼点

63.邮电通信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研究

64.加强邮电资金审计监督 推进经济向集约型转变

65.认真学习实施邮电新财会制度 促进邮电经济更快发展

66.按照商品经济原则 改革管理体制 搞活邮电经营

67.改革邮电财会制度 促进邮电经济更快发展

68.关于邮电通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基本方法的探讨

69.试论邮电企业的社会经济效益

70.邮电通信建设项目技术经济评价研究

71.努力提高通信网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再谈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72.要切实重视提高邮电经济效益──《百强之路》序言

73.试论调整改革邮电资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74.邮电营销艺术初探

75.总结经验完善邮电企业经济核算制

76.邮电经济核算要“两条腿”走路——谈重视和加强邮电专业核算问题

77.重视发挥邮电通信在振兴辽宁经济中的先行作用

78.强化经济合同管理 服务邮电通信事业

79.谈谈当前邮电经济核算制的几个问题

80.把握市场机制规律 加快发展邮电经济

81.学习经济理论 推动和发展邮电经济学

82.邮电通信业发展对地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探析

83.提高邮电经济效益需处理好三个关系

84.试析邮电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85.在市场经济中邮电需要实行五个转变

86.刚刚起步的苏联邮电经济体制改革

87.邮电通信产出物国民经济评价影子价格的研究

88.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邮电企业如何加强质量工作初探

89.搞活沿海地区邮电企业 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京津沪四局召开第二次学术交流会

90.我国邮电通信业的宏观经济效益及其最优投资比例计算

91.浅谈邮电通信企业的经济效益问题

92.知识经济时代的邮电市场营销 

93.邮电通信经济效益的一种实用计算方法

94.改善邮电服务 增强通信能力

95.论邮电部门实行经济核算制

96.统计如何转变观念以适应变化中的市场经济需求

97.邮电通信企业经济效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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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学角度的分析

何谓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经济体制,根本不存在纯粹的市场经济。即使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典范”美国,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国有企业或国家干预经济的现象。应该看到,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市场经济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既不能因差异而否定市场经济标准的存在,也不能将这个标准绝对化和简单化。

欧美等“市场经济国家”就是刻意强调“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概念,而不从一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以偏概全。在确定非市场经济国家时所采用的替代国原则是基于这样一个经济学假设:即经济发展水平差不多的两个国家,其生产同类产品所花成本也应相近。但是该原则忽略了不同国家生产要素的异质性。例如,20世纪90年代,欧盟对中国的彩电反倾销,就是将新加坡作为替代国计算成本。当时,新加坡劳动力成本高出中国20多倍,中国的产品自然被计算成倾销。

由于我国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给世人留下了“非市场经济”的深刻印象。但是自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政策已经促使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或非市场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而且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基本上具备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基本要素和条件:

第一,从价格体制看,经过1992年的价格体制改革和1993年以来的一系列措施,我国过去高度集中和国家垄断的价格体制制度已经被打破,以市场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已经初步建立。

第二,从所有制结构上看,我国已经改变了过去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了全民、集体和私营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

第三,从政府宏观管理上看,政府已经逐步向企业放权,现在我国已经建立并将逐步完善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和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已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第四,随着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中国吸收外资的成果十分显著。许多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已进入中国的投资市场,美国《财富》杂志上500家大企业中有52家在中国投资。这说明,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开始实现互接互补,中国的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已经接轨。

因此,西方某些“市场经济国家”不顾客观事实,认定我国属非市场经济国家,从而采用不公平的,歧视性的政策,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二、直接原因分析

中国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问题复杂而敏感,不是单纯经济的问题那么简单,牵涉很多政治、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

(一)政治原因:

自1991年世界超级大国苏联解体以来,美国失去了其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唯一的对手,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世界政治格局一直维持着单极化局面。但是,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后的经济腾飞,这一局面不再稳定。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迅速提高。很快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中国在国际社会为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再加上中国独立的外交政策、不卑不亢的外交态度和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的意识形态引起了美国的注意,认为对其霸主地位造成了威胁,甚至开始恐慌。“中国”泛起,尤其在中国入世后,美国不能再以每年的“最惠国待遇”审查作为向中国讨价还价的政治筹码,其国内商界和政界都迫切寻求另一种手段来遏制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正好符合其要求,成为不二之选。“打中国牌”已经成为美国政界惯用的手法,除了经济,中美在不少其他问题上都存在着泛政治化的倾向。不仅美国,当今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欧盟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态度也掺杂着相当复杂的政治因素。

2001年8月,当欧盟把“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给予俄罗斯时,言外之意世贸组织规则不仅仅是经济规则,很大程度上它还是政治游戏规则。谙熟中俄经济构成的人士都了解,两国之前的经济形态何其相似,且从具体指标上比较,更早起步的中国开放程度远远大于俄罗斯。1998年,欧盟贸易政策调整时,中国和俄罗斯是一起被摘掉纯粹“非市场经济国家”帽子的。另有东欧一些国家,由于支持美欧的军事行动,也获得了认可。作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世贸组织成员的中国,依旧没有被给予这一应得的地位,显失公平。

虽然美、欧两大经济体并不能代表整个世界,但是由于他们在国际社会地位的重要性,使得整个国际社会的大致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影响。

(二)经济原因: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对外贸易顺差逐年加大,使得西方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迅速抬头。

华盛顿的美国制造业协会代表在6月3日发言时表示,中国的货币政策为中国提供了不公平的贸易优势,使中国在去年与美国的贸易顺差达到了1240亿美元,导致美国的工厂自2001年以来失去了200多万个工作机会。据他们统计,从2000年以来,美国进口的中国制造的产品增长了52%。其实众所周知,近几年美国制造业一直不景气,说到底是本国生产成本太高,归咎于人民币汇率或中国低价倾销,纯属是为自己开脱而已。正如于6月29日出席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第37届国际大会的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所说:“目前,美国制造业80%的失业与贸易尤其是中美之间的贸易无关。”

三、积极谋求市场经济地位的应对之策

(一)继续推进和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尽早与国际接轨,更好地实现市场化,并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推进国内的市场化改革是最终根本解决市场经济地位的核心。

(二)继续通过政府层面的高层谈判,争取其承认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此项办法是通过他国的确认从而间接实现“市场经济地位”,即使说,如果可以实现各个突破,那么入世协定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就当然失效了。

(三)加强对世贸组织主要成员有关市场经济条件法律法规的研究。透彻研究发达国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市场经济条件方面的。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另外,也要认真研究进口方主管当局的反补贴和反倾销的价格比较标准和程序性的规定,仔细研究相关案例和裁决是否符合WTO规则,以维护我出口产品在遭受相关的反倾销投诉时的应有权利。

(四)帮助受调查企业积极提出市场经济、替代国价格的抗辩,并使这种帮助组织化、系统化、专业化。当企业被诉反倾销时,一定要实事求是,积极应诉。一方面,当需要证明自己符合市场经济条件的情况。另一方面,当我国企业无法证明自己符合市场经济条件或证明失败时,不得不面对要由替代国价格来确定其产品的正常价值,我应诉企业亦应争取对我方有利的替代国,并对原告提出的进口国倾销机构所选择的替代国表示异议。

参考文献

[1]刘嵩、熊春萍,《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问题》,《商业研究》200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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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

2007年11月19日由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由此可知,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照顾无住房的中低收入居民而组织建设的具有福利性和保障性的住房,其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具有以下三点特殊性。

一是经济适用房是政府组织建设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了出售而建设的,商品房的建设者以营利为目的,是一种商人行为。而经济适用房则是政府组织建设的,其目的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体有房居住,具有福利性和保障性。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等有关住房制度政策的规定,各级政府在组织建设经济适用房时,都给予了许多特殊的政策支持,如经济适用房的用地一般实行无偿划拨。

二是经济适用房不能自由买卖。商品房是面向社会公开出售的,任何人都可以购买,而经济适用房则不能在市场上公开出售。首先,经济适用房不是社会上任何人都可以购买的,而是面向特定群体,并由政府按照一定的规定分配购买的,如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其次,买受人转让此类房屋时,也有许多限制性规定,如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因此,经济适用房不是具有完整意义上的商品房。

三是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不是由市场决定的。商品房的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而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则是由政府决定的。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有关政策,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其利润控制在3%以下。

正是鉴于经济适用房的诸多特殊性,如果按照商品房的处理原则解决经济适用房买卖中发生的纠纷,不仅有违公平原则,而且不利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基于以上考虑,由于涉及诸多政策因素,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不宜单纯地依仗诉讼途径来解决,而应当由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住房政策进行规范调整,《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那么,如果发生经济适用房私下交易行为,我们将如何具体处理呢?下面,我们首先了解现行法规和国家政策对经济适用房的交易是如何规定的。

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之限制规定

从以上论述可知,经济适用房不是商品房,而是有限产权的政策性住房。因此,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受到严格限制。2007年1月1日施行的《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取得权属证书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或者换购。上市出售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以及其他已减免和由政府承担的费用,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换购的,必须以不高于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出售给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确定的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后,方可再次申请购买。具体年限和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未满规定年限确需出售的,必须以不高于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出售给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确定的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之后,2007年11月19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此作出了更严格的限制,其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2010年4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个人是否已缴纳相应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成交价格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政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房屋登记、租赁管理机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租赁备案登记时,要比对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有关信息。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

综上,按照现行规定,经济适用房的限制交易期为5年,不满5年的私下交易是严格禁止的行为;满5年交易的,购房人必须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政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回购权。同时,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为了解决占城镇人口比重很大的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是以公共利益为其价值取向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特别在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从经济适用房的目标群体来看,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为了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的住房要求,从而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特殊制度安排,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由此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也必然会引起公共利益的保护问题。维护公共利益是我国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四)损害公共利益的;”因此,私下交易经济适用房不仅违反了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从法律上应当认定无效,但现实情况纷繁复杂,我们不能简单地从法律视角看待经济适用房私下交易问题,而忽视背后的社会因素、政治因素,否则很难稳妥解决这一问题,保障社会的稳定。

三、经济适用房私下交易的主要类型

从现实情况来看,经济适用房私下交易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是顶名买房,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利用他人专属的分房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被顶名人或为此收取费用或无偿。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系名义上的购买人,而实际出资的则是他人。对于这种行为的性质,有三种认识:一种是合同的概括转移,即经济适用房购买权利人通过合同方式将购房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第三方;一种是买卖合同,即顶名者与被顶名者之间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最终为房屋,双方实际为房屋买卖关系;另一种则是委托合同,即被顶名者受顶名者的委托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被顶名者是名义上的合同当事人和房屋权利人,顶名者系实际上的合同当事人和房屋权利人。

二是现房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情况下又将房屋出卖给他人。该种类型可因交易行为是否发生在5年限制交易期内分为两类,本文主要讨论发生在5年限制交易期内的交易类型。

结合第二部分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无论哪种交易类型,其实质交易的标的物都是经济适用房,在行为的法律效力上都应被认定无效。但如果这样处理,就会产生以下后果。

首先,保护了“不诚信”。随着经济的发展,河口的房价逐渐攀高,卖方看到房屋升值,故意毁约,或者拒不配合买方过户产权,在认定无效的情况下,买方必须返还房屋,多数情况下,买方已居住房屋多年,而卖方仅需返还购房款和补偿利息损失,房屋的升值部分就可能由违约方获取,导致双方的利益失衡,变相保护了不守诚信的一方。另外,利益失衡的情况下,受损的一方如果无法从正常途径得到保护,必将采取过激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

其次,诱发不稳定因素。从现有掌握的情况看,河安小区就有三百多套经济适用房涉及私下交易,一旦无效判例出现,就会引发“示范效应”,卖方受到利益的驱使,故意毁约的动机增强,这样一来,个案恶化为群体性事件,六百多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受到影响,处理不当,必将危害社会稳定。

最后,扰乱经济适用房管理秩序。《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作了严格的资格限制。但因客观条件所限,并不是所有的适格者都能享受到优惠,经济适用房的私下交易损害了政府的优先回购权,进而侵犯了这部分人的利益,违背了国家设立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初衷。2007年11月19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四、防范和处置经济适用房私下交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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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体育的含义

体育从不同角度上讲它的含义是不同的。例如:从教育经济学方面来讲,体育是种根据社会的要求而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教育和训练而且可以开发人的潜在能力的一种社会活动。但在教学的角度上讲,体育是一种基于德、智、美中不可缺少且忽视的一部分。如今,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下,体育事业已经成为不可替代的一部分,因为体育产业可以为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劳动力和科学技术和相关人才,所以体育事业发展中含经济方面的发展。在体育事业发展中,它与人才的培养相对来说是比较缓慢且是具有周期相的,所以体育的经济效益相对经济发展来说也是比较迟缓的,所以体育事业的发展必须走在经济发展的前面,这样才可以保证经济发展和体育发展相对同步发展,社会的发展才可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1.2经济的含义

谈到经济的含义大家第一可以想到的就是金钱财富,然而这只是经济含义中的一部分,经济不仅代表财富还可以代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总和。体育与经济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体育和经济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关系,二是体育的发展对社会发展起到的作用。一个强健的体魄是做一切事的前提,只有拥有一个健康的强壮的身体,工作效率也会相对提高,这些都足以证明体育事业的发展是提高劳动质量必要且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

2经济的繁荣是体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

既然体育是人类的一种社会活动,那么它的发展必然要受到社会发展和人类经济活动的影响和制约,并不是想象的那么自由发展,它要同经济的发展步调基本相一致,还会受到经济发展的水平的制约和社会实践的检验。经济的发展会带动体育事业的发展,也就是说,体育事业发展的必需基础是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社会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体育事业的发展必须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相协调。因为一个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国民总值以及国民平均收入等基本指标是体育事业发展的前提指标,还有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对劳动力的需求程度,这种需求不仅仅决定着劳动力的总和,还决定着它们之间一种比例关系。劳动力的综合象征着体育事业发展速度和规模的大小;而它们之间的比例关系决定着体育事业的整体架构。所以说体育事业的发展必须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相一致,这样才可以更好更快的发展我国的综合实力。二是体育发展的方向和规格与经济发展的速度密切相关。人们物质水平的在生产决定着体育事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进一步决定着培养体育人才的方向和规格。

3体育事业的发展会推动经济的发展

经济的发展和体育事业的发展相互依赖,要想经济的以更好的发展,首先体育事业要得到很好的发展,因为体育事业的发展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科学技术以及劳动需求。体育技能的专业训练在劳动再生产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专业的体育训练可以积累劳动技能,而且体育训练可以产生劳动能力。体育事业的发展也是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经济的重要途径之一,因为科学在另外一个角度上就是一种间接的经济,不过可以通过体育教育可以将科学其中的一部分转化为经济。总体来讲,社会科学的不断发展可以促进劳动者开阔他们的事业,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以便更好的产生新的劳动效率,也可以在生产过程中提高和规范科学管理水平和管理制度。

4在经济发展中体育事业发展的新问题

(1)在当今经济迅速发展的社会中,体育事业的发展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农村体育的发展问题,这也是我国体育发展以来的一个持续难点和重点。在很多农村地方,人们对体育的意识不是那么明确和重要,包括农村教学中体育也是几乎可以被忽视的一门学科,所以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这块是一个需要时间解决的难任务。不过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改善体育在人们心中的观念:一是加强体育方面舆论宣传从而加强人们对体育的认识。二是规范体育教学,从小孩的体育教学工作做起,让他们正确的认识体育,了解体育的重要性。

(2)辨别体育和经济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必须明确体育的发展必须要为经济发展建设服务,经济的发展也要依赖体育事业的发展。

(3)体育社团的建立和发展,当今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体育社团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全国性社团、省级性社团,县级社团的数量随着经济的发展也逐步增长。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异,为了更好的赶上发达国家减小差异,可以通过政府资助靠民间体育组织来多开展一系列的体育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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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轻负担问题

2010-2012年全市村级支出情况分别为3.82亿元、4.0亿元和4.71亿元,村均42.5万元、44.5万元和52.4万元,村级负担日益加重,少数村甚至入不敷出。一是公益事业建设负担很重。村庄环境整治、垃圾集中处理、河道清淤、道路硬化、绿化美化、便民惠民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村级投入大量的资金。2012年全市村级在环境整治和修建道路上共支出4.08亿元,村均支出45万元,是村级支出的大项。二是社会保障性支出逐年增多。如农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等,都要村级承担一定的资金,人口较多的村每年需要承担10万-20万元左右。三是非生产性开支居高不下。主要是管理费用、报刊征订、办公经费和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工业化、城镇化向农村推进后,农村居民正逐步向市民角色转变,但政府公共财政还有相当一部分未覆盖到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环境整治等仍需要村级大量投入。一是严禁各种形式的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取消不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达标检查活动,减少村级无实质性意义的费用开支。二是村级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必须坚持量力而行。严禁举债进行非生产性投入,严禁各级平调、移用村级所拥有的资金和资产,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坚决杜绝村级新增不良债务。三是尽力减少村级负担范围,本应由各级政府承担的项目,不能转嫁到村级头上;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村级负担的督查,对市以下增加村级负担的各项规定要进行全面清理。总之,要通过各种有效举措减轻村级负担,确保正常运转。

三、内部管理问题

从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运营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其管理主体基本上由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集体资源、固定资产承包租赁合同不规范;财务管理执行公开透明度不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意识不强,开支随意性较大;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变动频繁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真实存在。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机制,利用现代化网络,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逐步实现“三资”管理制度化、运营规范化、决策民主化、手段信息化,提高村级集体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运行监督,执行预决算制度、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会计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通过加强管理、抑制非正常开支来发展和巩固集体经济。二是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主体。对鱼塘、经济林、荒山、荒坡等资源发包以及集体资产租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经营,确保集体收益稳步增长。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一律实行民主决策,村民主理财小组要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转变。广泛开展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执行好干部责任审计、干部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制度。四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发挥好“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进一步亮明集体“三资”家底,透明“三资”运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状况实行业务管理、过程监控、查询分析和动态预警,有力保障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行,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改革放活问题

在工业化、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征地和拆迁使村级资产性、资源性收入大幅减少。如何抓住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机遇,更好地融入城市,让股份合作经济成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金)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的发展模式,已成为村级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新课题。一是大胆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发展社区股份合作社,鼓励组建以镇为单位的股份合作联社,联合经营,增加收益;发展农地股份合作社,积极鼓励村集体以资产投入、设施投入和服务等组建农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增加收益;发展劳务合作社,在发展合作社同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互助合作,组织开展村集体之间的合作生产和联合经营,在为农业生产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方面服务的同时,增加村集体服务性收入。二是加快探索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运作方式,有效配置农村集体资产、合作社股权等,规范村级集体经营性、资源性、非经营性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交易等行为。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改造升级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推动涉及农村集体和农业生产领域中相关的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交易,对各类农村生产要素发挥集聚与整合、信息披露、价格发现、规范交易行为等市场功能,为各类农村生产要素交易和各类涉农企业市场化融资提供服务,盘活农村资源,促进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实现农村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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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不但在天然河系、生物区系上有密切的联系;而且在交通运输、物质交流、经济和文化等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珠江是我国三大河流之一,珠江流域地处滇、黔、桂、湘、赣、粤六个省区,流域面积44万km[2],河长2000km,水量丰富,年径流量为3000亿m[3],占全国河川径流量的12.3%,仅次于长江,是黄河的5.7倍。经过“八五”、“九五”的建设,珠江已经成为带动流域经济发展的大动脉。从香港始发的万吨海轮可逆江而上,直达广东港,千吨级船舶可直达梧州、桂林、贵港和南宁,120吨级的机动船可进入红水河和南盘江。[2]同时,南昆铁路和成都至广西北海的高速公路全线贯通,使广州尤其是珠江下游三角洲地区对中上游地区的辐射能力增强,便利的水陆交通,加强了流域内的人员交流和物资流通。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亚太地区,尤其是东亚地区成为世界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一些国家和地区利用世界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良好机遇,一举跨入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行列。虽然1997年遭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但近年来,经济迅速恢复。珠江流域具有优越的区位,整个流域地处我国南方,濒临太平洋,面向东南亚,具有沿海、沿江、沿边的地理优势,又具有亚太地区中心的重要战略地位。改革开放以来,珠江三角洲成为我国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同时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已经跻身于世界新兴工业化地区之列,香港是亚太地区的金融中心和世界贸易中心,拥有资金、技术、信息、国际市场营销网络等优势。中上游的广西和云南与东南亚国家“山脉同缘,江河同源”,拥有我国通往东南亚的最重要的战略通道,区位优势不言而喻。因此,充分利用这一区位优势,加强流域的经济合作,实现流域内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形成一个强大的经济集团参与国际竞争,已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珠江流域揽括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三个不同的区域经济特征,它以其独特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在我国流域开发中,特别在西部开发中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在目前情况下,通过区域经济带的建立和发展,并依靠其联动作用和辐射作用来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是一条较为有效的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就一直作为全国率先实行开放的前沿阵地,发展速度遥遥领先,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抓住世界性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创造了非凡的业绩。三角洲地区的深圳、珠海、广州、东莞、中山、佛山、江门等都步入全国50强的行列。据统计,1996年珠江三角洲总人口2166万人,占广东的31%,占全国的1.77%;国内生产总值4474亿元,占全国的6.6%,占广东的70%;出口总额537亿美元,占广东600亿美元的89.5%;占全国出口总额的36.6%。但是,近年来,三角洲地区受到基础工业的瓶颈制约,一次能源和矿产资源缺乏,发展原材料和能源工业先天不足,因此目前三角洲地区某些产业和产品已经失去或者正在失去比较优势。其次是生产力诸要素发生了变化,劳动力价值低廉的优势正在丧失,导致企业成本迅速上升。因此,向中西部投资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产业阶梯发展的必然趋势。

中上游的广西、云南、贵州等省区矿能资源极为丰富,如珠江上游的云南省矿藏资源丰富,并且种类比较齐全,有“有色金属王国”、“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之称。中游的贵州煤炭资源居全国第五位,居长江以南各省区之首。广西锰、锑、锡等10种矿藏的保有储量居全国第一;水能资源丰富,如云南可开发的水能资源达7116万千瓦,居全国第二位,贵州、广西也有丰富的水能资源,红水河水力发电梯级开发是国家三大水电建设基地之一,它将是华南最大的能源基地;[3]珠江流域具有从低海拔向高海拔过渡的特征,纬度低,气候类型复杂,特有的地理环境,孕育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丰富的生物资源;同时,中上游地区还有极为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的自然资源不仅奠定了经济起飞的物质基础,而且也决定了其重要的战略地位。

但是由于流域地域辽阔,各地区的经济地理、自然条件不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弱点。中上游地区虽然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劣势也非常明显。主要表现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基础设施落后、人口素质差、技术落后、资金缺乏等。通过开展流域经济合作,可以做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实现全流域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二、积极开展珠江流域多行业多形式的经济合作

珠江流域的经济合作,其根本目的是实现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优化组合,使下游地区的资金、先进技术、人才、经济信息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经验等向中上游地区流动,与中上游地区的自然资源、能源、原材料、廉价劳动力等相结合,以实现中上游地区经济的大发展和下游地区更高层次的发展。因此,就目前来看,合作应当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开展资源性合作,为下游地区建立稳定的能源、原材料供应基地。珠江中上游地区虽然资源丰富,但是多年来丰富的资源优势并没有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和产业、产品优势。相反,一些地区随着资源的开采,不是越来越富,而是越来越穷。究其原因,主要是大部分的资源开采企业属于乡镇企业,企业规模小,生产技术落后,产品大都属于基础性的上游产品,产业链短,加工程度低。同时,近年来,以依托资源优势形成的产业体系,在全国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约束增强的情况下,出现了能源、原材料工业品滞销的现象。因此,当前一方面应当充分利用广东及三角洲地区的先进技术和资金联手开发当地的优势资源,提高产品的加工增值能力,延长产业链,这样,既有助于将上游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又可以为下游地区建立原材料的综合加工、销售、利用基地。另一方面,应当依据市场需求和比较优势原则,调整投资方向,重点开发那些有市场、发展前景好的能源和原材料加工业。

2.积极开展资产型合作,充分利用双方优势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包括企业托管、产权转让、收购兼并等,形成新的生产组合和新的竞争力。在20世纪80年代,海外及港澳地区把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我国的沿海地区,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当时廉价的劳动力、廉价土地、税收减免等要素的优化组合下,实现了经济的腾飞。但是,随着世界性新科技革命的发展,目前面临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迫切需要进行经济转型与产业转移。珠江流域的中上游地区经过40多年的建设,经济实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已初步形成了以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工业为基础和军工企业相结合的工业体系;而且中上游地区腹地辽阔,已经得到了初步开发,土地、劳动力、能源和矿藏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在相应的产业和产品生产上具备或者正在获得比较优势。通过这些产业和产品的转移,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上下流域的产业结构都可以升级,实现结构的高度化,从而双方都将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时,通过产业的转移,有效地降低成本,也必然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创造出更多的产品需求。

产业的转移,必须通过企业来实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体,而且也应当成为流域经济合作的主体。因此,应当鼓励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大公司、企业集团和民营企业到中上游地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进行资源型合作。如鼓励三角洲地区的名牌企业与中上游地区的同类企业进行合作,利用中上游地区的土地、部分设备和资金建立生产基地;采用技术转让、产权置换、产品调整、市场转移兴办合作开发项目等等。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与合作。加强中上游地区的基地设施建设,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也是构成产业群落经济基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家和中上游地区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一个巨大的市场。因此,鼓励下游企业到中上游地区投资不仅会有好的回报率,对于开拓市场、转移投资风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中上游地区的农业、环保、旅游、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都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而且投资环境正在不断改善。当前尤其应当加强在区际交通、通讯信息、江河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与协调,尤其是强化在流域整治规划上的相互衔接,最大限度地提高基础设施的利用率和规模经济效益。

4.积极开展科学技术方面的合作。珠江中上游地区之所以落后,其中科学技术不发达是根本原因。要改变科学技术落后的状况,一方面,要靠自身不断努力,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技术,真正做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积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才。引进技术包括引进国外的和国内发达地区的两个方面。相比较而言,引进国内发达地区的先进技术,成本更低,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因此,应当积极开展流域地区的科学技术合作,充分发挥下游地区科技优势,通过科技成果转让,技术、专利入股,联手进行科技攻关,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路子,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快中上游地区传统产业升级优化。同时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有重点、有选择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使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相结合。

5.积极开展生物资源、旅游资源方面的开发与合作。珠江流域具有丰富的生物资源和旅游资源。近年来,流域各省区都把绿色产业、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加以发展。如云南提出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旅游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贵州、广西也提出加快旅游业和生物资源开发目标;广东凭借区位优势,旅游业发展迅速。但是,从生物资源开发看,中上游地区由于科学技术落后,开发程度比较低;旅游资源由于跨省区,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整体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在生物资源的开发中,应加强流域各省区的合作,尤其是要充分发挥下游地区的科技、人才优势;在旅游业的发展上,流域各省区应尽量做到统一规划,搞好跨省区的流域旅游线的共同开发,加强流域内外的联合促销,实行旅游网络资源、旅游信息资源的共享。

三、珠江流域经济合作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目前,珠江流域经济合作与建设还处于自发阶段或者萌芽阶段,目前的合作还是零散和小规模的,流域经济合作的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示出来。因此,流域各省市之间的政府,应当加强沟通与联系,达成共识,加强合作的规划与建设,积极引导下游沿江城市的资金、技术、人才和产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通过流域经济专业化协作与综合发展,最终实现整个流域经济的统一、联动和协调发展,为缩小东西部经济差距创造良好的条件,真正发挥东部地区的主力军作用。

2.与行政性区域经济相比,流域经济活动是经济协作式的,而非行政行为。流域经济组织是以经济关系为核心的,而非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政权组织或者部门,因而组织形式具有多样性、松散性。流域经济合作的上述特点,要求在开展流域经济合作中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协调作用,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要求坚持互惠互利,力争实现双赢。[4]但是,单纯的市场调节也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合作机制上应当是在充分发挥市场基础性调节作用的同时,政府部门予以积极的推动和支持。地方政府在流域经济合作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手段,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又必须树立新型的市场观念,避免不正当的干预。

3.中上游地区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体制机制环境,对外开放程度,企业家创业精神,都是吸引外资的重要条件。珠江中上游地区传统的自然经济、计划经济观念根深蒂固。要改变落后面貌,必须硬件软件都要抓,不仅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设备,还要消除旧的传统观念的束缚,克服那种不思进取、肥水不流外人田,怕钱被别人赚走、得过且过的自然经济意识。树立“以开放求发展,以市场换技术,以产权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以政策换效益”[5]的新的发展观。应进一步把扩大开放与本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软环境建设,把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方面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改善政策和法制环境,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还要加大教育投入,加强对劳动者的技术培训,提高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软环境建设吸引下游地区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的管理方式投向那些具有自身优势的产业,以带动经济的发展。

4.正确处理产业转移与接受的关系,保护生态环境。下游地区一些产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是必然趋势,那些高耗能产业、劳动密集型、耗用原材料多的产业和产品将向中上游地区转移。这些产业和产品的转移,不仅有利于下游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而且对中上游地区也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产业的转移不应当是简单的搬迁,必须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的大趋势,以科技为先导,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使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在决策过程中合理地制定和选择环境与发展政策,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可持续发展受损。中上游地区虽然具有丰富的资源,但是生态脆弱,必须尽量避免那种“边开发、边破坏、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

收稿日期:2002-06-05

[1]张敦富.区域经济开发研究[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8.

[2]梁植松.珠江流域整体开发的战略思考[J].热带地理,199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