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7:11:4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资产投资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国经济目前仍是投资主导型经济,投资占GDP比重不断提高,信贷增长仍然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重要来源。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对信贷资金的高度依赖,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
第一,经济处在经济周期的不同位置和经济增长的不同阶段,对信贷资金的需求有所不同。在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信贷需求增加。每一轮经济快速增长之前,投资开始加速,物价开始回升,货币供应量和银行信贷资金也开始高增长。近年来,新一轮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正值我国进入资本密集型增长阶段,不仅是传统的重化学工业,而且新兴产业和技术的不断出现,也使得企业和社会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资本深化不断推进,创造单位GDP需要的资金存量增加,一定速度的经济增长客观上需要更多的资金供给。
第二,我国直接融资比重过低,导致企业融资高度依赖信贷资金。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已达到1∶1左右,我国直接融资比例长期较低,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贷款在全部非金融机构的融资中占近80%的比重,在企业融资中占90%左右,企业长期资金需求绝大部分通过银行中长期贷款来满足。
第三,政府国债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进一步增长,客观上需要银行配套资金,从而导致信贷资金需求的增长。以国债投资为例,1998~2002年我国共发行长期建设国债6600亿元,银行配套贷款1.32万亿元,银行配套贷款是长期建设国债的2倍。也就是说,1000亿元的国债投资需要2000亿元的银行配套贷款。
第四,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降低后,信贷扩张具有内在动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中,加强了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和余额持续“双降”的考核,商业银行纷纷采用新增贷款的方式稀释不良贷款。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上市的冲动,也有力地推动了贷款投放。另外,商业银行出于控制信贷风险考虑并受制于投资渠道狭窄,也偏好于发放中长期贷款。而我国目前在商业银行资产运用方面的限制较多,主要限于贷款业务,其他可投资产品较少,因此,银行体系的大量资金也不得不投向中长期贷款。
对固定资产投资加强信贷政策引导的必要性
由于投资与货币供给和信贷增长之间的内在联系,特别是在我国投资对信贷资金依赖程度较高的情况下,投资过热往往伴随着信贷过热。信贷过热之后往往形成大量不良资产,导致信贷紧缩,经济增长速度大幅度回落。为了避免投资过热及其产生的严重后果,就需要对信贷政策进行积极引导,促使投资总量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内,投资结构不断优化。
当前,致使投资过热的原因很多:一是相当一部分投资是由政府主导下的投资,一些地方在经济发展思路上还没有完全摆脱盲目和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思维模式,地区之间互相攀比,不少地方政府仍然用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的指导思想发展地方经济;二是国有企业投资预算的软约束;三是地方政府给予私营和外资企业过于优惠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造成这些企业投资成本低估。
中国经济目前仍是投资主导型经济,投资占GDP比重不断提高,信贷增长仍然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重要来源。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对信贷资金的高度依赖,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
第一,经济处在经济周期的不同位置和经济增长的不同阶段,对信贷资金的需求有所不同。在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信贷需求增加。每一轮经济快速增长之前,投资开始加速,物价开始回升,货币供应量和银行信贷资金也开始高增长。近年来,新一轮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正值我国进入资本密集型增长阶段,不仅是传统的重化学工业,而且新兴产业和技术的不断出现,也使得企业和社会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资本深化不断推进,创造单位GDP需要的资金存量增加,一定速度的经济增长客观上需要更多的资金供给。
第二,我国直接融资比重过低,导致企业融资高度依赖信贷资金。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已达到1∶1左右,我国直接融资比例长期较低,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贷款在全部非金融机构的融资中占近80%的比重,在企业融资中占90%左右,企业长期资金需求绝大部分通过银行中长期贷款来满足。
第三,政府国债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进一步增长,客观上需要银行配套资金,从而导致信贷资金需求的增长。以国债投资为例,1998~2002年我国共发行长期建设国债6600亿元,银行配套贷款1.32万亿元,银行配套贷款是长期建设国债的2倍。也就是说,1000亿元的国债投资需要2000亿元的银行配套贷款。
第四,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降低后,信贷扩张具有内在动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中,加强了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和余额持续“双降”的考核,商业银行纷纷采用新增贷款的方式稀释不良贷款。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上市的冲动,也有力地推动了贷款投放。另外,商业银行出于控制信贷风险考虑并受制于投资渠道狭窄,也偏好于发放中长期贷款。而我国目前在商业银行资产运用方面的限制较多,主要限于贷款业务,其他可投资产品较少,因此,银行体系的大量资金也不得不投向中长期贷款。
对固定资产投资加强信贷政策引导的必要性
由于投资与货币供给和信贷增长之间的内在联系,特别是在我国投资对信贷资金依赖程度较高的情况下,投资过热往往伴随着信贷过热。信贷过热之后往往形成大量不良资产,导致信贷紧缩,经济增长速度大幅度回落。为了避免投资过热及其产生的严重后果,就需要对信贷政策进行积极引导,促使投资总量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内,投资结构不断优化。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通过一定的数量关系对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的数量界限进行研究,并揭示固定资产投资的经济效果。它是一项系统知识比较强、专业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在国民经济统计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记录了企业的生存发展过程,通过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效果,为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全面反映整个社会固定资产生产总规模和固定资产活动的全过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信息,是国家制定战略决策、社会经济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国家管理、检查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工作,首先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管理细则,按照从认识上提高、从组织上加强、从制度上健全、从全面上深入、从现代化上发展的原则,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一套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统计工作制度,作为行动标准。
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设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机构,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机构设置要本着确保完成国家各项统计任务、确保统计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还应遵循机构要精简,效率要提高的原则。人员配备要坚持按统计法的要求,统计人员必须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统计法”办事,把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为衡量统计工作好坏的标志。
二、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信息网
每个单位必须有一个上下连贯、畅通无阻的统计信息网络。统计人员只有按照传递程序和规范的进程工作,才能提高统计资料的实效性、准确性、客观性、科学性。良好的硬件设施能为信息的交流提供方便、快捷的条件,能保证投资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完整,也能为各级主管部门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是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综合反映。准确、及时地上报,是企业和每一个统计人员对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各个单位统计资料是否及时、准确全面是关系着国家全局的大事。所以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工作信息网是其保证体系。
三、建立、完善具体、全面的管理制度及办法
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工作制度(包括: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统计数字管理制、统计台帐管理制、原始资料管理制,统计报表管理制等),使固定资产投资基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在原制订制度和执行制度上做了大量工作,对原有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和修订,重新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管理办法》,对项目管理部门、设计部门、财务部门的职责、要求进行了划分,明确了责任,并规定出严格的考核条款,使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分清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四、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原始记录是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最初情况的记载,是计算各项统计指标的依据。因此要结合项目特点,为满足企业统计核算、会计核算、业务核算的要求,设置各种原始记录,把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全过程记录完整。如何收集原始资料,建立原始记录,我公司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基层统计不仅要完成向上级统计机关报表的任务,还要向本公司领导及时提供有关的统计信息和经济管理上所需的各种核算数据,因此收集原始资料的范围不应过窄,对于工作所需的资料,具备条件时,统计可以存一份复印件(原件一般是要存档的)。不具备条件时,可以将所需资料的主要内容进行摘录,特别是涉及工程造价、设备价格、概算预算、合同金额、用地面积、规划面积、设计建筑总面积等数量方面的数据,要记录准确,关于有些文件的编号、批发文机关、发出日期等也要搞录。这些记录,对于今后的查询是很有用处的。
按照国家固定资产统计报表的要求建立各种不同的统计台帐。做好统计工作,基础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至关重要,定期对搜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分类、归纳、整理、汇总,分门别类的记入相对应的台帐。这是充分利用统计资料的有效方法。统计台账是整理归纳原始资料的一种科学手段,是计算汇总指标数据的有力工具,它是介于原始资料和填制报表之间必要的和重要的中间环节。在统计部门统一制定规范的台账之前,统计人员就应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主动地建立自己的统计台账。当统计部门统一制定规范的台账之后,统计人员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自动地编制一些明细性和辅账页、表格来充实、完善现有统一的台账。而且统计台账还是保存管理统计资料的重要方式。无论什么时候,需要查阅核对、研究分析各种指标数据它都是不可缺少的统计档案。统计台帐在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为健全原始记录和及时准确地编制统计报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每年年底,统计工作人员都将本年的投资项按项目性质、实施单位进行分别统计,建立完善的台帐,使资料的查询方便、快捷,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五、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知识培训和更新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技术现代化的途径是从微机抓起,由小到大逐步建立统计信息自动系统。这样有利于大量的统计数据就地、及时处理,所以,广大统计工作者都应努力掌握计算机技术,使其成为得心应手的工具。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计算机代码填报统计报表,为实现全国微机联网,年报报送软盘或直接传送打下基础。超级秘书网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不仅要求统计工作人员具有统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程专业知识和投资分析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统计人员要定期参加省、市统计部门的学习班,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投资和统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开拓视野,提高素质,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整理分析,建立工程项目监查制度
(一)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是项目全团队成员都参加建设项目造价的管理,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是某个项目相关利益主体(业主或承包商)单独参加建设项目造价的管理。
(二)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项目全团队采用合作伙伴式的管理模式,强调沟通、信任、相互合作及共担风险以获得双赢或多赢;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是单纯的合同契约式管理,易引发互不信任和利益的对立关系。
(三)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是要从项目全要素管理的角度出发去管理项目的造价;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考虑狭义的节约造价而不顾项目工期、质量等其他要素项目对造价变化的影响。
(四)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是要做项目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的造价管理;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做项目实施周期的造价管理。
(五)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是包括项目风险造价管理在内的项目全造价管理;传统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只开展确定性项目造价的管理。
(六)电力工程造价管理的造价确定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从建设项目的活动分解和项目活动具体方法分析八手,根据项目活动的具体情况去确定出建设项目的造价;传统的建设项目造价确定方法主要是通过套用国家或地方的建设项目定额的方法确定的。
(七)提高造价工程师的素质,国内外工程审计发展的趋势,对造价工程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造价工程师在职业道德和品行、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沟通和协调能力、创新精神和服务意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对整个工程审计质量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在工程审计中,造价工程师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度认真审查工程预结算的准确性公正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认真审查各项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审计质量。在目前工程管理制度中,经过多年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已经完善了如设计控制制度、招投标制度、合同审签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等多项制度,但制度制订得再完善,若执行监管制度的人实施不力制度最终也会形同虚设。归根到底,在工程审计中,造价工程师在执行和监管各项工程管理制度时他们是行为的主体,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占主导地位。所以,造价工程师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工程管理制度执行的准确与否,决定了工程审计质量的优劣,决定了建设单位内部能够规避多大的风险和防范控制风险的能力。
二、确定电力工程审计重点保证审计质量
电力工程审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审计,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是对工程造价的复核和确认。审核资料是工程审计工作的基础,工程资料是否完备、合同金额确定是否真实合法、变更签证是否及时有效、立项资金是否落实,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的好坏,应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及时性提出明确的要求,防止不规范、不真实的审计资料影响审计质量,造成审计风险。
这就必须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要求的工程预结算审核资料清单提交必需的审计资料,对资料的完整性安排专人审核把关,防止“边审核、边补签证”的现象的发生,使审计工作没完没了。只有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严把工程合同、概预算、结算等资料的审核关,经过初步审核,才能确保合同的规范、工程量测定的准确、资料收集的齐全真实、签证的及时和结算的准确。招标议标工作和确定合同价格。工程项目立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设计方案,编制标书,重大工程或大额度投资项目由审计部门参与、组织编制或审核标底,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或协助政府招标部门进行议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会同财务、审计签订施工合同,使得招投标工作公开、透明,合同价格准确。施工合同是甲乙双方签订的用以明确双方关于工程建设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通过招标投标签订的合同造价就是工程的承包价格,也是工程结算价格的基础。合同造价的准确与否对工程最终造价的确定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对施工合同的审计,对保护双方权益,防止问题后置及其严重化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我们在审查中,除应侧重于合同中是否明确各签约方的责、权、利、奖、罚、时效、仲裁等条款及其之间的关系外特别注意施工合同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合理签证。结算造价往往与合同造价不同,发生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施工过程中的签证造成的。签证主要包括隐蔽工程的计量认证,设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变更签证,施工单位的材料价格签证等。为防止“签高不签低,签多不签少,签复杂不签简单”的现象发生,针对项目主管部门出现的签证不实问题,工程量签证不符合定额规定的问题,应对涉及签证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工程知识和符合定额要求的计量标准,要求签证工作必须由现场监理或管理人员、项目主管领导同时签字盖章,防止不合理签证出现,从形式上要求相互制约、相互补充,保证签证真实、完整。提好建议。审计工作的目的是强化对学校教育经费、国有资产和各项经济活动的管理,包括工程项目的管理,就必须从制度上、机制上提出意见和建议,杜绝漏洞,防止损失浪费。加强项目前期审计监督有效控制投资工程项目是否可行,设计是否科学,投资预算是否合理,施工队伍素质如何,这些工作都是在工程项目前期阶段完成的。工程项目前期阶段的审计监督,对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投资决策的合理性,项目设计的规范性等,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
三、对费用的审核
(一)取费费率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招投标文件、合同来确定。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对于费率下浮或总造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变更或新增加项目是否同比下浮。
(二)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文件规定,其取费是否符合要求。在审核价差时,一是以当地有关规定核定差价,二是以甲乙双方合同中确定的价格及供料合同、采购发票等核定价差。
(三)审核工程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审计人员首先应站在客观公正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确性,分清事件是由于业主的原因还是承包商的原因或是不可抗力的原因所致。其次要注意索赔资料的有效性、合规合法性,是否有据可依,有案可查。
从过去到现在,有很多工业企业有着这种现象,在最初成立的十年左右效益非常好,接着开始走下坡路,最后纷纷倒闭,有的可以坚持四五十年,而有的只有二十年左右。这种现象正是因为该企业对自身的固定资产没有做出合理的投资管理而造成的。比如,有的企业,在初期效益很好,但随着设备的老化和技术落后等问题的不断出现,最后只能申请倒闭,贱卖土地、厂房和设备。首先,这是因为企业的领导对固定资产投资的不重视。在建立企业的初期,领导只重视销售业绩和生产量,看中的是销售人员和生产人员的质和量,虽然在初期因为设备和技术比较先进,但当今社会科技的发展是非常快的,每一年都会有新的科技和技术出现,而在企业的领导不断调整针对业绩的管理方式的时候,企业自身的固定资产却在一定程度上不断的“流失”,最后跟不上社会的发展需求。其次,企业的领导不知道如何对本企业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合理的投资,而致使出现盲目、多余、无用的投资。如有的工业企业,大量的更新设备和技术,但却没有足够的技术人员可以使用,导致生产数额较低,影响销售业绩,或是没有做好市场需求方面的调查,导致货物、产品大量堆积,做不到及时的资金回拢,使企业陷入困境。还有的企业没有严谨的企业固定资产监督审核系统,在购买新的固定资产和处置废弃的固定资产时,会因为个人等因素而浪费企业的资源。如在购买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时,会因为对固定资产审核不严,购买不符合性价比的设备,而在处置淘汰的设备时,又会以较低的价格出售旧设备,这样就影响了企业的资金链。
二、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有效措施
首先可成立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部门或小组,成员要有生产技术相关人员、财务人员、投资人员、市场人员等组成,对投资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以保证用最合理的资金取得最佳的投资效果,实现技术和经济共同进步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如在购买新设备的时候,考量到企业自身生产技术人员的素质,结合针对新技术培训所需要的时间,来分批的购买新技术、新设备。在需要建设新的生产厂房的时候,要对土地的购买和厂房的使用面积,以及新厂建设完毕设备的购置等资金投资进行分析和预算,提前做好准备,如果需要向银行贷款,还要考虑计算资金的回流和还款的利息。通过多方面的分析,以实现固定资产投资未来利润的最大化。其次,要对市场进行详细的调研。主要调研的方向是新产品、新技术市场方面的需求量和未来的发展前景。有的新设备、新产品,没有及时的运用到各个领域,如果一味的求新,就会出现新产品卖不出去的状况,既浪费了企业的资金,又不能及时的回拢资金。而购置的固定资产的未来发展前景,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汽车制造相关的工业,由于国家的支持和购买汽车的人越来越多,市场需求汽车制造相关企业也就越多,所以投资购买这方面的固定资产,就让企业有了更好的发展前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部门、小组还要对企业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和监管。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是企业的核心力量,所以要定期对生产设备和其他重大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检测设备的磨损程度,检查员工的住房,有无需要修补和更换的情况,避免因为部分员工因为个人原因而让企业固定资产出现损坏,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因为有的员工,对企业固定资产不重视,认为不是自己的财产就不在乎,而导致在工作中因为疏忽或其他原因令企业的固定资产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或小组就是为了预防或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在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时候,还要考虑资金各年的价值变动,即投资期每一年的现金的现值与最初投资资金之间的差额,结合这一因素,选择最有效的投资周期,令固定资产的投资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最大的利润。
1、资金来源结构存在严重缺陷,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数量巨大。1997年以来,房地产投资的各种资金渠道中,国家预算内资金、债券、利用外资,以及外商直接投资均呈现回落趋势,而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则迅速上升。论文百事通2003年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占当期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的比例高达98.5%,三项总计12932.29亿元。2004年1-5月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占当期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的比例上升到98.7%,而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两项合计就达3772.13亿元,占全部资金来源的61.1%。
2、资金投向结构不合理,经济适用房建设投入不足。1997-2003年住宅开发投资稳定增长,2003年达到6782.41亿元,占当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67.1%;虽然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投资规模在各类住宅建设中所占的比例并不是最低的,但是与我国的收入结构比,这一比例明显偏低。2004年1-5月在房地产和住宅开发投资增长分别高达32.0%和32.2%的同时,经济适用房开发投资的增长只有9.1%。因此,造成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矛盾有加剧之势。一些城市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高档商品房却不同程度地空置积压。截至2004年6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高达9697万平方米,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商品房达5673万平方米,占空置商品房总面积的58.5%;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同比增加0.2%。
二、房地产开发投融资体制面临挑战
1、降低国内贷款和预售筹资比例带来的融资渠道相对收缩。随着中国银行体制改革,房地产投融资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出台的关于住宅开发贷款和住宅按揭贷款的限制性文件的进一步落实,各家银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将更为慎重。另外,由于期房销售受到限制,依靠预售房款筹集开发资金的渠道也越来越狭窄了。上述变化表明,我国房地产投资体制正在发生变化,将扭转长期以来房地产开发过度依靠银行贷款和预售货款,从而加大金融风险的局面。另一方面,由于贷款难度加大,使开发商面临开发资金紧张和还贷的双重压力,不仅会迫使开发商调整价格策略,以维持企业的有效运转,同时也推动有关方面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2、自筹资金比例居高不下,债券融资拓展缓慢。1997年以来,自筹资金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额的比例不断上升,2003年占到当年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28.6%,2004年1-5月上升到31.1%。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所占的份额一直很低,这与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阶段是不适应的,应当大力拓展债券融资的空间。
3、经营性欠款数量巨大,其中蕴藏的风险需要及时化解。统计表明,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性欠款自1997年以来一直处于上升中,1997年经营性欠款占当年资金来源总额的38.1%,到2003年这一比例上升到46.1%。由于2004年以来各地清缴拖欠工程款的力度加大,加之有关部门对房屋预售做出了相对严格的规定,促使经营性欠款的比例有所下降,2004年1-5月下降到38.3%,但比例仍偏高。经营性欠款的主要部分表现为待出售的房地产项目,但是由于价格原因,供给和需求在低水平上维持均衡,短期内似乎难以改变,因此,及时降低这部分比例成为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内容。
4、房地产业应对国际、国内冲击的能力亟待提高。1997-2001年我国房地产开发利用外资额持续走低,2002年这一数字开始回升,2004年1-5月外商直接投资同比增长1.4%。结合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预示着外商对中国房地产的投资有可能持续回升,并成为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重要力量。然而,外资以何种形式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必须加以注意,以便妥为利用,防范负面影响。同时,国内游资对房地产的投机也值得关注,目前一些省份的游资有千亿元之巨,如何利用其有利的一面,防范其负面影响,也是有关各方不可忽视的问题。
三、完善房地产投资相关政策建议
1、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是根本,行政手段须慎用。房地产业作为我国经济的一个新生长点,对国民经济增长发挥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如果政策效力过猛,调控力度过大,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抑制经济增长。因此政策力度选择应适当。此外,我国房地产开发的公平竞争环境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应当努力为房地产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完善市场功能,以期在实现调控目标同时兼收培育市场之功效。目前各地针对土地供应、“烂尾楼”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是其中相当部分带有明显的行政强制色彩,对市场的作用重视不够,一些地方明确提出“提高门槛”、“治理城市疤痕”等对策。其实关键在于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不是强迫开发商服从政府意志,如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性地推行某些政策主张,甚至采取所谓的提高门槛等歧视性政策,不仅无助于降低市场风险,反而加重市场的扭曲,导致更大的风险。可取的政策导向是化解结构性矛盾,增加市场的公平性。
2、近期主要目标是结构调整。以结构优化促进总量调整,控制空置面积继续增长,消化存量商品房。房地产业目前的金融风险不在规模上而在结构上。首先是资金使用的结构。很明显,直到目前我国广大城镇家庭的居住面积仍没有达到基本的标准,对房屋的购买欲望仍非常强烈,有购买力的需求也十分庞大。另一方面,空置一年以上的房屋在5600万平方米以上,庞大的需求和供给由于价格因素而无法有效实现。其次是资金来源结构。房地产开发投资中,银行贷款和经营性欠款所占比例过高,2003年两项合计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额的70%,2004年1-5月两项合计占比仍高达61.1%。有效地改善供需结构、资金结构,是近期调控房地产市场,降低风险最有效的着力点。
3、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力度,把好土地源头关。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从以往简单的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法制手段为主。在此基础上,应更深切体会土地资源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实施更严格、高效的土地管理制度。对建设用地进行合理控制,进一步完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全面盘活土地资产,加快建立健全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和房地产业发展的土地产权制度。
二、后续计量的变化
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变化主要是由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的变化引起的。根据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而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应归并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进行核算。这种核算范围的变化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当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时,核算方法的转换变得更复杂了,主要涉及到如下核算方法的转换:一是成本法转为权益法;二是权益法转为成本法;三是金融资产转为按权益法核算;四是金融资产转为按成本法核算;五是权益法转为按金融资产核算;六是成本法转为按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后四种涉及到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之间的转换,与以前相比会计处理有了很大的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金融资产转为按权益法核算
根据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例题1:2014年1月1日,W公司以银行存款200万元购入乙上市公司10%的表决权股份,W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4年12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220万元。2015年5月20日,W公司又以300万元的价格从乙公司其他股东取得该公司15%的股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W公司能够派人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W公司对该项股权投资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日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280万元。2015年5月20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24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在此只分析W公司追加投资时的会计处理,在此之前的会计处理略:(1)2015年5月20日W公司追加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0贷:银行存款300(2)根据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3)2015年5月20日W公司追加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580万元)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400万元)的份额(580-2400×25%=-20),应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2、金融资产转为按成本法核算
根据修订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转为按金融资产核算
根据修订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例题2:2014年1月1日,W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购入丙公司30%的股权,W公司对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2015年5月20日,W公司出售其持有的丙公司15%的股权,出售股权后W公司持有丙公司15%的股权,对丙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出售取得价款为650万元,假如出售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构成为:投资成本1000元、损益调整1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50万元。剩余15%的股权公允价值为550万元。(2)根据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3)根据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W公司在处置时应将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会计处理为: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贷:投资收益50要注意的是,这里视为将全部长期股权投资终止确认了,结转的其他资本公积是50万元,而不是25万元。
(二)发展较为缓慢我国从国债的发行开始,一定意义上来讲银行就已经开始了证券投资,但是还有一些不足,比如专业性比较强的一些银行受到传统业务分工的影响,而且我国证券投资起步比较晚,发展较缓慢。在我国,投资的证券有很多种形式,一般情况下,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国库券、财政债券、保值公债等等不同的类别。在投资方面,对于地方的企业债券、国家重点建设的债券以及其他各种股票往往没有真正涉及到,而且其发展的速度还是非常缓慢,投资的金额相对而言也是比较小的。
(三)对证券市场进行逐步完善我国的国债相对来说在证券市场上还是比较少的,所以,可选择性也比较低。另外,由于我国沿海与内地的经济发达程度存在着差别,也就导致了在股份制方面的区域不平衡。内地的股份制企业相对于沿海方面要少很多,由此也就看出相关的银行等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四)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在银行证券投资方面目前我国在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仍是欠缺,没有一部较完整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管,希望可以在以后能够在这一方面弥补不足,保证证券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对于我国银行证券投资的相关建议分析
(一)推动和提高专业银行化的发展速度在我国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在我国经营业务和政策业务分离的前提下,加快商业银行专业化的进程。对银行证券的投资及银行资产进行合理调整和规划,在扩大银行证券投资上表现出积极态度。
(二)建立健全银行证券投资的法律、法规银行证券投资其他证券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资格审查,由于我国现有的企业股份制还不够成熟,很多情况下仍处于试点阶段,因此以银行证券不适宜涉足股票。
(三)加强银行证券的监管在银行证券的发展中,个别银行的投资规模较大而且在涉及范围上也是比较广泛的,另一方面,证券业务对于一些银行来说还是一个比较新的事物。所以,如何能够在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及规范后使其可以稳定、健全的发展经营也就成为了该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四)提高对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的认识通过对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对银行证券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管,扫除弊端,保证投资行为的健康稳定发展,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函发展,最终达到银行商化。
三、由证券的研究延伸至对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思考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中,金融产品的创新是一个杀手锏,如今的金融产品的创新存在着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金融产品的创新出现不平衡,在一定的程度上束缚了金融产品的创新能力。
(一)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的创新上待解决的问题在金融产品的创新结构上没有更好的对创新产品进行结构规划,导致不同类别的产品不具备良好的联动性。金融产品在结构上的不平衡,对于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会产生影响,使产品整体协调性出现问题,如果不能够很好的利用新的制度以及电子化带来的益处,那么产品的功能和作用也就被削弱了。现有的金融产品,很多具有相似性,产品不够具有特点,对于金融产品而言就没有品牌效益。由于知识产权在金融产品这一块没有相关的规定,也就产生了某银行如推出了新的金融产品,紧随其后的其他金融机构也会同样的推出类似的金融产品,如此循环就无法达到持续且有利的发展模式,也就不可能获得相应的效益,很多金融产品现在都存在这个问题。对于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在产品推出和销售的环节中并没有很好的衔接。比如银行推出了产品后,银行的工作人员对产品的了解、讲解上仍存在很多问题,不能够做到清晰、有条理,这就导致客户在对产品了解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疑问或不确定,从而导致客户放弃购买产品的想法。银行在推出创新产品的同时也要对客户群进行分析,并对银行员工进行培训,这样才可以将产品更快、更好的推向市场,使银行得到应有的经济效益。
(二)造成我国现在的制度条件和体制框架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主要原因受限于观念。在不同的政策体制中,金融产品的创新也就有了相应的变化,金融产品本身离不开政策和法律的制约,他们之间存在着各种复杂的关系。分行业经营与分行业体制管理这样的体制是一个较大的束缚,很明显目前我国的法律还不能够满足这方面的需求,还需要不断的健全,并且在政策和法规下,金融产品的创新还是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对其创新发展还存在一定的阻碍。内部管理上存在着限制。因为我国的商业银行发展的比较晚,出现的时间较短,因此,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都有一定的问题和限制,一些管理金融产品创新的体制还是几位不完善,而且,很多的调研、规划、审批等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对风险控制方面管理不到位。这些内部管理上的限制还表现在领导和协调方面的问题,创新活动随意性非常高。受到技术性的限制。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及差异的限制,金融行业中所涉及的一些信息技术方面仍然比较滞后,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与发达国家现代化的银行技术相比,还有很大一段距离,每个银行对技术标准的规定也不相同。我国银行网络信息技术还有待提高。商业银行在产品创新方面由于技术受限,就不能够很好的迎合客户,对整体效益产生影响。
在一个金融市场受到管制与保护的环境中,传统寿险可以生存得很好。因此,保险公司几乎不存在任何刺激去正视消费者的需要及外部世界的变化。他们也因此而形成一种错觉:世界应以保险业的传统为重心来演进。
20世纪50、60年代,欧美发达国家相继进入消费者时代,推销观念为营销理念所取代。同时,就科技基础而言,信息技术革命开始发生并全面影响所有的经济领域。20世纪70年代,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继取消了对利率和汇率的管制,金融业进入壁垒开始崩塌。
同时,20世纪70年代的美、英等国处于高通胀的阴影之下,消费者团体开始严厉抵制传统寿险保单的低预定利率模式。正如1979年10月美国联邦交易委员会公布的一份报告所说的那样,“消费者每年损失数十亿元,因为他们选择了资讯不足的、不适当的人寿保险”,该报同时也指出,“终身寿险保单的储蓄部分平均收益只有1%—2%,旧保单持有人也许正在赔钱”。同时受到指责的还有传统寿险僵化的保费结构。传统寿险以静态为主要特征之一,即保额与保费固定、投资利率预定、缴费时间固定。由于保险金额和保费水平很难改变,它自然无法适应消费者因财务状况改变、金融与经济环境改变而变动的理财需求,这就造成了保险公司静态的理财服务与消费者动态变化的理财需求不匹配的矛盾。
受到指责的不只是僵化的保费结构,还包括传统寿险保费统收统支、暗箱操作的运作模式。统收统支使得消费者无法了解保费在死亡率费用、附加费用以及现金价值之间的分配。
而且,在金融市场开始大幅波动的环境中,消费者正在舍弃传统寿险“低保证”的好处。传统寿险投资功能缺位的弱点日益突出,退保率大幅攀升。另外,在金融创新的浪潮中,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保险公司不得不一再调高预定利率,而这会使得他们受到利差损的严重困扰,因此,从其自身利益考虑,保险公司也迫切需要转移投资风险。
投资连结保险(以下简称投连险)的兴起,正是上述“消费者”思想和“动态理财”思想的集中产物。经过短短20多年的发展,投连险在主要OECD国家市场份额迅猛增长。
投连险的特点
透明性。投连险保单在操作上的透明度很高,保单所有人可以看清楚每期的保单资金在投资、死亡率费用、附加费用上的具体分配情况,也可以看清保费、风险保额、净风险保额、现金价值等保单要素的运作过程。透明性有利于减少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有助于提升消费者对保单的信心。透明性还有利于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保险市场的形成,增加“市场之手”的力量。这是因为,消费者获得了知情权以后,就能够对不同保险产品进行比较。
灵活性(弹性)。投连险保单保费可以灵活支付,保险金额可以灵活调整,投资账户也可以灵活转换,一张保单就可以灵活适应消费者未来多样化且不确定的理财需求。
只要保单的账户价值足以支付按月扣缴的死亡率费用与附加费用,保单就继续生效。相比之下,传统保单的生效有赖于按时缴纳事先预定的保费。
消费者主导性。在支付了初期最低保费之后,保单所有人可以按其需要在任意时间支付任意数量的保费,甚至可以暂停保费支付,只要保单的现金价值足够支付保险成本与附加费用。并且,只要理由正当,保单所有人可以自由地提高(在提供可保证明以后)或降低保额,他们也可以选择切换不同的基金账户。
综合性的动态理财工具。投连险为保单所有人提供了多种投资选择,消费者可以广泛地介入货币市场基金、普通股票基金、指数基金、债券基金等等,并把相当一部分的保费专门用于投资。所以,投连险可以满足消费者保障理财、储蓄理财与投资理财三种需求,消费者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把保费在风险保障账户、货币市场账户、资本市场账户之间灵活配置,既可以做成“保障为主、投资为辅”,也可以做成“投资为主、保障为辅”,甚至“储蓄为主,保障为辅”等等。
新型投连险保单(变额万能险)还具有保费灵活、保额弹性的特点,使得仅用一张保单来动态地满足消费者不同时期的不同需要成为可能,因而十分适合作为个人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综合性理财工具。功能齐备的投连保单也为客户提供了理财方便和“金融超市”服务,从而大大减少了客户的交易费用和时间成本。此外,投连险保单也为单一保单提高产能和效率提供了可能。
投资连结险的运作条件
有效的资本市场。实证研究表明,高效的资本市场能够为投资于股票和长期债券的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相匹配的较高收益,从而可以为发挥投连险的投资功能创造适当的基础条件。
促进金融及保险市场稳健运行的基础制度安排。投连险作为保险及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同样需要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便于实施并有助于公平解决争议的一整套商业法律体系,诸如消费者保护法、私有财产法、公司法、合同法;综合的、完善的会计准则,对保险公司进行独立审计、独立评级的体系,有效的保险监管,金融交易安全、有效的清算系统),适当的系统性保护机制,诸如保险保障基金、银行存款保险等安排。
发达的寿险市场。通常,发达的寿险市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高,消费者的各种保障需求更多的是通过商业化方式解决,第二,消费者具备一定的财富积累,从而有投资需求:第三,消费者对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有一定的信任度,第四,寿险业提供风险保障的能力已经得到较充分发挥,从而在进一步寻求新的增长点,第五,政府税收政策鼓励、至少不抑制寿险市场的发展,第六,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能够在股东、管理层、职工三方形成有效制衡,公司内部存在互信的氛围,有创造长期价值的合力。
专业化的营销人员和强有力的营销渠道。在普通消费者不具备制定明智的理财计划、以及灵活调整理财计划的专业能力的条件下,惟有依赖寿险理财师或其他理财顾问的专业化服务方能涉足其间。因此,传统的寿险销售手法已不适用于投连险产品的业务推广。投连险为消费者提供的是一种适合个人生命周期动态理财的金融工具,推销员必须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功能说明和量体裁衣的理财计划,而要获得这些专业的知识,推销员必须受过良好的训练。
一个能充分发挥投连险产品功能的理财方案,要求保险人既要了解风险保障及年金原理,又要掌握证券、房产投资等理财知识,更要具备为客户量身定制理财计划的能力。由于客户财务状况不断变化、宏观经济波动、税收规则不断变动、金融工具不断创新,理财计划还经常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所有这些,都要求营销人员从寿险产品推销员发展为综合型的理财专家。
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投连险的弹性与消费者主动性,无疑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的工作量。这意味着,如果运用传统的手工操作技术,保险公司要增加大量的人力与物力成本。鉴于此,投连险对于行政管理系统的IT化和高效化提出了较高要求。
寿险公司良好的资产管理能力。寿险公司在投连险市场占据一席之地,必须能够向消费者证明自己良好的资产管理能力或投资业绩,否则,就只能借助于股票指数基金,或者把基金账户管理外包给共同基金。在与股票指数挂钩的情况下,股票市场的系统风险较低是投连险股票账户正常运行的基础,在基金账户管理外包的情况下,外部基金经理较高的资产管理能力及声誉,则是投连险的基金账户正常运行的关键。
投连险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需要发展投连险
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基于投连产品的寿险基金与养老基金在美、欧等发达国家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对于保险业以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发展而言,投连险的发展至少有如下积极作用。
其一,投连险的运作模式摒弃了共同基金的短期化思维,通过事前积极主动进行关系投资,参与被投资公司的治理,提升了目标公司的治理水平:一方面,寿险基金及养老基金有效地控制了自己长期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极大促进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准的提升。
其二,投连险的发展,进一步拓宽了保险业的发展空间,从而使得保险机构成为金融市场中日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于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而言,这一变化极端重要,因为它从根本上改变了资本市场上短期资金为主的格局,形成了长期资金来源与长期负债的期限匹配,从而大大降低了金融体系的总体风险。
其三,对于保险市场建设来说,投连险的非捆绑性,使得每张保单的死亡率费用、附加费用、现金价值的投资收益单都明白地列示出来,从而大大增强了寿险单的透明性,方便了人进行解释和营销,提高了投连保单的通俗性和亲和力,减少了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市场竞争更加充分、有效。从欧洲的实践看,正是由于投连险的发展,使得保单前期分配的附加费用率日趋减少,资产管理费率日趋下降。
鉴于我国保险业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发展需要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保险市场急需提高透明度,所以发展投连险市场,便尤为重要。
中国发展投连险已经初具条件
大致说来,我国在发展投连险方面已经具备条件的是:一个学习型的、因势利导和事前防范的保险监管体系日益成型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保险保障基金正在建立商业法律体系尤其是对消费者的保护日渐完善,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有较大提高。
在短期可以达到条件的是:其一,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这方面外国同行有着较多成熟的软件或经验可以借鉴。其二,对保险公司进行独立评级的商业体系也可以逐步引进和吸收,关键是结合中国的国情进行消化与吸收。
制约我国投连险健康发展的因素
产品的保障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过去几年中,我国的寿险业曾经有过大幅增长。从增长的结构分析,这种增长主要源于分红险等非传统产品的迅速扩张。问题在于,我国的分红产品仅仅是吸取了传统资本市场产品的特点,而没有很好地保持保险产品的保障特色,因而,这些产品极易受到共同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竞争,而且,由于对投资过于依赖,一旦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就会导致寿险业出现大起大落的波动。
营销队伍的专业水准有待提高。到2002年底,我国获取保险人资格认证的已有120万人之多,然而,在人队伍不断膨胀的同时,他们的素质与质量却并没有相应提高,甚至有所下降。一项对上海市的研究显示:保险人中,待业及下岗人员占91%,高中及以下学历占80%,这与投连险作为一种高端寿险产品的发展需要不相符合。投连险的发展,要求其营销人员必须专业化,他们应能综合运用风险管理、证券和房地产投资以及税收和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的理财知识,需要建立终身学习的制度,以便随时充实专业知识,更需要牢固树立以客户利益为导向、持续不断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在这方面,我们的差距是相当大的。
投连险作为一种高端的寿险产品,它的发展需要高端的营销人员;培养大批注册理财师队伍应属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在国外,注册理财师已经发展成相当成熟的职业,同律师、医师一样,理财师行业对从业者的综合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无庸讳言,要建设这样的队伍,在我国尚需花费很大的力气并需相当长的时间。
保险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尚待完善。中国虽然经历了长达20余年的企业改革,但是,迄今为止,我们依然不能说已经找到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公司治理模式。各国的实践告诉我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同时在产权制度的改革、内部治理的深化、业务治理的强化和外部治理的完善等多方面同时获得进展,方能取得真正的可持续的效果。当前我国的一些改革模式显然将此简单化了。
关系投资理念的缺失。众所周知,以养老基金、寿险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有力地抛弃了有效市场理论和被动投资策略,开始积极地实施关系投资,积极参与目标公司的治理。借助这种制度安排,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公司治理的全球准则、公司治理的核心规划和方针、公司治理政策等制度的出台,并成为改善公司治理效率、进而提升资本市场效率的积极因素。
根据有关研究,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总体目标是成为一个具备一定规模的金融产业,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仅次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金融业结构比重,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应占金融业资产规模的1%—3%。按中国现有金融资产规模约40万亿元匡算,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应在4000亿元到8000亿元,最终达到占金融资产3%的目标。在影响上,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将改善我国企业的融资格局,加快金融市场的改革进程,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环境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一段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活跃的时期,投资主体既有政府,也有私营部门。一方面,是国内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显著增长,而政府面临财政压力和职能转变,需要减少债务,并将投资风险转移到私营部门;同时相对较高的估值推动更多的资产转手,进而促进了较快的资本投入。另一方面,在需求作用下,资金被吸引到国内高新技术,尤其是基础设施行业,基础设施资产已成为具有长期投资等级,富有吸引力的固定收益产品;而且在宏观经济向好的情况下,股本投资将产生较高的股息收益,能充分利用杠杆实现增长,并与通货膨胀挂钩。这些都为中国私募股本投资创造了极好的机会,也为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从法律环境来看,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至今中资机构在境外设立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依据。对在境内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11月起草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至今没有出台,但是有关内容已经在相关政府部门达成共识。而国内已成功设立的中瑞、中比等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均由国家发改委以特批的方式报国务院批准成立。
从市场环境来看,当前国内经济继续保持强劲增长,社会资金较为充裕,但投资渠道不畅,包括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在内的大资金集团,正积极寻找有稳定现金流回报而又能与其负债结构相匹配的项目投资。只要产业投资基金的回报和结构设计有足够的吸引力,就可以完成基金的募集。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融资特点
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行业,包括运输行业(如收费道路、机场、港口和部分铁路)、受监管的公用事业(如供电和天然气网络、供水和废水处理网络)、政府服务业(如学校和医院、卫星等部分国防项目)和其他(如输油管、液化石油气接收站和运输船、合同发电)等。该行业资产均属于社会基础设施,具有稳定、可预测和低风险的现金流,且独立于商业圈之外,通常与本地通货膨胀相关,有能力支撑高负债。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值得中国企业探索的、比较适合大型建设项目的股本融资方式。对于项目主体而言,其通过产业投资基金融资,主要有五大特点:一是投资期限较长,一般为1015年;二是投资者一般不要求占控制地位,只要求参股;三是投资者到期后退出,发起人可拥有优先回购权;四是以财务投资者为主,很少参加经营管理(但会要求改善和强化公司治理);五是投资者对投资回报要求不高。当然,由于股本投资者比债务融资者承担更多的风险,在收益获得次序上排在贷款之后,因此,产业投资基金的融资成本要高于银行贷款。
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特点如下:
四、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案要点
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立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已设立的中瑞合作基金、中比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创业投资基金和房地产投资基金,均采取了迂回的方式,对不同的设立模式进行了探索。因此,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进行研究、设计,不仅直接关系基金本身能否成功募集和运作,而且对于中国整个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结合国内外实践,在中国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需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基金组织形式:公司型还是契约型。公司型基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治理规范,管理直接,透明度高等优点;但需承受双重税赋,不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无法实现利润100%分红。契约型基金设立简单,便于运作,经批准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基金收入可以全部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本身无须缴纳所得税;但治理相对困难,对投资者的保护不如公司型基金。
2.基金注册地:境内还是境外。在境内注册基金,目前尚无有关的专项法规,无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程序相对简单,投资者以境内保险公司和社保机构为主,期望回报率比债务融资略高;在境外注册基金,法律环境较完善成熟,可选择具有税收优惠的境外地点注册,但审批程序较复杂,投资者群体广,期望的回报率较高(一般在12%一16%)。
3.基金投资方向。首先需确定基金定位是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还是要求高回报的创业投资基金,并考查拟投资行业的监管要求;然后分析投资者对基金收益率及其分布特点的要求,选择投资成熟项目,还是在建项目;最后检查不同项目的现金流配合情况,确定具体的投资方向或项目。
4.基金规模与存续期。基金规模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监管机构对基金规模的要求和审批的难易程度,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规模影响。基金存续期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期间,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要求,满足投资者一定的预期收益率影响。
5、基金到期后处理方式。基金到期后的主要处理方式包括续期,基金将所持有投资项目股权在市场上出售等。项目出售可由约定的投资者拥有优先购买权,出售价格可按项目账面净值、基金成立时的收购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
6.发起人认购比例。发起人需确定对基金希望保持的控制力,将基金预期收益率与其现有投资项目回报率进行比较,以及衡量自身的资金来源是否充分。在契约型基金中,由于发起人可通过控股基金管理公司来实现对基金运作的实际控制,因此其对基金的认购比例可以尽可能的低。
五、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
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1.基金公司或基金本身的治理。由于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的组织形式完全不同,二者本身的治理也大相径庭。公司型基金参照《公司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以基金章程为治理法则,其最高权利机构为股东会,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原则与投资战略、审定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同时设立投资委员会,由各股东按投资比例列席,审查基金管理公司提出的投资方案。契约型基金参照《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设立,投资者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基金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委托权、监督权和处置权等,对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表决。
2.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以确保公司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化;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专职负责公司的风险控制,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投资项目的筛选、价值评估、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在促进所投资产业发展的同时,谋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基金管理公司的责、权和利应在基金公司或基金与其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明确。
3.基金托管人的治理。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架构,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是保管基金资产,执行投资指令并办理资金往来,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财务报告。基金托管人的责、权和利应在基金公司或基金与其签订的托管协议中明确。
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具体如下: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