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基础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4-21 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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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基础论文

篇1

一、有关的几个概念

1.会计理论的哲学基础。研究会计理论的哲学基础,实质是要研究会计方法论的基础,即会计领域认识论的基础。一般来说,会计理论的哲学基础或哲学意义上的会计方法论,是从哲学角度对会计实践和会计理论进行审视。会计理论的哲学基础是会计学方法论的最高层次,也是最抽象的层次,对会计理论的发展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会计学的哲学方法论是从会计理论的价值观、真理观的角度所考察的方法,主要包括对会计的实践活动或者说对会计理论研究对象的哲学思考、如何认识会计学的真理性和科学性、不同的哲学方法论决定会计学者对会计理论的功能价值取向和从事会计理论研究的价值取向和动机的认识不同。

2.规范会计理论和实证会计理论。规范会计理论是一套关于会计“应该是什么”的系统知识体系,旨在通过一系列基本会计原则、会计准则的规范要求,从逻辑高度上概括或指明最优会计实务是什么,进而指导会计实务,实现会计实务的规范化。它一般包括采用归纳法形成的描述性理论和采用演绎法形成的指导性理论。

实证会计理论则是一套关于会计“是什么”的系统知识体系,旨在揭示出会计现象层面的规律,从而为解释现行会计实务和预测未来会计实务提供理论依据。

二、当代哲学观点的评述

1.实证主义与实用主义。19世纪20年代末,法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孔德提出了实证主义哲学,在哲学史上第一个打起了“科学的哲学”这个旗帜。孔德的实证哲学标榜实证精神,认为实证的知识是“现实的、有用的、确实的、相对的、正确的、建设的”。实证哲学是一种向人们提供实在、有用、建设性的作为人类知识的“最高属性”的知识的哲学,实证哲学的任务在于考察各科学的规律以及它们所利用的方法,并对它们加以综合,以便揭示一般规律和方法。实证主义者象休谟等人认为全部哲学都应以经验为基础,但这种经验应是按照实证自然科学的要求获得的,才能为科学所检验,从而才具有科学的意义和价值。之后,马赫主义发展了孔德的实证主义,形成了第二代实证主义,其重要观点是提出了以实证主义的经验主义为基础的思维原则;后来实证主义又历经逻辑原子主义的发展,达到了实证主义的高峰———逻辑实证主义。逻辑原子主义认为了解任何主题的实质途径是分析,对某一事物不断进行分析,直至无可分析为止,那时所剩下的就是逻辑原子即构成事物的观念,用已知的实体的构造来代替未知实体的推论,是逻辑原子主义认识事物的主要观点。逻辑实证主义又叫逻辑经验主义,他们主张采用科学语言、数理逻辑和分析方法来建立哲学。逻辑实证主义者的工具是现代逻辑,方法是剖析语言,原则是证实原则。他们要用这些原则来拒斥传统研究中超越经验的形而上学的东西,坚持只有数学和经验科学的命题才有意义,而形而上学是无意义的。从实证主义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在实证主义的演变过程中,其目标即揭示世界的规律一直都没改变,其基本原则证实原则即所提出的规律需要经过经验证实的原则也一直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开始是“分析”,后来又加入逻辑规则。虽然实证主义强烈反对形而上学的演绎主义,即反对从没有实际经验内涵的先验概念出发来逻辑推理出相应的理论的做法,但是,它并不是彻底否定演绎主义,用实证主义基本思想从经验中得出理论这一过程往往要借助于演绎主义的精髓———演绎规则。实用主义发源于19世纪70年代的美国,并在美国风行几十年,其代表人物有皮尔士、詹姆士、杜威等。在实用主义哲学中,经验概念是基本概念,一切认识来源于经验,以经验为限度,以经验为准。实用主义按其鼻祖皮尔士的话来说,它主要是一种信念,一种提出假设的方法,即通过探索,摆脱怀疑状态,达到确定信念。探索过程就是由怀疑到确定信念的过程。故它与实证主义是不同的。

2.证伪主义。科学哲学观以波普的证伪主义学说为分界,这之前是实证主义,之后是历史主义和科学实在论,证伪主义之后的科学哲学观侧重于历史考察的方法和构建理论方法的多样性的研究。证伪主义是对实证主义一定程度上的否定,也是对传统归纳法一定程度上进行批判而得出的科学哲学观。证伪主义认为,全称命题不能从单称命题的堆积中推出,通过归纳做出的结论总可能是错的。因而所有理论实质上仅仅只是一种假说,其中必然潜藏错误,总有一天会遭到实践的反驳或证伪。正是这种证伪,使科学的理论不断前进,证伪并不是科学理论的缺点,恰恰是科学的理论与非科学的理论的根本区别所在。证伪主义否定了理论来自经验观察归纳的可能,而主张理论来自“自由创造、自由猜测、自由想象”,从观察到理论之间除了自由创造外,没有其它逻辑通路,这些创造往往由已有理论与新理论或新的经验之间矛盾激发。据此,波普提出的“科学知识的证伪主义模式”可以表述为:P1TTEEP2……,其中P1代表原来的问题,TT代表猜测假设,即试探性结论,EE代表排除错误,对TT反驳(证伪、否证),P2代表新问题,该模式被称为以猜测和假设来解决问题的一般模式。这一模式反映了科学活动中理论和经验的相互作用:理论总是在经验的检验中不断改变自己的形态,真理总是在同谬误的交替循环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真值。拉卡托斯则把伪证主义区分为素朴的和精致的。素朴证伪主义是经验证伪,精致证伪主义则是用更进步的理论来证伪原来的理论。波普的证伪主义是素朴的证伪主义,拉卡托斯的方法论则是从波普的素朴证伪主义演变而来的精致证伪主义。拉卡托斯在《证伪和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中指出,“对于素朴的证伪主义来说,理论是被一个与它冲突的观察陈述所证伪的;对于精致证伪主义来说,证伪的不是‘观察陈述’,而是一个比它更进步的理论。”波普的“科学知识证伪主义模式”第一次强调了人类的创造本能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环节的重要性,能动的猜想在科学理论发展中占有主导地位,一切观察和实验都为一定思想所渗透,成为更加自觉的有目的的探索。实际上,从证伪主义的思想中我们不难发现,证伪主义继承了实证主义的主要原则———证实原则,虽然证伪主义一再强调假说来自自由创造,但是它却否定不了实际观察的经验或问题对自由创造的激发作用,因而留下了经验主义的痕迹。另一方面,证伪主义强调了科学理论发展的动态轨迹,而实证主义只是反映了科学理论提出的静态过程。

三、规范会计理论和实证会计理论的哲学基础

1.基本哲学思想。从规范会计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规范会计理论的研究方法体现出早期的演绎主义和后来的实证主义的思想。面对20世纪30年代会计实务放任自流的混乱局面,规范会计理论企图从会计活动的规则中寻找“优良”的会计实务和概括理论概念,建立会计应当是什么的系统知识,以指导和规范会计实务。因此会计理论研究中必然蕴涵了会计“应当是什么”的值判断问题。具体说来就是会计理论研究要立足于对现有会计环境(包括经济、法律、道德等诸多方面因素)、会计惯例及报表使用者偏好的分析,从中抽象出一定的目标和价值判断,提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衡量会计活动的标准,据此制定会计准则和分析处理会计问题,形成整套的会计规范理论。由此可见,规范会计理论是根据会计学者的个人经验所确定的会计目标和价值判断这些先验概念为起点,利用演绎规则展开推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业务的日趋复杂,为解决实务问题,强化会计理论结构的内在的逻辑性,规范会计理论又吸收了实证主义的思想,在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加入逻辑规则,利用数理逻辑的工具进行分析和论证,最终目的还是要揭示出会计实践活动自身的规律,以指导和规范会计实务的发展。规范会计理论中的理性思维部分是不可被证伪的,但它是在经验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创造性的逻辑推理所证实的,因而是科学的。

在实证会计的研究过程中,要求有客观的经验调查,排斥非理性的、功利性的价值判断,在价值中立的基础上,确定假设和假定,选取大量样本检验假设的统计意义。而证伪主义正是认为科学理论所包含的只是单纯的经验内容,并对评价标准保持中立,即为价值中立。还需说明的是,实证会计不能证明假设的成立,而只能证明原假设不成立。瓦茨和齐默尔曼在《实证会计理论》中就明确指出,“我们无法证明假设是正确的,我们只能证明假设不成立。因而,这种理论强调的是对理论进行批判,并试图证明它们是错误的,而不试图证明它们是正确的。”这正是素朴的证伪主义思想。与此同时,实证会计理论又认为完美的理论是不存在的,瓦茨和齐默尔曼指出,“实际上,现存理论的系统性预测误差或异常现象经常导致崭新理论的发展与被采纳。”而这又是精致证伪主义的特征。所以说,实证会计理论的主要哲学基础是证伪主义思想,同时体现出实用主义的某些色彩。

2.基本研究方法。规范会计理论的研究方法从大的方面说可以分为演绎法和归纳法两种,其中以演绎法为主,这两种研究方法都属于传统研究方法。演绎法是从一般的概念和原理推导出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在规范会计理论研究中,以会计假设、目标等基本概念为出发点进行演绎推理,推导出能指导会计实务的原则、准则及相应的会计方法程序。演绎法的推导程序为:前提命题推导结论验证具体问题。演绎法推导的基本步骤可概括为:确定财务会计的目标或基本假设,或者指出一些要求财务报告或会计信息应符合的道德标准,再或说明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等;阐述目标、基本假设、道德标准或社会责任等对财务会计的指导作用;根据既定目标或基本假设等,推导出相关的基本原则和概念;以基本原则或概念来指导必要的会计准则;进一步规定具体的会计处理程序。归纳法则是通过对大量会计现象进行观察,然后加以分类,从中概括出有关概念的内在联系,再把它们组织或表述为会计理论。归纳法的基本步骤包括:观察与记录全部的观察结果;分析与分类记录结果;从观察到的关系中推导出会计的一般概念或原则;验证推导出的结论。即:观察分类概括验证。实证会计理论研究采用的是实证法,亦即确认假设,以事实、实际的情报、由观察数据所产生的相关关系等为对象,经过实验而求得相对或近似正确性的一种研究方法。实证研究的一般步骤包括:设计并进行观察和实验;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对实验和观察结果作系统整理和计量分析;概括和归纳计量分析结果;以逻辑和数学分析方法演绎出研究结论;理论注释和建立模型;检验研究的命题或理论,得出接受、或修改的结论。

四、比较分析与发展趋势

20世纪70年代之前,规范会计理论在西方会计理论界居于绝对统治地位。后来,随着会计研究中实证性倾向的出现,这一格局被打破。由于实证会计理论获得了正统经济学所提供的实证性思想观念支持,经过发展,现今已跃居主流地位,而传统的规范会计理论则影响渐弱。

1.哲学基础比较。从两者的哲学基础的角度看,两大会计理论均有其存在意义。我们知道,任何哲学思潮从兴起到体现于具体科学中,存在时间滞后效应。目前,实证会计理论欣欣向荣,但其方法论本身已在科学哲学领域面临巨大冲击,这种冲击主要来自于历史主义哲学观。实证会计理论的基本方法论的主要内容是证伪主义,这种哲学观认为科学理论所包含的只是单纯的经验内容,并对评价标准保持中立(亦称“价值中立”)。但60至70年代兴起的历史主义哲学观则对此持有截然不同的见解,其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库恩(T.Kuhn)强调指出,理论系统或“范式”包括有规范或评价的成分,理论系统不仅仅包括经验内容,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把正确科学实践的评价标准合并在内。因而我们可以说,事实与价值难以分离,即便是自然科学,亦无法摆脱社会和心理因素的影响而建立在真正客观的事实和感性经验基础上(这一点已为西方很多科学哲学家所承认,只是就其影响程度尚存有不同看法)。既然自然科学都是如此,遑论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在考虑和分析社会现象时,更要关注作为现象基础的社会因素和人类心理因素,从而必然要受到存在于不同社会中的不同道德伦理观念以及个人主观价值判断的影响和制约。就此而言,应该说,规范理论的规范性才是现实的,而实证理论的实证性反而是不完全的和近似的。当然,我们无意据此否认实证理论应有的地位,逻辑主义哲学观和历史主义哲学观各有其适用性,后者并不能排斥前者的合理存在,况且科学哲学界目前也倡导方法论的多元化;不管实证理论的实证性是否是完全的,但其思路至少是可取的,也确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理论的客观性。不仅如此,而且在德国著名经济学家欧肯看来,实证分析亦是得出规范经济理论的必由之路。欧肯认为,社会科学有两方面任务,一为不带偏见地研究现实;二为提出政策主张以实际地解决经济问题。经济学作为“经邦济世”之学,应以第二个任务为目的,此则意味着,经济学在最终服务于政策制定时,不可避免的要有价值判断介入。但与此同时,欧肯又指出,经济学家要完成第二个任务,又须首先摆脱经济政策上的愿望,致力于完成第一个任务。换言之,只有建立在实证经济理论的基础上,规范性经济政策才更具科学合理性。再看会计理论,科学哲学所受的震荡,最终必将体现到会计理论研究当中。据此推论,规范会计理论与实证会计理论均有其价值,不可厚此薄彼。

2.发展趋势分析。从会计研究的发展趋势看,两大会计理论之间的关系正发生微妙的变化,出现了一种相互结合、相得益彰的趋势。经过多年来全面深入的理论论争,西方会计学术界对于两大理论的一些模糊认识基本得以廓清,看法也日趋客观全面。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会计学者开始平心静气地评价两大会计理论。他们认为,就规范会计理论而言,它缺乏严格的事实检验,此为其弊;然其力图找出较佳的会计规则和较优会计程序和方法的思路是可取的,有利于优化和发展会计实务,并满足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资本流动对会计信息质量所提出的要求。尤其是近年来,会计概念框架的建立,为分析评估和指导会计准则提供了一个“规范性”基础,有利于抵制既得利益集团的政治压力,这无疑使规范会计理论的实践性和有用性大为提高。就实证会计理论而言,它奠立于观察和实验而得的大量事实、数据基础上,业经严格的经验验证,而且由于研究过程中数量模式的引进,使其在定量化和精确化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这与当代经济科学发展的大方向趋同,颇有可取之处;而且,它对西方会计理论的发展也影响颇大,开辟了研究新思路,调整了会计研究方向,拓宽了会计研究领域,在资本市场研究和行为研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令人耳目一新,大大丰富了会计理论的内容。但实证会计理论亦有其弊,认为“存在的便是合理的”,无疑会堵塞会计发展道路,使会计实务重返自由放任状态。

五、结论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知道,两大会计理论各有其优缺点,偏废任何一种均非上策。理想的选择应该是消解两者之间的对峙状态,承认彼此的存在价值,并促成两者实现一定程度的结论。那么,这种结合应以何种方式进行呢?它或可理解为是认知过程中各有侧重的两个阶段先后承继、相辅相成,从而促成事实性、描述性论述向规范性、伦理性见解的过渡。在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研究者首先应尽可能地排除价值判断,侧重于通过实证性或近似实证性研究,力求客观地揭示会计现象及其外部联系;而后,在此基础上,以指导会计准则的制订为已任,侧重于树立合宜的价值判断标准,通过理性思维构建规范会计理论。这些规范会计理论在形成之后,又须在应用中不断接受经验检验,以获得新的突破和发展。在此过程中,规范方法与实证方法得以综合运用,既确保了会计理论构建的逻辑相关性和紧密性,又为会计理论的真理性和精确性提供了检验依据,从而实现优势互补。在上述相互结合的理想模式中,两大会计理论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宜有所偏废。

参考文献:

1.黄少安。经济学方法论的三个层次。南京社会科学,1994(3)

篇2

“赠地大学”把合法性地位建立在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服务上。这些高等学校获得合法性地位的不同途径出现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或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3]。在美国建立早期,从殖民时代继承下来的学院或大学被看做为培养律师、医师、牧师和教师的场所,高等教育存在的合法依据也是政治性的。随着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建立,美国大学开始重视研究,逐渐成为一个像德国大学体制一样按照自身规律发展的独立的有机体,高等教育开始以认识论作为其合法存在的主要根据。到19世纪末政治论和认识论两种高等教育哲学在美国大学里面共同存在。实际发生的事情是,贯穿19世纪的不断加速的工业革命的力量以及知识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占优势或主导地位的研究性大学所提供的学术知识催生了工业生产上的奇迹。政治论和认识论的两种高等教育哲学开始并驾齐驱,政治论的哲学甚至压倒了认识论的哲学。“威斯康辛思想”的出现被看做是这两种理论并驾齐驱的最早例证。虽然“威斯康辛思想”获得了成功,但是政治论和认识论两种高等教育哲学之间仍然缺乏和谐。政治论哲学以价值影响为核心,而探讨高深学问的认识论哲学强调价值无涉并希望摆脱价值影响。这才是两种高等教育哲学矛盾的根源所在。综上所述,历史性是高等教育哲学基础产生与发展的显著特点,认识论和哲学论两种高等教育哲学交替着在美国大学占据统治地位。营利性大学,作为一种新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蓬勃发展,其哲学基础也是深深植根于当时的历史及人们对高等教育资源的巨大需求上的。

(二)从美国营利性大学的发展历史与教育市场需求来考察

美国营利性大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英国殖民地时期的私立学校,尽管它被排斥在主流的高等教育之外,然而它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满足当时社会对教育的需求。1862年“莫雷尔赠地法”推动了美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正式把职业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战后,由于就业结构和产业调整的巨大变化,青少年人口的剧增迅速加大了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自1945年后的30年是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黄金年代,以非营利性大学的迅速增长为表征。20世纪50年代,高等教育被看做是一种公共产品。它的公益性使高校能获得政府巨额的补助和捐款,使以利润为动机的社会资本难以参与公平竞争。70年代之前,普通高等学校的营利行为极其罕见,营利性大学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它被不屑一顾地排斥在主流高等教育之外。70年代后市场化理论、服务产品理论、知识经济理论以及人力资本理论逐渐应用于教育领域,伴随着传统非营利性高校的营利行为的出现,营利性大学从90年代开始蓬勃发展,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1996年美国凤凰城大学公开上市,由私人资本控股的营利性教育集团开始出现,这对于营利性高等教育组织来说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从此大量私人资本开始涌入教育产业。美国教育部公布《高等教育法》(1996)新标准,高校类型被分为三大类,即公立非营利性高校、私立非营利性高校和私立营利性高校。1998~1999年,私立营利性教育类别开始定期出现在国家教育统计中心的报告中“通过对九千所学校的统计,三类高校所占的比例如下:营利性高校47%;公立高校23%;私立非营利性高校29%”[4]。从国家政策与制度上,营利性大学获得了认可,并且在此领域快速发展。《2012搜狐教育行业白皮书》指出,“美国营利性学院每年的入学人数约为300万人”[5]。人的教育需求可能才是导致营利性大学产生、存在和发展繁荣的根本。这一需求被商人抓住才产生了营利性大学,才衍生出经济利益、高等学校的政治影响。“市场力量迫使营利性教育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哪里有人需要,哪里就有营利性教育”[6]。“营利性教育机构锁定了大批量的非精英学习者,为他们提供实用性,以就业为导向的学位。营利性教育机构的快速增长,某种程度上,是因为运用技术远远强大于他的竞争对手———传统教育。营利性教育机构的新形式迎合了学习者的需求,技术的广泛应用既满足国内又伸向跨境教育”[7]。作为一种新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营利性大学哲学基础的产生既不是来自于认识论,又不是来自于政治论的哲学观点。那么,营利性大学产生与存在的哲学基础是什么呢?

二、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

长期以来,人们之所以对营利性大学褒贬不一,主要是因为人们是持认识论立场,还是持政治论立场看待营利性大学这一现象。认识论哲学认为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独特机构,具有知识的理性价值,政治论哲学重视高等教育应该为国家服务,通过高等教育的机会均等实现社会的公平。如果没有政治论哲学,高等教育就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国家发展就失去了发动机。如果没有认识论哲学,大学就无法成为区分善恶、区别真理和谬误的伟大仲裁者,成为树立知识标准和思想标准的精神阵地,成为“社会良心”的代言人[8]。从两种哲学观看,营利性大学既不为国家的政治目标作出努力,也不献身于对价值无涉的真理进行探索,是没有存在理由的。杨红霞把哲学的多元化看做为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选择,资本论强调高等教育在创造文化财富时,也直接创造着经济价值。如果没有资本论,高等教育就难以脱身于经费的困扰,对其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构成威胁。对于一个国家高等教育而言,建立在单一的高等教育哲学上也是难以想象的[9]。对于一所普通的高等学校来说,如果没有一种稳定的主导哲学观,其发展也必然是盲目的。作为新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究竟是什么呢?

(一)从大学功能上看

无论这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或宗教制度是什么类型的,每一个社会都需要建立一个机构来传递高深的知识,整理、分析、批判已有的知识,并创造新的学问。在现代社会中,这个机构就是大学,是人们对知识学问进行分析、鉴别、阐述与深入探究的地方。威斯康辛思想出现之前,大学的主要功能是保存、传授和发展高深学问,而现代大学又肩负起为公众和社会服务的功能。营利性大学的基本职能,也是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或许服务社会占得比重更大一点。因此,从大学功能上看,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偏向于政治论。

(二)从国家政策或制度上看

1996年,美国联邦教育部重新修订《高等教育法》,对高等教育机构给予新的解释,对公立学校、私立非营利性学校和营利性学校进行了界定。营利性大学必须开设准学士学位或准学士学位以上课程,课程授课时间在300个学时以上,学校开办2年以上并和教育部签署加入协议。1996年前,美国教育部把高等教育机构限定为那些教育部承认的认证机构评估认可的学校。这一规定将大多数营利性学校拒之门外(李丽洁,2009)。重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对营利性教育机构与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分类进行管理,还提供法律保障。这清楚地表明营利性大学获得教育部所需达到的标准,并在教育领域获得一定的地位。从国家政策或制度来看,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也是偏向于政治论的。

(三)从满足社会需求的角度考察

伯顿•克拉克曾说过:“如果社会不能从原有机构中获得它所需要的东西,它将导致其他机构的产生”[10]。传统高等教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第一,招生的学术性倾向。传统高等教育重视学生的学术测验成绩(SAT)和高中学业测评(GPA),这使得很多学生因学业成绩而无法入学。而营利性大学快速反映市场需求,向学生提供所需求的学位教育。它们所关注的不是学生入学时的学业成绩,而是如何满足学生对职业技能和实践应用方面的要求,以及如何实现高就业率。第二,课程设置的灵活度。传统高校的课程设置以学科为导向,而营利性大学的课程设置面向市场需求,课程快速更新以适应市场需求,让学生能够便捷地获得自己满意的服务。美国学者詹姆斯(E James)认为,从需求角度看,存在着过度需求和差异需求。所谓过度需求是指政府提供的教育机会不足、学位数量有限;所谓差异需求指学生和家庭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学校教育资源具有稀缺性。非营利机构不能满足这两种需求,在适宜的制度和市场环境中,就有寻利性的资本涌入该领域来填补非营利性高等学校留下的市场空间。James(2010)认为市场力量迫使营利性教育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哪里有人需要,哪里就有营利性教育。Ann(2004)认为全球化与通信技术是高等教育变革的主要动力,美国成人学习的巨大需求与传统大学的高费用,推动了营利性大学的产生。营利性大学灵活的现代市场特征也是影响营利性教育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11]。高等教育市场需求不断增大,传统的非营利性高等学校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的巨大需求,这便为营利性大学留下广阔的市场空间。作为新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的营利性大学,不仅满足了教育市场的巨大需求,而且通过扩大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实现社会的公平,从而实现了大学的政治功能。从这一点看,营利性大学的哲学基础也是偏向于政治论的。

(四)从营利性大学与非营利性大学的区别性

篇3

1.人本主义教育目的观人和社会是教育的两大出发点。人本主义教育思想把人从“神”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人本主义成为西方教育的一面旗帜。人本主义教育目的观强调以人为中心,确立了以人自身的完善与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教育目的观,永恒主义和存在主义是其哲学基础。人本主义者认为人性是美好的,并且这种美好是永恒不变的,培养人性是教育本质和教育目的,教育使人性的美好得以不断展示和发挥。人的理性超越人的生物性和社会性,是人性中最宝贵的财富。因而,教育的终极目的就是培养和发展人的理性,这不但是使人类世界具有理性的前提,也是从根本上保证了人获得理想生活。人本主义突出强调个人价值,认为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个人的自我完善和实现是最高层次。个人应追求完善的人性和美好的精神生活,而不是局限于个人谋生手段的获得和物质生活的满足。人本主义主张,社会只有在有助于个人的幸福时才显得有价值,人类的任意活动,包括教育活动,衡量其价值的最高标准,取决于它是否有助于增进个人价值。

2.社会本位主义教育目的观社会本位主义教育目的观是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科学功能的日益凸显而逐步产生发展的,它以科学为中心,将社会性需要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实用主义是这一教育目的观的哲学基础,认为教育目的必须具有灵活性,以客观的事实和相应的价值观为依据;人性是可塑的,教育必须使个性得以完全发展。学校教育必须更加突出应用性能力,要扩展更多的活动,设置更多的职业技术类课程,培养学生社会能力和职业能力。首先,重视科学教育。数学及自然科学要成为核心课程,将培养科学人才作为教育的重点。其次,重视社会适应性的教育目的。要使教育尽可能适应社会变化,只有当教育同社会变化联系起来时,才可能消除旧教育与社会脱节的弊端。再次,重视社会功利性的教育目的。使教育更多地关注现实人,而不是抽象的人。

二、现代教育目的的局限性

纵观人类教育史,不论是“个人本位”的教育目的,亦或是“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教师个人与社会集团作为“教者”构成了教育目的制定的主体,而学生则仅为教育目的的局外人。在这类教育目的确立的过程中,教者掌握了“话语”霸权、学生处于“失语”状态,这体现了教育目的制定的特点及其局限性。从传统哲学“二元对立”的观点来看,人本主义与社会本位主义是完全对立、不可融合的两种关于教育目的的哲学思潮。在传统的教育目的观中,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上局限于社会本位和个人本位。它们在教育史上相互对立,各执一说,始终致力于澄清各种教育目的价值观的对与错、好与坏,试图在肯定或否定的基础上进行选择。这导致教育目的价值取向陷入两难困境,左右摇摆、非此即彼,形成了教育实践中的“钟摆”现象。当科学、技术在人的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时,教育目的的思维模式就会逐渐地、不由自主地向科学、理性主义倾斜,用精确的、因果性的、科学的、实证主义的方法来解决一切教育问题。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保证教育目的系统的稳定和高效,但是却极大地限制了教育目的的开放性,僵化了思维的广阔性,缩小了人们的生态空间。教育生活如人生一样,是丰富多变的,人的存在使得世界充满了不可预测性,教育目的必须要适应当前这种日益突出人的价值,注重社会责任,提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状态。近年来,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想进入了我国教育研究的方法论领域,它在教育目的上主张:重视个性多元而非本质权威一元;主张消解中心与边缘的界限,使得两者之间对话;关注人的不确定性,反对对于个人的各种形式的预设,反对“给定”的东西和大一统的局面对人的异质性的压迫。它批判现代主义的完人教育,认为完人教育把教育过程看成“喂食”一样,将功利主义课程作为主食,而把人格教育和人生教育课程当作维生素。完人教育目的观不但难以实现,而且在造就封闭的教育过程中,人仍然是可以在各方面达到均衡发展的认识假设等方面产生危险,导致虚伪、内心压抑与痛苦、无法与他人真正沟通和个性压抑等危害。后现代主义认为现代主义教育目的观忽视了人作为教育主体的意义,没有将人看作充满无数可能性的存在,因此才有了比尼采的“上帝死了”更震撼人心的话语“人死了”。

三、我国现代教育目的的建构

无论是从“二元对立”桎梏的角度还是从后现代主义的角度,我们都可以看到现代主义教育目的观存在的局限性,但这些局限性并不意味着应该放弃现代主义而追求一种完全解构的社会状态。而这些局限性也成为建构新的现代主义教育目的观的切入点。首先,要培养具有主体性的人。在未来教育目的建设之路上,我们必须反对“工艺论模式”和“有机体论模式”的教育,必须把人作为教育的主体,强调人的选择能力和自我完成能力,赋予个体以自由、和谐、全面的发展。具体而言,就是要重视人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去教师中心主义、摒弃忽视人的个体差异的统一化教学,重视人的自组织性对教育非线形性和动态生成的影响,通过民主化、个性化、主体化和人性化把教育从传统的“制器”转化为现代的“育人”,把“选拔适合于教育的学生”转变为“造就适合于学生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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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会计》学习过程中常见的困难

对于很多初学者来说,常常会感到此课教学内容技术性强、抽象、枯燥,不易听懂学会,主要存在三方面学习困难。一是以教师讲解为主的课堂教学,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缺乏独立思考,难以养成解决问题的能力。《基础会计》教学仍采用教师讲解为主,即使是实践教学,仍是依据教师的逻辑、教师的讲解而进行,学生更多的是模仿教师做实验。二是教学时间过于紧凑,导致学生难以及时巩固所学知识。大多数学校的《基础会计》课时安排都是一个学期。学习时间过少,导致学生对所学知识或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认识不深刻。三是理论教学全部完成后才进行实践教学,导致学生学习的针对性弱。《基础会计》教学安排,大都是理论教学全部完成后才进行实践教学。这种方式不利于学生加深对知识的认识。

三、学好《基础会计》的方法

(一)正确认识学习的重要性

要想学好一门课程,首先要正确认识这门课程的重要性,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才能付诸行动。其是会计专业的启蒙课程,同时还是最重要的基础课程,《基础会计》知识掌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其他专业课程的学习。为此,会计专业的学生要站在国家和自身发展的高度提升自己的学习兴趣。

(二)形成明确的学习目标

一是形成明确的知识目标,会计专业的学生要明确会计对象、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基本职能;能够按照会计要素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能够正确而完整地填制各种凭证并合理进行账簿登记;能够掌握会计的核算程序;能够编制完美的会计报表等,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做好知识储备。二是形成明确的能力目标。会计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按照经过严格的审核并确认没有问题的原始凭证完成填制记账凭证的能力,能根据相关凭证进行账簿登记,能根据账簿内容编制会计报表。三是形成明确的职业目标。必须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的思想;必须做到诚实守信,不做假账;必须做到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必须具有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三)确立自己的学习主体地位

会计专业的学生必须充分地认识到自己是课堂的主体,是课堂的主人。在学习的过程中,争取做到能够独立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如果发现的问题比较复杂,自己无法独立解决,可以通过和其他同学之间的探究与合作解决问题,如果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可以求助教师,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要始终确认自己的主置,不能事事依靠教师或者其他同学,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调动自己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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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决定论问题的古今争论

    历史表明,关于决定论的思想随着人类对于事物变化发展的因果性与规律性的观察在世界上很早就出现了。我国商、周时代的卜卦活动和关于卜卦的学说《易经》中就已经包含了决定论的思想——只当一切事物之生灭是有定数的方才可以通过占卜来预测(当时的哲人把“太极”作为万物的元始与统制);春秋战国时代,“天行有常”或“天有常道”之认识的形成又使决定论思想进一步明确化(这基本上是一种规律决定论)。然而,中国古代的决定论也是不完善的,因为一方面相信有能推算“过去未来”可得知“五百年前五百年后”的通慧大师,但另一方面又认为有“法力无边”的玉皇大帝和如来佛祖,这样的神明是不遵守固定法则的至高无上的自由主宰,世界会随它们的意愿而无规变化。

    西方人的决定论思想也产生得很早,西方哲学史上有西方人决定论思想形成发展的脉络,这也是一个决定论与非决定论反复争论的历史过程。在古希腊时代,首先出现了两种性质不同的决定论:一是赫拉克利特和德谟克利特所代表的自然决定论,他们相信规必然律和因果关系的普遍存在,主张世界“古往、现在与未来的一切都是有定数的”。二是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所代表的观念决定论,他们也相信世界是有秩序的,但说这种秩序是来自“数”或“理念”或神;柏拉图又将这种观念决定论发展为目的论,认为世界万物都是由神的目的所决定的。后来的宗教神学继承了这种决定论,认为一切都是由全知全能的上帝决定的(但对于上帝决定论又分为一次决定论和不断决定论两种理解)。

    亚里士多德以后,西方早期的决定论受到两种思想的动摇。一是斯多葛派的自由意志论(他们在自然观上主张必然性,但在社会伦理领域主张自由意志论),二是伊壁鸠鲁的“原子自动偏斜说”的提出把本质意义的偶然性带入了自然界。从此,自由意志和偶然性就成了反对决定论的两大理由和支持非决定论的两大根据。决定论问题的论战由此而在西方哲学史上拉开了帷幕。再后,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怀疑主义学派反对因果性而宣扬不可知论,摈弃一切确定的论断,成为极端非决定论的早期代表。

    欧洲中世纪是宗教神学的一统天下,上帝决定论统治了这个漫长的黑暗时代,人民大众在严格的宿命论观念中忍受着教会的压迫剥削。

    文艺复兴运动给近代西方带来了思想解放和科学技术发展,上帝决定论也逐渐为新的哲学所抛弃;科学研究对自然规律和因果关系的不断揭示使自然决定论的观念日益增强,产生了许多坚定的自然决定论者,斯宾诺莎、霍尔巴赫和拉普拉斯是其中的三位代表人物,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先后提出了三个自然决定论的典型表述。

    斯宾诺莎是一个坚持从世界本身说明世界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确信因果关系在物质领域和精神领域都是普遍存在的,作为世界本原的“实体”通过普遍存在的因果关系链网必然地决定着自然和社会中的一切事物之运动和发展。他在其名著《伦理学》中写道:“每个个体事物或者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事物,非经另一个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原因决定它存在和动作,便不能存在,也不能有所动作,而且这一个原因也非经另一个有限的,且有一定存在的原因决定它存在和动作,便不能存在,也不能有所动作;如此类推,以至无穷。”[1]25-26]同时,“每一个意愿只有为另一个原因所决定,才可以存在,可以动作,而此另一个原因又复为另一个原因所决定,如此类推以至无穷。”[1]29再者,作为世界本原的“实体”虽然不再为他物所决定而是自己决定自己的“第一原因”,但它也没有自由意志而只能依其本性必然地行动,除了产生现已存在的自然状态和秩序之外,不能再产生别的替代样式[1]29-30。这样,斯宾诺莎就把世界描述成了一个因果必然性的决定论系统,这里没有偶然性,没有自由意志,没有超自然的目的论,一切皆由“实体”的本性因果必然地惟一决定了,人应该平静而理智地面对所遇到的一切有幸和不幸,这是自然的法则。

    霍尔巴赫是另一位杰出而彻底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也坚信因果关系普遍而必然地存在于世界的一切事物之中,并以物质的必然因果法则对偶然性观点和自由意志论作了严密而系统的批判,由此而提出了他的决定论:“宇宙本身不过是一条原因和结果的无穷的锁链,这些原因和结果,不断地这一些从那一些中产生出来。只要我们稍加思索,我们就会不得不承认,我们所见的一切都是‘必然的’,或不能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我们所看到的一切东西,以及超乎我们视觉以外的一切东西,都按照一定的法则而活动”[2]51。以至狂风巨浪中的一粒沙、一滴水的运动迹线都是严格地决定了的,在激烈政治动乱中人们的每一言一行也是由因果关系必然地安排了的[2]51-52。总之,一切都在因果必然性的秩序之中,霍尔巴赫的决定论是绝对严格的,不允许有丝毫的偶然性;并认为一个极微小的原因也会决定未来的一个巨大结果[2]52,但世界上决没有找不到原因的东西(如果一时找不到的话也不能承认它没有原因),哪怕混乱的状态其实也是有严格原因的必然现象。

    以上斯宾诺莎和霍尔巴赫的决定论都是以严格必然的因果关系链维系的因果决定论,但这二者也有一个明显的不同:斯宾诺莎的决定论是以“实体”为基点——第一原 因——发出一束无限伸展的“射线式”因果关系链,可称为射线决定论。霍尔巴赫则认为不能存在“第一原因”,主张宇宙因果关系链是无限循环的圆圈——自然事物“是更替地作着原因和结果;它们就是这样地形成一个生与灭、配合与解体的巨大的圆圈,这个圆圈既不能有开端,也没有终结。”[2]33从因果关系的性质上看,霍尔巴赫的圆圈体系更合理些。

    拉普拉斯是一位近代自然科学家,他在普遍成立于宏观世界的经典力学基础上提出了一个科学形式的决定论:“我们应该把宇宙的现在状态看作是它先前状态的结果,随后状态的原因。暂时设想有一位有超人的智力的神灵,它能够知道某一瞬间施加于自然界的所有作用力以及自然界所有组成物各自的位置,它并且能够广泛地分析这些数据,那么它就可以把宇宙中最重的物体和最轻的原子的运动,均纳入同一公式之中。对于它,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是不确定的,未来和过去一样,均呈现在它的眼前。”[3]36(这个决定论后来密尔在其《逻辑体系》中作了重述)显而易见,拉普拉斯的决定论表述有其鲜明的特点:第一,它不仅是一种存在论的哲学论断,而且是以科学定律的形式试对世界的过去和未来定量计算,原则上要给出一切时刻的精确的宇宙物理图像,因而也是一个认识论意义的且有科学性质的物理决定论。第二,斯宾诺莎和霍尔巴赫的决定论的理论基础或立论根据是定性的因果关系或因果必然性,拉普拉斯的决定论的立论根据则不仅是因果关系,而主要是定量的经典力学规律。因此,拉普拉斯决定论可以称为规律决定论,或因果律决定论(经典力学规律是因果律);相应斯宾诺莎决定论则可称为因果决定论或因果性决定论。由于后来统计规律的产生以及发现经典力学规律对微观领域不适用,故而拉普拉斯的经典力学规律决定论就被贬称为“机械决定论”,在当今成了批判的对象(但由于一切统计规律都不与动力学因果律真正矛盾,故而当今论者的批判意见并不真正有效,拉氏决定论表述的主要缺陷乃在于它没有处理无限问题,参见后面分析)。

    另一方面,近现代西方哲学中也有许多持自由意志论的哲学家,像笛卡尔、莱布尼茨、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詹姆士、柏格森、萨特等人,都是著名的自由意志论者。由于认为自由意志不遵守因果关系和客观规律,那么上述哲学家原则上都是不支持决定论的。笛卡尔主张人是凭自由意志而自由行动的:“我们也当认为自己不止是机器,而还更进一步,因为我们在接受真理时,并非出于必然,而是自由的。”[4]14萨特也认为,自由之为自由,仅仅是由于自由的选择永远是无条件、无根据的,所以,人的选择和行动并不遵循什么规律,而是绝对偶然的[5]24。这样,即便自然事物具有必然性,但由于人的自由行动的干预,世界在总体上就不能是决定论的。因此,詹姆士说:“自由意志的实用主义的意义,就是意味着世界有新事物,在其最深刻的本质方面和表面现象上,人们有权希望将来不会完全一样地重复过去或模仿过去。”[6]62也就是说,自由意志论是希望将来不重复过去,一切是可变的,世间不断出现不能预定的新东西—这就是非决定论的本质意义。此外,罗素主张因果关系的概然性,认为一切规律皆有例外,所以他也不赞成严格的决定论;尚在发展中的西方后现代主义学派向近代传统挑战,他们反对基础论(否定世界有本原)和本质论(否定现象—本质关系),主张非确定性,从而也反对一切决定论。

    但是,也不是一切自由意志论者都主张非决定论。首先,莱布尼茨虽然主张心灵活动不遵循自然规律,但他又认为心灵和物体的运动都是上帝预先安排好的,世界万物都处于一种“前定的和谐”之中,这也是一种决定论的景图,属于上帝决定论。其次,康德的自由意志论主张人的自在本体是自由的,但在现象世界上,人的行动又是可有因果关系的,且符合自然规律。于是,在康德的哲学中,现象世界可以是决定论的。再者,黑格尔主张自由与必然相统一(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那么他的哲学实质上也不真正反对决定论。

    由以上所述,我们已看到,不论在古代还是在近代或近现代,一直都存在着决定论与非决定论两种相反观点的对立,在决定论方面也有理论根据上的差别和分歧。到了现代社会,现代科学的发展在微观领域和复杂系统中又揭示出了许多新的随机事件或不确定性现象,又加剧了人们对决定论问题的争议。这些新的不确定性现象,首先是量子力学理论(波函数)对微观事件(之观测结果)的统计性(几率)描述和关于微观粒子的测不准关系(不能同时准确测定其位置和动量等值)。其次,系统科学的发展也揭示出复杂大系统中具有非线性因果关系、涨落现象、“分叉点”问题和“对初值敏感性”效应等不确定性现象,它们似都不遵循原因与结果的确定对应关系。于是许多论者把这些新的不确定性现象称为“本质上的偶然性”事件,并认为它们已否定了因果确定性、摧毁了严格的决定论。随之,国内外也相应提出了名目繁多的新理论,如西方的“非因果决定论”和“不完全决定论”;国内的“辩证决定论”、“哲学决定论”和“多元决定论”等[7]。这些新理论尽管名称不同,但都是一种兼容了非线性因果关系、各种统计规律和“本质上的偶然性”的新式决定论,在严格的机械决定论和极端的非决定论之间开劈中间道路。它们都建立在一个新的共识之上——即认为现代科学揭示出来的各种新的随机事件与偶然性现象否定了因果律(因果确定性或必然性)的普遍存在。这些论者们步科学新发现而动,并以不同的方式与风格来着手批判或摧毁建立在因果律之上的旧式决定论,在国内外掀起了一股否定严格决定论的浪潮。但由于各种新的随机现象仍然服从统计规律,不是绝无章法的混乱现象,又使这些论者们不得赞同极端的非决定论。因此,建立一种介于严格决定论与极端非决定论之间而又能概括科学新进展的新式决定论就成了自然趋势。至于如何具体建构这种新理论,不同的论者基于各自的立场与学识而各取方案:有人通过修改旧决定论的概念含义而沿用其名称来表述新的决定论;有人维持近代概念的原有含义而修改其名称;还有人则采用部分修改 部分否定的折衷方案。于是就出现了上述内容类同而表述方式和名称各异的各种新式决定论,其实都是某种折衷理论,它们之间的争论实际上主要乃是概念定义方式上的争论。当然,坚持严格决定论和极端非决定论的人现在仍有存在,因为对于现代科学的新发现还是可以有进行多种解释之余地的。

    总之,从古至今,决定论问题经过了人类两三千年的研究和争论,现在仍未真正达成共识,在概念与实质两方面还需继续研究。

    二、“本质上的偶然性”之实质分析

    现代科学揭示出的上述“本质上的偶然性”现象或随机事件已被广泛谈论,并已成为许多论者否定因果确定性和严格决定论的基本根据。但这也不是一致公认的结论,已有一些深入一步的研究分析表明,它们仍只是一些现象问题,是对科学实验结果的表观理解,而缺乏实质性分析。下面我们试作一些实质分析(我们已经在《因果关系研究》一书中对于各种不确定性现象的实质意义作了系统的研究分析,这里将其要点简述如下)。

    1.量子力学中的不确定性现象之实质分析

    

    即量子力学波函数对微观物质的原本运动状态的描述是有因果确定性的。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只发生在上述第二个环节中,这个环节属于测量环节。因为微观物质(或粒子)的原本状态是不可见的隐态存在,从单个量子(微观粒子)到其在宏观仪器上的表现,是一个微观客体与宏观仪器组成的整体现象,人们看见一观测到的“微观粒子”实际乃是微观粒子本身与测量设备—显示介质(乳胶、云室、屏幕、照相板等)以及各种背景和操作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这是一个“波包缩编”过程,一个从微观隐态到宏观可见态的层次过渡。但由于现有的量子力学理论不是关于测量的理论,量子力学波函数并不描述微观测量过程之波包缩编的物理机制,即它未能完备描述测量过程对微观物质运动状态的各种影响作用,因而它就不能对微观粒子的可见态给出精确的描述,只能给出一个发现的几率。

    由上分析明示,量子力学不是测量理论,量子力学的波动方程和波函数乃是描述微观物质原本状态(隐态)的数学模式,此描述是有因果确定性的。量子力学的统计性(几率)描述乃是发生在以波函数之模平方预言微观过程之观测结果P的测量环节上。波函数对这个环节的原因描述是不完备的,正如玻姆所言:“它依靠的是对人们尚不知道的过程的一种平均作用”[9]。海森伯也认为,量子力学的几率描述代表着进行测量时的实验状况,这里的统计性描述的出现是与知识不完备有关的,对一个系统的不完备的认识一定是量子论的每一个表述的本质部分。因而,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物理学家认为,~P关系乃是一种并不必然违反个体因果律的系统的统计分布。这也就是说,微观过程本身原是具有因果确定性的,这里的“不确定性”乃发生于不适合量子力学波函数描述的测量环节上,它是由未计量因素的未知作用所造成,属于原因作用的未确定而非因果对应的不确定。所以,量子力学的统计性描述并不真的否定微观过程具有因果确定性,它也不是真正的“本质上的偶然性”。

    其次,量子力学还有一个著名的“测不准关系”,这是海森伯公式X·P≥h/4π的物理意义:在一次测量中,不可能同时准确地测定微观粒子的位置与动量。其他诸如时间与能量或频率之间也有这种测不准关系。这就意味着人们永远无法准确地测定微观粒子的存在状态,它们将常在不确定之中。但进一步的分析表明,测不准关系乃是人们采用经典力学描述宏观物体的概念和术语(如粒子、位置、动量、时间、频率等)去描述微观物质状态所导致的问题,它只表明,对于微观对象用经典力学物理量来测量—描述时,将不能同时得到精确的全部数据。但这并不意味着微观物质没有自己的确定状态(上面已述,波函数对于微观物质不可见的原本状态的描述是有因果确定性的)。量子物理学家玻姆已经指出,微观过程是“一种真实的、具体的和确定性的物理过程——即一种能够以精确数学细节加以描述的过程——而测量行为则不可避免地阻碍了正在加以测量的东西。”[9]因此,量子力学的测不准关系,只是表明人们难以准确地测定微观粒子的一些物理量,而不是说它们本身也不能确定地存在,即只是“测不准”而已。当人们不对这些粒子进行观测时,它们原是带着各种确定的物理量而存在和运动的(对微观过程进行“回溯性测量”可以证明这一点,海森伯也这样认为的[10])。

    鉴于上述两方面的实质性分析,我们已看到,量子力学并未真正发现微观领域存在“本质上的偶然性”,人们谈论中的微观过程的不确定性,实乃是由于量子力学涉及测量问题和相应的不完备描述所导致的未知原因作用引起的;关于原子核衰变事件的随机性实际也是由于量子力学对其衰变过程的非机制性统计描述所造成[11]。量子理论并没有清晰明确地给出关于微观过程的实在图像,它们至今仍是不确知的暗箱事件,故“知识不完备”问题定然难免,这正是其不确定性现象的基本原因。

    2.系统科学中的不确定性现象之实质分析

    与量子力学互应,现代系统科学也在复杂大系统中揭示出了许多新的不确定性现象,主要有非线性因果关系问题、涨落现象、“分叉点”问题和“对初值敏感性”效应等几种,它们也被一些人视为是“本质上的偶然性”现象。下面我们也对其实质意义进行简要分析。

    (1)非线性因果关系分析。复杂大系统中的因果关系也相应复杂化了,出现了一些“非线性”特征,表现为:系统中各种不同原因的作用不能简单地相加,总体运动状态不能简单地还原为各局部运动状态的加和;一个原因可能引出多种结果,一个结果也可能有多种原因;结果有时会反作用于原因。这看似破坏了因果之间的单向对应关系,否定了因果确定性。但我们的研究表明,“非线性因果关系”仍是一种严格的因果关系,这里的原因仍然有其确定的结果。

    一方面,复杂系统中各种不同原因的作用不能简单相加的问题,这表明系统中的相互作用复杂化和层次化了。正如数学上的非线性关系是由于变量之间存在着相乘作用引起的一样,系统中的非线性因果关系也是由于其内各种因素或局部运动之间存在着横向的交互 联系和相互作用。正是这种横向的交互关系的存在,而使得系统的总体状态不能是其各元素各部分的原因作用之简单相加的结果,它也不能够简单地还原为各元素各部分的存在和运动,也即线性关系失效了。然而,系统内部的交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存在也只是把系统结合成为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使人们难以在其中分离出独立的二体因果链,但此系统的前一总体状态仍然对其后一总体状态有着严格的因果规定性。由于因果确定性(原因对结果的严格规定性)本来也只是对完全原因或封闭系统之总体状态而言的,故这种非线性关系就并不破坏严格意义的因果确定性了,它也不是一种“本质上的偶然性”。

    另一方面,关于“一因多果、多因一果”之说,实乃一种不严格的表述。研究表明,关于“一个原因可能引出多种结果”的现象,实际乃是由于把一种变化根据当作原因而让它在不同的条件下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例如说一个火种放在油中能燃烧而放入水中则生烟),或是让同样的原因在不同的条件下产生出不同的结果,或是将一个结果的不同部分当做了不同的结果。这里的问题乃在于没有从完全原因和完全结果上讲关系,其所言的“原因”实乃部分原因,因为“不同的条件”也是原因成分(为外因,上例中,火种与油的相互作用是一种原因,火种与水的相互作用则是另一种原因);或其结果只是部分结果。再说,宏观随机事件,由于其中存在着试验操作因素的未知作用,故它们不是真正的“一因多果”事件;微观随机事件中也存在着测量条件的多种未知作用,故两个看来同样的微观实验之不同的观测结果,也不是真正的“同因异果”。因果确定性本来只是对完全的原因和结果而言的,部分原因与部分结果之间的不确定关系并不破坏因果确定性的本义。同样,关于“多因一果”现象,也是由于把表面类同的不同东西当成了“相同结果”所致的近似判断,这种“相同结果”之间其实存在着许多的内部差异,从而对应着不同的原因。例如,手摇打字机和电脑所打印出的“相同文件”,二者在打印时间与字迹形色细节上仍是存在差异的不同结果;木棒和铁棒所敲响的锣声(之音色)也不一样;不同初始条件所致的“热平衡状态”其内部分子的运动迹线也是不完全相同的。故这也不破坏严格的因果对应性。

    总的说,世界上或系统中的事物是普遍地互相联系的,任何一个因素作用都会引发一连串相关结果,一个结果也必定由多种因素综合导致,确定对应的严格因果关系只对孤立或封闭系统的前后总体状态而有效。其他各种“二体”因果关系(包括上述的“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关系)皆是忽略了大量次要因素的近似因果关系,才引出了一些因果不确定对应的假象,曲解了因果关系的本来意义。再则,自控系统中的反馈作用问题,也并不是“结果对原因的反作用”,而实际是多个因果过程的接续:前一原因引起一个结果,这个结果状态转而又作为一个新的原因再作用于原来曾是原因的东西而使之成为一个新的结果(构成一个转圈式因果链),如此多次循环构成一个自动控制过程。这里我们不应把时间上多个不同的因果过程混淆成为一个因果过程。三体问题和多体问题也都应从系统角度来看待,因果关系才能理顺。总之,所谓“非线性因果关系”的各种现象,实际都不构成因果确定对应关系的反例,它们也不是“本质上的偶然性”。

    (2)涨落现象分析。“涨落”也称“起伏”,指热力学系统中表征系统之某种性质的物理量(密度、压强等)在统计平均值附近不断地作无规则的微小变化。它是由系统中大量物质微粒的热运动造成的。由于涨落现象大量存在而又难以预计和控制,故而也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偶然性现象。深入一步的分析表明,由于涨落现象是系统内部微粒的热运动所造成,对于气体和液体系统来说,其涨落现象的原因则是大量内部分子的热运动。物理学已知,分子的运动是遵循动力学规律的,具有因果确定性;那么大量分子热运动的集合体(系统)也就是一个严格意义的因果关系网,而由它们表现出来的涨落现象也就存在于严格的因果关系中,并且原则上是可以通过对每个分子运动迹线的计算来预计它的,只是由于这种计算极其复杂而人力难以进行而已。照此道理,由分子以上的物质微粒构成的系统的涨落现象,都应是因果关系网中的确定性事件,而非“本质上的偶然性”。关于微观领域的“量子涨落”问题,也即微观粒子的“波动性”,在上面我们已经论证微观粒子的波动过程(不可见的原本运动状态)是有因果确定性的,因而,量子涨落现象也不会违反因果确定性。总之,涨落现象只是一种人力难以掌控的复杂事件,是一种可作因果解释的偶然现象。

    (3)“分叉点”问题分析。“分叉点”是耗散结构理论中的一个著名问题,其内容是说,当一个系统向远离平衡态演化时,会出现一种通向不同状态的“分叉点”,一个无限小的扰动就可以促成一个特定的演化方向。鉴于“一个无限小的扰动”是一难以捉摸的偶然现象,故而有人认为系统在“分叉点”处就失去了因果确定性。那么应该如何看待此问题呢?通过对一些相关事例的具体考查而看到:某些系统产生“分又点”时,就是进入了一个即将发生变化的“临界状态”,一个微小的扰动就会导致一个变化迅速发生,就像一丝小风就会使一个立椎倒向一方一样。这实是一个小原因引发一个大结果的事件。然而,尽管这个“微小扰动”不易掌控和计量,但毕竟还是一个实在的原因作用,它引起的特定变化也是一个合规律而发生的因果事件,这里并没有因果确定性的真正破坏。分叉理论的提出者普里戈金也认为:“小的原因可能产生大的效果,但这个世界并非是任意而为的。……涨落逃脱控制这样的事实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找出涨落放大所引起的不稳定性的原因来。”[12]“分叉点”处的相变事件是有其确定原因的,不是神秘莫测之事。

    (4)“对初值敏感性”效应分析。“对初值敏感性”乃是混沌系统之随机现象的特征效应,系统初始条件的 微小差别将会导致后续状态的巨大变化,并且这种“微小差别”是生自系统内部的,故此效应又称为“内在随机性”。这里以“奇异吸引子”现象为例来作考查:吸引子是漩涡中心一类东西,混沌系统的“奇异吸引子”的特征在于,它在整体上是一种稳定的无穷层次自相似套嵌结构,但从局部看,它又是不稳定的,其内部套嵌的小吸引子之间互相竞争着,相邻的运动轨线互相排斥而迅速分离。研究表明,奇异吸引子乃是分形几何中的一种分形结构,相邻内部小吸引子之间的边界也是无穷细节的分形——存在着许多微小的差别;正是这些微小的差别致使边界上的质点归属不同的吸引子。这也就是说,两个竞争的吸引子之间的质点终究归属哪一个吸引子,是由边界上的微小差别决定的;这种微小的差别(作为原因)将使这些质点以后的去向巨大不同(相邻轨线按指数分离)。这是一种典型的“对初值敏感性”效应。其他还有“倍周期分岔现象”和“蝴蝶效应”等,也皆是因微小的初始差别或变化导致后续的巨大变化的事例。

    上述事例以其微小难辨的差别促成巨大变化的奇特现象使人难以捉摸和不可思议,确实是一种无从把握的随机事件,人力不可能对它们进行准确计量和预控。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对初值敏感性”效应也不是绝无原因的乱象,它们每一巨大的变化皆由一种“微小的差别”所引起,这是一种难以把握但又是真实确定的“原因”;加之混沌系统乃是“确定性系统”,故而又保证了此“小原因”对大结果的规定是有确定性的。所以有些科学家称此为“混沌决定系统的伪随机性”[13]。这样一来,“对初值敏感性”效应也应归属于认识上的不确定性现象,它们的出现虽不是源于人的无知,但却是由于人的能力有限所然,也不能算是“本质上的偶然性”;就像人们虽然写不出圆周率π的确切数值(而无法精确计算圆的周长),但每个圆皆有其确定的周长一样。

    3.事理分析

    以上我们对于量子力学和系统科学揭示出来的微观过程与复杂系统中的一些不确定性现象之实质意义作了简要分析,已经看到它们都不真是破坏因果确定对应性的“本质上的偶然性”现象。其不确定性皆由于原因的不能确定计量所引起,而非因果对应性的否定。再从事理上分析,当今谈论的“本质上的偶然性”现象,乃是原因对结果的不完全规定的事件(而非完全无规的乱象);但这“不完全规定”之性征,是介于“完全规定性”与“完全无规性”之间的,应是两种对立作用的中和效应——具体应是遵因果性与反因果性两种对立性质一同作用所造成。于是这就意味着相关原因事物同时具有着遵循因果关系和违反因果关系两种性质。然而,要让一事物既遵循因果关系而同时又不遵循因果关系,或让一性质对一物态既规定而又不规定,乃是明显违反逻辑的矛盾之事,定然不能真实存在。那么是否可以设想原因中一些因素遵因果性而另一些因素反因果性呢?若是如此,世界上就得存在一类遵因果性的东西和一类反因果性的东西;而人类科学实际上只是发现有前者,而从未发现有完全反因果性的东西(无因之果或无果之因)存在;故此设想也不能成立。一物要么严格遵循因果关系,要么完全不遵循因果关系,“半遵半不遵”乃是悖理之言,而全无因果性之物又不见存在。所以,那种“不完全规定”的“本质上的偶然性”从事理逻辑上也是不能存在的。另外,伊壁鸠鲁关于原子能作直线和斜线两种运动之学说,乃是未经证实的思辨猜想,也不能支持有“本质上的偶然性”存在。数千年的人类实践知识已确认了“自然齐一性”原理,现代科学也证实了“基本粒子全同性”规律,那么当科学已表明因果关系大量存在而一些疑难的不确定性随机现象也都能作出合理的因果解释的情况下(即并未发现有因果关系真正失效的地方),我们就能够得出:“相同的物质具有相同的属性,相同的原因皆有相同的结果”的结论,因果关系对于一切事物都严格成立,“本质上的偶然性”当不存在。之所以有许多的人都倾向于认可微观过程和复杂系统的随机事件对于因果确定性的挑战,本是出于对科学的诚信与尊重,但他们在尊重科学新发现的同时,只是直接援引科学新事实来作出理论判断,缺乏对它们的实质意义进行深入分析,流于事情的表观理解之中,故其判断难免偏颇或失当。我们上面通过对于这些不确定性随机现象的实质分析已经表明,这些不确定性现象实是原因不详之事,而非真的违反了因果确定性。争论还会继续,关键在于对科学的理解。科学的结论有其成立的严格条件,不可随意扩大其有效范围。

    三、决定论的含义与真假问题

    上面第一节中我们已简述了古今人们对于决定论问题的不同观点,由之看到了“决定论”的概念一直处在变化发展之中,其确切含义至今尚未统一界定;它的真假问题——究竟存在还是不存在——更是人们长期争论的话题,至今也尚无定论。下面我们根据有关研究来对这两个问题试作分析,希能有助于它们获得解决。

    1.决定论的含义分析

    在至今以来关于“决定论”的众多定义中,有许多是把它述为一种关于世界上因果关系和客观规律普遍存在的学说或理论。但有进一步的研究则表明,这类定义并不确切:因为因果关系和客观规律的普遍存在只是意味着变化发展有客观必然性,但对于一个开放系统而言,这并不能导致根据初始条件对其未来发展状况有决定性和预言性(因为时刻有外部干扰作用进来破坏其决定性)从概念逻辑上讲,所谓“决定论”,其本义在于“决定”二字,在于对未来的已经“决定”了,而不仅只是说未来的发展有不随意志转移的客观必然性。若一个世界或系统之未来发展不能决定或预言,它就不能是“决定论”的。通过领会古今各种决定论的意旨,我们能够从中发现一种基本思想,构成一切决定论的本质意义,它就是:“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事物之存在与变化皆在定数之中”(“定数”即已安排好了之义),简言之,“一 切皆有定数”。若偏离或舍弃了这个基本思想,它就不能成为一种决定论,至少已不是严格意义的决定论了。但是,这一基本思想只是指示“有定数”,而并未指示这种定数是由何而来或谁给出的;后者乃是各种决定论所要具体论究的重要问题,并明确体现在它的决定论定义之中。

    由第一节所述已知道,古代的决定论有三种,一是因果决定论,以因果关系普遍而必然地存在为根据,由它决定世界的古往今来之定数;另一种是神灵决定论,它的定数由上帝、真主或佛祖的法力来安排;再一种是目的论,它由某种超自然的目的性规定了古往今来的一切定数。实际上,目的论也可以归入神灵决定论。

    由于神灵决定论和目的论随着科学文化的发展而逐渐为历史所抛弃,只有因果决定论长期流传下来,并且在内容上不断充实,成为了近代决定论的主流。又则,近代社会、特别是西方近代社会,科学技术迅速发展,揭示出了许多自然规律,这些规律以数学形式表述,具有精确定量的特点,能够把事物存在与变化的各种定数具体地计算出来,比定性的因果推理关系大大前进了一步。于是,规律又进入了决定论的定义和根据之中,补充和发展着因果决定论,并有取而代之的趋势。例如,拉普拉斯决定论就是在因果决定论的基础上补充了力学规律的内容,使它成为了一种有操作意义的规律决定论。进而,如今还有一些论者已完全用规律来定义决定论,或只承认规律决定性。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来界定决定论的确切含义呢?或者说,决定论与因果性、规律性以及必然性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三者中何者才是决定论的真正基础与根据呢?显然,要判定这些问题,只能以决定论的基本思想——一切皆有定数——为准则。由这一准则来审视,可认为决定论与规律的关系最直接。因为决定论的“定数”是指一切事物的存在与变化而言的,它既指一切因果性变化过程有定数,也指一切非因果性变化过程有定数,还指事物的空间结构与分布状态有定数。但是,因果关系只是使因果性过程有定数,必然性也只是使一切变化过程有定数,这二者都不直接规定事物之空间结构与分布上的定数,而空间定数也是决定论的基本内容,这一内容又只能由结构规律来规定。因此,只有普遍的规律性才完全符合决定论的要求,它可以构成决定论的直接基础。若是把因果关系或必然性作为决定论的基础的话,则总有一些定数难以直接说明。例如,因果关系的普遍存在只意味着现在的空间状态是由过去的空间状态规定的,但初始状态的空间结构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因果关系本身不能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必然性同样也不能回答它,只能求助于事物的结构规律。不过,对于一个已经存在的世界或系统而言,它的初始条件已经确定了,这时只要因果关系普遍而严格地存在,此世界或系统(封闭系统)就是决定论的了;即在这种情况下,普遍而严格的因果关系可以成为决定论的基础或根据。

    然而,用规律性作为决定论的基础或根据也有其特定的问题,这就是统计规律问题。我们知道,动力学规律能给出对象的确定数据,它直接体现着决定论的意义;但统计规律只有系集的大数确定性,对于个别事件,它只能给出一个几率描述,规定一个大致的答案范围,而并无确切的定数。那么,只有统计规律性的事物还属于决定论的范畴吗?这乃是当今论者正在争论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出现导致了决定论意义的变化,有些论者提出严格决定论与趋势决定论之分,后者又被赋予哲学决定论、辩证决定论和统计决定论等新名称。但实际上,趋势决定论乃是在严格决定论与极端非决定论之间的折衷方案,是既要屈从科学新发现而又欲坚持决定论原则的不得已之为;若敢于放弃决定论原则的话,统计规律也可以划归非决定论范畴。不过,我们已在上一节中较系统地论证了统计规律并不与因果确定性真正对立,它的不确定性乃是由于相关科学的局限性和人的能力限度等原因造成的,故而统计规律并未真正否定严格的决定论,它也不能成为另一种非严格决定论的存在根据。因此,统计规律的存在不会破坏以普遍的规律性作为决定论之基础的结论。

    由以上分析我们已看到,“决定论”概念的含义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本义,即认为世界上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事物之存在与变化皆在定数之中,绝无例外;二是基础或根据,世界之所以一切皆有定数,是因为世界有因果性与规律性,普遍而严格存在的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已把世界古往今来的一切皆安排成严格的秩序,规为定数。由是,“决定论”概念的确切含义已经清楚,我们现在可以给出它的定义:

    “决定论”宣示:世界上普遍而严格的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使得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事物均在确定的秩序之中,导致宇宙万象的存在与变化皆有定数。

    上面的表述是决定论的完整定义。至于其“定数”是否可以计算的问题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因为世界之巨大与复杂已限制了人力计算天地人生等大值定数的可能,但人们可以按照科学定律推算各种具体事物的存在状态和变化结果之(一定精度的)数值。同时,决定论的存在也为宇宙的全息结构及其相关的各种预兆提供了可能或依据,反之,一些预兆或预言的实现也可引为对于决定论的支持,非决定论的世界是没有预言性的。

    上述定义也表明,决定论作为一大哲学原理,也是一种存在论意义的宇宙观,它宣示了世界之存在与演化的必然性;同时也指示了事物之变化发展的可预计性,又具有认识论意义。换个角度看,决定论既是关于世界总体发展的必然性原理,也是关于具体事物存在与变化的确定性法则,它兼有世界决定论和事物决定论二义。再从决定论拒斥自由意志论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关于人类活动的物质决定论;鉴于决定论否定“本质上的偶然性”,它又是一种关于事物演化的时空决定论。

    2.决定论的真假分析

    上面我们已界定了决定论的概念含义,它是一种关于由普遍的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导致严格的世界秩序的哲学原理或宇宙观。当然,这只是从概念逻辑上界定了它的内涵,至于它是否具有相应的外延,即是否真正存在的问题,则还需另行研究分析而定,因为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着各种反对决定论的观点。我们先来分析这些反对观点的理由。

    回顾古今各种非决定论,其反对决定论的基本理由或根据,在古代主要有两种:一是主张人有自由 意志,二是认为物质运动有偶然性(如伊壁鸠鲁的原子自动偏斜说)。在近代和当今,自由意志论依然相当广泛地存在,但微观过程和复杂系统中的随机事件或不确定性现象已成为反对(严格)决定论的主要根据。由于随机事件也属于偶然性范畴,所以,总计古今反对决定论的基本理由或根据,也就只有两种:即认为世界上存在自由意志和偶然性。关于偶然性,我们已在上面第二节中,对于微观过程和复杂系统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偶然现象作了专题分析批判,论证了它们都不是真正违反严格的因果性与规律性的“本质上的偶然性”。至于各种经典统计学中的相对偶然性事件,则更是些可作因果解释的复杂现象,它们不会破坏决定论的存在。再关于自由意志问题,经过近百年来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们坚持不懈的努力,现代心脑科学已经无可辩驳地证明了各种心理意志过程都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机制,是大脑神经活动(以及有关的身体结构)引起和支持着一切心理意志活动的进行;而大脑神经(和身体组织)的活动乃是物质性生理活动,它们只能遵照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来进行。因此,一切超越神经生理活动而违反客观因果规律的自由意志是不能存在的,人类科学也否定了有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但由于人们在生活中学习了许多知识与技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组织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去实现自己的意愿和目的,这也可以视为是一种“自己决定自己”的自由意志活动。但这种意义的“自由意志”活动是基于神经生理活动且符合因果规律而进行的(因为知识与技能是依规律而习得和起作用的),属于与必然相统一的自由行为,它们并不破坏世界的因果关系链[14]。总之,自由意志问题也不能构成对于因果性、规律性和决定论的反例。这样,上述两种对于决定论的反对理由就都已化解否弃了。那么,决定论就真的存在无疑了吗?待我们进一步分析之。

    我们认为,除了自由意志和偶然性之外,还有一个干扰决定论严格存在的自然因素,这就是世界的无限性。因为决定论的基本含义乃是普遍的因果规律使得世界的一切皆有定数,这意味着可以依照因果规律由世界的先前状态规定其后续状态,有一种因果确定对应关系。然而,世界或宇宙的无限性会破坏因果之间的长程对应性,从而也破坏了决定论的严格存在。道理如下:

    第一,因果确定性或严格因果关系的普遍存在只能在一个孤立或封闭系统中才导致严格的决定论,对于一个开放系统则不然。因为一个开放系统会不断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以它的初始条件或先前状态为原因依照因果规律决定不了它的后续发展过程、虽然外来因素也是依照因果规律确定地起作用的。由此,我们看到了决定论与因果关系和规律性的区别:决定论是指世界或系统的初始状态对其以后全部演化过程的规定性,为一种长时程的预言法则;因果规律严格说只有瞬时的规定性——由前一状态严格规定后一瞬间的存在状态而不能保证对再后的状态有严格的规定(外来因素会干扰其原先的作用效果),它们只是一种关于事物变化机制的法则。

    第二,如果世界是有限宇宙的话,它就可以作为一个孤立或封闭系统来看待,普遍的因果性和规律性将导致它的决定论;但如果世界是无限大的话,它就不再是一个系统了,因为“无限大”没有止境,是不可想象、不可描述、不可总括的,故而不能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了,而系统则是一个可以总括的整体。从而,无限大的世界也就没有了一个可描述的总体“初始状态”来作为因果关系和规律的推演起点,决定论因而也无从安立。另一方面,当世界是无限大的时,那么其中的任何一个有限系统—不论如何巨大—其外都将存在着一个无限大的环境,从而将避免不了来自无限环境的外部影响因素,且时间越长,影响因素也越多。再则,无限世界的每一事物也将受到来自无限过去之无限远处的无限因素的无限影响,这种无限影响也是无从计量的。同时,不论未来科学如何发达,人力所及的范围总是有限的;尽管数学上有表示量无限的极限方法,但可以断言,科学绝不可能发展出描述无限物质世界和总括无限环境影响的实用方法来,“无限远处”永远是未知之谜。因此,无限世界中的任何一个有限系统和事物都将无法确定它所遇到的全部影响因素,从而也就无法确定它们的未来状态,故其决定论也无从形成。即从全体和部分两方面分析,无限世界都不能是决定论的。

    第三,或许有人会说,上述道理只是一种认识论的非决定论,而不是实在意义的非决定论,普遍而严格的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必然会使无限世界的现在状态决定它的未来状态。其实,这种辩解并不成理,关键仍在于“无限世界”不能作为一个整体、一个系统来看待,这并不仅是因为人的能力有限造成的,而是本来就不可能有“无限大的整体”或“无限大的系统”这种违反逻辑的东西存在(因为“无限大”是永远不能完成其综合的,故不能当作一种已完成的东西来看待)。再说,各种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也只能成立于已综合的事物之中,而无从以“不能综合的无限状态”为初始条件(未完成综合者不能起确定的原因作用,故因果关系和规律皆无从生效);即不能将因果规律用于无限情形。所以,决定论对于无限世界及其一切部分和事物皆不成立的结论,不仅是认识论的,也是存在论的。

    综上所述,虽然自由意志和偶然性问题不足以否定决定论的严格存在,但世界的无限性问题则可以左右它的真假:如果世界是有限宇宙,则决定论为真;若世界是无限大的,则决定论对于世界及其一切有限部分(系统和事物)都不能成立。但是,在近似意义上,无限宇宙中的某些近似孤立的系统在有限时段内还是可以存在一定精度的决定论的(罗素的“因果线”就属于这种情形),因果规律可以在这些系统中作一定精度的运用。具体对于我们的地球世界而言,如果宇宙是有限的,则地球世界是决定论的;如果宇宙无限大,地球世界原则上应是非决定论的,但在一定期限内它也可以有近似意义的决定论。

    另一方面,上述分析结论还使我们看到了拉普拉斯决定论表述的缺陷所在。实际上,拉氏决定论表述的主要缺陷并不在于它的严格因果性和力学规律性(因为它并不排斥纳入其他规律共同起作用),而在于它尚未确知世界是有限还是无限的情况下就把宇宙作为一个可 总括的整体来描述了,并认为这个“整体”的力学数据可以(通过神灵)计算出来。然而,如上所述,如果世界是无限大的话,这个“整体”就并不存在、更不可能计算了。当然,如果世界是有限宇宙的话。则拉氏决定论的表述原则上是正确的;其缺陷乃在于并未确定世界是有限还是无限的情况下就按有限宇宙来表述了。

篇6

1.2并发症的预防及时清洗被单,保证患者的床是舒服的,定时给患者做翻身和擦洗。对呕吐的患者,可以预防性的使用抗生素,以避免感染;也可以服用降低胃酸分泌的药物,以减少上消化道应激性溃疡的发生;对呕吐过的患者,待呕吐后及时清洗口腔;如果患者痰液比较多,可进行吸痰,可以防止肺炎的发生,但是吸痰管要无菌的;如果患者尿液失禁,可以留置导尿管,但要注意每天更换尿袋,防止患者尿道感染。

1.3营养支持采用肠内营养,经鼻放置胃十二指肠营养管,在疾病初期应该吃清淡的食品,后期保证患者足够的营养。

1.4评判标准采用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按照患者所处的状态,对患者进行打分。睁眼:自发睁眼(4分)、语言吩咐睁眼(3分)、疼痛刺激睁眼(2分)、无睁眼(1分)。语言:正常交谈(5分)、言语错乱(4分)、只能说出(不适当)单词(3分)、只能发音(2分)、无发音(1分)。运动:按吩咐动作(6分)、对疼痛刺激定位反应(5分)、对疼痛刺激屈曲反应(4分)、异常屈曲(去皮层状态)(3分)、异常伸展(去脑状态)(2分)、无反应(1分)。评定标准分为治愈、稳定、未治愈三种。

1.5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59例患者中,病情达到稳定的有38例,可以出院的有12例,未能治愈的有9例,稳定率64.41%(38/59);治愈率20.34%(12/59)。患者GCS评分、血肿量在急性护理前后进行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篇7

1923年发表的《存在论:实际性的解释学》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存在与时间》发表的引子而出现,随后对于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使得实践哲学的路向暗含于早期海德格尔哲学思想之中。

一、实际性解释学的开端

海德格尔最早关注“实际性”是在1919年写作的《哲学观念与世界观问题》一文中。“实际性”从一开始就表示着“‘我们的’‘本己的’此在的存在特征”①,“实际性”是同此在的生存联系在一起的。海德格尔正是从这样的开端,区别于以往的形而上学哲学思路(物与人的存在方式统一化)。从这一角度来说,“实际性”的开端也是通向海德格尔实践哲学的根本路径。

海德格尔讲“实际性”直指人的生存,因为在他看来对人的存在方式的理解是我们进入存在思考的唯一途径,只有从此在的生存论结构分析才能通达存在的本己特性。“此在在某一种‘事实上的现成存在’的意义下领会着它最本己的存在。然而,自己的此在这一事实的‘事实性’在存在论上却根本有别于一块石头事实上搁在那里。每一此在总都就作为实际此在而存在,我们把实际此在的这一事实性称作此在的实际性。”②当然这只是前期哲学的出发点和运思之路。在海德格尔看来,人的生存同物的存在之区分,最首要的特征就是人生存的实践指向。传统形而上学正是由于把人与物统一化而导致了人被视为对象,同物一样作为客观存在去审视。经验直观的对象本身与此在的最大不同即在实践层面的缺失,而人又是存在于与世界不断的打交道过程之中。实际性的内涵就是要通过理解此在生存的世界而加以展开。这也预示着此在的分析从基础存在论开始就包含了实践的开端。

二、此在的实践性

1927年《存在与时间》的出版开始了海德格尔早期对于传统形而上学的肃清工作。同时在对基础存在论的分析过程中,虽然他借助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展开分析,但他仍就没有在《存在与时间》中把理论实践与生产制作有所区分。这与海德格尔的实践哲学本身是相一致的。传统哲学正是在偏向了理论的同时遗忘了人的生存实践。海德格尔发现,实践本身是有时间性的,它不是人的某一行为过程,而是不断的抉择,以人的全部生命为依托的过程。

在海德格尔那里,对于生存的不断抉择除去了此在作为在世之中存在的特性之余,也同时指向了此在“去存在”的生存特性。此在对世界的理解基于其自身存在境遇,这就把此在归向了属我的性质。“‘去存在’这一存在方式在本质上就是向来属我的去存在,无论我是否明确地意识到这点,无论我是否迷失了我的存在。”③此在从根本上与生存相联系,就如前面我们所讲奠基于生存的现实性。因而此在只要生存,它就是一种去存在或说让自身存在的过程。所以说海德格尔中期转向的必然暗含在了他早期实践哲学的开端处——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之中。

三、生命实践的存在论境域

从以上两方面出发,海德格尔早期的哲学指向两条路径:其一是对此在的解释学分析,其二则就传统形而上学的弊端所生发的批判,二者究其根本都是实践哲学的早期表现。《存在与时间》第二篇首要的分析了此在与时间性问题。海德格尔讲“在被抛境况与逃遁或先行着向死存在的统一中,出生与死亡以此在的方式‘联系着’。”④生命由发生之时就与此在在生存历史的时间性结构上相联系。此在并非有某种现成的“生命”的轨道,而是靠他在生存诸阶段的瞬间现实来填充生命,此在本己的组建自身并且将自身伸展于生存与死亡之间。这样看来,生命在海德格尔这里其实与实际性有相同的含义,都是为了更加清晰的揭示出此在的存在方式。“生存绝不是‘对象’,而是存在。”⑤对人生存的实际性即生命的理解是我们进入存在思考的唯一途径。

海德格尔考察了传统形而上学对人的思考,把人与物统一化为对立物的认识,以至于人变成了直观对象,在他看来这正是传统哲学生发的思维弊端。人的生存同物的存在最大的区别就是人生存的实践性,即人的生存是与其周围世界打交道的过程。这样个体的存在就交给了此在的世界,实际性意味着此在生存的经验特征,而这也恰恰源于此在的实践和生活——生命。海德格尔进一步考察了此在的历史性问题,他肯定并深入探讨了狄尔泰将生命带入哲学的看法,这样就对生命从基础存在论上作了说明。

此在对其生存更为本己的发生又表现在话语的公众性特征上。“闲言”,此在的这种生存方式中“它自己‘的’这种言谈是公众的和平均的方式,此在以这种方式来把握自己和保存自己。”⑥闲言揭示了此在沉沦于世的一种基本情态指向生存的公众世界,是此在最基本的实践行为。当然,海德格尔在这里的公众视野是放大的主体性立场对器具世界的批判,有别于传统公众世界。正是生命实践的生存特性使海德格尔早期思想加固了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到后来呈现出了主体倾向,也给他前期的哲学研究带来困境。从中期的转向过程不难看出,海德格尔早期哲学本身的实践内涵把作为真理二重性(遮蔽与去蔽的显隐二重性)的思想产生的必然已经在前期基础存在论的分析过程中有所沉淀。正如张汝伦先生所言:“这样,虽然海德格尔从来不谈实践哲学,但通过他对希腊实践哲学思想的改造和转型,我们看到了一种新的实践哲学的可能性,即作为第一哲学的实践哲学的可能性。”⑦

注释:

[1]海德格尔:《存在论:实际性的解释学》,何卫平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页。

[2]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65页。

[3]海德格尔:《时间概念史导论》,欧东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07页。

[4]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424页。

[5]海德格尔:《存在论:实际性的解释学》,何卫平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3页。

[6]海德格尔:《存在论:实际性的解释学》,何卫平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8页。

[7]张汝伦:《海德格尔与实践哲学》,载于《哲学动态》,2005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德]海德格尔著,陈嘉映,王庆节译.存在与时间[M].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

篇8

中国的生态哲学从环境伦理学研究开始。环境伦理学概念首次出现在1980年《现代生态学中的方法论问题》译文中。2 译者余谋昌作为中国环境伦理学的首创者之一,于1991年6月出版《生态哲学》一书,提出了生态哲学的理念,填补了我国生态哲学研究的空白。生态哲学作为一种新的哲学转向,让人类重新思考如何看待自然、如何行动。中国的生态哲学历经几十年的发展正在走向成熟。它从生态伦理学的发展阶段展开,历经自然观入手的自然哲学研究以及对技术异化的批判、在人类思维的历史进程中的生态思想研究,直至今天生态哲学正在走向全面发展。

一、生态伦理发展阶段

西方发起的环境保护运动和“”结束后,一些学者很快从“”中走出来,此时,中国的生态哲学研究也开始从环境伦理学涉及。在研究过程中它把握了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及思想,阐释了生态伦理内涵,也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研究基础,产生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从而形成了中国环境伦理学重要的认识内容。

中国的生态哲学与自然辩证法有着深刻的渊源,或者说中国的生态哲学就是从自然辩证法中发展出来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观就是它的根。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奠基人于光远于1958年《人在变革自然界中的能动作用》(《自然辩证法通讯》3期),这是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辩证法通讯》还在1964年第1期发表了惠伯纳・魏汉藩的文章《什么是自然哲学?人们为什么要研究它?》,1981年第3期发表了唐以剑的论文《人类生态学――环境科学研究的核心》。于光远在1991年7月发表的《自然》(《自然辩证法研究》)一文对自然做了深入的研究。这既是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的研究,也属于哲学上的自然观的研究,更是生态哲学的基础,是关于自然的哲学。今天几乎绝大多数研究生态哲学的学者都出身于自然辩证法。生态哲学的研究成果有相当多的在《自然辩证法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科学技术哲学研究》(即原来的《科学技术辩证法》)这三大杂志。

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属于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生态哲学贯穿始终的基本问题,中国的生态哲学也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开始。1980年,余谋昌把环境伦理概念介绍到国内, 1986年发表了《关于人地关系的讨论》,认为远古时代人类社会生产水平很低,对自然的控制能力弱,对自然只是一味的崇拜。第一次技术革命以后,机器技术体系装备的生产力高速发展,人类凭借着这种力量控制一个又一个自然力,在征服自然的凯歌中开辟人类的新天地。1人类产生了自己是主人的思想,形成了控制自然、战胜自然的观念。1988年2月其发表的《生态学中的主体与客体》一文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生态哲学中的主客体来研究,这是当代重要的全球性问题。2一方面人作用于环境,另一方面环境也作用与人,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辩证的关系。此时的学者们已经将目光集中在人与自然关系的讨论中,这是评判问题的依据所在。正如余谋昌在《生态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一文中所说,生态哲学以人与自然关系为基本问题,它区别于人与自然二元分离和对立的传统哲学,是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哲学。3

人与自然的关系延伸进入伦理学研究领域,生态哲学就从环境伦理学发展起来。源于20世纪末西方的环境保护运动使得环境伦理学很快成为一种世界潮流,这影响着中国的生态哲学,其发展主要集中在对西方环境伦理学的学习和跟踪。中国生态哲学开始研究西方环境伦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在伦理道德的层面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研究生态伦理学问题。1991年叶平发表了《人与自然:西方生态伦理研究评述》一文,文中提到西方的生态伦理学创立经过了孕育、创立和发展三个阶段。41992年余谋昌撰文阐述了生态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他认为生态伦理学把伦理学知识领域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大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道德对象的范围从人类共同体扩大到“人―自然”共同体。5

在中国的生态哲学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在环境伦理上的激烈争论。孙道进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的理性崇拜本身恰恰是非理性的1,为了人类的利益、为了经济目的,人类掠夺自然从而产生环境问题,这促使环境伦理学重新思考自然的价值、自然权利等问题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真正本质。杨克俭在《生态环境危机与人类角色转换》一文中指出,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危及人类生命安全的全球性问题,要想消除危机,必须改变把人看成是自然之主人的观念,重新认识人类在自然界的地位和作用,实现人与自然共同体的和谐共存、共同发展。2随后余谋昌于1994年发表《走出人类中心主义》一文,引发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提出人类应该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这是现实对我们提出的迫切需求。因为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贬低自然,虽然获得了局部上的成功,但是危害了自然整体,也危及人类的根本利益,使得我们陷入困境。3因此,人类所面临的抉择是从旧意识向新意识过渡的过程。人不应该是世界的统治者,而应该是看护者。

对于这样的批判和反驳,人类中心主义也在不断扩展自己的理论内涵并为其寻求辩解。在《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发表后的第二年,《自然辩证法研究》发表了《天人和谐之道――兼评“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和《走进人类中心主义 ――兼向余谋昌先生请教》两篇文章。文中提出人的利益与自然的利益相统一,自然的利益体现为人的利益时才有意义。要解决目前的环境危机问题,人类必须尽快超越目前的发展阶段,使人类文明持续不断地提高。4与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相反,潘玉君等认为人类中心主义非但不应该走出,而且应当走进和重建。困扰人类的一系列问题并不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物,人类中心主义是人类主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使人类体现或实现了价值。51996年张理海《人类中心主义:一种哲学观念还是一种传统文化精神?》并明确提出,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应该能够缓解人类与自然的冲突,可以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除了走进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别无选择。6

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基于价值观的不同所导致的争论,使得自然价值问题成为环境伦理学的一个焦点。自然价值不仅关系到人如何看自然,更涉及自然的权利,与人的行动相关。自然价值、自然权利是生态哲学在环境伦理上不或可缺的内容。

首先讨论的焦点集中在自然是否存在内在价值。环境伦理揭示,自然不仅能满足人类的需要,自然对人有价值,更能满足每一生命个体的需要,这是自然的生态价值。1995年叶平的《人与自然:生态伦理学的价值观》一文首次将自然的价值问题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他认为自然界的价值具有多样性,除了有工具价值以外还包含着内在价值、固有价值和生态系统的价值。人类应该针对自然事物本身去评价其价值,而不仅仅是从它的用途、功用来评价,自然事物有不依赖于人类评价和存在的价值。11996年佘正荣发表了论文《自然的自身价值及其对人类价值的承载》,他认为自然不仅有内在价值还具有创造性和维持性,不断建造和优化自己生存及发展的条件,并维持着稳定的生态系统。2自然的内在价值不是人类赋予的,是其本身具有的,内在于自然之中,是自然千百万年发生、发展、进化的产物,人类的价值也只是自然所产生的千百万种价值之一,服从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价值。自然是内在价值、工具价值、系统价值的统一。3

其次,自然的内在价值是不依赖于人的评价而存在的,在亿万年前没有人类的自然界就已经存在其自身的价值。《自然的价值与自然的本质》一文提出,将自然的价值成立条件归于人的评价是有偏见的。在千百万年的自然史中都有价值的产生,这并非什么人类心智中的、主观的过程。4但是《论自然的价值及其主体》一文却认为,所谓“价值”,实质上是指自然事物能满足人类的所需,即对人是有用的。这里的自然价值是对人类需要的满足,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意义。5这与自然主义不同的是明确否定了自然的内在价值,认为自然主义对于自然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解释是矛盾的。而《自然价值的伦理精神》一文认为,自然不仅具有外在价值还具有内在价值。这种价值不必以人类作参考,是自然所固有的。自然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都共处于地球生态系统之中,体现了它们的统一性。6自然拥有内在价值是毋庸置疑的,没有评价者就没有价值的问题也迎刃而解。就如同一幅美丽画卷,即使没有欣赏他的人,也不影响它的客观存在。就是说,没有评价者当然也能有价值。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并不否认人的内在价值,在生态系统共同体内,人与自然既有相互依存的工具价值,又具有各自独立的内在价值。7

然后,就是对于自然权利的研究,研究者在肯定自然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了自然权利。1999年纳什的《大自然的权利》由青岛出版社出版。其核心观点认为自然是有权利的,并且作为生物链最顶端的人类有必要尊重自然的权利,并且对它赋予道德关怀。大自然也必须拥有其自身的天赋权利。12001年《自然权利论――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发表,文章阐明自然的权利是将权利扩展到人以外的存在物,不仅包括动物、所有的有生命体还包括无生命的自然在内的整个自然界。人所具有的内在价值赋予人权利,同理,自然庞大内在价值也赋予自然相应的权利。2郑慧子在1999年发表的《人对自然有必然的伦理关系》一文中认为,人首先是存在于地球表面系统内的,人是生活在由自然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两者构成的区域当中,人类应该承担起责任和义务去维护共同体的秩序与和谐。3因此人对自然有必然的伦理关系是个不争的事实。

二、从自然观入手的自然哲学研究以及对技术异化的批判

2000年之前,中国的生态哲学主要从人工自然的角度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研究自然观,2000年之后转向从技术异化的批判角度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自然观。人与自然的关系贯穿于生态哲学研究始终,人通过技术与自然建立联系,技术的不断发展引起学者对人工自然的哲学研究。1993年发表的《由自然哲学到人工自然哲学》认为,自然哲学的研究需要从自然扩展到人,人的活动所产生的产品及其过程、人对自然的能动作用、人的活动及其产品对人类的反作用等等都应该扩展为研究内容,也就是说人工自然必须走入研究视野,自然哲学要走向人工自然。4林德宏在1993年《自然观研究的新阶段》,提出系统地开展人工自然观的研究是自然观研究的新阶段。人工自然是人类行动产生的,人的行动沟通人类和社会并以人工自然呈现。对于人工自然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揭示自然与社会的本质联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实现生产模式的转轨。51999年陈洪良《人工自然观与现代社会发展》指出,人类社会在自然之中发展,自然的发展是其前提,人工自然观首先必须体现生态文明,这是人类的精神对自然的生态把握,把人类意识融入宏大的自然生态系统中。6

从自然哲学维度入手研究生态哲学,是从生态自然观研究开始的。生态自然观更是中国生态哲学研究不可缺少的。肖玲在1997年发表的《从人工自然观到生态自然观》一文中指出,自然观既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考量,也是人类自身成熟状态的重要标志。自然发展过程与自然观演变进程(天然自然观――人工自然观――生态自然观)相吻合,生态自然观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7自然观就是如何看待自然。《现代自然观与可持续发展》一文提出,自然界本身无所谓善恶,人不能等待自然“善待”自己,也不应该自认为是大自然的统治者。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员,为了生存人类需要利用自然。人类通过发展科学技术利用、控制、改造自然。不应该因为科学技术的局限性对发展科学技术没有信心,也不应该弱化甚至放弃科学技术,只靠伦理信念规范人的行为,利用自然、改变自然依靠科学技术,人与自然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也需要科学技术。1

科学技术是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对象,针对科学技术所产生的问题,分析人类利用技术对自然产生的影响,是从技术哲学维度入手研究生态哲学中的自然观问题。2001年发表的论文《自然中的技术异化》是从批判的角度分析技术对自然产生的危害。这篇论文是人工自然与天然自然研究的继续。自然中的技术异化将人工自然和天然自然相互抽离,可是,自然界作为整体的生态系统,由于技术进步的控制和干预,其整体平衡受到干扰,阻断了天然自然的自然进程。技术的进步在不断地削弱自己和人类的存在基础。技术越发展越显现出技术异化现象。2《从哲学视角审视人工自然》一文指出,技术的进步促进人工自然的产生和发展,对人类的进步有积极意义。然而,人工自然作为人劳动的产物,从天然自然中分离出来,在与天然自然的对立中成为导致异化的因素。3

对技术异化的克服就是要把技术放置于生态之中,并以生态的形式展现出来,那么技术就可以是天使。论文《生态技术――技术可以是天使》(2005年)认为,生态纪的技术就意味着那些增强“生命之家”的创新。技术是天使,使人类的故事演绎出辉煌。技术也带来危机,它产生了环境污染、生态灾难、物种灭绝,以至于我们现在的新生代正在走向终结。然而,终结也是新生的契机,新生代的终结意味着生态纪元的开始。4也就是说先进技术必须与生态的技术相一致,这也是技术的天使本性决定的,技术可以是天使。

把技术放到生态之中克服技术异化,是建立在生态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的现实行动,随着生态哲学的发展,中国学者把世界观和价值观联系在一起。世界观决定价值观,决定我们的行为。郁乐和孙道进在《试论自然观与自然的价值问题》中提出了一种新的观点,他们认为回答自然价值问题的理论根据是自然观。关于自然价值和自然权利的道德争论的背后隐藏着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不同自然观。无论是何种对自然权利的理解都取决于他们偏向于何种自然观。要么将人融化于自然,要么从自然的利益出发批判人的所作所为。5薛勇民和路强在《自然价值论与生态整体主义》一文中提出了只有将自然价值论放置在生态整体主义的视野中,自然价值论的确立才能成立,才能以丰富多彩的自然价值批判只有人类才有价值的错误观念,自然价值论本身蕴于生态整体思想之中。1可见,中国学者们不再纠结于人与自然的抽象对立,而是将视野扩大到更全面更广泛的生态整体主义的视野下去理解自然的价值问题。

三、人类历史思维进程中的生态思想研究

2010年以后,中国学者开始研究西方哲学历史中的生态哲学思想,再加上对中国传统哲学生态思想所做的挖掘,中国的生态哲学在哲学的历史思维中研究生态思想的历程,从思维的层面丰富了生态哲学的研究。在人类的思维历史中,生态思想的发展是持续的,期间有过反复、曲折。生态哲学有价值观维度的研究,也就是生态伦理学或环境伦理学;有本体论维度的研究,也就是生态自然观;在哲学思维历史进程中研究生态思想,就是思维层面的生态哲学研究,这相当于认识论维度的生态哲学研究。

中国传统哲学中所蕴含的生态思想一直都是中国学者的研究内容。《自然辩证法通讯》在1989年第4期发表了李志超的《抱朴子的自然观》一文,1993年第6期发表了周昌忠的论文《中国传统哲学天人关系理论的环境哲学意义》,1997年第4期发表了胡化凯的论文《感应论──中国古代朴素的自然观》。这些研究都阐述了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自然观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1998年第5期的《自然辩证法通讯》发表了徐刚的《莱布尼茨与朱熹自然哲学》,把东西方思想家的观点做了比较研究。

生态思想在西方哲学思维的历史进程中有着曲折的道路。2010年发表的论文《哲学历程中的生态思想轨迹――从古希腊到科学革命》,这是生态哲学研究深入人类思维领域,在哲学的历史进程中研究生态思想。论文聚焦于每一时代哲学所关注的主题,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主题,这体现为哲学的外在转向。文章指出,哲学史是人类思维的代表,自古希腊以来就有了人和自然的生态性思想,但是对思维的抽象强调切断人和自然的有机联系,将哲学引向了中世纪的宗教。哲学背离自然、背离人,以神的唯一创造性代替自然的内在创造力,以上帝扼杀人性,割断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科学革命之后,伴随着牛顿力学而强大起来的科学,以机械自然观解构了自然生态,终结了生态思想。文艺复兴对人的理性与思维的张扬片面强调意识、思维、理性,彻底终结了哲学中生态思想发展之路。2

被机械自然观终结的生态思想如何回归人类思维历程,中国学者做了卓有成效的研究。2011年《哲学历程中的生态思想轨迹――从笛卡儿到怀特海》一文就是对生态思想重回人类思维的历史过程的探索。文章指出,笛卡儿提出的心物两分的二元论把生态性只给了人,人类思维从此空前提升,忽视了自然和世界;休谟和洛克对二元论的质疑和反思,使生态思想得以呈现,但又因社会与文化局限性而不能彰显;到了康德的心灵体验和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再也看不到对自然的生态阐述,自然只有精神上的客观存在,生态性的思想只属于那个客观的精神,一个完全没有物质基础的存在。 12012年罗久发表了论文《自然中的精神――谢林早期思想中的‘自然’观念探析》,他指出,为了克服康德留下的精神与物质的二元论,谢林发展了一种有机自然的理论,认为自然并不是完全受制于因果规律的客观对象,其本质上并不是完全外在于自我意识的纯粹客观对象的总和,自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2

哲学所关注的主题体现为哲学的外在展现,哲学的发展还有其内在的逻辑,从哲学的内在逻辑入手研究生态哲学是纯粹的思维向度的研究。2012年发表的《从达尔文到怀特海的本体论逻辑进程》一文,详尽阐释了生态思想如何从达尔文开始一直到怀特海,更彻底的生态哲学思想如何从达尔文的进化论经过创造进化论、突创进化论,最终到怀特海的有机体哲学这一发生、发展并形成的过程。32012年发表的论文《关系性―过程性原则的逻辑必然性》则阐述了在人类哲学思维的历史中,从哲学的内在逻辑发展中揭示生态哲学的出现是哲学发展的历史必然。探讨哲学内在逻辑的演变历程也是生态哲学的研究任务。古希腊哲学是哲学的逻辑起点,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同时肯定了“世界是真实存在的”的本体论原则以及“认识必然可能”认识论原则。从这两个可以推出“关系是普遍存在的”关系原则和“世界是过程的”过程原则。本体论原则、认识论原则、理性原则可以推出关系性、过程性、有机性逻辑必然性。生态哲学提倡关系、过程,强调整体和有机。这是从哲学的内在逻辑来解析哲学的发展历程,分析思维整体中的生态哲学思想,更是生态哲学得以完善的标志。4

四、生态共同体:生态哲学对走向生态纪元的追求

从中国学者对生态哲学在不同时代不同看法可以体会出生态哲学本身的发展。《自然辩证法研究》2000年第6期发表了《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进展》一文,从论文的题目可以看出,当时的生态哲学就被看作是环境伦理学。作者李寿德肯定了中国学者在环境伦理学领域所做出的成就。而佘正荣2006年认为,在生态伦理学这门重大新兴学科的开创过程中,存在着多元竞争的理论是非常合理的5,这肯定了生态哲学发展的多元性。2007年张岂之《关于环境哲学的几点思考》,他指出,环境哲学的目的是要探讨伴随环境危机而产生的哲学问题,它们主要涉及人和自然之间关系的各类问题。环境哲学必定需要研究环境伦理问题。当前最紧迫的是要解决人们该做什么和如何做的问题。6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学者已经意识到生态哲学面对的问题就是哲学本身面对的问题,哲学的主题要转向关注“如何做”。2012年刘福森发表的论文《生态哲学研究必须超越的几个基本哲学观念》指出,任何哲学都只属于自己时代的“特殊哲学”,生态哲学就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生态文明,是按照生态文明的价值与逻辑所构思起来的新时代的哲学。12015年发表了论文《生态哲学之解读》,作者直接阐明生态哲学就是哲学本身,是今天的时代哲学。如何行动成为哲学关注的主题。生态哲学就是哲学转向行动,是行动的哲学。生态哲学就是哲学本身的发展,那么生态哲学的构成就要有生态本体论、生态认识论以及生态伦理学。2

由于全球生态危机的现实,生态哲学揭示其深层根源并批判现代性所存在的问题也是中国学者所研究的内容。2008年发表的论文《生态学批评中的理想人格――“生态人”之分析》指出,生态学的批评使人类中心主义思维破产,以具有关系性思维和博爱情怀的“生态人”批判独断的理性人。3卢风在《整体主义环境哲学对现代性的挑战》一文中,以生态哲学的关系及整体理论分析批判了现代性哲学所存在的问题。他的研究解构了现代性的物理主义,消解了主客体的绝对二分,挑战独断的理性主义。他提出,唯当彻底摈弃了独断理性主义的完全可知论和知识统一论时,我们才会敬畏自然、保护地球。4解决当前严重的环境危机要求的不只是改革个人和社会的行为,更要挑战现代性哲学所存在的问题,研究人类如何生存,如何发展,如何做,研究公平、正义伦理,研究生态文化,研究关爱生命、保护环境,研究生态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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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位论文是高等院校学生四年学习成果的总结,学位论文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本科院校学生培养的质量与效果。正是基于对学位论文性质的认识,各高校普遍重视学位论文的质量。尽管如此,基于多种原因本科学位论文的写作仍存在着诸多问题。正是基于此,本文以哲学学科学位论文撰写为例,对本科学位论文在写作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应对策展开探讨。

一、本科学位论文的性质与常见问题

本科学位论文作为高等院校学生的毕业论文,是高校学生在完成全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进行的重要理论性、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能力与素质的检验。各高等院校普遍重视本科学位论文的写作,并拟定了相应的撰写规范。一般而言,在本科学位论文写作的主体内容上主要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论文“标题”是对论文主体思想与内容的高度概括,一般不超过40字。论文“摘要”需简明扼要地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主要内容、理论意义等,一般在100-300字之间。论文“关键词”就词源学而言来源于英文“keywords”,一般要求3-8个词组。论文“目录”一般要求到三级标题,既要层次清晰,又要与论文标题所反映的主体内容相一致。论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是对文章所要解决问题的集中表述,正文的论述要求层次清晰、结构合理、文字凝练、通顺。“参考文献”一般要求作者将论文中所引用的主要中外文参考文献列出。此外,各高等院校还对毕业论文的排版模式、注释、附录、致谢等进行了相应规定。

尽管教育部门及各高校一再强调本科学位论文的重要性与规范性,如2004年教育部下文指出:“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类普通高等学校都要认真处理好毕业论文与就业工作等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决不能降低要求,更不能放任自流。”与此同时,国家标准局也同样颁布了《学术论文写作的国家标准和写作方法》。颁布的该标准要求学术论文一般由前置部分和主体部分构成,其中前置部分包括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四项内容,而主体部分包括引言、正文、结论和参考文献4项内容。尽管如此,学生们在设计与写作过程中仍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就总体而言,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

第一,正文标题层次设计混乱。尽管在国家标准局所颁发的《学术论文写作的国家标准和写作方法》中,已对正文标题从内容到层次做了严格的说明,但学生在具体写作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较大的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表现为标题的内容不够规范,如有的哲学论文标题长达60字,有的标题则直接与论文题目相同。另一方面则表现为“章、节”等纲目设计混乱,如有的论文“第一章”与“第2章”、“第一节”与“第2节”等现象并存。此外,最为突出的则表现为标题题目无法准确的表述正文中所要表达的思想,甚至是与正文所要表述的思想无关。

第二,参考文献设计混乱。参考文献一般包括责任者、文献名、文献类型、出版时间、出版地点、出版者等信息。学生们在参考文献的引用上所存在着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参考文献排列标准混乱、参考文献信息不全、参考文献引用错误、外文参考文献相对不足等。例如,本科学生在撰写学位论文过程中,特别是对外文参考文献的引用所存问题较大,这种问题集中表现为或是对于外文文献的占有相当有限。与中文文献的引用相比,外文文献引用量明显不足;或是仅仅将外文文献例出而无任何的引用与参考,仅仅是为了充当门面。又如,本科学生在文献排列标准方面也较为混乱,或是将中外文文献混乱排列,或是将马恩著作、研究对象著作等混乱放于文献中而不加区分。

此外,在本科学位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还存在着如在选题中存在着选题过大、选题重复等方面的问题;在技术上存在着运用图表、语言表述等不规范方面的问题;在积累上存在着积累匮乏、深入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在此需特别指出的是,近年来本科学位论文还呈现出抄袭等现象愈演愈烈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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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全文数据库是我国现阶段文献资源最完整,同时在动态更新方面最为优秀的硕博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是荟萃我国各学科领域重要创新成果与高层次创新人才信息的科学文化资源宝库,是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推进科技工作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平台。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收录了国家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组织、部委、高校召开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及国家性会议论文全文。覆盖学科广、文献量大、收录质量高、全文收录、每日更新、使用方式灵活等特点,是我国最具权威的论文全文数据库。数据库信息存贮量太,检索速度快,为科技查新提供了文献保障,在科技查新领域有着十分广阔的应用前景。

一、概况简介

(一)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CDFD)收录了从1999年到现在为止我国357家具有博士培养资质单位的博士学位论文,累积博士学位论文文献7.3万多篇。由相应的数据库服务中心实行每日更新。学科范围包含并且涉及基础科学、农业科技、信息科技、经济与管理科学、工程科技(Ⅰ,Ⅱ)、医药卫生科技、社会科学(Ⅰ,Ⅱ)、哲学与人文科学等学科。

(二)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CMFD)是我国现阶段资源最完整,质同时连续更新最优秀的硕士学位论文文献。学科包含了基础科学、工程科技(Ⅰ,Ⅱ)、信息科技、医药卫生科技、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Ⅰ,Ⅱ)、哲学与人文科学等学科,它收录了自1999年至2007年12月31日所累积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文献54万多篇,这些文献都来自于全国460家具有硕士培养资质单位的硕士学位论文。在更新频率上:CNKI中心网站及数据库交换服务中心每日更新。

(三)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CDMD)(清华同方),收录了1999-2006年全国300家具有博士培养资质单位所刊发的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近22万篇。这些论文的收录范围包括理工A,B,C、文哲史、经济政治与法律、电子技术与信息科学、教育与社会科学等学科。

(四)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CPCD)》(CNKI)收录了我国2000至今以来国家二级以上学会、协会、研究会、科研院所、高校、政府举办的重要学术会议在国内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发表的文献92万余篇。收录范围涉及基础科学、医药卫生科技、社会科学、经济与管理科学、信息科技、农业科技、哲学与人文科学等学科。

二、不同数据库作用分析

(一)获取论文全文的作用

1.获取论文原文:撰写新论文的关键是要首先寻找并且阅读相关文献,然后将要所攥写论文的文献数据和已经发表的论文进行对比并且分析。并且用表格、图形或文字方式将文献的结论、成果、工艺等和查新课题进行比较,提到和查新课题创新有关的数据。只有这样才能作出独特性的结论,而只找出相关的题录或文摘作结论是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的。

2.通过对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CDDBFT)进行学科主题浏览、个性化检索、组合检索等方式,然后再进行二次链接(可以查到同一关键词以及同一作者的所有论文)。在检索结果中可以看到相关的论文题目,点击所要找的论文,可以得到论文的全文信息。

3.通过对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CDMD)进行简单检索、高级检索等检索方式,可以在检索结果中发现论文题目、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日期等相关信息。

(二)同类数据库联合使用

任何一种数据库或者刊物均不可能收录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全部文献,在项目查新咨询的实践中可以发现,只有将多种同类数据库联合起来,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从而避免出现漏检现象。现就上述论文全文数据库在科技项目查新咨询中的作用作一论述。

1.学位论文作为特种文献之一,它的数量也在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的增加。学位论文本身和常规文献-- 图书、期刊等有着各自不同的信息价值,同时也受到了教学、研究、等领域研究人员的关注。

2.科技查新和一般的文献检索的目的不同,它不是以寻找相关文献目录为目的。而是以数据库的高水平检索手段为基础,然后利用各种方法进行对比分析。找到其独特性和新颖性为目的,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需要在在查准的基础上达到查全,避免出现漏检的现象。将多种数据库的联合应用起来,可以有效的达到这样的作用,特别是在做一些边缘学科或者交叉科学的项目时,可以发挥其良好的效果。不仅提高了科技项目查新中的查全率和查准率,同时也提高了内容的准确性、扩展性、全面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