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道德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4-25 15:47:0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网络道德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网络道德论文

篇1

    网络空间是网络技术带给人类的奇异礼物,它是一个技术范畴,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一个虚拟的空间(Cyberspace)。正是这一空间浓缩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人类开辟了第二个生存空间,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正如麦克卢汉曾断言的那样,“任何技术都倾向于创造一个新的人类环境。不过,在网络社会中,同样会出现网下社会或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问题,诸如道德、伦理、侵犯等,而这些都归之于网络社会道德失范名下。

    关于失范的研究,具有开创性贡献的法国学者马里·居友从失范的正功能角度去理解,而我们此处的行文逻辑则是从失范的负功能开始,因为我们是将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失范看成一个社会问题,是偏离了社会常态后的一种纠偏行为,而不是着重论述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失范对社会产生的有利影响。渠敬东在总结涂尔干失范观点时认为,涂尔干的失范概念是指一种与正常现象相对的反常现象,是一种社会状态。失范的本质特征是社会整合的病态征兆,是“社会在个体身上不充分在场”的结果。不难发现,失范始终与社会常态无法分开,偏离了常态且长期运行,便概之为失范。

    一、社会失范、网络社会道德失范

    在探讨网络社会道德失范之前,必须先探讨社会失范的涵义。所谓社会失范,一方面指社会的价值与规范体系产生紊乱而导致功能丧失,无法指导与约束社会成员的思想与行为,使整个社会秩序呈现无序化状态;另一方面也指社会成员违背主导的社会规范的行为。这里将社会失范的定义放开了,以免把那些可能是重要的失范现象排除在外。规范瓦解与行为越轨是理解失范范畴的两个重要概念。对于“失范行为”,及“行为失范”的解析,应当同行为主体及其行为活动本身联系起来,即失范是行为主体在其行为活动过程中所作出的偏离或违背社会规范要求的行为,这里的社会规范,既包括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等一般的社会规范,也包括规章、规程和纪律等组织机构的特定规范。行为失范的直观表现,在于行为主体的行为活动偏离了社会规范所预设出的“正常运行轨迹”。行为主体走向失范、作出某种失范行为这一事实本身,也可以折射出其在观念和认识上存在的一些偏失或缺位。

    网络社会源于以计算机为结点的“物的网络”与以人为结点的“人的网络”的复合。现实社会是网络社会的基础,网络社会作为现实社会的折射和反映,与现实社会共同构筑了当代人类社会。所以,网络社会仍然以现实社会中的人和人的参与作为核心要素来运行的。网络社会道德失范某种程度上需要参照现实社会的社会失范,这也是不断强调社会失范的缘由之一。

    网络社会道德失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人的行为道德失范,它同时也是人的网络道德走向偏差的一种类型。它指的是网络行为主体违背了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和所应遵循的特定道德准则要求,在虚拟的电子网络空间里出现行为偏差,以及因为不适当地使用互联网络而导致道德偏差的情况。网络社会道德失范行为是人作出的一类特殊的行为,它与发生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其他失范行为,并不存在本质的差异。两者之间的不同,无非是在发生的“场域”,和展现的形态上有所体现而已。所以,网络社会道德失范的参照系是网下的社会道德,以网下社会人的道德行为准则来要求网络社会中形形的上网者,当然包括大学生。

    二、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失范的行为表现

    毋庸置疑,大学生是网络行为发生的重要主体之一,他们成为时代新技术和新科技的应用者和实践者,故而本文择选大学生群体来探讨网络社会道德失范,以期对整个网络社会道德失范起抛砖引玉之功效。网络社会孕育和催生了许多新的价值观念和伦理精神,重铸了当今社会的许多现代意识,如,自由与平等、信息与共享、互助与奉献、自主与创新以及开放与兼容等现代意识和伦理精神。自由与平等是网络社会的初衷,也是现实社会中人们的梦想和追求,网络社会一开始就是一个自由、平等和自治的世界,为人的个性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但是,网络社会滋生的大学生的道德行为却发人深省。

    李伦在《鼠标下的德性》中指出:网络在给人们带来物质享受、交往便利和丰富信息的同时,网络行为“也带来了道德失范行为、网络犯罪、人情隔膜、情感危机、道德权威缺失和人性异化等问题。道德相对主义、无政府主义和个人主义成为网络时尚,困扰着网络文化的精神提升。信息崇拜、技术至上和工具理性导致人的价值取向的偏离。进人新世纪以来,人们开始清醒地认识到网络社会在给人类开拓生存空间、提供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各种难以逾越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技术层面的,也有社会层面的;既有政治层面的,也有经济层面的;既有文化层面的,也有人性层面的;既有法律层面的,也有伦理层面的。本文探讨大学生的网络社会道德问题,主要集中于他们比较习惯的网络场域,即网络游戏、BBS论坛和电子商务等,从中总结出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失范的行为表现。

    其一,虚假信息与信任的缺失。在诸多BBS论坛中,大学生群体一般不会公布自己详细、真实的信息,他们以匿名人的心态公布虚假的信息,尤其是在高校BBS匿名版聊天时,这种论坛连ID账号都不再使用,每个人都是匿名的、陌生的,人处于最典型的“无标识状态”。这样,有了匿名性的遮掩,使很多信息者把BBS论坛作为发泄情绪、无聊信息和虚假信息的平台,诚信在这些大学生中荡然无存。大学生在BBS论坛中具有双面性存在,一方面在网络实名制要求下的BBS论坛,为获取一个ID,他们必须公布真实信息且相信别人也同样会真实信息;另一方面,在高校BBS匿名版中,他们却借匿名将信任置于不考虑之列,道德的窘境在信息的真实与虚假之间客观地存在着。

    其二,网络犯罪行为的增加和对人起码的尊重的消失。网络犯罪行为是指利用网络技术或以此传播虚假信息从而达到占有他人物品的行为,这种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自从1994年我国发生第一例大学生张男电子邮件诈骗案以来,大学生利用网络技术盗窃和诈骗的报道屡见不鲜。如哈尔滨某大学三年级学生王某,因英语成绩始终不及格,便产生了用黑客人侵学校网站改成绩的念头。将“桂林老兵木马”程序植人到了所在大学的教务部网站中,将自己40余科成绩都改为80分以上。不仅如此,王某以修改一科大学生考试成绩要50元或100元的价格,先后为本校20余名大学生修改了成绩数据,共收取赃款13130元。大学生的网络犯罪使得彼此间起码的尊重荡然无存,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基础之一即尊重在网络社会中消失,并且进一步延伸至现实社会。

    其三,网络黑客的崇拜与网络麻木。对于网络黑客行为,很多人把它纳人技术分析行列,但是,网络社会只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所以,必须从社会与人性的角度去对待网络黑客行为。黑客行为起码触犯了社会秩序的基础即安全。“正因为它(即安全)是从正常人的原始本能产生出来的,所以它可以看成是第一性的社会利益。大学生对于网络黑客行为表示出的态度令人瞳目。

    2005年11月末,沈阳师范大学在沈阳市10多所高校中发起了“大学生网络文明抽样调查”,将3000份调查问卷发放到沈阳市的部分大学生手中,参与调查的包括沈阳师范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大学等各年级的大学生。调查问卷涉及的问题除上网时间、上网喜好等基本情况外,还毫不避讳网恋、网络黄色网站、网络黑客等敏感话题。关于网络黑客的问题,表示崇拜网络黑客的被调查者竟占到74.3 %,但同时也有88.3%的被调查者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种网上犯罪,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分析一个群体,关键是看其所行,而非看其所想或所说,网络黑客在大学生中制造的崇拜氛围已经在大学生的行为模拟中表现得十分清晰,而网络黑客作为一种危害网络社会基础的行为,大学生对其表现出的崇拜恰恰说明了大学生人文素养的缺乏,网络麻木。

    三、规范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的策略选择

    解决网络社会道德失范必须与现实社会道德联系起来,因为网络中的行为个体扮演着双重角色,即身份制的人和匿名性的人,只有将两者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地解决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失范问题。既然网络行为仍旧是人的具有社会性的行为活动,那么,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网下,人的行为活动都应当遵循一定社会规范的要求来加以展开。

    网络社会伦理问题的形成虽然有其十分复杂的原因:既有技术方面的原因,也有文化方面的原因;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既有人的因素,也有物的因素。但其关键还是“人”和“信息”的原因,其实质则是信息权利的异化问题。“互联网的最大成功不在于技术层面,而在于对人的影响。”由网络技术衍生的一切问题既源于人又必须依靠人来解决。鉴于此,规范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的诸多策略选择必须围绕个体大学生和群体大学生两个层面展开,具体策略表现为强化技术设置、注重个体建设、延伸高校引导、规范网络法律的警示与制裁功能等四个方面。

篇2

关键词: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现状

当网络由最初的羞羞答答发展到现在的理直气壮地走入寻常百姓家的时候,它在带给人们诸多便利的同时,更作为一项新生事物,赢得了我国的新生力量——青少年的积极关注。特别是对于青少年中的高知识高智商而又相对较为自由的群体――大学生而言,网络更是展现了其迷人的风姿。但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网络在带给大学生新知识、新信息与新思维的同时,也会夹杂着这样那样的“病毒”,高校网络道德教育问题由此产生。

一、高校网络道德教育及其价值

从某种程度上,网络已经成为了很多大学生生活的一部分,品德来源于生活,因此,网络道德教育理应成为高校德育关注的重点。

(一)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的内涵

研究网络道德教育的内涵首先要弄清网络道德的含义,所谓网络道德,就是网络社会中的社会公德,是指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专门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特殊利益关系的道德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由于道德的历史性特点,所以网络道德是生活于网络社会中的人们——所有网民都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的价值

道德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和规范体系,具有调节人性与生活的使用功能。道德本身的价值即在于对人性与生活的调节与提升,高校网络道德教育也是针对大学生网络生活中的问题进行规范与引导,并在这个过程中彰显其价值。

1、明晰学生网络道德认识

很多大学生出现这样那样的网络道德问题并非有意为之,而是由于对网络道德的模糊认识造成的。而网络道德教育恰好可以澄清大学生对网络道德的模糊认识。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网民对一些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如:仍有16%的人对网上的传闻和性内容感兴趣;有29%的人对网络黑客表示崇拜,更有40%多的人表示有机会想试一下黑客行为;网络文明工程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开展近几年,仍有1/4左右的人对此不清楚,更有7%的人认为此举可有可无。

2、引导学生趋利避害

网络世界既丰富多彩又良莠不齐,既有鲜花也有毒草。网络道德教育的价值就在于引导学生趋利避害,在丰富的信息中善于分辨、善于“批判的吸收”。“网络社会”的诞生和发展引导着人们以更快的速度进入信息社会,面对千变万化的信息社会,大学生是否具有较强信息修养将是大学生能否成才的关键要素之一。

3、拓展了高校德育内容与方法

网络世界是相对较新而且对高校学生有着极大影响的事物,高校德育如果无视这一现象将是不完整的。认真对待学生的网络生活并使之上升为系统的网络道德教育将会拓展高校德育内容与方法,使高校德育能够与时俱进。网络技术的自由性、超地域性的传播方式对人们的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自律性要求。

二、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现状

一直以来,人们对网络、对大学生上网否定多于肯定,指责的声音多于引导的声音,造成了网络道德教育的不良现状。

1、教育者认识模糊

网络社会的到来,使思想活跃,对新事物充满好奇与幻想的大学生欢呼雀跃。同时大学生们在网络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对大学生这个庞大的网络使用群体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以应对网络社会给道德带来的诸多变化,应当引起每一位德育工作者的思考。

2、教育者的观念老化

学校德育的最终目的在于价值的引导,在于帮助学生自主构建道德价值体系,形成完美的人格。面对网络的挑战,学校德育应当从德育目标出发有针对性地重新设计德育内容,彻底更新道德教育观念,以适应全新的、变化中的教育环境。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网络社会改变或影响了德育过程中各种构成因素之间的关系。

3、教育者对网络道德教育不能准确把握

网络为新道德的产生奠定了物质基础,但广大的教育者并没有充分地认识网络道德呈现的新特点。由于道德的历史性的特点,所以网络道德既不能与传统道德彻底决裂,它应当包含着对传统道德中的优秀部分的充分肯定和继承,又要直面和顺应社会变迁中对道德观念的不断“吐故纳新”的现实。这就要求网络道德教育既要体现历史的内在逻辑联系,又要强调现实性和历史性的和谐统一。

三、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现状的改进途径

只有针对目前高校网络道德教育不理想的现状,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与途径,才能真正搞好高校的网络道德教育。

(一)教师要转变观念

教师要转变传统的思想教育观念,充分认识青年学生接收新鲜信息的丰富性、复杂性,探讨如何利用网络平台发挥传统思想道德教育优势,如何开拓新型、多样、大学生乐于接受的网络思想道德教育模式。发挥教师的指导、主导作用,以“导”代“堵”,因势利导,帮助他们提高判断信息和选择信息的能力,帮助他们将在现实社会中积淀养成的优秀的道德品质展现在网络社会,遭遇网络道德冲突时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采取正确的行为。

(二)提高教师网络道德教育的能力

只有教师驾驭网络的能力提高了,才会对网络道德实施有效引导。首先,教师必须有积极端正的工作态度,要有很强的责任心,要善于辨析网络上鱼目混珠的各种思想潮流,能主动同错误的思想作不懈的斗争;其次,必须懂得工作的方法和艺术,不是用互联网延续传统的说教,而是要运用网络进行实时多向的、直接坦诚的和平等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最后,教师必须要有一定的计算机和网络使用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地掌握网络。

(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约束

网络道德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培养学生网络道德自律的思想与行为习惯上。但同时,也不能忽视外在的必要约束。我们在强调道德主体性的自律的同时,也要根据大学生网络道德素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网络道德的外在约束机制,实现网络道德素质教育的社会化。首先,要制定比较完备的大学生网络行为准则,使大学生的网络行为有章可循。这些制度包括《大学生网络道德规范》、《校园网文明公约》和《大学生网络违纪处理条例》等。其次,要建立和健全大学生网络行为监督和管理机制,利用网络监控技术对登录校园网的大学生进行登记,建立校园网络责任主体与其网络行为的有迹可循的对应关系,然后由学校派专人负责对学生不良的上网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处罚。最后,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实践证明:许多事情的解决并非依靠法律手段,而是借助于舆论的力量。如果我们将网络犯罪防患于未然,这将是最为理想的效果。为此,社会媒体应该加强舆论方面的引导,用鲜活的案例教育人,使良好的网络道德意识逐步深入人心。社会各阶层人员应该主动加强自身修养,为网络道德素质的建设添砖加瓦。

总之,网络道德教育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出现的新的道德教育形式,我们只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端正态度,提高在网络环境下道德教育的能力,才能迅速扭转网络道德教育的不利局面,推动整个高校德育建设向着高效、有序的目标迈进。

参考文献:

篇3

上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的精英电子学家出于为军事服务的考虑将几所大学的计算机用电缆连在了一起,起名为ARPANET,这就是我们今天称为INTERNET的鼻祖,网络的迅速发展超出了当初它的发明者的预见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了我们的社会,从70年代的试点,到80年代的发展,再到90年代的普及,网络这个以计算机为基础的庞大物理实体以其不可取代的实力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这种渐进式的改变让许多科学家有些措手不及,由这种改变也出现了通过网络这一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网络人群,构成网络社会,网络社会的出现不仅仅带来了科技上的新起点,也为社会学家们提出了全新的社会问题,人类社会进人了一个双重社会时代。不同于以往研究的人类社会,网络社会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实在,也没有相对固定的社会人群,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最大的区别在于每个个体的人在网络社会中都被转化为一个符号,一串代码,以机器的方式进行交流,除了ID地址之外没有什么可以验明正身,在网络这块面纱的掩饰之下,网络社会的活动准则与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之间出现了偏差。

综观现实社会,个人要想融人其中,接受、承认并且遵守社会道德是一个必备条件。举例来说,在一个健全的市场中信守承诺之类的现代商业道德法则,得到了绝大多数市场主体的广泛奉行,因为这是他们长期立足市场并自主活动的一种必要条件。马克思·韦伯在谈到“资本主义精神”时也曾指出只要个体涉足于市场关系之中,资本主义经济就会迫使其服从资本主义的活动准则。任何一个社会,不讲信用,恶意欺诈等不道德现象,主体活动空间必将受到压缩。然而在网络社会中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从个体作为社会成员参与之时起,就已经开始了欺骗,作为现实存在的人在网络社会中变成了一个代码,一个符号,从姓名、性别到情感、心理等诸多方面的随心所欲,都成为遵守网络行为规则的一种表现。现实社会的不道德在这里反而成为大家都认同并且都付诸实践的一种道德行为,主体的活动空间也并不因为这种现实生活中认定的不道德行为而受到压缩,相反,其活动空间扩大到整个世界。这种与现实社会道德相左的道德现象大致分为三类:

一、网络社会中的无责任现象

在网络社会中,人是一种非现实的存在,人以数字化的方式出现,因而他在现实社会中的角色及其关系在网络社会中也会发生变化,形成与现实社会中不同的主体存在方式,“人在网络中就是非现实的虚拟方式,其活动也是非现实的虚拟活动,由于这种虚拟特性造成网络社会中的个体都具有“怀疑一切”,“批判一切”的倾向,自身的不真实性导致对所联系的对象的真实性的批判,成为怀疑论者”。而这种怀疑性也就使虚拟个体认为根本不用考虑从而放弃了对其相联系的另一个虚拟个体的责任感,同时在网络社会中又没有健全的社会关系、道德关系及客观的社会道德加以要求,这种不负责任的现象成为必然。只有这种行为上升到损害现实社会中具体的某一个体或某一群体的切身利益时,行为主体才会受到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乃至法律规范的制约和审判。同时,在网络面纱之下的非现实的虚拟个体代替现实社会中的具体存在的个体思维来批判现实社会,这种批判则作用于现实社会,对现实社会造成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而这种批判则是以无责任为前提的有感而发,只要是无损现实社会的根本利益,行为主体都不用也不会考虑到现实社会的道德谴责。

二、网络杜会中的绝对自由现象

仅就自由这一要概念来说,自由是同受限制相对立的。“人只有摆脱了外在力量的限制才会感到无拘无束,才会感到自由,因此,自由就是对外在限制的摆脱”。哲学家们对于自由的这种一般含义是普遍认同的。哲学中则以积极能动的社会实践的观点来说明自由的本质,自由与客观规律是相互依存的,人不能不受到外在客观必然性的限制,完全摆脱约束,不要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是不可能存在的。然而在网络中却有一种特殊情况我们不能不考虑,就是这个社会上的社会成员不是具体实在的人,而是代表具体实体的机器背后的数字符号。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个体,必然是要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对客观规律性认识得越准确,人的自由程度越高,而在网络社会中,对规律认识的主体是虚拟的符号,获得自由的主体也是虚拟的符号。网络社会中的规律对现实社会中的个体的限制是间接的,因而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个体可以相对地摆脱网络中规律的限制,网络社会中的大部分人群认为网络社会是个大同社会,网络上的东西是共享的、无限的和自由的。网络信息是无限的,拷贝是自己的,拥有知识或信息是每一个网络个体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平等地获取、修改、下载信息而不被限制;网络信息又是自由的、完全的不受到任何权力机构的制约。因为信息的共享无限和自由,所以大多数人认为对计算机网络的访问是无限制的、完全的,对网络信息的修改、删除和窃取都是正当的,是自己的一项不可质疑的权利,是绝对自由的。由于这种大多数人普遍认同的行为,直接影响到了现实社会的经济利益,在网络发展的初期有关版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论就已经开始了,庆幸的是现今已经出现了限制这种“绝对自由”的规范和法则,然而这些规范和法则只有在行为主体对现实社会利益有所触及的时候,才能对其有所制约。

篇4

当网络由最初的羞羞答答发展到现在的理直气壮地走入寻常百姓家的时候,它在带给人们诸多便利的同时,更作为一项新生事物,赢得了我国的新生力量——青少年的积极关注。特别是对于青少年中的高知识高智商而又相对较为自由的群体――大学生而言,网络更是展现了其迷人的风姿。但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网络在带给大学生新知识、新信息与新思维的同时,也会夹杂着这样那样的“病毒”,高校网络道德教育问题由此产生。

一、高校网络道德教育及其价值

从某种程度上,网络已经成为了很多大学生生活的一部分,品德来源于生活,因此,网络道德教育理应成为高校德育关注的重点。

(1)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的内涵

研究网络道德教育的内涵首先要弄清网络道德的含义,所谓网络道德,就是网络社会中的社会公德,是指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专门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特殊利益关系的道德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由于道德的历史性特点,所以网络道德是生活于网络社会中的人们——所有网民都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的价值

道德作为1种价值体系和规范体系,具有调节人性与生活的使用功能。道德本身的价值即在于对人性与生活的调节与提升,高校网络道德教育也是针对大学生网络生活中的问题进行规范与引导,并在这个过程中彰显其价值。

2.1明晰学生网络道德认识

很多大学生出现这样那样的网络道德问题并非有意为之,而是由于对网络道德的模糊认识造成的。而网络道德教育恰好可以澄清大学生对网络道德的模糊认识。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网民对一些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如:仍有16%的人对网上的传闻和性内容感兴趣;有29%的人对网络黑客表示崇拜,更有40%多的人表示有机会想试一下黑客行为;网络文明工程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开展近几年,仍有1/4左右的人对此不清楚,更有7%的人认为此举可有可无。

2.2引导学生趋利避害

网络世界既丰富多彩又良莠不齐,既有鲜花也有毒草。网络道德教育的价值就在于引导学生趋利避害,在丰富的信息中善于分辨、善于“批判的吸收”。“网络社会”的诞生和发展引导着人们以更快的速度进入信息社会,面对千变万化的信息社会,大学生是否具有较强信息修养将是大学生能否成才的关键要素之一。

2.3拓展了高校德育内容与方法

网络世界是相对较新而且对高校学生有着极大影响的事物,高校德育如果无视这1现象将是不完整的。认真对待学生的网络生活并使之上升为系统的网络道德教育将会拓展高校德育内容与方法,使高校德育能够与时俱进。网络技术的自由性、超地域性的传播方式对人们的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自律性要求。

二、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现状

一直以来,人们对网络、对大学生上网否定多于肯定,指责的声音多于引导的声音,造成了网络道德教育的不良现状。

1、教育者认识模糊

网络社会的到来,使思想活跃,对新事物充满好奇与幻想的大学生欢呼雀跃。同时大学生们在网络社会中也出现了1些问题,如何对大学生这个庞大的网络使用群体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以应对网络社会给道德带来的诸多变化,应当引起每1位德育工作者的思考。

2、教育者的观念老化

学校德育的最终目的在于价值的引导,在于帮助学生自主构建道德价值体系,形成完美的人格。面对网络的挑战,学校德育应当从德育目标出发有针对性地重新设计德育内容,彻底更新道德教育观念,以适应全新的、变化中的教育环境。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网络社会改变或影响了德育过程中各种构成因素之间的关系。

3.教育者对网络道德教育不能准确把握

网络为新道德的产生奠定了物质基础,但广大的教育者并没有充分地认识网络道德呈现的新特点。由于道德的历史性的特点,所以网络道德既不能与传统道德彻底决裂,它应当包含着对传统道德中的优秀部分的充分肯定和继承,又要直面和顺应社会变迁中对道德观念的不断“吐故纳新”的现实。这就要求网络道德教育既要体现历史的内在逻辑联系,又要强调现实性和历史性的和谐统一。

三、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现状的改进途径

只有针对目前高校网络道德教育不理想的现状,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与途径,才能真正搞好高校的网络道德教育。

1.教师要转变观念

教师要转变传统的思想教育观念,充分认识青年学生接收新鲜信息的丰富性、复杂性,探讨如何利用网络平台发挥传统思想道德教育优势,如何开拓新型、多样、大学生乐于接受的网络思想道德教育模式。发挥教师的指导、主导作用,以“导”代“堵”,因势利导,帮助他们提高判断信息和选择信息的能力,帮助他们将在现实社会中积淀养成的优秀的道德品质展现在网络社会,遭遇网络道德冲突时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采取正确的行为。

2.提高教师网络道德教育的能力

只有教师驾驭网络的能力提高了,才会对网络道德实施有效引导。首先,教师必须有积极端正的工作态度,要有很强的责任心,要善于辨析网络上鱼目混珠的各种思想潮流,能主动同错误的思想作不懈的斗争;其次,必须懂得工作的方法和艺术,不是用互联网延续传统的说教,而是要运用网络进行实时多向的、直接坦诚的和平等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最后,教师必须要有一定的计算机和网络使用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地掌握网络。

3.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约束

网络道德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培养学生网络道德自律的思想与行为习惯上。但同时,也不能忽视外在的必要约束。我们在强调道德主体性的自律的同时,也要根据大学生网络道德素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网络道德的外在约束机制,实现网络道德素质教育的社会化。首先,要制定比较完备的大学生网络行为准则,使大学生的网络行为有章可循。这些制度包括《大学生网络道德规范》、《校园网文明公约》和《大学生网络违纪处理条例》等。其次,要建立和健全大学生网络行为监督和管理机制,利用网络监控技术对登录校园网的大学生进行登记,建立校园网络责任主体与其网络行为的有迹可循的对应关系,然后由学校派专人负责对学生不良的上网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处罚。最后,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实践证明:许多事情的解决并非依靠法律手段,而是借助于舆论的力量。如果我们将网络犯罪防患于未然,这将是最为理想的效果。为此,社会媒体应该加强舆论方面的引导,用鲜活的案例教育人,使良好的网络道德意识逐步深入人心。社会各阶层人员应该主动加强自身修养,为网络道德素质的建设添砖加瓦。

总之,网络道德教育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出现的新的道德教育形式,我们只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端正态度,提高在网络环境下道德教育的能力,才能迅速扭转网络道德教育的不利局面,推动整个高校德育建设向着高效、有序的目标迈进。

参考文献:

篇5

2道德教育要建立互动的教育模式

在网络的互动式交流中,人们可以即时传递声音、文字、图像,每个受众可以自由地接受信息和发送信息,从而成为信息的接受者和发送者,网络互动交往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平等的,每一个参与者绝不是单纯的主体或客体,而是相互主体性的交往者,每个参与网络交往的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主张,任何人都不能压制。网络交往这种平等性、自由性和开放性使经常参与网络交往的人比其他人有强烈的自我主张,成为“一个坚持己见积极为自己的主张辩护的世代”,他们比较喜欢在聊天室中与大家讨论问题,而非与长辈讨论,他们对权威缺乏理性的尊敬,他们较非经常参与网络交往的人更具有批判精神,他们接受什么,信服什么,反对什么,并不是看对方的地位和权力,而是看真理掌握在谁的手中,他们喜欢用手中握有的工具“去质疑挑战观众、众人、陈述,乃至于任何事情。在网络这样一个有自由平等的交往环境中,面对这样一群有强烈自我主张的青年人,如果有人居高临下,以权威自居,企图把自己的主张和思想强加到另一个人身上,是会遭到其他人的唾弃的。在网络交往中,交往者只能以平等的态度,尊重他人,把他人也看作与自己有同等地位的交往主体,认真倾听他人的意见,与他人进行互动式的对话,这样的交往才能得以进行的,交往者的认识水平也才能在这种互动的影响中得以提高。哈贝马斯认为只有那些能满足参与和可能参与实践话语的主体一致同意的规范才是有效的。道德规范的证明是通过社会成员相互合作的共同努力实现的,它必须能够得到主体间的认可。道德的分歧通过实践话语的论证来解决,在这里没有权威的压迫,意识形态的欺骗,道德规范的说服力来自证据的力量。他认为通过语言的相互理解,沟通对上述有效性要求的认识,以达到非强制的共识,是交往行为的基础。他指出,理想的话语环境必须满足:(1)参与论证者之间的对称条件,任何人都具有不可剥夺的反驳他人的权利;(2)如果需要的话,时间上是敞开的,也就是说没有行为的外在压力;(3)空间上是开放的,论证者潜在地包括所有有交往能力的主体。归根到底,话语的合理性力量来源于以言行事本身的效果,既不是外在权力的强制,也不是意识形态的欺骗。哈贝马斯列出的这些条件是高度理想性的,它们不可能在任何现实的论证中得到完全满足,但现实的状况可以向理想的状况接近。网络交往不同主体间的分歧是通过无压力的交往沟通形成共识来解决,因此,网络交往的话语环境较现实社会的话语环境更接近哈贝马斯的交往的理想话语环境,在网络交往中更易于让人们形成道德共识。网络作为一种新的教育媒体,它改变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地位。唐•泰普斯科特指出,“新的数字媒体创造出一种学习文化,让学习者享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更好的互动与联系。学生们不再只聆听某教授一再重复事实与理论,而可以讨论和学习,老师也是其中的一个参与者,他们以自己的经验来论述。”传统的道德教育是单向的,是一种演绎式和独白式的教育。在现代社会里,随着网络交往的日益广泛,青年的自主意识和道德判断能力以及批判精神在增强。在这样的环境下,传统的道德教育模式必须改变,应变过去演绎式、独白式的教育为与学生平等对话,相互尊重、相互交流、相互理解的互动的教育模式,以增强青年道德教育效果。

3道德教育要增强专家队伍的作用

当代法国著名的思想家福柯认为:话语是知识的载体和工具。话语的作用就是使人实际上不能在话语之外进行思想。话语与权力(指支配力和控制力)之间存在着复杂多样的关系,权力控制与“知识”在本质上是分不开的。任何知识学科的发展与改进只是提高了规劝或规范的水平。换言之,任何时期的“知识型”同时就是权力语言。在当代社会中,互联网技术对知识与权力的关系有着深刻的影响。在网络化的今天,知识与信息的发展不断地强化着知识话语的权力。而这种被互联网强化的知识话语权力,正日益成为21世纪的主流话语权力。道德教育是通过教育者的话语的作用,使受教育者在教育者的话语之内进行思想。传统德育中,教育者因为地位角色的原因,比较多拥有获取信息的“特权”,因而掌握较多的话语的权力,而受教育者接触信息极其有限,因此,受教育者比较崇拜教育者,容易接受教育者传递的信息,并在教育者的话语之内思想。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信息的丰富性等的特点,改变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格局,使受教育者掌握更多的信息和知识成为可能。随着受教育者掌握信息和知识的能力的增加,必然会导致受教育者的边缘权力的增长,这种增长最终将会削弱教育者的“主流话语”。教育者若想强化主流话语,掌握话语的权力,就要不断增长知识,成为教育的专家。英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吉登斯认为:现代社会的两个系统信任分别是专家系统的信任和货币系统的信任。所谓专家系统,按吉登斯的说法,就是由技术成就和专业队伍所组成的体系。他认为:融专业知识于其中的这些体系以连续不断的方式影响着我们行动的方方面面。对于专家系统,与其说是信赖专家,还不如说是信赖他们所使用的专门知识的可靠性。郑也夫认为,科学决定了专家系统的性质,因为科学获得了大众的信任,所以在科学上学有所长的人士是值得信任的。科学、学历、同行评议,三位一体,构成了专家系统的信任基础。在道德教育中,教育者能否得到受教育者的信任,对教育的效果有直接影响。由于网络交往的发展,受教育者接收的信息和知识日益丰富呈现多元化,在这些丰富而又多元化的信息和知识面前,受教育者接受何种信息和知识,很大程度取决于对这种信息和知识的信任。在网络交往这样一种脱域机制下,何种信息和知识是可值得信任,很大程度又取决这种知识和信息是否来自专家系统。在封闭年代,我们的道德教育多是凭经验,由于他们掌握较多法定的权力以及来自上级的信息,而且信息在时空上多是比较一致的,因此,在受教育者中威信是比较高的,容易得到信任。在现代的开放社会,仅靠经验和法定的权力来开展道德教育已难以适应时代的要求,作为道德教育的工作者,只有下苦功夫去学习实践、研究提高,使自己成为道德教育所涉及的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专家,才能使道德教育保持先进性和成效性。

4道德教育应发挥青年的自我教育能力

传统德育模式把学生作为控制对象实施教育,它过于强调教育者的控制作用,学生只能言听计从。这种德育模式忽视学生的自主性,学生处于一种被动状态,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在现代社会,随着环境的开放,特别是随着网络交往的发展,传统的以教育者为主的教育模式已越来越失去往日的效力,而自我教育在现代道德教育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网络交往有利于提高受教育者的自我认识。在网络交往中,交往者的个人特质完全是由自己亲手塑造的,在网络上,先是建立个人特质,如姓名或复杂的化身,最后成为带有完整人格的具体人物,这个过程为交往者充分建立自我,认识自我,发展自我提供了无限可能性。在网络交往中,交往者可以按自己的愿望,扮演各种社会角色。交往者在体验这些角色过程中,常常面临角色冲突,这些冲突反映到其思想中,便会促使思想内部发生分裂,分化成自我教育的主客体。从而为个体自己认识自己提供了前提。网络交往普遍性及匿名性使交往者能够大量地接触各种各样的人,也可以听到来自他人对自己的真实的态度和评价。从而提高自我认识、自我评价以及自我教育的水平。自我教育的实现需要受教育者有较强的主体意识和主体地位。这是因为在自我教育活动中,受教育者的地位由客体变为主体,教育对象不论是接受一种思想观念,还是确立一种理想信念,都要通过自己的内心体验,经过自己独立的思考、分析、比较、选择,并在强烈的自我同化欲基础上去完成。网络交往提高了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和主体地位,能使受教育者主体意识的内在积极性充分发挥。在网络交往中,交往者有了更大的学习自由和空间。在网络环境下,教育环境和课程的设计是由教育者和学习者共同设计,或者由学习者自己设计的。学习者要自己动手学,综合自己所理解的,而这个理解通常是基于亲身试验和内心的体验,学习者不是主要接受指导者传授已同化的知识,而是由学习者自己重新创造知识。唐•泰普斯科特指出:网络中的学习是一种互动式的学习,这种学习从以老师为中心转变到以学习者为中心,从吸收内容到学习如何探索、如何学习,老师从传播者转变到协助者的角色。由此可见,在网上交往中,受教育者有很强的主体意识并处于主体地位,而对于有着很强的主体意识并处于主体地位的教育对象来说,自我教育是最适合的教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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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文化下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的对策

2.1利用网络文化拓展大学生社会道德关系

首先,应当监督与引导网络文化下大学生建立正确的社会道德关系。大学生在处理社会关系时,往往会为其形成一种正确的道德意识与行为奠定基础,在这种社会关系的处理过程中,大学生在心理、情感、道德等思想层次上实现与外界的交流,并受到外界的影响与启发,对不断充实与丰富其自身道德意识与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并逐渐摆脱一些消极的思想道德意识与行为,最终引导大学生在网络文化下建立正确的、积极的社会社会道德关系。其次,应当监督与引导网络文化下大学生协调好与自我的关系。大学生思想道德意识与行为在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受到自我本身的约束与影响,协调好网络文化下大学生与自我的关系,是保障大学生能够正确认识其他事物的基础,同时能够促进大学生自身各要素的协调发展。大学生在网络中的一切活动,实际上也是通过别人来认识自己的一种重要方式,这种方式不需要大学生直面的去处理与他人、与自己的关系,而是为大学生认识自己提供了一定的空间,让他们能够在与外界的交流中不断的反思自己,提高其认识能力。通过对网络文化下的大学生进行积极的引导,使其能够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中自我之间的差距,并能够在正确的道德意识指导下完善自己,改造与提升自己。

2.2促进大学生道德实践能力的发展

首先,应当努力提升网络文化下大学生的道德学习能力,即大学生参与网络活动并认识与引导自我发展的一种能力,这也是信息化时代对当代大学生提出的新的要求。网络文化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与渠道,为大学生提升其道德判断力、思维力及注意力提供了条件,同时促进了大学生道德兴趣、知识与方法的养成,这些都将有力的促进大学生道德学习能力的提升,在网络文化下充分利用网络提升大学生道德学习能力。其次,应当努力提升网络文化下大学生的道德实践能力,这也是提升大学生网络道德素质的核心,随着网络文化的深入,大学生实践的广度与深度也在逐渐加强,这就为其提升自身的道德实践能力提供了平台,对大学生正确处理网络文化中各种关系能力、信息交流能力、改造网络文化的能力等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教育工作者应加强对学生多方面的品质与素质的培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提升其道德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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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根据教学质量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目的、作用和要求,对其信息元、信息点做出了改进,并提出了一种信息元能够自动在教学实施体、教学对象与教学管理体三者之间流动的反馈型流动模式,结果表明其信息流动模式可大大增加教学质量管理系统的能动作用,提高其系统的运行效益。

1.信息元的优化设计

一、中学生上网状况调查

为了深入了解网络对中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影响,对学校教育的影响,我们在学校不同年级、不同层次,随机抽样,开展较为广泛的问卷调查及学生座谈会,被抽样调查的学生共260名,调查结果如:在260名学生中有183名占69.8%的同学家里拥有机,其中l50人占57.3%的学生经常上网,从不上网的学生有65人,占24.8%。被问及上网地点的时候,有155人占59.2%的学生在家里上网;在校内与网吧上网的学生各占17.9%和22.9%,学生上网选择的首选文化娱乐方面占45.8%,时事新闻类只占19.8%,游戏类和聊天各占16.4%和14.l%,只有9.9%的学生选择上校园网,许多学生很实在地说:当初上网的目的只是追逐,满足好奇心,但是最终都几乎被互联网上大信息量的优点所吸引。高一有位学生在谈到自己为了解决一个学科的知识问题,在网上查了大量的资料;高二有一位学生为了学好生物课上关于激素这一节,在互联网上查了大量有关激素的资料,比较激素的作用,并且查阅了大量奥运会上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的事例,说明激素的利弊。从调查中发现,有31.4%的学生是在互联网上获得时事新闻进行学科教育类的学习。学生认为,能从网上“找到所需要的资料”、“得到各种知识”、“完成研究性学习”是上网的最大目的。互联网上获取知识的方便、快捷和全面的特点,给学生求知带来极大的方便,网络是把“双刃剑”,在看到网络发挥积极作用时,更为担忧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家长、教师一谈上网首先想到的是负面影响:网上原始信息良莠不分,势必影响学生的思想道德观念,对自已民族的自尊心、自豪感产生动摇,进而动摇传统的思想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网上虚拟化的交流,弱化了学生现实交往的能力,并助长了对虚拟的成就感的追求;长时间上网易导致视力下降和神经衰弱,影响了身心健康成长;等等。网络世界打破了现实与虚拟之间的界限,构成了人的第二生存空间——网络世界。在网络世界中,网络主体匿名匿形,主体间的平等、远距离的交往,具有双重性。这种双重性对于未成年的中学生的影响尤为重大。一方面,网络世界不仅消除了面对面交往中性别、身份、地位等传统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赖以产生、提升的基础,使行为规范、伦理道德观念难以放到现实的实践活动中加以认识、检验。也难以用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关系加以对比,网络世界模糊了虚拟与现实之间的界限,也由此模糊了人们道德行为规范的是与非的明确界限。

二、如何加强网络德育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对社会成员起约束和团结作用的准则。德育是道德教育的简称,即“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网络德育,是指在局域网或广域网上开展一系列德育活动。这种活动必须围绕德育思想、德育目标和德育内容来开展,它与学校德育有着紧密的联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延伸和补充,也是德育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网络德育通过德育课堂、虚拟社区、网上咨询、在线讨论、网上家长学校、网上德育基地等途径来实现学校德育目标。学校网络德育目标除了德育大纲规定的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总体的德育目标外,还有网络特色的德育目标,包括网络道德、信息素养、网络伦理、自我管习、网络人格等。网络德育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开放性:网络德育是一种开放性德育。未来的学校将趋于一种没有明显的校园界限,以数据库为中心,通过互联网连通学校、家庭、社会的开放式德育将形成。任何人都可以是受教育者,也可以是教育者。

②交互性:交互性是网络德育的一大特点,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交流,受教育者可以在“网上论坛”或“在线指导”上发表自己的思想观点,大家一起讨论。德育管理者或教育者也可以针对某一专题预先设计好问题与答案,当受教育者访问该专题时,实现人机对话。由于这种交互的不可见性,可以使受教育者说出自己的思想观点,这是传统教育无法比拟的。

③趣味性:集文字、声音、图形图像和影视于一身的多媒体技术,给我们的网上课堂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网络德育使学生变得轻松起来,学生可以通过德育课件来了解德育内容,甚至可以通过游戏来体验。

三、环境下学科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在网络学科教学中,教师是活动的组织者、设计者、辅导者。其教学思路贯穿在软件的设计过程中,包括拟定教学目标,重组教学,设计启发性提问和变式自测题等。教师在制作网络多媒体课件时要主动考虑如何展示德育内容,使学生既学到文化知识,又受到一定的思想。如数学中的渐开曲线、对称图形,可点击北京立交桥、中华世纪坛、南浦大桥等标志性建筑,用数学美激发学生崇尚的精神。教化学中的氟利昂性质、臭氧空洞、地球温室效应,可虚拟一个灾难画面,唤起同学的环保意识。教钢琴协奏曲《黄河》时,可以组合、香港回收、等画面,让学生感受人民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教师的主导作用除表现在软件制作过程之中,还表现在对课堂教学的组织过程,课堂中的启发引导以及教学进程的调控。

四、开展网上主题班团活动

传统班队活动,通常是班级同学、老师围坐在一起,在黑板上写好主题活动的名称,节目一个接一个演,活动一个接一个按部就班地进行。班队形式一成不变,学生很快就会厌倦,少先队活动因此缺乏吸引力。校园进入了信息,网络文化赋予班队活动新的意义,信息时代特有的工具给单调的班队活动形式带来了勃勃生机。传统的班队活动,往往是由老师一手策划,班干部按部就班,队员在活动中的参与率很低。在这样的活动中,学生的主体性得不到发挥,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大打折扣,活动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传统媒体环境中我们常常感到学生所处的现实环境和教育需要设置的情景两者之间的脱节和断层,这也是最棘手的教育难题。随着信息进一步走入我们的生活,网络文化将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层面,为学生提供了越来越广阔的学习空间。在班会的活动中对学生进行的德育教育能够使学生更容易的接受

网络世界对于未成年人有极强的诱惑力,他们需要专家的指导,广大未成年人面临着网络化社会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需要良好的网络内容,需要优秀的网络技能培训,需要安全的上网场所,需要优良的机器,需要体验网络生活,需要社会各界为他们提供网络世界中的阳光与营养。因此,我们既要净化网络内容,严格执行网法,更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倡导网德,高举之剑,激浊扬清,为他们创造一个既宽松和谐又稳定健康的网络环境。

【】

[1]王健敏道德学习论[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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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快速发展,网络带来了许多政治、法律、伦理道德和社会问题。研究探讨网络发展所带来的伦理道德问题,已经成为国内外各界人士普遍重视的前沿性课题。道德范畴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道德意识、道德规范、道德行为。本文主要探讨了计算机网络发展对道德的复杂性影响。

一.道德意识方面(领域)

(一)道德相对主义盛行

后现代主义的道德相对主义(“你想怎样就怎样”或者“怎样都行”),非中心主义,多元化,表面化,无终极目标等等,直接源于后工业社会生产形式、组织形式和文化格局。但是在信息高速公路的雏型lntemet网络世界中,道德相对主义却找到了它最适宜生长繁延的领域。这是因为:

a、Intemet没有中心。在科学家们设计Intemet的前身AP.PANET时,军方就要求这个网络没有中心。这样做的理由是,不管网络上的哪一个特定的点受到攻击,它的其他部分都能够正常工作。

b、Intemet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从地理角度讲,lntemet覆盖在整个地球的表面上。而地球也是一个球体,在这个覆盖于球体的网状物中,既没有开始的地方也没有结束.意味着没有终极。一进入这个由光纤电缆和其他设备器件构成的世界,你就变成了电子化的飞速运动的存在。这种状态,除了使人忘记对终极目标的追求外,也会让他不想对任何东西负责。

(二)无政府主义泛滥

Intemet当初的设计思想,是让信息在网络中能够自由的传播,这样,当网络的一部分遭到袭击时其它的部分依然能够正常运转。当这种思想变成现在的Internet事实之后。使你在网上实施言论控制成了一种不太容易的事情。眼下的In—temet像一片藤草丛生的荒野。

(三)人际情感的疏远

人际情感是需要人与人的社会交往来维持的。而在网上交流时,我们的言谈举止都被转换成二进制的语言。我们的音容笑貌以数字化字符方式在屏幕上传播,我们成了数码化的存在:DegitalBeing。Intemet改变了人际交往的方式。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这与现实生活中入与人的直接交往相比,人与人之间的隔离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大了。终日与电脑终端打交道.同他人的社会交往会被削弱,使家庭成员之间,邻居之间,同事朋友之间的感情联系淡薄。

二.道德规范方面

(一)对传统的道德规范形成冲击。其约束力减弱

网络社会是人类为自己开拓的另一个生存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对人们没有多大的约束力,这对建立在现实社会基础上的传统的道德规范形成巨大的冲突。

(二)使道德规范在量的规范上不断扩张

网络世界的发展对形成和发展道德标准,制定新的规范开拓了新领域,产生了积极促进作用。在网络中,同样需要教养,网络行为和其它的社会行为一样,需要一定的道德规范和原则。

(三)网络道德规范向法制化转化

具体的道德规范在量上的积聚并不是无止境的。其结果必然导致向法律法规的转化。

三.道德行为方面

(一)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产生新特点

Intemet直接介入“交际”领域,为人类创造了独具特色的网上空间,为现代人的交往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场所:其一.网上空间具有虚拟性,可以“相识不相见”,从而免除交往者的奔波之苦;其二,网上空间具有开放性,交互性,且覆盖广麦。上网者可以定向抵达一点,也可以同时抵达多点,从而形成颇具规模的“交际圈”,为人们在更大的范围内交友、择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其三,网上交友可以“匿名进入”。在“Intemet上,没人知道你是只狗”,交谈者可以对对方的真实身分一无所知。这也便于人们以平等的身分进行交往。使交际变得更加自由和轻松。

(二)出现大量不规范行为

在网络发展初期,新旧道德规范并存、交替、更迭,造成规范内容的冲突和衔接的脱钩,引发了大量的失范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失规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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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网络上各种思潮泛滥,它是一把“双刃剑”,在给大学生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在整个网络话语系统中,由于欠缺对话和讨论,导致大学生偏执地沉溺于迎合自己喜好的论述和观点。出现伦理道德失范问题。如在“网络炫富”现象中,一些大学生就崇拜甚至模仿网络炫富者,推崇拜金主义,以金钱来衡量人,把人的价值等同于金钱,世俗、功利、物质性的倾向表现明显。这就是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的表现。

一、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的基本内涵

网络社会是人类为自己开拓的另一个生存空间,而所谓网络伦理道德,是指在信息社会中,网民利用网络进行活动和交往时以维持网络有序运行为条件,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和调节“网络社会”中个体之间以及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规范其网上行为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伦理道德关系。

网络伦理道德是一种高度自主的伦理模式,在网络中人们的行为完全由自己决定,强调言论自由、不要对任何事情负责。这导致网上行为缺乏一个明确的评价与判断的标准,理想的网络道德规范不断受到传统道德规范的抗拒,造成两种不同道德规范体系的强烈冲突,从而也就出现了“网络炫富”等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现象。

二、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的表现

由于网络社会交往中的虚拟性、开放性等特点,大学生作为个体的“自我”很容易出现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问题。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㈠逃避现实,沉迷网络

在网络世界里,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交流被人对网络的依赖关系所取代。面对困难和压力,一些大学生学生不愿面对自己在现实中的实际困难,逃避现实世界或者不能很好地实现其在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这样两个不同生活世界中的角色转换和行动协调问题。于是,虚拟的网络世界就成了他们逃避现实困难的最佳去处。在这样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一些大学生终日沉溺于网络世界中,在网络上的流连忘返,让自己沉醉其中,忘却现实中的烦恼,以此来麻痹自己,久而久之就会迷失自我。

㈡网络言行放纵

网络本身具有的虚拟性、匿名性的特点,这使人们对网络言行失去了有效监督,在网络上呈现出来的滥用表达自由的景象。大学生在博客上随意一些恶意的人身攻击的帖子,随意使用不文明语言、符号、图片等现象在网上随处可见;抄袭、剽窃网上文章或论文的行为比比皆是;偷看、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在网络上、接受和传播黄色信息、散布一些无中生有的消息、利用网络欺骗感情、玩弄异性等也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㈢道德意识弱化,网络伦理情感冷漠

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中,网络行为主体具有匿名性和模糊性。在“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的心态下,行为可以摆脱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的制约,从而表现出对他人、社会的不负责任,为所欲为。大学生的道德标准判断能力被极大的弱化,道德虚无主义在网络社会中泛滥。大学生沾染了网络上的不良风气,认为“于己有利即是道德,于己不利则是不道德”,混淆了道德与非道德的界限。主动放弃成为道德责任主体的努力,对自己采取道德放任态度,丧失自我责任心。对网络公众缺乏应有的道德关怀,丧失对他人的责任心。

三、应对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的对策

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不仅会影响网络社会的正常交往,同时也会对大学生的心理和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其危害不可小视。因此,必须在深入分析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缓解大学生的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现象。

㈠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树立网络责任意识

网络社会中的伦理道德不像传统道德那样主要依靠舆论和法律来规范个体行为,要避免网络伦理道失范行为,大学生就必须通过个人的自律来约束自己的网上行为,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大学生不仅要有理论上的坚定,更要有行动上的坚持。绝不能随波逐流,盲目附和错误的潮流。在认真学习思想品德修养学方面有关知识的同时,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其自身的伦理道德修养提高道德认知,坚定道德信念,升华道德人格。只有这样,大学生才能从根本上提升自我,得益社会,在自律的基础上遵守和践行网络伦理道德规范。

㈡建立完善的网络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制度

建立完善的网络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制度是当前缓解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结合网络社会的本质特征,立足于现实社会道德,遵循现实与虚拟相结合的原则,发展相关的网络技术,完善技术环境。从技术层面控制网络伦理失范行为,加大网络的监管力度,依靠监视技术、网络警察、网络跟踪定位和网络实名制等手段减少和清除不良行为,对不道德的网络行为及时发现并进行清理,以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向上。在建立完善的网络监管体系的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必要通过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同各种网上信息犯罪作斗争,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的信息监控和信息过滤,把网络世界中重要和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纳入到法律中、融入到管理制度中。

㈢加强高校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工作

面对日益严峻的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问题,高校应加强相关的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工作,根据大学生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网络道德约束机制,系统地把正确的网络伦理道德观念传授给学生。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渠道,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网络道德自律精神,提高其网络伦理道德素质,形成大学生自己的评判能力,自觉趋利避害。教育大学生遵守网络道德规范,不断加强对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 使其伦理道德品质日益完善,并且成为大学生的稳固特征。这样就使大学生在面对网络上的种种不良信息时更加具有自制力和抵抗力,减少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杨倬.网络社会的道德悖论沉思[J].东南亚纵横,2004(7).

[2]刘俊英,刘平.网络伦理难题与传统伦理资源的整合[J].烟台大学学报,2004(17):14-18.

[3]马波,杨妍.当代大学生的网络伦理构建[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9(6):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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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继报刊、广播和电视之后发展起来的第四媒体,并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人类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随着高校校园网络化的迅速发展,网络在其积极意义上作为大学生们学习和娱乐的平台的同时,也如一把双刃剑,日益暴露出他们的伦理道德问题。

一、网络环境下凸显出的大学生伦理道德问题

网络覆盖范围广、内容生动直观、传播速度迅速的特点为大学生学习知识、思想政治教育开拓了崭新的空间,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网络的隐蔽性和自由性以及“他人在场”的缺失性,使得大学生伦理道德责任感弱化,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现实中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对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干扰。据调查显示,在校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扭曲,思想道德水平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这确实是件令人担忧的事情。下面笔者就网络对大学生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行浅显的概括。

第一, 网络的虚拟性特点容易让人迷失真我

网络以虚拟实在和虚拟空间作为基本的技术支撑,人们可以借助于网络的虚拟性特点隐匿和篡改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处境来掩饰自己在网络上的各种行为。比尔盖茨曾在《未来之路》中引用了一副有意思的漫画:一只正在操作网络的狗对另外一只狗说:“在Internet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这形象地表现了网络的虚拟特征。青年大学生作为网络的主体,因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容易让自己沉溺于虚拟的网络中被一些虚假的现象所迷惑,而做出些与自己身份不合的举动。“追星族”在大学生中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很多大学生甚至放弃学业去碰自己的“偶像”。但是这些所谓的偶像在网络上光鲜亮丽的背后是否存在一个真的自我呢?这就不得而知了。

第二,网络娱乐性的特点使人沉迷其中,扭曲了人性的正常发展

网络的娱乐性使得大学生不再以学习为重心,他们上网大部分是为了娱乐,网络世界的多变性让他们目不暇接,以至逐渐迷失了方向。不断发展的网络游戏,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身于华美绝伦的近于现实的网络游戏画面中。在这种虚拟的网络游戏环境中,很多大学生因其心智还不成熟而导致迷失自己,造成其价值观的扭曲,引发青少年犯罪。

第三,网络的隐蔽性造成网络信息的虚假难辨,

网络的这种隐蔽性使得网络信息真假难辨,导致种种弄虚作假、尔虞我诈的现象出现,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伦理道德观念。个别同学甚至萌生了某种不良的念头,觉得“作假可以获得成功,老实只会导致失败”。这种思想观念,使得大学生不讲诚信的现象在大学里随处可见,作弊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为了奖学金或是评优在考试过后找老师要求加分等等。这些不诚信的举动随着互联网前进的步伐越来越普遍,这告诉人们这种失衡现象应该尽快加以控制,否则将会对大学生伦理道德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

二、净化大学生的网络德育环境

网络快速发展的趋势不可阻挡,我们只能顺应这一趋势,但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这一途径,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用生动快捷的方式把科学的正确的思想观念传播出去,积极开展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方法正确,开展教育才会有成果,大学生才会接受,才会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去改造社会,从而展现自己新一代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