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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业化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在山西进行的多方面农业项目建设中,文水县做得比较好,已投资2.7亿元,在全县13个乡镇成立了人才引进和劳动力转移协会,22个重点农业产业化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并且还建设了1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上迈出了一大步。22个重点项目中,既有出口西兰花标准化基地、葡萄温室试验示范基地、设施蔬菜示范园区,也有肉鸡养殖示范园区、貉子养殖基地等。其中瑞驰景田的200hm2西兰花种植基地成为全省最大保鲜蔬菜出口备案基地,产品远销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西兰花种植销售收入达到195000元/hm2,利润75000元/hm2,直接带动农户2000余户,间接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500余人。北国风特种养殖第一期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第二期工程正加紧建设,已饲养貉子1.2万只。目前文水县在大项目稳步推进的同时,农业产业已基本形成十大产业链条,模式也日渐成熟,对促进农业化进程的效用非常明显。
1.2项目推进山西农业化进程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地方经济也获得相应提升,与此同时,受到加入世贸组织后期保护层被掀开的影响,我国农业面临的竞争也在日渐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对农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山西省具有“农业大省”的标签,如果没有注重对农业模式的更新优化,那么这个标签迟早被替代。为了提升自身的农业实力,山西省积极引入项目管理理念,并在实践中发挥其实际效用,使农业项目的效益转化非常明显。
关键词:农业政策;环境政策;政策一体化
农业一直被认为是一个非竞争性的行业,具有市场失灵的特点,并提高了环境质量。由于农业的重要性和其弱质性,几乎所有的国家制定了影响农业市场的农业政策。我国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出台了很多政策,有些政策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也加重了环境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随着国家对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控制的加强,农业已经成为中国水域中含氮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水污染已经超越洪涝灾害成为中国政府最大和最难解决的问题[1]。
本文讨论了我国农业环境问题的来源、现有农业政策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政策对农业的影响;分析了在不影响现有农业政策目标的情况下,农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的协调发展形式:农业环境政策一体化。
一、中国农业环境问题的来源
进入21世纪以来,在工业点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之后,农业环境污染主要是农业面源污染逐渐成为我国最为重要的环境问题[2]。农业污染指人们从事农业活动时产生的非点源污染,主要包括化肥、农药、畜禽粪便等造成的水环境污染。农业污染具有广域性、随机性和监测困难等特点,其污染分量小,但总量极大。在发达国家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欧洲的农业污染是造成水体污染的首要来源,农业磷污染占地表水污染总负荷的24%~71%[3],美国60%~80%的水体污染来自农业污染[4]。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来自于农用化学品、农业废弃物、农村的养殖业等。
化肥:许多研究都认为化肥的过量使用是造成水污染的最主要原因。在“绿色革命”以后,粮食产量的增加主要依赖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等)的投入。我国粮食产量的不断增加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化肥投入的增加,但实际上,化肥的利用率并不高,很多都流失到水体、土壤中,有研究表明,氮肥的利用率仅为30%~50%,磷肥为10%~20%,钾肥为35%~50%[5]。
农药:我国是农药的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是农药的利用率一直很低,一般来讲,只有10%~20%,大约有80%的农药直接进入环境,造成对土壤、水体、人体健康等的污染,尤其是高毒农药的使用,危害更大[6]。
农业废弃物:包括农村居民生活垃圾、生活废水、农田中秸秆残茬以及田间农膜残片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任意排放、丢弃导致农业污染;大部分农业秸秆被焚烧,污染大气;农用塑料薄膜带来的白色污染,导致土壤的退化、水肥的迁移等。
养殖业:随着农村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畜禽粪便直接进入附近水体和土地,严重影响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水质,并危害人体健康。对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也带来水土流失、土壤退化等环境问题。
二、现有的农业政策对环境的影响
针对以上农业环境污染问题,我国出台了很多与农业环境有关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但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农业环境政策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很多农业政策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提高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的同时,加重了环境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这些政策主要集中在:(1)稳定、提高粮食产量以保证粮食安全相关政策;(2)提高农民非农收入的政策;(3)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政策。
(一)稳定、提高粮食产量以保证粮食安全相关政策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增加粮食产量的相关政策。比如国家对化肥、农药、水资源、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政策、农资增支综合直补制度等。这些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的粮食供给,但是这种单纯注重粮食增产的政策也对环境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
1.农药、化肥的污染农业化学品的补贴加剧了环境质量问题,造成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导致鱼类中毒或者因为水质恶化导致的其他水生动物的减少,而且农药用多了以后,害虫会对农药产生抗体。
政府一直在化肥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上有优惠政策,促使农户大量使用化肥以在短期内获得最大的农业产出。农资增支综合补贴政策干挠了市场机制,激励农户去多使用或一如既往地使用化肥、农药污染品。现行的关于化肥的政策环境并没有把化肥施用的外部成本完全内部化,对农户和农业行政部门的环保行为的激励也不够[7]。化肥农药补贴、供水价格补贴等政策的运用从短期看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扭曲了要素价格导致资源的不合理使用,带来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粮食安全的误区导致已有耕种土地集约化程度提高、不适宜土地大量被开垦,对湿地、沼泽地带的开垦破坏了动物栖息地,使得农村的野生动植物日益减少[8]。自1982年,国家确定以来,国内的化肥施用量呈稳步增长,2007年,国内的化肥施用量为5108万吨,较1982年的1513万吨增长了2·38倍,25年以来化肥施肥量复合增长率达到了4·99%。中国化肥施用强度已经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水体污染而设置的225kg/hm2的安全标准。化肥中大量过剩的氮素流入河流湖泊造成了水体的富养化。在一些地方,由于过量施用化肥造成土壤肥力持续下降,农民为维持农田生产能力,更加依赖于增施化肥,使农业生产呈现出“过量使用化肥—污染环境—土壤结构恶化—地力下降—追加化肥施用量”的恶性循环,既造成环境污染,也使农业成本逐年上升[9]。
2·塑料薄膜的污染国家对设施农业的鼓励以及对农膜的补贴,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了农民对农膜的使用。2005年地膜使用量为95万吨,地膜覆盖面积为1351万公顷,分别较2004年增加了3%和3·14%[10]。目前我国平均每公顷农田残留地膜75千克左右,地膜残留平均每公顷高达64500块左右,全国平均残留率为20%~30%。农用地膜属高分子有机化学聚合物,在土壤中不易降解,大量废膜滞留田间使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下降,造成农作物减产。而且降解之后产生有害物质,逐年积累,最终破坏土壤,导致作物减产[11]。此外,农村大量的秸秆焚烧也造成了浓重的大气污染。
3.水资源浪费严重现有的水资源管理政策导致水价偏低,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在美国,对干旱的西部地区的灌溉水补贴,是环境质量问题的主要根源。它导致了河水盐碱化,重金属流入地表水,损害了野生动物。河流减少也损害了野生动物,因为土地都变成耕地,野生动物的生活环境受到损害[12]。
(二)提高农民非农收入的政策农村劳动力兼业和非农转移虽然可以稳定和增加农户经济收入、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但是,农户的兼业和劳动力非农转移行为必然会引起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的转移,使本来就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加分散,而且外出劳动力绝大部分为青壮劳力,导致从事农业生产和农田管理的劳动力减少。非农就业会对化肥施用水平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13]。劳动力外出转移增加了农业生产劳动力投入的机会成本,导致了农民对除草剂的依赖,特别是在高收益的水果和蔬菜作物的生产中,化肥和农药的过度使用情况十分突出。
从单季稻生产用工量看,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40个工降至现在的10个工。在施肥用工上,20世纪90年代中期每亩水稻施肥用工占总用工的20%左右,现在降至9%左右,降低了十多个百分点。更为重要的是减少的用工主要源于不再实行深施肥,而是洒施于土表或水表。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乡镇工矿企业的迅速发展为促进我国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据统计我国农村乡镇企业数量已达到2200万家。
乡镇工矿企业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废水、废气、废物的排放剧增。目前,乡镇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废物的排放占全国工业污染排放总量的比重由改革开放初期的11%增加到50%左右[10]。特别是部分采矿业乡镇企业存在滥采乱挖、采富弃贫的现象,对环境的破坏和资源浪费更为严重。
(三)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政策近年来,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措施,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殖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农产品出口。
在我国畜牧业取得高速增长的同时,规模化养殖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为保障大、中城市菜篮子供给,方便运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多分布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人口稠密地区,绝大多数畜禽场的粪便没有综合利用和污水治理设施,使得大城市周边地带和郊区农村单位土地面积的粪便承载量过高,粪便的肆意排放导致水体严重污染。农村大量涌现的养殖小区也对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许多畜禽粪便不加处理,堆在路边并通过水渠、河道,造成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污染。由于化肥的大量使用取代了畜禽有机肥,畜禽粪便没有应用出路,使畜禽粪便从“利”变“害”发生了质的变化,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农民认为在放牧养殖和农药化肥方面国家出台的促进政策会对现有的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其他一些农业政策也对环境产生了不良影响。如农业贸易政策、农业保险政策等。农业贸易政策总体上对环境带来了不利影响,JohnK.Horowitz和ErLichtenberg研究了美国中部地区农作物保险对谷农化肥和农药使用的影响。发现因为“道德风险”的存在作物保险可能会影响化学品的使用,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户比没有购买保险的农户每英亩N肥的使用量多19%,农药多21%,除草剂和杀虫剂分布多7%和63%[14]。在各项具体政策中,农产品对外贸易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大。
三、环境政策对农业的影响:
以退耕还林为例同样,环境政策也会对农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多方面的,本文以退耕还林为例进行说明。退耕还林是生态系统恢复的一种有效途径,但一定程度上必然会影响到区域粮食安全。退耕还林使得农户收入下降,生活水平、消费支出总体明显下降,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没有显著的效果,对非农就业的促进效果也不尽理想。张志东等对在张北县l8个退耕乡镇的研究表明,有6个乡镇粮食安全出现了严重危机[15]。
徐晋涛对西部三省的研究表明:退耕还林使退耕地区畜牧业的发展和饲料供给面临潜在威胁。退耕后,农民的人均耕地拥有量大幅度减少,三省总体上减少了三分之一强。其中,陕西省的退耕户在退耕前人均耕地面积最多(3·61亩),退耕后却成为人均耕地面积最少的省(1·37亩),耕地减少超过了60%[16]。
四、农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的协调发展:
农业环境政策一体化建立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已经成为未来中国环境管理体制变革的核心。
实现农业污染有效治理必须进行政策创新,采取灵活的、综合运用的政策调控体系,而不是单独使用某一种政策手段。人们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和经济的发展,为农业和环境政策的一体化提供了机遇,这对农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目标双方都有益处。必须放弃工业化初期追求农产品产量最大化和过度抽取农业剩余资本的政策目标,将政策目标的支持重点转移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来[17]。一体化的环境政策要求人们在制定和实施有关社会经济政策的早期就对环境问题加以考虑。由于一体化是一个双向过程,制定和实施环境政策时也应全面考虑它们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潜在影响。农业政策可以以一种加强它们对环境的有利影响并减少其不利影响的方式得到制定和实施。成功的一体化要求政策制定者了解农业政策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也要了解环境政策对农业政策的影响。一体化的政策工具是一个完整的政策集合,它由一系列相互联系同时又能够组合到一块交互发挥作用的法律法规、计划、方案、措施等组成。准确把握这些政策工具对政策目标的影响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成功制定一体化政策的基础[18]。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组织的一体化最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综合性的管理机构来负责政策的制定和部门之间的协调。
将环境保护的要求渗透到产业政策、价格政策、财税政策、贸易政策等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之中。农业部门、环境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政策制定者要充分考虑并接受他们的政策对所有其他部门目标的影响的责任。在不断加强县级环境管理机构的同时,建议在各乡镇设置环保机构,并垂直于上一级环境保护机构管辖、监督,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限;积极培育农村民间环境保护组织,促使其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并监督政府和其他环境行为主体的职能。最需要建立的就是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协调机构,实现农业、环保、水利、国土资源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参与,突破单一的职能部门权责限制,促进环境管理协同能力的提高,改进管理效率,拓宽管理深度和广度[19]。
(二)研究、推广和咨询工具农业活动充满了风险和不确定性,导致农民使用过多的化肥和农药等生产资料的投入来尽量减少病虫害等风险以获得最大的产量。
政府可以开展相关研究并更有效地提供推广和咨询服务。例如通过加大控释氮肥的研究,来推广对环境更友好的控释氮肥;通过对农民的培训,使他们获得相关科学的生产管理知识;通过农业技术服务,鼓励农民只使用实现最大利润所需要的化肥施用量;通过加大宣教力度,鼓励公众参与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来强化农民的环境意识,使农民获得相应的环保知识,使农民自觉、自愿地采取有利于环保的农业生产方式和进行有利于环保的农业实践活动。例如提供病虫害预报和病虫害的准确信息,将有利于农民采取更有效的病虫害综合治理策略;提供土壤质量和作物生长方面的知识将有助于农民更合理地施肥等。最终达到农业目标和环境目标的统一。
(三)政府和农民共同分担费用通过政府和农民共同分担费用来鼓励农民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实践证明,当经济鼓励工具被用于鼓励农民进行维护和改善环境的活动时,效果特别明显。
具体而言,较高的价格会促进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且投入品使用得越多,相应的污染环境的风险也越大。所以,减少农业环境污染,可以通过削弱价格支持降低农业的集约化程度,把农业部门置于市场压力下,这将建立起一个更有效率的农业部门并反过来减轻对环境的压力。对农民的保护性耕作给予成本分担,预防土壤流失。对分散化的家禽养殖场提供畜禽粪尿贮放、处理设施并提供部分补贴。对亲环境技术和生产方式的使用和绿色农产品进行补贴。
(四)法规手段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对化肥和农药制定化学标准,对存在潜在污染的农业活动进行限制,对不良农业活动进行禁止,对某些高度易侵蚀土壤的耕作活动进行禁止,对某些活动发放许可证(如对抽取地下水的深井发放许可证),用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农业生产活动中人的行为。引入国外的“交叉承诺”制度,即农民获得国家各项补贴以满足一系列预先指定的土地使用规定为条件。这样可以更好地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更好地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五)因地制宜地调整环境与社会经济关系农业生产和环境影响依赖于当地具体的环境特征,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的差异较大,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致,同一项环境政策在不同区域实施效果会产生明显的差异,因此,要准确掌握特定地区的生产数据和环境数据,调整和完善环境政策时因地制宜地调整环境与社会经济关系。
五、结论
农业生产一方面会改善环境质量,另一方面也会给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在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时必须对环境问题加以充分考虑。环境政策也会对农业生产活动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在制定和实施环境政策的时候还必须全面考虑它们对农业产量、农民收入和粮食产量、粮食价格的潜在影响。政策决策者必须在农业污染控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之间寻找平衡点,实施农业环境政策一体化政策。
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达到农业环境政策的协调发展:改进制度安排,强化与农业投入品使用有关的规定,加强咨询和推广服务,修改与产品标准有关的规定,实施环境成本分担以及加强监测和研究活动,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在农民收入不受影污染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参考文献:
[1]贾蕊,陆迁,何学松.我国农业污染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6,8(1):59-63.(3):70-74.
[2]李海鹏.中国农业面源污染的经济分析与政策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华中农业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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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riffinRC,BromleyDW.AgriculturalRunoffasaNonpointEx-ternality:ATheoreticalDevelopment[J].AmericanJournalofAg-riculturalEconomics,1982,64(3):547-552.
[5]唐莲,白丹.农业活动非点源污染与水环境恶化[J].环境保护,2003(3):18-201
一、信息化是传统农业的倍增器
信息技术是当今发展最快的高技术,但就信息技术本身来讲,它只是一种工具,并不能替代其他产业,只有和其他产业结合,才能够真正成为传统产业发展的倍增器。信息技术与农业结合也同样能够起到倍增作用。
农业信息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农业技术信息化:如精准农业信息;农业环境信息化:如气候预报、病虫害测报;农业经营信息化:如农产品交易信息等。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在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基础上,政府每年拨款15亿美元,用于建立农业信息和市场服务网络。有着粮仓称号的俄亥俄州的农场主,一个人经营几千公顷的土地,全靠电脑管理控制生产、销售的每一个环节,而在我国目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时期。要在人均0.067公顷的耕地上解决13亿人口的吃穿问题,根本出路在于以科学技术和信息及其物化了的设备工具和生产资料来武装农业,使之在有限的土地上大幅度地提高生产率,所以发展农业信息将给我国农业带来难得的机遇。我国传统农业绝大部分尚处于低质低效水平,虽然劳动力成本低,但劳动力人员素质也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水平也同样不高。随着加入WTO的临近,我国农业生产不得不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要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就要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用当今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相结合无疑会极大促进我国传统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使我国传统农业取得跨越式发展。
二、把农业信息当做产业来发展
推进农业信息化,必须把农业信息当做一项产业来发展。众所周知,信息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发展最迅速、科技含量最高、利润率最高的产业之一。发达国家50%以上产值来源于信息业,信息产业在农业上应用,一方面可以使农业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农业信息本身也可以被当做产业来发展。所以农业信息化建设决不仅限于信息网建设,它还可以带动农业信息硬件、软件建设,还可以拉动农业信息服务、农业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分析以及农业信息中介、网上农科教育、网上农产品交易、网上结算、定单农业、物流配送等一系列农业生产、流通活动,既可以创造一大批就业机会,又可真正通过信息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业整体效益。
在农业信息化实施过程中,农业通过信息化可以获得倍增效益,信息业可以通过对农业的信息软硬件服务形成农业信息产业,最终形成农业与信息业双赢的良好局面。现代农业在农业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服务,农业信息已经涉及到了农业生产、流通的方方面面,加之信息本身的增效作用,使得农业信息服务的各环节都会有效益产生,在这里由于农业信息效益市场价值的体现,起到了促进农业信息向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从而使得将农业信息化被当做产业来发展成为了可能。
三、建立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
在谈到现代化指标时,往往把信息化程度作为一项衡量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来看待。信息化指数的高低也就反映了该地区、该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发展农业信息化产业也就不能不建立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信息量:包括单位面积内人口的通话次数、E-mail数、信函数、报刊数、网上信息数、因特网点数等。
信息装备:包括单位面积内人口的电话机数、电视机数、计算机数、上网微机数等。
信息主体水平:如单位面积内人口中的第三产业人口数、大学生数、信息从业人员数、上网人数等。
信息消费:如个人、单位或集团消费中信息消费的绝对值和相对值等。
要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就必须按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各方面全面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与我国目前农业水平、农村条件和农业人口来比较,尚具有不小差距。但我国农业发展也具有地区性不平衡,西北地区相对落后,而东南沿海由于开放早,市场经济已经比较发达,农民已经向富裕小康水平转化,初步具备了推进农业信息化的条件,有了建设农业信息化的投资能力,只要领导重视,加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完全有能力发展农业信息产业。另外在目前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许多统计材料中尚缺乏有关农业信息化方面的记录,希望将来把农业信息化等有关量化指标加以统计,逐步建立起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以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
四、农业信息化市场需求巨大
在我国总人口中农村和小城镇人口占有绝对大的比例。在我们对浙江农村的考察过程中,强烈地感受到农民、农业工作者对农业信息的渴望。绍兴市所属嵊州市1998年专门提出了“必须像重视农业科技推广一样重视农业信息”的要求,嵊州通过建设“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农业110”及农业信息员、农业信息会等多种农业信息形式,开拓了为农业服务的新领域,通过网上交易、网上服务,确使农民尝到了农业信息的甜头。如嵊州农业信息网,短短几个月就有200多个农户、企业在网上交易,涉及200多种农产品,吸引了美、日、香港客商洽谈生意,成交额已突破300万元。又如绍兴“中国轻纺城”这一大型纺织品专业市场,去年成交额167亿元,成为亚洲最大的轻纺市场。这个市场建成了100兆的网络线,所有商户都可以进入因特网,网址点击率已达3.5万次以上。这说明农业信息化建设,顺应了农民需要,也顺应了市场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一般来讲,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优于落后地区,城市优于农村。虽然浙江省和全国相比,农业属于较发达地区,农业信息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农业信息化建设目前仍显不足,农业信息流通仍显闭塞。比如,绍兴日报报道对在诸暨市的抽样调查表明,10个种粮大户中有7户不了解粮食购销改革,反映出农民目前大多数还是处在信息不灵状态,说明了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如果农民、农业工作者、小城镇居民都参与农业信息化建设,或即使仅有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甚至仅有四分之一、五分之一农业人口来参与这个市场,按全国人口比率而论这个市场该有多么巨大。
农业发展过程中,农业生产手段在农业生产中处于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生产手段的先进与否、效率高低都影响了生产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规模,是推动农业和国家经济的最大劳动力。实现农业生产手段生产过程的机械化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的丰产丰收,是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生产中以机械动力代替传统的人力和畜力,使原有的农业生产规模有了巨大的跨越,在提高了农业劳动力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率的同时,改善了农作物的生长条件,大大推进了新型生产力在农业中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引入是农业生产方式的一次巨大变革,打破了传统生产方式的局限,其大范围的实现使农业生产向着现代化迈进了一大步,并逐步实现了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关键的衡量标准。因此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技术水平,作为其中基础性设施的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和广泛应用是关键所在。
1.2农业机械化是先进科学技术的有效应用
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农业机械化的实现是首要环节,在农业机械化中大量引进了先进的机械设备和先进的科学技术,使成为重要组成成分和推动力。先进的科学技术的引进在极大程度对农业的生产环节进行了改进,在农业生产全过程中都得到广泛的应用,例如机械化插秧、机械化收割、机械化病虫害防治设备以及洪涝灾害设备等机械化设备都在当今农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它们的使用使农业生产过程更加高效、便利,方便和推动农业生产活动的进行。先进的机械设备需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相互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生产能力,近年来我国已大量引进国外先进的科学生产技术,在我国中的农业生产中得到应用和推广,使机械化设备得以有效地在农业生产中实施,两者协调共同作用使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使农业先进科学生产技术的高效性在其中得以展现。
1.3农业机械化优化生产绩效
农业生产发展的目标是农业生产绩效的优化,即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对于生产绩效的提高有很强的优化作用。伴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生产过程更加优质和高效,它以机械动力代替人力和畜力作为农业的主要生产力,一方面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率,使生产成本大大降低,另一方面使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都大大提高,实现农业生产绩效的优化,促进农业生产率和生产效益的提高。
1.4农业机械化提高劳动力的素质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机械化在生产环节中以机械动力代替人畜力,运用大量先进的农业机器设备,引入现代先进科学技术,使农业生产过程机械化、智能化,在机械使用过程中对农民的技术水平进行训练,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意识,使其素质在本质上大大提高。这些高科技的新机器和新技术的引进和使用使农民成为高素质的劳动力,成为能够对生产机械进行操作和管理的具有高素质水平的技术掌握者,有能力走在新农村建设的最前线。
1.5农业机械化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是维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重点,然而由于现代社会中的污水排放、农用化学品污染等问题导致农业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农业机械化引进了机械深施化肥技术、机械灌溉技术和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技术等高新技术,对生态环境有极大的改善作用。机械深施化肥技术告别以往将化肥撒施或浅施的不合理使用方法,防止作物不能吸收的化肥残留在土地中对土壤的结构产生破坏,导致土壤质量下降,深施化肥有益农作物的吸收并且对土壤的破坏大大减少。机械灌溉技术克服了传统农业灌溉过程中水资源利用率低下并且容易造成土壤的冲刷等缺点,有利于保持、改善生态环境。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减少以往因多余的秸秆稻草腐烂或燃烧导致的环境污染,将秸秆还田改善土质,提高土壤养分,使秸秆的作用得到充分利用并避免了环境污染。农业机械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江西南丰县为例,目前该县不管是增加农民收入还是财政收入,主要还是靠农业和农村经济。乡镇企业非常薄弱,提供的税收是390万元,不到税收总额的10%。出路就在于依托农业搞二、三产业。目前包括安徽、四川、河南、江西,这几年快就快在其特色产业上。中部地区尽管特色农业发展很快,但是是不完整的产业。以南丰的鲜果来看,现在有21万亩鲜果生产。鲜果进入盛果期,到2000年每一年提供2亿公斤到2.5亿公斤鲜果,其概念就是在100天的产销期间,每一天需要400辆卡车,每一辆卡车装5000公斤来运输,对于我们来说是根本不可想象的,因为没有产后的加工。
产业化重点应该放在中部地区,因为中部地区很多县是农业大县、财政穷县、工业小县,主要还是靠特色农业的发展,如何发展特色农业,就涉及农业产业化的问题。
产业化本质上是经济发展问题,但包括了很大的改革成分,如产前产后产中都与各部门有关,怎样搞?比如南丰甲鱼要依靠外地老板,自己不能搞,这涉及新的流通组织建设。还有资金的问题,收购甲鱼资金需要量很大,金融机构如何配套。包括供销社能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搞一个购销组织。现在供销社经济很困难,能不能利用供销社的人力,加上县里的支持来购销,这都涉及体制改革的问题。
蒋励(广东省农研中心副主任):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化农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有农业产业化,就不会有农业的现代化。但是农业产业化不能代替农业现代化,不能以为现在提了农业产业化,就不提农业现代化了,这个关系一定要搞清楚。
农业产业化,应该是多种模式的,但是也应有共同的特点:
第一实行农业工厂现代化生产;第二建立区域专业规模化现代化的商品生产基地;第三建立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得农工商和生产紧密配合;第四联合各方要产权明晰、独立核算,大家都不吃大锅饭,既发挥联合优势又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第五在生产力和专业分工高度发达基础上实行联合,联合是发展生产的客观要求。
这五个特点,我认为是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标志,不能把什么事情都包括进去。加快产业化,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我认为十分重要。要搞产业化,大量的工作是改革的任务。体制上要改革与政府相关的管理体制,要积极探索。
农村的改革,我认为关键问题是产权,产权的问题搞清楚了,才能推动整个资源的流动,才能谈得上土地相对集中的规模经营。
何加正(人民日报经济部副主任):农业产业化实际上是最终把农业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发展成面向市场的农业。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现代化的一个很重要的步骤。通过这个桥梁有可能更顺利地接近于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它将推动中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向新一轮发展,向新一个层次发展。目前,不管大家对农业产业化的问题认识上有什么分歧,有什么不同的看法,但这个概念提出来以后,在实践中,大家的做法基本上是大同小异,这就说明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是不约而同的。这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应该说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国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农业产业化实际上是一个过程。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跟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农业的发展水平以及中国的市场的需求,和中国人的消费水平等都是相关的,他们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一说产业化,农村的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我认为不是这样。要搞农业产业化就会遇到一系列问题,正是因为遇到这些问题,才会推动改革措施的出台,一些地方搞农业产业化,不得不先搞一些改革。农业产业化本身是在实践过程当中,我国实际上还是处于起步阶段。下一步还需要我们进行更多的探讨。
产业化的实质是体现利益分配的关系。农业投资和产业化开发的利润不能来自对既得利益的损害。在产业化过程中,应该把农民放在农业发展的中心位置。
谭向勇(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我觉得公司加农户的模式,整个过程都是自上而下的,把农民放在最末端,没有把农民放在农业发展的中心位置上。中国农业产业化,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农产品的供给问题,一个是农民收入增加的问题。整个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路上,第一步应在中国首先发展比较完整的农户经济,实际上好多现代的农业技术在农户经济中也是可以纳入的。
为此,政府应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农户发展的政策,产业化首先要把农户经济发展起来,使农户经济逐步现代化。
第二步在农户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合作组织。在具体的形式上有两种:一种是运销合作社,一种是信用合作社。我们谈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就要找一个中介的组织,能够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另外一个就是信用合作社,使农业有比较充足的资金。
第三步在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能够逐步发展具有股份制性质的农民自己的工厂企业。我觉得是不是在考虑自上而下的发展思路的同时,考虑一下自下而上的发展思路,从农户到农民合作社,再到农民自己办的股份制性质的工业工厂企业。在一些龙头经济中,农民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为他没有能力跟龙头企业竞争。另一方面,对于工厂企业来说,他们交易费用也可以降低,因为面对的不是千家万户的农户,而是合作社和农民自己的工商企业。这样的话,整个市场经济才能全方位运转,特别是在市场化过程中农民的谈判地位能够提高。
李海涛(河南省商丘地区行署副专员):从我们地区产业化的初步实践看,农村搞产业化不仅是农村的需要,也是城市工业发展的需要。从大的方面讲,城乡工农分割这种格局如果不改变,我国的工业发展就受影响。
现在工业生产和农民的关系是买卖关系。比如农民卖棉花,中间要通过各个环节,为什么农民卖棉花要塞砖头,有很多原因。我们有几个工厂那么积极地去和农民结合,让利给农民1/4或1/3,这样农民非常高兴,生产非常积极。从宏观讲,国家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产业化,而农村产业化要到农村去和农民结合起来,要注意农民的需要,而不是某一个方面的需要,各方面需要紧密结合,就能形成新的生产力。
农村产业化,以我国幅员之大,情况很复杂,要连结城乡纽带,光靠简单的合同是不行的,要有产权作纽带,这样连结起来就更牢固了。
郭书田(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所长):农业产业化过程必然是总体多元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包括国有、集体所有、个体、私营,还有外资等等,形成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体。
在这种联合体当中,我们要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要突出产权清晰化,避免在产业化过程中重新出现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晰,导致资产流失的问题。在界定权当中,特别要重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问题。大型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产业化,一般是采取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形式。由于公司是以盈利为主要目标,而作为农业产业化的基本主体,农民是很分散的,为了使农民适应大市场的需要,减少市场和自然的风险,这就需要重视依法保护农民共同所有的资产,并且使其能够得到应有的增值,并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使农民能够有决策参与权、收益分配权、管理人员的选择权,这也是农业产业化是否有生命力的关键。为此就需要在社会范围之内,建立连接市场的中介组织——合作社或协会。在这一过程中,最终得益者应该包括亿万农民。樊纲(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教授):所谓农业的“产业化”,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定义,我在此只强调两点:
如何建立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内部合理利益机制呢?有必要先认识一下农业产业化组织建设过程的一般规律。农业产业化体系的组织建设就是围绕一个或几个农副产品项目的生产经营而组织各方主体参与的过程。因此,农业产业化从形式上看是不同经济主体的合作。它不仅是不同生产经济活动的组合,也是各经济利益主体的组织结构的重新组合。
制度经济学认为,任何经济结构的发育都是由各利益集团谋求利益的活动促成的。在经济结构发育的可能性中,永远都存在潜在的经济利益。如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交易额的增加、新技术在生产上的成功运用,都会使某些成本的增率递减,或者在成本方面作等量的投资可以引起收入有更大程度的增长。这就要求变革现存的经济组织方式去获取潜在的利益。于是,主体利益集团中一些人看到了这些潜在的利益,具有创新精神的一些人(或是个人、集团,也可是政府部门)组成行动集团,根据最大利润原则进行几种创新方案的比较选择,并充分估计到预期成本后开始制度创新。这就是农业产业化形成原因的最好注解。
农业产业化按组织结合的特点分有三种表现形式:一为松散式,二为过渡式,三为紧密式。松散式表现为,农户和龙头的结合没有任何经济约束,某一相互联系的经济活动,是通过纯粹的、偶然的市场活动进行的。这种关系既不稳定也互相不负责任,相互之间的关系和交易的对象随时可能变化。过渡型表现为各经济主体通过某种经济约束或协议进行交易活动,这些约束常常是合同或契约,期限可长可短。相互之间的经济联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协约由各方协商,经营和管理职能仍保持在各个相互独立的经济主体之内,但龙头企业起制导作用。紧密式的产业化除具有上述过渡式的特点外,参与的各方不仅有经济约束,更重要的是各方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已经丧失,作为共同的出资方,组成新的企业主体,各自的经营管理权部分或全部丧失,生产计划、组织管理、经营策略、利益分配等为总公司或集团决定,各方进行统一的活动。在农业产业化刚刚起步时,很多经济联系都只是简单的甚至是无任何约束力的协议。但随着农业产业化的逐步发展,这些经济关系都必须按照规范方式进行规定,以理顺经济责任和权利。同理,市场经济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也必将促使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由松散式向过渡式、紧密式发展。
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有着必然要求。在产业化中,各利益群体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很难自动地取得相互间的利益平衡。在利益总和既定的前提下,各利益群体将依据其所处的地位对利益进行分割,而在这个利益共同体中,农民的竞争力总是最弱的。这就决定了各种以减少农民以外的利益群体拥有的利益来增加农民利益的办法,肯定会遇到种种阻力。因此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建立和发展的关键。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平衡工具或者手段往往是以利益在各环节上的分配是否合理为依据的。
利益机制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利益如何创造,二是利益如何合理分配。前者是后者的基础,是依据;后者对前者有促进作用,是利益机制的关键。创造利益的最直接主体,分为农户和加工、运销企业两级,他们都为整个体系的利益形成做出了贡献,都有必要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生产水平,创造更多的利润。在农业产业化初期,在产业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龙头企业对广大缺技术、少资本的农户的培训、扶持尤为重要。龙头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和规模的不断壮大是整个产业发展乃至生存的关键。但影响体系利益规模的还有其他外部的因素,如市场环境、产业风险、经济区位等。在利益分配过程中,由于农户处于出卖原料的地位,作为价格的接受者,一般难以得到正常的利润,常常需要对其进行保护。加工和运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金投入多,周转快,利润较大,资金利润率常高于农业生产。为扶持农户生产,与之签定经济合作协议是分配利益时常常采用的方法。在这里,通过协调渠道或中介组织进行相应的监督,对于协议的公平合理是必要的。关于其他相关的经济技术服务部门如畜牧部门,其参与利益分配的方式常常是与产业化的结合方式有关。在松散式或过渡式的产业化形式中,服务费用往往是直接向农户收取,农户把它计入生产成本并转入农产品收购价中;或者是龙头企业与之签定协议,按协议收取费用。而在紧密式的产业化中,服务部门的服务支出作为一种投资入伙,按协议或按股份分取所得利益。
另一方面,在利益的分配上,除了要求公平合理外,还要求从产业整体出发,使得一定规模的利益刺激能够产生规模效益,使整个系统创造的效益最大化。这其中应该还包括为提高经济效率而相互寻找代表更高生产力的主体,并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的结合活动,这就是效率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常在发展之初,龙头企业资金报酬率是最高的,而农户与各服务环节的资金报酬率相对要小,这是由工业化生产和农业生产的一般生产率水平差异决定的。所以在此阶段,利益分配偏向于加工厂,而当加工厂达到一定发展水平时,其边际报酬率会下降。为稳定生产基地和服务体系,利益分配就应向农户和各服务组织倾斜。这是一体化建设中利益分配总是难以平衡的根本原因.
二
任何成熟的农业产业化,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许多共同性,即: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户签定产销合同,建立生产基地,提供配套服务;农民按合同生产、交售,企业按合同收购、加工,把产品销往国内外市场;利润在各个环节合理分配,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的经济共同体或农工贸一体化。
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以下几项是关键性的工作:
1.明确各主体的职能和义务,划分各方权、责、利在农业产业系统中的关系。从性质上划分,所谓主体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政府部门。组织发动一个项目,特别是在当地商品经济尚不发达,龙头企业十分缺乏,国营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单位经济力量薄弱的时候,政府的领导和协调就显得十分重要。这种作用表现在:①组织有关部门就某一项目进行市场分析和可
行性论证,资金、信贷、人员的安排和计划;②对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和管理,在龙头企业建设与管理、基地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给予财税支持;③作为产业化体系各方利益的监督者和协调者,对一体化内部各组织间的经济协议和利益分配提出建议,对经济纠纷进行公正的裁决;④对职能部门进行相应改革,为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需要指出的是,用政府行政命令组织服务组织会使产业内部交易费用过高,这已被相当多的实践所证实。所以,政府部门的角色、作用必须慎重处理。当农业产业化充分发展,或者跨越行政区域时,政府部门的这些行政性作用将逐步被觉悟的、有经济能力的各“经济人”之间的理性协作所取代。
企事业单位。作为投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其经营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单位本身,而且影响到从事这一行业的广大农户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加工厂在努力提高经营水平、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原料供应者——农户的生产也进行相应扶持,以取得农户的长期信任,获得稳定的货源。
如何建立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内部合理利益机制呢?有必要先认识一下农业产业化组织建设过程的一般规律。农业产业化体系的组织建设就是围绕一个或几个农副产品项目的生产经营而组织各方主体参与的过程。因此,农业产业化从形式上看是不同经济主体的合作。它不仅是不同生产经济活动的组合,也是各经济利益主体的组织结构的重新组合。
制度经济学认为,任何经济结构的发育都是由各利益集团谋求利益的活动促成的。在经济结构发育的可能性中,永远都存在潜在的经济利益。如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交易额的增加、新技术在生产上的成功运用,都会使某些成本的增率递减,或者在成本方面作等量的投资可以引起收入有更大程度的增长。这就要求变革现存的经济组织方式去获取潜在的利益。于是,主体利益集团中一些人看到了这些潜在的利益,具有创新精神的一些人(或是个人、集团,也可是政府部门)组成行动集团,根据最大利润原则进行几种创新方案的比较选择,并充分估计到预期成本后开始制度创新。这就是农业产业化形成原因的最好注解。
农业产业化按组织结合的特点分有三种表现形式:一为松散式,二为过渡式,三为紧密式。松散式表现为,农户和龙头的结合没有任何经济约束,某一相互联系的经济活动,是通过纯粹的、偶然的市场活动进行的。这种关系既不稳定也互相不负责任,相互之间的关系和交易的对象随时可能变化。过渡型表现为各经济主体通过某种经济约束或协议进行交易活动,这些约束常常是合同或契约,期限可长可短。相互之间的经济联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协约由各方协商,经营和管理职能仍保持在各个相互独立的经济主体之内,但龙头企业起制导作用。紧密式的产业化除具有上述过渡式的特点外,参与的各方不仅有经济约束,更重要的是各方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已经丧失,作为共同的出资方,组成新的企业主体,各自的经营管理权部分或全部丧失,生产计划、组织管理、经营策略、利益分配等为总公司或集团决定,各方进行统一的活动。在农业产业化刚刚起步时,很多经济联系都只是简单的甚至是无任何约束力的协议。但随着农业产业化的逐步发展,这些经济关系都必须按照规范方式进行规定,以理顺经济责任和权利。同理,市场经济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也必将促使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由松散式向过渡式、紧密式发展。
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有着必然要求。在产业化中,各利益群体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很难自动地取得相互间的利益平衡。在利益总和既定的前提下,各利益群体将依据其所处的地位对利益进行分割,而在这个利益共同体中,农民的竞争力总是最弱的。这就决定了各种以减少农民以外的利益群体拥有的利益来增加农民利益的办法,肯定会遇到种种阻力。因此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建立和发展的关键。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平衡工具或者手段往往是以利益在各环节上的分配是否合理为依据的。
利益机制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利益如何创造,二是利益如何合理分配。前者是后者的基础,是依据;后者对前者有促进作用,是利益机制的关键。创造利益的最直接主体,分为农户和加工、运销企业两级,他们都为整个体系的利益形成做出了贡献,都有必要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生产水平,创造更多的利润。在农业产业化初期,在产业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龙头企业对广大缺技术、少资本的农户的培训、扶持尤为重要。龙头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和规模的不断壮大是整个产业发展乃至生存的关键。但影响体系利益规模的还有其他外部的因素,如市场环境、产业风险、经济区位等。在利益分配过程中,由于农户处于出卖原料的地位,作为价格的接受者,一般难以得到正常的利润,常常需要对其进行保护。加工和运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金投入多,周转快,利润较大,资金利润率常高于农业生产。为扶持农户生产,与之签定经济合作协议是分配利益时常常采用的方法。在这里,通过协调渠道或中介组织进行相应的监督,对于协议的公平合理是必要的。关于其他相关的经济技术服务部门如畜牧部门,其参与利益分配的方式常常是与产业化的结合方式有关。在松散式或过渡式的产业化形式中,服务费用往往是直接向农户收取,农户把它计入生产成本并转入农产品收购价中;或者是龙头企业与之签定协议,按协议收取费用。而在紧密式的产业化中,服务部门的服务支出作为一种投资入伙,按协议或按股份分取所得利益。
另一方面,在利益的分配上,除了要求公平合理外,还要求从产业整体出发,使得一定规模的利益刺激能够产生规模效益,使整个系统创造的效益最大化。这其中应该还包括为提高经济效率而相互寻找代表更高生产力的主体,并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的结合活动,这就是效率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常在发展之初,龙头企业资金报酬率是最高的,而农户与各服务环节的资金报酬率相对要小,这是由工业化生产和农业生产的一般生产率水平差异决定的。所以在此阶段,利益分配偏向于加工厂,而当加工厂达到一定发展水平时,其边际报酬率会下降。为稳定生产基地和服务体系,利益分配就应向农户和各服务组织倾斜。这是一体化建设中利益分配总是难以平衡的根本原因。
二
任何成熟的农业产业化,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许多共同性,即: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户签定产销合同,建立生产基地,提供配套服务;农民按合同生产、交售,企业按合同收购、加工,把产品销往国内外市场;利润在各个环节合理分配,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的经济共同体或农工贸一体化。
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以下几项是关键性的工作:
1.明确各主体的职能和义务,划分各方权、责、利在农业产业系统中的关系。从性质上划分,所谓主体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政府部门。组织发动一个项目,特别是在当地商品经济尚不发达,龙头企业十分缺乏,国营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单位经济力量薄弱的时候,政府的领导和协调就显得十分重要。这种作用表现在:①组织有关部门就某一项目进行市场分析和可行性论证,资金、信贷、人员的安排和计划;②对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和管理,在龙头企业建设与管理、基地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给予财税支持;③作为产业化体系各方利益的监督者和协调者,对一体化内部各组织间的经济协议和利益分配提出建议,对经济纠纷进行公正的裁决;④对职能部门进行相应改革,为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需要指出的是,用政府行政命令组织服务组织会使产业内部交易费用过高,这已被相当多的实践所证实。所以,政府部门的角色、作用必须慎重处理。当农业产业化充分发展,或者跨越行政区域时,政府部门的这些行政性作用将逐步被觉悟的、有经济能力的各“经济人”之间的理性协作所取代。
企事业单位。作为投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其经营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单位本身,而且影响到从事这一行业的广大农户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加工厂在努力提高经营水平、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原料供应者——农户的生产也进行相应扶持,以取得农户的长期信任,获得稳定的货源。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和实力增长较快。2001年,我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66000多个,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的有27000多个,占41%;中介组织带动型的为22000多个,占33%;专业市场带动型的为7600多个,占12%;经纪人、专业大户带动型的为9600多个,占14%。2002年,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继续发展,其营业额达1042亿元,利润264亿元。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额达4693亿元,比2000年增长52.8%。销售收入为9461亿元,其中销售收入亿元以上者达1762个,增长62.3%。2003年,监测合格的350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资产规模平均为8.1亿元,比2001年第一次监测时提高30个百分点左右;平均固定资产规模3.2亿元,提高20个百分点左右;平均销售收入9.7亿元,提高20个百分点左右。截止2004年底,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超过10万个,带动7000多万农户,每户平均增收100多元,初步形成以580多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2700多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骨干的新局面。国内各地区积极引导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组织形式,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在582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中,合同方式占83.7%,合作方式占10.1%,股份合作方式占1.4%,其他方式占4.8%。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地区分布不均衡。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中部及西部地区龙头企业数量及规模相对较小,表现出明显的地区不均衡性。就东南沿海地区的江苏省来说,2007年初,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有3657家,总销售收入1823亿元,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8家,省级龙头企业达200家。浙江省绍兴市拥有农业龙头企业1100家,其中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3家,2006年龙头企业实现销售额189.6亿元,利润12.8亿元,农产品加工值达155亿元,联结基地728.9万亩,带动农户169.7万户。而中西部地区龙头企业的发展则有所不同。湘西自治州政协调研组2004年9月上旬对湘西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状况的调查结果表明,全州只有2家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9家州级龙头企业,资产总额只有11亿元,远远低于东部沿海地区一个地级市的水平。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有明显的地域性。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有非常典型的地域性。它的主导产业往往是以当地的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发展的基础基本上是立足于本地,然后再逐渐向外扩展。当然,这些龙头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突破本区域的界限。如今,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一些龙头企业利用自身的经济实力,大力开展有关业务,将经营触角扩展到中西部地区。据统计,2004年我国共有1164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从事跨区域经营,并且许多龙头企业开始向多产业、多品种、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式发展。
(四)各级财政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逐渐加强,国际化经营势头显现。据统计,2003年和2004年,我国省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达33.6亿元,中央财政从1995年到2003年,支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总量达12亿元。2004年,江苏省全省引入“三资”达167亿元,较2003年增加46亿元,增幅达38%。龙头企业积极向国际市场进军。2003年,监测合格的国家重点企业中有295家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创汇额达44亿美元。其中单个企业出口创汇超1000万美元的有80多家,超过3000万美元的有40多家,超过5000万美元的有20多家,超过1亿美元的有6家。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目前还处于初步兴起阶段,总体水平不高,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偏低,覆盖面较窄。我国的农业产业化起步较晚,发展过程较短,因而无法形成数量众多、实力雄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各地虽然已出现一些龙头企业,并且这些龙头企业确实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起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各地的龙头企业往往从地方利益出发,各自为战,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体系,有的甚至还搞地区封锁,这就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同时,各地农业企业的规模有限,相互间的竞争力有限,无法形成重组兼并的浪潮,这对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的提高非常不利。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覆盖面较窄,目前只有50%左右的覆盖面,而发达国家中的美国、日本、荷兰等国则早已超过80%。就龙头企业方面来看,我国的龙头企业所占比重及整体实力也大大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
(二)龙头企业的发展程度较低,带来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我国各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程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各地龙头企业之间往往各自为政,自求发展,出现各地区间龙头企业的重复设立,致使其规模和发展程度长时期处于较低的水平,很难有大幅度提高。对有限农业资源的争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龙头企业间的矛盾,引起了相互间的争夺,这给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由于农业产业化的程度较低,公司与农户间的协作还不密切,这就增加了成本支出,减少了利润。据测算,价值1元的初级农产品,经加工处理后,在美国可增值3.7元,日本为2.2元,中国只有0.3元。较低的利润水平又会影响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龙头企业的实力较弱,没有形成足够的控制力,产业集群的形成过程缓慢。全国各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虽然不少,但由于没有相对统一的管理,因而发展速度较慢,实力扩张有限,始终难以发展成规模巨大、实力雄厚的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因此,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移的步伐较慢,所起的作用也不大。同时,一些地区龙头企业在当地所占的比重并不高,对所在地区其它企业的控制力较弱,使其发展受到影响,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地区表现得更明显。如,湖北省鄂州市虽有2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但规模都不大,集约化程度也较低,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有限。
(四)对龙头企业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我国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政策和措施上都给予充分重视。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各地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也有所不同。有些地区没有统一规划,任龙头企业自由发展,致使农业产业化的合作体系难以形成,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对资源利用的低效率反过来也会阻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和合作机制的形成。对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认识不够,致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及其它企业的发展存在一定隐患,这些隐患妨碍了合作的进一步发展,给龙头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三、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策
为尽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整体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大力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龙头企业,逐步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订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体系的建设。要重新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要意义,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颁布来推动龙头企业的发展。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农业产业化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适时制订出台一系列有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以改革促发展,以制度促提高,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作为龙头企业也要紧跟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强自身内部各种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使龙头企业的发展能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使其发展后劲更足。
(二)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探索农业产业化发展新道路。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在发展农业生产上,各地都有其自身特色。如何发挥各自的优势,推动农业产业化的顺利进行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问题。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发挥各自优势并使优势的发挥能切实收到实效。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联动型和合作社一体化。要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农业产业化新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用新模式推动企业化经营的发展。要改变各地区普遍存在的“种(养)什么加工什么卖什么”的传统产业化模式,代之以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市场需求什么一加工什么一种植什么”的新的产业化模式,以最大限度地拓宽农业发展路径,增加产品的销售,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通过典型事例的宣传,拓宽农民的视野,使农户由过去的单纯关心农业生产变为关心农产品未来的销售。使农户逐渐摆脱传统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生产模式,转而从事多种农业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去改造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最终发展现代农业。
(三)加强龙头企业间的分工合作,积极培育龙头企业集群。要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来从事经营,将上下游企业有机地联结到一起,通过分工协作的方式,充分发挥各协作单位的功效,使其各司其责,各尽其事,共同组成一个产业链条并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龙头企业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十分重要。因此,各地区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大力发展适合本地区的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其它中小企业的发展。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组建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形成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产业园区,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核心的农、工、科、贸为一体的新型产业基地,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国内一些地区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可喜的成绩。如,广东省围绕龙头集团公司的发展,把关联农场改造成它的农业分公司或生产基地。广东东方剑麻集团完成对垦区剑麻种植、加工、销售企业的联合重组,形成广东农垦集团在剑麻产业上的龙头公司,年产叶片33.7万吨,年产直纤维1.8万吨,成为全国最大的剑麻种植、加工和出口企业。
(四)打造名牌产品,增强龙头企业的竞争力,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以国内外大市场为着眼点,努力提高企业的现代技术装备水平,要创造出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国际知名品牌,通过名牌战略的制订与执行,不断拓宽企业的发展方向,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一个名牌产品可带动其它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对农业产业化起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从事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内蒙古伊利集团和蒙牛集团,就将牛的养殖户和本企业联结在一起,形成了“公司——养殖户”一体化的生产组织模式,并逐渐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名牌产品,扩大了其在国内市场的份额,奠定了在国内同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吉林省的德大集团也是采用这一模式,将肉食鸡养殖户和大豆种植户与公司密切联结起来,形成一条龙式的专业化生产,逐渐扩大对国内外市场的开拓。
(五)大力开展科技创新运动,提高龙头企业的技术水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排头兵,要大力进行科技创新活动,通过科技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龙头企业的产业化水平。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及高校进行联合协作,将现代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龙头企业的产业化水平。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星火计划”和“良种工程”计划的实施,通过国家有关政策及资金的资助,将最新科技成果引入龙头企业,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满足社会需要,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要形成一系列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以新产品、新技术去引领企业的发展,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去创新,形成创新与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局面。
(六)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为龙头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龙头企业自身及各级政府要加快招商引资的步伐,加大龙头企业吸引国内外资金的步伐,利用其他地区的资金来加快龙头企业的发展。在这方面,东南沿海地区走在了前面。江苏省阜宁县2001年就实施了“农业招商引资百日竞赛”和“农业项目推进年”等活动,大力扶植农业外向型龙头企业发展。中部地区近年来也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各级政府要着力塑造好适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内外环境,加大对龙头企业所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搞好硬环境建设。同时,在税收方面,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龙头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减轻它们的纳税负担,以降低企业产品成本,提高赢利水平。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要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可考虑对龙头企业实行不同于其它企业的优惠利率,优先支持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活动,同时组织专项基金,对龙头企业提供专项支持。还要加快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其他相关企业的合作,在合作中不断壮大企业的规模,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实现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增强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
江津是一个农村比重较大的县级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是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八五”时期起,江津的粮食、肉类、水果、淡水产品等农产品的产量都进入了全国百强县(市)行列。但是随着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到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农业大县(市)的优势逐渐丧失。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严重地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江津曾经进入全国农业百强县(市)行列,但是农产品“好的不多,多的不好”,卖难问题十分突出;农户已成为相对独立的市场主体,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很低,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缺乏有机联系;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农业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双重压力,投入大、周期长、成本高;长期困扰国民经济发展的农产品供应不足的矛盾缓解了,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农业比较效益不高、农民增收困难的矛盾依然突出。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我市从“十五”期间就提出了“跳出农业抓农业,创新思路调结构”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和重庆市“三百工程”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调整了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思路,把农业产业化作为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基础。在实施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用工业化理念狠抓了“四大农业”和“一个目标”:“四大农业”就是业主农业、特色农业、商品农业和科技农业,“一个目标”就是实现效益最大化。
一、实施业主农业,实现组织最佳化
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扶持龙头企业的政策,龙头企业管理办法,成立了江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专业大户,广泛推行“公司+农户”、“业主+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业主制农业”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分户经营的落后模式。目前,以国有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为主的各类农业企业已达到720多家,其中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市级龙头企业55家,重庆市级龙头企业9家;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158个,带动全市约70%的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一是在经营形式上,以农业企业、业主经营、合作经营为主,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目前种植经营花椒50亩以上的企业、业主达350多户,带动了全市22万农户、61万农民从事花椒产业,分别占全市农户和农民总数的58%、56%。现已种植的3.14万亩优质晚熟柑橘,全部实施业主制经营,其中企业、业主31家,种植面积1.65万亩,占总面积的53%;专业合作社18家,占总面积的47%。二是在用地问题上,以业主转包租赁等规模流转为主,突破产业发展用地制约。2004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22万余亩,其中13.8万亩转包出租给农业企业和业主,占流转总面积的63%。三是在资金投入上,近三年来,全市由国家投入农业资金1.2亿多元,由民间资本投入7亿元以上,其中企业、业主投入资金达5.6亿元,约占民间资本的80%,有效缓解了农业投入严重不足的矛盾。
二、实施特色农业,实现产品最优化
我市坚持实施非均衡产业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产业发展的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科学规划优势特色产业区和产业带,合理布局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做到产品最优化。
一是制定江津特色农业发展规划。打造“三大特色农业区”:都市农业区(观光农业、旅游、花卉、无公害蔬菜等)、浅丘现代农业示范区(优质稻、花椒、晚熟柑橘、蚕桑、生猪、橄榄等)、南部山区特产区(金银花、苎麻、笋竹、草食性牲畜等);构建9个优势产业带:即30万亩优质稻、10万亩晚熟柑橘、10万亩无公害蔬菜、100万头生猪、12万亩蚕桑、10万亩橄榄、10万亩中药材、10万亩苎麻和10万亩笋竹优势产业带。二是培植特色农业产业。经过几年努力,我市成功建设了全国最大的花椒基地和出口柑橘基地。目前全市种植“九叶青”花椒面积达50万亩,超过了陕西韩城24万亩、山东莱芜15万亩的规模,一跃成为全国三大花椒生产基地之首,并建设绿色花椒标准化生产基地5万多亩。江津先后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林业局确定为“九叶青花椒标准化示范区”、“全国林业标准化栽培示范项目”和“中国花椒之乡”。引进跨国公司——恒河果业集团,大力实施柑橘品种改良战略,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业主和农民大力发展优质晚熟柑橘。目前已引进优新晚熟柑橘品种71个,建成生产示范园、品比园600亩,完成容器育苗470万株,建成标准化柑橘园3.1万亩。到2009年,10万亩优质晚熟柑橘园的产量将达到20万吨,初步形成国内最大的出口柑橘生产基地。三是培育特色农产品。从重庆引进渝欣牧业公司,在海拔1000米以上的柏林镇发展优质金银花5万亩,改直生苗为嫁接苗,改原始栽培为现代栽培技术,改原有的晾晒干燥为蒸汽杀青烘干技术,极大地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价格。苎麻由原来的川苎2号老品种改为中国麻研所引进的湘苎2号新品种,单产由150公斤提高到300公斤,纤维指数由老品种的1500提高到1800以上。
三、实施商品农业,实现经营市场化
我市十分注重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大力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一是参加国内外的展示展销活动。先后组织企业和业主参加了香港美食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全国绿色食品交易会、韩国农副产品展示展销会,日本经贸洽谈会,每年一度的重庆农展会、高交会和北京高交会、深圳高交会、上海香精香料博览会和广交会等。二是举办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我市举办了四面山旅游节暨农产品展示会、花椒品牌推介会、中国首届花椒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江津花椒公司与重庆餐饮名厨协会联谊活动等等。三是培养大批中介组织和农产品经纪人。全市培养中介组织78个,农产品经纪人2万多人。四是大力开展宣传促销活动。我市先后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央电视台、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中省市媒体来我市采访报道,向海内外宣传江津农业和名优特农产品。五是规范市场管理。为了加强江津农产品市场管理,维护江津农产品的良好声誉,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农产品市场管理工作会,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的通告。设立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场所在镇的分管镇长现场值班,工商、公安等联合执法,加强商贸流通监管。工商、质监等部门还在交易市场设立质量监控站,印发农产品质量标准作为参考,加大执法力度,严把质量关。设立了农产品贸易公开举报电话,对各种不法行为,及时应诉,立即查处,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四面山花椒公司在国内40多个大中城市建立了促销窗口,恒河果业公司在国内及东南亚地区有100余个二级批发商及水果物流系统。江津花椒出口日本、韩国,榨菜出口马来西亚,曲木板产品出口美国,蚕丝出口印度,柑橘出口亚洲、中东地区和港澳台地区……
四、实施科技农业,实现成本最低化
我市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健全农业科技队伍,坚持用工业产品的生产流程和质量标准来规范和要求农产品。
一是加强科技培训工作。我市于1999年建立江津市农业产业化培训基地,用现代农业新观念、新科技、新信息武装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头脑,已累计培训镇村干部、企业法人和农村科技骨干15840人。积极开展绿色证书工程,向全市30000多农民颁发了绿色证书。积极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12000多农民喜获农民技术职称。组织50多个企业参加在重庆工商大学参加世界银行举办的无公害农产品远程培训。聘请中科院和西南农大等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和教授来我市开展培训工作。二是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制发了农业标准化知识和花椒、晚熟柑橘、金银花、蔬菜、蚕桑等标准化生产技术手册5万多份,举办农业标准化培训班,初步解决了农民生产管理农产品无标准可循的问题。采用绿色花椒标准化生产技术,获得了很好的效果。如花椒公司自建的双福示范园,栽后一年半就开始试花挂果,2年半投产,平均亩产鲜椒357公斤,最高达806公斤,单株最高产量达4.9公斤。三是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科研。为提高花椒产业的质量,重庆市四面山花椒公司的两个深加工项目列入国家“863”计划,成为第一批国家星火计划——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并与中科院地化所、西南农业大学、美国G&F生物科技公司等合作,建立了花椒研究所,研发花椒系列产品20多个,其中获得6项国家专利,花椒申报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已通过国家质监局专家评审。优质柑橘项目列入国家“948”计划,重庆市恒河果业入驻江津以来,已引进世界名优、专利保护柑橘品种71个,并于2004年6月加入国际育苗者协会,享有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的水果技术及营销网络,成为我国唯一加入这一农业国际俱乐部的会员企业。锦程公司投资1000万元,建成柑橘工厂化无病毒育苗基地750亩,采用意大利温室育苗智能控制系统,每年为重庆市柑橘产业化项目培育优质苗木400万株。柏杉丝绸有限公司引进技术,开展技术创新,对原缫丝机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一机多用,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五、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效益最大化
我市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逐步探索出一条推进江津农业产业化的新路子,正在实现江津农业的“九大转变”。一是由数量型农业向质量型、标准化农业的转变。二是由“产、供、销”向“销、供、产”的转变。三是由常规农业向特色农业、品牌农业的转变。四是由农民分散经营向企业、业主集中经营的转变。五是由催种催收型向产前、前中、前后服务型的转变。六是由小、散、多、杂型向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区域化的转变。七是由传统的粗放型经营方式向现代化集约型经营方式的转变。八是由内向型农业向外向型农业的转变。九是由掠夺资源、破坏环境的发展型向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型转变。
“九大转变”带来“三大效益”:
2.员工信息技术程度低,导致项目实施难度高。如前所述,农业企业因受制于往前传统的种植和生产管理模式,具体的基层管理人员甚至子公司经理的信息化技能严重欠缺,且年龄偏大。知识转移的工作量困难较大,信息化技能培训的难度较高。
3.信息化建设项目员工参与度低。农业产业由于多年来的传统生产方式导致企业中存在一定的保守、对新事物接受程度低、接受速度慢等文化习惯,也导致企业员工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参与意愿较低。
二、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进度影响因素分析
1.信息化项目内在因素对进度的影响。(1)因农业企业的生产特点,导致进度受影响。在实际操作中因需求分析受以下几方面的影响:①需求提出的局限性。由于负责人职位问题,很少能够熟知全局业务运作,所提出的需求的完整性因人而异。②需求描述的复杂性。需求的完整描述不仅面面俱到,内部的关联性很强,错综复杂。③需求审查的随意性。面对如此繁杂的需求分析与描述举行的需求评审,并不能对需求描述作深入细致的分析。(2)低估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实现的条件。低估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实现的条件表现在低估技术难度‘低估协调复杂度、低估环境因素这样几个方面。
2.组织保障体系对进度的影响。(1)根本导向问题。在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发和实施过程中,如果内部协调不力、没有形成合力,则最终很难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这就必须要求项目管理组织必须明确工作基本准则和导向,在项目管理全过程都必需加以强调,否则,对项目管理的进度和成效将有极大的影响。(2)组织结构上的问题及其解决。作为项目管理的组织保证,项目组的组织机构对项目的成败起着关键作用,组织结构是项目管理的骨架,其功能是沟通信息、协调矛盾、控制进度、维持运转和指挥决策等。作为一个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任务较重的农业企业,不可能成立项目式的项目管理组织,该项目的管理组织成员是由各部门抽调搭建成的,项目的项目组是矩阵式的组织构架,矩阵式组织构架既有项目组织注重项目的特点,而项目成员又是某一职能部门的成员,从而造成协调上的不利因素。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控制的管理保障措施
1.农业企业必须做好业务流程的再造和完善。(1)流程重组的三个阶段:初始阶段、分析设计阶段及实施阶段。首先是项目的初始阶段。这时应明确项目的内涵及意义,并由项目团队将需要改进的流程与企业的经营结果如提高利润率、降低成本等直接联系起来,使企业认识到改进流程的意义。然后,正式进入流程的分析及设计阶段。先对现有流程进行分析,可采用头脑风暴法,列出现有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找出现状与理想之间的差距,并在其中架设桥梁。然后据此设计出流程的各个步骤及衡量的标准。最后,提出从现状转化到理想状态的实施计划。最后,是流程的实施阶段。设计完流程并非万事大吉,实施阶段是关键。在这一阶段,要先定义实施的组织结构,与相关部门及员工沟通,并提供培训。(2)在流程改造的过程中,有几点关键因素必须注意:一是必须有高级管理层的支持,二是最好是由相关部门的代表设计,而不是完全依靠外力,这样才能保证新流程容易被接受、可实施性强。
2.组织结构上的问题及其解决。(1)在企业内部必须明确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与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确保项目负责人与职能部门负责人之间的权利平衡。在矩阵式项目组织结构中,项目组成员一般接受两方面的领导:项目组负责人和原所属部门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成员对所属部门负责人的忠诚度更高,因此,必须明确项目组成员在项目组内部的汇报关系,这样有助于项目组成员对项目责任心的建立。(2)有效沟通和调节双方矛盾。为了确保项目在时间、资源、效能上的合理平衡,项目组负责人必须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充分沟通,除了让职能部门负责人站在公司全局的高度上理解和认识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重要性,项目组更必须帮助职能部门负责人充分了解项目各阶段所处的环境、工作任务、对资源的需求、项目进展等等,从而使职能部门对项目组和项目有充分的认识,了解项目的资源需求,从而帮助项目组的工作顺利进行。(3)确立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先机制。在项目管理的实际工作中,随时都会遇到项目组和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要注意到,不是所有的矛盾都是容易解决的,或者说不是所有矛盾都是可以通过沟通解决的。当两者的矛盾难以解决时,必须有一个机制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先性,这就从机制上确保了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先性,从而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