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环境保护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5-05 09:14:2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业环境保护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农业环境保护论文

篇1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以环境为中介的人与人和谐相处,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其他有益成果的总和[1]。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协调和谐为宗旨,以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它追求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相互依存而共进共荣,强调人类的自觉和自律。党的十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等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个重要部分。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共处,实现人类的永续发展。

1.2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协调好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

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协调是生态文明建设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在生态文明的理念下,要求我们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注重环境保护,协调好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农业生产如何实现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以及农业经济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生态文明的要求,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的生产发展依赖大气、水、土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以及国家政策、农业技术等社会资源环境。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生态环境的制约,自然生态环境对农业生产影响最大。农业生态环境实质是指农业生产及其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水资源、大气资源、土地资源、气候资源以及生物资源等要素的总和[2]。同时农业生产过程中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污染破坏,并且农业生态环境受到污染破坏不能及时的发现,一旦遭受破坏并且很难恢复。因此,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必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是农业良性发展的需要也是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

1.3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关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农业是与自然联系最密切的产业,如何发展好农业是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重要内容。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所依赖的基本条件,农业生态环境是生态环境的一部分,农业生态环境的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生态环境系统的变化发展。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业生产发展之间关系十分密切,农业生态环境破坏则导致农业发展受阻,农业生态环境优良,农业就可以得到可持续发展。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可动摇,农业的发展状况关系到国计民生。然而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否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农村经济社会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生态环境破坏也愈演愈烈,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关系失衡。一方面,我国的农业发展成就巨大,粮食首次实现了“十连增”,满足了十几亿中华儿女的物质需求;另一方面,发展带来的代价也颇为巨大,对于农业资源的过度开发,我国农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农业生态环境状况令人堪忧。

2.1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和农业生态环境破坏不断加剧

我国农业生态破坏不断加剧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严重,人均耕地逐年减少,草场退化等方面。我国是土地荒漠化较为严重的国家,人均耕地水平不到世界水平的一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来看有所改善,但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土地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耕地土壤环境堪忧,区域性退化问题较为严重。全国年内减少耕地面积8.02万hm2。全国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2.95亿hm2,占国土面积的30.7%[3]。我国农业供需矛盾突出,对农业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农业人均资源有限,加之在市场经济下,农业要增强竞争力,于是就不断利用各种手段的开发农业资源,导致农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剧。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截止2013年,我国有333.3万hm2左右的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全国因草原退化、建设占用等因素导致草地减少1067万hm2,具有生态涵养功能的滩涂、沼泽减少10.7%[4]。

2.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

造成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1)农业生产过程中化学物质的使用导致土壤污染,我国的化肥使用量大约是5800万t,是目前世界上化肥施用量最大的国家。还有我国农药使用量是180万t,农膜240万t,加之农村畜禽养殖滥用药物,这些化学物质的使用导致土壤污染加剧和地力的下降[5]。(2)工业“三废”污染,我国每年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物排量逐年增加,使得农业的水源、农田、农村大气受到严重污染,给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近年来,农村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其中某些企业技术含量低,环境保护意识差,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雪上加霜。(3)农村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导致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农村畜禽养殖业逐渐走上了规模化道路,其产生的畜禽粪便等污染物随意排放,没有得到科学的处理,对大气、水体、农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严重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此外,我国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资源开发方式粗放、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且法律在农村地区适用弱是导致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又一方面的因素,而且我国现价段的技术水平也限制了农村与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2.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实质———利益冲突

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保护体系,在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制止环境污染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法律在协调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方面不够完善,不能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不能有效的防治生态环境污染。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利益冲突是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关键所在。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管理机构自身利益与环境利益冲突,政府部门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不能有效得到遏制,进而还是出现了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的恶性循环,最终还是使环境利益受到损害。第二,环境保护者与受益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我国的生态补偿制度并不完善,缺乏有效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第三,排污企业与受害者的利益冲突,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治理排放的污染物,守法的成本大大高于违法的成本,大都企业都宁愿排污受罚而不进行污染治理,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税收而对于排污企业的放任行为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加剧。这些冲突的存在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法律调整规制手段。

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现状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劣,这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面对日益严重的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归根结底还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手段是解决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核心手段。我国法律在平衡农业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1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立法缺失

一方面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某些领域存在立法空白。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等法律法规,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也有许多。但是农业生态环境是整体的内在系统化的,需要一部综合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目前这些有关立法是分散的且规定都过于原则化,不适应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例如,《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治沙化等生态失衡现象和第四十九条规定防治农业污染等,这两条原则性的规定,实际操作很难,并且把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与农业环境割裂开了。《农业法》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就保护,其内容基本上是对环境保护法中两个条文的再次表述,缺乏措施性的规定,在发生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件时很难适用到具体问题中去。我国一些地方也制定的一系列农业环境保护的法规,但是这些地方性环境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可操作作性不强,没有体现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以致有些空泛的规定和政策式的规定无法执行,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在一些重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的现象,在生态农业、水污染、土壤污染、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还很欠缺。缺乏专门针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特别的法律规范。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没有建立公众参与、行政指导、行政强制以及有利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机制等方面,不利于调动公众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由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存在的这些问题,导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许多方面不能有效的开展起来,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2现有法律制度体系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缺乏适应性

我国已经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等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制度,但制度与制度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较差。这些制度主要针对大城市的污染,对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较少。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主要包括耕地制度,划区轮牧、休牧和禁牧制度,捕捞限额和禁渔、休渔制度,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物种资源保护制度以及农业安全生产安全使用制度,这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立法,禁止性规范较多,鼓励性规定较少,缺乏激励机制。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同时,重视政府的作用,赋予政府的权力较多,没有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有关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全,许多法律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禁止性规定,但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从而使禁止性规定与法律责任的承担没有相互呼应,属于法律责任的缺位。另一方面,法律责任的规定在对生态功能保护的违法行为处罚较轻,还有一些社会危害性大、破坏性强的环境违法行为,仅仅设置了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没有相应的刑事责任条款的规定。由于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使得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威慑和制裁作用,不利于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3.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存在缺陷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存在“体制不够严密”和“相应程序缺乏”两大方面的体系性缺陷。就执法体制而言,首先执法主体林立,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管理体制是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执法体制,实践中,这种体制导致农业环境执法主体林立,各个执法主体之间相互扯皮或推诿的现象产生;其次,行政执法权分散,行政执法权分散于植物保护、种子、土肥、环境保护等各个机构中,这种分散的行政执法权力很容易导致执法不一、相互冲突等现象,农业执法秩序处于混乱的局面。就执法程序而言,实践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过于强化环境管理机构的权利,缺乏对环境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应有的程序性保障机制。在现行有关农业环境立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行政部门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上具有不平衡性,过多的确立和保护的是政府的权利和利益。一方面,它赋予环境管理机构很多的权利,但缺乏对其环境管理行为有效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它赋予环境管理相对人很多的义务,却很少规定保障环境管理相对人权益实现的程序机制,导致环境管理相对人的合法环境权益得不到保障[6]。

4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完善建议

4.1强化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立法

首先,根据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客观规律,尽快制定出一部综合性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以解决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立法过于分散的问题,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法律依据。地方性立法应该更加注重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因地制宜的制定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保护措施。其次,建立健全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尽快制定《沙漠化法治法》等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对现行的《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农业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修改。再次,填补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空白,目前我国国务院已经于制定并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于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鉴于此,还应加强生态农业、土壤污染、水污染、面源污染等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填补在这些领域的空白。同时农业环境标准体系也可适时的做些调整,以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最后,建立公众参与以及有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行政强制、行政指导等手段,调动和鼓励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对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或者其它方面的经济优惠,调动各阶层的积极性,参与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来。

4.2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优化制度配套环境

完善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中增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条款。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是党在十报告中的要求。为了使生态恢复补偿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议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政府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实施绿色国内生产总值制度等[7]。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制度,一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于破坏和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追究农业生态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严格法律责任,对于破坏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仅要规定罚款这样行政处罚,还应当规定限期治理与修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并调高罚款数额标准。对于构成犯罪的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应明确规定其刑事责任追究,使得法律发挥威慑和制裁作用,为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4.3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

一方面,变革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统分结合的执法体制,建立专门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执法主体,规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主体职能。这样便可以集中行政执法职能,把执法人员的指挥管理、安排执法经费的安排、调配执法力量的调配统一起来,解决了行政职能过于分散的问题,同时也避免了行政主体之间相互推诿等弊端的出现。另一方面,强化行政程序的控制和保障作用,规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程序。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外部行政程序建设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程序权益。建立诸如告知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制度,确保公众能够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来,确保农业生态环境执法主体依法执政,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出现。同时强化司法手段,通过司法审判惩罚和制止重大污染环境犯罪、环境失职犯罪,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篇2

[8]王娅.推行农村清洁生产迫在眉睫――访全国政协委员朱玲[J].环境经济杂志, 2016(4):2628.

[9]王权典.生态农业发展法律调控保障体系之探讨[J].生态经济,2011(6):115121.

[10]桑东莉.论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保障[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4(4):5457.

[11]于华江,侯静.农地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6(6):3536.

[12]严厚福.再也不能重蹈覆辙――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和执法问题[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238.

[13]宋才发,向叶生.我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探讨[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3033.

[14]任洁,王文美,黄智明.加快实施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的若干浅见[J].福建农业科技,2003(6):3133.

[15]张昕,杨芳.产业承接地农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根源及因应对策[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2628.

[16]罗吉.我国土壤污染发展立法研究[J].现代法学,2013(11):6869.

[17]汪再祥.中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述评[J].法学评论,2008(3):3839.

[18]蔡守秋,李建勋.土壤污染防治法论纲[J].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8283.

[19]郭巍.环境立法将有较大的发展[N].中国环境报,20071030(4).

[20]李建勋.论土壤污染防治法[C]//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236238.

篇3

一、前言

《农业环境保护》阐述了各种农业污染的现状与防治对策,重点培养学生从事农业环境保护研究和解决实际农业

环境问题的能力,它已成为许多高等农业院校面向环境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开设的必修课。

目前,很多高等农业院校在本课程教学过程中仍采用讲解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为主的教学方式,重理论轻实践,不能很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这些问题只能通过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授课内容和加强实践环节来解决。笔者根据三年的教学经验,对该课程的教学方法作了一定的探讨和创新,采用新的教学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了检验教学改革效果,笔者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学生的看法进行调研。调查问卷涉及学生对四项教学改革的态度及效果,采用抽样调查法,研究对象为青岛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04级学生。以花名册为抽样框,进行随机抽样,样本数为150,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37份,回收率91.3%,其中有效问卷135份,有效率98.5%。调查问卷均为自填式,组织学生以匿名方式进行调查,调查时间为2008年4月。

二、教学改革内容

(一)充分利用网络教学

网络资源现已成为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信息来源。通过网络寻找农业环境保护发展的最新进展,搜集我国优秀农业环境保护地区的基本资料做成网页,并浏览与农业环境保护相关网站,把做好的网页和收藏好的网址链接做成小网站,上课时针对所学内容留给学生相关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浏览教师制作的网站,把有用的资料归纳整理发在论坛上,每节课后教师通过“广播”形式点评学生的帖子以便学生形成全面正确的结论。每两周在网站上帖出一些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知识的习题,使学生更好地消化课堂知识[1]。教师公布自己的电子信箱,便于学生课下与教师交流。调查问卷反馈情况如表1所示,学生对网络教学有很大兴趣,满意率达83.71%,认为网络教学方便快捷,便于沟通。但是这种教学需要学生的电脑拥有率较高,对少数没有电脑的学生而言这种良好的教学效果无法体现,因此有3.70%的学生表示较不满意,没有学生表示不满意。

(二)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

课堂教学采用动态的多媒体教学,形象直观,在原有基本课件设计的基础上引入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先进的农业环保经验,利用照片、动画、视频等素材剖析发达国家农业环保的特色,以及各国采用先进技术和措施后农业环境有所改善[2],同时对比我国农业环境保护所采用的政策和举措,阐述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课堂上我们介绍最新的国际农业环保知识与进展,以及我国生态环保型效益农业和农业经济发展状况[3],不但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而且为学生深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每过一段时间把每章复习重点内容归纳制成网络课件,便于学生巩固和复习。与传统的黑板教学相比,多媒体教学有着更大的优势,调查结果显示,满意率为85.19%,学生普遍认为应用多媒体教学能加深对知识的印象,改变了以往死板僵硬的上课气氛,提高了授课效果;但同时也有11.11%的学生感觉一般(见表1),反映信息量增大,上课做笔记的时间减少,因此不得不增加课下学习时间。

(三)加强实践环节的学习

完整的教育生活是在教育实践中生成的[4],现在的大学生大部分来自城市,对农业知识的了解也仅限于书本。加强实践环节,让学生接触农村,获得鲜明真实的印象,有助于更深层次地理解课本内容。教育实践的形式应是多样化的[4],加强《农业环境保护》课程的教学实践,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基本农业环保实验,如农田灌溉污水内有机物监测、农田土壤内重金属定量分析等,另一方面要经常组织实地考察,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在考察中,教师要注意前期准备,设计考察题目和步骤;中期认真督促,做好记录;后期作好总结,认真分析[6]。如进行学校所在区域内农业环境保护状况调查,到周边农村进行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农田畜禽粪便污染监测等。在实际观察和观测的基础上分析环境、评价环境和预测环境,组织学生撰写有关农村环境问题的总结报告或课程论文。我们组织学生去山东省莱阳市参观龙大集团养殖事业部有机肥厂,通过观察生产流水线,让学生认识农村畜禽粪便处理的新技术,同时也了解到新型农业环保企业如何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结合起来。

调查数据显示,达95.56%的学生比较满意(见表1)。主要因为许多学生认为实践学习能开阔视野,丰富经验,锻炼动手能力的同时培养创新能力。另外,实践教学环节还使学生在大四就业时受益匪浅,在面试时专业技能表现良好,因此有很多学生在实习单位直接签约就业。

(四)调整完善授课内容

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三农”问题的解决和“三农”权益的保障,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都离不开法治手段,而走科技兴农之路更需要法律的有力保障[5]。在该课程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引入一定的法律知识,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之相互渗透,让学生了解国家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的内容,掌握农业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法规和环境侵权事件中民事或刑事责任的承担。因为环境污染行为具有独特性,其侵权造成的环境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不同,有明显的独特性,这需要在授课时重点强调。我们要不断加强农村环境侵权的案例分析,加深对农业环境问题的再认识,提高对农业环境事件的分析能力,学会用法律手段捍卫受害人的正当权益。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因此教师应具有全新的教学理念,把可持续发展观贯穿教学始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环境伦理观、道德观,培养新一代人的环境意识,这是农业环境教育得以实现的主观因素[6]。

结果显示:20.00%的学生认为课程体系改革满意,48.15%的学生认为课程体系改革比较满意,21.48%的学生认为一般,10.37%学生认为较不满意或不满意。绝大部分学生认为对该课程进行课程体系改革有助于提高环境意识,增强法律观念,能更深层次的学好该门课程。

三、结语

本次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农业环境保护》课程教学改革效果明显,每项教学改革学生满意率均超过65%,其中学生对加强实践环节学习尤为欢迎,95.58%的学生表示满意,而对网络教学和多媒体教学,学生的满意度也分别达到83.71%和85.19%。学生普遍认为,教学改革不但增强了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而且锻炼了动手能力,对以后考研和就业都有很大帮助。农业环境保护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陈旧思维方式和新科技知识交互过程中,很多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笔者仅对《农业环境保护》课程教学改革进行了初步探索,但本研究的调查结果仅限于山东省内一所农业院校,研究结论有一定的局限性,希望能与同行们共同探讨该课程的改革方法,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姜翠娟.利用网络上好《环境保护》课程[J].化学教学,2003,(11):36-37.

[2]武春霞,杨静慧,杜长城等.日本农业环境保护对中国盐碱地改良的启示[J].2008.14(3):43-44.

[3]毛艳玲.新形势下农业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J].中国环境管理,2005,(2):31-33.

篇4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3.04.002

一、生态补偿制度的理论依据

生态补偿国内外至今未见明确的定义,目前我国实际工作中的生态补偿,是指为了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或生态价值,针对生态环境进行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行为,以及基于环境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而对可能因此丧失发展机会区域内的居民承担的给予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等行为。[1]生态补偿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方面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生态环境受益人、其他组织、国家、社会因保护或破坏生态环境活动产生的环境利益及其经济利益分配关系,是为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和维护、改善或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所进行制度安排。

从经济学角度生态补偿制度的理论依据:一是公共产品理论。萨缪尔森公共产品是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个基本特征,生态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没有排他功能,就会导致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使生态环境和资源遭到破坏,必须建立一种补偿制度,给与那些为保护生态资源而牺牲自己利益的人们一定的补偿,最终保证全体成员的利益不受损失。二是外部性理论。外部性理论是在生产或消费中对其他人产生额外的成本或效益,即成本或收益被加于其他人身上,然而施加这种影响的人却没有为此而付出代价或得到好处。该理论在生态保护领域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例如排污收费制度、退耕还林制度等就是对该理论的应用。必须运用外部性理论设计一套较完善、最终实现生态资源的最优配置生态补偿制度。三是生态经济学基础。生态经济学研究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相互生态经济关系。生态系统是经济系统的基础,经济系统对生态系统有反馈作用。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正是促进经济和生态环境双向、共同发展。随着对生态补偿认识的全面系统和深入,结合学科研究的进展,多学科综合交叉研究生态补偿,对生态补偿的理解也更有趋同的趋势。自然生态学和社会学、经济学对于生态补偿的研究共同服务于一个目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2]

二、构建黑龙江省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农业生产和生活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日益严重,需要进行一定的制度设计来解决农业环境受到污染的问题,建立农业生态法律补偿制度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既有生产功能,又有生态功能,然而农业的生态功能不能转化为农业经济效益,也不能转化为农民的收入,而是体现为良好周边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处于农村地区的生态功能区域,为维护其农业生态环境,需要对农业生产活动进行抑止或限制,这是以牺牲农民和农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代价的,对相关的既得利益群体应公平负担这种牺牲。农业生态补偿就是通过对特别牺牲进行补偿,从而彰显社会公平正。所有主体在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上一律平等,保障任何主体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救济,对任何主体违反环境义务的行为都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说到底生态补偿是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环境公平问题的关键所在。

目前,我国对农业生态补偿已经开展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国家和一些地方政府在宏观方面制定了生态补偿政策和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例如国家草拟《生态补偿条例》,首次提出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还有《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等。《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生态建设达到新水平,使“十二五”成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时期。资源消耗得到有效降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耕地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废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耕地保有量保持1160.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7.3%。草原面积得到恢复性增长,“三化”面积下降。

其次,环保部、财政部、发改委推行“以奖促治”政策,加快了农村环境治理步伐。黑龙江省1980年成立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广大环保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自建站以来,农业环保机构从无到有,环保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已经建立市(地),县级站68个,四级(省、市、县乡)农业环保监察人员已达1000余人。1993年的旨在保护农业环境,防止农业环境污染《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在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于1993年10月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农业环境保护,指对农业用地、农业用水、农业生物和大气等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在我省境内从事与农业环境有关的生产、建设、开发、科研和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为落实中央文件,黑龙江省制定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现有基础上,构建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还是可行的。

三、完善黑龙江省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律构想

1.农业生态补偿原则明确化。

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传统的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所造成的农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已经远远超过农业生态系统所能承载的能力范围,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从实践出发,进行农业生态补偿首先必须确立一定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是指生态利益享受者通过直接或间接地方式对补偿者进行补偿,依此原则确立农业生态补偿主体;生态补偿本质上就是为了调整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生态受益者与权益受损者之间的公平,进行立法时确立公平补偿为原则,在整体上实现公平。生态补偿主要是在政府的主持下进行,需要统一的行政管理,实现补偿方式的多元化,注重补偿资金的筹集,确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等,在进行政府补偿的同时注重市场运作实现补偿者与被补偿者之间直接的补偿,使被补偿者、补偿者都能够参与进来,尤其需要关注弱势群体在生态补偿中的参与,在保护生态环境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的生计对生态环境的依赖作用,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权利。[3]农业生态补偿主体在程序中的充分参与,既能保证补偿的公平,又能对政府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最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恰当的生态补偿措施。

2.农业生态补偿主体、客体法定化。

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主体是该法律关系的参加者,生态补偿的主体问题是生态补偿制度研究的重要范畴,生态补偿主体的确定是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构建的出发点和归宿。[4]由于农业生态补偿主体众多,生态补偿主体无法可依,从法律制度的实践理性来看,农业生态补偿主体法定化都具有必然性。应该遵守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对农业生态补偿主体进行类型分析,并按照具体类型予以权利义务配置。法律关系构成中首要强调的是主体要素,生态补偿主体是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基点和内核,首先认可和肯定的主体法律地位,主体法律地位的确立使得农业生态法律关系的形成成为可能,明确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业、基层组织、农户等主体的权限,为各主体提供法制框架和行为边界。由于涉及面广,牵涉主体多,农业生态补偿需要协调多个类型的利益关系,主体法定化是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

3.建立与专项法协调、配套的法律体系。

目前黑龙江省具体的生态补偿办法、法律缺失,应尽快加强生态补偿的专项立法工作,根据生态补偿的类型及生态补偿的实际需要出台农业生态补偿法,使生态补偿有法可依,从法律上明确各生态补偿主体及其义务、生态补偿责任、补偿形式、补偿标准的制定方法等等,为生态补偿制度的规范化运作提供法律依据。同时,还应与其他环境资源法形成体系,避免单就补偿论补偿,减少各部门法之间的适用冲突。还需要建立一套生态补偿法律与非环境资源法的法律共同形成的法律体系,消除各部门、主体间的利益纷争,实现生态补偿的程序化和法制化,提高政府补偿的效率。该制度的成功与否不仅在于有完善的制度框架,关键还在于能够真正地理解并全面地实施。

4.健全、规范农业生态补偿管理体系。

加强政府协调监督,发挥政府在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中的作用。在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构建及运行中,离不开监督。在黑龙江省应建立农业生态补偿管理部门,下属区县也应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主要进行农业生态补偿项目的审批和对农业生态补偿资金进行管理。补偿主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的多元化及复杂化给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的有效运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作为政府应根据农业生态补偿的特点,保证主体双方尤其是受偿主体利益的实现。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为建立生态补偿关系的协调发展提供了正式规则,促进了农业生态补偿法律体系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娟.北京市生态补偿政策体系研究,2007中国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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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活动与环境演化规律之间相互作用关系,寻求人类社会与环境协同演化、持续发展途径与方法的科学。主要研究环境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的化学特性、存在状态、迁移转化和生物与生态效应,以及污染环境的修复和治理等[1,2]。我国的环境科学高等教育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综合性大学设立的环境地理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化学等专业[3]。近年来,各个农业高等院校的专业都在向综合性方向发展,力图形成以农为主,农工、农理、农文、农经相结合,各学科交叉渗透的多科性农业大学。随着农药和化肥的大量使用及农村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也日益严重,使得环境科学专业成为农业高等院校中迅速发展起来的一个重要的新兴交叉学科[4]。但相对于国内其他综合性大学和理工类学校,农业高等院校的环境科学专业的起步相对较晚,在师资力量、硬件设备及专业名牌度等方面均显得要薄弱些。因此,农业院校环境科学专业培养方案若不寻找自身特色,不与国内外其他综合性大学培养方案区别开来,将会使农业高等院校的环境科学专业毕业生的出路方面面临严峻挑战[5]。和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相比,尽管农业院校环境科学专业在师资力量、硬件条件等方面处于劣势。但是,作为以农为主的多学科交叉渗透的大学,在环境科学的教学中也有许多潜在资源可以挖掘。农业院校在作物栽培、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农药学、畜牧饲料、兽医药理学等方面研究有较好的基础,并且有很多相关的教学与科研基地[6,7]。这些农业领域也均涉及农业环境问题,如果能把这些农业相关研究成果整合到环境科学专业研究生教学上来,就可以形成农业高等院校环境科学专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特色。湖南农业大学是一所农业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省属重点高校。湖南农业大学环境科学硕士专业起源于1979年园艺学中的农业环境保护研究方向,1996年获得农业环境保护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更名为环境工程,2006年获得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湖南农业大学环境科学学科的发展紧扣农业环境问题,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9年在全国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综合排名为第51名,在农业高等院校排名第二[8],2011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成为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本文总结了湖南农业大学环境科学硕士农业特色培养经验,旨在为构建农业高等院校环境科学硕士专业特色人才培养体系打下基础。

1研究生课程授课内容紧扣农业和农村环境问题及农业可持续发展主题

目前,湖南农业大学环境科学硕士专业的课程体系包括“环境污染化学”“环境科学综合技能课”“污染生态与生态毒理”“环境科学研究进展”“专业英语”“环境科学研究生讨论课”六门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包括“环境污染修复理论与实践”“环境污染物检测新技术及应用”“环境生物技术及应用”“环境污染治理及其工程实践”“环境规划与评价专题”等课程。在授课内容上紧扣农业和农村环境问题及农业可持续发展主题,重点关注农田农药和重金属污染、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过量施肥等农业环境问题。除了上述由本学位点导师开设的专业学位课和专业选修课外,还鼓励学生至少选修一门农科专业的研究生专业选修课,增强学生的农业知识背景。

2双导师配置:环境科学专业导师+农业相关专业副导师

科研工作者的研究视野往往受到自己本身知识背景的限制,不同知识背景的科研工作者在相互交流过程中更容易发现新的科学问题,且容易找到新颖的研究方法来解决这些科学问题。在研究生培养上,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也会受到导师专业知识面的限制。建立双导师制,第一导师为环境科学学位点导师,第二导师为农业相关专业学位点导师。环境科学专业导师和农业相关专业导师相互合作,共同指导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选题和研究,更容易促进学生对农业和环境的有机融合,有利于学生在可持续发展农业的理念下发现农业环境问题和解决农业环境问题。

3学位论文紧扣农业和农村环境问题

和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相比,尽管农业院校环境科学专业在基础研究方面处于劣势。但是,作为以农为主的多学科交叉的大学,农业高等院校环境科学专业在教学方面有许多潜在资源可以挖掘。例如结合土壤学、植物保护、农药学、兽医药理学、肥料学、畜牧饲料等专业的教学资源和科研成果,在土壤污染与防治、病虫害的生态综合防治、动植物废料处理与资源利用、无公害蔬菜的栽培与管理、农业生态学等领域去挖掘学位论文题目。另一方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题目与导师的科研理念和研究课题直接相关,这也要求农业高等院校环境科学学位点导师从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农业与农村环境问题及治理等角度出发,去挖掘农业环境相关的科学问题,申请相关的课题,带领研究生开展农业环境科学相关的研究。湖南农业大学环境科学学位点近20年来一直坚持以农田重金属污染及治理、农药的迁移转化为主要研究方向,学位点导师重点围绕这两个方面开展科学研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也主要围绕着这两个方面开展,培养的环境科学硕士研究生在农田重金属污染和农药迁移转化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

4加强学术交流,营造“农业与环境”氛围

为了提高本学位点研究生的农业环境知识素养,本学位点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主要体现在农业特色研究生学术活动、研究生涉农特色夏令营、农业环境高级研修班及举办或承办农业环境相关的大型学术会议等。目前我校每年举办一次研究生学术活动节,本学位点借学校的研究生学术活动节交流平台,围绕“农”字做特色文章,有的放矢地邀请国内外农业环境领域的学术大师给研究生和学位点老师做学术报告。此外,还鼓励本学位点研究生多参加其他农科学位点举办的农业领域的学术报告,引导研究生跨学科交流。除了比较固定的研究生学术活动节环节外,本学位点还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多种具有特色的学术交流和高级培训活动,例如近几年来,先后举办过湖南省“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研究生暑假夏令营、人社部农田重金属污染修复理论与实践高级培训班、聚焦我国农业环境问题———农作物产地污染阻控技术专题研讨会等活动。通过这些多种多样的学术活动,增强了本学位点研究生的农业环境知识素养,开拓了学生在农业环境污染及治理领域的知识面。

5结语

特色研究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牵涉到研究生课程体系设置和授课内容、学位论文的立题与研究、特色学术交流与讨论体系的构建等方面。农业高等院校环境科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只有在这些培养环节中不断注入农业和农村环境元素,才能培养出具有鲜明农业特色的农业环境科学高层次人才。

参考文献

[1]汤洁,董德明,刘淼,等.环境科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质量监控[J].中国大学教学,2007(3):35-36.

[2]张学洪,吴志强,曾鸿鹄,等.立足特色,丰富载体,构建创新人才培养平台———以广西地区环境类研究生培养为例[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1):25-28.

[3]王立新,赵吉,贾志斌,等.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提升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整体水平[J].大学教育,2014(4):13-14.

[4]田侠,郑庆柱.农业高等院校环境科学专业教学模式初探[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9(8):193-194.

[5]蒋成爱,吴启堂.农业高等院校环境科学本科专业优化教学探讨[J].高等农业教育,2003(11):57-59.

[6]李旭霖,崔德杰,辛言君.农业院校环境科学专业学科群建设及课程体系设置[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0,35(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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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的农业环境污染,主要是农药、化肥、地膜等农用物资的不合理和过量使用,作物秸秆的不当处理,以及人畜禽粪便、生活污水等的随意排放造成的,虽然目前危害不大,但如果不加以重视,也会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和资源退化。由于从江县地处长江、珠江两大水系中上游,若因农业环境污染引发水体污染,将对下游群众带来重大影响。因此,抓好农业环境污染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1 农业环境保护污染现状及成因

1.1 种植业

1.1.1 化肥。施用量不大,但使用方法不当。据调查,从江县年均使用化肥量4 200 t,平均 349.5 kg/hm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90 kg/hm2, 85%以上采取撒施,造成土地板结,肥料利用率低,肥料养分易流失,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水体富营养化。

1.1.2 农药。从江县每年使用各种农药实物100 t左右,平均8.25 kg/hm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杀虫剂占75%。但施药器械和方法落后,大部分药液洒落于土壤表面,造成土壤中农药残留;农药瓶、袋乱丢乱弃现象严重。所以70%~80%的农药都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污染环境和地下水。

1.1.3 秸秆。农作物秸秆特别是油菜秆存在露天焚烧现象。每年各种作物秸秆产生总量的约20万t,其中被用作饲料、积肥、沼气利用约占总量的60%,露天焚烧或直接抛弃约占总量的40%。这些秸秆被随意焚烧,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

1.1.4 农膜。全县每年使用农膜约50 t,农膜回收率85%以上,但仍有少部分地膜残存于农田土壤中,造成耕地理化性状恶化,通透性变差,分解产生有毒物质污染土壤,并有加重的趋势。

1.1.5 传统灌溉方式。传统的灌溉方式加重了对流域水体的污染。全县农田灌溉总面积约0.53 hm2,多数采取漫灌或串灌,导致污染面积扩大,水体污染加重。

1.2 畜禽养殖业

1.2.1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低。全县畜禽养殖年产生粪便总量约50万t,无害化处理不足20%。

1.2.2 畜禽粪便流失量大。家庭或散养户未经处理的粪便露天收集堆放,经日晒雨淋,流失率约为20%。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水也基本未作无害化处理,造成环境和水体污染。

1.3 农村生活污染 2007年全县人口32.8万,据估算每年产生人粪尿总量近15万t,生活垃圾产生量在3万t以上,生活污水产生量约500万t,采取卫生公厕、无公害处理人粪尿约15%,多数为直接还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基本未作无害化处理,因此大部分随地表径流水进入水体,形成生活污染源。人口多、密度大的城镇,污染越严重,如流经县城的停洞、下江,污染已十分严重。

2 治理对策

2.1 加强农业病虫害监测,合理使用化学农药 现代农业生产中,农用化学物质的投入对保证农业增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过量或不合理使用也会造成农业环境污染,影响着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减少农药污染的措施:①加强病虫监测预报,及时信息,指导农民防治和合理使用农药;②提倡综合防治,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积极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新技术;③科学合理用药,提高农药有效利用率;④认真贯彻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按规定使用农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2.2 科学使用化肥,增施有机农家肥 通过土壤普查和土壤养分监测,推广使用配方施肥技术,最大限度地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化肥的流失和挥发。同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采取堆腐还田、牲畜过腹还田、沼气发酵还田、食用菌生产等措施。在科学施肥的基础上注重水土保护,发展节水农业,不断改善土壤环境。

2.3 积极推广和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技术 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基地的建立,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农业污染。

2.4 示范推广生态农业新技术,不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如在农村大力沼气生态建设,把“一池三改”技术落实到位,沼气建设与庭院经济开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彻底改善人居环境。

2.5 做好废弃农膜的清除、回收,防止“白色污染” 逐步扩大易降解膜和各种专用膜的示范推广,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清理回收残膜,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2.6 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肥料、农药、饲料、兽药合理使用准则等相关法规,强化对农业投入类产品市场的监管,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和农产品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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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4-0042-04

一、引言

在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的倡导下,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不仅是农业科学的基础组成,还与环境、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密切相关。本专业培养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受到农业资源调查与规划、土壤肥力、植物营养与合理施肥、环境监测与评价、生态环境整治与效益分析、农产品品质检测、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农业资源高效和可持续利用、对农业资源与环境进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的高素质科学技术人才。通过学习培养,学生可获得基本的数理化理论知识,掌握农业资源的管理与利用、农业环境保护、土壤改良、生态农业建设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农业资源调查、环境质量评价、化学及现代仪器分析、植物营养的研究方法、科学施肥、农业再生资源利用、土地资源与利用规划、资源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方法与技术等。当今新兴农业的发展,农业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人为污染物的排放,都给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的问题。因此,“十二五规划”提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世界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的背景下,根据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现有的人才培养特点,培养跨领域综合性技术人才,应对不断发展的科学技术给农业带来的问题,解决生产实践遇到的困难就显得尤为重要。

环境评价是一门技术性较强的应用性学科,是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本科选修课程。教学任务是使学生掌握有关环境评价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主要介绍评价标准、污染源调查与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及影响评价。通过课程的学习,学生要在掌握各类环境评价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的同时,了解环境评价的性质、目的和方法,初步掌握和开展各类环境评价的基本技能。因此,本文结合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的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现有的本科培养模式,结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需求,以《环境评价》课程为例,对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探究。

二、现有课程设置和教学存在的问题

1.培养内容单一化。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农业资源管理与利用、农业环境保护、土壤改良、生态农业建设等方面的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农业科学技术人才,但现有的培养内容及课程设置主要还是注重对植物营养和土壤学方面的知识培养,其相关课程占专业核心课总学分的100%,对于资源管理、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课程的知识涉及较少,资源管理利用相关课程只开设了土壤调查与制图一门,占专业选修课总学分的7%,环境类相关课程占专业选修课总学分的32%。学生缺少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关理论和技术,特别是对专业相关的农业资源以及土地资源管理等课程的开设更是较少,然而管理的思想又是本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知识。

2.缺少专业认识相关介绍。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相关课程设置主要是由任课老师和相关教授在教学大纲的要求下进行设置,学生对于课程及专业认识较为浅薄,不了解课程设置的目的及各门课程的相关性,只是机械化被动地接收老师所介绍的内容,对在同一学年特别是低年级开设的课程之间的相关性和必要性缺乏认识,致使学到的知识支离破碎,互相之间没有很好地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3.实践动手能力弱。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生不仅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还应具备良好的实践动手能力。本专业在教学过程中过于偏重基本理论知识的教授,而缺乏对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虽然培养方案中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也有27.5学分,但由于受到实践场所、实践经费和师资力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实践教学的效果和质量却不尽人意,长此以往会造成学生只知道“为什么”,而不知道该“怎么做”,甚至连最基本的知识也因缺少实践而不巩固。

4.忽视学生个性培养。核心课程的开设,是培养学生基本专业技能的保证,而选修课的开设,是学生个性和情趣培养的重要手段。目前的选修课实际是必修选修课,学生没有选择权,只能被动地接受所开设的选修课程。一方面,所开设的课程有限,学生必须全部选修,失去“选修”含义;另一方面,学生没有自主选择权,不能依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选择课程。

另外,高考录取学生,只是通过单一的分数进行录取,进入大学后对于学生个人在智力和兴趣方面的差别没有足够的重视。有的学生对应用工作感兴趣,愿意服务社会,有的学生更喜欢进行学术研究。喜欢学术研究,有进一步深造打算的学生会更努力地学习,而喜欢社会工作的学生却没有实践能力评定机制,成绩也不理想。在现有的培养机制下,缺乏适应“学术型”学生和“实践应用型”学生差异性的培养。学校是给学生提供锻炼机会的场所,应该实行个性化培养方案,探究推行“学术型”和“实践应用型”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教学改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改革,对教育资源的重新利用和分配,开发和引导学生,使其能独立运用所学到的知识探索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学生发现自身不足,完善自己,发展自我。教育部于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对本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原土壤与农业化学(部分)、农业环境保护(部分)、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部分)以及农业气象合并为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03),隶属于环境生态类[1]。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是一个交叉性、多学科结合的学科,涉及到土壤、水分、气候、土地资源和农业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各个方面[2]。对于我校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改革应该在教育部颁布的基本框架下,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改革[2]。首先我们不应该只是仅仅重视专业技能的培养,还应通过课程的教育让学生获得基本社会适应能力和塑造健全健康的人格。其次,农业资源与环境是一门实用型和技术型相结合的具有综合性和基本性的专业学科,作为农林类高校,我们不仅要为农林发展提供专业型人才,还要培养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学习能力、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三、环境评价为例的教学改革措施

本文针对前面提出的问题,以环境评价课程为案例,该课程教学改革,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和掌握了本课程所学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知识,加深了学生对课堂讲授内容的理解与应用,强调实践环节,提高了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兴趣,培养了其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进行污染源调查评价、环境质量评价的能力,掌握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编写技能,及环境背景调查,污染源调查的内容、方法和步骤。并对本校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63位学生进行了改革效果问卷调查(问卷发放63份,有效问卷60份),表1显示,16.7%的学生认为该课程的学习非常重要,45%的学生认为该课程对专业学习重要,只有15%和0.3%的学生认为不太重要或不重要。在对环境评价课程教学质量的调查中,其不满意率仅为1.7%,超过90.0%的学生对环境评价课程的教学质量感到非常满意或满意或比较满意。因此,环境评价课程改革效果的探析,可以为探索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教学改革提供借鉴。

1.以学生为主体,老师引导教学。学生不应该只是被动地接收知识,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课程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要养成基本的学科素养,提高认识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尤为重要。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明确了教师在课堂中的地位,老师不再作为课堂的主角,满堂灌输知识,而是积极配合学生去探索知识,起到引导学生的作用。通过教师的教学,学生对所学的知识有了客观认识,提高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的能力。在环境评价课程改革教学过程中,学生对于课堂互动性的总体满意度较高,18.3%的学生对课程互动性非常满意,43.3%的学生感到满意,而有6.7%和3.4%的学生对其互动性不太满意和不满意。与此同时,在对学生关于课堂内容理解的调查,只有8.3%的学生能够完全的理解,大部分理解的比例为38.3%,基本能理解的43.3%,少部分理解和不理解的占到10.1%。为了提高学生对课堂内容的理解,提高与学生的互动,教师还应加强与学生的沟通,特别是那些对课堂互动性不满意以及对课堂知识没有全部或大部分理解的学生之间的交流,积极帮助他们融入教学课堂中,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

2.丰富教学内容,注重实践。对于课堂知识的传授,教师首先应该让学生对课程内容有基本了解,使学生明白为什么要学习该课程,应该学什么,以及如何学。在被访的学生中,13.3%的同学能经常地从课堂教学中受到启发,75.0%的学生能在偶尔或个别时候在课堂上受到启发,11.7%的学生基本没有从教学过程中受到启发。在课堂教学中,一方面教师应该将相关课程融合在一起教学,另一方面借鉴先进的经验,特别是中西方在该学科有价值的理论,让学生能够在多元文化中清晰辨别,思考问题,为今后继续研究或社会实践提供多元思想保证和机会。同时,练习作业作为课堂教学延伸的一部分,可以提高学生理解课堂内容,提高理论知识实践运用能力,针对环境评价是一门技术性较强的应用型学科,学生们普遍认为做习题练习已经不能满足其需求,如图1所示,只有5%的学生认为通过做习题是较合理的;实物模拟(25.0%)、案例分析(33.3%)以及调研(24.2%)等综合实践能力强的练习类型更是受到学生的偏爱。因此,要针对不同学科的背景和特点,综合考虑分析适宜的作业类型,选择更能锻炼学生能力的作业。

理论教学内容与教学实践是紧密结合的,实践教学有利于学生提高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理解,而且可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3]。因此在教学改革过程中,要注重与社会需求的内、外在联系,以学生为基本点,以自我需求为原则,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提供多平台的实习机会,培养学生掌握利用现有相关资源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受访学生的了解,95.0%的学生对《环境评价》的课程实习(区域环境主要污染物调查)持肯定态度,其中,10%的同学非常满意,58.3%的同学满意,26.7%同学感觉还可以,仅有5.0%的学生对实习效果不满意。如图3,然而在对学生关于环境评价课程哪方面还需要改进的调查中,有52.0%的学生认为,其实习的条件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因此,在课程改革实施过程,很大一方面需要加强实习实践平台的建立,为学生提供能充分发挥其想象力与创造力的机会。

通过理论知识与实践培养相结合,不断加强和培养学生的知识运用和实践动手能力,加强创新思维的培养,培养学生集中精神进行科学研究和朴质肯干的勤奋刻苦的精神。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学生,实验操作与资源调查规划是其基本的专业技能,进行课程的改革要加强学生创新思维与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学方法和方式的改进。学习是一个循环渐进的过程,为更好地掌握知识,教师的课堂讲解首先是引导学生建立基本的逻辑结构,其次在后续的教学中应该对这个逻辑结构进行不断地知识和概念的补充,从易到难,渐进地教学,并在教学中逐步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思辨能力。在对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生调查中,课程的教学方式的改进也是学生关心的问题(图3示),43.0%的学生认为其教学方式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进一步调查发现学生更喜欢多元化的教学方式,除传统的教学方式的教师教授占20.0%,学生还希望通过学生讨论(22.0%)、网络教学(15.0%)、学生专题报告(16.0%)、案例教学(25.0%)、其他的方式(2.0%)等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提高自己对知识的理解,从多角度获取知识。多种方式结合的教学模式,一方面有利于学生从不同渠道获取知识,培养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另一方面,探究多种方式联合教学,可以考虑到不同学生学习方式的差异,让学生依据自己学习习惯选择适宜的学习方式。因此,通过教学方法的改进,将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引入教学改革,满足不同学生对知识接受方式和程度差异。

4.考核机制的转变。从某种意义上讲,大学是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对于所学的知识不应以是否记得为考核标准,传统的考核方式中,对课堂上学习过程的考核不太重视,期末考试考核占有较大比例,这样的考核会让学生只注重期末临时的复习,突击复习,死记硬背,失去学习的意义。如图4,学生对于环境评价课程的考核方式各持不同意见:闭卷考试(14.3%),开卷考试(23.3%),提交论文(10.0%),案例分析(11.0%),平时成绩结合考勤(17.0%),综合考核(21.4%)等都是学生普遍接受的考核方式。因此,在立足于学生基础上,实行多元化的考核模式,期末考试可作为其课程考核成绩的一部分计入。将考核形式由书面考核转变为书面文字表达与知识在解决问题中的运用为标准,在课程结束后,通过考察学生综合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其总结所学知识,达到综合考察学生的目的。

四、结言

2l世纪是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知识经济时代,高等教育作为教育结构中的高层次教育,受到的影响更明显、更突出,呈现出国际化、现代化、个性化以及多元化的特征,这就是知识经济推动下对人才素质培养的需要,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4]。大学教育已经由精英教育逐步发展到现在的大众化教育,如何能在普及大众化教学的过程中,摸索出一条具有农林类高校特色,适合培养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生多学科意识的教育模式。因此,以上环境评价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究,不仅从课程教学的方式方法,课程教学内容,加强实践、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而且更重要的是应进行学生和教师角色的转变,课堂是学生的课堂,教师作为指导者,让学生充分融入课堂,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课程的改革,可以在现有环境评价等课程教学改革的基础上,考虑不同学科的特点,综合考虑学生在个性培养上的差异,推进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课程改革的习进程。如何多方面地考虑学生因素,使得改革更具难度和主观性。我们无法探索符合所有学生的培养模式,只有符合绝大多数学生需要,保证培养合格的社会人才,同时也要创造让优秀学生进一步深造的机会。推进“基础+模块”的教学模式,不仅对所有学生要加强基础教育,拓宽其知识,还要依据学生今后发展的方向弹性计划,因人施教,培养复合型的创新人才[5]。只有有了体制的保障,师资的支持,才能让学生在适合自己的环境下慢慢地进行熏陶和转变,自我探索,自我认识,自我提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190-191.

[2]李旭霖,崔德杰,史衍玺,等.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科群建设及课程体系设置[J].高等农业教育,2008,卷(10):56-58.

[3]伍钧,吴晓斌,邓仕槐,等.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本科)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的研究[J].四川农业大学学报,2000,18(增刊):35-38.

[4]张文修.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1,(1):6-7.

[5]王救国,毛达如.对办好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三点思考[J].高等农业教育,2001,(4):40-41,44.

附件1:

《环境评价》课程教学改革调查问卷

亲爱的同学,您好:

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评价》教学质量,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师生间和睦融洽的关系,提高同学们实际学习应用能力,提高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学术氛围,培养社会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增强就业竞争力。您的意见对我们十分重要,希望您认真填写,忠心感谢您对教学工作的配合!

您的性别:

男?摇女

1.您认为《环境评价》课程在整个专业学习中:

A 重要?摇?摇B 比较重要 C一般 D 不太重要 E 没有用处

2.您对《环境评价》教学的质量是否满意:

A 满意 B 比较满意 C 一般 D 不太满意 E 不满意

3.您对《环境评价》课堂教学的互动性是否满意:

A 满意 B 比较满意 C 一般 D 不太满意 E 不满意

4.您是否能够理解《环境评价》课堂教学的内容:

A 完全理解 B 大部分理解?摇?摇 C 基本理解 D 少部分理解 E 都不理解

5.您在《环境评价》的课堂教学中是否受到启发:

A 经常 B 有时 C 偶尔 D 很少 E 没有

6.您认为《环境评价》课的作业布置是否合理:

A 合理 B 比较合理 C 一般 D 不太合理 E 不合理

7.您喜欢的《环境评价》课的作业类型应当是:(多选)

A 实务模拟 B 案例分析 C 做习题 D 写论文 E 调研 F 其他

8.您对《环境评价》课的考试方式是否满意:

A 满意 B 比较满意 C 一般 D 不太满意 E 不满意

9.您认为《环境评价》课的考试方式应该是:

A 闭卷考试 B 开卷考试 C 提交论文 D 案例分析 E 平时成绩结合考勤情况 F 综合考核 G 其他

10.您认为《环境评价》课教学的实习的效果如何:

A 很好 B 比较好 C 一般 D 比较差 E 很差

11.您认为《环境评价》课教学的方式包括:(多选)

A 教师讲授 B 学生讨论 C 网络教学 D 学生专题报告 E 案例教学 F 其他

12.您觉得本课程在哪方面还需要提高或改进

篇8

丰富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紧密结合土壤学背景,运用土壤学相关理论深化对环境化学知识点的理解。污染物在大气圈、水圈和土壤圈间迁移、转化和循环,在讲述前两圈层内污染物的化学行为时,将土壤圈作为环境的关键带联系在一起。在分析影响酸雨的形成因素时,阐明大气颗粒物酸度及其缓冲能力,比较不同城市大气颗粒物对酸雨的影响,考虑到不同区域扬尘的化学组成与相应土壤组成的基本特点,补充说明我国南北土壤组成及性质差异,强化土壤学与环境化学知识的融合。在水环境中,氧化还原反应平衡影响和决定变价元素或污染物的形态、迁移和转化过程,以土壤锰氧化物、铁氧化物及层状硅酸盐矿物对有毒金属离子Pb、Cr和As等形态及其转化过程的影响作具体案例进行说明。这些相关内容,课程组教师已在实验室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可娓娓道来,丰富了授课内容,也能激发学生的科研热情。文献调研也是扩充教学内容的重要方法。在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内容之外,在课堂或课后适当补充土壤学相关知识,扩展学生视野。补充内容涉及环境化学热点和前沿,也超出一般土壤学教材的深度和广度,有的需要查阅新近文献才能完成。环境化学中提及温室气体和温室效应,一般认为矿物燃料燃烧是大气中CO2的主要来源,而往往忽视了土壤中碳的贡献,不同农业利用土壤中碳素的微小变化也会对大气中CO2浓度产生重要影响,可能加剧温室效应。为让学生了解实际情况,布置课后文献调研,了解有关土壤碳形态、分布、迁移转化规律及其影响因素(如植被、气候、施肥和土地利用类型等)。这些课程改革使环境化学与土壤学得到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对环境的影响,强化学生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最新科研进展也是我们关注的教学内容,多以专题形式进行讲述。为了说明环境化学研究新进展,结合教师专业背景,我们就污染土壤的电化学修复和绿色化学的基本原理与应用作为专题进行授课。虽然教材对相关内容有所介绍[1],为详细说明相关进展,任课教师查阅了国内外大量文献资料,进行全面阐述。如污染土壤电化学修复专题中提及土壤颗粒类型对修复效果的影响,更是加深了对土壤基本特性的认识。专题报告主题不多,所占学时少,却能让学生了解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最新科研动态,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与动力。另外,专题文献报告也是重要手段之一,如为了用实例说明并区分微生物对有机污染物的降解是生长代谢还是共代谢,安排学生课后查阅有关土壤微生物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最新文献,并适时安排学生报告所阅读文献。文献调研还可有效提高学生的思辨和创新能力,树立对待科研论文的正确态度。

完善实验实习

为了深化对污染物在环境中迁移转化过程的认识,也结合土壤学相关知识,除常规环境化学实验外,还新设计并安排了三个实验,分别为土壤对重金属离子铅的等温吸附实验、氧化锰对C(rIII)氧化量的测定和铁(III)—草酸盐配合物对橙黄II的光降解动力学。在实验目的上,我们更偏重于探明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转化过程。前两个实验让学生深化对土壤吸附氧化重金属离子机理的认识,明确作为土壤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锰氧化物影响变价金属离子的存在形态与迁移转化过程,了解土壤对有毒金属离子热力学吸附氧化研究的原理和一般方法,掌握分光光度法和原子吸收法测定重金属离子浓度、制作吸附等温线等方法。后一个实验可认识光解动力学基本方法及其在环境化学中的应用,熟悉有机污染物的消除方法。上述实验内容既属于环境化学教学范畴,又深化了土壤学知识,更体现出农业院校的教学特色。为增强学生科研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我们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走进实验室独立开展科研活动。课程组教师研究课题主要集中在土壤环境化学领域,为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土壤环境化学相关的课题研究提供了便利。学生自愿组团,在老师指导下,课余时间独立开展科研活动。多名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并参与部分研究生实验工作,作为共同作者发表多篇SCI论文。科研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环境化学的热情,体会到土壤学的奥妙,也锻炼了学生的科研思维和创新潜能,还可为高素质研究生储备有生力量。为让学生早日走向社会,认识自然环境演化过程和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工厂企业如何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我们与多家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了交流与合作,安排实践基地。很多污染控制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环境化学研究的理论方法与技术,环境化学对于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特别是解决环境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与作用。通过实地参观学习活动,学生现场认识了生活废水、工业废水、固体废弃物、废气的来源及处理过程。如在株洲化工厂学生参观生产车间,了解单个生产车间及整个化工企业清洁生产过程和污染物排放控制细节,明确环境化学理论与技术在这些方面的应用。在校内还建有人工湿地实习基地,让学生真实认识到水体自净化过程及水资源的重要性。这些活动丰富了环境化学教学内容,开阔了学生视野,也增强了学习动力。环境化学教学和实验内容非常丰富,要在有限学时内对环境化学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又要尽量少与环境监测、仪器分析、环境生态学和污染控制化学等内容重复,且能够让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到的知识与实验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专业教师队伍、授课内容和实验实习上合理安排,结合农业院校现有资源配置和相关知识背景及课程体系,建设有农业院校特色的环境化学课程,系统培养学生知识体系、科研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实践也证明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以期为促进环境化学教学发展和创新型人才培养作出贡献,同时还望对其他课程教学改革提供一定借鉴作用。

作者:邱国红 冯雄汉 刘凡 刘震 冯永平 单位:华中农业大学

篇9

清洁生产概念从一提出,就已经涉及农业领域,考虑到化学肥料的清洁施用。但从总体上看,农业环境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与关注,清洁生产的重点还是放在T商业领域。事实上,无论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还是污染程度,农业都不亚于工业,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工业。因此,将清洁生产的概念引入农业,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1我国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的现状

2002年通过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使我国清洁生产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在这之前,我国在农业法律制度建设上没有直接提到“清洁生产”.也没有专门的农业清洁生产法规.农业清洁生产的思想只是分散在一些法律法规中。

1.1相关法律规定

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2002年修订的《农业法》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对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作了一般性的要求。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第l1条规定:“……环境保护、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有关行业或者地区的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指导实施清洁生产”:第22条规定:“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用于造田。”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农业清洁生产作出明确规范。

1.2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

2000年农业部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国家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肥料产品:第l3条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2001年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第27条对安全使用农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作了规定,同时第38条对销售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农副产品作了禁止性规定。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目的就是防止畜禽养殖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02年农业部和国家质监总局联合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及1993年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专门对农产品质量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1.3相关地方性法规

2002年福建省颁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对农药、化肥、薄膜合理使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均有所涉及,还涉及农产品质量建设,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风险。此外,该条例第19条还规定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堆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利用生物和工程技术对农村生产、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

2我国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对有关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的梳理.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在农业清洁生产立法上已有一定进展,但还难以真正将清洁生产的要求贯彻到农业生产之中,清洁生产还难以成为农业生产的一项基本制度。

2,1农业清洁生产理念未得到完整体现

农业清洁生产的一些要求只在部分农业法律条文中有所体现,不够完整全面,清洁生产的思想理念也未能全面反映到立法当中.导致思想认识、工作重点及管理体制上存在不足。首先,农业清洁生产不是单纯的环保措施,而是融环境保护于生产建设之中,兼顾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生产模式,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和对人类与环境危害最小化;其次.农业清洁生产不是仅仅指清洁的产出,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只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且还须解决农业自身产生的污染及资源的浪费,即清洁的投入和清洁的生产过程;最后,实践中对清洁生产的领导力度不够,由于立法方面存在不足,《清洁生产促进法》出台至今,全国还没有建立起强有力的包括农业、服务业在内的协调清洁生产的组织管理体系,使清洁生产仍游离于主要经济活动之外。基本没有改变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分离的局面[21。

2.2有关农业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

首先,农业清洁生产的要求,在现有立法中仅仅只是附带性的规定,多只根据需要,在立法中增加一些条文。同样的内容在相同或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中多次出现,创新的内容不多,可操作性的措施很少。而且,从整个农业立法内容和政府的工作重点来看.清洁的投入、清洁的生产过程还没有引起普遍重视。现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生产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却关注不多。实际上。许多地方尤其是工业不发达地区农产品受污染的罪魁祸首不是工业“三废”。而恰恰是生产中使用的农用化学品。不重视清洁的投入、清洁的生产过程,很难保证有清洁的产出,生产出优质安全的农产品。

其次.实行农业清洁生产会导致生产经营者成本增加,只有通过采取措施,将其转化为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动,清洁生产目标才能得以顺利实现。从农业现行立法情况看.与清洁生产相关的法律规定原则性较强,主要以引导、鼓励和支持性的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直接行政控制和制裁性规范条文很少。《清洁生产促进法》也是一部鼓励性特征极为明显的法律,强制性、处罚性规范的缺失,使得生产经营者很难自觉将清洁生产的技术措施主动应用到生产过程之中。

2.3缺乏推动农业清洁生产的经济激励机制

首先.现阶段我国对清洁生产的建设、改造项目的资金保证.以法规性的规定、政策性的鼓励和原则性的文件为多.清洁生产保证资金来源匮乏、渠道不畅、优惠不明显.农业生产经营者自身难以解决。因此,需要政府出台相关资金支持的政策和法规。

其次,现行的自然资源、水电、农药、化肥等定价过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废物最少化的动力。而且,由于受到现有的经济技术的限制,推行清洁生产可能会增加生产成本、减少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就会降低。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对农业生产经营推行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加之很多农业生产经营者对实施清洁生产的意义缺乏深刻的认识,获取清洁生产信息的渠道不畅.缺乏技术力量和管理力量,致使农业清洁生产推行不力。

2.4缺乏推动农业清洁生产的社会合力机制

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农业清洁生产的实行,离不开政府、社会和公众多层次、全方位的推动。这其中,既有政府部门的法律措施,也有公众的积极参与。然而,由于教育、宣传、环境意识、环保组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限制了从社会角度推进清洁生产的能力建设,多阶层、多行业推动清洁生产的机制在我国尚未形成,主要表现为环境教育培训不足,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环境意识不高,有关环境的社会团体发展不足等。

3完善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的建议

3-1切实落实农业清洁生产的理念

农业清洁生产是指既可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又可合理利用资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和措施。其实质是在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通过生产和使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农用品(如绿色化肥、绿色农药、绿色地膜等),改善农业生产技术。减少农业污染物的产生,减少农业生产和产品使用、服务过程对环境和人类的风险。

3.1.1明晰理念农业清洁生产贯穿两个全过程控制:(1)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即从整地、播种、育苗、抚育、收获的全过程,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污染的发生;(2)农产品的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即从种子、幼苗、壮苗、果实、农产品的食用与加工各环节采取必要措施,实现污染预防和控制。

农业清洁生产包括三方面内容:(1)清洁的投入,指清洁的原料、农用设备和能源的投入,特别是清洁的能源(包括能源的清洁利用、节能技术和能源利用效率):(2)清洁的产出,主要指清洁的农产品,在食用和加工过程中不致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3)清洁的生产过程。采用清洁的生产程序、技术与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化学农用品,确保农产品具有科学的营养价值及无毒、无害。

农业清洁生产追求的两个目标:(1)通过资源的综合利用、短缺资源的代用、二次能源利用、资源的循环利用等节能降耗和节流开源措施,实现农用资源的合理利用,延缓资源的枯竭,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2)减少农业污染的产生、迁移、转化与排放,提高农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与环境的相容程度,降低整个农业生产活动给人类和环境带来的风险。

3.1.2落实理念首先.要丰富和提升农业清洁生产这种创新性思想,从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高度,将农业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之中,从源头推动农业清洁生产。其次,应将立法作为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将农业清洁生产的理念切实落实到农业立法当中.使我国农业法律体系同时也是一套反映清洁生产的法律体系,使农业清洁生产的实施真正纳入法制轨道。再者,要把清洁生产作为提高农业整体形象、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来对待.从而把污染预防及治理贯穿于农业生产全过程嘲

3.2完善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

首先,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着手制定农业清洁生产的专项法律法规。必须尽快完善以农业清洁生产为核心的相关的产业鼓励政策、风险分担政策、财政扶持政策、金融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将政策法规作为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并尽快建立相关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为农业清浩生产的快速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撑此外,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还应从农业生产的特点出发.根据各自的职责,严格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积极主动地开展清洁生产推行计划和促进工作。通过各项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完善.为清洁生产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更好应用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其次,应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颁布有关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加强清洁生产工作颁布有关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以此增强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清洁生产立法对农业生产经营者要求分为一般性要求、自愿性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等3种类型。一般性要求是指导性的.不附带法律责任,要求农业生产经营者优先考虑采用清洁生产措施.主动采用与国际接轨的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自愿性的规定主要是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自愿采取行动实施清洁生产强制性的要求规定农业生产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不得使刚对环境有害的高毒、高残留投入品,不得生产加对人畜有危害的农产品,不得焚烧农作物秸秆,必须及时对养殖场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等

3.3建立农业清洁生产经济激励机制

篇10

中图分类号:S1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6-0096-1

1 秸秆还田的方式

秸秆还田的方式不外乎下面两种方式:

1.1 直接还田

直接把秸秆还田是比较普遍的方式,在很多方面有其优点,比如: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工时,方便而且还田数量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作物的产量,从而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在我国农村对于秸秆直接还田的方法无外乎以下几种:第一,高茬还田。高茬还田就是把作物的秸秆留下较长的一部分,大约是秸秆高度的一半左右,之后用旋耕机翻入土中;第二,粉碎翻压还田。在作物收割后,把秸秆粉碎均匀后撒在地里,厚度大约为6—8厘米,根据地方的条件来决定是否用秸秆还田机和旋耕机把秸秆翻于土中。也可以选择用犁耕,把粉碎的秸秆撒入到犁沟当中再进行翻耕,这种办法效果更佳,但是需要较长的时间,比较适合农闲时来进行,或者耕地较少的地区。第三,覆盖还田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合于麦地还田。在麦子收割后,使用耕犁进行翻转,这样可以使麦秆埋于土里,还可以起到抗旱保墒的作用。我国是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夏季潮湿多雨,有利于加快秸秆的腐蚀速度,有利于防涝和杂草滋生,这样可以保护土壤肥力,有利于作物生产。这种方法虽然需要更多的时间,但是可以减少开支,比较适合灌溉条件差的地区。

1.2 间接还田

间接还田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2.1 沤制还田 沤制还田顾名思义就是把农作物的秸秆放入发酵池内,加入大量的粪便进行自然沤制,沤制一定的时间后取出,这样可以使用。

1.2.2 过腹还田 过腹还田就是把秸秆用于大牲畜的饲料,经过它们消化系统的消化,载将它们的排泄物中加入秸秆进行发酵,这样发酵后即可正常使用。

1.2.3 过圈还田 过圈还田是我国农村普遍使用的一种方式,就是将秸秆铺到大牲畜圈内,要均匀铺开,厚度适当,每隔8-10天要进行换铺一次,把取出的秸秆和粪便放进池内进行发酵,之后可进行使用。

1.2.4 高温造肥还田 高温造肥还田就是把秸秆浇水浸泡,之后加入禽畜粪便或者人的粪便,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调配,一般情况是按照7:2.5:1的比例调配。调配的过程中要不断搅拌,使其均匀。在夏季高温的情况下可让其自行发酵,如果是冬季需要其他热源的辅助发酵。当池内的温度达到50℃—60℃时,要将发酵物进行翻倒,一般翻倒次数为3—5次,之后可进行使用。

2 秸秆还田的影响

2.1 影响土壤物理性状

秸秆还田已被分析证明对土壤养分和物理性状有很大的影响。秸秆还田后能够增加土壤的透气性,降低其粘重度,有利于水土保持。同时,由于土壤中增加了秸秆,也使得土粒破裂性降低,土壤微结构系数增加,对土壤的改良起到很大的作用。有关专家对有机物对土壤有机结合形态的影响做了研究,研究表明,在相同条件下,在土壤中连续施入有机物后,土壤的总碳量和有机碳量较其他地块土壤增加了34.88%—37.21%和30%,有机无机复合量较对照增加27.5%。这说明有机物对保护和增加土壤中的有机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土壤肥力不仅仅取决于有机质含量,更重要的是有机质的质量。

2.2 影响土壤养分状况

秸秆还田可以有效加速土壤物质的生物循环,促进土壤有益微生物的生长,增加土壤中的全磷和无机磷的含量。秸秆本身就含有氮、磷、钾等元素,在分解过程中产生有机酸等产物可以增加土壤中的某些养分的有效性。在水田中秸秆还田会引起土壤的养分还原、pH值、养分转化等发生变化。

2.3 影响土壤中的微生物

研究结果显示,秸秆还田能促进土壤中真菌和细菌的大量繁殖,提高土壤中微生物数量。而微生物能够分解土壤有机质,成为作物吸收的无机盐,这样使作物不能吸收的矿物质转化为可吸收的养分。

参考文献

[1] 赵义涛,姜伯文,梁运江,等.土壤肥料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

[2] 付艳忠.浅析玉米秸秆还田数量与产量之间的差异[J].现代农业,2009,(11):40-41.

[3] 韩秉进,陈渊,乔云发,等.连年施用有机肥对土壤理化性状的影响[J].农业系统科学与综合研究,2004,20(4):294-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