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5 17:11:2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合同管理现状,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关键词:
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0引言
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建立经济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联合开展项目管理,以实现提高施工质量、缩短施工工期、降低施工成本及施工风险的目的。由于受到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为此,下文首先介绍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然后再举例分析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1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工程监理的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外加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并不高,因此难免会出现问题。1)业主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不足。目前,大众对工程监理的认识较落后,尤其在一些地方政府或小型的建设企业中,管理权力高度集中,且对监理企业的管理项目极不信任;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工作仅应对项目质量负责,因此不重视对除质量以外的项目监理管理;部分业主把监理单位看作下属单位,仍采取传统的管理模式,即采取行政指令干预监理单位的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却直接将责任归咎于监理单位。2)业主违规干预监理工作。高速公路建设中,业主违规干预监理工作的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a.尽管监理单位有权审核工程建设所用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等级,但业主却时常利用行政职权予以干预。而事实证明,工程一旦使用与施工标准不相符的材料便容易产生质量缺陷,并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b.尽管监理单位具有审批工程计量的权利,但监理单位却无法预知业主何时支付工程款,同时也无能力干预业主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此时,施工单位便会以此为由无视监理单位的意见,从而影响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3)施工单位的技术能力差。高速公路的部分施工单位将工程违规转包或分包给技术力量薄弱的小施工单位。如此一来,工程施工现场难免会出现违规违章的操作行为,同时此类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普遍不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因此无法有效应对施工过程的突发事件,从而使监理人员必须应对管理与技术方面引起的相关问题。4)监理单位整体素质不高。高速公路监理单位的整体素质并不高,而造成此种结果的原因有三方面:a.未严格审查所聘监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且人员流动性大,从而导致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b.部分监理单位采取挂靠的方式赢得招标资格,而实际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却不具备招标所要求的条件;c.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监理工作混乱。总之,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现状不容乐观,且无论监理单位自身或施工单位或业主,均存在不利于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因素,因此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2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现结合某高速公路在监理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分析如何完善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1)积极开展监理业务的建设工作,提高监理单位的整体素质。监理业务的建设表现在以下方面:a.按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挑选管理能力强、经验丰富且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干部组成专业的监理队伍;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参与专业知识培训和项目管理培训,具体学习项目管理办法、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要点及隧道施工质量控制办法等,并在会后组织监理人员参与综合能力的笔试。b.以规章制度约束监理人员的行为,即监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原则;坚持“公正、诚信、守法、科学”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学习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的原则。c.明确各项专业的目标任务,健全监理守则、考勤考核、监理程序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由此将监理工作与组织和制度管理结合起来,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2)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此高速公路全长40.209km,沿线穿越崇山峻岭区域,且隧道与桥梁折算长度约占总长的55.7%。可见,此项工程的施工难度大,且技术性强。对此,要求实行精细化管理,即全体参建人员及单位均参与到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在隧道施工过程,考虑到公路沿线的山体地质条件较差,监理单位首先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并及时将监理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上报至总管理部门,由总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队伍根据现场调研资料制定方案,即对隧道出口采取“注浆加固充填滑塌体+封堵地表水下渗”的施工方案,以确保隧道工程的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但因地表的注浆量较大,外加工程较为隐蔽,因此要求监理单位全天候安排人员监管地表注浆的加固质量,同时根据混凝土罐车的称重单,严格计量,以保证注浆效果。3)严格执行监理规范。监理单位主张以制度规范来约束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以实现监理工作的制度化、正规化和规范化,此举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a.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并坚持“五不准”原则,即未批开工报告的工程不准开工、不准使用未经检验的材料设备、不准实施未被批准的工艺、不准签认未经自检的文件资料及上道工序未经检查不准继续开展下道工序施工。b.按专业分工,把好材料质量关、工序质量检查关、测量放样关、中间交验关及设计变更关,同时实行“三项”管理办法,即施工之前先备料、监理之前先自检、推广之前先抓样板。c.跟踪管理,即按月检查各项专业的抽检数据;定期组织召开工程施工质量分析会,以探讨监理或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按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量化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日常工作,并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以激励全体参建人员均能积极参与工程监理。4)坚持质量进度两手抓。本项工程的施工工期较紧,因此根据工程建设工期总目标及阶段性任务期限的要求,监理单位联合施工单位实施“高质量、高标准”的管理方案,即一手抓质量,一手抓进度,以免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延误工期。工程施工过程中,总管理部门决定重新部署施工组织,即按旬、月、年分阶段落实责任制,以加强对施工计划的管理力度;重新安排监理人员的工作,并明确施工期限、施工内容、施工质量要求及检测项目,以使各项监理工作均能落实到位。
3结语
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是一项保障工程如期、保质、安全完工的工作,理应予以重视。但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深究问题出现的原因,还应结合国内外成功的经验,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以增强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能力及推进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茅杭川 单位:深圳市兆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詹友.讨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J].中国建材科技,2014(5):324,326.
[2]张婧.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计量与支付台账的建立和工程变更的管理分析[J].江西建材,2015(10):182-183.
[3]罗柱,张文涛.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5(9):168.
关键词: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网上协同管理
Key words: enterprise contract;legal risk;online collaborativ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2-0205-02
1 合同管理相关理论概述
合同管理的定义。企业合同管理就是企业自身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一系列过程,依法实施的管理。本文所称合同仅指烟草企业物资采购和销售合同等,不包括烟草行业卷烟购销合同和人事劳动合同。
2 兴安盟烟草公司合同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
2.1 兴安盟烟草公司合同管理现状
现阶段,公司基本上都是按烟草行业合同管理的要求进行合同审核的,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审核,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合同审核时如何规范地把合同审查流程执行下去,各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具体表现在:
①合同的草拟没有经过认真学习《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只是按照自己的经验来起草合同,或是单纯的将对方起草的合同文本呈交审核部门审查。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10日法规部门审核合同23份,其中第一次审查因合同条款不完善退回18份,退回率达78.26%。
②合同承办人员只是把合同文本交给某个审核部门,没有同时提交审批单和相关审核材料。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10日法规部门审核合同23份,其中第一次审查因合同相关材料不齐全退回11份,退回率达47.82%。
③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没有按照规定经过公司法定负责人授权就签订合同。2009年4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查明未经过公司法定负责人书面授权就签订合同的有5份。
④合同执行完毕后,承办人员没有进行及时的整理归档,认为合同执行完了就结束了,没有风险管理意识,造成部分合同材料的丢失,为以后解决法律纠纷埋下了的隐患。
2.2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2.1 合同起草审核阶段
审核周期过长。从承办人员起草合同,到最终签署,中间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审核,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单位法人代表审批等一系列程序。若按传统纸质流转方式,除了合同文件(包含正文、附件等,下同)供阅读、修改,需要流转外;还有一份《合同审批单》,用于记录各个流程中审核签署的意见记录,同样需要呈传。签署一份合同往往得经过3天左右的时间,若遇上相关人员出差、开会等情况,花费一周也是经常遇到的事;特别对有些卷烟营销部与公司距离较远,在路途上还需花费大量时间。
2.2.2 合同履约阶段
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合同承办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往往没有事先收集有效证据的意识。2010年冬季采暖期,为我单位供暖的公司在冬季采暖期间一直供暖不理想基本上都是在20摄氏度以下,其中有两个月供暖温度在17摄氏度以下,没有达到供暖标准,但由于没有采取有效地方式保留证据致使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兴安盟烟草公司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
合同管理理应成为烟草行业的一种高效管理工具,然而在现阶段的实际运作中,却难以得到有效实施,原因
在于:电子信息系统的运用已经改变了人们的办公方式,同时对办公效率的提高也有了极大地要求。传统的纸质审批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科学、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并开始逐步的制约企业快速发展的步伐。例如:同样一份需要审批的合同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采用纸质审批和网上审批就会有很大的差别,纸质审批办理时间需要三天,网上审批仅需要半天甚至几十分钟;纸质审批办理费用在330元以上,网上审批不需要此项费用(这还不包括纸张和印刷成本);节省下来的人力资源是更为宝贵的资源。因此,采用网上审批合同已势在必行。
4 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合同管理网上协同。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OA)进行合同网上协同管理。由于合同形式的多样性,签署和履行过程的多变性,系统根据需要提供不同类别的合同模板,及时有效地实施合同的起草、审核、会签、审批(签订)跟踪执行、归档、监督、评估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并提供查询、统计、分析、更改等功能,根据需要设定预警信息,及时提醒对某个合同的关注,以加强对合同的有效管理与监控,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4.1 合同网上协同管理的系统结构
虽然合同网上协同审批和管理系统能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必须确保两个重要的问题:第一,系统安全,包括系统能否正常运行、数据能否正常备份以及恢复等;第二,信息的安全,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①防止有人冒充合法用户对合同进行审批、修改;
②阻止用户阅看权限范围之外的合同;
③防止在Internet网上审批时被别人截取。
4.2 合同网上协同管理对企业的影响
①改变时空观念,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办公成本。由于这种方式彻底打破了时间和地点的限制,缩短了相关人员审核以及签字等待的时间,同时在网络上实现了跨时空的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沟通成本以及减少了修改和校对的差错,同时也大大节约了纸张的成本。
②统一平台,方便管理。由于此系统为处理合同的相关事务提供了统一的平台,因此实现了政务的公开和信息的透明,实现了随时随地有权限查阅相关资料,因此不受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在办公室的影响。
③制约因素分析。虽然网上合同管理有诸多利益,但是目前网上签订的合同还是相当少,主要是由于合同相关方协同性不够好以及网络的安全性有待提高等因素。
5 结论
总之,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合同管理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解决了企业部门和所属单位分散,合同统一管理成本高、规范审批流程难度大、责任划分不明确等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姚欢庆,张俊岩.合同法教程[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34-35.
[2]鲁著.浅谈如何防范合同风险.经济与法,2006,12:62-63.
合同管理是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 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房地产开发就是通过企业投入资金购买土地,经过专业人员策划、设计、实施和销售获得投资利润的过程;目 前,绝大多数房地产公司没有勘察、设计、施工等能力,很大部 分的工作必须通过合同形式委托其他企业实施;所以,房地产企 业的合同及合同管理则显得尤为重要,甚至决定企业的经营成 败。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合同管理。
一、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特征
l.合同管理内容复杂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包括土地出让、资金借贷、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监理、销售等类型,这些合同的内容各不相同。一个开发项目需要签订几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每种类型的合同往往又会签订数个以上的合同,而且合同内容又涉及很多工程技术等专业知识,形式与内容较为复杂。
2.合同管理时间的长期性
房地产开发具有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小型项目的建设周期可能有几个月,大型项目建设周期可能长达数年,甚至更长,相应合同的履行也具有长期性、连续性 的特征。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通常是随着项目建设及合同履行进度顺序实施的,依次经历项目取得、设计、施工、销售 、前期物业管理等环节。
3.合同管理涉及人员的众多性
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内部来讲,需要涉及本单位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从外部来讲,又涉及每个合同对方单位的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等人员,同时还涉及建设、土地、质检、税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
4合同管理的高风险性
房地产开发的有关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均面临许多风险,既有如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合同条件及国际惯例修订等客观 原因造成的风险,也有如合同订立时的疏忽大意、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一方违约等主观原因导致的风险。这些风险如果不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控制,势必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仍有较多房产企业尚未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工程秩序,合同管理无章可循,不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管理,导致合同风险事故频繁发生。同时,房产企业管理人员更多的集中于工程技术方面,企业中专门负责管理合同的人员较少,因此,经常导致工作责任划分混乱,致使合同管理失效。
2.总分包合同管理混乱
我国目前尚无规范的总分包合同文本,缺乏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的相应法规。分包市场管理混乱,建设单位随意肢解工程,严重制约了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就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无论从市场运作方式,还是经营、管理、技术水平,都不具备总承包能力,更谈不上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模式。而且,我国的专业承包商,专业化程度很低,大部分都是建筑安装企业,一部分为机械安装企业,市政工程企业,还有少数基础工程、装修工程、空调工程等企业。这些情况都妨碍了我国建设工程总分包管理的发展,造成我国建筑市场大、中、小企业一块上,竞争混乱的现状。
3.合同多头起草、多头谈判、多头签订
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造价咨询合同、配套采购合同、营销推广合同……项目部、设计部、营销部、预算部……各种合同管理混乱,合同版本各不相同,合同的条款和内容也就不规范、不统一,漏洞在所难免。合同条款内容不具体、不全面、不规范,尤其是在承包范围和甲乙双方责任划分上界定上不清晰,往往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遗漏和扯皮,延误工期。
4.合同纠纷不断
一些企业缺乏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未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分“私下合同”和“正规合同”两份,“正规合同”形式正规,内容合法,但双方并不真正履行,仅用于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私下合同”在形式上不完备,实际上属于不平等合同,会给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带来很大损失,并容易造成合同纠纷。
三、完善合同管理的建议
l、建立并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并落实合同管理制度。要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出发点对合同管理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定合同归口管理、审查、考核等相关制度,对合同签订之前的调研和准备、合同签订的协商和谈判、合同执行过程和执行后的评估整个流程进行有效管理。让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运转顺畅。管理制度要确保合同内容规范、执行顺利.通过对合同管理活动进行明确的权责设置和分工协作。达到合同管理的目标。
2、设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房地产企业受根据全面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对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进行科学的管理。首先要自上而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并将业务熟练、品德优秀的工作人员分配到各个合同管理岗位上,不断充实管理队伍。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要根据自身的业务规模、运营模式,以及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地位,来规定合同具体管理模式和工作内容,制订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3、加强合同管理的监督
企业要完善合同管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事前是指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阶段.要做好防范工作。比如对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主体进行调查和评估,了解他们的商业信用、偿债能力和竞争能力。以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事中主要是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以杜绝违约情况的发生。企业的管理人员要深入到部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检奋合同记录,评估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纠正偏差。这样做既可以保证自身的权利不受侵犯.也可以督促自己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项目的质量。事后管理要及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反馈,对合同违约的情况,可以及时反馈给法律顾问部门,通过以协商为主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利.改进企业的经营水平,提高企业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企业已经深刻认识到合同是法制管理的载体,是企业信用保证的体现。特别是对于施工企业来讲,合同管理涉及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合同管理的成效将直接影响到施工单位利益。施工单位应该重视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为企业收益再创新高。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1.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科学、有序管理。因为施工单位承接的工程一般就有工程量较大、周期较长、地质条件复杂、人员投入多、涉及面广的特点,这就要求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来指导施工,合同管理正好反映了施工管理的科学性。在工程施工中合同明确规定了办事的依据、验收需要的数据、变更需要的指令、支付需要的凭证等具体规定,这就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都要老老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照章办事,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2.合同可以规范和约束施工各方的行为。建设施工合同本身就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为了完成确定的施工任务而做出的具体规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合同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施工各方的施工行为起到了约束作用。
3.为解决各种纠纷问题提供可靠地法律证据。建设工程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多等因素,在施工生产中常常发生各类纠纷问题,具体表现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纠纷、施工单位之间因利益产生的纠纷、施工单位与协作队伍产生的纠纷、不同协作队伍之间产生的纠纷、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纠纷等等,合同可以为这些纠纷提供可靠证据。
二、合同管理的特点
1.全过程性,合同自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履行、失效,整个过程都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收益。
2.系统性,合同管理从横向来看需要各个部门通力配合才能完成管理工作,从纵向来看,合同管理需要企业各个级别的单位层层下达任务,保持信息通畅,才能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动态性,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和认为因素的作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的进行补充、修改、变更和终止。
三、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1、招标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招标监督单位和建设单位沆瀣一气,在审核招标文件的过程中,一些条款和规定明明是不公平、不合法的,为了附和建设单位没有照章办事。比如在招标预算中故意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在招标文件中强行规定施工单位优惠条件承诺、施工单位负责处理施工地点征地纠纷等,还有的招标文件故意规定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故意缩短工期等不合理要求,而且招标过程存在权力者、工程项目所在地黑恶势力暗中操作而改变中标结果的行为,合同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没有执行监督和纠正的权利。
2、合同管理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的认识和重视不够
从目前施工单位的经营情况来看我们不难看出,当前部分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尚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缺乏合同法律意识。特别是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存在霸王条款,施工单位为了承接某项工程委曲求全。从合同内容上来看,工程项目没有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来定,一些合同条款没有仔细推敲,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出现了权责不明的情况,为日后产生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营风险埋下了隐患。合同管理员对合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日常的合同资料保管制度不严格,造成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等资料没有及时做好记录和保管工作,发生纠纷时双方相互推诿责任,不能够提供可靠地证据。
3、合同履行能力差
合同交底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合同的执行部门和合同的签约承办部门由于没有进行及时的沟通,造成合同执行部门没有认真分析和深入理解合同内容,施工中只是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志去执行合同,由于交底不到位往往给合同履行造成很大偏差。不少合同的管理人员维权意识淡薄,对一些工程变更没有跟进处理,认为只要等一等问题总会解决的,结果就造成了一些合同变更由于没有及时得到签证而错过了最佳变更时机。还有一些变更是业主给出的口头承诺,并没有以书面形式呈现,由于业主方相关领导的调动等原因,新的领导由于不了解情况,造成扯皮问题,由于当时没有留有书面证据,合同变更就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施工企业也就不能够以法律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1.加强招标过程控制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和推行了工程量清单的报价体制,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都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建设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利益,严格控制好招标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并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开标情况。另外,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由于合同范本不同而签订施工合同产生的利益纠纷也屡见不鲜。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签订,如果不是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建设单位自行拟定的合同文本格式。因为建设单位自行拟定的格式大多是向着有利于建设单位的利益的方向拟定的,再有合同由于缺项、漏项等情况不利于监督机构进行监督,也不利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2.加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施工单位应该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等项目主要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学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管理工作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组织开展工作,只有按照合同办事,才能够在出现纠纷时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承包单位来讲,合同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项目的实施情况,施工中应该重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应该从多方面进行入手,组织管理人员进行脱产学习或在职学习。在学习形式上也可以采用不同方式,例如定期进行短期培训、组织收看电视讲座等。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首先,要对合同进行分析。站在执行的角度进行分析,把合同内容落实到合同执行的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上,分析合同的漏洞和争议问题,分析合同风险和制定出化解风险的措施。其次,加强合同过程控制。施工中时刻关注合同事件,如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问题等;对协作队伍的施工情况提出建议,对于工程缺陷,要提出警告、责令其及时改正;对于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对于业务和监理下达的指令,应及时作出答复,同时应及时跟进工程款拨付情况以及跟进工程整体施工情况。
作者:郭玲 单位: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建立供用电关系的唯一的法律文书,及时、正确、合法和用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和实现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供。特别是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特别强,和供用电方面的法律诉讼案件近年来明显增加。及时、合法、合程和用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维护企业利益,化解经营风险,已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与用户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定的最集中体现,是供用双方联系的利益纽带,也是供电企业营销环节的管理纽带,因此,抓好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供用电合同的定义及特征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从性质上讲属于特种商品的买卖合同,是移转财产所有权合同的一种。合同法分则之所以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作为单独的一类有名合同,主要是源于这类合同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概括起来,供电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一)合同一方主体是特定的。供电人是依法被授予供电营业资格的企业。
(二)合同标的是一种特殊商品――电力,虽然客观存在,但却看不见,摸不得,且具有危险性。
(三)供用电合同是一种持续供给合同。由于电力的供应与使用是连续的,因而合同的履行方式始终处于一种持续状态。
(四)供用电合同一般采用格式或半格式条款的形式订立。电力事业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公用事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经济发展。电力这种特殊商品本身又具有网络性和自然垄断性。这就使电力企业对电能质量及电网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强制标准。为保证安全用电而按照技术标准和行业规程拟定的条款,用电人仅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而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供用电合同为诺成、双务、有偿合同。供用电合同自双方达成协议时起生效,而不以电力的实际供应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二、供用电合同签订现状
(一)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1.按照省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有效期为高压三年、低压五年,目前大部分高压合同已实现电子合同。但到期无法实现续签合同。约80%以上的低压供用电合同也已到期,需重签。
2.个别单位还有手工版的供用电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填写的规范性均无法满足省公司的最新要求。
3.个别省市重点工程,先送电再签订合同,即合同签订日期比送电日期晚。
(二)35千伏及以上专变供电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35千伏及以上专变客户用电量较大。在供用电合同签订方面,虽都有签订合同,但合同中仍存在较多问题。如线损计算不规范、产权分界不清楚、合同附件不全(调度协议等),上级部门在查110KV高压业扩档案时,资料很不完整,存接入系统批复替代供电方案,电业局没有按照供电方案格式答复客户。
(三)目前从事合同制作、审核人员情况
高低压合同由高低压用电检查人员签订,班长或所主任一级审核,所主任或分管领导二级审核(高压合同一般由分管领导审核、低压合同一般由营销所主任负责审核)。
二、供用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严重偏低,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人员配备不足
目前,高供高量和高供低量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为98%;低供低量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为83%,扣除因客户用电变更合同需重签而未签、合同超期需重签而未签,以及合同内容和签订不规范需更换而未更换的合同外,基本符合省公司要求的合同签订率只有约35%。造成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严重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人员配备存在严重不足。目前用电检查人员严重短缺,现有用电检查人员数量不足按最新的《供电劳动定员标准(试行)》定员的50%。
(二)客户用电变更信息传递不畅,供用电合同变更不及时
供用电合同中电气设备产权分界涉及客户的接电杆号,而目前凡涉及供电馈线的新建、改造等变更工作均由配电口负责,工作完成后有关的客户接电杆号变更信息无法及时传递到营销口,负责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的营销人员无法知晓供用电合同的有关配电信息变更,即使知道后也无法及时变更合同,导致供用电合同和现场实际情况的不一致。
(三)35千伏及以上供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原始资料不全,已签订的合同存在不少问题
根据职能划分,35千伏及以上供电客户的供电方案由发展策划部负责,分局负责供电方案答复客户,生技部负责组织审图、工程中间检查、竣工报验。营销部负责计量装表,参与确定供电方案、产权分界、计量设置。分局负责签订供用电合同及SG186流程;调度所负责签订电网调度协议。目前,厦门大部分110千伏供电客户的计量装置均安装在客户变电站侧。因110千伏供电馈线的投资、产权归属等均无法找到有关书面资料。除2户向客户收取110千伏线路损耗外,其它均未向客户收取线损,且110千伏供电馈线的投资及产权问题有关部门均说法不一,给确定是否向客户收取线损造成较大困难。另一方面,已签订的合同仍存在变更不及时、合同签订内容和现场实际不符、产权分界和维护责任不清等问题。
(四)供用电合同签订质量不高
1、供电方案不合理,产权分界难以界定
由于历史原因,供电分局的供电方案一般由供电方案专责、规划或配电专责负责初勘,供电方案重视电源部分的考虑,由配电口分管领导组织开会确定,营销人员未参与,即使参与话语权有限。用电检查在签订合同时,按照省公司常规产权分界规定签订合同,经常出现相互矛盾。在确定供电方案时一般未考虑和客户的产权分界问题,采用架空-电缆-架空混接,采用从一个客户的进线柜(箱)后环网供电给另一客户;直接从产权属某一客户(供用电合同中有明确)的线路(变压器)上接线供电给另一客户等情况(没有和原有客户协商和书面约定),致使在供用电合同中难以界定清晰的产权分界点,另一方面也是一种侵犯原用电客户权益的一种行为的做法。
2、供电方案考虑不周,影响供用合同的正确签订
目前各供电分局对一些如供电线(设备)非客户投资或部分投资、正式供电但采用临时供电线路等非常规供电的客户 (一般客户业扩工程引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均由客户投资建设,原各供电分局对此均有相应的产权分界原则)和有重要负荷的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时,未和客户就配电设施投资、产权归属、设备损耗归属、运行维护、是否配置多电源等有关供用电合同内容上和客户达成书面协议,也未及时将有关信息及时传递给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人员,进而影响供用电合同的质量。
3、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人员新人员多,业务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工作熟练程度低,原手工版供用电合同中存在涂改、产权描述不清、内容和实际不一致等不规范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人手紧,有的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合同续签时未到现场核实就依据旧合同签订,影响到供用电合同签订质量。
4、供用电合同内容不能满足要求,如低压客户中没有界定供电范围,居民背书合同中产权描述不清等问题,容易和客户发生法律纠纷。
(五)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效率不高
1、现有的供用电合同管理系统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方面,影响供用电合同签订效率的提高。一是杂项申请业务,要等到业扩流程归档后,客户服务信息系统中才能办理供用电合同。由于工程已完工,客户会找出种种借口不办和延迟和我局签订供用电合同,极大地增加了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工作量;二是在客户服务管理系统中新装、增容客户的供用电合同的在图纸审核合格后就自动生成,因此类客户数量较多。且许多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后就撤销业扩工程,大大增加了供用电合同签订时查找的工作量;三是对已通过系统制作过的合同,如需变更合同,系统无法实现在原有合同的基础进行修改,而必须重新制作,极大地影响到合同签订工作效率的提高;四是供用合同子系统中绘制供电一次接线图及产权分界示意图空间位置太小,无法画多台变压器客户一次主接线,且系统提供的画图软件,只能画较为简单的接线图,对多台变压器的一次主接线图只能采用位图的方式。
2、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新人员多,业务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工作熟练程度低,也是影响供用电合同签订效率的主要原因之一。
(六)供用电合同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个别地方没有出台统一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各供电分局在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上也存在差异,供用电合同丢失、配电设备产权分界标准不一致、以及需变更合同的范围不统一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到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供用电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有计划、分步骤完成原有应签而未签的供用电合同
对到期的合同,由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专工,分月列出时间表,提前一个月通知到相关供电营业所和用电客户,对到期不续签供用电合同的客户,分别采取电话告知、手机短信、下发续签供用电合同通知书等相关措施,促使其按时签订供用
2、加强签订人员培训,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的质量
针对目前各分局从事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人员业务能力偏低的实际情况,我部将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公司的上岗取证,同时在企划部的配合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业务能力。
3、参与供电方案的确定,健全供用电合同签订的原始资料
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客户的用电申请,严格按省公司规定的业扩流程向各供电分局提出申请,按规定书面答复供电方案给客户。建议营销部和各供电分局营销人员参与供电方案的会审,并就线路设备投资、产权分界、运行维护、计量设置及损耗收取、电源配置及保安容量等相关问题和客户签订协议,作为今后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依据。对现有的供用电合同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客户,建议由生技部牵头,会同送电部、营销部、财经部、计划部和企管部法律人员和客户协商,就供电线路的产权分界和归属、运行维护责任、线损归属等和客户签订书面协议,作为重新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依据,重新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客户的合同签订工作。10千伏及以下电压供电方案应由各分局营销人员参与会审,供电方案要确保产权清晰。对供电线(设备)非客户投资或部分投资、正式供电但采用临时供电线路等非常规供电和有重要负荷的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时,要和客户就配电设施投资、产权归属、设备损耗归属、运行维护、是否配置多电源等事关签订书面协议,作为以后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依据。
4、对因供电方案不合理引起和客户产权界定不清的问题,纳入配网改造计划予以解决
对采用从一个客户的进线柜(箱)后环网供电给另一客户,直接从产权属某一客户)的线路(变压器)上接线供电给另一客户等和客户配电设施产权难以界定的情况,建议由各分局负责进行统计,并纳入配网改造计划进行整改,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以实现和客户产权清晰,减少和客户有关产权的纠纷。
5、建立客户配电信息变更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为保证由于我局原因引起的客户接电杆号等供电电源变更的信息及时传递到各供电分局的营销部分,各供电分局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客户配电配电信息变更能及时传递到营销部门。各分局营销人员应及时对相关合同进行变更,以确保供用电合同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6、严把客户业扩工程的送电关,确保在送电前完成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
为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的工作效率,各供电分局应加强和工程施工单位的协调,加强业扩工程的中间检查,要求所有新装(含增容和杂项)客户必须在送电前完成供用电合同的签订。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素质
中图分类号:F5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合同是指业主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包括投资、融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合同。加强合同管理,可以促进公路建设市场的规范化,从而达到公路工程建设质量优、进度快、费用省、安全生产、环保目标提出了要求,合同管理的作用日益凸显。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1.1 合同的基本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它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设立、变更和终止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协议应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手段,是法律规范在具体问题中的应用,签订合同属于一种法律行为,因此,依次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经济合同是法人与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调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是指业主就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与各经济人(承包人)为实现工程目标而以书面协议形式缔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1.2 工程合同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工程建设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有利条件,工程合同的普遍实行,将更有利于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加速推进工程施工监理制度。工程合同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法律效力使合同各方自觉遵守,有章可循,其具体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工程合同可以有效管理工程进度;工程合同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合同可以公正的维护合同双方利益;工程合同有利于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
二、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成本、质量、工期是由合同定义的工程范围内的三大目标,承包人通过合同控制可以使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协调一致,形成一个有序的项目管理过程。合同管理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对于保障艰巨的建设项目顺利地完成作用是十分显著的。因此,在进行公路监理合同管理时,需要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培育合同意识,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明确工程建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既促进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的管理,也有利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发展。
三、现行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工程建设市场僧多粥少的现实,造成业务承揽上的激烈竞争,不少承包商经常为了迎合业主,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致使签订合同时,没有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合同出现各种问题,最后引起了诸多纷争。
3.2 合同管理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
许多承包合同失误,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没有合同意识,不重视合同的法律性质,忽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3.3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现行公路监理中,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许多承包人忽视合同管理,不能控制好合同索赔工作,致使出现各种索赔不合理、不公平等问题,损害自己的合同权益,削弱了自己的合同地位。
四、加强高速公路工程中的监理合同管理措施
4.1 强化法律风险意识,规范合同管理
合同纠纷的大量增加是对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大考验。要进一步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就要提高企业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但法律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要抓紧强化防范工作。
以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内部法律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利用“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有效地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针对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纠纷事件,及时采取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三人保证、提高客户保证金等多种保全手段,尽量减少因违约造成的企业损失。总之,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这对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4.2 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
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3 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高速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问题提出修改,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4.4 做好工程量清单复核,严格履行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
4.5 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索赔作为一种重要的合同行为,对合同的履行结果影响巨大。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合同管理,需要具备很强的专业性和多方面知识,比如经营、估价、法律等,还要了解工程管理和公关的内容,设有专门的人员、机构,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各种费用,加强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程序的控制,做好工程的结算工作。
4.6 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虽然对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质量、计价、变更、索赔和风险等已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同,在处理涉及各方经济利益的问题时可能会产生争端。争端解决方式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其次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
4.7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公路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推广,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制度化是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相应要求。因此,在对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进行研究时,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培养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准确掌握监理信息,对于完成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和费用监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3-0213-02
工程建设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我厂工程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新井地面工程建设、站库改扩建、工艺流程的维修等内容。
我厂工程建设合同在合同工作量中占据较大份额,对2008―2010年所签工程建设合同统计,工程建设合同签订份数占65%、合同金额占42%。因此,在我厂加强工程建设合同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我厂“合同管理规范率”指标在油田历年的考核中虽都能达标,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过程还有不少细节需要引起重视,否则会给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带来影响。为此我们开展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工作,对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全方位调查分析,查找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的环节和做法,提出改进和防范建议,为生产经营决策服务。
一、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我们对我厂近三年工程建设合同开展了调查分析工作。通过合同审查过程中的问题记录收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履行情况的调查、向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征询等方式,共收集到各类问题73个,依据能否通过与部门和承办人员沟通立即整改分为两类:一类是合同管理部门指出后能够立即改正的。诸如未提供资信调查资料、《审批表》办理不及时、非合同承办人员办理合同审批、超授权范围签署合同文本、甲乙方名称不规范、合同建设内容不明确、打印合同涂改未确认、日期错误、合同价款大小写不一致、存在错别字、对方违约责任无约束力、纠纷处理方式不恰当、欠缺质量监察条款、结算额超合同价、建设部门合同履行情况报表未及时登记等问题,经修改或补充相关必要资料后符合规定予以正常执行。另一类是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和要求才能加以改善的。如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合同条款尽职审查、倒签合同、分包管理、结算“搭便车”、违约追究等方面的问题,需相关部门统一认识、规范要求。
从以上调查分析中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厂在工程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些不足,如果不能及时采取补就措施,弄不好就会出现各类纠纷。
二、加强问题分析,捋清合同中存在法律风险的根源
下面就调查研究出工程建设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之处从五个方面进行认真分析,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所在,为下一步整改工作确定方向。
1.合同条款尽职审查需加强。主要表现:一是合同承办人员对合同文本审查不细致,出现错误较多,如甲乙方名称不规范、日期错误、存在错别字、对方违约责任无约束力、纠纷处理方式不恰当、欠缺质量监察条款等;二是审查部门未对合同条款及相关审查事项提出完善建议。事实上,施工单位十分注重条款要求,在结算办法、质保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如果要求过严,他们就会建议商谈修改。《安徽采油厂合同管理规定》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对经济合同订立、履行、合同事务的全过程实施综合管理,对合同的合法性负责。职能部门(单位)主办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部门负责人对合同商务经济和专业技术条款负责。每一建设工程项目都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反映出来,职能部门应设立合理的要求,以增加对施工单位的约束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同时以分清责任,实现各负其责。
2.倒签合同现象较多。即项目实施时无合同,在已经开工或竣工后才订立书面合同。有倒签现象的合同几乎包括所有合同类型,其中工程建设倒签合同问题尤为突出。倒签合同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合同日期“溯及”至实施时间,另一种是按补签时的日期确定合同期限,问题都是在履行时没有合同。因甲方地位而低估风险,特别是对长期在我厂承揽工程的内外部施工单位,服务意识较强,执行甲方指挥彻底,造成了部分主办部门或人员习惯了“有活先干,干了再说”的思想,意识不到无合同施工的种种风险。施工内容不明确、生产需求与计划的不同步也是造成倒签合同的因素。
3.工程现场中分包管理不完善。油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工程如需分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甲方同意分包的,乙方应将分包协议在签订后X天内提交甲方。”在现场调查过程中,通过与现场施工人员交流我们了解到,多数施工单位,如油建处、建设总公司、通用实业有限公司、金达实业有限公司,对于建设工程中的“脏、苦、累”的工作内容,一般由交由施工单位以外人员进行施工。施工单位采用“包清工”或“直管劳务”模式进行管理,但是并没有按合同条款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包清工”模式,即上述施工单位与成建制的外部劳务队伍签订协议,按照“包工不包料” 的方式进行劳务承包。“直管劳务”模式是指将劳务人员或劳务骨干人员作为企业的固定员工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模式,又称为自带劳务施工。“包清工”模式实际上就是一种分包形式)。在实际分包过程中很容易形成无资质劳务企业或 “包工头” 带队伍承包的现象,难以保证发包单位利益。很多情况下总包单位只派出很少的管理人员,总包企业对工程的控制力较弱,难以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合理的控制,加大了工程的潜在风险,对此应严格管理。
4.结算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在某项工程由于合同估算过高或缩减工程内容时,会将其他施工内容放入该工程一并结算,这样做规避了计划管理流程。如“欧庄至欧北站等三管流程部分更换”工程结算中包含了“朱庄站重油燃烧器维修”及“安14井管线维修”等内容。
5.以“整改”代替违约责任承担。建设工程合同要求:“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并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出现质量、工程延期的问题后,施工单位在继续履行后、发包单位仍可以要求违约金、减少价款等方式追究其违约责任,减少我方损失并体现合同的严肃性。在结算审查过程还没有对施工单位动用过这一条款。
三、强化对策实施,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法律风险
1.提高合同风险意识。建设工程中的甲乙方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是企业与外界交往的桥梁,守住这座桥梁就可以防范住绝大部分的法律风险,避免绝大部分争议。我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才能得到维护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是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完善的。目前出现的条款审核不严、合同签订不及时等问题多是对合同重要性认识不足引起的,不懂得在签订合同时“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将合同签订视为一种程序性要求,或是以“甲方”地位自居,风险意识薄弱,使合同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必须重视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和提高,通过管理流程控制、全面培训、法制宣传来积极引导和培育各级员工的法律意识、管理意识,重点加强对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油田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学习,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油田内控制度。要形成主动的知法意识、严格的守法意识、自觉的自律意识、清醒的风险意识、强烈的维权意识。做到不允许违法经营,不默认违法经营得利,不鼓励钻法律的空子,不可以先斩后奏,不姑息责任人员。最终使依法经营、依法防范法律风险由不自觉走向自觉,形成一种企业文化,成为企业价值观的体现。
2.规定承包商HSE资质审查,完善队伍选择办法。油田《承包商HSE管理规定》要求:油田和发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对承包商是否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进行审查核对,未取得资格的承包商不允许承包油田任何工程项目。合同在双方确认签订前应报送发包单位HSE管理部门审查会签,合同未经会签不得开工。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在当前市场化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承担着一定份额的工程建设任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一环,贯穿整个建设过程,从立项到验收,不同专业、类型合同有几十份甚至更多。离开了合同,业务双方的权利义务无法明确,工作无法运行。建设工程合同一经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优化管理对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及增强企业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同时,鉴于国有企业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每一份合同签订在依法依规进行的同时,还需接受不同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因此合同管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合同管理现状
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建筑行业得到迅速发展,但部分企业对于合同管理的意识依然较为淡薄,一直以来认为把工程干好,确保好质量安全就行,往往疏于对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合同管理制度标准建设及落实等方面重视程度不够。一般情况下企业针对合同管理会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如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企业印章管理制度、内部审查制度等,但多数流于形式,在落实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偏差。二是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机制研究不足,合同双方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合同签订时未能就双方权责划分,合同条款不清晰等问题进行明确,导致施工过程中产生诸多扯皮现象,进而影响工程进度,降低投资效益,例如因疫情导致的工期延长、成本增加时不知如何合理争取自身应有的权益,进而影响工程进度,增加社会成本。三是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缺乏系统性。管理人员整体综合素质不高的现象较为突出,法律意识不强,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四是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全过程管理控制理念不强。一般情况下比较重视合同签署阶段,忽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的核查,缺乏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分析,为后期的双方争议余留隐患。
二、合同管理特点
(一)全过程特点
合同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包括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实施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运营阶段,每个阶段均涉及合同的签订及实施。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以防在任何一个阶段工程建设脱离合同的情况发生,尤其是已签订合同中因政策、环境、疫情等因素变化而可能存在争议的条款,更需要重点剖析,提前采取措施予以防范。
(二)系统性特点
建设工程合同涵盖与工程相关的多个专业,涉及多个部门和要素,主要包括咨询、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现实中很多项目发包方对质量安全非常重视,对于合同管理的任务直接交给合同预算部负责,其他部门人员即使参与也仅仅是走走过场,不发表意见,进而给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带来许多困难。比如,工程部门不严格把关,同意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等到合同预算部门核实是否要支付费用的时候,很多已经木已成舟,对已成事实的实体工程只能默认,导致投资增加。因此,合同的有效实施不仅仅是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其他部门所有人员均需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履职尽责,积极辅助合同管理人员获取全面工程信息。同时,合同管理人员也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工程变更设计方案的讨论,结合合同条款约定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精细化特点
合同管理精细化程度对合同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关键性作用。合同文件中的具体条款和规定无小事,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拟定过程中,任何一个文字或数字表达错误都会引起合同双方理解上的歧义,任何一个环节管控不到位,都很可能带来严重影响,进而导致经济方面的损失。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精细化意识,针对合同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均应当详细核查,尤其是面临一些有争议条款的时候,更应当提前预判,对可能发生的行为应提前通过完善条款以避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扯皮,影响合同的顺利实施。此外,在合同签署后,合同管理人员在履行合同时也应当具备精细化意识,要严格按照条款内容实施,尤其是当出现工程变更或索赔时,更应当予以注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合同管理防控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标准建设
管理制度标准建设是保障。一是应结合合同管理原则,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合理划分合同管理任务,从任务量和不同管理类型入手分析,将其合理分配给适宜的管理人员,以形成合理有效的管理责任制度,确保所有管理人员分工明确。二是为了更加有效地执行合同,应注重相应部门现场管理的专业人员参与前期招投标、合同谈判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完善合同条款,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发生。同时,合同管理人员也应当参与到建设全过程中,尤其是当工程设计变更、索赔等引发费用增加时,应当多听取合同管理人员的意见建议。三是充分利用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流程的标准建设,实现合同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机制是工程规避风险的重要一环。一是项目合法合规性风险,注意项目签约依据,包括成本预算、文件批示等是否齐全,项目是否需要经过专业部门审查,如项目论证、立项审批等。二是合同履约方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合同履约方主要涉及资信情况风险,可通过实地考察或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企查查等系统进行核查;项目主要涉及合同条款内容、合同订立程序以及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可重点关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且表述是否严谨准确;是否按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定合同条款内容并审批;不可抗力因素、合同的一方因自身的原因拒不履行合同等约定条款。三是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加强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监控。设立风险部门或者确定专人对风险进行管理,根据已掌握的资料,提前判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规避、控制或转移。
(三)提升合同管理人才队伍水平
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基础。一是加强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及素养的培养。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对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进行深入学习,避免出现一些违反上位法的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文件的法律效力出现问题,促使合同文件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工程项目。二是加强工程技术及管理知识的学习。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建筑工程的特点、工艺、流程,具备档案、造价管理等知识,通过知识的不断积累和更新,及时解决合同管理人员在技术层面的短板。三是增强合同管理人员沟通能力及使命感。合同管理人员应当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内外部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承压能力,不因内外部的施压隐瞒合同潜在的风险,避免自身原因出现的错乱。
(四)提高合同管理信息化运用
信息技术运用是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方向转变的有效手段。为了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国有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应尽可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合同信息的录入、上传、合同网上评审,合同执行过程中记录的留存,以及不同合同文件的分类、归档等,以实现合同信息的共享,保证企业各部门数据统一,各级管理人员在相同数据的基础上进行评审、分析和决策,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增强了合同评审的透明度,加强了过程监管。
四、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是推动改革开放的主要力量,在国有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应结合全过程、系统性、精细化的特点,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机制,提升合同管理人才队伍综合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合同管理精细化水平,保证合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顺利实施,同时对全面加强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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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 施工合同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施工合同签订质量的优劣和履行的效果已影响到施工企业的兴衰。施工合同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进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合同签订不规范不统一已经成为了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问题,大力加强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一、工程合同管理内容
施工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商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约束双方行为而签订的法律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遵照施工合同,承包商应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建设任务,同时业主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且支付工程价款。合同管理是指以《合同法》为依据,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完善的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健康运作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完善的合同管理需要施工许多的资源,如何简化合同的管理而不失其完整、科学是许多施工企业头痛的问题。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基本信息的管理、合同执行进展和项目结款情况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相关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基础,建设工程的合同体系、总承包合同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勘察合同管理、设计合同管理等丰富的内容。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表现在合同确定了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即质量标准、工期和工程价格;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同时也是双方解决争执的依据。
二、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建设工程的特点是专业多、施工单位多,施工现场复杂,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控制难度大,因而风险较大。承包商如何依据合同条款,转化各种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一项较复杂、多学科的综合技能。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很多承包商签订了工程合同,片面地重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而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致使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甚至产生严重违约,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的全面接轨,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合同管理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同管理已成为施工企业的迫切需要。在具体的合同管理中,则要求建筑企业将事前预防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即施工企业对于合同前期的管理、签订及履约过程中的注意,以及后期若发生问题后,应如何管理等,都应贯穿于整个合同管理过程中。
三、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重视工程前期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标的物特性,执行周期一般较长,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一次性投资大等特点。施工企业在获得工程信息和接到招标文件后,企业投标小组应组织专题会议对涉及到合同内容方面要进行预审,与建设方进行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谈判一环非常重要,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前,需要认真审阅、核查、分析招标文件,审查合同文本,并做出相应的分析报告,对合同的风险及企业可得利润作出综合性评估。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策划及审查,解决各合同之间的协调问题,注意合同风险的传递和转移。此外,为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提供决策的信息、建议、意见等,对合同修改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配合企业制定报价策略,配合合同谈判。
2.努力做好施工进度的控制
进度控制在工程建设中是占有重要地位,工程进度失控,必然会导致人力、物力的浪费,甚至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拖延工期后赶进度,建设的直接费用必然会增加,在关键时刻赶不上工期,错过有利时机,将造成重大损失。工程建设各部位的施工进度应统一步调,同时应与资金投入、设备供应,还要适应当地的气象气候等自然规律,才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率。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成本控制是工程管理中的控制目标之一,成本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盈亏。质量控制也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和投资收益。施工企业的竞争是通过承建的工程质量来体现的。
3.积极做好工程后回访工作
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话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企业对合同依法履行的反馈和监督检查,应该作为企业合同动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求合同经办人员对所经办合同的履行进程,随时收集信息,做相应的信息处理,并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从而对合同的实际实施提出意见,并且进行合同变更管理。主要包括:参与变更谈判,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还必须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加强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
建立企业内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使合同管理专业化。企业要制定专门的合同履约管理办法,比如发函催告,对证据的收缴、人员的固定都要研究,建立合约管理层,即法律顾问下的管理层,负责合约履行,成立人才库。施工企业应该在组织机构中设立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定义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确立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入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中。此外需要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过程签证。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5.有机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和财务核算
合同管理工作贯穿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为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各施工企业可以从自身实际出发开发相应的合同管理软件,对每份合同进行分类、归档、登记,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修改、补充等均在合同管理中做好记录和整理,让每一份合同自始至终处于规范有序的受控状态。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在计量和支付的过程中使用该软件,实时输入工程结算和资金拨付的数据。这样,合同管理软件的数据和会计软件的数据由不同的人员分别输入,每月将两者的数据自动进行对比稽核,保证往来结算准确和清晰。将合同管理和会计核算两个环节有机联系,构筑了又一层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施工企业会计风险,发挥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会计监督作用。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进行管理,才能保证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1]翟慧泉: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科技与经济[J], 2006(7)
[2]王亚再: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之浅见.经济师[J],2005(4)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所涉及的方面和关系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合同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也逐步受到重视。然而,由于历史及建筑大环境的原因,就我市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还远未受到普遍的重视,管理水平与国家要求、建筑行业要求、国际惯例要求相比相差甚远。分析我市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基本构成组成。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合同基本构成按合同形成的先后次序有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招标合同、监理合同、设备及材料采购合同、施工合同、质量检测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二)水利工程建设合同文本。目前,我市80%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均采用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其余的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监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范文本。设计合同、勘察合同、质量检测合同、采购合同、招标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尚没有统一的格式和内容可循。
(三)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主体。合同管理主要由合同甲乙方进行自主管理, 20世纪90年代初,合同的签订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认定备案后方具法律效力。90年代后期以来,没有第三方对合同的公正性、公平性以及对合同的履行监督进行认证。业主是所有建设合同管理的集成拥有者。施工方、监理方项目经理是各自主体的管理者。
(四)建设合同的履行。建设合同的履行可以从进度、质量、投资三方面来进行描述。从调查来看,工程质量的合同履行是三者中最好的一个,基本能按合同约定的目标进行控制。工程进度受汛期、自然条件、施工环境方面的影响,基本不能按照约完成。工程投资方面的履行主动权大部分在项目法人方面,也有少部分在当地财政部门。但项目法人的投资控制权受当地财政部门、财政状况的制约,基本也不能按合同条款兑现。
(五)合同纠纷的解决。从面上来说,我市基本没有出现过大的合同纠纷。小的合同理解差别基本上靠双方协调和平解决,无出现仲裁及诉讼现象。
二、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市甚至全国的水利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太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目前我市水利建筑市场的竞争比较激烈,大量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包括先干活后付款、先干活而付款不知何时兑现、先完成全部的工程量只在竣工验收后才付部分工程款的现象广泛存在,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被动接受。而个别承包商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可能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违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建筑市场的良性发育。
3、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4、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5、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6、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二)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比如造价师、建造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
(三)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公平合理地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四)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