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5 17:11:3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合同管理的方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关键词:
水利建设;合同管理;方法
任何一个建设工程都会建立合同,以规范和约束双方的活动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任务,水利工程也不例外。施工合同的定立是有规定的,首先是要符合律法规定,然后才是对合同双方权责的约束和保障,以使得合同建立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及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对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是进行工程管理活动内容之一,是最基本的施工管理环节,所以,应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做到规范化的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合同内容,是对具体建设施工管理的有效依据,对整个水利建设项目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有利于建设项目如期完工和质量的保障。
1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地位
1.1概念
合同是指就某一活动对象,当事双方所签订的约束双方履行合同内容进行该活动的所有行为和保障双方利益的一种契约机制,而水利工程合同就是针对水利建设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其管理是针对水利建设施工全过程的所有问题,这里包括了施工企业应获得的劳动报酬、水利施工技术和施工企业在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应该承担的责任的明确性。在施工期间,若出现了合同项目条款的变更、解除以及一切施工纠纷与争议等问题,都要按照合同来进行具体的管理协商解决。所以,合同一定要根据律法要求依法定立,做到有法可依,才是对合同双方权益最好的保护屏障。
1.2合同管理的地位
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是对水利建设施工所有问题的管理,合同对业主和施工企业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障。是双方履约的依据,其地位相当重要。(1)诚信、平等的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合同是基于施工企业和业主的诚信机制上建立起来的,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在保障双方权益的条件下所订立的,合同的签订是在双方平等地位的前提下签订的,以保证水利建设工程能够如期按质量完工,使得双方能够取得双赢。(2)充当监督功能。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权责有了明确规定,所以在具体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双方均可以对对方的活动进行监督,以确定自己的利益不被侵犯。(3)调动双方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经过签订合同,然后在具体的施工建设中进行监督管理,有利于调动建设双方履行合同条款的积极性,保证合同有效的落实和管理。
2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在对水利工程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不可或缺的。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对于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施工工期的管理以及施工成本的管理都具有直接的影响,其直接影响着水利企业的工程管理水平,对于水利施工企业提高质量、控制成本和提高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在水利企业施工的过程中实行合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2.1水利工程合同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
水利企业在和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的时候都是在一定的法律约束下签订的,合同具有对双方约束的法律的效率,对于合同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通过合同对于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束,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益,也是水利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
2.2加强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对工程进行控制
双方经过协商和谈判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工程成本达成一致后签订水利合同,所以双方履行合同是最大限度地保证合同中工程进度、质量以及成本达到统一目标,在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提高效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
2.3加强水利合同的管理有利于工程的履约
在水利项目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往往有一些不可控的因素发生,如天气、自然灾害以及人为因素等,这会使合同的履行存在实际上的难度,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通过水利合同的制定和管理,对合同中的一些条款进行完善,尽可能考虑到所有的情况,明确责任的归属以及双方的义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还可以对施工过程中一些违规的修改进行严格的规范。合同管理使得合同签订的双方都严格按照签订的条款依法履行各项规定。
3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方法
合同管理对于水利工程施工的管理和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水利工程能否保质保量完成,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严格做到事前的管理、事中的控制以及事后的反思,使合同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3.1合同管理过程的事前管理
水利工程进行投标时,合同管理人员就要介入,深入了解项目的整体情况,并且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包括了解当地的地理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以及经济环境等,这些都是合同制定的前期基础资料。还要对水利工程的施工条件和可行性进行调研,深入了解业主的经济和资信情况,了解整个工程背景,包括初期设计的水利工程蓝图、相应的水利工程施工审批文件、各种土地规划和建设许可证,以及工程资金筹集、设备采购运输、所需建材的采购运输等。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对投标的文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召集企业技术骨干进行讨论。对施工人员以及财力投入进行估计、对施工单位的技术进行评估、对施工验收的标准进行研究、并且要对工期进行充分的考虑。根据上述调查的实际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和研究,对合同中的度量单位进行明确的解释,对质量标准进行制定,约定合同工程款项以及付款的方式,约定合同施工期限,对于违约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明确,并且一一列出相应的处罚措施,使合同在符合法律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严密性和可实施性,最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程进度、降低企业成本,同时避免各个环节上的纠纷,使得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3.2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事中控制
加强事中控制是保证工程能够按时保质完成的关键。要做好事中控制就要全面了解合同内容和规定,这是进行合同事中控制的基础。在人才的选择方面要选择一些比较有管理经验的,既懂得法律知识又懂得合同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在他们从业之前还要进行岗前培训,使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合同内容和条款执行的标准和方式,自觉履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不允许出现违规修改的情况,并且还要在施工管理的过程加强监督,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方式来提高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项目中所出现的变更。目前很多的水利工程地处偏远地区,条件较差,施工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难以预料的情况,所以很可能就会出现合同中规定的技术不能解决实际中的施工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变更,作为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这种变更,并保证合同变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3水利工程合同的事后分析
合同制定之后还要在施工中进行实践和反思,找出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对整个项目做好科学的评估。合同管理的事后分析,对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以及降低施工过程中的成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4结语
正如法律对公民的约束,合同是对双方订立的活动范围的约束。水利工程合同对建设项目中各项工作规范、秩序的进行起到了有效的约束。合同管理是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管理的一种方式。虽然水利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有诸多繁琐的工作要做,但围绕合同内容进行的管理才是建设项目的核心管理工作,所以应对合同进行精细、严格和科学的管理,以保障水利工程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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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国家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从我国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业普遍得到了加强,对于规范业主和承包商的市场行为,推动建筑市场的政党运转,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施工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之间的关系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精细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如果合同对其中一方不公,必然会影响合同的执行,利益受损的一方会千方百计索赔,或拖延结算,造成甲乙双方很多纠纷。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1、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的联系
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其核心是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投标书、报价清单或概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这就确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标:(1)工期;(2)价格;(3)工程质量、规模和范围。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因为在制定这三大目标时,要考虑企业的承受力,考虑合同签订后其履行能力的可行性。因此,投标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标的确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它的水平高低与施工企业盈亏有直接的关系,谈判合同、评审合同,都是减少合同目标风险系数的行为。
2、 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A
施工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对一个建筑安装产品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依据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项目经过投标中标了,才有可能成立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继续。项目经理部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是合同目标的具体化。
(2)、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价格三个目标值,这三大目标正是项目经理部控制质量、进度、投资的三个方面依据,是将施工合同的目标作为项目实施的目的的。
(3)、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配合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
3、合同管理与索赔管理的关系
工程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成补偿要求。在实际中,承包人也就是施工企业有三方面事项可以索赔:第一方面是业主违约;第二方面是合同文件的缺陷;第三方面是合同的变更。
4、合同管理与工程结算的关系
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在工程结算时将必然得到验证。合同管理得好,施工企业就能选到预期的效益目标,否则,将造成巨大的损失。施工中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记录和必要的资料保管,尤其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原因停工几年,但无任何索赔证据,结算时很困难,前后算了三、四次帐,持续了两年,结果亏损了上千万。这验证了合同管理不善带来的弊端。
三、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与方法
1、建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从上向下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实行系统管理。作为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建立合同专门管理机构,这个机构等同于企业三总师室或工程部,是内部管理机构。各项目经理部也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隶属于企业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将合同管理系统的职责、权利、分工,用内部管理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将合同管理系统分为两极,公司级和项目级。
2、制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除了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体系外,施工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1)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
(2)印章管理制度
(3)合同统计考查制度
(4)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3、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项目经理必须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
(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是企业主要经营决策者,掌握合同管理的有关知识是领导现代企业必备的素质。前面已经论述过合同管理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要生存,要在竞争中取胜,企业高层领导应适应客观要求。
(2)项目经理也应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现代企业管理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机构,而且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前提下进行工程索赔。
4、做好合同签订时的管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的特点。施工合同应尽量做到内容完整,条款说尽,表联明确、严密。为此,合同谈判人员要在合法、依法、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信息的调研与反馈,制定出严密、周详、可行的谈判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
5、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履约管理
(1)履约管理的依据--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是从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a、分析合同漏洞,解释争议内容。b、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c、分解合同并落实合同责任。
(2)履约管理的方式--合同控制。
合同的控制方法有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拟订和采取预防性措施,以保证目标得以实现。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中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控制方式。
四、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五、工程索赔的管理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
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
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
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
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对证据齐全、符合合同、计算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
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六、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台背回填料,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又如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这些单项材料虽然差价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
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建筑业不断发展,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的全民管理,它的研究将略我们带来更多的启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与工程质量、进度、材料和人力的合理利用密切相关,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业主、承包商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展,实现即定的各项目标,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参考文献:
[1]成虎,徐崇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
[2]丛建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手册[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合同,是企业与市场联系的重要纽带,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微型企业,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都少不了这一重要的经济形式,而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将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的成败,小微企业由于先天不足,更加需要注意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预判与识别,加强控制与防范,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其组成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内容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就是合同从达成意向、协商一致、拟定内容、双方或多方确定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履行、变更、解除直到解决纠纷、救济权利的全过程的管理,其中合同管理全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管理尤为重要。
(二)合同法律风险的含义及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组成。合同法律风险,是指合同在签订前,生效后,履行中,以及合同变更,合同违约的全过程中产生的同企业所希望达到的经营目标不相符的情况,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甚至严重打击的可能性。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主要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第一,合同文本的确定。合同文本的确定首先要确定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是否合法合规,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这关系着合同是否在法律上被认可有效,从而约束和保护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第二,合同的可控管理。合同的可控管理是指企业针对合同风险管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的合同管理控制流程,通过对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的分析,将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在可控阶段,并加以改正,主要包括合同生效前和合同生效后的合同风险。
二、小微型企业合同管理基本现状及不足
国外对于合同管理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商业相对发达的国家,在经济活动初期就建立起来了相关的研究机构和部门,并以法律的形式将合同风险管理进行了明确,相比之下,我国企业,尤其是小微型企业对于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合同风险管理的应用推广力度也不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小微型企业管理团队对合同法律风险了解不足。小微型企业管理团队都是由技术作为创业基础,自身管理水平较低,很多小微型创业企业的管理团队更多的是靠日常经验和行为惯性进行管理,对于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尤其是合同法律风险认识比较浅薄,在合同风险管理上存在侥幸心理。
(二)小微型创业企业对合同风险管理的投入不足。由于创业初期的侧重点在维持企业运转上,以此确保企业能够生存下去,所以大多数小微企业没有更多的人力物力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只是在真正面临合同法律风险时才引起重视。
(三)小微型企业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缺乏监督。小微型创业企业的管理团队管理经验不足,一般情况下,只会有基本的合同控制流程,并不会建立合同履行监督体制,即使有相关体制的企业,也由于重视程度不足等原因无法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加以贯彻和执行。
三、小微型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预判与识别
合同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寻求法律保护、获取应有权利的重要依据,但由于受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合同会一直处于高风险状态,因此,作为管理水平相对薄弱的小微型企业,对于合同法律风险的预判与识别,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避免企业陷入经营风险的第一道防火墙。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预判与识别,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梳理法。所谓梳理法,一是要对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基本的问询,了解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人力物力安排;二是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理顺;三是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解,全方面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四是对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进行排查,确保制度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二)目视法。即将合同从最初的草拟,签订,履行等全过程用流程图的方式表现出来,使合同管理工作可视化,这样能够直观地将合同管理中的关键性节点表现出来,高效识别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目视法要求企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流程和专门的管理人员。
(三)总结法。通过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以及相关合同纠纷案例的分析对比,针对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总结归纳出在合同管理中容易出现的管理漏洞和风险点,在日常的合同管理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控制。以上几种方法可以单独也可以交叉使用。
四、小微型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小微型企业在整个市场环境下,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与防范,可以避免合同法律风险带来的不必要消耗和损失,保证企业掘得创业初期的第一桶金,带来企业效益最大化,并获得进一步发展。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一是合同签订前,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合同实施主体的各项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签订的,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合同表达意思真实准确,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二是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的文本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所涉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不平等,不能真实表述合同签订方真实意思或表述不清容易引起歧义的条款。合同内容应包括完整的不存在歧义的合同标的,时间,金额等。同时,还应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者出现合同纠纷的具体解决方式。其中,关于约定的由仲裁机构解决问题的表述,必须写明仲裁地及仲裁机构。三是对合同签订方履行合同的能力,信用状况及签订合同的相对人身份进行调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防范因为上述原因而产生的合同法律风险。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的合同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做到严密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合同违约的情况并加以制止,及时处理各类有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完毕的不利因素。小微型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重视以下两点:一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确保变更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而且表达了双方或多方的真实意愿;二是合同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为今后预防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留下证据。
(三)合同解除之后法律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合同解除,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或者多方按照相关法律或者合同中已经约定的内容终止合同中约定义务及权利的关系。合同的解除,一种是经过合同签订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文本中有合同约定解除条件的表述,当达成表述内容时,解除合同,即约定解除;另一种是合同在符合法律条件时自动解除,即法定解除。在合同解除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1.在确定合同文本时,应当着重审核合同解除的条件。约定解除合同是一种合同的保险机制,目的在于合同的一方或者多方出现违背合同条款内容时,能够按照合同解除的条件使合同解除,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合同纠纷发生时做好保全,尤其是对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处于劣势地位的小微企业,更应该在确定合同文本内容时,仔细斟酌合同解除的条件,以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及时解除合同,最大限度减少损失。2.合理行使合同解除权,明确合同解除避免法律风险。在合同解除时,应该合理使用合同解除权,特别是在约定解除的状态下,主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当做好提前告知的工作,同时确保在行使合同解除权前,确认已经达到了双方或多方约定合同解除条件,避免出现合同解除无效,形成违约。同时,合同的解除应形成纸质解除协议,以作为日后发生纠纷时的依据。
五、小微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与维护
(一)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审核和管理。一般情况下,小微型企业不会设立专业的法律部门,也不会聘请专业法律人才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评估,所以在建立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小微型企业都是聘请法律顾问,对公司的法律事务进行干预和协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聘用的法律顾问多为兼职,所以并不能全方面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中来,因此无法为企业提供最切合实际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法律顾问的专业程度和主攻方向和企业经营方向有出入,也无法为企业提供最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所以,在当前阶段,小微型企业在聘请法律顾问时,应当注意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应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量身的法律服务。当然,成立专门的法律部门才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二)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体制。小微企业在创始之初,就应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体制,并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不断成长和再完善,使合同风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体制应涵盖合同从签订前和履行完毕后整个合同管理过程,并由专人负责统一的跟踪管理,企业的管理团队也应该加大对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视,将合同风险管理纳入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来,这样才能将合同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三)建立合同履行监督体系。企业管理团队,应当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全局掌控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全面掌握合同履行的实时情况,从而能够在出现影响小微企业经营的情况发生时,及时采取规避措施,为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四)直面合同违约等法律纠纷。很多小微型企业的管理团队由于管理经验不足,对于由于合同违约引起的法律纠纷产生了抵触情绪,不愿声张或者诉诸法律,担心影响企业的声誉及日后的发展,这种行为是十分不可取的。当产生合同纠纷时,应该及时诉诸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避免错过合同追诉时效,因而丧失了主动权,损害企业的利益。
六、结语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潮下,小微型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打造中国自主品牌提供了澎湃的动力。随着中央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政策的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企终将覆盖到所有企业,小微型企业将会面临越来越多的法律方面的风险,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会成为重中之重,希望本文能够为小微型企业在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方面提供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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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合同都是通过招标和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和承接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在承包工程中,影响利润最大的因素就是合同,而在市场经济下,招标投标是工程各方争取获得更多利润的绝佳机会。如何充分的把握这个机会,签订一个对本方有利的合同,是所有承包商都关注的焦点。在合同签订前,参与工程建设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谈判。当双方的合理合法的合同签订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此时,合同也就成了工程中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决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假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发生纠纷,合同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以,作为合同双方都必须十分重视招标投阶段的管理工作。
1.合同的形成及其任务
1.1 招投标的相关要求
建筑工程实施具有内容繁杂,工期长的特点,再加上工程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复杂性,就可能会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和矛盾。而这些问题和矛盾又多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因此,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招标投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保证合同的签订符合相关的程序,保证各项工作、主体资格、各文件内容的合法性。2) 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在互相信任,对合同有一致解释的基础上签订。从业主的角度来说,为了能够了解承包商,就必须要通过资格预审等手段,来了解承包商的资信和能力等各方面信息,同时也必须要清楚承包商为施工所作的各项安排;通过招标竞争的方式合理选择承包商的报价,选择最合理、最经济的方案;了解自己所面临的合同风险、工程难度,并已作了周密的安排。3) 为了能够有效的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矛盾和不确定性,就必须要签订一份周密的、完备的、含义清晰的合同,保证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得到平衡。
1.2 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过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工程已有了较为完备的招标投标程序,也有了标准化的文件。在招标投标阶段,业主必须要把握好阶段目标,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一定的规定,经过招标竞争争取一个经济合理的价格。2)在承包商的选择上,要选择信誉度、技术、方案都能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承包商。3)为了保证能够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有效的对承包商进行严格控制,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必须要确定严格周密的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业主是占主导地位的。其主要工作有:组织和领导整个招标工作;组织和安排各种会议;起草招标文件;分析、评标决定中标单位,并与它签订合同。
在招标投标阶段,承包商的主要目标如下:
(1)进可能的提出对本方有利,同时有较强竞争力的报价。投标报价是承包商对业主要约邀请的要约,其在投标截止期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取得承包资格和合同的关键是报价。通常来说报价必须符合两个基本要求:1)必须是有利的。它必须要两部分,即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全部费用支出和期望获得的利润。毕竟从承包商的角度上看,都是希望通过工程承包而获取利润的;2)应具有竞争力。因为能够通过资格预审之后,大部分参加投标竞争的承包商,都会争取承包工程的资格,而他们之间的竞争,主要是通过报价进行的。因此,承包商要想能够中标,就必须在议价谈判中击败竞争对手。
(2)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对承包商来说,有利的合同,可以从几个方面定性地评价:1)合同价格较高或适中;2)合同条款比较优惠或有利;3)合同风险较小;4)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等。
2.承包商在投标阶段的风险
通过招标投标形成合同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又是承包商的业务承接方式。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承包商处于十分艰难的不利境地。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的招投标一般都是比较激烈的。因为在业主招标方式下,在市场上会形成工程的买方市场,此时会出现多家承包商竞争一个工程的情况,然而最后也只能是一家中标,其竞争程度是非常激烈的。而此时,业主总是掌握主动权,招标文件都是由业主起草,往往只是代表业主的意志。此时,就可能会在合同中出现各种只利于业主的苛刻的招标条件和合同条件,而且这些条件是不容更改的。
而有时候这些招标文件的规定,承包商是不能提出异议的,甚至不能提出保留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在合同的签订中可能要承担较大的风险。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在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承包商为了中标,不惜竞相提出优惠条件,压低报价,以提高报价竞争力。
(2)在现代工程中,招标投标制度已经较为成熟完备,在招标文件中承包商的制约条款和招标程序都是较为严密和系统的。所有的合同条件,都是在假设承包商富有经验,能胜任投标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的。按照相关的规定,承包商必须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充分的阅读和研究,从中全面把握自身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招标文件的理解自行负责。
而这报价本身已经包括了完成全部合同责任的花费。一旦出现如错报、漏报等报价问题,都是由承包商自己负责的。一般来说,承包商必须要对工程的环境条件有一个合理预测。而在一些合同中,业主提出较为苛刻的条件,比如让承包商承担地质条件、环境变化等风险。因此,承包商一旦投标,或签订合同后,就意味着他已自动承认了上述条件,实际上就是处在了一个具有风险的位置。
此外,因为有些工程作标期短,承包商很难进行详细的计划、研究。或者由于业主为抢工期,用初步设计资料招标,再加上合同条件苛刻,都可能大大的增加承包商的投标风险。
3.承包商在投标阶段的风险防范
(1)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首先,承包商必须要在投标前对市场进行调查,尽可能的收集招标信息。在存在的多个可选择的招标工程中,进行综合考量,选择本企业最合适的一个。这就需要考虑工程特点、性质、规模,结合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技术条件,以及业主的资信状况、承包市场状况和竞争者状况等。
(2)要全面分析把握招标文件。当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相关的合同管理工作也就正式开始了。通常来说,招标文件是业主对承包商的要约邀请,基本包含了全部的合同文件。其所确定的招标条件和方式、工程范围、合同条件以及各种工程技术文件,是双方商谈的基础,同时也是承包商报价的依据,
因此,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承包商一定要全面分析招标文件,对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能够最准确的把握业主的意图和要求,同时也能够从中精确的估算出要完成合同中的条件所需的费用。
(3)全面的环境调查。所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完成的。而工程实施方案、合同工期和费用,都是受到工程环境的直接影响的。同时,工程环境也是工程风险的主要根源。承包商必须收集、整理、保存一切可能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合同控制、索赔需要的资料。环境调查有极其广泛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
4.结语
总之,招标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对整个招投标工作有着直接的影响,这个阶段包括的内容繁杂,需要招投标管理人员根据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合同内容的分析研究,并对存在的合同风险,和防治风险的方法进行探讨,并制定出合理的方案。
参考文献:
一、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防范
(一)风险的概念
所谓风险是指不确定的事件或条件。一旦发生,将对项目目标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风险必然有其原因,而风险一旦发生,则必有后果。在我们的工作中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发生的条件或诱因,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减少风险损失的程度,而不能完全消除风险。
(二)合同管理中的风险
西方谚语说:“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是通过一系列的合同体现的,合同既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因而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是对包括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根据风险源的不同,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可以归纳为:
1.来自企业外部的风险——环境风险
企业的外部环境对企业构成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政府法规或行业的要求,是否会招致违规行为,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应包括合约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济出现波动、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如气候对施工或运输交付行为的影响)所带来的风险。法律风险取决于法律环境,是基于法律环境产生的与权利义务有关的商业风险。通过对企业的法律环境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有助于我们清楚地认识法律风险的成因及范围,并分析得出其特点,进而有针对性地实施法律风险管理。
2.企业内部管理风险——流程风险
流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企业在投标、签订合同时,会面临诸如技术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合同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还会存在诸如资金、生产或服务的质量和进度等技术风险和违约信用风险。如果企业对风险处理的不够及时、有效,其负面效应可能会破坏企业的商誉。商誉往往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就如同商标名称、定期信贷和良好的客户关系一样,都是可以为企业创造巨大收益的重要资源。如果失去商誉,必将影响企业今后的市场开发和销售业绩,甚至为此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
(三)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方法
事实证明,风险意识的薄弱将人为地加速风险的发生或加剧风险损失。通常人们在分析不成功或失败的原因时,一般着重于对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众多因素的分析,往往忽视了合同管理活动中伴随的各种风险,尤其是合同启动前的风险。对于合同管理而言,风险伴随在合同项目执行的全过程之中,并且要特别关注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
由于合同管理具有“重复性”。因此,对于一般合同项目的风险控制来说,对于相类似的合同项目,如提供相同产品或服务的合同,或具有相同生产流程或业务流程的合同,其管理过程也具有相似性,也就具有相同的规律可循。所以,针对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中大量合同是属于一般项目的合同这个现实,为提高时效,应采取“流程”管理的方式,即主要应以优化企业的业务流程、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和建立风险监控机制等方面加强管理。
目前,对于高速发展企业而言,企业已有的制度流程往往严重滞后于对风险控制的需求,这已成为普遍的现状。其原因在于大多数人往往认为:控制是一项不直接增值的活动,而控制本身又需要占用资源,在企业迅速发展的时候,资源当然是优先向销售和技术等一线倾斜,所以忽视控制的后果必然导致风险爆发,进而使企业的经营利润受损。
二、长庆油田对合同管理的规定及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油田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是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工作方针,“预防为主、诉讼为辅、监管并重”的工作原则,围绕合同管理颁布各种条文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合同法律风险,预防了纠纷、堵塞了漏洞、排除了陷阱,为生产工作保驾护航。但是,由于法律环境原因、人为原因、体制原因、作业特点等种种原因,依然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
(一)目前法律环境对油田单位合同管理的影响
1.国家立法的影响
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法制建设进程明显加快,依法治企的紧迫性进一步凸现。特别是国有资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等法律即将陆续颁布实施,公司体制机制、组织行为、对外交易、劳动关系、政企关系等方面将受到更加严格的规范。油气、土地、水资源及环境是各单位赖以发展的基本条件,对相关立法的反应也很敏感。随着环境方面的法律逐渐出台与完善,这些法律将对油田单位行为作出更严格的规范,并增大投入和违法成本。这就要求油田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对于国家新法律的出台进行必要的收集与分析,预防法律风险的出现。
2.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
随着政府管理职能的弱化和市场监督职能的强化,油田各单位法律风险将随之增加,尤其是各单位面临陕、甘、宁、晋、蒙等各级政府、众多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商业交易、招投标活动等方面,稍有不慎,轻则罚款,重则影响生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要求油田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与各省、市、县相关行政部门友好的沟通,遏制法律风险的出现。
(二)在合同管理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单位合同管理遵循以下程序进行:合同立项—资质审查—合同谈判或招标—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审查—合同审批—合同签字盖章—合同登记存档——履行监督——结算付款,在这些环节中存在以下问题:
1.合同签订前工作参与程度不够
立项:各单位年度预算会议和大部分的项目会议限于种种原因未参与,使得合同管理人员在办理合同手续前不了解项目是否有预算或者是否符合预算,严重影响合同工作的效率,导致合同管理工作比较被动,容易出现资金失控的风险。
谈判:大部分的合同谈判未能参与,使合同管理部门对价格构成不了解,合同细节无法掌握,使得不完善合同出现的机率大大增加。
2.存在一定数量的事后合同
合同是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约束甲乙方行为的协议,而事后合同起不到应有的约束、规范的作用,一旦发生纠纷,无据可查,法律风险很大。存在事后合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1)由于在前期对于立项、谈判的参与程度不够,导致缺乏价格依据,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容易出现事后合同的现象。
(2)还有由于生产任务紧张,往往顾于生产,因而忽视了合同的签订。所以在合同签约盖章这一环节,存在少数合同补签现象。
3.合同履行监督力度不够
在合同签订完后,还存在合同验收参与不够这一现象。如果合同验收马虎,将会出现前面所述的违约信用风险,容易发生经济纠纷。所以,在合同签订后,也应注意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
(三)合同管理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人员学习和培训不能满足法律职业需要
强化合同法律风险意识是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前提,对于法律工作者而言,职业要求很高。因为我厂合同管理人员要经常忙于具体事务,如果不加强人员学习和培训,将不能满足油田各单位的合同管理需要,降低工作效率,同时也可能会出现由于业务不精而导致的法律纠纷,从而影响生产大提速的进展。
2.重视和管理程度不够
(1)目前各单位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没有专门的合同统计报表,这使领导对于合同管理的信息不能及时了解,也就不能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部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意识淡薄,并带有明显的“买方”思想,认为在目前买方市场中,不会发生纠纷,即使发生纠纷,由于我方已占有产品,企业不会遭受损失。孰不知,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双方行为的协议,一旦交易成为事实,双方合同关系即告成立,但由于无书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约定不明,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三、长庆油田在合同工作中应如何改进
由于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因此在合同管理各项规定均已出台,为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的同时,我认为在以下几方面工作应加强改进:
(一)继续健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现阶段长庆油田各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合同的归口管理、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纠分处理。但我认为还应加入谈判、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奖惩等。
(二)合同事前参与
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参与就要从以下两点做起:
1.尽量参加立项时的各种会议,了解立项的内容,同时规划好以后合同工作的进度;
2.参与到实际谈判中去,对谈判时的价格构成搞清楚,防止产生价格虚高,为日后的合同签订做好铺垫。
(三)尽可能减少事后合同
1.加强前期立项、谈判的参与程度,充分了解价格依据,尽可能防止在合同签订时出现事后合同的现象。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意识,严格合同管理,坚持先签约后履行的原则,除生产急需或特殊情况,可在交易完成后一定期限内补签合同外,严禁发生事后合同。
3.合同能为生产活动保驾护航,不能因为生产任务紧张而忽视了合同的签订。如在生产急需或特殊情况下,需先行交易的,要选择资信可靠,信誉良好的交易对象,一般是与各单位有合作且未发生问题的交易主体。另外,在交易完成后,要尽快与对方补签合同。
(四)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他们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他们的合同法律风险意识强,对法律风险的预见性认识的能力就强,防范与控制合同法律风险的水平也就会得到提高。
因此应对一些合同签订法律纠纷案例定期组织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同时还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强化履行监督
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因此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相关处室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应同财务科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防止经济纠纷的出现。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六)建立合同统计报表
在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中会涉及的方面有很多,但是主要就是围绕着产、销、供这三大环节展开的,而这三个部分是由合同连接起来的。在这其中,会有大量的合同需要签订,就很容易造成纠纷,因此企业对于合同的法律风险必须加以足够的重视。如果合同管理混乱那企业一定会在经济上受到影响。所以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识别和防范进行探讨和研究。希望为企业提供一些有效建议。
1在合同签订阶段中应该注意的法律风险
1.1合同当事人的资格不当
对于合同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主体是否是合格的,这对合同到底可否生效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也就是说,双方必须要具备合法签约资格,不然会导致合同无效。所以,在签约的时候,相关的法律人员要对当事人进行民事行为和民事权利的一系列审查,要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对于当事人的相关证明、法律文件和资格必须予以提供。对于谈判比较重要的,签约人也应该是法定代表人。
1.2合同的内容不规范
对于合同的文本必须准确的将谈判内容表达清楚,一定要做到严谨的文字表达,对于含糊不清和模棱两可的语句一定要拒绝。应该尽量多的使用我国颁发的规范、通用的文本,然后再具体按照招标文件和实际项目特点,再根据谈判双方的真实结果进行起草。如果在理解上发生了歧义和错误,就会造成合同引发的争议和难以顺利履行的麻烦。就比如在合同的命名上,就有很多企业单位直接使用“合作意向书”、“合作协议书”此类的命名,但是在我国的相关规定[1]中表示,其是形式的意思不是一样的,在表达的法律效力上差别也很大。
1.3合同条款的漏洞
在签订合同时,会有这种情况发生:为了顾及面子或者不好意思等原因,不能把丑话说在前面,这些“丑话”如果不讲,就可能导致难以预测的风险。在实际案例中,经常发生“其他约定事项”等语言,对于此类就是被忽略的细节,容易造成欺诈行为的发生。
1.4合同成为无主合同
在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主合同。即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文书,比如建设工程的总体承包合同等。在没有主合同的情况下,从合同是不能单独存在的,没有根据,就成了“无源之水”。
1.5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有些企业会因为想要规避税费等问题而签署虚假合同,从本质上讲就是用“合同”来掩盖非法的目的,这就是无效合同[2]。在我国《合同法》的52条明文规定:凡对行政法规与法律进行违反以及强制性进行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作为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合同管理的法律防范措施与对策
2.1对于合同的管理制度进行健全
在完善制度上进行入手,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进行切实可行的建立,一定要做到管理职责明确、层次清楚、程序科学规范,将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进行。让合同的签订、考核、履行再到纠纷处理可以处于控制有序的状态;然后就是对管理进行规范,要对合同进行归口统一的管理,在企业进行重大谈判的时候,合同管理部门要积极进入,对资信进行调查、起草、登记、会签、备案,事无大小全权负责。
2.2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加以提高
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关系到合同管理的质量。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是在管理中的主要任务,相当的迫切。要进行学习培训的加强,让管理人员都对签约技巧和法律知识进行熟练掌握,要贯彻年检考核与持证上岗的原则,这种方法是要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加强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进行合理的竞争制度建立,促进和激励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加以提高。
2.3对重大合同的审查管理进行加强
对于企业的重大合同主要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外合同、独家协议等。要将这些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的合同,进行日常重点跟踪调查,要对合同的项目论证、合同谈判、签订、文本起草、执行变更解除 、当事人资格调查、以及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进行严格的控制,对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2.4 对履约结算和动态监督进行强化
合同的签订就是为了可以保证主体双方约定的及时有效履行,为了避免违约行为,企业的法律人员就要对全过程进行动态跟踪监督[3]。然后及时的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出现问题及时向涉及的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对隐患进行针对性排除,将违约行为杜绝。在此同时,法律事务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在合同的结算部分做好把握,这不仅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进行的全程动态监督。
2.5依法对合同的违约纠纷进行处理
在合同签订后,那签约的双方主体就成为了一种法律上的关系,一旦发生了违约的行为,就要按照合同上的明确约定来承担违约金的支付、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后果。而法律事务部门就要在审查时进行相适应的违规条款选择,这方面非常重要,如果违约行为一旦发生,法律人员就要依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及时的沟通协商、诉讼、仲裁等诉讼方式,要对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全力的维护,让企业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在此基础上,要对合同的清算与清理管理工作做到进一步的加强,避免“后遗症”的发生。
3结语
企业要想得到生存和长期的发展,完善对合同的管理制度是基础所在。对于企业的管理人员来说,应该对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正确的认知和掌握,这样才能对风险进行有效的化解和规避,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保证企业可以在将项目的利益做到最大化的同时,把合同的风险降到最低,对企业负责,让企业可以健康有序的进行发展。
参考文献:
二、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
(一)合同订立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导致合同内容出现问题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房地产行业更是如火中天地发展着。房地产公司的每一项业务都离不开经济合同,每一份合同都和房地产公司的经济利益有很大的联系,而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爆,企业利润可观,一部分房地产公司往往忽视合同的管理,觉得合同管理不是公司的重要经济行为。殊不知合同一旦出现了问题,会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一些小企业甚至会出现灭顶的灾难,究其原因,主要是合同管理不到位,在合同订立方面是由于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具体工作人员忽视合同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而导致合同内容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合理造成的。
(二)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管不到位,导致合同执行不力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一些必要的监管行为,这样才可以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也可以降低房地产公司的风险。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的房地产公司往往会忽视对合同执行的监管工作或者监管不是非常完善和科学。这样一来容易造成合同执行不力,甚至出现合同违约的现象,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企业应当明白合同的执行并不是一个人或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在监管的过程中需要许多的部门一同来完成,这样才可以保证合同及时有效地执行,确保公司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三)对合同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
由于合同的内容不够严谨曾给某些房地产公司造成非常严重的麻烦,许多房地产公司也都予以借鉴,大多都提高了对合同制定的重视程度,但是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型房地产企业,在合同制定并签订结束之后便认为结束了,对合同后期的管理没有统一的管理流程,仅仅只是将合同交给相关的人员,对合同未执行完毕的一些细节没有后续跟进,更没有对合同进行复审的环节,这样除了制定和签订的人员之外,其他工作人员对合同的内容并不是很了解,很容易导致合同未执行完毕的部分出现拖拉、甚至违约现象,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完善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适合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内部控制下的合同管理部分,房地产公司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战略目标,制定一套合理的适合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涉及的各部门职责要有明确的规定,对合同制定、签订、执行及后续管理各环节均要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做到合同制定前、制定中、制定后均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企业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二)设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房地产公司要想管理好经济合同需要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首先,需要对相关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工作,要让他们在思想上对合同管理的工作加以重视;其次,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部门对合同进行严格管理,合同管理部门的人员必须是能力强、素质高、经过专业培训的员工;最后,需要根据房地产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合同管理体系,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三)加强对合同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房地产企业想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就必须加强合同各阶段的审核监督工作。
1.加强合同制定前的管理。首先需要对制定合同的规范非常熟悉,对合同的订立内容充分了解;其次,了解合同对方的各方面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合同履约能力;另外,对于涉及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要组织法律、技术及相关人员参与谈判。
2.对合同制定中的监督,要对合同的细节部分加以重视,防止在合同中出现漏洞,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这个环节要严格按照企业合同签订程序进行,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同按程序进行审核,特别注意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合同各项条款是否签订明确等。
基于RBAC模型作为一种访问控制方法,在信息系统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在大型系统中RBAC的管理过程非常复杂,单纯RBAC不能满足系统的访问控制分级管理的要求。尤其在信息系统中存储和管理大量企业单位的敏感数据,一旦这些数据被泄露或窃取,会给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4]。传统的委任全局的、单一的、完全可信的系统管理员来管理整个系统的访问控制,会致使系统安全存在隐患。同时在企业运营中常需要对组织部门和人员工作调整,相应地需要修改系统中访问控制主体和权限的关系。而系统管理员不可能了解调整内容,相应的授权工作就要滞后,而且修改后也不一定能准确反映调整状态,常需要多次补充修改,这导致授权效率较低,影响正常的业务工作进程。该文在RBAC模型基础上进行扩展,建立有效地分级授权管理机制,从技术和效率两方面加以考虑,满足信息访问控制管理要求。
2 访问控制管理
随着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大量数据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的范畴,访问控制是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安全性的基础。如何对访问控制的主体、客体和授权进行管理,尤其是进行分级授权,即由上级领导对下级员工进行访问控制的管理成为必须的功能。
ARBA在RBAC模型基础上定义独立的“管理角色”实施RBAC的管理操作。SARBAC[5]在角色层级基础上定义了“管理范围”来界定管理角色的控制范围。但是由于引入新的管理角色,除了维护原有系统角色,还要在对管理角色进行控制,这实际将权限管理问题变得更为复杂。Li[6]建立UARBAC模型提出“RBAC管理RBAC”的方式,将用户和角色看作客体,使用统一的方式描述访问权限和管理权限,明确操作的管理域,有利于通过委托实现分散授权。刘伟[7]指出由于隐式授权导致UARBAC管理操作存在缺陷,角色层次是隐式授权产生的一个因素。
上述的访问控制模型和方法满足了信息系统对访问控制中主客体多样性的管理要求,但是由于增加了授权主体和客体的种类,相对增加了管理的复杂性,实际应用中虽然方法可行,但管理效率较低。对于信息统访问控制模型的分级管理方面,还缺少有效的模型和方法。
3 多级访问控制管理模型
为了解决信息系统中访问控制管理的问题,适当简化授权工作量,提高权限管理效率,该文提出了基于角色的多级授权管理模型(Multi-Hierarchies Role-Based Access Control,MH- RBAC)。MH-RBAC在尽量减少引入新的建模元素、简化应用的前提下,完善了访问主体的层次结构,支持多级权限管理关系,增强了信息系统访问控制的适应性。
3.1 MH-RBAC定义
MH-RBAC模型结构如图1所示。各部分定义如下:
· 用户([U]),角色([R]),操作([OPS]),许可([P])和关系[UA],[PA]的定义与NIST RBAC标准模型一致。
· [TR?R×R]:角色树(Role Tree)表示角色集合上的一个树形关系。
· [ASr=]:管理域(Administrate Scope),定义了一个能够被角色[r]的用户管理的角色、用户和权限许可的集合。其中[US]、[RS]、[PS]分别称为用户域、角色域和许可域。
· [AOPS]:管理操作(Administrate Operation)授权管理操作的集合,包括[TR]和[AS]的维护等操作。
· [PA]:管理许可(Administrate Permission),进行管理操作所需要的权限许可集合,[PA∈P]。
3.2 MH-RBAC层次模型
3.2.1 角色树
在RBAC模型中访问主体包括角色和用户两种粒度,授权只针对角色进行。角色层次定义了角色之间的继承关系。[RH?R×R]是角色[R]上的偏序关系,如[r1?r2]表示角色[r1]继承角色[r2],即角色[r1]具有[r2]的所有权限,所有[r1]的用户同时是[r2]的用户。角色层次是表示角色关系的一种方法,反映组织的权利和职责。在角色层次中高级角色位于顶部,低级角色位于底部。 图2(a)是一个典型的角色层次图。
角色层次的定义指出高级角色通过继承的形式获得低级角色的权限,这就意味着基于角色层次的授权是自下而上的过程。角色[r]的权限集合可以表示为:
在角色层次中低级别的角色首先获得权限许可,高级别的角色通过继承间接获得。可以看到当删除角色[r]时,等级高于[r]的所有角色(记为[↑r])会自动失去继承自角色[r]的所有权限。所以在角色层次中高级角色依赖低级角色的授权,这与信息系统中高级角色管理低级角色进行分级授权的要求相矛盾。角色层次中存在多继承关系,这样虽然可以简化角色的数量,但在分级授权中意味着一个角色会同时被多个父角色管理,在应用中必然引发权限授予回收等操作冲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该文建立了角色树。角色树是一个树形的角色层次。在角色树中除了根角色没有父角色外,其他角色有且只有一个父角色。角色树中角色之间不再是继承关系,而是自上而下的包含关系,如图3所示,为了实现树形约束,将角色APE分为两个独立角色APE1和APE2。在角色树中若角色[r1]等级高于[r2],记为[r1>r2]。
在角色树中没有角色重用的概念,取消间接继承的许可,赋予角色的权限许可都直接与角色关联,许可之间根据角色树自上而下约束。若[r1>r2],则[θ(r1)>θ(r2)],其中[θ(r)]表示赋予角色[r]的所有许可集合。角色树的层次约束会增加权限回收的操作步骤,但是从根本上支持了主体分级授权模式。由于角色继承需要在运行时递归计算继承权限的合集,而角色树没有递归计算的步骤,因此访问执行效率较高。而权限访问操作频 率要远远高于控制操作,因此角色树将整体上提高系统的执行效率。
3.2.2 管理域
管理域[AS]定义了一个可以被用户管理的角色、用户和权限许可的集合。可以表示为三元组[]
[RS]:角色域表示可以被角色[r]管理的角色子集,这个子集由角色树[RT]约束,是[RT]的以[r]根的子树。[RSr={s∈R:s
[US]:用户域表示可以被角色[r]授权的用户集合,由[↑r]指定并受[↑r]的用户域约束。[r1
[PS]:表示可以被角色[r]分发的所有许可的集合,为了提高MH-RBAC的应用效率,避免过于复杂的管理域再管理操作,规定[PSr=PDA(r)]。[r]的用户都具有将本角色具备的所有许可分发给低级角色[↓r]的权利。
可以看到,若角色[r]是管理角色,则其[RS]和[PS]根据角色[r]在[TR]中的上下文信息自动生成,[US]需要由上级角色用户手工指定。
定理1 管理域是一个偏序集合,若管理域[AS(r1)]等级低于[AS(r2)],记为[ASr1≤AS(r2)],
[ASr1≤ AS(r2)?RSr1? RS(r2)∧USr1? US(r2)∧PSr1?PS(r2)]。
显然,管理域的偏序关系实际依赖角色树中角色的偏序关系,[r1≤r2? ASr1≤ AS(r2)],即低级角色的管理域等级低于高级角色的管理域。
基于管理域的角色分级授权管理过程,遵循以下两个约束规则:
1) [r∈R,u∈U∧u,r∈UA→u?US(r)∧US(↓r)],表示用户[u]不能管理自身,也不能被子级角色的用户管理。
2) [r,r'∈R∧r≥r'∧u,r∈UA→u,r'?UA],表示用户[u]不能被授予比自身角色等级低的其他角色。这个约束保证最少授权原则,同时保证同一用户的管理域不会嵌套也不会相交,一个管理域内发生的权限管理操作不会影响其他域。
3.2.3 管理许可
在MH-RBAC模型中,具有管理许可[PA]的角色称为管理角色。管理角色[rA]的用户可以在[rA]管理域范围内进行管理操作。一个用户可以授予多个管理角色并在一次会话中同时被激活,但一次只能在一个管理域内进行管理操。用户[u]可以在角色[r]执行操作的许可条件为:
[adminpermsu,r=p∈PA|?r'∈R,r'≥r∧u,r'∈UA∧r',p∈PA]
管理许可与其他一般许可一样可以被授予给管理域中的任意角色,也可基于角色树传递,即[PA∈PDA(r)→PA∈PS(r)]。通过这种管理许可的传递实现权限的分级下发,从而实现分级授权的需求。
4 结论
基于RBAC模型作为一种访问控制方法,在信息系统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在大型信息管理系统中对于角色和权限管理过程非常复杂,传统的RBAC不能满足分级授权的管理要求。多级访问控制模型在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模型基础上,使用角色树表现角色的层次关系,定义了管理域来限定分级授权的操作范围,实现了权限在角色树上的逐级分发,从而支持信息管理系统的分级授权需求。
参考文献:
[1] 刘宏月,范九伦,马建峰.访问控制技术研究进展[J].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2004,25(1):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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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Ferraiolo David.Proposed NIST Standard for Role-Based Access Control[C].ACM Transactions on Information and System Security,2001:224-274.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发现,企业中有的项目已经施工一段时间了,但图纸还没有完成,为了避免造成项目延期,于是在没有预算的情况下材料和人工就已经到位并进行施工,个别项目甚至在工期进行到了将近一半都无法得到完整的图纸。长此以往,会对以后的项目进行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为此企业制定了许多的制度和管理方法来控制项目成本,但是这些刚性的规章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不力。既然依靠员工自身无法推行,所以就需要一套成熟的系统的信息化工具来执行,通过电脑来规范这些过程,目的是使项目的整个过程更加透明、规范、科学,从而达到有效控制项目成本的目的。
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多方位的行为活动,项目管理是由一条主线流程和多条支线流程所组成 的。一个项目的运作除了材料、人员的管理,还有大量的计划进度以及资料、表单。这些工作虽然不需要太多的技术,却也同样地繁琐和重要。对这些工作应该设置相应的工作模块,提供详实的数据资料和各类表单。将原来的大量文字材料和表格整合为一个个简单明了的模块。从项目管理系统开发的目的以及项目管理的概念来看,我们开发项目管理系统的重点应是创造一个能有效控制项目成本,规范人员行为的管理软件。其解决方案是以预算为管理基础,先确定项目管理人员权限与工作,明确每个项目人员的工作责任和权限,然后由各个施工员完成自己的分部预算构成主预算,以主预算为项目开始以及系统运行的基础,通过系统限定强制预算(软件设定每个项目在进行初始必须有预算,否则无法进行)的必要性,有效保障项目的成本不会超出预算。虽然在发生预算需要变化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各种签证单来修正,但是严格的条件限定和数据交换也可以清楚地记载每一笔发生的成本变动,并通过名为“成本管理”的模块迅速查询分析。
在主预算完成后,预算之后的每一笔进料领料都直接与主预算进行数据交换,材料的每次入库和使用都有明确的记录和附加信息,任何时候项目的材料和人工成本都一目了然。严格限定了领料工作和预算以及领料计划之间的关系,让预算外的领料不能通过,从管理的角度堵住了超支领料的漏洞,有效防止由于管理粗放而造成的浪费。
当然,项目实施过程中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而造成计划不断变更。从项目管理的要求以及从现场了解到的情况,应该增加施工任务更改单这样一个组件。在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权责后,可以对预算的内容和使用量进行更改,确保现场情况变动后的领料或人工调用能够顺利完成并将此件发生的信息记录下来。虽然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小部件,但却使整个系统以预算为基础的设计思想变得更为灵活而非死板。 项目管理系统使用人员权限与身份认证统一的登录方式,规范了人员的工作,明确了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可以将完整的项目管理过程分解为若干的部分并对应相应的模块,通过管理员的分配为这些工作模块设置确定的工作负责人。
从项目现场掌握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在材料领用方面的管理都有很多不足之处。多数是由于预算不明确,领料往往缺乏控制,为了保持工程进度,只要来领就给料,在项目竣工时往往会发现支出很多不必要的材料费用,领料计划成为了一张过后再补的统计证明。而项目施工员本身也经常因为工作忙碌或其他各种原因搁置这一工作,甚至有的材料是施工班组做好领料单交给施工员签字。从管理的角度来说这显然是存在问题的,首先施工员在领料的同时不可能清楚地记得各次累计的领料量,只有在登帐的时候才能发现,所以,施工员每次在使用的时候也不会特别注意节约材料,反正每次领料都没有问题,就无所谓什么领料计划和合理使用材料了。同时由于材料员在项目中不可能时时做出准确的材料出入库的汇总帐目,项目经理也比较难以在发生问题后解决。
使用项目管理系统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规范化收发料,在每次收料和发料的同时都记录数据并实时汇总,在使用材料的范围,也作出了以下严格的控制。 首先,必须是材料预算中有的,如果没有可以通过“基础信息维护”部分建立相应的材料类别关系对材料分类。然后根据甲乙双方供料的不同分配到甲供材料入库验收和乙供材料验收入库。
其次,在实际使用中,甲乙分别填写各自的领料单领料,而在这一操作的同时,库存材料的数量也会相应地变化。由于这一切都是在系统中完成的,而且数据间有着绝对的对应关系,任何超出预算的领料除非专门的审核否则不能进行,这就对领料数量的上限有了约束。加上月需求计划的限制,从而相对严格地控制了施工用料的精确数量。
再次,对于项目部材料管理人员权限主要是由项目部的材料员负责,施工员可以根据工程要求开领料单至材料员处领料,在系统中所有的权限都是由项目系统管理员分配的,一般情况下,在整个材料处理过程中,系统记录下每次领料数量和使用量,只要项目经理浏览一下汇总数据,就可以知道 是工程的哪个分部分项出了问题并迅速解决,同时材料员也可以在材料存量,使用数等方面更加直观地了解情况,遇到各种问题可以很容易地找到问题原因,提醒项目经理。对于施工员,就要求他们在工作中,事先都要有周密的安排,不能没有计划地工作,提升工作质量,不然同样的工作有的需要的材料不同,就可以在工作中找出需要提高的地方,这对于施工员的成长至关重要。项目管理系统就是要不断帮助施工员解决问题,是一个发现问题、寻找原因、修正错误的循环往复的过程。施工任务书:施工任务书是项目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施工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主要记录资料。在生成施工任务书前,我们必须有完成的分包合同基本信息、工程项目分包申请表、班组信息登记表。与通过手工填写施工任务书不同,施工员只须选择相应的分部分项、班组信息、单位工程等。通过交换数据项目管理系统由预算和计划自动生成施工任务书。这样就避免了因数据不清或遗漏疏忽造成的错误,也防止了施工完成后再补填施工任务书的情况出现。
施工任务书生成后可以保存及打印以备所需,在实际施工完成后,再次打开相关的施工任务书,将实际施工量填入并提交,其中的数据就会自动地与预算和材料库存等内容进行数据交换,清楚地记载下施工工程进行的实际情况。
结语:在我国社会经济多元化的大环境之下,我国的商业竞争也愈演愈烈,然而,每个企业想在如此残酷的竞争中胜出必须制定好竞争策略。当把每一个项目都信息化之时,也给企业增加了不少胜算
参考文献:
[1] 王孟钧,张少锦,杨增辉,曾磊. 基于精细化管理的建设项目格式化管理研究[J]. 中国工程咨询. 2008(09)
[2] 何继善,王孟钧. 工程与工程管理的哲学思考[J]. 中国工程科学. 2008(03)
1,建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顾问部门,来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合同的履行。这是由企业法律顾问职责、任务所决定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同时,该办法也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经济合同的任务。另外,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合同更为适宜。
2,合同管理模式。现代企业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主要有各个分公司、子公司或驻外机构)作为台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3,要使该统一合同管理模式有效运行,则必须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在这个统一合同管理模式中,着重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其一,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即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点在实际上是有相当的困难的。
其二,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存在这个问题,由于市场经济的各类信息变幻莫测,许多机会瞬间即逝,因此,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企业的某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如何来制衡该矛盾,是企业管理机制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这里要讲的是如何来制约和约束职工签订合同的权力,以避免表见的产生,避免对企业带来被动的局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予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但是很不完善的。因为,企业在授权的同时,对其的权力行使的上限并没有公示,这就会很容易产生狭义无权或表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