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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问题研究模板(10篇)

时间:2023-05-16 15:17:53

民族问题研究

篇1

民族问题伴随社会的变迁而发展变化,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和特点。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主要表现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人民要求更快的发展经济文化的问题。民族问题在社会主义时期将长期存在,这是民族问题发展的规律和我国的具体国情决定的。因为,“民族特点、民族差别还将长期存在;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的存在还将长期存在;在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还会反映到民族问题上来;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偏见、民族隔阂的残余,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完全消除;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影响的长期存在,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长期存在的一个原因。民族问题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一、民族问题的概念

民族问题就是与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相互联系的社会现象和矛盾的总称,凡是与民族这相关的社会现象,都属于民族问题,它包括各民族本身的特点、内容状况和发展趋势以及各民族间的关系和民族之间的矛盾等等。关于什么是民族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是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社会政治问题;是反对民族压迫、争取民族解放、实现民族平等和各民族共同繁荣问题;是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从产生、发展到消亡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基于民族差别而产生的一切问题的总和;从中国国情来看,仅仅指的是国内少数民族问题;是内涵是多层次的,概念是在发展中的,不应当片面的强调某一方面的内容,并把它看成固定不变的东西;民族问题是表示同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直接相联系的一系列社会现象的总括性的概念,凡是同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直接相关的社会现象,都属于民族问题;民族问题是在民族的活动、交往联系中发生的问题。

以上这些关于民族问题不同观点,既有相同的又有存在分歧的地方,民族关系问题、民族矛盾问题是民族问题的内容,而且是重要内容,这是一致的,分歧在于民族这个人们的共同体自身的事物和问题是否也包括在民族问题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们对民族问题的认识不断加深, 并从各个方面探寻其产生的根源。

二、产生民族问题的主要原因与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民族差异是民族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

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个民族之所以是该民族而不是别的民族, 正是由于其基本特征的差异, 以及在这些特征上形成的独特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等。各民族在接触和交往过程中, 这些各不相同的特点和差异, 便是造成互相矛盾的因素。“差异就是矛盾, 有民族差异就会有民族之间的矛盾”。“民族文化差异是民族问题产生的自然根源。”民族之间的差异和特点, 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发展形成的。各民族的特点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是,随着各民族的变迁,其相应的民族特点也会出现缓慢的变化发展,而不像社会的阶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更替那种急剧地变化。

(二)生产力水平的差异是民族差异产生的根本原因

“任何历史现象的终极原因, 都应从现实经济生活中寻找原因, 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民族差异表现在各个民族生产力水平、民族文化传统、民族发展的社会历史等等。形成民族差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经济因素, 是各民族之间生产力水平的不平衡性导致的差异。“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科学技术的逐步提高,各种主客观条件对人们的限制将被人类克服, 地区间、民族间的差异, 将在各地区、各民族高度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消除, 民族间的共同性、统一性将日益增多, 但民族差异和民族特点依然存在。但可以肯定: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民族差异、民族特点将最终消失。

(三)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表现

民族问题作为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始终受社会主要矛盾的制约,每个社会的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都与当时的社会总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以往在民族问题中存在的民族对抗因素基本消失,但是“就是因为存在着基于社会历史、地理环境、自然条件、文化特征等原因所造成的民族之间、地区之间显著地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使各民族人民在共同享有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各项社会公益权利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的权益格局也重新洗牌,社会阶层重新分层,贫富差距格局拉大并有结构固化的趋势。与此同时,民族地区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又同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形成了新的矛盾。这种体现在经济文化方面的发展差距和因此产生的矛盾,就构成了现阶段中国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

三、我国的民族经济与民族问题

我国民族地区面积616.2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64.2%。中华大地孕育了拥有各自独特灿烂文化的56个民族。“最初的民族,必然地是一群拥有密切经济联系的人当中形成。两个民族之间的融合程度,也往往是首先由各民族之间的经济联系的紧密程度决定的”。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是目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迫切愿望。在整个现代化建设中,加快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是国家政治稳定的需要,也是民族团结的需要。民族经济发展问题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同志指出:“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民族地区存在的所有困难和问题,归根结底要靠发展来解决。”

(一)民族地区资源丰富但有待开发

“十一五”期间,全国地质勘查投入3708亿元,新发现产地2839处,我国新探明的多处重要矿产资源大型储量地多数位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例如:“发现或评价塔河和华庆等7个亿吨级油田,苏里格和塔中1号等10个千亿立方米级气田,新疆准东煤田奇台县人井・将军庙矿区等3个百亿吨级煤田,辽宁本溪人台沟等2个十亿吨级铁矿,和曲龙等两个千万吨级铜矿”,最近又有媒体报道:“地质勘查人员近日在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探明一处超大型金矿,资源储量为148.5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各种矿产资源丰富,但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多处于自然环境相对较恶劣,各种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所以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源的开采和利用。

(二)基设施建设滞后,投资环境有待改善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由于基础设施供给短缺,丰富的资源优势不能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 经济发展中基础设施的“瓶颈”约束日益突出。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相对于中东部仍然很落后。基础设施的供给不足导致了投资环境的恶劣,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更加落后。基础设施长期落后积累的问题制约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我国各地区投资环境的评估表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环境的得分均居于全国末尾”。

(三)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较低

我国的对外开放是从沿海地区开始的,随着时间的演进,现在已经形成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沿边和沿江城市和内陆省会城市的总体格局。我国陆地边境2.2 万公里,在143 个陆地边境县中民族自治地方112 个,在漫长的边境线上,有30多个民族跨境而居,与境外民族血缘同根,语言文化同源,风俗习惯相似,相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与周边国家经济、文化往来的桥梁和纽带。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条件及部分政治因素,我国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低,相对封闭落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民族地区的发展滞后。

(四)教育水平落后,人才流失严重

建国以前,整个少数民族各方面的发展水平比较低,包括教育发展水平在内,都是处于一个比较低水平阶段。伴随着60年的发展,民族教育本身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起点低、基础薄弱,教育资源分配偏低等在诸多方面存在问题,民族地区教育还是相对发展不足。比如,民族地区的师资资源匮乏,少数民族群众居住比较分散,学校分不少量少;少数民族家庭贫困较多,为其子女教育投入较低。长期以来,东南沿海一直是我国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当然也是人才聚结的地方。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自然环境相对较差、教育落后、教育经费等资源投入少,本地区自己培养的人才也就偏少,再加上本地人才外流,外地人才不愿意调入,因此人才的匮乏不言而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缺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41%,而高等院校当中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只占6.23%”,研究生的比例就更低了。

四、解决民族地区经济问题的方针对策

笔者认为少数民族的发展应将经济民生发展和“文化”发展并重。“民族地区发展过程实际是一个民族因素、经济因素、地域因素等相互交融、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经济发展中摒弃那种GOP+维稳+民生的怪圈模式,在国家大力援助和帮扶下,更大的依赖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即尊重各民族自我发展的主体性,让个民族成员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去。“今后凡是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必须重视各个地方和民族的特殊情况,注意听取当地的意见,先试点后推行。”加强交通运输、通讯设施建设,改善供电供水状况,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务必做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行。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重视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兴办民族院校,举办少数民族师资培训班。从软硬件环境方面全面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民族地区的快速发展,真正做到社会主义发展成果与少数民族群众共享,实现各民族自由平等,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休戚与共、互助合作的紧密关系。

参考文献

[1] 金炳镐.民族理论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1994.

[2] 施正一主编.民族经济学教程(修订本)[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3] 李世涛.民族主义与转型期中国的命运[M].成都: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论民族问题[C].北京:民族出版社,1987.

[5] .加强各大民族团结,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携手前进,选自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6] 周传斌.论民族问题的诸影响因素[J].中央民族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3).

[7] 张祥云.苏联民族危机再认识[J].聊城大学学报,2003 (6).

[8] 郝时远.评“第二代民族政策”说的理论与实践误区[J].新疆社会科学,2012(2).

[9] 黄雪芬.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有效途径[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1(9).

[10] 鲁明泓.中国不同地区投资环境的评估与比较[J].经济研究,1994(2).

篇2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4-0290-01

台湾的“原住民”属于南岛语族。直到1994年宪法的修订,才正式将其统称为“原住民”,后又改为“原住民族”。 台湾“原住民”和少数民族有着不同之处,根据联合国的说法,原住民主要是指在外来殖民者到来之前就已经住在该地,而成员身份均取决于该族群自己。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和发展,台湾“原住民”已经逐渐向主流社会回归。尽管如此,台湾的民族问题依然是台湾的“原住民”中的主要问题,它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种是国家的认同,另一种是中华民族的认同。因此,文中探讨台湾的“原住民”及民族问题更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一、 台湾“原住民”的发展历程

根据资料显示,台湾“原住民”发展至今已有6000多年的历史了,台湾原住民的祖先

在分批由东亚大陆或南洋群岛陆续泛舟迁台后,便因海洋阻隔,很少与外界接触,一直过着封闭的原始部落的生活。在清代,台湾少数民族并非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直到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宝岛台湾之后,实行“藩政”,而台湾少数民族也被称为“藩族”,后因日本昭和天皇抵台巡视,“藩族”便又被改为“高砂族”。由于日本的典型的民族压迫性政策,使得台湾少数民族一直处于被压迫的状态。从而民族称谓来看,日本学者将其划分为“高砂族”和“平埔族”两类。同时以生活习俗和婚姻等相关情况将“高砂族”划分为泰雅、布农等不同8-10族,而“平埔族”则分为西拉雅、巴布拉、道卡斯等不同的10族,这也为台湾少数民族的称谓奠定了基础。自1945年,接管台湾后,台湾少数民族又被称为“高山族”,后又称为“山胞”,从此,台湾少数民族摆脱了日本帝国主义的压迫。直到20世纪80年代,台湾“高山族”逐渐被称为“原住民”或者“原住民族”。到后期,我国宝岛台湾政局形式出现了重要变化,之外的势力要求结束独裁统治,实行民主政治的要求。而此时,台湾“原住民”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掀起台湾“原住民”民族运动以维护自身民族的权益。

台湾“原住民”相对于我国传统所说的“土著”而言,从现实意义上来说具有一定的政治含义,因此,台湾“原住民”经历了相当漫长的发展历程。尤其在西方列强的进入之后,对社会组织和人口等都受到严重损害,出现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尽管在现代社会中,他们能够保留着传统的文化和生活方式,但依然处于社会发展的边缘地带。而土著人口大约有3亿,分布在世界各地。1984年,由台湾少数民族人士组成的原权会,掀起了正名运动,而这次的正名运动和土著人运动密切相关的,直至台湾少数民族以“原住民”作为统称,以此来体现他们是台湾宝岛的初始居民。因此,在台湾,“原住民”和“土著”有着共同的名字,其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同时也是企图立足于世界地位的政治称谓。

二、未来台湾原住民的人口的发展趋势

当前的台湾“原住民”人口分布不均,且人均变化比较大。从台湾人口统计的数量来看,2003年,台湾“原住民”总人口数约43.4万人,大都分布在台湾省的十八个县、乡、镇中,还有一部分居住在台北、台中、新竹等地,而早在1996年人口仅达到369251人,由此可见,台湾“原住民”居住人规模呈现发展之势。由于人口的发展和婚姻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于台湾原住民婚姻方式来说,台湾原住民在恋爱和婚姻生活中和大陆少数民族也有很多相似之处,尤其是台湾阿美族和大陆云南的摩梭人都保留着母系制,婚姻由女性做主,家务由女性掌管,婚姻真正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不受财产和权势的影响,因此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在恋爱和婚姻方面,既没有民事纠纷,也没有刑事犯罪。所以,这种和南方少数民族之间有着共同的风俗,且这种风俗一直延续至今,比如,在男女谈情说爱的时候,常常男用口琴,女用鼻箫来表达自己的心声,这是经历几千年而不变的风俗。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行,台湾“原住民”婚姻、年龄阶层或是出生等方面禁忌或者是风俗都得到了自由发展,比如,台湾“原住民”和汉族的广泛通婚,使得原住民彻底被汉化。与此同时,这种文化变迁的方式也影响着汉民族和台湾“原住民”,最终形成了混合文化。但随着台湾政策不断革新,人们的生活条件和卫生条件的逐渐提升,在逐渐恢复台湾“原住民”身份的同时,未来台湾“原住民”人口将会出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三、 现代台湾社会文明的进步对“原住民”造成的影响

随着我国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台湾“原住民”的文化生活也逐渐变得丰富多彩起来。早在清代,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的同化政策,使得台湾“原住民”的文化遭到极大流失,尤其在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其传统文化流失更为严重。台湾“原住民”语言的消失就是其中最显著的标志。而今,随着多元文化理念的大力倡导,使得人们对于教育文化更加重视,力图恢复母语教育。尤其在1998年《原住民教育法》的公布,更是推动了原住民教育的提升和发展。而今,台湾“原住民”的文化生活已经得到了巨大提升,尤其在科技和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原住民”的文化已经逐渐满足现代台湾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需要。另外,在生活环境和居住环境方面,台湾“原住民”已逐步进入城市化生活的进程中,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都有了巨大的改变,尤其是精神文明的提升,更是具有社会的普遍性。

四、台湾“原住民”民族的发扬广大和与时俱进

台湾“原住民”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程,在新世纪的到来时,台湾“原住民”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为台湾“原住民”民族的发扬广大和与时俱进迎来了新的契机。首先,台湾“原住民”的社会政策由原来的救急式和临时性的福利逐渐向制度化和保障性的社会服务模式转变,足以体现政府对台湾“原住民”民族发展的重视度。其次,台湾“原住民”被动式的福利逐渐向积极性的福利转变,尤其是台湾“原住民”的社会政策,为其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机会。最后是多元化思维的转变。在台湾“原住民”发展的进程中,医疗卫生和住宅等方面的均得到倾斜性关照,同时针对儿童、老人也出现相应的保障政策,为改变台湾“原住民”边缘性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台湾“原住民”将会得到进一步完善,时刻紧跟时展的脚步,促使台湾“原住民”的文化水平和生活水平等得到全面发展,从而满足“原住民”的实际发展需求,同时也将自身优势得到传承和发扬,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五、 结语

综上所述,台湾“原住民”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历程,不仅经历了民族压迫和殖民的奴役,同时还经历了社会的歧视和民族的不平等地位。由此可见,当时台湾“原住民”生存的艰难。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现代台湾社会文明的进步,更使人们意识到台湾“原住民”民族的重要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政策,从而保障了台湾“原住民”的权益,缩小了台湾“原住民”边缘性地位。相信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台湾“原住民”的文化和生活水平等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参考文献

篇3

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是学术界对城市化问题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已有大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可以参考。本文从城市民族问题、城市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问题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城市化问题三个层面,对近期一些学者的调查、观点、结论等做了简要介绍。

一、城市民族问题研究

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民族问题,指的是由于城市民族成份日益齐全,城市少数民族常住和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从而在城市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出现的新旧问题。

沈林在城市化进程中需要关注的若干民族问题探讨中,将城市化过程中的民族问题概括为九个方面:一是少数民族被边缘化。即由于体制和城市化发展对人才需要的特性,导致少数民族群体在城市竞争中很难生存下去,甚至受到排挤。二是城市化与民族文化关系问题。即城市化同民族文化脱节或结合的问题。三是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生态问题。即城市化进程对民族生态环境的破坏问题。四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平等权力的保障和管理问题。五是旧城改造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消失问题。六是如何做好城市社区民族工作问题。七是城市少数民族文化心理需求与城市少数民族社团发展的困惑问题。即建立单一少数民族社团同法律法规的抵触问题。八是城市民族工作中的一个理论问题。即谁来关注重视城市中的多元民族和多元文化问题。九是法律缺失问题。即有些民族问题的处理尚没有可参考的法律依据。⑴吴大华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研究中,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分为普通务工型、特色经营型、盲目流动型和迁徙城郊异地开发型四类,并指出某些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后会引起城市管理难度增加问题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犯罪问题等。李筱文对广州民族社团组织在城市中的作用研究中,认为城市民族社团为增进民族之间的融洽关系发挥着参谋作用、桥梁作用、示范作用、纽带作用和带头作用,民族社团的建立及活动的开展问题是促进城市各民族关系和谐的关键。周建新将移居社区向移民社区转化模式分为文化象征模式以瑶族“千家峒”为代表、唐人街模式以侨居国外的华人社区为代表、新凤凰模式以广州新凤凰村为代表和终结模式,对城市外来民族群社区问题进行了分析。杨庭硕从城市功能的定位分析了影响城市民族街区形成的因素问题,认为影响民族街区能否形成的关键是城市规划者是否将其纳入规划中,是否对民族街区的形成给与了支持和帮助。⑵杜发春从新型城市化的生态观出发,突出了城市化进程中对生态环境、公共资源保护问题的重要性。⑶陈运飘讨论了城市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性问题,将城市文化及城市少数民族文化概括为宗教、少数民族族群、象征符号意义、亚文化团体及文化、饮食文化等,指出城市少数民族文化对城市社会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⑷

二、少数民族城市化问题研究

城市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问题主要指的是,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包括进入城市的原因、对城市的适应性、社会关系网的建立及文化特征的体现等问题。

马建钊、陈晓毅对深圳“民俗村”的实地考察研究中,从少数民族员工在物质层次(吃、穿、住、行等)、制度层次(道德伦理、社会规范、典章制度、法律等)和精神层次(艺术、音乐、文学、戏剧、宗教等)三方面讨论了文化适应性问题,并指出外来少数民族文化适应对推进少数民族的现代化进程、缩小东西部差距和社会和谐均有所裨益。⑸

王琛、周大鸣以深圳为例研究了城市少数民族的社会交往与族际交流,将少数民族迁移模式分为:一是因调动、转业、毕业分配和应聘等形式。二是因招工扶贫而来。三是少数民族个体来深圳务工、经商和作小生意。将少数民族居住模式分为:一是企业招工形成的民族聚居。二是进城经商形成的少数民族聚居点。进而分析了不同模式下的少数民族社会交流网络,并指出在族际交流融合过程中,风俗习惯、民族性格、语言、宗教等方面的文化差异仍是影响民族交往的深层次因素。⑹

刘朝晖、杨正军在厦门市外来穆斯林的城市适应问题研究中认为,厦门市外来穆斯林社会关系网络的建立,首先是从寻求牛、羊肉开始的,这是网络关系建立的内部因素;外来穆斯林同当地人群的文化差异是这些穆斯林相互之间形成联系的外部因素,外来穆斯林主要通过“拉面馆”这一传统职业形式来积极融入城市生活;其次是通过自己的宗教文化来加强“族群边界”,在城市文化的包围中力图保留自身的文化特色,并借此塑造了“内敛性”的社会关系网络。⑺

马强对广州穆斯林群居现象研究中指出,穆斯林哲玛提(伊斯兰教对哲玛提的理解,是相对不稳定的、没有时间确定性的,临时组成的穆斯林人群的称谓)是城市穆斯林宗教社区的重要形式,并将哲玛提分为:一是清真寺(怀圣寺、濠畔寺、先贤古墓、小东京寺和新市回族坟场)。二是家庭型或家庭联合型(主要是外来穆斯林中建立在业缘、地缘和朋友关系基础上家户之间的互动)。三是公司型或公司联合型(中外穆斯林开办的公司之间的相互联系,尤其指在斋月时期同一写字楼或同一楼层公司之间的频繁往来)。四是清真餐厅型(位于大街小巷的清真餐厅,经常会成为来广州找工作或旅游的穆斯林首先接触的穆斯林象征物)。五是学生构建的哲玛提(到广州读书的穆斯林学生)。六是国内外旅行社宣教团(台布里厄-主要指民间传教组织)。七是网络哲玛提(主要指从事阿拉伯语和英语翻译工作的,国内外穆斯林创办的BBS论坛)。认为在都市社会中,一方面看到的是少数民族传统的失落,另一方面却也能感觉到民族文化、信仰的回归。⑻

张莹、马京在昆明回族移民“城中村”迁移者的文化适应和社会调适研究中,认为迁移调试是一个持续的进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决定时期、与过去断绝时期、过渡时期和适应时期。⑼周大鸣、王挺以广州H区为例研究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治理对策。认为城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治理并不是单一的政府职能部门单方面的公共行政行为,而是牵涉群体摩擦、文化变迁、族 群认同等多方面内容的复杂过程。其有效实施的关键是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之间的良性互动和相互认同。⑽

三、民族地区城市化问题研究

民族地区城市化问题是指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人口分布、生产生活习惯等,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有别于散杂居地区的一些问题。近年,我国西北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人口数量迅速增加,一方面,这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益表现,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高永久、刘庸在西北民族地区社区研究中,认为由于民族因素的影响西北民族地区城市社区丰富多样。并从六个角度进行了分类:一是按民族特色分类(单一民族社区和混合民族社区)。二是按功能特征分类(经济型社区、文化型社区和旅游型社区)。三是按民族文化类别分类(汉族文化社区、回族文化社区、藏族文化社区等)。四是按地域特点分类(中心社区和边缘社区)。五是按宗教信仰分类(无宗教信仰社区和有宗教信仰社区)。六是按社区管理归属分类(单位型社区、寺院型社区、混合型社区和特殊社区)。指出西北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多元化发展趋势,对民族社区的存在和发展有利有弊。一方面,多元化发展方向有助于民族社区保留民族特色文化和传统;另一方面,民族社区内部在财产、地位等方面产生了很大差异,这种差异有可能导致社区的分异和流动。⑾

梅方权在以西藏昌都地区为例的非工业化与藏区城市化研究中,认为藏区城市化的支撑机制不应过分依赖工业,而是要突出藏区贸易中转站作用(昌都地区位于川藏线和滇藏线上,基本与以前的茶马古道的驿站重合,应进一步发展大区间的贸易流通)、以牧业为本实现牧业现代化,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促进城镇经济增长、发挥特色产业的带动作用(民族手工艺制造业和藏药业等)及鼓励农牧民进城。昌都乃至整个藏区缺乏发展工业的生态条件,完全可以通过发展畜牧业、特色产业和旅游业等来推动城市化进程。 12

张来成在流动人口和甘南州社会转型研究中,认为在推动甘南州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中人口及人口流动变迁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人口流动、迁徙、聚居、城镇化推动着甘南州社会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逐渐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农牧村社会向城镇社会的转型。并将甘南流动人口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指令性流动(1949-1978)。二是自主流动(1979-1992)。三是经济诱导流动(1993-2004)。同时指出制约甘南州人口流动的主要因素有经济社会基础因素、体制限制和思想观念限制。加快甘南州工业化、城镇化向现代化转型的思路为:一是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城市化水平。二是以劳务输出为动力,引导州内人口流动。13

张涛对甘南州牧民定居与效益分析中,指出甘南州在发展过程中面临最突出的问题是生态环境退化。生态环境退化和牧民贫困的广泛存在,放大了生态不安全、社会不安全之间的循环累积效应,制约着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影响着整个国家的生态安全和社会安全。为此,必须选择一种全新发展模式,消除牧民贫困的同时减轻生态环境压力。而牧民定居正是改变传统牧业生产方式,建立现代化牧区生产与生活模式的根本保证。14

文章对城市化进程中民族问题三个层面的主要研究成果及观点作了简要综述,除上述研究成果以外,还有诸多学者均作了深入研究,这一方面的理论探讨不断得到完善,所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备受学术界及管理部门的广泛关注。

参考文献:

[1]沈林. 民族工作缺失与民族工作过度——城市化进程中需要关注的若干民族问题[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⑵-⑾、⒁ 周大鸣、马建钊主编.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民族问题研究[C].民族出版社,2005年11月.

篇4

一、民族人口研究的进展取决于人口基本数据的提供状况

1953年和1964年的第一、二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仅有各民族人口数量和地区分布资料,而1982年的全国和民族自治地主的100%机器汇总资料和1%抽样资料(仅限于100万人口以上可用)则提供了各民族人口数量、分布、婚姻、家庭、生育、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行业、职业等重要基础数据,对民族人口的分析研究开始提供了空前的有利条件,从而第一次基本上弄清了民族人口的种种特点和存在的诸多问题。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机器汇总的民族人口资料,除了1982年的内容外,还具有更有价值的重要特点:第一,增加了民族人口迁移、死亡等项目;第二,按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对婚姻、生育、死亡、文化程度(分在校、毕业、肄业等)、文盲、职业、行业、年龄、性别等进行设计和交叉汇总,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唯一的,为分析各民族人口状况、特点和问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对推进中国民族人口学科发展起了空前的关键性作用。因此,有位美国人口学家反映,东南亚有的国家也准备效仿。 在多种抽样调查中的民族人口资料相当丰富,如1987年和1995年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88年全国2‰生育节育抽样调查资料、8个少数民族妇女婚育情况抽样调查数汇总等,对分析研究各民族人口、婚姻、生育等的现状和历史变迁,提供了可信依据。 典型调查和社区调查资料,从另一个侧面丰富了民族人口研究内容,《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1992)反映了20多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人口、社会、经济、自然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1995)涵盖了对9个民族(或地区)的人口调查资料分析研究外,还对全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和对策研究并提出了今后的任务。

二、国内、外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民族人口研究的展开

在奠基性和开拓性的研究过程中,受到了国家教委、国家计生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政部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联合国人口基金的积极扶持,除了资助民族人口专著出版外,还分别设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在“七五”期间,国家教委和国家社科基金分别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等课题,国家计生委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家庭、婚姻、生育、节育情况系列调查研究”课题;在“八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中国各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和“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策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教委的P04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统计局的P33项目“中国1990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计生委的P07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研究”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拉萨市流动人口调查研究”课题,国家民委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等。这些调查研究和分析研究的开展与完成,不仅扭转了少数民族人口资料缺乏的局面,而且可以说是世界各国中仅有的少数民族人口资料最丰富的国家,更可喜的是有的人口研究机构正在建立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库。

中国人口学会成立以来对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也给予了很大的关注, 早在80年代初期就在兰州、贵阳和昆明召开了三次“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90年代人口学会又设立了“中国民族人口专业委员会”,以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工作。

近20年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研讨会就召开了10多次大中型会议,还于1992年和1994年在新疆乌鲁木齐和云南昆明分别召开了两次国际会议,即“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学术研讨会”与“1990年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讨会”。

1987年在贵阳召开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筹划会”是第一次召开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和实际部门的联合调查尝试,与会人员来自15个省、市、自治区,以协调和组织该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确定了承担民族社区的调查单位和专家、学者,要求按照统一设计(经过试点调查修改)的调查问卷、说明书与汇总表进行调查,调查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和咨询报告。为了互通信息和交流情况,由综合研究协调办公室及时寄发简报。

1989年夏天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社区人口调查与研究成果评审会,在1993年出版了由张天路主编、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该书汇集了藏、彝、回、布依、朝鲜、满、瑶、京、黎、佤、拉祜、纳西(摩棱人)、基诺、畲、水、东乡、裕固、柯尔克孜、土、撒拉、锡伯21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调查报告。

1993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民族人口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计生委、统计局、高校、统战、民委、政协等系统的近100名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彭佩云、蒋正华等多位领导出席指导。会议共提交论文55篇文,对1990年人口普查的民族人口资料进行深入开发的同时,还进行了适当的补充调查,为各民族人口死亡率与平均寿命、各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特别是对各民族人口指标直接进行横向比较,首次开发出了少数民族赶上和超过汉族的多项人口指标,树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的新形象。会后出版了《中国民族人口演进》(张天路,1993)。

为了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的开展,经过张天路、马正亮的努力,在甘肃计生委提供出版经费的支持下,《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杂志(季刊)在1987年正式创刊,在马正亮副主编的主持下直到1999年已发行了48期。由于它是世界唯一的少数民族人口刊物,因此它的影响远远不仅限于国内。

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在80年代出版了10本专著,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10多份咨询报告。在专著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民族人口学》( 张天路 1989)。这标志着民族人口学科在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中正式建立起来,填补了社会科学领域的空白。90年代出版了31本专著,发表了5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40多篇咨询和调查报告。

三、少数民族人口研究涉及的主要范围和主要问题

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范围之广、问题之多和难度之大,不亚于(或者可以说还稍多于)全国(或地区)的人口内容,涉及的主要范围包括:民族人口学科的建立与完善问题;基础理论建设与应用研究问题;方法论与研究方法问题;人口数量变动因素中的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指更改民族成份)、民族通婚家庭子女的民族属性等定量与构成问题;婚姻和家庭户中的构成、初婚年龄等问题以外的民族通婚的比例变化问题,以及婚姻形式(或婚姻制度)对民族人口再生产与其后代的素质问题;民族因素对婚姻、生产、死亡、人口素质、生活质量等的下面或副面影响问题;民族人口政策问题;民族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的相互关系问题;民族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问题;民族人口指标达到或超过汉族水平等。

民族人口研究的主要困难有:第一,只有每10年进行的人口普查才有可能提供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重要数据;第二,分民族人口研究面临着对56个民族人口资料的分别计算、列表、制图、分析等复杂和困难问题;第三,对民族人口进行抽样调查或社区调查的经费难以解决等。

在近20年中出版的民族人口专著多达40多本,如《民族人口学》(张天路 1998)、《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与预测》(黄荣清 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演进》(张天路 1993)、《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 1995)、《中国穆斯林人口》(张天路等 1991)、《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 1993)、《中国藏族人口》(孙兢新 1994)、《中国蒙古族人口》(王镇等 1997)、《贵州少数民族人口研究》(严天华 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府研究》(邓宏碧 1997),《Population Development in Tibet and Related Issues (Zhang Tianlu 1997)》等。这些专著所论述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各个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历史变化、新中国时期的发展和未来50年的发展趋势;各个民族的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的变化与问题;各个民族的婚姻、生育、死亡、平均寿命和生活质量;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与效果;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内在联系和定量指标的设计以及发展模式的探索,人口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

民族人口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民族学与人口学的交叉学科或者边缘学科。直到1977年莫斯科出版社出版了《民族人口学》(B.U.科哥洛夫著),虽然缺乏定量数据,但主要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前苏联的民族政策方面阐述,原则性地提出了民族因素对民族人口过程的作用。由张天路编著的《民族人口学》于1989年出版第一版(约20万字)后,于1989年出版了经过修订的第二版(32.3万字),该书指出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为:应该把民族人口作为根本的立足点,既包括世界各国的各个民族,也包括中国的各个少数民族和汉族,它主要研究人口的民族构成、各民族的人口构成、人口再生产特点、人口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和民族演变所引起的人口过程,以及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相互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并分析各种社会、自然因素尤其是民族因素(包括政治、社会、宗教等所形成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对各民族人口数量、素质、婚姻、生病、死亡等的正负方面的作用。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方法

坚持以人口学的研究方法为主,并融入人类学和民族学的有关研究方法。除经常运用数学方法、比较法、分析与综合方法外,特别强调运用人口学的问卷调查与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民族学叫实地调查)相互结合的新型调查法,它既可以得到“是什么?”,也可以寻找到“为什么?”,从而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怎么办?”

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

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路线和民族政策的指引下,从各个时期的民族人口状况、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人士的意愿等实际情况出发,新中国的民族人口政策经历了人口兴旺(50~70年代初)、酝酿和准备计划生育阶段(1971~1981年)。但是,由于少数民族人口经过相当时期的高速增长,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等的矛盾和压力愈来愈大,有的地区相当严重,少数民族群众耳闻目染汉族家庭因开展计划生育而出现的生活条件、健康素质和文化素质都有所提高之后,便追求计划生育,甚至自发地行动起来,特别是1981年5月乌兰夫同志指出:“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还是要搞,问题是如何搞法,……”。在以上因素的影响和推动下,为了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的更快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赶上和达到汉族水平,便于1982年12月,经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六五》计划明确提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并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自然条件和人口状况,制定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1984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中说:“对于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可以考虑,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民族,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二胎,个别的可以生育三胎,不准生四胎,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有关的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政策,往往都是经过试行之后,逐步地予以完善。而其效果还是很不平衡,以致于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人口现代型行列,人口工作的重点已由控制人口数量型转为提高人口素质型;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则还处于高出生、高增长阶段,还面临着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等严峻问题、大多数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还处于由传统再生产类型向现代类型转变阶段。

少数民族人口总增长率超常规的因素分析

1953~1964年,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由3532.0万人增长到39998.4万人,平均每年递增1.11%;1982年增长到6723.9万人,1964~1982年平均每年递增2.94%;到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达到9132.4人,1982~1990年平均每年递增3.51%;据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少数民族人口为11123.8万人。根据黄荣清教授计算,近来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变动,除了自然变动、国际迁移变动因素外,还有更为重要的社会变动(包括更改民族成份和民族通婚子女选报为少数民族成份者)因素,必须加以量化,这是国内有关部门和国外人口专家所关心的问题。据计算,1982~1990年在少数民族新增人口数量中的社会变动占了56.64%,而自然增长部分仅为43.36%,汉族则因此减少了14.15%的人口。

少数民族妇女婚姻构成

从少数民族的婚姻特点出发,除了分析研究婚姻构成、平均初婚年龄等内容外,还要分析研究婚姻形式、民族通婚等对少数民族人口的作用。

1.各民族妇女婚姻构成的变化。1982~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婚姻构成,有的上升、有的下降,而且到1990年各民族间的高低也比较悬殊。1982~1990年未婚比率上升的有维吾尔、苗、布依、侗、瑶、白、土家等族,其中维吾尔族由13.4%上升为16.3%和苗族由21.0%上升为24.0%;其他民族都有所下降,其中以朝鲜族由25.6%下降为18.5%、蒙古族由30.9%降为27.1%、回族由25.5%降为21.4%较为突出。到1990年未婚比率相对较低的为维吾尔族(16.3)、哈尼族(18.1%)和朝鲜族(18.5%),而相对较高的则为哈萨克族(34.7%)、藏族(28.1%)和蒙古族(27.1%)。1982~1990年离婚比率升高的有回、朝鲜、满、侗等,以中以朝鲜族由0.6%上升为1.0%的升幅较大;而降幅最大的为哈尼族由2.3%降为0.7%。到1990年离婚比率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5.2%)、藏族(3.2%)和傣族(1.4%)。

2.各民族妇女平均初年龄。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相对较高的有藏族、哈萨克族和朝鲜族,分别为23.8岁、23.6岁和22.7岁,为什么前两个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如此之高?我们至今还不甚明白。相对较低者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傣族和彝族,分别为19.4岁、20.0岁、20.9岁和20.9岁。

3.各民族妇女的早婚问题。在民族学的研究成果中,有13岁或15岁的男女青年便举行成人仪式为“戴天头”、“ 穿裙子”、建“察房”、盖“公房”等,从此算作成人,可以正式参加恋爱或婚姻社交活动,《古兰经》规定:女子9岁、男子12岁为“出幼”(即离开了幼年,进成年期,即可以结婚。)据1985年调查资料反映,新疆墨玉县维吾尔族已婚妇女中在10~14岁和15~19岁年龄组的已婚比率分别为24.67%和77.18%;云南傣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0.98%和15.88%;云南布朗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2.23%和17.56%;云南佤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的已婚比例分别为0.92%和23.29%。1982~1990年,除个别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有所上升外,大多数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都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有瑶族、苗族和回族,分别下降了8.3、4.5和4.3个百分点,维吾尔族下降了6.9个百分点。直到1990年早婚比率相比较高的为维吾尔、哈尼族、傣族、彝族和藏族,而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哈萨克族妇女的早婚比率只有2.6%。

4.民族通婚。根据1990年中国各民族的民族通婚状况,民族复合家庭户和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户比例最高的都为满族、蒙古族和土家族,相对较低的都为维吾尔族、藏族和哈萨克族。民族通婚的积极作用占据着主流地位,有利于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和人口健康素质的提高。

少数民族妇女生育率的变化

少数民族正式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比汉族晚了10多年,即于1982年才正式展开,而且一对夫妻比汉族可以多生1~2个孩子。

1.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总和生育率在不断地下降,1989年经1981年下降了31.08%。当然,各个少数民族下降幅度很不平衡。80年代朝鲜族妇女总和生育率,不仅一直比汉族为低,而且一直在生育更替水平以下轨道运行,这与全民族的高文化素质、现代生育观念的树立有着直接的关系。80年代的满族实行一对夫妇生育2孩的政策,但由于文化素质较高和生育观念的积极转变,总和生育率也降到了生育更替水平线以下。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虽然1988年才正式开展计划生育,但总和生育率超前开展下降,到1989年已接近生育更替水平,与文化素质的提高,生育观念的先期转变有关。回族妇女总和生育率,是信仰伊斯兰民族中最低者。1981~1989总和生育率下降幅度相对最大的民族有黎族、侗族和壮族,分别下降了53.86%、35.79%和34.89%。1989年的总和生育率相对最高的为哈萨克族(5.07)和维吾尔族(5.45),其次为藏族(3.97)和布依族(3.79)。在百万人口以下民族中还有柯尔克族(6.14)、塔吉克族(6.13)、德昂族(5.03)、景颇族(4.23)、怒族(4.22)和撒拉族(4.15)等。 总之,除个别民族外,进一步降低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2.早育问题。各民族15~19岁妇女生育率高低相当悬殊,相当高的有拉祜族(103.1‰)、哈尼族(77.8‰)、维吾尔族(75.4‰)傣族(74.9‰)和柯尔克孜族(69.4‰),这与早婚比率较高有直接的联系,有的民族又相当的低,如裕固族(5.8‰),俄罗斯族(6.77‰),锡伯族(7.7‰)和朝鲜族(8.3‰)。

3.孩生育问题。1989年除了几个民族妇女多孩生育构成较低以外,大多数民族都较高,甚至更高达40%以上者,3孩及以上构成在40%以上有柯尔克孜、塔吉克等11个民族。1989年百万人口以上民族15~19岁妇女的多孩生育也比较严重,即各民族普遍都生育3孩,当然占该年龄组生育孩次的比例高低不等,如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1.6%)、哈萨克族(1.6%)、傣族(3.4%)和藏族(1.0%)生育4孩的有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瑶、哈尼、哈萨克和黎10个民族;甚至还有生育5孩及以上者,有藏、维吾尔、彝和黎4个民族,可以想像这些妇女生育第1胎时很有可能还处在少年时期,这对产妇和婴儿的健康都很不利。如果不及时降低对这些民族妇女、婴幼儿健康的危害以及人口高速增长势头等,给社会、经济、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和困难将是可以预料的。

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问题

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次提供了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数据,才有可能计算各民族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校正人口死亡率,相对较高的有佤(14.45‰)、鄂伦春(17.96‰)、珞巴(14.80‰)、拉祜(12.78‰)、门巴(13.43‰、珞巴(13.19‰)、德昂(13.16‰)、鄂伦春(13.24‰)、景颇(11.94‰)、傈僳(11.27‰)、哈尼(11.24‰)、独龙(11.31‰)、怒(11.50‰)、达斡尔(11.31‰)、布朗(12.91‰)和土(10.62‰)15个民族;人口死亡率相对很低的有京(5.01‰)、仫佬(5.15‰)、乌孜别克(5.74‰、锡伯(5.36‰)和满5.79‰)5个民族。

婴儿死亡率在50‰以上的有藏、维吾尔、苗、彝、布依、侗、傣、黎、傈僳、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撒拉、仫佬、阿昌、普来、怒、保东、京、独龙、门巴、基诺等30个民族,其中在100‰以上的还有哈尼、布朗、塔吉克、德昂和珞巴等族。当然也有低于20‰以下的,如满、达斡尔、锡伯、裕固等族。

平均寿命在70岁以上的有回、满、畲、高山、仫佬、锡伯、乌孜别克和京8个民族,而不足60岁的还有傈僳、佤、拉祜、景颇、布朗、怒、鄂伦春、德昂、独龙、门巴、珞巴和哈尼12个民族。

人口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高低以及平均寿命的长短,除了社会、经济、文化素质、医疗卫生等原因以外,还有消极生活方式的转变程序不同等因素在起作用。

人口文化素质现状和问题

由于现代教育是提高各民族人口文化素质、健康素质、转变消极传统观念、降低生育率、提高生产部门和管理行为的科学、技术水平等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民族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繁荣事业的基础性工程。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1.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状况。 1982~1990年,除门巴族外(原因待查),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都有所提高,但到1990年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相当悬殊。如果说综合均值5为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话,那么已有蒙古、朝鲜、满、哈萨克、高山、纳西、达斡尔、毛南、锡伯、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京、鄂伦春和赫哲15个少数民族,其中综合均值相对最高的为朝鲜族(8.54)、俄罗斯(8.12)、高山(7.99)、塔塔尔(7.60)、锡伯(7.15)和赫哲(7.11)6个民族;相对最低(≤2.0)的还有藏、拉祜、东乡、门巴和珞巴5个民族,约相当于小学二、三年级程度。

2.民族人口文盲比率下降与文盲人数增加问题。1949年以前除个别少数民族外,许多民族的人口文盲比率都在95%以上。1982~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合计)成人(15岁及以上)文盲比率由44.5%降为30.8%,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2.06%;土家族的文盲比率由36.1%降为25.2%,但文盲人数增加了65.23%;苗族文盲比率由60.2%降为41.9%,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16.7%;回族文盲比率由42.10%降为33.1%,文盲人数增加了0.9%;彝族文盲比率由63.8%降为49.7%,文盲人数增加了6.4%;侗族文盲比率由47.2%降为28.5%,文盲人数增加了17.3%;白族文盲比率由42.65降为30.2%,文盲人数增加了6.4%;哈尼族文盲比率由66.1%降为60.4%,文盲人也增加了8.5%(张天路 1998)等。这不仅表明这些民族小学义务教育和新生文盲形势严峻,也反映了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超越小学教育的承受能力,即影响了人口文化素质的更快提高。

民族人口生活质量问题研究

这是对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的首次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指标设计和两种不同的结果。其一,是依据美国海外开发委员会主席詹姆斯.格蒙特和客座研究贾大卫.莫里斯于1997年提出的衡量穷国贫困居民生活质量的测量方法。PQLI由婴儿死亡率、1多平均寿命和识字率3个指标组成,并经过换算成指数后之后的平均值,其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指数+1岁平均寿命指数+成人识字率/3

另一位作者则认为上述三指标中的成人识字率应以文化程度综合均值代替,其计算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1岁平均寿命+文化程度综合值数/3

用第二个方法计算出来的PQLI,普遍的比第一个方法的数值要低20多。究竟用哪种方法或者第三种方法更为科学、更有应用价值?不过国际上通用的是第一种方法,所得出的数值可以与世界各国直接进行比较。

国际上通常把PQLI值为65,又把PQLI值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80以上为高生活质量,发达国家的指数平均为92,其中西欧、北美接近95;60以下为低生活质量,最低的为非洲,平均仅为33,亚洲的平均值为58。

1990年中国百万人口以上民族,达到高生活质量的依次为满、朝鲜、汉、蒙古、壮和回6个民族;暂时还属于低生活质量的只有哈尼和藏两个民族。相对最低的哈尼族与相对最高的满族相比,相差达37个数值。

少数民族人口指标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问题的研究

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在社会、经济等方面都滞后或者大大滞后于汉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十分关心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并提出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的战略任务。由于人口指标是社会、经济等的综合反映指标,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一般要晚于汉族10多年,而且实行的又是适当放宽的生育政策。能不能赶上汉族?何时才能赶上汉族?有哪些民族在哪些方面先期赶上汉族?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都是国家、民族人士、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应该关心和研究的问题。

在开发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进行研究后发现,已有26个民族在人口自然增长比例、标准化出生率、4孩及以上孩次构成、15 ~19岁妇女早育率、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妇女平均初婚年龄、15~19岁组妇女早婚比率、标准化死亡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预期寿命、盲比率、15~19岁年龄组、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大专以上程度人数、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小学以上有文化人数、文化教育水平综合均值、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位数、少年儿童负担比、城镇化水平、第一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人口生活质量指数22项人口指标中不同程度地赶上汉族水平(张天路 1998)。

在 26个少数民族中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得项多少依次为:朝鲜族和满族各18项,锡伯族和俄罗斯族分别为14项和11项,达斡尔族和乌孜别克族各9项,蒙古族、高山族和鄂温克族各占8项,京族、回族、塔塔尔族和裕固族各为7项,赫哲族和裕固族各为6项,哈萨克族5项,土家族和仫佬族各4项,毛南族3项,哈尼、纳西、仫佬、藏和布依4个民族各得1项。但问题是:超过汉族指数的民族已占55个少数民族的47.27%,,其中超过汉族指标的10多个民族的得项还不多。

(十一)人口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和量化指标问题的探索

由于国家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而如何科学理解民族繁荣以及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从学术、实践等方面给民族人口学提出了新的课题,因为不仅在50~60年代甚至在90年代,社会上和某些专家、学者认为:“民族繁荣的基础和前提是人口增长快,人口规模大”等,国内某些国家领导人很希望能从学术上、理论上进行研究,以使在民族人口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中有一个比较科学的统一认识。为此,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1.关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人类历史上的民族繁荣不仅有其针对性和往往被后起之秀所取代,而且还大致存在着传统型和现代型两种类型。传统型民族繁荣存在于传统经济、传统人口再生产时代,人多力量大是其主要表现形式;现代型民族繁荣则存在于现代经济时代,要求人口增长慢、人口文化科学素质高,特别是进入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人口文化科学素质的高低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能否立身于世界之林的基础和前提。

中国所追求的确良民族繁荣,无疑是现代型民族繁荣。经过反复探索,设计了现代型民族繁荣(初级阶段)的15项参考性定量指标(张天路 1998),用以检验其发展进程。这些参考性定量指标分别是:(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500美元以上(根据1990、1991年世界人口数据表中的平均数设计);(2)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15%;(3)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45%以上;(4)农业劳动力在产业部门中占30%以下;(5)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50%以上;(6)成人识字率占同龄人口的95%以上;(7)中学入学率占同龄人口的80%以上;(8)高等教育入学学生占同龄人口的10%~15%(7、8项根据1988年、1989年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数据设计);(9)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数在1000人以下,医生密度能使患者在3小时内就医;(10)婴儿死亡率达到20‰左右;(11)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0岁;(12)实现了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以下,人口倍增时间延长到70年以上;(13) 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达2.0左右;(14)实现了成年型人口,使少年儿童系数达到25%以下,年龄中位数接近30岁;(15)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达到80以上。

实际上,这些指标一般地都高于当前发展中国家水平,都又低于或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因此,即使某个国家或民族全面实现了这些指标,但还需要更上一层楼。 在1990年的中国56个民族中,达到或超过指标项目的为朝鲜族最高,有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倍增长年限、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城镇人口比例、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倍数和生活质量10项;其次为锡伯族,有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成人识字率、年龄中位数和生活质量6项。蒙古、回、满、壮、俄罗斯、高山、裕回、畲、达斡尔、仫佬、毛南、塔塔尔、乌孜别克等族,在1项或几项达到了繁荣指标要求。存在的问题是:第一,达到繁荣指标的民族还不多,而且即使达到了繁荣指标的民族得项也还不高;第二,西部地区的众多民族特别是西南地区的民族,在达标方面还处于待起步状态。 2.“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这是日本和中国的朝鲜族在实施现代型民族繁荣过程中的重要经验和创新:第一,要实行计划生育,减慢人口增长速度,为普及小学、中学教育和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均经济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第二,把全民教育置于优先发展地位,由于人口文化素质的极大提高,为控制人口数量,降低人口死亡率、延长平均寿命和提供高素质劳动人力、提高产业部门的科技含量与经济效益等起了积极作用;第三,全力发展民族经济,深化市场经济实行开放政策,提高人均经济水平,为发展教育、控制人口工作和社会养老等事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总之,“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必然导致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振兴民族经济的协调与良性循环,可以说是实现现代型民族繁荣的有效途径。

(十二)人口研究的成效显著

由于位于世界最大、最高的高原腹地秘形成独特自然环境,且长期封闭;封建农奴制度延续了八、九个世纪,且社会经济远远滞后于内地;独有的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广泛流行;特殊的婚俗、生活方式和传统文化;达赖集团和国外一些人歪曲人口事实,不断编造人口谎言。因此,人口问题便具有独特性、神秘性和敏感性,自然受到了国内外某些部门和学者的关注与重视,80年代以来成为研究的热点,其研究成果之多、分析研究的之深、社会经济效益之突出、对人口学科的贡献性等,在中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名列前茅。据不完全统计,仅专著已有10本:《中国人口.分册》(刘瑞 1989)、《人口的变迁》(张天路 1989)、《当代中国人口》(孙兢新 1992)、《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资料调查报告集.卷》(常崇煊1989)、《边区开发论著.居民收入、消费中的城乡差异》(马戎等 1993);《中国简况.人口的过去、现状与未来趋势》(中文和多种外文本)(张天路 1994);《跨世纪的中国人口.卷》(晋美多吉等 1994)年、《中国藏族人口研究系列.藏族人口》(李永胜等 1997)、《Population Development in Tibet and Related Issues 》(张天路 1997年)等。此外,还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和调查报告。这些专著和论文,对人口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特点、问题与对策等进行了定性、定量的研究。

1.历史人口问题的严峻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口数量问题。在这块12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历史上最多有过多少人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曾有94.5万人、600万人,也有人说曾经达到1000万人甚至更有3300万人之说。各家之说的根据是什么呢?因为旧既没有户籍制度,又没有进行过人口普查,应该说都是一些估计数或者推算数。如果估计或推算一个地区人数都能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经济发育程度或者它具有养活多少人口的生产水平和经济实力作为依据,彼此的差距不至于大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总之,这个问题还远没有解决。二是婚姻、生育、死亡等问题十分严重。采用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的高年龄组人口的有关资料(因为他们都是出生在30年代以前,可以代表旧水平):65~69岁妇女的不婚比率达10.8%,分别比全国藏族(9.2%)维吾尔(0.2%)高1.6个和10.2个百分点;60~64岁妇女终身不育高达17.7%,比全国平均水平的1.4%高16.3个百分点;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在3.01~3.85之间徘徊,这与国内外的自发性生育在5.0以上的水差甚大;和平解放前的婴儿死亡率高达430‰,平均寿命只有35岁(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1995)。三是现代文化教育的空白。和平解放前的还处于以宗教寺院教育为主阶段,没有一所现代学校。因此,盲率高达90.6%,其中男性为80.0%,女性为97.6%;乡村盲率高达91.4%,其中男性为81.6%,女性为98.1% 。

2.人口的增长与民族构成的变化。1951年和平解放以后特别是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人口增长幅度明显加快。1951~1959年从和平解放至民主改革期间的平均每年增长率较低(0.92%);1959~1965年平均每年增长率最高(3.10%);1965~1985年从自治区成立至城镇少数民族开始计划生育期间,平均每年增长率较高(1.95%)。与此同时,人口的民族构成一直是以藏族人口占绝对优势,并在不断升高,如1982年藏族占全区人口的94.4%,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4.85%和0.75%;1990年则藏族上升为95.5%,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3.68%和0.82%;到1996年藏族、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全区人口的比例分别为96.3%、2 .9%和0 .8% 。

3.人口预测。以1990年为221.78万人为基数进行预测,三个方案到2000年分别为263 .75万人、266 .51万人和209 .63万人,2050年分别为401 .00万人、443 .10万人。以第二方案为例,除少儿比例不断下降外(由1990年上午35.5%下降到2050年的29.7%),其他各项数值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这对的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的压力很大(孙兢新 1992)。

4.生育率、死亡率水平的变化。首先是妇女未婚比率的下降。1990年时40~49岁的高育龄妇女的未婚比率虽然还高达7.43%(次仁多吉 1995)(比全国各民族都高),但比65~69岁终身不婚妇女的10.83%下降了3.4个百分点,这使更多妇女有了健全的家庭和生育的机会,但1995年又反弹为8.26%。其次是降低妇女不育率比例,1990年40~44岁妇女未(或者不)育率为9.4%,虽然比全国的1.1%还高8.3个百分点,但比60~64岁妇女不育率的17.7%降低了将近一半,不过1995年又反弹 9.9%。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民主改革前的中等生育水平,提高到1959~1989年的4.13~5.76的高水平(其中1961年为3.89)。

降低人口死亡率,特别是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的任务更为艰巨。为此,积极采取了综合性措施,如提高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水平,转变某些不利于人口存活的传统习俗,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包括西医、藏医等),实行全民公费医疗(这是中国大陆唯一享受此待遇的地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等。经过努力实施之后,的人口死亡率由1951年的28‰降为1967年的11.6‰,再降为1981年的9.72‰和1990年的7.4 ‰,1997年为7.9‰;婴儿死亡率则由1951年的430‰,降为1981年的155 .2‰ 和1987年的136.0‰,1990年已降至97.4‰,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332.9个百分点,下降幅度之大实为人类史上的罕见奇迹;孕产妇死亡率由1951年的500/万下降为1985年的143/万,再降为1989年和1994年的71/万和57/万,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443个百分点,又是一个大幅度下降的奇迹。人口平均寿命,由和平解放前的35岁,延长到1987年的56.95岁和1990年的59.61岁(常崇煊 1993)。

5.人口文化素质的变化。随着现代教育事业发展,人口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但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1982~1995年间的大学程度人口虽然已由0.42%提高到0.78%,但与全国平均水平(2.03%)相比相差甚远;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比率降为61.50%,但与全国的16.48%相比,还高45个百分点;文化教育程度综合均值已提高到2.19,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6.30)的34.76。因此,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及科技兴藏的任务还相当繁重。

四、21世纪的民族人口研究任务

经过本世纪近20年的研究,对中国各民族人口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因此,发现了各民族的人口特点、问题及其与民族因素间的联系和作用。

虽然有的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现代型行列或者正在向此类型靠近,但有更多的民族人口问题还相当严重或十分严重:人口数量增长过快和人口峰值还未显现;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还较低或者相当的低;人口构成大多数还停留在传统类型;贫困人口比例还相当高;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缓解的迹象,而且显现的和潜在的问题正在逐渐地深化和蔓延等。 为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21世纪民族人口研究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

1.稳定和完善民族人口政策的研究。这包括生育政策、医疗卫生政策、教育政策、扶贫到岗政策等的调查研究,为控制民族人口过快增长势头、提高民族人口素质及改善民族人口结构等提供多方位的服务。

2.坚持和完善民族人口统计工作。在坚持1990年人口普查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登记和汇总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登记的分民族人口项目。 3.进一步重视培养和扩大民族人口科研队伍。本来就十分薄弱的民族人口科研力量,随着年龄老化,进入21世纪的断层问题和持续发展问题更加严峻和更加突出,抓紧培养民族人口科研人才问题时不可待。

4.进一步加强民族人口科研工作。当前已出现民族人口科研课题小、经费少的严重局面,如果有关部门不予以解决,不能不影响到民族人口调查和分析的深入与质量,特别是危机到民族人口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持续发展问题。

5.重视民族人口现代化和繁荣发展的跟踪研究。在进行跟踪研究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民族人口现代化和民族繁荣进程新信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6.重视和加强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的研究。组织相关学科的协同政策,进行规范化的调查研究,为民族地区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7.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民族地区出现的人口与环境、资源问题已经十分严重,过去由于研究力量薄弱、科研经费不多、研究任务很重,很少对这方面进行调查研究。为了民族地区当前和长远利益以及可持续良性发展,必须及时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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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民族经济政策

[作者]朱宏伟,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授、博士。广州,510665

[中图分类号]D63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1)01-0046-005

民族经济政策,是国家基本政策之一,是整个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经济控制的手段之一,是党和国家为了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其根本目的在于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民族经济政策受国家宏观经济战略制约,体现民族地区因地制宜的经济发展模式,对发展民族经济,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以及东西部区域发展的差距,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综合国力以及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奋斗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有助于正确认识民族经济政策制定的理性逻辑,正确认识我国民族经济政策实施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指导意见。本文对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研究的对象、方法以及内容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归纳出我国现在民族经济政策研究的基本框架,并对研究中的不足进行了总结。

一、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对象

民族经济政策研究是以国家制定和实施的民族经济政策为对象进行的研究。从时间上来看,任何民族经济政策都是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制定和实施的,民族经济政策具有时间界限;从空间上来看,民族经济政策是针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而制定和实施的,民族经济政策具有空间界限。因此,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对象可以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进行界定。

从时间方面上看,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对象包括各历史阶段我国的民族经济政策。如徐杰舜和罗树杰(1994)研究了中国古代民族经济政策;杨军和章育良(2003)研究了左宗堂在西北的民族经济政策;彭谦(2001)和青觉等(2002)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经济政策的形成与发展进行了研究;袁雅丽(2006)研究了建国以来党的民族经济政策在青海的实践;栾爱峰和秉浩(2009)对新中国60年的民族经济政策进行探讨;张红梅(2004)对当代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政策的研究;彭秋虹(2005)探讨了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民族经济政策。

从空间方面上看,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研究的对象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把我国全部民族地区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其民族经济政策。如杨寿川(2000)的《我国民族经济政策与实践》;温军的《中国民族经济政策的形成、演变与评价》(1998)和《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的演变与启示》(2001);红梅(2000)的《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政策50年》;张凤艳等(2005)的《实现中国民族和谐的经济政策及其调整》。另一类则针对具体某一民族地区的经济政策而进行的研究。如韩红等(2008)研究改革开放以来辽宁民族经济政策演变特点及影响;白扬(2009)对内蒙古民族经济政策进行总结;袁雅丽(2006)探讨了建国以来党的民族经济政策在青海的实践;冷志明和游新彩(2008)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民族地区经济政策进行了实证分析。

二、民族经济政策研究方法

学科的发展与研究方法密不可分,一个学科的方法的选取直接关系到该学科的发展前途。民族经济政策是民族学、政治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其研究方法应当借鉴这三个学科的方法,并吸收当前的一些新的研究方法。朱宏伟(2009)在《论民族经济学研究方法》一文中探讨了民族经济学研究的一般方法,从研究问题、思维方式、资料来源以及分析技术上来看,民族经济政策研究主要采取的方法包括: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归纳与演绎、实地调研与文献查阅、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等方法。这些关于民族经济研究的基本方法也可以应用于研究民族经济政策。

实证分析解决“是什么”的问题,是对民族经济的基本特征和运行规律的探讨;规范分析解决的是“应该是什么”的问题,是在特定的价值标准下,如何发展民族经济的问题。归纳是首先观察某些现象并据此得到结论的过程,是对具体的经验事实进行研究,从中形成理论并用之于理论假说的过程;演绎是指通过逻辑性推广已经事实,经过推理获得结论的过程,它探究与理论命题相关的资料并探讨理论自身的一致性。实地调研是对客观存在的事物进行实地考察并加以理论化的一种方法;文献查阅是指通过查阅相关文献,通过总结与分析前人的研究成果,从而形成一些新的观点或研究成果的一种研究方法。质化研究,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分析资料,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研究方法;量化研究,是一种对事物可以量化部分进行测量和分析,以检验关于该事物的某些理论假设的研究方法。

从研究问题上看,目前大多对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都把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结合起来运用,如对民族经济政策各具体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状况及其形成、演变过程的分析属于实证分析的范畴。而政策评价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等方面的研究则是属于规范分析的范畴。从思维方式来看,对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多以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栾爱峰和秉浩(2009)在《新中国民族经济政策60年》中对民族经济政策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采用了归纳的方法,而在论述如何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和WTO规则相适应、有利于帮助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则采用演绎的方法。从资料来源上看,更多的关于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都是通过文献查阅来获取资料的,实地调查很少。文献查阅法可以获得的信息面会更广,成本较低,同时也有助于对问题形成一个较为全面的系统的认识,但由于所采用的是二手数据,是经过过滤和处理的,可能有一些对研究者具有重大研究价值的信息在数据加工过程中被过滤掉或处理掉。从分析技术上看,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大多数为质化研究,少数采用量化研究,基本上也都只是对一些经济数量指标进行简单的统计分析,缺乏一些能够更深入地反映问题的量化分析。因此,在研究方法方面,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存在着“重定性分析,轻定量分析”的问题,当然,政策本身是一个比较难以量化的变量,对政策的量化处理在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在今后的研究中,对民族经济政策的定量化研究,有可能成为学科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三、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内容

1、具体研究民族经济政策的不同方面

根据民族经济政策的具体内容,国内学术界对民族经济政策研究主要反映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优惠政策、税收政策、贸易政策、扶贫政策等方面。

产业政策方面,彭秋虹(2005)认为,为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党的第

三代领导集体十分重视制定发展少数民族产业经济的政策,注重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桂宇(2006)对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产业政策体系进行了研究。他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目前的旅游产业相关政策体系还需要完善,各项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政策制定应结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特殊性,制定注重社会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政策[18]。孔祥恩(2008)强调,建设民族经济强市,必须坚持产业优先,大力发展民族经济。

财政政策方面,李惠英(2005)研究了西部大开发中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政策,她对西部大开发中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政策进行回顾,分析了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政策现状及主要存在问题,并提出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政策支持的思路和对策。万圭(2009)从财政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现状,指出了分税制存在的缺陷,同时分析了民族地区财政支出的不合理性,并对如何增加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合理财政支出结构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优惠政策方面,许文苑和白蕊(2005)认为,坚持和完善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是新世纪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在坚持对民族地区实行优惠政策问题上,要走出“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实行民族优惠政策会妨碍市场经济发展”、“实行民族优惠政策,会助长民族自治地方等、靠、要”和“扶贫政策等同于民族优惠政策”等认识误区,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坚持和完善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马清俊和马少虎(2008)指出了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原来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面临着不能很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尴尬,这个问题在经济领域尤为突出。具体表现为:有些政策因与现行政策不一致而失去了其“优惠”的功能;有些政策实施难度增大,甚至无法实施;市场经济下政策“先发效应”更加明显。

税收政策方面,冷志明和游新彩(2008)对上世纪50年代以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实施的税收政策进行实证分析,分析了这些税收政策所带来的正面效益,同时也指出为切实有效地保护民族地区的自身经济利益,现行税收政策的调整和补充已成当务之急。

贸易政策方面,彭秋虹(2005)指出,民族贸易政策是体现国家对少数民族特殊照顾的重要标志之一。民族贸易的发展巩固了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物质基础,增强民族经济加速发展的动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加强领导,调整民族贸易县;给予民族贸易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专项贷款政策。

扶贫政策方面,刘慧丽(2009)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政策进行了研究,她指出,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政策应该放宽标准,扩大扶持范围,加大扶贫力度,在扶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上重点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倾斜,安排专项扶贫资金。

2、总体探讨民族经济政策的形成、演变、过程和评价

如果从民族经济政策的发展过程来看,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又涉及政策形成、政策演变、政策过程、评价等问题。

政策形成方面,彭谦(2001)对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经济政策的形成进行了分析,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民族经济政策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政策原则,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适合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

政策演变方面,温军(1998,2001)把少数民族经济政策发展演变过程大致分为起步形成、曲折发展、停滞徘徊、恢复发展四个阶段,并通过考察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的演进历程,认为新世纪应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以人为本、优先加快社会发展”的新追赶战略,重新界定传统发展方向,以加快少数民族的现代化发展进程。韩红等(2008)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辽宁民族经济政策演变特点。研究指出,辽宁省民族经济政策演变具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从政策侧重点上,早期的救济式脱贫优惠政策逐渐向开发式致富扶持政策转变;从政策的覆盖面上,早期的全面覆盖式优惠政策逐渐转为侧重于民族贸易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专项扶持政策;从政策的稳定性上,财税优惠和产业扶持政策稳定性较差,扶贫政策特别是专项基金扶持政策稳定性较高。

政策过程是政策制定、政策实施、政策评估及政策调整、终结的整个运行过程,因此在研究中也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唐世亮(2007)对街津口赫哲民族乡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监控和终结阶段进行分析。他认为,政策制定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自下而上,一是自上而下。政策执行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基本途径,也是检验政策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政策评估是检验政策效果、效益和效率的基本途径,是决定政策修正、调整、继续或终止的重要依据,是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由之路。政策监控是政策信息反馈的一种途径,通过政策监控可以保证政策合法化,保证政策贯彻实施,保证政策的调整与完善,并促进政策的终结。

政策评价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程序,对实施民族经济政策的效益、效率、效果及价值进行综合性分析判断的行为。杨云嫱(2005)对少数民族经济政策评估体系构建的二重结构进行探讨,她认为一个科学、公正且有效的少数民族经济政策的评估体系,主要应当从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两种维度来构建。温军(2004)用定量的方法对1949~2002年中国少数民族地区财政优惠、税收优惠、人口生育等13项经济政策的稳定性进行评估。他根据各政策的稳定性程度,把政策分为高稳定程度、中上稳定程度、中下稳定程度、低稳定程度、极低稳定程度五种类型。研究表明,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展开,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经济政策,已经基本失去其功能作用。1949~2002年少数民族经济政策变更频率较高、稳定程度相对较低、执行连续性相对较差。国家比较重视就业、教育、扶贫优惠政策、扶贫专项基金、对口支援、计划生育、农业及外贸边贸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少数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生产企业、财政、扶贫开发计划、工业、税收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则重视不够。他的研究尝试用定量的方法对政策稳定性进行评估,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四、结语

作为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经济政策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对我国民族经济政策的研究,有助于深入、全面地认识我国民族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现状以及在政策过程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其提出的建议与对策,对今后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实,调整民族经济政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前文中,我们梳理了目前民族经济政策研究的基本概况,认为当代中国的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基本上可归纳为下表:

虽然中国的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由于参与研究的力量不足和研究者的无意忽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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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7?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3-0015-02

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培养任务主要是由各类民族院校来承担的,但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少数民族教育的大力扶持,加之近年来高校的大幅扩招,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学生进入非民族类高校学习。而非民族类高校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导致各种问题不断涌现。对于非民族类高校中的少数民族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如何做好其日常管理工作,使之能够与汉族学生融洽相处,已经成为非民族类高校必须考虑和研究的重要问题。民族生的教育和管理不仅是人才培养的问题,更关系到党的民族政策是否落实。对于维护国家稳定和民族团结、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将会直接影响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复兴。

一、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日常状况

本文研究以西北大学为例,该校少数民族学生人数众多,现已达到500人以上,但却尚未形成一整套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管理与教育模式。该校是地处西部地区的综合类院校,在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方面具有地域与学科优势,因此承担着培养少数民族学生的重任。与此同时,也相继出现了少数民族学生纪律观念淡漠、人际关系处理不好、缺乏学习兴趣、学习成绩较差、违反校纪校规等负面现象。但由于民族问题的敏感性和复杂性,这就需要我们对此加以研究,探索出一套适应当前形势,符合少数民族学生具体情况且行之有效的日常管理模式。为此,我们在该校对少数民族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深入了解少数民族学生的具体情况。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与座谈的调查研究方法,共发放问卷170份,回收有效问卷153份,对问卷进行深入分析得出少数民族学生在生活状况方面具有以下特点。

1.人际交往能力不断增强,但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依然存在沟通问题。调查显示,在对“是否愿意与汉族同学同寝室居住”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有80.21%的少数民族学生选择了“愿意”;同时,在对“在学校讲本民族语言”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有51.64%的少数民族学生选择了“从不讲本民族语言”,由此可见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愿意与其他学生进行交流或沟通,且有一半学生一直使用普通话与其他学生进行沟通,可见,少数民族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也在不断地提高。此外,新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有73%的同学认为与汉族同学交谈偶尔或经常存在困难,可见,新疆、的少数民族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受到他们语言沟通的约束。

2.小团体现象明显,缺乏集体意识。在对少数民族学生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现,在对“是否经常参加本民族学生聚会”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有64.48%的学生选择了是,在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中回答经常参加聚会的学生比例为98%。而对于“朋友都是本民族的”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有3.5%的选择全部是本民族的朋友,有42.39%的选择大部分是本民族的朋友,而新疆、少数民族学生98%选择的是“全部是本民族朋友”或者“大部分是本民族朋友”,由此可见,有接近一半的少数民族学生喜欢结交本民族朋友,存在与本民族同学和睦相处的小团体现象,而这一现象在、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中表现的尤为突出。而在我们日常的学生活动经验中也发现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有小团体现象,并不热心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3.基础教育薄弱,学习成绩较差。据调查显示,少数民族学生中父母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中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63%,同时,少数民族学生中有74.72%的来自于我国贫困的西部地区,这使得少数民族学生在中学以前,不仅无法获得良好的家庭教育,也没有条件得到更好的基础教育,加之,语言障碍等因素的存在,少数民族学生普遍存在基础教育薄弱的问题。

二、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日常管理现存问题

1.区域文化教育水平差异带来学习状态的不适应。在历史、地域、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影响下,致使边疆少数民族同学家庭生活条件较差,基础教育、个人阅历都与内地高校的汉族学生存在一定差异。少数民族学生生活的边疆地区由于教育条件有限,而使得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基础薄弱,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知识面窄,自学能力较弱。因此,大部分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在入校后都感到学习上不适应,压力大,课程难度高,难以跟上进度。

2.民族习惯的差异带来民族意识的强烈凸显。所谓民族意识是指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起来的表现在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心理状态。内地新疆学生从小生长在本民族聚居的地区,在民族文化积淀下形成了本民族的民族意识和强烈的民族情感。他们来到内地大学就读,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希望自己的民族习惯得到大家的认可和尊重,期待在融入学校环境的同时保持纯正的民族习惯,民族自我保护意识也随之增强。甚至由于少数民族学生与同学、教师缺乏有效沟通和必要的理解与信任,使得他们在一些琐事上的不满情绪得不到及时的疏导,容易产生一些过激的情绪或行为。

三、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日常管理问题的解决途径

1.加强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和干部队伍的建设。注重从少数民族学生中培养一批学生干部,使他们成为学校开展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得力助手。少数民族大学生党员和干部因为语言和生活习惯、民族意识等方面的优势更易亲近和了解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与心理,能更好地预测民族学生的行为趋势,能及时、有效地反映少数民族学生中的热点问题与民族问题。同时,通过这部分骨干可以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的自我管理,如在学校成立由少数民族学生所组成的民工部、学生组织,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少数民族学生的宿舍卫生等,组织少数民族学生活动为主要工作内容,让他们成为少数民族学生自我管理的重要力量,进而更方便管理少数民族学生。此外,还应该在平时注重对少数民族骨干进行思想素质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协助处理各项少数民族学生所遇到的问题。

2.关注学习,因材施教,切实解决学业困惑。高校应在今后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等方面,专门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基础差、汉语水平低等问题做有针对性调整。在加大民族学生的基础课教学学时的同时,还应该注重实践课程的学习,引导学生学好各类基础课程,打好坚实基础,并不断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同时,在班级设置和教师配备上给予倾斜性照顾。任课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要明确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基础情况,对其基础差、底子薄的状况予以接受,多给予他们鼓励与帮助,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此外,还应组织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生党员与少数民族学生结对进行“互帮互助活动”,同时还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帮助或举办各类活动,切实帮助他们提高语言的应用能力和水平。为了拓展少数民族教育渠道,也为培养更多少数民族人才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学校还应积极开设民族文化、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相关课程,加强对学生的民族文化教育。

3.提高学生工作人员处理民族事务工作的能力,增强工作前瞻性意识。学生工作人员应树立“民族工作无小事”的高度工作敏感性和责任心,注重积累处理各类问题的方式方法。学校要建立全方位的民族工作培训体系,将日常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通过讲座、授课、主题论坛等形式辅导学生工作人员学习民族知识、了解民族工作内涵,力求打造一支懂民族工作、热爱民族工作的学生工作队伍。

参考文献:

[1]普丽春.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管理调查分析[J].民族教育研究,2008,(06).

[2]黄一诚,许海东.新时期制约少数民族大学生和谐发展的原因及其对策分析[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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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机器汇总的民族人口资料,除了1982年的 内容 外,还具有更有价值的重要特点:第一,增加了民族人口迁移、死亡等项目;第二,按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对婚姻、生育、死亡、文化程度(分在校、毕业、肄业等)、文盲、职业、行业、年龄、性别等进行设计和交叉汇总,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唯一的,为分析各民族人口状况、特点和问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对推进

1987年在贵阳召开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人口综合 研究 筹划会”是第一次召开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和实际部门的联合调查尝试,与会人员来自15个省、市、自治区,以协调和组织该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确定了承担民族社区的调查单位和专家、学者,要求按照统一设计(经过试点调查修改)的调查问卷、说明书与汇总表进行调查,调查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和咨询报告。为了互通信息和交流情况,由综合研究协调办公室及时寄发简报。

1989年夏天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社区人口调查与研究成果评审会,在1993年出版了由张天路主编、

民族人口学的 研究 对象

民族人口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民族学与人口学的交叉学科或者边缘学科。直到1977年莫斯科出版社出版了《民族人口学》(b.u.科哥洛夫著),虽然缺乏定量数据,但主要从马克思主义 理论 和前苏联的民族政策方面阐述,原则性地提出了民族因素对民族人口过程的作用。由张天路编著的《民族人口学》于1989年出版第一版(约20万字)后,于1989年出版了经过修订的第二版(32.3万字),该书指出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为:应该把民族人口作为根本的立足点,既包括世界各国的各个民族,也包括

少数民族妇女婚姻构成

从少数民族的婚姻特点出发,除了 分析 研究 婚姻构成、平均初婚年龄等 内容 外,还要分析研究婚姻形式、民族通婚等对少数民族人口的作用。

1.各民族妇女婚姻构成的变化。1982~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婚姻构成,有的上升、有的下降,而且到1990年各民族间的高低也比较悬殊。1982~1990年未婚比率上升的有维吾尔、苗、布依、侗、瑶、白、土家等族,其中维吾尔族由13.4%上升为16.3%和苗族由21.0%上升为24.0%;其他民族都有所下降,其中以朝鲜族由25.6%下降为18.5%、蒙古族由30.9%降为27.1%、回族由25.5%降为21.4%较为突出。到1990年未婚比率相对较低的为维吾尔族(16.3)、哈尼族(18.1%)和朝鲜族(18.5%),而相对较高的则为哈萨克族(34.7%)、藏族(28.1%)和蒙古族(27.1%)。1982~1990年离婚比率升高的有回、朝鲜、满、侗等,以中以朝鲜族由0.6%上升为1.0%的升幅较大;而降幅最大的为哈尼族由2.3%降为0.7%。到1990年离婚比率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5.2%)、藏族(3.2%)和傣族(1.4%)。

2.各民族妇女平均初年龄。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相对较高的有藏族、哈萨克族和朝鲜族,分别为23.8岁、23.6岁和22.7岁,为什么前两个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如此之高?我们至今还不甚明白。相对较低者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傣族和彝族,分别为19.4岁、20.0岁、20.9岁和20.9岁。

3.各民族妇女的早婚 问题 。在民族学的研究成果中,有13岁或15岁的男女青年便举行成人仪式为“戴天头”、“ 穿裙子”、建“察房”、盖“公房”等,从此算作成人,可以正式参加恋爱或婚姻社交活动,《古兰经》规定:女子9岁、男子12岁为“出幼”(即离开了幼年,进成年期,即可以结婚。)据1985年调查资料反映,新疆墨玉县维吾尔族已婚妇女中在10~14岁和15~19岁年龄组的已婚比率分别为24.67%和77.18%;云南傣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0.98%和15.88%;云南布朗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2.23%和17.56%;云南佤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的已婚比例分别为0.92%和23.29%。1982~1990年,除个别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有所上升外,大多数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都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有瑶族、苗族和回族,分别下降了8.3、4.5和4.3个百分点,维吾尔族下降了6.9个百分点。直到1990年早婚比率相比较高的为维吾尔、哈尼族、傣族、彝族和藏族,而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哈萨克族妇女的早婚比率只有2.6%。

4.民族通婚。根据1990年

2.早育 问题 。各民族15~19岁妇女生育率高低相当悬殊,相当高的有拉祜族(103.1‰)、哈尼族(77.8‰)、维吾尔族(75.4‰)傣族(74.9‰)和柯尔克孜族(69.4‰),这与早婚比率较高有直接的联系,有的民族又相当的低,如裕固族(5.8‰),俄罗斯族(6.77‰),锡伯族(7.7‰)和朝鲜族(8.3‰)。

3.孩生育问题。1989年除了几个民族妇女多孩生育构成较低以外,大多数民族都较高,甚至更高达40%以上者,3孩及以上构成在40%以上有柯尔克孜、塔吉克等11个民族。1989年百万人口以上民族15~19岁妇女的多孩生育也比较严重,即各民族普遍都生育3孩,当然占该年龄组生育孩次的比例高低不等,如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1.6%)、哈萨克族(1.6%)、傣族(3.4%)和藏族(1.0%)生育4孩的有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瑶、哈尼、哈萨克和黎10个民族;甚至还有生育5孩及以上者,有藏、维吾尔、彝和黎4个民族,可以想像这些妇女生育第1胎时很有可能还处在少年时期,这对产妇和婴儿的健康都很不利。如果不及时降低对这些民族妇女、婴幼儿健康的危害以及人口高速增长势头等,给 社会 、 经济 、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和困难将是可以预料的。

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问题

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次提供了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数据,才有可能 计算 各民族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校正人口死亡率,相对较高的有佤(14.45‰)、鄂伦春(17.96‰)、珞巴(14.80‰)、拉祜(12.78‰)、门巴(13.43‰、珞巴(13.19‰)、德昂(13.16‰)、鄂伦春(13.24‰)、景颇(11.94‰)、傈僳(11.27‰)、哈尼(11.24‰)、独龙(11.31‰)、怒(11.50‰)、达斡尔(11.31‰)、布朗(12.91‰)和土(10.62‰)15个民族;人口死亡率相对很低的有京(5.01‰)、仫佬(5.15‰)、乌孜别克(5.74‰、锡伯(5.36‰)和满5.79‰)5个民族。

婴儿死亡率在50‰以上的有藏、维吾尔、苗、彝、布依、侗、傣、黎、傈僳、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撒拉、仫佬、阿昌、普来、怒、保东、京、独龙、门巴、基诺等30个民族,其中在100‰以上的还有哈尼、布朗、塔吉克、德昂和珞巴等族。当然也有低于20‰以下的,如满、达斡尔、锡伯、裕固等族。

平均寿命在70岁以上的有回、满、畲、高山、仫佬、锡伯、乌孜别克和京8个民族,而不足60岁的还有傈僳、佤、拉祜、景颇、布朗、怒、鄂伦春、德昂、独龙、门巴、珞巴和哈尼12个民族。

人口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高低以及平均寿命的长短,除了社会、经济、文化素质、医疗卫生等原因以外,还有消极生活方式的转变程序不同等因素在起作用。

人口文化素质现状和问题

由于 现代 教育 是提高各民族人口文化素质、健康素质、转变消极传统观念、降低生育率、提高生产部门和管理行为的 科学 、技术水平等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民族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推进社会、经济 发展 和民族繁荣事业的基础性工程。新

民族人口生活质量 问题 研究

这是对

pqli=婴儿死亡率指数+1岁平均寿命指数+成人识字率/3

另一位作者则认为上述三指标中的成人识字率应以文化程度综合均值代替,其 计算 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1岁平均寿命+文化程度综合值数/3

用第二个方法计算出来的pqli,普遍的比第一个方法的数值要低20多。究竟用哪种方法或者第三种方法更为 科学 、更有 应用 价值?不过国际上通用的是第一种方法,所得出的数值可以与世界各国直接进行比较。

国际上通常把pqli值为65,又把pqli值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80以上为高生活质量,发达国家的指数平均为92,其中西欧、北美接近95;60以下为低生活质量,最低的为非洲,平均仅为33,亚洲的平均值为58。

1990年

1. 历史 人口 问题 的严峻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口数量问题。在这块12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历史上最多有过多少人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曾有94.5万人、600万人,也有人说曾经达到1000万人甚至更有3300万人之说。各家之说的根据是什么呢?因为旧既没有户籍制度,又没有进行过人口普查,应该说都是一些估计数或者推算数。如果估计或推算一个地区人数都能考虑到当时的 社会 、 经济 发育程度或者它具有养活多少人口的生产水平和经济实力作为依据,彼此的差距不至于大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总之,这个问题还远没有解决。二是婚姻、生育、死亡等问题十分严重。采用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的高年龄组人口的有关资料(因为他们都是出生在30年代以前,可以代表旧水平):65~69岁妇女的不婚比率达10.8%,分别比全国藏族(9.2%)维吾尔(0.2%)高1.6个和10.2个百分点;60~64岁妇女终身不育高达17.7%,比全国平均水平的1.4%高16.3个百分点;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在3.01~3.85之间徘徊,这与国内外的自发性生育在5.0以上的水差甚大;和平解放前的婴儿死亡率高达430‰,平均寿命只有35岁(

5.人口文化素质的变化。随着 现代 教育 事业 发展 ,人口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但还存在着不少的 问题 。1982~1995年间的大学程度人口虽然已由0.42%提高到0.78%,但与全国平均水平(2.03%)相比相差甚远;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比率降为61.50%,但与全国的16.48%相比,还高45个百分点;文化教育程度综合均值已提高到2.19,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6.30)的34.76。因此,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及 科技 兴藏的任务还相当繁重。

四、21世纪的民族人口 研究 任务

经过本世纪近20年的研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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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着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宗教信仰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代发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

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篇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篇10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中的教育公平问题引起了社会民众和政府的关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平等问题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而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平等问题尤为突出。

一、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不公平现状概述

在我国为保障少数民族享受高等教育权利,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主要有三类院校承担。一是专业民族学院(大学)招生,我国共有民族学院(大学)12所,在校生有22000 余人,此类高校75%为少数民族大学生;二是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高等院校对本地少数民族进行大规模招生,如新疆师范大学等;最后一种是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民族预科班,通过以时间换空间的形式在政策上向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倾斜,这三种形成了中国独特的民族高等教育体系。

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虽然自成体系,对全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依然是杯水车薪。2004年各类民族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约80.73 万人,在校学生数量占总数的比重严重不足,即使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后,形势也不容乐观,截止到2012年底,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数为2536.5647万人,而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数不足一成。少数民族教育不公平问题成为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

二、国外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分析(以美国为例)

1.美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

美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也经历了一系列不公平的历史。美国从二战结束开始为少数民族提供优惠政策,从二战结束到20世纪60年代早期,他只针对个别群体且要求学业优秀的扶助政策,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实际上仍然存在。自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到70年代末。高等教育公平观兴起,他们提出 “为所有人提供尽量多的教育”。新自由主义成为美国当时的高等教育的主旋律,与此同时,美国联邦颁布了旨在促进机会均等的《高等教育法》、“肯定性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法规 。

2.美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经验分析

我国现阶段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与美国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到70年代末“肯定性行动计划”阶段比较相似,分析 “肯定性行动计划”有利于找到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改革的契机。

首先,突出的措施是少数民族学生录取名额优待,且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实施,对实施肯定性行动计划的学校予以数额巨大实质性资助,并对挪作他用的学校实行停止拨款的惩罚,促使了在招生时不得不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特殊的招生计划。

其次,对基础较差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入学后再教育”,促使其成功适应大学课程的学习需要。主要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成绩差,学习能动性低,学生入学后不是马上就接触和学学的课程,而是补习高中的知识使他们最终能够符合基本的学习要求。

最后,也是极为关键的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融合,聘用少数民族教师,在满足大学的校园多元化的需要的同时也解决了就业的需要。在聘用的同时,各学院还有意识的培养少数民族高校教师。正是因为有少数民族教师的加入,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课程设置也得到更为科学的设置,对促进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三、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不公平现象对策研究

1.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产生不公平现状的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有一些发展,但是不公平的现状还是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少数民族教育受到制约。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等很大一部分程度决定了这个地区教育水平的高低,而西部贫困地区如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大部分都处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状况,与东部发达地区差距悬殊,更为严重的是自治区内部较发达地区的学生高等教育入学率高于自治区贫困地区学生的不平等现象。高等教育领域成本分摊机制也决定经济尚不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经费的制约性,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家庭的困境,也影响学生继续升学深造的支持,这也是造成少数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与发达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因素。

我国少数民族基础教育薄弱,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不健全。在我国民族自治区内,大多数地区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基础教育薄弱,且招生机制等不利于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只能入读民族院校或预科班。与此同时,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依然存在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虽有许多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优惠政策,但是很多政策由于没有得到法律的保障无法实施,很多的资助政策也缺少了针对少数民族的规定,即使有也很真正难发放到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手里。所以通过立法促进教育公平是现阶段迫在眉睫的问题。

2.少数民族文化与传统中国传统文化融合有待加强

少数民族学生进入高等学校后,依然面临教育不公平现象,这也导致了少数民族青年对高等教育兴趣低下甚至失去兴趣,并未对高等教育产生认同感,这是由于几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方面由于课程设置上,许多学校的教材仅仅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生硬的翻译。这就造成了少数民族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不适应,并演变成不公平待;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教师的缺失,也间接的影响了少数民族文化与传统中国文化的交流与融合,这都不利于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动机和热情的调动,甚至有些还演变成对少数民族的偏见,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少数民族学生对高等教育认同的偏差。

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尤为突出。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不公平突出体现在大学生就业困难。经历了多年的扩招之后,大学生就业难已是不争的事实。根据教育部统计,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人数年年增加: 2011年是660万,2012年是680万,刚刚毕业的2013届毕业生毕业人数已达到690万,年年都在刷新最高数据。众所周知,高等教育的主要目的即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优质就业,如果毕业之后不能被社会接纳吸收,那么高等教育的公平只能是变成一句空谈,高等教育也将失去其应有的意义,如何利用少数民族的优势为其创造就业机会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3.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不公平现状的对策研究

增拨教育经费,多渠道的筹措教育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拨教育经费,多渠道的筹措教育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是发展民族高等教育事业的必由之路。民族地区高等院校应自主筹措资金,与国家援助双关齐下,才是最有益的结合,从美国“肯定性行动计划”也可以看出,美国联邦批准了大量的资助资金,甚至到了学校无法拒绝的地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通过经济的刺激打开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大门,从而从经济上给予民族教育发展所需的物质条件。

国家政策分层次加大优惠力度,加强少数民族教育立法工作。首先,分层次对少数民族学生进行扶持,分层次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有选择的对一些特别贫困的少数民族进行重点帮扶,通过国家发改委下拨大量专项资金,对贫困少数民族进行专项扶持;另外一方面是在学校方面进行层次的划分,指定一些高水平大学与特别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进行帮扶,每年定额拿出名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让教育的天平越来越趋于平衡。

其次,通过立法干预教育,进一步完善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立法工作,保证民族高等教育的顺利实施与开展。目前为止,我国教育法规日趋健全,如《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但在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并未展示出其推动能力。从长远来看制定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基本法《少数民族教育法》势在必行。利用少数民族教育法制法规建设,明确政府在民族教育与民族高等教育中作用,积极保障少数民族的受教育权和教育机会平等权、规定少数民族教育经费的来源、师资等核心问题,将大大促进少数民族教育和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

优化课程设置,促进文化融合。要使文化能过充分的融合,笔者认为应做三方面的努力,一是招聘民族教师,通过教师增加校园文化多元化交流,把少数民族的特色保留的同时促进与主流文化的融合;其二是对教材和课程的设置进行细分,不仅要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翻译,应该以充分挖掘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工艺与特色形成真正的实科教学,增强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动力;最后是提升少数民族学生对高等教育的认同感,制定不同于一般学生的考核办法,树立起学习的信心。

重视民族教师的培养,引导少数名族大学生回原地区工作。少数民族大学生应该成为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纽带,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者、先进科学技术的传播者,为民族地区的现代化作出自己的贡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就业问题,一是维持现在的就业政策的倾斜,在一些招考或招聘中给予少数民族政策上的倾斜;二是应该主动进行少数民族教师的培养,有意识的引导大学生从事高等教育事业。尤其是针对少数民族的优势专业要进行大力的弘扬,增强少数民族学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最后,由于民族院校大都以文科为主,这对于少数民族学生就业来说也有一定影响,为少数民族学生开设理科实用性专业还应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回原地区工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建设作出贡献,注重公平和效率的结合,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良性循环。

基金项目:该课题属于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十一五”(2009年)学科共建项目:“族内自救”与“教育公平”——以赣南畲族为视点的人类学考察。项目编号:09SH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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