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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民族问题研究,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高克恭是元代著名的少数民族画家,《故太中大夫刑部尚书高公行状》中“其先西域人”的表述,使得后人对其族属的表述纷纭。近代的论证主要集中在两种说法上。一说维吾尔人,一说回回人。“其先西域人”的“先”是何人?邓文原在《行状》中提到高克恭的曾祖父时用了“曾祖某”与“谱碟散佚,莫迹其所始”。可见,其曾祖父辈以上不是功业显赫的名门,所以无事迹可述;所谓的“先”,也就表明其曾祖父以上是生活在西域的,高家是从祖父辈移居大同的。从相貌特征上来看,润云:“高侯回纥长髯客,唾洒冰纨作秋色。”张雨云:“我识房山紫髯叟,雅好山泽嗜杯酒。”可见高克恭具有西域人的血统应该是无误的。除了邓文原的记载之外,相关的证据还有:“西域高侯自爱山,此君冰雪故相看”;“西域才人画似诗,云山高下墨淋漓”以及“房山居士高使君,系出西域才超群”;这些与高克恭同时或稍晚元人的诗句也表明,高克恭是西域人在当时具有广泛共识的。
1.名称的由来与变迁
从字面上来看回鹘、回纥、畏兀儿、畏兀、辉和尔、瑰古、伟吾尔,均为回鹘语Uighur的不同音译,他们虽然是同一个词,但是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指代的对象还是有区别的。回纥是唐代对袁纥与仆固、同罗、拔野古等的总称。贞元四年(788年)自请改称回鹘,取“回旋轻捷如鹘”之意。畏吾儿,亦作畏吾而、畏兀、畏吾、委吾等,是元明两代对回鹘一词的异译。回回,为宋辽之际“回鹘”、“回纥”之音的误传误读。
元代的色目人主要包括回回人、畏吾儿人、唐兀人与钦察人。唐兀人是西夏的遗民,钦察人是钦察汗国的国民。畏吾儿人是高昌回鹘的后裔,“《元史》有时将畏吾儿人称为回鹘人,或是称他们为高昌人。”[1]回回人的概念比较复杂,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概念又可以分为两大类:其一,是指来自花剌子摸的旧地,或来自更远的中亚细亚的信奉伊斯兰教的人;其二,是公元7世纪末,来华定居的穆斯林侨民,他们到中国经商,留居广州、泉州等地,与汉族通婚及其后代;此时还未形成民族,也未出现“回回”这个名词。从广义的概念来看,元代“回回”这个词经常被混淆,蒙古统治者将不少有伊斯兰文化背景的人称为“回回”。在汉族人眼里,“回回”的概念似乎还要广泛,这也许是由于元朝的幅员过于辽阔,对于相对封闭的汉族来说,短期内如此多的外族的涌入,他们无法一一理清头绪,于是采用了一种最简单的排除法,非汉族、蒙古族都冠以“回回”的称呼,用法上有点象今天的“外国人”。
2.学术界的两种观点
2.1回族观点的简单梳理
陈垣据泰定时平章政事乌伯都刺为高克恭之婿,又据程拒夫《雪楼集》卷2乌伯都刺三代封制,其父为益福的哈鲁丁,系至元时回回国子学教授亦思替非文字之人,知为回回人。益福的哈鲁丁为高克恭之亲家,以此断高克恭为回回人。润又云:“高侯回纥长髯客,唾洒冰纨作秋色。”陈垣认为:“五代时回鹘既衰,渐有改奉伊斯兰教者。元初诸人对此等外教多不能辨别,故统目之为回纥。长春西游记、刘郁西使记之所谓回纥,皆指伊斯兰教国。其后渐觉有不同,于是以畏吾、伟兀等代表昔日之回鹘,以回回代表奉伊斯兰教之回纥,凡元史所谓畏吾儿者回鹘也,其称回纥者回回也。王恽玉堂嘉话卷三云,回鹘今外五,回纥今回回也。元史太祖纪,汪罕走河西、回鹘、回回三国,是元人目中回鹘与回回二也。世祖纪卷十言回回人中阿合马才任宰相,而奸臣传则称阿合马为回纥人,是元人目中回纥与回回一也”。陈高华先生的《元代画家史料》认为“高克恭按其族源,属于色目人”。又说:“有的记载说他是‘回纥长髯客’,可知其祖先应是伊斯兰教徒。”[2]此后亦多以此为据。
润确实在十几岁时见过高克恭,润曾学画于姚子敬,姚子敬与高克恭的关系非常好,“尝举江南文学之士敖君善、姚子敬、陈无逸、倪仲深于朝,皆官郡博士。”子敬言:“一日,公问:‘人生至贵者何?’子敬方隐度以对,公曰:‘无求’。”同时润在大都任职过四五年的时间。元中期以后“回回”、“畏吾儿”两词使用广泛,润对于有伊斯兰教背景的人称“回回”应该是清楚的。虽然有人认为“回纥”其实是“回回”一种比较高雅的写法,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回纥”也是“回鹘”的古称。
2.2维吾儿族观点的简单梳理
明初曹昭在《格古要论》卷上“古画论”中载云:“高士安,字彦敬,回鹘人。居官之暇,登山赏览,喜湖山秀丽,云烟变灭,蕴于胸中,发于毫端,自然高绝。其峰峦皴法董源,云树学米元章,品格浑厚,元朝第一名画也。”曹昭认为此高士安就是高克恭。曹昭以后,明代另一位鉴赏家张丑(青夫)也沿袭曹昭的说法。从“回鹘”推断高克恭是畏吾儿,高士安就是高克恭,《辞海》沿袭此说认为他是畏吾儿人,后来的书籍也亦多以此为据。当然,也有人认为高士安不一定就是高克恭,但马明达先生在《元代回回画家高克恭丛考》中通过对高克恭在《眠食安好帖》中自言有兄名高子安,根据昆仲间名字不以字排,不合情理,推断高克恭原名为高士安。此论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然而,我们仅根据“回纥”、“回鹘”二字,来推断高克恭是“回族”还是“维吾儿族”显然是武断的,因为一个民族的形成要考虑到地理位置、文化传统、语言文字、等多个因素,而且高克恭出生在民族形成之前,所以要探究其身份最好从大的社会背景来考虑,而不要拘泥于个别的字句。
2.3民族问题的分析与推断
上文在提及“其先西域人”时谈到,其祖父高乐道或曾祖父在金朝时就可能已经来到了中原,所以才在元朝的“占籍”中将自己称为“其先西域人”,否则直接用“西域人”或“畏吾儿”岂不更好。同时“其先”是西域人,我们不仅要问其后是什么人呢?只能是金朝人。其实在元代只有完全汉化的金人才被列入“汉人”,大多数仍被看成色目人,高氏虽已高度汉化但是他的相貌特征,显然还是色目人。所以《四库总目》中的称其为金人也有一定合理性。此外还有一些旁证:其一,从高克恭的姓氏来看,高克恭祖孙三代的姓名,已完全仿照汉族习惯,而不象同期到中原的西域人及其后裔那样以西域人名(通常是阿拉伯语常用人名)通行,如:高克恭的女婿乌巴都刺,可见高氏家族汉化更深。其二,高嘉甫的归隐是否可以解读为一臣不侍二主,否则与关心“经世要务”又要“归老房山”的行为相矛盾。但这显然不是高克恭族属的终结,而是其华化过程的演绎。要回答高克恭是喀喇回鹘,还是高昌回鹘。首先要解开“凡元史所谓畏吾儿者回鹘也,其称回纥者回回也”。元初地理上的再次断裂源于高昌回鹘的归顺,统治者出于统治的需要将西域分割为察合台汗国与高昌回鹘国(畏吾儿)。从《长春真人西游记》与《北使记》来看,在当地伊斯兰教徒与佛教徒是混存的。高昌回鹘的统治者奉行比较宽容的宗教政策,中亚原有的许多宗教,如萨满教、摩尼教、基督教之别派景教、袄教,甚至伊斯兰教,还有中国传统的道教都曾在此流行,形成了以佛为尊,各教并行的局面,所以高昌回鹘地区的拥有大量的伊斯兰教背景的人。而原喀喇汗国范围内,西辽的皇帝是佛教徒,蒙古的统治者信奉喇嘛教,所以也非伊斯兰教一统。在元初“回鹘”、“回纥”只是对原西辽地区两种不同信仰人群的称呼,而非地理区域的划分,更非民族的概念。至元之后,由于政权的割裂,改“回鹘”为“畏吾儿”,改“回纥”为“回回”,而“畏吾儿”、“回回”在很大层面上转化为地理区域的划分,因此在不同时期这两种区分是不一样的。同时,改“回纥”为“回回”又使得他们与真正的“回回”混淆起来,这是元代统治者的另一种误解。
从当时的角度来看,高克恭的祖先应该是西辽国人,其后入金入元;西辽的民族有回鹘、吐蕃、契丹、汉、蒙古等民族,不过回鹘占多数。高克恭是广义回鹘人的后代,至于是“回纥”还是“回鹘”,即有没有伊斯兰教背景,无从考证;润的“回纥长髯客”只是孤证,而且“回纥”一词语意模糊;至于女婿有伊斯兰教背景,与高克恭的伊斯兰教身份亦无关系。曹昭的“回鹘人”的考证也应该被看成是民族的统称,并不完全等同于元代的高昌回鹘(畏吾儿)人。高克恭的祖先离开西域的时间早于元初,在西辽的统治下并无“回纥”与“回鹘”概念的区分,所以这样的研究是徒劳的。因此,在元代,高克恭的祖先属于广义的回鹘人,但由于至元以后回鹘专指“畏吾儿”,而高克恭并不能确定自己是畏吾儿人,为了避免误解,所以干脆用了“西域”的概念。
按通行的民族划分来看,回族与回纥、回鹘均无关系。回族虽然是回回族的简称,但“宋人的《梦溪笔谈》和《黑鞑事略》中,指的是回鹘。《元史》和《元典章》,指的是伊斯兰教和信奉伊斯兰教的人。明清的文献中,主要指回族即回回族。”[3]可见回族是形成于明朝的,而高克恭出生在回族、维吾尔族产生之前,元代的回回人可能是后世的回族人,也可能是维吾尔族人,所以我们的研究只能是推断。
维吾尔族形成的地域主线是:漠北回鹘喀喇回鹘、高昌回鹘等西辽察合台汗国、高昌回鹘(畏吾儿)察合台汗国维吾尔族。宗教的传播,伊斯兰教从察合台汗国传向畏吾儿(高昌回鹘)地区。虽然在维吾尔族的形成上史学界还有争论,但是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它应该包括喀喇回鹘汗国、高昌回鹘汗国;从人员构成上来看,它应该包括广义的回鹘人;在上信奉伊斯兰教;在名称上源于畏吾儿,即明代对元代高昌回鹘的称谓的进一步演化。
综上所述,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回族是由信仰伊斯兰教的民众而逐渐形成的民族。维吾尔族是由居住在西域的回鹘人皈依伊斯兰教而形成的民族。因此,将高克恭看成今天的维吾尔族人,较为贴切。
参考文献:
[1]黎东方.细说元朝[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215.
[2]陈高华.元代画家史料汇编[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0.1.
[3]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缩印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764.
注释:
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缉组:《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集部·元別集类》,(92集姚文公牧庵集·燕石集·中庵先生刘文简公文集·鄱阳仲公李先生文集·传舆砺文集·巴西邓先生文集)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本文中简称为《行状》。
[元]润:题高彦敬《房山图》,载《存复斋集》卷10。
[元]张雨:高尚书山水,仲川弟请题横幅上,载《贞居先生诗集》卷3。
在元代也不是所有的信奉伊斯兰教的人都被称为“回回”,如:钦察人也信奉伊斯兰教,但并不被看作“回回人”。
有时亦将非穆斯林冠以回回之称,如称犹太教徒为“术忽回回”,称来自叙利亚的基督教徒为“爱薛回回”,称信仰东正教的阿速人为“绿眼回回”。
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卷5《美术篇·西域之中国画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润曾学画于姚子敬,姚告诉他,“艺成而下,足以掩德”。戒以勿勤画事,适值高克恭至,观其画转而告诉姚曰:“是子画亦有成,先生勿止之。”(转引自陈传席:《中国山水画史》,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261页。)
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
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宗教信仰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
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在民族文化与文化关系基础上,民族文化是弘扬民族精神、民族发展的关键,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对提高民族素质和构建民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都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主要作用具体表现如下:第一,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目标,是教育发展主题之一,教育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一种文化象征,是人类发展和壮大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教育在整个文化发展中不仅对文化传递和文化构成起着主体作用,还是促使人类将物质财富转化为精神财富的关键,因此在文化教育中培养和造就学生与文化发展相关的创造力,进而促进文化的更新和发展,同时通过民族理论文化教育使青年不断提高民族意识,增添其民族自豪感,对增强我国民族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第二,加强民族文化教育为各民族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文化的发展汇聚成了中华民族文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培养人们道德、智慧和文艺修养等方面的教育,在对这些综合素质进行培养的同时还要保护我国各少数民族文化,对各少数民族文化进行整理和研究,推广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加强民族文化理论教育还是开启青年学生心智的重要手段,加强民族文化理论教学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爱国精神、人文素养、民族精神等,民族文化理论教育正符合学生的心理成长需求,它可以将学生代入民族文化发展艺术空间中,以此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促进我国各民族的团结奠定基础.第三,民族文化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的关键动力,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和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就需要不断提高人们对民族文化重要性的认识,但是发展民族文化是要建立在和谐民族社会关系基础上,只有建立良好的民族关系,才能使政治环境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各具特色,不同民族在历史发展中积累了不同文化,诸如艺术、歌舞、医药、饮食、信仰等,这些民族传统文化都是中国文化中的瑰宝,很多民族经济的发展大多是依靠这些传统历史文化,由此可见民族文化是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关键.
2民族理论教学中民族文化教育面临的问题
2.1民族文化意识薄弱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化水平日益提高,人们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越来越趋向多元化发展趋势,这极大的开阔了学生眼界,拉近了学生与全球文明的距离,为提高学生世界认知能力提供了重要基础,而多元化的生活方式正由多元化文化发展演变而来的,这些在不同程度上对学生的思想观念存在一定影响,同时由于学生思想意志比较怕薄弱,容易受其他国家思想文化的影响,对我国传统民族文化学习意识淡化、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都有一定程度上的退化,青年学生对我国民族文化的漠视,将导致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在生活中对自己的行为和思想缺乏自强自律意识,而青年学生作为我们国家发展的未来,解决他们存在的这些问题有尤为重要,如果不解决学生这些问题,任之发展最终对我国可持续发展存造成利影响,国家民族凝聚力会越来越薄弱,未来我国国民综合素质也会越来越差,这将严重阻碍国家的文化和经济发展.
2.2少数民族出现断代现象
我国少数民族发展历史久远,但由于大部分少数民族居住在我国偏远地区,同时少数民族人口较少,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部分年青一代少数民族居民开始离开原居地,涌入城市,这就使该部分少数民族人口越来越少,加之远在异乡的少数民族青年已经开始与其他民族通婚,久而久之,传统的少数民族文化无法继承和发扬出去,同时不断的通婚使原留有本少数民族血统的传统少数民族居民越来越少,甚至出现断代现象,断代少数民族文化无法追寻其根源,不利于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开展[2].其次,由于部分少数民族坚持原有固守的文化传统观念,一些陈旧的民族传统阻碍了民族的发展,与当今经济迅速发展的大环境不适应,这种单纯固执的保留原始民族传统文化,使民族文化的发展观念扭曲,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创新、同时也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发扬光大,通常这部分民族将自己孤立起来,不能接受本民族以外的文化,使自己民族文化的发展与实际生活环境脱节,出现封闭、传统、落后现象,这将加重该民族文化断代现象.
2.3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结合中变异
纵观我国民族文化发展历史都经历了不断的创新,也是不断地融入新的文化形式的历程,因此民族文化在与现代文化结合中变异是我国民族文化能够不断发展和得以保留的关键,是我国民族文化不断适应历史变迁的重要基础,正常的民族文化变异是有利于民族文化的发展的,而在民族理论教学中,一些非正常的民族文化变异将会逐渐淡化我国民族文化传统特点,一些民族文化盲目结合外来文化,将外来文化取代本民族的文化,这意味着我国民族文化被一点点吞噬掉,并没有达到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结合过程中,汲取现代文化精华发展民族文化的目的,而是使民族文化变得越来越不完整,使民族文化失去了本民族历史成长痕迹,失去了本民族特色,由此可见这种外来文化或其他民族文化对本民族文化的冲击,严重影响了民族理论教育和发展,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存在较大阻力.
3民族理论教学中强化民族文化教育的策略
3.1增强民族文化意识
增强民族文化意识是加强民族文化教育的关键,只有使年轻学生认同民族发展历史,树立正确民族团结意识和民族精神,才能使民族文化教育深入学生内心.增强民族意识,需要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向学生普及民族文化知识,将我国有特色、有趣的民族文化发展历程普及给学生,使学生对民族文化有初步了解,同时教师还要从历史方面向学生普及,我国56个民族的由来和发展,以及少数民族为我国统一作出的贡献,使学生具有民族团结意识,使学生对民族的发展和民族的文化产生浓厚的兴趣,以此增强学生民族文化意识[3].此外,在教育方式上增强学生民族文化意识,需要家庭教育中也要注重对学生加强民族文化启蒙教育,社会要加大媒体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诸多方面的启发,引起学生对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视和关注,提高学生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意识.最关键的民族文化教育还是在学校,学校教师要营造民族教育氛围,使学生在民族文化氛围下,加深对民族文化的好感,以此提高学生主动学习民族文化的意识.
3.2尊重多样化文化教育
增强民族文化教育,并不是要单纯的学习和发扬某个少数民族文化,而是要结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汲取我国各个民族文化精华,尊重多样化文化教育,以此促进整个中华民族的民族文化发展,这主要是指不仅要体现各个民族的特色,还要将这些民族文化都围绕着中华民族文化进行统一,达到我国民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我国民族文化教育中尊重多样化文化教育的观念,近年来受到不少外国留学者的追崇,一些国外留学者正是因为中华民族文化多元化特征选择到我国进修中国民族文化,将56个民族融入到一起,将多元化民族文化统一共同发展正是增强我国民族文化教育的关键.此外尊重民族文化多样性发展也正说明了我国以人为本,尊重少数民族发展的民主政治,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观[4].
3.3改善民族文化教育环境
改善民族文化教育环境是强化民族文化教育的关键,教育环境主要包括教师队伍、民族文化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方式等,我国教育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其中民族文化教育的发展是促进我国整体教育发展的关键,因此应营造教育环境氛围,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民族文化教育环境,提高民族文化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在高教育水平教师指导下,提高学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审美能力,激发学生学习民族文化的兴趣[5].此外教育部门要重视民族文化教育的重要性,重视对民族文化课程内容的设置和安排,民族文化教育内容要涉及民族发展的历史、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特色等方面,加强学生对民族文化的全面了解,以此增强学生民族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只有使学生对民族文化有了正确认识,才能促进学生将我国民族文化知识不断发扬光大,促进我国民族文化的持续发展,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崛起.
4结论
综上所述,在民族理论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向学生普及民族文化知识,使学生对民族文化知识有进一步了解和正确认识,以此激发学生对民族文化学习的兴趣,使学生不断的学习和了解民族文化发展历程,培养学生民族精神,以此解决民族理论教学中民族文化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民族文化的发扬和继承奠定有利基础,同时也促进学生长远发展.
作者:高云峰 单位:赤峰学院
参考文献:
〔1〕熊锡元,王希恩.民族理论书简———关于中国民族理论学科特色的讨论[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4,13(04):104-105.
〔2〕张谋.二十年,中国民族理论之路蜿蜒而辉煌———1998年冬季首都民族理论研讨会综述[J].民族团结,2015,10(01):190-191.
[作者]罗大文,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西安,710072
[中图分类号]C9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2)02-0036-006
从民族与国家不重合的角度看,民族包括一国之内的族类共同体和超越一国边界分布在多个国家的跨国界民族或跨境民族。从二者重合角度看,民族指建立了自己国家的民族,这种民族实现了民族与国家的同一性,是一种国家民族,即国族。本文主要讨论一国内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即前一种情况。民族认同是指民族内之认同,而民族国家认同则指国家认同。
一、民族认同张力与民族凝聚力
民族认同是社会成员对其所属民族或民族国家成员身份的认知以及由此引起的归属感、忠诚和奉献精神,是民族凝聚力产生的基础。它包含两个方面的认同:族类认同和社会认同。族类认同是民族凝聚力产生的自然因素,即承认彼此为同一族类;社会认同对民族凝聚力的变化起着制约作用。民族认同与民族意识、民族主义联系密切。民族意识是民族成员对本民族的认同以及对其民族利益的认识、关怀与维护。民族主义则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对本民族的认同、归属、忠诚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体现为对本民族历史文化的强烈认同感和归属感,强调民族意识、民族特征和民族利益。民族认同、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是民族成员之间的精神纽带,能够把人们凝聚起来。民族认同体现为民族以及民族国家中人们之间的一种精神纽带。但民族认同也会表现出消极影响,会导致民族之间的对抗与冲突。
指出:中华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个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即民族认同意识的多层次性。民族的多层次性决定了民族认同发展的层次性。就中国民族认同而言,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一是各民族的内部民族认同(或族群认同);二是国内各民族之间的整体认同,即国家认同或国民认同,是指公民对祖国历史、国家等方面的认同,其中也包括对政党、发展道路等方面的政治认同;三是文化认同。高层次的认同并不一定取代或排斥低层次的认同,甚至在不同层次的认同基础上可以各自发展原有的特点,形成多语言、多文化的整体。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认同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个体同时拥有两种(甚至多种)不同形式的认同,而是在于在个体的认同层次结构中,把何种归属置于优先的级序,并以此作为自己效忠、尽义务和责任的归属单位。数据显示,在所有层级的身份中,我国公民普遍优先认同中国公民身份。如以中国人与本省/直辖市进行区分,考察我国公民对哪一种身份具有更强的认同感,70.53%的公众表示“首先把自己看作一个中国人”,只有29.47%的公众表示“首先把自己看作本省/直辖市人”。在多民族国家中,每一个成员在保有各自民族认同的同时,都把国家作为自身最高的认同和归属对象,并以此作为自身情感信念、义务责任和行为规范的最高来源,这是民族国家认同关系的理想状态。
(一)民族认同中的民族与国家
历史上民族与国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民族与国家是合二为一的,我国长期流传的俗语“亡国灭种”就是民族与国家两个概念合二为一的一个说明。但实际上民族和国家又是不完全重合的。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都是多民族的共同体。在“nation-state”(民族国家)的时代,民族不再是单纯狭隘的语言、血缘和狭小的地缘概念。现代民族常常泛指一个country(国家)疆界内的全体人民。如“中华民族”。传统意义上的“民族”是血缘、宗教、语言的民族,民族国家则是现代化的产物,是区隔和组织人民的现代政治形式。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正是在国家中生成的,民族国家是现代社会人们生存的基本单位依托。
【项目基金】 本文系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院级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关于民族学视角下的少数民族教育问题的若干探究”(项目编号:14XHXY12)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王宏涛,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师,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教学办主任,厦门大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系在读博士,研究方向是民族学、高等教育管理;章治宁,宁夏大学讲师,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2013级博士,研究方向是民族史学理论及西夏历史与文化等。
【中图分类号】 G7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5)01-0044-02
自古以来,我国都是一个多民族共居的国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个民族已经实现了地位的平等,并且进一步实现了民族的团结与融合。在这种背景下,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的质量和效率,能够推动民族教育的发展,也能够进一步提高国民教育水平,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基于此,本文立足于民族学视角,对少数民族教育问题进行若干研究,以期能够为相关人士提供有益参考,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并推动我国国民教育的进一步建设。
一、民族学视角下少数民族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不强
从实践调查的研究显示,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导致其不愿意主动积极的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不愿意在学习中付出足够的努力,最终使得少数民族教育得不到学生的配合,始终无法达到预期理想的效果。首先,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的族群相对较小,其自身的知识文化水平并不高。在这种背景下,这部分少数民族对知识的重要性没有明确的概念,对学习也就没有足够高的认识。其次,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少数民族家庭还不能承担相对高昂的教学费用。基于此,学生家长通常对学生的教育不够支持,而部分学生也从主观上认为学习是家庭的负担,也就不愿意主动积极的学习。最后,从宏观上说,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对落后,导致当地政府更加重视经济的发展,从主观上忽视教育的发展与建设,同时也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教育领域。在这种背景下,少数民族教育得不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也无法在当地起到有效的宣传作用。因此,少数民族居民的观念始终得不到改善,始终无法使其认真对待教育工作。可以说,少数民族教育始终难以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家庭的不支持,这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有极大关系。正因为经济和教育的欠发达,导致大部分少数民族家长不愿意支持学生的教育,导致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不强。
2. 辍学率较高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辍学率远高于汉族地区。简单地说,少数民族学生更容易在学习过程中放弃自己的学业,部分学生甚至没有接受完整的初中教育就走上了就业岗位。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相对落后,家庭难以承担较高的教育费用,只能让学生被迫放弃学业。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教育相对落后,办学的质量也相对较差。在这种背景下,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看不到希望,从主观上产生自暴自弃的情绪,对学习失去信心,无法在学习的道路上坚持下去,最终只能半途放弃学业。
3. 教材的不合用
我国少数民族教育使用的教材并不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独特文化,也无法迎合少数民族学生的基础与能力。具体地说,我国中小学课程设置和教材内容一直以来都是由国家统一管理制定的,虽然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有所改变,但现行的教材内容和课程设计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还存在诸多问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现行的教材内容和课程设计大多数是以发达地区和以主流文化――汉族文化为主,没有考虑到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实际情况,民族学生对有些脱离生活实际的课程内容难以理解。课程内容没有考虑到民族学生的学习接受能力,影响了教学效果,使得少数民族学生对课程和教材的学习兴趣不浓。其次是在实施双语教学的背景下,相当多的民族地区采用将汉语教材翻译为民族语言文字的教材教学,这样的教材不但受语言表达方式和翻译水平的影响难以保证质量,而且形式单调,内容陈旧,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不能调动民族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材更新速度慢,不能与时俱进,不受师生欢迎。在这种背景下,少数民族教育没有合适的教材进行有力支撑,进一步降低了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也降低了学生的学习信心,使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看不到学习的前途,而只能放弃学业走上工作岗位。
4. 教学资源的匮乏
从资源角度来说。少数民族教育相比于主流的交流而言,其拥有的教学资源明显更加匮乏,远远无法与城镇中学校所拥有的教学资源相比。首先,少数民族教育缺乏优秀的师资力量。因为经济的落后,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很难招收到优秀的教师,也就无法建设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其次,教育经费短缺也一直是少数民族学校头疼的问题。虽然在我国教育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国家在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但这种措施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学校经费短缺的问题。具体地说,少数民族地区学校难以配备完善的硬件设施,无法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的教学环境。最后,因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落后,当地政府无力为贫困学生承担学杂费,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无法进入学校学习,使得教育公平的机制受到进一步挑战,也成为少数民族教育的一大问题。
二、解决少数民族教育问题的策略
1. 加大投入,转变认识
要解决少数民族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首先要做的是进一步加大财政的投入,要通过更强有力的宣传,使少数民族家庭和学生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意义。随着宣传工作的开展,少数民族家庭和学生才能够意识到自身思想的局限性,才会产生“知识改变命运”的观念。基于此,少数民族家庭才会更支持学生进入学校参加学习,而学生才会产生学习的动力和积极性,进而在教学中更加努力获得更大的成就。
2. 要因地制宜发展少数民族职业教育
为了进一步转变少数民族家庭以及学生的意识,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因地制宜的观念,要在特定的地区发展少数民族职业教育。换言之,政府应该通过因地制宜的职业教育,使少数民族学生能够成为被市场需求的优秀人才,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问题,将教育的成效突显出来。随着职业教育的普及与发展,少数民族家庭与学生才能够感受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够进一步转变认识,从抵触到支持。这就需要政府充分考虑各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应该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需要制定职业教育的目标和专业,才能够培养被市场需求的应用型人才,显现出教育的巨大力量。
3. 对教材进行改革
同时,政府需要对少数民族教育现行的教材进行改革与创新。一方面,少数民族教育的教材应该具有民族语言的版本,特别是在中小学中,教材是否具有民族语言版本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具体地说,当前少数民族的教材往往是对汉族教材的直接翻译,这就导致部分教材在翻译过程中的表述不正确,使少数民族学生难以领会真实的意思,降低了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教育的教材应该能够融入少数民族的文化与历史,要能够切合各个民族不同的历史背景,要在提高学生知识技能的同时进一步继承与宣扬少数民族历史和文化。换言之,少数民族使用的教材不但要包括现代的科学文化知识,还应该囊括各个少数民族独有的文化风俗、工艺等知识。这样的教材更能体现出少数民族教育的特色,也更能迎合学生的需求和兴趣,能够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
4. 取得家庭教育的配合
要解决少数民族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达到切实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的目的,少数民族学校就应该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取得家庭教育的配合。从调查研究显示,少数民族教育成效不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家长对学习的不重视和不支持,以及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使学生的学习主动积极性逐步降低,同时也降低了学生的学习效率。因此,少数民族学校应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要改变家长错误的观念,使教育得到家长的支持,为学生的学习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家庭教育应该包括对学生家长的教育,要不断提高学生家长的素质和意识,使其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也要培养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
总的来说,少数民族教育关系到国民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也关系到民族的团结与融合。这就需要政府部分正确分析少数民族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参考文献:
二、甘肃少数民族文化流失的原因分析
1.生活方式的转变。生活方式的变化使甘肃少数民族原有的文化不能满足甘肃少数民族人民的精神需求,或者说,甘肃原有的少数民族文化和变化后的生活方式不适应。在这样的一种作用下,甘肃的少数民族人民就会选择抛弃和现有的生活方式不适应的文化,接收或汲取适应现在生活方式的文化。在部分甘肃的少数民族文化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后,原有的文化形态就会出现偏离甚至消亡。
2.经济利益的驱使。从2008年到2013年,甘肃在全国的省市自治区中的地区生产总值一直处于后5名的位置,整个甘肃的经济落后使甘肃少数民族的经济状况处在堪忧的情况。2010年全省民族自治地区生产总值仅占全省的5.9%,地方财政收入仅占全省的3.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74%。要想促进经济发展,就不得不以放弃一些本民族的文化。道路建设、农田改建,势必会拆掉一些古老破旧的村落宅子。拆掉它们,不仅能加速乡村现代化建设,还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让村民看到收益效果,改变经济落后的状态。对于下一代的教育,当地的少数民族也大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多学习一些汉语、英语和现代的技术,以便能够在这个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立足(见表3)。
3.外来文化的冲击。现代化进程的加剧,必然造成少数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的交流与影响的加速。在文化现代化的背景下,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仅占全国总人口的8.49%,各少数民族所占比例就可想而知,甘肃虽然是一个民族大省,也逃不过这个大趋势。人口占据少数的现实就必然预示着少数民族文化在中国文化中不可能享有主流地位,这个问题对于甘肃的少数民族文化亦然。在现代文化处于强势的背景下,甘肃少数民族文化的免疫力微乎其微,很容易向文化一元化的方向变迁。
4.保存、整理的困难。文化的传承,不仅需要民间的自然继承,还需要相应的文字记录。从大约300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开始,甘肃就留下了人类民族文化活动的踪影,在夏、商、周时期,甘肃的境内就有了西戎、氐、羌族人活动。这些民族长期过着游牧的生活,出现的文字作品就少,我们对于这一时期历史的了解,大都是根据当时汉族人的记录得知。但是留下的文字记录少之又少,被保存下来的更是寥寥无几,许多民间艺术也只是靠代代相传所保留。解放后,国家和当地政府提高了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重视,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由于甘肃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就导致了记录、整理、保存、传承所必须配备的设施和专业人员的匮乏,可供查阅的资料无法满足研究的需要。甘肃少数民族分布广而散,占据了甘肃大量的土地与其他资源,高原、山地、沟壑居多,穿插着部分沙漠、戈壁、草原,海拔最高可高达5000米以上,最低也在1000米左右。地势偏远、交通闭塞、气候恶劣,调查研究需要花费更多的资金与精力。语言不通需要昂贵的翻译费用,遥远的路途颠簸和艰苦的居住环境都增加了深入研究的难度,致使现有的研究成果存在研究方法单一,研究程度较浅等问题。
5.政策实施的不彻底。国家对于甘肃省的少数民族建设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一些优惠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比如,在资金补贴上,由于耗费资源巨大,对民族自治地区的资源支持力度不够;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没有完全免除;对民族企业的资金优惠政策不到位,企业贷款的利息补贴种类不全面,优惠企业范围也偏窄。由于资金的匮乏,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为了显示业绩,往往会对大地方、收益快的少数民族地区提供更多的资源,而小地方、收益少的少数民族地区资源支持明显处于劣势。
三、甘肃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对策措施
1.以民族语言传承为核心内容。语言是人际交流的工具,是人类思想的直观表现。少数民族语言更是少数民族文化的载体,民族语言的使用关系着少数民族的身份认同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发展,也决定着他们参与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程度。它不仅承载着一个民族的历史,更承载着民族发展的未来。民族语言能否传承决定着民族文化的延续[5],因此,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极其重要。保护这些语言的重点在于将该民族语言的语法、词汇、句法以及一些民间文学形式完整记录下来,并增加使用人数和使用范围,这一过程需要法律保护和政策支持的结合,鼓励更多人投入到这项工作当中来,使语言这个民族精神的基因能够传承下去。
2.以学校教育的培养为根本途径。从本质上看,文化传承问题是一个教育问题。青少年和儿童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是民族文化基因的承载体,承担着民族文化血脉继承的责任。然而,目前甘肃的少数民族学校对于青少年的本民族教育情况令人担忧,双语教学政策没有得到广泛实施,双语类教师极缺,结构不合理;民族学校信息化设备奇缺;双语教材内容设置陈旧,错漏较多。民族大学调查的数据证明大多数少数民族大学生在上大学前基本接受的是普通话教学。面对这种现实,在今后的教育过程中,不仅要推行双语教育,更多的是推行双文化教育。双文化教育就是在初级文化教育的课程中,不仅包含汉文化教育,还涉及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知识,比如民族语言、民族工艺、民族历史、民族音乐、民族体育等课程。可以设立民族文化陈列室,条件不足的乡村学校可在学校走廊厅堂陈列少数民族的服饰、生产工具、生活用品以及民族手工艺制品等;利用校园广播播放一些民族歌曲。
3.以保护为有效手段。对于甘肃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与传承,离不开宗教这一途径。甘肃少数民族基本上是全民信教(主要是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宗教在他们的生活中占据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根据甘肃省少数民族青年现状调查,309名青年父母信仰藏传佛教的占65.1%,本人信仰藏传佛教的占74.7%。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数占全省信教群众的58%。现有的大部分甘肃少数民族文化的形成与传播都是通过宗教实现的。因此尊重和保护甘肃少数民族群众的就显得至关重要。
新疆古代称“西域”,是一个多元文化汇聚的地方,历史文化独具特色。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众多民族以开放的胸怀吸收着外来文化,并不断地融合、创新,进而创造出绚丽多彩的地域文化,丰富着中华民族的体育文化宝库。大量的历史文献和众多的出土文物,再现了新疆包括体育在内的民族文化昔日风采,也是我们研究民族体育及其文化交流的重要依据。本文试图通过文献与文物的互证研究,探讨民族体育交流融合的特征轨迹,为弘扬和发展民族体育文化提供有科学价值的历史借鉴。
1、达瓦孜
达瓦孜是维吾尔族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维吾尔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作为一种展现维吾尔族民族聪明智慧和高超技艺的体育活动,现已享誉世界。达瓦孜的起源有许多美丽的传说,其中一种说法是:相传古时候,有一种在空中活动的妖怪,时常兴妖作怪,残害百姓,后来,有一位青年为了消灭此妖怪,在地面上竖起一根30多米高的竹竿,并用一根60多米长的大绳连接竿顶,他赤脚沿着竿顶与妖怪展开搏斗,将妖怪杀死,为民除了害。从此以后,达瓦孜便成了英雄的象征。这个故事不一定真实,却反映了维吾尔族人民的一种美好的愿望。关于达瓦孜运动在历史文献及文物遗迹中均能找到相关的线索,《突厥语大词典》有走软绳,耍达瓦孜。人走软绳了,即在绳子上面嬉戏了等词条。杨彬在《新疆游记》中有“妇人善歌舞,娴百戏,折斤斗,踏铜索然”的记载。据《晋书・乐志》记载,东汉年间绳技随佛教传入中原,从西域来的佛教徒曾在宫廷表演,表演时,把长绳系在两根大柱头中间,绳两头各一名,同时向绳中央行走并在绳上舞蹈。《新唐书・回鹘传》也有“黠戛斯……乐有笛、鼓、、篥、盘玲,戏有弄驼、狮子、马伎、绳技。”的记载。《清朝野史大观》记载,“回人,有能绳伎者,与内地不同。内地走索之法,两杆于地,以索平系于杆,而人往来其上耳。回人则立一木,高数丈者,其颠斜系长绠,属于地,回人手横一木,取其两头轻重相等,不致欹侧,则步绠,唱歌,良久始下。”这段文字明确了达瓦孜与内地走索的明显区别。《清朝通典》卷六十四,二,回部伎记载,“用一根,二寸,长一丈余,或用麻一根,二寸,长三丈余,横於架木之上。架木高二丈五尺,又下曳一,斜於地面之,一边立桅木一根,高六丈。回人服衣,两手木一根,赤足自地登斜上,履而走,往返游于上。既而又服其靴,足掌下加一,踏而履,亦可往返行之。或去,踏一立木,二寸许,高五寸许,游於上亦可,或履或行或跳或,或跨而骑或坐而起,如履平地然。下立回人一,亦服衣鼓而喧於下。既,左弓,右矢,抱桅而直上,至桅顶,地设帽球一枚,授弓而射之。”《清朝文献通考》卷一百七十五,二十一也有达瓦孜表演的描述。乾隆皇帝曾在北京多次观看过维吾尔艺人的达瓦孜表演,与词臣共赋“观回部绳伎联句”诗,赞叹其技艺的惊险和神奇。
清宫旧藏《胪欢荟景图册・回人献伎》图,描绘了维吾尔人表演高空走绳即“达瓦孜”场景,记录了1761年,叶尔羌诸部进京入觐,回部绳技至圆明园献技史实。自治区博物馆保存的建于七八世纪的阿斯塔那古墓出土的伎乐俑中,有一对手持平衡杆脚高高翘起的陶俑,其形态酷似今天的达瓦孜动作。拜城县附近的克尔孜千佛洞第77号洞窟的壁画中也有表演达瓦孜的绘画。龟兹石窟因缘故事中也有“表演走绳索之技”的内容。
在近代体育史上,达瓦孜艺人曾赴巴基斯坦、阿富汗、印度等国家表演,向世界人民介绍了达瓦孜,对促进我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文化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在达瓦孜已被列入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作为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达瓦孜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发挥着突出的多功能作用。
2、民族式摔跤
摔跤是新疆多民族共同喜爱的传统体育项目,由于受生存环境和生产特点的不同以及民风民俗、生活习惯的影响,各民族摔跤也形成了不同的风格和形式,各具特色。维吾尔族称“且力西”;蒙古族称“博克”;哈萨克族称“库热斯”;回族称“绊跤”;藏族称“北嘎”等。新疆民族式摔跤具有悠久的历史,据《汉书・张骞传》记述公元前2世纪时,西域的摔跤已很盛行,那是称摔跤为“角抵”。元朝的职业摔跤手叫“角抵者”,由“勇校署”统一管理,在西域还专设“校署”,统管各个民族部落的摔跤等竞赛活动。《突厥语大词典》收录了“勿与姑娘摔跤,勿骑裸马奔跑”,“他和我摔跤了,在摔跤中比试我们谁有能耐”等词条。《白头巾女神》中有“四方聚来灵捷的力士,搂腰抱腿相较量。较力较技较速度,如同肉搏在战场。最喜两强来相持,一对雄狮战沙岗”的精彩描述。新疆图志还记载:“婴儿四五岁行割礼,诸戚友相率馈物致贺,为赛马斗跤之乐。英雄史诗《江格尔》中对摔跤的服装、比赛前的仪式,摔跤的技术动作等都有详尽的描述。
民族式摔跤不仅在文献中有大量的记载,考古发现的历史文物成为民族式摔跤活动的物证。1983年巴楚县的“琼提木”遗址中发现的古代摔跤手陶俑,其姿态造型与现在开展的维吾尔摔跤相似。据考这个陶俑所表现的是7~10世纪时回鹘摔跤手的风采,说明早在那个时期维吾尔族摔跤已相当普遍了。在新疆各地发现的古代岩画也有似乎在比试体力,两人相拥做摔跤动作的画面。从古代角抵到后来的摔跤,历时数千年,这类竞技活动相沿成习,发展成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一。
在山西省西安客省庄第140号墓出土了两个雕刻精美的放行铜牌,上面镌刻的图案中有两人两马。人物造型为身穿长及小腿部的宽腿裤,作摔跤状,人物的面貌特征为隆鼻、披发。两匹骏马相向而立。考古学家研究认为,他们可能是匈奴出使汉朝的使节或其随从人员。该图案所表示的摔跤姿势与哈密、吐鲁番、托克逊的现代切里西跤式颇为相似。显示出古代西域与中原体育文化交流之实情。中原地区的体育文化既深受西域体育的影响,同时对西域体育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这种体育文化间的密切交流,加深了中原与西域各民族间的友谊,也为我国体育文化的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3、民族舞蹈
舞蹈出自于游牧民族,而且也传播于游牧民族,这在考古学上也得到了证实。在新疆各地以及内蒙古等地发现的舞蹈岩画,再现了古代游牧民族的生活场景,充分显示了先民们与大自然斗争中所表现的坚韧活力与豪迈气概。至今许多民族仍保持真酷爱歌舞的传统。早在汉代,西域就有著名的龟兹乐舞,它以舞姿飞旋如风、音乐美妙迷人而广泛流传。著名的丝绸之路开通后,中原与西域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日趋密切,西域地区有不少各民族艺人带着自己精湛的技艺,先后进入中原,使西域的音乐歌舞等传入中原,并影响到中原舞蹈。在各民族长期的文化交流中,西域舞蹈和中原地区原有的舞蹈相结合,形成具有新风格的舞蹈。在山东省济宁古亢父城汉画像石上有一幅乐舞百戏图,更能显示出古代西域与中原乐舞交流之实情。其乐舞图分上下两组,上组为10位乐人,全部坐姿,戴冠着袍,是汉人面容和装束。下组为舞人,表演者均为高鼻、、椎髻之胡人形象,分别演出舞轮、跳丸、掷倒与鼓舞。从乐队(上组)与舞蹈(下组)两部分来看,是中原乐队与胡舞杂技的结合。由此可见,古代西域舞蹈已经交融于中原文化之中。西域民族体育在与长期与中原体育交流融合的影响下为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体育文化事业做出了贡献。
我国宫或民间的许多游戏活动都来自少数民族,如狮子舞是从波斯传到龟兹,又从龟兹传到内地,并很快流行开来,为我国各族人民所喜爱,在民间流传至今。击鞠,即打马球,是唐代十分盛行的体育活动,最初从吐番传入,历五代、宋、辽、金、元、明而不衰。事实上西域是丝绸古道上中国与西方文化、中原与西域民族文化大交流大融合的舞台,这种交融贯穿于古代历史之全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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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政策,是一个国家对科学技术发展制定的准则与规范,科技政策的制定不仅能为科技进步提供必要的动力,更能有效的保证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作为少数民族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少数民族区域科技政策的主要问题
少数民族的科技发展长期落后于其它地区,影响了国家整体科技水平的上升。而科技创新能力的高低与科技创新意识、科技资金的投入、科技人才的培养、科技发展制度的运行机制等都有很大的关系,即少数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落后,主要体现在这四个方面。
(一)科技创新意识的薄弱
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位于我国内陆,由于地理环境的制约,严重的影响了少数民族地区与外部的交流。而少数民族地区自身的文化倾向和社会习俗均有别于发达地区,这使得本来就地处落后地区的少数民族在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上、创新的意识上都得不到良好的改观,而这一点和科技的发展需要有超前意识的思想是柑障的。
(二)科技资金投入的缺乏
科技资金的投入,是保障科技可持续发展的“血液”,没有了科技资金,科技研究就没有了动力之源。长期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区域由于自身的经济基础薄弱,加上国家对地区科技发展支持又不足,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科技发展速度至今落后于全国的步伐。以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为例,如下表1所示,从2005年到2010年,全国R&D经费支出以每年几乎百分之二十几的速度增长,而少数民族地区的增长速度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如表2和表3所示,少数民族各省份每年的经费支出也不足100亿元,占全国科技R&D经费相当低的比例。相比于发达省份的经费支出,如京、沪、浙等地区的经费支出,少数民族地区的支出不仅数量上差距很大,即使在比例上也明显落后于发达地区。相比于西部省份的陕西,在资金投入上也远远落后。从中不难看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费投入远远不够,是需要得到明显改善的地方。
(三)科技人才的大量流失
科技人才是科技发展的“第一资源”,没有人才做为保障,发展科技便无从谈起。少数民族地区人才不足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才存量不足,少数民族区域由于地方高等院校数量少、分布不均衡等特点,致使科技人才的数量难以满足当地的需要,同时,在外省培养的人才,不愿意回到本地区工作,造成本地区的人才流失。根据国家科技部统计公报显示,到2010年,五个少数民族省份总共有科技人员8,09万人,只占全国科技人员的3,17%。二是专业结构、行业分布不均,少数民族的科技人员大部分留在了高校和政府,只有少数人才留在了企业。正是这两方面的因素,导致了少数民族区域科技人才的供不应求。
(四)科技发展机制的滞后
科技发展机制是与科技发展有关的各方面因素互相作用构成一定的结构及其运行方式,是科技发展的内在机理。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本身经济发展水平低、政府政策与法律等还不完善、高等院校的数量少等因素的影响,科技投入机制、科技管理机制、科技评审机制等运行不通畅,相互作用因素构成的科技结构组织比较松散;同时,民族地区科技创新意识比较薄弱,在科技发展机制上表现为科技发展缺乏动力源,造成科技发展机制并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相比于其他区域,少数民族地区还是相对比较落后的。
二、少数民族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1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征
(1)季节性流动明显。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农区或牧区,农忙时返乡参加农业生产活动,农闲时回到城市进行其它经济活动。这种双重身份使得他们往返于城乡之间,而这种往返是与季节密切相关的。季节性流动造成的一个问题就是流动的无序性,这加大了城市管理者对于该群体状况的掌握难度。
(2)对本民族人群的依赖感强烈。流动人口是弱势群体,他们刚刚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首先要寻找归宿感,这种归宿感一般来自于同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流动人口中的弱势群体,其安全感的程度更低。由于语言不通、生活习惯的差异、长相的特别,他们很容易受到来自城市居民的排斥。而在这样的环境中,能为他们带来依靠的只有同族的人群,当遇到问题时,也往往倾向于向本民族的人诉说和寻求帮助。
(3)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方式。由于工作的流动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居住并不集中,呈现出大分散的特点。但是由于生活习惯、、民族认同感等原因,初到城市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通常会选择聚居,这种聚居大多以血缘、地缘和族缘为纽带。由此形成的民族社区也成为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大本营”,是他们在城市立足的根本。
(4)行业上民族特色突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这限制了他们在城市中的就业,决定了其行业特点。目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事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批发零售业、服务业、餐饮业以及文艺演出等方面,其中批发零售业主要指销售民族土特产品,餐饮业主要指经营民族特色饮食,文艺演出主要指民族歌舞表演等。
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临的问题
2.1城市融入困难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聚居,形成了若干民族社区。这些民族社区相对独立,有着较为完善的社会系统,其成员可以在该系统内部正常生活和工作,而不必与外界发生过多的接触,拥有强烈的“边界意味”。一方面,民族社区起到了凝聚和保护民族成员、传承民族文化的作用;另一方面,它阻碍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其他人群的交往,不利于城市融入。
2.2容易受到歧视和排斥
由于语言、服饰、长相、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之间存在较大的隔阂。加之发生在新疆、等地的恐怖暴力事件,使不少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产生了恐惧和偏见。这些歧视和排斥主要表现在:一些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使用歧视性语言,不尊重他们的和生活习惯,举止粗鲁;一些出租车司机不愿搭载少数民族乘客;一些酒店拒绝少数民族旅客入住;一些招工单位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存在就业歧视,在招录过程中及工资待遇等方面与汉族员工分别实行两套标准等等。
2.3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缺失
首先,语言培训缺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普通话水平普遍不高,在日常交流中与城市居民存在很大障碍,这限制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而目前政府在这方面的培训还远远不够。其次,宗教活动场所数量不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的宗教活动场所面临着规模缩小甚至消失的状况,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宗教活动要求得不到完全满足。再次,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户籍的限制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一些城市无法顺利入学,而在那些户籍制度较为宽松的地区,也往往面临着入学后教育衔接困难、受到本地学生及家长的抵制等问题。最后,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到位。该工作主要针对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而对于企业、社区、个体等领域并没有积极开展。事实上,后者才是接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群体。
3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