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15:18:0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科技政策与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关键词 股利政策 成长性 高科技企业
现有针对高科技企业的股利政策及成长性关系的研究成果较为有限,以下研究结论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当然也包括高科技企业。Jensen(1986)提出的自由现金流量假说(Free cash flow hypothesis)指出:公司成长性机会可以影响股东对现金股利的偏好,只有在满足了成长性项目所需的资金后,股东才会通过现金股利迫使公司吐出多余现金,从而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公司成长性机会与现金股利呈负相关。谢军(2006)通过763家上市企业2003年数据,以OLS方法实证研究股利政策与企业成长性机会的统计关系,显示企业成长性机会能减少第一大股东分配现金股利的意愿,表明股利与成长性负相关。单雷磊(2003)指出,高水平派发现金股利对于成长型公司不适合,至少不是最优。总体来说高科技企业成长性与股利呈负相关。但帕塔(2000)则认为,当小股东权益得到有力保护的情况下,企业成长性与股利负相关,而当其得不到保证时,则不存在此关系。
根据高科技产业的界定,本人随机从深沪两市抽取了20家、中小企业板块10家、创业板块10家高科技企业,公司所属行业涉及生物、航天、通信计算机、新能源、新材料等,基本包括了高科技企业所属的各个行业。
2010年所选择的样本公司近一半进行了现金股利分配。其中,主板市场更倾向分配现金股利,支付倾向在0.6以上,同时创业板公司不倾向支付现金股利,在选择的样本公司中,只有一家企业进行了现金股利支付。同时,创业板公司具有最低的市净率和最高的净资产收益率,虽然净利润增长率仅为中间值,但总体上说明创业板企业成长性较高。创业板板块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及较低的现金股利支付倾向,似乎说明股利支付倾向与企业成长性呈负相关。但鉴于标准差的存在以及企业样本数量的局限性,描述性统计并不能代表全面情况。
同方股份代表着主板市场的高科技上市公司,因此本文选取同方股份作为主板市场样本公司。在中小企业板块,本文选取远望谷(002161)作为样本企业,其于2007年上市,所属通信设备制造业,上市后曾多次分红派息。在创业板板块,选取神州泰岳(300002)作为样本公司。神州泰岳所属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咨询行业,2009年上市,2009、2010年都进行了分红。
通过案例分析,得出的结论是:(1)市净率主要反映公司未来的成长机会,当成长机会较多的情况下,企业会降低现金股利支付,从而使市净率与现金股利支付倾向及支付水平均呈负相关。但根据同方股份的数据分析,其现金股利支付水平与市净率呈正向关系,说明我国大型稳定发展的企业在面对未来成长机会时更倾向与保证稳定的现金股利支付额度,并不会减少现金股利的发放。(2)我国企业股利政策选择与成长性有一定相关度,但负相关性不明显。由于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小股东权益保护得不好,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成长性与股利支付率之间不存在负相关关系,因为股东会希望尽量尽侠地将现金拿到手,股利支付率与成长性之间确实不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3)我国企业在进行股利分配时对过去及未来成长性关注度不足,存在不重视企业长远发展而进行分红的情况。
如何平衡企业成长所需资本及股东需求以保证企业持续的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是我国高科技企业在制定股利政策时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根据本文研究,在这里对高科技企业提出以下建议:1.高新技术企业制定股利政策时,应考虑公司过去的成长表现及未来的成长机会,还应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财务杠杆、公司规模及公司的所有权性质等,同时兼顾股东需要,保证在最大限度上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要求。使得企业股利政策对企业的日常运营及未来发展起到正面影响。2.企业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融资选择,虽然使用内部资本成本较低但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在未来成长机会较多的情况下,如何进行不同融资方式的选择十分重要。我国高科技企业规模大小各部相同,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融资选择,在成长机会较多的时也不能盲目降低股利,还需考虑其他各种因素。3.高科技企业对人力资本有一定的依赖性,虽然在进行融资时要考虑未来成长机会对资本的需求,但保证大股东、小股东的权益也十分重要。同时一定的现金股利有很好的激励作用,从这两个角度来讲,虽然高科技企业有较多的成长机会,但企业在决定是否支付现金股利以及支付额度时要按企业自身状况进行考虑。不同的企业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偏重以及需求,如何根据企业自身特性制定最佳股利政策是每个企业都需要考虑的。
参考文献:
[1]谢军.股利政策、第一大股东和公司成长性:自由现金流量理论还是淘空理论.会计研究.2006:4,51-63.
[2]单磊.论成长型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3(2):35.
[3]科技部编.中国高科技产业界定方法研究.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9.
[4]黄娟娟,沈艺峰.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究竟迎合了谁的需要――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会计研究.2007(8):37-52.
课程建设的价值导向是“以学生为本”“为了每一个孩子的终身发展”。课程是否具有高品质主要看其是否能为学生提供必需的素养发展的可能。2014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明确指出了“研究制订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课程改革新要求,把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具体细化。这要求我们首先要研究核心素养,明确其内涵。
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建设则指向“精品课程建设”。基础教育阶段“精品课程”广义上指学校课程的整体优化,具体则指向学校设置的每一门课程的优质化。精品课程建设是一个从课程研发到课程教学实施及至评价的持续历程;在课程管理与实践范畴涵盖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施,包括自主研发地方和校本课程;在课程结构上指向完备的课程体系,在课程功能上指向培养学生的核心能力和必备品格,从实施效果上看要经过教育教学检验,效果显著,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的学校课程不仅要在框架和单门课程上建立与核心素养的实在联结,更要能够不断凝练核心素养具体内容,保证学校所提出的核心素养是适切的,并且学校中的每一门课程都指向学生的核心素养。
此外,还应明确区域总体的发展愿景。发展愿景应展现如下要素: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分散资源的分享要合法化;重视对话与合作;学习是脉络化和情境化的;在实践中构造文化共同体。
区域应基于对核心素养的研究以及发展愿景,具体细化区域课程的核心目标。以海淀区为例,课程的核心目标为培养具有优秀传统文化底蕴、深厚家乡地域情感、积极道德心理品质、坚实科学与文化素养、良好体育艺术修养、勇于创新探索、富有国际视野和爱国之心的“海淀学子”。在此基础上,五一小学提出培育学生一生幸福必备的素养,为学生道德素养、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健康素养、艺术素养的形成奠定基础;清河中学提出“自主行动、自主参与、自主能力”核心素养目标等。
加强整体思考,做好统筹规划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指出:中小学课程改革从总体上看,整体规划、协同推进不够。具体表现在:区校课程规划滞后于实际课程建设、滞后于学生和社会发展需求,缺乏顶层设计;学段间不衔接,学科间不融合。为此,区域应加强整体思考、高位引领,整合区校育人资源,协调区校各方力量。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落实。
1.注重课程整体规划和研究
应“由改变个别课程或某一部分学科和课程的传统教学模式和学习模式,到面向整个学校的所有课程、所有的学科以及整体和系统进行优化”。课程结构优化首先应从学校做起。例如,人大附中构建“优化基础课程、完善综合课程、建设拓展课程、提升德育类课程”的课程结构;首师大附中构建了与学生内在发展需求相一致,有利于夯实学科基础、促进专业发展、提高综合素养、形成自主能力的“基础通修+兴趣选修+专业精修+自主研修”的课程体系。而在区域整体的站位上,海淀区启动14所小学“课程整合,自主排课”实验项目,也是从学校课程整体规划入手,对学校课程进行顶层设计。此外,开展九年一贯制课程建设和小初高一体化育人模式研究与实践,对区域课程整体优化进行积极探索。
2.注重课程资源统筹与研发
区域应研发课程教材资源,并积极促进资源统筹与共享。以海淀区为例,一方面,重点研发了《走近圆明园》《中学生知识产权教育》等课程教材,供学校结合各学科落实10%实践活动打通使用。另一方面,统筹各类优质课程资源。包括每年坚持录制课改新教学课堂实录,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这些资源开展微课教学研究;通过高中协作体和跨校选修平台的建设,促进资源统筹和共享等。
3.鼓励学校自主创新促进整体优化
优化区域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整体格局,还应鼓励各学校发挥自主创新能力,自主优化学校课程建设,由点到面,由先进带动后进,发挥课程建设优秀示范校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最终实现区域整体课程建设水平的提升。
例如,北大附中在多元自主发展的办学理念下,采用学院制、书院制发展模式,形成了“二部、四学院、五中心、七书院”的全新组织架构。高中部实施学院制,建设差异化课程体系,提供多元发展模式。成立艺术、体育、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辅导五大教育中心,面向全校开设活动课程,提供基础设施,培育发展中心社团及俱乐部。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加多元、更加适合不同需求的学习方案,将高一、高二年级的教学资源进行整合,重新规划,将高中部分设为四大学院。学科类课程分为执行国家课程标准的行知课程、理科深入学习的元培课程、文科综合深入学习的博雅课程以及中外对比的道尔顿课程。区域内玉渊潭中学作为普通中学,也自觉开展学校课程规划编制与实施研究,经过三年的课题实践,形成了以人生规划为导向,夯实基础素养课程、奠基职业素养课程、发展创意设计课程的课程体系,引导了学校课程的整体优化。
创新工作机制,形成组织优势
课程建设走向素养化、精品化和整体优化需要突破一师、一校、一地的视野、思维和能力局限,需要有合理的组织机制和规范的制度,以保证其有序、稳步、科学地推进。
海淀区从区域和学校层面确立了五项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区教委领导下课改办计划总结交流机制:通过定期例会,分析课程建设需求、趋势和整体优化重点工作,计划行政、业务和研修部门工作要点,注重总结和经验分享,提炼和反思问题。二是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区级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实行项目负责人研究责任制,按时提交项目计划,积极组织项目研究,适时下校指导进展,组织展示与成果提炼。三是队伍建设机制:各校结合实际逐步成立课程管理部门,包括课程研究院、课程中心或课程室,对接区域相关工作,推进学校课程改革与课程建设,形成了组织优势;以重点团队建设和现场范例培训带动整体优化,提升干部教师课程领导力、执行力;以课程建设先进单位团队的经验促进整体优化;以课程建设研究成果示范推动整体优化。四是市区校联动机制:市区校联动协同贯通了市课程改革政策、理念和要求,融合了三级课程建设主体的共同愿景,搭建了市域视野下的多方互动学习交流平台,市区校各自找到了切入点,形成了协同一致的课程建设合力;区域起到了承上启下的管理、研究、指导和协调作用,学校师生则充分释放精品课程建设的实践效果与鲜活经验。五是评价激励机制:组建专家、行政、教研、科研等组成的评价组,对校本课程进行审议及跟踪改进。中小学校本课程备案审议主要审学校的课程文件,包括课程开发方案、学科课程纲要以及相关课程资源、总结、报告等。审议的专业性主要体现在反馈意见的撰写上,海淀区组织了专家支持的区域联动审议协作组,在专家指导下与行政教研科研共同形成反馈意见,重点指向实践改进,突出解决校本课程设置粗放、理解偏颇、实施随意等问题。
随着土地管理事业的发展,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相继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建设用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等方面的土地勘测工作,土地勘测不仅是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的工作,而且是一项需要组织土地勘测事业机构和社会各有关测绘力量共同参加的工作。为加强对土地勘测工作的统一管理,保证土地勘测成果质量,使之满足土地管理的要求,特制定并印发《土地勘测许可证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土地勘测许可证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土地勘测工作的管理,提高土地勘测成果质量,使之满足土地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承担土地勘测工作的单位,必须申请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勘测许可证,方可实施作业。
二、土地勘测许可证的实施,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发证和监督管理。
三、勘测单位向当地省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勘测许可证时,要提交《土地勘测资格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审批单位接到申请审批表后,应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核发土地勘测许可证。
1、土地勘测成果达到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分等定级规程》规定的标准。
2、具备从事土地勘测工作的专业队伍和技术人员。
3、具备必要的勘测仪器和勘测手段。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具有土地勘测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注销其许可证。
五、审批土地勘测许可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系统内外,一视同仁,一个标准,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做好土地勘测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六、《土地勘测许可证》和《土地勘测资格申请审批表》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
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是发生是引起重症医学科行机械通气治疗患者病死的重要因素,约为患者死亡率的30%[1]。因此应对重症医学科患者VAP发生的原因进行准确分析,且进行积极的治疗,能够促进患者病情尽快转良。除此之外,还应加以必要的护理干预。本文采取随机对照研究的方法,探讨预测性护理干预对重症医学科VAP发生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入组对象为2009年9月~2014年12月入住我院的268例接受机械通气治疗的重症医学科患者,将其按照护理方式随机地分为对照组(n=133)与观察组(n=135)。对照组:男72例,女61例;年龄32~72岁,平均(55.59±6.50)岁;APACHEII评分为16~28分,平均(21.22±4.56)分。观察组:男76例,女59例;年龄33~75岁,平均(58.72±7.11)岁;APACHEII评分为16~28分,平均(20.82±4.12)分。两组患者性别、年龄、APACHEII评分比较,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VAP临床诊断标准 根据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1999年制定的《医院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中关于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临床诊断标准:①使用呼吸机48h之后发病;②与机械通气前胸片相比,出现肺内浸润阴影;③肺实变体征,且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①WBC>10.0×109/L或者37.5℃,呼吸道出现脓性分泌;③起病之后从支气管分泌物之中分离到新的病原体。
1.3方法
1.3.1对照组 本组患者接受常规护理干预,具体内容为:①严格消毒、规范使用呼吸机:根据实际工作程序对呼吸机及其他护理仪器进行严格地消毒,以规避交叉感染的发生,严格环境消毒工作,应注意开窗换气,保持室内合适的温度条件。维护住院环境的整洁、安逸以及舒适等,从而为患者营造良好的治疗环境;②常规监护:根据重症医学科护理规范及医嘱对患者进行监护及护理干预,对患者生命体征改变情况进行监测,且给予相应的干预措施;③心理护理:对意识清晰的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必要的心理安抚工作,以构建良好的护患关系,使得患者及其家属保持稳定的情绪,并积极地配合治疗及护理策略的实施。若遇到问题,则应注意及时进行沟通,预防患者产生剧烈的情绪波动。
1.3.2观察组 在对照组护理的基础上联合预测性护理干预,具体内容为:针对患者并存的VAP危险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其危险因素包括:①年龄在65岁以上;②机械通气时间在5d以上;③APACHE评分在15分以上;④住院时间在1个月以上;⑤其他方面的因素。对合并上述因素中的3个及以上的患者进行预测性护理干预,并注意加强高龄患者的护理与监护。具体护理措施:①对无禁忌症患者采取半卧位;②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正确洗手或者手部消毒处理;③气道护理应注意在无菌环境下进行操作;④增加口腔护理频率,3次/d;⑤加强呼吸机回路管理,呼吸机管路一人一用一消毒;⑥及时对呼吸机中的冷凝水加以清除,并注意预防逆流的发生;⑦加强对多重耐药菌感染者的管理;⑧每日唤醒计划。
1.4VAP临床疗效判定标准 参照金东[3]等文献资料拟定:①痊愈:患者体温均恢复至正常水平,血象恢复至正常,X线胸片、CT感染灶恢复至正常水平,感染病原菌完全消除,完全脱离机械性通气,患者的精神状况完全恢复至正常水平;②显效:患者体温恢复至正常水平,X线胸片以及CT感染灶显著改善,血象基本恢复至正常水平,病原菌大部分被清除,完全脱离了机械通气,精神状况有明显改善;③有效:患者体温显著降低,血象显著降低,X线胸片以及CT感染灶稍有改善或者未见任何变化,病原菌存在部分清除,精神状况有所改善;④无效:患者症状未见显著改善,病情甚至有加重的趋势。
1.5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计量及计数资料分别采用t及χ2检验,P
2 结果
2.1两组VAP发生率比较 护理后,对照组VAP发生率为24.81%(33/133),观察组VAP发生率为14.07%(19/13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2两组护理效果比较 观察组痊愈11例,显效8例,有效5例,有效率(89.47%)明显高于对照组(P
2.3两组护理后相关指标水平比较 观察组呼吸频率、脉搏明显低于对照组,SaO2水平明显高于对照组(P
3 讨论
VAP是重症医学科机械通气患者的一种较为常见的并发症与病死原因,VAP占机械通气患者的比例范围为18%~60%,病死率高达25%~76%。VAP常见的病原菌以条件致病菌为主,其中铜绿假单胞菌、鲍曼溶血不动杆菌、肺炎克雷伯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阴沟肠杆菌、真菌等引起的[4]。
导致重症医学科患者发生VAP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呼吸机管路污染、呼吸道黏膜损伤等。所以,护理工作人员应该注意对引起重症医学科患者VAP的影响因素加以控制,且采取一定的护理干预对策,以有效降低患者VAP的临床发病率及患者的病死率等,从而有效巩固重症医学科患者治疗的疗效,改善患者相关临床症状[5]。因此,应该采取有针对性的护理干预措施对患者进行护理干预,能够有效降低VAP的临床发病率,确保患者治疗安全,降低相关护理并发症的临床发病率。预测性护理干预主要指的是按照患者的实际发病情况、治疗程序以及实际护理工作经验对患者住院期间可能发生的生理反应、病理学反应以及相关并发症等进行科学化地评估,以做到积极预防及早期发现治疗等,最大限度地确保患者治疗的安全性。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VAP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观察组VAP患者疗效显著优于对照组,且观察组患者生命体征改善显著优于对照组。由此可见,预测性护理干预有助于降低重症医学科VAP的发生率,有效改善患者生理状况,提高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1]丁凌.呼吸机相关肺炎的危险因素调查分析[J].中国现代医生,2012,50(18):16-17.
[2]张林珍,郭丽红,方云霞,等.护理干预对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的临床观察[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2,32(6):647-650.
(一)科技政策的本质含义
科技政策,则是指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内的科技任务而规定的基本准则,以确立科技事业的战略和策略,并引导科技事业发展的方向。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科技政策的内容日益扩大,形式也不断丰富。科技政策的内容,在不同的国家、地区以及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有所不同,但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科技发展方针、战略;二是科技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三是科学研究政策;四是产业技术政策;五是科技管理政策、奖励政策、教育政策、技术市场政策等。正是这些科技政策构成了完整的科技政策体系,各方之间相互联系、协调和支持,从整体上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
(二)科技政策的制定程序
科技政策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缜密的过程,是一项综合了研究、设计、规划和决策的过程。随着科技政策研究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制定科技政策的程序也日益科学化。科技政策的制定大致经历以下几个阶段:科技政策问题界定、科技政策议程设置、科技政策规划、科技政策合法化、科技政策执行和科技政策评价。
1、科技问题的界
科技政策问题,是尚未被实现的科技价值或需求,是政策问题的一种。当公共问题公开化成为热点,被反映至政府有关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又试图去解决时,这些问题才会被列入政府议程,此时这些问题才成为政策问题。
2、科技政策议程的建立
科技政策议程,是指将科技政策问题提上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决策领域的过程。科技政策议程主要分为公众议程和正式议程两种。公众议程,是指在科技发展中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和议论的问题被纳入科技政策议程的过程。正式议程,是决策机关将某科技发展中的问题列入自己的议事日程作为科技政策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的过程。
3、科技政策规划
科技政策规划的前提与基础是科技政策问题的发现与提出,科技政策规划的主要内容是科技政策的设计以及科技政策的择优,科技政策规划的步骤一般包含有确定目标、设计方案、评估择优以及论证其可行性。科技政策规划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表现为一个双向的复杂的系统,当其中一个步骤出现问题时,系统就会退回前一个步骤或者直接返回起点,只有通过反复的调整和总结,才能制定出最终的科技政策。
4、科技政策合法化
科技政策合法化,是指科技政策方案上升为法律或者获得合法地位的过程。科技政策合法化是科技政策制定过程的重要阶段,其目的是使科技政策方案具有社会权威性和约束性,使科技政策得以有效地发挥促进科技良性发展的作用。科技政策合法化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科技政策的法律化;二是获得权力机关的批准;三是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
5、科技政策执行
科技政策执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科技政策的执行者通过建立各级组织,运用各种资源,并通过解释说明、宣传普及、政策实验、协调与控制等各种手段,将科技政策的观念内容转化为现实成果,从而达成既定科技政策目标的过程。为了保证科技政策的有力执行, 必须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化,提高科技政策决策者的素质,建立和完善切实有效的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并加深对于科技政策执行方式手段的探索研究。
6、科技政策评价
科技政策评价是一件十分复杂却至关重要的事情,不仅关系到科技政策本身的去留问题,而且关系到科技政策机制的运行和评价的结论是否真实,以及评价结论是否受到科技政策制定者和政策客体重视的问题。因此,科技政策评价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如实事求是原则、系统性原则、最大效益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等。
关键词 科技人才 管理影响因素 促进机制
在三次工业革命的影响下,各国逐渐认识到科技人才的重要性,所以,各国都将科技人才培养与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并推出各种政策为科技人才管理奠定基础。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发展关键期,对于科技人才的需求也在增多,但影响科技人才管理的因素也很多,因此,有必要联系影响因素做好科技人才管理促进机制构建工作。
一、科技人才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一)内部因素
第一,激励结构。对于科技人才管理来说,其激励结构由激励水平与激励方式构成,科技人才对激励水平的要求较高,激励水平越好,留住科技人才的可能性就越大,人才流失率也越小。一般来讲,可以采用的激励方式有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两种,其中精神激励有职位晋升与表彰等,物质激励有奖金、提供住房等。但一些地方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导致科技人才大量流失。
第二,发展前景。科技人才不仅注重眼前利益,更关注未来发展,并认为发展前景对自己的吸引力更大,而这种发展前景既包括组织发展前景,也包括科技人才自身发展。很多科技人才在进入组织前都会对组织与自己发展空间做必要的评估,如果组织与自身发展空间较大,他们就会留下来,如果发展空间受限或不具发展前景则不会选择该组织,这些都是科技人才管理中相对重要的影响因素。
第三,工作环境。工作环境对科技人才能力的发挥有很大影响,工作环境越和谐,对科技人才的帮助越大,科技人才所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也会受到更多人的认可,相反则会影响科技人才工作信心,科技人才也会流失。
(二)外部因素
第一,经济支持。一般来讲,经济支持对科技人才管理影响很大,其原因在与科技研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如果缺少了必要的经济支持,不仅科技活动会受到限制,也会让科技人才失去信心。由于经济支持与地区经济发展有关,只有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才能为科技人才研究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如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明显强于西部地区,所以,东部地区的科技人才相对于西部地区多很多,这样逐步拉大了东西部差距。
第二,政策导向。国家政策对科技人才管理的影响也很大,通常受国家政策影响越大的地区,往往越能成为科技人才聚集地。如美国在二战后推出了很多与科技人才相关的优惠政策,使得世界各地科技人才大量涌入美国,促进了美国经济与科技发展。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我国,经济越发达地区,科技人才就越多,而科技人才越多的地区,政策也越好,进而促进了经济发展。
第三,文化氛围。文化氛围对科技人才的影响较大,文化氛围越浓重的地方,越能成为科技人才聚集地。如北京中关村、中科院、清华大学等,这些都是科技人才集中场所。文化氛围越好,科技人才留下的可能性就越大。
二、科技人才管理促进机制构建
要做好科技人才管理,就要联系实际情况构建合适的促进机制,也就是做好内部促进机制与外部促进机制,如下图1所示:
图1 科技人才内外部促进机制构建示意图
(一)内部机制
首先,激励机制。要留住科技人才,做好科技人才管理,就要构建完善的激励机制,联系科技人才实际情况建设,注重公平性与公正性的融入,减少人为干扰因素的影响,为实现这一目标应将第三方评价机构应用到科技人才评定中,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他们的信心[3]。同时,及时更新评价标准与体系,应用多种激励方式,不仅要采用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还要注意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的应用。
其次,发展机制。科技人才发展离不开科技人才管理,由于科技人才十分关注未来发展,这就需要联系实际情况,做好科技人才未来发展规划,组织应帮助科技人才完成评估,同时构建合适的发展机制。如经常为科技人才组织培训活动,增强组织科技人才与外部的交流,优化科技资源,给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发展空间,促进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最后,工作机制。要做好科技人才管理,还要有良好的工作机制为基础。为科技人才打造高素质科研团队,做好科研分工与规划,增强科研团队的积极性与工作效率。同时,注重文化机制创设,坚持人本理念,给予科技人才足够多的认可,增强他们的工作信心。
(二)外部机制
首先,引进机制。科技人才管理中,最值得重视的就是人才引进机制,这就需要组织积极引进外部人才,保证组织科技人才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符,避免形象化的存在,同时,不仅要引进国内各地人才,还要加大对国外科技人才的吸引,逐步增强我国科技与经济实力。
其次,投入机制。科研既不能缺少人才也不能缺少资金投入,所以,在科技人才促进机制构建中还要注重投入机制,采用多元化手段,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多元化投资渠道,注意与社会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外部机制构建工作[4]。同时,加强与政府的联系,从政府获得一定的科研资金,如果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质,就要完全由政府控制,尽量减少商业化因素的融入,保护研究成果不外泄。
最后,政策机制。政策要以协调为主,由于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导致科技人才分布严重不均,这就需要国家出台援助西部科技的政策,让更多科技人才深入到西部地区,做好西部人才教育工作[5]。同时,注重制度化的融入,政府要做好科技人才管理,提出一系列留住科技人才的政策,如必要的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培养与奖励政策等,并将这些政策落到实处,让科技人才看到国家对他们的重视。
三、结语
科技人才是国家发展不竭的动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力,这就要求组织做好科技人才的管理,推出合适的政策留住人才,增强人才工作的信心,让科技人才感受到国家重视,这样不仅有利于早日实现“中国梦”,还能吸引各国科技人才进入我国,使我国始终占据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柳冰.影响高校科技人才流动的因素与激励机制构建[J].中国高校科技,2014.11.
[2] 杜文岭,齐钦,仇琛.企业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4.22.
1 问题的提出
给中国改革开放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巨大贡献的中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不适应目前中国农业科技的发展,不能满足现阶段“三农”问题对农业科技的需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导致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低效率运行。如,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我国数量本来就不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40%,比发达国家低20~30个百分点,而且多数已转化的技术的应用率、普及率也仅为30%左右(黄国勤、刘宜柏,1999)。现行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如此低效运行,不仅浪费了有限的科技资源,也直接影响了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目前影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运行的问题有37个,即:(1)农业科技管理制度不尽合理;(2)农业科技管理体制不尽合理;(3)创新资金来源单一;(4)技术市场和中介组织不完善;(5)缺乏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体系;(6)创新人才缺乏;(7)农民不是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力和参与者;(8)技术传播不畅;(9)投入结构不合理;(10)企业规模偏小、管理不善、融资难、投资的短期行为、科研人才匮乏;(11)科技基础设施落后,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相对滞后;(12)科研资金不足;(13)科研人员待遇差;(14)科研项目资助强度弱;(15)科研人员工作主动性差;(16)科研机构创新活力不足;(17)科研队伍不稳定,人才流失严重;(18)企业创新能力不足;(19)基础研究储备不足;(20)科技创新体系整体创新能力不足;(21)研究课题分散、重复研究;(22)科研成果质量低;(23)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不足;(24)融资渠道过窄;(25)投资政策非农偏好;(26)推广队伍不稳、素质低;(27)推广资金投入不足;(28)推广人员待遇差;(29)推广体系不稳;(30)推广效率低;(31)科研选题与实际需要脱节;(32)技术有效供给不足;(33)中介机构组织未能有效发挥;(34)成果转化率低;(35)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系统运行效率低;(36)自主创新不足,科技储备下降;(37)综合性重大成果少(见图1)。
2 本因分析法的解题思路
本因分析法的基本思路是:(1)列举问题,并对诸问题进行恰当的描述;(2)梳理问题的因果关系并据此构造“本因模型”;(3)利用本因模型找出“本因”;(4)对本因模型进行定量化处理,构造系统对政策影响力的传递函数;(5)利用计算机模拟各种解决方案(“政策”或“项目”)的实施效果。
与“因果关系图”(即“本因模型”)有关的基本约定有:用方框表示“问题”;用有向线段表示因果关系,称为“因果键”,其中箭头指向结果,箭尾发自导致产生该结果的影响因素。“问题”和“因果键”的不同组合代表着不同的概念。
3 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问题的本因模型
通过对37个问题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我们构建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问题的因果关系图(即本因模型,Root Cause Analysis,RCA)(见图1)。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有5个问题只有箭头指入,没有箭头发出,说明这5个问题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所表现出来的终结问题,它们分别是:“成果质量低”、“成果转化率低”、“系统运行效率低”、“自主创新不足,科技储备下降”和“综合性重大成果少”。
同时,也可以看出,有10个问题,它们只有箭头发出,没有箭头指入,说明这10个问题是产生上述5个终结问题的本因。这10个本因分别是:(1)“农业科技管理制度不尽合理”(包括“利益分配不科学、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科技成果评审制度的不合理”、“科技计划管理不力”等3个问题);(2)“农业科技管理体制不尽合理”(包括“农业科技创新动力单一”、“机构布局不合理、管理条块分割、缺乏协作”、“学科专业设置过窄”、“科研、教育、推广三者缺乏有效协调机制”、“产学研互动机制不完善”、“推广体制不合理”等6个问题);(3)“科研资金来源单一”;(4)“技术市场和中介组织不完善”(包括“市场和中介组织不成熟”与“中介机构组织管理不规范、功能不全”);(5)“缺乏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体系”;(6)“创新人才的缺乏”(包括“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缺乏高级创新人才”、“农业科技管理人才缺乏”等两个问题);(7)“农民不是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力和参与者”;(8)“技术传播不畅”;(9)“投入结构不合理”;(10)“企业规模偏小、管理不善、融资难、投资的短期行为、科研人才匮乏”。
图1还显示了:“农业科技创新力不足”与“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不足”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问题中的关键问题。它们在模型中,只有既有箭头指入,又有箭头发出,而且箭头的个数都在5个以上。
4 模型定量化处理的结果
运用专家评分法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诸问题的影响力进行了估计,取得每个因果键的参数估计值后,就可以计算各个本因对终结问题的影响程度了。定量化处理的结果如下:
(1)对终结问题“成果转化率低”影响程度比较大的前3个本因是:“创新人才的缺乏”、“农业科技管理制度不尽合理”、“农业科技管理体制不尽合理”,它们的影响百分比分别为30.0%、25.5%、12.0%;
(2)影响终结问题“成果转化率低”的本因有8个,其中影响最大的本因是“农业科技管理制度不尽合理”,其影响百分比为36.8%,其次就是本因“缺乏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体系”,其影响百分比是22.9%,排在第3位的是本因“企业规模偏小、管理不善、融资难、投资的短期行为、科研人才匮乏”,其影响百分比为12.0%;
(3)对终结问题“系统运行效率低”影响只有4个本因,即:“农业科技管理体制不尽合理”、“科研资金来源单一”、“缺乏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体系”和“创新人才的缺乏”,影响百分比分别为51.0%、4.2%、15.8%与20.0%;
(4)对终结问题“自主创新不足,科技储备下降”,影响程度最高的是本因“农业科技管理制度不尽合理”,影响百分比为16.6%,其次是“创新人才的缺乏”与“投入结构不合理”,影响百分比均为12.0%;
(5)影响终结问题“综合性重大成果少”的本因有8个,其中影响程度大的前3个本因是:“农业科
技管理制度不尽合理”、“农业科技管理体制不尽合理”、“创新人才的缺乏”,影响百分比分别为:27.8%、40.0%、20.0%。
在10个本因中,“农业科技管理体制不尽合理”、“科研资金来源单一”、“技术市场和中介组织不完善”、“缺乏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支持体系”、“创新人才的缺乏”、“投入结构不合理”、“企业规模偏小、管理不善、融资难、投资的短期行为、科研人才匮乏”等7个本因都影响了5个终结问题中的4个;只有“农民不是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力和参与者”和“技术传播不畅”这两个本因影响一个终结问题――“成果转化率低”。
5 模拟方案的测算结果与政策建议
根据本因模型定量化初步研究结果,针对6个本因(即:“农业科技管理制度不尽合理”、“农业科技管理体制不尽合理”、“缺乏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体系”、“创新人才的缺乏”、“投入结构不合理”、“企业规模偏小、管理不善、融资难、投资的短期行为、科研人才匮乏”)相应提出了解决方案,并进行模拟测算与评价。结果发现:对5个终结问题的直接响程度比较大的有“农业科技管理制度不尽合理”、“缺乏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体系”、“投入结构不合理”、“企业规模偏小、管理不善、融资难、投资的短期行为、科研人才匮乏”。直接影响程度一般的是“农业科技管理体制不尽合理”与“创新人才的缺乏”。
根据上述的结果,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本文对解决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问题提出了如下的6条政策建议:
5.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体系
建立健全农业及农业科技法律法规体系是建立法制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具有战略和历史意义的重大命题,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针对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存在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问题,尽快制定有关农业科技进步方面的法规,完善农业技术市场、中介组织,以及从根本上解决在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上“以言代法”、“有言也不执行”和受制于领导者的好恶及更迭等问题。它包括:一是要建立规范的政府对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二是要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三是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的法律、政策体系。
5.2 继续深化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的改革
继续对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的深化改革有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要尽快调整农业科研机构、优化布局,完善科研机构整合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调整学科与专业的设置。其次,要对科技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当前必须彻底改革农业科技立项、科研选题、课题组织、成果评审及职称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如:改变科技项目立项与委托机制;改革科技经费的管理制度;借鉴国外科研项目、基金管理的经验来进行农业科研项目的宏观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活机构的活力和创新人员的积极性;完善科技成果评审制度。三是要完善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主要指技术创新的动力源泉及其运行机理。技术创新动力模式包括:市场需求技术创新模式、技术供给创新模式、技术创新诱导模式和政府政策推动模式。目前,我国农产品整体上出现结构性过剩,农产品价格低迷,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因此,以政府政策推动为主,综合采用其他技术创新模式,也是生产和市场发展需要。四是构建有效的协调机制。包括科研、教育、推广三部门的协调和推广服务主体之间的协调。
5.3 建立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政府和全社会各界都要积极行动起来,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千方百计造就一大批学科带头人、科技型企业家、高级科技管理专家、技术专家和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大力实施创新人才集聚战略,以优惠的政策吸引更多的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尤其是以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科研人才为重点对象,同时通过合理使用科技创新基金,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奖励,使科技人员乐业、敬业,不断巩固和扩大农业科技人员队伍;将人才资源开发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通过学术交流、在职培训以及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研究,促使农业科技人员的基础知识、专业技术不断更新和提高,使其密切跟踪世界高科技最新动态,增强其持续创造力。
5.4 加强公共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和提高企业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以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为依托,组织开展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问题和事关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全局性、方向性、规律性重大创新问题研究。
提高农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一是强化其自主创新意识;二是积极引导农业科研单位进入企业,与企业结合,改变科研单位游离于企业之外的现象,从组织体系上强化农科教结合;四是加快现有农业企业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企业才有技术创新的内部动力,真正担当起技术创新的主体角色。
5.5 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技术扩散的顺畅
首先,政府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公共信息基础设施、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交易机构等类型)的建设。为了确保农业技术扩散的顺畅,还应加强农业科技信息的提供,农村青年科技知识培训,以及开展农村家政服务教育,引导农民合理规划、利用土地,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
其次,逐步建立科研、教育、推广一体化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学习和借鉴美国农业合作推广体系的经验,加强教育、科研、推广之间的联系,通过改革财政拨款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成为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积极培育农业科技中介组织。要克服农业技术与农业经济发展“两张皮”的现象,实现农业技术供给与需求的对接,让农业技术供需之间顺畅沟通。第一,要培育技术市场,加强重大技术供需信息库以及科技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健全和完善农业技术市场法规,使农业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像普通商品那样在市场上流通。第二,要培养和发展农业技术中介组织机构。中介服务机构通过提供信息、咨询、评估、中介、法律等服务,能减少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提高技术交易的成功率。
四是发展发挥农业产业化组织,并引导其逐步成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主体。应制定优惠政策,在企业融资、税收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以吸引更多的龙头企业涉足农业高新技术研发领域,加强企业技术开发能力,鼓励企业开展农业技术创新。同时要积极探索一条农业科技经济一体化的新路径,将农业科技成果有效转移应用于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以获取更多的生产成果。
五是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示范带动效应。国家财政、农业政策性银行应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园区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创造良好的投融资发展环境,支持园区高科技企业发展,使之产生规模经济效益,加速创新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5.6 切实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
农民作为农业生产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其科技文化素质直接影响农业科技创新的效果。要提高农民的素质,首先,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引导农民学科学、用科学,激励农民接受农业科技培训,特别是培训后的相关扶持政策等。如果农民接受科技培训后,得不到政府的有力支持,难以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其次,大力开展的多渠道、多形式农民教育培训。加大“绿色证书教育”、“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农民教育培训形式的培训力度。通过农业技术讲座、培训、函授、夜校等多种有效的途径和形式,大幅度提高亿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农业科技水平,进而提高农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关键词:知识产权;高新技术;创新型城市;科技法规;管理体制
一、对过时的政策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
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在变化,科技政策法规也要相应调整,要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然而,我们在青岛市科技局官方网站首页的政策法规栏目下查看发现,相当数量的法律法规亟待编纂。情况显示,青岛市关于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技术市场与民营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管理与推广、科技体制改革、科研条件管理、科技人才、国际科技合作、科技计划管理、基础研究的规范性文件总计103件,其中只有19件是2001年以后颁布的,而2004年以来颁发的只有5件。因此,针对青岛市科技政策法规的大量过时现象,根据国家和我省的具体政策,根据青岛市的发展实际,制定、建立新的、适应青岛现实经济发展的科技政策法规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例如,青岛市《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是2000年11月11日颁发的,其制定的目标是到2005年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情况。在今天看来这一目标早已实现,而这一意见也早已失去了其作用,已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此一来,青岛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就失去了政策的指导和支持,这样必然不利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因此,为了更好的指导和加快青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们应当制定一个新的、符合实际的、具有青岛特色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重新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目标。我们可以结合当今蓝色经济区建设发展的新要求,重新制定一个短期的五年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不断更新完善。
这只是青岛市众多规范文件中的简单一例。在这些规范文件中,虽然有些并没有制定具体的目标年限,但由于制定时间较早,也早已不适应青岛市城市经济的发展,不符合当今时代进步的需求。我们必须重新检视这些过时的科技政策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以更好的为青岛市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发展服务。
二、适当提高《青岛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发展目标
通过对《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主要内容[1]和《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主要内容的解读,我们不难看出,山东省的目标与全国相比相对来说过低,并且略显保守。这一差距与山东省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地位是不相符的。山东省《纲要》是面向整个山东省,以整个山东省为基础而制定的,应当略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从地理位置、经济实力、科技进步状况等方面看,青岛市地处黄海之滨,位于“环黄海经济圈”的黄金地带,与日本、韩国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在资源、技术、劳动力、资金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互补性。青岛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国家级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城市之一。青岛由于其特殊的地位,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带动整个山东省科技进步的龙头,其目标和措施要远远超过全国和全省的一般要求,才能与其地位相称,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而《青岛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定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创新型城市建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对外技术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青岛市《纲要》的发展目标还有极大的提高空间。在未来的科技发展过程中,青岛市必须充分利用其优势地位,发挥其龙头作用,做出突出贡献以弥补山东省保守目标的滞后。
三、具体细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
第一,在宏观层面上,青岛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当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深入落实《山东省知识产权纲要(2005-2010年)》的十项措施,发挥青岛的地域与区位优势,以山东半岛城市群和高新技术产业带为依托形成知识产权密集区,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提高知识产权的质量为核心,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国家和国际技术标准,大力发展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优势产业,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加强与国际大公司的战略合作,形成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加大县域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实施力度,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增长点和新的经济隆起带,辐射带动青岛市的整体发展。[2]这样青岛市一定可以建立一套成熟的知道产权体系并科学有效的为经济服务。
第二,建议研究起草《青岛市知识产权条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安排和部署,2009年5月,市政府颁布了《青岛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成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第一个纲领性文件,但这对青岛市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是远远不够的。笔者认为,应当借起草知识产权基本法,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上升为立法进行落实和立法保障。统一的基本法有助于当前青岛知识产权方面立法机构分散、多头管理、职能重叠、协调不力等现象。在这一方面,日本政府通过《知识产权基本法》的立法在日本建立了一个沟通协商的平台,形成高效统一与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这一做法对我们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3]
第三,建立协调执法部门,出台“青岛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实施办法”。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实施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和其他国家有很大不同,而且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较多,这些执法部门之间的案件移送机制尚未依法建立,一直是我国长期存在的问题。青岛市如果率先制定行政执法移送实施办法,将开全国地方立法先河,具有较高的示范作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入到更深的层次。这对青岛市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四、加强和扩大对青岛市人才的培养
当今世界,人才在经济、科技的竞争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人才对企业、对城市的发展和进步都是必不可少的,创新型人才更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中坚力量。建设创新型城市,重视外来人才的引进是不可或缺的。但是,笔者认为,在引进外来人才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加强对本地人才的培养,这样才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稳定。青岛市设立各种优越条件吸引和引进著名专家学者、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国内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来青岛发展,但是却忽略了对青岛市本地人才的发展和培养,这将不利于青岛市创新型城市的长久稳定发展。青岛市政府应当适当加强对本区域人才的重视。
笔者认为,在青岛市人才的培养方面,除了从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吸引和选拔大批高学历人才外,还应当加强对企业中人才的培养。可以从高新技术企业中选拔一批骨干人员对其进行专门培训和教育,并发挥他们的先锋带头作用,由他们带动企业其他人员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重视专门、专业型高科技人才的培养是关键,同时更要加强和完善青岛市科技人才的管理和奖励,推动人才的进步。
将青岛市高科技人才的培养以科技政策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在政策法规中建立和完善创新型人才的奖励制度,为专业人才的培养创造更加有力的环境和条件,更好的发挥青岛市人才的创新水平,从而推动高科技人才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中坚作用,更好的服务于青岛市创新型城市的建设,这将更加有利于青岛市创新型城市的稳固进步和发展。
五、清晰的定位政府的角色
科技政策法规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意味着政府管理科技工作的职能也要相应改变,不能再沿续原有的管理方式,要更多地运用科技政策法规的作用。否则,政府职能不转变,把政策法规放在一边不理,再好的政策法规也没有用处。为此,要端正管理部门自身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处理好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监督和服务双重功能。政府的科技管理主要是政策法规的管理,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要带头按政策法规办事,提高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无论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还是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凡是与科技活动有关的内容,都要在政策法规的框架内解决问题。可以说,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政策法规应用能力越强,青岛市的科技创新能力也就越强,科技竞争力的提高就越有希望,科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也就越快。
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创造促进研发并实施产业化的政策环境。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企业发展中所受到的限制非常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往往都是靠政府部门制定良好的政策措施,社会资源才能得到合理的流动与配置。目前的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单个行为主体方面,没有在营造整体创新环境方面下功夫。今后可以逐渐向行为主体的整体交流方面着手,比如多建立行业协会、多举办经验技术研讨会、多开展技术人员和主管人员的培训与交流等。[3]
六、加强完善科技管理体制
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规定,笔者认为其应该体现国际合作、自主创新、符合市情的大环境。青岛市有自己的发展方案,但更应该在国际合作方面做出相应详细的规定,来适应创新发展,如果仅让青岛的科技体制改革体现在股份投资的相关规定上,那么我们认为,这势必会影响青岛市的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城市的快速发展。其针对此种情况,青岛市政府应对该文件做进一步的解释或者说明及补充,以弥补这一缺陷。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11-11 -02
引言
股权激励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话题,通过使管理者拥有一定的股份,能够参与分红或通过出售股份获利,使其与企业的股东利益保持一致,从而解决委托理论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2006年正式颁布了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外) 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我国的各类上市公司就开始了积极进行股权激励探索活动。 特别是在我国的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高新区及上海张江高新区,都开始积极进行股权激励试点。在它们的示范带头作用下,各地政府、各类企业也对股权激励进行积极的探索和试点。而对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激励机制,对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性和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如2012年初,南京人民政府《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 设,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中(简称“南京九条”),明确指出“在高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业股权(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激励以及分红激励试点”。可见,研究对科技人员实行股权激励的问题,排除科技企业中股权激励的障碍,提升企业的创新力和创造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股权激励理论概述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办法(试行) 》对股权激励作了明确界定: “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和企业的实践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股权激励,就是企业为了使经营者与股东的价值目标一致,有条件的给予管理者或技术骨干等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或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利,共同承担风险分享利润,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与工资、奖金、提成等传统的激励措施相比,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的激励机制,可以使优秀的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能够在较长的期限内在企业中尽心尽力的工作,创造更多的股东财富。
由委托理论可知,企业的经营管理团队受董事会委托,股东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企业的技术骨干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为使经营管理团队更好地完成委托,留住管理和技术精英,在支付薪酬的同时,可以对他们采取必要的激励措施,股权激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股权激励的实施使一些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成为了公司的股东,而且享受公司的部分股权,将公司的利益与其个人的利益直接挂钩。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对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已经被广泛的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和肯定,日渐成熟和完善。但是对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制度,除在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鼓励高科技企业广泛开展对科技骨干进行股权激励的探索和试点外,国内其他地区和企业在对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也在不断摸索,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亟需深入研究探讨和解决。
二、对科技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的障碍分析
2012年8~9月,我们对南京市的科技企业关于对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实施现状、效果及对企业创新动力影响,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通过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共向南京各类科技企业科技人员发放问卷120份,回收有效问卷92份。通过对问卷的整理分析,我们发现,对科技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在企业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
(一)对科技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范围有限
在我们调查的企业中,有67%的企业未制定或刚刚开始制定股权激励政策, 52%的企业未对科技人员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技术人员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主要为岗位技能工资,占比67%。可见,在南京市的科技企业中,股权激励已经开始成为大家都比较接受的一种激励手段,但是各科技企业在实施时还是比较谨慎,只有小部分企业对科技人员采取了股权激励的政策,大多数企业对于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机制还未实施或正在制定中。大多数科技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还是工资性质的收入,只有31%的人员选择有技术入股的收益。针对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政策在企业中实施的范围十分有限。我们应进一步研究和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鼓励科技企业充分使用各种激励手段,包括股权激励措施,吸引和留住科技人才,使得科技人才能够安心、尽心的长期在企业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
(二)激励幅度较小,且激励内容不确定
我们所调查的科技企业均非上市公司,规模不大。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政策时可以直接依据的法律文件不多,实施激励的企业结合自身的情况制定股权激励制度。从我们调查的结果来看,在持股的技术人员中,只有23%的人员持股比例在10%以上,科技人员持股比例主要集中在5%以下,激励幅度较小。科技人员对于股权激励的政策满意度也不高,在“股权激励政策实施是否满意”的问题上,仅有13%的人员表示非常满意。在原因的追查中,激励的内容难以确定成为选择比例最高的选项,达到38%,是排名第二的“缺乏结构合理的资本市场”比例(13%)的几乎三倍。可见,科技企业在对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的政策制定上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激励内容,如指标的设计、价格的设定、行权时间的限制等,需要结合科技人员的特点与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政策应有所区别,更具有针对性,才能更好的刺激和提高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三)监督约束缺乏,会产生一定风险
调查结果中,54%的调查对象认为应当对股权激励政策进行法律监督约束,同时48%的调查对象认为还应当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约束。但是可以看到,股权激励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新兴的事物,有关的法律法规还不是非常的健全,与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而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都是理论和实务界诟病的焦点,所以从这两个方面对股权激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必然会产生相应的风险和无效。调查中,有56%的调查对象认为股权激励会拉大了科技人员和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造成对立情绪,影响工作,48%的调查对象认为企业利润可能被高估,25%的调查对象认为股票期权有奖无罚,可能导致科技人员向企业股东转移风险。而以上的风险,均是股权激励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缺乏监督和约束造成的后果。可见,对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的研究和实践还应加强,特别是政府在相关法律的制定上应加快步伐,紧密结合现实,能对股权激励的实施发挥有效的法律监督作用。各科技企业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建设,理清产权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避免在对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中缺乏内部的有效控制和监督。
(四)政府科技政策落实困难
在调查问卷中,我们特意设计了有关南京市相关科技政策和科技激励政策的问题。从整理的结果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调查对象都希望得到政府对科技人员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比例都在75%以上。但是科技人员对南京市有关科技激励扶持政策的了解却很欠缺,在我们所列示的南京市近期的8项有关科技激励扶持文件里,请调查对象对其所知晓的政策进行选择。除“南京创业人才321计划”外(达到69%),其他政策没有一项有超过40%的人选择,就连南京市在今年初大力宣传的”南京九条”也只有37%的对象选择,甚至还有4%的对象对所列8项政策都一无所知,没有勾选任何一项。这一方面可能是和科技人员一心只埋头做研发,两耳不闻窗外事有一定的关系,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的有关政策还需要进一步有针对性的向企业进行宣传落实。在宣传落实中还需要进一步做细工作,在调查对象中有21%的人知道政策却不够了解,不知道是否能够享受政策,还有27%的调查对象认为符合条件但操作困难,有45%的对象认为政府政策无明显作用或无作用。可见,我们政府出台了许多科技鼓励政策,大力发展科技创新,但落实到企业中,让科技人员享受到政策的优惠还需要做更多更细的工作,才能达到政策目标。
三、结语
稳定核心技术骨干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关键的技术发明都在科技人员的脑子里,一旦他们离开,连人带项目就都没有了。但是很多科研人员在研发时激情不断,一旦研发成功之后,从科研成果到产业化仍存有一段距离,但科研人员对此积极性明显减弱,所以在科技企业中对科技人事实施长期的股权激励就显得特别重要。在欧美等国家实施中长期的股权激励是多数高薪技术企业的必然选择,在人才流动如此频繁的今天,设计出合适的股权激励方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抓住政府目前大力发展科技创新的契机,加快企业的发展,是每个科技企业都应当认真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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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直接拨款是中国政府部门支持企业发展创新的一个重要形式,其中最为常见的拨款形式是财政专项资助。随着我国政府对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的不断加大,政策上的不足也随之体现出来。例如一些企业的寻租行为,打着科技创新的旗号套取更多国家财政拨款,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国家财政直接拨款的作用,也降低了财政科技投入的回报率,对社会的经济平衡影响很大。
2.财政科技投入结构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一直很重视国内企业在科技上的创新,同时也给予了很大的财政支持,直到2010年我国政府据传的财政科技支持资金就达3250.18亿元,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3.6%。虽然支出比例在逐年上长,但支出的效益并不尽如人意,严重的资金浪费,体现了财政在科技投入方面的结构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企业将享受到的财政科技拨款用到了企业科技活动上,使得逐年增长的财政科技支出得到应有的回报,降低了财政科技投入使用效率,也没有将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入作用发挥出来。
3.财政科技支出管理的现状
目前来看,我国在财政科技支出方面的管理还比较落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的财政科技支出仍然实施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我国政府普遍实施多头分散的科技计划管理模式,各管理机构之间呈现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的管理现象,一些管理内容又重复交叉,同时掌管资金的财政部门与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有效的沟通,使得在项目申报、审批、财政资金投入等各个环节出现脱节现象;第二,我国政府部门对于科技经费的监督力度普遍松懈,相应的科技经费考核评估机制不够完善。例如科研经费使用未按预算执行,随意使用发票冲抵科研活动,套取科研经费等现象;第三,我国政府虽然出台了多种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方式,例如无偿拨款,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但总体上还是无偿拨款的比例较大,这不但适应不了目前的市场经济形势,同时也加大了政府的财政负担,降低了国家整体的竞争能力。
4.财政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现状
自我国开如重视财政科技支持以来,先后推出了不少财政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税种、政策以及对象也逐步完善起来。我国现行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先进技术推广与应用;支持科普事业发展等一些优惠政策。虽然所涵盖的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广范,但其在法律、制度以及执行过程中都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税收法律级次低下,税收制度负担繁重,税收优惠方式单一、片面等一系列问题。
二、完善财政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措施
1.完善财政科技投入与支出管理体制
财政科技投入作为科技发展的重要财力保障,应该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多元化和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同时,政府还应该完善相应的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根据企业科技创新的规律和特点进行财政拨款,杜绝越俎代庖的财政拨付,对重点产业实施调整振兴的规划,进一步创新财政科技的支付方式,将投入绩效考核作为拨付财政科技资金审核的重点。除此之外,我国政府部门还应该进一步完善财政科技创新支持的管理体制,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提高其工作效率,增强财政科技创新拨款的使用效率。对于科研经费的使用、申报也要进行全程的监管,完善企业科技经费的问责机制。
2.完善财政科技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政府应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的研发积极性。企业的科技创新存在很大的风险,政府应该完善相应的法规,尽可以能延长现有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企业获得的研发支持持续稳定,使不同规模和性的企业都能够在研发中受益。利用完善的风险投资鼓励税收政策给予高新技术企业更长期限的免税优惠。
其次,政府应该灵活运用多种税收优惠政策,以事前扶持为主,结合事后鼓励为辅的财政政策支持企业科技的创新。
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逐步完善企业人力资本税前扣除政策,加大企业员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比例,促进企业加大员工培训支出,提高企业员工素质,为企业未来的科技创新打下良好基础。
3.加强政府财政科技拨款管理,引导政府构建风险投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