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15: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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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0.7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073.91亿美元,年均增长31.2%,高出全国同期年均增长速度14.2个百分点。尽管浙江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在政府实施“走出去”战略之后迅速增长,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989年的499万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7000万美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可见,浙江的对外直接投资与进出口贸易都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为了衡量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有必要进行相应的实证分析。在国内,有关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对外贸易关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对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关系的研究却很少,实证研究尤其是具体到某一省份的实证研究就更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的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时间较短,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量少,占GDP和进出口的比重都不大,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尚不显著。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尤其是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会进一步凸现,研究这一经济现象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回顾
迄今为止,虽然对各国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研究为数众多,但众多的理论分析所得出的代表性结论只有二个:一是以芒德尔为代表的相互替代关系理论(Mundell,1957);二是以小岛清(1987)为代表的相互补充关系理论。芒德尔于1957年提出了著名的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芒德尔认为,由于受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一国的对外贸易常常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而对外直接投资可以有效地避开贸易壁垒,成为对外贸易的替代物,从而也就出现了“贸易替代型对外直接投资”。而小岛清的互补模型则认为,国际直接投资并不是对国际贸易的简单替代,而是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互补关系:在许多情况下,国际直接投资也可以创造和扩大对外贸易。小岛清模型的基本含义是:在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生产函数不同的条件下,一国对另一国的直接投资可以扩大对方的生产可能性边界,改变双方的比较优劣势的态势,从而直接创造了对外贸易。无论是芒德尔的替代模型,还是小岛清的互补模型,都是从传统理论的分析框架上衍生出来的,并没有经过实证的检验。这既有统计数据残缺不全的限制,也有统计方法与工具上的瓶颈。
从总体上看,对外直接投资与投资国对外贸易之间的互补性要大于替代性,为数不少的经验统计显示,贸易与直接投资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Lipsey、Ramstetter和Blomstrom(2000)依据日本、美国、瑞士的统计数据,研究了这些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同行业的国际贸易更多地显示的是正面的积极影响。Markuson(1983)和Svensson(1984)对要素流动和商品贸易之间的相互关系做了进一步的分析,指出它们之间表现为替代性还是互补性,依赖于贸易和非贸易要素之间是“合作的”还是“非合作的”,如果两者是合作的,那么,贸易和投资表现为互补关系,如果两者是非合作的,那么,贸易和投资表现为替代关系。以上主要是对发达国家国际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理论分析,而对于有其自身特点的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关系的分析,最具代表性的是Agarwal(1986)对印度进行的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对外直接投资对贸易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
上述结论的差异表明,在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替代或互补关系,且这些研究大多数是针对发达国家,对于处在转型经济的中国来说意义甚微。由于国内对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甚少,而具体到某一省份对两者关系的研究更鲜有人为之,本文试图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本文基于浙江省的历年统计数据,采用协整分析方法,分析对外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两者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研究两者之间的短期均衡关系。
二、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取
由于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加之统计数据并不完善,样本仅设定在1989-2005年之间。本文选取浙江年鉴和200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额(CFDI)衡量对外直接投资量,以外商直接投资(FFDI)衡量外商对浙江省直接投资量,以出口额(EX)、进口额(IM)来衡量对外贸易。蔡锐和刘泉(2004)认为,FFDI在中国发挥作用时,中国的吸收能力存在时滞问题,同理,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的效应也可能存在时滞问题。所以本文在模型中加入了到上一年度为止累计的浙江省内外向对外直接投资值总和(ACFDI、AFFDI)。同时浙江省经济增长较快,其影响不容忽视,于是引入变量“浙江省生产总值指数(GDP)”来度量浙江省经济规模和经济增长。
(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
在对经济变量的时间序列进行最小二乘回归分析之前,首先要进行单位根检验,以判别序列的平稳性。只有平稳的时间序列才能进行回归分析。在此对序列采用ADF检验,其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LnGDP、LnCFDI、lnACFDI分别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平稳性检验,表明这些变量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变量,即零阶单整。LnEX和LnIM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没有通过平稳性检验,而其差分后的两个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这两个变量是一阶差分平稳的,即一阶单整。同理可知,LnAFFDI差分后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该变量也是一阶单整。对LnFFDI进行二阶差分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平稳性检验,即二阶单整。
综上所述,序列lnEX、lnIM、lnCFDI、lnACFDI、lnFFDI、lnAFFDI、lnGDP均为二阶单整序列。依据协整理论,对于通过平稳性检验且为同阶单整序列来说,可以进行协整检验,分析它们之间的协整关系。
(三)协整检验
近年来,不少国内外研究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文献均重视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拉动作用,着重分析两者直接的相互影响关系,得到出口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有长期均衡关系而进口与对外直接投资没有长期稳定关系(张如庆,2005)。其研究的重点只放在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的作用上,低估甚至忽视了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口贸易的滞后推动作用。因此,本文为避免忽视进口的作用,首先单独分析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及其滞后因素、外商直接投资及其滞后因素与出口、进口之间的关系,建立如下模型:
lnEXt=a0+a1lnCFDIt+a2lnACFDIt+a3lnFFDIt+a4lnAFFDIt+a5lnGDPt+ε1t(1)
lnIMt=b0+b1lnCFDIt+b2lnACFDIt+b3lnFFDIt+b4lnAFFDIt+b5lnGDPt+ε2t(2)
综合考察这些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并依据DW值与t值,运用向后回归法进一步筛选可以被替代的变量,删除t值不显著变量,同时消除模型中的多重共线性和自相关。
对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解释变量)与出口额、进口额(被解释变量)做OLS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其残差序列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回归方程(1)表示LnEX与LnCFDI、LnFFDI、LnAFFDI、LnGDP之间的线性关系;回归方程(2)表示LnIM与LnCFDI、LnAFFDI、LnGDP之间的线性关系。根据表3与表4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额对出口总额、进口总额的作用较显著,模型拟合优度较高,且不存在序列相关与异方差。模型估计式(1)、(2)的残差序列为平稳性,变量lnEX、lnIM与lnCFDI、lnFFDI、LnGDP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由回归方程(1)可知,CFDI每增长1%,EX将增长0.0709%;FFDI每增长1%,EX将增长2.5622%;AFFDI每增长1%,EX将减少0.312821%;GDP每增长1%,EX将增长2.2407%。原因在于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CFDI)起步较晚,相对于外商直接投资(FFDI)来说总量较少,所以对出口的贡献程度没有外商直接投资来得明显,但由回归结果可知,对外直接投资已经对出口贸易产生了正向影响,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带动了浙江省出口贸易的发展;从短期来看,当年外商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产生正向影响,而从长期来看却对浙江省出口贸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与一般看法和直接统计结果相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外商直接投资中跨国公司赚取垄断利润的动机越来越明显,市场导向型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替代作用将逐步显现。
由回归方程(2)可知,CFDI每增长1%,IM将增长0.054923%;AFFDI每增长1%,IM将减少0.241292%;GDP每增长1%,IM将增长2.333%。同理,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CFDI)对进口的贡献程度也没有外商直接投资来得明显,但由回归方程可知,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导致了进口的增长,说明对外直接投资中为了获得自然资源、技术与管理经验的投资对浙江省进口贸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符合浙江省自然资源相对缺乏、原材料稀少的实情,从而带动了浙江省进口贸易的发展;而外商直接投资对浙江省进口贸易产生负面的影响,说明更多的外商在浙江省实现了生产和销售的本土化,需要进口的原料更多地来自本土,从国外的进口减少了。
(四)误差修正模型
误差修正模型(ErrorCorrectionModel)是一种具有特殊形式的计量经济模型,成为协整分析的一个延伸。若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表明这些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而这种稳定的关系是在短期动态过程的不断调整下得以维持的。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短期出现了偏离均衡的现象,必然会通过对误差的修正使变量重返均衡状态,误差修正模型将短期的波动和长期均衡结合在一个模型中。
由协整检验可以知道浙江对外直接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额、浙江省生产总指数与进、出口贸易之间存在着惟一的协整关系,因此可对各模型分别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结果如下:
lnEXt=0.027ΔlnCFDIt+0.099ΔlnFFDIt-0.346ΔlnAFFDIt+2.412ΔlnGDPt-1.062ECMt-1
t:(0.839666)(1.154311)(-2.395444)(5.941397)(-3.837613)(3)
lnIMt=0.042ΔlnCFDIt-0.313ΔlnAFFDIt+2.425ΔlnGDPt-1.115ECMt-1
t:(1.332574)(-2.847501)(6.042488)(-3.679680)(4)
在误差修正模型(3)中,协整关系对EX的增长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当超出对外直接投资的均衡约束(ECMt-1)时,则误差修正作用降低了当期EX(弹性系数为-1.062),EX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一定稳定性,而且误差修正模型ECM项对应t值较高,说明浙江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短期比较稳定。
在误差修正模型(4)中,协整关系对IM的增长也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当IM超出对外直接投资的均衡约束(ECMt-1)时,修正作用也降低了当期IM(弹性系数为-1.115)。IM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稳定性,这体现着短期内浙江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口贸易的稳定关系。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浙江对外直接投资额CFDI、外商直接投资额FFDI、生产总指数GDP与进口贸易额、出口贸易额之间的协整检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来分析对外直接投资与进口增长、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可得出以下结论:
(1)从长期关系看,CFDI、FFDI、GDP与出口贸易之间存在惟一的协整关系。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产生促进作用,两者之间存在较强的互补关系。究其原因,在浙江省加大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若干年内,对外直接投资在浙江省已经逐渐转型,从追求人力资源优势的生产型投资逐步转向追求市场的市场型投资。这样的转变从长期的趋势来看是十分明显的,无疑明显影响到了浙江省出口的增长规模。同时,对外直接投资也能产生出口引致效应,即由于对外直接投资而导致的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等出口的增加。
从前文实证分析来看,CFDI、FFDI、GDP与进口贸易之间也存在惟一的协整关系,即它们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表现为对进口贸易增长的促进作用。究其原因,首先在于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母国原材料的进口(邱立成,1999)。浙江省经济实力虽位于全国前列,但资源极其匮乏,人均资源占有量很低,许多重要的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几乎完全依赖外省或是从国外进口。因而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能在国外获取自然资源、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而它们对进口贸易无疑有强劲的促进作用。其次,随着浙江省国际贸易地位的提高,已经或者将要遭受到越来越多的外国政府为保护本国利益所设置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限制。为规避贸易壁垒而进行的对外直接投资能缓和双边经济关系,化解贸易(张如庆,2005),从而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纵观全局,现阶段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额与贸易额相比,比重还很小,2005年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比例为1∶0.00158(注:根据2005年浙江省统计年鉴相关指标计算得出。),而世界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比例为1∶0.5634(注:根据2004年《世界数据报告》相关指标计算得出。)。表明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加快对外直接投资带动国际贸易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2)从短期关系看,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CFDI与出口贸易短期均衡关系显著。从误差修正模型可以看出,其中CFDI与出口贸易的关系存在着一个由短期向长期均衡调整的机制,且t值显著,证明了对外直接投资能促进母国出口贸易(邱立成,1999)。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可以说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限制到鼓励的发展历程(齐晓华,2004)。由于其规模太小,对进出口的影响还不及外商直接投资FFDI来得大。但据权威研究报告预测(王亚平,2004),“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将进一步扩大。浙江省作为全国经济强省也首当其冲,必然大幅提高对外直接投资额。随着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金额的进一步增大,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直接的正相关关系将逐渐增强。
本文实证表明,浙江省CFDI与进口贸易也存在短期均衡关系显著,CFDI与进口贸易的关系也存在着一个由短期向长期均衡调整的机制。相比之下,CFDI对进口贸易的短期调整作用更强。
从浙江省当前贸易战略出发,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充分重视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对能产生进出口贸易互补、创造效应的对外直接投资给予各种政策优惠,从而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以往政府有关对外直接投资政策的制定大多涉及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而并不直接制定与贸易有关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我们必须跳出这种思维模式,直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使浙江省企业步入国际化发展阶段,逐步建立自己的跨国公司,提升产业结构。
对企业界而言,加入WT0后,国内市场上国内外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只是固守本地市场而放弃进入国际市场,那么其国内市场份额势必逐渐被吞食。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浙江省企业必须增强国际竞争意识,积极“走出去”,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进一步拓宽企业的生存空间,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投资促进贸易,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注入新的血液,在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参考文献:
蔡锐,刘泉.2004.中国的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是互补的吗?——基于小岛清“边际产业理论”的实证分析[J].世界经济研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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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立成.1999.论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联系[J].南开经济研究(6).
小岛清.1987.对外贸易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437-442.
王亚平.2004.“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参与国际分工趋势展望[J].经济研究参考(49).
张如庆.2005.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分析[J].世界经济研究(3).
AGARWALJP.1986.Thirdworldmultionalsandbalanceofpaymentseffectsonhomecountries:acasestudyofIndia[M]//KHUSHIMK.MultinationalsfromtheSowth.London:Maemillan.
MUNDELLRA.1957.Internationaltradeandfactormobility[J].AmericanEconomicReview,(6):321-335.
第一,应区别“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因为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据此,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时在对外投资的计价中应包含增值税。因此,上述“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中若已含增值税,则可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若上述“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为不含税价值,则应以此价值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借记“对外投资”科目。
第二,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应为不含税的合同协议价,而不应是材料账面价值,因为对外投出材料为视同销售行为,在计算增值税时需按一般销售货物处理。
第三,按材料账面价值调整事业基金明细账是不合适的。在事业单位正常的销售行为中,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购货方除支付价款之外还要支付相应的增值税金,事业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增值税并不形成单位的实际支出。但在以材料进行对外投资这种视同销售行为中,除接受投资的一方以外,不再有所谓的“购货方”来支付相应的增值税金,因此,增值税也就形成了单位的实际支出,成为事业单位在投资业务上所占用的资金,应同材料的账面价值一起调整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中去。同时,这种调整方法也使“对外投资”账户与“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户金额保持一致,符合上述两个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例1]某事业单位为一般纳税人,以材料进行对外投资,该批材料账面价2000元,合同协议价2200元(含税价)。则
如合同协议价2200元为不含税价,则会计分录为:
一、事业单位:
是指主要通过生产精神产品和提供各种劳务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接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的单位。如,工业、商业、交通事业单位;农业事业单位;文化、科学、卫生等事业单位;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事业单位等。
二、事业单位会计
是指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资金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
三、事业单位对外投资
是指事业单位利用闲置的货币资金、利用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以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按照投资对象分为:
1、债券投资
是指事业单位购入其他单位发行的各种债券(如,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等)
2、经营投资(相当于企业的其他投资)
是指事业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出资,组成合资(或者联营)实体的对外投资。
需要指出的是,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没有对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按期限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是因为事业单位经济活动主要从事的是非盈利性活动。
四、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科目设置
1、设置“对外投资”科目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论文提纲格式。借方登记对外投资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对外投资的减少额;余额在借方财务管理论文,表示对外投资的期末结存额。
2、设置“事业基金”科目
这个科目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在处理投资业务时的自身特点。
该科目属于净资产类科目。事业基金是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由事业单位自行支配的给余资金。它起着蓄水池的作用,以后年度如果收入大于支出则继续转入增加事业基金;如果支出大于收入,则用以前年度的事业基金弥补其差额。
该科目贷方登记事业基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事业基金的减少额;余额在贷方,表示事业基金净结余额。
“事业基金”科目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
(1)“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明细科目核算历年滚存结余资金、接受捐赠等。
我个人在工作中的体会是:事业单位在动用资产类的货币资金、存货、无形资产等投资时,也要同时动用净资产类的“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事业基金—— 投资基金”明细科目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我个人在工作的体会是: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这项资产,所占用的是“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3、设置“固定基金”科目
该科目属于净资产类,核算事业单位掌管的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贷方登记因固定资产增加所形成的固定基金增加额;借方登记因固定资产减少所引起的固定基金减少额;余额在贷方,反映事业单位掌管的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所以“固定基金”余额反应的不是固定资产的净值,而是固定资产原
五、事业单位投资业务账务处理
(一)债权性投资
【例1】 2007年3月1日,G大学开出转账支票203 000元,购入利隆公司发行的3年期债券,债券面值为200 000,年利率为9%,每年年末付息1次。2008年4月1日,将持有利隆公司的债券全部转让给其他单位财务管理论文,实际取得价款为205 000元,款项存入银行论文提纲格式。
⑴C大学购入债券时:
借:对外投资——白云公司债券203 000
贷:银行存款203 00
同时,调整事业基金明细账: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03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03 000
⑵2007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时:
利息额=200000×(9%÷12)×10个月=15 000(元)
借:银行存款15 000
贷:其他收入——债券利息15 000
⑶2008年4月1日将债券转让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205 000
贷:对外投资——白云公司债券203 000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2 000
(二)经营性投资
事业单位的经营投资(即其他投资)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即期末对外投资的账面价值按投资时的原始成本反映。
对外投资时,应区分不同的投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1、 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时:
借:对外投资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
借:对外投资 (按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按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同时,
借:固定基金(按账面原价)
贷: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
【例2】D大学像秀华联营公司投入1台旧设备,账面原价值20 000元(未提折旧)经投资各方协议确认的价值19 000元。
借:对外投资19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9 000
同时,
借:固定基金20000
贷:固定资产 20 000
3、 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
⑴借:对外投资(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账面原价值)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⑵借:对外投资(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账面原价值)的差额
贷: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例3】E大学以场地使用权向宏利联营公司投资,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80000元,各方协议确认的价值为90000元。
借:对外投资90 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0 0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0 0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80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80 000
4、以材料对外投资时,应区分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来处理:
⑴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已作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的材料时:
1)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2)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贷: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例4】F大学向金利联营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经营用材料财务管理论文,账面成本10 000元,原已入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 700元。协议确认价值15 000元,增值税销项2 179.49元[15 000÷(1+17%)×17%]。该大学为一般纳税人。
借:对外投资 15000
贷:材料1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179.49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 820.51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 10 000
事业基金—— 投资基金 10 000
⑵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已含增值税)时:
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2)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贷: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例5】G中学(为小规模纳税人)向金鑫联营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经营用材料,账面成本10 300元(含增值税)。协议确认价值15 000元。
借:对外投资 15000
贷:材料10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37 [15 000÷(1+3%)×3%]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4695.63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 10 3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0 300
(三)投资期内收到分派来的红利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四)收回投资的账务处理
1、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回额)
贷:对外投资(账面投资成本)
其他收入(实际收回额>账面投资成本)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2、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回额)
其他收入(实际收回额<账面投资成本)的差额
贷:对外投资(账面投资成本)
同时,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限于篇幅,举例从略。
参考文献:
笔者认为,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会计处理的分录记录按上述做法欠妥,原因如下:
(一)分录的形式从分录的形式上看,与对外投资中另外几种投资方式的分录不统一。如债券投资、材料投资、无形资产投资、货币投资,借方为“对外投资”,贷方都是资产类账户。债券投资,当购入债券时,借记“对外投资――债券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如果是以无形资产投资,那么第一笔分录的贷方就换为“无形资产”;而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第一笔分录的贷方为“事业基金”,是净资产类的科目。会计的目的是反映经济活动,并为其管理和运作提供方便,但该表达方式不当,成为方便经济活动管理和运作的反作用力。
(二)分录的内容从分录的内容上看,没有必将“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凑在一起。从理论上说,前者反映的是资产,后者反映的是权益,如果取消固定基金,固定资产核算就成为单式记账。且行政事业单位账面只能用固定基金作对应科目。但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不同,具有收入来源多渠道、支出多用途等特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所以在行政单位会计中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数额必然相等,但在事业单位会计中不一定,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例1]某事业单位2007年1月1日向甲公司融资租人设备1台,协议价500000元,运输费、安装费等2000元,由银行存款支付。合同约定租金分5年平均支付,在付清最后一笔租金后可按41300元优惠价购买该设备。
事业单位的分录如下:
(1)租入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50060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4000
银行存款
2000
(2)2007年12月31日,支付租金(2008、2009、2010年相同)
借:其他应付款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借:事业支出
100000
贷:固定基金
100000
(3)2011年12月31E1支付最后一笔租金,同时以优惠价购买该设备
借:其他应付款
104000
贷:银行存款
104000
借:事业支出
104000
贷:固定基金
104000
在例1中,“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并没有放在一个分录中,而是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实质处理。所以同理,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实际上是用事业单位自身的固定资产换取对外的债权,第一笔分录应为:借记“对外投资――其他投资(评估价或协议价)”,贷记“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差额计入“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同时,借记“固定基金”,贷记“事业基金一投资基金”。
(三)税法的角度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一直是计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但实行增值税的全面“转型”后,增值税由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简化征纳计算,提高征管效率。
[例2]某事业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在2009年6月30日以两年前购买的11.7万元的固定资产对甲公司投资(不含税是10万),协议价为8万(不含税),则交增值税1538.46元
按照原来的做法:
借:对外投资――其他投资81538.46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81538.46
借:固定基金
117000
贷:固定资产
117000
如果只有此一笔分录,计算税款时不复杂,但若经过―年,单就固定资产应该缴纳的税款该如何分清,进项税额如何根据每―个增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来核算,但销项税额以何为基数。若以“对外投资”为基数,可“对外投资”中还有材料投资(已计人销项税额)、货币投资(不需计算增值税)等;若以“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为基数,该科目包含很多其他核算项目,若按照第二点的建议,不能清楚地计算税款。
二、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会计处理的建议
随着新时期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发展,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将未分配完的结余资金和闲置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以此取得投资收益,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对外投资核算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内容,本文结合实例谈谈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
1.编制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由于对外投资存在风险,投资资金不再为事业单位专业业务活动服务,因此事业单位在对外投资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投资项目所需要的资金、预期现金流量、投资收益以及投资的安全性等进行测量和分析,编制的报告要做到可靠、真实、客观。
2.履行评估程序。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以历史成本计价的,在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组建评估小组,审核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其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提出是否投资的倾向性意见,为领导的最后决策提供依据。
3.坚持报批原则。事业单位投资项目决策实行集体审议后,必须按照现行财务规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
二、对外投资入账价值计量及科目设置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对外投资)或者所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以实物或无形资产的方式对外投资)作为入账价值。
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核算设置“对外投资”和“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两个科目。“对外投资”科目反映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实际价值,“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反映事业单位占用在对外投资方面的资金余额。通过“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和“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核算,正确反映单位资金变化情况。
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投资收益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管理。
三、具体帐务处理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
(一)债券投资
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时,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转让债券以及债券到期兑付本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对外投资”科目,实际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即借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实例一:某事业单位购买3年期、年利率6%、面值为50000元的一次还本付息国库券,并支付手续费1000元。第二年对外转让了其中的30000元,实际收到价款33000元。
甲单位的帐务处理如下:
(1)购入时的会计分录:借:对外投资 51000元;贷:银行存款 51000元。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51000元;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1000元。
(2)转让时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33000元;贷:对外投资 30000元,其他收入 3000元。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30000元;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30000元。
(3)到期时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23600元;贷:对外投资 21000元,其他收入 2600。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1000元,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1000元。
(二)其他投资
1.以存货对外投资
根据税法的要求,对外投资的存货视同销售。在具体核算时,一方面确认投资基金的增加,登记一般基金的减少;另一方面确认投资的增加、登记存货的减少,同时要将存货协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投资基金。由于存货在投资过程中重新估价,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计征增值税。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存货主要是材料,其帐务处理应按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时,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实例二:甲事业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以一批自有材料向黄海公司投资。材料的账面价值为15000元,双方协议该批材料的价值为16000元,增值税税率为了17%。
甲单位的帐务处理为:借:对外投资 18720元;贷:材料1500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20元,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000。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17550元;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7550元。
(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实例三:甲事业单位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以一批自有材料对外进行投资,该批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为50000元,投资协议中确定的该批材料价值为60000元。
甲单位的帐务处理为:借:对外投资 60000元;货:材料50000元,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0000元。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50000元;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50000元。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核算比较特殊,在确认固定资产投资和投资基金增加的同时,注销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不涉及一般基金与投资基金的相互结转,对外投资与投资基金、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独立平衡。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基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接转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实例四:甲事业单位以一项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80000元,投资协议中确定的固定资产价值为100000元。
甲单位的帐务处理为:借:对外投资:100000元;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00000元。同时,借:固定基金:80000元,贷:固定资产 80000元。
3.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事业单位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核算近似材料投资),应按无形资产的评估价或双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转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货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转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借:对外投资 500
贷:材料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00/(1+17%)]*17% 72.65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500-400-72.65)27.35
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4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400
对此处理,笔者认为有以下不妥:
第一,未明确说明协议价格是否已含增值税,那么协议价格就应有含税与不含税两种可能。由于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一切从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人。对于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需计算缴纳增值税。由此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应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借记“对外投资”科目。
第二,调整明细账的分录不应按材料的账面价值来确认,由上例可知,“对外投资”余额500万元与“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余额427.35万元(400+27.35)不相等,这是由于计交的增值税计入“对外投资”账户却并未计人“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户,使得“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无法真实地反映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另外,因为交易双方考虑次投资的价值时已考虑计交的增值税,所以笔者认为确认的投资基金应为账面价值与增值税的合计数。这样才能使“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真实地反映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金额。
经过改进的会计处理如下:
承上例:
将第二个分录更改为: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427.35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400+27.35] 427.35
若上例中协议价款500万为未含税价格,则处理分录如下:
借:对外投资[500*(1+17%)] 585
贷:材料 400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7%)85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1-0183-02
根据2012年财政部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方式主要包括国债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与原规则相比,新规则在对外投资方面,体现出来的主要指导思想是从严控制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但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现状来看,存在投资决策程序不规范、项目投资效益差、相关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后续管理和评价体系等问题。如何在现有管理体制下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管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成为事业单位面临的难题。
一、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的目的
事业单位单位对外投资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业单位履行事业职责、完成事业单位任务之外的一种经济活动。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是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与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不直接相关的闲置资产开展的一种经济活动。
一般而言,事业单位从事对外投资活动主要履行规范管理对外投资行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本单位拥有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职责。因此,加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的目的主要体现为:(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规范对外投资管理行为;(2)努力提高对外投资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就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现状来看,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是目前加强对外投资管理追求的主要目标;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要求被投资企业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对外投资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规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决策程序
投资决策阶段是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重要阶段和关键环节,规范投资决策阶段的相关行为对规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外投资决策程序是对外投资管理的首要环节。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第36号):“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事业单位开展经营项目投资业务,一般应履行如下决策程序:
1.拟定投资方案(或项目建议书)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应根据拟对外投资的项目性质,组织人员编制投资方案(或项目建议书),对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的必要性、投资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进行初步分析。
2.进行可行性研究
在具有初步投资意向的基础上,事业单位的计划、财会、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投资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和撰写《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投资金额达到一定限额或者投资项目达到一定的重要程度,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相关依据;投资方式、投资金额及投资来源;投资对单位财务状况和履行职能的影响;拟创办经济实体的股权结构情况,拟合作方的资信状况;投资行业的基本情况;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其他有关情况。
3.实施项目评估
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对外投资项目评估制度,通过设立投资评估小组或建立投资评估会议制度,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有关业务、投资、财务、法律、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审核拟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合规性、合理性、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等,对各种投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财务分析,为投资项目的最后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4.进行集体决策
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投资事项认真研究,在充分讨论《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投资事项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对外投资决策所依据的相关资料以及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等,应当作为单位档案材料进行管理。
5.向主管部门报批
在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项目形成决策后,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办理报批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资产有偿使用申请报告及拟投资资产清单;(2)拟投资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购货发票、工程决算单、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等复印件;(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拟投资资产的权属证明;(5)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会议纪要;(6)投资、入股、合资、合作意向书,草签的协议或者合同;(7)被投资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8)被投资方近两年的年终财务报表;(9)拟投资资产的评估报告;(10)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资产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的意见;(11)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12)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明及材料。
6.签订投资协议
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投资方案,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协议,明确出资时间、金额、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按单位规定的程序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必要时进行法律咨询。协议签订后,事业单位应委派专人对所投入的资产按规定办理资产转移、产权登记等手续。
三、加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后续管理
从某种意义上说,被投资单位是投资单位业务范围的扩大,也是国有资产在更广的范围内运营。事业单位作为投资方,应指定有关职能部门规范对被投资企业的后续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1.派出人员参与经营管理
事业单位应区别被投资单位的具体情况派出董事等参与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具体包括:(1)具有实质控制权的企业,一般为全资、控股企业,应对被投资单位派出董事、监事和相应的经营班子成员,全面负责其经营管理。(2)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一般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应对被投资单位派出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参与和监督其经营管理决策。(3)参股企业或无实质影响的单位,一般持股比例小于20%,应设置专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其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不能放手不管。
对派出人员,应要求其切实履行职责,在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维护单位利益,实现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及时向单位汇报被投资企业情况,提出管理建议,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进行监督。
2.加强对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
事业单位应通过建立投资后续管理综合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密切关注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和利润分配情况等实时监督。
3.加强对外投资处置环节的控制
在办理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时,应实行决策层领导集体审批制度,区分不同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包括:属于资产无偿调出的,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划拨单办理交接手续,报财政部门备案;属于对外投资出售(转让)的,应当在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到法定的交易机构办理转让手续,报财政部门备案;对于被投资单位未达预期目标已解散注销、破产清算、或停业歇业的状况,要严格按照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办理,尽量保证投出资产的安全完整;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意外变故导致对外投资国有资产损失需核销或者核减的,须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或者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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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颁布以来,随着社会投资意识的进步,事业单位投资规模和形式扩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经济环境和人们对对外投资的认识都比事业单位规则、制度制定时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有必要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现行规定进行评述并寻求改革措施。
一、现行制度中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会计核算处理
(一)事业单位购入债券的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第117号科目 对外投资中规定了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末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若当年售出此类债券则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记入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材料的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三)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无形资产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二、现行制度的问题及建议处理方法
(一)事业单位购入债券对外投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事业单位进行债券投资应属于经营活动,本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而就上述提及的规定将购买债券的收益(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在转让债券或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记入“其他收入”科目,这就意味着如果债券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话,那么若干年的利息所得就全部计人了债券转让或还本付息当年的收入当中。这种处理方法明显还采取的收付实现制。
因此,对持有期限超过一年且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事业单位应将利息收入分别记人持有债券期间各年的收入当中。为此,应在设“应收债券投资收益”账户,将每年应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在年终结账之前借记该账户,贷记“其他收入”账户。待债券到期兑付本息或将所持有的债券予以转让时,再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金额贷记“应收债券投资收益”科目。按借贷双方的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以上建议仅适用于平价发行的债券。
例1、某事业单位2001年1月1日购入123公司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10%,债券面值1000元,公司按1060元的价格购入50张。
该事业单位购入债券时:
借:对外投资——债券投资 53000 贷:银行存款 53000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53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3000
若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则该事业单位在前4年中每年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其他收入 5000
最后一年收到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55000 贷:对外投资——债券投资 53000 其他收入 2000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3000 贷:事业基金——般基金 53000
(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材料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1、企业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
原因是企业以材料对外投资入账价值包含协议价和税金。
例:某一般纳税人事业单位以一批材料对外投资,该批材料的账面价值10000元,负担的增值税1700元,双方确认的价值为12000元。其账务处理为:
借:对外投资12000
贷:材料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17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300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11700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1700
企业会计中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的,投资方视同销售处理,即投资的价值中应包括该投资货物的增值税。而作为一般纳税人事业单位)
用购买的货物进行进行投资,投资额也应包括此部分增值税。
例:账务改做如下处理更为合理:
借:对外投资13700
贷:材料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7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000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117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1700
从两者处理方法比较中可知前者对外投资额比后者少增值税额,事业基金——投资基金也相应减少一个差额使资产相应减少,而后者会计处理方法与企业做法一致,正常体现了资产增减情况。
2、与增值税税制相矛盾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12-0258-02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既要符合产业和经济政策,又要有利于单位事业的发展;事业单位不得进行境外投资;事业单位不得用财政拨付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进行投资;事业单位不得买卖期货、股票;事业单位不得购买各种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产品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金融风险投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其他投资。
一、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对外投资时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利用货币、实物、或者无形资产等对外投资时,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对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即按投资额将事业基金内的一般基金转为投资基金(作投资核算时,固定资产除外,下同),只有当一般基金有结余时,才能进行对外投资,这并不合理。因为“事业基金——一般基金”是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结余,其不是事业单位资产的完整反映,很多资产如有价证券、材料、无形资产等甚至负债(债转股),应付账款等都可以投资,其金额远大于一般基金结余数。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投资基金”的金额应小于“一般基金”,否则,“事业基金”不够结转或者出现负数。因此,事业单位“投资基金”的核算限制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规模,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限额并未做出具体规定。
对于对外投资项目,核算收益与亏损是财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普遍存在的情况是事业单位都不愿主动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由于其会计核算均是按成本计价,所以,对外投资项目的亏损大多数不反映在账表中,账表上仍然是原始的投资价值,由于不提减值准备,事业单位的投资状况无法真实地体现在账面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核算办法严重影响了会计决算报告质量,所以建议用“投资收益”来评价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盈亏。对于事业单位用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的情况,不管是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用本单位库存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时,按增值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行为,计算并缴纳增值税。按合同协议确认价值或评估确认价值借记“对外投资”,按库存成本贷记“库存材料(产成品)”,按计算的增值税额贷记“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按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或评估确认的价值与材料(产成品)的库存成本及应缴增值税之差,借或贷记“投资收益”。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时,按双方确定价值,借记“对外投资”,按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
二、事业单位购入债券对外投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事业单位进行债券投资应属于经营活动,本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而就上述提及的规定将购买债券的收益(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在转让债券或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记人“其他收入”科目,这就意味着如果债券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话,那么若干年的利息所得就全部计入了债券转让或还本付息当年的收入当中。这种处理方法明显还采取的收付实现制。
因此,对持有期限超过一年且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事业单位应将利息收入分别记入持有债券期间各年的收入当中。为此,应在设“应收债券投资收益”账户,将每年应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在年终结账之前借记该账户,贷记“其他收入”账户。待债券到期兑付本息或将所持有的债券予以转让时,再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金额贷记“应收债券投资收益”科目。按借贷双方的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以上建议仅适用于平价发行的债券。
三、一般纳税人单位用库存材料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弊端与对策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用库存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时,按合同协议确认价或评估确认价值借记“对外投资”,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按其相应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材料(产成品)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由此产生“对外投资”借方余额与“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的贷方余额不相等的结果。其原因是按现行制度规定材料(产成品)投资时需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不计入“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这与对应账户余额应该相等的对应关系相矛盾。
对于事业单位用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的情况,不管是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用本单位库存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时,按增值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行为,计算并缴纳增值税。按合同协议确认价值或评估确认价值借记“对外投资”,按库存成本贷记“库存材料(产成品)”,按计算的增值税额贷记“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按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或评估确认的价值与材料(产成品)的库存成本及应缴增值税之差。借或贷记“投资收益”。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时,按双方确定价值,借记“对外投资”,按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
四、加强“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
事业基金科目下设“一般基金”与“投资基金” 二级明细科目,一般基金根据需要下设“结余分配转入”、“专款结余转入”、“对外投资增加”(减少)、“其他增加”(减少)、“滚存结余”等三级明细科目,一般基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当年未分配结余转入(实务中的结余分配科目转入),二是拨入专款结余中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金额转入(实务中的拨入专款科目转入);投资基金是指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所占用的基金,一般情况下投资基金与对外投资同增同减,但有些情形二者不相一致,产生原因是事业单位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时,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评估确认价值或协议价值不相一致。
二、事业基金科目贷方和借方的核算
事业基金科目贷方的核算涉及到“一般基金”与“投资基金”两明细科目。(1)一般基金的贷方发生额一是当年“结余分配”转入,包括事业结余与经营结余;二是专款结余的转入,核算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转入(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部分);三是其他增加额,核算以前年度账务调整或变更等直接导致单位净资产增加的其他情况。(2)投资基金的贷方发生额指“对外投资”的发生额,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货币资金投资与非货币资金投资。
事业基金科目借方的核算,一般基金的借方发生额一是本年度对外投资。二是对外投资减少,核算事业单位收回、转让投资以及兑付到期债等。三是其他减少额,核算以前年度账务调整或变更等直接导致单位净资产减少的其他情况。
三、事业基金科目核算实例
(1)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案例。甲事业单位用银行存款购入5年期、年利6%、面值6000元国库卷,支付价款6000元(一般基金与投资基金同增同减)。甲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如下:
借:对外投资6000贷:银行存款 6000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对外投资增加6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6000
(2)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案例。乙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该固定资产评估价值64000元,账面价值58000元(不涉及一般基金)。乙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如下:
借:对外投资64000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64000
借:固定基金58000贷:固定资产 58000
(3)材料对外投资案例。丙事业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一批材料对外投资,该批材料账面价值30000元,投资协议确定该批材料价值35000元。(丙事业单位增殖税税率假定4%)(一般基金与投资基金不相一致)。丙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如下:
借:对外投资35000贷:材料 30000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对外投资增加3800
应缴税金-应缴增殖税 1200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对外投资增加35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35000
(4)对外投资收回案例。甲事业单位购入5年期国库卷到期兑付。原购买国库卷金额6000元,到期利息1800元。甲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7800 贷:对外投资 6000其他收入 1800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6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对外投资减少6000
(5)以前年度账务调增“事业基金”科目案例。某事业单位2008年3月材料盘查追溯发现,本单位2007年度经营活动领用材料一批,价值5200元,误记为52000元,导致材料虚减46800元、经营支出虚增46800、经营结余虚减46800元、所得税应纳税少缴15444元,(07该事业单位适用所得税33%)。该事业单位2008年3月帐务处理如下:
借:材料468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其他增加46800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其他增加 15444
贷:应缴税费―应缴所得税 15444
(6)以前年度账务调减“事业基金”科目案例。某事业单位2008年3月材料盘查(假定2007年材料盘点次年3月进行)追溯发现,本单位2007年度经营活动领用材料一批,价值52000,误记为5200元,导致材料虚46800元、经营支出虚减46800元、经营结余虚增46800元、所得税应纳税多缴15444元(假定2007年该事业单位适用所得税33%)。
四、事业基金年末处理及财务报告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下设三级明细科目“结余分配转入”、“结余分配亏损转入”、“专款结余转入”、“对外投资增加”、“对外投资减少”、“其他增加”、“其他减少”三级明细科目余额年末全部结转到“滚存结余”三级明细科目。
事业单位的年终财务报告,应就其本单位事业基金的变动在报表附注中作以详细说明,以便财务报告信息阅读者了解掌握报告会计主体事业基金的增减变动原因及其结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