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护理概念模板(10篇)

时间:2023-05-17 16:51:5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居家护理概念,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居家护理概念

篇1

中图分类号:R4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13)16-0030-02

杨浦区引入老龄化社会的“介护”工作概念,以患有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居家老人家属和为老服务者为对象,提供居家老人基础医学护理技能培训,使其更好的承担起老年人居家护理和生活照料的责任,提升居家老人在身体,精神和社会适应上的健康享受[1-2]。本培训工作纳入了杨浦区2012年的政府实事项目,实施前延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介护”居家护理服务需求度调查。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延吉社区有常住人口74 777人,65岁及以上的人数为15 825人,占21.16%;80岁及以上的人数为4 448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28.11%,远远高于周边平凉社区的6.22%和大桥社区的9.74%[3]。卫生服务中心于2012年6月结合病史和入户调查,确定100户家有患病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家庭,免费提供居家护理技能培训。100户老人中,由子女和配偶照顾占56.00%,保姆和护工、志愿者照顾占44.00%。

1.2 方法

使用杨浦区卫生局社区卫生管理中心编制的“介护”培训《需求咨询表》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老人基本情况、日常生活能力评定、患病情况,家属或保姆希望得到哪些居家护理技能的培训项目等。发放问卷100份,收回100份。

2 结果

2.1 居家养老者的疾病构成

居家老人中居首位的是脑卒中后遗症,占45.20%;其次为心血管疾病,占39.60%;糖尿病占15.20%。2种及2种以上的慢性疾病患者占58.60%,有46.30%的患者有肢体障碍。

2.2 日常生活能力评估

100名居家老人中,13项日常生活能力判定,完全自理平均为14.77%;有些困难平均为38.50%;需他人帮助平均为23.20%;完全依赖他人帮助平均为23.50%(表1)。

2.3 培训项目需求调查

“介护”技能培训必授项目,需求度最高的为扣背按压、预防压疮、协助床上更衣;选择性项目最高的为口腔清洁、床—轮椅患者转移单人操作、床—轮椅患者转移双人操作(表2)。

3 讨论

“介护”式居家护理服务模式很受欢迎,有多种慢性疾病、肢体障碍的患者家庭对“介护”培训有很高的需求[3]。我中心自2012年6月开展此项培训宣传以来,在广大居家养老患者家庭引起了很好的反响。本次调查样本主要挑选有肢体障碍和困难家庭作为优先考虑对象,因此调查结果中,需要依赖他人部分帮助和完全依赖他人帮助的患者比例有所上升[4]。家庭医生服务制是社区医疗工作的发展方向,“介护”式居家养老模式丰富了家庭医生服务内容,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了更为便捷、科学、精心的护理模式,是值得在社区进行推广的。

调查显示,患者家属及陪护更加愿意学习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护理操作。肢体障碍患者因为长期卧床,容易发生褥疮等疾病,对贴近实际需求的基础护理操作培训有较高的需求。这些应当成为“介护”培训重点考虑的内容。上海延吉社区老龄化程度较高,进行“介护”技能培训,是应对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 金其林, 王颖丽. 日本老年人介护模式及其理念的借鉴与思考[J]. 上海医药, 2012, 33(2): 23-24.

[2] 王君俏. 老年介护发展现状与我国介护事业的关键问题[J]. 护士进修杂志, 2006, 21(1): 18-20.

[3] 孙伟, 钟宁, 蒋中陶, 等. 社区老年慢性病患者护理需求度调查分析[J]. 上海护理, 2011, 11 (4): 27-30.

篇2

关键词: 老龄化;居家养老;合肥市

Key words: aging;family endowment;Hefei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6-0327-03

0 引言

全球人口快速老龄化是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目前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或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1]中指出,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中国自身的问题,而且关系到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备受世界关注。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深,如何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1 我国老龄化进程及居家养老模式现状

1.1 我国老龄化进程 国际上通用的老龄化,是以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7%或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10%作为进入老龄社会的标准。[2]

通过查阅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中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汇总的《1982-2010年人口年龄结构和老龄抚养比表》,结果表明,1999年中国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2010年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达已到8.9%,老年抚养比更是达到11.9%,老龄化程度严重加深。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初步汇总的《各地区年龄结构表》的结果来看,65岁以上人口比例,发达地区只有广东省略低于7%,其他地区只有、青海、新疆、宁夏等四个偏远地区低于7%。因此,我国的养老问题迫在眉睫。

1.2 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现状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养老模式大多数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即是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所需的物质条件和生活照料。然而当前及未来中国都会普遍出现“421”甚至是“4421”家庭结构,出现了高龄化、小型化趋势,逐渐削弱了家庭养老功能,“空巢老人”的家庭问题普遍出现。居家养老服务是加快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程,是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于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籍、文化娱乐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和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内学者对居家养老的概念给出各种观点,其中,赵晓征认为居家养老是指老人在自己或子女的住宅中居住,但并不意味着由家庭成员来全部或主要承担养老责任,“家庭养老”必然对应着“居家养老”,但是“居家养老”则不一定是“家庭养老”。[3]

自从我国开始提出居家养老模式后,很多地区都开始探索和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但是都处于起步阶段,并没有形成一个可推广的示范模式。下面就介绍几种典型的国外居家养老模式。

2 国外居家养老模式介绍

早在20世纪,欧洲国家最先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是进展速度平稳而缓慢,是社会、经济、文化等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一种社会问题。

2.1 西方国家居家养老模式 在西方价值观的背景下,大部分父母在子女成年后都是与子女分居,在这种观念下,大部分养老问题都是要靠社会保障以及老年社区服务等来进行解决的。

篇3

1. 1强调合作国外研究认为社区居家带管病人感染率非常高,如果想要降低在居家环境中PILL的感染率,就必须将所有关注PILL居家维护的力量联合起来,比如医院、社会、病人。美国一所机构通过联合内科医生、护士、药剂师共同参与PILL居家维护,成功地将PILL居家感染率降低了4600。

2. 1.2维护必须规范、不间断国外目前无统一的PILL居家护理的规范,但是无论任何机构在从事这项工作时都必须制定适合机构自身和病人的维护方案,并且按照制定的规范进行连续、不间断的护理。比如导管护理清单,包括导管型号、长度、位置等所有信息;导管护理手册规定了护理的操作规范;甚至有些机构细致到敷料更换手册、消毒手册等川。

1.3病人成为居家护理的倡导者国外一项研究针对居家肠外营养和肿瘤化疗的PI CC带管病人展开,研究表明,血栓发生率为1.100,机械性静脉炎发生率为13.100,总体并发症发生率为17.500,因并发症而发生的拔管率为7.000,表明PI CC作为长期家庭营养治疗和化疗的途径是安全可行的川。但是前提是精确管理和居家护理的顺利实施,必须动用一切力量改变病人的传统观念,使病人主动接受并认可居家护理,让每一位带管病人都成为居家护理的积极倡导者,而不是被动接收者。

1.4居家护理的实施者在国外,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且取得专业资格认证的人员才可实施PILL的维护工作。美国的肿瘤病人在化疗间歇期可由家庭照护公司派专业人员,每周上门1次。在澳大利亚,主要由社区护士负责癌症病人门诊化疗后的家庭访视及各种导管的维护。在荷兰,也是由家庭护士探访癌症病人,进行相关导管的维护曰。

2国内PICC居家护理的发展现状

2. 1发展不均衡目前在我国,PILL的维护主要在医院的病房或门诊进行。由于我国各地区PILL置管技术的发展参差不齐,只有部分二级以上的医院有条件建立PI CC门诊。很多病人由于居住在偏远地区,到达最近的医院需要耗费很多的体力与交通费用,维护I次对于他们来说很难做到,因此,不得不放弃Plcc的留置,或者因为并发症的出现而终止留置。使用Plcc进行静脉营养治疗、肿瘤化疗的病人日益增多,一般病人化疗需要4个一6个疗程,化疗的间歇期病人不得不带管出院,居家期间的导管护理也成为医患共同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内学者在研究和临床工作过程中大力倡导居家护理,也有不少医院在积极开展这项护理服务。

2. 2居家护理停滞不前马楠楠等叫的研究发现:PILL居家护理是一项新举措,由于宣传力度小,大多数病人还是对PILL居家护理了解甚少,病人对PI CC居家护理存在心理顾虑和相关知识的缺乏,对PI CC居家护理的认识存在不少误区。纵观PILL居家护理最近几年的发展,基本的实施模式停留在建立以医院为中心的社区维护网络、建立维护档案、电话随访、上门访视,对病人及家属进行PILL置管和维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甚至鼓励病人和家属自己实施居家维护。

钟晖等川的研究认为,通过电话随访实施健康行为能力和自我护理能力干预,在降低血液肿瘤PILL带管出院病人发生导管相关并发症方面疗效确切,但也指出该研究在干预层面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 3维护缺乏整体性和科学性赵立双等川认为家属参与护理模式可有效提高PILL护理质量,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延长PILL使用寿命。具体实施方案为:家属参与护理,并数次亲自换药,操作后护士给予点评和指导,使其真正掌握换药操作,再辅以每周1次的电话随访使医院护理延续至家庭,及时督促病人及其家属的行为,有问题予以热诚解答,解决了病人居家护理的各种难题,提高了维护的依从性。刘一玲等叫也认为带管出院病人自行换药与来院换药相比,其因维护不当而导致的拔管无可比性。并且认为带管出院者经专科护士按既定的“PILL置管后居家护理指导流程”进行针对性的宣教、指导和考核后,能够完全掌握此项技术。高群英等积极倡导PILL居家护理,对PI CC置管的肿瘤病人进行居家护理措施持续改进,能有效防控PI CC引起的相关性血流感染(BSIs)。具体居家护理措施包括:①在病人出院前加强PILL居家护理相关知识宣教;②发放PILL日常维护资料;③寻求家庭、社会支持系统;④建立维护网络;⑤通过电话回访提高病人出院后导管维护依从性等。但是也提出出院后导管的护理尚不适于由病人及家属在家进行,病人出院后至少每周到医院更换敷贴1次。因此,对于PILL带管出院病人能否自行维护存在很大争议。有关居家护理的探究都是各自研究,尚缺乏学科间、医院间、区域间的合作,因此,无科学、系统的论证。

2. 4高科技手段助力居家护理冯玉玲等}m〕也详细介绍了PILL网络的组建,包括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全院统一时间,专人专场导管维护,分时段电话随访,提高导管护理执行率,特殊时间段沟通,确保带管安全无缝隙管理,讲解配合演示,强化带管安全教育,建立和发展片区维护网络,方便病人就诊。罗红等yz〕提到居家护理服务网络维护成员有责任为带管病人提供居家护理服务,可采用上门访视、电话随访、远程视频指导等。远程视频指导可将图像清晰地展现在医患双方面前,经济便利将会成为日后PILL居家护理发展的方向,但未具体介绍远程视频指导的具体实施方法。在PILL居家护理现有的发展基础上将创新性地提出微信联动一远程视频会诊系统。

篇4

家庭养老、社会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是我国城市目前存在的三种基本养老模式。家庭养老是传统的养老模式,养老院等机构社会养老是社会化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兴的、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有机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模式,三种基本养老模式的优劣不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剧,三种基本养老模式优劣变化及发展趋势也不同。

一、家庭养老模式

中国是崇信儒家文化的国家,长期以来形成了"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养儿防老、家长的主导地位、几代同堂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模式具有很强的生命力,直到今天我国城市大多数老年人仍然延用这种模式养老。选择家庭养老的人们,他们生活在家庭中,感到"熟悉"和"自由",经济上也比较划算,从社会的角度考虑,家庭养老的社会硬件设施成本几乎为零。而且其最大好处是家庭养老能使老年人与家人尽享孝道和天伦之乐。

但家庭养老在新形势下的脆弱性显示出其历史的局限性。传统家庭养老不足之处在于,老年人一般难以在家庭中得到专业细致的照料护理、医疗保健及精神文化等服务;在"四二一结构"家庭成为城市社会主流以及社会竞争加剧、生活节奏加快的背景下,社会人力成本与人们工作负担普遍加重,家庭成员与子女们不可能有足够精力照顾家中老人,家庭养老面临严峻的挑战,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越来越难以保持与发挥其社会功能与作用,城市家庭养老出现逐渐削弱和社会化变化的趋势。

不过虽然经受工业化及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多层面冲击,城市家庭养老功能只是弱化而不是消失,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经济供养和精神慰藉的最重要来源,家庭养老方式仍然是我国城市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因此家庭养老不是可否坚持的问题,而是在坚持的基础上如何用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深入挖掘和丰富"家庭养老"时代内涵与功能,使城市家庭养老逐步向社区居家养老过渡,焕发更强生命力与作用的问题,

二、社会机构养老模式

社会机构养老的特征是集中养老,其优势在于服务专业化,即细致专业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居住环境好,无障碍设计;休闲时间多,集体生活能排解孤独;减轻子女负担;满足老人独立生活的尊严感甚至再婚生活的需要。机构养老劣势在于, 社会养老需要老年人重新适应环境、重建人际关系,容易与他人(同住老人)发生冲突;生活成本高,额外支付基本生活设施租赁费用;缺少来自家人的精神慰籍。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家庭养老是一种适应较低生产力水平和落后生产方式的养老模式,而建立在社会养老保险、退休金制度、医疗保险等"现代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础上的社会养老模式是适应现代工业社会发展要求的养老模式,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是社会发展及养老模式演进的必然趋势。

养老院、老年公寓式等社会养老模式虽然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养老模式发展的方向。但从现阶段中国国情和发展趋势看,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社会机构养老模式仍不可能成为目前中国城市养老的主要模式。目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第一,社会成本巨大。修建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包括居住、就餐、起居、活动等在内的硬件设施是必不可少的,必需进行巨额基建投资;而社会养老不仅要有投资巨大的硬件设施,而且还要有相应的专职养护人员队伍和配套的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专业化水平要求比较高,这些都将加大城市建设和社会资源的负担。第二,现有资源的浪费。老人原来都有自己的住所和完善的生活设施,老人进到养老院以后,这些都将闲置,而养老院要重新占用土地资源和水电资源,造成浪费。第三,养老院的收费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并非多数家庭能够承受得了,而且,越来越庞大的老年人口规模也是养老院难以容纳的。第四,最关键的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目前并不愿意去养老院。老人离开了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来到相对陌生的地方,和原来并不熟知的人朝夕相处,这将增加他们的失落感。

三、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近几年来兴起的,其基本做法是:在城市各社区建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专业养老护理员为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做饭、照料及护理等养老家政、医疗护理及心理咨询服务,以及社区日托、短期照料护理等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会机构养老的有机结合,兼有两者的长处又避免了两者的短处,是一种扬长避短的理想养老模式。其优越之处主要有:第一,社会成本低,不需要进行专门的基建投资,社区现的有几间房屋略加改造即可设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第二,原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老人居家养老,饮食起居的一切物品都可继续发挥作用,但通过社区养老服务一定程度上使老人家居住房变成了"家庭养老院"。第三,社区居家养老所需费用较低,服务内容及方式可自由灵活选择,适合城市社区绝大多数老年人。

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还只是刚刚起步,各项服务职能还不十分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施不够完善,在硬件设施中不能满足于老年人的各种需求。第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服务内容过于简单现花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专职服务人员主要面向小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中招聘。这些人员虽然有较强的责任心,但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第三,资金有限,后续服务受到制约。政府部门为高龄、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困难,但若要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资金是远远不够的。第四,居家养老观念落后,服务力量薄弱。许多老年人及其子女对居家养老服务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对这个贴合实际的新型养老模式还有待进一步认同和了解。一些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没有积极开展和鼓励相关企业加入到时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中来。社区服务能力有限,服务力量薄弱,缺乏服务的多样性,没有专业的服务企业加入,难以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总之,社会居家养老能有效节约社会资源,减轻机构养老服务的压力,而且投资少、成本低、收费少、服务广、效益佳,是一种很受老年人欢迎、很有发展前途的城市养老模式。中外社会化养老的历史经验表明,社区居家养老是城市大多数老年人安度晚年的主要方式。政府挑头,集体努力,家庭保障,社会支援,相信有我们共同努力,中国的养老问题一定可以解决的圆满成功。

参考文献:

篇5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机构养老

Key words: population aging;pension mode;home-care for the aged;institute pension

中图分类号:C913.6;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9-0290-03

1 国家养老政策的演变及养老模式现状

1.1 国家养老政策的发展及演变 1996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颁布施行,该法指出,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同时强调,要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提倡邻里间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鼓励和支持社会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此后根据我国养老事业的实际发展情况,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出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2008年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养老服务已经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需要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2013年7月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对老年人权益的界定及保护更加明确具体和完善。正是这些法规和政策的施行逐步将养老服务推上了专业化、规范化的轨道。

从这一列有关解决养老问题的政策和法规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养老问题的相关政策导向,社区居家养老已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举措。

1.2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模式是中国最传统的养老模式,即养老的物质需要和生活照料由家庭成员提供。老年人家庭照顾主要是指来自家庭成员对老人的照顾,家庭成员包括了老伴、子女、子女的配偶、孙子女和老年人的兄弟姐妹等亲属。[2]在老年人的亲属中,子女是照顾老年人的主要力量。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从中国传统文化观念来看,一直有“养儿防老”的观念,大家认为子女照顾父母天经地义。另外,老人在家庭中养老,处于一个熟悉的环境之中,家人从精神上的关怀和生活上的照顾更能让老人享受到天伦之乐,其养老生活质量也会更高。

1.3 充分发挥政府及社区功能的居家养老模式 居家养老是针对家庭养老存在的不足和出现的一些问题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是指社会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一种养老模式。就其定位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是“福利多元化”在老年人福利领域的体现:社区通过整合社区资源、联系基层政府组织、协调家庭与社区之关系,为社区内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系列服务。[3]居家养老模式主要以社区为依托,这种方式让老年人并不脱离自己熟悉的居住生活环境和人际关系环境,又能享受到社区养老服务。这种模式既可以避免社区资源的浪费,又能解决部分人群的就业问题,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得到了大家的认可。社区居家养老有一定的市场参与性(如购买服务),但福利性是其主要特色。

1.4 机构养老模式 机构养老是社会化养老的一种,就是以养老机构为主导,为老年人提供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方式。机构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起到一个托底的作用。它主要是为一些无依无靠的老人、还有一些家庭困难,无力抚养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社会上其他一些需要机构养老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新的挑战,使机构养老成为一种日趋重要的选择。[4]为了适应这一需求,各个地区都纷纷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成立了由政府投资主导的养老机构,也有民间及社会组织成立的养老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人的养老需求。机构养老方式的优势在于:养护结合,服务专业化;老年人集体生活可以互相交流,排解孤独;可以减轻子女照顾负担。而劣势在于:老年人离开了熟悉的居住环境和人际关系网络,需要重新适应环境,重新建立人际关系;亲人的精神关怀减少;养老成本高,需要额外支付基本生活设施租赁费用;有些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要求较高。

2 不同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1 家庭养老模式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困境。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的独生子女人数已突破1个亿,随之产生了家庭规模的缩小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家庭自我服务功能不断受到冲击和削弱,这些都导致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5]目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独居老年人问题、留守老年人问题、空巢老年人问题、高龄老年人问题等都在不同程度上与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有一定的关系。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户均规模3.16人,较改革开放之初的4.61人下降了31.5%;城乡老年空巢家庭比例不断上升,城市老年空巢家庭已达到49.7%,农村老年空巢家庭已达到38.3%。[3]由此可以看出,老龄化的问题是刚性存在的,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正在趋于弱化。

2.2 居家养老模式 居家养老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这种养老方式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张卫东认为:“居家养老的家不是一个物理空间概念,而是具有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的社会环境。缺乏心理沟通和精神抚慰的‘空巢家庭’,不符合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家’的概念涵义”。前已述及,目前各地开展的居家养老模式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果,但在探索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职责边界不明晰。我国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尚处在政府扶持推动阶段,因此政府参与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各个环节之中,这虽然有助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但也带来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居家养老服务内涵窄化,政府的行为及宣传使人们认为居家养老服务就是政府购买服务,实际上政府购买服务仅限于自理有困难的老人,主要是城市的“三无老人”。政府的过多参与造成家庭照料期望移植政府,加重了政府负担。另外还存在政策不完善,监督不到位,规划滞后等问题。

二是资金短缺。一方面,由于社区养老服务具有社会福利的刚性,社区养老服务支出具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对社区服务资源的需求日益多元化。这两方面因素都会导致主要依靠民政部门投入、部分来自福彩资助的传统筹资模式面临困境。只有解决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可持续性问题,才能维系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提供、人员培训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所需的资金。

三是服务队伍建设乏力。近年来虽然各地都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但从服务人员的素质、数量还是服务质量,都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就全国而言,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普遍缺乏,有的社区甚至根本没有建立志愿服务站。从志愿服务的管理上看,大多数社区缺乏量化的评估体系和长效激励机制,志愿者更多是基于道德的考虑而进行无偿服务。从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足,这直接制约了居家养老的进一步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2.3 机构养老模式 多年来,各地区都投资兴建了一些公立养老机构,民间投资也逐步加入进来,设立了一些民营养老机构。但在运营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家叫汇晨老年公寓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政府投资9千万元,购买房产和装修,200个床位,目前入住80个老人。[6]这样的问题在各地养老机构中都有反映,部分养老机构经营陷入困境,难以为继。机构养老中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养老机构的入住率不高,想入住的老人却无法入住。这是因为收费低的公立养老机构配置不足,民营养老机构收费高。

二是老年人护理职业尚未纳入国家职业规划,从业人员的职业地位低,护理人才十分短缺。

三是机构养老的类型单一,功能雷同,不符合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征。由于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财政投入力度有限,导致了养老机构未能全面、快速的发展,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导致老年人缺少归属感。

四是受多种因素制约,养老机构的经营能力弱,难以盈利。我国的公办养老机构一般建筑设施较好,配套比较齐全,而民办养老机构一般规模较小,在机构设施上的配置较差,缺少相应的医疗服务条件。

3 对现有养老模式有关问题的思考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较西方国家要晚一些,在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遇到挑战时,相关的问题才开始受到重视。有别于家庭养老模式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模式在政府、社会组织的推动下开始起步、探索。但也走过了较长的一段路,积累了一些经验。对于不同养老模式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采取不同的措施,逐步解决问题,完善养老模式。

3.1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法律法规,做好资源整合 养老问题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需要中央结合全国的实际情况,适时做出统一规划设计,指导全国的养老工作。在法律法规方面,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健全、细化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保障老年人养老的合法权益的力度,充实有关医疗保险的内容,以调整各类社会成员的关系,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方面起到切实的作用。在资源整合方面,要协调好民政、妇联、工会、文化教育、劳动人事及企业等各部门,统一组织和管理,打破社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资源等方面的条块管理,整合民政、国土规划、卫生及社会保障部门的资源,落实对老年人权益和老年社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3.2 加强养老行业职业规划,培训专业人员,提高护理水平 我国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对专业护理人员的需求量很大。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做好这一行业的职业规划,让护理工作成为一个为政府、社会所认可的职业。给专业护理人员提供发展及上升通道,吸引更多的人从事专业的老年人护理工作。在这一点上德国的校企合作培养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的模式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在德国只有30%的人进入大学学习,70%的学生直接接受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在校学理论的时间只占30%,而在企业接受实践培训的时间占到整个学业时间的70%。[4]德国养老职业教育实行双证书制度:学校负责颁发理论课程合格证书,企业(养老机构)负责颁发实践课程证书,学校校长兼任养老机构院长,养老机构院长兼任学校校长。这样的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出医院式管理优势、专业技术优势和教育研究优势。

养老专业化人才在职业化的发展模式下,其队伍会逐步壮大并趋于稳定,解决在一线护理老人过程中存在的护理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结构不合理,女性多,男性少;专业教育背景和训练不足,缺少护理经验等问题。

3.3 加强互助,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 在充分发挥社区功能的居家养老模式下,以社区内居民为主体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是社区多层次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在志愿者队伍建设方面,要注重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充分借鉴“道德银行”、“时间储蓄”和“老年生活互助”等富有特色的管理方式。通过量化评估志愿者服务的时间和绩效,激励和吸纳更多志愿者参与服务。这种通过社会信誉来保障的志愿服务机制比单纯依靠个人道德来维系的机制更具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另外要充分发挥社区内老年人自身的作用,互帮互助,让社区内身体健康老年人发挥余热,社区加强管理与引导,让老年人在帮助他人过程中获得快乐感和认同感,在这方面我们可学习台湾在社区义工管理方面的经验。

3.4 加大扶持机构养老力度,提升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机构养老作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养老模式,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调研,合理规划,根据不同地区的老年人需求建设规模相当的公立养老机构;另外要努力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切实落实好国家的税费优惠政策,各类养老机构要实现与居民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同价;要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和医疗服务政策,鼓励在养老机构内设置或合作设立医院、门诊等医疗机构,同时要加强政府投入,多管齐下,加快推进我国养老机构建设,整体提升我国的养老机构建设和养老服务水平。

在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方面,要积极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树立养老服务产品观念;重视老人的需求,增加服务品种,提升服务的功能;努力打造自己的服务品牌,实现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特色化。养老机构要以自己的品质环境和品质服务取胜。坚持做好环境卫生、服务态度、护理工作、设施设备和伙食水准等各个方面的细节工作。合理收费,让有入住需求的老年人能入住,住得起,住得舒服,安度晚年。

4 结论

在我国人口加速老龄化背景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随之产生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社会化养老模式对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针对这些尚处在发展中的养老模式,政府应加强管理与引导,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分担,对制度进行科学的分层与设计,充分利用覆盖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有利条件,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实现我国养老模式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CCTV-13 《共同关注》,2013年12月.

[2]郭竞成.居家养老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社会保障研究,2010(1).

[3]张奇林,赵青.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探析[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

篇6

一、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概念

第一,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指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街道安排社会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养护员的身份实现再就业,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它最大的特点是解决了目前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

第二,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在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它不仅解决了某个家庭的困难,也解决了社会的困难。

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背景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于1999年达到老龄化社会的标准,1999年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例是总人口的10%以上,更为严峻的是老龄人口以每年800万至900万的速度增长。21世纪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速度加快。资料显示,2005年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接近1.44亿,占总人口的11%,截至2040年,中国老龄人口数字将急速上升至4亿。2009年年末,老龄人口达1.67亿,80岁以上的老人占1899万,其中多数人逐步成为失能或半失能老人。银龄浪潮的汹涌而至,以及计划生育的实施,中国传统家庭养老的力量呈现出比较薄弱的局势。此外,伴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成人后在异地工作、结婚生子、安家落户,致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垂暮之年变成了空巢老人、独居老人,还有一类老人,他们牵着子女的衣襟来到异地生活,成为寄居老人。对于寄居老人而言,融入陌生的环境,他们的生活状况、内心世界以及情感世界都需要社会各界予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这就需要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发挥重大作用,尤其需要作为其基础的并且和传统文化最具切合性的居家养老发挥重大作用,但目前,这一养老模式一直处于基本停滞状态。

三、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大意义

(一)居家养老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人性化选择

调查显示,急需帮扶的老年人口日益增多,需求范围日益扩大,大部分老年人都不愿意跟随子女异地迁徙养老,也不愿意与子女合居养老。2007年中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所占比例已达49.7%,比2000年提高了7.7%。2010年,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于11月7日指出,城乡老人家庭中,空巢家庭所占比例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70%。而发达国家老年人空巢家庭所占比例为70%-80%,与发达国家这一比例相比,中国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持续增加的现实将是不可避免的。为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政府投入了相当人力物力构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为老服务体系,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这是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在这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有学者指出社会机构养老应发挥重要职能。不容乐观的是,在社会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幸福指数并不高。对于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的老龄人口,他们有着物质和情感上的需求,而功能弱化了的家庭养老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多样化需求。具体来讲,这些需求包括精神需求,医疗需求,社会需求,住房需求以及其他需求。社会养老机构无法满足老年人这些需求的具体表现:

首先,中国大部分社会养老机构的设施不完备,服务不周到,致使住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活动少,生活单调,与同伴相处困难,进而影响到老人的心情和幸福感。由于面积和周围环境的限制,大部份养老机构娱乐设施不完善,能提供的娱乐方式很有限;为数不少的养老机构房屋有限,必须几个老人合住一间房,而老人的个性、认知大多已经固化,适应能力不强,在再一次“社会化”的过程中需要学习、适应以及接受新环境对于老年人而言都具有相当的困难,这就导致了他们无法适应新环境,很难与周围的人处好关系。此外,对于那些实行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办法的养老机构,老年人之间的攀比使经济状况不好的老年人很难保持平和心态。

其次,在设施相对完善,服务基本周到的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很难享受到来自于家庭的天伦之乐。针对老人入驻养老机构的问题,《东南快报》的调查结果显示,90%的老年人不愿意住进养老机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老人们要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而所占比例为70%的愿意进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表示,只有家庭不和才会考虑进养老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特别邀请的研究员伊密也发表过类似观点,她曾经指出“家的感觉是任何一个养老机构都不能给予的,很多老年人因为不能照顾自己同时又不愿意给子女添麻烦,无奈之下才做出去养老机构的决定”,“但是离开家并不代表对家没有了牵挂,他们的心仍旧留在了家里”。虽然设施相对完善,服务基本周到,但对家的思念和对子女的挂念始终困扰着很多老人。

(二)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是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

随着老龄人口规模的扩大,需要社会提供服务的老年人口数量逐年上升;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需求范围日益扩大、需求水平日益提高,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的服务在种类、形式、质量上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并且朝着更加具体化的方向发展。这对于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而言是个良好的契机。另外,近年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就业问题,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热情来解决这一困扰中国的难题,但这一问题仍然凸显。若能把两者有机对接,将会实现养老与就业双赢的局面。“养老产业是一个很庞大的产业链,涉及到老年护理服务和设施行业,老年教育、老年旅游、老年金融等各个领域。仅仅培育专业的老年护理人才就可以创造一大批就业机会”,这是作为日本养老研究者的鞠川阳子曾经指出的有关国外养老服务蕴含的对于就业的良好机遇,对于中国而言,他指出“中国对此类人才的需求将会更加庞大,如果加上相应的培训、考核机构所需要的人才,对于解决目前中国大学生失业严重的问题会大有帮助”。此外,根据权威机构测算的数据,中国城市居家养老、家政和护理服务,2010年潜在的市场规模是1300亿元人民币,到2020年这一数值将超过5000亿。这足以说明老年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且规模不容小觑,是扩大就业渠道、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四、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第一,2007年伊始,中国部分大中城市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活动,各地服务规范细则上不尽相同,本文将最具有代表性的规定整理,如表1所示。

第二,现行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服务对象太少,范围过于狭窄,社会化程度低。从养老服务业起步至今,居家养老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在某社区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95%的老年人不知道居家养老的存在,他们对居家养老的理解与真正意义上的居家养老相去甚远,而知道居家养老的5%的老年人认为居家养老服务仅包含家政服务及陪聊天。

其次,投资主体和服务主体单一,资源整合性差,相应的优惠政策激励效果不明显。

再次,居家养老服务业人才奇缺。中国居家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低,从业人员就业层次低,待遇不高,致使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困难,已经在相关岗位工作的人才流失严重。拿云南省来说,目前所需要的养老护理人员近80万名,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全省养老护理人员不到5万,其中持有护理人员资格证的不到2万人次,与需求相比,所缺人才达70余万。在云南省省会的昆明市常住人口中,老龄人口约80万,是总人口的14.4%,而养老护理人员仅1万人左右。

五、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第一,政策层面的建议。政府要承担重要责任,政府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战略计划中,应该扮演设计者、推动者和建设者的重要角色。在政策制定方面,应该进一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更多的支持和空间,以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解决投资主体单一化的问题,从而达到较好的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应该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技术,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应当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应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人才培养层面的建议。先行试点的经验表明人才的稀缺是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瓶颈,若能在未来的居家养老服务业中融入更多的专业化元素,居家养老服务必将所有突破。

首先,当前家居养老服务业服务员大多是4050下岗失业人员,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职业的使命感和归属感有所欠缺,因而他们认为做这份工作是“生活所迫”,加之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不了解,在具体工作时不懂得如何甚至不愿意与老人沟通,导致与长者关系僵硬,长此以往,老年人容易对服务员产生不满情绪。针对此问题,相关培训机构对服务员的培训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如让服务员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有一定了解并让他们知晓怎样与老年人沟通。也就是说,培训的内容要源自于服务员在服务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篇7

【关键词】

居家养老;养老模式;养老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急剧变迁,人口流动加速,老龄化程度加深加重,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庞大,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单独应对老龄化挑战,迫切需要探索新的养老方式,社区居家养老由于兼备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点而受到老年人的认可与欢迎,成为我国应对养老挑战的重要方式。

一“、居家养老”的界定

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描述,对概念的阐释有助于把握事物的特征与规律。居家养老概念虽然在我国提出已久,但学者们对其内涵外延依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已有研究来看,学者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两个角度:一,从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关系角度进行的界说。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地点与社会养老服务方式的组合。陈友华以养老地点、养老资源和养老服务供给三个要素为标准,将养老分为不同模式。根据养老场所与居住方式的不同,养老可以分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根据养老资源提供者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根据养老服务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养老服务、家庭养老服务和自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模式即是上述“养老地点”与“养老服务供给”两个维度划分出来的“家庭养老”与“社会服务”的组合形式。[1]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保障体系[2],是家庭养老的补充与更新。居家养老模式古已有之,如邻里照顾、家政服务等,只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社会化服务增多,社会化养老服务增多而已;二,从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区别与联系进行界说。居家养老是一种不同于机构养老的养老方式,是老年人居住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是一种“半社会化半家庭”的养老模式[3];居家养老是改良了居住形式的机构养老,是“家庭养老院”,是“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是把养老院的部分功能搬回了家。总而言之,上述两种视角分别从不同维度揭示了居家养老的内涵与特征,对认识和理解这一概念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对“居家养老”概念的界定共同涵盖了以下几层意思:第一,家庭是居家养老的主要场所,这里的家庭有别于传统意义的家庭,更强调熟悉的生活环境和情感上的归属性。第二,养老不完全是家庭的责任,也是政府与社会的责任。第三,居家养老的内容不仅涉及基本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还包括精神慰藉、康复护理、法律援助等更高层次的养老服务。第四,居家养老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居家养老模式的诸多实践与研究

(一)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

对已有文献进行梳理,有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居家养老意愿研究。这类研究以机构养老为比照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统计老年人对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倾向度。研究结论具有普遍一致性,大多数老年人倾向选择居家养老,机构养老需求虽有提高,但其比例仍远远低于居家养老。分城乡进行比较,城镇老人对居家养老选择度略低于农村老人。2.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在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中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占比例较大。需求影响因素研究能够准确锁定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群体以及不同群体的需求特征。这类研究多遵循假设检验的思路,分析筛选影响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可能因素,并对相关因素进行交互分析,最后对分析结果利用各种模型进行进一步的显著性检验,确定最主要因素。研究结果普遍显示,从不同人口、社会经济特征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来看,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居住类型、家庭经济状况、自理能力、社会保障等都对养老方式选择有一定影响,其中以居住类型、年龄和自理能力的影响最为显著,即独居、高龄、不能自理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最强烈,其他因素影响不明显。在群体需求特征上,高龄老年人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求度较高,受教育水平高的老年人对法律援助、精神慰藉、服务热线的需求度较高。3.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研究。需求强度反映了服务受体对不同服务项目需求的迫切性、优先程度以及不可或缺性,有助于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轻重缓急的安排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有助于其他主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精确对接。已有研究多以全国老龄办的居家养老三大类服务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研究者根据需求细化项目,再通过项目选择的频率统计或者需求强度测量确定不同服务需求的迫切性。研究结果显示,整体来看,城乡老年人最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主要有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紧急救助、医疗护理、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家政服务和文化娱乐。分城乡来看,城市老年人对家政服务、文化娱乐、健康教育的需求程度较高,农村老年人对紧急救助、陪护就医、便民维修、健康体检的需求较高。纵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研究,笔者认为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调查者与受访者对居家养老的认知存在差异。居家养老意愿调查中,普遍存在被调查对象将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混为一谈现象,将居家养老等同于家庭养老。二,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调查多停留在不同养老服务项目需求强度的描述分析上,缺乏指导实践的深入探索。服务需求只有转化成利用率才能实现居家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养老服务需求研究仅仅呈现了老年群体的一种主观愿望,与客观利用率之间存在较大落差。分析两者之间产生落差的原因并促成两者的平衡才应是需求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居家养老实践模式总结。

关注不同地方的做法并对其经验进行总结。从已有文献来看,一方面学者的研究呈现为不同地方做法的描述,如对先进社区工作做法的介绍、实际工作部门一般性工作经验介绍和应用研究中地方做法的概述,理论层面的模式总结较少。另一方面,从已有的模式总结来看,模式提炼维度错综杂乱,有从服务提供主体维度将养老实践总结为“政府包户型”、“企业主导型”、“非营利组织运作型”、“志愿者凸显型”,也有从特色经营方式上将其归纳为“社区集中照料式”、“社区互助养老式”、“社会关爱探视式”,还有从多元主体作用方式上将其归纳为“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政府+志愿者”等。以上归纳多以地方经验的特色概括为主,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提炼。中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通过对各地居家养老实践的深度分析和提炼,较为完整和系统的将居家养老模式概括为四种:一,政府主导,层级联动模式。这是一种政府采用行政强制力自上而下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的方式。其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即政府筹集资金、政府管理、政府运营)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行政单位分级建立规模有别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同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社会养老服务,服务对象主要为老弱病残群体。二,政府主导,民间运营方式。这种模式的实现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公建民营方式,即由政府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交由民间经营,提升运营效率。第二,政府资助民间力量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或中心。政府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扶持政策,调动民间积极性参与养老产业。第三,政府资助,机构主办。此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发挥机构养老的辐射作用,采用政府出资和社区筹资,委托或资助专业养老机构在社区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方式,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第四,政府购买,市场运营。其采用政府全额或部分出资在市场上购买服务的的方式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基本养老需求。[4]上述文献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归纳总结了我国居家养老实践的具体模式,对其他地区推广居家养老模式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三、居家养老研究评述

近年来,学界对居家养老的研究越来越丰富,累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和数据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往的研究主要对居家养老的概念、理论现实意义、实践现状、运行机制、服务需求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等进行论述,观点重复的较多,而且普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缺乏将外部环境考虑在内的系统分析。已有文献多是专注于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本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囿于学科视野,缺乏对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所依赖的外部环境进行充分系统研究。任何项目、组织、制度的正常运转都是嵌入在一定的制度、结构甚至文化因素中,就像一颗种子的发芽必须具备适宜的土壤一样。居家养老服务要持续平稳运转,必须与其嵌入其中的制度结构、文化环境、认知观念、政治氛围相配套,当前文献缺乏从外部环境出发的系统研究。第二,相关研究多停留在表象描述,缺乏触及本质的深度分析。当前居家养老研究主要是以宏观抽样为主的实证研究,这类研究以服务需求和居家养老服务现状研究为主,研究注重对统计结果的现状描述,缺乏解释性分析。以个案研究、典型研究为主的经验介绍、模式总结和问题发现,停留于表面分析,缺乏系统深入的原因剖析和理论提炼。第三,缺乏城乡差异性视角。城乡拥有的经济社会资源存在明显差异性,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比如城乡社会组织的发育、养老市场的发展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等,现阶段的研究没有对城乡上述差异给予关注,而是倡导城乡统一的居家养老推进方式。第四,学科视角过于单一。当前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人口学、建筑学、医学等领域,与其他学科如公共管理、经济学、文化学、政治学等相关性较小。第五,居家养老研究过多的将目光聚焦于养老模式本身的研究,缺乏从老年人、养老问题、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角度对居家养老模式进行深入分析。第六,相关研究多停留于地方实践的经验总结而缺乏学术性的理论指导与概括,虽然部分学者也尝试着进行了理论建构与提炼,但仍然不成熟。葺

[参考文献]

[1]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04).

[2]张波.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研究综述与展望[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8).

篇8

欧洲政府将养老更多地放在民生视角下考量,在社会保障体制中,老年人被赋予了独立生活的经济能力;在福利设施、服务体系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针对老年人的生理情况,采用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设计。经过多年发展,欧洲已有包括养老金体制、养老意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等各方面的成熟配套,养老体制相对完善。

在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积极老龄化”概念中,养老产业被赋予了新含义。“参与、健康和保障”成为欧洲乃至全世界面对老龄化社会的新对策。在医疗保养条件优越的当代允许老年人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老年旅游、体育、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构建不断被提出且应用,衍生出出国考察、健身、徒步旅行、老年摇滚乐队、老年夜校等一系列针对身体健康的老年群体提出的活动。丹麦的自助养老社区,代表了老年服务业的新潮流。这里不但提供各种居家养老的服务,也充分尊重老人的自由意愿,选择志趣相同的老友同住。与此同时,设有各种小作坊、小农场、小鱼塘等活动设施,满足老人的一切需要。

欧洲的养老模式更加适用于城市内或者风景优美地区的小规模多功能型养老机构,因有国家养老保险进行支撑,同时国民收入较高,付费能力与意愿均明显较强,因此其运营模式难以为中国养老机构借鉴。但其服务内容与理念,仍然值得国内养老机构借鉴学习。我国养老体系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德国经典养老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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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进步,人口预期寿命不断提高,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生育率大幅下降,导致中国从1999年末就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社会的护理需求日益紧迫。

1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家庭养老难以为继,而设施养老不仅不符合中国人“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且严重不足。至2006年末,上海共有养老机构560家,床位6.98万张。设施养老供求之间存在较大矛盾,只能以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方式应对未来更为严重的老龄化趋势。即使在发达国家,也以居家养老为主,90%以上的老人仍然生活在家庭之中,美国95%的老人过着家庭生活,英国只有占2%的老人住在养老院里,因此,我国探寻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成为一种必然。发达国家在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同时,也建立相应的服务机构,提供老年人所需各种服务,进行社区照顾,这种家庭与社区结合的模式可以作为我国养老模式的借鉴。

目前我国社会化的居家养老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老年护理服务提供不足;二是护理费用负担沉重。据老龄办13前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显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满足率却只有15.9%,其中家政服务满足率为22.61%,护理服务则仅为8.3%。居家护理不足,导致老年人及家人常以医院护理代替居家护理,符合出院指征但是拒绝出院的情况经常发生,理由就是出院后无人照料。仅以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为例,其所负担的上海城镇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医疗费用比为1:3.5,医改实施前为1:2。对2001年_2o07年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分析可知,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的门诊次均费用无显著差别,而住院次均费用有显著差别。老年人医疗费用高,既是生命周期规律的必然,也有可能是由于缺少其他护理途径而过度住院,造成医保基金的浪费。由于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往往并无明确的边界,导致监管困难,而过度监管又会造成社会矛盾,因此,为控制过度住院的费用必须另辟蹊径。

在老年护理保险推出以前,各国无论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均不负担护理费用,参保人为转移护理费用而过度住院,出现制度缺陷下的投机行为。投保疾病保险或养老保险之类保险的老年人将医院当作护理场所,大量老年人长期的住院费用加剧了各国医疗保险支出。为规避道德风险,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经营者也希望建立专门的老年护理保险。对此,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纷纷建立老年护理保险,通过护理保险将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护理问题,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时也节约医疗保险基金。

相同的背景和需求,启示我国建立老年护理保险既有必要也很可行。护理保险是指借助国家或社会力量,对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服务。与养老退休金从经济上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不同,护理保险是集治疗、护理、生活于一体的一种保障方式,通过对老年人的身心护理,使其度过愉快的晚年。通过建立护理保险制度,把护理问题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有护理需求的人员,特别是老年人的护理问题。由于国情和传统不同,各国实施的方法也各具特点,大致有以下四种类型:(1)单独作为法定的护理保险制度,这以德国、以色列等国为代表;(2)作为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部分,这以荷兰等国为代表;(3)实施基本以实物给付的护理服务制度,这以丹麦等国为代表;(4)实行以公费负担的护理津贴制度,这以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为代表。以上(1)、(2)都具法定地位;(3)是以法律作后盾(生活支援法等),税收作财源(居民税);(4)是以严格的给付条件为基础,属于老人社会福利的组成部分。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德国和日本。

美国以商业性的老年护理保险为主,一般采用现金直接给付护理费用。目前美国老年护理保险与医疗保险一样,有向“管理式看护”方向发展的趋势,许多保险公司介入护理服务市场,将保险服务与护理服务结合起来使得实物护理服务的给付增加。德国建立了单独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实行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的原则,所有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必须参加护理保险。护理保险提供在宅和住院两类护理,并承担一些相关的其它费用。日本实施强制性的护理保险,65岁以上人员保险费从养老金中直接扣除,4O~64岁人员在缴纳医疗保险费时缴纳护理保险费。护理保险采取实物给付为主,现金给付为辅,按照专门机构认定的等级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2上海建立老年护理保险试点的设想

上海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平均水平更为提前,且呈现出高龄化、发展迅速等特点。根据市统计局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58万人,占总人口的8.9%;15~64岁的人口为1408万人,占79.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12万人,占11.9%。据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检测统计信息的数据,至2006年末,全市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的老年抚养系数为28.1%。虽然尚处于社会经济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但对未来的挑战不容忽视。

为解决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上海打造“9073”服务格局,即90%家庭养老、7%居家养老、3%机构养老。2008年起居家养老的对象从主要面对6O岁以上、生活自理困难并有低保的老人,放宽到8O周岁以上、独居或纯老家庭的本市城镇户籍、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人,经过评估给与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但相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参保人员,符合目前居家养老申请的老人只占相当小比例,且有相当大部分人群并不重叠。因此,为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退休职工普遍存在的居家养老问题,有必要进行老年护理保险试点,探索符合上海情况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2.1制度设计原则

上海从2001年起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形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制度,实现了对户籍人口的制度全覆盖。医疗保险基本覆盖户籍人口,可以实行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制度,使护理保险成为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后的第六大险种。护理保险可以先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开始试行,首先覆盖6O岁以上人员,同时服务有特殊需要的60岁以下。护理保险试点成熟后,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扩展,逐步将全部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纳入护理保险中。

2.2主管部门

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涉及到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在试行时可以由医疗保险机构主管,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原始参保数据。条件成熟后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参保人员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构成。

2.3资金筹集模式

参加护理保险暂不增加目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而从个人医疗保险帐户资金中划拨,并从目前结余的工伤保险中划拨一定比例资金,以增加基金利用率。目前上海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结构不合理.个人帐户沉淀,严重削弱了基金统筹能力。个人账户由两部分组成,个人按工资水平2%缴纳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为了改变个人账户资金沉淀的结构,可以从个人账户资金中划拨一部分,如1.5%作为护理保险基金,则有17.5亿。以2007年末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为基数,按照12%的退休人员需要护理、月平均护理费用800元、护理保险平均支付比例50%计算,护理保险基金年支出需17.6亿。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拨的资金基本与护理保险的支出资金相等,而工伤保险中划拨的资金可以作为风险保障资金。

2.4服务范围

初步考虑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为设施养老和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的医疗护理、生活护理服务项目。为了鼓励居家养老,应把家庭护理,设施养老中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全部纳入护理保险中。倡导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模式,以社区为依托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保险服务。

2.5保险支付

护理保险的支付可以采用目前医疗保险的支付形式,确立由医院、养老院、护理机构、社区等组成的定点机构,由护理保险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向定点机构比例购买护理服务。其中生活护理可以借鉴目前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以社区为依托,由助老服务人员上门进行护理服务,护理保险通过社区向助老人员支付费用。同时为鼓励家庭成员照顾,向家庭成员和义工购买护理服务。为防止道德风险,鼓励义工服务,向家庭成员和义工购买的服务不直接支付现金,而是以“时间储蓄”的形式,为将来个人及直系亲属接受护理时抵冲护理时间。

2.1制度设计原则

上海从2001年起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形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制度,实现了对户籍人口的制度全覆盖。医疗保险基本覆盖户籍人口,可以实行护理保险跟随医疗保险制度,使护理保险成为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后的第六大险种。护理保险可以先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开始试行,首先覆盖6O岁以上人员,同时服务有特殊需要的60岁以下。护理保险试点成熟后,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扩展,逐步将全部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纳入护理保险中。  2.2主管部门

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涉及到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在试行时可以由医疗保险机构主管,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原始参保数据。条件成熟后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参保人员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构成。

2.3资金筹集模式

参加护理保险暂不增加目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而从个人医疗保险帐户资金中划拨,并从目前结余的工伤保险中划拨一定比例资金,以增加基金利用率。目前上海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结构不合理.个人帐户沉淀,严重削弱了基金统筹能力。个人账户由两部分组成,个人按工资水平2%缴纳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为了改变个人账户资金沉淀的结构,可以从个人账户资金中划拨一部分,如1.5%作为护理保险基金,则有17.5亿。以2007年末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为基数,按照12%的退休人员需要护理、月平均护理费用800元、护理保险平均支付比例50%计算,护理保险基金年支出需17.6亿。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拨的资金基本与护理保险的支出资金相等,而工伤保险中划拨的资金可以作为风险保障资金。

2.4服务范围

初步考虑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为设施养老和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的医疗护理、生活护理服务项目。为了鼓励居家养老,应把家庭护理,设施养老中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全部纳入护理保险中。倡导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模式,以社区为依托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保险服务。

2.5保险支付

护理保险的支付可以采用目前医疗保险的支付形式,确立由医院、养老院、护理机构、社区等组成的定点机构,由护理保险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向定点机构比例购买护理服务。其中生活护理可以借鉴目前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以社区为依托,由助老服务人员上门进行护理服务,护理保险通过社区向助老人员支付费用。同时为鼓励家庭成员照顾,向家庭成员和义工购买护理服务。为防止道德风险,鼓励义工服务,向家庭成员和义工购买的服务不直接支付现金,而是以“时间储蓄”的形式,为将来个人及直系亲属接受护理时抵冲护理时间。

2.6给付条件

为了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需要按照对参保对象的评估情况设立不同等级的给付比例和时限。评估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可以由医疗保险机构牵头在医院设立专门评估部门,并有一定的社区工作者参加。每~年或两年重新进行一次评估,以使护理等级适应实际情况。可以参照日本模式,65岁申请护理的参保人必须在限定的情况种类中。65岁以上参保人申请护理时,经过专业机构评估护理等级。可以探讨将ADL作为确定护理级别主要依据的可行性,制定科学合理的护理等级评估标准。护理保险按评估等级支付相应护理费用,并确定一定的自负比例。

2.7相关措施

护理保险不仅涉及到保险费用给付,更重要的是护理水平的提高和护理服务质量的提升,这就需要增加护理人员包括专业和非专业、增加护理培训,以满足护理需求。护理保险所筹措的资金使用分为三部分:一是支付专业护理机构护理费用;二是支付以社区服务为代表的非专业护理机构服务费用;三是购买其他护理服务。通过资金使用的导向作用,增加社会对护理服务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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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our country faces the challenge of an ageing population development trend, the major cities have developed the elderly facilities special planning, urban and rural combined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lderly facilities planning county YuDaZhong different cities, especially old facilities should be consistent with the PeiJian system county of special characteristics. This paper PeiJian system of the type and graded suitability of analysis, and then to build a suitable for elderly PeiJian system of county facilities.

Keywords: county, facilities ,system suitability

中图分类号:TS976.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我国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人们对之认识不足,老年设施的建设只是起步阶段,尤其是我国县城的老年设施建设普遍落后于大中城市,并且我国属于“未富先老”,因此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县城来说,这无疑加大了我国县城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难度。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把老年设施放在整个的社会系统中来考虑,老年设施配建体系基本上处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局面,还没有做到未雨绸缪。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由类型和分级构成的老年设施配建体系进行探讨。这不仅关系老人自身健康问题,也是社会稳定的大事。

2 我国县城老年设施配建体系现状存在的问题

2.1 概念和类型混乱

目前我国老年设施的概念和类型体系,在各个标准、规范中的表述不尽相同,概念相对比较混乱。如养老院(老人院)、护养院、护老院、护理院,这四个概念在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中表述差异很大,这四个概念就连专业人员有时都不容易区分,老年人就更容易混淆(表2.1)。

表2.1现有规范标准中老年设施类型汇总表

规范名称 类型体系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 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人院(养老院),托老所。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2001) 老年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老人院(养老院),托老所,护养院,护老院,敬老院,老年人服务中心。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GB/T50340-2003) 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养老院,托老所,护理院。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 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老人护理院,老年学校(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站)。

资料来源:作者

2.2 分级单一不成系统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大部分县城老年设施的分级方面,只有县级敬老院,居住区(乡镇)级和小区(村)级的老年设施都没有建设。可见,县城现状的老年设施呈现出分级单一、服务设施严重不足的特征。与现阶段,因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出现的多元化、多层次的老年设施需求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因此,研究日益增长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需求,结合县城的实际社会经济情况和特点,建立适合县城的老年设施配建体系是研究老年设施规划非常重要的基础。

3 我国县城老年设施适宜性配建体系构建策略

3.1 结合县城特点,探讨适合我国县城的养老模式

对比国内外的养老模式现状,我国大部分县城还没有形成明确的养老模式,养老事业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基本上是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我国县城传统的家庭养老基本上是土地养老和集体养老两种方式。但是,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一些农用地被征用,削弱了基于土地基础上的家庭养老的功能;集体养老也由于集体经济整体实力不强,且有下滑趋势,又导致了集体养老功能的弱化。可以看出,我国县城现状的家庭养老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又相对滞后。县城的养老必然会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趋势过渡,建立明确长期的养老发展模式是解决老年问题的现实选择。当前县城普遍具有城乡结合的特点,生活在当地的居民有的扮演着亦工亦农的双重身份,生活价值观念也更偏向于农村的传统观念。以家庭+社区的养老方式更适合于县城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综合以上分析,建立“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更适合于县城。

3.2 符合县城老年人群特殊属性的设施类型

县城老年设施的服务对象既包括县城内的城市老年人,也包括县域范围内的农村老年人,这两个群体具有自己不同特点。因此,作者认为县城的老年设施类型应该借鉴国外“持续照顾”的理念,结合县城的老年人群特殊属性来制定。

国外的老年设施类型的发展历程与养老模式的演变较为同步,从最初的传统生活照料机构到护理机构扩展、再到社区照顾设施发展。并且,基于“持续照顾”的理念支撑下,按老年人自理能力的不同当前已形成多层次、一体化的老年设施类型体系。我国县城老年设施类型的内容应包括机构、社区两大类养老设施以及老年教育文体设施,每大类设施和服务均按照老年人自理能力形成若干小类。类型并应该简洁明确,能够涵盖各种老年设施的名称范围,符合县城“社区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体现“以老人为本”的原则(见表3.2)。

表3.2县城适宜性老年设施分类体系表

大类 小类 服务对象 适于层级

机构养老设施 老年公寓 自理老人 县城、居住区

养老院 自理/半自理老人 县城、居住区

护理院 完全不能自理老人 县城

社区居家养老设施 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 半自理老人 小区

老年活动中心 自理老人 县城、小区

老年教育文体设施 老年学校 自理老人 县城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自理/半自理老人 小区

资料来源:作者自绘

3.3 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设施配建体系

针对我国县城老年设施配建体系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老年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适合县城老年设施的类型和分级应该相对完善,相互联系成为多层次、多样化系统的网络。该体系应涵盖支撑“社区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所需的各类老年设施,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自理能力老年人的需求,包括机构养老设施、社区居家养老设施以及老年教育文体设施(表3.3和图3.1)。

表3.3适宜的分级配置表

分类 项目 县级 居住区级 小区级

机构养老设施 老年公寓

养老院

护理院

社区居家养老设施 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

居家养老服务站

老年教育文体设施 老年活动中心(站)

老年学校

注: 1 表中为应配建;为宜配建。

2 老年设施配建项目可根据县城社会发展进行适当调整。

3 各级老年设施配建数量、服务半径应根据县城的具体情况确定。

图3.1适宜的老年设施配建体系

资料来源:作者自绘

4 结语

与大中城市相比,我国县城人口老龄化面临着更加严重的问题。县城现状老年设施配建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养老模式不同于大中城市,在老年设施规划中存在较明显的差别。为此,县城老年设施的内容、指标以及规划结构等方面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因为老年设施的配建体系一旦确定,老年设施的规模和指标便可以相应确定。因此,探讨县城老年设施适宜性配建体系是我国广大县城面对老龄化问题,进行老年设施规划的基本基础。

参考文献:

[1] 贺文.对老龄设施在城市和村镇规划设计中的思考――老龄设施体系和内容的探讨[J]. 城市规划,2005(1):21-24.

[2] 陆明,邢军,郭旭. 适应我国养老模式的养老设施分级规划研究[J].华中建筑,2011(8):193-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