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税收风险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05-23 16:37:3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境外税收风险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境外税收风险管理

篇1

一、引言

在2013年,提出共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并明确了以对外开放与周边外交助力中国及周边国家经济发展的新战略,该战略被称为“一带一路”。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企业进一步“走出去”提供了更坚实有力的支持,为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市场潜能。

当然,“一带一路”战略给企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也是并存的,企业在得到极大的发展机遇时,也面临着政治安全、国际税制以及法律保障等问题。其中税收作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更需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较好的保障,以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税务问题,将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提升其盈利能力(本文所提到的企业均为“走出去”企业)。

二、当前企业境外税务问题

(一)企业对境外税收风险认识不清

当前由于部分企业急于做大做强,对国际税务制度及规则执行方面的理解存在偏差,对“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并不清晰,也没有重视国内的税收优惠和国际的税务风险规避,不能重视税收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二)税务风险把控应对能力不足

面对海外业务中存在税务风险,企业“走出去”后获取信息较为有限且针对性不强、信息的内容比较狭窄,对项目所在国的涉税风险认识不清。整体来说,大部分企业对项目所在国的安全审查、税务制度以及外汇制度等认识不深,没有制定系统、全面、有效的税务风险防范应对措施,导致企业对境外税务风险不能准确把控、不能较好应对。

(三)国家对企业税务支持效果不明显

虽然近年来我国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国家税务机关在税法宣传以及税务服务上不断的提升质量。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国家现行税制对于企业的支持力度仍较为薄弱,税收优惠政策也较为有限。另外,还有部分企业由于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限,不能较好的应对税务风险。

三、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境外税务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企业要充分了解重视境外税务风险

在当前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下,企业“走出去”面临着更多的机遇与挑战。企业不仅要思考怎样应对国际市场的挑战以及税收风险问题,还要突出自身发展的优势。

首先,企业要明确了解所在国的税收制度、劳工制度、外汇问题以及审批程序等相关信息,尤其要重视境外税务风险问题。企业要树立较强的风险意识与风险把控理念,提高税收遵从意识、法治意识以及诚信意识,为企业“走出去”做好充分的准备。

其次,企业也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与国际市场的特点、规律,制定相的税收风险防控机制。面对各国越来越严格的税收监管制度,企业要做好全方位的分析与判断,全面掌控税务风险。企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调整海外业务的经营架构,针对自身的薄弱环节进行有计划的加强,以免出现盲目扩大经营或在境外开展恶性竞争的状况。

(二)企业要健全涉税风险防控能力

一方面,企业在遇到享受境外税收待遇受阻、遭遇税收歧视、重复征税、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调查等涉税风险问题时,要及时的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中介机构,也可以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启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另外,企业应设置专门的涉税风险管理部门,对企业项目实施中遇到的涉税风险做好全面的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以便于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走出去”企业的国家化经营管理,需要高能力、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企业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法律、金融、财务、营销等方面的知识技能,还要熟悉涉税风险、具备税收战略思想与风险应对能力。企业可在高层管理岗位积极引进熟悉国际规则和海外市场的综合型人才,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国家要完善企业境外税务支持系统

一方面,国家要加快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进程,完善对税收协定体系等法律法规。对于“走出去”企业境内外所得的计征办法、亏损的弥补办法和税收抵免的管理办法,细化纳税人境外所得的种类、成本费用扣除标准等政策规定。企业也要时刻关注国家对“走出去”企业的鼓励优惠政策,全面了解并利用国内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思考合同如何报价,解决合同的税务条款如何签订,以及由什么样的主体来签订合同等问题。

另一方面,国家税务机关要完善当前的涉税风险预警信息体系,启动分国别、分地区、分行业涉税风险预警机制,依托各级税务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微信群等现代化信息传播平台上的“一带一路”专栏,及时有关企业“走出去”的涉税政策和风险资讯,及时为企业解读和预警境外税收风险,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国际贸易往来、跨国兼并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涉税风险,指导纳税人做好海外贸易经营中的涉税风险控制。

四、结束语

在当前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下,企业要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市场规则变化,明确海外贸易目的国的税收政策与税收协定,全面了解当前的涉税风险问题,有效的把控和减少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税务问题,促进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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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前和今后发展趋势看,一方面,大规模“走出去”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趋势性特征之一,另一方面,世界各国普遍加强了对跨国投资的反避税力度,国际税收合作的重点由过去的“避免双重征税”转向“避免双重不征税”。因此,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定位并扮演好“服务”的角色,搭建起一个全方位的服务平台,强化税收对参与“一带一路”企业的服务,加强税源监控,及时提醒涉税异常,帮助“走出去”企业规避涉税风险,是基层税务部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应有义务和必然的担当。

一、全面落实税收协定优惠

与当地政府、企业和税收政策融合,在当地实现业务属地化,是“走出去”企业能够生存并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充分掌握我国与对方国家签署的税收协定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是企业“走出去”之前必须做好的功课。基层税务部门应当在认真执行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及相关解释性文件,保证不同地区执法的一致性,减少涉税争议的发生的同时,落实好税务总局的顶层设计,做好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审批改备案相关工作,为跨境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不仅如此,税务部门还应充分利用税务纠纷受理专门通道,及时提供防止双重征税、发生税务纠纷等双边磋商服,在第一时间受理“走出去”企业(个人)遇到的涉税诉求并限期反馈。对税收争端和纠纷,及时告知企业申请启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多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

基层税务部门应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建立“一带一路”政策及信息专栏,及时更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指南,介绍有关国家税收政策,提示对外投资税收风险。同时我国有关税收政策解读、办税服务指南等,为跨境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编印以“服务‘走出去’企业、支持‘一带一路’战略”为主题的税收协定宣传册,分发至企业手中。同时,在门户网站上提供走出去企业对外投资经营的所需税收业务知识和境外税制情况,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信息化服务。依托税务咨询平台,设置专门岗位,加强对专岗人员培训,及时解答“走出去”企业的政策咨询,回应服务诉求,解决走出去企业遇到的各类税收问题。

三、了解企业需求,辅导投资税收知识

江苏省日前公布的《“一带一路”产业投资计划项目汇总表(第一批)》中,就有102个项目入选,产业合作涵盖了省内13个大市的相关特色产业,包含了光伏、LED照明、纺织、物流、服装、印染、化工。基层税务部门必须紧密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搭建好税企沟通桥梁,对产业投资项目涉及到的本地拟“走出去”企业进行深度大走访,采取召开座谈会、高层对话、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宣传政策、收集意见,深入了解企业境外生产经营状况、税收待遇情况和跨境涉税需求,全面查找并及时解决“走出去”税收管理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帮助纳税人了解税收协定内容,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积极与“走出去”企业联系,通过纳税人学堂等平台,对企业出境办税人员进行涉税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做好我国税法、投资所在地国家税制以及对两国已签订的税收协定或税收安排的讲授和辅导工作,做好境外企业办税人员与国内地税管征机关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走出去”后企业在境外能够适时更新和补充涉税业务知识。

四、助力企业开展税收维权,规范跨境税收风险管理

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税收抵免的政策规定,协助辖区内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境外享受应有的优惠待遇,及时维护“走出去”企业的合法利益的同时,税务部门还应当依托现有征管数据,进一步拓展第三方数据,及时跟进本地企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情况,了解投资分布特点、经营和纳税情况。汇编“走出去”企业税收分析年度报告,强化对外投资税收分析,提示“走出去”企业规避税收风险,助力企业行疾步稳。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将大力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沿线国家的投资建设和贸易往来。当前要积极推进税收协定谈签,推动国际税收合作,优化国内税制,强化纳税服务,充分发挥税收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作用。

篇3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2-0066-02

一、境外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一般中资工程承包企业在境外开展业务都有几个特点,一是项目开发投标阶段,人数很少,公司出于成本考虑,通常不配备财务税务的专业人员。二是业务分布区域广,很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同时在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国家开发和执行业务。对于业务所在国家的法律和税务环境并不熟悉。三是税务风险高,目前广大不发达国家也日益重视对外资公司的税务检查,特别是对于这些工程企业的业务,项目金额大,工期长,很容易成为所在国税务检查的目标。四是税务风险影响大,由于工程金额大,无论是在投标报价期间出现没有充分考虑税收风险,还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因为不合规的文件票据出现的税务问题,都可能导致巨额纳税义务和罚款,从而对整个项目的成败产生决定性影响。

随着走出去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过去中资公司那种常见的粗放式的管理已经不合时宜,项目开始后才安排财务人员处理税务事项的方式由于管理时间上的滞后,常常导致当企业开始关注税务问题时,很多税务风险已经形成,事后能采取的补救效果也通常是事倍功半。如何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在项目的开发阶段就做好整个项目的税务安排,成了目前的涉外工程企业面临的共同课题。

二、税收筹划的启动

税收风险存在于税收管理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境外EPC工程承包项目的税务风险涉及两个国家的税务,以及所得税、流转税、个人所得税等诸多税种,在实务中,境外工程企业比较常见的风险点主要如下。

(一)企业对项目所在国税收制度缺乏了解

对项目税务风险主体由于各国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及策略等不同,各国税制及征管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企业对项目所在国税收制度及征管方式不了解,对征管的严格程度缺乏估计。

(二)企业对其涉外项目缺乏科学统筹与管理

企业本部和项目现场缺乏沟通,缺乏前期策划,未选定合适的合同主体、组织形式。

(三)项目执行期间未严格按方案依法办理涉税事务

一般来说,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的财务人员,或者驻外的财务经理是组织实施税收筹划的主体。税收筹划的启动时机,主要是综合衡量项目的税收风险和税收筹划的成本。

在项目开发阶段,综合评估风险和成本时,财务人员就应该及时介入项目,和业务人员紧密合作,一起了解项目进展,由于项目所在国的环境对于财务人员是完全陌生的,通常税收筹划的起点通常都是业务部门的计划,拟签订的业务合同的主要责任义务条款。财务人员和项目经理进行充分沟通,吃透业务的流程是一个成功的税收筹划的第一步。

一般在决定进入这个市场开展业务之初,在有了一些跟踪的项目的基础上,业务开发有了一个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就要考虑启动税务筹划。特别是在有一些项目双方已经达成意向,在进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的谈判期间是进行税收筹划正式启动的比较好的时机。

三、合理利用中介机构的工作

不同国家有各自的法律体系和税务系统,而且由于语言障碍,财务人员短时间不太可能全面掌握公司业务涉及的主要法律和税务规定,聘请一个合格的中介机构帮助我们进行税务咨询和税务规划就是在实务中最常用的做法。

有的项目本身规模较大,有的业务涉税风险比较高,或者有的市场是公司的重点开发的市场,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优先选择一般“四大”事务所或者当地知名的税务事务所以及著名国际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的国际化和专业水准比较高,沟通相对容易,但缺点是成本偏高。如果该市场项目本身规模不大,业务相对简单,税务风险可控,也可以仅仅聘请当地的税务师事务所,或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直接报税和记账,从而不进行专门的税务咨询来节约成本。

尽管中介机构能给税务筹划工作带来巨大帮助,税务筹划的主体仍是财务人员,中介机构的工作具有局限性,不可能替代财务人员完成税务筹划的全部功能。一般情况下,中介机构的工作方式是在和公司充分交流业务模式、交易细节、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纳税主体这些重要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要求出具标准化的报告,报告一般只涉及原则性问题,要缴纳的税种,税务筹划的原则和整体思路。通常情况下,大部分操作中的具体问题光凭这一份报告是无法真正解决的。

以笔者经验,通常需要就税收筹划报告和中介进行大量的细节沟通,比如:分包合同的发票如何取得;当地雇员的工资如何登记注册,如何可以抵扣成本;和总公司的资金往来是否涉及滞留税;分包合同如何签订;采购合同和建设合同如何分开签订,从中国出口的货物的收货人是业主还是我们的公司等等。实践操作中的每一个步骤都需要认真思考,这些细节,中介机构有的可能认为太简单而不会写在报告上,同时他们关心的重点也不是这些操作层面的细节,出于报告的内容限制,都不会主动告诉企业。只有具体操作的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认真考虑每个细节,并充分利用中介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一个个问题的落实和澄清,才能形成真正有操作性的税务筹划方案,所聘请当地中介的真正价值才能得到体现。

四、税收筹划的框架搭建

在中介的帮助下,需要对项目所在国的纳税方案进行整体策划,纳税筹划方案应包括项目全周期、全流程的涉税事项,涉及项目商业谈判阶段的税务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税务成本核算、合同的分拆、合同方和负税方的确定;项目启动阶段的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纳税主体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转让定价管理和供应链管理;项目运营阶段的税务管理,主要包括运营阶段的税务申报和出口退税管理,税收优惠申请,抵免处理,分包商扣缴税款,项目所在国和母公司所在国的全球税务风险管理。

受篇幅所限,只讨论税收筹划框架的几个作为境外工程公司境外税务管理中最常见的问题。

(一)纳税主体的选择

纳税主体一般是也是合同签约主体,需要在项目前期尽快确定。而且考虑如果需要在当地成立分支机构,通常注册、开户、注资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为了保证项目进度,一般需要优先落实这个问题。通常有以下几个选择:离岸的中资公司、中资公司在当地成立的分公司、中资公司在当地成立的子公司。执行海外工程承包业务,通常都要在当地进行设计、土建等服务,而且工程项目的周期较长,一般都在一年以上,有的要几年才能完成。通常情况执行这些项目的主体会被看成是业务所在国的居民纳税人进行征税,所以如果决定用分子公司执行项目时,一般要避免母公司被认定成居民纳税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母公司派驻人员去执行业务也要考虑当地的相关规定,控制出境时间和频次,尤其签署文件时需要注意。避免留下过多证据让当地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这些认定母公司为居民纳税人。

(二)工程合同的分拆

对于工程承包交钥匙合同,通常包括大量的土建设计等劳务性质工作,还包括施工材料、机器设备、工具用具的销售。而实物贸易这部分业务如果是出口贸易销售到当地的话,通常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因为对外承包工程多为交钥匙工程,业主只关注最终整个工程的功能性和质量的实现。在对外合同签订时,如果作为工程承建方不提出来的话,一般是会签订一个总的合同,把所有土建设计和施工都混在一起不进行区分,业主按照总体进度把土建和设备确认工程量量单,并按照工程量单支付进度款。从而会导致整个工程承包合同总额都变成所在国应纳税的业务。

实际上,工程总承包项目价款的大部分是设备的进口贸易和机料物消耗,这部分可以归做出口贸易,通常不需要在项目所在国考虑所得税和一些销售税,也就是说这部分收入可以免除部分税种的纳税义务,所以在签约时最好要区分土建和出口贸易部分,签订工程量单时最好也要区分土建部分和贸易部分。避免这部分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三)税收风险的对策

对于筹划过程发现的税务风险通常有三种方式应对:一是税务风险的规避;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的规避税务风险,税务风险的规避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全部税务风险的规避,比如一些政府项目,特别是利用中国优惠贷款的政府项目,很多时候业主有能力争取一些免税政策,努力争取让业主取得免税的政策,从而避免税务方面的支出是解决税务风险的最有力措施。另一类是部分规避,方式是通过工程总承包的合同分拆,把其中机物料消耗的部分分拆成出口贸易形式,从而可以部分减轻税务方面的风险。

第二种税务风险的应对策略是税务风险的转嫁,主要是在工程总承包的过程中,要分包商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分包商的税务能力,比如很多时候我们愿意选择价格合理,工作效率高的中资企业作为分包商,但是很多时候,有些中资的建设单位不具备在当地取得合法的成本费用票据的能力,这时候就要综合考虑税务风险和工程成本,审慎选择这种企业,也要考虑一些性优比不如中资公司,但是可以取得合法抵扣成本票据的当地企业。

第三种应对方式是税务风险的承担。在充分考虑税务风险的规避和转嫁后,剩下的税务风险就是企业要承担的税务成本了。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在事前充分预计这部分税务风险,准确计算其对项目成本预算中的影响。列入项目的预算,在报价阶段前要完成这部分工作,以避免出现重大税务成本的漏算,如果处理不当的话,甚至会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

五、税收筹划的落地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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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境外工程项目;财务风险

一、施工企业境外项目财务风险概述

(一)境外项目财务风险的特征

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运转的各个环节之中,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想要完全消除风险是不现实的,而忽视对风险的控制则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相对于国内工程项目来说,境外工程项目的财务风险特征如下:第一,多样性,境外工程项目的财务状况受当地的社会经济环境、金融状况、技术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且有的因素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很大;第二,复杂性,境外工程项目利益主体和财务关系较为复杂,利益主体繁多,其中既有国内的投资者,也可能有国外的投资者,而且海外很多企业没有分包商选择权,这是国外业主保护本国企业的策略,因工程所在处于国外,企业必须要和当地的政府、税务、海关等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这其中也蕴含着复杂的财务关系;第三,阶段性,境外工程建设项目的工期普遍较长,一般情况下都会跨年度,而每个阶段对应的财务状况都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第四,不可预见性,海外施工建设受所在国市场经济影响很大,如果所在国市场经济不健全,那么企业对财务风险的预测困难将大大增加;第五,受财务人员个人能力影响较大,境外工程项目对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比国内工程高,首先员工要有一定的外语能力,否则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相关工作很难顺利开展,另外,企业财务人员除了要掌握工程会计的核算方法及财务法规外,还要对国际贸易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准确掌握国外会计制度法规与我国的区别所在。

(二)境外工程项目财务风险来源

境外工程项目财务风险的来源总体上看可以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首先,宏观层面的风险来源包括政治风险、文化风险、汇率风险、税务风险等;其次,中观层面的风险来源包括成本控制风险、筹资风险、进口货物清关风险等;最后,微观层面的风险来源包括企业人员过分的专注于传统财务工作、过分偏重于财务决策的执行、缺乏大局观、对成本控制能力低、知识储备不过关等。

二、目前施工企业境外工程项目主要财务风险

(一)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由于境外工程项目运营过程中因汇率波动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境外工程项目一般以外币的形式签订合同,相关的汇率风险则由企业自行承担,从目前实际工作情况来看,我国施工企业境外工程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东南亚、非洲等落后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共同特点是工业基础薄弱且物价较高,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工程项目所需的施工人员、工程物资、机械设备一般会从国内调遣,项目成本支付币种基本是人民币。近年来,受欧美经济衰退的影响,人民币出现强势升值的局面,欧元及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持续下跌,在不同时点结汇的差额巨大,施工企业的平均毛利水平并不高,汇率风险有时甚至会完全侵蚀项目的利润空间,对企业经营结果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主要是境外工程项目受到所在国金融政策、货币政策、外汇管理而带来的项目资金管理风险以及所在国货币体系稳定性风险。例如:为了能够应对危机,某国采用了增加货币发行量的金融政策,导致货币贬值更加严重,货币体系完全崩溃,若境外工程项目在这个国家拥有大量的当地货币存款和应收账款,那么必将遭受巨大损失。此外,有的国家禁止其他货币流通,或是限制其他货币的流动性,这也会给企业的经营运转带来困难。

(三)资金回收风险

境外工程项目资金回收风险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业主资金流断裂,或是业主因各种原因拖延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资金运转出现困难;第二,项目竣工结算后被扣留了比例较高的质保金尾款,而且质保期很长,款项迟迟不能回收,施工企业应收账款汇率风险加大。此外,我国施工企业境外经营区域集中在东南亚及非洲等落后国家,这些国家业主的支付能力和信誉度较差,项目实施过程中极易出现资金流断裂,由此造成工程停滞或进度减慢,进而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损失。

(四)税费风险

境外工程项目的税费风险主要是由于对项目所在国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理解和把握不准确,缺乏提前筹划能力和紧急处理能力而带来的税务成本风险。众所周知,世界各国的税收政策受政治环境、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而千差万别,充分理解和把握他国的法律法规制度具有一定的困难,企业若不在事前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和筹划便极有可能踏入法律,给自身的经营带来风险隐患。

(五)外账风险

境外工程项目外账风险是指外账接受外部审计和检查的风险,以及项目内账与外账穿插带来的内控风险。境外工程项目所谓的外账是相对于按照我国会计制度建立的内账来说的,它的存在是为了满足所在国的财务制度、税务政策及当地政府管理上的需求,外账的操作应严格遵守所在国财税制度的要求,同时也将作为在境外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依据。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政府相关部门会安排对外来企业进行外账专项审计,以满足管理上的需要,企业在建立内账的同时还要兼顾外账的操作,并保证项目内外账既相互独立,又有严密的逻辑合理性,但复杂的操作加大了财务舞弊事件发生的概率,若内控不严格,企业极易受损。

三、施工企业境外工程项目财务风险应对策略

(一)汇率风险防范

汇率风险防范要点如下:第一,施工企业签订境外项目合同时应优先选择汇率稳定且国际通用的币种,若结算币种汇率波动隐患较大,则可考虑与业主商定汇率风险索赔机制;第二,通过工程分包的手段来转移汇率风险;第三,在成本相同的情况下,成本费用及工程分包的支付币种应选择合同结算收入币种;第四,随时关注汇率变动,实时对汇率风险进行预警,内部建立起汇率变动数据档案;第五,使用其他应对策略,例如,运用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等。

(二)金融风险的防范

项目要做好进场施工的前期考查工作,对施工所在国的货币金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做好应对当地货币政策风险的预案。若施工所在国的外汇管制较为严格,企业应尽量避免在当地开立银行资金结算账户,根据企业实际的施工生产需求来合理安排资金的兑换及存放,大额资金兑换必须报上级公司审批。

(三)资金回收风险防范

首先,做好项目投标前的调研工作,对境外工程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及业主支付能力进行评估,对于资金回收风险大的项目投标要慎重考虑;其次,签订施工合同时要避免资金回收合同性风险,对于预付款比例较低、结算支付周期长、竣工结算支付比例较低的合同,在合同谈判时就应与业主商谈,争取有利条件;最后,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应收账款管理,做好应收账款债权档案管理工作,保管好重要证据。

(四)税费风险防范

税费风险防范关注重点:第一,考虑聘请当地的会计事务所等机构协助,做到税务工作的提前筹划;第二,主动学习项目所在国的财经法规和税务法律法规;第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项目在境外缴纳的各项税费票据都应得到妥善保管;第四,在合同报价中要列明不可预见的各项费用。

(五)外账风险防范

外账风险防范关注重点包括:第一,妥善保管在境外取得的各类完税凭证及其他原始凭证资料;第二,保持与项目所在国各级财税管理部门的良好沟通;第三,严肃财务管理要求,加强企业内控管理,避免财务风险事件的发生。

作者:康少富 单位: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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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指明了方向,也为我国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3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的5090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下同)901.7亿美元,同比增长16.8%。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2.7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5万人,其中承包工程项下派出27.1万人,劳务合作项下派出25.6万人。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371.4亿美元,同比增长17.6%;新签合同额1716.3亿美元,同比增长9.6%。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我国民营企业如何把握好国际金融危机中的新机遇,不失时机地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稳妥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尤其是我国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如何规避税务风险成为企业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

1 我国民营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税收风险

1.1 “走出去”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和组织形式潜在的税务风险 许多民营企业家习惯了国内经济环境、政府关系、税收法律环境,往往喜欢用国内的管理经验来处理国外税收事项,不注重“走出去”事前税务筹划和税务风险评估,等发现决策错误时造成的税务风险已为时晚矣。加之,民营企业中一般较为缺乏跨国经验人才,尤其缺少国际税务专业人才,许多第一次“走出去”的民营企业派驻海外人员缺乏管理经验和税务筹划经验,也很难熟悉和掌握投资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使企业在跨国经营的过程中不自觉地违反了投资国的税收法律法规,造成多交税、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税务风险,使企业遭受到不必要的反避税调查或惩罚。同时,民营企业“走出去”时,还要认真考虑在海外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在目标国是设立分公司,还是设立子公司,不同组织形式各有利弊。如果没有根据目标国的税务环境考虑好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将增大企业税务成本和税务风险,有可能造成“走出去”企业的投资失败。

1.2 各国税法制度差异及税收协定的税务风险 各国由于税收基本征管制度明显不同所带来的税法遵从风险,在对外投资税收活动中因税收协定理解不同或其它征管因素的干扰,难以避免各种税收争议引发的税收风险等。比如美国现行税法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税法体系之一。美国税收管辖权分属联邦政府、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及各县市。所有美国公民、在美国从事经营和投资业务的外国个人和企业都受美国税法的约束。美国现行税制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辅以其他税种构成。美国联邦政府主要征收联邦所得税、财产税与赠与税;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主要征收州所得税、消费税、使用税及财产税等。美国的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根据权责划分实行彻底的分税制,联邦与州分别立法,地方税收由州决定。三级分开,各自征收。因此,美国所得税率各州千差万别,各地征收税种并不统一,各地税负均衡不一。在美国投资的“走出去”中国民营企业如果不了解当地税制的话,不可避免带来税务风险。还有比如欧盟税收政策由《欧洲共同体条约》确立欧盟委员会在贸易中财税中立原则。各成员国仍保留除关税外其他税收政策的制定权和行使权。1992年为防止税收差异影响欧洲内部成员国贸易流动,避免内部贸易投资壁垒,欧盟委员会统一制定了欧盟增值税最低基本税率标准为15%,其中社会文化性质产品或服务最低基本税率为5%。这个税率是目标性质的,具体执行以成员国制定为主,且各成员国规定各异。比如卢森堡税率最低为15%,德国、西班牙为16%,而瑞典、丹麦高达25%。正因为各国税种、税率和税制与中国税制存在较大差异,如果不了解和掌握投资国的税收制度,就会给“走出去”跨国经营的民营企业带来经营风险和税务风险。

1.3 “走出去”民营企业投资规划的税务风险 在投资模式上,企业“走出去”方式的不一样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也是不同的,如果企业“走出去”的方式是产品销售或劳务输出,这时需要考虑关税、增值税退税、对劳务分摊的所得税可能发生的反倾销税等税收风险;如果企业“走出去”的方式是资本并购,这时需要考虑资本利得税、股权投资增值产生的所得税等相关风险。在投资布局上,很多的公司都会选择一些避税地设立中转公司,因为这些避税地不仅税率很低,还有着很宽松的外汇管制措施,然而也有弊端,由于这些避税地很多都不具备商业实质,各国的税务当局都其的利润存有疑虑。在投资方式上,为了限制本国企业向国外关联公司转移利润,很多国家都会规定债务与股本比例,所以必须掌握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适当比例及相关国家的具体规定。

2 “走出去”民营企业的税收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民营企业“走出去”必定面临着一些风险,要想降低这些风险,必须合理降低经营的税收成本,形成一系列的措施体系,形成完整的税务管理体系,该体系应该包括从战略设定到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并且应该与企业的发展荣辱与共。

2.1 民营企业“走出去”前要做好涉税风险战略控制规划 民营企业在实行“走出去”计划之前必须先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全面的税务筹划,把相关的税收战略制定出来,从公司层面控制好税务风险。这说明企业在选择投资国的时候就需要考虑到税务方面的因素,对各个国家的相关的规章制度了如指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税收成本尽量最低,同时也应该注意规避各国越来越严格的反避税措施。比如,一般来说企业进行国家并购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上市,二是短期套现,企业首先把目的定下来,然后才能为此制定相关的战略,考虑将来上市或脱手阶段能降低税费来进行现在的架构设置。此外企业在选择投资国的时候,还需要考虑到一些限制条件,比如对投资资本回收、资金汇回等方面。如果企业“走出去”的方式是通过国际并购进行,需要聘请可靠的中介机构参与其中,对被并购的企业展开全面彻底的调查,对该企业的各相关实际情况组做到心中有数,如此有利于确定合理的并购价格,采用合适的并购方式来降低企业的风险。

2.2 民营企业“走出去”合理选定组织机构和投资目标国 民营企业在跨国经营中,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理的投资架构和交易安排。应该考虑:一是通过设立一定的海外投资架构,让中间持股公司进行投资并参与运营,可以降低整体税负;二是通过供应链安排、交易安排等合理进行功能分配,运用包括贸易、服务、融资等方式在内的转让定价安排降低整体税负等。这些安排中,需要考虑很多的因素,比如我国民营企业“走出去”是要在投资地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假如是子公司,那是直接投资设立还是通过中间持股间接投资设立?这些问题需要考虑投资目标国(地)税收法律体系和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与东道国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等等,从税务角度衡量得失。因此,“走出去”企业要善于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税负水平选择最适宜的组织形式。

2.3 “走出去”民营企业要搞好企业内部控制和税务管理体系 企业要做好税务管理,控制税务风险,对于“走出去”民营企业做好以下工作尤为重要:一是根据《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一套符合自身特点、行之有效的内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和税务管理机构,合理控制税务风险,从而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投资目的国(地)的税务法律法规而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害;二是设立专门国际税务管理岗位。由专业人才根据投资所在国及国际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从集团整体层面设计、构建税收框架体系,对经营过程中各个项目进行税收统筹和规划,并确定相关业务流程和业绩考评,降低“走出去”民营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供应、生产、销售及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环节所涉及的税务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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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规范政府和纳税人之间利益分配的形式。在企业所创造的财富总量里,税收总量与股东、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员工等主体的利益总量是存在利益冲突的,从这个角度分析,税收风险主要有:/:请记住我站域名/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完整纳税,受到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的惩罚;企业没有深入研读税收优惠政策等,对制度内容所隐含的财富元素没有及时掌握,失去通过制度致富的机会;企业在对外交易时,特别是在资本市场借壳上市、重组改制、境外投资时,因不了解相关制度,落入“税收陷阱”,致使投资目的难以达到或直接损失投资利润等。

当前,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研读企业发展所涉法律制度,发现企业利润空间,已经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力的必然之举。

第一,控制企业信用底线,维护和谐征管秩序。在跨国化、资本化背景下,企业信用建设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企业信用涉及对税收征管部门、消费者、金融机构、供应商、商、服务商等主体的信用,其中对税收征管部门的纳税信用尤为重要。

国家税务总局一直非常重视企业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在20__年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将纳税人的信用设置为a、b、c、d四级,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20__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目的在于“切实加强征纳双方的税款征缴责任,严格控制新欠和加大欠税追缴力度”。20__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如有欠税行为发生,“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催缴并严格按日计算加收滞纳金,直至采取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清缴欠税”等。

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税收与企业发展的依存关系更为紧密。去年我国有数万家企业倒闭,直接影响到税源的稳定,因此如何营造政府与企业的双赢局面,建立和谐征纳关系就显得格外重要。从征管角度看,今年税收总量的压力是前所未有的,因此督促企业依法纳税肯定是征管工作的重点。国家税务总局最近的《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就是确保20__年税收增长预期目标实现的重要文件。因此,当前防范和控制上述“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完整纳税,受到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的惩罚”风险,是比较合乎时宜的。《指引》在总则里提出,“本指引旨在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这是对大企业纳税信用的制度性维护措施,应引起企业的重视。

第二,研读财税制度,发现制度财富,促进企业长期发展。新制度经济学有一个很有创意和适用价值的范畴,即制度资本。其主要用于分析制度的功能,尤其是制度的协调功能。有效率的财税制度不仅规范征纳关系和计税模式,而且是通过财税制度的深刻内涵,引导企业向政府所期待的产业布局、主流投资领域、企业运行模式等方面发展。在富有优惠政策和鼓励政策的制度框架下,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的交易行为、协调行为及其他行为更加有序,结果较易预见。社会主体由于明确了交易的制度成本(如税收、规费和风险性规定),对财税制度的理解更为透彻,从而减少不测事件发生,减少制定战略时发生“远期无知”现象。

企业通过对政府所鼓励投资类别和投资方向相关政策的研读和应用,会发现许多制度里隐含的“财富”。比如,高科技企业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小型微利企业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研究开发费用在企业计算税前成本时可以加计扣除,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还可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等。税收优惠政策往往是政府对新型企业发展模式的鼓励。这可以促使民族企业提高技术含量,从而提升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保证政府税源的稳定。不仅如此,减少税收负担的企业通过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提供社会就业机会,还会创造新的社会财富。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财税制度的研读和应用,是企业税务管理的主动性内容,也是对传统企业管理模式的创新。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相同行业的利润空间具有一定的共性。在交易成本相当的情况下,企业对于制度资本的应用、对制度财富的寻找和把握,将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因此,不能仅从财务管理的层面解读税务管理,而应该加强企业内部税务管理的职能,提升管理层次,形成融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特点的管理模式。

比如,适用15%所得税税率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具有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等。可见,企业税务管理工作需要公司人力资源、科技部门等的统一协调才能完成。

《指引》对企业税务管理组织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在总则中指出“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这将极大促进企业税务管理效能的提高。

第三,避开“税务陷阱”,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适用的法律制度,尤其是税收协定内容、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政策完全不同,这成为影响企业国际化投资回报的基本要素。比如20__年哈萨克斯坦原油出口关税征税额达到每吨油203美元,当时国际油价为每桶40美元左右,再加上还要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矿费和该国所特有的超额利润税,到该国进行石油投资很有可能亏本。

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海内外市场确实存在企业发展的机会,但如果没有充分地预算评估税收成本对投资项目的影响,没有针对潜在“税务陷阱”(如适用税率的变化、产品分成合同税收条款内容的变化、资源国税政环境的变化等)制定措施,都将使投资的成功率降低,甚至出现投资亏损。这就需要深入研读相关税务政策,提高“尽职调查”的工作质量。

正是由于全球金融风暴,目前各国都在忙于研究各国的税收政策。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今年5月4日提出一套国外税收改革方案,其中包括提高美国企业在国外投资收入税额和打击利用“避税天堂”逃税的行为内容。预计这些措施可在10年内增加2100亿美元的税收。今年举行的二十国峰会也讨论了“避税天堂”问题。可见,目前企业需改变原有的国际投资架构,避免可能出现的跨国税务稽查风险,避免使税收因素成为国际化竞争的制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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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走出去”的形式有所不同,有的企业要做绿地投资,有的是海外并购,还有的在境外承包工程项目,或者在海外构建融资平台,组织架构上有的采用总分模式,有的采用母子模式等,不同的类型在税务方面考虑的侧重点是不同的。总的来说,有“三板斧”的功课是一定要做的:一是要弄清楚东道国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情况,二是要弄明白我们国内涉及境外投资经营的税收规定,三是要看我国与对方签订的税收协定。建议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对税务风险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建制度、设机构、配人才,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打造现代化的跨国企业。

在国外设立的分公司可以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吗?

可以开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外分支机构应当通过其总机构申请开具证明,即由总机构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等。

境外取得的收入,如已经在境外交税了,还需要在境内申报吗?

需要。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度采用了属人加属地的原则,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居民企业应就其全球所得对我国负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对我国负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因此,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企业和取得与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境外所得的非居民企业,都需要向我国申报纳税。同时,为了解决上述境外所得在境内、外双重征税的问题,企业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企业发生境外亏损怎么在税前弥补?

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同一笔亏损重复弥补或须进行繁复的还原弥补、还原抵免的现象。因此,按照分国不分项的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要求,企业境外项目发生的亏损只能由该国其他项目盈利或以后年度盈利弥补。同时,根据《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规定,企业在同一纳税年度的境内外所得加总为正数的,其境外分支机构发生的亏损,由于上述结转弥补的限制而发生的未予弥补的部分(非实际亏损额),今后在该分支机构可以无限期结转弥补。另外,如果企业当期境内外所得盈利额与亏损额加总后和为负数,则以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额超过企业盈利额部分的实际亏损额,按企业所得税法5年期限进行亏损弥补,未超过企业盈利额部分的非实际亏损额仍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境外注册居民企业从境内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免税的吗?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自被认定为居民企业的年度起,从中国境内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以前年度,限于2008年1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同样属于免税收入。

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后,税务机关多久可以办结出口退税手续?

2016年修订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将出口企业分为四个类别,纳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享受“先退后审”,税务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税手续;二类和三类企业分别在10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税手续;纳税遵从度低、信誉差的四类企业要先经过严格审核才能办理退税,2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税手续。

企业的境外所得只有从与我国签有税收协定的国家取得才能享受税收抵免吗?

不是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可以抵免的境外所得税并不限于在已与我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已缴纳的所得税。因此,境外投资企业在还没有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已缴纳的法人税或所得税,仍然可以按照有关国内法规定在计算中国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涉及饶让抵免的时候,必须在税收协定中有明确的规定才可以适用。

可以享受饶让抵免的境外收入在申报时怎么计算享受的饶让抵免税额?

根据《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税收饶让抵免的计算按照饶让类型的不同有两种情况,一是税收协定规定定率饶让抵免的,饶让抵免税额为按该定率计算的应纳境外所得税额超过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的数额;二是税收协定规定列举一国税收优惠额给予饶让抵免的,饶让抵免税额为按协定国家和地区税收法律规定税率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超过实际缴纳税额的数额,即实际税收优惠额。

境外开展的工程项目在增值税方面可享受什么样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有三类与工程有关的服务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是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二是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三是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企业在境外从事上述工程类服务,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境内企业开展的跨境业务怎么才能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10类服务,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其中包括研发服务、设计服务、软件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等。企业开展的跨境业务,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文件还同时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境内企业能用境外盈利弥补境内亏损吗?若盈利来自不同国家,有弥补顺序要求吗?

根据《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规定,企业可以使用同期境外盈利弥补境内亏损,对于境外盈利分别来自多个国家的,弥补境内亏损时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弥补境内亏损的境外所得来源国家和地区顺序。

在进行境外所得抵免时,“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境外分支机构”是怎么界定的?

根据相关规定,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是指根据企业设立地法律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或者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认定为对方国家(地区)的税收居民。企业居民身份的判定,一般以内法为准。如果一个企业同时被中国和其他国家认定为居民(即双重居民),应按中国与该国之间税收协定(或安排)的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境外分支机构特别包括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以及在境外提供劳务、被劳务发生地国家(地区)认定为负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营业机构和场所等。

对外业务没有中文合同是否会影响企业享受增值税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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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越来越多想要走出去的企业都在积极探索财务管理的转型升级,希望能够把握住“一带一路”倡议的机遇以及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对“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面临的财务管理风险点和管控措施进行研究探讨,无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本文拟梳理“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风险点并提出管控建议。

一、文献综述

目前,学者们对于“一带一路”海外投资风险的分析和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风险的来源和诱因

聂娜(2016),齐晓凡,丁新举(2017)等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下海外投资风险来自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管理。聂娜认为诱因主要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经营。而齐晓凡等人认为诱因主要有政治、安全、法律和经营。叶建木,潘肖瑶(2017)则是将风险源归为东道国、母国、企业三类

。(二)财务风险

内容唐洋,李晓宇(2018)对于“一带一路”建设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汇率风险,税收风险,融资风险等进行了研究分析。刘宇轩(2018)认为农业企业“走出去”面临政治风险,安全风险,融资风险等财务风险。张亮(2019)则是对“一带一路”倡议下海外工程面临的应收账款风险和资金风险等进行研究。(三)财务风险管控措施叶建木等(2017)研究了“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传导机制,提出应密切监控财务风险传导路径。尹晨等(2018)提出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国家级海外投资风险管理中心来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唐洋,李晓宇(2018)则提出了一些应对财务风险的具体策略,例如合理规避税收风险、加大融资力度等。从目前研究来看,针对“一带一路”投资风险的研究比较全面,这为日后更深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但对于财务管理风险方面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在现有文献研究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周期理论,将“一带一路”企业投资项目分为四个阶段,梳理分析各阶段财务风险点,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财务风险点梳理及成因分析

基于项目周期理论以及结合我国企业“一带一路”倡议投资项目资金投入量大,开发周期长等特点,将投资项目分为项目论证阶段、项目筹备阶段、项目建设阶段和项目运营阶段。根据前期文献研究和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案例的分析,本文认为论证阶段的风险点有信息不对称风险等,筹备阶段风险点有纳税筹划风险等,建设阶段有税务管理风险等,而运营阶段有东道国运营环境风险等。具体各阶段的风险点框架见下图。评估不足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投资对象选择风险纳税筹划风

(一)项目论证阶段

1.信息不对称风险。在进行投资时,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信息不对称,而在众多信息中投资方容易忽略的是受资方历史遗留税务问题信息,这尤其多发于“一带一路”倡议并购投资项目中。在并购投资中,合并后的企业会继承被并购公司历史遗留的税务问题。如果在并购前被并购方故意隐瞒且并购方未对这些税务问题进行调查,那并购过程中并购方将持续面临着信息不对称风险,合并后的企业将需要承担合并前企业的纳税义务。2.评估不足风险。在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企业应从整体层面对项目进行论证和评价,从而确定项目可行性及未来发展前景。项目若未经企业科学、严密的论证和评价,可能会由于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一带一路”倡议投资项目面对的是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缺乏对项目充分地评估,会使投资变得盲目,增加决策失误风险;缺乏对项目前景科学地评估,也会致使项目投资后经营亏损甚至陷入司法诉讼的困境,使企业遭受更大的损失。3.投资对象选择风险。在众多投资机会中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是实现预期目标的前提,一旦选择错误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投资实践中,常常有企业由于投资对象选择不恰当,导致投资或者并购失败,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在进行选择时要考虑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目标企业的市场占用率、市场竞争水平,还要考虑目标企业所处地区、行业的发展前景。在掌握了以上各方面信息后进行综合评估进而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4.决策偏差风险。决策偏差风险的主要诱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管理者的个人异质性特征,比如过度反应、损失厌恶等。而早期的经历,过往投资经验等则是形成这些特征的原因。这些特征影响着管理者进行投资决策,例如管理者过度自信且风险偏好的话,在对投资项目评估时,会夸大投资的收益且忽视项目的潜在风险,从而投资冒进。另一方面原因是企业的投资控制机制不完善给管理者错误投资提供了机会。企业的重大决策应该经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决策层的认可和批准,管理者做出的投资决策如果未经批准就可以执行,会致使决策不受监管,加大决策偏差风险。

(二)项目筹备阶段

1.纳税筹划风险。企业通常会在“一带一路”倡议投资项目建设前的筹备阶段进行税收筹划。在实务工作中,受企业内外部等多个因素的影响,纳税筹划一旦失败会导致企业的实际税收收益与预期税收收益相背离,并且税收成本超出预期,这就产生了纳税筹划风险。纳税筹划风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纳税筹划人员能力风险。纳税筹划涉及沿线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海外投资税务与财务知识,纳税筹划人员若不具备相关基本知识,也不具备丰富的税务筹划经验,则会加大纳税筹划失败的风险。(2)税务机关认定偏差。由于税收政策的差异,纳税筹划人员的能力有限,企业对东道国税务机关的执法尺度不敏感,使得企业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不被东道国税务机关认可。(3)经营变化风险。纳税筹划是结合现行的经营活动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来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但企业未来的经营活动会根据外界变化不断调整,经营活动与计划的偏离就会导致纳税活动与筹划方案无法匹配。2.融资结构风险。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的融资缺口需要多渠道来填补。在需要多渠道筹资的情况下,企业面临融资结构风险。目前间接融资一直是企业进行社会融资的主要渠道,其中银行融资又占据主导地位。企业间接融资比例偏高,由此造成企业财务杠杆率居高不下,一旦项目发生损失,高杠杆带来了倍增的损失。高杠杆率下,企业的资金链条绷得很紧,若遇到异常市场,很容易出现断裂的风险。此外过度的依赖债权融资,也会导致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从而限制企业持续融资能力。3.定价风险。“一带一路”背景下,跨国并购逐渐取代绿地投资成为主要投资方式。由并购支付价格引起的定价风险成为了直接影响并购进程能否顺利的重要财务风险。对目标企业进行定价是复杂的经济行为,定价过高,企业就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甚至可能超出自身承受范围。定价过低,目标企业就不会接受该价格,并购计划很可能未发先败。定价风险产生的原因也有很多,常见的有信息不对称、评估方法差别较大、谈判人员经验不足等。4.合同订立风险。合同的签订意味着“一带一路”倡议投资项目的交易各方确立了合同法律关系。在合同起草和订立过程中,交易主体一般最关注的是定价条款,其他条款则被易淡化忽视。但在重大的投资项目中,所有条款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忽视任何一个条款,都可能使双方无法顺利履行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中缺失诸如解决争议、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那么处在复杂的海外环境中,企业会丧失部分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双方对于条款的理解偏差,也会使企业未来陷入不必要的商业纠纷。

(三)项目建设阶段

1.税务管理风险。尽管企业在筹备阶段会开展纳税筹划,但实际工作中所处税收环境的变化和自身筹备工作的完成质量还是影响着企业在建设阶段面临税务管理风险:(1)重复征税风险。我国与“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的税务机关会因为税收管辖权冲突和对纳税人居民身份标准的认定差异等产生重复征税。虽然存在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来帮助企业,但企业普遍对税收协定不甚了解,部分协定也比较陈旧。(2)反避税调查风险。随着经合组织(OECD)于2015年公布了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的最终成果,“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多个国家表态将积极参与到反避税行动中,这无疑使得传统跨国公司税收筹划架构安排受到剧烈的冲击,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3)纳税申报的风险。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东道国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少纳,纳税不及时,会导致企业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等风险。2.支付风险。支付风险是指与资金流动性和股权稀释有关的资金使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现金支付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由此导致的债务风险;二是股权支付的股权稀释风险;三是杠杆支付的偿债风险。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会让企业承受较大的现金压力,并且限制企业的交易规模。而支付工具设计不合理导致的支付风险最终表现为支付结构不合理、现金支付过多,也会使得运营期间的现金压力过大。3.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建设投资中最具特色的一种财务风险。企业在以现金或股权支付时,不可避免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货币交换。企业在持有或运用外汇时,汇率变动的不确定会使企业面临汇率风险。例如企业在建设阶段进行以外币计价的商品赊购业务时,由于签约日和履约日之间汇率的变动会引起收付款项价值变化的风险。

(四)项目运营阶段

1.运营环境风险。企业投资项目在运营过程受海外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时刻面临着运营环境风险。在“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中,运营环境风险高发于资源类国家和经济欠发达国家。该风险具体表现为区域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市场规模较小,经济一体化建设明显滞后,贸易往来存在较多壁垒和障碍。2.财务整合风险。财务整合风险通常受财务组织机制,理财环境和人为因素影响。由于并购双方处于不同社会环境,有着不同的管理理念和习惯,导致财务机制设置、财务管理制度等产生差异。同时受宏观环境不确定和内部财务行为的整合失误,使得并购企业的实际财务收益与预期财务收益偏离,从而产生财务风险与危机。3.资金集中管理风险。资金集中管理是目前许多大型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建设时资金管理模式的主要选择之一。随着资金的集中,分散在各下属公司的资金管理风险也集中在了总部。比如分公司存在货币资金错误记录、坏账率高等问题,待资金管理集中后,这些问题就会转嫁给整个集团企业,加大整个企业的资金管理风险。而且由于海外机构员工素质良莠不齐,东道国会计准则不完备等原因,资金管理风险更为复杂。4.经营管理风险。该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是并购后的管理整合能力弱。企业整合能力弱的话,导致被并购方对并购方的认同度低影响后续经营。其次是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无法满足并购后的需要。企业现有制度可能更多的是适用于国内经营管理,对海外的管理需求则很难适用,因此无法应对国际市场竞争。最后是高层领导的经营管理能力有限。跨国并购对高层领导提出更高的能力要求,但中国企业管理者普遍缺乏国际管理经验,缺乏应对风险冲击的能力。

三、“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财务风险的管控措施

(一)做好项目评估和尽职调查

企业进行投资项目前应通过实地考察、专家咨询等方式,对东道国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对外来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综合评估。境外企业设立后,也应及时收集当地政策动向信息并进行分析。此外尽调工作也必不可少,尤其是容易忽略的税务问题,应事先对被并购方进行详尽的税务尽职调查。评估和尽调工作专业性较强,企业可以借助咨询公司等中介的服务和委托税务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

(二)充分利用保险机制

企业可以寻求与外界合作来抵御风险,例如充分利用保险机制来加强防范能力。利用保险机制为企业开展跨境合作提供风险保障和服务。借助保险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数据和技术优势,参考保险机构调研的国别风险和行业风险信息,来提升企业跨境运营风险的管控水平,加强对海外利益的保护。

(三)做好跨境资金管理

企业开展跨境资金管理有利于自身在境内和境外两个资金池间建立双向流通通道,实现境内外资金的一体化调配和统一管理,提升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风险管控能力。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利用全球资源来获取较低成本的资金,为企业全球化战略持续推进提供有力的保障。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跨境流动性管理方式,目前有跨币种虚拟资金池、跨境资金划拨、跨行资金归集三种。三种方式的适用条件不同,当企业资金分布在不同区域的分支机构中,并且存在大量不同货币时,可以考虑采用跨币种虚拟资金池;当企业在一些国际金融中心设立了财资管理中心或区域财资管理中心的话,则可以采用跨境资金划拨;第三种方式具有一定挑战性,因此所适用的条件也较复杂。同时,企业也需选择合适的跨境资金流动渠道。目前多个自贸区、经济试验区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等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诸多便利,企业也应纳入考虑范围。

(四)提升国际税务管理水平

在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并不断开发海外市场的同时,企业要筑牢税务风险的防线,提升国际税务管理水平:1.提高税收风险管理意识。企业应将国际税务管理作为实践海外战略的重要部分。从税务总监到基层业务人员,都要深刻认识到税务管理的重要性;2.加强对他国税收法律法规的研究。通过涉外律师队伍建设、与高校合作、行业内交流等方式增进对他国税收法律法规的研究;3.建立健全国际税收争议解决机制。“走出去”前,企业要制定应对当地税收法律的风险控制机制,提高税务管理水平。并且要制定税收争议解决预备方案,在税收争议发生后企业可以及时应对。目前有国际税收仲裁、税收事先仲裁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国际税收争议。

(五)招募和培养国际化人才

企业要想抓住“一带一路”倡议机遇,人才既是关键环节也是重要支撑。企业应招募和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他们的外语能力,文化协调,沟通能力以及国际项目管理能力。通过建立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帮助企业制定合适的海外战略,提高跨国经营能力。

四、结论

在“一带一路”倡议建设稳步推进和企业财务管理风险受到广泛关注的背景下,本文对海外投资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认识到“一带一路”倡议投资活动中涉及的风险点十分繁杂。针对这些繁杂的风险点,有的放矢地在项目评估和尽职调查、利用保险机制、跨境资金管理、国际税务管理和人才招募培养等方面提出管控措施。通过以上分析,我国企业在进行“一带一路”倡议投资时,一方面要重视财务风险管理,另一方面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可以通过分阶段来理清风险点,结合各个阶段的特点进行风险控制,从而降低控制成本和提升控制效率。

参考文献

[1]唐洋,李晓宇.“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财务与会计,2018(11):16-17.

篇9

(一)对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近年来,非居民税收收入一直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但是,和国内税收相比较,非居民税收收入规模较小,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仍然较低,加之非居民税源流动性大、隐蔽性强,需要依据国内税法和税收协定的规定来界定税收管辖权及纳税义务,管理的政策性、时效性和专业性强,监管难度大,基层税务干部普遍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和畏难情绪,对非居民税收重视程度不够,管理力度不强,没有意识到非居民税收工作不仅是在组织收入,更是在维护国家,体现国家形象。

(二)非居民税收管理方法单一,管理效率低下。

为加强外汇管理,防范逃避税,自1999年起,国家税务总局与外汇管理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要求居民企业和个人向境外非居民支付一定金额服务贸易项下和部分资本项下外汇时,提供税务证明,这一措施已成为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对临时来华从事经营活动及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实施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和监控税款是否足额征收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为了进一步便利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7月24日联合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取消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在事前审核开具税务证明的做法。这意味着过去这种过度依赖对外支付证明的税务管理方式彻底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非居民税收管理将面临极大的挑战。

(三)专业性人才匮乏,管理力量不足。

非居民税收业务繁杂,政策性强,对税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加之非居民税收管理不是经常事务,我国非居民税收专业人才严重匮乏,高端人才短缺流失问题比较突出,这已经成为制约非居民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提升的瓶颈。

二、提升非居民税收管理水平的应对措施

基于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基本认识与把握,要进一步深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其基本思路应该是:进一步提高对非居民税收管理的认识,强化管理手段,在对非居民税收业务及纳税人进行科学合理区分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非居民税收实行有效的专业化管理。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非居民税收管理是国际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经济的重要手段。在当前跨境税源争夺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如果不重视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本属于我们的税源就会流失。因此,各级税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以“维护国家权益、服务对外开放”为己任,牢固树立“税少而意义重、量小而作为大”的理念,不以税小而不为,进一步提高做好非居民税收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适应税源全球化给税收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二)以风险为导向,实施非居民税收专业化管理。

1.实行专业化管理。相对于来华非居民数量和规模的增长速度,我国非居民税收管理队伍的人数无法对如此之多的非居民实施有效监管,人少事多的矛盾在非居民税源较为集中的地区尤为突出。为防范非居民税收流失,各级税务机关应按总局的要求,建立健全非居民税收管理机构,设立非居民税收管理岗位,根据工作量大小配备合理数量的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充实非居民税收管理力量。同时,按照合理分工、权责明确的原则,清晰界定各级非居民税收机构的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确保非居民税收管理事项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实施分类及风险管理。根据非居民税源的实际情况,对非居民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实施分类和风险管理,科学配置征管资源。一是对于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可以分类为常规纳税人(如分公司、代表处)和临时纳税人(如临时来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纳税人)。对于常规纳税人,要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为重点,着重抓税基管理及归属所得管理;对于临时纳税人,要以当地的重点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突破口,做好登记备案等税源监控工作,重点防范非居民企业和个人虚构境外劳务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二是对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分别就其取得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和财产收益,分析潜在的税收风险点,以扣缴义务人为抓手,严格落实扣缴登记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加强税源扣缴管理,重点加强跨境股权转让和特许权使用费与劳务费的判定的风险管控。

3.实行信息管税。要整合内部资源,充分运用目前在用的包括CTAIS、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等总局下发的系统以及自行开发的系统中有关非居民税收管理的信息,有效整合数据,积极推进省级非居民税收信息平台的搭建,实现市县三级信息共享。同时,要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加强与工商、商务、外汇、银行、公安、科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努力在外部信息获取上取得突破。

4.规范税收协定执行。伴随着跨国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非居民申请享受税收协定的个案也日益增多。因此,有必要提高对协定执行工作的认识,把税收协定执行工作与执行国际条约、体现国家执法形象联系起来,努力提升协定的执行水平和执行效果。一是要严格按照《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程序要求,抓好对备案类和审批类的管理,确保非居民企业和个人及时准确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二是以防范税收协定滥用为重点,严格征免税的判定,尤其要重点关注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易被滥用的“受益所有人”条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统筹对内协调和对外合作,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1.强化内部协调。一是要在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建立纵向联动的协调机制。上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非居民税收业务的指导,下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重大非居民税收事项,形成上下级税务机关信息互通、结果共享的局面。二是要在同级税务机关间建立横向互动的协调机制。各级税务机关在处理同一笔涉及异地税务机关职责和权限的非居民税收业务时,应主动向异地税务机关通报并确保处理意见的一致性,意见不一致的应及时报告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处理。三是要在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之间建立紧密合作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国地税合作,及时交流,协作解决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非居民税收管理效率。四是要加强跨区域税务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防范非居民利用地域差异逃避纳税义务。

2.加强部门配合。加强与外汇管理部门的合作,抓好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与非居民税收管理有关的工商、商务、银行、海关、公安、文化、建设等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协作互助机制,在企业资金账户、境外投资、经济合作、出入境、境外团体演出、股权交易、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等方面进行定期的信息交换,拓宽非居民涉税信息的获取渠道,主动寻找非居民税源。

3.重视国际合作。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税收情报交换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对付跨境避税和逃税的利器。充分发挥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的作用,主要是要加强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应充分认识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的重要意义,坚持“成本――收益分析”原则,力争有效率地实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充分利用现有的征管和检查渠道,搜集、整理非居民从我国境内取得的各类款项及其纳税情况,按规定格式制作自动情报;另一方面,要针对非居民税源监控所需的境外信息,向境外有关国家和地区税务当局发出专项情报请求,充分发挥情报交换在核实纳税人跨境交易真实性的作用。

(四)强化人才保障,注重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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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所得税管户多,税收管理员少,征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我局现有正常管户近10000户,其中所得税纳税户3300多户,20__年一年新增所得税管户600多户,增长了24.8%。另一方面,近年来我系统从人员到计算机设备征管资源配置一再向基层一线倾斜,目前一线直接从事税源管理人员接近全系统税务干部的三分之一,但随着新注册企业的快速增加,人均管户逐年递增,征管力量越来越被摊薄。

二是所得税政策性强,财务人员素质参差,办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所得税核算形式多样,计算过程复杂,优惠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执行审核审批手续繁琐,从税种认定、适用政策、预缴申报到汇算清缴,一系列办税事项特别是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和纳税调整,都对企业办税人员提出了较高的业务要求;另一方面,企业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所得税政策、尤其是税前扣除项目的熟悉把握不全面,难免带来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和财务核算的不规范,一些中小企业不设专职财务人员,雇用的兼职会计通常按照雇主意愿做账,现金交易、收入不入账、费用乱列支等现象时有发生,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更不能准确计算申报应纳所得税额,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所得税征管带来难度。

三是所得税税基复杂,税收执法风险较大,综合治税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新所得税法从产业、从区域、从企业规模等方面更多角度地细化了税收优惠条目,较之旧法,新法及条例内容调整变化繁多,尤其是税前扣除项目,有的保留,有的被取消,加大了所得税计税依据认定、审核难度。另一方面,国税系统几乎还没有直接从事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专职人员,所得税管理措施和手段还较单一,特别是相对于所得税政策的复杂性,在对纳税人成本和费用的列支、对收入和利润的核算方面时常表现得控管不力,处于一种被动局面,把不准征管的要害,管理经验的不全面、不成熟,难免带来执法风险和隐患。

二、实施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1、以信息化管理为依托,建立适应风险识别要求的风险信息情报管理机制,厘清所得税税基。一是建立企业所得税管理电子台账,包括汇算清缴管理类、审批类、备案类、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等,重点关注企业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减免税、待弥补亏损等事项,主要是结合新所得税法及各项具体政策的出台,将台账作为税收管理员做好企业所得税审批和取消审批后的后续管理的辅助工具,为新旧税法的顺利过渡和所得税征管的无缝衔接夯实管理基础。二是建立非贸易售付汇管理台账,按季与市外管局对接,将取得的付汇信息及时传递基层分局做好核查,建立源泉控管机制。20__年全市26户企业扣缴预提所得税375万元,其中,国税部门通过售付汇信息核查发现有问题户4户,补交预提所得税170万元。三是建立外资企业登记事项管理台账。做好企业股权变更、转让等事项的巡查跟踪,巡查中发现某公司以前年度外方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涉及未交预提所得税,督促企业补交了以前年度预提所得税137万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26.1万元。

2、以专业化管理为方向,借鉴风险管理理念强化分类管理,提高所得税管理效率。制订分类管理办法。调查摸清全市所得税税源分布状况,对全市重点税源企业、一般税源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汇总纳税企业规范实施分类管理。一是加强重点税源企业“一对一”管理。为重点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政策服务,按季做好重点企业税源分析,20__年全市大企业入库所得税36888万元,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金总额的74.69%,凸显了大企业的税收高贡献和税源分类管理的高效率。二是做好中小企业行业管理。针对中小企业面广量大特点,以行业管理为主线,着力于做好企业预缴申报数据与行业税源状况的审核比对,防止企业因管理缺位而造成申报的“虚亏实盈”,做好行业的集中整治。三是加强边缘企业管!理。突出对零盈利企业、空挂户、失踪户、非正常户的清理,对微利企业能耗、物耗和销售利润等基础信息的调查摸底管理。四是对涉外企业实行联合税务审计。加强国地税征管联动,联合地税开展外资企业税务审计,20__年涉外税务审计补税53万元,加收滞纳金2.25万元。

3、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借鉴风险管理方法 ,在汇缴中提升纳税遵从度。一是制订汇算清缴风险目标管理规划。对汇缴工作目标、阶段重点、工作措施等事先做好决策安排,具体包括:实行汇缴审核工作底稿制度,实行汇缴数据分类分级审核,实施汇缴企业实地复查等,目的都是防止和杜绝汇缴工作走过场。二是做好风险识别和排序。主要是根据纳税人所得税预缴申报数据,结合纳税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排查所得税征管中的风险点,风险特征包括:处于税收优惠期最后一年且利润增高的外资企业,连续几年亏损却仍在增加投资的企业,关联企业,所得税预缴年营业收入明显低于增值税申报收入的非增值税纳税人中的核定征收企业等。三是制订风险应对措施。根据不同的风险特征企业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如:对全免期最后一年或减半期最后一年的外资企业,逐户审核有否存在成本费用滞后支出,人为提高当年利润等;对关联企业,进一步细分内关联和外关联,对内关联企业,重点审核有否利用征收方式的不同,将成本费用放在查账征收企业,提高核定企业售价等方式避税,对外关联企业,重点审核有否利用两头在外,将利润转移至境外等方式避税,等等。四是汇缴工作的开展,有力规范了所得税税源管理秩序,降低了所得税管理风险,减少了税款流失。

4、以纳税服务为宗旨,加强风险应对策略选择,服务企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在风险应对策略上,从偏重税收执法向综合配套运用税法 宣传、咨询辅导等措施转变。一是按月组织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公众对所得税法的认知,召开行业座谈会,宣讲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备案管理等政策,排解企业在执行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汇总纳税企业的纳税意识。二是组织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汇缴业务培训辅导,提高办税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减少所得税审批环节,清理压缩资料的报送,推行所得税网上申报。四是认真落实支持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鼓励投资和科技创新和下岗再就业等一系列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