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3 16:37:4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销售合同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第2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 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 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 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 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 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 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 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 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第19条 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合同编辑方式灵活,合同相关的签订信息可以直接修改,合同文本内容从系统打开后,直接在WORD中修改,完成后保存即可.
将客户管理和项目管理要融合到合同管理中,并且可以对其信息进行维护,
可以按照某个项目或客户等查询条件进行合同分类查询和浏览,方便查询和选择,真正体现优化公司资源的目的.
"项目金额统计"与"合同金额统计"能实现非常强大的项目,合同,客户金额的统计功能.
自动化的合同结算功能,以有效的确保公司的资金运营.
"合同结算细节"可以帮助用户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就记录合同相关的结算安排情况,系统默认在结算日期前七天提醒用户结算所有的未结金额;
结算完成后,再将实际结款情况记录下来即可.
这样,用户就可以实现自动的合同结算功能,如在月初就查看本月需要进行结算的合同金额列表,在月底统计出本月所有合同金额结算清单.
合同查询与合同执行跟踪情况
用户可以非常方便地查询系统中所有的"合同信息"记录,专业的"数据查找工
具"表单,支持多条件查询和模糊查询;
"合同执行进展"详细记录合同的执行进展情况.
合同商品管理
采用合同商品表单详细地记录对应合同商品的型号,规格等明细,
而不是简单的文本记录格式,这样就可以按商品类型等信息进行分类统计,
汇总各类合同商品量和总额,为公司策略的实施提供参考.
业务员业绩考核和客户价值评估
通常,按责任人进行合同金额统计,就可以统计出各人员签订的合同额;并对统计出合同金额中的已结总额.
但因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可预测因素,签约了不一定能将货款全部收回,因此更多公司的业绩考核是根据合同的实际结款情况或最终开具的发票进行统计和评估的.
这样,使用"结算细节"和"合同发票"管理表单就可以管理和统计出最接近实际的业绩了.
同样的道理,按实际结款情况与原来签订的合同额进行比较,就可以进行客户价值评估了.
合同效益评估
"一般费用"模块帮助您管理与合同相关的费用成本,与合同金额相对照,可以评估公司签订这个合同的效益情况.
如果公司经营的产品较为复杂,是集成多种产品和服务的业务,则这笔业务涉及到的不光是合同,也有对应的采购合同,这样就可以将这个业务作为一个项目的方式,用项目将所有相关的采购,,服务合同都联系起来,再进行合同效益评估.
查询统计
分部门,分时间,项目分支出类别查看项目,合同主数据清单
查看所有结款情况清单
统计项目,合同总金额,已付款总额,未付款总额
按完成标志查看所有完成和未完成的项目,合同清单和金额汇总
其它功能细节
将"结算细节"与"合同发票"分开管理,更贴近公司财务的日常管理流程.
自动化的图文导航方式.
导航条图文并茂,界面友好,操作简便.
提供合同和客户的提醒操作,可以对合同金额的结算时间,合同开始时间,合同结束时间和与客户对应的"工作计划"进行提醒.
具有数据备份功能,数据恢复操作方便,保证存贮的合同安全可靠.
所有的信息表单都可以直接输出HTML,EXCEL和TEXT文件格式,并进行打印.
使用合同管理专家网络版
网络版提供强大的级别权限控制,所有管理人员的权限都由系统管理员统一设置,除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法务部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外,各部门和项目组只能看自己部门和项目的数据,使用系统管理员向他开放的功能模块.
可以帮助:
(一)业务人员和业务经理
可以随时查看与本人或本部门有关的合同条款和合同基本信息,而不用再向相关管理人员借阅;
可以随时查看合同执行进展和结款情况,而不用财务人员逐个通知;
自动提醒合同到期日期和结算时间,帮助人员及时进行相应的催款工作,减少坏帐;
可以将重要工作和项目计划纳入计划管理,到时间系统自动提醒
(二)综合管理部或法务部合同管理人员
方便及时了解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进展
可以进行周,月,季,年的合同签订和结款情况汇总,并打印出相应的报表
可以按时间或合同类别等众多合同分类方式进行复合条件的统计,如查询并统计出20__年12月的合同中某类产品的清单等信息.
接收相关的合同提醒,配合人员进行相应的催款工作.
(三)财务管理人员
按照人员反馈的合同进展和建议,进行合同结款安排
对全公司的合同结款安排情况和费用情况进行周,月,季,年统计,结合实际现金流情况,进行安排时间金额的协调和平衡控制
输入实际的结款情况,按照系统自动统计的结算金额对比预警进行费用核算.
(四)公司领导
可以查看全公司的合同签订和结款的总体状况
可以方便的自定义统计需要的报表内容,并进行形象的图形显示,进行统计分析.
更加强大的汇总统计功能
典型客户列表
TCL集团公司
本溪钢铁集团
河南安彩集团
3305工厂
深圳启祥商贸公司
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
上海宏远物流图们公司
东莞联动机器有限公司
中山海粤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0年8月正式注册的TX公司,注册资本额是1.8亿元人民币,根据业内的世界通行最高标准T4建造,是我国目前唯一一间获得T4认证的信息服务商。TX公司的经营业务非常多样化,具体包括销售电脑硬件以及软件、提供专业的网络技术服务、提供系统集成与对接服务等。TX公司的结构设置非常简单,具体有:营销部、资源部、客户部以及财务部,各个部门的主要职能分别为:销售公司的产品以及服务、管理系统集成以及软件对接服务、处理客户的咨询与投诉等客户服务、真实记录会计信息与数据。TX公司具体的销售业务整个过程为:营销部负责与客户接洽,并和客户磋商合同细节,最终敲定产品的销售价格,然后签订销售合同,并将客户的资料单独建立档案,上传到管理系统之中;客户部按照营销部上传的销售合同向资源部发送订单,并要求其根据订单要求配置相应的产品;资源部按照订单信息完成相应的资源配置;与此同时,财务部按照具体的合同信息开具发票并催缴销售款。经过笔者的实地调研,发现TX公司当前对销售业务的内控管理完全满足内控机制的要求,只不过对于应收账款以及销售合同的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疏漏。下面,就以销售合同的管理疏漏为出发点,探究应该如何做好内控关键点的管理,进而提升内控机制的有效性。
二、 TX公司销售合同管理现状
合同是交易双方关于产品交易所有约定的法律表现形式,是规范企业交易行为的重要保证,而且一旦交易双方发生了纠纷,那么合同就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法律依据。若企业没能管理好销售合同,那么不但会造成企业内部管理的低效盲目,经营活动风险的提高;还会令企业的应有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证。当前,TX公司在销售部业务人员和客户经过平等协商之后,会仔细列明合同的交易条款,并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公司有统一的合同格式,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其中,财务部保存一份、销售部保存一份、客户部保存一份。合同正式生效之后,交易双方会根据具体的条款开展合同管理工作。下面是笔者对TX公司销售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的随机调查结果:
(一)销售合同管理现状 有一个这样的真实案例:TX公司将一处空置的机房出租给Y公司,双方经过磋商之后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Y公司第1年承租TX公司空置机房的40%;第2年承租TX公司空置机房的80%;第3年承租TX公司空置机房的100%。合同约定的执行日期是2011年6月1日。可是,实际上Y公司比合同约定的时间早了两个月进驻,2011年4月1日就已经将服务器挪到了TX公司的空置机房中。于是,TX公司要求Y公司进行合同条款修改,把合同时间改为2011年4月1日开始,之后两年的顺延时点都是4月1日。之后的合同修改工作,TX公司觉得既然Y公司已经承认了提早入驻的事实,那么在修改的合同上盖章是迟早的事,就没有继续跟踪之后两年的顺延时点变化的修订。于是,在结算租赁费用的时候,交易双方就2012年以及2013年的顺延时点存在分歧。但是因为TX公司并没有Y公司盖章的修改条款补充件,所以无法追讨应有的权益,只能按照初始的合同,损失了两个月的租金收入。
(二)导致销售合同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笔者在梳理TX公司整个销售合同管理流程之后,发现导致管理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1)TX公司刚刚成立不久,因此还处在起步初期,为了扩大业务规模与占领市场份额,公司关注的是市场与销售行为,公司上上下下都无形中秉承着“所有工作都是为了实现更好的销售目标”这一经营理念,相比起静态的合同管理,公司更加重视的是销售额的增长速度与幅度。
(2)公司将重要资源都集中投放到了营销部,令其在公司中属于很“大”的部门,全权负责销售合同的全过程,因为需要注意与管理的环节太多,而且整个合同的签订过程有时需要很长时间,所以管理中难免存在疏漏。另外,营销部具体进行销售合同的管理时,不但是合同的签订人,还是合同的审核人,因此监督机制完全处于空白状态,导致了管理中的盲区。
(3)TX公司暂时还没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当前,TX资源部是基于OSS系统配置各项产品与服务资源的;财务部则基于用友财务管理系统做账;营销部则基于CIM系统进行客户以及合同的管理。很明显,各个部门的系统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导致数据在部门之间的传输非常低效,从而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辅助。
三、TX公司销售合同管理改善建议
(一)理顺销售合同管理流程 通过笔者的调查分析,认为销售合同并不是静态的管理对象,应该将合同管理贯穿于产品销售的全过程,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环节。具体可以拆解为:初步洽谈交易事项达成销售意向针对具体的交易价格、交货方式、回款方式等磋商按照公司的统一合同模板,填充合同的详细内容合同进入审核阶段。
(2)签订环节。按照上环节的磋商结果,交易双方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
(3)履行环节。双方盖章合同即生效,生效以后交易双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另外,公司还应该做好合同执行的管理工作,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估。
(二)明确销售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具体有:
(1)文本风险。如果公司设定的合同模板中有重要约定事项的疏漏或者措词方面存在歧义,就很容易导致TX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另外,如果TX公司未与交易对象签订销售合同,同样也有可能造成公司资产的损失;如果合同约定的事项违背了国家的法律,那么不但会导致TX公司受到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进而打击企业的竞争力。
(2)审批风险。如果TX公司审批合同的过程不规范,存在越权审批的情况;或者公司未严格管理好合同印章,导致那些不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的合同也同样盖上了印章;或者合同签订之后,随意改动其中的条款;或者合同保管不善,导致信息外泄或者合同遗失等。
(3)执行风险。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同样也有可能产生各种风险。不论是合同的履行还是合同的变更以及终止,都有可能导致 公司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一旦发生上述的情况, 公司必须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力争将自身的损失降至最低。
(三)设计合理的销售合同内控机制 具体如下:
(1)TX公司应该在管理理念中加入“诚”“信”二字,具体怎样做到,当前最需要做的就是设定合理的管理目标。企业的治理结构中,最高级别的就是董事会,董事会掌控着企业整体的发展方向与战略,因此,关注的是长期发展,自然设定的管理目标也应该系统化、合理化、务实化,不能只看重眼前利益,聚焦于短期的经营数据。 公司的管理层受到董事会的直接领导,并向董事会汇报管理工作,管理层具体的工作职责就是将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发展目标分解为更加细致、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分目标,让这些目标不但能够推动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还能把信用风险稳定在可控水平之内。另外,管理层需要谨慎做出承诺,一旦做出了承诺就必须尽量遵守,从而让客户对公司产生信任感;在公司内部也要积极培养诚信为本的人文氛围,借助常规的管理工作,向员工灌输诚信经营的企业经营理念,并将风险防范意识牢牢植根于员工的脑海中。
(2)基于TX公司当前内控体系,可以在管理销售合同的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方面:首先,TX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与普通企业有很大区别,而且客户群都是企业个体,销售过程中必须明确约定服务的起始时点与时长,以及所需提供的相应资源,销售合同必须双方盖章。合同签订好了之后,TX公司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且已经提供的服务客户必须签字确认收到,并盖上合同章,以表示TX公司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部分事项。其次,完善合同印章的管理。TX公司应该安排专门的部门负责管理印章,并将已经得到审批盖章的合同,归档分类管理;如果是金额巨大或者对公司发展影响深远的合同,必须请交易对方的授权人到场当面签订盖章,若是需要TX公司先盖好章之后寄给交易的另一方,那么除了在合同指定的盖章位置盖章之外,还必须在合同的每页之间盖上骑缝章,以免出现对方私自修改条款的情况;如果双方在谈判之后,书面合同未能及时准备好,无法立刻签订的,必须在合同准备好的第一时间进行补签;合同签订以后,公司应该安排客户部管理好交易对方的资质以及合同副本;财务部留存一份进行收款备案,合同的正本则交由营销部存档;TX公司需要对合同高度保密,严禁公司人员泄露任何合同中的信息,违者将追究其责任,必要时还应采取法律手段。再次,必须保证销售合同文本的严谨性。TX公司应该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合同文本的审阅,确认其中的价格、数量等信息不存在歧义,而且意思表述清楚。当前,TX公司暂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人员,因此,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到公司进行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以及义务的确认;财务部则负责审阅付款相关的合同约定事项;客户部则审阅售后服务条款。第四,明确不同级别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因为TX公司的销售行为都是发生在签订合同以后,所以其会按照客户具体的订单信息进行资源与服务的配置,因此在明确不同级别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时很难按照金额给定权限。这时候,笔者建议其可以把审批权限划分为两部分:即授信金额以及销售实价。具体说明的话,如果合同约定的销售实价低于公司报价的60%,或者授信金额高于50万元人民币,那么就需要营销总监亲自进行审批;如果合同约定的销售实价高于公司报价的60%,但低于公司报价的80%,或者授信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那么营销经理有权进行审批;如果合同约定的销售实价高于公司报价的80%,或者授信金额低于10万元人民币,那么营销人员有权进行审批。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探讨的审批权限完全是针对营销部内部来说的,合同必须还要经过其它部门以及公司总经理的最终审批。如果公司因为经营的需要,要改变合同模板,那么一定要聘请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审阅,确定没有法律漏洞的情况下才可以正式使用。合同的审批过程涉及的部门很多,而且每个部门的审批都需要一段时间,因此,若是每个部门都拖拉一点的话,那么合同的履行肯定会受到严重的影响。笔者建议TX公司设定合同的审批责任时间,针对当前的业务特点,合同在每个部门的审批时间不可以超过3天,一旦超出了时间上限,营销部可以进行提示,如果该部门仍然继续拖延,那么就需要直接进入下面的审批环节,当然,未会签部门在合同中的责任不会获得豁免,公司默认其审批通过了合同的各项条款,若是将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那么未会签部门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分离销售合同管理中不同权限人员的岗位。为了提升销售合同的管理效率,TX公司应该将审批、执行、监督的岗位分离开来,绝对不可以一人兼多职,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权力交叉而产生的渎职以及舞弊行为,降低公司销售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第六,完善合同违约处理机制。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很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因此,未必都能顺利执行到最后,出现变更或者违约的情况,有时也是正常现象。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TX公司需要做好与当事人的协商工作,尽量争取达成一致,从而将损失降至最低。至于具体的合同纠纷处理,则需要根据纠纷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纠纷,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调节处理,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签署纠纷调节备忘录;若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者提出诉讼。
××2营销人员应加强学习《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签订销售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它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时,必须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严禁借签订销售合同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因合同签订的不明、不实、不公,造成我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其过失或故意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3销售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执行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程序与权限,以各种方式(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上报审查,经销售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对合同所涉及的信息费、佣金、回扣等费用的支付,必须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
××4销售合同的签订一定要做到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签订合同的营销人员作为合同的履约责任人,对合同的履行、款项的回收承担责任,负责到底。责任人必须完整地收集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书面凭证,并妥善保管。
××5如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困难或问题,需要变更、补充或解除的,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往来的函电等),执行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提交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经济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范围使用,不准滥用、代用或借用,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盖章。经济合同专用章应由专人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综合管理部按业务部门分别建立合同档案和用户/客户档案。每一份合同有一个公司统一的编号。合同档案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变更、补充、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本、函电)等,均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用户/客户档案要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用户的自然情况等。
2.目的
加强销售分公司驻外办事处合同的签订、保管、存档等管理工作,减少失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障公司经营工作的健康发展。
3.适用范围
销售分公司驻外办事处
4.执行
销售分公司驻外办事处人员
5.职责
销售分公司驻外办事处的销售合同由业务员签订,驻外办事处经理审核,销售分公司经理批准。
6管理
××1综合管理部按业务部门分别建立合同档案,由分公司统一编号,档案内容包括:
×××1合同正本、副本、附件。
×××文本签收记录。
×××变更、补充、解除合同的协议。
××2综合管理部/驻外办事处应按用户/客户建立用户档案,内容包括。
×××1用户名称、地址、联系人、通讯方式。
×××2用户自然情况。
×××我公司提品/备件、日期、安装使用情况、售前、售中、售后情况。
×××履行合同情况
×××质量/技术问题处理情况(表格)
××3综合管理部按产品/备件建立管理台帐一式二份,一份于次月5日前上报财务部,一份销售分公司保管备查,内容包括:
×××1合同号
×××2合同标的
×××3签约日期,结算日期,经办人。
×××用户名称
×××产品/备件名称,数量/明细
对学生的教育问题,教师和家长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教育好孩子,但是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他们只要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满足就可以了,至于孩子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的好差,由老师们去管束和引导。这样,就是“留守儿童”产生多种不良的现象:首先,由于父母“关爱缺失”引起严重的“情感饥饿”,漫漫留守岁月是一部分“留守儿童”的情亲观念日渐淡薄,影响了身心健康发展。四川省青神县南城中学一名初二男生杨洋在作文中写道:“一个人就是一个家,一个人想,一个人笑,一个人哭。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出去打工了,不知道什么是父爱母爱,就连他们的样子都记不清了。”这些孩子由于情感的缺失,会使他们在人格发展上出现很大的扭曲和变形。其次,“留守儿童”由于在情感上缺少健全的关爱和沟通的环节,容易产生心理障碍。长期与父母分离,导致“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父母的关怀,遇到困难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感情的支持,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出现一些差错得不到及时的引导、纠正,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些明显的心理行为问题。在对我校213名“留守儿童”的调查中发现:有过失、说谎、偷窃、逃学辍学及破坏行为的分别占55.4%、36.8%、6.2%和42.8%。第三,进城务工的农民虽然没有改变他们农民的身份,但改变了他们的职业和生活方式,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因此,很多人的价值观也随之发生变化,认为打工也是一条不错的致富道路。在他们心目中滋长着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于是对子女没有明确的要求,顺其自然,这种“不上学可以省很多钱;不上学还可以挣很多钱”的观念在不知不觉中降低了孩子学习的积极性,严重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健康。在对“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进行调查时,发现有49.2%的学生学习较差,41.3%的学生成绩中等偏下。
家庭教育是每个人一生中不可缺少的启蒙教育,健全而有效的家庭教育对一个人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留守儿童”缺失了完整而有效的家庭教育。与父母的长期分离造成了家庭教育的弱化,家庭教育的主体由父母变成了其他抚养者,是孩子没有归属感,感觉总是寄人篱下。导致“留守儿童”患病不能及时医治和受到意外伤害的事件屡见不鲜,甚至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2007年6月14日湖北省黄梅县公安部门侦破一起特殊的杀人案:父母外出打工的12岁留守女孩小双与奶奶发生争执,被奶奶用湿毛巾活活勒死,并沉尸水塘。
当代的孩子生活环境复杂,各种各样的道德观、人生观,五花八门的文艺作品、榜样实体及生活方式,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们,辐射他们。而他们的心理正处于从幼稚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如何判断,如何选择,充满了矛盾。因此,教师要抓住一切机会,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形成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与孩子多沟通,消除隔阂。让家长确实转变观念,与学校配合,了解孩子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是孩子能在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二、学校: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阵地作用,关爱“留守儿童”
学校应该把“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专项工作,常抓不懈。应建立起“留守儿童”档案,包括学生个人、监护人、父母的基本情况。教师应在学习上悉心照顾、生活上热心帮助,确保这些学生安心学习、开心生活、健康成长。爱是教育的基石,对于长期生活在“孤独城堡”中,处于父母“关爱缺失”的“留守儿童”,教育应把爱放在中心位置。教师应于“留守儿童”交朋友,多关心、爱护、照顾、理解他们。
教师即使学生品质形成的引路人,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促进者,还是学生生活的保护者。因此,应该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大力提倡教师“走百里、访千家、暖万人心”活动,重点做好“留守儿童”家访工作,对“留守儿童”家庭尽量做到“三必访”,即情绪不好必访,成绩下降必访,迟到早退必访;尽量做到定期与“留守儿童”外出的父母沟通,定期与“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沟通,定期与“留守儿童”的“家长”沟通。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儿童”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学校、班级经常举办生动有趣的活动,以赛促练,提高能力。
我校地处中国西部的一个贫困山区,也是这一特殊群体的重要集中地。从我校的留守儿童情况来看,这些孩子的家庭教育大致存在着三种结构类型:一是"单亲教育"型;二是"隔代教育"型;三是"寄养教育"型。通过调查,发现这三种新本文由收集整理型家庭中所受的家庭教育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放任的,另一种是专制的。"留守儿童"由于远离父母,失去亲情的呵护,缺乏正常的家庭教育,他们的心理问题增大,道德品行出现偏差,行为习惯也存在问题。这类儿童表现出的比较突出的心理问题有:性格内向、自卑、孤僻、偏激、懒惰、暴躁、冷漠、自私和不愿意合作等。由此产生的行为问题有:厌学、个人卫生习惯差、经常与别的同学闹矛盾、不完成作业、沉迷游戏、说谎、偷盗等。这些问题最终造成他们人格发展不健全,学习成绩下降,思想品德发生危机,违纪行为增多等。这种种问题的出现,情况着实令人担忧。
俗话说,儿童的教育就是爱与善的传承。那么,我们怎么实施对这个特殊群体的教育和管理,才能培养出符合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的学生呢?
1.教师要做到爱生如子
"留守儿童"因为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亲情缺失,他们经常有一些想法和心里话却无法和长辈、亲戚们沟通交流,所以,这时作为老师的我们一定要扮演好慈父爱母的角色。去体贴照顾好这些孩子,并努力改善师生的关系,经常与他们谈心、沟通和交流,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用师爱来填补缺失的父爱和母爱,也使我们能成为他们学习、生活上的参谋、顾问和助手,以此增强他们学习、生活的信心和动力。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的档案
班主任老师要做好留守儿童的摸底工作,建立包括基本情况、家庭状况、监护人情况、学习成绩、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留守儿童的档案,将其在校的各方面表现记入档案。从而对留守儿童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的家长通报其成长情况,形成家校共同教育的局面。
3.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由于缺少了父母的教育,他们的亲情关系不够健全,从而也影响了他们的人格发展和品德发展。因此他们就容易从别的地方去获取一些成长所需的信息,这个过程中就夹杂了有同伴的不良文化、越轨行为、不健康的东西等,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通过主题班会、联谊会等,引导学生互助互爱,激励他们向更好更高的方向发展,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来自集体的温暖,从而促进身心的健康成长。
4.建设良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
学校教育是留守儿童教育和帮扶的重要途径。要让他们快乐健康的成长,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寄宿条件,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能到学校这个大家庭里生活、学习,让他们能够在集体的生活中获得生活的乐趣,感受到家的温暖,他们也才能有好的个性的发展,也才能不断进取,不断提高。
5.建立教师课题研究小组
希望学校能通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等方式,强化教师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让我们教师主动承担起家长或监护人的部分责任,积极营造良好的班级环境,从学习上、生活上对留守儿童给予更多的关爱,用心去爱他们,用情去感化他们。让他们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自信心,以此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6.架设一座无形的"心桥"
孩子对父母感情的亲情依赖,是其他任何感情都不能取代的。我们的家长恰恰忽视了这一点,他们往往寄给孩子许多钱物,却常年不给孩子一封信或一个电话,这就造成了孩子的情感饥渴。我希望能通过学校牵线搭桥,动员家长能定期通过书信或电话与孩子进行情感沟通。我确信,这个方式的施行,一定能收获良好的教育效果。
AnalysisontheDeclarationoftheContractAvoidanceofCISG
Abstract:The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Contractsfor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hereinaftercalledCISG)stipulatestheprovisioncalled"declarationofthecontractavoidance".However,sometermsinitareveryflexibleandelastic,andfairinterpretationcanonlybemadeinconnectionwithotherprovisionssuchas"fundamentalbreachofcontract"and"graceperiod"soastobalancerightsandobligationsbetweenparties.Inessence,thepurposeofthissystemistoencouragethepartiestossttletheirdisputespursuanttotheprincipleof"bonafide".
Keywords:CISGFundamentalBreachofContractDeclaretheContractAvoided
一、宣告合同无效制度概述
“宣告合同无效”(Declarethecontractavoided)是公约的独特用语,其效果大体
等同于我们所熟悉的解除合同。公约用列举的形式表明了“宣告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及其后果,其基本内容是:
(1)“宣告合同无效”必须以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才生效。(第26条)
(2)“宣告合同无效”是买方或卖方可单方行使的权利。(第49、64条)
(3)“宣告合同无效”仅限于合同一方根本违约或违约方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声明将不在宽限期内履行合同义务。(第49、64条)
(4)“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各方的合同义务(第81条)。
二、运用宣告合同无效制度时的若干难点
(一)如何判断违约行为是否构成了“根本违约”。
公约第25条对“根本违约”下的定义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约,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因此,公约规定的根本违约应包括两个条件,即视违约造成的损害程度;视对损害是否可以与之。理解第25条的关键是澄清“遭受损害”、“实质上剥夺…的东西”、“预知”这三个概念。下面分别予以阐述:
1、“遭受损害”中的“损害”(detriment)应作广义的解释,它不同于damage,(倾向于物的损害),也不同于loss(倾向于商业利和财产损失),它应当涵盖商业利益损失、标的物损坏、商业机会损失等各种情况
2、“实质上剥夺…的东西”,这句话表明了违反合同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会剥夺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利益。如何认定“实质上剥夺的利益”完全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因为国际货物种类繁多,交易条件也差别很大,同样的违约行为在不同情况下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结果,这影响到是否构成根本违约。例如,卖方交货时单据不符、交货地点或商品规格不符,逾期交货这些行为,看起来较为普遍,但是单据的性质或作用,不符点的多少,逾期`交货的动机是什么,这些因素在不同案件中会给守约方造成不同的损害。此外,还应该看合同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应考虑合同订立时的具体情况,评估当事人是否把相关合同条款看得很重要。例如,时间是否是合同中的关键因素,如果是,则迟延交货可能会造成根本违约;如果不是,则不构成根本违约。同样,CIF条件下卖方办理保险的义务对于买方转售货物(特别是运输途中的货物)很重要,如果由于卖方不履行此义务造成买方不能转售货物,则构成根本违约。至于货物与合同不符至何种程度才算实质上剥夺了…的东西,是个相当不能预测的东西。一个仲裁案例表明,仲裁庭认为应当把“实质性的剥夺”理解为“大部分的”或“基本上”剥夺,只有这样才符合公约第25条的真实目的,即只有当违约很严重,不允许解除合同不足以实现公平的结果时,受损害方才可以解除合同,只有这样,才能使已经订立的合同尽可能的得到旅行,使国际贸易得到顺利的发展。该案中,被申请人交付的羽绒服尽管存在着做工粗糙和颜色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问题,但并没有严重到“实质上的剥夺”申请人有权期望得到的那种羽绒服的程度,因而申请人没有权利以此为理由解除合同。由此可见,“实质上剥夺”是一个弹性相当大的概念,很难确定一个明显的尺度,在发生纠纷提起仲裁或诉讼时,无法预计。
在认定损失和利益被剥夺时还必须考虑违约方合理进行补救、减轻损失的情况,如果违约方在发生违约后,采取公约第48条第1款允许的对不符货物进行有成效的补救措施而没有个买方造成不合理的不便,就不构成根本违约,受害方无权解除合同。比如,在设备因零部件故障不能运转时,卖方空运部件使之运转便属此类。
3、关于“预知”,公约虽然同时规定了“主观标准”(看违约方是否可预知)和“客观标准”(看合理第三人是否可预知),但起决定作用的应当是客观标准。这里关键的是对“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的理解。“同等资格”是否指在该业务领域资历经验相当的人?“通情达理”是否指在商业信誉、从业道德方面表现俱佳的当事方?在确定以上概念时,务必需要考察当事方长期的经营表现、习惯做法才能做出判断,并且每个案件所涉合同的具体意义也要予以考虑,这些因素都会带来判断上的难度,从而影响守约方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
(二)根本违约与宽限期程序的关系
从以上可以得出结论:鉴于“根本违约”检验标准的不确定性,买方或或卖方就很难知道如何对根本违约做出反应—还有解除合同是否允许。不恰当的分析会使买方或卖方在做出反应时处于根本违约的位置。为了消除这种不稳定的因素,公约第47条和第63条分别规定了宽限期程序,这两个条款允许未违约方指定合理长的一段额外时间让另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如果违约方在宽限期内仍不能履行他的基本义务(卖方不交货、买方不接受货物、不交付货款)或者他明确宣告将不履行义务,未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必再担心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是否达到了根本违约的程度。由此可见,第47条与第63条的规定起到了“确权”的作用,即确定违约方延迟履行时,守约方何时可以解除合同。这样的宽限期程序时等待履行的守约方消除了违约方某种程度的逾期不履行是否足以构成解约权的不确定性。至于何谓“合理长的一段额外时间”(anadditionalperiodtimeofreasonablelength),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应考虑延迟交货的程度、性质、法律后果;继续履约的可能性;交货或付款所需的时间;迅速履行对于未违约方实际利益的影响。但即使这样,除非在这个问题有惯例,买方仍无法确信其确定的额外时间是否合理,除非这个期限足够长,尤其是远距离交易的情况。
当然,宽限期程序并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客观情况使得未违约方有充分把握解除合同,而且等待违约方的履行会给他带来严重损失时,也可直接接触合同而不经过宽限期程序。同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合同的规定改变或不适用宽限期程序。例如,双方可在合同中规定,一旦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货物,买方可自动解除合同。
可惜的是,宽限期程序适用的范围有限,它并不能消除所有因根本违约带来的不确定的情形。根据公约第47条、第49条第1款(b)项和第51条第1款,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卖方不交货或只交付一部分货物的情况下,买方才可以通过通过宽限期程序为宣告合同无效打下基础。而在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况下,履行宽限期程序并不能导致买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同样,第63条的规定也只是当买方在该指定的额外时间内不履行其“支付价款”或“收取货物”的义务时,才为卖方宣告合同无效提供了基础。买方违反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能使卖方通过宽限期程序来达到确定其可以宣告合同无效的目的。
此外,适用宽限期程序仍可能产生以下问题:
(1)如果卖方在宽限期内仅交付一部分货物时如何处理?第47条第1款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它仅考虑到卖方在宽限期内不交货的情况。学术界有种观点认为,根据公约第7条规定的公约解释规则,凡本公约为明确解决的属于本公约范围的问题,应根据公约的一般原则解决,并考虑贸易上遵守诚信的需要。公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解除合同只有在另一方严重违约时才可行使,基于宽限期的解约不应损害这一原则,“第49条第1款(b)项以及第64条第1款(b)项应解释为只有在宽限期内违约方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实质部分时,未违约方才能解除整个合同。”笔者同意这个观点,就是说买方在宽限期内交付了大部分货物,仅剩下少部分货物没有交付,买方不能宣告整个合同无效,但对于没有交付的货物部分,可构成根本违约,,应支持买方关于对这部分货物解除合同的要求(假定合同履行是可分的),否则将使无辜的买方继续等待剩余部分的履行而遭受损累。例如:合同要求交付1000包小麦,卖方迟延交货,卖方在宽限期内交付了900包,对剩余的100包,买方有权解约。至于卖方在宽限期内不能履行合同的实质部分,或对于不可分开履行的合同,不能履行其中任何部分,则可以解除整个合同。
(2)如果卖方在宽限期内交付了全部货物,但仅有一部分货物符合合同,买方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应看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那部分货物对合同履行是实质性的还是非实质性的,是否可以分割。如果不符部分是非实质性的(合同不可分割履行的情况)或在合同可分割履行的情况下,不符部分所占比例很小,买方可对不符部分宣告合同无效,但不能宣告整个合同无效。但是,假如不符部分是实质性的或所占比例很高(大于50%)则买方可宣告整个合同无效。
(3)如果买方在宽限期内仅接收了一部分货物或交付了一部分货款,对于未履行的部分,卖方可否利用宽限期程序解除这部分合同,公约没有明确规定,没有与第51条相对应的针对买方部分违约卖方采取救济的条款,应考虑买方部分违约的情节,以及卖方履行的情况确定。笔者认为可以类比(1)中的分析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三)买方宣告合同无效时的诸多限制
为了保障国际贸易的稳定性,公约对宣告合同无效制度增加了若干限制性条款,如第49条第2款规定买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无效,否则就丧失了这一权利;第39条关于未能及时履行品质异议通知义务的后果;第43条关于未能履行及时提出第三人权利要求的异议通知的后果;第82条对买方行使拒收权的限制,都是对买方行使解约权的重要限制。即使买方满足了上述条件,试图“宣告合同无效”,卖方在买方宣告合同无效前还有权利“补救”履行合同时的缺陷。如果卖方交付不符合合同的货物比较早,可以通过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日前交付符合合同的货物来进行补救,不管不符合合同是否造成根本违约。如果卖方提供的补救是在合同上规定的交付日期以后,只要它没有“造成不合理的迟延”,也没有“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则仍是允许的。因此,关于卖方补救的问题,公约条款的要旨是让当事人在解决交货最后期限和货物质量纠纷时进行合作,而不是鼓励买方轻易的就宣告合同无效。
(四)未违约方宣告合同无效后计算损害赔偿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75条和第76条规定了当事方宣告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计算损害赔偿的基本方法法,是对第74条计算损害赔偿数额一般原则的具体应用。第75条规定了具体的赔偿方法,其赔偿建立在守约方所受实际损失的基础上;第76条规定的是抽象的赔偿方法,其赔偿建立在预计的市场价格损失的基础之上。
第75条的难点在于对“合理时间”、“合理方式”的理解。“合理时间”的长短应视替代交易是否可能发生、是否有利于减轻损失来确定,当货物价格下跌时,未违约的卖方应尽可能早的转售货物,当货物价格上升时,未违约的买方应尽可能早的购进货物。对于何为“合理方式”,则应联系一些具体的因素来确定,如购买或销售这种货物的常用方式,货物所在地的市场供求状况及地理位置、价格状况等等。本条规定中虽不要求参照时价,但若遇合同双方就受害方另行购买(或转卖)的方式是否合理发生争执时,时价仍是一个参照标准。如果替代交易没有满足以上两个标准,则应认为替代交易不成立,改按第76条规则计算赔偿额。“如果转售或补进货物不是以合理方式并且在合同宣告无效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进行的,损害赔偿按照仿佛替代交易没有发生那样计算,因此,可诉诸第76条规定,或者在可行时依据第74条计算。”
理解第76条的关键是确定“何时”及“何地”的时价。第1款中对“何时”的时价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宣告合同无效之时,即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时(第26条);二是接收货物之时,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应该注意,“接收货物”的一方不限于买方,也包括卖方。当买方收到货物后不正当的拒收它,货物反过来又归卖方处理,即产生了卖方从买方那里“接收货物”,若卖方欲向买方行使索赔权而又没有转卖货物,则应取得合同价格与他接收货物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
第2款规定了“何地”的时价,即时价指“原应交付的货物地点的现行价格”。“交货地点“应参照第31条来理解。如果交货地点不在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所在地,则对其调查取证时价就有可能造成不便。此时,要求损害赔偿方可选择按第75条进行替代交易的方法避免适用第76条。
当然,有些货物可能比较独特或为买方专门订做,因而找不到可以作为参照的市场价格;也可能由于某些货物的价格比较稳定,其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没有形成差价。此时,第74条将替代第75、76条而适用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
三、小结
公约设立了宣告合同无效制度,这无疑完善了对守约方的救济,但由于它也可能对违约
方过于苛刻,因而受到许多限制,以维护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平衡。实践中,宣告合同无效方往往不注意履行公约中规定的程序或没有完全满足公约中规定的条件,以至于造成不正当行使这一权利的情况。由此可见,通过联系公约上下文并且结合公约的一般原则及精神,才能正确把握并运用宣告合同无效制度。
参考文献:
[1]张玉卿.《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释义》[M],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88.
[2]李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评释》[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关键词】
销售企业;合同管理;适应市场
广东、福建等省经济活跃、经济形式复杂多变,做为设立在该地区的销售企业,随近十几年来国家经济发展,快速发展。为适应市场变化,企业需要积极开展多种方式的改革。本文以某企业广东区公司在华南地区的分支机构变化为例加以阐述。从2000年以来,该企业在华南地区跨省多次分立、整合。2004-2009年以华南区公司为主,管理本地区(广东、福建、海南)业务,人员合并办公。2010年后华南区公司各项工作重新分立为各省区公司管理。组织机构先后经历了省市级管理方式―省级公司直接管理模式(组织扁平化、垂直管理)―省地市级管理方式三个阶段模式。所辖地区也分别经历了各省独立―广东、福建、海南三省合并―广东、海南两合并加福建省独立―各省独立。公司内部管理方式、管理地域范围不断变化、所处的经济环境复杂,需要从多方面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工作。
1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制定
在华南区管理时期,最早结合总公司制度制定华南区合同管理制度,广东区合同管理制度是结合本区当前的实际情况,在原华南区制度基础上修订制定。并同时制定《合同管理权限及合同审查审批程序》。现行制度建立统一授权、归口把关、各负其责、相对集中的合同管理体制。公司所属各地市公司、公司本部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进行合同的论证、审查、签订、履行、监管等工作。
1.1建立统一管理、各负其责、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
改变原来的多部门管理,按相对集中归口把关、相对集中的方式管理。原来的由各主要业务部门各自承办合同、审核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即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模式,变为相对集中统一管理后,成为现在的由公司所属各地市公司、机关各处室应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进行合同的论证、审查、签订、履行、监管等工作,形成职责清晰,工作明确、有效监督、规范控制的合同管理体制。
制度明确规定订立书面合同的标准要求。从基本环节控制风险。
1.2“各负其责”,严格“三项审查”制度
按照“事前预防、统一授权、相对集中管理、分专业审查把关、各负其责、全过程监督”的原则,公司所有合同在签订之前,必须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对合同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可行性、合法性、严密性、规范性、立项依据、资金渠道、技术质量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查;公司法律部门及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分专业归口审查、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包括法律审查、专业技术审查、经济商务审查。对未履行三项审查及审批手续的全同,一律不得签订。
1.3公司合同审核以公司本部、地市分公司两级为审核主体
针对销售公司最基层单位人员工作性质侧重具体销售业务,法律专业人员极少,工作管理中心不同于省、市级管理性公司的特点。将合同审核的管理性工作上移至省市级分公司,即减少基层工作负担,又缩短合同审批流程、提高合同审批效率,符合各级工作侧重点。
1.4加强新业务、高风险项目的法律审查
对于招投标类合同、投资类高风险合同,公司制度明确规定:“立项、选商、谈判、会审、签订的程序进行。”“对合同项目进行必要的考察、论证、落实资金渠道、项目计划等保证合同全面履行的条件。”“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进行审查。”“进行合同谈判、组织招标、投标”。
1.5公司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结合
广东区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规定:“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广东区公司充分发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势,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设置伊始,即将所有列入招标类别的合同审查流程设置招投标审核。所有相关合同,必须首先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招投标审核,达到招投标标准而未通过招投标审核的合同将被退回,从而避免产生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情况发生。
2 合同管理信息化推广
以制度做保障,积极、快速推动合同信息化管理。
把合同管理进行网上审查审批等内容明确写入现行制度中。三省合并管理时期,合同数量大,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也处于起步阶段。但按上级公司的总体安排,借助于当时的垂直管理、专业线分工的集中、统一特点,大力推动合同管理全面网络化、信息化的工作,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人员培训,强化合同信息系统的终端用户使用。加强与当时三省各专业线、各区域和各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各专业线从初期的不适应信息管理方式至形成习惯、到支持认可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认识到管理三省各级合同,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有着无法比拟的时间、空间优势,即节约人力物力成本,又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成为当时最早一批合同全面上线的企业之一,系统使用覆盖广东、福建、海南三省分公司,用户数量超过550个,合同系统运行合同管理范围下至零售网点合同上至省级公司投资项目,合同运行数量达30057份。
3 合同管理细致与效率平衡
作为一个大型企业,合同管理的细致性和对控制风险的高要求往往与合同签订效率相互制约。需要企业对合同管理审批环节的流程优化常抓不懈。公司的流程优化是从“娃娃”抓起的,基础好,也更易治理。从合同流程设置伊始,便充分考虑到实际工作需要、工作效率要求,以满足于瞬息万变的市场变化要求为目的。除重大合同外,合同审核流程简洁、无重复的专业技术性审核。公司重视做好平时的预防工作,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日常治理的效果显著。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初始化的早期,流程即是一级审核即可完成三项重要审查,效率高为特点。公司的现行管理制度同时也明确“归口审查、各负其责”,在现在行制度的同时,也有明确的《合同审查权限及审查审批流程》,即避免了审查审批流程的事后确定的随意性,也免于造成流程不定的相互推委。
区分不同类别、不同性质、不同情况的合同,本着实际情况,按工作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关联交易合同、有标准文本的合同 、对时限性要求高的合同,符合三项审查及审批要求为上限要求。一般只通过一级审核,少用二级审核,避免相同专业性、技术性重复审查。
使用标准文本、金额较小、对时限性要求高、法律关系简单的合同,如: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主要产品采购、零售网点销售、零售网点维修、零售网点房屋租赁等合同,实行一级审查审批,只在二级分公司完成三项审查和审批即可签订,通常不同性质的审核节点4个,在承办人及时督办的情况下,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所有审查审批环节并签订。对于其它法律关系简单的买卖、租赁、技术服务等合同审查审批合同审核节点总数一般为5个,金额小的4个。只有投资建设类的合同,法律关系复杂、金额大、无固定的标准文本,而实行二级审核,以严控各种风险。
日常控制流程延长,由于部分工作部门的内部工作分工需要,时常有相关部门要求增加流程审核要求。日久天长,流程便会逐渐加长。为控制这一情况发生。公司流程变化、调整实行审核制,流程调整由主要负责人审批,方可增加。同时,不定时安排合同审核流程检查瘦身。达到日常控制体重,效果好于超重后服药减肥。
4 应急合同审核控制
销售企业面向市场,工作难免需要应对“突发事件”,对时间及价格波动异常敏感的合同也需要应对这类“突发事件”。这客观上造成了个别合同事前审核不充分,事后补办。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各类人员的加入,这类情况也随之复杂。为控制这一情况,公司将其纳入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人事业绩指标考核范围。自上而下,重视合同提前充分审批签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最大限度减少这一情况发生几率。
5 合同管理薄弱环节强化
履行控制,寻找最薄弱环节,明确职责。
1.由销售管理缺失导致的公司现状
1.1 销量无起色
营销员长期在外,如何有效管理成为营销部门最头疼的事,防营销员甚于防贼,怕他们不出工,实行座机报到。怕他们出工不出力,建立市场日志。但即使这样,销量增长还是不尽如人意。
1.2 市场占有率下降
X医药商业公司市场覆盖面涉及A市2 市 6 县6区和6个开发区,公司将A市分为五个大区,分别由五位区域经理负责,每个大区内由一到两名营销员负责。由于本年度A市有多家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加剧,且公司内部销售管理出现系列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公司今年较上一年度市场占有率缩水近5%,个别区域市场占有率缩水近20%。
1.3 销售人员缺乏积极性,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
由于x公司实行的是“块块化”的营销模式,并没有根据营销人员的各有所长进行“条条化”分工,同时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一,地区任务一把抓,导致地区间业绩差距较大,销售人员所获报酬与所付努力不成比例;同时区域经理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有甚者,个别大区经理带领本区域及其他区域销售员一起钻公司制度漏洞,谋取私利,加上销售管理监管措施不完善,赏罚力度不到位等,影响了一批工作有热情、有责任心的销售员,从而出现员工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现象;再有促销政策过于陈旧,不随机应变,市场功能缺失等等,导致公司销售人员缺乏凝聚力、工作缺乏积极性、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等现象出现。
2. 建立一套完善的销售管理体系
2.1 建立健全的营销管理制度
案例中,X医药商业公司没有系统配套的销售管理制度和与各项销售管理制度相匹配的销售管理政策,而一个企业的销售工作要想不出大的问题,其先决条件是,在企业的销售管理制度上要没有明显的缺陷和遗漏,销售管理制度系统配套、互相制衡,并有相应的销售管理政策与之相匹配。
俗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健全营销制度,比如绩效制度、出差制度、汇报制度、晋升制度、考勤制度、促销制度、合同制度、费用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等,营销总监等营销管理者要制定出适合营销员管理和企业发展的营销管理制度,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在制度执行中要对制度不断完善和调整,始终保持制度的适应性和实用性。
2.2销售计划管理
该企业在销售计划的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如无目标明确的年度、季度、月度的市场开发计划;销售目标不是建立在准确把握市场机会、有效组织企业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的,而是拍脑袋拍出来的;销售计划没有按照地区、客户、产品、营销员等进行分解,从而使计划无法具体落实;各区县的销售计划是销售员与公司领导讨价还价的结果;公司管理层只是向营销员下达目标数字,却不指导营销员制订实施方案;由于没有明确的市场开发计划,结果,企业的销售工作失去了目标,各种销售策略、方案、措施不配套、预算不确定、人员不落实、销售活动无空间和时间概念,也无销售过程监控和效果检验措施。这样,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企业的销售工作就像无头苍蝇一样,东冲西撞,毫无进展。
制订销售计划和按计划销售是销售工作的基本法则。销售计划管理既包括如何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销售目标,也包括实施这一目标的方法。具体内容有:在分析当前市场形势和企业现状的基础上,制定明确的销售目标、回款目标、定性、定量指标;根据目标编制预算和预算分配方案;落实具体执行人员、职责和时间。
2.3全面营销员管理
营销员是企业的先遣部队,也是企业的财富起点,在企业里的地位举足轻重。该企业对营销员的行动管理非常粗放:“只要结果,不管过程”,而不对营销员的销售行动进行监督和控制,这也是个别业务谋取私利存在的原因;而同时区域经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以致营销员行动无计划,无考核;无法控制营销员的行动,从而使销售计划无实现保证;营销员的销售活动过程不透明,企业经营的风险增大;营销员工作效率低下,销售费用高;营销员的销售水平不提高,营销员队伍建设不力等。因此,对营销员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如何管好营销员,就成为所有营销总监的头等大事。
2.3.1 营销管理者要练好硬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能力,认清企业现状,理解老板的期望与要求,了解行业状况及发展趋势,有一套合适的营销管理规划;重视区域经理的管理,同时,提倡人性化管理、无限沟通、赢得人心、统一思想、公平公正的管理、描绘未来、为每个营销员量身制定合理的职业规划,如职业晋升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与职业相匹配的薪酬制度等,使营销员切实感受到自己在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也感受到营销管理者对自己的悉心栽培和无比重视,使其能够快乐赚钱,开心工作,效率更高。
2.3.2对营销员的业务管理。也是营销总监等营销管理者的核心之一,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量才适用、适度授权、制定目标、分配工作、监控工作、正负激励且及时兑现、评价考核、培训学习及团队精神、优胜劣汰。
2.3.3 营销员行动过程管理。其核心内容是围绕销售工作的主要工作,管理和监控营销员的行动,使营销员的工作集中在有价值项目上。包括制定:月销售计划、月行动计划和周行动计划、每日销售报告、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要点、流动销售预测、竞争产品分析、市场巡视工作报告、周定点拜访路线、市场登记处报告等。
2.3.4 营销员行动结果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业绩评价,一是市场信息研究。业绩评价包括:销售量和回款情况、销售报告系统执行情况、销售费用控制情况、服从管理情况、市场策划情况、进步情况。信息研究包括:本公司表现、竞争对手信息等。
2.4 客户关系管理
企业对客户管理有方,客户就会有热情,会积极配合公司的政策,努力选购产品;管理不善,就会导致销售风险。然而,该企业对客户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结果,企业既无法调动客户的销售热情,也无法有效地控制销售风险。市场风险管理的关键是客户的信用、能力和市场价格控制。管理手段和方法有:客户资料卡、客户策略卡、客户月评卡等。 而如客户对企业不忠诚、窜货现象严重、应收账款成堆等,均为销售过程中客户关系管理不到位普遍存在的问题。
2.5 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信息是企业决策的生命。营销员身处市场一线,最了解市场动向,消费者的需求特点、竞争对手的变化、经销商的要求,这些信息及时地反馈给企业,对决策有着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销售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也要迅速向上级报告,以便管理层及时做出对策。然而,该企业没有建立起一套系统的业务报告体系,未能及时地收集和反馈信息,基于此项对营销员的考核仅限于定性考核中占微小的比重,没有给予更重要的地位。对企业的发展而言,市场信息非常重要,它决定着企业明天的销售业绩、明天的市场!
2.6 业绩考核成体系
该企业没有对营销员的销售业绩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对销售人员定期进行定量和定性考核,包括考核营销员销售结果,如销售额、回款额、利润额和客户数;考核营销员的销售行动,如推销员每天平均拜访次数、每次访问所用时间、每天销售访问的平均收入、每次访问的平均费用、每百次访问平均得到的订单数、一定时间内开发的新客户数、一定时间内失去的老客户数、推销员的费用在总销售额所占的比重等;对营销员进行定性考核,如考核营销员的合作精神、工作热情、对企业的忠诚责任感等。对营销员进行考核,一方面是决定销售人员报酬、奖惩、淘汰与升迁的重要依据,从而调动营销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营销员的业绩进行检讨和分析,可以帮助营销员进步。销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培养营销员的销售能力,营销员不进步,就不会提高销售业绩。
参考文献: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外伤性泪小管断裂21例(21眼)。其中男15例,女6例。右眼14例,左眼7例。年龄8月―12岁。就诊时间1h―2d。致伤原因:车祸、撞伤、钝器击伤、拳击伤、爆炸伤、锐器割伤等。
1.2 治疗方法和结果 21例儿童外伤性泪小管断裂中,术中全部找到泪小管断端,均成功安装支撑义管。拔管后随访3―6个月。患眼泪道冲洗通畅,无溢泪现象,治愈18例占85.71%;患眼泪道冲洗通畅,但仍有溢泪,好转2例占9.52%;患眼泪道冲洗不通畅,无效眼1例占4.76%。
2 护理
2.1 术前护理
2.1.1 评估损伤性质及护理 护士接诊时首先要询问患儿受伤时间、原因、性质。用0.9%氯化钠注射液清洗患眼伤口周围的血污及泥沙,无菌纱布遮盖伤口,预防伤口感染。住院后对床位予以加床栏防坠以免引起再度损伤。
2.1.2 心理护理 泪小管断裂常为意外伤。意外伤害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给家庭带来经济、情感等多方面的压力[4]。针对患儿及家属的心理特点,在护理上,要耐心做好家长及患儿的解释工作,主动接触患儿,用温柔体贴的言语进行安抚,做到声音轻柔,面带微笑,消除焦虑恐惧心理。同时向家长详细交代病情,讲明手术的必要性、目的、效果,消除患儿及家长的紧张情绪和顾虑,增强安全感和治病的信心。
2.1.3 术前准备 了解患儿最后进食时间,嘱家长给患儿禁食禁饮6―12小时,防止术中呕吐引起误吸;协助做好辅助检查,排除全麻手术禁忌症;准备好中心吸氧及吸痰物品;按医嘱术前半小时以公斤体重计肌注鲁米那和阿托品。
2.2 术后护理
2.2.1 护理 患儿未完全清醒时,为去枕平睡,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呕吐。患儿清醒后,采用向患眼侧卧位,避免泪眼积聚在眦伤口,有助于伤口的干燥愈合。并减少头部运动,防治出血影响手术效果。
2.2.2 饮食指导 患儿完全清醒后,先喂少量温开水,如无呛咳则可喂少量稀饭,逐渐增量。
2.2.3 生命体征的观察护理 患儿术后需严密观察生命体征,体温、呼吸情况、心率情况、血氧饱和度情况。小儿肺内氧储备少,而耗氧量高。6岁的小儿肺泡数量虽达到成人水平,但肺功能的发育完成要到15―18岁,因此容易发生呼吸困难[5]。本组21例均在全麻下施行手术,术后均给予低流量氧气吸入,各项指征均良好。
2.2.4 术眼观察护理 指导家长防止患儿抓脱术眼敷料,注意保持敷料干燥,防止伤口感染。术后第一天换药,开放滴眼。点滴眼液及擦拭术眼分泌物时应避开支撑义管,防止棉棒上的棉絮将义管拉出,同时,勿牵拉已缝合伤口的眼睑,影响伤口愈合。对于年幼的儿童,晚上睡觉时可用无菌纱布遮盖术眼,避免患儿夜间睡觉时将义管拉出。
2.2.5 导管护理 向患儿及家长讲解术后保持泪小管插入导管在位的重要性及正确方法。经常检查导管的位置,保证导管在位。洗脸时不要擦洗导管固定处,以免移动导管和防止导管脱落,切忌自行拔管。术后7天拆除眼睑皮肤缝线,拔管后定期冲洗泪道6个月。
3 健康教育与出院指导
及时与患儿及家长沟通,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向患儿及家长讲明留置支架义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健康教育不仅是一种宣传手段,也成为一种护理和治疗的手段[6]。住院期间,21例患儿及家长都能积极配合治疗护理,出院时泪小管支架在位。
教会家长护理患儿术眼和掌握滴眼液的正确方法。点滴眼液时忌用力挤眼,更不能用手揉术眼。不能用任何东西擦拭术眼眦,以免将泪小管支撑义管拉出。避免剧烈玩耍,防碰撞。并告知患儿家长定期来医院复查,3月左右拔除支撑义管。
参考文献
[1] 潘宵晶,祝海等.泪小管断裂吻合术后三种硅胶管留置方式的比较[J].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05,2(12):1302-1303.
[2] 张秀萍,胡海鹏,郭春溪.难找断端的泪小管吻合术临床体会[J].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2007,29(7):549.
[3] 李凤鸣.眼科全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3212-3215.
[4] 刘可,冯启璋,张惠洁.广州市儿童发生意外伤害与其父母知识、态度和行为的相关性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04,39(11):80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