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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国际服务贸易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国际服务贸易是多哈回合的重要议题之一,GATS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四种类型:第一,跨境交付;第二,境外消费;第三,商业存在;第四,自然人流动。当今国际服务贸易成为国际贸易中新的增长点,并呈现以下新的趋势:(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猛,增长速度高于货物贸易。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调整;(2)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仍然不平衡,但差距正在缩小;(3)在服务贸易日趋自由化的同时,贸易壁垒日趋隐蔽化。我国入世以后服务贸易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许多方面仍然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内相关法律尚不健全,管理滞后。首先,缺乏一部统帅整个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律。目前调整国内服务贸易的法律主要是行业性的法律以及跨行业的调整企业组织和交易行为的法律,缺乏具有统领全局的基本法。由于服务贸易行业对外开放的时间较晚,而且是通过试点办法逐步扩大开放领域的,因此没有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统一的服务贸易基本法,只有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的专项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各部门鉴于自身利益考虑,其制订的规定难免从部门利益出发而不考虑全局利益。其次,许多行业至今尚无专项法规予以配套。现行服务行业普遍存在法律规范真空现象。入世前,我国某些服务部门虽已经对外开放,但并无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予以规范;入世后,某些部门原虽有配套法规,又存在与我国服务贸易《承诺表》规定不符的问题。再次,许多专项法规条款简单,没有涉及到对服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缺乏可操作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之间的矛盾与冲突问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与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起步晚还处于幼稚阶段,国际竞争力不强。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我国具有比较优势和出口利益的行业不多,只有在一些附加值较低的领域有一定的优势。
(三)当今国际间的服务贸易随着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而日益扩大。随着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服务贸易保护也日益成为各国政府贸易政策的重点。货物贸易壁垒以关税壁垒为主要表现形式和其他进出口许可证、配额、技术标准等非关税壁垒来加以概括,但是服务贸易的保护却并不那么直观、简单,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远比货物贸易复杂。各国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对服务贸易领域进行多种形式的国家干预,实行歧视性保护政策的措施,致使国际服务市场上保护主义盛行,表现为全球服务贸易壁垒森严,各种贸易障碍林立。
二、新趋势下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应对措施
(一)加强立法,逐步完善和统一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和立法内容。首先,应加快服务贸易立法,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规体系。我国目前服务贸易的立法工作还很落后,服务业中许多部门都无专项法律法规。为保证服务贸易健康发展,应加强对GATT、GATS、WTO等有关条款原则的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国际法律准则的法律、法规体系。对服务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要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同时,依据GATS进行保护性立法,最大限度地缓和与减少外来的强大冲击。其次,加快行业性基本法律的制定。应注重参照国际条约和国外的立法经验,加大立法的力度,尽快完成服务贸易领域的各项法律制定。按照我国承诺的开放部门,加速公布相配套的部门法规。我国服务贸易《承诺表》承诺开放或逐步开放的服务行业共9个,每个行业都包含着种类繁多的部门和分部门。特别是其中商业服务(含专业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房地产服务等)、金融服务(含保险及其相关服务、银行及其其他金融服务等)、运输服务(含海运服务、内水运输、空运服务等)这些都是包含面广泛的服务行业。这些部门甚至许多分部门都须有专门的法规加以具体规范,因此加强部门立法显得十分必要。我国实践中曾由于开放某些部门,如零售服务,因未公开与之相配套的部门法规,批准的合资期限过长,并由外方长期控股,已经给我国服务市场的开放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最后,依据我国的具体承诺,完善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立法内容,增强法律可操作性。从我国入世后国务院及其部门公布的若干条例和规定的内容来看,已基本与我国在《承诺表》中的具体承诺相吻合,但是其中仍然有许多地方与GATS相矛盾。因此,我们应以立足本国国情并与世界接轨为原则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1)加强人大常委立法解释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原则对有关条款作出补充性的立法解释;(2)通过制定国务院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部委规章的形式进一步具体制定各项实施细则;(3)对现行服务贸易法中的灰色领域可以通过颁布司法解释的方式来解决。
(二)建立紧急保障措施,采取必要的保护政策。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贸易起步晚发展水平低。随着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趋势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受到的冲击自然会很多,研究服务贸易领域的保障措施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也是当务之急。面对国际高水平服务业的冲击,中国有必要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
建立紧急保障措施机制赋予各成员在发生紧急服务贸易危险是采取限制性保障措施的权利。中国许多服务行业都很不成熟,特别是金融、电信部门,一旦受到突发性的外部冲击,不仅该部门本身的经济利益受损整个国家的利益和安全也会受到严重威胁。因此,应当加快在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建立紧急保障措施体系。中国应充分加以利用GATS给予发展中国家若干特殊的优惠待遇、宽限期以及保护措施。可以采用的保护方式有:(1)有选择地、适度地开放国内服务市场。这样对未开放的国内服务市场客观上形成了保护;(2)在对外开放的服务市场领域,实行一定的进入限制,如对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资格限制等;(3)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在国内服务市场的竞争行业进行管理,如价格管理、垄断竞争行业管理等;(4)对国内部分服务行业和领域制定产业倾斜政策,在税收、财政、信贷、人员培训及科技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三)利用GATS消除服务贸易壁垒。服务贸易壁垒对国际服务贸易的阻滞作用日渐明显,已引起各国的普遍关注。许多国家力争通过签订双边和多边条约来达到开放服务市场,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的。GATS为服务贸易国际化、自由化及法制化奠定了基础,我们要充分利用GATS跨过服务贸易壁垒:
(1)GATS提出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可利用GATS所确定的发展中国家逐步参与的原则,即根据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情况给予相应的灵活性,以达到使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的目的,以及最惠国待遇原则几种例外与豁免。
(2)利用GATS提出的市场准入原则,即一成员方给予其他成员方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在承担义务的计划表中确定的期限、限制和条件。GATS还规定各国在其做出市场准入承诺的服务部门中,除在其承担义务的具体承诺表中列出外,不能维持或采用数量配额、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方式。数量配额和要求测定经济需求的方式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的总金额;采用配额或要求测定经济需求的方式限定服务交易的总数和以数量单位表示的服务提供的总产出量;采用数量配额或要求测定经济需求方式限制某一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为提供某一具体服务而需要雇佣的自然人的总数等不合理措施。
(3)利用GATS中提出的国民待遇原则,确保服务领域的贸易机会不被一些国家的歧视性措施所阻碍。
(4)利用GATS确定了透明度原则,即每个成员方必须把影响协定实施的法律、法规、行政使命及其他决定、规则和习惯做法,无论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做出的,还是由非政府有权制定规章的机构做出的,都应在生效前予以公布。鉴于此,我们可通过健全服务业管理协会或商会,及时从WTO秘书处和其他成员方设立的咨询机构处收集他国服务业管理法规、行政命令和决定,从而为我国的服务业跨国经营提供直接的信息,并制定相应的战略。
关键词:服务贸易 现状 策略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势头强劲
服务贸易是产业进步的标志, 我国加入服务贸易自由化已是不可逆转的潮流。据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显示,2008年我国入境旅游继续保持持续较快的增长势头,全年入境旅游人数达1.3003亿人次,旅游外汇收入408亿美元,入境旅游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国际服务贸易。
我国服务贸易起步较晚,但势头强劲。从开放程度看,服务业开放已经涵盖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中12个大类中的10个,涉及总共160个小类中的100个。目前,包括银行、电信、证券、保险以及分销等在内的100个服务贸易部门,已全部向外资开放,占服务部门总数的62.5%。可以说,服务业开放程度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从规模上分析,跨境服务贸易从1982年的43.4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1582亿美元,短短23年间增幅超过35倍,约为全球平均水平的2倍,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从0.6%增长到3.3%。服务贸易出口的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5年的第8位,进口世界排名由第40位上升到第7位。我国服务贸易前景广阔。
(二)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且国际竞争力不强
我国服务贸易的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海运、旅游等比较传统的领域,其出口占我国服务出口的一半以上。而金融、保险、计算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却还很弱,这不符合当今国际服务贸易结构正向技术、知识密集化方向发展的大趋势。以2004年为例,服务贸易中的11个项目虽然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但旅游、其它商业服务、运输项目依旧是服务贸易收入的主要来源,收入额分别为257亿美元、160亿美元和121亿美元。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41%、26% 和19%,合计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86%。其中,旅游和运输收入的占比分别上升4个和2个百分点,其它商业服务收入的占比则下降6个百分点。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费、广告宣传、技术咨询、计算机信息服务等项目增速较快,分别增长121%、75%、67%和49%。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服务行业结构有所改善。但由于外资进入后的替代效应,2004年我国金融和通信服务收入有所下降。分别减少38%和31%。上述情况表明,随着我国服务业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境内服务企业,尤其是金融、保险、咨询、邮电等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服务企业将面临来自境内外的双重挑战。
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一般可以通过贸易竞争优势(即TC指数)来分析,所谓TC指数是指一国某一产业或商品进出口差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其公式为:TC指数=(出口一进口)/(出口+进口)。TC指数的取值范围为[-1,1]。当其值越接近于1,表明比较优势大,国际竞争力越强;当其值越接近于-1,表明比较优势小,国际竞争力越弱;当其值越接近于0,表明比较优势接近于平均水平。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的TC指数均为负值,2000-2003年连续四年为-0.08,2004年稍有上升,为-0.07,而美国的TC指数一直保持在0.2左右,欧盟则高达0.8。这说明,尽管2000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得到快速发展,但总体竞争力还不强,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三)国内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
国内服务业的发展是服务贸易的基础,决定着服务贸易的总体国际竞争力。据最新资料显示,服务业占GDP的比例,世界平均水平为60%,发达国家的水平一般在65% 以上,美国甚至高达85%,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也达到48%,而我国服务业占GDP比重不仅明显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甚至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36%),基本维持在33%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主要集中于传统服务业上,而在全球服务贸易总额占最大比重的金融、保险、咨询、通讯等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我国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从上面分析可知,我国的服务业的发展不仅总量规模小,同时档次低,总体竞争力薄弱。因此只有尽快发展我国服务业,为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才能有效地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四)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未成体系且与国际规则有差距
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立法未成体系,不少领域还是空白,即使已颁布的一些有关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也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一些规定与国际经贸规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对应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求,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存在许多缺陷。目前,我国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主要由中央相关部委负责,如中央和地方在服务业国际贸易政策和规章方面存在差别性,服务业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容易造成行业垄断等弊端。此外,我国对服务业的定义、统计范畴,以及划分标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及国际惯例不一致,所有这些,都是阻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策略
当今国际产业的重心开始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指标,发展服务贸易逐渐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我国发展服务贸易面临历史性机遇,发展服务贸易前景广阔。
(一)重点扩大高等教育、文化体育、对外医疗服务、信息技术等服务贸易出口
要按照积极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与扩大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扩大高等教育、文化体育、对外医疗服务、信息技术等服务贸易出口。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具备走向产业化、国际化和服务化的基础和条件。为了更好的发展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适当简化高等院校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审批手续,扩大高等院校招收留学生的规模;二是加大高等院校的国际宣传力度,提高高等院校的国际知名度;三是针对国际社会的需求,增设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四是通过高等教育机构与国内外企业的合作,特别是与大企业、大公司的合作,提高高等教育对国际社会的服务能力。通过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提高我国现代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推动体育、文艺、影视等现代文化产业的国际化,把文化产业作现代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战略领域。近十年来,我国与世界各国尤其是与发达国家的体育文化交流与合作活动已经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体育、文艺、影视等文化产业贸易也有较大的发展,在体育、文艺、影视界有一批名人进入国际文化产业,并获得了良好的贸易收益。把体育文化贸易放在现代服务贸易战略总体中去考虑,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转变观念,把文化交流作为文化贸易来对待,突出国际市场经营操作行为;二是要建立体育、文艺界的明星培育体系和机制,为开拓国际文化产业市场奠定基础;三是要加大国际明星的市场宣传力度,提高文化产业在国际社会的贸易价值和市场效益;四是要放松体育文化贸易的政策管制,为现代文化产业国际化创造宽松的环境与条件。
医疗卫生业是重要的现代服务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要充分认识到中医在世界医学中的重要地位,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业在对外现代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地位:一是转变观念,在重视援外医疗工作的同时,强化发展对外医疗服务贸易,把医疗服务贸易当作重要的现代服务贸易产业来对待;二是提高中医中药产业的国际化水平,尽快把中医中药服务业推向国际医疗市场,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医疗市场;三是调整援外医疗政策,在扩大发展中国家的医疗服务领域的基础上,适当减少对外医疗援助规模;四是通过医疗服务的高质低价方式,抢占国际医疗市场,尤其是要扩大与发展中国家的医疗卫生服务贸易。
信息产业技术服务贸易所拥有的发展空间、技术含量、市场价值等特点,决定了它应该是我国对外现代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选择重点之一。在现代服务贸易领域,随着全球信息技术产业的高速发展,信息技术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日益提升,已经成为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的“领头羊”,而且其技术含量价值也颇高。尤其是服务应用于各个经济部门和生活领域的“软件业”,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竞争的服务贸易重点市场。因此,应把信息技术服务贸易作为我国现代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
(二)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积极培育行业协会,建立国际服务信息网络,打造整体品牌。针对目前我国在对外服务贸易中存在的责任范围不清、条块分割、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有必要在商务部、外经贸部门设立统一协调的服务贸易专门机构,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该服务贸易专门机构的职能应包括:制定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制定国际服务贸易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有关国际双边、多边服务贸易协定以及我国相关法规的实施;建立综合统计体系等。同时,各服务行业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部门,其管理职能主要侧重于:提出行业发展、开放或保护方案,对行业内的市场开放实施监督管理,统计服务贸易数据,推动优势产业走向国际市场等。最后,我国应该建立起一个收集、传递国际服务信息的网络,或成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处理机构,防止因相关信息由服务单位自己收集处理和加工,影响到信息的利用率。
(三)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服务贸易立法,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我国服务贸易立法近年来虽大有改善,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如有些重要的服务部门没有部门立法,有些法律条文措辞模糊、操作性不强,有些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矛盾冲突等等。因此,政府应结合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GAI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尽快完善服务贸易的法律规章,建立不同层次、内容齐备且相互协调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为我国服务贸易的迅速、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四)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加快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要以跨境贸易和附属机构为主线建立服务贸易体系,明确服务贸易的统计标准、指标体系、统计方式和方式,加强对服务贸易进出口的运行分析,适时掌握进出口的产业动态,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联系,跟踪服务贸易的统计规则的变化,不断完善统计方法,调整统计范围,细化统计项目,增强统计的实效性。
(五)组建大型的服务企业集团
组建大型的服务企业集团,加大服务营销的力度。我国服务贸易企业要想和国际大集团抗衡,必须做大做强。当前的紧迫任务是组建一批国际服务贸易企业集团,扩大规模经营,提高整体竞争能力,并能对外资抢夺国内服务市场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国际服务营销在服务企业国际化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显得更为重要。企业要在认真分析内外环境因素的基础上,首先确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其次,要做好市场调研,准确划分目标市场;另外,要建立科学的营销组合,注重对服务贸易营销组合7PS的研究,即产品、定价、地点及渠道、促销、人员、有形展示以及服务过程管理等七个要素,结合这七个要素,制定出整体的营销方案,从而做大做强服务贸易。
(六)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
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服务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服务提供者的素质是决定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的关键,也是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人才是当前发展我国服务贸易的一个突出矛盾,因此,在加强服务产业、服务贸易重要性及作用的宣传、强化服务贸易意识的同时还需加强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当前我国缺乏熟悉服务贸易的研究人员、企业家、金融家、会计师、审计师、保险师、律师、工商管理人员和工程承包商等人才,同时,具体的从业人员如劳务人员、导游等素质较低,我国应该在相应环节加大教育培训的投入,提高服务人员素质。要建立门类齐备的服务贸易培训机构,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服务贸易人力资源的开发,完善人才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发挥其创造性,并谨防在利用外资过程中国内服务企业优秀人才的流失。
结论
推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不同的服务贸易模式,推进对外开放的力度可以有所不同,且需要选择不同的开放方式与合适的开放次序:要按照积极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与扩大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扩大高等教育、文化体育、对外医疗服务、信息技术等服务贸易出口;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积极培育行业协会,建立国际服务信息网络,打造整体品牌,推动优势产业走向国际市场;加快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不断完善统计方法,增强统计的实效性;组建大型的服务企业集团,加大服务营销的力度;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服务贸易属于人才密集型的领域,服务贸易提供者素质是决定服务贸易质量和服务贸易效益的关键,也是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我国在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同时,应注重人才尤其是知识型服务贸易所需的外向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提升人力资本的素质;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服务贸易立法。建立不同层次、内容齐备且相互协调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为我国服务贸易的迅速、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伍再华.基于竞争力视角下的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6.11
2.杨萍.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06.11
3.付强.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策略研究[J].北方经济,2006.9
当前,世界经济缓慢复苏,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复苏的新引擎和新动力。2013年,在货物贸易总额下滑的背景下,全球服务贸易增长6.1%,成为国际贸易新的重要增长点。[1]在国际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的服务贸易也得到了蓬勃发展。然而,与欧美等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服务贸易总体上仍“大而不强”,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许多问题。因此,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应对之策,使我国服务贸易保持稳健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 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
1.1 贸易规模迅速扩大,逆差也快速扩大 近几年,我国服务贸易增势明显,据商务部统计,2013年中国服务贸易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服务进出口总额为5396亿美元,稳居世界服务进出口第三位,比2012年增长14.7%,占世界服务进出口总额的6%。其中,出口2105亿美元,位居世界服务出口第五位,同比增长10.6%;进口3291亿美元,超越德国首次跃居世界服务进口第二位,同比增长17.5%。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所占GDP的比重较低。由于我国服务贸易增长主要由内需拉动,进口增速高于出口,因而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也快速扩大。2010年至2012年,服务贸易逆差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05%、13.10%和19.04%。2012年服务贸易逆差897亿美元。2013年,服务贸易逆差增加到创纪录的1186亿美元,居世界第一。旅游和运输服务是中国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这表明我国服务贸易虽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长期处于逆差状态,并且逆差呈不断扩大趋势,这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竞争力。
1.2 高附加值服务虽快速增长,但贸易行业结构仍需优化 2014年1月9日,在商务部 “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对外开放”专题新闻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介绍, 2013年1-11月,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分别实现进出口总额565亿美元、191亿美元和192亿美元,同比增幅分别为20%、15.9%和16%。高附加值服务虽快速增长,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依然很大。
传统服务进出口仍是我国服务进出口的主要项目,2011年和2012年,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额占我国服务贸易的比重分别为60.7%和62%,2013年1-11月,旅游服务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36.3%,是我国第一大服务进出口项目;同期运输服务实现小幅增长,占比为24.1%。这是造成我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的主要原因。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服务贸易还是以传统的旅游、运输等行业作为支撑,其主要属于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服务,而资本密集型服务如航空、通讯以及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如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部门对我国服务贸易的贡献微弱。这表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传统服务贸易比重较大,现代服务贸易相对滞后,服务贸易结构亟待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1.3 服务业虽快速发展,但格局仍相对滞后 服务业是服务贸易的基础,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将为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2013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26220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6.1%。2014年第一季度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9.0%,比第二产业所占比重高4.1个百分点。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并超过第二产业,服务业成为我国的第一大产业。[2]
但从国际上看,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依然较低。2012年,在全球国内生产总值中,服务业增加值占70%,高收入国家占比达到74%,比我国高27个百分点。同时,相对于制造业而言,我国服务业发展也较为滞后。[2]另外,我国服务贸易区域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运输、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领域较内陆地区有明显优势,是我国服务贸易的主要出口地区。2011年,90%的服务贸易集中在东部11个省市,其中北京、上海和广东合计占65%。[3]服务业是服务贸易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我国服务业发展的滞后直接导致服务出口缺乏竞争力,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1.4 服务外包业务虽快速增长,但也面临新的挑战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特别是大学生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发展服务外包有利于提升服务业的技术水平、服务水平,推动服务业的国际化和出口,从而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据商务部的统计, 2013年1-11月,我国共签订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金额831.6亿美元,同比增长60.6%;执行金额533.8亿美元,同比增长37.8%。2014年上半年我国共签订服务外包合同87507份,合同金额522.1亿美元,同比增长35.3%;执行金额372.0亿美元,同比增长36.2%。以上数据说明,我国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保持快速增长。
但是,随着我国人力成本的上升、汇率的变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
1.5 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我国各服务行业贸易发展参差不齐,立法情况也不尽相同,许多部门都无专项法律法规,已有的也很多表现为各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立法层次低,而且缺乏协调。虽然,我国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广告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同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立法未成体系,不少领域还是空白,一些规定与国际贸易规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冲突。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促进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仍相对薄弱,很多领域的法律法规还处于空白状态。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服务贸易的立法比较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2 发展我国服务贸易的策略
2.1 继续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我国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传统服务仍然是拉动中国服务贸易增长的主要动力,现代服务贸易相对滞后。因此,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尤其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科技、保险等行业,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提高,增强竞争实力。同时,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如金融、教育培训、文化体育、中医药服务等,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总之,应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我国服务贸易结构,更好的推动现代服务贸易的发展,缩小贸易逆差,实现我国服务贸易的基本平衡。
2.2 进一步推动服务业的发展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中国稳增长、调结构、扩就业、惠民生的必然选择。当前,虽然服务业已成为我国最大产业,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仍然比较滞后,服务业依旧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块“短板”。因此,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竞争力,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差距,加大服务业科技研发及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培养服务业的专门人才;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在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的扶持、引导和协调作用,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2.3 大力发展服务外包 发展服务外包有利于提升服务业的技术水平、服务水平,推动服务业的国际化和出口,从而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近几年,虽然我国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保持快速增长,但是,目前我国服务外包仍位于产业价值链的低端,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是项目类型集中在软件开发及测试、数据录入等领域,而从设计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等高端业务领域则很少或者说几乎没有涉及到。有关专家认为,我国服务外包业发展面临创新能力不足、人才紧缺束缚、同质化竞争三大瓶颈。由此视之,大而不强的问题必须破解,服务外包需进一步向高端发展。[4]
2.4 加强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建设 服务贸易的发展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的后盾,但是,我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服务贸易的立法比较滞后。所以,我们应加强有关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对GATT、GATS、WTO等有关条款的研究,借鉴国际组织、国际条约和各国国内相关立法,从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出发,制定出既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又不违背国际法律准则的服务贸易法规,来理顺各种法律法规与服务行业内部之间的关系,使得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健全,且相互协调,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余荣华,王昊男.让服务贸易引领世界经济复苏[N].人民日报,2014-6-3.
[2]夏杰长,李勇坚.让服务业的带动力更为强劲[N].人民日报,2014-7-13.
[3]王晓.中国服务贸易要破“不平衡”,中国网.cn,2012-07-08.
服务贸易是一种跨越国界进行服务品交易的商业活动,包括旅游、运输、保险、金融、通信邮电、建筑安装与承包工程、计算机与信息、专利与技术许可、咨询、教育、医疗保健、广告宣传、电影音像、个人劳务等。统计显示,2011年,我国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为43.1%,吸纳就业人口约2.7亿;服务贸易总额突破4000亿美元,居世界第四位;服务业吸收外资552亿美元,首度超过制造业成为利用外资最多的领域。但是与其它服务贸易大国相比,我国服务贸易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依然偏低。据统计,服务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发达国家65%以上,中等收入国家50%以上,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也在30%—50%之间。因此,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与经济整体发展似乎很不相称。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一)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速度较快,但长期处于逆差。根据商务部2008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资料,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1997 年的522.3 亿美元上升到2007 年的2 509.1 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7.4%。但是中国服务贸易却出现了连续10 多年的贸易逆差。在2004 年服务贸易逆差额为95.5 亿美元。到了2009年服务贸易逆差达296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约3倍。
(二)我国服务业目前发展结构性失衡。服务出口主要依赖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等资源、劳动密集型服务,而全球服务贸易增长最快的金融、保险、咨询、邮电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行业出口比例很小。
(三)服务贸易的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全国缺少统一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管理和协调机构,各职能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能协调行动。我国现行的服务贸易体制,在中央和地方的服务贸易政策和规章方面差异很大,缺乏统一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协调部门,服务贸易发展政策缺乏透明度,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服务贸易方面上容易出现多头管理,还容易形成行业垄断和权责不明等一系列的问题。此外,我国对服务业的定义、划分标准及统计范畴与国际惯例不一致,也会影响到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四)我国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立法未成体系,不少领域还是空白,即使已颁布了一些有关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但仍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有的规定也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容规范文件,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影响到法律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一些规定与国际经贸规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五)国际服务贸易壁垒隐蔽而盛行。某些国家为了保护其服务产业,对服务市场开放施加诸多限制,服务贸易壁垒的隐蔽化趋势也会继续体现。中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旅游、建筑、运输等劳动密集型服务部门。这些服务需要大量劳动力作为中间投入,需要人员的流动。但目前发达国家在人员跨境流动的问题上限制较多。此外一些诸如资格认证、技术标准、外汇限制等服务贸易壁垒也成为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实质。
(六)服务贸易专业人才匮乏。目前服务业正在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新兴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的相对份额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需要大批专业扎实、高素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但由于中国服务业的比较优势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服务提供者只需具备一般的文化素质或经过简单培训后就可以上岗;加之中国对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导致目前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这种人才供给状况不能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削弱了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对策
(一)立足比较优势,提升国际竞争力。(1)寻求跨国经营,实施走出去战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技术落后,资本不足,且管理欠缺,有必要利用好跨国经营来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服务企业可以利用产权重组与产权交易,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用制、跨国界的经营。(2)加强培养和引进精通国际服务贸易业务的人才。将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不竭的人力资本,逐渐发展高层次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培养人才可以通过加强现有服务人员的培训,也可以通过高校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或者通过各种途径引进海外高素质人才来国内就业,提升我国服务贸易中的智力资本因素。(3)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系统。深入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分析,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理论水平。建设服务贸易公众信息网,向公众提供及时的国际服务贸易信息,帮助服务业企业了解国内服务市场供求状况,从而抓住商机,促进自身的发展。
(二)加快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的调整与优化,统筹规划全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1)保持和促进原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在传统服务领域,应将海洋运输服务业作为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以满足对外贸易快速增长的需求;旅游业要继续大力挖掘丰富的旅游资源,继续扩大产业规模,延长产业链;建筑服务领域一直具有比较优势,要继续鼓励国内的企业走出去抢占国际市场,提高参与国际工程的层次和水平。在现代新兴服务业领域,把信息技术服务贸易作为发展的战略重点。通过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快速发展来实现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结构的优化。(2)要统筹规划全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要使东、中、西各区域协调发展。东部地区因有一定的基础,可率先发展知识、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现代生产业;而中西部地区除教育和旅游外,则应先从较低级的生产业开始发展。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1)政府应加强对GATT、GATS、WTO有关条款的研究,设立专门机构管理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要按照法律、法规对服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2)由于许多服务业如运输、通讯、金融、保险与医疗、教育等部门涉及一个国家的基础结构;同时发展中国家存在着服务贸易逆差扩大问题,因此,一方面致力于振兴我国服务业并积极推进出口,另一方面对国内新兴服务业予以一定的保护。按WTO 规则建立我国服务贸易竞争规则发展服务贸易, 目前应尽快制定和完善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又不违背服务贸易总协定和WTO 规则的法律法规。(3)加大国际合作与交流。通过合作与交流来学习国外先进的服务贸易管理,再结合我们的国情,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方面不断创新和探索,建立符合有中国特色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例如,可以按国东、中、西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建立适合各地区的服务贸易体系,然后再由中央进行统一协调,建立全局性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
(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中国服务贸易法律体系。要加强我国服务贸易立法,提高我国法律整体水平和透明度。在打击服务贸易犯罪的同时,加大对合法的服务贸易企业的法律保护;对现存的法律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使之与相关的国际服务贸易法律接轨,逐步填补我国服务贸易法律的灰色或空白地带,使我国的服务贸易诉讼案件能有法可依。
我们要抓住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移的机遇,进一步拓展改革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稳妥地提升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加强与世界各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内的合作,完善政策法规,积极推动我国的服务贸易的发展,努力使我国的服务走向世界,为世界各国人民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服。
参考文献:
前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服务贸易发展迅猛,已日渐成为全球经济的主体。特别是发达国家,服务贸易所占比重正逐年上升。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正在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服务贸易的发展程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世界将进入以服务业经济为主的时代。而我国的服务贸易还比较落后。如何迎接服务经济时代的挑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伴随着世界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移,服务贸易作为各国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已成为各国国际贸易和投资中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近些年来,国际服务贸易呈现出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一)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和规模逐渐增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们对服务贸易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从而使得服务贸易在国际间的流动性增强,其规模及在各国经济中的比重也在不断增大,在各国经济中的地位和比重也越来越高。
(二)服务贸易结构的变化
传统的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是以运输和其他劳务输出形式为主,当今金融、保险、等已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项目,服务贸易正向以技术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的为主。交易内容和品种日趋扩大,知识和技术含量不断的提高,结构正走向高级化。
(三)服务贸易的地区分布不平衡,但地区差距在缩小
发达国家由于在技术和资本密集度等方面存在绝对优势,其国际服务贸易绝对主导地位,长期对发展中国家存在大量顺差,而发展中国家则处于从属地位,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世界服务贸易的框架格局。近几年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贸易的趋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呈现逐步上升趋势,特别是亚洲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较快。
(四)服务贸易壁垒日趋隐蔽
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国际多边贸易体系所倡导和追求的终极目标,但是由于历史等原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的竞争中实力相差太大,服务贸易给经济发展不同的参与国带来的利益差异巨大,因此,各国政府为了促进本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本国的服务贸易进行不同方式的引导和干预。为了避免贸易摩差的大量出现,采取各种更为隐蔽措施和方式,促使本国的服务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
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虽然起步比较晚,但是发展的势头非常强劲。从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来看,我国的服务业开放已经涵盖了《服务贸易总结协定》中12个大类中的10个,共涉及160个小类中的100个。过去几年中,我国服务出口年增长速度均保持在10%以上,远超过世界平均增长水平。服务贸易的世界排名以及占世界贸易的比重稳步上升,但出口规模与我国经济实力相比较仍较少,水平也较低,还处于相对落后水平。
(一)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且国际竞争力不强。
随着科学技术和各国经济的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水平和结构正发生巨大的变化。服务贸易朝着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方向发展,其中科技含量较高的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中国在服务贸易经济起步较晚,经济的高速发展仍然依靠资源的大量投入和廉价劳动力优势,技术创新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服务贸易的贡献很小。服务水平低,竞争力弱等导致了我国服务贸易被动落后的局面。
(二)国内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整体竞争力不强
一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是其国内服务业的发展状况,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决定了其服务贸易的总体国际竞争力。长期以来,我国的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传统的服务业上。服务基础设施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落后,另外我国大部分服务领域(如电信,运输,金融和保险等)主要以国有成分为主,长期以来缺少必要的市场竞争,服务行业与工业农业建筑业等行业间的专业分工协作关系也尚未形成,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服务产业的发展速度,影响了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均衡发展。
(三)服务贸易缺乏专业人才
现代服务业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属于人力资本的竞争。而作为我国在这方面的比较优势并不理想。尤其是一些新兴的服务业和知识型的服务业所需的外向型高级人才更是缺乏。发展服务贸易不仅需要一般复合人才,更需要一批精通国际商法,金融,运输等业务的综合人才。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专业人才缺乏是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方面差距巨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滞后
目前,我国服务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主要是由商务部来负责。这种管理体制在一段时间里曾经对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对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管理要求,却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贸易政策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差别,各相关的职能部门管理交叉,职责不明等等都是严重地阻碍了我国服务贸易健康快速的发展。
三、国际竞争力提升对策
我国服务贸易仍存在很多问题,通过以下建议拟改善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一)有步骤,分层次的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
我国的服务业不仅规模小,档次低,总体竞争力也很薄弱。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给予发展中国家若干特殊的优惠待遇、宽限期等,放宽服务业行业准入,引入竟争机制,尽快发展国内服务业,为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首先,要有选择的逐步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这样就会对未开放的国内服务市场和仍处于幼稚状态的服务市场提供保护。其次,对于对外开放的服务市场领域,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分地区、分行业、有选择的进行市场开放。尽量减少开放服务市场对我国服务业带来的冲击,同时还要积极的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使我国的服务业总体水平得到快速的题gao。
(二)大力发展服务业,支持产业升级
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长期以来,很多服务行业还处于垄断状态,
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应对这些行业进行深刻的体制改革,加强对高新技术等高等要素的孵化,加快服务市场化进程,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其快速成长。除了对处于幼稚期的服务业加以适当保护,更需要建立一个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有效的、完善的市场体系,为服务业在竞争中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还应该大力扶持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鼓励与科技创新相关的新兴行业,支持对国民经济具有基础性作用的行业如医疗教育公共服务等,给这些行业在税收、财政、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或政策倾斜,促进服务业良性健康的发展,优化产业结构。
(三)加快服务贸易人才培养,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
人力资本作为服务业比较优势的基础,与服务业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有机联系。我国劳动力资源虽然很丰富,但是高素质的综合的涉外服务业人才仍然非常的缺乏,因此,要加快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工作,特别是高校的课程设置状况能更加合理,培养的复合型的人才,使他们能更好的适应现代服务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还应该通过各种优惠的政策和科学的激励机制加强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企业应加快发展技术和人力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业,从而使得服务业的发展真正的建立在劳动生产率基础上,从而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本基础。另外还应加强对现有从业人员的短期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和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服务业所需的各类人才,以切实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力。
(四)加快服务贸易立法工作,完的服务贸易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服务贸易的立法工作还很不完善,许多行业都缺少专项的法律法规,从而造成造成服务贸易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尽快建立既能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又不违反国际法律准则的地法律法规,以增加服务贸易的市场透明度。尤其是要制定一部符合我国服务贸易特点的基本法,并加快各服务部门的立法进度,建立健全的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四、结束语
通过对世界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及我国服务贸易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我国贸易总量已迈入世界服务贸易大国的行列,但是从数量上和质量上来看,我国的服务贸易在结构上仍需要优化,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还不强。为了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综合的国际竞争力,我们必须在扩大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服务出口的同时,通过政府宏观政策的的指导和扶持,引进人才,大力发展通信、保险、金融等新兴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水平。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1-026-03
二战后,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调整、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国际分工的深化。国际服务贸易迅猛发展,增长速度远高于同期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柱。目前,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70%,个别国家接近80%。在世界GDP总量中,服务业产值也已超过了60%。可以说,目前世界经济实际上是以服务商品的生产为主,世界经济已经步入了服务经济时代,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已是一国综合国力强弱的体现。未来一国在国际经贸中的地位如何,很多大程度上取决于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
目前,发达国家纷纷把目光投向服务贸易,竞相抢滩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力争在新一轮的国际贸易竞争中取得先机。因此,能否在服务贸易领域占领制高点已成为决定一国在国际竞争中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但是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猛。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限制逐步放宽,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服务的国际流动逐步兴起,国际服务贸易保持着快速增长的势头,成为新的贸易增长点。据WTo的统计,垒球服务贸易总体上仍在增长,1970年,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仅有710亿美元,1980年为3800亿美元。1990年为8660亿美元,2002年则上升到14600亿美元。由此看出,1995年至2008年全球服务出口的年均增长率均为正,且逐年上升。其中,2002年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迭7%,超过了同期货物贸易5%的增长速度。服务贸易占国际贸易的比重不断提高。
2.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调整。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不断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一些新兴的服务行业迅速崛起并快速进入服务贸易领域。近年来金融、保险、通讯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广告等项目的服务贸易迅速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
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世界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得到调整。其结构不断优化,技术、知识密集化趋势较为明显。有关数据显示:自1990年以来,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趋势,新兴服务部门(如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利许可和其他商业服务等)则增长较快,所占比重不断上升。运输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从1990年的33.8%下降到2005年的22.6%,旅游服务占比从33.9%下降到28.9‰而新兴服务部门占比则从37.5%,逐步增长到47.8%。由此可见。世界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已从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服务行业(如旅游、销售服务等)为主逐步转向以资本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如运输、电讯、金融等)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如专业服务、计算机软件、数据处理等)为主。这正体现了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优化趋势。
目前,国际高科技领域发展最快的是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以新兴服务贸易部门为主的其他服务蓬勃发展,充分反映了信息技术革命对新兴服务贸易的推动作用。服务贸易结构日益向知识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和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一系列新兴服务将成为未来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全球信息技术革命的不断发展增强了服务活动厦其过程的可贸易性,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咨询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扩张。由于世界服务贸易以高新技术为栽体,所以服务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世界服务贸易将逐渐由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
这一趋势是因为知识型服务产品具有极强的可流通性。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存在形式字化、编码化。知识活动方式的计算机化和网络化。刷新了知识与产业及经济的关系。现在,低成本、高宽带的通信设备,敷字化网络与先进的集成软件系统等。正在使原来难以或不能进行的服务成为可交换的对象。
3.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化,但差距正在缩小。按国家类型看,服务贸易大国都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很不发迭,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很不平衡。但比较乐观的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逐渐上升。广大发展中国家正在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月务务贸易商品结构方面,发展中国家在普通劳动力输出、建筑工程承包、部分旅游服务业等领域占有较大的优势。与此同时,一些技术、经济实力较强的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发展技术层次较高的服务贸易,在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方面也在加大投入,发掘区位优势、人力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积极承接发达国家的外包业务。其中中国、印度、菲律宾、墨西哥、巴西等国已经逐步成为区域性或全球外包中心。相应于此,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正在增强。
目前。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仍居主导地位。2008年在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居前20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而且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上对发展中国家存在高额顺差。从国家分布的情况看,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长期以来都是服务贸易的净出口国。其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各自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10%以上。需要指出的是,丹麦、奥地利、荷兰3国此项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0%;以上。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大、最主要的服务贸易国,2008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达到了3193亿美元,进口额达到了2590亿美元,顺差为603亿美元。
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贸易的趋势。这一趋势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进入2n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加快。资料表明,1990年~1998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2%,高于发达国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由于受多种客观因素的影响,1999年~2008年,服务贸
易出口增长率有一定的波动。但仍能维持在10%左右。在发展中国家中,亚洲(主要是东亚)服务贸易发展十分迅速,现在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都已经进入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前20名。近几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排名飙升,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中的差距逐步缩小。
4.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更多、更高。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政府对国外生产的服务销售所设置的有阻碍作用的政策措施。该定义中的国际服务贸易壁垒仅仅增加国外的服务生产者的负担。并且“壁垒”指国际贸易政策中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体现的形式。
服务贸易壁垒以增加国外服务生产者的成本达到限制贸易扩大的目的。这种壁垒可以是通过对进口的服务征收歧视性的关税形式,也可以是通过法规的形式使国外的服务生产者增加不必要的费用。
但是。并不是一切限制服务进口的法规都是服务贸易壁垒。比如,一国政府对本国生产者和外国生产者采取不同的规章制度。进行区别管理来实现其某些国内经济目标。达到限制服务进八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时外国和本国的企业采取不同的规章,但其目的不是为了歧视,而是为了达到国内政治经济目标所必须做的,所以,这种措施尽管限制了服务进八,仍不应视为服务贸易壁垒。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1.我国服务贸易的规模依旧偏小,长期处于逆差。我国服务贸易的规模依旧偏小,专业化分I水平较低,因此对社会化的生产者服务需求不足:收入水平较低,消费结构仍以实物消费为主。对消费者服务的需求不足。服务需求不足既抑制了进口需求,也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削弱了服务出口能力。并且服务业发展滞后,但增长迅速。中国产业结构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服务业比重偏低,不到GDP的1/3,而且服务业素质较低,不利于服务出口;根据前面对服务业发展水平对进口的净影响的分析可知,中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影响尚不到转折点。商品进出口规模都较大,但中国企业不注重发掘货物贸易蕴舍的服务贸易的机会,因此尽管商品出口规模较大,但没有充分带动服务出口;相反,发达国家善于利用这一机会,在向中国输出商品的同时,也大量输出服务。
2.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较低,而且专业人才缺乏、分布不均衡。现代服务业是一种人力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人力密集型转变的过程,而我国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奇缺,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外向型高级人才更是缺乏。一部分地区的教育普压程度仍然不高,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力不能很好地转化为人力资本,这是一种潜在的人力资本的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而我国的人力资本往往聚集在经济水平较高,教育水平较发达的地区。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教育水平还较低的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就会受到严重阻碍,因此出现了服务贸易发展不均衡的状况。
3.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落后,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不完善,缺少能够规范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行为和经营行为的法律或法规。在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电信、旅游等领域缺乏涵盖本领域的普通法律,只有一些效力屡次低且较为分散的条例、办法、规则、制度或通知。由于各地各部门条块分割。有些规章制度属内部掌握。许多规章制度缺乏透明度的问题还相当突出。有些地方或部门或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或急于引进外资,利用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引进外商投资的服务产业。有的仍至突破我国承诺的条件和范围。给我国国内的服务业造成冲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有的至今尚未出台。已出台的法律有的法规统一性、协调性也不够。过于抽象、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为此。要加紧对现行服务贸易法律法规的座、改、立工作,修改《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加紧制定《政府采购法》以及关于保障措施、市场准入、出口管制以及外商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多项超国民待遇。我国给予外商投资企业许多起国民待遇,造成国内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未处于同一起跑线,冲击了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只有对这一现象引起足够重视,并逐步取消超国民待遇。才能在遵循国民待遇原则的同时,充分保护民族服务业的发展。
三、我国应对国际服务贸易新趋势的策略
1.坚持开放与适度保护的辩证统一。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可以吸收大量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可以培育新的服务业,提高国内服务业水平,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还可以扩大我国的服务出口。但中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与发迭国家相比。起步晚,总体水平低,许多行业还处在幼稚时期。由于服务贸易本身的特殊性,各国多数未完全将其服务贸易政策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而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协调、统一各国的有关服务贸易政策不容易,迭成国际服务贸易统一法更难。相对而言,双边或多边谈判往往更易达成协议。我国是《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起草者和创始方。我国已与其他各方谈判了服务贸易减让,在服务贸易的政策立法上,也已考虑好总协定的原则和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继续在互惠原则基础上进行服务贸易谈判,就越发显得重要。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多边谈判,在承诺市场准入的同时,力争对自己发展有利的条件。市场准入是经过谈判后根据所做出的具体承诺而生效的,不是普遍的义务,因而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在贸易自由化的谈判中,我国可以提出合理要价。即对要求我国开放服务市场的国家,我国亦应以开放时等的条件向其提出较多的市场准入要价,做到攻守平衡。这一策略可为我国需保护的服务部门提供制定具体措施的基础。
在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具体行业的选择中,有选择的、适度的开放国内服务市场本身就是对未开放的国内服务市场客观上的保护。首先是在行业上要有所区分,根据各国的经验,宜先开放旅游、劳务承包、商贸等行业,而后开放金融、电信等行业。其次在提供方式和具体内容上要有所区分。生产者服务贸易的发生方式也有“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种。对于金融服务,其以跨境提供和境外消费方式发生的辅助应先于核心服务进行开放。对于电信服务,先开放增值电信服务,特剐是卫星通信、数据信息变换、视频通讯服务等。商业存在可先以合资或参股形式进行。时于专业服务,以商业存在方式发生的,应做好业务范围和地区范围两方面的开放试点,然后运费推开。再次要分地区有选择的开放。我国是个大国,其对外开放的地城特征十分明显。可以先在局部地区搞好试点,然后再决定是否推广,以此降低风险。
2.健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完善我国服务贸易法律体系。我国服务贸易的大部分领域只有行政和部门法规加以规范,存在多头立法、
相互冲突、缺乏透明度等弊端。立法尚未成体系,不少领域还是空白,主要的服务行业(如旅游业)却尚无立法部门。即使已颁布的一些有关法律法规,也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对在华服务贸易机构服务提供者的规定较少或根本就没有规定。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规范文件。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影响到法律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一些规定和国际经贸规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首先应尽快完善服务贸易法律规章,建立不同层次、内容齐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其次要加快各服务部门的立法进度,并强化相关司法工作。尤其是至夸立法仍然较薄弱的部门,如旅游、劳务输出、对外工程承包等部门。再其次是应规范已有的部门规章。减少相互冲突之处厦其中漏洞。最后在完善立法过程中,还应从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出发,注意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原则制度相接轨,减少我国现行立法与国际规范之间的差距。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升级,服务业、服务贸易在一国经济活动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开拓国际服务市场,不仅是应对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需要,也是经济发展的内在本质的要求。
一、发展服务贸易是保持我国外贸优势的迫切任务
我国对外贸易在改革开放之后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对外贸易额每年以30%的速度高速增长,截止到2 004年底 ,我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和德国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入世三年来,我们正逐步履行入世前开放我国服务业的承诺。无论是从提升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来说,还是从适应国际竞争来看,大力发展服务业,积极扩大服务贸易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特别是充分利用国际直接投资,扩大差异产品,积极发展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更具有改善当前我国贸易结构的现实意义。总之,发展服务贸易既关系到未来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较快。已经形成了以金融、零售业、旅游、民用航空运输、房地产、租赁、专家服务和咨询、基础电讯为主的进口服务行业,和以国际旅游、国际金融与保险、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国际运输为主的出口服务行业。在服务质量体系基本形成的同时,我国服务贸易各业的运行机制也在不断改变,为我国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总的来说,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和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进程及发展速度都是比较快的,也取得了一些骄人的成绩。但是,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存在一些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
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服务技术的进步,国际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世界服务结构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与科技有关的服务业和以高科技术为手段的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而我国在现代服务贸易领域起步较晚,尚处于较不发达的发展阶段。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劳务工程承包和旅游等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禀赋优越的部门。
2.2 我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服务贸易立法步伐,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民用航空法》、《注册会计师法》、《律师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对构筑真正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通行规则需要的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的服务贸易体制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中国服务贸易的立法未成体系,不少领域还是空白,即使已颁布的一些有关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也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对在华外国服务机构服务提供者的规定较少或没有规定;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容规范文件,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影响到法律的统一性和透明度,有一些规定与国际通行的经贸规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 .3服务贸易专业人才匮乏
现代服务业已逐渐向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需要大批专业扎实、高素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但由于中国服务业的比较优势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服务提供者只需具备一般的文化素质或经过简单培训后就可以上岗;加之对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导致目前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这种人才供给状况不能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削弱了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三、拓展中国服务贸易市场的策略
3.1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服务业改革和创新
要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相应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为契机,加快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引进新的经营方式、新的服务理念和新的服务产品,促进服务业经营方式的现代化。要继续深化服务企业的改革,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积极促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的形成,鼓励经营方式灵活、服务品种多样、各具特色的中小服务企业的发展。
3.2 大力调整服务业结构,提升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深化服务业各领域的产业划分,引导服务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形成新的增长点。优先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的生产行业。
3 .3开放经济条件下实现服务业的技术创新
关键词:服务贸易;发展现状;解决对策
一、引言
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强化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优势,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服务贸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2年的43.4亿美元上升到2012年的4700亿美元,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服务贸易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的未来,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可以在新一轮国际经济结构调整中抢占有利的战略位置,同时也能积极地推动世界经济的复苏与贸易可持续均衡增长。更为重要的是,对“十二五”时期我国转变经济与外贸发展方式、提升服务业与制造业国际竞争力、优化外贸与经济结构,都将产生积极深刻的影响。但由于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起步晚、经验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同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从总体上看,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仍处于发展初期,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低于货物贸易
中国货物进出口贸易正在逼近美国,有望在较短时间问鼎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不过,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国仍有较大差距。近十年间,我国服务贸易的平均增长率为20%,货物贸易为23%。增长率相差不大,但由于货物贸易起步较早,贸易基数比较大,所以二者发展很不平衡,而且差距有进一步扩大趋势。2010年,我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之比约为8.1:1,然而同期,世界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之比约为2.2:1。2011年我国服务进出口与货物和服务进出口总额之比为10.3%,低于同期18%的世界平均水平;从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来看,水平也较低,2011年该比值仅为5.2%。同期,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占世界货物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则为20%。2012年中国服务贸易规模稳步扩大,预计全年将超过4700亿美元,同比增幅约13%,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10.8%,较上年提高约0.5个百分点。但也低于同比货物贸易总额。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在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上,中国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有世界“制造车间”之称,是加工贸易大国,但服务贸易无论从规模还是占比上,与货物贸易都有很大的差距。
(二)服务贸易总量继续攀升、出口结构不合理
中国服务贸易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2年到2011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从855亿美元增长到4191亿美元,增长了3.9倍。其中服务出口总额从394亿美元增长到1821亿美元,进口总额从461亿美元增长到2370亿美元。同期,中国服务进出口的国际排名不断上升,服务出口排名由11位上升至第4位,服务进口排名由第9位上升至第3位。但从服务贸易总体结构来看,传统服务贸易行业仍占据主导地位。下表列出2005年以来中国服务项目出口总额的总体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中国服务贸易业务主要集中在传统服务业,服务贸易收支仍主要集中于运输和旅游服务项目。而在金融、保险、咨询等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上仍处于劣势,服务贸易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以使传统服务贸易与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得到合理配比,使服务贸易总体结构不断趋于合理化与和谐稳定发展。
(三)服务贸易管理水平落后、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主要有国家相关部委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管理与协调,但对应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求,这种管理体制有很多缺陷,如中央和地方在服务业国际贸易政策和规章方面的差别性、服务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容易造成行业垄断等,此外,中国对服务业的定义、统计范畴以及划分标准与发达国家及国际惯例不一致,所有这些,都严重阻碍着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同时,中国虽然近年来先后颁布了《海商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与服务贸易领域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但同发达国家相比,立法并没有形成体系,很多领域还存有空白。而已经颁布的涉及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也因为比较笼统,而缺乏操作性,这也是阻碍中国服务贸易落后的一大因素。
三、解决中国服务贸易问题的有效对策
(一)健全完善服务贸易立法,加大政策支持
我国自80年代起,就开始着手有关涉外服务贸易的国内立法工作,初步形成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共同组成的多层次的涉外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核心,包括了广泛涉及投资、金融、保险、电信、法律服务、海运及工程承包、咨询等服务领域的各种法律法规,但由于中国服务贸易法制化建设起步较晚,法律体系不健全,因此,应将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来中国制定的涉及服务贸易的立法,按照GATS的规定,进行重新修整,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同时,政府应该积极引导服务贸易发展的前进方向,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以制度层面保障服务贸易的发展,把服务贸易提到与工农业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加快服务贸易发展创造优良的国际国内环境。在重视劳动密集型服务企业的同时,加大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政策扶持,以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二)优化服务贸易出口结构。
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比较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随着国内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中国将面临服务贸易竞争的巨大压力。这就要求我们不断优化服务贸易出口结构,根据国内特点,在稳定和拓展旅游、运输、劳务等传统服务出口的同时,努力扩大文化、中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注重科技的研发与应用,使服务贸易出口从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过渡。不断提高服务贸易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
(三)加快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工作。
人才的缺失成为制约我国服务贸易转型、升级的首要因素。多年来,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主要集中在运输、旅游、劳务输出等传统的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禀赋优势部门,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究其根本是人才的不足。针对此现状,应继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发展需求培养人才,对课程体系进行优化。鼓励集团化办学,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和社会共同研究教学模式和课程设置,进一步推进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新方式。要加强国际合作,推进双方和区域贸易自由化,并且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在开放中学习,开放中促发展。在培养本土人才的基础上,吸引国际人才及外流人才归国。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充分做好有效的人才储备。
四、小结
当前,世界经济已经步入服务经济时代。服务业占世界经济总量比重达70%,主要发达经济体服务业比重近80%,服务领域跨国投资占全球跨国投资比重近三分之二,服务贸易占世界贸易比重约为五分之一。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未消退之际,服务贸易已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复苏,促进全球经济平衡、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传统货物贸易进出口环境日益严峻的当下,服务贸易被寄予更多希望,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大力发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是应对日益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适应世界发展趋势、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必然要求,是我国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从制造经济转向服务经济的战略抉择,因此,在激烈竞争的国际环境下,积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中国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思路。(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于立新主编.中国服务贸易研究报告No.1,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8
[中图分类号]F7461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03-0040-03
作者简介:张希坤,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一、美国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状况
由表1可知,2011年美国的文化服务贸易出口额达到了120147亿美元,是文化服务贸易的绝对出口大国,其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例高达4221%,接近50%,其次是德国、英国、印度、韩国、中国,而这些国家所占比例之和仅为2081%。进口方面,虽然美国的文化服务贸易进口额高于其他五个国家,但差距并不大,表明美国本土文化市场的高度发达和饱和状况。
2011年,美国文化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高达155362亿美元,高出其他五个国家的进出口总额。由进出口及其总额、净出口额等数据,足以看出作为美国强大软实力的文化服务贸易产业对美国整体服务贸易产业的促进作用及重要地位。
表2所示,美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的增速为340%,进口增速为630%,在以上几个国家中处于较低水平,但其基数较大,其他国家无可比拟。
可以看出,美国文化服务贸易的主要特征:第一,美国长期以来主张文化自由,文化政策宽松;第二,文化产业发达,文化服务贸易总体规模较大;第三,贸易顺差额高,对美国经济贡献巨大。
二、美国文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文化服务贸易对美国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较高的国际竞争力奠定了美国在国际上的文化大国强国地位。对美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进行分析,了解其发展特点和规律,对促进世界各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尤其重要。为了深入分析美国文化服务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对其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这三个指标数据,将美国和其它国家主要经济体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进行了相应的比较分析。
(一)国际市场占有率分析
由表3可知,2011年,美国文化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为2279%,文化服务国际市场占有率平均值为4221%,说明美国文化服务贸易具有非常大的优势。影视媒介和出版物是文化贸易的核心项目,美国影视媒介和出版物国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96%和1235%,除了出版物的比例略低于德国,其他项目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国家,也说明了美国文化市场的高度发达和强劲的发展态势。此外,文化服务贸易中的版权转让和许可服务和个人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分别达到了4928%和36%,表明其在这两个细项中具有非常明显的竞争优势。而在以劳动力为主的设计和手工艺品等传统项目中,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都不高,而我国这两项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3073%和3438%,将近1/3。这表明了我国以人力资源为主的产业竞争优势较强,而以资本和技术为主的产业还处于较低水平,与美国的差距仍然很大。
(二)贸易竞争力指数(TC)分析
从表4可以看出,美国的文化服务TC指数高于其他国家,可见其具有显著的国际竞争优势。尤其是影视媒介、版权转让及许可服务和个人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等项目的TC指数均远高于其他国家,分别达到了8096%、5188%和7838%,超过世界总和的一半以上。
(三)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分析
从图3可以看出,加拿大、法国文化服务贸易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范围维持在124~26之间,状态一直比较平稳,这两个国家对文化产业均出台了扶持政策,且RCA指数表明加拿大、法国在文化服务贸易方面国际竞争力相对比较强,但与美国相比,差距仍然很大。2001—2011年,美国文化服务贸易的RCA指数总体呈上升趋势,指数一直保持在29以上,远远高于加拿大和法国,发展平稳,优势明显。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加拿大和法国的文化服务贸易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于2009年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而美国的RCA指数在2009年基本保持不变,接近于4,且稳中有升,在2010年和2011年均超过4。这充分说明了美国文化服务贸易在世界范围内的强劲发展势头和优势地位,国际竞争力非常强,展现了美国作为文化强国的雄厚实力。
三、美国文化服务贸易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一)制定实施文化服务贸易发展战略
美国政府注重文化服务贸易立法和管理体制的建设,多次援引贸易法条款来处理服务贸易的争端,不断健全其制度体系。为促进美国经济和就业增长,优先考虑对其文化服务业提供大力支持,以增强文化服务部门的竞争力,从而扩大出口,促进文化服务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在管理体制上,美国的文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相对集中,有专门的服务贸易管理部门进行行政管理。此外,成立了调研小组,为文化服务贸易产业的发展进行具体的规划和行业预测,从而针对国内外经贸形势变化适时推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加以推动落实,保持其文化服务贸易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和地位。另外美国政府以“市场准入”作为贸易谈判的首要目标,不断推动开放市场,拓宽美国文化服务业市场空间,实现贸易自由化,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其文化服务贸易出口。
(二)注重人力资本开发
美国高度注重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强调人才是核心的观念,以人为本。在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发展的
今天,服务贸易发展迅猛,随着科技革命的不断深入,知识与资本、土地、劳动等生产要素并驾齐驱。在发达国家,人力资本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高素质人才成为产业发展的支撑。美国作为发达国家之一,拥有雄厚的人力资本,这对其保持文化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至关重要。长期不断的教育投入和人才引进,使得美国成为拥有世界上人数最多、最高端科技人才队伍的人力资源强国。丰裕的人力资本,促进了美国文化服务贸易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以对外直接投资推动文化服务贸易发展
大量的对外直接投资推动了美国文化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侧重点不同,一方面是投向对英、法、德、意、日、加等少数几个主要发达国家,另一方面是越来越集中投向一些经济增长速度快,经济发展前景好的发展中国家。随着贸易自由化的不断发展,一些国家放宽了外资进入的限制。一些国家文化服务行业慢慢开始对外资开放,从而更加促进美国文化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高速增长。
我国应坚持科教兴国的战略思想,加大科技与教育投入,注重人才的培养。结合我国国情,适度开放文化服务业市场,大力发展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提高文化服务贸易的可贸易性,从而促进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提高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韩岳峰美国服务贸易特征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0
[2]朱惊萍美国服务贸易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经贸探索,2010(12):53-57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0)02-0090-06
一、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
(一)服务贸易总量增长,逆差扩大
1980年代以来,随着货物贸易的发展,中国服务贸易的总量不断扩大。1984-1995年,中国的服务贸易一直保持小额顺差,1995年开始出现逆差,然后进入持续逆差状态,并且从2002年开始逆差规模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1]表1是1997年以来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出口额和进出口总额和贸易差额的总体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1997年以来,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服务出口额由1997年的245.0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1 216.5亿美元,11年间扩大了4.96倍,占世界服务出口比重由1997年的1.9%上升到2007年的3.7%;服务进口额由1997年的277.3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1 292.6亿美元,11年间扩大了4.66倍,占世界服务进口比重由1997年的2.1%上升到2007年的4.2%;进出口总额由1997年的522.3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2 509.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7.4%,占世界服务进出口的比重由1997年的2.0%上升到2007年的4.0%。
与此同时,中国服务贸易却出现了连续10多年的贸易逆差,特别是入世后,服务贸易逆差更加扩大。图1描述了2001-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额变动情况,图1显示,2004年服务贸易逆差额达到最高值95.5亿美元,2004年以后服务贸易逆差呈小幅缩小之势。但2008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进一步扩大,达到115.6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51.9%,是自1997年以来逆差最大的一年。
(二)服务贸易结构性失衡突出
在服务贸易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结构性失衡表现突出。具体表现在:
1. 服务出口主要依赖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等资源、劳动密集型服务,而新兴的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服务出口比例很小(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等资源、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服务贸易领域一直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主要部门,除个别年份外,三大传统服务部门出口总和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均在80%以上。其中旅游业一直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比最大的部门,尤其在1998-2002年,它们的出口占比都在50%以上,2003年以后比重有所降低,2007年是旅游服务出口最低的一年,仅30.6%,但仍居出口第一位;其他商业服务在2005年以前,其出口占比一直居第二位,2006年开始退居第三位;运输业的比重从2000年开始逐年增加,2006年之后超过其他商业服务而位居第二。相反地,代表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出口所占份额很小。咨询服务业从2001年开始发展比较迅速,同期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缓慢增长,除此之外,金融、保险、通讯、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以及电影、音像等行业变化趋势不明显,五项仅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以内。
2. 传统服务进口变化不大,新兴服务进口增长迅速(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到,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最大的三个部门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三大部门的进口总和在1997-2000年,都占到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80%以上,2001-2007年,其占比逐步下降,但还在70%以上;其中运输业的进口比重比较稳定,大多数年份维持在30%以上,从2003年开始超过旅游业占据进口的第一位;旅游业的进口占比先升后降,2001年开始逐步走低,位居第二;其他商业服务呈现先平缓上升再急剧下降又平缓发展的特征,2007年其占比上升明显,但一直排在第三位。而新兴服务贸易进口逐年增加,特别是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以及咨询等部门的增长更加明显,所占份额分别由1997年的3.8%、2.0%和1.7%上升至2007年的8.3%、6.3%和8.4%,大大缩小了与其他商业服务的差距。
(三)服务贸易总体竞争力仍然偏低,但呈现出缓慢的提升趋势
为了衡量中国服务贸易的总体竞争力,本文选用了1997年以来中国服务贸易的TC、RCA、CA和NRCA等四个指数进行考察。其基本含义是:
TC指数,即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是指一国进出口贸易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是分析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常用的测度指标。
RCA指数,即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是通过计算一个国家某种产品出口占该国出口总值的份额与世界该类商品出口占世界总出口份额的比例,来测定该国这一产品在国家出口格局中的地位和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优势。
以上两个指数的数值与行业相应的国际竞争力的关系见表4。
CA指数,即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是指用一国产业出口的比较优势减去进口的比较优势而得到的该产业的竞争优势指数。
NRCA指数,即净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是用一国某一产业出口在总出口中的比重与该国该产业进口在总进口中的比重之差来表示。[2]
1997-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总体竞争力情况见表5。
从表5可以看出,当前中国的服务贸易总体比较优势指数(RCA)、竞争力指数(TC)都很低。RCA指数处于0.1~0.80,TC指数处于-0.4~0,按上述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划分标准,中国服务贸易具有较弱的国际竞争力。同时从CA、NRCA指数来判断,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较弱。所有指数在1997-2007年波动不大,部分指数呈现缓慢上升的趋势,其中TC指数由1999年的-0.09上升到2007年的-0.03,NRCA指数由1997年的-0.04上升2007年的-0.02,而RCA指数则有微小的下降。
二、制约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服务贸易开放程度比较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服务业发展较快,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不断增加,但总的来看,中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不高、领域不广。这是因为,中国长期把服务行业视为制造业的附属品,不注重生产业的发展。虽然引进了跨国公司的制造环节,但经常把为跨国公司服务的生产环节拒之门外。中国服务业的开放整体上也要晚于制造业,开放程度远低于制造业。图2是1986-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变化情况。
由图2可知,目前中国服务业对外资的开放度约为6%~7%,已经超过我们加入WTO时的承诺,但远低于西方国家近几年10%的服务贸易开放度。早在1999年,英国、韩国、意大利、法国的开放度就分别达到12.0%、11.9%、11.3%和10.6%。当前,中国仍有许多行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开放程度低,如电信、民航及铁路部门仍处于垄断之中。由于垄断经营,导致服务质量差、市场竞争力低下,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阻碍了这些行业的发展。[3]事实上,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的提升有赖于服务贸易的大发展,关键在于吸纳国外先进技术、经验,发展高附加值服务贸易,提高中国的服务贸易产值。
(二)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不完善
目前,中国管理和协调服务贸易的机构为商务部,主要负责服务贸易的战略和政策制定、国际多边谈判、服务业利用外资政策等事务。这种服务业管理体制与GATS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服务贸易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部门,中央和地方有关服务贸易的政策和规章不统一;目前对服务贸易的管理仍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各有关职能部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条块分割现象严重;[4]此外,中国对服务业的定义、统计范畴以及划分标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及国际惯例不一致,所有这些都是阻碍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
长期以来,中国有关服务贸易方面的立法严重滞后,尽管近几年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律师法》、《民用航空法》、《海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由于服务业涉及面广,在许多领域如电子商务、互联网通讯等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即使已有的一些法律、法规,有些条文抽象、模糊,缺乏可操作性,不同法规之间存在漏洞和矛盾,相互冲突,损害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5]有些法律法规与国际运作惯例及国内服务贸易的需要不相符,只是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各地的政策,立法层次低,难以规范国内市场。
(四)国际服务贸易壁垒隐蔽而盛行
虽然当前国际服务贸易表现为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总趋势,但为保护国内某些弱势服务产业,国际竞争力较弱的国家往往对本国服务市场开放施加诸多限制。今后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之间在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对立将会加剧,服务贸易壁垒的隐蔽化趋势也会继续体现。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旅游、建筑、运输等劳动密集型服务部门。这些服务部门都需要中、低技术劳动力作为中间投入,需要人员的流动。但目前发达国家在人员跨境流动的问题上限制较多,其对自然人提供服务方面在原则上不作承诺,而只是将与设立提供服务的商业机构联系在一起的少数高级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流动作为例外情况规定在承诺表中,这使得自然人提供服务在很大程度上仅作为“商业存在”的补充,人员跨境流动也高度依赖于设立在外国的商业机构的需要。[4]此外一些诸如入境限制、资格认证、技术标准、外汇限制等服务贸易壁垒也成为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实质。如在工程建筑服务业上,一些发达国家不愿提供开业权。
(五)服务贸易专业人才匮乏
当今世界,服务业正在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新兴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的相对份额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需要大批专业扎实、高素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但由于中国服务业的比较优势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服务提供者只需具备一般的文化素质或经过简单培训后就可以上岗;加之中国对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导致目前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这种人才供给状况不能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削弱了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三、加快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一)改善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环境,提高服务贸易的整体竞争力
1.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营造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舆论环境。我们要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服务贸易重大意义的认识,转变观念,把加快服务贸易发展作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主要内容,把服务业发展放到促进国家经济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当前,中国服务业的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加大服务业引进外资的力度,参与服务的国际竞争与合作,有利于我们学习、借鉴外国在服务业管理、市场运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加快提升中国服务业水平。
2. 加强对GATS等规则的学习和研究,完善服务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不同,其发展要求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特别是涉及培育和保护国内服务业等方面都应该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对GATT、GATS、WTO有关条款的学习和研究,将服务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以增强中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保护企业和个人在海内外的合法权益。要根据GATS的要求,逐步完善中国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
3. 推进财税优惠与产业倾斜相结合,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国应制定和完善相关的产业政策,使中国的产业政策进一步向服务业倾斜。除增加国家对服务业的投入外,还应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发展服务业,要打破某些服务部门的国家垄断和地区封锁,尽快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服务市场体系。当前应把以下领域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一是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如商业、金融保险业、餐饮业、文化卫生业等;二是与技术进步相关的、代表服务业未来发展方向的行业如专有技术服务业、咨询业、信息业、各类专业服务业等;三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面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如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教育和公共事业等。[4]
在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基础上,对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的服务投资项目,在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
(二)构建开放的服务贸易发展战略
当前可以从四方面构建开放的服务贸易发展战略:(1)继续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强化外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加强分类指导与企业监管,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基础上扩大服务贸易利用外资规模;吸引包括新建、并购风险投资在内的多种服务业跨国投资,扩大在通信、保险、金融、计算机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和商业领域利用外资的规模,带动中国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2)按照积极推进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与扩大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扩大外资企业设计咨询、技术转让、教育培训、信息技术等服务贸易出口。(3)提高已经建立的国际服务外包基地的规模和水平;引导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培训中心,向我国大规模转移服务外包业务;推动引资能力较强的地区和开发区提高层次和水平,积极向研究开发、现代流通等领域拓展,充分发挥集聚和带动效应。(1)加快实施服务贸易“走出去”战略,推动以商业存在模式为主的服务贸易发展。[6]
(三)完善服务贸易的管理体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形态从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必须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推进服务业的改革,完善服务贸易的管理体制,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具体包括:(1)要明确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中国商务部作为服务业政策的归口管理部门,其管理职能主要是制定进出口发展战略,负责服务贸易的统筹、规划、立法、政策协调和对外谈判工作,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规则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并落实“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各归口管理部门则在各自管理范围内实施具体管理。在可能的情况下,成立全国性的服务贸易管理组织,负责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立法、对外谈判和政策协调等事宜。[7](2)中央和地方应加强互动,各地方的服务贸易政策和规章应与国家服务贸易的总体战略和整体规划保持统一,并与其他地方政策、规章相协调。(3)政府应避免采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服务贸易市场,而是在相关法规、政策引导下对服务业进行法制化管理;发挥行业协会、同业组织协调和监督服务贸易的职能,引导服务业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4)应根据不同地区服务业的特点和服务贸易的优势,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发展服务贸易中的作用,建设国家级服务贸易示范区。例如,上海、江苏、广东、北京等地的服务贸易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可以在这些地区建立服务贸易示范区;加大西部大开发的力度,充分利用这些地区的资源发展特色服务贸易,从而促进中国总体服务贸易有一个较大水平的提高。[8]
(四)加强服务贸易立法,健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
为保证服务贸易健康协调发展,中国应根据WTO、GATS的规定,建立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要求又符合国际现行标准的法律法规。要加快以国际贸易法为母法的各部门法立法,形成完整的国际贸易法体系,与国际法律体系相衔接,充分体现保护本国企业和贸易行为的立法精神。一是修订完善已经颁布的法律,解决不同法律之间冲突或者疏漏,以及大部分法律有失严谨细密的问题,将行之有效的法律解释性条款补充到程序法和实体法之中;将按照职能部门设立或带有职能部门色彩的法律整合修订为统一规范的法律。二是清理取消不符合市场化发展原则的政府规章,将立法层次较低的政府规章和地方法规,依次上升到地方法规和国家法律。[9]三是对于一些服务行业存在的法律空白,我们要加强探索研究,借鉴国际上成熟的经验,尽快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以进行有效的监督,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五)认真研究《服务贸易总协定》,积极应对服务贸易壁垒
服务贸易壁垒对服务贸易的阻滞作用日益明显,已经引起各国的普遍重视。针对中国服务贸易遭受贸易壁垒的现状,我们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首先,充分利用GATS中的规定消除服务贸易壁垒。GATS为服务贸易的国际化、自由化奠定了基础,我们要充分利用GATS中的相关规定消减服务贸易壁垒。其次,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因服务贸易壁垒产生的争端,避免争端的升级。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种司法性和政治融的综合性争端解决机制,鼓励成员通过双边协商解决贸易争端,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争端解决方法。因此,我们在遇到因服务贸易壁垒引起的争端时,要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合理解决争端。最后,加强遭受服务贸易壁垒相关救济的立法。在外国对中国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和不公正贸易时,我们能依靠法律手段争取自己利益,能按照法律规定及时采取相关保护手段。[10]
(六)加快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加速企业自主创新
中国与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归根结底是服务专业人才数量和质量的差距。为加快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一方面,政府要制定措施,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要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建立与服务贸易发展相适应的学科和专业,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有条件的服务企业建立服务贸易实习实训基地;对国内外服务贸易培训机构,对独资或与高校、企业合作成立培训机构给予审批便利。教育、人事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应按照服务贸易发展需要,调整和完善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尽快设立相应的职业资格和职称。[6]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现有高层次服务贸易人才的作用,避免由于外资服务企业的大批进入而造成国内人才的流失,为服务贸易积累和培养长期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加速服务业企业的自主创新,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业企业,提高服务业研究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服务业竞争,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有序承接国际现代服务业转移,改进外汇与资本流动管理,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企业到境外投资。
参考文献:
[1]刘海云,余道先.中国服务贸易:总量增长与结构失衡[J].国际贸易,2008,(2):33-36.
[2]陈继勇,余道先.知识经济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及中国的对策[J].世界经济研究,2009,(4):3-8.
[3]那颖.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社科纵横,2008,(7):25-27.
[4]徐倩.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对策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10):25-26,40.
[5]周中林.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与我国应对策略[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80-83.
[6]陈文玲.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选择[J].国际贸易,2008,(10):14-18.
[7]杨利娟.中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09,(2):169-171.
[8]武力超.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现状与提升对策分析[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8,(1):96-100.
[9]章志刚.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及其应对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28-31.
[10]刘冰.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法律对策[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45-46.
The Current Situation, Constraints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of China Service Trade Development
Chen S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