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5 17:35:1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合同管理主要工作,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合同管理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逐步推行与国家法制的不断完善健全,加之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化和法制化的进程明显加快,经济纠纷越来越倾向于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国有企业要适应这一变化,必须要正确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而只有不断采取措施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水平,才能避免和减少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从而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实践证明,有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的工作重点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销售业绩及盈利情况,并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或者即使把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也认为合同管理工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紧要,合同管理工作是合同管理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无关。由于这种思想观念的影响,有的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支持帮助、督促检查不够,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未引起重视,协调、解决力度不颍从而导致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对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互相扯皮、推诿等后果发生,最终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二)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偏低
当前,有的企业从事合同管理与承办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出身,其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企业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也较为欠缺。而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广、法律法规知识要求高,并需要一定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因此,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达到较高的综合素质,否则就不可能搞好此项工作。实践证明,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偏低,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瓶颈之一。
(三)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在合同管理制度方面,总的来讲,绝大多数企业均已制定了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只是还不健全和完善,其表现是:有的形同虚设无可操作性,有的照搬照抄机械死板,未结合企业实际,对实际工作没有较强的指引和促进作用,不能激发大家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自然也不能促进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了,更不能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了。
(四)合同签约前期工作做得不够充分
合同签约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对合同相对人的选择和合同文本的审查。对于合同相对人的选择,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对其主体资格缺乏细致调查,二是合同相对人的选择方式较单一,有时直接选择一家企业作为合同相对人。而合同文本审查方面:一是对合同文本文字审查不够细致、严谨,合同条款不完善,权责利表述不明确,造成合同纠纷,损害企业利益;二是审查部门之间缺少联系,每个部门都只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而不对整个合同的内涵、要求做全面深入的了解和理解,常出现看起来各部门工作都做了,但仍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造成不良后果。
(五)合同动态管理和履行控制的手段不够
我们企业中的某些合同承办人员对合同管理缺乏正确认识,认为合同管理不过是签个合同而已,不明白合同管理是合同选商、审查、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签订时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签订好了,就将合同束之高阁,没有将合同履行过程作为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致使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不利于企业的问题及纠纷问题发生。另外,虽然部分企业已经认识到合同履行控制的重要性,但还没有找到合同动态管理和履行控制的有效手段。
(六)合同资料保存不够完善
从目前看,有的企业对合同资料保存工作重视度不够,工作不扎实。由于合同原始资料未能妥善保管,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会出现无档可查的情况,使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
二、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企业主要领导要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实践证明,要搞好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各级领导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帮助,是寸步难行的。如果他们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就不可能主动地、有意识地去协调、促进合同管理工作,也就不能达到以上率下,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效果。因此,企业各级主要领导重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在领导的重视、关心下,各合同承办和管理部门或单位人员就能在合同管理部门的牵头协调下,切实抓好本部门和单位的合同管理与承办工作,积极主动地按合同管理部门的要求和上级规定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共同努力推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高效、有序、顺利地进行。
(二)提高合同承办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提高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素质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前提。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组织好合同承办和管理人员的在职学习。可采用短期培训、送外培训、请专家讲课、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自学等方式方法提高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在学中做,做中学,在岗位上成才;二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权、责、利,建立竞争机制和考核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按规定进行适度惩罚。
(三)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部门应在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框架和优化合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合同管理工作不同阶段的特点、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健全科学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活动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还应组织人员对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价,对不适应合同管理和市场需要的内容及时进行完善、修订,使之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从而有效规避企业的法律、经济风险。
(四)加强合同前期工作风险防范
合同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合同选商、合同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查三个环节。合同选商环节主要是核实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是否是适格主体,特别是涉及到一些特殊专业,必须要对方提供合格的专业资质。合同谈判环节企业应尽量采取招标、电子商务、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多种方式与合同相对人进行磋商,以期取得企业效益最大化的谈判结果。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查环节,一是要求合同承办人员能起草准确、严谨的合同文本,防止合同文本热荽砺虿生歧义,尽力避免因合同文本字词的不严谨造成企业履约工作出现被动甚至违约的不良现象发生。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制定适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示范性文本,从而既保证了合同文本的质量,又提高了合同运行效率。二是各合同审查部门要根据自己部门的职责,从法律、经济、技术等方面对合同文本进行实质性审查,对审查中不清楚的内容应要求承办部门予以说明,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无论大小,一律退还承办部门修改完善,做到对合同文本的每个细节都严密斟酌和严格把关,切实把好合同文本审查关。
(五)加强合同动态管理和履约检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具有规模体量大、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广、参与单位多、合同数量大、合同风险高等不同于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同时决定了其合同管理的周期长、难度大的特点。科学规划合同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合同管理体系在实践中的运用,成为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防控各类风险、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的举措。
1合同管理体系建设成果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地铁)在合同管理体系建成之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合同工作流程不明晰,主要体现为部门职能分工不清、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监督管控不到位等;(2)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主要体现为起草依据不充分、合同资料缺失、审查会签流程缺失、事后补合同等;(3)合同签订效率不高,主要体现为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备、合同用语不严谨、审查会签时间长等;(4)合同执行管控不到位,主要体现为不按合同履约、对违约行为未按合同执行、变更管理不全面、对索赔工作不重视等。面对上述问题,长沙地铁从2015年开始着手合同管理体系架构研究和建设工作,提出了分阶段实施合同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第一阶段建设从合同管理的源头入手,通过出台制度规范合同签订流程、编发标准化合同规范文本、开发和推广使用软件管控合同签订行为。历时5年时间,到2019年完成第一阶段建设工作,构建了以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化合同体系为基础、合约工作管理软件为抓手的“两基础、一抓手”的合同管理体系,实现了合同签订流程有规矩、合同签订管控有手段、合同文本有标准,以及合同签订管理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重大转变。
1.1出台合同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作为法律法规的延续,是企业各项工作流程的执行依据。为此,长沙地铁明确了“体系建设从制度编发着手,制度编发以合同管理办法先行”的工作思路。2015年,长沙地铁制定并下发了《合同管理办法》,明确规范了合同工作的职责分工,合同起草、审查、签订、归档、履约,标准化合同的编制、修订、监督及责任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规定所有项目在组织公开招标、内部竞争性谈判及直接委托谈判之前应确定合同主要条款,并完成合同的起草、审查;规定合同重大变更、转让或终止应由项目发起部门(子公司)报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2018年,长沙地铁在遵循“依法依规、集体决策、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卡控关键、严防风险”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管理思路,创新提出并采用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工作流程”的模式,制定并下发了《直接委托项目管理办法》,其在精简和优化直接委托程序的同时,系统规范了从项目立项、确定单位、控制价审定到合同谈判、结果确认、合同签订、资料归档全过程的工作流程,大幅度提高了直接委托项目的工作效率,有效预防了直接委托项目的廉政风险。截至2019年,长沙地铁陆续制定并了《合同起草大纲》《委托建设项目内部工作流程》《标准化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用地只用不征协议起草指南》等管理制度,建成了以《合同管理办法》为主线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长沙轨道的合同管理制度化、合同工作流程化。
1.2构建标准化合同体系
在推进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同时,长沙地铁同步着手标准化合同体系建设。以“合同管理工作回头看”为契机,通过对2016年全年及2017年上半年总计一年半以来签订的合同进行数据统计、科学分析,按照“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对工程影响大、签订合同数量大的合同类型”的原则制订了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职责分工、编审流程,于2017年9月全面提速标准化合同体系建设工作,至2018年9月基本建成由建设版块、运营板块、经营版块、通用版块四大版块组成的标准化合同体系,实现了合同体系的结构化、合同文本的标准化、合同起草行为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合同起草的效率,有效防控了合同风险和廉政风险。
1.3开发合约工作管理软件
2016年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合同管理的复杂度增加,工作量急速增长,人工模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求。为此,长沙地铁于2016年底启动合约工作管理软件的开发工作,于2018年10月1日上线试运行。2019年5月5日,基于系统运行稳定、功能模块满足需要、各级用户熟悉掌握系统操作,合约工作管理软件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标准化合同使用和集中管控合同签订行为,降低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打造了预防腐败的有力抓手。
2合同管理体系运用效果
合同管理体系第一阶段建设工作完成后,长沙地铁以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化合同体系为基础、以合约工作管理软件为抓手,实现了合同签订工作的集中管控,有效地防控了合同签订环节风险、提高了合同签订效率。合同起草部门使用合约工作管理软件按照系统设置流程依次起草合同、发起审查和会签审批、定稿编号、打印输出。在起草合同时,起草部门按照“集团了标准化合同的,应采用标准化合同起草合同;集团未标准化合同的,应参照国家或行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合同;既无集团公司下发的标准化合同、又无国家或行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的,由合同起草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行起草”规定执行,优先使用标准化合同起草合同。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审查部门紧紧抓住“是否立项”“流程入口是否正确”“是否采用标准化合同”三个关键点,从源头上杜绝了合同起草不合规的行为。在审查环节,合同审查部门经办人员对工作进度一目了然,合同起草人与审查人可建立快速有效的沟通。由于采用了标准化合同起草合同,合同审查工作量大幅下降,节约了合同起草部门及审查部门的时间与精力。合同会签审批前,合同起草人发起会签资料复核,经集团合约部复核确定会签资料完整后,合同方可进入会签审批环节。合同经系统编号后,系统自动生成防伪水印,合同起草人通过正文信息页面打印含防伪水印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必须经由系统线上打印才会输出含防伪水印的合同文本,在系统上导出、下载或另存为的合同文本不含防伪水印),并以此版本为母本按合同约定份数进行复印、装订/胶装。
3合同管理体系未来的建设与发展方向
结合长沙地铁改革转型要求,下一步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合同管理体系第二阶段建设工作,形成合同管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运行、全面监督、高效运转”工作机制,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3.1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按照纵、横两个维度完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在企业内部构建由各层次的管理机构组成的全方位合同管理体系。纵向维度为在集团总部、各子公司分别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横向维度为在纵向维度设立的合同管理部门中再细分为合同管理小组,根据合同的性质、类别进行统一管理,从而使合同管理机构覆盖到每个层次、每个方面,对合同的立项、谈判、起草、签订、履行、变更、纠纷处理等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
3.2建立合同管理人员体系
通过对外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培养一支懂法律、懂经营、会管理的合同管理队伍。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建立合同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竞争上岗机制。建立合同管理激励机制,对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损失或是给企业争取额外经济效益的人员予以奖励,激发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3建立合同管理运行体系
最新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建设的历史新阶段。电力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是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核心环节。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由来已久,但长期以来,国家统一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问题没有列入日常议程,导致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非规范状态运行。针对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在新版《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际,就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相关事项谈谈笔者的粗浅看法。
1.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
电力企业系统内部众所周知,电力企业从各自为战走向区域并网,直至现在的国家电网运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为时还不长,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刚刚起步。就笔者在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岗位上的工作实践情况看,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的规范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需进一步健全
按照现行体制,电力企业内部没有专门设置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配置的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日常合同管理与审核工作人员是由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兼任。从严格意义上而言,电力企业系统内部应有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和一支较高业务水平的合同管理队伍。
1.2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内部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效率低下
在电力企业系统内部现行的合同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中,在每一份合同的最终签定之前,都要经过电力企业内部的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专职、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局长的签章,按照这样的会签工作流程,一份合同会签完毕至少一整天,快则三、五天,慢则不可预计。如果遇到某个部门负责人或局领导外出开会、出差、病事假等特殊情况,甚至几个月还无法会签完毕。在此产生一个规范与效率的极大矛盾。
1.3 电力企业合同规范性文本类型不全,适用文本严重欠缺
目前可供基层电力企业选用的电力企业系统合同文本有国家和地方电力行政部门制订并强制适用的示范文本,还有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合同文本。现有的电力企业合同文本,仅局限在电力企业主产品为核心的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的产、供、销等环节。而电力企业资产社会化服务经营(如房地产租赁)、电力企业职工福利后勤保障供给(如劳保服务用品采购)等方面的示范性文本严重欠缺。此外,现有可供选用的强制适用示范文本中,存在很多不需要或不适用的条款,显得过于繁琐,不符合经济合同简洁明确的表述要求。
1.4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编号缺乏科学设计
就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编号实际做法而言,普遍存在各自为战、自以为是的严重问题。既没有对各类合同分类设定编码,也没有对合同设定系统编码规则,这给电力企业的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造成了极大的难度和混乱。
2.电力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形成的基本原因分析
前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客观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从总体上而言是电力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无可避免的。但就其合同管理工作本身而言,形成这些问题有着主客观方面的很多原因。笔者认为前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问题的形成基本原因为:
2.1 电力企业系统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
长期以来,电力企业系统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仅作为电力企业内部一般的日常事务来设计安排,没有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枢纽来科学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使得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长期处于非规范状态,就最新修订颁布实施的《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而言,也尚未将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与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提出专门要求,这将使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很难快速完成。
2.2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性制度不健全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长期来都处于探索与不断修正与完善过程中,至今尚未形成专门的成熟的科学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纲要,这将使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还得再继续探索中前行。
2.3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专业力量严重不足
在电力企业内部绝大部份职能科室都有一定量的合同承办或会签业务,但承办合同起草、审核、会签、登记管理的人员几乎没有合同管理专业人员配置,这是长期以来电力系统忽视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的结果。没有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将成为纸上谈兵。
2.4 电力企业系统“政企合一”的现行模式制约
在电力企业系统,名义上已经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的现代企业模式运作,但实际上还处于行政管理电力企业。因而,电力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仅仅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工具,而并非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必须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将合同管理作为核心枢纽来建设。
3.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从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现状出发,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任务非常艰巨,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但是,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和依法治企的发展必然,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尽早尽快地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笔者认为,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措施主要有:
3.1 加快制订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各项制度
针对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内在要求和依法治企的市场经济发展必然,加快制订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从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置、标准合同文本、会签工作流程、合同分类编码规则、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信息传递与保密原则,至规范化工作机制与效率的关系协调方法各环节的具体制度,科学的制度是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基础。
3.2 建立健全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专门工作体系
从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电力企业内部的合同种类繁多,合同数量巨大,客观要求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足配好合同管理的专业专职人员,建立一支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依法治企要求相适应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专业队伍。健全的工作体系是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组织保证。
3.3 科学建立电力企业合同编码规则
合同编码规则是合同签订后有效管理和信息传递利用不可或缺的前提。合同编码规则设计时,应充分体现电力企业的区域、网级及合同的年份、类别、属性、序位等因素,便于对电力企业合同的信息化处理。
一、引言
近年来,电力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在格式、内容和程序上要求更加规范、科学和严谨。为了保障电力企业正常的经济活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需要做好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根据电力企业的特点来有针对性地加强合同管理工作,能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意义重大。然而,在现实的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由于经验缺乏,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多。有些案件的性质严重,索赔数额巨大,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引起了企业高层和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因此,探讨如何加强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采取相应的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措施,对避免类似的经济案件,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至关重要。
二、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缺陷
(一)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机构不够健全
当前,很多的电力企业内部没有设置专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所配置的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在遇到一些专业的合同问题时,无法采取相应的法律防范措施。因此,要做好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首要任务是建立一个专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并组建一支高水平的合同管理队伍。
(二)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内部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效率低下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内部会签制度和工作流程效率低下,容易形成效率和规范的极大矛盾。每一份合同在最终签定前都要经过电力企业内部多个部门的签章,花费的时间少则几天,多则好几个月,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水平。
(三)注重合同的静态管理而忽视了合同的动态管理
履行合同的过程是属于动态的过程,是通过合同的履行过程来体现的。不能根据对方当事人以往的资信来反映当前的合同履行资信。对方当事人以往履行合同的资信和能力高,只是反映其过去的信用状况,并不能代表其现在履行合同的资信高。因此,在实际的合同管理工作中,不能因为对方当事人以往的履行合同资信高而忽略了合同的从签约、交货到验收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同时,电力企业的合同数量比较庞大,不仅有和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还有和庞大的用电户签订的合同,数量众多很难进行相应的合同动态管理。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往往被忽视,成为合同管理工作的一大缺陷。
(四)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够完善
履行合同指的是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而履行监控则是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所采取的控制和调整制度。通过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和法律顾问制度,可以有效地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确保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的合同履行监控中,一些应有的法律顾问制度没有得到充分执行。电力企业内部的管理不善直接影响到合同管理工作的合同履行监控的有效进行。因此,仅有好的法律顾问制度而得不到充分的执行也无法保证合同履行的正常,更无法保证企业的经济权益不受损害。所以说,建立完善的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并确保其充分有效的执行,是做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缺陷形成的基本原因
从合同管理工作自身来说,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缺陷形成的原因包含了很多方面,主要在主观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对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电力企业内部还缺乏足够的认识。通常,对于合同管理工作,电力企业内部只是作为日常事务来处理。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高水平的合同管理队伍使得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长期处在不规范的工作状态,就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合同管理工作问题。
(二)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制度不够健全。当前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缺乏科学和成熟的建设纲领,还需要经过长期的探索和修正来进行完善。
(三)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专业力量严重不足。在电力企业内部,各个科室很少配备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从合同的起草到登记的各个环节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监控,因此很难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出色完成,进而出现合同管理工作问题。所有这些,都是由于长期忽略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合同管理专业队伍造成的。
(四)电力企业系统“政企合一”的现行模式制约。当前,还有很多电力企业处于行政管理阶段,而合同管理只是行政管理的其中一部分而已。电力企业只有将合同管理当做核心枢纽来建设,并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
四、加强电力企业合同管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措施
(一)合同管理必须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部门和制度
1.1 建筑市场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①业主凭借优势地位迫使承包商接受苛刻的合同条件,且业主往往不能严格履行合同。②承包商采取违法手段承包工程,产生不合格工程。
1.2建筑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
许多企业的负责人不熟悉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造成企业在经济往来中经常产生合同纠纷,对《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不甚了解,使企业陷入泥潭并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主要表现在:
1.2.1合同管理人员法律观念不强,合同管理知识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培训力度不够。
1.2.2企业的负责人只是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给项目的实施带来严重隐患。比如,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与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往往先实施,在需要付款时后补合同,很难将双方的责任、权利、利益划分清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就会产生相应的矛盾冲突,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
1.2.3受建筑市场各种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阻碍,索赔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施工企业不懂索赔、不敢索赔、建设单位不准索赔”等现象严重,质量索赔工作一直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1.2.4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方面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未达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另一方面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合同管理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大多数建筑企业尚未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工作程序。
1.2.5合同意识淡薄,不重视合同管理。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有两份合同,即“大合同、小协议”。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很多企业将其束之高阁,直到发生争执和索赔,才将合同找出来,并未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和各项具体内容。“小协议”在形式上很不完备,实际上属于违法的不平等合同,主要是双方主要负责人出自私心而另行订立的,它会给依法履约埋下隐患。“大合同”仅用于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双方当事人并不用真正去履行它,它主要是根据《施工合同范本》起草,形式正规,内容合法。
1.3合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较低
目前,部分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仍以手工操作为主。例如,企业办公地点分散或下属单位距企业总部较远时,签订一份合同要从下属单位到企业总部进行审批,往往需要往返多次才能办完合同手续。没有利用好或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2 完善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现代的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强化法律意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应由企业的法律顾问部门统一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企业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
2.2 强化履约监控和结算管理,及时处理违约纠纷
通过监督和跟踪管理可以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合同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一旦有违约情况发生,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2.3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资源,实现合同管理科学化
目前计算机和网络已在企业中普及,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可引入计算机和网络,实行合同信息网络化管理。即将合同在网上运行,实现合同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数据统计、网上监控、网上报表生成、网上合同生成、网上合同履行监控、合同结算等信息化管理,并对合同的授权签约、审查审批、履行、结算等设置统一流程、统一制度、统一数据库,统一格式和标准等。实现合同的无纸化管理,减轻手工操作的难度,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2.4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
对于很多项目而言,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企业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履约管理。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2.5加强相关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培训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人是关键因素。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因此,要做好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要熟悉掌握《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了解行业的起源、发展及现状等基本情况,以及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加大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对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从严要求,使合同管理人员不仅具备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还得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其成为一个高智力型的综合性人才。
3结语
合同管理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通过完善的制度和健全的体系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合同如期、顺利履行,实现最终合同目的。
参考文献:
[1]马桂红.浅议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山西建筑,2007,33(32).
[2]杨伟忠.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析[J].建筑经济,2006[11].
[3]徐建国.浅谈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管理措施[J].山西建筑,2003,(10).
根据多年来我国企业的合同管理实践,一个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合同授权和审核管理、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和档案、推行标准合同文本和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等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主要工作:
1.制定合同管理总体规划企业合同管理规划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顶层设计,具有指导性、方向性和前瞻性。企业法律顾问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企业合同管理发展的方向和现状,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提出本企业合同管理总体规划方案,供领导研究决策。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应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分类分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人员资格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和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合同纠纷调处制度、合同台帐及统计报表制度、合同归档制度、合同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等。对已有的不适应当前的形势以及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规章制度也应在实践中不断的修订完善,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3.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合同谈判是签订合同的前奏。谈判不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也关系到合同的履行,谈判的结果直接决定了合同条文的具体内容。合同的起草则是合同双方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草拟和定稿的过程。起草合同是订立和履行合同,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和先决条件。由于合同特别是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涉及诸多法律问题,需要企业法律顾问主导或参与。企业法律顾问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全程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谈判与起草,充分运用法律规定促进双方达成协议,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谋取经济利益。
4.审查合同、防范风险日常合同管理中,除了少部分重要合同需要企业法律顾问亲自起草外,大部分合同则需要企业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合同审查会签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法律顾问的重要职责。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中的主要工作主要是对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周密性进行审核。通过合同审核,起到法律把关、风险评估以及事先预防的作用。
5.指导、监督、检查企业各类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企业法律顾问履行合同管理职能不仅体现在合同起草、审核、参与谈判等环节,而是贯穿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要指导业务部门签订合法、有效、有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合同,并动态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提供必要的指导,要与财务、审计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定期开展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作。
6.参与合同的重大决策企业合同的重大决策是企业针对涉及合同内容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所进行的决策。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合同的重大决策主要是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7.组织合同法律培训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企业法律顾问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合同法律培训工作,使合同管理链条中的各个环节的人员都能了解并熟练掌握合同法律相关知识,提高合同法律意识和素质,有利于贯彻落实企业合同的依法管理,同时也为企业法律顾问履行管理职责奠定很好的工作基础。
8.建立健全合同台帐、档案切实做好合同台帐、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于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实行计划动态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企业法律顾问除了建立健全与合同相应的合同管理台账及统计报表,还要对起草和审查的合同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和图表及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也同时归档。
9.对本企业合同专用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空白合同进行管理加强对合同专用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空白合同等的管理,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环节。企业法律顾问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保证严格贯彻执行,为企业把好防范风险的关口。
10.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发生合同纠纷时,企业法律顾问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直接或协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处理,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并对纠纷解决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如发现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和制止。
11.调查研究,及时总结企业法律顾问定期对本企业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统计分析、总结,向领导提出加强合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总结积累经验,如日后发现类似问题,可以及时对症下药。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合同管理是一项法律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居于重要地位,起主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管理工作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是其他部门的人员所不能胜任的。二是由于合同管理大都采取的是由企业法律顾问所在的部门即企业法律顾问部门或者法律事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所在的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专门承担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职能,是企业规范合同管理、依法经营的重要组织保障,具有其他职能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如果合同管理工作是由其他职能或者业务部门负责,也需要企业法律顾问从合同审查、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的起草审核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解决等方面协助配合。
冶金地质企业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管理职能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冶金地质企业都已深刻认识到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由法律事务机构作为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更有利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的观点也开始被大多数企业所认同并逐渐采纳。近几年来,一部分冶金地质企业已经开始逐渐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设置专职企业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有大部分企业未认识到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至今尚未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未配备法律顾问人员、未将法律事务机构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有的企业虽然设立了法律顾问机构,但没有全过程介入合同项目的审查、决策、论证等重大经营活动,造成企业重大决策缺少法律审查环节。有的企业缺少专职法律顾问工作人员,兼职较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处理疑难纠纷和预防法律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没有起到法律顾问应有的作用。
冶金地质企业与大部分的国有企业一样,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企业市场意识、法律意识以及契约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不够规范,企业经营风险控制乏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冶金地质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大,为有效预防、减少合同风险,冶金地质企业迫切需要加强法律顾问合同管理职能,规范法律顾问工作程序,提高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陷阱,预防、减少企业法律和经营风险。
1.有利于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合同是企业对外交往、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法律因素,只有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企业法律事务实践经验的企业法律顾问才能充分注意到其中的关键和要害,因此,由企业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管理是保证合同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
2.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参与及管理过程中,通过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实现企业合同管理法制化,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同时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中能够充分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避合同法律风险,为企业谋取最大利益。
3.有利于防范合同风险合同是一种经济行为,法律介入合同事务只是为这种经济行为控制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既有因违法带来的颠覆性的损害,也有因合同无效而带来的合同目的落空,更多的是因合同表述不利而带来的合同陷阱,这些不利因素的识别与避免需要具有专业法律知识、丰富从业经验的企业法律顾问的参与,方能防范和化解合同风险。因此,企业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管理有利于防范合同风险。
[中图分类号] F320 [文献标识码] B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会因为大量的经济业务往来而签订各种类型、用途各异的经济合同。合同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双方建立经济业务往来的主要表现形式,同样也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点内容,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成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首先要了解现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风险,开展综合性的合同管理工作。
现阶段,我国的建筑行业已经初具规模,施工企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其面临的市场竞争也随之增加。就施工企业而言,施工合同在其中发挥着桥梁与纽带的作用,连接着企业的生产活动以及经济效益。市场环境下的施工企业面临来自国内、国际市场的双重压力,必须要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与控制,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实现企业自身的经济收益最大化。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前提下,我国的大多数施工企业对于合同管理缺乏必要的了解,合同管理的实质性内容被忽略。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受我国特殊经济体制历史的影响,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是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经过一系列的兼并、重组才转变为现代公司制企业的,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展现出了其固有的弊端。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模式、管理理念以及企业文化大都停留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不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二)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
现代企业对经济合同的管理主要是由合同管理体系实现的,在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中也必须要有相应的管理机制。现阶段,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没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机制,不能合理有效的开展对施工合同的控制管理工作。虽然有一部分施工企业内部制订了一些合同管理制度,但是其责任没有明确的界定再加上程序规定的不明确,使得在其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大多流于形式。
(三)对施工合同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
对于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合同的制定时期,对于其合同的后期管理也要相应的加强。大多数企业将关注的重点放在了合同的前期制定过程,对于施工合同的履行以及相关过程的法律程序关注较少。大部分施工企业对于合同违约发生的纠纷问题没有有效的预防和防治措施,导致施工合同违约率不断上升,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加强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确保施工合同顺利实行的重要保证,能够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当前特殊的经济形势下,我国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压力,企业必须要加强自身管理,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力,才有可能获取更多的经济利润。
(一)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也完善了企业内部的管理运营体制。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以及管理能力是衡量企业综合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一个企业得以长久发展的基础。加强合同管理,能够保证企业内部员工操作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培养员工以及企业领导的管理意识。
(二)防范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与开发者之间的契约证明,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操作的主要依据,也是获取经济利益的保障,同时也是施工企业与开发者之间产生矛盾的焦点。在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后续监管工作中,存在着众多的企业经营风险,这也是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原因之一。
(三)实现施工企业经济收益最大化
经济利益是所有企业一切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降低生产成本,完成高质量的施工建筑是其最主要的目的。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做出科学正确的判断,制定合理的合同条款,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在施工后期质保金以及合同款项的结算与回收,缩短资金回笼的周期,减少资金占压。
三、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的策略分析
(一)加强对施工合同管理以及风险防范的重视
施工企业内部施工合同管理体系要建立在对合同管理高度重视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施工企业内部管理者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真正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施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还要熟练掌握、灵活运用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在企业内部形成科学的管理理念,将合同管理放在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位置。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合同管理能力直接影响着合同的执行,施工建筑也会因此受到影响。因此,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要树立全局意识和风险意识,在合同制定、审核以及签订、履行的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规范和相应的经营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也要进一步加强,提高其专业技能以及法律素养,并且将其运用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之中。
(二)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内部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制定必须要以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依据,与市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将其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施工合同管理体系的核心是对合同的审批管理,这就要求企业要有专业的法律人员进行详细的审查。在合同订立之后,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需要施工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相互配合,规范企业的组织管理与实际运行操作。合同管理体系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能够覆盖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对于经济业务往来较频繁的施工企业,要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对企业的合同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还要对合同进行后续管理,对合同在实际过程中的履行状况进行实时监督,对不合理的现行与环节进行及时的调整,保证施工合同的正常运行。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作出反应,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相关的经济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
(三)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改变原有的风险管理方法
市场经济模式下,企业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充满着风险,要想获取经济收益就必须要正确的认识与把握风险。企业风险管理建立在对市场环境以及企业自身状况分析研究的基础之上,具有识别以及评估风险能力,能够为风险提供一定规避措施的管理活动。这就需要企业从日常的经营管理中,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公司决策者提供科学有力的决策依据。传统的企业对于风险意识存在误区,缺乏对其正确的认识,风险管理方法落后,不能准确地预测以及规避风险。加强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是要对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后续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控制的过程,并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最大程度上消除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
(四)按照施工进度结算合同款,加强后续质保金的回收
合同管理的相关部门在施工建筑后期,要积极协助企业回笼资金、清算款项,完成对后续质保金的回收,以保证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对于出现违约的现象,要及时与施工对象进行沟通,积极督促对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直到采取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双方纠纷。建筑施工周期一般较长,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延伸几个月的时间,对于施工单位资金的回收是一个较大的考验。到施工后期往往对于合同的监督管理就会放松,但是对于后续质保金的回收,施工企业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合同款的回收方式、时间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最佳的做法是按照施工进度结算合同款,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满足双方的需求。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但不是由于自身失误造成的损失的预防和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以及索赔机制。
总体来说,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也是市场经济的需要。施工合同与一般的合同相比,其管理周期通常要长于建设周期,因此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时间跨度较大,资金的结算以及质保金的回收容易出现问题,这也增加了对施工合同管理的难度。加强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防范经营风险的有效措施,对于施工企业的经济发展以及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都有重要的意义。科学、规范化的合同管理能够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使得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大多数企业虽然已经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就其管理效果以及管理水平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参 考 文 献]
[1]许玉芳,谭贵华,范文博.施工企业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控制经营风险[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28)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作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中往往需要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对外签订各类合同。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是指公积金中心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二)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各地公积金中心合同管理部门设置不统一
法治意识较强的管理中心设置了专门的法规部门,有专门的法规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相关工作;有的虽然不设置法规部门但设立了法规岗位,岗位职责中包括合同管理,但同时还疲于应付大量行政工作,无法集中、专注地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有的甚至不设法规岗位,仅由一般工作人员负责合同的具体签订工作。
2.住房公积金行业尚未形成法律人才库
目前全国各地公积金中心几乎都有法律专业人员,但目前尚未对这股法律力量进行整合,也并未搭建一个培训交流的平台。一些公积金中心疏于对这些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这些人员由于平时的工作、生活与法律专业知识交集不多,导致原有法律知识的生疏,或出现知识老化、滞后的情况,从而实战能力匮乏,难以适应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中不断出现的法律问题。
3.法规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尚未形成良性互动
目前的状况是,法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比不上法律顾问,但法律顾问又不熟悉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所以一个操作性强、工作效能高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应该由住房公积金内部法规管理人员与外聘法律顾问共同组成。
4.合同管理缺乏系统性
合同管理较规范的公积金中心制定了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应操作规程来对合同进行管理,但很多的公积金中心缺少真正的合同管理,其管理仅停留在合同的起草和签订方面,一旦合同签署后就疏于后续的管理评价,为以后产生严重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真正完整、系统的合同管理,应该是涵盖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署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后续管理阶段,自始至终地关注并及时处理所有的相关法律问题,使法律风险损失降低至最小化的全过程、系统性的管理。
二、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
(一)形成合同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设置法规部门专门负责处理公积金管理中法律法规相关工作,不从事其他行政事务工作,保证工作的专一性。明确法规岗位的具体职责为依法行政、合同管理以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等。相关人员上岗条件需要有法律相关背景。
二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相关培训。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培训长效机制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提升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水平,降低或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
三是形成法规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的良性互动。公积金中心要在选定律师时重在针对性强、能够有效解决问题,而不是仅仅看律师是否大牌。法律顾问需要通过与法规管理人员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公积金业务发展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中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分类
根据公积金中心管理运作的实际情况,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分类,以便有针对性的对各类合同进行管理。
2.分设部门
同时本着规范管理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明确合同管理的部门及相应职责。可将合同管理部门分为承办部门、审核部门、用印及归档部门、资金收支部门及监督部门。
(1)承办部门是经济合同的主要责任部门,对合同中涉及本部门的专业内容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对合同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或论证;调查相对方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和标的物信息;在授权范围内参加合同谈判;拟订及修改合同,办理合同签署的相关手续;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标准履行合同;保管合同及相关资料、建立相关台账和移交合同档案。
(2)审核部门是法规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合同相对方的调查、合同谈判;书面审查拟签合同条款的合法合规性;合同的履行中涉及法律纠纷的,及时与法律顾问取得联系并妥善处理;组织合同评价管理。
(3)用印及归档部门是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对完成审核、审批流程的合同按相关规定用印;负责对盖章后的合同设立台账进行管理并归档。
(4)资金收支部门是财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对合同中的资金收支条款进行审核并按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相应操作。
(5)监督部门是监察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建议。
3.明确合同管理流程
可以将合同管理具体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前期调查、谈判、起草、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合同签订、归档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监督、合同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
4.制定合同管理操作规程
根据合同管理制度制定相应操作规程,明确各阶段的具体操作步骤和关键风险点,同时创新合同管理模式,将合同管理分阶段、全程采用电子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对合同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控制,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三)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除了形成合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还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具体到实践操作中就是要注意合同管理各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生效前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策划风险
指在合同策划阶段存在的不能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目标的可行性风险。对于合同策划风险的主要控制方法:一是对合同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或论证;二是合同审核人员及时掌握本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便在进行合同审核时进行比对检查;三是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为了回避政府采购,将金额较大的合同拆分为金额较小合同的责任追究。
(2)合同调查风险
指在合同调查过程中对被调查对象做出不当评价的风险。要控制这类风险,一是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判断;二是充分调查合同对象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合同谈判风险
指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忽略了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的风险以及谈判策略泄密的风险。控制合同谈判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组建一支结构合理的谈判团队,谈判团队中除了有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外,必要时还应当有相应的财务、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参与谈判;二是尽可能地争取后履行义务,从而为交易安全提供更多的保障;三是在整个过程中,强调并做好保密工作。
(4)合同审核风险
指在合同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或纠正合同不当内容和条款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提高合同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注重此类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二是制定合同审核操作规程;三是实施合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划分合同承办部门和审核部门的责任。
(5)合同签署风险
指正式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每年进行法人授权,严格划分合同的签署权限,严禁超越权限签署合同;二是加强对相对方人权限的审查,比如查看对方有无委托授权书,确定人的权限是否合法有效;三是明确合同印章管理部门和责任,确保只为符合合同审批流程的合同文本加盖合同印章;四是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等。
2.合同生效后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违约风险,即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控制违约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在合同中明确并细化违约责任;二是合理使用抗辩权分散风险、降低损害程度;三是通过对合同所涉及的各类法律规范依据的运用以及保留足够证据控制违约风险;四是通过合理运用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替代责任,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
(2)合同变更或转让风险
指在合同变更或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变更或转让的审批流程;二是合同变更或转让的内容和条款必须与当事人协商一致且进行书面变更;三是注重对合同变更或转让过程中相关证据的保存。
(3)合同终止风险
指在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在合同中明确提前解除或终止权;二是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终止的相应审批流程。
(4)合同纠纷处理不当的风险
指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和相应审批流程明确各类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纠纷处理中的责任;二是充分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尤其在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形下,要避免因处理不当,反而被证据显示成为自己一方违约;三是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下,合理地选择诉权予以适用,以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5)合同后续管理中的风险
指在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归档保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丢失;合同被泄漏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归档管理人员及相应责任;二是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合同执行情况评价风险是指在合同执行情况评价中存在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签署后疏于后续的管理评价;合同评价范围和标准不科学,导致评价过程未能突出重点,评价流于形式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制定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制度;二是建立合同执行情况评价的操作规程。
在现代企业彼此之间的经济往来中,合同在其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企业能否做到科学有效地管理合同,直接关乎到企业经济活动开展以及经济效益的取得。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各个企业的竞争日渐激烈,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就更加突显了出来。然而目前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企业合同管理的科学有效,下面就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究可行的应对策略。
一、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导致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许多企业管理层对合同的认识以及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并不全面,由此就可能造成在对合同中的项目进行相关证据收集的时候,负责收集工作的管理人员并没有充分收集证据,这就造成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未对合同内容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调查就草率签订了,进而导致履行合同的时候就会发生合同纠纷。而在合同签订后,一些企业也只是将合同作为一般文件那样收集整理与存放,未能充分认识到合同在保障企业自身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二)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健全完善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2]应当包含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签订和合法性审查、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履行及合同争议处理等等方面,然而在企业实际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制度不是存在形式化问题,未能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就是存在内容欠缺的问题。
(三)合同管理部门不统一独立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并未专门成立一个单独的部门来专职负责合同管理,这就导致企业合同存在着分散管理的情况,有些合同甚至要经过企业很多部门,在这个流转的过程中很容易导致合同管理出现问题。此外,有些企业是由其他部门兼任合同管理职责,比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由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还要负责自身本职工作,因此对于合同管理的工作也就无法开展得特别认真细致,这些都会增大合同管理出现问题的概率。
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合同管理认识
首先,加强企业领导层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认识,使他们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能够为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项决策以及各项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既是企业开展经营管理依法行事基础,同时也是企业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前提,而加强合同管理认识能够使合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其次,企业应当对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宣传攻势,让企业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对自身以及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树立起必要的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最后,企业还应当对各级人员加强合同管理认识的教育与培训,可以通过讲解合同纠纷案索赔典型案例[3]来使其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以及一旦合同出现问题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比如宁城县供电公司为了全面加强合同管理认识,规范合同签订,就专门组织开展了合同风险防范培训班,主要讲述了合同签订及审核的每个环节和要点,并对公司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进行详尽解析,给参培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有效地避免了在今后的合同管理中出现类似情况。
(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让相关人员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帮助企业优化合同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最大程度减少疏漏和错误。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应当有总则,即要求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遵循合同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全体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此外还应当包含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等等一系列制度。
(三)成立合同管理部门
现代企业要想真正加强合同管理,还应当紧跟时展变化,转变自身思想观念,深刻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或组织。尤其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多,合同管理应当成为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予以足够的重视,成立合同管理部门来专职负责合同管理相关工作,也是确保企业签订有益、有效合同的关键所在,从而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以建筑企业为例,成立的合同管理部门一般应设置部长、预结算员、投标员、合同管理员、资料员等五个岗位。
三、结束语
合同是合作双方相互约定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规则,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获得发展,就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本文先分析了现代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题,然后从加强合同管理认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成立合同管理部门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希望能借此给予相关企业一定参考与借鉴。
参考文献:
在企业和项目经营管理管理活动中,合同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每一个项目的承接,都要经过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在履行过程中要进行合同管理,在项目完成后还要进行项目后评价。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它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项目的成败,也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未来。
1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1 投标人员片面追求承揽项目数量及项目大小
对投标人员现行的业绩考核制度中,单纯追求承揽项目数量及项目大小,没有考核承揽项目效益指标。 “挖到篮子里就是菜”,致使投标人员因利益驱动,只要能中标就行。而对预付款的拨付条件,是否需要垫资,现场对施工的影响,变更及索赔要件,工期松紧,竣工结算的时间等合同风险未能进行合理评估,造成亏损项目增多,使许多施工企业步入了经营承揽及完成产值不断攀升,但企业利润却没有同步增长的怪圈。
1.2 项目职能部门解读施工合同不透,变更信息沟通不畅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通常施工项目上由工程技术部门提供已完成工程量数据清单,再由计量部门套上单价对业主进行计量。而对合同中是否存在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力或是有多少潜力可挖、如有变更是否已经完善变更手续等方面,项目部部门之间做得还非常欠缺,许多信息未能及时沟通反馈。形成了工地上已经按照变更数据完成工程量,计量部门还不知情,事后再进行补签资料的“两层皮”状况,使成本增加,索赔难度加大。
1.3 签订合同条款不严谨,对合同双方没有形成有效约束
在合同签约过程中,许多企业没有能对合同签约单位的资质进行认真地审查,如签约资格、履行能力、履约信誉等,在合同条款中对合同履约及违约条款表述的过于粗略简单,不够具体充分,为合同的执行带来隐患。目前,施工合同在合同签订与管理中状况较好,物资采购与劳务合同没有严格进行招投标,有的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进行签订,合同履约程度较低。违约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竟出现材料供应商和劳务承包团队在履约中多次要求提价的状况,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
2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除一定的历史根源外,也有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及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
2.1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缺乏足够的认识是合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反映在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或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
2.2 合同法律环境不好
也是造成合同管理被动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是我国建筑业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漏洞可钻。二是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执法不严的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合同未依法订立,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2.3 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合同订立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双方对某些条款的理解有差异或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2.4 合同管理人员对索赔工作不重视
缺乏自我保护、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
2.5 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对合同管理缺乏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制订制度固然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再完善的制度有章不循,也如同废纸一张。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2.6 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
合同管理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对具有上述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不断充实,以增强合同管理力量。
2.7 对合同归档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机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
2.8 发包人(业主)行为不规范
发包人(业主)常常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或暗中指定与其有利益关联的施工企业做总承包人的分包人。有些承包人希望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发包人(业主)的不规范行为难以实施。
2.9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主要表现在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或者请客送礼。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10 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和各专业分包人之间,及各分包人之间的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
3 解决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主要对策
3.1 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企业领导对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通过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办理各种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建立合同管理机构。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设置专职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从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从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如分包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
3.2 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首先,要由招投标中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部门,与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其次,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通过技术交底,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或分包商,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心尽职。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分析。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具备各种批准文件;二是完备性分析。包括: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建议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3.3 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所以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发生变更应及时找工程师或监理确认,如果它们拒绝确认应要求其说明原因,对于不确认工程变更又不说明原因的,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免日后互相扯皮。
3.4 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账务;为与国际接轨,要能够阅读和翻译英文合同文本。企业不乏优秀的技术人员,但是合同管理人员匮乏。
4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