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廉政风险点模板(10篇)

时间:2023-05-25 17:35:1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合同管理廉政风险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合同管理廉政风险点

篇1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5)-08-0032-01

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是一种以岗位为单元,以防范廉政风险为核心,以廉政行为规范和岗位职责为基础的新型廉政教育模式。这种教育的最大好处是贴近工作实际,具有贴近性强、针对性强、实效性强的特点。

一、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遵循的原则

(一)教育对象从群体走向个体。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实施过程中,首先对企业所有工作岗位进行梳理分类,形成完整的岗位目录,实现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全面覆盖。在此基础上,将排查对象落实到个人,从重点岗位、关键岗位入手,梳理出经理、项目管理部负责人、施工管理员、材料设备采购员、合同管理员、预结算员、财务负责人等岗位的职责和权力清单,理清各岗位权力边界、责任边界和廉政边界,将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的对象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个人。

(二)教育的内容从抽象走向具体。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的内容与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事项息息相关,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查找可能潜在的风险源,分析各自岗位可能触犯哪些法律法规,并提出防范廉政风险的措施。这种形式的教育内容更加具体,更加贴近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实际。

(三)教育的体系从零散走向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需要形成涵盖所有岗位的立体化教育体系,通过建立健全机制制度,把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干部职工上岗、选拔、晋职、晋级的全过程,与评优评先、绩效管理相结合,在企业内部构建起严密的防范体系,使得岗位廉政教育不断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

二、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的方法

(一)风险排查,查准找全廉政风险点。查找风险点必须追溯到引发风险发生的源头,即风险源。在施工企业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活动中,各岗位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结合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通过个人查、小组帮、部门议、领导审、会议定等各种方式,深入细致地查找个人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特别是招标、合同管理、编制及审核预结算、资金拨付、材料采购、机械设备租赁等关键岗位人员,要在职责范围内深入查找、分析可能潜在的风险源,加强廉政风险点的识别和排查。

如,通过排查,项目管理部负责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有:向合格分供方泄露项目标底信息;将整体工程项目划分为小工程,使单项工程规模低于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直接发包,规避招标;对合格分供方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合格供方队伍。

在风险排查过程中,可以运用一些比较新颖的方式,如:将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排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鉴别和监督。通过这种形式,可以增强广大职工参与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可以更深入、更广泛地查找各岗位尤其是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

(二)风险评估,从源头控制廉政风险。岗位廉政风险源发生危害的几率越大或者危害损失程度越大,其岗位的廉政风险等级就越高。根据各岗位排查的风险源,结合业务流程、内控制度等方面的因素,分析风险发生的条件(包括内、外部条件)、控制目标、控制措施(包括可控部分和不可控部分),确定岗位廉政风险可以分为高风险、中度风险、低风险,在此基础上将岗位廉政风险等级设定为红色、橙色、黄色几个等级。

如,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部负责人,在选择合格供方、分包招标等工作上发生廉政风险的内外部条件为“极可能”,在控制措施上还存在人为操作的可能。经综合评估,项目管理部负责人发生岗位廉政风险的可能性很高,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可以确定为红色。

(三)采取措施,控制岗位廉政风险。根据各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一般有避免、缓解、控制或转移等方式。避免主要指取消或暂停当前的项目或活动;缓解主要指减轻危害发生的程度或危害发生的可能性;控制主要指制订辅助的防范措施,实时监控岗位工作在廉政风险情形中的状态;转移主要指借助第三方来减轻廉政风险的发生。

如,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为红色,可以采取缓解、控制、转移等措施来控制工程分包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可采取的缓解措施有: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制度,保证分包过程的合法合规,减少人为操作的可能性;可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对工程专业、劳务分包的实施过程开展业务流程符合性监察,避免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行为的出现;可采取的转移措施有:招标过程中引进社会上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作为第三方,从招标条件、评委选聘等环节,提前介入实施评估和监督,实现“防患于未然”。

三、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编制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教案。在查找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单位、部门的业务,将业务流程中的岗位廉政风险和防范措施以流程图的形式进行图解说明,并将流程图公示于众,使岗位职责、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一目了然,既接受群众的监督,又时刻提醒履职人员风险的存在。同时,还可以结合岗位职责、风险提示、情景案例等内容,编制“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教案”,作为任职教育、履职教育、日常教育的活教材,把岗位廉政教育作为任职者的必修课,作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使岗位廉政意识内化成干部职工廉洁从业的自觉行动。

(二)建立动态岗位廉政教育机制。在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岗位工作职责会随着机构改革而发生变化,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也会随之改变。在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的过程中,要结合企业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新要求,以职责梳理和风险排查为重点,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入手,理清业务调整过程中的职责职权,及时调整岗位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修订不适应业务发展的各项制度,建立动态的、长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内部控制制度。一是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度。针对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的廉政风险,订立相应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制度,通过电子监察等科技手段,分解权力运行的流程,从立项开始,将项目决策的可行性分析、上会决策、审核备案、公示公开等各环节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强化日常监控、适时预警,打造权力运行的监督防线。二是完善各项具体业务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针对查找出来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梳理,重点对合格供方选择、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的审核审批制度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关键岗位日常工作运行的约束,促使企业更加科学规范实施管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参考文献:

[1]李科利/梁丽芝.第三方评价与廉政风险防控实效提升 [J].廉政文化研究,2015,1.

[2]周秀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评价与修正.[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2,5.

篇2

,市招标办建设启用了以“集约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监管标准,提升服务形象”为主要目的的招标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构建起了“集中服务、阳光操作、有效制约、规范有序”的高效扁平化招标投标监管和服务模式,使招标投标管理事项备案监管和服务工作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招标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的使用,统一了办事程序、规则、时限和工作标准,实现了前台13项即时办理事项与后台7项集中办理事项的有效分离,使管理事项高度集约,服务高效快捷;实现了招标备案管理从“一人负责到底”到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办理环节既有机衔接又有效制衡的转变,隔开了具有审查权和决定权的工作人员与前来办事人员的直接接触,统一了审查标准,有效限制了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从制度上保证了监管工作的公正廉洁,保证了招标投标管理事项办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一站式”网络办公平台接入了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系统,市监察局可以通过网络直接监督前台工作情况,对服务质量可及时进行评价和考核;贯彻了服务至上的办公理念,大厅内集中融合了18项办理事项,设置了服务工作平台、服务区、咨询台、查询台、自动叫号、手机信息通知、大屏信息显示、网上填报、电脑填写、服务标准、便民手册、服务热线等服务设施;实现了前后台管理网络无缝衔接,“一站式”办公、信用监管、专家抽取、指纹识别、计算机辅助评标、合同履约管理等系统有机衔接,形成闭合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他们还逐步推进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决定、网上告知,为建立“四大一全”即“大交易、大平台、大监管、大服务”和“信息齐全”的招标投标监管和合同履约监管模式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为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减少评标专家的工作量,推进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市招标办与市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联合开发了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嵌入“一站式”监管平台,上游接信用信息系统,下游连合同履约监管平台。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模块同屏比较和清单对比功能,实现了评标专家在有限的评标时间内从重总价评审向清单单价评审的深化,切实提高了评标的内在质量,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合同对施工现场变更洽商管理、减少合同纠纷起到了积极的预控和指导作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可以实现专家的独立评审,系统对不同投标文件模块随机分配到不同的评标室,评标专家在不同评标室即可完成同一项目的评标工作,杜绝了专家在评审工作中的相互影响,通过专家独立评标结果的上传,及时掌握每位专家的评标情况,促进评标专家的客观公正;计算机对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的锁定功能,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评标程序和行为,减少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计算机系统的汇总功能,避免了专家故意或过失出现评分错误,确保了评审程序的科学性和计算统计的准确性;招标投标文件的电子化,降低了招标投标成本,形成的招标投标电子化成果为招标投标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打下了基础;签订的电子合同实现了监管人员在施工现场的“零门槛”查阅,提升了监管水平。

三、实施合同履约全过程监管

篇3

一、构建招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

,北京市招标办建设启用了以“集约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监管标准,提升服务形象”为主要目的的招标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构建起了“集中服务、阳光操作、有效制约、规范有序”的高效扁平化招标投标监管和服务模式,使招标投标管理事项备案监管和服务工作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招标投标“一站式”办公平台的使用,统一了办事程序、规则、时限和工作标准,实现了前台13项即时办理事项与后台7项集中办理事项的有效分离,使管理事项高度集约,服务高效快捷;实现了招标备案管理从“一人负责到底”到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办理环节既有机衔接又有效制衡的转变,隔开了具有审查权和决定权的工作人员与前来办事人员的直接接触,统一了审查标准,有效限制了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从制度上保证了监管工作的公正廉洁,保证了招标投标管理事项办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一站式”网络办公平台接入了北京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系统,市监察局可以通过网络直接监督前台工作情况,对服务质量可及时进行评价和考核;贯彻了服务至上的办公理念,大厅内集中融合了18项办理事项,设置了服务工作平台、服务区、咨询台、查询台、自动叫号、手机信息通知、大屏信息显示、网上填报、电脑填写、服务标准、便民手册、服务热线等服务设施;实现了前后台管理网络无缝衔接,“一站式”办公、信用监管、专家抽取、指纹识别、计算机辅助评标、合同履约管理等系统有机衔接,形成闭合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他们还逐步推进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决定、网上告知,为建立“四大一全”即“大交易、大平台、大监管、大服务”和“信息齐全”的招标投标监管和合同履约监管模式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为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减少评标专家的工作量,推进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北京市招标办与市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联合开发了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嵌入“一站式”监管平台,上游接信用信息系统,下游连合同履约监管平台。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模块同屏比较和清单对比功能,实现了评标专家在有限的评标时间内从重总价评审向清单单价评审的深化,切实提高了评标的内在质量,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合同对施工现场变更洽商管理、减少合同纠纷起到了积极的预控和指导作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可以实现专家的独立评审,系统对不同投标文件模块随机分配到不同的评标室,评标专家在不同评标室即可完成同一项目的评标工作,杜绝了专家在评审工作中的相互影响,通过专家独立评标结果的上传,及时掌握每位专家的评标情况,促进评标专家的客观公正;计算机对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的锁定功能,规范了评标专家的评标程序和行为,减少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计算机系统的汇总功能,避免了专家故意或过失出现评分错误,确保了评审程序的科学性和计算统计的准确性;招标投标文件的电子化,降低了招标投标成本,形成的招标投标电子化成果为招标投标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打下了基础;签订的电子合同实现了监管人员在施工现场的“零门槛”查阅,提升了监管水平。

三、实施合同履约全过程监管

篇4

我院新校区建设是市里的重点项目工程,也是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重点领域,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加上一些客观因素,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尚在办理过程,但都有发证机关出据的相关证明后进行招标和施工。做到了申报手续清楚完备,各类证件逐步完善。在廉政风险排查中,学院新校区的各项工程建设项目都是严格按照物资采购招标法,委托市政府招标处,履行招标程序,实行公开招标。对中标单位我院认真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我院尚未发现有关部门和人员有不廉洁问题。

(一)主要做法:我院制定了《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五个预防,一个坚持”的六项工作。一是预防插手干预新校区工程建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二是预防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透露机密;三是预防和制止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索贿受贿行为;四是预防在工程建设中,建筑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损害学院利益;五是预防在工程建设中,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六是坚持“四制”,即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审计制度。同时,学院还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每月指挥部召开的工作例会学院领导都强调要加强工程领域里的廉政建设,由于措施得力,预防了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容易发生的吃请、行贿、索贿的腐败现象。

(二)具体措施:廉政风险防控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亮权等多重并举的措施,做到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规避廉政风险的能力。在教育对象上要突出针对性,在教育内容上要突出实效性,在教育形式上要突出多样性。通过教育降低党员干部腐败发生的心理条件,让党员干部不愿腐败、不敢腐败。

二是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务、政务公开,清理整合,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真正形成用

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和督查力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制衡。要强化党内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民主生活会、政务公开、廉政承诺、问卷调查、群众测评、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方法,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权力的监控和制约,适时通报查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四是新校区建设的重大事项,必须在指挥长和政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副指挥长召集指挥部成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二、资金分配环节的廉政情况

新校区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市政府担保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亿元;二是省市政策扶持资金(国债、地债);三是学院办学结余。资金分配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有:一是争取资金时的请客送礼或提供各种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二是私下承诺,滥用自由裁量权,收受施工单位贿赂,包括礼金礼券、贵重物品等;三是人为的设置障碍,索要中标单位好处。

(一)主要做法: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专门制订了《安徽芜湖技师学院新校区工程量增加报批流程》有效地规范和控制了资金的分配使用,杜绝了四种现象的发生:一是资金申报单位为了确保资金争取到手,不惜采用一些不正当手段,主动行贿送礼;二是由于资金有限,主客观原因造成在分配上不平衡;三是申报单位担心工作人员设置障碍,被动采取贿赂、提供娱乐活动等不正当手段;四是极少数工作人员故意设置障碍,利用手中的权力索要钱财。

(二)具体措施: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规避廉政风险的能力。在教育对象上要突出针对性,在教育内容上要突出实效性,在教育形式上要突出多样性。通过教育降低党员干部腐败发生的心理条件,让党员干部不愿腐败、不敢腐败。二是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在学院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清理整合,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和督查力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制衡。要强化党内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民主生活会、政务公开、廉政承诺、问卷调查、群众测评、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方法,加强对重点岗位权力的监控和制约,适时通报查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四是严格遵守学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一要遵守各项资金使用的一般程序,二要严格遵守规划内使用、项目带资金、集体研究等原则,杜绝一切暗箱操作的行为,对需要聘请专家论证的项目必须及时论证。

三、公务接待环节的廉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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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谈判后的补偿金额多数高于政府的补偿标准

否则谈判无法进行、工程无法实施。由于青苗补偿不构成电力安装工程的成本,加之基层管理薄弱和重视程度不够,青苗补偿存在管理宽松的现象,经营风险和党风廉政风险凸显。近年来,国网安徽淮北供电公司通过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和工程管理三管齐下,加强集体企业电力安装工程中的青苗补偿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和党风廉政风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淮北供电公司通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检查督导,推进集体企业在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和工程管理三个方面,加强电力安装工程的青苗补偿管理。首先,通过工程管理中的责任细化,加强青苗补偿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设置专门的民事协调员,专门负责工程中的青苗补偿谈判,并明确每次谈判至少有两人参加,即工程项目部另派一人配合民事协调员谈判。

篇6

引言

近些年来,国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培养应用型合格人才,对高职院校办学加大了投资力度,促进了高职院校的发展。在政策的扶持下,高职院校得到了更多建设资金,在教学设备、仪器、办公设施等方面的物资采购日益增多。尽管高职院校按照《政府采购法》来执行物资采购,但是在部分零星物资采购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不够,制约了采购来的设备物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也容易产生廉政风险[1]。高职院校必须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提高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与方式分析

1.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概念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是指国家创办的高职院校为满足学校教学、管理等工作需求,依据一定的程序开展对教学、实验、实习和办公等过程中一些耗材、设施、维修等零星物资和服务的购买,其单次采购的总费用一般不高于10万元。这种采购的主体是高职院校,采购的内容是高职院校办学或者办公所需设备物资以及相关服务等。除了设备设施的采购外,高职院校中的一些服务项目(如物资的报废处理、设备的搬迁、咨询服务等)也属于零星物资采购的范畴[2]。

1.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虽然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但是与一般的政府采购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1)单次采购的物资价值小。高职院校采购的零星物资大都是价值不大,单次采购一般在10万元以下,有的采购甚至只有一、两万元或甚至几千元。这就容易造成投标方的投标兴趣不大,特别是在设备及维修工程上,参加采购的企业不多,有时还会造成公开招标的失败。(2)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计划性不强。虽然高职院校资金使用大都纳入了地方的财政预算,其物质采购的资金需要在年度预算中体现,但是由于零星物资采购大都是一些临时性和突发性的物资需求,难以在前一年制定下一年度预算时加以准确确定[3],这就容易造成年度预算中很难完全体现出零星的物资需求,也就不好科学地安排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使得其采购的计划性不强。

1.3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方式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由于其单次采购的价值较小,往往达不到《政府采购法》及地方采购规定中公开招标的标准;同时,它又需要利用国家资金,因此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采购方法一般是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以及单一来源采购。其中单一来源采购是在只有一家供应商的情况下高职院校才选用的零星物资采购方式[4]。

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

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虽然单次采购的价值不高,但是长期累计的数量较多,其最终形成的价值也是可观的。例如,一个部门的打印机所使用的打印纸虽然不多,但是全校各个院系和部门一年累计使用的打印纸就非常多了,累计价值也较大。为了对这些零星物资加强管理,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职院校的制度,对这些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采购方式的选择和合同的订立及归口管理、合同履行等环节实施严格的管理[5],以保证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确保合同得到有效执行。

2.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欠缺及原因分析

从我国高职院校开展零星物资采购的实践来看,采购合同管理在整体上欠缺规范性(如表1所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缺乏规范性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重视度不够,缺少对合同的统一管理。由于零星物资单次采购的价值小、计划性不强,造成了人们对其重视程度不足,认为能够买来使用即可,忽视对其规范性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缺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也未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进行统一的分类和连续编号管理。(2)零星物资采购制度不够完善。高职院校简单地遵循一般的《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开展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往往造成不适应现实情况的难题[6]。如选择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单次采购的合同价值太小,供货商往往不愿意参与公开投标。(3)对采购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缺乏管理。高职院校缺少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论证,工作准备不足,对采购的必要性以及相关采购的内容、物资的技术规格参数等研究不透彻,合同要求不明确。(4)采购合同的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高职院校采购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机制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清,合同风险控制不力,对合同的审核存在漏洞。对于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未经组织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

3加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的对策研究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合同管理不仅关系到采购物资的有效使用,以及院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而且也是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校风、党风建设,应该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认真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3.1高职院校要从全校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高职院校应加强领导,明确零星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部门。为了便于实施统一管理,可由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单独设立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来统一负责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

3.2建立与完善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制度

从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技术论证和采购过程管理以及合同验收、物资使用等各个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听取各院系、部门、社会采购管理部门和供货商以及招标机构的意见,集思广益,对不适合高职院校实际情况的采购与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使得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能够适用于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明确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各部门、院系提前做好各项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并将其列入年度预算。

3.3采购主管部门须强化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由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主管部门统一零星物资的采购公告,实施统一公开招标,以避免各院系单独采购零星物资因合同价值过低,供货商投标意愿不强的弊端。主动与供货商沟通交流,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根据情况规范使用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以及询价等方式,尽量避免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7]。

3.4采购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

高职院校的纪委、监察部门以及效能建设管理部门都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加强采购立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的合同监管工作[8]。在重要和价值较高的零星物资采购中,监察部门或者校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要牵头组织采购部门、国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邀请相关专家共同提前审核招标文件与评分办法,防止采购中出现违法肢解、规避招标以及评分歧视等行为。同时,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零星物资招投标和进场验收环节的监督,发现采购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采购物资不符合合同条款,要立即指出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以确保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3.5合同的归口管理

各高职院校的专业与发展历史不同,管理机制也不一致,所设立的部门也不相同,这使得对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部门也有差异性。有的学校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管理零星物资采购合同,有的学校由校长办公室管理,也有的院校由监察或审计部门管理。为便于统一归口管理,可设立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来负责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同时采购申请部门要负责合同的执行情况管理,组织对物资进校后的检查和验收,并邀请校采购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各部门均同意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付款。

篇7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0-02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包括设备购置、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以及对外租车和购买车辆保险等,都需要签订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管理贯穿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活动中,涉及资金管理、工程管理以及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各项业务。2012年财政部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内部控制规范包括合同管理控制,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逐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程序逐步完善,然而仍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经济活动的风险依然较大。对此,本文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合同管理各个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

单位领导者经营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经济合同管理,未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没有建立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也没有建立起“以制度引导人,以制度约束人”的管理理念,出现合同管理不规范、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控制薄弱等问题,直接导致经济合同纠纷甚至经济犯罪案件。

(二)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

单位管理设置不明确,未确定或单独设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无法对本单位合同实行统一管理。也未从制度上明确合同归口部门、承办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等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中的管理职责。另外,未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对违反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管理者没有进行权利约束和责任追究,更不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权利的滥用。合同管理程序不规范,没有规定合同运行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

(三)合同管理混乱

由于合同管理主体不明确,各个职能部门职责不清,合同管理行为不规范,存在合同签订随意,签订范围、内容和形式未规范。合同签订主体不符合《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部门或个人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合同经办人或责任人未对合同进行跟踪和督导,导致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一)合同签订环节

签订合同前,没有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无法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承担合同经济行为能力,也无法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导致合同违约风险。对于部分合同还需要特殊的资质要求,比如采购政务内网设备的保密资质、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等,如未调查清楚直接影响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导致经济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的风险。

没有设置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合同文本未经各职能部门、单位领导审查和审批,重大合同未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履行集体决策。没有经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或者超越权限进行签订合同。

签订的合同事项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方向和范围,合同金额超出政府部门预算或工程概算。属于政府集中目录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事项,合同签订前也没有履行《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履行法律法规。合同签订依然存在一次性付款或者超过工作进度付款,可能导致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或利益受损。

(二)合同履行环节

未对经济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权利和x务,没有督促合同当事人提交合同成果,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或者查过工作进度付款,导致单位利益受损或被诉讼。

未对合同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控,出现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修改或者废止、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和丧失商业信誉等重大影响时,未及时与合同当事人进行合理沟通,也没有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影响单位合法权益。

合同签订部门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在支付合同款项时没有提交付款依据或者长时间没有催收到期的合同款项。

(三)合同验收环节

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合同成果,合同提交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合同成果得不到合理的运用。导致合同纠纷或者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三、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据财政部《内部控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要做到从制度规范人、从制度约束人。制度内容不仅要侧重基础性管理,也要关注防范风险和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单位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合同全过程管理。建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承办部门、法律部门以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管控合同关键环节

1.合同签订环节

对单位合同在纳入年度预算时履行合同集体决策,审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本单位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对于重大经济合同,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详细汇报基本情况、委托理由、经费测算、委托方式、预期成果等事项。

要加强合同调查,详细了解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营业执照是否有效、委托的内容是否在对方当事人的营业范围内、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是否具有委托内容所需要的特殊资质要求。合同调查之后,要组织技术、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与合同当事人进行谈判,对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还应当聘请律师或外部专家参与合同谈判。政府采购目录内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合同,应当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拟定合同文本后,要加强合同审签管理,合同文本经合同各职能部门、律师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定。要加强合同签署管理,合同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进行签署,严禁无权限或超越权限签署合同。

2.合同履行环节

要加强合同的会计控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手续,不得超进度支付款项。合同资金支付手续要符合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合同过程管理,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督促对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开展工作,按期提供合同成果。对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事项需要调整或无法履行的,应当履行合同审批程序,签订补充、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防范合同纠纷。

3.合同验收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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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水利水电工程物资审计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相关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各部门和环节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等所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1.1审计的目的和意义

水利水电工程投资额度大、建设周期长,所涉及物资种类多、数量大、资金多、流程环节多,管理的跨度和难度都比较大。通过全过程专项工程物资审计可以改善物资供应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维护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也是促进依法治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降低廉政风险的有效手段。

1.2审计的主要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物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物资验收与仓储、废旧物资管理和物资档案等多个环节。

1.3审计模式

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审计模式有2种:①项目管理式审计,是指有重点、有目的地将某物资管理部门、环节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形成为特定审计项目,并实施相应审计程序的审计模式。大、中型规模的组织适合采用该模式。②过程参与式审计,是由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参与监督物资采购的全过程或者部分重要过程,实现物资管理审计的日常化。小规模组织可以采用该模式。

2水利水电工程物资审计主要内容

2.1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当年度采购计划的编制、批复情况,采购计划所列设备、材料明细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建设计划,能否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的现象;是否存在年度计划外自行采购项目等。

2.2招标采购管理

招标采购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投标文件的规范性;招标程序的合法合规性;采用邀请招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检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是否明确、完整、规范;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2.3合同管理

2.3.1合同规范性

合同规范性管理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货商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否合规,检查签订合同情况,有无授权签订合同或超权限的情况等。

2.3.2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方面主要包括是否有悖于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合同关键要素是否完整,内容是否合理、合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约定清晰,前后内容是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合同中支付条款是否合理、合规。

2.3.3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方面主要审查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以合同变更形式规避招标的现象;施工及技术服务类合同的重大变更及一般变更是否及时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合同变更是否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检查合同终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检查合同解除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是否存在未处理完的合同纠纷;检查单方面中止合同的,是否已经达成并履行了违约、索赔等事项。

2.3.4合同结算

合同变更方面主要审查实际到货数量、品种、规格等与采购合同、发票、运单是否相符,验收记录和相关手续是否齐全;运输物资途中损耗是否合理;设备材料验收是否按规定进行质检,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有无取得供货商合格的检验证明,合同中是否规定了必要的质保内容等多方面问题。

2.4物资验收、仓储管理

2.4.1物资验收

物资验收与仓储主要审查到货是否履行验收手续,验收手续是否规范,到货物资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检查到货验收现场签证资料是否准确、真实、完备;检查设备、材料相关出厂、进场试验检测材料是否及时归档;检查工程物资验收、出入库手续是否完备,审批、签字是否完整。

2.4.2物资仓储

物资出、入库是否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并更新物资台账;物资标示牌是否清晰、完整,更新及时;物资是否按其储存要求的环境和摆放方式进行存放,并定期保养、维护;危险品、毒害品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统一存放在危险品库等。

2.4.3物资清查盘点

检查是否建立工程物资盘点制度并定期实施物资盘点,盘点记录是否完整,账、卡、物是否相符(每年2次);有无报废积压,损失浪费的情况;物资盘盈、盘亏物资的批准程序是否规范,处理是否及时、规范等问题。

2.5废旧物资管理

废旧物资管理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废旧物资鉴定程序是否完整、规范;工程余料及废旧物资是否及时回收;物资回收是否作价冲减工程投资;废旧物资台账的建立是否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废旧物资有无存放,是否进行了适当防护,以避免损失。

3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的建议

3.1重视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机构建设

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是整个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需要管理方的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物资机构建设,通过引进人才,提高待遇,提升物资管理团队的层次和水平。

3.2充分发挥有关各方协同力量

水利水电工程物资管理业务特点,需要各参建单位在各个环节做好沟通协调。通过有效协同配合、科学管理,保证工程保质保量如期竣工投产。

3.3加强物资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贯彻落实

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的各项物资管理必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各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项目特点,制订各种物资管理制度,规范物资计划、采购、仓储、合同等业务管理。此外,有关项目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这些制度和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标准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物资工作合规、有序进行。

3.4开展物资管理队伍的技能培训

为应对物资专业人员短缺现状,各单位可采取“师带徒”现场培训、专题讨论、专业资格考试等方式开展培训。通过物资管理的全流程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及时发现不足,吸取教训,提高物资管理队伍技能和风险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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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物资采购、服务项目涉及资金大,管理幅度、管理难度大,程序多又复杂,是烟草行业规范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开展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建全和完善“制度、决策、运作、监督”的长效机制,有利于保证经营管理规范运作,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内控机制,有利于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保山烟草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现状分析

1.1保山烟草现行内控制度体系的主要特点

内控组织完善,监管体系健全。以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建立完善了“三项工作”组织架构、议事决策机制。对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重大经营行为,全程参与到“三项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出具审计意见书、纪检监督报告以及内部整顿督查报告。全面推行企业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公开项目和内容,规范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运作程序规范,风险防范到位。物资采购严格遵循“需求的不询价、询价的不谈判、谈判的不签约、签约的不付款”原则,实行采购合同汇审制,严格采购程序和审批制度,采购结果每半年在公司管理体系平台上公示,推行阳光采购。工程投资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设立“共管帐户”,作为投资项目的结算账户,单独核算,重点监管。

制度文化并举,软硬件同步建设。项目管理运作方面,修订完善了投资项目管理、物资采购管理、服务项目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涵盖了项目分类、前期准备、审批、实施与调整、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等管理环节。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保山烟草坚持秉承“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和“利国惠民、至爱大成”的价值理念,大力推进“大成.永子”文化建设。致力于打造以“国家、社会、员工、烟农、零售户、工业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七彩.永子”服务品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人心,广大干部职工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不断增强。

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实施目标管理和流程化控制。建立了以流程为基础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建立起烟叶生产、卷烟营销、专卖管理“十大管理体系”及其支持性流程526个,修改完善涵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的制度文件424份,把制度管理转变为流程管理,把工作流程作为制度执行的关键,实现了同步控制向事前控制转变,为实施流程内部控制奠定了基础。

1.2保山烟草现行内控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

综合问卷调查、访谈调研和资料研究情况。保山烟草现行内控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内控制度设计缺乏科学统筹和不规范。由于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有的制度相互交叉,甚至矛盾。二是内控组织架构不尽合理。“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机构人员配置没有体现监督、决策和执行相分离的原则。监察、审计、整顿办等部门相互间职责权限划分界定不够明确,一定程度存在交叉错位和重复监督的情况。三是制度执行过程走样。程序执行不严格,有的虽然有程序性要求,但先做再补手续的情况时有发生。有规不依、有令不行、随意变通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四是监督运作机制有待完善。权力点和廉政风险点还缺乏系统的识别和控制措施。监督的力量不足,过程控制、程序监督等监督手段综合应用的力度不够,影响了监督的效率、效果。五是内控目标有所偏离。从调查情况看,公司内部控制偏向于监督和控制,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有利于企业效率提高和价值增值的服务功能。六是风险识别和控制还不够充分有效。调查显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风险识别和评估环节薄弱有可能造成潜在的管理风险。七是物资采购内部控制还存在薄弱环节。供应商评价管理措施不够有效,对供应商评价的认识理解和运用还存在差距,供应商的评价管理一定程度存在简单化、形式化。五种采购方式适用范围界定还不够清晰。八是外部干扰不同程度存在。领导干部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或明或暗插手干预的现象仍然存在,致使招标单位不能独立自主地进行工程项目或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破坏了招投标工作正常秩序。

2.健全完善保山烟草内控制度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2.1构建内控制度体系的基本思路和框架

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管理理念、机制、制度、手段等方面加以创新和改进,才能真正形成“制度程序完备、权力规范运行、操作公开透明、监督管理到位”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内控制度体系,通过构建“1552”内控制度框架,即:明确一个目标;坚持五个原则;实施五个步骤;打造两个平台,实现对“三项工作”经营管理活动的实质性的有效控制。

明确一个目标。以规范权力运行,操作公开透明,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作为内控工作目标。

坚持五个原则。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应遵循五个基本原则,从而达到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目的。五个原则即:全面性原则;关键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制衡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实施五个步骤。运用内部控制的理论和方法,实现保山烟草企业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和服务项目管理体系的内控化。一是开展风险识别和评估。辩识权力运行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风险点。二是制定防范措施。风险点排查工作结束后,按照“有风险点必有防范措施”的要求,针对每个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健全内控长效机制。既制定管理办法、控制程序,又完善监督办法。四是完善岗责体系,明确权责分配。五是构建内控制度评价机制,从内控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控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方面分别进行规定,科学评估,严格考核,促进内控机制不断完善。

打造两个平台。一是打造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信息平台。把公开作为监督的重要方式,以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信息平台为载体,在工程投资、物资采购、服务项目系统增设公开节点,实现与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网站的自动实时对接。二是打造信息化监管平台。借助信息技术的程序性和控制性,使规章制度具体化、程序要求流程化、操作权限固定化,使规范管理、透明操作和严格监管统一于信息系统之中。开发和运用好惩防体系信息监管平台,发挥信息监管平台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等功能,实现监督的常态化。

2.2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管理评价体系

推行分类管理、专家评审、动态评价、黑名单制度“四位一体”的供应商、工程承包商、服务商管理评价体系。一是对供应商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分类后的供应商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策略进行评价管理。二是建立评审专家库。根据企业现状,先在市级烟草系统层面建立物资采购评审专家库。同时建立相配套的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三是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准入资格评审和动态评价。建立供应商、服务商、施工单位动态评价考核体系。在加强对潜在和新进准入资格评审的同时,对入围的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实行动态评价考核。引导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公平有序竞争。四是实行“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机制。进一步坚持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司已建立的“黑名单制度”,把黑名单制度的实施与检察机关犯罪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相结合,完善诚信机制。

2.3科学配置权力,优化权力流程,完善运作机制

完善决策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工作边际,科学制定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工作责任,围绕审核、计划、论证、评估关键环节,按照“流程顺畅、节点恰当、标准明确、责任清晰”的原则设计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管理委员会的作用。

完善工程投资、物资采购、服务项目的执行机制。明确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的执行和监督主体、以严格的责任制确保项目实施的严格规范。逐项确认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时限以及相应责任,编制工作流程图。实施绩效考核,通过过程执行及结果执行进行评价考核,做到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突出对采购方式的有效控制,清晰界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分别设立不同流程。

完善公开机制和科技手段防腐机制。充分运用和完善现有信息系统,构建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和工程投资、物资采购、服务项目工作网上运行平台,把内控制度及重要权力节点监控与信息化技术结合,实行业务处理信息化内部控制。对“三项工作”项目运作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测、监督和分析评价。

健全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深入推行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廉政承诺和廉政合同“双签”制度,逐步完善廉政合同履行考评机制,对重大项目试行 “廉政保证金”制度。实行重大工程和大宗物资采购廉政约谈制度。实行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回避制度。逐步探索建立物资采购制,实行“采管分离”。 完善监督机制,推进监督要素整合,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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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控匹配原则。法律风险管控应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应与企业“板块化管理”为核心的管控改革相适应,并融入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3、合法效益原则。法律风险管控方法应当规范、科学、系统,措施还应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应充分考虑采用成本与效益最优化原则。

4、全员参与原则。法律风险源自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为加强风险防范,要求企业各部门、各个员工积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并积极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5、持续改进原则。法律风险管控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法律风险管控体系也应当不断地调整、完善、改进,从而确保风险管控机制的有效性。

二、当前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几年,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工作持续推进。有数据显示:至2014年初,中央企业全系统有2560户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分别达到64%和50%,中央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三项法律审核率分别达到96.7%、98.1%和98.6%。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工作起步较晚,在工作实践中,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在很多人的固定思维中,法务工作就是“打官司”,法律顾问、律师就是事后的“救火队员”。许多企业的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薄弱,怠于执行制度、决策、合同须经法律顾问审核的基本要求,对于事件的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置不当,有时所造成的后果会非常严重。诸如:安达信、中航油(新加坡)事件给我们的启示。

2、法律风险管控融合度不高。由于法律风险管理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安全风险、财务风险、廉政风险等,作为一项新的风险管理,当前的法律风险管控要么进行事后救济,要么在具体业务管理流程中参与,却又很难找到一个好的切入点,也就是当前俗称的“法务业务两张皮”。

3、法律风险管控融方法单一。作为新兴的管理方式,法律风险管控的方式比较单一、薄弱。比如法律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对方法,甚至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从内容、结构上似乎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要求,容易形成工作上的随意性。

4、法律风险管控融资源配置不足。当前,尽管大多数国有企业总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并设置法务部,但在下属子企业的法务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兼职人员,法务人员的资源配置远远不足,在企业法律事务、法律风险管控上无法很好地发挥作用。

三、加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的措施和方法

1、加强对国有企业核心事务决策的参与。所谓核心事务主要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例如重大投资、融资、重大合同签订等。在当前,国有企业的投资、融资、改制、并购重组、租赁等资本运作方式方法越来越多,存在的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大。企业法务部门以及外聘法律顾问应积极参与其中,对于这些核心业务规则把握、合同条款、风险把控上能够做出充分了解和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真正形成“决策先问法”的良好习惯。

2、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法律风险管控的核心工作之一。有数据表明,合同管理存在典型的“二八定律”,即大约80%的经济纠纷都是由于合同中20%以内的风险因素没有控制好发生的。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作,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都与合同戚戚相关。合同管理要实行管理制度化,通过制度来规范流程、明确职责;合同文本要标准化,企业要编制示范文本或者格式文本,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严密性,从而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合同订立要专业化,合同重要条款设定、权利义务约定、违约责任界定都必须专业、清晰、完整。也是法律风险防范实质所在;合同履行要规范化,要规范管理,全面履行合同订立的目的和要求,积极进行合同闭环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化,要全面推行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合同管理的全程监控及信息化数据分析。

3、加强国有企业制度建设。通过参与各项制度修订,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规范运作的流程架构,并积极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有了制度的保障,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法律风险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