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6 21:53:1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社区科普馆工作计划,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科普宣传是一项思想性、科学性、公益性很强的工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为载体,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向公众宣传生态环保、海洋经济、智慧城市等科普知识。重点面向青少年、社区居民普及化工知识,开展“青少年、社区居民进大型化工企业”等活动,让他们感知化工;组织公众参观污染源监控系统、公安视频监控平台、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智慧城管平台等信息系统或平台,普网工程把智慧城市知识列入重要内容;邀请专家开展海洋经济、智慧城市等专题讲座。
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科协、区级各学会(协会)、企业科协都要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实效明显的科普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
二、适应新阶段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增强科普宣传能力。
一是全区所有镇、街道、村、社区完成“站、栏、员”(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员)建设任务;50%以上企业科协要在各自企业内建立“一所、一廊、一刊”(科技人员活动场所、科普画廊、科普刊物)。
二是全区所有村、社区科普画廊有专人负责设施维护和内容更新,展示内容至少每两个月更新一次。
三是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科协、区级各学会(协会)、企业科协都要建立培训队伍,开展对“五大人群”的素质培训。
四是科普短信平台向全区机关公务员、农业种养殖大户、企业科技人员、科普志愿者等3000余人每周一条发送科普短信,并不断充实内容,改进形式。
五是开展“科普宣传进社区LED”,将在招宝山街道40个社区LED每周一次科普信息,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增加频次和内容。
六是编印《生态环境科普知识》、《2011—2012年区青少年优秀科普征文集》、《2011—2012年度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集》等科普宣传资料,为全区所有村、社区免费订阅《科普报》。
三、充分发挥各类传媒的重要作用,营造科普宣传的浓厚氛围。
《今日》“科普视窗”专栏要加大科技科普宣传力度,在全国“防震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开辟专版,传播最新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
电台要在重要时段安排播出一定比例的科普节目和科普公益广告。
电视台“科技探秘”专栏以及深度10分等栏目加强科普宣传。区科协将联合电视台制作科普宣传片,全面反映我区近年来省级科普示范区的创建情况。
新闻网安排专栏报道科普动态,宣传科普知识。
四、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对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和作用发挥,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一是开展“优秀科普教育基地”评选,设置参评条件、评选办法和奖励措施,一改以往“人人有奖”,变“普惠制”为“推优制”。
二是区科协将面向社区居民、中小学生推出科普游一号线(参观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游二号线(参观农村科普教育基地),起到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科普教育基地“走出去”,区科协将组织海防馆、邦博物馆、图书馆联合开展“流动博物馆、图书分馆进企业”活动,全年组织4次以上,提高科普教育的受众率。
三是发挥院士风采馆作用,2013年将把院士风采馆搬迁到邦博物馆。
五、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科普宣传的社会影响。
1、主题科普活动。区科协牵头组织“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活动,在活动期间,通过科普资料发放、科普图板展示、科普知识竞赛、科普示范基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科普知识。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科协、区级各学会(协会)、企业科协各学会、协会要利用地球日、能源日、环境日、气象日、人口日、戒烟日、诺贝尔科学奖公布日等时机,开展主题科普宣传。
一、工作目标
推动各县区和各部门将主题内容贯穿到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组织编写节能、环保、安全、健康方面的科普宣讲材料,出版科普小册子、挂图等。征集主题词,广而发之、广而告之。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使主题深入人心,使科普活动更加富有成效。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针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四类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
1.开展“节水在我身边——200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公布调查结果(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广电局、团市委、市科协等)。
2.组织科技专家(特别是离退休科技工作者)进学校开展“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市科协、市教育局等)。
3.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体验活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等)。
4.围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倡导绿色理念、建设绿色家园、培养绿色队伍,动员更多的青少年和社会公众普遍参与。(市农委、团市委等)。
5.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心理咨询、心理指导等各种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科协等)。
6.开展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和青年节约示范岗创建活动,把节能降耗纳入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新创效等活动的考核中(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科协等)。
7.开展绿色家庭、“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在“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等活动中,向广大家长和未成年人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知识;将节能作为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巾帼建功”标兵的条件(市妇联等)。
8.面向农村居民开展“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
9.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启动一周年之际,举办“农产品安全”群众性科普活动(市农委、市科协等)。
10.在“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中实施“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契机,利用部分高校暑期大学生农村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动员号召大学生作为志愿者到我市各地农村开展环保科普活动。联合环保部门开展农村环保科普活动,宣传农村环保科普知识,编制系列环保科普宣传品(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环保局等)。
1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到企业、厂矿、社区、学校、农村中,向企业、职工、群众、学生、农民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科协等)。
12.在职业标准、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技能鉴定内容中,强化安全生产规程与防护技术以及节约能源的内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
13.在企业广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学科教育,倡导和推动职业教育院校和企业培训中心建立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科学素质主题教室或主题角。开发和指定一批教材和宣传册。开展知识宣讲、技能竞赛、橱窗陈列等活动。在各类培训机构和生产现场的显著位置,张贴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画和重要规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
14.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主题的青工技能月活动,举办青工职业技能大赛,推出和表彰一批技能精湛、节能成效显著的青年职工典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
15.面向社区居民开展节约能源、 环境保护、安全健康等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开展“科教进社区”和“科技促健康兴社区行动”,通过“健康科普讲堂”、“知名专家进社区谈医说病”、“健康知识书架”等形式普及健康知识。开展“节能环保和谐社区”和“安全健康和谐社区”活动(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等)。
16.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培训中,将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
(二)发挥大众传媒和各类科普设施等作用,面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
17.在“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通过展览、报告会、专家咨询、科普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工作主题(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等)。
18.在报纸、期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上开展主题宣传语和动漫作品的征集、评选和展示活动(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9.指导督促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围绕主题办好科技专题、专栏、专版和专门频道;结合“科技周活动”“全国科普日”等重点活动和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对主题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行多方面的报道(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科协等)。
20.继续组织“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展览,利用科普大篷车在9月集中开展“科普大篷车节能环保、安全健康”联合宣传行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
(三)组织开展主题科普资源的开发、共享和服务
21.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围绕纲要工作主题开发图书、挂图、音像制品、展览、科技馆展品(含科普大篷车车载展品)、科普活动资源包等各类科普资源(市科协等)。
三、重点工作进度安排
为了使主题工作贯穿全年,拟在每季度确定几项影响面大的重点工作,逐步把实施工作引向深入。
二季度:1.主题宣传语、动漫作品的征集活动(5月)
2.科技周活动(5月)
3.“节水在我身边——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5-9月)
三季度:1.“农产品安全”群众性科普活动(7月)
2.“全国科普日”活动(9月)
3.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
四季度:1.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2.“科教进社区”活动和“科技促健康兴社区行动”。
3.科普之冬活动。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条件
1.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将主题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将主题贯穿各项工作任务中,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要动员本系统力量围绕工作主题开展相关工作。
2.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媒体和大众传媒加强对主题工作的宣传。
3.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年度优秀重点主题活动和科普资源进行评选表彰。
4.请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于200年7月2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协会)。同时,及时将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各阶段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社区科普工作的服务对象,切实做好社区科普工作
新时期社区科普工作必须把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人员、失地人员等人群作为主要对象。引导未成年人形成对科技的兴趣和爱好,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提高老年人反对愚昧迷信、运用科学知识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丰富科学文化生活,保持身心健康。培养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人员和失地人员的就业技能和生存技能,养成科学文明生活、保持理性平和心态、适应城市环境变化的能力。不断创新社区科普工作方式,形成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社区居委会、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的积极作用,动员、鼓励和支持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开发、开放和共享科普资源,形成社区科普工作的合力,普惠广大居民。突出科普工作重点,带动社区科普工作的全面提高。以加强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学校、数字化科普网络(简称“站、校、网”)为突破口,全面提高社区科普的服务能力,推动社区科普活动的持续广泛开展,为居民提供贴切、丰富、便利的科普服务。
三、以“站、校、网”建设为重点,改善社区科普工作条件
(一)建设完善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支持和推动社区因地制宜地建立科普图书室、科普活动中心、社区科技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科普园、科普广场、科普宣传栏(橱窗)等多种形式的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在已有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活动设施和场所中增加科普内容、拓展科普功能。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做好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对科普设备设施检查,及时更新科普展示内容,保证站内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有计划地利用科普益民服务站开展科普活动,提高活动频率、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扩大居民受益面。
(二)建设完善社区科普学校。整合社区内及周边教学资源,建立科普大学、科普讲堂、社区学院、青少年科技辅导学校等多种形式的社区科普学校,为居民提供针对性强、常态化的科学教育和培训活动。引导社区立足实际、贴近居民,采用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配合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使科技与文化相结合,切实提高居民科学生产和科学生活的能力。制定和完善社会科普学校管理和运行制度,建立长效办学机制。支持培养一批教学能力强、热心于科普事业的社区科普教师队伍,提高教学服务水平。
(三)建设完善社区数字化科普网络。推动建立社区电子科普显示屏、社区网络书屋、数字科普视窗等社区科普阅读终端。利用微博、微信、博客、即时通讯等网络新媒体手段,实现居民科普的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增加社区移动电视的科普功能,定期更新内容。
四、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建设,切实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
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建立由社区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科普事业的能力,推动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社区科普工作计划、筹集社区科普工作经费、集成社区科普资源、组织社区科普活动。同时,推动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驻区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发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科普工作。配备社区科普员,引导社区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科普员,保障社区科普有专人负责。要积极推动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社团、传媒单位、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事业单位和部队的专业人才作为社区的兼职科普员,成为社区科普工作的骨干。引导中小学、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单位的科学老师成为社区科普的专兼职科普员,积极组织开展社区科普活动。要大力支持社区科普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加强对科普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开展科普活动的能力,“站、校、网”要为社区科普员提供开展科普活动便利条件。
五、丰富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切实满足居民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新期待
社区要紧紧围绕科学素质纲要主题,大力开展经常性的社区科普活动。针对老旧住宅社区、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社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新建住宅区,商务楼宇聚居区等不同情况,根据社区常住居民的组成、文化背景、科普需求等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根据未成年人的需要,组织开展科学营、科技竞赛、科普游戏、科学体验、动手做科研等多种形式的课外科学教育活动,激发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知识的兴趣,培养良好的科学爱好。针对老年人对科学生活、身心健康、人文关怀等的科普需求,开展与文化娱乐相结合的消遣式科普,通过讲座、报告会、现场互动等活动形式,使其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对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人员和失地人员,加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培训,开展安全知识、心理健康、科学生活等科普宣传,增强其适应职业变化和城市生活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点科普活动,采取科普展览、专家咨询、科普讲座、科普文艺、科普影视等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围绕居民关注的卫生健康、应急避险、食品安全、低碳生活、心理关怀、反对愚昧迷信、生态环境等重点和热点问题,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及时解疑释惑,弘扬科学精神,引导居民科学对待和处理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问题。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宣传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从事科普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科普工作是公益事业,是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教兴省的一项战略任务。
科普工作的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青少年、农民和工人。
第五条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态度,反对迷信和反科学、伪科学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方式、进行其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将违背科学原则和科学精神的主张和观点,作为科普知识传播和推广。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科普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参加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八条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本地区的科普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科普工作总体规划;
(二)研究确定科普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审议科普工作年度工作要点;
(四)促进各部门及全社会支持并参与科普工作;
(五)协调本地区和部门间的科普工作;
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第九条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科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科普工作计划,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的科普工作。
第十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发挥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参与制定本地区科普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充分利用并发挥其科普网络和组织优势,加强对所属团体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科普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业务指导,鼓励并支持科技人员进行科普研究和科普创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的科普工作。
第三章青少年、农民和工人科普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发挥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科普教育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并安排一定的教学时数,在校本教材和乡土教材中适当增加科普内容。
第十二条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制定科普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学生参加科普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大赛、具有科普内容的夏令营、冬令营和小发明、小创造等活动。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学生参观科技馆、博物馆等科普教育基地。
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应当定期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科普辅导教师,提供科普读物,保证必要的讲座时间,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十五条科技、教育、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应当有针对性地向青少年推荐科普课外读物,组织有关专家编写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普课外读物,并向青少年优惠提供。
图书、电子、音像出版部门应当将青少年科普读物纳入出版计划,保证每年制作和出版一定数量的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普图书、电子和音像制品。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科普工作计划。
社会各界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并支持农村科普工作。
第十七条每年的农历正月十六为农民科技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民科技节期间,组织开展农民科技竞赛、举办农业科技讲座等活动。
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乡(镇)科普组织的作用,根据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科学生产、文明生活,开展科普活动。
乡(镇)、村文化站(室)、广播站应当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为农民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指导等服务。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组织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他涉农单位,开展面向农民的农业科技培训,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进城务工农民的技能培训。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定期组织乡(镇)农业技术干部培训,扶持并发挥重点科技示范户、种养殖大户等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科技、卫生和农业等有关部门每年应当开展以文化、科技、卫生和农业等为主要内容的下乡活动,并落实经费,制定奖励、考评等相关制度。
文化、科技和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每年根据农民需要,组织捐赠科普图书,放映科技电影,演出文艺节目,举办农村实用技术讲座、咨询、培训等活动,并协助建设农村文化、科普图书室。
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向农民开展医疗保健咨询等服务,宣传疾病防治、优生优育、健康保健等知识。
第二十二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协助政府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普之冬活动,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科普大集和科普村镇建设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工会和产业工会组织应当组织职工开展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利用现有的文化宫(馆)、职工干部培训学院(校)、技术交流馆等场所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技能培训、技术推广等科普活动。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结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组织职工技能培训,普及与生产经营、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有关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生产技能。
第二十六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创办行业博物馆、科技馆,建立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第四章社会责任
第二十七条普及科学技术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当参与和支持,提倡公民参加科普活动。
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科普事业。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将科普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对象的需要,开设现代科技基础知识课程或者举办科技知识专题讲座。
第二十九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参加一次以上的现代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科普学习讲座。
第三十条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结合职工、青少年和妇女的特点开展科普活动。
第三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综合性互联网站应当开办固定科普宣传栏目,制作科普节目,在科技活动周和重大科普活动期间应当免费播放科普公益性广告。
综合类和自然科学类报纸、期刊应当开设科普专栏、专版,宣传科普知识。
影视生产、发行和放映单位应当制作、发行、放映科普影视作品。
第三十二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当组织科技工作者和教师、学生开展科普活动。
具备开放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向公众开放具有科普功能的陈列室、生产车间、实验基地、实验室和其他场地、设施。
第三十三条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开展相关科普宣传。
鼓励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人提交相关的科普成果。
具备开放条件的省重大建设和技改项目完成后,应当提供向公众开放、通俗易懂的科普宣传模型和展示等。
第三十四条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气象站、公园、医院、商场、车站、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的业务和特点,面向公众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
第三十五条大型洽谈会、博览会、重大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的承办单位,应当利用场馆和设施设置相关的科普宣传内容。
第三十六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利用所在地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资源,定期向居民开办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婚育知识、公共安全、节约等贴近百姓生活的科普讲座,并设置固定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板,开展创建科普文明社区活动。
第三十七条鼓励大学生、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各种科普志愿活动。
第三十八条每年五月的第三周为全省科技活动周。社会各界应当根据全省科技活动周的主题开展科普活动。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增加对科普经费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安排一定的科普经费。
提倡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开展科普活动。
科普经费和社会组织、个人资助科普事业的财产,必须用于科普事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挪用。
第四十条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及有条件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并加强对现有科普场馆、设施的利用、维修和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等设施和场所,做好科普工作。
第四十一条利用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享受政策优惠的博物馆、科技馆、青年宫、少年宫(中心)、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馆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对青少年、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应当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科技活动周期间及重大科普宣传日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经费困难的,同级财政应当予以补贴,使其正常运行。
第四十二条鼓励和支持省外、境外博物馆、科技馆到我省布展、巡展;向青少年、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第四十三条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奖项或者具有科普创作成果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普组织和科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普组织,提高科普工作者待遇,改善科普工作者条件,依法维护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四十七条以科普为名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方式、进行其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克扣、截留、挪用科普财政经费或者贪污、挪用捐赠款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擅自将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所改为他用妨碍开展科普活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科学规划、发展现代农业
村在年按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对全村土地进行了集体流转,解决了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下的土地由于过于分散的问题。村两委通过认真的学习、考察、研究,引进了几家有资质的企业对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在村内发展现代农业。
时值今日,村的现代农业产业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也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各种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一年四季都能在温室、大棚中看见生机勃勃的有机、反季节蔬菜、仙人掌、花卉等作物。可以说发展现代农业,既加快了村的经济发展,为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村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了村民学习农业新知识的热情,也提高了村民的收入。
现代农业的发展把村民带上了集体奔小康的道路,同时通过村班子的科学规划,村的村容村貌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更值得一提的是,在年,村被纳入了3.65平方公里的新农村建设范围,在完成了第一期新农村建设的河道清理、墙面白化、污水纳管、低压水网改造、道路黑化等项目的建设和改造之后,村的面貌得到了很好的改善和提高;与此同时,通过增加投入,实施长效管理,如今村河道清澈、绿树成荫、环境优雅、道路整洁,环保意识深入民心,文明素质也有了更大的进步。
二、领导重视、营造科普氛围
(一)良好的科普组织:
党支部、村委会历来重视科普工作,建立了村的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把科普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以两委班子及村民组长组成科普工作小组,以有文化、有特长、有热情的村民,组成科普志愿者队伍,形成科普工作网络,为更好地开展科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良好的宣传平台:
一是以村民学校为平台,聘请教师开展对村民的科普宣传教育。二是以科普宣传栏、横幅标语等作为平台,向村民宣传的科普知识。三是以二月一期的《村简报》在向村民宣传各种科普知识以及环保知识。
三、组织有力、策划科普活动
(一)良好的经济基础:
村两委班子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条主线不动摇,坚持走深化改革之路,全面推进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业方面,全村的土地进行了全面的合理的结构调整和总体规划,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的步伐,增加了土地的产出。工业方面,全面实施租赁经济,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各类企业家。现村年可支配财力达万元,可为科普村的创建提供物质基础。
(二)良好的科普设施基础:
为进一步为村民满足健身、求知的需要,在上级的支持帮助下,于年投资万元,建成了占地平方的村民活动中心,为村民提供科普体验馆、农家书屋、电脑信息室,健身房、舞场、曲艺厅、多功能厅等活动设施,丰富村民的业余生活。建有统一规格的科普画廊,画廊全年更换不少于6期。居民家庭上网率达25%以上。
深入贯彻***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部署和中国关工委关于突出党史国史教育的要求。
二、工作目标
1、健康关怀:协调社区志愿者定期开展活动,建立志愿者队伍,开展以青春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为重点的健康教育活动,并定期为青少年儿童提供免费医疗咨询和体检。
2、成长关怀:动员社区退休教师与贫困留守儿童之家结对助学,帮助其完成学业。
3、维权关怀:为青少年儿童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用法律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主要活动安排
1、元宵节举办“包汤圆猜灯谜闹元宵”活动,让社区青少年儿童等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
2、3月份学雷锋日前夕,与红星元幼儿园师生共同举办环保衣物捐赠活动。三八妇女节开展亲子活动。
3、5月科普周,带领部分社区青少年儿童等未成年人参观科技馆,感受科技的神奇和魅力。
4、7月初举办百善孝为先讲座,让社区未成年人学会感恩家人。
5、暑期与放假的未成年人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陶艺培训班,走访社区五老人员,观看革命题材电影以及廉政、法制主题专项教育。
6、10月份重阳节前夕让社区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及留守儿童与社区退休爷爷奶奶共同参加趣味运动会,老少同乐。
7、12月圣诞节、元旦前夕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举办庆祝活动。
8、积极动员社区青少年参加阳光少年网“童心向党”系列活动。
二 继续搞好社科研究工作。市社科联周毅承担的省级立项课题《皖江文化与淮河文化比较之异同》已发表在合工大出版社出版的《文化创新与皖江率先崛起》一书中。同时,今年第16期《安庆广播电视报》予以摘要发表。
三、 学会活动继续深入。安庆由于人文底蕴深厚,学会活动历来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今年新增“皖江企业发展研究会”、“周易研究会”、“陈氏家谱研究会”等。学会各项活动开展广泛,影响深远,较好的促进了社会发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扩进人文信息卓有成效。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推动安徽人文讲坛向基层延伸。
xx人文讲坛是我省普及社科知识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形式之一,今年将以安徽人文讲坛作为社科理论下基层的重要载体,推动社科理论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
二、继续深入开展社科研究工作。
社科联周毅承担的省级立项课题《皖江文化与淮河文化比较之异同》目前已经专家评阅论证,力争下半年圆满完成结项工作。并争取课题论文进入安徽最高学术论坛及学术年会。
三、进一步拓宽地域文化研究渠道和视野,在文化产业建设中,创新手段,不断注入地域文化元素。
1至10月,完成国家级、市级、区级各类项目197项(包括农医类)。复审验收跟踪项目66项。完成262家科技企业换发证工作。其中: 申报国家级各类项目25项。申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19项;申报国家级新产品1项;申报国家级火炬计划2项;申报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3项。 申报市级各类项目93项。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计划32项(9项获资助),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9项(其中4项获资助),上海新市火炬计划7项,组织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1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再创新计划项目2项;上海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6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5项(获二等奖1个,3等奖1个);组织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10家(其中首批获批7家);上海市科技创新人1人(神力)。 立项并实施区级各类项目79项。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8项;认定15家企业为奉贤区高新技术企业;区高转项目5项;创建区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5个;区级科技发展基金立项46项(农医方面)。 完成其它各类复审、验收、跟踪项目66项。创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奉贤)基地1个;配合市科委完成上海市种子资金项目验收6项;配合市高新办完成现有51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工作(其中:48家企业通过复审, 3家企业自动放弃);完成国家863计划执行情况跟踪调查1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跟踪调查2项;完成项目鉴定5项,成果登记3项。 完成各类科技计划统计。完成262家科技企业的网上年检工作,换发科技企业联系服务证267份。完成完成XX年奉贤区春季网点土利用动态监测简析。
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至9月底,专利申请量640件,完成年指标任务的128%;办理专利申请专项资助22项,资助经费14600元;确定区第二批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2所;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26项,技术交易额3072万元;组团参加《XX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有4项新技术成果及产品获.
XX年工作计划思路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兴市主战略,继续推进《奉贤区科教兴区规划纲要(XX年-2010年)》和《奉贤区科技兴区推进计划》,努力营造科技创新体系,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落实科普“六进”工程,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养。 科技工作目标任务: 申报、落实国家级、市级各类科技项目130项 以上(不包括区级项目),同比XX年118项递增10%左右。其中:
——申报国家级各类科技项目不少于20项。其中国家级创新项目12 项,国家级新产品1 项,国家级火炬项目 2项,其它5项;
——申报市级各级科技项目不少于80项。其中市级创新项目12 项,市级新产品6 项,市级火炬项目6 项,市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0项,市级农业攻关项目6 项,其它30项;
——落实区级各类科技项目不少于32项。其中:区级科技领军企业1-2家,区级创新项目15项,区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5项,其它10项;
——农医类科技发展基金项目不少于45项。其中农业类30项,医疗等其它行业15项,继续支持农业科技特色示范基地若干。
——新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0家、区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2家,通过重点扶持,争取在XX年我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30亿,比XX年100亿左右增长3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由XX年13%增长至15%。
——实施科技“小巨人”扶持计划。每年挖掘并着力扶持10家销售额800—1000万左右、科技含量和利润率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企业,争取在3年之内形成一批5000万元销售以上规模的民营科技企业。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不少于600项,申报市级专利培育试点企业5家,争创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申报并争取批准上海市著名商标1个以上(原我区全国驰名商标1个,市著名商标9个,今年申报5个还没结果)。争取上海市名牌产品1—2个(原我区有市名牌19个,今年申报4个,还没结果)。
——申报市级专业科普博物馆2家。(其中:化妆品行业1家,食用菌行业1家),争创市级科普基地2个,创建区级科普示范工程12个;
——进行各类科技培训不少于XX人次。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需要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拟在XX年年初,由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科技大会,表彰科技“五大奖“,按照科教兴区纲要,总结XX年科教兴区工作,布置XX年工作任务;二是出台《奉贤区科教兴区战略配套政策》(领军企业、小巨人企业、科技发展基金、专利基金等六个管理办法),使全区科技型企业申请各类区级项目或资质认定,有明确系统的了解和掌握;三是利用科普“六进”工程、“科普宣传周”、“三下乡”、“科普教育基地”等载体和阵地进行全民科普教育;四是发挥媒体作用,利用现有的科技网站、科技刊物、科技天地、电子大屏幕和科普画廊等有效的宣传阵地,积极宣传科技政策、法律、法规,培育企业科技创业文化,优化科技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的科技意识。 共2页,当前第1页1
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推进产业化进程 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依靠现有的各类科技资金支持,为科技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加快推进科技企业产业化进程,提升科技产品水平。 一是实施科技兴区推进计划。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实施科技兴区规划纲要。按照“分类指导,分期实施”的要求,形成并实施XX年科教兴区各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进一步构建社会所需,政府所能的全区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认真组织科技项目。坚持突出重点(领军企业、小巨人企业、市区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四个层面)培育特色项目,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科技部和市科委各类政策,了解掌握全区科技型企业发展态势和主要行业发展势趋,为区政府提供建议;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使一批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新基金(资金)的资助,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成果转化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促进科技企业产业化。三是打造科技领军企业。按照我区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年内培育1-2家科技领军企业,鼓励支持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带动一个行业、一个产
业科技进步向纵深推进。四是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每年政策聚焦10家目前1000万左右销售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3年内可成长至4000—5000万销售企业。五是支持社会事业类科技项目。关注农业科技特色基地建设,发挥农业、医药等传统基础业科技方面的软课题研究,重点帮助农业种、养植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
三、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提升专利申请的量和质 围绕实施科教兴区的主战略,以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为抓手,积极鼓励发明创造及自主创新,加快知识产权传播、服务中心建设,为推动科技、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一是实施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全面贯彻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我区XX年至2010年“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研究具有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情况,掌握信息动态,把握工作重心,使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教兴区”战略的总体部署相适应。二是促进知识产权对创新体系建设功献率。要以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为目标,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科学普及和技术转移服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产学研结合,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升我区专利申请的量和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增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能动性,抵制非法专利产品流入市场,积极主动介入纠纷调解工作,保护专利产权,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发挥服务中心功能。通过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这一平台,构筑一条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的便捷通道,方便专利的检索,开展持证上岗培训,确保专业人员的工作水准。举办大型知识产权论坛报告会。
四、开展丰富多彩活动
推动科普事业发展 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主要内容,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和对依靠科技进步的认识,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 一是开展科普“六进” 工程活动。认真开展科普“六进” 工程活动,组织科普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军营活动,不断拓展科普教育的渠道,使科普事业渗透到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二是创建示范基地。以创建科普示范村、科普示范居委、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科普特色示范学校等工程为抓手,整合区域科普资源,为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载体,确保各个领域科普教育的需要。三是加强科技实务培训。组织好科技政策实务培训,依托我区党员干部实用技术培训基地,推广一批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技术,增加培训的覆盖用技面,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市场经济和科技意识,真正掌握一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加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XX年目标培训XX人次以上。
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有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以市总体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公共安全形势,宣传政府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具体有:
1.围绕市总体应急预案进行深入报道。市总体应急预案简本公布后,由**日报全文刊登,同时配发短篇评论文章。广电总台在**新闻等节目中摘要播出。“一报两台”、**在线、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刊登或播出介绍制定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背景、目的、意义、原则和主要内容的通稿。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总体应急预案的做法,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共同配合)。
2.开展专项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解读宣传。市专项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简本公布后,由**日报、**广电总台和**在线等新闻媒体陆续刊登可对外公开的市专项应急预案37个、应急保障行动方案7个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稿件由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提供,经市应急办统稿后供媒体选用(由市应急办、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和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共同负责,在总体预案简本公布后1个月内陆续刊登)。
3.进行典型案例的宣传。一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县区、各部门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原则上,对外公开的市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选一个典型案例。此外,由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基层干部和专家,以及曾受到突发公共事件严重影响的普通群众,请他们根据自身体会谈对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感想和看法。二是介绍市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由市应急办协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等部门提供有关材料,请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新闻媒体采访)。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增强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以出版和发送《公众防灾应急手册》为契机,进一步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中、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事发前,能使公众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事发中,能使公众掌握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在事发的第一时间作出迅速反应,如何自救、互救;事发后,能够抚平公众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等,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具体有:
1.开辟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专栏和系列访谈。在市内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开辟形式多样的专栏、专版、专题、专刊和系列谈等,介绍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具体落实)。
2.编辑和发放科普读物。充分整合我市科普宣传、音像制作方面的优势,广泛收集有关灾害和应急处置方面的资料,分类别整理有关应急知识,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制作和播出有关电视、广播等作品(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气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举办报告会、论坛、讲座等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就当前公共安全形势、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问题,举办形势报告会;依托电视台、广播电台、图书馆、科技馆等载体和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由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活动。根据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把乡村、厂矿、街道、学校的处置公共危机工作做细做实”,“防灾救灾到户到人、应急救援到点到位”的要求,开展应急管理特别是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的活动。结合区域特点和应急工作实际,山区农村以防御自然灾害为重点,企业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社区、学校以平安建设为重点,采取典型示范、案例引导、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等方法,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县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与经贸委(经发局)、建设、民政、农业、教育、安监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5.针对特定人群进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对外来民工、暂住流动人口和外籍在湖人员,采取集中宣讲《公众防灾应急手册》、出墙报、放幻灯片、放映时插播应急救护知识内容的短片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在聋哑学校、福利院、敬老院等特殊人群和场合,对不具备阅读能力的人进行讲解和帮助阅读,进行专题讲解或演示,制作宣传橱窗,进行持久而深入的宣传(由县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宣传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建设、农业、安监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负责实施)。
6.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的宣传。通过科学的心理辅导和正确的舆论引导,及时帮助社会公众梳理各种复杂信息,预防和克服危机中的恐慌心理(由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会同市级各主要新闻单位组织实施)。
(三)以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全国消防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110宣传日”、“人防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由市应急办会同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气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联系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司法局、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结合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进行宣传。宣传政府加强应急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由市应急办和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安排)。
(四)以不同特定岗位为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1.学校教育。积极参与编写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教材,使应急防护知识尽快进入课堂(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公务员培训。制订培训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不定期举行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对各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教育;对公务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和案例教育。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托和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各方面资源,建设应急管理培训和教育平台,加快人才培养步伐(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行政学院和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分步实施)。
3.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安监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分步实施)。
4.志愿者培训。加强应急技能的培训(由市应急办会同团市委、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五)以公共场所为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制作宣传海报,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车站、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二是拍摄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在市、县区电视台播出,在公共汽车等运输工具上广泛宣传;三是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提纲,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四是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技术展览等活动;五是利用电子信息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形式扩大防灾信息及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六是创造条件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由市、县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新闻媒体,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统一安排,成立由本部门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同时要落实责任,及时提供素材,主动接受采访,积极做好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从今年开始,利用4年的时间,在全社会树立起比较牢固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宣传“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人人关心公共安全、家家知晓应急防护知识的氛围,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2.多形式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发挥网络资源在知识普及、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同时将科技馆等列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细分受教育者的层次,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工作的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并努力取得实效。
3.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和健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特别要利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有利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地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
4.开展应急咨询服务。随着应急观念的深入人心和各种应急工作的不断开展,社会公众将从被动接受宣传向主动了解、学习相关应急知识转变,应急管理也要从宣传教育向应急咨询转变,要充分利用网络等条件,建立完善全面的应急知识咨询库,在政府门户网站的醒目位置进行宣传,及时更新网页,建立互动机制,并将各种短期与长期宣传方式结合起来,设立和公布相关咨询机构、网站、论坛的地址、联系方式,畅通群众了解、学习应急知识的渠道。
5.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动员社会团体、新闻、文化、教育等事业单位、企业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效果
市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共同负责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每年进行一次回顾和检查,对宣传教育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情况作出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提供专项经费保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具有城郊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区“奋力崛起、率先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提高全区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把科教兴区战略落实到基层,对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全区上下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农村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快组织实施。
二、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村科普工作,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围绕科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区人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的根本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紧密结合*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贡献。
三、农村科普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目标
以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为重点工作对象。提高农民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提高农村青少年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健康成长、科学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村公众反对愚昧迷信,革除陈规陋习,识别和抵御的能力。
以宣传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内容,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树立和落实。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农村的特点,重点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宣传和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观念和知识,在农村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知识、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
以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为主要工作方式,有效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科普工作,集成并共享科普资源,通过社会化的农村科普工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以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为农民和农村青少年提供科普服务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科普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丰富农村科普资源,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使农村科普工作总体薄弱的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使农民参与科普教育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四、围绕宣传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
科普宣传活动是增强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科技意识,在农村营造崇尚科学、追求知识、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形式,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科普的重要平台。要以宣传和普及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以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为主体。要与农民文化娱乐生活相结合,采用他们易于理解、容易接受和乐于参与的内容和方式。要注重活动的策划和对活动效果的评估,把公众参与和动员社会资源的程度作为评价科普活动的主要指标。
要着力抓好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青少年科技传播等重点科普活动。要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宣传作为活动的重点。科技下乡活动要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形成动员科技工作者常下乡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农民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科普活动。
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户建设,广泛开展科普示范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建集技术示范、科普宣传和培训为一体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支持它们健康发展,发挥好它们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充分利用各类农村教育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科技培训是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学习科学知识和实用技能、提高科学生产和科学生活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农村科普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技培训,注重培训工作方式的创新。积极与组织、宣传、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完成各级政府实施的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现代传播方式,积极参与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学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以下简称农函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农技协)等在农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农技协是农村基层重要的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平台,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要坚持农技协“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扶持农技协做大做强,指导农技协发挥好科普示范作用。*期间,中国科协、全国性学会和地方科协将重点扶持1万个农技协。各级科协组织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支持,为农技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支持农技协得到各方面的服务。
六、围绕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农村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提高广大农村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实现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在整体上有较大提升的关键。各乡镇和基层科协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农村基础教育改革,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农村科技教育资源建设,结合地方特点开发与科学课程相结合的低成本科学体验活动,增强农村青少年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积极开展农村科技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提高他们实施科技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的提高。
积极开展农村青少年心理生理健康宣传教育,在农村进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珍爱生命远离”、“预防艾滋病知识”等内容的巡回展览。针对经济困难、进城务工等家庭中农村青少年存在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提高他们抵抗挫折、克服困难的能力。
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省、市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和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未成年人校外科技活动设施,在农村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农村学校科学课程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期间,中国科协优先支持“科技馆活动进校园”项目在农村试点,同时支持地方科协开展农村科技辅导员、科普员培训。区科协要积极争取上级科协的支持。
七、围绕推进科普工作、促进区域科技进步,深化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创建活动
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我区科普工作的重大举措,是通过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区域科技进步,进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
创建工作要以贯彻实施《纲要》、提高区域公众科学素质作为根本任务。要坚持“党政主抓、科协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优化科普工作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实现农村科普工作的有关目标。
科学普及和科技创新是科技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区科协要与科技部门加强在区域科技工作中的协调配合,逐步把创建科普示范城区作为实施“科技富民强区”计划的基础条件。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科协要把农村科普工作与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科普示范乡(镇)、社区(街道)、村创建活动,带动农村科普工作发展。
八、推进“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切实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
建设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科普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活动站是在乡村组织农民开展科普活动的阵地,宣传栏是农民身边的科普信息窗口,科普员是根植基层、直接面对农民的科普工作者,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期间,力争在全区6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一站、一栏、一员”,并发挥有效作用。
要坚持新建、完善和利用相结合,主要依托农村中小学、乡镇党校、村党员活动室、农村化技术学校、文化站、科技大院图书室、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等设施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技协等各类基地,通过充实健全其科普功能,建设乡村科普活动站;与农业、科技、组织、宣传、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建,以争取财政资金和吸纳企业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科普宣传栏;主要在乡村科普组织中的骨干、基层干部、教师、科技人员、回乡知识青年等乡土人才中选拔乡村科普员,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开展科普活动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的骨干力量。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科协要在工作指导、科普资料、设备、经费等方面,对“一站一栏一员”予以支持。区科协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进行具体指导、日常管理和培训,并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使之成为农村基层科普活动的主要依托。科普活动站要定期开展活动,科普宣传栏要及时、定期更换内容,科普员要利用“一站一栏”开展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科协对“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的支持。
九、加强农村科普队伍和组织网络建设,支持基层提高科普服务能力
基层科协组织是科协面向农村开展科普工作的关键环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关心和支持基层科协的队伍建设,区科协要指导基层科协按照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发展乡(镇)、村级科协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加强业务指导、项目引导,优化工作环境,推动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发展。
加强包括农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农民技术人才,科协及所属学会、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的工作人员等在内的农村科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农村科普中的突出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下乡,与乡村、农技协等开展结对服务,支持科技工作者服务“三农”的项目。加强基层科协农村科普专兼职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加强农村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教育、传媒工作者、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科技青年志愿者和高校学生参加农村科普工作。
十、深入贯彻落实《科普法》,营造有利于农村科普工作的良好环境
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科普法》,把科普工作纳入科技工作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区划调整的实际,制定农村科普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更多、更有利于农村科普工作发展的政策;经常调研科普工作情况,及时解决科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将农村科普工作纳入各级部门目标管理和干部业绩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