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7:16:2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工程合同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国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及时转变传统的市场管理观念与方式,摒除以往通过行政命令方式所进行的强制性管理,灵活运用经济、法律、法规等多种手段进行市场调节,确保市场经济发挥出自身的最大功效。而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建筑工程承包商要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健全自身的内部管理体系,而作为其内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2.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在当前建筑市场中,仍存在着一些交易不规范、缺乏诚信以及与法律相冲突的现象,表明建筑工程建设的参与者缺乏必要法制观念,并且还未充分认识到市场诚信的重要性。在实际交易中,工程合同对建筑双方并未起到明显的约束作用,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几率较大,扰乱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建筑合同管理,有助于维护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为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显著特征
1.合同签订存在歧义。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合同发挥着较大的影响作用。一旦工程中出现纠纷,就必须按照所签订的具备法律效应的工程合同进行责任划分与赔偿,直接影响到赔偿的结果,因而必须确保合同的严谨与缜密。但是,工程建设是一项极为庞大的工程,涉及的影响因素较多,而工程合同是在工程建设前所签订的,难以考虑到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状况,并且在其定义上,也易出现歧义。
2.合同管理涉及部门多。
工程项目合同涉及单位部门较多,包含业主、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运输单位等,相互关系较为复杂,只有在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相互协调配合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3.合同有效期较长。
建筑工程往往工程量较大,所需工期较长,致使工程合同的有效期被延长。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工程,其内容包含招标、签订合同、制定方案、工程施工、竣工等,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全部完工。因此,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任务量较多,承包商要达成合同的全部要求,难度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个极小的疏忽也可能引发重大的经济损失,因而合同管理必须与工程项目建设保持同步,并确保其管理功效始终得到最大发挥。
4.合同变更几率大。
建筑工程的涉及面较广,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实际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较大偏差,必须进行合同的调整与变更。因此,必须对工程合同采取动态管理模式,以确保施工单位的合理、合法利益。
三、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当前,在建筑行业内,还存在部分建筑参与者所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缺乏公正、违背国家法律的问题,并且“阴阳合同”签订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工程合同对签订双方并未形成思想观念上的束缚,甚至部分建筑单位为了谋取更多利益,无视合同规定,严重损害另一方的经济利益,而合同索赔工作收效甚微。
2.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工程合同涉及内容较多,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建筑行业知识,并拥有较高的合同管理技能,才能确保建筑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实际情况中,进行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有许多并非专业的管理人员,不具备较强的管理技能,而相关管理部门也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培训,降低了工程管理的效率,影响到合同管理功能的发挥。
3.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部分工程项目在实施方面,忽视了合同管理体系构建的重要性,缺乏对合同备案的全面认知。在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时,未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程序,管理工作的实施流程极不规范,并且未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监督与考核体系,致使合同管理效率偏低。
4.忽视合同归档管理的重要性。
在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一些部门忽视了合同的归档管理,未对其作出明确规定。并且,没有严格遵循相关制度与标准,进行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而在合同履行后,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对履行情况作出及时的评估。
四、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1.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完善工程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合同管理内容。在签订工程合同后,合同管理人员应立即开展合同交底工作,安排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内容的学习,了解工程合同中涉及的各项制度与责权,保证各部门与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务。将合同管理的权责明确到个人,督促各个岗位负责人认真落实其职责。同时,根据工程合同管理特点,制定日常工作报送制度,确保合同管理人员能及时了解工程的进展状况与合同履行程度,并有针对性地调整管理内容与管理方式,增强合同管理的实效性。健全工程进度款的审批制度,以合同管理人员的立场,将工程中涉及的赔偿款项纳入进度款的审批制度中,完善进度款的具体审查内容。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
随着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提高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建筑企业在合同管理人员任用上,应选择专业技能较强且熟知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政策的人才,确保管理人员能充分满足工程合同管理需求。同时,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在人员通过相关的培训与考核后,具备了工程合同管理资质,再进行具体岗位的配分。另外,还要对工作中的合同管理人员组织定期培训活动,提高在职人员的整体业务素养。
3.设置合同管理机构。
为了确保工程合同管理的全面覆盖与有效落实,建筑企业需要配备齐全相关的合同管理机构与专业管理人员。在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既要有建筑企业管理人员,也要包含工程具体项目的管理人员。在工程合同管理上,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完善建筑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项目管理是在市场条件下进行的特殊交易活动的管理,这种交易活动从招投标开始,持续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的重点在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和信息管理六个方面。其中,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项目管理及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效果和目标实现。因此要从招投标开始,加强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而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为了取得经济效益,还必须掌握和应用索赔技术,搞好索赔,充分发挥合同在市场经济履约经营中的作用。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1.1索赔的含义
索赔,仅从字面意思看,即为索取赔偿,但对于工程承包中的“索赔”还不够全面。英文中工程承包中的索赔叫“claim”并非只有“索取赔偿”的意思,其真正的原意表示“有权要求”。法律上叫做“权利主张”。另外,从工程施工索赔的范围看,只要不是承包商自己的责任,除业主(或业主代表)违约外,合同文件的缺陷,合同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都可以提出索赔。在FIDIC条款中,索赔(claim)是这样定义的:一是承包商对某事物的权利要求(Claim in demnity),即指承包商对未来应获得权利的索要。二是承包商依法索要由于受到未预料的危害或业主违约享受的权益(claim of damage)。索赔是在正确履行合同基础上争得合理的偿付,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
1.2索赔的作用
索赔在施工合同履行中具重要作用:1、索赔可以保证合同正确实施,索赔的权利是施工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由于承包商在提出索赔时处于被动地位,如果没有索赔的权利和有关索赔的法律规定,合同的正确实施将难以得到保证。2、索赔是落实和调整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效手段。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未履行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侵害对方权利的,应根据对方的索赔要求,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离开索赔,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难以平衡。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二、合同管理是以合同规定为依据的合同履行管理,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联系。三、由于索赔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有重要作用,所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四、签订一份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只有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才能使索赔有根有据,理由充分。
2、重视索赔、加强索赔管理
工程索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做好工程承包的重要环节,为了在工程承包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必须加强对施工索赔的管理。
首先,要设立高素质的索赔班子,明确工程职责。在原有施工项目组织内,合同管理人员对施工索赔负全面责任,由于索赔在工程承包中占有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要加强索赔的管理,建立一个由专人负责的索赔班子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要抓好项目管理,使项目管理与索赔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具体工作:一是加强合同管理,使合同索赔有根有据、理由充分。首先要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使索赔或者反索赔都能得心应手、有理有据;反之则索赔难以成功。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其次,加强合同的管理,必须在实际施工的每一天、每一个环节将实际情况与合同相对照,一旦有与合同不相符的情况,即可提出索赔报告。二是注重计划管理,发现索赔机会,即通过施工计划和实际状态对比分析抓住索赔机会。因为在提出索赔报告时,仅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索赔依据是不够的,还要把握时机。三是加强成本管理、确定合理索赔值。索赔值是以合同报价为计算基础,是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额,实际成本必须以工程成本核算资料为依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时刻掌握成本动态,分析由于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直接成本损失和间接损失,以便准确、合理地计算索赔值;四是规范文档管理,确保索赔成功。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
3、处理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要搞好索赔,不仅要善于发现和把握住索赔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要会处理索赔。索赔报告的编写对承包商而言是整个处理过程中的核心工作。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可证性,说明分析的逻辑性都是决定索赔成败的重要因素。编写索赔报告要以合同为依据,因此,只有在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上才能写出有理有据、准确可靠的索赔报告。
工程索赔最主要的内容是索赔费用的计算。索赔费用是由许多费用成分构成的,不同的索赔事件和索赔理由所能得到的索赔费用的成分是不同的。因此,在进行索赔费用计算时,首先要对可索赔的项目按事件和原因分类,然后分析此类索赔项目有哪种费用成分的索赔,接着研究此种费用的计算方法。这种分析不仅要依据合同规定,与投标时的计算基础和方法有关,而且还要分析费用和工期的关系,设备、人力的使用与管理的关系,成本和利润的关系,原有计划和实际实施的关系,客观实际和人的认识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关系的相互关系。总之,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合同为准绳”来进行索赔费用的计算。
目前,索赔费用均以赔(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以实际损失作为索赔费用值。索赔费用计算方法大致有三种,即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和分项法。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工程索赔都采用分项法来进行计算(即按每个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计算索赔值)。这种方法通常分三步:首先,分析每个或每类索赔事件所影响的费用项目,而这些费用项目通常应与合同报价中的费用项目一致;其次,计算每个费用项目受索赔事件影响后的数值,通过与合同价中的费用值进行比较即可得到该项费用的索赔值;最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即得到总费用索赔值。
下面举一工程实例加以说明:
某一水质化验厂房,勘察设计时,地质资料显示地基土质为二类土,实际施工中发现场地有暗滨需要作地基处理,从而增加挖淤泥土152m3,打围护圆木桩5.56 m3,回填塘渣139.6 m3,并且相应基础梁断面增大,工程量增加15.1 m3,还发生弃土外运费用2万元。处理完这些工作量共历时15天。这些都是由于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而引起施工单位额外增加的费用,施工单位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通过分析,索赔费用计算具体如表一。
同时乙方还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1、由于暗浜处理和交叉作业给正常施工带来的困难,需要甲方补偿费用3.5万元;2、施工工期需要顺延15天。所以索赔费用合计为53170.29+35000.00=88170.29元。这就是该工程索赔全部费用,并且还相应地发生了工期索赔,即工期顺延15天。
表一:
上例对工程索赔的分析计算表明:索赔事由的确定必须有合同依据,索赔的费用项目必须与合同标书内容相一致,索赔金额及时间的计算必须与合同价的费用值及合同工期作比较才可得。总之,事实是提出索赔要求的依据,合同是处理索赔问题的依据。要使索赔成功,就必须有一份有理有据、准确可靠的索赔报告,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施工项目管理概论》
1合同分类
作为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包括总包合同管理及分包合同管理。总包合同即与建设单位抑或代建单位签订。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合同主体,对外承担承包合同要约约定的全部风险及责任,全面组织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承担总承包合同要约约定全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需要,部分工程需要分包,并由此产生与协作单位即分包商之间分包合同。中交一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分包合同形式分为三种,①专业分包、包工包料;②专业分包、主要材料甲供;③劳务分包;清包人工费或包人工费或包人工费加消耗性材料、小型机具的。就该公司目前管理模式,对大部分公路工程采取的主要分包模式为,为包工包辅料包小型施工机械的方式,并在分包条款中明确约定主要材料损耗系数,并约定甲供材料超过约定损耗系数。乙方超出约定损耗,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扣除。分包合同主要构架为主要材料及大型机械由总承包方承担,零星材料及小型机具由分包商承担。
2总承包合同管理
2.1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
现行总承包合同一般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承担材料涨价风险。作为施工单位,因为全球经济环境变化抑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影响,在风险承担上过大,有时候导致工程直接大额度亏损。且材料费占整个工程投资的近75%,材料价格一旦全线大幅涨价,将超出施工单位承受能力。以中交一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06月份中标某工程为例,该工程在2008年金融风暴期间建筑材料市场全线涨价引起的亏损。表中材料预算单价为改工程投标时市场单价,材料实际单价为工程实际采购平均单价。从该表中可看出,由于主材全线大幅涨价,仅材料一项就构成工程近2000万元亏损,亏损金额巨大。所以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过程中,作为施工单位,应务必争取在合同条款中,对于业主对材料涨价风险过分转移予以协商,必要时提供地方政府在该方面的文件作为依据。如在2008年金融风暴期间,天津市就了关于建设工程投资单位给予施工单位材料涨价补偿的文件。约定施工方承担风险单位,超出该约定涨价率,材料涨价由建设单位承担。
2.2施工总承包合同交底
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后,由公司相关部门下达标后预算,标后预算应从材料消耗、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给出具体指标,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控制,同时在工程竣工后进行考核,并在工程成本控制上予以指导性意见。预算部门应对施工、材料、机务、财务等相关部门予以承包合同交底,对相应部门予以侧重交底。比如对材料部门,应明确甲供材供应范围及方式,合同条款中对材料涨价风险如何分担等条款;对财务部门,对承包合同中资金管理条例等予以侧重说明。施工总承包合同交底应留下相关文字材料及交底会签记录,作为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落实之文字依据。
2.3施工总承包合同实施过程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与业主往来相关书面文字、地方性指导文件均用妥善保管,并做好各项文件收集整理工作,为工程竣工结算、洽商理赔等工作做好基础。
3分包合同管理
3.1分包合同管理流程
以下就分包各流程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存在利弊进行几点总结:3.1.1分包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分包商选择采用分包招标方式,可以吸引更多分包商进行投标报价,增加竞争,引进实力强且价格合理分包单位,并有利于施工工程管理与质量控制,降低施工成本,利于工程成本控制。分包招投标按正规招标程序严格执行,明确分包单位应对全面考虑分包文件中所示相关事宜,综合报价,并对报价负责。由分包单位自己投标报价时考虑因素不全,导致报价过低而不愿意签订分包合同给总包单位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总包方保留对其追究的权利。同时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施工成本予以科学测算,全面考虑人工费、机械费及管理费、税金等因素,不能盲目相信低价。对大幅度低于实际成本报价予以删除,选择合理报价单位。如在我公司某项目部分包招标过程中,预算部门在事先进行分包成本测算过程中,得出分包成本单价钢筋在450元/吨左右,预制小箱梁混凝土成本单价在260元/立方米左右,对在投标报价中预制小箱梁混凝土报价分别为364元/立方米的、报价为383元/立方米两家单位予以淘汰。3.1.2分包合同修订分包合同大部分由预算部门起草并上报公司予以审批,但在分包合同修订过程中,应引起各相关部门重视,尤其施工、质量、安全及材料各部门。施工部门由于直接参与施工过程管理,对现场管理、工序衔接、零星材料供应、小型机具及大型机械配合、设施料配置及配件消耗等问题较为熟知。在新工程分包合同起草过程中,施工部门应对分包合同认真审核并提出注意事项及建议。其他相关部门也应对分包合同根据部门职责提出意见。以确保分包合同条款明确清晰全面,利于施工管理及成本控制。
3.2分包进度款结算
分包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编制结算单进行支付并建立台账。月完成工程量须经现场管理人员及生产经理签字确认,发生的材料款、奖罚款等须经相关部门标明,交予预算部门,在月度进度款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进度款结算毕竟不是竣工结算,有可能发生工程量调整及变化,故台账及结算件只盖项目部公章,结算件亦只为工程所属项目部保存,避免因过程结算引起经济纠纷。以上进度款结算方式可以对分包扣款及时体现,确保工程款不超付;同时对分包队伍材料消耗进行按月实时监控,对超出正常损耗给予提示,做好工程施工过程控制。
3.3分包竣工结算
根据以往经手工程,提出以下几点注意事项:3.3.1注意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签订收集因为工程期一般较长,人员调动就相对较大。人员调动引起分包竣工资料签字不齐全,这是一个很大问题。过程中做好签字资料收集,会减少竣工结算难度。3.3.2注意扣除分包扣款税金由于现行单价大部分为含税单价,分包扣款同时应扣除相应原本由分包单位承担的税金。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2011〕265号文件,税金已进行调整。在分包扣款税金扣除中,应注意相关税率变化。
3.4分包合同中对成本控制所采取的措施
3.4.1采取较为适合工程的分包方式、明确条款约定目前采取的包工包辅料、包小型机具模式,可以有效降低材料损耗,在控制难度比较大的小型机具消耗、电费及零星材料方面实现责任转移,提高分包商成本控制意识,使其在施工过程中主动积极的采取有效方式,减少材料浪费,从施工操作第一线操作人员控制材料消耗,从源头控制材料消耗。3.4.2选择专业能力强,信誉好、长期合作分包队伍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过程评价,分季度在分包进度款结算同时,由预算组织包括施工、质量、测量、实验及安全各部门,分别对分包单位进行从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测量及实试验配合各方面情况进行过程评价,并在月底进行通报,制定详细的奖罚细则。对评比中相对较差的施工退伍予以通报甚至清退。施工过程总,做好基础资料收集、保管,为以后工程施工队伍筛选工作做基础。3.4.3在分包单价中,设定分包机动单价一项目前在某工程小箱梁预制合同中,增加一项分包机动单价价格,每月由施工、质量、实验、测量、实验各部门进行打分评比;分包商各项生产组织活动符合各部门要求,进行此分项分部工程计量;达不到各部门要求,即此项机动单价不予计量。机动单价一项,通过单价调节一项,可以积极有效从材料消耗、质量控制、服从管理等各方面控制施工队伍,从而到达工程成本控制的目标。3.4.4充分利用公司资源,有效降低分包报价如在桥梁施工中,以往类似工程钢模板有的稍加改动就可以利用,有的几乎不需要改动,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可以节省很大费用。减少分包商提供物资,可有效降低报价,有利于工程成本控制。3.4.5对部分工程采取包工包机械包主材分包方式如在某工程路基部分采取包工包机械包材料方式分包,此种分包类型可以转嫁一部分材料涨价风险,使工程利润率有一定保证。3.4.6加强项目清工签证控制分包合同条款中,明确现场施工签证范围,明确分包综合单价包含工作内容,尤其明确分包合同单价包含日常文明施工用工。根本以往工程,在文明施工用工及迎接各级检察用工方面,每个工程都会发生相当多清工,产生不可控制的成本消耗。摒弃以往工程中因为合同条款对清工一项内容约定不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对清工签证产生分歧、不利于成本控制的地方。综上所述,在分包商成本控制上面,结合工程实际及项目部自身资源情况,对实际工程实体采用较为适合本工程的分包方式,在分包方式、条款约定、责任分担、风险转移等方面明确约定,从而达到从分包方面控制工程成本的目的。
4目前采取的分包模式的缺点
4.1工程工序交叉时分包单位较多,管理难度较大
采取多家分包单位,如小箱梁预制、小箱梁吊装与现浇中横梁分别由三家分包单位承担施工,工序交叉较多,工作内容衔接时要求分包队伍积极配合,管理难度较大。
4.2缺少工程分包规划
分包前期未制定严格分包计划,对工序衔接考虑不充分,同时因为分包单位较多,每个分包商为确保自身经济利益,不平衡分包单价几乎不存在,从而导致综合费用支出较大。
5分包合同管理的构想及建议
5.1严格制定工程分包计划,全面考虑分包成本
在工程分包前期,严格制定分包计划,确定分包单位数量及分包模式,同时全面考虑施工成本。由于目前分包基本为清包,模板及各种设施料为项目部提供,单纯从分包单价上考虑,有可能存在优势。但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大型机械、施工用电及各种协调费用,都应该在分包模式确定时予以考虑,确保分包模式得以优化,并最终有利于成本控制。
5.2减少工序交叉衔接
分包施工队伍只见工序交叉衔接越多,不仅施工管理难度较大,同时容易因为分包单位之间互相推诿,影响工程进度。分包前期充分考虑这一点,有利于工程施工过程管理与成本控制。
5.3广泛考虑机动单价一项,提供分包队伍积极性
根据已实施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分包机动单价一项,有利于分包施工管理,提高分包队伍积极性。当然是以加上机动单价后,分包单价为合理单价为前提。
6结束语
在承包合同签订过程中,应该尽量争取减小材料涨价风险,对于业主过度风险转移条款予以充分沟通协商,降低总承包合同风险;分包合同中,力争条款严谨,减少分歧,便于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保证合同执行力。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工作中重要环节,应予以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1]苗保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及应对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23).
近些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日趋成熟,高速公路建设的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为了使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使高速高速公路建设走上持续发展的道路,建设方对所有的基建项目均采取招投标制。因而,对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的完善进行相应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提高高速公路路面的稳定性,还能使施工队在大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1、有关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的概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日趋成熟,所有的高速公路基建项目均采取招投标制。由于高速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而工程承包人无法垫付数额巨大的资金,因而需要对工程月进度款进行计量与支付。作为一个高速公路施工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督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这四项制度。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作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核心内容之一,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应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完善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招投标制度,中标承建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任务,建立完善的引人竞争机制, 认真执行了合同管理制,降低了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公路建设的大型施工企业还应当加强工程的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引进先进的高速公路施工方法和管理经验,保证高速公路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2、工程计量
2.1计量范围和计量依据
根据《高速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规定的工程计量清单中开列的内容可知,工程计量范围是指根据高速公路工程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 应该为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施工各项费用的支付,而不能成为工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完成的准备和实际的工程量。工程计量依据主要有:(l)施工合同图纸;(2)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3)工程量清单及说明;(4)合同技术规范;(5)工程合同条件;(6) 工程索赔时间与金额审批表;(7) 有关工程计量的补充协议。[1]
2.2工程计量原则和计量程序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制度的原则具体而言包括:施工人员应当按照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范围、方法和单位计量;对于不符合工程合同文件相关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施工单位还应当按照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严格对施工各项项目进行计量。工程计量程序主要是:施工单位首先应当发出工程计量通知和申请书,即应当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计量申请或者向承包人发出工程计量通知书。其次由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主要是对承包人为工程计量准备的资料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退还给承包人,暂停计量。最后要认真清楚地填写中间计量表,认真对待承包人在工程合同中提出的异议,再对计量记录进行再一次的检查核实。
2.3计量规则和计量方式与方法
工程计量方式包括实地测量与实地勘测法、均摊法、钻孔取样法分项计量法、凭证法和根据现场记录按图纸计算法。在进行工程计量时,应当严格遵循《招标文件范本》的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前言中对计量规则和方法的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合同计量的细则规定,将承包人的附属工程隐含其中。承包人应充分了解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承包人的附属工程不予计量,比如浆砌护坡的砂砾垫层工程。为了完善工程计量和工程成本的核算,应当尽可能认真完整地完成与此相对应的全部工程。
2.4建立工程计量台账,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
为了建立清晰的科学合理的工程计量支付台帐,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计量的精确程度,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要求执行工程建设计划,完善对施工进度的控制管理工作,以便为施工单位提供精确的数据资源。为了使施工工序满足工程计量台帐建立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的相关要求,经驻地监理、工程承包人和总监办事处三方核对无误后,做好数据统计工作,认真建立台帐,使得台帐与合同文件中的项目、编号相一致。还应当由专人负责分项的工程计量台帐,掌握好公路建设的工程进度,以此来保证公路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防止重复计量和漏计现象的发生。
3、合同管理
3.1材料设备预付款和工程变更费用管理
随着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派监理工程师参与与业主签订相关合同,共同商定工程建设项目材料设备的预付款,同时应当督促业主按照规定的拨付工程开工预付款(一般支付百分之七十左右)。当施工人员与施工机械进驻施工场地时,可向业主索要剩余的部分。完善合同管理中的材料设备预付款和工程变更费用管理项目,既要预付,又要回扣,这有利于施工企业前期工程项目的开展,及时购置施工设施与材料,提高施工单位对预付款资金的利用率。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变更问题,因而需要根据支付的不同特点提出相应的办法,使工程变更费用的合理性达到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进而有效地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2开工预付款管理
开工预付款主要是指业主为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一般规定范围为0%~20%)。承包人应当在提交开工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后,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开工预付款的计量与支付工作。业主应当在支付书收到后的十四天内进行详细审核,再在投标文件标明的施工设备进场后支付百分之三十的开工预付款。当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达到合同价值的百分之三十时,再按照工程的进度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按照固定的比例分期扣回开工预付款,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八十时扣完。做好开工预付款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进度和施工效率。
3.3保留金与暂定金管理
保留金制度是指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扣留其部分应得款项,在完全履行合同后再返还给承包人的一种制度。保留金的金额一般占合同价值的百分之五,每次扣留月支付额的百分之十,直至扣足限额为止。承包人应当按期完成和验收全部工程,业主应当将保留金分两次退还给承包人,一次在签发交工证书后退还,一次在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再予退还。一些项目合同在中期工程计量支付时还应当另行扣留竣工资料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暂定金额制度是指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部分工程和具体细节或者是增加的工程细目,进而在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的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制度。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人出示的支出报价单、凭证、发票和账单确定暂定金额,如果是根据投标文件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而作价,则不需要出示这些票据。完善保留金与暂定金制度既可以为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又可以充分积累资料,为后期的投标工作提供数据作准备。
4、结语: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计算机在工作中的普及,建设工程在这个信息时代也飞速地发展,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也向科学化、程序化迈进,充分发挥了计算机和网络的作用。当然与此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新的理念和更高的要求。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是施工单位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应得到高度的重视,否则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本文就工程计量及合同管理方面问题做一些交流。
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工作过程中,必须建立完整的计量体系,即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安全资料、物资设备、计划、项目工程技术、财务等部门的联合验工计量组,并明确其各自分工和岗位职责,这样才能确保工程计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分工与责任划分完成后,计量工作程序就尤为重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可以避免在施工中的工作失误与遗漏,所以我就对施工程序与计量原则进行一些探讨。
(1)施工单位对工程的计量。
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已完成品工程进行计量(半成品不计量),填写工程计量报验单,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报联合验工计量组。
(2)联合验工计量组的计量。
由联合验工计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对已完工程进行工程计量,对计量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一是计量的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标准;二是计量的过程中否符合合同条件。施工单位要提供便于工作的条件,积极配合计量组的工作,并对计量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3)监理工程师审定。
承包商依据联合验工计量结论,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工程计量支付报表和对分包商进行工程计量,且由监理工程师审定。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应协商解决或仲裁、诉讼。
(4)业主审定。
中间计量和结算计量,以业主最后审定为准。对分包商计量,如监理、业主未确认,总包单位可以不予计量未确认部分(除总包单位错误指令外)。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主要是对设计补充、工程延期、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分包转让、合同违约、工程保险等方面进行管理。一般情况下,合同支付项目要比清单支付项目灵活性大,当然也更难把握和控制好,主要内容有:动员预付款、保留金、材料预付款、暂定金、工程变更、索赔、延迟付款利息、价格调整、拖期违约偿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对这些项目的计量及支付,必须附详细的证明材料以及施工原始资料,这就要求承包人平时注意妥善保存施工原始记录。
(1)动员预付款即开工预付款是业主在工程开工时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工程开工后按合同工期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计量款中扣回,并在合同工期结束时全部扣回。
(2)保留金是业主为约束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直至合同完全履行后再发给承包人保留金的扣留比例以合同价的5%为限。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业主则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因此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履行合同完成全部工程并保证合格,这样才能保证保留金如期返还,从而加快企业资金的回笼。
(3)材料设备预付款也是由业主提供的一笔用于支付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和设施的无息贷款而扣回的标准在各不同项目中业主会有不同规定,不能一概而论。材料预付款在支付项目中属于较复杂的一项,一方面要提供材料发票证明及检验报告预付,一方面又要扣回,并且出现的次数很多。
(4)工程变更费用的确定是一项最为复杂的工作,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有工程变更,其原因很广且很复杂,因此对变更的确认和支付也就相当复杂对于不同类型的变更,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支付办法。由于实际工作中对变更费用的确定争议很大,尤其是在单价的确定上常常无法达到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造成工程做好了资金却没有及时到位的被动局面,这一问题应引起承包人的高度重视。另外还有暂定金、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偿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项目,在公路工程建设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同时都逐步得到了完善。
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的联系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作为施工单位计量是唯一向业主所要工程进度款的方式,而正确及时的计量也是业主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主要依据。工程计量是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计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或总包单位)对承包商(或分包商)申报的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手段,是控制费用支出、防止高估超计价的关键环节,是施工合同管理重要内容,也是我们目前项目管理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1)必须严格遵循工程计量程序。工程计量程序有三个方面约定,一是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程序;二是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的程序;三是FIDIC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程序。采用哪一种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应依据工程合同的约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程序执行。
(2)严格按工程计量时间规定计量。项目无论对业主还是对分包商计量,必须按工程计量程序规定的时间或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进行工程计量,防止超期计量无效和不同步计量造成计价成本不真实。
(3)必须全面准确理解“工程计量”支付条款。掌握哪些项目该计量,哪些项目已含在相应项目中,哪些项目不计量,工程数量结算规则,采用何种计量方法、计量单位,要确保计量符合合同条件。
(4)正确理解“对已完工程的计量”的含义。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并不是全部计量,而是符合计量范围和条件的项目才能计量,对那些不符合计量范围和条件的项目不予计量(除非本身指令错误外)。
(5)做好计量结果的签字确认。无论对业主还是分包商的计量,每次计量后都必须要求其对计量结果进行签字确认,防止隐患。定期按照清单单价,变更单价、做相应计量报表。
(6)了解相关的合同文件为今后变更提供依据。招标文件必须要熟悉,而且相关的补遗文件也要搜集全。对实际施工中那些工程材料的施工是施工期间的措施,那些是辅助材料这些都必须了解,往往施工单位计量人员不了解这些不熟悉规范和相关文件,造成构成实体的材料使用因清单中未列最终认为是措施材料而放弃计量的例子也是很多的。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实测才能获得。所以,准确的实际工程量只有通过计量才能获得。而且工程施工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支持,而承包单位基本不可能垫付如此大项的资金,因此这就需要每月进行计量与支付,能否切实搞好计量,做到及时、准确、保证资金支付及时,对于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保证施工计划的顺利进行,正常的履行合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结束语
现在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市场也在日趋成熟以及不断完善,作为一个施工企业,只有规范各项工作,才能不断壮大,走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在整个项目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做好工程计量工作是项目过程管理、合同管理中的基础环节,对工程计量进行有效控制,不仅能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有效控制,而且能有效的防止超计量而导致的超计价和超拨款,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高度认识和重视,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确保工程计量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才能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715.4
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作为施工单位计量是唯一向业主所要工程进度款的方式,而正确及时的计量也是业主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主要依据。工程计量是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计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或总包单位)对承包商(或分包商)申报的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手段,是控制费用支出、防止高估、超计价的关键环节,是施工管理重要内容,也是我们目前项目管理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高速公路工程计量工序的具体流程与要求
1、计量的通知申请
当工程开始需要计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提出相关计量通知或者对承包人报批计量申请进行严格地审查。
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所审查文件资料是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依据,谨慎对待,对于有关文件资料出现错漏,应把相关资料返还给承包人,暂缓计量工作。
3、填写计量表
计量表所需填写即是该次计量所得结果,必须认真检验核对计量结果,再将其以表格形式清楚地反映出来。
4、具体工作
监理工作必须以合同基准,用谨慎的态度对来报工程计量进行审核批示。而现场作业人员需及时跟进现场施工进度,对工程基础数据进行进一步地了解如实上报,再根据项目办所规定要求,以《工程费用管理》软件基础,打印出较为合理且能统一《中间计量表》,同所规定所有附件一并报与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对签字,签字后监理工程师应对各人所报计量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并交由监理办计量工程师验收,计量工程师验收时再一次对所送来计量数据进行检核对照,确认无误后才可签字。最后可将确认无误后计量报表一式七份地保存在一个特定电脑软盘里,这个特定电脑软盘里所放报表,必须是同一时期,此后再定期把报表报到项目办等批示。
二、计量方法与计量规则
1、现场记录
在《范本》与《工程量清单》中,都给予了计量规则与方法一定定义,并有明确规定,这个规定是规定工程计量,是不可变,进行工程计量时必须以此为准,严格按照规定来做。合同与合同间不同也影响着计量方法与计量规则差别,这便需要一个具有统一意义计量细则了,而这个细则所规定的,计量人员便须做好、做精,必须严格按照其要求来做。决不能按习惯方法,因为有些工作细目不会直接出现在工程量清单中,做为承包人应做附属工程隐含其中。所以会出现规范文件有些要求并不与工程量清单相符,主要因素有两个:一个图纸与实际存在着差距,图纸不过是一张纸,是不会变动的,另一个是招标文件与技术规范规定,在招标文件与技术规范中就明确规定了对于图纸中部分工程量属于承包人附属工程不予计量。
2、测量与勘测
勘测与测量针对不同工程能够分为很多类,就拿土方工程来说,其勘测与测量的主要工作便是针对于挖方边长与横断面宽度等勘测与测量,而因此所测得场地清理数据也应该看作是野外实测的数据来计算,但前提是必须按照计算规则。
3、针对室内计算
对于钢筋结构物等大多数“一次做好,一世无忧”永久工程来讲,实际与图纸给出的数据相差不大,计量人员完全可以按照图纸计算室内工程量。
三、合同管理
(一)动员预付款
又叫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人已经提交履约保函和完成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并提交了相当于动员预付款后的银行保函,向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金额的付款证明,业主应在该支付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扣回比例各工程项目可能有所不同,在百罗高速公路建设中规定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如合同期满后期中支付的累计金额未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全部金额在最近一次期中支付扣完。
(二)材料设备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有两种情况:
1、非特殊情况下(除非业主同意),不支付任何设备预付款。临时工程所用的材料,也不支付材料预付款。
2、业主应给承包人支付材料预付款,供购进各种主要材料之用,此项金额按投标书附件中写明的材料所列的费用(进口材料为到岸价,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料场价)百分比支付。其条件是:1)材料、设备符合规范要求;2)已出具材料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3)材料已在现场交货,且存储良好,驻地办对材料的存储方法表示满意,材料数量经核实无误。
3、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
承包人获得材料预付款的材料,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使用完毕,如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超过三个月购买的,承包人应通知驻地办。当月材料预付款从支付之日算起,三个月后应从最近的一次期中计量支付时一次扣回,合同期满时,扣完所有的材料预付款。
(三)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额的一种扣留,具体从每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额中扣留,直至保留金的金额达到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限额为止。
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证书(竣工证书)签发后退还,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工程项目某部分的交接证书,则退还的保留金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遗留工程完成。
(四)工程变更费用
1、工程师指示承包商进行如下变更时,如果导致变更的原因是由承包商引起,则费用应由承包商负责
1)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2)删减任何工作。3)改变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类型。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5)必要的附加工作。6)改动工程任何部分合同中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
2、变更项目的估价和工程确定单价的权利
在变更指示发出14天之内以及在变更工作开始之前,或由承包商提出要求额外支付及变更单价和价格的意图,或由工程师将他准备变更单价和价格的意图通知承包商。
对变更项目的估价,一般应参照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或价格,或以之作国另行估价的基础。但是如果变更项目的性质和数量与原合同差别甚大,而原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和价格均不能用以参考,此时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最后与承包商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价格。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则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在此之前,工程师可以确定一个暂行单价或价格用于每月支付。
(五)费用索赔
合同管理是否严格,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相关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力。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包方开始实施工程建设,发包方要通过各种各途径来支付工程的造价款项,共同来控制整个工程的质量,保持工程合理的进度,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保证整个工程活动建设高效优质进行的法律文件,对整个工程的建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举措。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文本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合同条款多,内容冗杂,但是很多当事人对合同不够重视,合同的签订往往草率进行,导致合同签订的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甚至是内容上产生很大的歧义,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结算时缺少依据,产生合同纠份。而且在工程施工中,合同不规范也会反映在承包商得不到业务而迁就业主,按照业主的意愿签订合同,使得合同中内容产生不平衡的问题,工程施工起来,一旦是牵涉到经济权利,终将导致经济纠纷的产生。
2.施工合同不严谨,重要条款缺失
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的使用是一项重要的参考。但在实际签订合同中,甲乙双方往往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肆意避开招投标文件中没有设定的内容和指标,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增加了包干的风险系数,导致施工合同与政策文件内容的背道而驰,极易发生经济纠纷。
3.忽视合同严肃性,等价索赔工作难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违约现象普遍存在,很多都是集中在工程建设中建设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方不及时审核竣工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导致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严肃性、合同的权威性受到极大的威胁,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市场秩序,导致建设市场工程款拖欠的顽症。在最近十年间有关全国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来看,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加,拖欠工程款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导致这一趋势的原因是法律制度尚处在完善和适应阶段。
4.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缺乏专职的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对工程没有及时进行跟踪和动态的合同管理。目前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大多数是非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大部分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或中途转用,管理人才匮乏,严重的影响了合同的管理。
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措施
1.施工合同管理关系
工程造价实现量价分离后,工程量清单将由投资商或业主委托设计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直接计算给出,可减少图纸理解错误,并大大减少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施工单位在投标中只负责审核,并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单项报价,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这样就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并保证了管理实施的一致性,从而理顺了两者依存的内在关系。
2.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合同样本,比如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非特殊情况,不要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4.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4.1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情况。
4.2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看法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3 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4 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5.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要加强对合同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实施项目经理的负责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业全面管理合同,加强合同职能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合同中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三、结束语
企业在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有位法学家曾经说过:“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二、当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7)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1)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
(2)业主、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形下,应借助各种制度安排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以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等。
(3)要让监理发挥良好作用,抑制承包商的风险。
(4)加快信用制度建立,提高故意违约成本。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 the construction unit and construction unit, inspect manage unit only bond. Generally speaking,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mposed mainly of tender documents, tender, as well as in the bidding process for both sides accepted correspondence etc..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main content for engineering changes, additional design, project delay, cost, project subcontracting assignment, both parties breach, disputes and arbitration, insurance and guarantee and management.
Key words: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般而言,合同支付内容包括:开工预付款、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金,保留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合同管理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投资控制,因此,对于上述项目的计量与支付,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资料并按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有详细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国际上一般规定范围是0%~20%。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人已经完成合同协议的签署,并提供了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后,向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金额的付款证明,业主应在该支付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扣回比例各工程项目可能有所不同。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直至完全履行合同后再发给承包人。保留金的金额以合同价值的5%为限,每次扣除额应是中期支付证书已完工程价值的10%。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证书(竣工证书)签发后退还,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工程项目某部分的交接证书,则退还的保留金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遗留工程完成。因此作为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这样就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和企业发展。
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由于实际工作中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尤其是对单价的合理性常常无法达到一致(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因此,FIDIC条款也制定了相应办法,当没有达到一致时,可进行暂付。
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就是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如桥梁荷载试验、钻取混凝土芯样等,而这些细目及附属、零星工程在招标时尚未能确定下来,可列为暂定金额;为了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供材、供设备而由指定分包人或供货人提供专业服务;或留作不可预见费;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暂定金额应有监理工程师按业主批准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对于业主批准的每一笔暂定金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为实施工程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指令。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出示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帐单,但如果该工作是根据投标文件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而作价的,则不需出示。
另外还有索赔费用、价格调整、违约罚金、提前竣工奖金等项目,在工程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会逐步得到完善。
以上这些合同支付项目均在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中会有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资料均在招标过程中形成,等到施工时这些资料有时没有转交给施工单位,造成施工单位相当被动的局面,所以招标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在施工中都是不可缺少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招标工作的同时更应重视在投标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资料:其一可以为该项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其二可以积累资料,为以后的投标工作提供数据。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市场机制不够严谨,业主用不合法手段迫使承包商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使承包商的利益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后期双方会产生纠纷。合同约定的资金到位并不等于业主会按时拨付工程款给承包商。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后又将工程肢解,以更低的价格非法转让给一些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他们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工程质量严重下降。
1.2合同文本不规范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责任和义务,不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而通过自制的、模棱两可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还有些合同文本,履约双方的责任划分不清,违约的后果及处理方法描述不明确。大多数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
1.3合同管理力度不够,缺乏大量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建筑企业尚未制定一套合理的合同管理程序,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现阶段我国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专业化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碍。
1.4合同内容履行不及时
在建设工程中,拖欠工程款的事情时有发生。我国每年几千亿的工程款拖欠以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都与此有关。合同讲究的是一种诚信,作为签订合同的双方应该要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履行合同应当是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杜绝合同内容履行不及时的现象,监理企业义不容辞。
2合同管理中监理单位的工作要点
合同管理对监理单位完成监理任务是非常重要的,监理单位必须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进行调节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针对合同管理的现状和不足,监理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积极参与合同的制定和谈判
这对了解签订合同双方和合同内容都有好处,它为今后合同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监理单位的参与可以避免出现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清楚,违约责任不明确等现象,也是掌握合同管理第一手资料的最好办法,同时也可以杜绝违法合同的签订,帮助维护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进行合同分析
认真弄清合同的各项内容,对各项条款进行分门别类的认真研究和解释,找出合同的缺陷和弱点,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合同分析对于促进合同双方履行义务和正确使用合同赋予的权利,对解决合同争议,预防和处理索赔都是十分必要的。
2.3建立专业的监理队伍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一支具有应变能力又能坚持合同原则的监理队伍,监理单位的各类监理人员,既要有多学科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