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意识模板(10篇)

时间:2023-05-26 17:16:3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合同管理意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合同管理意识

篇1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合同,合同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由于对合同管理的重视不够,导致合同管理粗放、薄弱,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的甚至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这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因此企业管理必须大力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增强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合同在企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多种途径,加强合同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企业要搞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这些都离不开合同管理。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已经成为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目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1.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差

一些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或合同经办人,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合同法律意识差。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表现就是企业的公章、介绍信等重要的法律文书随意被借用,另外对联系业务的经营人员的相关授权不明。有的企业没有明确的对业务人员的授权制度,有的单位超过自身的权利范围对外签订合同,有的一般员工未经授权也对外签订合同,由于司法实务中对证据认定规则以及民事责任归属确认都有较明确规定,而这些规定,对那些未经授权的人员所订立的合同所导致的结果,往往是对企业不利的,因此明确企业合同签订中的授权制度是依法规范合同管理的一个起始点,并且明确普通授权、特别授权、转授权、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和使用等,对承接工程、物资采购等集中有效管理也提供了明确的前提法律依据。

2.不签书面合同

盲目轻信“口头承诺”的协议,一旦对方失信,便纠缠不清,引发合同纠纷。有的企业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分析双方不签订合同的原因既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也有图省事的可能。但恰恰因为这些就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的不必要的过错,致使当事人事后需要更多倍的精力来弥补和处理这些当初图省事的一时举动。虽然现行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合同没有了以往经济合同法中对书面合同的严格要求,但作为一份证明当事人当初合意主张的重要证据,有这样一份含义明确的证据肯定比没有要好。

3.合同文本不规范

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不使用以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对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合同条款往往过于简单、不完善,责权利表述不明确,意思表达模糊,未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甚至连十分重要的条款,诸如交货时间、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的承担及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等条款都没有,这样的合同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大量合同纠纷。格式合同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比较平衡和均匀,因此建议尽可能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当然,签订合同时对双方合意的目标指向物也应当有一个明确的约定,而不应当是含糊不清的。如果没有认真细致的调查说明合同条款事项,仅凭签订的不明确和不利于我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受既判法律文书的约束,承受合法的“不法”侵害。因此,在合同中对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条款作出明确的约定,无论对方的诚信如何,使自己风险降低到最低线,这也是经济活动中必要的一种风险防范意识。

4.基础性合同管理不到位

(1)合同管理制度不落实。有的单位各部门分头签订合同,各自保管,互不通气,合同管理员不能全过程参与合同的签订、履行,无法审查合同的内容,合同管理工作流于形式,起不到预防损失的作用。

(2)缺乏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监督控制。虽然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但合同审批登记、合同存档台帐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有的甚至合同存件散失。

(3)合同报审报批制度不落实。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合同报审报批制度,但只停留在纸面上,该报审而未报审,报审报批制度难以落实。为保证公司或企业的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一些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作为领导者和决策者,一定要意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一定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并且加以贯彻,而不仅仅只是当成一种摆设。而是要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台账、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5.不全面履行合同

导致合同履约情况不理想的原因较多,但企业自身市场经营人员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法律知识贫乏,往往在合同签订前不调查对方资信情况,落入对方设下的“合同骗局”,是比较重要的原因。企业一定要注重培养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经营队伍,提高信用观念,规范营销行为,才能使企业得到稳定的发展。在昌日常的经营管理中,除了正常的合同规范管理外,还应注意一种极端的情况,那就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的表现:

(1)以预付款或定金、押金的方式骗取货款;

(2)编造合理的理由,侵吞押金或相应资金;

(3)伪造证件或资信情况,假冒特定身份,骗取合同资金等;

(4)通过中介组织设立广告骗局;

(5)假为购货,实为出货骗款;

(6)虚构标的,骗取已方信任,获取资金。

6.违规签订担保合同

一些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未对被担保人的资信做仔细考察,便盲目为其提供担保,使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也有的单位因收受被担保单位的好处费,或以担保作为签订另一合同的条件而不惜为某些“皮包公司”担保。被担保人在贷款到期后,常因资不抵债而无法抵偿,一走了之,下落不明,担保人便要承担连带责任,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二、加强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1.普及合同法律知识,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合同是企业对外进行经济活动的桥梁和纽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活动离不开合同。企业法律和经营管理等业务部门的人员要懂得《合同法》和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杜绝显失公平合同的签订,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从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各级管理者要了解和学习《合同法》,懂得如何管理合同,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管理的思想,树立合同观念和严格履行合同的法律意识,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认真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

2.把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推进合同管理工作日常化和规范化。要把合同管理纳人领导班子工作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对涉及数额较大或者关系企业重大经济利益的合同,要专门立会审议,由分管领导把关,层层负责,保证合同签订的正确性和合规性。

3.建立完善合同管理机构,配好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合同管理,要建章立制,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机构对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其职责是对签订合同进行审批,建立合同台账,对合同进行保管、统计、检查,督促合同的履行。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还要熟悉业务,熟悉企业管理,熟悉生产经营情况,熟悉法律,特别是要熟悉《合同法》。

4.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应对合同纠纷的发生。在订立合同后,企业还要密切跟踪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搜索相关资料,在对方违约包括预期违约时及时采取有效法律手段,避免和减少自身损失的发生,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前合同法赋予当事人在对方有违约或其他侵犯当事人权益的行为时可行使抗辩权,追究对方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进行合同保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5.强化示范文本管理。合同示范文本是有关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会同相关业务部门,针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按照法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吸收各行各业合同文书的特点制订而成,主要条款齐全,没有显失公平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款,对合同当事人提供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利条件。在企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中,合同日益重要,实行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和履行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率,强化合同等具有重要作用。

篇2

关键词: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实意义;实践举措

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不规范

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内容是十分重要的部分,但是许多建筑企业并不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并不是由专业人员定制,这就意味着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存在很多漏洞,这就给很多人创造了谋取私利的机会,严重损害了建筑企业的利益。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制定涉及的专业知识十分广泛,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对制定人员的要求非常高,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制定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建筑工程以及造价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另外,在实施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时,由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不平等问题,所以在实施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时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实际的工程施工合同制定时,发包方占据合同制定的主导权,所以合同中许多条款都是由发包商制定的,这就存在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发包商在制定合同内容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承包商的利益。这样就会导致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十分不规范,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会存在很多的争议,导致工程施工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胆魄,并不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违约问题,还有一些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资格,就采用虚假名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另外,在建筑行业中存在非常严重的转包问题。许多建筑企业都是将工程交给承包商,这些承包商又会将建筑工程分给许多小承包商,这样就导致建筑工程承包系统十分复杂,在层层转包中存在很多不合法操作。另外,随着建筑业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承包竞争十分激烈,加之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工程承包与合同执行中很多行为不受法律规范,导致工程施工合同难以履行。

(三)工程施工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

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尚未完善和规范,工程施工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没有进行合同管理体系建设,甚至没有设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机构,相应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程序也未明确。这就导致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缺乏正确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应的制度保障,直接影响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举措

(一)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施工企业要重视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制定。要提高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应用优秀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首先,在选择专业人才时,要保证相关人员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以及建筑工程技术和相关的施工经济,同时还要具备工程施工合同拟定修改以及解释的能力。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细化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最后,要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模式,逐渐在建筑企业中推广。

(二)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十分复杂,想要保证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必须增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在建筑项目施工的过程中,要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为施工合同的履行提供完善的资料支持。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量非常大,相关的数据资料也非常多,这就给档案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所以,要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促进建筑业的发展。

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越来越复杂,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如果工程施工合同没有清晰的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就会导致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内容时存在很大的争议,从而影响工程施工合同的约束作用和履行效果。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工程施工合同不仅能够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还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施工材料与施工设备等内容的,这些内容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质量与使用功能。另外,在市场经济中,合同双发的关系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所以必须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这样才能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总结

综上所述,建筑市场的运作也越来越规范,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也在不断加强。本文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及实践举措进行了分析,首先阐述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根据相关问题提出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举措,最后重点说明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少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J].法制与社会,2011,02:82-83.

篇3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承包商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根据国外经验,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合同管理。

一、加强全员法律知识教育,严格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必须要强化全员管理意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得人人都明确工程施工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业主、承包商双方法律关系的依据,都熟悉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严格依法进行合同管理,才能减少合同纠纷,有效解决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没有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就失去了目标,更无从谈起其他管理。当前,合同管理体系虽已建立,但职能部门之间、各环节之间合同管理岗位职责界限不明,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全过程、各层次之间的有效管控。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一是有些自身业务学习不够,知识更新缓慢,二是年轻的管理干部工作经验和能力不足,制约了合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因此,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就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合同管理职责,认真做好合同的商谈、评审、签订、履行、变更等各项合同管理工作,各管理环节要环环相扣,规范合同管理全过程,使合同管理工作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配备相应的合同管理人员,选拔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管理人员充实到合同管理的队伍中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采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同管理轮训、合同管理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做好相关人员的继续教育、合同法律实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三、完善合同管理各项制度,强化制度落实

体系的良好运行,要依靠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制度作保障。只有建立一套严谨的、操作性强的、科学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合同评估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合同台账、统计、检查制度,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工具,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认真照章办事,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我们的合同管理行为才能有效,才能有效地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随着当前形势的变化,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公司各项制度措施日趋完善,但由于有些制度制订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使制度在具体落实上与现场实际相脱离,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有些制度虽然制定的较完善,可在制度的落实与执行上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具体落实上存在打折扣现象,有章不循的现象还不时出现,制度执行缺乏严肃性。因此,企业一要结合自身需要及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使各项制度能够起到指导、监督作用。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不断促进企业的管理水平,各项管理达到精细化管理。二要加强制度措施的贯彻执行力度,使得员工真正理解各项措施的意图与要达到目标,积极主动的做好落实,三要开展好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活动,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四、抓好合同的签订管理工作,保证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及可操作性

由于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往往比较复杂,合同内容的约定往往不在狭义的合同文本中,有些在工程数量表中,有些在当事人约定的质量标准中,因此,合同文件的组成应包括订立文件时已形成的文件和履行过程中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两大部分。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的标的必须明确、具体,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数量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填写,避免由于当事人产生不同的理解,造成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不明确,而产生合同纠纷;合同必须准确具体描述本工程及主要部位应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检测、试验的时间、试验内容、地点和方式等具体约定,合同协议书还应要对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合同日历总天数进行明确,对合同价款以及计价方式、预付款总额、支付阶段、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或金额、扣回时间及扣回计算方法、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确规定;此外,对于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属于发包人义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合同内也要明确约定,分清责任范围,工程施工合同目前主材往往由发包人供应,对于发包人供应的物资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等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争议,为使争议发生后能够有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式,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双方共同接受的调解人以及最终解决争议的方式。

五、做好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按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由于外界环境条件、人为因素、现场条件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要及时进行进度计划的修订,并制定相应纠偏措施;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制,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认真做好质量控制策划,严格按照质量策划书做好过程控制,做好各项原始记录的记载,确保资料的完整与可追溯性;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做好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时间,定期提报本阶段已完实际工程量报告,做好工程进度款的回收工作;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

2、加强变更、索赔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目前,由于我们的各项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管理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依法赋予的权利不会行使,导致项目工程款拖欠不能及时收回;项目人员索赔举证意识不强,导致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认等工作不及时,各种原始记录等较为欠缺,造成后期索赔困难。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变更索赔管理,提高索赔意识,按照合同约定,有理、有据的行使合同赋予我们的权利。

项目管理人员要树立业主与施工单位双方平等的合同管理理念、施工与经营同步的经营观念,充分认识索赔时效的效力,一定要在变更或索赔事件发生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效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这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也是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的表现;提高对工期索赔的认识,由于社会条件、人为因素、自然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合同责任,对非施工单位造成违反合同的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备案,做好工期及费用的索赔,减少由于窝工、赶工而造成的损失。

篇4

随着医院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医院基本建设任务逐渐繁重,施工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更是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而施工合同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前提,因此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加强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一、医院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存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

当前,针对医院建筑工程施工,在合同管理上还欠缺完善的管理制度。以施工企业角度来说,部分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上仅仅制订了一套笼统的管理要求,只是对管理内容进行简单说明,并没有细化具体的管理内容,还有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较为落后,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有的甚至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察,实际使用价值不高;从医院角度上来说,医院现存的涉及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也并不健全,合同记录不全,存在漏记、错记、合同重名、欠缺编号、专职人员混乱等现象,这些都是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所导致的。

(二)缺少专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需要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管理技能,如工程造价管理和合同专职管理能力,并且同时还要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而当前,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缺少专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通常都是由其他岗位的人员兼职,或直接交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大大降低了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相对于医院建设方来说,一般都是由财务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来负责,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也较为欠缺,使管理质量难以达到要求。

(三)合同管理内容落实有待加强

通常医院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内容都是由医院方来确定,因而其内容往往更加注重强调建筑施工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建设风险,使得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难度增大。此外,部分施工企业因合同具体内容制定不严密而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结算时缺少依据,极易产生合同纠纷,使合同条款难以得到有效落实。而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自行对合同内容进行变相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也并未依照合同内容严格执行,使医院建筑施工质量存在一定隐患。

二、加强医院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制定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质量,需在结合施工单位和医院建筑施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一套健全、规范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针对施工企业与医院进行合同签订、建筑施工、工程验收和违约赔偿等环节制定详细规章制度,实现一切施工“有法可依”。同时,对于工程承包的招投标管理审核、合同签订、施工期间安全管理、工程价款支付、工程结算审核、责任落实管理等环节都应制定细化的具体制度,并做好责任落实,实现“人人有责,事事可寻”,进而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提高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合同管理人才是实现项目高效、优质管理的根本保证。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精通工程技术,而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要想提高管理质量首要任务便是提高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具体可从三方面进行:首先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借助优胜劣汰模式选拔出优秀的管理人才;其次,是对于在岗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定期对其开展职业教育,或组织他们到优秀企业进修学习,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专业管理能力;最后,是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合同管理人员具体责权,并制定对应激励机制,对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提出相应要求,达成者予以一定奖励,促使合同管理人员主动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明确内容统一双方权利义务

结合建筑施工企业以往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最大程度上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和医院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在与医院签订合同前,必须要在相关法律要求和双方实际情况基础上,对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和医院双方在具体权利和义务上的统一,培养双方责任风险控制意识,防止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法律纠纷。并且,施工企业还应深入分析合同内容,避免出现风险控制问题给自身带来经济损失。

三、结束语

综上,施工单位应与医院建设单位签订详细而又严密的施工合同,做到合理合法,有凭有据,并配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这样才能在技术复杂和工期紧张的情况下,高质量完成关乎民生的医院建筑工程,确保医院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丽.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3,(12):101-102.

篇5

施工合同是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为了顺利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在工程实施中需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件,它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并明确承包方、发包方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义务、权利。它对工程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都具有重要影响,是建设工程实施的法律依据。因此,若要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一、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高素质管理人才

施工合同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需要具备法律、建筑等多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全面审查、判断合同。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缺乏专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一些企业由老板自己管理合同和签订合同,一些企业则只安排一名员工负责合同管理。由于这些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者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签合同时对相关条款和法律内容不甚了解,导致施工合同存在很多隐患,容易引起后期的合同纠纷。

(二)不符合等价有偿原则

施工合同对签订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签订双方都应当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权利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或者矛盾,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此之外,也可以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调查显示,许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都未能充分遵循等价有偿原则,这就导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的现象,造成各种纠纷案件。给工程带来相关的隐患,不利于双方的发展。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一)培养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

施工合同管理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合同的索赔、管理是一种高智力型工作,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全局性、技术性和专业性,所以,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对各种合同任务都能够精通,并可以胜任合同的解释、拟稿、修改和谈判等工作,并熟悉各种索赔与履行。这就要求企业要为施工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和平台,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技能,促使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掌握各种合同谈判技巧,熟悉相关的合同签订依据,增强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和规范性,从而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二)深入研究合同索赔

当前,由于合同双方对合同索赔的认识不准确,导致工程索赔缺乏动力与意识,所以,施工合同管理必须增强索赔意识。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延续,另一方面,施工合同又是索赔的依据。双方一旦签订施工合同,就确定了结算周期、合同价款、结算方式等内容,此时,签证与工程设计变更成为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所以,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详细了解施工合同的各个条款,并增强管理的规范性与正规性,为处理各种合同纠纷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反索赔、索赔等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必须构建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谈判、清查、起草、检查、履行、签订,以及合同管理的程序、合同管理的组织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比如,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合同统计考察制度、合同交底制度、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变更管理制度、终结反馈制度等,此外,企业还应当构建项目部、本部的合同资料数据库,管理人员要及时搜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向相关部门反馈合同履行的情况,加强合同签订的监督,以及合同履行的跟踪,重视反馈结果。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企业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因此,若要增强企业的诚信度,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深入研究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革新施工合同管理方法,增强施工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减少各种合同纠纷。

参考文献:

[1]樊孝江,毛云.论建筑施工项目合同风险管理[J].国外建材科技,2007

[2]程晓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J].企业研究:理论版,2011

篇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因此,对建设方而言,如何按合同对施工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避免不必要合同纠纷,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合同保质保量完成是当前发包方需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建设工程行业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僧多粥少”的状况比较突出,低价中标然后在实施过程中施工方采取消积怠工变相要求变更增加工程价款的情况愈演愈烈,因此当务之急,建设单位需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降低合同不完美的风险,减少乃至避免一些不必要工程赔偿,充分掌握工程建设管理的主动权,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尚不发达,建设单位为了完成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因为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备等合同类文件不规范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在后续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处于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的被动的局面,甚至出现个别为了完成建设任务违约下发联系单或擅自调高合同进度款支付节点,最终出现工程款超支付的严重后果,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一)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二)合同范本更新不及时

目前建设市场在用的合同范本大多还是1999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于近年来工程建设行业发展迅速,建设行业的相关规范也在持续更新,导致原有合同文件对目前建设市场的一些问题未约定,再加之部分建设单位管理水平有限经验不足,导致施工合同刚签订就存在重大缺陷,为后续的合同顺利履行造成障碍物。

(三)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合同签订过于草率,有些政府的指导性意见没有很好落实到合同中,最初对合同管理的想法过于简单,工程实施过程中一些不确定因素没有充分考虑,一些无法包干的风险也相当然的转嫁给施工单位,最终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勘重负消极停工,合同文件无法全面履行。一些合同虽然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仅停留“点到为止”程度,没有约定违约执行时间,造成发包人无法适时履行合同。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构体制

成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明确合同管理要求,细化合同审批流程,合同管理人员在招投标环节提前界入,严格审查招标文件一些实质性条款,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

(二)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质

目前很多建设单位的没有配备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或虽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但管理人员素质低或专业水平一般,将合同管理简单认为是一种事务性的工作,没有审核,或虽有审核但严谨性不够,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往往会给单位带来额外支出甚至引讼。作为约束承、发包双方的行为施工合同如何能从根本上实现公平、合理、可操作性是当前建设单位需深思并着手解决的重要问题。改变过去轻合理管理的思想,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认识,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水平。

(三)注重合同实质性条款审核及约定

近年来,由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迅速发展,很多建设主体为稳妥起见,都把工程结算审核的任务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但是由于根据国家发改委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净核减比例超出一定范围的,追加审计费是需委托方承担的,而且这部分费用无法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开支,过去老文件规定追加审计费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但现在文件没有约定,由于施工单位高估冒算产生的追加审计费却要建设单位承担,无法疑会让建设单位成冤大头,因此大部分建设单位都在合同文件中追加关于追加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条款,对于已开工项目的但没约定追加审计费的项目则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来明确追加审计费的承担事宜。这些细节的问题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合同双方的利益,因此对实质性合同条款约定要尊重客观同时也需考虑日后的一些不确定因素,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合同中既要有对性质约定,要有量的指标,让合同执行人员一看合同就知道该如何操作,什么节点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点,从而使得工程管理更科学有效。

(四)增强维权意识,注重合同双方平等。所谓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真实表示,因此合同的双方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任何一方违约都将遭到另一方的反对。近年来,由于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加上招投标体制还不够健全,时有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发生,一旦合同纠纷发生,通常表现施工单位强势索赔,而作为建设单位往往以妥协退让的方式满足施工方要求,以求工程按期竣工。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要增强维权意识,注重平时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违约证据的收集,作好签证,为有效反索赔提供保障。

(五)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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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是约束承发包双方的唯一重要依据;

(2)承包方是否盈利或者说盈利多少与合同中的签订的结算方式以及合同文字的严谨性、合同条款的全面性密不可分。

(3)合同是发包方违约时,承包方要求索赔的唯一法律依据。

(4)合同是承包方要求发包方按照工程付款里程碑支付工程进度款以及工程完工后竣工结算的法律依据。

2.加强合同管理的应注重的主要环节

2.1合同类型的选择

关于与业主签订的大包工程合同,按其付款方式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固定总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不同的合同类型,项目获利水平也有所差别,如卞杨湖底穿越项目,该项目主要是2km长的湖底定向穿越,管径是外套管为φ273×6,内管为φ114×5,工作量较小,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均未发生,但该长度的水平定向穿越在江苏油田定向穿越史上属于首次,加之湖底地质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建设单位在测算该项目的计划投资时考虑了110万元的风险费,如果该项目采用可调价合同或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只要穿越顺利,110万元的风险费用油建处一分钱也拿不到,但假如一次穿越失败,110万元的风险费又远远不够。采取固定总价合同,然后再找一家有大型河流定向穿越经验的外联队伍一起施工,不但风险可以转移,而且110万元的风险费就变成了油建的纯利润。在仔细分析利弊后,通过多方努力,多次谈判,最终将以签订可调价合同改为固定总价合同,使得该项目在短短的时间内为油建处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对工期较长,工程量变化比较大项目采用可调单价比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更合适。因此合同类型的选择应视具体项目特征而言,不能一概而论。

关于分包合同,按油建处有关规定没有特殊情况油建处所有项目一律不允许以大包的形式分包出去,原则上可以进行工程劳务分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包工不包料,即包清工。这些劳务分包合同的类型一般也有三种:

(1)人工费总价包干;

(2)人工费单价包干,工作量按实调整;

(3)按实结算包定额工。但目前有些劳务分包合同很不规范,合同上既同意工程劳务分包,又同意分包方自带机械、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而江苏省造价文件上明文规定包工不包料只适用于包定额人工的工程,施工单位自带机械和周转性材料的工程分包单位按包工包料取费标准执行。因此这种与地方标准和地方法规相违背的合同很难具有法律效力。

2.2索赔条款

工程建设索赔是国际惯例,新版施工合同标准文本涉及索赔的

条款也有很多,但国内项目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工程索赔行为很少发生,施工企业对索赔工作的方法、步骤以及相关工作要点和技巧不能完全掌握,正因为如此,我们有好多项目施工工期一拖再拖,结算款、进度款迟迟不能到位,据不完全统计,油建处每年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停、窝工损失不低于200万元。但由于缺少可靠资料或是碍于甲乙方的关系,这些损失很难获得索赔。但随着外部市场的扩大,外联队伍以及工程劳务分包日益增多,这些外部队伍大部分是私营企业,很少接受专业化训练,人员素质相对偏低,质量意识比较淡薄,如果管理不能及时跟上,很容易引起业主的反索赔,因此要求加强合同管理不仅要抓主合同管理,还要加强分包合同及劳务合同管理,同时还要定期跟踪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错综复杂,承发包方过错往往相互交错,哪一方选择了有利时机,把握问题的主动权,哪一方就容易取得索赔的成功。因此在索赔事件发生时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指导项目编写索赔文件,收集索赔证据,争取索赔主动权。

2.3合同文字的严谨性

合同是约束双方承发包方的法律条文,讲究的就是要咬文嚼字,该写全的一个字也不能丢,不该写的一个字也不能多,如某项目投标价中含的是营业税,按常规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合同价后面不需要特地注明含不含税金,但该项目签订合同时在总价后面特地标注含增值税,就因为多写了增值税三个字油建处在这个项目上就要损失341万元,因是局内部项目,通过处领导多次协调和沟通,损失才得以补回。

3.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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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在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下,项目管理日益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心所在,项目管理的过程就是一个完整的合同履行过程,它既包括质量、工期、资源和安全的管理,也包括了分包和预算的管理。离开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无法进行,施工项目成本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等一整套成本管理的系统无法运行。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可以说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因此加强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就显得极端重要。

笔者尝试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和合同实施控制两大部分入手展开探讨,希望对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有所帮助。

2、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2.1落实合同责任,实施目标管理

合同与合同分析的资料是工程实施管理的依据。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就是要根据合同分析的结果,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个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

2.1.1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使其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

2.1.2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作业队或分包商。

2.1.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查、监督,解释合同内容。

2.1.4通过其他经济手段保证合同责任的完成。

2.2建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程序

2.2.1建立协商会议制度

业主、工程师和各承包商之间,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商之间以及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管理职能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之间都应有定期的协商会议。通过会议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①检查合同实施进度和各种计划落实情况。

②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对后期工作作安排。

③讨论和解决目前已经发生的和以后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决议。

④讨论合同变更问题,作出合同变更决议,落实变更措施,决定合同变更的工期和费用的补偿数量等。

2.2.2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

对于一些经常性工作应订立工作程序,如各级别文件的审批、签字制度,使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有章可循,不必进行经常性的解释和指导。

具体的工作程序有:施工图批准程序;工程的变更程序;分包商的索赔程序;分包商的账单审查程序;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工程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

2.3建立文档管理系统,各种文件实施标准化管理

工程的原始资料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甚至包括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这项工作非常繁琐和复杂的工作,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因此一定要将责任明确落实。

3、合同实施控制

3.1工程目标控制

工程施工中各种干扰的作用,常常使工程实施过程偏离总目标。控制就是为了保证工程实施按预定的计划进行,顺利地实现预定的目标。

3.1.1工程中的目标控制程序

3.1.1.1工程实施监督目标控制,首先应表现在对工程活动的监督上,即保证按照预先确定的计划、设计、施工方案实施工程。

3.1.1.2跟踪检查、分析、对比,发现问题,将收集到的工程资料和实施数据进行整理,得到能反映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如各种质量报告,各种实际进度报表,各种成本和费用收支报表。将这些信息与工程目标,如合同文件、合同分析的资料、各种计划、设计等,进行对比分析。这样可以发现两者的差异。差异的大小,即为工程实施偏离目标的程度。如果没有差异,或差异较小,则可以按原计划继续实施工程。

3.1.1.3分析差异的原因,采取调整措施。

3.1.2合同控制

在上述的控制内容中,合同控制有它的特殊性。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实施常常受到外界干扰而偏离目标,要不断进行调整,另外,合同本身也不断地变化。

因此,合同控制必须是动态的,合同实施必须随变化了的情况和目标不断调整。项目层次的合同控制必须不仅针对施工合同,而且包括与施工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如分包合同、供应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等,而且包括这些合同之间的协调控制。

3.2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合同责任是通过具体的合同实施工作完成的。合同监督可以保证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施工承包人的合同监督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现场监督各工程小组、分包商的工作。

②对业主、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监督。

③对其他合同方的合同监督。

④会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和设备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⑤对工程款申报表进行检查监督。

⑥处理工程变更事宜。

⑦对各种书面文件作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

由于工程施工实施中的许多文件,如业主和工程师的指令、会谈纪要、备忘录、修正案、附加协议等,也是合同的一部分,所以要求必须完备,没有缺陷、错误、矛盾和二义性,同时也是应该接受合同检查。在实际工程中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例如,某项目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签署了加速协议,确定若工期提前3个月,业主支付一笔工期奖(包括赶工费用)。承包商采取了加速措施,但由于气候、业主其他方面的干扰等原因总工期未能提前。由于在加速协议中未能详细分清双方责任,特别是业主的合作责任,也没有写明承包商权益保护条款(业主要求加速,承包商只要采取加速措施就应获得最低补偿),而且协议中没有赶工费支付时间的规定,结果承包商未能获得工期奖。

3.3进行合同诊断

在合同跟踪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合同诊断。合同诊断是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判断和趋向分析、预测,不论是对正在进行的,还是对将要进行的工程施工都有重要的影响。合同诊断可以对实际工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现场的直接了解,获得反映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文件的差异及其原因、影响因素、责任等;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的责任者和发生原因,以及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承担责任及承担责任的多少;提出解决这些差异核问题的措施、方法。

3.4合同实施后评估

由于合同管理工作比较偏重于经验,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才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通过工程培养出高水平的合同管理者。所以,在合同执行后必须进行合同评价,将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总结出来,作为以后工程合同管理的借鉴,这项工作十分重要。

4、合同管理应注意的事项

工程施工合同是维护业主及承包商之间权益的法律依据,是确定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各方开展工作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一切施工活动都是为了实现合同目标,有关各方应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实现合同当事人的共同利益。因此,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4.1应建立一套从合同起草、管理执行、最终决策的管理体系或运行模式,当出现与合同内容有出入,或有突出事件发生时能快速做出决策。

4.2对业主提供的工程内容(承包范围),要联合其他部门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工期、合同价款、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等进行严格的审查,避免漏项。避免因工程范围不明确,权责不清晰,导致成本增加等情况的发生。

4.3对合同内有明显不平等条款,应与业主商洽,谈判后再签订,以减少我方损失。

4.4分包合同应结合工程实际,参照较为严谨的合同范本制定合同,将各种风险回避、控制、转嫁,增加抗风险能力。

4.5针对分判履约行为不能符合同要求或无能力履约的情况,应加大执约束和惩罚力度。

4.6对项目上的相关部门要进行合同交底,并要进行跟踪管理。

4.7针对现今建筑业市场,很多工程在项目投标时并不能保证赢利,在施工期间稍有不慎就会出现亏损的局面,要提高对索赔的重视,加大索赔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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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建筑合同是对建筑工程进行整个工程进行全面监督的法律性文件,通过对合同的档案管理,可以保存与合同有关的相关证据材料,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及时运用档案记载的内容,依法维护单位的权益。合同档案的有序管理还会为施工单位进行后期的竣工验收和工程费用结算支付带来极大便利。目前按照建筑建筑合同管理“ 各负其责” 的模式要求 ,由两方以上形成的资料,都按照按照“ 人执一份”的原则,由各方对自己签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这种合同模式在文本上明确了权利和义务的分工,也使在责任明晰的情况下,对工程的施工更加容易进行管理。但是,在建筑建筑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因为建筑建筑合同小项包含的数量多、种类杂、细节繁琐,操作人员还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关注: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合同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单位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必要工作。通过对合同的档案管理,一方面可以保存与合同有关的相关证据材料;另一方面一旦双方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及时运用档案记载的内容,依法维护单位的权益。其主要内容包括档案的期限、档案的管理部门、合同档案的归档与借阅、档案利用、档案管理责任等。对于合同档案的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1、为合同档案管理营造网络管理体系,由公司合同管理组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在现实中,经常出现合同缺乏统一的管理模式。从合同管理机构上看,有的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合同室,工程合同管理较好。有的单位则不然,工程合同由其他业务部门代管或由文书合同员兼管,形成的合同分类五花八门。

2、为实现合同保管的有效性和秩序性,合同管理员应该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建全合同文档的形成、整理、归档工作体系,并确定一名负责合同文档管理。避免出现专业素质较差,既缺乏合同管理业务知识,又缺乏相关的业务知识,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层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来进行合同的保管的行为。

二、建筑工程合同有效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探索新型管理模式,保持同一项目合同之间的有机联系。首先,可以尝试集中统一、区别管理的模式,对母公司合同管理系统而言,要集中管理权属公司本部以及子公司的档案,各子公司将合同定期向母公司移交;同时对子公司或其他相关单位的有关合同实行目录管控,建立合同之间的有机联系,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另外,建立责任传导机制,解决合同管理分散问题。由于合同的产生过程不在档案管理部门,所以要确保各个项目上的合同文件能够完整的收集起来,并将其立卷、装订、移交的责任进行分解,明确地传导给项目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部门,通过责任分解和奖惩制度,确保这部分合同档案的齐全完整。

(二)建立健全合同打理制度是做好建筑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阶段合同资料的有序管理,保证归档合同和资料的准确、齐全、规范,建设单位在项目从工程立项开始,就应按照国家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措施。同时要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招投标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合同人员在工程合同形成过程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规范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以保证工程自立项开始与合同跟踪管理同步。

(三)加强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的力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合同管理工作的特点也有了新的变化,从而提高合同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也更加重要。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索质包括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合同管理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认清合同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设备,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更好地服务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变被动为主动,认真领会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灵活运用;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严把合同管理质量关。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依法治档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大都呈现出投资主体、企业性质、组织结构和市场结构的多元化特征,加上固有的分散、流动特点,再靠传统的行政命令手段去推动合同管理工作显然不行。为此,一方面应继续加强《档案法》和适用规章制度的宣传,让依法治档是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权益的认识深入到合同管理人员心中;另一方面,要抓紧清理健全相关的制度,建立与多元化特征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制定现在缺失的制度,修订或废除不相宜的制度,建立起符合实际、相互联系、共同遵守的合同档案管理规范。

(五)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多角度、多层次开发建筑工程合同信息资源,做好合同信息统计工作。大力推行对缩微合同、磁介质合同、电子文件合同在工程合同中运用。当前,多媒体电子文件合同管理已趋于成熟,近几年在工程合同管理中采用autocad光盘技术。我们可以借鉴先进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避免走弯路。由于目前光盘的刻录技术已相当普遍,国家又制定《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合同管理要求》,使得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利用光盘塔或光盘库载体进行合同管理成为可能,成为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个发展方向。近几年,各个建设公司也开始对照片合同、录像合同、纸质合同制成多媒体和进行光盘刻录,对合同管理网络化、信息化作了有益探索。各部门还应有效利用计算机资源,建立本部门的合同检索系统。提高各部门(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的协调工作能力,方便各部门(单位)对合同利用,藉以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合同的性质和类型,收集整理的部门的合同资料,内部文件、记录按照文件和记录的形成部门和类别进行分类与编号;对外来文件记录与公司的模板文件记录按照文件和记录的来源、性质不同分类,编号采用其自然形成(特定)的编号。

(六)及时做好合同的传递和变更记录。在管理过程中,频繁传递和变更,容易使合同的完整性、有效性发生变化,各部门只有及时的对合同的增减变动及传递情况做出相关记录(如传递情况记录、变更情况记录、修改情况记录、作废情况记录等),才可能有效地了解合同的来龙去脉,防止其丢失、损毁、失效。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部门获取及时,有效合同信息。

三、结束语

建筑建筑合同的管理是一项全面的、长期的、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程序上慎重、细节上稳重,能够熟悉各个合同的撰写规范和要点,同时对工程各个环节还要有相当高的认识和理解才能做好。随着电子合同管理等辅助工具的使用、合同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不断提升和合同管理理论的进一步发展,相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强度会逐渐下降,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也会更加简便、高效。

参考文献:

[1]刘宗美.探讨如何有效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J].商业文化.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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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事后合同”

所谓“事后合同”, 就是承包单位( 施工企业)施工作业开始后才补签的合同。出现“ 事后合同”有多方面原因, 首先反映在企业发生的紧急项目方面, 如发生事故, 必须立即进行检修、维护, 如果按照合同管理程序来签订合同, 会影响工程的进展。其次, 施工企业对工程合同没有引起重视, 施工完毕后, 财务部门要求提供合同结算付款时, 才想到签订合同。第三,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活都干了, 合同早签晚签没什么关系”的错误思想。

2. “黑白合同”

所谓“黑白合同”, 是指合同当事人出于某种利益考虑, 对同一标的签订的存在差异的两份合同,其中一份作了登记、备案等公示, 而另一份仅由双方当事人持有( 或一方当事人持有) , 其中登记备案的合同, 称为“白合同”, 仅由双方( 或一方) 当事人持有的合同称为“黑合同”。“黑白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 要求投标者承诺, 中标后以招投标之前约定的条件签订合同并实际履行, 进而压低工程款或让施工单位垫资承包等。而依投标文件签订的合同不作实际履行, 只作为备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二是部分企业实行一级法人、总分公司的体制,财务管理上实行收支两条线, 分公司的工程建设和检修、维护需要总公司拨款, 重大合同还需要向总公司备案。

3. 带资、垫资承包

实践中, 带资、垫资承包非常普遍。其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或在补充协议中约定承包人自带部分资金, 把垫资承包作为承包人的一项合同义务看待; 二是合同中虽未明确约定承包人的垫资义务, 但在合同实际履行中双方达成默契, 由承包人带资建设或发包人延迟支付工程款而由承包人被迫垫资建设。但在履行中存在一旦承包人承揽到工程并进行少部分施工后,不同意继续垫资, 就会造成工期延误。带资、垫资施工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 当前建筑市场供大于求,建设方强行要求施工方垫资承包以转嫁资金缺口;有些建筑施工企业以带资、垫资作为不公平竞争的手段。

4. “挂靠施工”

所谓“ 挂靠” 是指没有资质( 或资质等级低)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 或资质等级高) 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来签订合同并且施工, 被挂靠企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挂靠形式主要有: 一是部分企业的附属单位或关联企业能够承揽大量内部的工程项目,一些小的施工队伍挂靠在这些附属单位并以单位的名义进行施工, 附属单位收取管理费。二是一些企业的关系单位承揽到工程, 但其又没有相关的资质,便借用有资质或资质等级高的其他企业签订合同进行施工。三是一些机电设备是非标准设备, 需要特定厂家加工定做, 但一些加工定做的厂家没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 便以有资质企业的名义签订施工合同。由于一些设备在国内能进行加工定做的厂家非常少, 处于卖方市场, 建设单位往往只能被迫接受挂靠施工的形式。

5. 不重视违约索赔

在合同谈判中,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往往只关注工程质量、工期、价款结算条款, 对于其他条款特别是对违约金条款, 合同双方都没给予应有的重视。有些工程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为空白, 或者是象征性地填写标的金额的1%甚至更低。一旦承包人违约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 建设单位将不能得到快捷、充分的赔偿。出现这种情况, 主要是合同谈判人员缺乏对违约金性质的认识。石化企业索赔方面存在另外一个问题是, 一旦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就会给建设单位带来巨大损失, 甚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在确定责任和索赔时,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往往互相推诿, 使索赔变得异常艰难。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1. 杜绝“事后合同”

“事后合同”由于双方对权利、义务没有进行约定, 在工程质量、结算付款、损害赔偿等方面容易产生争议, 往往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要杜绝“事后合同”, 建设单位首先应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 在合同管理制度上要禁止不签合同就进行施工的情况, 并对违反制度的情况进行处罚。其次, 要推行合同网上审查, 使合同审批时间为计算机系统默认时间。第三, 对急需抢险维修的工程,可以选择一家或几家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 签订年度合同。在年度合同中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如遇紧急工程, 可以按照年度合同进行施工作业,以避免“事后合同”的发生。

2. 事前要进行深入的法律论证

2005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 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从该司法解释可以看出, 一旦合同双方对“黑白合同”产生争议, 法院将会依据中标的“白合同”进行裁决。由于“黑白合同”标的额一般都较大, 对企业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存续和发展。法律一般也不会支持“黑合同”。企业经理层在决定签署“黑白合同”前一定要经过深入的法律论证, 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产生纠纷。采取总、分公司体制的企业, 总公司在做项目预算时应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下达的预算与合同的实际标的金额不应差距太大, 以免逼迫分公司签订“ 黑白合同”。

3. 将承包人垫资行为纳入合同并明确违约责任

1996 年6 月4 日, 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规定, 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条件, 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由于带资、垫资问题的普遍存在, 如果承包人不带资、垫资就难以承揽到工程;如果垫资不予认定有效, 就不利于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实践中经常发生承包人揽到工程后, 以资金短缺为由中断施工的情况, 建设单位应当将承包人的垫资作为合同义务写入合同中, 同时对这类合同应在违约条款中相应增加承包人违约责任约定。由于这类合同对石化企业使用的示范合同文本进行了修订, 应经过法律顾问的审查。

4. 坚决取缔“挂靠施工”

根据《建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所订立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效。该施工单位与使用其名义承揽工程的单位对建设单位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在知情的情况下仍与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 则建设单位也有过错, 自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由于“挂靠施工”的实际施工人不具备施工的资质和条件, 很难保障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对于企业有百害而无一利, 而且极易滋生腐败, 应给予坚决取缔。企业内部应加强对附属单位的管理, 禁止其他施工队伍挂靠在附属单位。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相对方的资质及实际履约能力进行深入调查, 包括员工素质、设备、资金等情况, 从源头上杜绝无资质的施工人进入建筑市场。

三、结语

工程合同在工程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份内容全面的施工合同将对实现质量、进度和成本目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也会对规范工程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