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09:25:4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建筑行业税收风险分析,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前言
政府为了深化税收体制改革,推出了“营改增”政策。“营改增”使得国家税收体制更加完善,同时降低了大部分纳税人的税负。建筑行业处在此背景之下,可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对于建筑企业,如何抓住这一税政策带来的发展机会,有效规避税收风险,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从而实现企业的最佳经济效益是时下建筑业亟待解决首要的问题。
二、建筑行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营改增”就是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一个简称。营业税和增值税都是流转税,二者都是在商品流通环节征收的税种,但营业税除六种规定情形允许扣除部分营业额外,其他均按营业收入全额征收,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为消除建筑行业重复征税,建筑行业的“营改增”政策主要做了以下两个方面调整:
第一,计税依据以及方法进行了调整。营业税是价内税,以营业额作为计税的依据;而增值税则是价外税,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从该公式可以看出,纳税人主体资格性质不同决定了其计税方式,故纳税人选择什么样的主体资格纳税是关键。
第二,税率上的调整,建筑行业缴纳的营业税率是3%,但“营改增”之后建筑业增值税的税率:一般纳税人是11%,小规模纳税人是5%。由此可见,“营改增”后税率提高了。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要想降低税负,根据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可知取得当期进项税额是关键。
三、建筑行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的应对措施
1.提升全体员工的“营改增”意识、调整企业组织结构
现阶段,在“营改增”政策的大背景下,建筑企业全体人员必须要转变现在固有思维模式,不但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营改增”有关业务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而且要求全体员工提升“营改增”相关政策意识。此外,建筑企业还需对内部组织结构做一下相应调整:第一,依照企业规模的大小,适当引进税务方面的专业人才,为企业进行增值税方面的管理以及税务筹划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第二,对在每一级别的核算单位设置一个税务专岗,明确规定该岗位职责,做好企业日常增值税发票领购、开具、认证、纳税申报等工作。第三,建立部门之间“营改增”沟通协调机制,使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信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反馈。
2.对企业内部组织架构和外部经营模式进行优化
前面说到,纳税人选择什么样的主体资格纳税是关键。选择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主体资格纳税,首先要估算出年营业额,计算二者之间的税收临界点,然后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综合权衡利弊加以取舍。继而,如果建筑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缴纳增值税,那么“营改增”后需对自身架构和对外经营模式做如下调整:
第一,建筑企业一定要以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为依据,取消小规模或者资质低的一些子公司,集中成立一些专业性过硬的分公司。尽可能的将一些意义较小的管理层取消或者减少,做到合同、施工以及纳税主体一致,尽可能的避免或者少由于3个主体不一致造成进项税无法抵扣的状况发生。第二,对企业现有资质管理进行规范,严格禁止向一些无资质或者资质不全的单位以及个人进行资质出借。建筑企业可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进而增强企业自身现有实力。在中标之后,应当让业主一方同联合体所有的单位签署对应的合同,以便进行结算、开具发票以及付款,规避因主体不同造成无法抵扣进项税的风险。
3.对预算管理进行调整以及优化
建筑企业“营改增”前的营业税是价内税,税改之后的增值税是价外税,故需要对预算管理进行调整以及优化,制定全新投标报价相应的体系。建筑企业内从事预算管理方面的人员必须要加强“营改增”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并且要对最新造价管理相关体系的内容进行及时了解和掌握。在此基础上,对现有投标报价相关方法进行优化,制定全新投标报价方法,为本企业税负的合理转嫁打下允档幕础。
4.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第一,建筑企业在同业主进行合同签订时,一定要争取把其中的“甲方提供用料”变换成“甲方控制用料”,不然会带来购进材料进项税款不能抵扣,税负偏重的风险;对于红线内征拆补偿款必须另外签署委托协议,并且明确该项不计入到合同总价之中,而且要用代收代付模式进行结算,以合理降低计算销项税额的税基。第二,建筑企业在选择供应商和劳务公司时,一定要尽量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而且要在合同的价格条款中约定,不含增值税的单价、各子项目的税率,并且明确要求对方开增值税专票。此外,在购销合同的付款条款处约定,对方要先为建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票,然后企业再进行付款,而且双方还要明确提供发票的具体时间,以及资金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四、结论
综上所述,建筑行业为了充分把握“营改增”税收政策带来的机遇,首先要培育内部全体员工“营改增”相关的意识,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为“营改增”作好思想、人力和组织保障;然后对企业的组织架构和业务布局做出整体规划,以规避纳税主体不合规风险;在招投标过程中对预算管理作出相应调整以及优化,在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注重材料供应商和劳务提供商纳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具体合同条款的拟定。通过以上的措施,方可促进建筑企业有效利用“营改增”带来的益处。
参考文献:
1.深入搞好税源调查。
加强风险管理运行环境分析是实施风险管理的重要前提。我们在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前,首先要对本地区企业所得税征管面临的风险环境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从去年摸底的情况看,分局所得税税源税户总体户数变化不大,内、外资企业户数占比为94.24%和5.76%,税源占所得税总税源的34.08%;所得税税源前4位行业排序为:制造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和建筑业,占分局所得税总税源的90.47%;从所得税规模税源税户的分布情况可以看出,分局所得税税源大户不多,微利企业偏多,且税源税户分布不均衡。实际应纳税额10万元以下的企业有3585户,占税源企业总户数87.80%,而税源仅占12.86%。
2.认真开展所得税税收风险分析。
从宏观上,分局2008年度所得税企业实际应纳税额46810.42万元,比2007年度增加了8547.58万元,增幅22.34%。根据汇缴数据分析,分局所得税预缴率和查账征收面均比2007年明显提高,说明分局加强日常预缴审核和对核定征收企业风险排查工作显现成效;从微观上,分局通过市局下发重点评估项目数据分析,以及汇集日管中的异常信息,深入查找异常指标企业的风险;从中观上,分局所得税税源排名前4的行业占总税源的比例最大。其中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占分局所得税税源的比重日益增长。分局实际应纳所得税在500万元以上的13户企业中有6户是房地产企业。因此,我们把风险行业确定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两个行业上,寻找这行业的风险特征。同时,分局以房地产企业项目成本为风险点,通过第三方信息比对,不断寻找建筑行业的风险特征,积极打通房产企业与建筑企业之间的税收风险链。
3.积极采取多维应对措施。
结合现有的征管体制、征管资源以及税源税户情况,分局积极探索所得税风险管理的重点内容、运行机制和手段方法,完善“面—线—点”税源风险应对模式,不断降低所得税纳税遵从风险和税收执法风险,切实提高所得税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分局各责任区管理员根据风险应对要求,结合日常巡查发现的异常变化企业,通过逐户逐项进行风险排查和应对,实现对税源“点”的风险处理;在对单户企业风险排查取得成效后,继续在辖区内对类似的企业或行业进行风险识别排序,实施风险控制的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对税源“线”的风险控制;对类似的企业或行业风险排查取得成效后,向分局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在整个分局进行推广,实现对税源“面”的风险管理。
(二)抓好专业化应对,实施税源管理风险联动
分局借鉴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突出税源管理重点,强化部门联动,合理调整管理职责,整合管理资源,实施专业税源管理与属地责任区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形成税源管理与责任区管理层次分明、相对独立、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格局
1.实施专业税源管理。
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分局把税源管理工作职能从责任区管理员的主要工作中分离出来,集中分局各职能科室的业务专才,实施专业化的税源管理。按职能设立三个专业税源管理团队,分别负责实施税源收入管理、税源行业管理和税源预警管理。分局指导小组按月对各税源管理部门的风险监控报告进行综合会商,将各类风险指标讨论、分析、筛选后,对有效的风险指标纳入风险特征库,并进行归类排序,按风险度高低形成高中低风险等级,确定应对方式。
2.实施属地责任管理。
由各管理科所责任区管理员负责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做好制度性安排的调查、核查、巡查以及日常纳税服务等工作。
3.实施专业风险应对。
对分局指导小组确认下发的符合条件的风险指标信息,根据风险等级高低,分别明确税源管理部门、评估科、管理科所实施风险应对。对低风险指标一般由税源管理部门直接进行应对,不下发到管理科所或评估科进行应对。对高中级风险,分别确定由评估科实施综合评估或管理科所实施宣传辅导、风险提醒或日常评估等应对方式。在明确应对方式的同时,分局指导小组将三个税源管理风险监控报告进行整合后下发各管理科所,以强化指导各责任区日常税源管理,便于确定责任区阶段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区各环节的管理方向。
(三)抓好专业团队管理,实施税源风险控管
分局紧密围绕税源管理风险联动工作,结合行业管理实际,组建“5+1”税源风险控管团队模式,打破科所限制,成立地产、压力容器、换热器、筑路机械和锻压五个行业风险控管团队。每个团队由3-6人组成,由分局选定一名具有较高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任团队长,实行团队长负责制,制定团队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充分发挥团队集体作战优势,强化对重点行业、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排序,准确发现风险、正确实施应对、及时评价绩效,全面提升分局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税收风险控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完善1个跨国税源管理团队。分局指定由八科选配具有外税管理经验的干部组成专业跨国税源管理团队。进一步强化反避税和涉外审计工作,加强对关联申报数据的分析利用,实施对关联交易大户动态监控,将跨国交易日常控管与反避税、情报交换相结合,开展跨国交易综合性分析评估。按照“风险联动防控、管理职责明确、服务效能优先、应对多措并举”的税源风险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税源风险管理,直面行业税收管理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充分发挥人才优势,通过集团作战,明确重点管理行业,积极探索行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方法和经验,并通过学习、研讨、实践,就存在的相关行业管理风险,最终提出建设性的管理方案,确保分局把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建立在对税源税基的有效控管上,大力挖潜增收。通过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实践,造就了一支专业化的行业风险管理队伍,培养了一批专业化人才。通过团队攻关,促使干部不仅掌握理论知识、提高实战技能,还要懂得如何学得更快、更深入地学习,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良好理念,进一步强化合作意识、协调意识、共同发展意识,塑造优秀的攻坚团队,全面提高了税收工作效能,推动了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二、风险管理取得的初步成效
税源风险管理虽然在分局推行的时间还不长,但它所带来的管理理念的转变、管理方法的改进、管理成效的提高是积极和明显的,初步实现了税源管理的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的转变,促进了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风险管理在税源管理机制中的抓手作用逐渐发挥出来。
(一)税收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税源管理职能转变后,各税源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有条不紊的进行,工作质量与效果均不明显的局面大有改变。通过税源分析,我们抓住了影响分局所得税税源的重点行业,摸清了行业规律,根据分局的税源特点以及市局的重点评估行业要求,分局共对11户房地产企业实施评估,共计补税340万元,调减亏损979万元。
(二)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成效显著。
纳税评估检查与日常管理工作职能分离,有效促进了评估检查工作的开展。评估检查部门有精力、时间根据所辖纳税人的行业、特点探索规律,紧扣市局重点评估项目认真核查。分局在重点评估项目的核查中,紧扣项目提示信息,逐项剖析异常指标。在成本倒挂项目核查中,发现企业以暂估商品多结转成本,调减亏损327万元;另一户企业涉嫌大额账外销售,目前已移交稽查处理中。在其他项目核查中,分局也同时发现由于企业核算上的不规范,侵蚀所得税税基,共计补税106万元。
(三)税源联动机制效果明显。
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一般纳税人管理。管理人员在对数据信息分析的基础上,对帐面库存量与实际不符的,要求其申报不开票收入;对确实无业务发生长期零申报的一般纳税人建议取消其资格;综合业务部门对在认定复核环节中,对一般纳税人变更、增加专用发票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管理部门反馈建议,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逐条落实到位,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得到体现。
(四)税源管理风险大大减少。
分局在对建安企业专项核查工作中,通过第三方信息比对发现某企业在国税年申报营业收入300多万元,但对比地税代开项目发票,07、08年两年少申报收入350多万,随即补所得税100多万元。同时,我们在对该企业成本发票核查过程中,发现了该企业大量取得我科辖区内某小规模建材企业开出的大量大额普通发票。通过信息核实,发现该企业为小规模定额征收企业,发票用量很大,但申报销售很少。通过实地检查发现该企业开票不入账,06年至今有一千余万元销售未申报纳税,出现了较大的风险,我们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处,并对分局类似企业进行了风险排查。目前,分局评估的23户建筑业共计补税213万元。
(五)专业化应对措施明显增强。
分局在做好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评估的同时,开展了亏损大户、核定转查账、所得税同比减少50%以上、10万元以下亏损无调整事项以及微利企业5项自主风险项目核查。共计补税454万元,调减亏损1350万元。分局四科在汇缴时发现一户刚由核定转为查帐,第一年参加汇缴的企业,存在人为调剂计税成本的现象。经过集体讨论以后,分局认为该企业存在的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对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的企业进行了筛选,在分局开展专项核查,发现有问题企业9户,合计补税414万元。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目前,我们的各个系统已经提供了大量的申报数据信息和部分财务数据,但缺乏所得税管理所需的涵盖纳税人基础信息、历史数据、行业指标、预警分析的专业平台。目前各种数据的整合还停留在手工阶段,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且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针对下步工作,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1.进一步整合平台,提升风险分析的科学性。
尽快完善所得税风险管理平台,才能加快信息化成果转化,充分了解和把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规律,准确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实现所得税分类动态监控的无缝隙管理。
2.加强与外部联系,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建筑施工企业重视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容易忽视对项目税务风险的管理,普遍缺乏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制,使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缺乏必要的理论保障,不能有效防范风险的发生。
一、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税务风险管理机制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受到经济利润的驱使,建筑施工企业往往缺乏纳税观念,纳税积极性不高,对税务风险的防范观念淡薄。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或者设置不合理,有些建筑施工企业没有成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对税务风险进行专门的管理,有的企业虽然设立了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但税收管理的职能主要是报税,没有针对税务风险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税收风险管理人员的水平也参差不齐,有的身兼数职,不能把全部精力投放到税务风险管理上来。
(二)未能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应该以预防为主,因此需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然而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主要表现在,企业没有建立动态的税务风险识别、税务风险分析、税务风险评估体系,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在项目进行投标决策之前也不能及时的进行风险评估;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控制侧重与事后控制,缺乏对无常税务风险的应对措施,在风险发生后才去采取补救措施,不能有效降低风险带来了损失。
(三)缺乏对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是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监督的主要部门,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缺乏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使审计部门的权利不能正常行使,职能不能正常发挥,内部审计部门在工作中往往只重视企业财务和管理等问题,对税务管理不够重视,更是缺乏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在面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时,审计部门想的只是如何能够应付检查,使检查过关,而没有在检查中汲取经验教训,没有对税务管理提供有效建议,也没有对税务风险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二、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措施
(一)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意识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应该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意识,这样才能建立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对税务风险进行管理。企业应该加强对税务风险管理的宣传,构建良好的税务文化,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使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有据可循。提高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应该先在企业管理者中开展,发挥管理者的模范带头作用,把税务文化建设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来,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二)建立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进行税务管理
税务风险防范需要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机制,税务管理机制需要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才能落实执行,因此企业应该建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专管税务管理工作。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业务多,管理起来较为复杂,因此企业应该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配置专业性较强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企业的税务相关事务,并对企业的税务工作进行一定的指导。需要注意的是,在设置岗位时应该使不相容的岗位分离,并定期对税务管理人员进行换岗,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三)建立税务风险预警体系
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应该认识到事前控制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对风险的事前控制,能够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减少风险带来的危害。加强对税务风险的动态评估,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特点、项目特点等等,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科学的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及程度,在风险发生后能够用已经安排好的措施降低风险带来的危害。
(四)加强对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
对税务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监督,能够保证制度的落实执行,也有利于发现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改正,因此,对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工作应该受到建筑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并应该结合税务风险管理的现状采取针对性措施。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防范监督体系,强化税务风险管理的内部监督,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在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检查之后,审计部门应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发现税务风险防范中的问题和不足,为税务风险防范提供有效建议。
三、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涉及到多种税种,税务风险也是随之存在的,如果企业不对税务风险重视起来,那么就达不到税务风险防范的目的,进而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是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来有效防范的,管理者应该认识到这一点,积极采取措施防范税务风险,降低风险带来的危害。
参考文献:
[1]邵伟.浅谈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及控制[J]. 经济研究导刊, 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