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09:25:5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当前经济合同管理的问题
1.经济合同的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缺乏、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实。在经济合同管理的相应制度制定后,逐渐沦为面子工程,每次为应付检查而临时加强管理工作的内容与细节,根本达不到将管理工作落实到经济合同当中的目标,也并没有认真对待这项能够决定企业未来命运的管理工作,导致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与企业的生产与销售严重脱轨。
2.在现代商场当中,还有人会认为托关系走后门就能谈成生意,而靠这种关系维系起来的合作关系,也会因为面子问题而进行“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化的合同进行维系,一旦合作当中出现了任何的意外情况,双方都会遭受严重的损失。另外还有为了节省时间而减少合同条款,或为偷税漏税而逃避书面合同的鉴定等情况出现,致使经济合同的签订率较为低下,即使签了合同,内容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3.有部分企业签订经济合同后,对于合同内需要履行的条款与规定视而不见,仅凭自己的喜好进行为人处事,想履约就履约,不想履约就当没签订过经济合同,签约沦为形式,解约也成为了随意的行为。在合同的内容需要变更或需要解除合同时,未按照法律规定的规范时解约模式进行,而是通过口头、电话等非法方式予以解约或变更条目,进而形成了极大的经济合同纠纷隐患。
4.对于合同法未予以重视,不按照法律法规行事处理,或者对于违约的现象追究力度不强,发生纠纷时对于自身利益的保护能力不足。
5.对经济合同对方的了解不充分,在签订与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存在着麻痹大意的疏忽,这将造成己方遭受经济损失,承担法律风险。在与合同对方进行合同签署时,与主体资格存在瑕疵的当事人或者人草率签署合同,致使合同无效或合同对方履约能力不足,导致合同履行能力不足。另外,合同在履行的过程当中,合同对方因某种原因丧失了履行能力或者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进而对己方的经营与经济活动造成巨大的影响。
二、造成经济合同管理问题的原因
1.在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层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并不重视,与经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意识也比较弱,注意力全部放在了经济效益层面,而对市场经济的法治、合同以及契约等方面忽略,并且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管理、合同与法律等关系没有足够的认识。
2.目前的市场经济与市场内部的法制大环境并未完善,严重影响了企业开展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在长期对于产品价格的进行规划当中,部分企业仍旧无法产生市场价格以及销售形势的判断与敏锐性,一旦市场经济大环境发生了波动,导致产品价格产生较大浮动时就会表现出不适应的情况,因此就无法形成调整企业经营计划来应对市场价格浮动的适应能力。这也将导致市场销售形势以及产品价格制约订立以及履行合同,进而使得大量的经济合同产生纠纷,对于合同的管理难度也逐渐加大。
在处理经济合同产生的纠纷时,主要相关的机构为合同仲裁委员会以及法院,在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当中,这两种机构在处理合同以及契约的纠纷当中,通常会存在两种倾向的现象:一是忽略赔偿金与违约金以外的间接损失,使得违约方只会承担一定程度上的直接责任,使得被违约方的经济损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二是在办理合同纠纷的过程当中,特别倾向于对双方进行调解进而结案,而在调解过程当中也仅仅是起到了“和稀泥”的作用与特点,这样就会造成无法保障合法方的合法权益,违约方也根本得不到有效的警告与惩罚,进而使其产生再次违约也不过如此的侥幸心理。另外,在合法的调解书以及判决书在执行过程当中也无法顺利进行,对于这种不依法按法的现象,也会使得企业对于经济合同的约束力产生了质疑,甚至会产生逃避以及厌恶感。
3.在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当中,合同管理网络的形成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当中的合同执行能力,但是目前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网络却一直得不到有效的形成与实施,工商行政、业务主管、金融机构等相关管理部门尚未在各自的领域进行协作与配合实施经济合同的管理与监督,合同执行工作也就无法顺利进行。
4.对于合法进行经济合同建立以及遵守的企业并未实行激励的表彰,目前激励的制度也较为缺乏,仅有工商行政的管理机关进行了“重合同,守信用”的大型活动以外,对于合法守法的经济合同管理根本没有真正的奖惩措施。
三、强化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
1.企业内部的管理层要充分了解和加强合同管理是当前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的核心重点,在企业日常的管理、生产与经营当中都应围绕这一核心开展工作,将市场与合同、合同与管理以及合同与法律的关系进行正确、妥善的处理后,才能够将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进而使合同双方都能对经济合同当中的条款履行必要的责任,这样也能合理规避因合同不规范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另外,管理层还要对经济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系统的了解与学习,要对在职的管理人员制定分批分期的培训计划,并制定管理层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落实与负责的目标责任制,使得企业内部树立起一种依法签约、履行合同的合法经营理念,在企业对产品的质量与开发进行加强的同时,还要对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同样强化,并列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2.在当前的企业当中,生产与经营是一系列非常复杂的工作流程,必须按章进行,否则将导致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与企业严重脱轨,形成自流失控的不良后果。在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方面,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经济合同的管理体系进行相应明确与具体的制订,这虽然是一项最为基础的工作,但却是对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保障与正确实施的前提。
完善的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体系包含了制度网络与组织网络两个方面。
制度网络有两种含义,一是要对企业内部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各个流程的每个环节、制定完善且有极强操作性的制度,使得经济合同能够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二是无论是哪种行业,或是企业中的哪个部门,都应该具有相应的合同管理的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组织网络的意义是企业要完善对于企业经济合同建立的管理机构,其中包括兼职机构以及专职机构,使得合同管理工作能够对企业的各个层次、各个部门进行全方位覆盖。
3.对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以及审查要严格执行,这是提高合同履行率、合理规避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的保障基础,在避免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同时,还要制订完备的合同内容、履行义务以及合同所要承担的责任制度,使合同能够在保障双方经济利益的同时,还能保证遵守合同的一方的经济活动能够安全顺利的实施。
4.对于当前市场信息化的发展与冲击,企业要尽快建立起自身的局域网,并对内部及合作伙伴提供一个便利的信息交流平台,将经济合同以及其他日常工作进行现代化管理的模式。尤其是在经济合同方面,能够通过这种公开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民主管理与监督的体系,能够有效控制合同的时效性以及履约率。
企业通过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能够有效规避与化解经营当中面临的风险,迎合现今形势下的市场经济合同化准则,进而增加企业效益,以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便于企业的经济活动顺利开展,同时还能促进我国经济立法的发展与运作,以此来形成完整的市场体制,建立和谐、公平、安全的市场经济环境。
参考文献:
前言:马克思统治曾经说过:“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过去作为资本循环中的各个职能,现在逐渐独立为不同的经济主体来执行。”可见,实体经济是实现经济流通与资本循环的重要载体。在全球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各种金融危机、经济危机不断频发,面对这种紧张的经济的形式,我国需要扩大内需,以便解决经济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的困扰。要想不断扩大内部需求,就必须有优化的流通经济管理作为保证,因此,在实体经济耦合联动的背景下如何优化流通经济的管理呢?笔者针对这个问题展开深入的探讨。
1.当前流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流通经济管理的界限模糊不清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见过初期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经济的发展完全由政府进行控制,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等问题,都是依靠政府进行严格的控制。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规律,提升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我国在1978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从此我国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这就造成了我国的流通经济管理理论落后于经济发展的实践,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滞后的流通经济管理理论不能给予正确、导致我国的流通经济管理界限模糊。比如在流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什么样的资源应该又市场进行自行分配?什么样的资源应该由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等问题,这样流通经济管理中所涉及问题分配不明确。
1.2流通经济管理缺乏整体效率
自物物交换的产生到今天的货币作为经济流通媒介,都一直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这样就产生了商品之间的流通,随着商品流通的出现,进行流通经济的管理也成为保障流通经济正常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国的地域面积比较广阔,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存在很大的差异,同时各个区域的政府的管理理念以及出于自身局部利益驱使,导致我国的流通经济管理存在很大差异,各个区域之间的经济流通不协调,造成我国整体的流通经济管理效率低下。这种条块化的经济管理状态严重了影响了流通经济的管理效率。
1.3流通经济管理方式单一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起步比较晚,很多市场机制还不够成熟,面对这样的情况,政府必须通过行政政策和依靠国家机器对我国的实体经济进行管理。但是,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状况和问题,我们必须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解决措施,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政府对流通经济的管理只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通过颁布各种政策和法规来实现正常经济流通秩序的管理,例如为了发展农村经济我国采取的“农超对接”的政策,这种单一依靠行政手段进行流通经济管理的手段已经无法适应多元化的市场结构,因此,我们应该根据实体经济发展中面对的实际情况,进行流通手段的探究和实施,这样才能真正提升我国流通经济管理的绩效。
2.实体经济耦合联动对流通经济管理的内在要求
流通经济管理首先需要以流通产业为载体来进行考察。根据流通产业资本循环公式G—P…W…P`—G`可知,流通阶段包括:(1)生产资料采购阶段;(2)产成品售卖阶段。尽管上述两个阶段在商品经济的推动下,已由独立的经济主体完成,但其中的内在要求却未改变:即流通经济须与实体经济在耦合联动下处于共生态势,这样才能实现流通经济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具体而言,与实体经济耦合联动的内在要求如下所述:
2.1应与实体经济形成稳定的价值链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指出,商业资本仍然需要分享产业资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理由则是:商业资本通过自身的流通功能,加速了产业资本所创造产品的售卖速度,从而增强了产业资本的资金回笼效率。而作为回报,商业资本就应该获得部分剩余价值。基于该经济学原理来考察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仍然适用,即应与实体经济形成稳定的价值链。在价值链条纽带的作用下,流通经济主体必然在利益驱动下主动优化自身的管理,从成本控制、运营效率等环节下工夫。最终,在市场竞争中获得“超额剩余价值”。与此同时,从宏观经济面来看:引入政府的行政手段,必将规范流通产业的发展态势,进而在联动实体产业的基础上优化流通经济的全局管理。
2.2应与实体经济形成稳定的供应链
这里的供应链建立,实则是从实物形态上推动了流通经济的管理优化。不难理解,实体经济主体若要实现自身资本的有效循环,就需要借助流通主体(如,国美、苏宁)为其产品完成“惊险的跳跃”。这在全面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的背景下,便要求流通经济主体使得自己的销售网点形成扇面分布。从供应链的架构来看,则需要与实体经济主体形成稳定的供应关系。维持这种关系不仅能在学习效应的促进下增强流通经济主体的管理能力,还能通过加快商品周转来增强流通主体的获利能力。
3.提升流通经济管理效率的路径
3.1发挥政府职能,实现集群化流通产业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规模经济的效益,因此,在流通经济的管理当中,集群化的产业路径,同样能偶促进流通经济管理的绩效。因此,我们应该通过政府职能的发挥,促进经济产业走集群化的路线,即政府可以通过区域规划或者是监管措施等方面入手,推动产业集群的的构建,在实施这一路径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政府引导产业集群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市场调节的规律,在此基础上通过一些区域上规划,实现产业集群化中的空间规划。其次,在制度供给中,政府应该充分发挥税收手段的调节作用,避免重复的收税。最后,应该尽量实行具有能量的监管机制,避免过去传统的硬性的行政监管,可以通过企业进行声誉或者信誉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
3.2提升流通企业销售能力的合理性
根据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实际需求状况,企业应该提升销售能力和潜力的弹性,面对不同的需求状况,可以扩大销售能力的空间,这样,企业一方面可以及时创造个体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能提升市场商品的流通性,增加市场的活力。
3.3加强市场导向下的流通成本控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绝大多数的企业都是将货物运输直接外包给第三方,一这样一来企业可以将主要的经历投放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另一方面提供物流服务的第三方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更为专业和快捷。与此同时,企业应该抓住这样的机遇,企业应该与固定的物流公司保持合作的关系,降低流通成本。
结束语:总之,面对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我们必须提升流通经济的管理绩效。这样才能保证我国实体经济有序、快速的发展。争睹应当在坚持市场导向为主的前提下,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行多元化的流通经济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01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对本企业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纠纷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解、诉讼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它贯穿于企业合同实现的全过程,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自身通过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对本企业订立、履行合同的活动进行必要的管理,使本单位的合同依法订立并依法履行,对于提高合同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而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组织体系,是加强和改善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保证。建立企业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应遵守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力求精干高效的原则和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作配合的原则。具体说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和企业各业务部门等。加强企业内部合同管理,需要在企业内部实行合理分权,建立一整套由法定代表人亲自主管、专职合同管理机构统管、各职能部门分管、具体承办人专管的,上下成线、纵横成网、相互协调配合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到实处。
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由企业制定用以调整企业内部在合同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保证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基本条件和根本保证。
1.合同归口管理制度
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即对企业合同实行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全面、统一管理的制度,内容包括: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的原则和基本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资格需求以及对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考核和奖惩等。
2.合同管理人员资格制度
合同管理是一项法律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因此,为了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应该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通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等。
3.合同授权委托制度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进行。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订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规定明确的授权范围、限和有效期限。合同授权委托制度一般应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委托人的条件、办理委托的程序、委托的原则范围,对授权委托书的管理等。
4.合同审查制度
合同的专业性、法律性很强,内容复杂,特别是一些重大合同,能否正确地签订履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关系极大。因此,合同必须经过审慎、严密的审查,才能正式签订。合同的审查制度就是规定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保证合同正确签订和履行的制度。
5.合同会签和审批制度
建立企业合同会签、审批制度,有利于企业签订的合同建立在牢固可靠的基础上,尽量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会签与审批的过程就是决策的过程,这实际上是企业签订合同过程中有权机构或负责人员的最后把关,因此是相当重要的。
6.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专用章是企业签订合同时专门使用的印章。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签订合同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专人使用、保管;合同专用章应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号、备案;合同专用章刻制的申请、审批手续;对滥用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管理不善的责任者的处理等。
7.合同监督检查制度
企业合同监督检查制度,是指企业合同主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及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实行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企业按期履行合同。同时,通过对合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还有利于促进企业各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建立企业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应明确企业合同监督检查的职能、机构专业人员、检查内容等。
8.合同台账及统计报表制度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及有关统计报表,对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额等情况进行登记,以便随时掌握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
9.合同归档制度
必须制定严格的归档制度,妥善保管合同。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员要将合同正本交本单位合同管理人员保管,合同副本留承办人员备用,必要时抄送、抄报有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一、前言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管理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因此,实行合同管理应成为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内部为了保证合同得以完全实现的、贯穿于从签约开始全过程的控制、协调和监督。它是微观管理,但确实又是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证国民经济顺利运转和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因为任何一个经济合同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有一个约定权利和义务-履行义务-取得权利,即签约-生产(作为、服务)-清结的过程。只要这个过程的任何一链出了问题,又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纠纷。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主要问题
(1)经济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不落实。主要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并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也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企业管理工作来抓,致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渗透到企业生产――销售全过程中去。
(2)经济合同签约率不高。有的认为是老关系,碍于情面搞口头的“君子协议”,而不签订书面经济合同;有的怕麻烦,图简单或只签内容条款不全的合同;有的则为偷逃国税(如印花税),故意不签书面合同。
(3)经济合同签订把关不严,签约随便,解约自由。视经济合同为儿戏,不依法签订经济合同,高兴就履约,不高兴就不履约。需要变更或解除的经济合同,不按法定条件、法定期限和法定形式办理,打个电话或口头打个招呼,简单了事。经济合同纠纷的隐患很大。
(4)不懂法,不依法办事,违约不究,自我保护能力差。
2、原因
存在的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1)企业领导对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经济合同法律意识淡化。只关注企业经济效益,忽视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经济,忽视了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尤其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合同与合同法律这三对关系缺乏认识。(2)外部经济、法制环境不完善,影响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长期的计划价格制度使得不少企业时至今日仍对市场销势、市场价格缺乏应有的敏感与准确判断,不适应突然出现在经济关系中的市场价格波动与变化,更难形成根据市价变动而及时调整经营计划的能力。这就导致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受制于市场销势和价格,合同纠纷大量产生,合同管理难度大。我国原先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生产力结构,使得有些领域形成了人为的行业垄断。不少大中型企业对某些行业的生产、经营存在着实际上的封锁、垄断,支配着其他企业的生产与经营,垄断的结果必然导致地区封锁,商品流通不畅,经济合同无法签订、履行,纠纷难于解决。
合同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在处理契约纠纷时,普遍存在两种倾向:一是在计算违约金与赔偿金时忽视间接损失,违约方只承担有限的直接损失责任:二是过份强调调解结案,而大量的调解是以和稀泥式的折衷调和为特点,其后果不仅是使一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严重的是使违约人的违约心理得不到应有的警醒,进而产生敢于进一步违约的潜在侥幸心理,有时候,即便是公平合理的判决书、调解书,其实际执行也是多费周折,极不容易。这些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的现象,无疑挫伤了企业合同管理的积极性。另外,印花税的实施也给企业的签约率带来一定的影响。三是多层次的经济合同管理网络尚未形成,使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缺乏推动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金融机构还没有形成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又相互配合的多层次经济合同管理网络,使企业缺乏外部推动力。四是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缺乏激励机制。现在除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大面积推行“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以外,基本上没有什么明确有力的奖惩措施。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重要保证
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经济国际化的趋势更加明显,国内企业发展需要融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企业经营的各个要素资源的重组流动也更多、范围更广。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在市场经济框架下,企业主体之间以及内部要素之问的合作都要处于某种契约网架之中,并依靠契约各方诚信履约来维持和维护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体平稳运行。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可以使企业经济合同行为的全过程都处于动态的控制之下,使合同的签订履行更加适应企业与内外环境的互动需求,条款更加严密,权责更加相称,履行更好操作和到位,推动企业经营良好运行。
2、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维护企业权利与利益
一方面合同管理为维护企业权利和利益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另一方面,合同管理有利于完善合同条款和对合同履行进行实时控制,一旦对方违约,可以及时把握并对对方违约责任进行及时追究和处理,做到尽可能减少损失。
3、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发展的预见性
合同管理的过程,也是充分利用企业自身和外部环境各种优势的过程。加强合同管理,必然要求企业合同管理的参与者和责任人员不断地研究和调查企业的优势所在,外部环境可利用的政策、机遇或有利条件所在,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地对企业合同行为进行校正和完善,起到为企业经营超前预测和探索的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减少企业经济纠纷
纠纷的产生主要源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合同签订不公平;二是违约处理不及时;三是合同修正沟通不一致。加强合同管理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三个问题,有助于提高全员合同意识、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保证合同签订的公平。一旦合同订立基础或环境发生变化,能够及时沟通,对合同进行修订,并可以及时处理违约行为,防止扩大,从而有效地减少合同纠纷。
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策略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合同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建立和健全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同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首先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合同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者和决策者转变不合时宜的思维和模糊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然后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人员确定之后,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可根据本单位与市场的实际情况, 参加短期培训或进相关高校深造。同时从经济角度出发,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单位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措施,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3、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顾问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
4、加强监控,防范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
一、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二个阶段:一是合同签订阶段;二是合同的履行阶段。
1.合同的签订阶段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内容不严谨。不严谨就是指不准确及不全面,容易引起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订立合法和有效的经济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能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如果不清楚签合同应当本着“先小人后君子”的原则,那么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则难以处理。
(3)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经济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2.在合同履行阶段
(1)合同变更没有及时履行。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为了维护单位自身的合法权益,变更要及时有效。
(2)没有及时办理鉴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鉴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则当发生纠纷时,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3)忽视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应该清楚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和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策略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合同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建立和健全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同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首先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合同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者和决策者转变不合时宜的思维和模糊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然后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人员确定之后,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可根据本单位与市场的实际情况,参加短期培训或进相关高校深造。同时从经济角度出发,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单位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措施,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3.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顾问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
4.加强监控,防范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
中图分类号:DF4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125-01
一、当前我国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基层单位领导重视不够,有些合同未签订合同
在基层事业单位里,有些领导只抓所谓的大事,对一些细小的经济合同看成是琐事,认为签不签合同无所谓,都是自家人,出不了大事,熟不知这细小的琐事却造成日后的重大隐患,引起的经济纠纷不断,后患无穷,如随意让人将多年的栗树山由自家亲戚看管、随意将公路“口头”包给无资制的某施工队,这些空口无凭的所谓“口头”合同,在日后的领导换届、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纠纷难以解决,同时也影响了基层政府的形象,更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应该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2、 合同的基本要素填写不全,导致经济责任不能落实到人
《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必须按照严格的规定权限和程序签署合同,详细地填写合同的基本要素,但现实生活中因为许多基层事业单位都是与当地村大队或村民签订合同,所以基本要素的内容很少有填写详细的,如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不确定,房屋漏水由哪方维修,维修到什么程度等等没有详细地说明,这就引起日后双方纠纷不断,影响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同时也影响政府为民服务的形象。
3、 合同的后期管理十分混乱,导致合同丢失严重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白纸黑字”,其实这就是说的合同,它是双方当事人行为的准则,否则对方有权要求当事人承担应尽的责任,必要时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当合同无处可找时,后果就不堪设想了。造成这样的后果主要原因是合同无专人看管,发生丢失和损坏的现象也没有人过问,合同期满也无人进行处理,在这样的经济合同管理体制下,有无合同一个样,但是一旦发生经济纠纷给基层事业单位乃至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同时也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无法计量的损失,更让有关当事人感到无奈和寒心。
4、 经济合同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经济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上述这些现象产生最根本的原因是基层事业单位缺乏有效的经济合同监督机制,各个部位之间也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如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有章不依、有规不守,上述各方都彼此孤立、互不沟通。再加上领导没有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仅靠事后挽救和弥补这是老百姓所不能容忍的,这种管理方式实在是令人担忧。
二、针对当前我国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应采用的措施
1、 完善合同的签订制度,杜绝“口头”合同
首先应该加强有关领导对合同的重视,从领导做起,杜绝“口头”合同。其次应加强有关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水平的提高,让他们都知道自己的岗位责任制,当出现“口头”合同时,相关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这样才能从合同管理的源头把关,使经济合同不至于一开始就出现混乱状态,也使日后当事人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是做好合同管理的第一步。
2、 严格合同书写规范
合同是一种契约,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经济合同的书写应该规范,特别是经济内容不是儿戏,所以一定要求其书写规范,内容完整、严谨,不能笼统、含糊其辞。因为今天的一时马虎大意,就是明天的终身大错。这样的经验我们过去有好多,如签订合同的当事人都不存在了,但是合同的纠纷还没有“落地”,这样的惨痛教训应该引起我们基层事业单位有关领导的注意,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再次上演。
3、 加强经济合同的后期管理
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前期签订、执行出现的错误不少,但大多数问题还是出现在经济合同的后期管理上。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差,工作疏忽,合同的各种管理制度不健全,如借阅制度、保管制度、存档制度等等不健全,导致后期经济合同的无处可查找,给合同双方当事人带来了困窘,给哪些“损公肥私”的人也带来了机遇。所以有关部门应该派专人管理,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与指导,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有序。
4、 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监管是基层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控制的主要手段,同时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阶段,也是一项新的经济合同管理的起点,监督管理在整个合同管理工作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更是合同管理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它需要全员的重视,共同的参与,集体的努力。它更需要外部老百姓的积极参与和大力配合,从而使基层事业单位真正地做到服务于民、有力于民、受益于民。
三、结语
总之,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一体化的今天,经济合同的管理在基层事业单位乃至社会具有着长远的意义。因此事业单位应加强法制教育,树立牢固的经济合同法律管理意识,全方位建立有效的经济合同管理体制并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督,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使合同真正地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是获得尽可能多利润的最好机会。因此,对于承包商来说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双方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过多地依赖于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予以应付,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纠纷。
二、施工阶段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项目管理模式
把企业作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责任合同为纽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本着“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全面动态的管理工程项目。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阶段是根据设计图纸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会有所不同,所需机具也不同,因而发生费用也会不同。要做好优化细化工作,编制出先进、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项工程的进度。选择最佳的项目施工组织,最大可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同时,考虑经济性、合理性。杜绝人、材、机的积压、闲置、浪费。
3.对合同中风险的转移
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无法按时开工;自然、地质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况。
常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延长等使发生合同变更。变更事件一发生,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把一部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从2004年4月1曰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
财务管理贯穿于企业所有的经营活动中,它在每一项经营活动中管理各种经济关系,它是一种综合性的价值管理。有效的财务管理能为管理者提供最真实、最客观的财务信息,使经营者从整体上把握企业的前进方向和进程,合理投入企业经营成本,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收益。
一、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意义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它的主要管理对象是货币的流通和周转,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企业运作资金的筹集、划拨、使用、分配和收回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上面, 其主要特点是对企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进行的管理。根据对经营成本的分析结果,实现企业财力、人力以及物力成本的控制和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目前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财务管理方法陈旧
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对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应该也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不断的创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企业的财务管理,少数的企业将信息网络手段运用在了财务管理上,但是还是存在很多的企业缺乏财务管理创新意识,不重视财务管理的改革发展,使用落后陈旧的财务管理方法,难以适应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二)风险评估意识薄弱
很多企业缺乏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风险评估意识薄弱,只是片面地认为管理人员增多就是加强财务管理的主要手段,对于企业即将展开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可靠的评估分析,使得企业在经营上承担着巨大风险,对企业获得平稳的经济收益存在威胁。
(三)成本管理有待加强
很多企业将财务管理的重点工作放在成本投入生产的开始阶段和获得收益之后的资金管理,而一直忽略在生产环节中控制成本的问题,企业内没有规范的劳动考核标准、缺乏严格的奖惩制度,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不必要成本消耗缺少控制手段,疏于管理,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资金管理不够科学
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陷入财务困境,多数是由于资金的管理缺乏科学性。有的企业在经营中由于惧怕风险或经营策略低下的原因,过度囤积现金,使企业内大量的流动资金没有投放到生产经营中,使得生产周期在缺乏资金支持下过度延长,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资的回报效率。还有部分企业投入资金很是积极,回收管理上过于疏忽,使得大量的资金投入后得不到回笼,企业陷入严重的资金周转困难中。这些都是由于财务调控手段不合理,导致资金在缺乏科学管理的情况下得不到合理的使用和周转。
三、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建立一个科学、健康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应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将各项财务工作以责任制的形式由不同岗位的财务管理人员承担,加大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建立完善的报销制度、生产成本分析制度和投放回收制度等,避免企业资金的损失。
(二)增强风险评估意识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想在市场中获得胜算就必须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不仅能及时洞察出机遇,还要准确看破利益背后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工作具有科学的市场风险分析手段、丰富的预测经验,在企业经营运作中,不断提高对企业风险的管理,充分借鉴其他企业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并同时总结自身企业的教训,帮助企业选择风险最小的经营道路,保证企业的安全发展。
(三)加强企业成本管理
科学的财务管理就要从经营的整体活动上对企业的资金进行管理,不能只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资金投入和回收的两个点上,要在资金投入到回收的整个阶段对资金进行跟踪、控制。所以企业必须加强采购成本、生产消耗、销售利润等各个环节的预算和核算。为企业决策者提供企业各项财务情况,并在预算以及核算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生产中无谓的成本损失,提高企业的总体管理水平。
(四)科学管理资金流动
企业要科学的管理、使用资金,对于应收账款要及时收回,如果由于一些原因不能收回的,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避免出现坏账使企业蒙受损失,对于财务相关的各项原始数据要加强管理,防止素质低下的人钻财务的空子。还要重视企业的各项对账工作,审核企业的账目、资金、票据等数据是否吻合。企业资金得到科学合理的管理才能在企业需要的时候投入生产,企业回收的时候顺利回笼。
(五)注重管理人员培训
1. 联合办学合同。即高等学校与有关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合同。主要涉及学费、培训费、住宿费的收入分成,收入分配时点,违约责任等。
2. 资产租赁合同。即高校将闲置的教育教学设备以及教室、食堂、超市、房产、车辆等资产对外租赁取得收入签订的合同。
3. 对外投资合同。即高校利用货币资金、实务资产和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签订的合同。
4. 国有资产处置合同。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有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资产处置应逐级申报,分级审批。资产处置行为应和购买方或接收方签订经济合同,借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5. 接受捐赠合同。学校接受校友、有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捐赠均应签订捐赠协议。以证明资产产权转移和作为财务入账业务依据。
以上各类经济合同的履行时点高校几乎每天都会出现,财务报销、审核、入账又需要一定过程和时间。故高校基本上不能即时汇总出所有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和结果,也不方便跟踪管理。
(二) 财务审核和合同管理脱节。高校财务部门岗位设置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报销审核人员不一致,报销审核人员不了解和掌握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也就不能科学、准确地办理款项支付业务。比如:某一时点,某基建工程款应付对方工程款的总金额?应挂往来科目的款项金额?第二次付款时点?第二次应付金额?留取质保金多少?等。在工程款中还应扣取多少租赁校产款项、水电费等一系列复杂的经济往来控制要素。如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出现遗漏,财务部门再不精准地掌握合同内容,就容易造成多付款,少收款等问题的出现。
(三) 提供给决策层的数据滞后,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最新、最准确的数据。高校决策层在对学校整体运行情况作宏观部署时,要审议高校的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收入负债情况。其中,分析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款项的依据就是经济合同。由于财务账套确认应收、应付往来科目受对方单位开具发票,本校各部门、各级次签字审核报销程序的制约,故财务确认应收、应付资金情况有滞后性。高校决策层需要审议经济合同整体履行情况,只能发动各部门将繁多的经济合同按收、付款情况分成两种类型分析,故牵扯面广、周期长,比较繁琐,不能为决策层提供即时、最新数据。
(四) 目前的经济合同管理中环节较多,容易出现人为缺失给高校造成损失。目前,大部分高校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是部门或处室牵头法律顾问审核分管领导审阅学校决策层会议通过合同签订经办部门交办公室存档编号办公室编号后转交财务备案纪检审计部门存档。如果以上几个环节出现某个纰漏,会给经济合同的执行带来实质性损失。
(五) 合同管理较为粗放。一是高校的每个处室或部门出于职能需要,都会牵头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经济合同。高校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纪检审计部门有时拿不到经济合同,或者拿到经济合同时间比较滞后,也容易在有关款项催收,支付过程中出现纰漏。
(六) 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签订部门和人员作为经济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缺失。经济合同签订的重点部门是学校的后勤基建部门,招生培训部门等。以上部门容易出现摸不清自己的家底,管不好自己的合同台帐,尽不到合同执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不能第一时间催收催办。
二、抓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
在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的战略要求。确立了新的历史时期高校教育科学发展的方向,要求高等学校切实转变发展观念,积极推进内涵管理。这就要求高校将经济合同管理纳入智能化、规范化、精准化的管理轨道。针对以上情况,笔者建议高校开发经济合同动态管理平台,基本功能设想如下:
(一) 网络会签功能。各处室、部门按照职能设立各初始登记入口。合同签订经办部门经办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将合同的名称、标的物数量、金额、质量要求、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登记到系统中合同签订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在网上审核法律顾问网络审核财务处网络审核上报分管校领导网络审核校长网络审核(重大合同的签订需经高校领导集体研究签订)法人代表签字、验印经济合同专用章、签订纸质正式合同办公室档案管理员网上编号后收集纸质文档纪检审计部门存档。此功能,相比传统合同会签流程,网络会签能实现无纸化办公,更方便、快捷,而且能实现异地会签,避免传统方式因某一节点人员离校耽误合同签订的缺陷。
(二) 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动态化管理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构建最关键的一个功能就是要实现财务数据动态化录入。财务部门要设定录入端口,由主管会计根据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动态情况,依据合同目录及时录入收入和支出金额。实现此功能的前提是财务数据要及时更新,对已经收付的款项,在记账软件下账后,要同时在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中登记。
(三) 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系统要设定合同履行节点自动预警功能。经济合同网络动态管理平台运行时,到关键时点时要实现红字预警功能,及时提醒经办部门及时催收或者办理相关财务报销手续。同时,财务、纪检审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都能收到合同到期预警信号。
2010年,我国中小企业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了全国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上缴的税收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中小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分子,经济往来不断,经济合同数量巨大。很多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上采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策略,对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不够重视,往往导致发生本可以避免的合同纠纷,增加了企业成本。因此,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变事后救济为事前防范,对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一)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立于市场的客观要求
从发达国家的历史看,从商品经济、货币经济、债券经济、证券经济、期货市场、到衍生品市场。每种市场、每种机制都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成长,由千千万万的经济实体在经济实践中达成并遵守的协议来推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任何一家企业都不可能关起门来以一己之力完成整个产品全部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和部件的生产和销售的全部工作。这不符合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特质,既不经济也不可行。因此,需要一种确定各自权利义务关系且共同遵守的契约,即合同。合同是联系市场主体的纽带,加强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现实选择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对以企业为代表的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的要求更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也必然成为政府部门开展社会管理的尺度。社会各主体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市场经济中的问题必然是法治社会的发展趋势。[2]企业合同管理是包括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表面上是企业管理行为,实质是企业的法律行为,如果合同管理上有瑕疵必然面临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的现实选择。
(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
企业的竞争涉及到方方面面,但不管是人才的竞争还是产品的竞争,也不管是质量的竞争还是价格的竞争,最终都要由人来落实,都要体现在管理上。企业在市场中活动,合同是重要的经济纽带。因此,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合同管理的好可能显现不出成绩,但管理的不好却可以给企业带来灾难。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管理流程形同虚设
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结构简单、重生产轻管理等特点,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缺乏专门的管理人员。有些甚至没有合同管理制度、没有必要的合同管理流程。而更多的中小企业虽然有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但制度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流程不完善,或因为“长官”意识的干预,在执行中流于形式。也有的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无控制,导致合同履行缺乏监督,不能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的问题而及时纠偏,更缺乏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事项进行证据固定的工作;执行完毕无总结,缺少闭环管理环节,没有及时总结合同履行中经验和教训,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二)合同文本制作出现漏洞
一是由于没有法律专门人员或法律知识欠缺,在合同内容完整性、内容合法性、条款严密性等方面经常出现漏洞,为合同履行埋下隐患。如在合同签订阶段出现的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二是合同签章随意性大,对法人章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没有管理规定,合同签章时随意使用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增加管理隐患。三是合同用印不规范。大部分中小企业在多页合同文本用印时只在签章处签章,而不盖骑缝章;有的合同文本经修改后没有双方签章认可;还有的企业文件用印位置不规范,印章附近留下大片空白,给别人留下变造利用的隐患。变造文本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已不少见,因为印章的真实性,在具体审理时法官也会发生意见分歧。
(三)合同管理队伍素质较低
一是部分领导法律意识淡薄,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认识不足,对企业法务工作的作用认识不够,认为法务部门、法务人员是多余的。更有甚者认为法务部门就是找茬的,万一有法律纠纷找律师解决就万事大吉了。二是部分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多由综合部门负责,一方面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兼职人员因身兼数职难以集中精力研究合同法律问题,另一方面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和法务工作程序不太了解,合同审查流于形式。三是信息化建设程度低,合同管理还停留在合同档案的保管上,没有对合同管理全过程实行动态化管理,更没有利用信息化手段研究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三、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主要对策
企业立于市场,合同往来不断,要坚持依法规范、预防为主以及法律审查和经济审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一)从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上加强合同风险防范
一是完善机构、配备人员。国资委要求在国有大型企业中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所有中央企业都要设立法律事务机构。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决策,有效防范各类法律风险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3]中小企业可以参照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法律事务工作,有条件的也可以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务工作能力建设。建立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总负责、企业法务机构归口管理、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管理组织体系。明确法务工作部门合同管理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对合同的技术、质量等相关专业的审查负责制,明确合同管理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要求,真正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健全制度、规范流程。要在《合同法》的指引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合同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审查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合同纠纷处理制度、合同统计分析制度、合同归档制度等。要完善合同管理流程,把合同管理工作内容以管理流程的形式固定下来,推进管理环节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防止制度流于形式。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鼓励法务工作人员或合同管理人员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合同管理员证书,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处理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的能力。加强综合部门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办文水平,防止办文中用印不当、文字不严密导致的法律纠纷。加强对业务部门人员的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培训,提高全体人员法律思维能力,主动防范法律风险。
(二)从规范合同管理的环节上加强合同风险防范
(1)合同订立前应该注意的事项,一是要加强合同审查,确保合同标的、内容合法,不签违法合同;二是要对合同当事人进行资格审查。与自然人签订合同前应审验其身份证,并在合同文本中记录身份证号、住址等联系方式;法人因其设立的目的和批准的范围的限制,具有不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合同签订前应审验其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对授权委托人要审验授权委托书,并要审查授权范围,防止合同主体不合格或合同当事人无权或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合同履行带来风险。(2)合同订立时应注意的事项。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一是要加强要约、承诺管理,在发出要约时,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要考虑清楚是否必要,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即生效,法律对要约的撤销有明确的规定,不可随意撤销或撤回。作出承诺即表示同意要约,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不是签字时合同成立。法律根据不同情况对承诺的生效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要加强文本制作管理。合同相对方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能用分公司或部门印章代替公司印章。修改过的合同文本,应由双方在修改的地方盖章确认。对以文本复印本形式提供的合同附件,应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加盖公章。(3)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事项。一是要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对方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二是对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按法律规定的情形履行,有问题应主动协商解决;三是对履行中出现的纠纷要依法采取包括行使相应抗辩权在内的应对措施,积极收集与纠纷有关的证据;四是提前或部分履行债务,要权衡利弊,不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提前履行或部分履行债务都要依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而且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决定提前履行或部分履行时要权衡利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五是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记载合同形成过程的全部书面文件,为合同监督检查总结和合同纠纷证据固定做好准备。(4)合同变更和转让中应注意的事项。一是建立合同变更管理制度,合同变更严格按合同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并严格履行合同订立和审批程序;二是对合同转让要根据转让权利或义务分别履行“通知”义务或经合同相对方“同意”程序。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转让合同义务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通知”或“同意”程序不到位的转让对原合同债务人或原合同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三)从吸取常见合同纠纷的教训中加强合同风险防范
现实经济生活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吸取别人的教训,可以起到以案说法的警示作用,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从工作实际来看,这类问题多是管理问题,但往往以法律问题结束,特别应该引起注意。一是加强单位印章管理,防止私盖单位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引发纠纷。如,把预先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由合同相对方,业务经办人未经单位领导同意私盖公章,把盖有单位公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纸张交给业务人员使用等。同时,要加强企业内设部门印章的管理,这些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如果构成表见,责任将由法人单位承担;二是加强合同文本的管理,防止合同内容被变造引发纠纷。如,一方在合同空白处添加内容,一方在已签订生效而未加盖骑缝章的合同中间偷换部分页,对生效合同的改动双方未盖章确认等。这类纠纷一旦发生,如果不能举证证明是对方的故意擅为,往往会处于不利地位;三是严格依法经营,不可因一时之利签订“阴阳合同”、假合同,埋下风险。不管是“阴阳合同”还是假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同本身是真实合同,只要一方按照合同内容主张权利,就有可能弄假成真,出现合同纠纷。
(四)从规范合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加强合同风险防范
合同监督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方面有着重要作用。要坚持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自查、互查、抽查和联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合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和合同纠纷解决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对合同管理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分析合同管理中的不足,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通过对具体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情况的检查,实现对签约决策的监督防止
决策失误,提前做出风险防范准备。同时可及时发现越权订立合同、违反程序订立合同等管理行为,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交易风险。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合同本身的缺陷,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排除、纠正,防止合同条款失误导致的履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