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6:17:1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财税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XX供电公司财税管理以公司重大经济决策和涉税业务为方向,不断创新管理模式,通过规范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进项抵扣等各项财税业务流程和管理标准,严控各环节风险点,明确责任分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量化财税管理指标,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责任考核,及时防范和化解纳税风险。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整理形成案例库,为下一步规范管理和完善制度体系提供参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进一步规范前端涉税业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利益。
一、紧跟财税政策,争取优惠政策
公司财务资产部密切跟踪国家财税政策的动向,全面收集和梳理现行各项相关财税政策文件,并对相关的财税政策认真分析与研究,不断加深对税法知识的熟知程度,提高财税政策的运用水平,准确把握具体内容、资格条件、办理程序等,同时结合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针对规定不明确的政策,主动加强与主管税务部门的沟通,争取将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避免纳税风险。
二、规范标准和流程,量化考核指标
财务资产部统一规范发票管理、纳税申报、进项抵扣、税金提取等十项财税业务流程,并建立财税管理标准。通过标准流程明析各业务部门及相关专责的业务分工,对业务流程的时间点和实施效果提出明确要求,并对风险点实行有效控制。公司制定了增值税、所得税申报纳税管理标准、增值税发票管理标准等十个管理标准和流程。财务资产部通过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确立财税管理标准和各项财税业务流程,并将设定的考核指标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纳入到公司业绩考核办法。
三、开展检查防风险 细化财税基础工作
营销部作为供电公司的前端业务部门,直接负责电力销售服务和发票的开具,每月的开票量就达15万份。为确保销售财税零风险,财务资产部定期到营销部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抄报税等专项检查。依照财税管理标准,明确电费发票领用、开具、保管、作废、盖章等管理流程,对发票及发票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进行检查,确保发票及印鉴的正确使用和保管。依托营销186系统和税控系统信息平台,每月将发票的开具信息和营销系统收费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控制纳税风险。同时财务资产部加强对其他各业务部门涉税业务的管理,及时排除财税风险,进一步规范前端涉税管理工作,每次检查结束后都会形成检查记录。
四、加强税务宣传,深入政策辅导
财务资产部通过开展税务知识大讲堂、培训讲座、网页宣传、财税服务进基层等多种方式,给职工宣传和讲解相关的税收政策。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前端业务人员的财税知识水平,使前端涉税业务开展得更加规范。各业务部门在即将发生涉税业务时,及时与财务资产部沟通,告知有关事项,财务资产部给予财税政策的辅导与支持。
财务资产部为提高县供电公司整体财税管理水平,组织县公司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梳理近三年的税收检查问题,开展税务专项研讨会,化解税务风险,避免出现重大涉税事项。同时聘请财税方面的专家,针对电力企业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授课。
五、健全财税制度,完善财税案例库
财务资产部通过不断完善公司财税制度,建立起科学合理、配套完善的财税管理制度体系,从组织机构、职权分配、业务流程、信息沟通和检查监督等多方面指导、规范财税管理各项工作,促进财税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同时为方便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查阅和学习,财务资产部在部门网页上建立了财税制度库,及时更新。针对各业务部门被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分析成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通过全面梳理各部门上报的有关纳税业务方面的问题、建议、经验等,结合专项检查形成的专题报告,逐步建立和完善财税管理案例库。
六、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充分研究利用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加强进项税抵扣等工作,为企业降低税负,减少支出,提高经济效益深入探索。二是结合税务部门的纳税评估全面梳理涉税核算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并重点关注涉税业务运行和核算控制,建立企业税务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应对机制。并针对财税工作的薄弱点和风险点,通过制定和补充公司财税制度,逐步完善公司财税制度体系。三是结合财务管控系统中开发的税收管理模块,构建税务管理分析指标体系和分析制度,在准确掌握与自身经营相关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利用一些恰当的纳税筹划方法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增强税务分析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程涛.企业财务预警系统研究[J].财会月刊,2O03:8―9
EPC项目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财税管理的重要方面。所谓EPC(Engineer,Procure,Construct),是指施工项目在施工项目过程中签订的“设计、采购、施工”建设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采用EPC合同财税管理模式,可降低施工失误及材料价格上涨等与设计、采购和施工相关的风险。以轮南-吐鲁番支干线增输工程PC项目为例探讨施工企业的EPC项目合同财税管理。
一、轮南-吐鲁番支干线增输工程项目介绍
轮南-吐鲁番支干线增输工程PC总承包项目(不包含设计E部分 ),由中国石油管道联合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发包,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总承包。工程施工地点途径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轮台县、库尔勒市、库米什镇、吐鲁番市。根据施工设计,项目施工的工期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根据项目发包商和承包商签订的合同,EPC合同内容涉及:包括甲供物资采购除外的工艺管道及设备安装、防腐、供配电、仪表、通信、给排水及消防、暖通与供热、建筑结构、场坪与道路、动火连头、拆除及三通一平等初设图范围内的所有采购内容、施工及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一切措施费用、设备单体调试、投产保驾,移交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临时用地及三角地补偿、外电部分永久用地补偿及林业手续办理及补偿、复垦保证金缴纳、育林基金缴纳、信息化费用、完成消防验收及防雷防静电检测验收工作、配合消防建审及防雷防静电装置设计审核工作、配合专项评价验收工作、配合联合试运转。
二、轮南-吐鲁番支干线增输工程PC项目管理模式
轮南-吐鲁番支干线增输工程项目的施工是由发包商和承包商之家签订的,同时合同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和所属管道二公司组建PC管理项目部,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全权组织项目实施。
PC项目部与管道局所属中油物装公司签订物资采办委托合同,由物装公司完成项目主材和设备采购业务;同时PC项目部与管道二公司签订安装工程合同,由二公司负责项目具体的施工作业。
三、轮南-吐鲁番支干线增输工程项目PC合同财税管理评估
1.项目的财务运行模式分析
由管道局授权管道局新疆分公司向业主开票办理结算,工程结算资金通过中石油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交易平台划入管道局账户。管道局新疆分公司按照兼营模式,设账套对PC项目分别核算建造合同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其中:安装工程部分的收入由甲方代开发票、代扣代缴营业税费;设备部分按照合同清单,向甲方开具销售的增值税发票,按照销售商品核算收入和增值税。
中油物装公司根据委托协议,受托负责PC项目设备清单采办事宜,增值税发票的采购付款方名称为管道局新疆分公司,作为向业主销售设备的进项抵扣。该部分设备采购成本还包括采办服务费、运输费、驻场监造费以及中转站等费用。
管道二公司根据与管道局新疆分公司(PC项目部)签订的专业工程合同,组织工程项目施工,向PC项目部开具分包性质的建筑安装发票,在二公司账套核算安装工程收入、施工成本。
PC项目形成的收入、成本和利润,分别在管道局新疆分公司和二公司两个单位账套核算,期末通过管道局合并报表抵消的方式,考核确认PC项目经营成果。
2.项目财税管理的风险评估
根据合同协定:PC合同总价款60,102万元,其中:设备材料采购款 33,060万元,暂估初设外变更费用 2,000万元。合同价款为含税价,其中设备材料采购款为增值税 ,其他价款为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PC合同内总承包人实施工程作业,同时向业主销售设备并负责安装,是否符合建设方提供的设备并免除在计税营业额之外,法规没有明确,实践中存在重大税务风险。
为此,商请业主单位在中标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将EPC总承包合同拆分为安装施工合同和设备采购2个合同签订,这样可以避免重复纳税,降低双方税务风险。风险效益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甲方业主取得合同清单所列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采购合同、设备验收、资金结算的要素一致,办理增值税认证和抵扣证据充分;同时,代开建筑安装发票、代扣代缴建筑安装工程的营业税依据充分,避免承担代扣代缴税款漏税的连带责任。
二是乙方总承包人安装工程和销售设备业务界面清晰,便于合同和财务核算手续齐全,不需要重复缴税,有效规避税务风险。
经过与业主控制部和财务部分别交流沟通,达成风险共识:合同条款确实存在重大税务风险,但是直接办理合同分拆存在重大违规经营风险;经磋商交流,业主财务部门对我们提出的税务风险表示了解,并认为他们是按照本单位惯例执行,业主代扣代缴营业税费时,将按照不含乙购设备的安装工程价款计算,该风险在他们的可控范围之内。显然,业主方面承担了主要税务风险,我方的税务风险已大幅度的降低。
四、结束语
轮南-吐鲁番支干线增输工程项目的最大特点是个性化差异显著,在当前“营改增”政策的推进过度时期,施工企业EPC项目管理模式缺乏税务法规的政策规范,财税管理的重点需要提前到项目的初始规划阶段,通过科学规划、系统筹划,才能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实现节本增效的经营效果。
参考文献:
为了扩大就业,稳定经济增长,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实习生、见习生就业政策,财务人员深刻理解这方面的政策,不仅会给企业降低成本更会为企业增加收益或增加融资渠道。本文中所称实习生是指尚未毕业的在校生,到企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就业前的社会实践能力的学生。这类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为“实习期”。
本文中所称见习生专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单位工作的学生。这类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为“见习期”。本文将从九方面对实习生、见习生薪酬的财税管理加以探讨。
一、会计核算对象不同
实习生是对于未毕业的高中等院校学生而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见习生是相对于已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而言。
2012年辽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实施,以2012年毕业的辽宁省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主要对象,2010、2011年两届毕业的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业也可以参加2012年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沈阳规定的见习对象为: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开具到我市,户口落在我市,档案转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两年内初次未就业的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实习、见习期限不同
实习生的实习期没有期限的限制;见习期一般为3个月和6个月。
辽宁规定:2012年就业见习的见习期限分为3个月和6个月两类。其中,技术含量和复杂程度较高的岗位见习期限为6个月,其他岗位的见习期限为3个月(具体详见《辽宁省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岗位申报审核分类指导目录》)。
三、实习生、见习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形式不同
实习属于教学过程的一部分,实习的大学生与学校有着教育的关系,大学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接受实习生的单位不与实学生建立劳动关系。但是随着毕业生就业市场化配置进程的加速和高校招生计划的不断扩大,高校毕业生的实习形式已经从原来的高校集中统一组织逐步向毕业生个体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转变。这种实习方式从某种程度上具有打工的特征,实学生与接受实习生的单位之间事实上形成了民法上的劳务关系。
实习期间,企业可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与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
四、是否支付报酬不同
实习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为获得实习岗位或社会经验而无偿提供实习。为了便于管理,企业或学校应该为每个实习生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货币性报酬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这样便于税务的检查;
见习期间,则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另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所以毕业生在见习期是有工资收入的,而对于实习期则没有工资方面的规定。
辽宁省规定:见习单位要为见习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贴,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及时调整见习补贴标准。省财政承担见习补贴的2/3(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
五、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企业不用给实习生缴纳社会保险。
对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费用,实行税前列支,并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见习期满的见习生被单位录用的,企业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对各类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吸纳人数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劳动合同到期时由用人单位领取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实际缴纳数额的50%。
六、是否办理商业保险
对实习生没有规定,但建议公司办理商业保险,以保障实习生的利益,减轻企业负担。
见习生就业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辽宁省人社厅在《关于技工学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处理的函》中提出处理意见中规定:学生到企业实习发生事故,应按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实习合同办理;未签订实习合同的,其费用由企业和学校协商确定。原则上由企业负担70%,学校负担30%。伤亡待遇标准可按《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规定的标准执行。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狠抓财源建设,壮大财政总量;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税管理,努力做到“打紧开支不浪费、整合资金抓产业、加大投入抓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4900万元,比2009年增长20%,其中:国税部门3200万元,比2009年增长6.4%;地税部门7800万元,比2009年增长26.5%;财政部门3900万元,比2009年增长22.2%。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410万元,比2009年增长15%,其中:国税部门586万元,比2009年增长8.9%;地税部门6300万元,比2009年增长15.76%;财政部门3524万元,比2009年增长8.1%。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培植财源,打牢财政增收基础。
1、加快经济发展,增强财政增收后劲。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运用财税杠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财政增收后劲。注重经济运行质量,完善经济增长考核办法,不断提高经济增长对财政的贡献率。
2、加快财源培植,打牢财政增收基础。继续巩固和发展支柱财源,下大力培植新兴财源,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和效益,增加税收。积极支持各类企业发展,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竞争能力,扶持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矿产资源开发和特色农业发展。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营运质量和效益。加大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力争更多的项目和资金落户我县,带动财政增长。
(二)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1、加强税源管理。对全县纳税户进行全面、细致摸底,按照纳税户经营规模、年纳税额大小,划分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财税部门要紧扣今年财税工作任务,合理分配人力资源,采取不同管理办法,牢牢抓住重点税源,全面覆盖零散税源。
2、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杜绝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益。加强行业税赋核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对投资、营业额与纳税差距明显的企业进行核查,对定额征收的纳税户进一步核实,对明显征缴税收不足的行业加强征管。
3、强化税收稽查。加强税务稽查,严厉查处偷、逃、骗、抗税行为。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依法清理和收缴欠税,从严控制新欠行为的发生。
4、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依法治税,营造和谐征税环境。在税费征缴过程中,先税后费,扩大税基,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三)强化财税管理,依法治税理财。
1、严格税收减免权限。各级各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制定、更改、调整、变通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各部门起草的文件,凡涉及减免财税收入内容,必须先征求财税部门意见,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批,以确保依法执行收入预算。
2、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相协调的原则,改革预算编制和管理办法。一是强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实施综合财政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规范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非税收入的管理,适度集中单位部分资金用于发放津补贴和绩效工资。三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从严控制新增支出。四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
3、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政府职能界定财政支出范围,着力保障公共支出,重点保障全县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县乡村机构正常运转以及三农、社保、教育、卫生、科技、文化、扶贫等公共事业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集中财力抓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扶持重点产业发展。
4、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厉行节约,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作用。一是加强行政事业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人、车、会、话”支出,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数,清理辞退超编和临时人员,控制人员经费过快增长。运用财税政策,促进事业布局调整,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杜绝铺张浪费。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实行项目资金县领导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对项目资金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考核,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最大化。三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断扩大采购规模,逐步实现增收节支目标。强化政府采购采管分离,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采购,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采购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四是认真推行村帐乡。继续完善和规范“村帐乡”工作,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
5、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积极推行综合财政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按规定全部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彻底清理“小金库”。积极推进和完善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改革,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预算外收入,逐步从财政专户管理过渡到纳入国库集中收付,建立综合财政预算制度,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6、继续实行县对乡镇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严格执行《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对乡镇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印府办发〔2008〕22号),继续实行全县工资统发,推进乡财县管工作。加大对困难乡镇的扶持力度,缩小乡镇之间财力差距,实行乡镇最低财力保障,保障基本运转。加大财源建设资金投入,制定激励乡镇机制,狠抓后续财源建设,扩张县域经济总量,促进财政增收。
7、加强政府债务监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政府债务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各乡镇必须认真清偿2009年欠债,并对2009年前发生的欠债拟定还款计划,尽快清偿。今后各乡镇、各部门举债必须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自行举债。经批准产生的政府性外债,坚持“谁举债、谁负责,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到期不能归还的,由县财政通过预算或银行强制扣还。同时,各级各部门不得擅自用政府性资产为其他借款提供担保。
(四)加强领导,强化完成财税工作任务的措施。
1、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财税部门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及时研究解决财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财税工作顺利开展。建立财税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财税工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正确分析上半年全县经济财税运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各项部署,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全县经济运行平稳,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实现11.25亿元,增长13.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59亿元,增长49.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6013万元,增长14.82%,主要表现为:工业经济结构单一,骨干企业多为资源消耗型、污染排放大的企业,产品附加值低,企业创新能力差。互为延伸转化增值的产业链不长、产业优势不突出,加之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影响,致使工业经济增速减缓,效益下滑。上半年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19.6亿元,同比增长17.1%,实现的工业增加值呈现逐月回落的态势。主要影响因素一是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成本提高、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下降造成工业经济效益大幅下滑。二是受节能减排、环保等因素影响,企业产能受限,同时在建项目进展缓慢产品未能及时投产达效,以上因素直接影响到工业。增值税减收,财政税收收入增长缓慢。受重点工业企业经济效益影响,上半年增值税累计完成13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31.55%,比上年同期1926万元减收626万元,下降32.5%。尽管在营业税等税种的弥补下,税收收入与去年同期持平,但财政总收入的增长靠非税拉动,可用财力增长缓慢,收入质量较差。
1、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59亿元,增长49.1%,增速比去年同期高4.4个百分点,其中工业企业新开工项目完成6.6亿元,同比增长90.75%;房地产等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全年计划完成建设面积10.15万平方米。工业园区、“109”国道绿化、城市环境卫生得到较大的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2、设施农业发展迅速,农业经济发展后劲增强。农业经济虽受夏粮减产的影响,但结构调整态势良好,上半年新建温棚10.8万间11832亩,已投入设施园艺各类建设资金6000多万元,为特色种植、农民增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各项惠农补助政策的落实,土地租赁、外出务工等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3、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加,消费品市场增速加快。受农业投入增加,调整工资政策影响,城乡居民消费趋向增强,消费品市场呈现兴旺发展态势。上半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6亿元,同比增长12.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165元,增长30.6%;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3276元,增长16.2%。回乡风情园旅游项目的完成,第三产业有了新的发展。
4、金融运行平稳,中、长期贷款增幅较高。在央行提高预备金率、加息,以及股票、基金等投资对储蓄的冲击下,金融机构贷款同比增长29.3%,有利的支持了全县经济的发展,同时政府加强同金融机构的合作,主导产业的融资难得到了较好的缓解,保持了投资的有效增长。
上半年我县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增长,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中小企业发展缓慢,中小企业融资及补助政策有待改善,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机制需加快建立,推进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改制力度有待加强。
二是对外招商力度较弱,项目质量有待提高。
三是税源增长过于依靠骨干企业,增长点单一。发酵产业相对集中、生产要素趋同,行业经济变化对全县工业经济影响较大,税收增长缺乏稳定性。同时按现行分税体制,重视三产和地方主体税源的培植力度还需加强。
四是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迫切需要财力的保障,税收增长缓慢,致使收支矛盾突出,国库资金调度困难,财政压力大,预算平衡难度增加。
二、突出重点、攻艰克难,全面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面对当前的财税经济形势,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十分艰难,大家要坚定信心,积极面对困难,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一是大力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扶持中小企业,鼓励自主创新;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提高招商质量;加快推进在建项目的建设,尽早投产达效,积极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正确处理环保与发展的问题,积极开展污染治理,促进发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挖掘园区的潜力,提高入园企业的产出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大项目的申报力度,积极争取区市的资金支持。开展半年项目资金引进工作考核,加强工作督查,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切实通过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是开展财政增收节支,大力组织收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税部门要立足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强税收征管,加大稽查力度,积极清理欠税,严防零散税的流失;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及时分析税源变化;加强部门的联系协作,形成综合治理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的收缴力度;认真开展非税收入的清欠工作;进一步改进非税收入收缴方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各部门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努力做到一般性支出的零增长。
四是积极开展金融合作,加大对农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金融资金对经济发展的撬动作用。加强贷款资金治理,完善信用制度,防范债务风险;强化金融合作,结合政策性金融投向,积极申报贷款项目,解决建设资金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面临着巨大压力,环境保护任务非常艰巨。要从根本上改善环境状况,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环保产业是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经济发展中最具有潜力的新增长点之一。发展环保产业,一方面可以为防治污染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拉动国内市场需求,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对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促进我国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国家制定和颁布一系列鼓励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等政策措施。利用国债资金集中安排了一批环境建设、污染治理和环保产业项目。上述举措有力地拉动了环保市场需求,促进了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的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环保产业面临严峻的挑战。
我国环保产业面临的挑战
环保产业从业单位数量多、规摸小
国家环保总局“2000年全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的结果表明:2000年,全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从业单位中内资企业17367个,占单位总数的96%;固定资产小于1500万元的小型规模经济单位15536个,占环保企事业单位总数的86%;固定资产在1500-5000万元的中型规模经济单位1418个,占环保企事业单位总数的8%;固定资产大于5000万元的大型规模经济单位1190个,占环保企事业单位总数的6%;因而我国环保产业单位存在着数量虽多,但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且乡镇企业所占比例较大的问题。环保产业规模小、数量大,必然造成产业综合供给能力、供给水平相对较低,与我国庞大的市场需求不相适应,也说明我国环境产业还处于初级发展时期。
环保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
环保产业包括环保产品的生产与经营、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服务三大领域。环保产品领域主要指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水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环境监测分析仪器、放射性与电磁波污染防护设备、环保药剂和材料等其它环保产品的生产经营。资源综合利用指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废渣综合利用、废液(水)综合利用、废气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环境服务指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设备成套、环境污染处理设施运营以及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三大领域中环境服务业还没有形成与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相适应的环境服务体系。2000年的年收入近108亿元仅占环境产业总收入的0.6%。特别是环境信息服务、环境金融两个行业还仅仅是开展一些零星业务。
环境产业的技术水平较低
我国环境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同先进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有独立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还不多,环保企业的环境技术综合供给能力普遍较弱,环境技术和产品与先进国家竞争的能力很弱,出口额很小,2000年不到10亿元。其原因是,环保企业经济实力比较弱,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技术开发创新体系建设进展迟缓;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环境技术开发投资大、风险大、企业难以承受;环保市场监督不力,不正常竞争导致劣质技术和产品充斥市场,挫伤了企业的开发和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环境技术监督制度不健全,环境技术标准化和环境工程技术队伍还跟不上环境产业发展的要求。显然,目前我国环境工程技术的总体供给水平与环保市场的技术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国外企业的冲击
随着我国加入WTO,环保市场将全面对外开放,特别是环保产品市场、环境服务市场和投融资市场,将在扩大环境投资、技术转让和贸易服务方面更加有利于开展国际合作,有助于我国环保产业抓住有利时机,加速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增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国外企业将以其坚实的工业基础和先进的技术优势,凭借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和雄厚的资金实力进入我国环保市场,并进一步谋求扩大市场份额。这将使我国基础薄弱的环保产业面临严峻挑战。
环保管理体制不完善遏制了环保产业市场的需求
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环境保护的法律不健全,环保管理体制不完善,污染排放源和环境资源开发多、面广、分散,带来政府财政难以承受的执法成本。其结果非但导致环境投资效益的降低,也遏制了潜在的环境产业市场向有效需求转化。我国一方面环境污染严重,而且还在不断加重,而环保产业产品又处于相对过剩状态,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许多企业应该使用环保产品而没有使用,有需求,而这种需求却没有体现出来。
政府干预环保产业的理论基础
环保产业的特殊性需要政策的大力扶持,发展环保产业,一靠政策,二靠市场,其中政策是主要的,原因是:
环境污染具有负外部性特征
负外部效应说明的是某项经济活动对其他人带来损失的现象。当出现外部负效应时,生产者的成本小于收益,受损者得不到损失补偿,因而市场竞争就不可能形成理想的效率配置。比如处在河流上游的造纸厂向河流排放污水,造成河水污染,而居住在河流下游的居民,由于污染受到的损失,却不能得到补偿。当出现外部负效应时,政府可以采取行政法律手段,关停或限期治理;也可以采取财政税收手段,征税或提供补贴。
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
正外部效应是指某项经济活动对其他人带来了利益,当出现正外部效应时,生产者的成本大于收益,利益外溢,却得不到应有的利益补偿。环境保护是一种为社会提供集体利益的公共物品和劳务,它往往被集体加以消费,它基本上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是具有正外部性很强的公共产品。
环境保护涉及未来,而未来又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不确定性是指不知道可能结果出现的概率,而正是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了经济行为的风险。不确定性有两种:一是决策者不能控制因素,例如天气的突然变化而引起的不确定性;二是信息不对称,不能提供价格信息而引起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对环境保护部门影响非常大,因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投资的成本与收益不易精确确定,而且受外部非常规因素的影响大,投资的期限也较长。正是这种不确定性使得人们对环保的投资和开发比较保守,所以需要政府部门出面进行干预
环境保护的上述特征,决定了其不能靠市场来提供,需要政府介入。而环保产业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从当前环保产业的状况考虑,政府应加大财政税收的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我国环保产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加快发展环保产业,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环保技术装备支持。
支持环保产业的财税政策的具体构想
开征环境保护税,拉动环保市场的需求
我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环境保护的主要政策手段是征收排污费和规定排污标准。从1982年开始我国对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征收排污费。然而从现实的情况看,征收排污费存在以下问题:排污费征收制度缺乏刚性。排污收费不具有完全的强制性,立法基础薄弱,权威性差,调控力度不强,加之征收工作乏力,征收制度缺乏刚性,受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影响,征收阻力大,拖欠、拒缴现象严重。收费标准偏低,征收范围狭窄,征收对象针对性不强且收费项目多而杂。上述问题的存在使排污费的作用非常有限,难以限制企业排污,企业缺乏更多地利用环保产品和技术的压力,减少了环保产业市场的需求。在环保产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强制性的环保市场培育手段是十分必要的。也就是说,要用严格的法律和经济制裁手段,强行推广,培育环保市场。
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开征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具有法律的权威性税收的强制性解决了排污费拖欠、拒缴的现象;税务部门成为唯一的征收管理部门,既有利于解决政出多门,政令不一的现象,又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
环境保护税有利于调节环境污染行为,减少环境污染量
环境保护税可以把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迫使企业负担环境污染而造成的外部成本。企业的利润不仅是价格、产量的函数,同时也是污染水平的函数。随着企业对环境污染程度的增加,环境保护税也随之增加,从而使企业的总成本随着环境污染程度的增加而增加,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利润相对减少。企业要获得最大利润,就必须减少环境污染,用更先进的减少污染的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可逐步开征以下环境保护税
大气污染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排放,以污染物的排放量为税基。水污染税,根据废水排入量和其污染浓度征收。固体废物税,可将工业废弃物、难以降解和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在使用中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各种包装物纳入征税范围,在废物废弃前的生产和使用环节按产量和使用量予以征税。噪音税,按噪音强度征收。新晨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的环保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环保产业政策基本上属于空白,需要税收给予优惠与扶持。虽然过去已实施了一些环保优惠政策,但仍需加大力度。
增值税方面
应当将环保产业的增值税由现行的生产型改革为消费型。实现高科技产业增值税类型的转变,可以分为两步。第一,先允许高科技企业新增用于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以及厂房、实验室等生产用建筑的投资分期分批抵扣增值税,以鼓励企业更新设备,加大科技投入。第
二、对于企业购入的专利、特许权等无形资产,允许按合同的一定比例进入当期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以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创新的力度。
另外,对企业治理污染所需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所用建筑的投资分期分批抵扣增值税,以鼓励企业更新设备,加大环保投入,拉动环保产品的市场需求。
所得税方面
先行企业所得税对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较少,仅对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应当扩大环保产业的优惠范围将环保产品的生产与经营及环境服务业也纳入减免范围。且减免期限可由当前的3-5年增至5-10年,以利于起步阶段的环境保护企业尽快发展壮大,形成规模。
加大政府支出力度
财政政策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最直接手段,在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中被各国政府广泛运用,对环保产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保证技改项目的环保投资力
国家规定技术改造资金的70%应用于环保投资。然而实际执行结果并不理想,大约只有2%-3%技术改造资金用于环保项目。其次,通过财政补贴、贴息的方式促进我国大型环保设备的生产。我国大型环保设备以进口为主,需要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开发生产具有自主产权的大型设备和装备,加快有关设备国产化的步伐。同时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通过国际合作开展共同研究,提高环保产业的技术水平和支撑能力。
加速折旧
提高设备的折旧率以加速企业收回投资,从而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对促进环保企业的发展与推动产业进步有着极大的影响。对环保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并实行环保投资退税。
加强环保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是可以影响创新方向和速度的一种政策工具,通过采购价格、采购数量,采购标准等,可以体现政策导向,影响和吸引风险投资家投资。政府应通过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制定有利于环保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政府采购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
参考资料:
1.周宏春,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现状及政策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02.6
2.李善同、刘勇士,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2.6
农业(含农、林、牧、渔业等,以下统称农业)研究副产品是指承担农业科研项目的农业科研、教育等机构在在科研课题研究过程中附带产出的产品,如农作物的良种苗种、林业的苗木、畜牧和水产的良种等。研究副产品不是实施科研项目的主要目的,但它们却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用途。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单位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面存在“重收支管理、轻资产管理”现象,对研究副产品的资产管理更是存在空白,这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显性或隐性流失。因此加强研究副产品的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势在必行。同时,农业科研项目研究副产品在产品形态(大多数具有生物资产鲜活有生命的特性)、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与其他行业研究副产品有区别,本文将在农业研究副产品的资产管理、税务处理和账务处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 农业研究副产品的资产管理
目前,国家各部委出台的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研究副产品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对其管理也没有专门的规定,只是在个别单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部分涉及,可操作性较低,如《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四章二十六条规定,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研究副产品是科学研究过程中的附属产出品,由于科学研究的探索未知和创新特性,其研究副产品的特点,一是产出的不确定性;二是产出数量的不确定性;三是农业研究副产品有生物资产的特性,需要后续跟踪养护,养护难度较大,养护成本较难确定。虽然这些原因大大增加了研究副产品的管理难度,但各单位应积极探讨,建立起适合于本单位的管理规定。以下是笔者在实务操作中的几点心得。
1、由于各科研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同,研究副产品的存放地点比较分散,给管理增加了难度,可探讨实行网络远程管理,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增设研究副产品管理模块,由科研团队、科研管理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依据各自权限实施共同管理。
2、完善科研记录的内容,在科研记录本中增加对研究副产品等的购置、领用、产出等方面的书面记录,作为研究副产品资产管理的参考依据。
3、对研究副产品的管理要符合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如果数量极少,价值较低,可采用简易管理办法管理,由科研团队内部指定二人以上兼职管理,定期将研究副产品的销售收入交回财务部门。
4、应结合单位内部考核管理办法,强化研究副产品的资产管理,特别是农业研究副产品的鲜活有生命特性,如有管理不当,可能全部死亡,因此完善奖惩机制,调动积极性尤为重要。
二、农业研究副产品的涉税事项
农业研究副产品的涉税事项主要包括增值税、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1、增值税
研究副产品的销售,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但农业研究副产品的税款征缴在实务操作中出现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方法是照章纳税,单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3%,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另一种方法是免征增值税。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主要是对税法理念的理解不同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一)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一规定有二个关键点,一是“农业生产者”的资格认定;二是“自产农产品”的范围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解释,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有人片面认为实施农业科研项目的科研和教育单位,其主业是农业科研和教育,不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不属于免税范围。笔者认为,一直以来我国对科技非常重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科研、教育单位所从事的农业科研项目研究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科研新成果的应用可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是直接为农业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应认定农业科研和教育单位为“农业生产者” ,其自产农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
自产农产品,是指自产的初级农业产品,即未经加工的保持原始形态的农产品和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整理而制成的农产品,即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范围规定的所列免税或减税项目的自产农业产品。对非自产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征缴注意事项,一是财税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领会税法实质,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积极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协调,主动办理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减免税审批或备案事项,做到合法纳税;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免税产品生产而购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三是如果主动放弃免税权,那么自从放弃免税权声明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四是要分别核算免税和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如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2、税金及附加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的计征是以增值税作为计税基础的,如果免征增值税,则税金及附加等随之免征。
3、企业所得税
农业研究副产品在征缴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在实务操作中,有的单位往往无法享受到税收优惠,分析其原因一是应税、减免税项目未分别核算,无法准确计算填报减免税收入,则无法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二是税收优惠备案手续不齐备。列入事前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纳税人应于纳税申报之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对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核后不予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农业研究副产品的财务核算
在我国,农业科研、教育机构一般都是国有事业单位,执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合2014年1月1日施行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科技产品的核算规定,根据研究副产品的特性,具体对收入、成本等的财务核算分析如下。
如果是利用非财政性资金试制、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实际成本,则根据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科技产品”等科目核算,但目前我国科研项目资金来源大部分为财政性资金,以下主要讨论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研究副产品的财务核算。
1、收入核算
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的研究副产品销售收入应在扣除后续成本和相关税费后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在实务操作中部分单位另有一种做法,即列入“经营收入”科目。笔者认为列入“经营收入”科目不妥,其原因是事业单位的记账原则是收付实现制,仅对经营性收支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现行收入、支出类会计科目中只有“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配比,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由于研究副产品的产出不确定性和偶发特性,不符合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难以适用权责发生制核算,不宜将研究副产品的销售收入列“经营收入”科目核算。
2、成本核算
研究副产品是科学研究的辅助产出品,其成本已在科研项目经费列支,并且由于研究副产品产出的不确定特性,一般情况下应认定研究副产品产出前的成本为零。但如有以下情况,可以据实计算成本。
1、如果研究副产品产出后需继续持有暂不销售的,由于农业研究副产品生物资产的特性,后续维护养护成本可能较高,可按实际支出核算成本。
2、如果研究副产品需进一步加工后销售的,可将后续加工费等计入成本核算。
一、充分肯定去年全市财税工作取得的成绩
*年,全市上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全力以赴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现代化、经济国际化和农业产业化,财税支撑保障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主要呈现“四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财税实力明显提升。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20.7亿元、增长3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0.4亿元、增长41.3%,增幅全省第三;国税完成收入136.3亿元、增长31.8%,地税完成收入56.9亿元、增长43%。二是保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47.2亿元、增长37.2%,支出结构明显优化。筹集支持企业改革发展资金15亿元,争取省以上资金47亿元,办理出口退税11.4亿元,减免税收3.9亿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科学理财、依法征管效益明显提高。理财思路不断创新,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节约资金2.5亿元。启动税库银收入缴库横向联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强;整顿和规范财税秩序,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四是财税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稳妥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加快推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逐步深化,各项税制改革稳步推进。
可以说,过去的一年,全市财税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市委、市政府对财税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财税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进一步认清财税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特征
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又好又快推进“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徐州”的奋斗目标,我市迈进了促进科学发展的新阶段,这对于进一步做好财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纵观财税工作所处的发展环境和发展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是财税事业可以大有作为的“黄金发展期”,也是应对各种挑战的“矛盾凸显期”。我们必须认清财税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特征,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主动性,更加自觉地推进财税事业科学发展。
第一,科学发展对全面发挥财税职能提出了新方向新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对于科学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科学发展的理念变成自身的素质、能力和水平,把科学发展成为一种概念、实践和结果。财税部门作为经济综合部门,必须把促进科学发展贯穿于财税工作的全过程,把促进徐州又好又快发展贯穿于发挥财税职能的每个环节,努力使财税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更紧密、作用更直接、影响更深刻、效果更明显。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找准定位,改变单纯的收支思维,促进收入的圆满完成和职能的全面发挥;我们要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按经济规律安排收支,科学合理地确定目标任务,做到既积极向上,又切实可行;我们要统筹兼顾,处理好规模与质量、速度与效益、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第二,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为实现财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拓展了新领域新空间。去年,全市GDP完成1679.56亿元、增长15.3%,连续两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经济国际化和农业产业化互动并进,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固,这将为财税收入增长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障。从工业化看,去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941家,完成增加值637.51亿元、增长19.4%;今年我市安排了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40项,其中工业项目75项、总投资820亿元。随着新型工业化的扎实推进,一批重点项目投资的后续效益进一步显现,形成了新的增长点、新的税源点,将直接带动财税快速增长。从城市化看,随着徐州都市圈规划的加快建设,创新城市经营运作机制,不断加大老城区综合改造力度,拆迁梯次转移安置、收储土地公开出让、政府委托代建等新举措取得明显成效,五大组团的特大城市框架全面拉开,我市城市化率已达463%。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加速推进,将带动现代服务业的蓬勃发展,成为财税收入增长的强大助推器。从市场化看,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市场体系日趋完善,大商贸、大交通、大市场、大物流、大旅游的格局逐步形成,将不断形成经济与财税收入新的增长点。从国际化看,近年来我市突出特色招商、产业招商、专业招商,引资成功率进一步提高,去年实际到帐注册外资4.4亿美元、增长81.3%。今后我市开放型经济步伐加快、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也必将为财税收入的增长带来巨大空间。
第三,优化产业结构对提升财税发展水平提出了新挑战新课题。徐州是以重工业为主导的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偏重的状况一直未得到根本性转变,工业结构层次偏低、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开放型经济总体水平不高仍然是制约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体现在财税结构上,主要是收入结构不尽合理、税源税种结构较为单一,收入主要集中在卷烟、煤炭、电力、机械等传统产业,去年共上缴税收103.5亿元,构成地方税收21.8亿元,分别占全市的51.5%、27.1%;矿山、能源企业税收占市本级的1/3。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更加积极地抓住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性机遇、更加充分地发挥传统产业的优势,更加有效地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集聚、产业转型、产业升级,着力优化税源结构,提高财税发展质量,是我们财税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第四,新一轮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为促进财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新契机新动力。今年,国家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扩大增值税转型试点,调整消费税、营业税征税范围和税率、完善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政策,实行企业集团汇总纳税,推进省与市县分税制改革。这些政策措施,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转型升级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同时也给地区间的税源转移、增加地方财税收入等方面带来新的挑战。我们要科学分析、冷静判断新一轮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效应,趋利避害,积极应对,多加强政策研究,多向上级部门反映,多争取有利于徐州发展的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财税政策效能,促进财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努力保持财税经济优质高效科学发展
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科学增收、科学使用,努力在“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效益、深化改革”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不断开创财税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具体工作中,着力加快“三项机制”建设。
(一)加快收入增长机制建设,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是财税工作的首要任务。去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突破200亿元和100亿元大关,增幅连续四年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财税增长迈上了新台阶,这是十分可喜的成绩。下一步,我们要克服满足现状的思想,瞄准更高的目标,努力构建财税稳定协调增长的机制,把财政收入特别是一般预算收入这个平台做优做强,在新的平台上实现新的发展,确保实现今年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8%、力争达到25%的工作目标。
一要突出重点,稳定增长。从我市税源情况看,20%的税源大户贡献了约80%的税收,增值税、所得税和营业税占地方税收的67.8%,重点税源、主体税种支撑着全市财税收入的增长。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发挥重点税源的主体拉动作用,抓大户、抓主税、挖潜力;另一方面,要强化综合治税,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加强新增税源和零散税源管理,共同促进财税收入增长。从今年1-2月份情况看,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484亿元、增长21.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0.9亿元、增长31.4%,势头很好。我们要乘势而上,抢抓当前,一着不让,确保实现首季“开门红”,为必保全年目标打下扎实基础。
二要优化结构,协调增长。税源、税收结构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在去年财税工作会议上,我提出要重点提高“三个比重”,这是考核财税工作质量效益速度有机统一、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经过努力,财政总收入占GDP的124%,一般预算收入占总收入的455%,地方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的803%,“三个比重”都有所提高。应该说,我们在这方面作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些差距。对此,我们不仅要有收入总量的增长,更重要的是优化结构、提升水平,更加注重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项目建设的税收贡献度,特别是地方税收的贡献度,切实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三要取之有度,科学增长。要牢牢把握组织收入这个中心环节,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做到“取”得到位、“予”得彻底。既要强化征管,保持财税收入稳定增长;又要涵养税源,夯实基础,实现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科学把握收入增幅,特别是乡镇(办事处)要实事求是,千万不能急于求成、寅吃卯粮、虚收虚增,要多做打基础的工作,多做增后劲的工作,多做起长远作用的工作。
(二)加快支出保障机制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税工作的水平和成绩,不仅反映在财税收入的增长上,更体现在财税资金的调节和导向上,更体现在财政支出的结构和运作效益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与税收政策的杠杆和乘数效应,进一步整合资源,用活、用好有限资金,重点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配置效益、管理效益、运作效益上实现新突破,全面发挥财税职能。
一要统筹发展,改善民生。要把改善和保障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投入,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弱势群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方面,完善落实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措施,增强改善民生的普惠性。
二要加快运作,支持发展。资金问题是制约我市发展的三大瓶颈之一。去年以来,市财政出资组建的新盛建设发展投资、国盛投资担保等公司,加快运作,加大投入,探索实行了政府投资代建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为加快土地运作,拓展用地空间,市财政出资将组建新田投资发展公司;准备与省高科技投资公司合作,组建创业投资基金,成立小企业担保公司,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全民创业,支持原创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培育拟上市企业发展。我们在经济工作中,要着眼三种资源(政府资源、市外资源、民间资源),做到对上多争取,对外多联系,对内多协调,对下多鼓励。下一步,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集聚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各方资金,切实增加有效投入,提高资金的复合效益。要综合运用财政贴息、优惠税率、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多种手段,引导资金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产业调高调轻调优,提升经济发展水平。
三要强化管理,提高效益。虽然近年来我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了新的提高,但是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财政资金分散管理、分散使用的问题,有的部门和地区资金不少,但没有按预算执行,改变了用途,导致资金发挥不了作用。当务之急就是要从根本上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有效管理、有效使用的机制。要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客观评价各种专项资金支出的必要性、规模的合理性,有保有压整合盘活专项资金;要认真落实责任部门、财政部门双签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要强化绩效管理,完善支出绩效考评体系,使资金使用和管理更加科学、更加有效。要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关口前移,实行全程监督、内外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市财政局要抓紧研究制定资金规范使用、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内控制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管理成本、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快改革创新机制建设,增强财税发展动力。近年来,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改革迈出的步子是大的,成效是显著的。下一步,关键是要巩固成果,创新机制,深化提高,确保各项改革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一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强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设,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扩大直接支付范围。要创新资金运行机制,整合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确保财政资金在安排、拨付、使用等环节配置最优、效率最快、效益最大。要深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严格按照新科目设置帐目,加强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要进一步扩大采购和供应范围,在更大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采购效率效益。要进一步清理规范各部门暂时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实现津补贴“阳光”发放。
一、小微企业财税管理现状
在很多小微企业缺乏财税管理的意识,企业当年的财务收入和会计核算不明确,采用简单的、传统的会计核算,每年的收入、利润、负债的等业务账务混乱,报表登记缺乏条理,甚至没有专门的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甚至没有定期缴税,造成国家的税务损失;加工生产型的小微企业,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核算和市场需求分析等仅能凭借积累的工作的经验,无法根据科学的财务报表和市场走向分析制定当年的任务和计划;国家为了促进市场繁荣,出台了一些鼓励小微企业、促进贷款、降低税负的政策,但是不少小微企业老板,对于政策的解读偏差,认识错误,未能实现对发展机会的充分利用。这些小微企业财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造成企业很难实现长远发展。
二、小微企业财税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一)缺乏财务管理意识,采用传统记账方式
我国小微企业的数量众多,经济基础薄弱,发展历史较多,生产寂寞小,不少企业仍保留者“小本微利”“薄利多销”得经营模式,贯彻着经验主义的经营理念,甚至采用传统的收入与成本之差来计算利润的简单核算方式,财务管理水平无法提高,这就在很大的程度上限制着企业科学化财务管理模式的形成。较多的小微企业老板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和税务核算的重要性缺少认识,这样的核算方式,无法对每年的净收入和成本消耗进行合理的计算,采用错误的材料采购和成本计算方案,无法适应市场的变化,可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小规模的成本核算,同一的材料采购模式,无法形成的资源的优化合理组合,无法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思维的滞后和管理的僵化,形成恶性循环,难以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缺乏专业人才,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
由于小微企业采用小规模、低成本、低投资的生产方式员工数量不多,在有限的人力资源和原始资本下,为了尽可能的节约成本,所以通常聘请一些具有薪酬较低、缺乏专业会计知识的核算人员。在一些小微企业中,财务机构会计核算人员往往具有较为丰富的从业经验,但是没有专业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被大型企业和官方所认可,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习惯以工作经验作为判断依据,不考虑国家法律规定和现实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有些会计决策方式甚至较为落后不符合国家现行的财税规定。会计人员所掌握的实践知识缺乏时代性,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机构及基本的岗位设置不健全,执行人员和监督人员之间的权责不明确,出纳会计和账务核对人员的职能交叉,会计核算中要求的相互监督不到位,岗位任命不科学,在小微企业内部容易发生、虚假伪造的事件发生。
(三)我国现有的税制体系仍存在不足
我国现有的税制体系仍旧不完善,有关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较窄,很多行业未能真正感受到国家税制改革带来的优惠;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些法律领域仍处于空白,造成工商管理部门的税收征管职能贯彻不到位,在财税方面,小微企业既无法正确合法的缴税,也不能及时享受税收带来的优惠;我国小微企业数量繁多,遍及不同行业,且分类标准、划分依据、应缴税额等部分各不相同,有关政策的出台缺乏时效性和时间应用性,造成小微企业的登记管理困难,优惠政策的落实困境。
三、浅谈如何加强小微企业的财税管理工作
(一)强化财务管理意识,健全企业内部核算体系
即使是简单生产模式的小微企业,也要全力促进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加强管理者的财务管理和税收核算意识,既是增加国民经济和加强政府税务管理的保障,也是提高小微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企业的领导者应该树立长远的战略目光,认识到企业财税管理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首先从自身做起,对企业的财税制度采取严肃的态度;聘请专业的会计从业人员,采用符合国家和法律规定的发票、记账凭证、核算账簿,要求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严格填写;健全企业内部的核算体系,在符合企业规模和经济收入水平的前提下,认真贯彻钱帐分离、钱权分离、岗位制约、相互监督等会计基本准则,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促进专业人才培训,加强企业内部财税管理
促进人才培训,一方面需要国家加强对财务部门在岗人员的从业资格和职业道德审查,通过专业院校和会计机构的辅导,进行人才数量和质量的保证,从整体提高我国小微企业的会计部门执业质量;另一方面,企业要做好在岗培训工作,利用人才作为加强企业内部财税管理的保障。在专业人才的指导下,对企业的成本核算、会计管理和财务制度进行专业的统计,国家有关小微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要实现全面理解,充分利用,适时调整企业的战略方案和财务计划,抓住机遇,发展自身。
四、结束语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财税专业化、科学化管理,对于提高小微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以上,笔者结合小微企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加强财税管理工作,促进新形势下的小微企业发展的几点措施,希望能对读者带来积极的帮助。
参考文献:
[1]高现广.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集美大学,2013
一、引言
近年来,关于我国乡镇财政出现巨额亏空的说法屡见不鲜。早在1999年,中国官方就对1998年底以前乡村两级自身的各种债务、债权和担保形成的各种债务进行一次彻底清查。虽然至今仍未知确切的结果,但中国基层政府的负债状况惊人应是确凿无疑。因此,具体到了解我国乡镇财政的实际现状,探讨我国乡镇财税财会管理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国乡镇财税财会的管理水平,改善我国乡镇基层单位财政状况,以促进我国乡镇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就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二、我国乡镇财税财会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环节缺乏必要的规范性
财政预算是政府活动的一个计划性的反应,它体现了政府及其财政活动的范围,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所要实现的目标以及对未来一段时间内收支安排的预测、计划等。有利于促进政府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但是,目前很多乡镇财政预算缺乏一套合理的批复、调整及执行的程序规范。如:在预算编制时,预算资金往往仅限于财政预算内的资金,而忽视非税收入的预算资金,导致预算编制不全面;在预算调整方面,部分乡镇在调整预算时,缺乏必要的审核批准程序,导致很多预算调整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就随意更改;在预算执行上,也并没有根据财政预算制度对预算资金进行合理规范的使用。
(二)财税管理与会计审核不相符
会计审核作为财税管理的必要手段,必须要与财税管理相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乡镇财政的正常稳定运行。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由于乡镇行政机关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而乡镇所属单位的财务大多又较为琐碎复杂,财政会计核算的难度相对较大,这就导致财政管理与会计审核不相符,造成账目内容不规范、混乱、不真实等情况出现。
(三)对于专项资金的监管不力
所谓专项资金,是指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一般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账、单独结算的资金。然而,由于乡镇基层单位对于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普遍存在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出现,在实际工作中,专项资金也未按要求进行单独核算,多是混在经常性科目中,致使专项资金未能发挥其该有的作用。
三、加强乡镇财税财会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系
一套健全的乡镇财政预算体系是乡镇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的必要保证,针对乡镇财政预算中存在的批复、调整和执行过程的不规范的现象,首先应完善预算组织体系,加强财政预算程序的规范性。在预算编制上,预算编制政府的税收收入的同时,也要加强政府非税收收入的预算编制,尽可能做到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在预算调整中,应严格界定预算调整的适用范围和调整程序,并严格执行,严厉杜绝随意更改的现象;在预算执行上,也要加强监督机制,对预算资金的落实到位情况予以监督。
(二)将会计审核与财政管理相结合
制定一套适合乡镇财政管理的会计审核制度,规范财务审核。在具体的执行上可以实行财务所长复核,会计记账,出纳管钱的相互制约机制,对于票据的统一管理、账户的设置、采购的统办以及集中支付都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加强会计核算的规范性,确保会计审核与财政管理相统一。
(三)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
专项资金是政府发挥调控功能,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重要手段,对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作为乡镇基层单位应加强对于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首先,应该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建设,对于专项资金设置单独的会计账目,并且对于专项资金的去向要设置支出明细,避免将专项账目混在经常性科目中造成核算困难。同时,要加强专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做到谁使用,谁就要管理负责,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对于违反专项资金监管制度的责任人要进行相应的惩处追究。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乡镇财税财会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点的问题,这需要不断加强深化我国乡镇行政机构和财政管理制度方面的改革,提高乡镇财税财会管理的水平,改善我国乡镇财务状况,以适应我国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