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4:43:2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光伏投资成本分析,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6.012
1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1.1 联网太阳能光伏系统类型
集中式大型联网光伏系统和分散式小型联网光伏系统。前者主要特点是将所发电能直接输送到电网上,由电网统一分配向用户供电,但存在投资庞大,建设期长,需要复杂的控制和配电设施,需占用大片土地等弊端,因而其发电成本要比市电贵数倍。而后者特别是与建筑结合的住宅屋顶联网光伏系统,建设容易,投资不大,发展较为迅速。其中住宅联网光伏系统为代表的发电系统可以将电能直接分配到用户的用电负载上,多余或不足的电力通过联结电网来调节。
1.2 联网光伏发电系统的优点
不耗用化石燃料能源,无温室气体排放,符合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电网为储能装置,省掉蓄电池,降低发电成本;光伏电池组与建筑物完美联结,使物质资源充分利用,降低建设费用,提高了建筑物的科技含量;分布式建设,增强了电力系统抵挡灾害的能力且改善了电力系统的负荷平衡及电路损耗等问题。
2 利用光伏发电综合效益评估模型进行分析
2.1 模型简介
2.2 低碳效益分析
该基地一期规划光伏电源100万千瓦(1GW),总投资约100亿元(包括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大部分为政府投资补贴,因而不考虑年贷款成本。年运行维护费用比例取2%,项目运营期为25年,采用单晶硅组件与多晶硅组件光伏系统,其中单晶硅组件转换率有621MW达17%以上,多晶硅组件转换率有379MW达16.5%以上(设两种组件各占50%)。每年的平均峰值日照时间为2800h,系统的性能比取0.8。假设光伏设备总重量为865760t,从光伏生产地到光伏电站的距离为500km,运输碳排放强度g为0.1553kg/(t*km)。光伏上网电价按当地脱硫电价(即每度0.3767元)加上国家相应补贴(每度0.42元),近似取为每千瓦时1元。集中发电侧二氧化碳的排放因子0.76kg/(kwh)。
光伏发电收益:通过上式计算可得,在较为理想的情况下,该采煤沉陷区的年发电量为807288.6458,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13539.3708t,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为80728.8646万元。
光伏发电的成本:在测算过程中仅考虑电能的消耗,生产单位容量的光伏系统(kw),组件,框架,配套分别消耗电能2205,91,229kwh,总计2525kwh;取β为5%。经计算,光伏发电系统制造过程中的碳排放为1919000t,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为67226.264t,因此初始的碳投资成本为1986226.264t,经济成本为102亿元。将碳投资成本和经济成本平均分摊到每年后分别为79449.05t,40800万元。
2.3 数据分析
根据效益成本分析,由于投资费用庞大,由政府来投资每年的低碳效益与经济效益明显。每年约可减少碳排放量每年约为534090.3208t,每年的经济收益约为39928.8646万元。除此之外,以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核证减排量(CER)的碳排放权益价格107.5元/吨计算,该光伏发电系统每年可获得的低碳收益为5741.47万元。因此平均每年所获得的经济收益约为45670.3346万元。
3 结语
基于上述数据分析,其初始投资成本远高于传统的火力发电。但在这种发电模式下,其低碳效益与经济效益显著(每发电1kwh,直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560g),政府对光伏发电项目应当采取支持态度。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TK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 引言
近年来,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迅速进步,相关制造产业和开发利用规模逐步扩大,已经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领域。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太阳能发电产业可持续发展,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电网分别于9月和10月了《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鼓励大力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在城市的应用,加快在居民住宅和政府公用建筑物、商业设施等的普及,实行自发自用、多余上网、免费并网、电网调剂,形成千家万户开发应用新能源的局面。相信该政策的出台将极大推动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但是,由于光伏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以及不可控性,使得光伏发电的出力波动极大。这种波动将对电网的频率电压稳定性造成不良影响[1]。为了消除光伏发电系统对电网稳定性的影响,国内外提出了多种能源互补系统,如风电-太阳能发电互补系统[2],光伏-燃油发电系统[3],光伏-储能系统[4],光伏-微型燃气轮机系统[5]等。
现阶段,中国城市屋顶资源广阔。以上海为例,共有两亿平米的建筑屋顶,现有光伏电池在标准条件下的功率都高于100W/m2,若这些面积全部利用起来,其装机容量要大于一个三峡。但是光伏发电系统等分布式电源的输出功率具有波动性、随机性、间歇性的特点,微网采用微燃机、燃料电池、储能装置等实现微网中的功率平衡调节,大大降低间歇式分布式电源对电网的影响,增强功率调节的可控性。本文就分布式屋顶光伏/微型燃气轮机微电网系统的成本进行初步分析,验证该微电网系统的经济可行性。
屋顶光伏与微型燃气轮机系统简介
屋顶光伏/微型燃气轮机互补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板、逆变器和若干台微型燃气轮机成的小型微电网系统。系统中配备微型燃气轮机的目的是通过燃气轮机特有的快速启停和出力调节特性,来补偿由于天气变化引起的光伏出力波动,是的这个互补发电系统的输出平稳,消除光伏发电对电网的不利影响。
考虑到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1MW-100MW)不是很大,为了保证互补系统有较高的经济性,互补发电装置中一般采用微型燃气轮机(30kW-200kW)或者相应的联合循环机组。
以10MW屋顶光伏发电为例,配备两台100kW微型燃气轮机。发电系统框图见下图1所示。
图1 分布式屋顶光伏/微型燃机互补系统发电框图
2. 系统成本初步分析
对于光伏发电与微型燃气轮机发电互补系统而言,发电系统的成本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总投资折旧成本
燃料成本
运行维护成本
2.1 总投资折旧成本Cod
总投资折旧成本Cod包括光伏发电的单位折旧成本Cod_p和微型燃机电站折旧成本Cod_g,即Cod=ωpCod_p+ωgCod_g
其中ωp和ωg分别为微型燃气轮机所占发电量的百分比。
(1)光伏发电总投资成本Cod_p
光伏发电总投资费用主要包括光伏发电的静态投资费用,财务费用(主要是主要是利息支出)以及运行与维护费用三个部分。其中静态投资费用由电站的单位容量造价和装机容量得到。为了体现出全生命周期的总投资费用,将其折算为现值。具体可表示为:
TCRp=UIP×Kp+FCp+MCp×(P/A,i,n) (1)
其中,TCRp是光伏发电的总投资费用的现值(元);UIp是单位容量造价费用(元/kW);Kp是电站的装机容量(kW),FCp是财务费用(元); MCp是运行与维护费用(元);i是折现率(%);n是电站投产运行期(年)。
但是考虑到光伏/微型燃机发电系统的特殊性,本研究采取按运行小时数分摊固定成本的策略。则电站总投资的折旧成本可表示为:
(2)
其中,Cod_p是光伏电站总投资的折旧成本(元/kWh);SUIp是电站单位动态投资费用(元/kW);ψ是净残值率;δ是厂用电率(%);T是设备年运行小时数(h)。
目前由于光伏组件的价格较低,基本维持在4.2-4.7元/W之间,因此,10MW屋顶光伏系统动态总投资可以按照8600万元计,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按照1000h的地区计,厂用电率按照2%,净残值率按照5%,电站投产运行期按20年计算,得到Cod_p=0.42元/kWh。
(2)微型燃机发电总投资成本Cod_g
按照目前微型燃机造价,100kW燃机发电系统动态总投资大约为14000元/kW,微燃机只是白天平滑光伏曲线运行,年平均运行时间按照1500h计,厂用电率按照2%,净残值率5%,折旧20年计,按照光伏总投资成本同样的算法,可以得到Cod_g=0.485元/kWh。
综合光伏和微燃机的投资成本,并按照比例得出:
Cod=97%×0.42+3%×0.485=0.422元/kWh。
2.2燃料成本Cof
(1)光伏电站燃料成本Cof_p
由于光伏电站主要是利用太阳能发电,除了光伏组件每年有少许损失外,几乎无发电成本,而光伏组件每年的衰减已经在光伏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中考虑,所以光伏电站燃料成本可以忽略。
(2)微型燃机发电燃料成本
燃气发电燃料费用不仅与天然气价格有关,还与发电机组供电效率等因素有关。根据1kWh输出电力=3.6 MJ,微型燃机发电燃料费用可表示为:
Cof_p=(((1×3600/4.1868)/Q)/η)×Pg(3)
其中,Cof_p是电站燃料成本(元/kWh);Q是天然气发热量(kcal/m3);η是机组供电效率(%);Pg是天然气市场价格(元/m3)。
同时,微型燃机发电还有除了大部分的发电原料天然气费用外,还包括少部分的水费和材料费。根据相关工程数据资料显示,水费和材料费占燃料费比重极低,约为0.008元/kWh。
按照目前天然气市场价格2.2元/m3,天然气热量8500kcal/m3,100kW微燃机供电效率32%计,得出微型燃机发电燃料成本Cof_p=0.632+0.008=0.64元/kwh。
按照光伏和微燃机发电所占比重计算得出:Cof=3%×0.64=0.0192元/kWh。
2.3 运行维护成本
光伏/微型燃机互补发电系统中,光伏组件和微型燃机几乎都是免维护的,光伏组件就是每隔时间进行一次清洗,微型燃机定期加油等即可,所以该系统的运行维护成本很低,暂按照0.1元/kWh计。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可以得出整个互补系统的成本为Coe=Cod+Cof+0.1=0.5412元/kwh。
3 成本分析及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知,该互补系统发电成本与三个影响因素的关系最大:光伏电站动态总投资、微型燃机投资成本和微型燃机燃料成本。本项目中由于微型燃机发电在系统中运行小时数较少,所占比重较低,所以对系统成本影响不大。因此,主要影响因素在于光伏电站单位投资。
根据2012年9月国家能源局的《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的通知》,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单位电量定额补贴政策,补贴金额可能为0.4~0.6元/kwh,如果分布式发电的销售电价为0.6元/kwh的话,互补系统能有0.459元/kwh的收益,互补系统经济性较好。如果没有政府补贴的话,互补系统的经济性较差。
因此,在目前政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有补贴的情况下,建设分布式光伏/微型燃机发电系统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同时,随着技术进步,光伏发电单位投资的下降,也会降低整个电站的成本,从而慢慢实现光伏平价上网。
参考文献
[1] 李碧君,方勇杰, 杨卫东,徐泰山.光伏发电并网大电网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电网与清洁能源. 2010(04)
[2] S. Neris, N.A.Vovos,G.B. Gannakopoulos.A variable speed wind energy coversion scheme for connection to weak ac systems[J] . IEEE Trans. on Energy Conv.,1999,14(1):122-127
改革开放30年来,能源项目生产在满足社会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同时,也为国有企业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但是在其项目生产的过程中往往还会出现很多国有企业成本管理,特别是生产成本控制上的问题,其中包括投资决策中的成本控制、会计控制和效益成本控制等问题。这就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成本分析控制模式来进行整体调控。
一、新能源项目生产的现状分析
新能源是在新技术基础上,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如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对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新能源项目生产已经为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从新能源项目生产的情况分析来看,新能源有着很多的优势,但是在具体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还是需要考虑很多方面的内容。
1.成本分析欠缺
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需要引进技术,目前我国的新能源技术正在快速发展,很多科技项目都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就企业而言,新能源的技术开发需要有明确的成本分析,但是目前的企业一般还是借鉴国外的成本分析经验,而过多的借鉴必然会导致成本分析的欠缺。同时,目前的新能源企业内部缺少资金投入的成本分析模式,利用传统的财务分析则不能完全地把握新能源技术的未来发展方向,相对的财务成本分析也就不够全面。为了转变企业的生产形势,为企业带着新的发展空间,使得创业之路更为宽广,就必须尽快加强成本分析的模式建设。如今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新能源投资以大中型风能、核能、太阳能项目为主;风险投资机构则以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相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为主。在国有企业的新能源成本分析问题上除了要考虑资金问题之外,还有有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新能源的利用能够适应外部社会环境,企业的资金投入,除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之外,还要考虑到其能源开发是否是建立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基础之上的,资金的投入要考虑到其能源资金投入是否保证企业的权益资本成本。因此必须建立一种以价值为导向的能源项目生产成本分析制度和运作环境。
2.经营现状分析
从整体上看,目前新能源企业的经营现状不佳,不同企业的赢利能力差异大。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大都选择了一些大型新能源项目,导致大量资金投入却获得了较少的企业回报率,致使亏损较多。与此相反,一些中小型新能源项目的生产投资就有高额投资回报。就新能源分类来说,光热类太阳能项目的盈利状况最好,其次是中小型风能项目,尤其是提供中小型风力发电设备和工程服务类的企业盈利能力强,成长迅速。部分实用性强的光伏类项目、大型风力发电项目、生物能项目在相应的优惠政策下,具有发展潜力。而海洋能、地热能等项目还处于概念炒作阶段,能真正获得投资回报的项目少。透过这些现状分析,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必须认识到新能源的生产控制是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新能源的投入生产之前,必须对能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作出一定的比对、分析,要将能源投资变为一场运用成熟技术,开发市场的实用性利润发展行为。
二、针对成本分析而建立的新能源项目控制模式
针对以上的新能源发展现状可以看出,国有企业的新能源项目生产必须要考虑到企业的经济利益,这样就必须在投入头期资金之处,先进行必要的成本核算,然后在生产过程在进行成本控制,克服现有的成本管理制度障碍,以经济成本去衡量企业的经济利润,使得对新能源的估算资本价值权重、资本加权成本更加准确。所以,国有企业目前必须针对新能源生产成本控制,以传统会计体系为主,建立起一整套的成本分析控制体系。
1.建立成本分析模式
新能源项目投产之后,必须要建立起固定的资金控制模式,其流程包括:建立会计成本责任中心按照预算要求将目标成本进行细分严格按照考核系统进行操作完成部门控制报告责任人进行评估合理信息反馈。在这样的控制系统中,预算环节是控制成本的关键,在完成预算的过程中必须先确立市场评估,以新能源的市场切入为主进行“小组市场调查”,根据市场调查情况来进行市场效益评估,评估的结果是预算的收益重要依据。因为,投入的新能源项目必须要保证能够在一定时间内获得资金利润,利润自然要大于投入资金。另外,在新能源系统投入生产之后,会出现很多项目管理部门,而信息反馈就是保证每一个部门都能够完成成本控制的要求,例如:一个生产部门完成了能源利用,就有主管会计负责计量、传送和报告成本控制使用的信息,而下一个部门就必须在此信息反馈的基础上进行成本控制报告的书写。这样一来,企业编制销售、生产、成本和财务等预算就都按生产经营的领域来落实企业的总体计划。因为对新能源生产进行控制,必须分别按责任中心来重编控制报告,考虑到新能源的投资成本和收获效益,按责任中心来落实企业的总体计划。这项工作目的是使各责任中心的管理人员明确其应负的责任和应控制的事项。在实际业务开始之前,责任预算和其他控制标准要下达给有关人员,他们以此控自己的活动。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取得的收入利润,以及占用的资金等,要按责任中心来汇集和分类。
2. 成本控制机制的建立
成本控制机制的建立首先要进行项目资源计划,通过分析进而识别和确定项目所需各种资源的种类(人力、设备、材料、资金等)、多少和投入时间。然后是进行项目成本估算,是指根据项目资源计划以及各种资源的市场价格或预期价格等信息,估算和确定项目各种活动的成本和这个项目全部成本。接下来是进行项目成本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项目成本预算,努力将项目实际成本控制在项目预算范围之内的管理工作。然后是进行项目成本预测。具体来说是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依据项目成本实际的发生情况和各种相关影响因素的发展与变化,经常地分析和预测项目成本未来的发展和变化趋势,为项目的成本控制和预算调整提供依据。最后是控制项目的生产实施过程,具体来说包括:①控制订单的评审;②控制生产排程与进度;③控制产品的质量瓶颈;④控制工艺保障生产顺畅;⑤保障物料供应控制停工待料;⑥控制生产员工心态稳定,建立其相关的激励机制。
3.成本效益核算系统
成本效益核算系统包括:生产费用的核算、生产成本的计算和效益成本计算。生产费用核算,是根据经过审核的各项原始凭证汇集生产费用,进行生产费用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然后,将汇集在有关费用账户中的费用再进行分配,分别分配给各成本核算对象。生产成本的计算,是将通过生产费用核算分配到各成本计算对象上的费用进行整理,按成本项目归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产品成本计算。效益成本计算就是对投产的新能源在全部完工后所能够创造的经济价值进行核实。新能源企业的成本效益核算与普通企业不同,其效益要考虑到长远的价值特点,这样就与平常的“减少支出、降低成本”的概念有所区别。在新能源的经济效益基数的计算过程中,要考虑到经济年限的问题,也就是在长期的发展情况下,新能源技术会获得较为丰厚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新能源的新增功能会相应地增加一部分成本,只要这部分成本的增加能提高企业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最终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这种成本增加就是符合成本效益观念的。那么未来的预计效益核算就必须要通过实际调查和软件分析相结合,通过市场评估和经济价值软件的虚拟核算来实现。在核算过程中,由于新能源生产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科技和追求整体效益的特点,经济效益的提高有赖于技术创新。所以,企业的技术人员必须要彻底了解投入生产的新能源的高新技术优势,以技术创新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技术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国有企业。
总之,我国常规能源形势严峻。当前常规能源资源有限且使用低效。我国的能源系统效率为33.4%,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左右。而且常规能源污染严重,我国大气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相当于GDP的2%-3%。在这样的经济背景和环境现实面前,国有企业发展新能源生产是切实可行的,新能源生产的投入可以改变传统技术落后的生产现实,改变能源结构的惯性和新能源发展缓慢的现状。但是在新能源生产和资金投入过程中,必须要对生产成本进行有效地分析和控制,不能盲目地追求新能源建设,要将能源建设与成本分析控制结合起来,建立起以组织系统、项目投产后的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效益核算系统三位一体的成本控制模式,为新能源生产的成本控制和消减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孙伟.浅谈企业成本控制与效益[J].中国集体经济, 2010,(08) .
中图分类号: TK51 文献标识码:A
逆变器作为光伏电站的核心设备,其可靠性直接影响到整个光伏电站的长期稳定运行。组串式逆变器模块化设计理念,实现了每个光伏串对应一个逆变器,每串光伏组件可实现最大功率点跟踪,不受光伏组串差异和阴影遮挡的影响,同时减少光伏组件最佳工作点与逆变器不匹配的情况,最大程度地增加了发电量。组串式逆变器不仅可以应用于常规户外环境,在高海拔、多沙尘、超高温、重烟雾等恶劣环境下同样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其高可靠性很好地确保了光伏电站长期安全高效地运行。
1.光伏并网逆变器的现
逆变器按照隔离方式可分为隔离式和非隔离式两类,隔离又分为工频隔离和高频隔离。工频隔离具有的稳定性优势逐渐因高频隔离技术的发展而消失,高频隔离因较低的成本得到快速的发展,逐渐受到客户的青睐。逆变器依照交流输出方式可以分为单相和三相逆变器,单相主要是小功率逆变器,一般在10kW以内,三相主要在中功率和高功率段使用。单相小功率逆变器大多用在家庭屋顶光伏电站或者小型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三相逆变器大多应用在商用光伏电站和目前火热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中。
2.组串式逆变器技术分析和优势
2.1组串式逆变器定义
组串式逆变器一般是指直接连接光伏组串的单相或者三相输出逆变器,功率等级也由原来的几百瓦上升到几千瓦至几十千瓦。同时也形成了一些固定的显著特性:可室内外安装、IP65防护等级;直流直接与电池板相连,无需直流汇流箱;2路、3路或多路MPPT,MPPT跟踪更准确,更高效;设计灵活,对山地、丘陵、楼宇等各类型的电站适应性强。
2.2组串式逆变器技术特点
国内三相组串式逆变器一般分为两级系统,前级为升压环节,对输入的直流电压进行升压,同时在这个阶段实现MPPT最大功率点跟踪技术,后级为三相三电平全桥你变技术,最高效率一般在97.5%以上,逆变后无隔离变压器输出直接接入市电380V或者升压箱变低压侧。
2.3组串式逆变器的技术优势
组串式逆变器以两个优势尤为突出:
(1)模块化设计、多路MPPT,能够有效解决组串并联失配、组件遮挡时的木桶效应、能够同时使用不同类型的光伏组件,能有效降低组件衰减对系统造成的发电量损失。①MPPT范围宽,启动电压低,发电量时间长。常规500kV集中式逆变器的启动电压为480V而30kV组串式逆变器的启动电压为300V,且MPPT电压范围为280V~950V相比集中式的450V~820V更宽,由此可见:组串式逆变器电压跟踪范围宽,启动低压低,并网时间更长。②解决组串并联失配问题。一般而言组串式逆变器效率比集中的低,组串式逆变器的效率一般在98%左右,而集中式在98.5%左右。③可以同时使用不同的光伏组件:常规晶硅组件各个厂家的质量参差不齐,同一批次的也不能保证参数相同,组件的衰减更是无法保障,衰减的幅度各不相同,这在电站运行3~5年后问题将尤为突出。
(2)故障时对系统的发电量影响小,故障恢复时间短
1MW中的其中一台出现故障,将导致500kW的光伏阵列不能发电,由于集中式逆变器设备体积大、笨重,一般都没有整个设备的备件,需要设备厂商派专人来维护,维修周期漫长,损失巨大。组串式逆变器设备体积小,重量轻,设备更换简便;同时无需专业人员专人操作的特征也确保了逆变器出现故障后,现场运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更换故障设备,把设备的发电量损失降到最小,及时发现故障信息进行设备更换,单台逆变器也最多影响6个组串的发电量。
3.厂房屋顶光伏电站实验数据分析
3.1实验平台介绍
本案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实验平台为广东明阳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光伏电站,厂房屋顶一面积为6626m2,屋顶二面积为1595m2,屋顶三面积为7800m2。在屋顶铺设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公司生产的高效多晶硅组件STP280-24/Vb,功率为280Wp,总计1080片,总功率302.4kWp,实际接入系统302.4kWp。
3.2实验方案及数据分析
对厂房屋顶二面积为 1595.7m2所在的光伏发电区域进行不同类型的遮挡实验,为对比两种逆变器相同遮挡下的发电量情况,对光伏组件对称分区接入组串式和集中式逆变器中,组件对称遮挡,确保光照和阴影遮挡面积相同。实验统计数据结果见表1。
组件横向排布时,最初假设阴影只遮挡1个电池串,当遮挡面积逐渐增大到一定程度时,被遮挡的电池将成为其他未遮挡的电池的负载进而产生压降,当压降大于未遮挡的电池的输出电压时,与被遮挡电池串对应的旁路二极管将承受正压促使其导通,这时被遮挡电池串被正向导通二极管旁路掉,功率全部消耗在二极管,这样另外两个未遮挡的电池串正常输出功率。而当组件纵向排布时,遮挡同时作用于3个电池串,3个对应的二极管若全部正向导通,组件没有任何功率输出,若3个二极管若没有全部正向导通,被遮挡电池作为负载消耗掉其他组件产生的功率,组件同样没有功率输出。
由实验数据可以看出,在光伏组件出现阴影遮挡的情况下,A区中只有单路MPPT的集中式逆变器无论是纵向遮挡还是横向遮挡,发电量均受到较大的影响,而采用30kW组串式逆变器的B区,发电量受影响程度相对较少,B区相对于A区在两种类型遮挡下发电量分别高出约3%、7%,由此可以看出在出现阴影遮挡的情况下拥有多路MPPT的组串式逆变器发电量更高,对光资源的适应性更强,且不同的遮挡方式对组件发电量影响不同。
结论
通过比较发现 ,集中式逆变器与组串式逆变器方案都有自身的优势和存在的价值 ,只有根据电站运行的实际需求选择更加合适的方案 ,才能为电站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供充分的保障。在光照分布不均匀的特殊地形光伏电站中,采用组串式逆变器方案更经济更高效。
循环经济是指,在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下,通过清洁生产、生态工业,持续农业、绿色消费、废物综合利用等环节,使物质和能量在企业内、企业间乃至整个社会循环流动,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真正从过去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传统增长模式,和先污染后治理的生产过程的治理方式,转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模式上来,在生产和消费的全过程,高度重视资源的集约使用和再利用。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根本不同于传统经济模式的新模式,对一个国家的调整机制(包括政府调整机制、市场调整机制、社会调整机制)提出了不同于传统模式的新要求。建立循环经济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核心是通过大规模的制度建设,建立促进循环经济的经济激励机制。经济激励机制是指利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微观刺激和宏观经济调节等经济工具,调整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一类措施,这类措施具有明显的利益刺激因素,具有显著的费用有效性和受控对象的灵活性,因而在世界各国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本文主要探讨发展循环经济的政府激励制。
一、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政府经济激励管制制度现状与问题
中国政府为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有效防止资源破坏或环境污染,先后实施了一系列财政、信贷和税收等经济激励政策,包括对节能技术改造、节能设备购置实行信贷贴息、差别利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征企业所得税和加速折旧等;对资源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风力发电和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实行税收优惠等。这些经济激励管制制度多制定虽对循环经济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离循环经济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缺乏合理设置激励管制制度的基本原则。致使管制制度存在适用性不强、脱离实际、不完善、实施效果不佳一系列问题,只有明确合理设置激励管制制度的基本原则,才能为制度设计指明方向。
2.缺乏有效的循环经济激励管制体制。发展循环经济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技术监督、环境资源保护等众多职能部门,由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之职能交叉、重叠、划分不清等因素,造成循环经济管制体系不统一,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各行其是、多元领导现象突出,结果导致制度实施效果欠佳,甚至有些制度设计完全流于形式。因而,急需建立专门协调机构,加强统一领导、负责制度规划、设计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验收及部门间的协调。
3.缺乏有效的激励管制运行基础。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有关专家的研究成果,激励制度的有效运行要具备以下条件:足够的知识基础;强有力的法律结构;竞争市场;管理能力;以及政治可行性。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要具备制度设计要素齐全、制度实施效果评价机制等条件。我国在上述各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尤其是缺乏有效的制度实施评价机制。
4.现行政府激励管制工具不健全、不完善,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立法空白。主要表现为:一是在资源利用方面,资源价格扭曲和要素价格扭曲未能有效改正,使原料价格过低,产品价格过高,助长了资源的浪费;二是资源核算制度不健全,在国民收入核算中资源利用等经济发展成本不能在核算体系中显示出来,资源耗竭状况得不到反映,使人们无法进行经济发展成本与经济发展收益的比较,造成认为忽视资源的浪费与短缺;三是绿色核算制度不健全。对一般经济主体而言,在眼前利益的趋势下,形成了乱砍乱伐等掠夺性经济行为。对地方政府而言,以经济指标作为考核指标,致使政府只管上项目,不考虑环境影响;四是,尽管推行了一些资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政策,如:耕地占用税、矿产资源税等,但其计算办法仍不适应循环经济的要求;五是,我国排污收费标准过低,在许多行业,甚至远远低于污染治理成本或清洁技术使用成本,致使众多企业宁肯接受罚款或交排污费,也不远治理污染或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六是,财政工具不健全,运用效果不佳。我国目前仅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治污企业实行财政补贴,且仅限于少数几项间接补贴,如利润留成、先征后返等,对相关企业的支持效果甚微。七是,融资支持不足,效果欠佳。尽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融资支持政策,但由于缺乏相应的运作条件,并未落到实处。如:国内现有的有关专项资金/基金难以满足循环经济发展的巨大支持需求,主要是:(1)在国家一级,尚没有建立专项用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基金。如原有的三电资金、节能专项资金先后被停征或取消后,国家却没有建立新的融资渠道来筹集专项用于支持节能的资金。(2)在地方政府一级,用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有限,而且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存在问题。此外,国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在管理、配置使用、监督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基金的使用效率。主要是:(1)基金管理有欠规范。(2)基金的配置使用缺乏透明度。(3)基金的配置使用缺乏灵活性。(4)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力度较弱。八是,发展循环经济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技术、废弃物回收、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领域,有许多立法空白需要填补。
5.缺乏有效的激励管制程序和监督与救济措施。程序欠缺,导致激励管制行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成本的增加;监督与救济措施不完善,导致管制主体滥用管制权利和管制对象滥用企业权利的行为屡禁不止。
二、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政府经济激励管制制度经验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循环经济法制化,运用法律规范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有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体制、运行条件、激励程序和激励监督救济措施,尤其是采用了大量具体的经济激励工具,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其中日本、德国、美国等国家的激励工具最具代表性。主要激励工具包括:
1、补贴政策。一般而言,补贴有三种形式:一是投资补贴,即对投资者进行补贴。如:德国对风力发电的投资补贴即属此类;二是产出补贴,如:美国、丹麦、印度等国根据可再生能源设备的产品产量进行补贴。三是对消费者(即用户)进行补贴,例如欧洲大部分国家均对太阳能热水器的用户提供20~60%的补贴。
2、税收政策。一种是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关税、减免形成固定资产税、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税)等。如:德国对排除或减少环境危害的产品免交销售税。日本对公害防治设施减免固定资产税等;另一种是强制性税收政策。如:德国对除风能、太阳能之外的其他能源征收生态税。美国对损害臭氧层的化学品征收生态税等。
3、价格政策。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对绿色产品价格实行优惠的政策。如:德国制定的电力法要求电力公司必须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并要向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商支付消费者电价的90%;在美国“能源政策法”中规定,公用电力公司必须以可避免成本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同时美国的一些州还做出按净用电量收费的办法。这些实际上都是电价优惠的措施。
4、低息(贴息)贷款政策。目前德国对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正在实施低利率贷款,利率从2.5%~5.1%不等。日本利用非盈利性金融机构为循环经济企业提供中长期优惠利率贷款。
5、政府采购政策。例如美国、日本和德国采取的屋顶计划,实际上是通过政府采购或政府支持采购等手段。扶持尚未成熟的光伏发电产业。此外,政府支持的技术研究和开发活动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
6、押金返还制度。押金返还制度是很有效的垃圾资源化途径,许多国家都采用了这一制度,它主要针对一些易于直接重复使用或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产品和包装材料。押金返还制度对资源回收利用的作用是很明显的,尤其是对玻璃等包装废弃物的回收。
7、公共效益基金。公共效益基金主要有环境基金、节能基金、可再生能源开发基金等。这里以节能基金为力进行说明。节能基金的发展已有多年的历史,包括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等主要发达国家以及巴西、印度等主要发展中国家,目前约20个国家建立了类似的公益基金。这些国家的实践表明,基金的建立和投入使用,对节能的发展形成了有效的支持,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其它社会效益。综观各国的基金运做情况,以下方面值得借鉴:
(1)公益基金的设立建立在有法律法规保障的基础上,并构造公平和竞争的科学管理模式,注重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成本效益,方能达到促进节能产业化的目的。
(2)公益基金的资金筹集有多种方式,包括设立电力附加费、设置专项税种(如英国的气候变化税)、公共财政支付等;但无论采用哪种资金筹措方式,其实质都是能源消费者的贡献。其中征收电力附加费方式在国际上的应用较多,其优点有:①要求所有用电户交纳电力附加费的集资方式,符合“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体现其公平性,易为公众理解和接受;②按照电表读数加收小量的附加费,可以利用现有的收费程序,在操作上简单易行;③这种集资方式年复一年,积少成多,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3)各国公益基金规模的确定,主要是考虑如何满足节能国家目标的需求。
(4)选择哪种基金使用模式,要根据基金的支持目标、基金规模、节能发展潜力等因素来决定。由于各国国情不同,许多国家的基金使用模式都体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
(5)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作为公益基金的资金分配方式有很多优点,竞争性招标方式不但能够选择有较好实施效果的项目,而且对基金管理部门也具有监督作用。当然,竞争性招标也有不足,即实施成本过高,在选择小项目时宜采用先来先得方式。
(6)基金管理机构有三种模式:政府部门;电力公司;独立的非赢利机构。这三种管理机构模式各有优劣,在国际上都有应用,不能绝对地说某种模式是最好的。对于管理节能来说,由于电力改革,电力公司管理的优势被削弱。因此从总趋势看,公益基金将远离电力公司的管理。
(7)不论采用哪种管理模式,公益基金都需要一个监管机构。这个机构可以是独立于基金管理部门的政府机构或立法机构,也可以是代表相关利益方的顾问委员会。监管机构依法和按照监督程序对基金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主要包括对基金支持的项目进行评估,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监督过程中有各相关利益方的参与。
(8)在实践中将公益基金和其它政策措施相结合使用,能够使基金收到更加显著的效果。
三、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政府经济激励管制制度的对策
1、合理设计激励制度的基本原则。合理设计激励制度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公平原则。激励制度的制定必须着眼于循环经济全局发确立展的需要,公正处理各种利益矛盾,使循环经济的发展不脱离公平竞争的轨道。
(2)平衡原则。激励制度虽然常调节某一方面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但也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以及各个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同时兼顾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环境利益、近期利益、长远利益等。
(3)连续原则。某些激励制度的实施只是权宜之计,但是从循环经济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无论是制度的持续实施和修正,必须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以确保循环经济的稳定推进。
(4)紧急原则。在紧急情况下,国家和地方可以超越正常程序而紧急制定和临时的激励制度,以确保循环经济的稳定推进。
(5)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经济发达国家,资源利用有更多选择,资源压力相对较少,环境质量要求较高,激励制度倾向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资源;在经济欠发达国家,经济对资源的初级利用依赖较大,激励制度倾向于提高资源利用程度。
(6)动态调整原则。循环经济的发展进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废弃物治理与回收再利用,发展阶段-废弃物排放量逐步减少与回收利用,成熟阶段-废弃物零排放与资源综合利用。不同阶段,政府经济激励管制目标不同,相应的激励管制制度要与目标定位一致。如:起步阶段,激励制度设计要满足促进废弃物治理与回收再利用的需求。发展阶段,激励制度设计要满足促进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的需求。成熟阶段,激励制度设计要满足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绿色消费的需求。
(7)因地制宜原则。我国地域广阔、地域分异明显,主要表现为:一是自然地域分异。自然地域分异是指地球表层大小不等、内部具有一定相似性的地域单位的分化,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表征地域分异的最重要规律是自然地带性。广义的地带性包括三个组成部分:纬度地带性,干湿度地带性,垂直地带性。纬度地带性是指热量或温度随纬度而变更以及随之而引起的其他方面的带状变化。纬度地带性分异规律以东部湿润区最为明显,自北而南依次出现寒温带针叶林漂灰土景观地带、温带针阔叶混交林暗棕壤景观地带、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棕壤景观地带、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红壤黄壤景观地带、热带雨林季雨林砖红壤景观地带等;湿度地带性主要指经度方向随距海远近所产生的干湿变化。干湿度地带性分异规律决定于东西方向上水分条件的差异,呈与经线斜交、近东西更替的分布图式。主要出现在温带与暖温带的广大地区;垂直地带性主要指随海拔高度而产生的变化。我国山地面积广阔,山地自然景观类型多。山地垂直带谱,一方面受山地所在水平地带的制约,另一方面又受山岭本身的高度、走向、坡向、坡度等影响。我国自然垂直带谱可分为东南湿润海洋型与西北干旱内陆型。二是经济地域分异。我国经济发展有明显的地域差异,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中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西部经济落后地区并存。这是因为,我国地域广阔,各区域的发展存在着发展次序的先后和发展水平高低的梯次。梯次水平主要由该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劣,特别是主导产业部门在工业生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决定。高梯度地区是新产品、新技术、新思想和新的生产经营管理与组织方法的发源地。产业结构的更新和地区经济的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生命周期的衰退,逐步有次序地由高梯度地区向低梯度地区多层次转移和推进;梯度推进过程,是在动态上产生的极化效应、扩散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总上所述,我国不同地区的自然经济条件有明显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处于不同的阶段,这就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要根据各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循环经济发展所处阶段及制约因素等,科学设置适合本地区的政府经济激励管制制度。
(8)分层次设计原则。循环经济可分为生态企业、生态工业圆区、生态社会三个层次,相应的政府经济激励管制度要与其对应,做到有的放矢。生态企业是循环经济的微观基础,在这一层次上,一方面,企业要把一部分社会成本转化为私人成本,企业经济压力大。另一方面,生态技术尚未成熟,技术开发资金投入大,风险大,影响企业建立生态企业的积极性。政府应针对这一情况,采取各种激励制度激励生态企业建设;生态工业圆区是把具有产业关联度的不同企业联结起来,形成共享资源的产业共生组织,使上游企业生产环节的废弃物成为下游企业生产环节的资源。但生态工业圆区内部企业之间的交易费用却会因交易量的扩大而增加,这就要求政府采取相应的激励制度激励生态工业圆区建设;生态社会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将全社会纳入循环经济圈。其关键是要建立起不同层次之间的循环链接,这就要求政府在生态企业与生态工业园区实践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激励制度激励生态社会建设。
(9)全过程激励原则。循环经济确立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个原则,每一原则分别对应循环经济的不同环节,他们对循环经济的发展都是必不可少的。减量化原则针对的是输入环节,目的是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物质和能量流;再利用原则针对的是中间环节,目的是延长产品和时间的服务强度;资源化原则针对的是输出环节,目的是把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综合利用。这就要求国家要根据循环经济三原则的要求,针对循环经济的不同环节分别设计相应的政府激励制度,使激励制度涵盖资源开发使用过程、产品生产与消费过程、废弃物的排放过程及其回收利用过程。
2.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统一领导与部门分工相结合的激励管制体制
循环经济是一种全心模式,政府要尽快适应这一模式的要求,转变现有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建设,实现由管制政府向透明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角色转变。
循环经济发展涉及部门众多,仅靠单一部门领导是行不通的,必须由国家、省、市、县(区)政府实施统一领导,由主管国家、省、市、县(区)长具体负责循环经济工作,通过国家、省、市、县(区)循环经济建设办公室召集各有关部门研究循环经济建设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并实施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在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国土资源(土地、矿产、海洋)、林业、农业、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所管理的自然资源的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并实施相应的部门监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生态监测、生态评价、生态监理等工作。
3.健全激励制度的运行基础
借鉴国外经验,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我国激励制度运行的基础应包括下列条件:
(1)足够的知识基础。激励制度的有效运用需要政府及社会公众能够大致了解激励制度运行的过程和机制,这就要求对循环经济的社会经济属性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培养与形成“成本—效益”为核心的循环经济观。除此之外,激励制度运行所涉及的各方无论是政府、公众还是企业,都必须了解自身在整个过程中所处的法律地位以及司法权的范围和分配,从而决定自己的行为模式。而且,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一方,还应具备制定用于判断激励制度运行成功与否的指标或标准。
(2)强大的法律结构。市场机制与法制相互依存,各自运行都需要彼此之间的相互支持,激励制度根本目的在于将市场机制引入循环经济之中,其有效运行必然需要一个有力的法律结构为支撑。激励制度所要求的法律结构至少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法律确认的有关环境资源的财产权利制度。这个财产权利制度需要权利拥有者能够排斥他人的使用并能根据需要转移权利、有效控制对权利客体的使用、完全接受有权利运行带来所有利益、并负担与其管理相关的全部费用以及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二,通过法律权威保证激励制度的正当使用。激励制度作为政府管制的一种方式必然表现为行政权力的实际运作,这就必然要求法律对其启动的条件、运作的程序、运行结果的评价与监督等方面作出相对明确的规定,将其纳入规范和确定的行为模式,既要克服行政权力的恣为,同时也要力争避免来自行政相对人的消极影响。
(3)充分的竞争市场。相对于传统的政府管制而言,在竞争性的市场中,激励制度是最为有效的,这是因为循环经济要素市场的形成才会使环境资源成本向社会生产成本转化成为可能,只有竞争的压力才有可能促使企业形成削减环境资源成本的动力,只有具备这样的前提条件,“成本—效益”的约束机制才得以在循环经济中形成。
(4)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激励制度的运用,一方面,要求政府能准确收集和获得与激励制度运用相关的准确信息,并将其纳入决策的过程。另一方面还要求政府必须为所用的激励制度提供研究、设计和管理所需要的人力和财力资源。除此之外,政府必须能够执行其制度,能够对违章情况随时作出处理,并能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控,如改变税率的水平等。
(5)政治支持。激励制度在政治上的可行性或可接受性取决于政府机构、企业、非赢利组织对他的接受程度。所以,激励制度的运用必须考虑到所涉及各方的实际利益,明确“利益相关者”以及他们可能从激励制度响应中获利,争取包括政府机构、企业、非赢利组织在内的尽可能广泛的政治支持。
(6)健全的激励制度要素。是指激励制度应包括以下实体、程序内容:制度选择建议和建议程序,问题预测与制度规划及相应的程序,广泛的调查研究、分析及相应程序,科学、民主、合法的制度抉择及相应的程序。
(7)健全的激励制度实施机制。是指具备有效实施的标准、机制与程序,具体包括:制度实施的时机与态势标准,制度实施的程序标准,制度实施的检测标准,制度实施的监督机制与程序等。
3.合理选择激励工具
根据“丁伯根法则”,当决策者要实现某一数量的独立的政策目标时,至少应有同样多的政策手段。如果有效的政策手段数量少于政策目标的数量,其中的一些目标就无法实现。如果有效的政策手段数量多于政策目标的数量,则所有政策目标都可以实现,且有多种实现的选择途径。根据这一法则,循环经济要兼顾环境、经济等多个目标,相应的存在多种激励工具。借鉴国外经验,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和循环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应选择以下工具:
(1)财政补贴。补贴主要是指通过采取物价补贴、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方式对循环经济企业进行鼓励。一般而言,补贴有三种形式:一是绿色投资补贴,即对投资者进行补贴,如对风力发电投资者实行投资补贴等。对投资者进行补贴的优点是可以调动投资者投向绿色产业的积极性;缺点是这种补贴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无关,不能起到刺激更新技术、降低成本的作用;二是绿色产品补贴,即根据绿色产品产量对生产者进行补贴。这种补贴有利于增加产品产量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三是绿色消费补贴。如对太阳能设备、微型风力发电设备的购买者给予补贴,以促进清洁能源的推广。
补贴政策的实施应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补贴资金来源问题。根据美国和西欧的经验。一是通过系统效益收费来筹;另一个是征收化石燃料税,中国主要由政府财政支付;而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财政收入有限。需要补贴支援的事业很多,所以依赖政府财政的支持不是长久之计;二是补贴策略问题,即应给谁予以补贴和以什么样的运行机制进行补贴,如果对用户进行补贴,正如前述,不一定能达到政策的预期目标:如选择投资者给予补贴,并采取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的机制,则可能取得既扩大生产规模,又能降低成本的双重目的。
(2)税(费)收政策。发展循环经济的税(费)收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制性税(费)收政策。这种强制性税收政策,尤其是高标准、高强度的税收政策,不仅能起到鼓励节约利用资源和防止环境污染的作用,还能促使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因而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刺激措施。要建立和完善环境与资源税收体系,必须在现有资源税的基础上,扩大征收范围,开征环境税、森林资源税、渔业资源税、燃料税、碳税等税种,并逐步将现行的资源环境补偿费纳入资源环境税的范畴。同时实现税负转移,完善计税方法,加大对有害于环境活动或产品的证税力度,加强资源税的惩罚。二是税(费)收优惠政策,如减免关税、减免形成固定资产税、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税)等。
实现绿色税收政策,应注意解决以下问题:一是税收调控目标的选择应建立在包括环境效益在内的成本效益分析基础上,实现环境经济一体化;二是绿色税收手段要和其他手段配合使用;三是不同税收措施的选择要相互配合,如从税收调节环节来看,可在产前环节,运用税收手段引导企业使用清洁的能源、原材料等;在生产环节,实施鼓励采用生产工艺先进、节能降耗、消除污染的工艺、技术、设备;在产后环节,对企业回收利用废物实施税收鼓励措施。
(3)价格政策。建立较为完善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符合低成本发展原则的资源价格体系,将各种资源环境要素直接投入市场,依据价格规律和供求关系来确定、体现资源环境要素的价格,使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再生、补偿纳入经济运行的价值运动中,真实反映市场经济运行状况的价值运动全貌。一方面,改变现行的资源价格只计资源开发成本的做法,使资源价格至少包括资源开发成本、环境退化成本和资源利用成本等。另一方面修正与环境有关的产品价格政策。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这类产品定价应包括污染者必须支付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或由于产品污染而造成的环境损失费用。通过这种定价政策的实施,有效防止经济发展对环境资源的损耗和破坏。
(4)低息(贴息)贷款。低息(或贴息)贷款可以减轻企业还本期利息的负担,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缺点是政府需要筹集的一定的资金以支持贴息或减息的补贴,贷款数量越大,贴息量越大,需要筹集的资金也越多。因此,资金供应状况是影响这一政策持续进行的关键性因素。该制度的实施要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为了提高贴息贷款的经济效益,关键性的问题是正确地选择贷款对象和实施科学的贷款程序。
(5)押金返还。押金返还是指,对产品征收押金,当产品废弃部分回到存储、处理或循环利用地点时退还押金的制度。该制度是税费工具和补贴工具的组合使用,不存在单独使用任一工具的副作用,其在物品的回收利用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明显,但它存在建设和运营成本高的问题,因此许多行业的厂商都尽可能地避免在本行业建立押金返还制度。此外押金返还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德国规定塑料瓶保证金和强制退还塑料瓶后,德国啤酒和软饮料生产商几乎都从塑料瓶改为玻璃瓶,使用塑料瓶的外国矿泉水和饮料生产商,因玻璃饮料瓶的高额运输费用,几乎被挤出德国市场。因此,该政策的采用应考虑到市场、产品特征等多方面的因素。
(6)公益基金。建立公益基金是推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一种有效融资机制,建立基金,关键要解决好基金规模、来源、使用、分配、管理等问题。这里以节能基金为例说明如下:
节能公益基金的规模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国家宏观的节能目标、节能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分析、可能的基金融资渠道、相关利益方的态度、对相关产业部门的影响、基金的配置使用方式、适当的规模要求等多种因素,由政府部门在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的基础上,与各相关利益方协商确定最终规模。随着节能发展,基金规模可做相应的调整。
节能基金融资渠道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融资渠道的可行性、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可能的集资规模、对相关产业和部门的影响等多种因素。基于对上述诸多因素的综合考察,建议优先选择电费加价的方式作为基金的融资渠道,其它融资渠道可作为备选。
节能公益基金使用模式的选择应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根据基金的支持目标、基金规模、节能发展潜力等因素来决定。基本的选择原则是确保基金对节能发展形成有效支持。可采用三种方式:一是支持可形成较大节能能力的节能(基建/技改)项目;二是支持量大面广的小型节能技改项目;三是支持节能产业和市场发展。基金的使用以前两种方式为主,并适当选择采用贷款贴息、折让、部分/全额资助等激励机制。
节能公益基金分配应特别注重应用竞争性招标方式。
节能公益基金管理模式需要在政府和独立机构模式中总结经验,特别是需要考虑和设计一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管理机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应取两者之长、避两者之短,是一种既能利用政府部门宏观调控作用,又能发挥不同专业机构管理特长的模式,即这种管理模式是一个由多个机构组成的、在管理上形成互相合作又相互监督的、体现公平、高效的管理模式。
(7)购买性支出。购买性支出包括投资性支出、消费性支出两种。在投资性支出方面,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如:城市排污管网、垃圾处理厂等;在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通过绿色购买行为,影响消费者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如: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的产品。实施绿色采购关键要解决好下列问题:一是健全绿色产品认证制度,为绿色采购作好技术准备;二是将绿色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的目录,实行集中采购模式,以便强制实行;三是推行绿色产品协议供货制度。协议供货制度是指通过一次招标为有共同需要的各单位确定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产品,并在一定时间内由有此需求的单位直接向中标供应商采购。这既有利于选择合适的产品和价格,也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此外,还要积极利用环境责任保险、信贷担保等激励工具,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4.合理选择激励工具的有效组合与运行方式,实现组合效益最大化
多种激励工具共存的条件下,如何选择运用不同激励工具成为制度实施的关键。
笔者认为,不同激励制度应当综合运用。理由如下:首先要实现环境与经济目标,但只有有限的制度可以使用。这时,通常无法保证所有目标的顺利实现,相关的制度必须综合运用;其次,制度对目标变量的作用不是充分独立的,即使目标数量与制度数量相等,仍会存在不同目标之间的替换,影响制度的效果;再次,循环经济系统比较复杂,制度运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当利用某制度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时,不能避免制度失效的风险,故不能过度集中地使用少数制度,应综合运用。最后,没有完美无缺的制度。一种制度运用往往既带来收益,也带来一些副作用,而收益的副作用常常不同时体现出来。综合运用可使他们互相补充,扬长避短。总之,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各种制度的运用,发挥最佳组合效应,既包括各激励制度之间的组合运用,也包括激励制度与其他制度之间的组合运用。
在综合运用不同激励制度时,为了确保综合运用效果最佳,要综合考虑下列因素:要以循环经济发展目标为依据,要以健全的组织协调机制为前提,要统筹考虑制度成本(实施成本、转换成本、交易成本、信息成本)、社会公平、经济技术发展程度等因素,要瞻前顾后、考量全局的利弊得失,要科学选择最佳组合方案,要注意激励制度的财力、组织保证,注意激励制度的时差、作用方向、运用时机、主次交替组合,确保组合效应最佳。如:财政类制度比投资类制度的制定时差要长,而作用时差要短,只有配合使用才能有效避免制度时滞现象。
5.健全激励管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