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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模板(10篇)

时间:2023-05-31 15:09:0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合同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合同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篇1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西方谚语说: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合同是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建设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开发过程中产生一系列纠纷的根源,因此房地产公司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充分了解工程合同管理特点及存在的合同风险为前提,有效防控合同风险,理顺与之相关的“法律线”、“利益线”、“管理线”,堵住合同管理漏洞,优化合同风险管理,达到降低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

1 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主体的多元性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从开发报建到最终完成实体项目涉及的合同类型众多,合同主体也是多元性的,房地产项目通常要签订的合同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租赁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广告合同等,因此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与不同的主体进行合同洽谈。

(2)合同条款的专业性

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过了专业化的运作后,模式已经比较成熟了,所以项目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的大多数合同都有通用(固定)条款或者直接以格式合同来体现。例如在合同条款中对业主及承包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地规定,且还规定了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师处理问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由停工、变更、延误、索赔、争议、违约等原因造成的问题。

(3)合同期限的长期性

房地产开发通常有一个较长的周期,一般工程合同履行的时间跨度较大,有的甚至可以横跨整个项目开发周期,比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4)合同履行的复杂性

由于合同期限比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项目所处地域规划或地理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都有可能发生变化,这样就会导致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虽说可以依据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解决,但是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合同标的额通常都比较大,一旦有利益冲突的发生,就会出现各方因维护自身权利而展开尖锐谈判的局面,合同履行的难度大。

2 合同风险构成要素

在合同的缔结、签订及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工程建设的长期性及复杂性,造成建设环境及各种外部条件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事先难以在合同中完全规定,可能使已固定的合同条款发生变更,已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关系出现偏移,合同风险由此产生。构成合同风险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都无法预测和控制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政治、市场变化、战争等,比如有关政府管理机构延误项目审批;工程项目与建设环境发生冲突,必须停工进行处理等。

(2)工程设计不当。主要有:由于设计错误或者设计水平不高,导致施工图纸出现较大纰漏;结构设计太保守,导致桩基础、配筋设计较浪费;各专业设计之间沟通协调不足,导致总体设计方案“筛子当水桶”——漏洞百出;设计太粗略,标注不细致,导致工程量清单编制失误等等。

(3)地质勘察报告失实,造成基础设计存在偏差,施工工期的拖延。

(4)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变化。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通常比较长,建设过程中与房地产相关的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时有发生,比如商品房预售的要求由正负零变为封顶,住宅的消防验收标准发生改变、地下人防工程标准发生变动等。

(5)合同文件的错误、含糊。由于房地产公司的忽视或工作中失误造成合同文件本身存在很多错误和含糊不清的地方。比如:合同工期的约定太粗略;工程量清单不详实,缺项漏项;合同条款漏洞百出,用词不严谨;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程序和时间约定不完善;对于物价上涨在合同文件中没有约定相应的调整条款等等。

(6)承包商选择不当。由于实际的承包商与投标时所报的不是同一个人,房地产公司又容易被承包商“忽悠”,如果实际承包商的资质不够、信誉不好、施工能力不强、对资金不善管理、抗风险能力较差,工程变更频繁,那么必定会给房地产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

(7)监理工程师选择不当。所聘用的监理工程师工作上如果出现失误或者不作为,势必给承包商钻管理空子的机会,必定会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也很难保证工程质量。

3 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3.1 建立企业合同综合管理体系

合同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可以说是整个合同风险管理的良好开端,也是优化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前提。而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于合同综合管理体系中,所以开发商可以从建立和完善合同综合管理体系入手,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风险管理,达到杜绝合同失误、避免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3.2 理顺法律、利益、管理三条“线”

对于合同风险管理一般的做法是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驾驭风险监控,而从合同管理的特点和合同风险构成要素可以看出,除了建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外,还必须理顺法律、利益、管理这三条“线”,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防控,最终达到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目的。

(1)理顺“法律线”

少了法律的保障,企业的经济活动将面临着合同纠纷与管理失控的局面,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严重的甚至无法达到合同的目的。所以,是否合法成为了合同风险防控的重要前提。首先要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按照法律的正常轨道运行,合同条款必须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他单行法律规范的规定进行严格约定。其次,清楚地了解合同风险防控的主要节点,完善必需的条款,明确重要的条款;必须健全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规范整个操作流程;以“合法、平等、公平”为基本原则,设定双方权利及义务,约定违约责任和救济渠道等。

(2)理顺“利益线”

可以说,与合同有关的一系列经济活动都受利益的驱使,并以利益为最终目标。因此,利益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双方合同缔结的内在驱动力。理顺“利益线”,必须对以下问题有清醒地认识:①我方的利益目标是什么?②权利义务在合同相关条款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③合同内容中是否隐藏着利益的“漏洞”或者“定时炸弹”?事实证明,利益诉求的实现必须要以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为基础——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地进行谈判商洽,修改并完善合同,将各方利益诉求落实于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款中,使合同遵循约定步骤有序进行。

(3)理顺“管理线”。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立项审批、签订、履行按程序进行,是风险防控的第三道关口。理顺“管理线”,要充分发挥相关法规部门的作用,切合实际地完善合同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把关合同的授权签订规则并加强合同的文本管理。坚决杜绝“先签订后审查”以及“先履约后补约”的“风险裸奔”行为。把管理线延伸至合同行为的每一个过程,一方面,要确保合同的审批程序完整、符合规定,另一方面,也要使合同的后续履约处于持续监控之中。当然,这种管理绝不是一个企业的单个部门所能实现的,而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体系架构以及相关部门协力配合的监督机制作为支撑。

4 结语

总而言之,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对降低公司成本、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以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在国家调控政策不松懈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一定要重视合同风险管理,并建立起一整套切实有效可行的合同综合管理体系;法律为先、立足利益、管理保障,有效防控合同行为的风险,才能保证房地产公司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叶安华.房地产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在成本管控中的思考,价值工程,2012年 第10期.

[2] 何宏.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的风险管理,《当代经济》,2009 年7 月(下).

[3] 宋尧熙.优化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建材与装饰,2008 年5月.

篇2

1.1 在FIDIC合同条款中,阐述D-B模式的是黄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阐述EPC模式的是银皮书《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该两种模式大致相近,其中最主要的差异在于承发包双方风险分担的方式不同。按17.3款的规定,雇主在D-B模式中比在EPC模式中多承担的风险为:

1.1.1 雇主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之任何部分,除非合同可能如此规定;

1.1.2 由雇主人员或雇主对其负责的其他人员提供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如果有);

1.1.3 不可预见的,或不能合理预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已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1.2 正是因为承发包双方承担的风险不一样,FIDIC建议,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应采用D-B模式,不采用EPC模式:

1.2.1 如果投标人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资料,以仔细研究和核查雇主要求,或进行他们的设计、风险评估和估算;

1.2.2 如果建设内容涉及相当数量的地下工程,或投标人未能调查的区域内的工程;

1.2.3 如果雇主要严密监督或控制承包商的工作,或要审核大部分施工图纸;

1.2.4 如果每次期中付款的款额要经职员或其他中间人确定。

1.3 另说明,D-B模式中雇主的风险与我们熟悉的FIDIC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是一样的。在此,如果仅从承发包双方承担的风险看,D-B模式更靠近C模式(施工承包)。

1.4 从本文1.1.3可以看出,FIDIC最主要的划分风险的原则(承包商承担风险的范围以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否合理预见为限)在EPC模式中失效。进一步,结合银皮书中的4.12款和5.2款看,实际上,EPC模式要求承包商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风险。

2. 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界定

2.1 指导意见对工程总承包的界定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承包”。该概念界定存在如下问题:

2.1.1 以工程总承包企业界定工程总承包,难免有概念循环之嫌。

2.1.2 全过程承包自然是工程总承包,若干阶段的承包就未必如此,比如,只承包勘察或设计或采购任务就很难被认定为总承包。

2.2 与总承包概念相对的是分承包。实际上,与FIDIC的银皮书、黄皮书和红皮书相对应的承包都是总承包,三者的共同点是承包方承包了施工。

2.3 建设项目展开的阶段一般为:计划、设计、施工、运转。(此处的计划主要指可行性研究,不包括勘察设计。)从此阶段划分看:

2.3.1 EPC模式承包的阶段包括计划、设计、施工;

2.3.2 D-B模式承包的阶段包括设计、施工;

2.3.3 本文1.3中的C模式(施工承包)仅包括施工。

2.4 应说明,总承包概念容易引起的误解是人们喜欢将之等同于建设全过程承包,指导意见亦未能完全避免该误解。若立足于建设全过程,则唯有EPC模式可堪称总承包;若立足于项目的全过程,即考虑2.3中项目的运转,则可能只有BOT及其派生模式可堪称总承包。

2.5 因此,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宜界定为:承包方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对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之全过程或至少包括施工的若干阶段的承包。除此之外的其他承包可称为阶段或分项承包,但按承包的应有之义,只承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不应属于专项承包。

2.6 与2.5相应,工程总承包企业可界定为:具备相应资质,能对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之全过程或至少包括施工的若干阶段进行承包的企业。

2.7 2.5中对工程总承包的界定与指导意见有所不同,按指导意见,不包含施工的承包,比如设计-采购(E-P),也属于工程总承包之列。但是,这种不同不应该影响到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界定(请参见本文4.2.2)。

3.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界定

3.1 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为:“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该概念界定存在的问题如下:

3.1.1 与2.1.1相似的问题;

3.1.2 “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并不能与指导意见对总承包的界定区别开来,比如,承担项目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任务(指导意见中的项目管理承包PMC),到底是工程项目管理还是总承包?

3.2 在指导意见中,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应是相对的,即工程项目管理总是在代表业主对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中的总承包)进行管理。如果我们不这样理解,按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则工程项目管理完全可以回到业主自营的时代。另外,指导意见已明确同一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两企业不可同时承担一个工程的项目管理和总承包,-这即说明,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之所以相对,是要力求二者互补。

3.3 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系相对互补的关系,则按本文2.5的界定,不论是工程总承包或是专项承包,都可需要项目管理的介入。但是,对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则可能构成例外,即,对于包括可行性研究的EPC模式,需项目管理的介入,应不会有过多的质疑,但对于只承担可行性研究的项目管理服务,是否需要另一项目管理企业介入项目管理,则是值得质疑的。

3.4 考虑到项目管理的目的是受托方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按指导意见的陈述),而控制和管理最原初的依据即是可行性研究,因此,0对只承担可行性研究的项目管理服务,应不需要另一项目管理企业介入项目管理。-FIDIC在本文1.2.3中的建议也即是此理。

3.5 有鉴于此,工程项目管理宜界定为:受托方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或专项承包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6 与3.5相应,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可界定为:具备相应资质,可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或专项承包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包括承担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做作为可行性研究之必要结果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

4. 二企业的比较及市场培育

4.1 对比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4.1.1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力求一种相对互补的关系;

4.1.2 工程总承包以施工为主导,工程项目管理以可行性研究为主导;

4.1.3 在总承包EPC模式中,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在可行性研究方面可能会有所融合(后者对前者更多的是参与而非管理)。

4.2 4.1中的分析不是绝对的,但是,对于目的是要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而言,以此界分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是适当的。理由如下:

4.2.1 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不具备可行性研究能力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样,都缺乏核心竞争能力。

4.2.2 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一个具体的项目上,可能只侧重一二方面任务的承揽,比如,工程总承包企业可能只进行设计-采购(E-P)承包,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可能也只承担设计和采购管理,但具体的承揽任务的方式不应该影响两企业的界定。在指导意见中,之所以会出现2.1.1和3.1.1中的循环,也是出于此种意识。

4.3 以我国目前的现状看,在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中,设计与施工都有实力较雄厚的企业来完成,但计划与运转环节则相对乏力。因此,

4.3.1 加强企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能力几乎既是行业界所期,也是指导意见的一个侧重。在指导意见中,无论是项目管理服务(PM),还是项目管理承包(PMC),可行性研究都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指导意见将EPC模式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第一推荐,也无非是要强调可行性研究。人们易于将工程总承包等同于项目的全过程承包,更像是出于这种行业期待。但是,

4.3.2 以目前的情况,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加强企业的可行性研究能力为重点,应无可非议,但不宜急于以行政的力量将EPC模式作为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重点,因为这里不仅涉及到一个资源配置的问题,同时,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可行性研究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与EPC模式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得以诞生的前奏。

4.3.3 涉及项目运转环节的总承包,比如BOT,只是在EPC模式的基础上再加一个融资问题(FIDIC出版其银皮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适用于BOT项目或类似投资模式下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可与EPC模式的总承包一并考虑,并可以此藉市场需要来促进与EPC模式相适应的总承包企业的发展。

4.4 鉴于4.3的分析,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培育发展适应D-B模式的总承包为宜,这可以通过勘察设计企业或施工企业的改造和重组,或通过二者的结合,得以便捷地实现。-在这一点上,指导意见是十分中肯的。但是,指导意见同时鼓励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发展与工程项目管理相应的能力,还需注意两点:

4.4.1 按指导意见,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承接业务的最大范围是项目管理承包(PMC),因此,即便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具备工程项目管理的能力,它们也更愿意承包设计或施工任务本身。另外,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也不能界承包失败之后再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因为一般而言,后者发生在前者之前。

4.4.2 以4.3.2的分析,如果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还没有发展成为与EPC模式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则其在能否发展具备可行性研究能力方面可能会受到局限。如此,按4.2.1的分析,该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上必然缺乏核心竞争能力。

4.5 因此,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宜通过建筑业中的中介机构,比如咨询公司、监理公司等,经整合而完成。但值得强调的是,在此整合过程中吸收建筑师的加入应系十分必要。

4.6 应说明,指导意见的目的之一,是意欲通过建筑行业结构的调整,以使其更加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本文从FIDIC合同条款中D-B模式与EPC模式风险分担的差异入手,分析界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目的就是要廓清二企业在市场中的定位。但是,一种企业能否发展,还需具备制度层面上的发展空间。以本文对二企业的分析界定,届制度空间充分时,二者之间的相对互补关系即可组合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各种工程管理和承包模式。

篇3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必要性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内容包括施工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要求建设项目各参与方在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实施阶段就必须加强合同的研究,分析合同管理的相关要素,尽可能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惯例接轨,使其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利工具。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深入贯彻执行,研究、分析论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建筑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普遍开展和施工企业风险意识普遍增强,目前的建筑市场正在发生着质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来说,都变得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已不再仅仅只是一个签字画押问题,而正变成一个风险管理的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选择相适应的合同类型、作好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防范和控制合同的风险,对承发包双方来说都是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与以前相比已取得巨大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值得探讨并有待解决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意识薄弱

目前在我国,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管理水平较低仍是建筑工程中的普遍现象:法律体系尚不够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水平还不高;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经常发生。

鉴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人由于在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多数情况下,只得接受发包人在合同中提出的苛刻条件。加之承包人为迎合发包人而无法认真、严格地执行合同,难以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由此导致了合同约束力不强,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等现象的发生。

2、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理论尚有差距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合同管理研究是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的,对国内的合同研究较少。在研究过程中,过于注重合同法律和合同条款的介绍、解释与分析研究,而忽视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在操作层面的指导作用,尤其缺乏对项目现场所必需的合同管理程序和方法的研究。在合同条件的研究上主要集中于FIDIC合同条件,对国内合同管理操作的指导意义不大。

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研究和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和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是约束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合同内容从双方的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及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与结算,到争议与违约、索赔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合同管理应是项目参与各方合同的主要内容。

我国于2008年12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是符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计价规范"总结了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及条文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和完善工程价格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或者说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根据建设市场供求情况进行的自由竞价,从而使双方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对于这一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实施有利于计价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制定与之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体系,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意义

1)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以配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和实施,使之满足新形势下建筑市场需要,能够更好地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目前,我国工程造价模式已由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转变,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由于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这种方法进行计价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进而更加不利于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研究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能够促使合同双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篇4

中图分类号:TU723. 1 文献标识码:B

0 引言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建立与实行,各工程建设单位都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对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1]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近年来,整个市场异常火爆,但是市场不规范,各种工程纠纷频发,超中标价、超预算现象严重,如何提升合同管理的基础地位,进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已成为目前房产单位项目建设的新动向。因此,有必要从造价控制的角度加以认真研究合同管理,切实有效地抓好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这样才能使项目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1 合同管理分类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而言,合同由形成到完成结束,要经历许多过程,花费很长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合同的整个寿命期中进行,而且要针对不同的阶段,来确定每一个阶段合同管理的任务和重点。从合同的寿命期角度,合同管理可以分为合同管理前期、合同管理中期、合同管理后期。合同管理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

1) 合同管理前期:

合同管理前期是指从发放招投标文件开始到签订合同为止,主要指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通过对招标文件的研究来分析合同的可能情况,而招标文件和标书则是业主和承包商间的初次要约和承诺。业主和承包商通过谈判取得一致,从而最终签订合同,使之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包括合约分判制定、供应商选择、确定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方式、工期质量要求、奖罚条款、合同交底等。

2) 合同管理中期:

合同管理中期主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协调项目各个合同的实施。主要包括签证变更的管理、工程计量的管理、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工程结算的管理、索赔的管理等。

3) 合同管理后期:

合同管理后期主要是指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在这一阶段,对于业主而言,主要是指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清理检查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把好工程款结算关。对于总包合同而言,要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审价,根据合同、审价报告,切实对照合同的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检查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支付工程款。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 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 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2 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

合同管理贯穿整个造价控制过程,是控制造价的重要手段,对于造价控制的作用可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1) 合同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选择一个好的供应商,确定一个合理的合同价,应首先将合同价控制在成本指标内。如果签订的合同是一个假合同,将直接无法预见成本是否可控,实际中容易出现超成本指标的情况发生。

2) 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中,主要包括: 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上述各项内容在合同签订前若能予以全部科学合理地明确,可预见因素应在合同中事先具体明确约定,将有效避免出现问题后发生纠纷。同时,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

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指签证变更的管理及索赔的管理,直接对造价是否有效得到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是全局

性的影响。

3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机理

3.1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概念模型构建从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可见,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之间存在着密切而深刻的内在联系及相互作用。

一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的各类合同是建设活动中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性文件,合同编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作为一种手段及方式,目的在于保障各方责任、权利的明晰,最终也是为了规避各种扯皮现象的发生,以促进造价的合理有效控制为目的。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对于造价控制至关重要,任一环节的滞后或失灵都有可能给项目成本带来无法估量的负影响。即造价控制离不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发展推动造价控制。

另一方面,造价控制直接关系到项目成本的控制,是保障项目利润的基础,因此又将指导合同管理,要求在全过程建设中做到合同管理到位及有效实施,并对合同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市场规范化要求的推进,合同管理日益凸显其重要性,不仅要全面、精细,更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保持可持续性。归纳而言,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主要的和有效的手段,与造价控制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继而推动建设项目的可控发展。因此,必须从造价控制的角度加以认真研究合同管理,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这样才能使建设项目达到良好的投资效益。合同管理 造价控制建设项目可控发展促进指导。

从合同管理分类可见,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前期、合同管理中期、合同管理后期,每一阶段都会对造价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促进或抑制,或直接或间接,工程造价由于每一阶段合同管理的不同状况而改变了原有的状态,从而正向或反向的影响整体状态,或造价得到有效控制,或失控,甚至可以说是全局性的。同时,造价控制的当前状态又将对合同管理的每一阶段产生反作用,指导并要求甚至限制合同管理的具体实施。最后,每一合同项目的结束,甚至是整个工程项目的结束,工程造价的分析、诊断、反馈,又将回顾整个合同管理过程,对下一工程项目及相同或类似分包合同项目的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借鉴,这一阶段可归纳为合同管理的后评估期。因此,构建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概念模型如图所示。

图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作用概念模型

从概念模型可见,合同管理通过四阶段对造价控制产生作用,两者相互影响,以四阶段为桥梁,不断根据反馈信息修正调整,不断相互匹配,以期使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这就要求认真研究在合同管理的每一阶段对造价控制的作用方式及存在的问题,以期通过有效的措施完善合同管理的每一阶段,进而有效控制造价。

3.2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关系阐述

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渠道包括合同管理前期、中期、后期、后评估期,通过这四个阶段对造价控制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1) 合同管理前期。

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主要通过供应商选择、设计方案优化深度、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例如,许多工程由于前期设计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导致在实施过程中的频繁变更,一方面致使工期延长,另一方面造成成本加大。

2) 合同管理中期。

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投资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具有关键的意义。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通过签证变更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索赔管理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例如,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将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 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款项难以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发生变更是任何工程都无法避免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工程项目变更。变更常常直接导致成本费用的增加和工期调整。如果对工程变更的管理与控制不力,引起费用增加的变更发生较多,必然会严重地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

3) 合同管理后期。

该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同样有不可忽略的意义,对于业主而言,主要通过实际施工的核定,调减重算、冒算的项目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

4) 合同管理后评估期。

该阶段是一个相当关键的环节,它是对整个项目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总结,提取经验与教训,尤其是合同条款是否发生了争议、付款方式是否有待改进、供应商的能力及配合程度、管理得失等的评估,可以完善同类项目的合同范本、沉淀优秀供应商、明确同类项目的合约分判指标,用来更好地指导下一项目的实施,为其提供可借鉴之处。因此,更多的是对下一项目的工程造价的影响。合同管理不仅要重视前期的管理,更应该重视后期的管理与总结工作。

4 结语

文章对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之间的影响机制进行了分析,合同管理必须在合同的整个寿命期中进行,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对合同管理四阶段的现状加以全面分析,认识到目前存在的问题,加以针对性的改进与完善,确定每一个阶段合同管理的任务和重点,以期通过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加强每一阶段的合同管理,从而正面影响造价控制的有效性,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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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B21 文献标识码:A

一、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意义

目前在工程签署正式的施工合同之前,需要首先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的目的是明确业主和设计者之间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使得在工程施工中能够实现双赢。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只有对工程设计合同加以有效管理,才能使业主获得最大的收益。对于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国家已经明确出台了相关规定予以支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加强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意义在于,不但可以规范业主和设计者的行为,也使工程设计环节受到了法律保护,使工程设计环节更具有可操作性,满足了工程建设的需要,为工程建设提供了前期的设计准备。由此可见,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对与工程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目前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条款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工程设计条款不完善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工程设计牵扯的环节多、任务量大,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如果在工程设计合同中涵盖所有的环节,无疑将加大合同的制定难度和履行难度。除此之外,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还存在偷换概念的现象。部分业主为了单方面的利益而制定了仅仅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而未顾及对方的权益,这就造成了工程设计合同的漏洞,留下了法律隐患。特别是存在设计分包的情况时,总包方很难既满足业主的要求,又照顾到分包设计院的实际情况。所以,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条款需要统筹考虑,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工程设计合同是工程施工前期的技术准备,属于工程合同的一种。工程设计合同主要是针对设计环节而签订的,因此对工程施工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在实际的工程运作中,许多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合同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履行真正的合同签订程序,对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具有随意性,没有纳入标准的合同管理之中。这就导致了容易在工程设计环节出现业主与设计者扯皮的现象,而且也容易造成施工工作的混乱,影响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

(三)对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不完善

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凡是工程施工中签订的合同都要归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且对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都有明确的制度,比如合同需要由哪个部门制定和审核、需要履行怎样的签字程序、工程设计图纸需要通过怎样的渠道进行提交和传递、设计工作量如何进行审核以及如何办理支付等。工程设计合同应该按照这一制度进行管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暴露出了管理不严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漏洞,导致无法对工程设计合同形成有效的监督,无法保证其合理合法的执行。

(四)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缺少有经验的专业人才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与普通的合同管理一样,需要有经验的专业人才进行管理。由于工程设计合同的特殊性,其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技术背景、工程管理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知识、风险分析和控制、甚至财务和税务的相关知识。而在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这种人才的数量明显不足。

三、解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要想解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完善工程设计合同的相关条款,实现其约束力

制定工程设计合同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业主和设计者的利益,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使工程设计合同真正成为约束双方的有力武器。在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合同双方应经过充分的沟通,做到合同的公正公平,避免出现合同偏向其中一方的情况出现。在既有设计总包又有设计分包的情况下,要统筹考虑,使关键合同条款尽量保持一致性,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和执行。要使工程设计合同成为标准的完善的合同。

(二)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针对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现状,业主和设计者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工程设计合同不只是属于业主和设计双方的事情,任何一方不认真都容易引发后期的扯皮现象的发生和工期的拖延。所以,无论是业还是设计者,都要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完善工程设计合同的相关管理制度

对于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要像标准合同一样,纳入到合同管理制度中来,明确工程设计合同的地位,建立适宜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使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有制度可依,有标准可执行。使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制度化、常态化,真正从制度环节保障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到位。同时,对工程设计合同的执行,还应当设立监督制度,对各部门是否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合同进行监督。

有些工程工期较长、难度较大,在其设计合同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在发生设计变更时,设计合同也应该对相应的条款进行变更;设计合同的管理应包括上述内容。

(四)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建设高效的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团队

对于目前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业务技能不足的问题,我们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在组织专业学习、培训的同时,让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到工程现场锻炼,了解施工情况、设计与施工的接口情况,努力提高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符合岗位的要求。

在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团队的建设上,一方面做好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业务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使新人尽快掌握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法,在团队中尽快进入角色;一方面紧跟工程管理和法律法规的新进展、新形势,及时更新团队成员的业务指导思想和业务操作水平,使团队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与时俱进,得到整体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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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的重要性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2 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普高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资质非法挂靠问题

何谓“挂靠”?从法律的层面上讲,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规避了国家法律政策对企业法人以外的个人和团队在税收、贷款、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并且利用所挂靠的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获得了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与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

2.2 阴阳合同问题

为了达到避税等目的,阴阳合同在很多领域广泛存在,这的确给政策执行和税收监管带来很多问题。阴阳合同并不是法律概念,在合同法中并无严格的对应条款来界定其内涵。就其根本性特点而言,阴阳合同主要指为了实现一个交易目的,合同当事人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一份合同具有公示性,另一份合同具有隐蔽性。同时,合同当事人往往有规避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意图,或者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2.3 不合理低价中标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势愈演愈烈,随着单位对拟投票单位资格预审工作的重视,在整个评标过程中,商务标的高低直接影响投票单位能否中标。一些发包单位为了减少投资,盲目追求低价中标,而投票单位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往往采用奢侈造价,甚至把报价压到成本价以下。

2.4 不平等条约出现问题

最后谈谈不平等条约造成的高风险性。可以从思想根源和对国家相关规定的执行上进行深入探讨。同时,有关管理部门也要在对监管监察力度问题上有所提高,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社会大环境。

3 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做好合同的事前管理。

3.1.1 招投标文件编制得是否细致,对合同双方责、权、利的规定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今后合同能否得以顺利实施,它是合同管理的先决条件。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工程投标前要深入了解、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市场、交通等因素;其次,要认真研究,准确、全面理解招标文件。

3.1.2 编制全面、细致、准确的合同文件是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的条件。要以设计和合同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书面征求意见与集中评审结合,使合同覆盖建筑工作的全部内容,不留漏洞,对可能影响合同的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对于合同中使用的文字,认真推敲,使其严密、具体,可操作性强。

3.2 做好合同的事中控制。

3.2.1 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职责分明的合同管理体系。合同一经签订,该体系便自动、有效地运行。这样不仅提高了合同管理水平,保证合同顺利履行,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的经济效益。加强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履行合同,更好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甲乙双方的义务。合同签订后能否按合同规定的目标顺利完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同的过程控制。

3.2.2 熟悉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合同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合同文件是合同管理的依据。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详细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

3.2.3 加强技术内业和文档管理,为索赔提供及时、准确、有力的证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工程索赔,对维护企业的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目前市场竞争激烈,索赔更是施工单位通过正常的合同管理手段保护和争取自身的经济利益,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这就有赖于完整的基础资料,如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各种签约、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施工现场有关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法律、政策文件等。

3.2.4 管理的方法与手段。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履约管理、索赔管理、支付管理等等。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严守合同约定流程,灵活应对合同事件。对各类合同事件,包括招标、谈判、签们、履约、支付、变更、索赔、结算等等,无论是毛合同、一般正式合同,在管理上都要建立一整套的处理程序和系统的记录,实现项目利益的合理最大化。

3.3 做好合同的事后分析。

施工合同执行完后,及时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如今,建筑市场僧多米粥少,竞争非常激烈,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如某些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资金紧张,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要示承包商垫资施工;因建设单位急于交工使用,极大的缩短工期而不支付赶工措施费;建设单位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却优质不优价等情况时常出现,施工单位在各种不利条件下坚持履行合同义务,赢得了建设单位信任,也赢得了建筑市场,对于此种事例,施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合同管理实践,总结出具有自身特点的经验,使企业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向前迈进。

3.4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01质。

3.4.1 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3.4.2 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不论是单位的领导层、承办层、履行层都要积极参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等,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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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风险的有效防范不仅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对于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也具有重要意义。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复杂的经营环境中,建筑企业面对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对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风险防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成为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战略和有效手段。

一、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风险防范概述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建筑企业及其他相关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贯穿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不仅有利于及时处理工程合同纠纷和防治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于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工程合同的贯彻落实也具有重要意义。工程造价指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的投入成本和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在保证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是降低工程成本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重要策略。在实际工程项目中,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合同实施时间长和涉及范围广等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的造价。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招标投标、施工竣工等阶段的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也是工程造价风险防范的重要保证。作为整个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是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建筑行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仍然面对着复杂的经营环境和激烈的竞争压力。在这种形势下,为增强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成为有效策略和重要方式。但是,在实际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风险控制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和市场竞争力的增强。首先,建筑企业对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风险防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了合同管理混乱和工程造价不合理的问题。建筑工程合同是工程当事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对于工程合同纠纷的及时解决和违法行为的防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建筑企业未认识到工程合同对于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作用,也没有认识到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对于控制工程造价风险的重要意义,工程造价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其次,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的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高,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缺乏系统化和规范化。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欠缺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有序运行和顺利开展。最后,由于评估和监督等相关机制不健全,导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力,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不到位。

二、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风险防范的有效策略

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具有重要意义。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因此,为推动工程项目的有序开展和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应针对具体工程项目中在相关认识、人员素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

首先,为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应通过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强化对工程造价变更的控制与管理。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也是项目纠纷解决的有效依据。建筑工程相关方必须签订真实可靠的工程合同,对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的内容和范围的资料必须如实记录。只有这样,才能为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和策略调整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工程变更情况的数据,才能为工程造价的评估和监督提供客观的资料。同时,工程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程变更的具体程序和相应环节,并规定必须有工程造价人员的签字的工程变更的资料才有效。只有通过这种形式,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变更和工程造价资料的形式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才能增加工程项目相关资料的可信度。工程项目的变更问题不仅可能影响到其他工程项目的运行,而且可能损害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当事方必须对工程合同对工程变更手续的办理时间和合同资料变更的时效性做出明确的规定。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录入工程变更资料,而且可以提高工程项目运行效率。

其次,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必须提高相关人员综合素质,建设素质过高和技术过硬工程队伍。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直接参与者,施工团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不仅影响着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和工程造价的控制情况,而且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必须提高施工团队的整体素质。一方面,为提高人才综合素质,建筑企业必须优化人才引进机制和采用人才激励机制,努力引进并留住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和高超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建筑企业必须重视具备工程管理和法律等专业知识背景的高素质人才,尤其是综合素质较高的造价工程师的引进,并利用薪酬激励或其他方式留住人才。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必须优化人才的管理体制,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和继续教育,以建设具备高超业务能力的高素质工程队伍。建筑企业应通过定期组织培训、交流和学习等形式丰富人员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提高其成本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只有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才能为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风险的强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最后,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做好工程在建风险防范,必须健全工程管理监督制度和工程造价风险评估及管理机制。只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评估和监督机制,才能及时检测和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隐患,才能实更好的实现企业运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同时,相关的建设工程监督和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予以全面的审核、评价和监督。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强化对工程合同管理的监督力度,才能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才能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加强和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结:

作为工程实施的重要保障,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对建筑物的质量和建筑企业的有序运转具有重要意义。工程造价风险的有效防范和管理不仅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和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对于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必须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通过工程合同管理强化对工程造价变更的管理,健全工程管理监督制度和工程造价风险评估机制。

参考文献:

[1]朱忠全.新形势下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4(4):137.

[2]王岩.工程造价风险防范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3(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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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在不断加快,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其中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成为建筑企业最为关心的话题。作为造价控制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保障,加强合同管理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合同管理工作能够规范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而实现对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如今,通过对合同的具体性分析,实现工程造价的精细化管理,做好合同管理具有必要性。

一、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造价管理工作是建筑行业的重要内容,决定着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发展方向,做好造价的管理工作具有必要性。合同管理是项目造价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会涉及到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关乎着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质量和进度,是指相关工商、行管与金融部门、业主、施工单位等利用同法律法规来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与监督,以保护签订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合同纠纷,以更好的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避免违法现象的出现。合同管理工作应从订立前就要予以着手,此行为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更具高效性与实效性[1]。

二、 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由于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性的工程,贯穿在工程的各个环节,同样合同也在工程项目中具有相同的价值。招投标、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整体内容都被写入了项目合同书中,通过合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控制与管理造价的重要途径[2]。一般情况下,工程造价合同主要以总价、单价和成本加酬金的合同模式,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合同类型,都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合同是造价控制的有效凭证,是解决合同双方纠纷、矛盾的有效依据,对施工阶段具有明确的规定。由此可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造价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借助合同管理来管理造价是正确选择。

三、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有效对策

1、 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与形成是以是施工合同内容为核心,强化对施工阶段相关事宜的规定,在合同订立前,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具有必要性。合同订立前,应对诸多合同条款进行整合,紧紧抓住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与承包商订立合同的时机、合同条款的全面性等都是发包方亟待考虑的问题,由于造价是对双方都是相对敏感的话题,言辞酌句必须明确、清晰,不可模棱两可,涉及到造价管理内容的相关条例应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制定,为合同的订立做好全面的准备。例如,部分企业人员对合同的订立不够重视,措施"订金"写成"定金",导致企业会蒙受巨大损失,也是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错误。

2、 加强施工合同的全面管理

施工合同的确立,是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质量、进度和造价进行全面的控制与管理。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所持续的时间较长,工程项目工期长,甚至历史几年,会让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制约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在施工过程中,会受到人为因素、自然因素、技术和材料因素等的影响,而致使工程造价得到全面的提升,会让整个工程项目陷入困境,对企业也是一项不小的打击。为了更好的控制施工阶段,必须依靠施工合同来予以约束,对工程质量、进度、工期、工程款、工程变更、材料等的变化情况进行严格的掌控,同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变更、返工或索赔等问题,都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在工程施工开展之时,应加强对合同的全面管理,从而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招投标阶段,投资方应与信誉良好的咨询方建立合作关系,并针对项目制定咨询合同[3]。同时,应对投资进行估算和预测,做好设计概算,以达到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目的。

3、 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的内容

合同是由双方协定的,必须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认真阅读,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承诺和约定,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要经过要约、再要约、反复要约的过程,最终达成意见,与国际贸易雷同,要经过反复的询盘、发盘,最终达成协议,合同签订之时即刻生效。合同所涉及的内容相对宽泛,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都有所涉及,将工程款项的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明确合同中关于价格款项的相关约定。由于工程项目持续时间长,在建设的过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实际情况与合同估算的差异较大,必须对合同条例进行补充,完善合同内容,及时调整与修改合同条款,以规范合同中对价格条款的要求,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途径。

4、 强化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工程进度、造价,制约着工程的顺利实施。合同纠纷是合同管理中的主要滋生问题,与纠纷有关的事项大都与经济,费用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合同索赔、反索赔是合同纠纷的主要内容,其主要影响因素在于施工阶段的变更,原本的合同已经确立,相关的价款、方案已经确定,后期的变更却并未添加到合同管理中,相关人员对合同变更认识不足,导致最终结算时承包商私抬价格向发包商索要更多的变更款,导致出现合同纠纷。为此,应加强对项目承包商增调价格索赔条款的控制,解决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纠纷,降低额外经济支出[4]。另外,应加强对现场签证的控制,杜绝施工现场签证混乱、管理不彻底的现象。签证是工程相关价格条款的基础和条件,慎重对待签证问题,是保障合同质量、加强合同管理的基本条件。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借助合同来管理造价定能取得显著的效果。加强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应从合同管理的基础抓起,注重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控制,强化对合同实施阶段与后期的管理,体现合同的存在价值,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供保证。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核合同内容,应保证招投标、造价控制相关文件与合同内容一致,以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

参考文献

[1] 姚玉坤.探析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工程合同管理的关系[J].低碳世界,2014,21:23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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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任何一项事业的进行都离不开合同的签订,现在人们已经习惯了用书面的合同去约束各项事业的进程,这一点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也不例外,人们在进行建筑工程时也会同时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实践也表明,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合理的签订各种类型的合同能够在极大程度上促使工程有序的顺利完工,并且已经逐渐成为了工程建设的一个必要条件,尤其是随着项目工程的逐渐扩大化,当前合同签订的形式和数量也正在逐渐增多。如何在建设工程中合理的签订合同并且确保其能够最大程度上为建筑工程服务已经成为了当前相关人员的一个关注重点。随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各种合同相关法规对于合同签订的条件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合同管理的发展。多年来的实践表明,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签订合适的合同对于整个的工程建设来说有很多好处,其中对于造价控制的影响是最为引人注意的,也是下面我将重点探讨的一个主要问题。

一、工程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意义虽然很多建筑公司都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是就当前建设工程中合同签订和管理的现状来看并不是很理想,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得到解决后才能够切实的增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使其更好地为建设工程中的造价控制服务。一般说来,当前我国合同管理中常见的一些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合同签订的法律意识不够,二是合同管理的机构不健全,三是合同管理的方法不当。

1、合同法律意识不强

上文中提到,随着当前我国法律系统的逐渐完善,与合同签订和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文逐渐的健全了,合同的法律效益越来越大了,合同已经逐渐成为了当前建设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据。这只是针对总体状况而言,并且这种趋势也是仅仅在发展当中的,但是就很多的底层建设机构和公司而言,他们对于合同法律意识的程度还是不够,还存在着很多忽视的现象,很多的建筑企业和承包方意识不到合同的法律效益,从而在合作时仅仅做了口头的约定,就算有些人意识到了合同的重要性也仅仅是草草了事,为了应付,在签订的过程中没有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在后期施工中一旦出现了问题那么这种合同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给双方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合同管理机构就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合同签订双方对于合同进行专门整理和管理的机构组织,这一点是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过程中最为欠缺的一点。没有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就无法针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也就起不到合同应有的作用。这一缺陷在合同签订的双方都存在,不管是建设方还是承包方都不存在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甚至连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都不存在,这就造成了合同签订的形式主义,失去了签订合同的意义。

3、合同管理方法不当

意识到合同管理的意义,并且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个人之后就应该学会如何进行合同的管理,在合同管理的方法上我国当前也存在着很多明显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1)关于合同结构的划分不够合理,我们都知道建筑工程是一项较为繁杂的工程项目,因此它所涉及到的小的项目也是比较多的,这就对于我们签订合同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如果把合同签订的太少,设计的内容太宽泛的话那么就不利于成本的控制,很容易造成造价虚高,而一旦把合同结构设计得太细的话,就会无形中增加合同管理的负担,造成额外的管理费用的增加,也不利于工程成本的控制;(2)在合同的管理形式上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一点主要表现在建设方对于整个建筑项目的划分和招标上,当前很多的建设方为了省事都是直接把一个整个的建筑项目细分为几个小的项目然后就直接分包给几个不同的承包商,这样虽然简单但是不符合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也不利于建设方对于多个承包方价格的比较,进而不利于整个工程项目造价的控制,只有严格的遵循工程合同签订的程序,通过合法的招标进行承包和合同的签订才能在最大程度上确保建设工程成本控制的合理性。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以上问题,我们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予以纠正,如此才能切实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而控制好工程的成本。

1、明确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全局性地位

合同管理是贯穿于整个的工程项目始终的,因此,我们要在整个的工程项目中都要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时时刻刻关注合同的管理和保护,一旦发生任何的与合同相关的事故都要第一时间想到相关的合同规定,并且严格的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来执行,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2、加强招标与合同的协同管理

做好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的协同工作,这也是在合同管理中能够起到控制造价节约成本的主要环节。在招投标环节和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首先我们应该满足国家针对该环节的相关规定,然后才能遵循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必要的招投标工作,在选定了最为合适的承包方之后再签订相关的合同文件。这时候一定要注意签订的合同一定要全面,必须规定好双方的每项责任和义务,并且最好尽可能的涉及到施工过程中的可能出现的各个突况,考虑全面,这就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3、增强合同管理全员参与及分工合作意识

合同管理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过程,它涉及到了工程施工中的各个方面,因此,我们在实际的管理中最好是发挥全体员工的作用,全员参与分工合作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需要设置一个专门的部门进行施工进度的监控,按照合同规定监视工程的进度;(2)还需要设置专门的部分跟进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也必须严格遵循合同的规定进行检查;(3)财务管理部门也应该在工程进程中跟进财务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动向;(4)风险管理部门应该时时的跟进合同的进程,确保不会出现各种事故,规避风险;(5)协调部门做好各个部门的协同调整工作,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同的管理归根结底还是需要人员的负责,因此,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从根本上说还是应该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本身素质,这里所说的素质不仅仅包括合同管理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还应该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备合同管理的责任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管理的真实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在整个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工程成本的控制极为重要,但是就当前的合同管理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很多的不足需要我们完善,切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仍然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大重点。

参考文献:

[1]田 丽. 浅谈工程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J]. 房建工程 2013年第2期

篇10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依法办事和自由竞争。通过合同来进行规范市场行为同时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这两项重要特点。订立合同最基本的依据就是《合同法》,此外还有其他法律来约束合同的订立,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因此合同管理体现了依法治企理念。同时,合同的最大特点就是,在不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合同管理是企业顺应市场经济发展、依法治企的大趋势。

现代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

合同管理贯穿项目管理的始终,是业主、承包商与市场连接的桥梁与纽带,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强化合同管理,有利于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有利于提高业主与承包商的履约率,同时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促进企业、行业发展。

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需要

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明确界定了市场主体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各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约与索赔等纠纷的重要依据。市场活动中不断涌现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等危害市场经济发展,主要是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管理弱化的结果。强化合同管理,使市场主体时刻受到合同管理的约束,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处理纠纷,起到规范市场主体和整顿市场的积极作用。

合同管理体系的构建

合同管理体系是指以相关法律为基础,以合同为管理对象,以合同管理组织为管理主体,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建立严格履行合同职责和义务的评审、实施、履约评价和持续改进的体系。

(一)确定合同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合同管理贯穿项目的全过程,包括从项目的前期调研、谈判、合同评审和签订,到中期的合同履行、变更和监督,再到后期的项目总结与评价等全部工作。因此,必须是全员参与。全员参与有两层含义:一是全体员工都应该具备合同意识,具备按照合同办事的意识;二是各业务部门都应参与合同管理的分工协作。全员参与要求明确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各参与方,包括各职能部门和专业负责人的权责,打破条块分割,清晰划分工作界面,确保各部门发挥优势、分工合作、紧密结合,协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有归口管理部门。企业应建立独立的、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的合同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在实践中,许多大中型企业都已经建立了法律事务机构,因合同以法律为基础,因此将合同管理集中于法律事务部门,一般称为合同部。合同部的重要职能就是推进合同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与信息化。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1、前期参与制度

在签署合同前,合同管理人员要参与到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谈判等工作,就合同相关事宜提供专业支持并进行合规审查。合规审查包括营业范围、资质审查、履约能力调研、招标投标文件的审核、权利义务划分,风险分析等诸多内容。

对于招标文件的审核是承包商应进行的工作。审核招标文件,首先要审核招标文件是否符合签订合同的各项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投标单位在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前提下进行投标。其次要审核其内容,确保企业自身条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需要,确保招标文件响应招标要求。对于模糊不不清的地方要进行澄清。招标单位的澄清文件、会议纪要、其他补充文件以及后来的中标通知书都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最重要的是进行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的审核和分析。

权利义务的划分在合同管理的前期谈判工作中至关重要。任何一方主体都要预防相对方凭借自身优势或市场地位,在合同中明显加重对方责任、免除自身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条款。

分析风险、明确风险承担责任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这些风险,既不能完全预见和把握,也不能在执行中完全避免。为了尽量减少风险,避免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和争执,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应尽可能提供充足的资料,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和规范,承包方则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地分析和估计可能出现的风险,谨慎编制投标文件。

2、合同范本编制与管理

如果一个企业没有一个标准化的合同范本库,每个项目都要临时编写将耗费巨大的人力和财力,而且还可能耽误工程进度。

由此可见,通过编制企业自己的合同范本,可以大大提高合同草拟和合同谈判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全面防范风险制度的构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并对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并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订立时间和优先顺序;约定价款和工作时限;明确组成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合同初稿拟定后,要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项目可能出现的不清情况有足够的预见性。

3、合同的评审、审批、签订管理

合同的评审是指合同审查人员对合同初稿进行全面审阅和审查,提出修改建议的过程。合同评审要坚持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2)公平性原则;(3)风险性原则;(4)可行性原则。

合同的审批是由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和负责人按照一定的流程,在各自的权限与职责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审核与批准。任何合同都必须经过合同部的评审,未经评审的合同不得提交审批。合同的审批流程具体包括:(1)具体业务负责人审批;(2)企业职能部门审批;(3)项目主任审批;(4)企业领导审批。

合同经过合同部的评审、负责人的审批就进入签订阶段,也就是进行合同的正式签署。合同的签订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合同审批表,合同审批表是合同评审与审批流程形成的纸质痕迹,是确认合同经过评审和审批的依据;二是授权委托书,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企业签署合同。合同审批表和授权委托书都是后期进行合同归档的内容。

4、合同的履行与动态管理

合同的履行跟踪与动态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项目管理的关键点,因此在合同签订后,要及时跟踪合同的履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1)重视现场签证。签证必须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如果发生变更,要格外谨慎,尤其要重视设计和施工图变更,此类签证只需对变更或修正的项目进行签认,未发生变更的图纸无需重复签认。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各种文件资料。一是现场记录,包括现场施工日志、施工报告、业主和工程师的指令和往来信件、出勤情况、设备材料使用报表、中间验收记录、事故记录、现场会议记录、施工进度记录等;二是财务报表,包括施工进度款报表、会计总账、财务审批报告等。

(3)进度动态管理。在合同履行中,要随时把握进度的变化,运用图标、线路等编制方法编制出实际工期。将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进行比较对照,如果出现偏差要及时分析,找出原因,及时更正,加强控制措施,确保最终的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偏离不是太大。同时,根据偏差原因做好索赔工作。

(4)质量动态分析。工程质量是关键,质量管理也应该是动态管理,时刻跟踪质量变化,避免偏离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5、合同的归档制度

合同管理不只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的归档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归档制度不仅使企业文件资料的保管与归档工作统一管理,而且是处理经济纠纷、切实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合同文本、有关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中止、解除的协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合同审批表等合同文件都应列入合同归档的范畴。各项文件内容都应确保其完整性,其中合同文本的完整性应包括: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文件”范围以及合同附件、合同附录等。

合同归档不止是所有合同文件的简单整理,每一份合同都应当独立建档并编号,并做好合同归档的台帐工作,确保合同归档制度意义的充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