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5:46:1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国际金融消息,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007年在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暴露出了诸多金融领域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漠视。2010年7月16日,美国参议院通过《多得-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以下简称《多德法》),其中所构建的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体系成为了该法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最大亮点。
一、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
根据《多得法》,在美联储的体系内设立一个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CFPA)。作为美国联邦储备体系中独立的为消费者的存款、借款以及获得其他金融服务和产品提供保护的的行政机构,其目的就在于保证金融消费产品与服务的公平、透明和竞争力,最大的特点就在于该机构的独立性。根据《多得法》的规定,CFPA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独立的领导和决策权。二是独立的财务体系。三是独立的法律制定权。
此次的改革法案,立法者期望通过设立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终结多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受金融监管重视、保护效率低下、保护机构缺乏保护动力的局面,将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到与金融风险监管同样重要的地位。
此次美国进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是对美国金融业在高速发展和扩张情形之下对金融监管方式的反思和修正。金融危机后美国试图寻找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加强金融监管、降低金融风险之间的平衡点,《多得法》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改革正是基于危机中暴露出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而进行的。当局通过建立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统一了金融领域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和监管主体,不仅解决了传统分权监管体制下监管目标冲突、监管权责不清、保护效率不高的问题;同时还对信息披露制度、消费者投诉制度、纠纷解决制度等进行了细化,强化了对金融消费者的倾斜保护。
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的设立,将金融消费者保护提到了和金融监管同样重要的高度,这对于保护消费者自身权益,降低金融风险,改善金融机构形象,维护整个金融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制度的建立正是美国金融监管理念中,关于国家干预原则在金融领域的有力实践。
二、我国当前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是社会经济、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我国经济发展起步晚,金融业处于初级阶段,但发展迅速,特别是金融领域的不断创新和金融消费者群体的不断扩大,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集中表现在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的侵害。同时金融消费者在金融领域由于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其自主选择权、损害赔偿权、受教育权等多方面权益均受到来自金融机构的侵害,这些不仅损害了消费者自身和合法权益,也给金融领域的健康发展带来了隐患。
目前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立法上缺乏专门的规制。
我国目前在立法上没有专门针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法律规制方面存在很大的空白。目前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一方面依据的是《中华人名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另一方面依据的是相关领域的金融法律,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以及各金融监管部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
金融商品和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行业的特殊性,适用《消法》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其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并不高;由于缺乏统一的立法,各监管机构依照各自的规章制度解决问题,无法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全面有效地保护,不仅不能解决相关纠纷,反而容易导致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矛盾的激化。
2、监管机构的组成上,没有统一、高效的监管机构。
多年来我国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监管上,处在消协、工商、质检等部门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多重监管之下,全国没有统一的、专门的监管机构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受理消费者投诉机制和解决纠纷。
一方面由于金融产品虚拟性和服务专业性强和特点,消协实际上无法对金融消费者提供有效地帮助和预警作用,消协自身职责和专业知识的局限性也其在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无法实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金融风险、金融行业稳定的统一。
另一方面我国当前金融体系实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伴随着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在消费者进行金融消费的过程中,其权益的侵犯往往是多重的、复杂的,使得在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各监管机构相互之间反映迟缓,容易产生监管漏洞。
3、信息披露的不充分和消费者自身素质不足
在金融消费领域,导致消费者权益被肆意侵犯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消费者对于金融市场信息知悉的不足。我国当前金融领域没有有效、公开的信息披露平台,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有效地沟通和联系。因此不论是构建监管机制还是相关的立法,都应当充分激励金融机构向消费者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同时,如果消费者自身无法理解金融产品和服务中相关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问题,就会造成对产品和服务在方式方法、预期收益等方面理解的错误。目前绝大多数的金融消费者对于金融知识的了解极为有限,加上金融衍生品层出不穷,导致消费者在信息和专业知识方面处于弱势,其消费往往带有盲目性和侥幸心理,在选择金融产品时容易受到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的侵害。
三、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借鉴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的立法实践,对我国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提出以下建议:
1、面对我国当前存在法律空白的问题,应当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相关配套的制度。从法律层面规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明确“金融消费者概念及其权益范围”,明确监管机构的职权范围,规定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相关法律责任,从根本上解决金融消费者保护不足的问题。
2、仿照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局,构建我国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借鉴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的模式,针对我国金融领域现行的“一行三会”的监管结构,设计由国务院牵头,在国务院内部成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负责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建立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同时在央行内部成立类似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授予其独立的监管权,依法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监管;同时在各金融监管部门设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负责监督各自行业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并接受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的再监督。在各行业协会内部设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消费者保护工作的联络和纠纷的调解。
此外还应设立专门的信息披露部门,及时披露有关市场分析、纠纷解决的信息,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受侵犯。并成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办公室,开展对消费者金融知识及自我保护的教育和对金融机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要性的教育。
一个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是金融业安全、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应当认识到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对于国家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在借鉴国外优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国情,尽快构建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以保护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金融行业健康、长远发展,提高我国金融行业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http://banking.senate.gov/public/_files/070110_Dodd_Frank_Wall_Street_Reform_comprehensive_summary_Final.pdf
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状况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总数已达4200多万户,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9.8%,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超过50%,吸纳了75%左右的城镇人口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创新环节中有65%的专利、80%的产品开发来自中小企业。作为最富活力的经济群体,中小企业以旺盛的生命力牢牢占据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与困难,严重影响和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与壮大。当前,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表现为融资困难,资金链紧张现象严重,大多数中小企业在资本融资上表现为规模偏小且无稳定的资金市场配合。
1. 资金短缺
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国际金融市场冻结,中小企业国际融资困难,资金短缺大概在30%左右,而且资金链断裂呈现蔓延趋势。造成这种资金链的紧张状况主要是由前阶段央行的信贷紧缩政策造成的,对企业造成的压力非常大。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对中小企业扩大信贷的政策,但是由于银行本身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加上房价下滑,房地产按揭贷款的坏账大幅提高,银行从控制自身风险角度出发,即使有额度也不敢放贷,使得银行贷款也变得更加谨慎,因此,实际执行力度也是有限的。这样,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短期仍然难以解决。
2. 出口贸易下滑
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全球的经济走向衰退,需求大幅下降,造成中小企业的出口贸易下降。目前,欧洲、美国和日本这世界三大经济体几乎同时进入衰退。,这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因为我国中小企业在过去几年中对海外市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2007年,我国的出口占GDP的37%,贸易部门对GDP的贡献已经高达9%。出口会立即受到外部需求疲软的影响,例如,我国对美出口的实际增长率,扣除物价因素,从2008年初开始下降。2008年底广东、江苏、浙江这些我国经济增长火车头的省份都出现了问题,大量的外向型中小企业减产、裁员,甚至关门倒闭。
3. 人工成本上升
自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中小企业的人工成本大幅提高,这直接缩小了企业利润空间,造成企业生存困难。据调查,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浙江省人工成本增长了19.5%,重庆市增长了20%;另外,据浙江省调查数据显示,企业财务费用上涨了40.5%。这些成本的上升,至少在短期内不会出现下降的可能,使企业长期处在一个高成本的状态,企业生存的难度加大。
4. 原材料成本上升
2006年以来资源价格大幅上升,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有色金属的价格飞涨,进而传导到其他领域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造成企业直接材料成本上升。据调查,原材料成本方面,浙江省增长了12.8%,重庆市增长14%;而在美元大幅贬值的情况下,直接反映的就是中小企业出口产品价格的高昂,造成出口贸易下降。企业要想扩大贸易,唯一的途径就是降低出口产品的价格,这样直接导致企业的利润下降,长期下去就会迫使企业减产,甚至面临生存困难。
二、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显得异常突出,相当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困境。,充分认识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有利于更好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1. 间接融资现状
由于金融危机的袭来加之长期以来不完善、不成熟的我国资本市场和中小企业经营规模的限制,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过分依赖于银行贷款。然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是商业银行的主体,它们的服务对象倾向于国有企业,所以从银行取得贷款对于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具有相当大的困难。如何有效地进入间接融资市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首要问题。在目前经济形势下,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主要面临以下三方面问题:
(1) 间接融资方式单一,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并不单纯指银行贷款,其还应包括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
(2)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极不平衡,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东部较发达,中西部发展较为落后)。这种差异性的存在促使了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情况也存在很大的差别,其中银行愿意向东部较为发达,经营质量较好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而中西部发展缓慢、质量较低的中小企业,要获得银行贷款成为难题。
(3) 通过银行进行间接融资难,获得间接融资的量很小由于中小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导致了银行不愿意将大额的贷款带给中小企业。
2. 直接融资现状
(1) 创业板市场
此次金融危机对中国中小企业的影响最大,大批企业倒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融资难,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产业链太低。企业要进一步发展,必须进行产业升级,产品需更新换代。可企业往往因为缺乏资金而无法创新。有一部分专家认为创业板就是支持这些企业,支持他们搞技术更新、产品创新,支持这些中小企业转型,同时创业板的建立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方式。
(2) 债券融资现状
企业债券是公司或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在公司(企业) 发行债券时一般要受到严格的限制,例如抵押或担保等。债券融资是中小企业向社会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它不等同于高息储蓄,同时其债息的取得也没有股票的预期风险。债券融资是一种信用工具,企业债券市场的融资水平和交易规模由其种类与数量及内部的结构状况决定。影响企业债券发行的重要因素债券有本息支付能力、支付程度、支付时效。由于种种原因使中小企业无法进行抵押担保,所以该融资方式并未被大多数中小企业采用。
(3) 集资现状
集资即社会资金的集中或联合。对于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而言,由于在间接融资市场上融资困难重重,集资则成为中小企业主要的资金融通来源之一。企业开办资金往往来源于合伙人个体资金的集中或联合。从某种程度上说,集资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了更多的机会,然而集资若使用不当即非法集资,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危害性极大。所以在中小企业集资时,对去加强法律监管是避免发生非法集资的重要方式。
(4) 民间融资现状
民间融资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如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个人财产抵押借款、捐赠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惜贷”,甚至“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等原因,在某些地区民间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而民间集资的融资方式在金融危机的经济形式下由于银行惜贷而表现的更为显著。民间借贷的兴起,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结果。而由于该种融资方式的社会经济负面影响和危害性大,风险和融资成本高的特性,对其引导向正确方向发展的同时,还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加以限制。
参考文献:
(一)项目的自监督体系
项目的自监督体系由项目办为管理主体,对项目进行监督。国际金融组织在贷款协议中将项目办的建立写入条款,规定了项目办的人员构成及机构组织,以及项目办所承担的责任及所能行使的权利。首先,项目办的人员构成。根据项目的特点,项目办的人员由相关管理部门中的工作人员及一些专家构成。比如,城市环境改善项目所涉及的管理部门,包括财政局、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城管局、物价局及一些街道管理委员会,项目办的工作人员由这些相关的管理部门中的工作人员组成;①专家团队由环境保护、财务、审计、城市规划、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人员组成。由于项目办的工作人员由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组成,因此项目办成为各相关管理部门信息沟通的平台,使传统项目中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不足的问题得到很大程度上的缓解,提高了项目运行的效率。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团队,使项目各方面的监督工作和管理工作更加专业化,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其次,项目办的职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办对项目进行管理、沟通、协调和监督,按照国际金融组织所要求建立自控制体系,并指导业主进行自控制活动,如要求项目业主将项目各阶段的活动凭证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并督促项目业主定期进行自评和总结等自控制活动。项目办将这些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资料按照国际金融组织的要求进行归档管理及备案。通过这一过程,实现对项目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国际金融组织通过项目办的组织机构建设和职责规定,使项目建立起自我管理体系,对业主行为的规范起了重要的作用。
(二)国际金融组织自有团队监督机制
项目的管理由国际金融组织中的项目经理具体负责,根据项目的特点,项目团队由工程专家、环境专家、移民专家等组成,通过咨询团和检查团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监督,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首先,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通过调查与沟通实现风险的降低。咨询检查团按照国际金融组织评价体系,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并撰写工程技术、环境评估、移民状况、弱势群体发展计划(包括妇女、儿童及少数民族等)等各个方面的评价报告,以支持可行性研究的结论。②尤其注重对移民状况和弱势群体的调查,指导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写《移民安置计划》,并到项目区检查,对报告内容进行核查。因此,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检查团的咨询、培训及检查活动使国际金融组织对项目可行性信息有较为全面的把握,一定程度缓解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与此同时,由于特别关注项目区公众的生活是否因项目的进行受到不利影响,规定第三方咨询机构必须对不少于项目区受影响总人口数的25%的公众做相关调查了解,并要求制作项目介绍及公众申诉渠道介绍的小册子在项目区进行分发,使项目区公众对项目情况的了解程度高于国内投资的公共项目,公众对项目实行监督并反映自身意见的成本降低,使公众的信息劣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其次,在项目进行阶段通过咨询和检查对项目进行监督与控制。一方面,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会制定系列的咨询培训计划,从工程技术、环境保护、财务管理等与项目相关的各个关键技术和管理方法提供咨询培训服务,并形成相关专家咨询报告,此报告中也涉及项目当前遇到问题的解决办法,从另一角度对项目质量进行了监测。另一方面,国际金融组织会定期派检查团对项目进行监测,一般每年访问1—2次,主要了解项目的进度是否按照计划进行,是否有需要提请国际金融组织关注的事项等等,是国际金融组织对项目重要的直接监控手段。第三,项目完工阶段。竣工验收程序一般按照国内项目完工程序进行,同时项目的各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咨询机构均会针对项目的完工做出相应的监督检验报告,最后由国际金融组织的专家团进行验收,并按照其绩效评价框架对项目进行总结性评估。
(三)第三方监督机制
国际金融组织要求项目招标第三方咨询机构,是项目绩效管理咨询的专业团队,分为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两大类。内部监测机构严格意义上属于项目自监督体系,一般还是会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协助项目建立连续的内部监测机制。在实践中,内部监测机构已经成为自监督体系与外部监督体系之间进行有效沟通的重要组织设置。外部监测机构则是按照要求,针对项目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监测与评价,如环境监测评价,移民状况监测,项目外部监测等。各第三方咨询机构按照国际金融组织规定的绩效评价框架,对项目进行连续或是定时监测,定时形成项目的监测报告,并协助检查团对项目进行检查。第三方咨询机构的监测为国际金融组织的“过程监测”提供基础的项目进展情况数据。
二、IFI贷款项目与内资公共项目绩效治理结构的差异
对比内资公共项目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绩效治理结构,可以看出两个方面的明显差异。
(一)利益主体之间制衡关系的差异
国内资金投资的公共项目利益主体间的力量对比失衡,地方政府在利益主体中的力量强势,在公共项目建设中把握话语权,其行为缺乏监督,因此表现出治理结构中利益主体的力量失衡。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治理结构中,设计了多方利益主体,如第三方内部监测、第三方外部监测、咨询检查团等,各利益主体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由于利益主体的多样化,使得利益主体效用函数的多样化。各方利益主体为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会对其他主体可能的造假行为产生监督动力。如国际金融组织的关注点在于项目的社会影响,因此会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监控与项目有关的社会事件,若项目产生不利的社会影响(如强拆导致恶性冲突事件),国际金融组织会根据不利影响采取不同级别的处罚措施,最严重的包括今后不向该地区提供贷款甚至是立即停贷的惩罚。因此,国际金融组织在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中对项目方实现了有效的监督;同样,对第三方咨询机构而言,如果项目基底数据与实际情况偏差过于严重,会提高内部和外部连续监测服务的难度和成本。因此,第三方咨询机构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在项目基底调查环节,会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督促项目建设方提供在可接受偏差范围内的基底数据。因此,国际金融组织在项目治理过程中引入多方利益主体的设计,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共项目中利益主体力量失衡的情况,利于监督体系的运行。
(二)公众参与机制的差异
国内资金投资公共项目,公众的参与机制是缺失的。公共项目是否符合公众的利益依靠的是地方政府决策的正确性。对项目区的移民而言,由于申诉机制的不通畅,其利益的保障也只能依靠于地方政策补偿政策的偏向性,比较难维护自身的权益。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中,由于其关注点在于项目的社会影响,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是否能否从项目受益,或至少生活水平不低于项目开展前,因此,在其项目治理结构中,公众参与机制成为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在项目的立项阶段,第三方咨询机构按要求调查项目区公众的经济生活状况(必须包括入户访问形式),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相关的补偿及保障措施,并说明这些措施的实行将使项目受影响公众生活不低于项目开展前的水平。在此阶段,按规定必须设计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并告知(如采取印发小册子的方式宣传)公众反馈渠道和反馈的形式。其次,在项目的进行阶段,第三方咨询机构将对受影响群众的生活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国际金融组织派检查团不定期走访项目区,对项目建设方和第三方咨询机构的监测情况进行验证。再次,在项目完工后,会对立项时制定的针对弱势群体发展计划的效果进行核实,第三方咨询机构也要按要求对公众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并对公众生活质量等相关方面进行绩效评估。从实践的效果来看,国际金融组织这一机制设计,对于项目建设管理方而言,将公众排斥在治理结构外必然导致造假成本的大幅增加。相比之下,导入公众参与的成本反而相对较低,且公众满意度较高。因此,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中公众的话语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
三、公共项目绩效治理结构优化的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5-0073-02
一、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和发展的新趋势
在过去30年里所加速推进的经济全球化过程,仍在不可逆转地使世界经济发生着根本性变化。尤为重要的是,这一全球化过程是与运输、通讯、企业组织技术和生产技术等一系列重大革命性变革相互渗透和耦合的,信息和交易成本的大幅降低以及企业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大幅提高,不仅导致了以跨国公司全球化扩张为主要载体的生产要素的大规模跨境流动和在全球尺度内的重新配置,而且显著扩展了货币和金融在全球跨时空“延展”和“压缩”经济活动的功能。
第一,在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过程中,随着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东亚经济区)经济的迅速发展,世界经济运行方式和整体格局已发生重大改变[4],①实体经济与金融业在更高的水平上实现了融合性发展,全球金融运行规则和标准逐渐明确和统一,单个金融中心对全球经济运行的控制性影响相对减弱;但因在资产定价、风险控制、信息传递和资本集聚与扩散等领域所具有的难以替代的作用,国际金融中心仍是世界各国(地区)在经济、金融等领域展开竞争的主要焦点之一。
第二,全球金融深化与金融发展的平均水平显著提高,各国金融结构趋同化发展趋势明显,资本市场在国际金融中心竞争中的作用日渐突出。特别是金融结构传统上以间接金融为主的国家,在金融自由化和放松金融管制背景下,更加注重直接金融的作用;相应地,资本市场在金融中心竞争中处于更加重要的地位。
第三,虽然以经济金融规模及其交易总量为基础的金融集聚规律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地理区位仍是金融中心发展中的基础性决定因素之一,但在金融自由化和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金融制度、金融结构和金融工具的完善和创新以及金融工具数量和种类的增长等基本因素的协同作用,已使国际金融中心向最大程度地节约交易成本和提供尽可能高的流动性的方向发展,信息生产能力和金融体系极化效应在金融集聚中的作用已显著增强。这是当代金融发展导致金融集聚方式发生改变的一个重要特征。
第四,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金融中心传统的形成路径(由国内逐步向国际金融中心的过渡式发展)已发生某种程度的改变。
二、金融体系极化效应及其对当代金融中心竞争和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
金融体系是金融中介、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的统一体。经济学家在解释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时,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从机构的角度来解释的,认为金融中介因市场上存在各种摩擦或因市场的不完备性而在金融市场上发挥作用。托宾(Tobin,1984)等经济学家认为,金融中介机构是市场演变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阶段,其最终阶段是一个涵盖所有商品和所有意外事件(contingencies)的完整市场体,它们被称为完全市场[12]。另一种观点则从功能的角度,即从金融体系所提供的服务(如初创性、配置性、融资性等)的角度对金融中介的存在予以解释[1~2]。
从金融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分布看,金融中介和金融工具越发达,则不同金融产品的价格越可能成为不同市场风险水平的连续函数,这种市场就越易于满足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资金供求者的需要[3~5]。当金融中介和金融工具所构成的网络与不同的市场参与者的不同风险偏好形成一一对应时,不确定性的金融市场将转变为一种便于风险定价的市场。这种市场所具有的风险甄别和提供广泛流动性的能力,对金融交易会产生一种向内集聚和向外扩散的极化能力。考虑到金融体系作为一个广义性范畴,涵盖了金融中介机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等诸方面,为方便起见,我们将这种效应称为金融体系极化效应。在当代金融自由化条件下,这种效应成为金融中心在全球范围内集聚金融资源的一种重要的内生机理。
我们的分析方法仍然只是把金融体系极化效应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而未明确地涉及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本身的结构和性质。为深化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明确地区分哪些金融产品或市场可能产生更强的金融极化效应。Clark 和O’Connor(1997)在分析金融业的地理集中性时,根据不同金融产品所具有的信息特征,将其区分为三种主要类型,并将其内在性质与金融业的地理集中性联系起来。透明类金融产品交易量巨大,只有更大的金融中心才具有集聚这类产品的能力和效率,所以透明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成为金融体系最顶层的服务[6]。
从全球金融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看,近三十年来金融工具的数量和种类及其交易量的史无前例的巨大增长,主要与透明性产品的创新及其迅速增长的交易有关,并且它们主要集中在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但是,对于半透明性和不透明性的金融产品,根据它们所具有的信息特性,其交易显示出更多的地理性特征,这类产品的交易规模往往更多地与其所涉及的经济区域的实体经济规模具有密切的联系。
三、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金融体系极化能力:相关经验证据
我们可以从当代金融中心各竞争要素的作用中进一步观察金融体系极化效应可能产生的重要影响。英国伦敦金融城在2007年度竞争力指数报告中,更加明确地将进入金融市场的成本和难易程度等因素(market access)作为影响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的五大基本因素之一,①它通过金融中心的证券化水平、股票和债券的存量及交易规模等关键性指标来反映[7~8]。
根据伦敦国际金融服务公司(IFS)2006年11月的统计数据,全球外国股票交易量的74%、外汇交易量的50%、交易所衍生品交易合约的40%、场外衍生品交易量的67%、对冲基金资产的87%、基金管理业的55%以及国际债券二级市场交易量的70%以上等重要的金融市场和交易,都集中在美国和英国两个发达国家,其中,纽约和伦敦是这些市场和交易的主要集中地[9]。它们对全球金融资源的这种集聚和配置能力,显然与其金融市场所产生的极化效应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
近二十年来,随着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基金组织大量运用衍生金融产品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无论是场内交易还是场外交易)获得了迅猛发展;同时,金融中心的该类市场越是迅猛发展,其集聚和极化效应越是得到强化。伦敦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从2001年4月到2004年4月,全球场外(OTC)衍生品市场日均交易量从7 640亿美元猛增到15 080亿美元。此间,伦敦的市场领导地位不断得到强化,其全球性市场份额从1995年的36%上升到2001年的36%,2004年则进一步上升到43%。需要强调的是,伦敦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处于全球市场核心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其不断地推出一系列金融创新产品,而这正是金融体系极化效应的本质所在。据英国银行业协会估计,2003年在全球35 000亿美元的信用类衍生品(credit derivatives)中,伦敦占有45%的份额,而这一地位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强大的金融创新能力──通过金融创新,使金融市场在深度和广度上动态化地满足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市场参与者的需求。
四、结论
本文以经济和金融全球化为背景,研究了国际金融中心的最新发展趋势,重点研究了金融体系极化效应的作用机制及其对金融中心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本文的分析,金融中心的金融体系极化能力在较大的程度上与该金融中心的金融工具、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形态及其信息生产能力具有密切关系[10~11]。由于半透明、不透明性金融产品(如信贷和保险市场)的交易通常与特定的交易主体有关,其内含的信息具有显著的地理性特征,跨越地理障碍的金融极化能力相对较弱。为突破这一障碍,实施跨境、跨地区的金融兼并或到金融中心设置分支机构成为解决信息不完全问题和产生金融集聚的重要方式。但是相对来说,透明性的金融产品和市场(如股票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由于便于标准化,有利于大幅降低国际化交易的信息成本,因而更易于产生金融极化效应,该市场越发达,则跨境、跨地区集聚金融资源的能力就越强,这也成为当代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全球金融资源的重要领域和方向。
参考文献:
[1] [美]雷蒙德・W.戈德斯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2] [英]迈克・巴克尔,约翰・汤普森.英国的金融体系: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3] [美]莫顿・米勒.金融创新与市场的波动性[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
[4] 张幼文.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开放战略的升级[D].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工作论文,2008,(3).
[5] Allen,F and Santomero, A.M.(1998),“The theory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21,1461-85.
[6] Clark, G. L. and O’Connor, K.(1997) The informational content of financial products and the spatial structure of the global fiancé
industry, in K. Cox(ed.), Spaces of Globalization: Reasserting the Power of the Local New York: Guiford.
[7] City of London (2005): “The competitive position of London as a global financial center”, cityoflondon.gov.uk/economicresearch.
[8] City of London(2007), “The Global Financial Center Index”, cityoflondon.gov.uk/economicresearch.
[9]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2006),“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s in the UK”.
[10]Porteous,D.(1995), “The Geography of Finance: Spatial Dimensions of Intermediary Behaviour”, Aldershot: Avebury.
所谓金融发展,简单来讲就是指金融业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对金融机构结构、金融工具结构等金融结构作出的相应调整与变化,其目的是为经济发展创造更优越的金融条件。
在金融发展趋势下中国与其他国家贸易关系的发展与变化是怎样的,随着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金融与国际贸易的相互影响日益凸显,金融发展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各国间贸易业在对金融业发展发挥着能动作用。
国际贸易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看就是对外贸易,它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形成国际贸易的两个基本条件是:<1)社会生产力的发展;<2)国家的形成。
首先,金融发展水平可能对国际贸易模式有重要影响。
金融领域的发展给一个国家更依赖于外部融资的产业带来比较优势。因此,一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可能也是比较优势的一个来源。
金融发展影响国际贸易结构,贸易结构可分为商品结构、地区结构
从商品结构上看,金融发展程度高的国家,在对金融依赖较强的技术知识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和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并大量生产与出口;金融发展程度低的国家,在对金融依赖弱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与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并大量生产与出口。因此,金融发展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结构升级,进而促进进出口贸易结构的改善。
从地区结构来看,由于金融对贸易的支持、服务及风险分散作用,地区金融越发达对贸易的促进作用就越大,容易出现“马太效应”,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金融越发达的地区,贸易就越发达。而美国作为当今世界金融业发展之首,其贸易发达程度也是众所周知的。
金融发展影响企业国际贸易竞争力
国际贸易金融服务主要包括国际结算、国际贸易融资和国际贸易风险规避等。国际贸易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不仅可以促成企业的国际贸易业务,还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减少风险和损失,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美国、欧盟、日本的一些大企业在国际上有着超强的竞争力,这往往得益于这些国家发达的金融业。
金融发展影响国际贸易关系
2007年9月美国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市场动荡至今尚未平息,并且引起了全球性的连锁反应,信贷危机从美国扩散到全球。2008年9月,有着158年历史的雷曼兄弟公司破产、美林银行被贱卖、美国国际集团获政府资助、华盛顿互惠银行倒闭……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告诉人们金融危机渐入。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国际金融危机后引发的关于经济衰退的担忧也日趋升温。
其次,国际贸易对金融发展起到能动性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在扩大国际交易市场的同时也带来了世界性金融危机的频发,这种由于高经济关联性或强相似性所引发的危机迅速传染,引起理论界与实物界的重视。学者们甚至指出金融波动传播机制的改变已经使金融危机开始像流行性疾病一样地扩散,且扩散的规模与速度正在随着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程度的提高而越来越大、越来越快。在肯定经济一体化积极性的同时如何规避其随之而来的危机高扩散性,已成为当代学者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金融危机传播的一般路径分析
理论界始终致力于金融危机的传播机制研究,试图从看似无关的、杂乱的路径中找寻相似的特征,为未来有效预防危机的再次爆发提供有效的指导。Krugman指出来自于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一旦与市场汇率间出现不协调,就容易导致金融危机爆发。①Obstfeld和Sachs以1990年的欧洲货币危机、墨西哥比索危机为典型案例,在Krugman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由于经济中本身就存在多维平衡点,那么来自于政府的行为和市场自身的预期就都成为影响平衡点的重要因素;②③Blanchard和Watson,Allen和Gale从资本市场运行入手,其泡沫化所可能诱发的银行业危机;④以ChiangTC和ZhengDZ为代表的学者指出,来自于投资者的羊群行为是导致金融危机效应外溢的主要根源所在;⑤Akerlof和Romer,Krugman则从投资者角度出发,发现投资行为的过度也是导致金融危机的主要因素;⑥Calvo进一步指出尤其是外资的投机对金融市场的稳定破坏性极强;⑦ChangR和MajnoniG却主张从宏观经济基础着眼,综合考虑微观经济主体的投资信念;⑧Hai1eF和PozoS则专注于货币传播渠道的分析;⑨Kaminsky等则关注于银行危机与货币危机的共性研究,通过构建“共生”模型,探析两者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共同的危机诱发根源;⑩而以Diamond和Diybvig为代表的学者甚至直接构建了“金融恐慌模型”,以便清晰揭示金融危机从潜在到爆发的整个过程;他们的这一研究结论得到了Radelet和Sachs等学者的认同,并将其很好地用以解释了亚洲金融危机。不同于国外研究者对金融危机爆发机制的多角度研究,我国学者更侧重于对理论研究结论的实证检验,例如,以李成、王建军和黄薇等为代表的学者就专门分析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传染渠道,进而分析了其直向性到交叉性传染的动态效应;潘敏和郭厦则专门对投资者视角的金融危机理论研究进行了梳理。可见,不同的学者基于各自的研究视角对金融危机的传播机制得出了彼此各异的结论,对于金融危机产生根源和传播机制虽未在理论上取得一致意见,但对其具体的传播渠道基本形成了以下观点。一是共生因素所引致的多国金融市场价格协调运动,由此导致各国爆发货币危机。该观点主要解释了新型工业国家受国际商品价格影响,诱发国内货币危机的现象,其中来自于发达国家的经济政策调整是导致国际物价变动的主要因素。二是国际贸易活动所导致的国内危机外溢,由此引发国际金融危机。该观点指出来自于国际贸易的危机传导不仅仅限于参与国之间,还可以延伸至第三方市场,即发生于某国国内的货币贬值,在提升自身出口竞争力的同时也直接抢夺了同类商品供给国的市场,导致国际市场预期被打压,国汇率将进一步贬值,最终引发对其的货币供给,诱发货币研究。三是资本市场国际化所导致的跨市场危机,加剧了金融危机的传播速度和破坏力。伴随国际间经济交流的深入,金融机构间也突破国界限制,彼此间联系日益广泛,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货币资产的频繁流动,一旦某国出现流动性危机,就可能通过拆借头寸来迅速缓解,但这就加大了其他市场货币危机的潜在风险;若是国家间资产运动同时具有强相关性,则金融危机又可通过跨市场的套期保值迅速地外扩,导致国家间金融危机的“高传染性”。四是基于投资者行为的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此引发的金融危机,即由于投资者心理预期和资产调整行为而导致的。该类型的金融市场波动不同于前三种,并非国家实体经济基础出现非平稳性,而是单纯的由投资者行为导致短期资本流动异常或资产组合大幅调整,由此影响某国内或整个国际金融市场资产价格的变化。近年来,学者更提出这种危机可能因为羊群效应而迅速在国际市场蔓延,最终诱发更大规模的全球性金融危机。
二、金融危机跨国传播的一般机理与路径
金融危机在爆发初期其危害性主要限于国内市场,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当下,这种小范围内的有限危机就会很容易也很迅速地借助外贸渠道而传至其他国,最后演变为大规模的全球金融危机,其借助的外贸传播渠道主要是贸易伙伴和竞争对手。贸易伙伴传播即直接双边贸易传播,危机的一般扩散路径主要是“危机源国”通过对外货物、服务交易或投资等将本国风险扩散到合作国,其主要方式是危机源国由于遭受金融危机而致使本国货币短时期内迅速大幅贬值,这将直接导致贸易合作国同时增加大幅的贸易赤字,进而导致合作国外汇储备同步减少,在这种经济背景下合作国很容易成为投机者的货币冲击对象,最终同样遭受货币危机;除此之外,危机源国的货币短时期内大幅贬值会同时拉低贸易合作国的价格水平,使合作国消费价格指数下降,对于合作国国内居民而言,货币需求量随之减少,而兑换外币的需求却会上升,这会再次加速外汇储备的减少速度,诱发更大规模的货币危机。竞争对手传播即间接双边贸易传播,其也是通过贸易联系将危机源国与对手国联系起来,只是传播方式与贸易伙伴传播有所差异。该传播路径假设,由于两国属于竞争对手,那么一国货币遭受危机而出现大幅贬值会同时带来该国贸易出口量的同步增加,在竞争国看来,为了维持自身利益就必须同时采取一定的货币贬值策略,以刺激本国出口贸易,一旦出现该种情况则会增加对手国被投机者货币攻击的风险。这就使得原本只发生于一国国内的货币危机外散成更大范围的区域金融危机,具体传播路径见图-1。从图-1可见,B国和C国与A国均有贸易关系(假定为双边贸易)但彼此间不存在贸易关系,若A国一旦发生金融危机将迅速使本国货币贬值,此时由于A国与B、C国间有贸易合作关系,则金融危机很快传播给B国和C国两国,产生A国对B国和C国的贸易伙伴型传播;若B国和C国与A国存在竞争关系,A国货币贬值将提高A国商品的竞争力,增加对B、C国的出口,抑制B、C国商品的进口,这就促使B国和C国产生货币贬值的动机,使B、C两国加入竞争性贬值的行列,这必然增加两国货币的投机性攻击风险,甚至出现金融危机传播的叠加效应,即出现竞争对手型传播。事实上,国际贸易网络中贸易伙伴型关系或竞争对手型关系是交叠存在的,这就使得金融危机的扩散路径也是复杂交杂存在的,一旦某国国内出现局部的货币危机就很容易通过网络交织的危机扩散路径,像流行病一样一轮又一轮地传播扩散开来。例如,A1爆发局部性货币危机则会首先通过上述两种途径“传染”给自身的贸易合作伙伴B1和竞争者C1,B1和C1则会相继传染给自身的合作伙伴B2、C2,以及竞争伙伴B3、C3,即开启了金融危机的第二轮传播,如此往复呈现出多米诺骨牌式的扩散效应(见图-2),直至各国采取措施治愈自身的危机,才能最终切断传播的路径,逐渐从危机中恢复。不难发现,无论是哪种危机传播渠道其对他国的溢出效应就是通过贸易渠道传播所产生的价格效应、收入效应,以及通过竞争对手渠道而产生的政策性效应和物价因素效应,这也意味着对于金融危机的免疫预防必须回到对上述因素的管控上。
Abstract:China is promoting rural financial system reform,and the reform program of the inclusive finance should be a priority. Therefore,it is necessary to study rural micro-credit in order to better guide the actual work in China,so that rural financial services could be available to all farmers. Inclusive finance emphasizes the wide coverage of financial services and institution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Based on microfinance and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the author analyzes the effect of the coverage of microcredit and sustainability of three empirical analyses of the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the performance of micro-credit status and the main problems,and makes recommendations accordingly.
Key Words:rural microfinance,inclusive finance,coverage,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 F83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10)12-0081-04
一、引言
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小额信贷是缓解贫困的有效方法之一。联合国将2005年确定为“国际小额信贷年”,并倡导“普惠制金融体系”。我国政府适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而普惠金融服务思想与我国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更是相得益彰。目前,我国正在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普惠制应该是改革方案中的一个重点。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进行研究和总结,让农村金融服务惠及所有的农民。普惠制金融着重强调金融服务的广覆盖面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从小额信贷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效应以及覆盖面和可持续性三方面,实证分析其绩效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农村小额信贷绩效分析
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正规金融机构操作的小额信贷是对传统小额信贷的重要创新和发展,是普惠金融体系的主体。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由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村镇银行、资金互助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共同构成的多元化的市场结构,有效地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
(一)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效应分析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主要依靠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一般农户、农业的资金需求额度较小,因此,正规金融机构的农户贷款、农业贷款,实际上均可以归结为小额信贷。笔者选择了农业贷款和第一产业的增加值作为研究变量。选取的数据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并且消除了物价因素的影响,其中农业贷款增长率=本期-基期×本期农村消费者物价指数/基期×本期农村消费者物价指数;农业贷款中大部分是农户贷款,农业贷款是指农业短期贷款,不包括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农业中长期贷款。因此分析农业贷款与第一产业增加值之间的关系可以反映出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情况。
从图1中可看出,1999―2009年,农业贷款与农业增加值呈同步上升趋势,其中1999―2003年两者增长缓慢,2003年之后增幅明显加大,说明农业贷款与农业增加值呈现相互促进的关系,农业增长带动了对农业贷款的需求,农业贷款的增加又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表现为农业增加值的提高。农业贷款的增长率要明显高于农业增长率,反映农业贷款对农业经济的促进作用不稳定。2005年后,农业贷款的增长率放缓,农业增长率保持平稳波动。这说明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贷款对农村经济的贡献在逐步提高。
为了更加准确地说明农业贷款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本文使用Eviews软件进行回归分析,以农业贷款作为自变量,第一产业的增加值为被解释变量,仍然采用1998―2009年的年度数据。为了消除异方差,对所有数据取自然对数。方程参数及其检验见表1。
LnYt=4.61118+0.584099LnXt
根据表1,R2=0.95,拟合度较好,t=15.02555,拒绝原假设,可以得出农业贷款与第一产业增加值存在高度的相关性。模型显示,在我国农村地区农业贷款每增加1%,则平均导致第一产业增加值增加0.584%。由此说明了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小额信贷的覆盖面分析
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的农业贷款增速平稳,规模扩大,支农服务功能在增强(见图2)。从供给总量上来看,截至2009年末,全国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农业贷款余额达2.1万亿元,其中农户贷款达16416亿元,而2002年仅有4218.7亿元。据银监会统计,目前,中国有农户约2.3亿户,有贷款需求的农户约有1.2亿户,其中,获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农户数超过78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3.2%,占1.2亿有贷款需求农户的65%。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市场占有率较低,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情况看,截至2009年3月末,全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2518.6亿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为2006.3亿元,虽然增速较快,但留下的市场空间仍然较大。
上述仅仅从宏观的供给总量角度进行分析,如果考虑到供给与需求及两者的有效匹配程度,可能更为深入。据李明贤等(2008)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进行衡量表明:如表2所示,就农村贷款服务看,首先,贷款服务覆盖广度很低,每万名农民才有1.08 个农信社网点,作为最主要的贷款提供机构,农信社网点对行政村的覆盖率只有12.6%,使得农信社与农民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了解程度降低。其次,不管是农户还是乡镇企业,其在农村信用社贷款中所占比例都不高,而且贷款对农户的覆盖率只有32%,对乡镇企业的覆盖率只有 52.9%。第三,贷款服务覆盖深度也不够,尽管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有55.6%都得到了贷款,但是贷款对其资金的满足率并不高,整个农村地区农民的人均贷款额只有741 元,不足农民年纯收入的1/4。农户从正规金融得到的贷款只占其借贷资金总量的53.5%,剩下的46.5%需要从非正规金融市场上获得,乡镇企业所需资金的满足率则更低,只有44.9%。
(三)小额信贷可持续性――以亳州市农村信用社为例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可持续性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状况。随着其改革步伐的加快,我国农村信用社总体上结束了连续10年的亏损,经营效益显著好转,实现了扭亏为盈,不良贷款率下降,资产质量明显提高,如图3所示,其四级不良贷款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可持续能力得到提高。
为分析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状况,笔者于2010年8月份对亳州市部分农村信用社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亳州市地处中原,位于安徽的最北部,与河南接壤,农业从业人口169.45万。由于该市主要的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属于欠发达地区,贫困人口相对较多,在关于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绩效情况分析中,该地区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调查表明,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使亳州市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业务保持了高速增长势头。该市2005―2009年农村信用社的利息收入(其中主要是农户贷款利息)逐年提高,其贷款逾期率呈现下降趋势。在笔者与亳州市部分乡镇信用社主任的座谈中了解到,目前该地区农村信用社仅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一项业务就可以覆盖其运营成本并实现盈利。农村信用社的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上来,降低了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的风险,提高了贷款资产质量。根据对亳州市谯城区农村信用社的调查,目前该区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中不良贷款比例只有1.5%,即便出现信用风险其本息大部分还能最终收回,贷款损失率很低。调查同时还发现,邮政储蓄银行推行的农户小额信贷利率(月息1.302%)比农村信用社(月息0.849%)的要高,因此农村信用社目前在该地区处于绝对垄断地位。据统计,在2009年对农业的新增贷款中,农村信用社投放农业贷款所占的比重高达98%。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开展实现了其政策预期的绩效,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注入了活力,在为农户提供有效信贷需求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效益的改善。但同时还发现,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上的绝对垄断地位严重制约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
三、制约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因素
(一)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缺乏竞争,小额信贷可持续性乏力
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处于事实上的垄断地位,且金融服务品种少,中间业务发展缓慢,结算手段落后于县域内其他商业银行。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才刚刚起步,虽然发展较快,但覆盖面仍然较低。尽管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新一轮的改革中彰显活力,但对小额信贷扩展的积极性也显得不足。主要原因是:一是小额信贷主要是面向中低收入的贫困户,因此一般无抵押物,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二是小额信贷政策扶持与支农义务不对等,缺乏完善的风险保障机制和一定的利息补贴以及呆账贷款核销等方面的配套措施,缺乏支农积极性。三是小额信贷由于受地方政府直接干预比较多,而且其盈利能力相对较弱,与农信社商业性及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是不相匹配的,因此农村其他金融机构对小额信贷缺乏内在动力,发放较为谨慎。
(二)信贷模式过于单一,产品缺乏创新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供给模式与农民需求变化之间也存在矛盾。在我国农村不少地区,目前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仍然突出。十几年过去了,我国的小额信贷机构虽有创新,但大部分沿用的是GB模式,即小组联保、整借零还得贷款。小组联保模式在我国的许多地方造成了将最贫困人群从小额信贷服务中排除出去的现象,而且“垒大户”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发放范围过窄,仅限于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小额信贷期限较短,贷款周期缺乏弹性,一般都以一年为期,缺少适合经商和加工等生产活动的灵活贷款。
(三)内控机制不完善
小额信贷组织的管理能力低、管理制度不完善,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据2009年财政部组织的对部分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表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内控制度执行不力比较普遍,会计核算不实的问题仍较突出,其管理水平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小额信贷机构面临着众多的风险,这要求小额信贷机构应该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来保证小额信贷机构可以高效率、低成本地运营。另外我国小额信贷机构还缺少专业风险管理人员,在贷款的鉴别与发放以及债务追讨方面都缺乏经验和能力。
四、对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培育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服务体系,构建适度竞争的金融市场
需要培育和发展多种所有制类型、多种治理形式的适合各种市场需要的多层次金融组织。农村小额信贷市场要形成农村信用社、地方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相互竞争的局面。
(二)完善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分担机制
建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给予开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商业性保险的机构以税收减免,适当给予财政补贴。对投保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险的小额贷款农户,在贷款利率上要给予适当优惠。要引入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对小额信贷机构给予一定比例资金的补偿,缓解其扶贫目标与盈利性目标的矛盾,从政策上支持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农村小额信贷模式与金融产品创新
金融机构应借鉴非金融机构小额信贷模式中有益的经验和做法,推广“经营户贷款+合作社+基金担保”、“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征信+保证”、“专业合作组织+农户”、“专业市场+农户”等模式的小额农户贷款业务。要积极探索、创新适合“三农”特点、具有差异性和多样化的小额信贷新产品,支持当地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快速发展。
(四)完善小额信贷内控机制,控制小额信贷风险
金融机构要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业务监管、财务管理和风险预测等各项内控制度。要形成严格的业务流程,岗位之间必须相互制约,避免操作风险。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加大小额信贷专业技术的运用,要为小额信贷专业性技术的应用提供基础的技术支持。探索完善激励机制,科学制定小额贷款发放、管理和收回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措施,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曹子娟.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2]焦瑾璞,杨骏.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3]杜晓山等.中国公益性小额信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近年来,在上世纪90年代金融发展理论经验性研究的启发下,不少中国学者借鉴相关的思路与指标、运用计量经济学手段对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经验研究。由于在金融发展的指标(尤其是金融效率指标)选取上存在差异,导致结论大相径庭。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已有的代表性结论有: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金融资产的扩张而实现的,而不是通过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来实现的(曹啸、吴军,2002);金融中介效率对经济增长,以及金融中介发展规模对经济增长存在单方向上的因果关系(李广众,王美今,2003);中国金融规模和金融效率与经济增长同时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王志强、孙纲,2003)。曹啸与吴军的文章中并没有提取金融效率指标,其结论只是一种推断,而其他两篇文章在实证研究多借鉴金融发展理论代表人物莱文等人的研究,选取的金融效率指标为单指标,即分别采用SLR(储贷比率)指标与PRI(私企信贷占比),显然,以单指标来代表中国金融效率是不全面的。本文在金融效率观下,给出了更为合理的金融效率综合指标,在此基础上,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对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了再检验,对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了澄清,进而为中国效率型金融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
一、新金融效率观与金融效率的估算
1?新金融效率观。
金融效率是金融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但却被传统的金融发展理论所忽视。金融结构论(戈德史密斯,1969)将金融结构简单等同于金融发展;金融深化论(麦金农与肖,1973)完全竞争的假设前提对应帕累托有效,由此得出的金融自由化政策建议也在实践中屡屡受挫;1990年代金融发展的经验研究对金融效率仅作简化处理,即分别采用上文提及的SLR与PRI等单指标代表金融效率。
通过对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与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深刻反思,白钦先(1998)认识到传统金融发展理论的现实效应与主流理论的不符,率先揭示出金融的资源属性,进而提出了金融资源论。金融资源论通过揭示出金融的资源属性,赋予了全新的金融效率观。金融效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是金融质和量的统一;金融发展的关键在于金融质的提高,合理地开发、利用和配置金融资源,同时注重作为资源配置手段和机制的金融整体效率和功能的改善,因此,金融效率在金融发展理论中的核心地位凸显无疑。
由于宏观金融效率强调动态性和金融功能(主要指金融资源配置功能),与单一关注盈利性与静态性的微观金融效率相比更为重要,因此,宏观金融效率是金融效率中的应予以重点研究的对象。宏观金融效率是一优化问题:由金融结构、金融运行机制与金融环境共同决定(约束条件);目标是金融发展,及以此促进的经济增长。宏观金融效率以微观金融效率为基础,是金融功能(可视为一种能力)的演进与实现程度。借助修正的内生增长模型,宏观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以下简称为金融效率)是金融(储蓄)资源的利用能力、金融资源的企业选择能力、金融资源转化为资本后的产业与地区选择能力这三种能力的综合。
2?内生增长模型的修正与金融效率的估算。
在金融发展理论的演进过程中,经济增长理论的推动功不可没,经济增长理论中的最新进展——内生增长理论对金融发展理论及金融效率研究具有重大的启示。借助内生增长模型可理解金融作用于经济的内生机制及金融资源的配置渠道。
内生增长模型(以AK模型为例)可表述为:
g=Aφs-δ(1)
其中,g:经济增长率;?:储蓄被转化为投资的比例
A:资本的边际社会生产率;s:储蓄率;δ:折旧率
金融发展作用于经济增长,即金融资源配置的三个渠道是:
①金融发展改变储蓄率,从而影响经济增长;
②金融发展会使得更高比例的储蓄被转化为投资,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③金融发展使得资本配置效率提高,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亚珀利和帕加诺(Jappelli & Pagano,1994)指出金融自由化通过缓解和消除家庭的流动性抑制,可能减少储蓄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不利影响;德格雷戈诺(DeGregono,1994)则指出,如果家庭的借款被用于人力资本的投资,情况正相反。如果同时考虑上述两方面的影响,结论将是含糊不清的。因此,应重点考察金融发展的后两个促进经济增长的渠道。
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后两个渠道实际反映了金融资源配置的二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价格等机制将金融资源转移至资金的需要者手中;第二阶段,资金需求者将获得的货币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投入实际生产过程,创造有效产出。需要强调的是,在转轨与发展中国家(中国是一典型的代表)中,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效率不同,故应对AK模型进行修正,即在上述金融资源配置的两个阶段中间,考察资金获得者——企业的类型。因此,本文借助修正的AK模型,从金融(储蓄)资源的利用能力、金融资源的企业选择能力、金融资源转化为资本后的产业与地区选择能力这三种能力来综合考察与估算金融效率,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储蓄投资转化率(SLR)是描述金融(储蓄)资源利用能力的有效指标。中国近年来越来越大的存差表明中国的储蓄投资转化率低下,但储蓄投资转化率只反映了金融资源配置的一个环节,且由于对中国存差产生的原因存在一定的争论,因此,单独使用此指标来代表金融效率是不全面的(图1中国时间序列的SLR曲线单调下降,这与中国实际金融效率并不十分吻合)。
其二,在中国这一转轨与发展中国家中,私企普遍比国企效率高,但获得了较少的金融资源支持,私企获得的信贷占比(PRI)是描述金融资源企业选择能力的有效指标。与SLR指标一样,私企获得的信贷占比只反映了金融资源配置的一个环节,且除金融效率之外,私企获得的信贷占比还受其他因素(如所有制歧视)的影响,因此,同样不宜单独使用此指标来代表金融效率(图2中国时间序列的PRI曲线单调上升,这与中国实际金融效率亦存在出入)。
其三,伍格勒(Wurgler,2000)认为,金融的基本功能是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金融发展的程度及其作用应该主要用资本配置效率这一指标来衡量。资本配置效率的提高意味着资本流入高资本回报率的产业或地区,流出低资本回报率的产业或地区。从这一思路出发,伍格勒提出资本配置效率(E(I,GDP))可以用资本关于GDP变化的弹性来表示,并提出测度资本配置效率的方法。在此基础上,从产业角度考察了65个国家的资本配置效率,发现发达国家的资本配置效率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韩立岩等(2002)借鉴伍格勒资本配置效率的思路与方法,通过对中国工业部门39个行业的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得出中国的资本配置效率处在低水平的结论。潘文卿和张伟(2003)参考伍格勒的理论,对中国28个省区的资本配置效率与金融发展的相关性进行了计量分析。
我们认为,资本配置效率(E(I,GDP))指标是描述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容忽视的重要指标;金融效率是一综合指标,是对金融资源配置各环节的综合考察,应涵盖储蓄投资转化率(SLR)、私人企业的信贷占比(PRI)与资本配置效率(E(I,GDP))(中国资本配置效率数据来源于潘文卿等人的研究成果)三个指标。为此,本文以储蓄投资转化率(SLR)、私人企业获得的信贷占比(PRI)与资本配置效率(E(I,GDP))三个指标的乘积作为金融效率值,中国金融效率(1979—2003)(图4)是在图1~3基础上的加总与延伸。图4表明,1979—2003年中国金融效率总体偏低,并经历了两次低点:1989年及其后几年中国金融的大调整与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前后造成的极大金融冲击,这与中国实际金融运行情况相符。
二、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再检验
1?指标选取与数据。
1979年改革开放之前中国金融仍为财政的附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效率无从谈起,因此,始以1979年、延伸至2003年来考究中国宏观金融效率是合适的。至于中国金融发展的规模、结构指标则可参见相关研究的指标与度量,经济增长指标以实际人均GDP的自然对数LYP表示,投资增长率INV(固定资产投资存量)为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本文采用的数据是年度数据,样本期间为1979年~2003年,数据来源为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以及相关研究公开的数据。
2?计量检验方法。
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分析,本文选择在多变量VAR系统中进行。若VAR模型中的非平稳变量存在协整关系,我们就可以在VAR模型基础上经过协整变换建立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表示如下:
其中:X=(LYPt,FIRt,STRUCt,EFFIt,INVt)表示由5个变量构成的系统向量;Ai表示系数矩阵;α表示误差修正项的系数向量;β表示协整向量;β′Xt-1表示误差修正项。
由于协调关系只能说明变量之间的长期相关性,但不能具体指出何为因、何为果,因此,一般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3?各变量数据水平平稳性的单位根检验。
各变量数据水平的平稳性检验是考察变量是否具时间趋势,进而确定是否有必要采用协整分析方法。本文对变量的数据生成过程(DGP)是否平稳的单位根检验方法主要采用ADF(Augmented Dickey—Fuller)检验与PP(PhiIips—Perron)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
注:(1)从经济意义出发,对变量的检验方程中分别采用了包括了截距和趋势项、包括截距以及不包括二者三种情况进行,因此其临界值也有所不同;(2)以上提供的是显著性水平为5%的临界值;(3)加**表示通过显著性水平为5%的单位根检验。
由表1的分析结果可知,本文计算所涉及的对数形式的增长指标与金融发展变量均是I(1)过程的非平稳变量,对其相关性一般采用协调检验检验上述变量的相关性。
4?金融中介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协整关系分析。
表2给出了FIR、STRUC、EFFI与LYP组成的四变量系统的协整关系下的Johansen检验,结果表明LYP、EFFI、FIR、STRUC之间确实存在协整关系,具有一个协整方程。
考虑一个协整关系假定下的经过标准化的协整系数,见表3。
将协整关系写成数学表达式,并令其等于VECM:
VECM=LYP-0?13EFFI+0?76FIR-0?17STRUC+1?73
上式反映了经济增长、金融效率、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四个时间序列之间的某种长期均衡关系。
由于协调关系只能说明变量之间至少存在单向因果关系,但不能具体指出何为因、何为果,因此,有必要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进行进一步分析。
5?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从表4中的P值可以看出,金融规模与经济增长有双向的Grange因果关系、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有双向Granger因果关系,金融规模是金融结构的单向Granger因果关系。其余变量之间没有Granger因果关系。
表示拒绝零假设错误的概率小于5%,即表明至少在95%的置信水平下,可以认为前一个变量是后一个变量的格兰杰成因。
6?分析。
由上述检验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①中国金融规模及金融结构均与经济增长互为因果,金融规模增加1%,经济增长提高约0?76%;
②中国金融规模是金融结构的原因,中国金融结构很不合理,对经济增长有负作用;
③金融效率与经济增长及金融规模、结构之间不存在任何方向的因果关系。
三、结论与建议
一、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影响
中小企业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这次经济危机使大部分中小企业发展受挫,其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市场需求下降,中小企业市场份额降低
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衰退,市场整体需求下降,企业被迫减产、裁员,销售业绩直线下滑。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那些对国外市场依赖程度比较高的外向型中小企业,如东部沿海一带的工业企业等。虽然一部分出口的中小企业开始转向国内市场,但是受经济传导机制的影响,国内市场需求也在下降,居民收入相应减少,消费者的信心指数降低,消费者压缩开支,减少消费。
2、中小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利润空间被压缩
近年来,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导致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不断上升;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为工人上足三险、支付加班费,这虽然规范了用工制度,但也增加了企业的人力成本;另外,为了保护环境,降低污染,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环境治理措施,如要求企业污水处理、废气回收净化等,这也增加了企业环境支出的成本。
3、信用风险增大,融资不畅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诚信缺失等问题,这是中小企业较难获得银行贷款,融资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伴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如银行为了降低风险,提高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放贷额度也有所下降,这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加困难。
二、我国中小企业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1、企业技术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
中小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热情虽然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其总体创新能力还处于较低水平,如科研投入的资金及人员比例都远低于国内大型企业水平。另外,中小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重复投入问题严重,相当多行业表现出 “结构性”过剩,产品供过于求。为了争夺市场,中小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的秩序。
2、资金紧张,融资难
融资难几乎是所有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表现在融资渠道窄、融资比例低等。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身的原因,也有国家政策方面的原因。
3、缺乏高素质的人才
我国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主要来自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新增劳动力,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大部分人缺乏必要的技能训练,与国内外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人才竞争上仍然处于明显的劣势。
4、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
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缓慢,服务功能不健全,也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如缺乏针对中小企业的培训、信息咨询、技术服务、融资服务、税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中小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
1、政府方面
(1)完善融资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的建设资金来源于多方面,如政府的财政资助、银行贷款、直接融资和企业自筹等,且已建立了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我国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扶持还处于初级阶段,信用担保体系、风险投资机制还不健全。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缺乏,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应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政策支持:一方面要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制度,利用政府的信贷担保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其次要完善风险投资法律制度,促进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引导风险资本向中小企业倾斜;三是政府在科研经费资助方面,要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使其和大企业一样享受到国家科研经费的资助。
(2)建立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
我国正处于急剧转型时期,市场在功能和结构上尚有很多不完善之处,且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少,规模小,没有能力搞大规模的技术开发,员工培训及询求法律支持等。因此,为改善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应加快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种中介组织,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如协助中小企业取得贷款、提供管理咨询、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
2、中小企业自身方面
(1)加快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
国内一些生产低附加值或初级产品的纯加工型或初级产品生产企业,因为产业结构落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冲击最大。这就迫使这些生产低附加值的劳动性密集型企业必须改变观念,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提高产品线的结构,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走品牌化发展的道路。
(2)加大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竞争力不仅仅体现在资源的竞争和市场份额的竞争,更体现在深层次的人才的竞争,人才竞争力已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因此,中小企业应加大人力资源的开发投入,吸引高素质人才为企业服务,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建立正确的求才、用才、留才机制;二要加大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更新和扩大员工的知识技能;三要健全完善的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采用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外,中小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树立战略思维,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设企业文化等,从各个方面规范企业行为,不断提高竞争实力。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1-0118-03
我国从1980年开始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其中以世界银行与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为主。国际金融组织在华贷款项目的范围多为公共福利有关的项目和弱小产业发展项目,包括了农业发展项目、城市环境改善、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贫困人口的发展援助项目等,这些项目具有公共品和准公共品的特征。多年来,我国公共项目的管理由于体制的原因,公众对公共项目工程的满意度一直较低,许多地区由于公共项目的问题引发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因此,对公共项目绩效管理方式的探索,是化解公众对公共项目信任问题的有效途径。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际金融组织在项目的绩效管理的理念及方法随着世界银行的实践而日趋成熟[1]。经过多年实践证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地区建设,不但有助于减轻公共项目建设对地方财政的压力,其较为成熟先进的项目管理模式还有利于贷款地区公共项目建设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国际金融组织在华贷款项目资金构成
随着产权理论的出现,公共项目的投资得以突破政府投资的局限,引入市场机制,使其突破了财政资金的限制,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从资金来源的角度来看,公共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了政府财政投资、发行债券、利用国内外政府赠款及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贷款等[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资金构成一般由三个组成部分,一是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由地方财政部门提供,形式包括财政拨款,税收补贴等;二是财政资金担保下的国内银行贷款;三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存放在指定国内银行的财政专户内。
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以下简称IFI项目)中,为了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在《贷款协议》中要求地方政府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承担项目的管理、协调及监控责任。因此,IFI项目会形成如图1所示的委托管理关系。在IFI项目委托关系中,国内银行、地方财政与国际金融组织共同出资建设项目;由项目办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对进行业主进行连续的监督和管理;国际金融组织也以检查团的形式对项目办及项目业主的行为进行监督;业主通过承包合同对各个承包商进行管理。
图 1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委托关系
二、IFI贷款项目绩效治理结构分析
国际金融组织十分重视项目绩效的实现,在项目管理上,设置有效的绩效治理结构,建立起针对各项目的其项目监控体系,有效降低自身所面临的投资风险。国际金融组织设计了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即通过项目的自管理、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团队的监督及国内第三方咨询机构监督的三维治理结构,通过对项目立项和建设环节的“过程”和建设的“结果”进行监督和控制,有效实现了项目的绩效管理,促进项目结果与其目标一致。
(一)项目的自监督体系
项目的自监督体系由项目办为管理主体,对项目进行监督。国际金融组织在贷款协议中将项目办的建立写入条款,规定了项目办的人员构成及机构组织,以及项目办所承担的责任及所能行使的权利。
首先,项目办的人员构成。根据项目的特点,项目办的人员由相关管理部门中的工作人员及一些专家构成。比如,城市环境改善项目所涉及的管理部门,包括财政局、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城管局、物价局及一些街道管理委员会,项目办的工作人员由这些相关的管理部门中的工作人员组成;① 专家团队由环境保护、财务、审计、城市规划、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人员组成。由于项目办的工作人员由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组成,因此项目办成为各相关管理部门信息沟通的平台,使传统项目中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不足的问题得到很大程度上的缓解,提高了项目运行的效率。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团队,使项目各方面的监督工作和管理工作更加专业化,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
其次,项目办的职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办对项目进行管理、沟通、协调和监督,按照国际金融组织所要求建立自控制体系,并指导业主进行自控制活动,如要求项目业主将项目各阶段的活动凭证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并督促项目业主定期进行自评和总结等自控制活动。项目办将这些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资料按照国际金融组织的要求进行归档管理及备案。通过这一过程,实现对项目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国际金融组织通过项目办的组织机构建设和职责规定,使项目建立起自我管理体系,对业主行为的规范起了重要的作用。
(二)国际金融组织自有团队监督机制
项目的管理由国际金融组织中的项目经理具体负责,根据项目的特点,项目团队由工程专家、环境专家、移民专家等组成,通过咨询团和检查团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监督,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
首先,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通过调查与沟通实现风险的降低。咨询检查团按照国际金融组织评价体系,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并撰写工程技术、环境评估、移民状况、弱势群体发展计划(包括妇女、儿童及少数民族等)等各个方面的评价报告,以支持可行性研究的结论。② 尤其注重对移民状况和弱势群体的调查,指导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写《移民安置计划》,并到项目区检查,对报告内容进行核查。因此,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检查团的咨询、培训及检查活动使国际金融组织对项目可行性信息有较为全面的把握,一定程度缓解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与此同时,由于特别关注项目区公众的生活是否因项目的进行受到不利影响,规定第三方咨询机构必须对不少于项目区受影响总人口数的25%的公众做相关调查了解,并要求制作项目介绍及公众申诉渠道介绍的小册子在项目区进行分发,使项目区公众对项目情况的了解程度高于国内投资的公共项目,公众对项目实行监督并反映自身意见的成本降低,使公众的信息劣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其次,在项目进行阶段通过咨询和检查对项目进行监督与控制。一方面,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会制定系列的咨询培训计划,从工程技术、环境保护、财务管理等与项目相关的各个关键技术和管理方法提供咨询培训服务,并形成相关专家咨询报告,此报告中也涉及项目当前遇到问题的解决办法,从另一角度对项目质量进行了监测。另一方面,国际金融组织会定期派检查团对项目进行监测,一般每年访问1—2次,主要了解项目的进度是否按照计划进行,是否有需要提请国际金融组织关注的事项等等,是国际金融组织对项目重要的直接监控手段。
第三,项目完工阶段。竣工验收程序一般按照国内项目完工程序进行,同时项目的各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咨询机构均会针对项目的完工做出相应的监督检验报告,最后由国际金融组织的专家团进行验收,并按照其绩效评价框架对项目进行总结性评估。
(三)第三方监督机制
国际金融组织要求项目招标第三方咨询机构,是项目绩效管理咨询的专业团队,分为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两大类。内部监测机构严格意义上属于项目自监督体系,一般还是会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协助项目建立连续的内部监测机制。在实践中,内部监测机构已经成为自监督体系与外部监督体系之间进行有效沟通的重要组织设置。外部监测机构则是按照要求,针对项目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监测与评价,如环境监测评价,移民状况监测,项目外部监测等。各第三方咨询机构按照国际金融组织规定的绩效评价框架,对项目进行连续或是定时监测,定时形成项目的监测报告,并协助检查团对项目进行检查。第三方咨询机构的监测为国际金融组织的“过程监测”提供基础的项目进展情况数据。
三、IFI贷款项目与内资公共项目绩效治理结构的差异
对比内资公共项目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绩效治理结构,可以看出两个方面的明显差异。
(一)利益主体之间制衡关系的差异
国内资金投资的公共项目利益主体间的力量对比失衡,地方政府在利益主体中的力量强势,在公共项目建设中把握话语权,其行为缺乏监督,因此表现出治理结构中利益主体的力量失衡。
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治理结构中,设计了多方利益主体,如第三方内部监测、第三方外部监测、咨询检查团等,各利益主体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由于利益主体的多样化,使得利益主体效用函数的多样化。各方利益主体为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会对其他主体可能的造假行为产生监督动力。如国际金融组织的关注点在于项目的社会影响,因此会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监控与项目有关的社会事件,若项目产生不利的社会影响(如强拆导致恶性冲突事件),国际金融组织会根据不利影响采取不同级别的处罚措施,最严重的包括今后不向该地区提供贷款甚至是立即停贷的惩罚。因此,国际金融组织在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中对项目方实现了有效的监督;同样,对第三方咨询机构而言,如果项目基底数据与实际情况偏差过于严重,会提高内部和外部连续监测服务的难度和成本。因此,第三方咨询机构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在项目基底调查环节,会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督促项目建设方提供在可接受偏差范围内的基底数据。
因此,国际金融组织在项目治理过程中引入多方利益主体的设计,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共项目中利益主体力量失衡的情况,利于监督体系的运行。
(二)公众参与机制的差异
国内资金投资公共项目,公众的参与机制是缺失的。公共项目是否符合公众的利益依靠的是地方政府决策的正确性。对项目区的移民而言,由于申诉机制的不通畅,其利益的保障也只能依靠于地方政策补偿政策的偏向性,比较难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中,由于其关注点在于项目的社会影响,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是否能否从项目受益,或至少生活水平不低于项目开展前,因此,在其项目治理结构中,公众参与机制成为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在项目的立项阶段,第三方咨询机构按要求调查项目区公众的经济生活状况(必须包括入户访问形式),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相关的补偿及保障措施,并说明这些措施的实行将使项目受影响公众生活不低于项目开展前的水平。在此阶段,按规定必须设计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并告知(如采取印发小册子的方式宣传)公众反馈渠道和反馈的形式。其次,在项目的进行阶段,第三方咨询机构将对受影响群众的生活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国际金融组织派检查团不定期走访项目区,对项目建设方和第三方咨询机构的监测情况进行验证。再次,在项目完工后,会对立项时制定的针对弱势群体发展计划的效果进行核实,第三方咨询机构也要按要求对公众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并对公众生活质量等相关方面进行绩效评估。
从实践的效果来看,国际金融组织这一机制设计,对于项目建设管理方而言,将公众排斥在治理结构外必然导致造假成本的大幅增加。相比之下,导入公众参与的成本反而相对较低,且公众满意度较高。因此,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中公众的话语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
四、公共项目绩效治理结构优化的建议
从上述两种绩效治理结构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国际金融组织的项目治理结构在引入多方利益主体,构造利益制衡关系,增加公众话语权上有其特有的优势。这也是我国内资项目在绩效治理结构的弱势,是今后公共项目管理方式改进的重点。借鉴国际金融组织的治理经验,对国内资金投资公共项目建立有效的绩效治理结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在制度建设上推动公民为本管理理念的树立。目前内资的公共项目管理多以管理者导向。国际金融组织在世界范围内选择援助项目,为了降低公共项目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诸如农民因征地返贫而引起的社会问题),会重视项目区公众的意见,会聘请第三方独立咨询机构对项目区的经济状况及公众对项目相关方面的需求进行调查,客观上形成了公民为本的管理理念。自2010年底四川省施行国内首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规章以来,各地陆续出台了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制度并开展试点,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可行性评估的重要环节。可以在此制度基础上完善,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成为了解公众对公共项目需求及公众意见收集的平台,从制度上促使公民为本管理理念的形成。
其次,在管理工作上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项目监测与绩效评价体系。目前内资公共项目的监测体系并不完善,有的甚至是缺失的。国际金融组织在项目管理上建立的项目监测体系比较成熟,如亚洲开发银行的项目绩效监测体系(Project Performance Monitoring System,一般简称为PPMS)对建立项目监测体系非常具有借鉴意义。表1所示的PPMS框架将项目的“投入-活动-产出-成果-影响”五个维度作为项目信息收集和绩效评价的关键点,并对项目的风险进行预计和监测。这些环节也是项目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因此,内资公共项目借鉴国际金融组织的项目监测框架,建立适合的项目监测与绩效评价体系。
表1 亚洲开发银行PPMS框架
再次,对公共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绩效评价活动建立制度上的保障。项目进行过程中所进行的绩效评价活动被称为形成性(formative evaluation)评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通过系列制度来规定项目的形成性评价的开展,尤其对债务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绩效管理职责的规定方面,国际金融组织将相关绩效管理活动内容和组织机构安排等要求写入借贷双方的《项目协议》中,在制度上规定债务方在过程管理和评价中应该承担的义务。而内资公共项目的绩效管理还是集中在项目的后评价,从2004年开始,我国相继出台了对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为公共项目的后评价提供了制度依据。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绩效评价还处于实践阶段,因此,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 让·皮埃尔·戈丹.何谓治理[M].钟震宇,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