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5:46:2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个人档案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办公自动化的实现,电子文件大量产生。电子文件是以代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存取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1].电子文件的诞生标志着档案开始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电子档案阶段。信息技术融入档案工作,使得档案管理更加高效、迅捷、低成本化,加上档案电子化和网络化后,最大限度的利用了档案资料,产生了巨大效益。然而,电子档案和许多新生的信息技术产物一样,从出生时起就面临着许多法律上的尴尬,如电子档案的法律地位问题[2]、原始性问题[3]、保密性问题[4]等等。随着国际社会对个人资料的保护,电子档案所涉及的个人的权利问题成为一个十分敏感的法律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国的档案管理中更是突出。
一、电子档案与个人资料
电子档案是传统纸面档案的电子化与网络化产物,与纸质档案有相同的本质,都是文件存在的一种方式。但是,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也有明显的特点[5]:首先,电子档案中信息与载体可以分离(信息数据化、载体虚拟化);其次,可复制性强,复制件和原件不易区分;第三,信息的稳定性较弱,比如说修改相对容易,并不留痕迹,信息容易丢失等。电子档案的这些特点使得电子档案中的个人资料容易处理,也容易遭受侵害。电子档案中记载的公民的基本特征和情况的资料,构成个人资料。所谓个人资料,也称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是指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住址、学历、职业、婚姻、家庭、健康、病历、特征等单独或与其他信息共同形成的,足以识别该个人的资料。这种资料以一定的媒介作为载体,在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环境下,通常以网络、光纤、硬盘和其它硬件设施为载体,采用丰富的表达方式,如符号、声音、动画、电影、录像等等。
个人资料有如下特征:
1、个人资料的主体限于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是个人资料的信息源,个人资料负载了自然人的人格利益,个人资料应得到法律保护,这是当代保护自然人一般人格权的必然选择。民事主体的外延十分广泛,除自然人外,还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虽然拥有它们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但这些资料并不构成本文所研究、讨论的个人资料。即纯粹关于法人及其它非法人组织的资料不是个人资料。当然在法人及其它非法人组织营业活动中收集的关于其客户、员工的资料中,有一部分或全部可能会构成个人资料。
2、个人资料是可以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共同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资料。在纸张、证件、文件、硬盘、网络服务器等媒体上储存的个人信息是很丰富的,它们涉及个人的方方面面,包括姓名、性别、爱好、兴趣、社会保险号码、身份证号码、个人习惯、肖像、漫画、奖励、职业、收入、学历、婚姻状况、病历等等。其中,有些能直接指向某人,有些则不能直接指向而必须与其它资料一起才能用于识别某人。能直接指向的,笔者称之为直接个人资料,如肖像、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险号码,即为此类。与其它信息结合才能指向的,称之为间接个人资料,如性别、爱好、兴趣、习惯、职业、收入、学历等等,无法仅通过它们之一就能判断出这是何人的资料。由此可见,间接个人资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个人资料,它只是一种可能意义上的个人资料。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直接或是间接个人资料,它们的要件在于足资识别某人。
3、个人资料并不必然为个人资料本人[6]所知。如个人上网时被网络服务提供商非法收集的个人资料,医生掌握的绝症患者未知的个人现实疾病情况的资料,父母知道的而子女不知道的关于子女出生地、出生日期的资料等等。个人资料的这一重要特征,不论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有重要意义: A、个人资料不仅指个人知道的资料,其还包括本人不知而足以识别自己的资料; B、个人资料保护法保护的不仅是本人知道的个人资料,而且也保护本人不知道的关于本人的资料,这就提供了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个人资料的保护。
4、个人资料是关于特定或得特定自然人属人或属事之资料。属人的个人资料反映的是个人资料本人的自然属性和自然关系,它主要包括本人的生物信息。属事的个人资料反映的是本人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关系,它反映出资料本人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扮演的角色。所谓“特定”是指“若某一个别资料得自于某人,而且只有该某人始可能产生此种结果者,该某人即为特定之人。至于以何种方式来辨识关系人和呈现其间之关系,则非所问。”所谓“得特定”是指“当某特定人虽然无法单独以资料来确认,但藉由其他相关资讯之综合研判,仍可得出系某特定人时,此时既可谓该资料系”得特定“为某当事人所有。例如,从大学考试所公布之成绩统计表中,可以相当简单地查知参加某一学科考试之唯一考生。”[7]
二、电子档案中个人资料引发的法律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在现代社会中,对个人资料的计算机处理和网络传输经常引发各种问题,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
1、大量的个人资料在不知不觉中被收集、处理、传播、利用,加上计算机资料比对,使个人资料本人成为无任何隐私可言的“透明人”,让人们普遍感到不安;
2、非法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个人资料,使个人资料不能与人格保持同一性并带来其他人格利益的损害等问题;
3、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发展,个人资料经由计算机和网络被非法或不当收集、处理、利用的可能性大大增强,人们的人格利益以外的合法权益受到个人资料泄漏的影响而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这些问题使个人资料保护获得越来越多的支持,引起各主要发达国家的关注。
就电子档案而言,国内目前出现的一些情况和现象急需法律来调整和规范。例如,未经档案所涉及的个人的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向各有关组织出售其档案记录,档案管理机关未对电子档案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致使个人资料泄露,档案管理机关不允许档案所涉及的个人查阅档案中的个人资料,通过网络可以查知电子档案中的个人资料等等。
(二)保护的法律基础
个人资料保护的法律基础究竟为何,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国内学者的著述和论文多认为,保护个人资料就是为了保护个人资料本人的隐私,个人资料本人享有的各种权利渊源于个人对其隐私信息的支配。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举一个例子,就能否定这种认识。交友网站上公开给网民阅览的个人资料不构成隐私,没有承载隐私利益,这时有人非法修改、删除这些资料,如果援用隐私权的规定,个人资料本人将得不到任何救济。
既然不是隐私权,个人资料的民法基础究竟为何?笔者认为,个人资料的法律基础在于保护个人资料所承载的民事主体精神性人格利益。个人资料不但是个人自然属性、生物属性的表现形式,而且是个人的社会属性和各种社会关系的表现形式,其上承载了个人资料本人的各种精神性人格利益,侵犯个人资料必然造成本人的某种精神利益的损害,甚至带来精神痛苦。为此,个人资料本人可以如姓名权人支配其姓名、肖像权人支配其肖像那样,依法支配和控制其个人资料,保护其精神性人格利益,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否则构成侵权。
个人的精神性人格利益是难以列举穷尽的,它的具体内容只能在个案中予以确定。对自然人精神性人格利益的保护,多采取保护精神性人格利益载体的方法来实现。对姓名权、肖像权的保护就属于这种情况。因此,我们只能说个人资料承载了精神性人格利益,而不能抽象的确定究竟承载了那些精神性人格利益。应注意的是,个人资料保护的精神性人格利益也包括隐私利益,当某种个人资料构成隐私信息时,这种个人资料获得隐私权和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同时调整,发生竞合。
那么,个人资料承载的利益可否是财产利益呢?笔者认为个人资料保护的核心意义在于精神性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有学者认为“个人资料是一种具有潜在价值的信息,个人对该资料享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认为“……所有权人均享有对个人资料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8]这种认识显然不妥。个人资料是个人人格的外化,它本身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非财产利益,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而且所有权的客体必须是独立物和特定物,个人资料也无法满足这一要求。把本人对个人资料的权利理解为所有权,会导致逻辑上的混乱。
个人资料体现的主要是人格利益而非财产利益,并不是说个人资料毫无价值。相反,同其它人格权客体一样,个人资料可以间接表现出它的财产价值。[9]如名人的个人资料可以被利用于电影,名人可以从中获得收益;个人资料被侵权后,本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等。正是个人资料的这种财产价值,使得个人资料被广泛的非法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使得个人资料保护问题更显紧迫。
由于个人资料直接关涉个人的精神性人格利益,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个人资料保护在发达国家很快得到了立法支持。美欧等发达国家先后出台各自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如德国1977年《联邦个人资料保护法》、英国1984年《自动化处理个人资料之利用与将其提供于公务规范法》、法国1978年《资料保护法》、日本1988年《有关行政机关电子计算机自动化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国际组织也制定了个人资料保护的相关规则,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80年《隐私权保护及个人资料跨国流通准则》、欧洲理事会1981年《个人资料自动化处理时个人保护公约》、联合国1990年《自动化资料档案中个人资料处理的有关准则》。不仅如此,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也出台了相关立法。
三、个人资料保护的原则
个人资料保护得到立法的支持后,很快形成了一些原则:
1、限制收集原则。这一原则的内涵主要是,对个人资料的收集原则上应加以限制;资料的收集应有法律上的依据或当事人的同意。
2、资料完整正确原则。这一原则的内涵主要是,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的个人资料应是关于个人的某一方面的完整的信息,资料的内容反映资料本人当前的而不是过去的实际状况,资料不但是完整的而且是正确的。
3、目的明确原则。收集个人资料应基于特定目的,目的应当是合法的;利用个人资料原则上应与收集时的目的相一致;只有在为维护自身重要利益、社会公益或经资料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用于不同与收集时的目的。
4、利用限制原则。个人资料的利用除法律规定和经当事人同意外,不得为收集时目的以外的利用。
5、安全原则。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个人资料的主体应当尽谨慎小心之注意义务,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保证个人资料不被非法收集、处理、删除、更改、利用并免于其它潜在的危险。
6、本人参与原则。本原则是指个人资料本人对其个人资料得依法进行支配和控制的权利,与个人资料相关的其他主体负有不干预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
7、公开原则。这一原则是指收集个人资料应当公开,不应秘密进行。收集方式、方法、程序、个人资料目录等内容应当公之于众。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公开的信息不应包括个人资料的内容,这里的公开主要是为了使个人资料本人知道何人于何时在何地以何种方式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其个人资料。
上述这些原则的主要任务在于保障资料本人对其个人资料依法进行支配和控制,从而保护资料本人的存在于个人资料上的人格利益。
四、电子档案中的个人权利与档案管理者的义务
法律主要是通过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同样通过规定个人资料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来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
(一)本人所享有的权利
世界各国个人资料保护法均有当事人权利的明文规定,且各有不同。[10]在这里不能一一阐述,只能择其要者和普遍规定者并根据学理予以介绍。本人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和个人资料保护理论可以享有如下主要权利:
1、公开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人可以决定,何时何地向何人公开其个人资料。
2、请求告知权。查询权的基本内涵是本人可以要求档案管理者告知是否保存了他的个人资料、保存了他的何种个人资料、保存了多少他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的收集方式等有关其个人资料的信息。
3、保持个人资料正确完整的权利。本人有权要求档案管理者就其保存的个人资料与本人的实际状况一致。在不一致时可以要求更改、删除错误的内容或补充不完整的内容,以确保档案管理者收集的关于本人的某方面的信息的真实性。
4、阅览及制给复制本权。本人可以依法查阅档案管理者保存的个人资料,并请求档案管理者制给复制本。
5、删除权。依学说的一般观点,资料收集、处理或利用后,原则上不应保存,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须要保存,始得保存。因而,在档案管理者没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时,非法储存本人的资料、超过范围储存资料、逾期储存资料,本人均得要求予以删除。
6、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简称报酬请求权,是指本人因其个人资料被收集、处理与利用而得以向资料处理主体请求支付对价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档案管理者不得将其个人资料用于营利目的,档案管理者将个人资料应用于营利目的应支付报酬。对档案管理者非法将本人档案资料用于营利目的所得收入,本人可以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11]
7、损害赔偿请求权。档案管理者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致本人权益受损的,本人可以要求档案管理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档案管理者可以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不在此限,即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本人享有上述权利,是为了本人能以积极的行为支配其个人资料,同时在个人资料受侵犯时又可以得到法律的救济。从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两方面入手保护本人基于其个人资料而享有的人格利益。
(二)档案管理者负有的义务
档案管理者的义务是与本人的权利相对的,档案管理者作为本人档案的建立者和使用者,对本人档案中的个人资料负有如下几项重要义务:
1、告知义务。档案管理者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个人资料本人告知其收集个人资料的方式、程序、范围、目的、使用期限等信息,方便本人知悉有关其个人资料档案的收集、处理、保存、利用状况。
2、保护本人电子档案资料同一性的义务。电子档案资料同一性是指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的个人资料与本人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建立电子档案时,应如实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本人的个人资料。不得收集不真实的资料,也不得断章取义地收集个人资料。处理后的资料要与收集时的资料相一致,处理后的资料与收集时的资料不一致的,要以收集时的资料进行校对。保存的资料要如实的反映本人信用的实际状况。利用过程中的信用资料也应与本人的实际状况相符。从这四个环节把握,才能保证本人信用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才不致于发生侵权。
3、维护本人电子档案库安全的义务。维护安全的义务,是为了防止本人档案信息被非法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据此,档案管理者在人员、技术设施、管理制度上都应加强对本人电子档案库的保护。特别是那些将档案网络化的档案管理者,更应注意预防黑客和计算机病毒的攻击。
4、在本人行使查阅、复制、更改、删除等权利时提供必要条件和方便的义务,如提供网络的接入服务、告知档案密码、设置专人提供检索服务等。
5、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将本人电子档案资料用于营利目的或其它目的。未经本人同意,将本人电子档案资料用于收集个人资料时的目的以外的用途,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据此获利的,要承担不当得利返还责任。
6、承担侵权责任。
档案管理者承担上述义务主要是为了协助本人权利的实现,在利用本人电子档案的同时,对本人的个人资料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要指出的是,以上介绍的权利和义务,在有个人资料保护的国家都得到普遍的承认,同时也适用于其它因个人资料保护而形成的其它关系。个人资料本人享有以上本人享有的权利、个人资料的其它当事人也负有以上档案管理者负有的各项义务。
为捍卫本人的精神性人格利益,档案管理者收集、处理、保存和利用本人个人资料急需相关立法的调整。虽然现在还没有个人资料的全国性立法,但可喜的是,我国地方性立法已开始保护特定领域的个人资料。[12]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将建立起个人资料的保护制度,对个人资料提供充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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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捷:《浅析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2] 徐富荣:《论电子档案的法律凭据》,《档案学研究》,2002年第2期。
[3] 何玲:《电子档案原始性的认定》,《中国档案》,2001年第2期。
[4] 康燕玲:《浅析电子档案的安全保密及法律认可》,《河南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5] 韩捷:《浅析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6] 个人资料本人是指以个人资料识别的特定的自然人。
[7]罗明通等著:《电脑法(下)》,[台]群彦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版,第525页。
[8] 汤擎:《试论个人资料与相关的法律关系》,《法学论坛》,2000年第5期。
[9] 参见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第134页。
[10] 例如,美国1974年隐私权法第d、h条;德国联邦个人资料保护法第19条至21条,第33条至35条;瑞典修正咨询法第8、10条。
目前检察人员个人执法档案建立、管理和考核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在实践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标准不统一。怎么样建立干警执法档案,执法档案的对象、内容以及如何建档、管理、有效利用等没有统一标准。
2、责任部门分散。有的单位纪由检监察部门、研究室、政治部一并收集各类档案,分别管理;有的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室一起收集;有的单位只有纪检监察部门收集管理。检察人员个人执法建档呈现出繁、乱、杂的局面。
3、收集不及时。特别是档案建设中涉及动态性、同步性的执法情况,除了干警个人或者当事人之外,获取的渠道不多,造成一些信息收集滞后。
4、信息化程度低。个人材料收集和执法档案录入主要采取收集纸质材料,逐一为个人立卷建档的传统方式。
二、如何完善检察人员个人执法档案机制
(一)规范机制建设,明确建档架构和标准
检察人员个人执法档案应当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执法活动,这是建立执法档案的基础。因此,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的关键就在增强执法档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1、明确执法依据和标准
在规范的框架下行使检察权,这也是执法档案规范功能的体现。建档之前,首先要明确执法依据,即制定案件质量标准,其内容涵盖执行实体法的质量标准、执行程序法的质量标准、办案效率标准、法律文书制作标准、办案效果标准。其次要明确执法流程,即制定办案工作规则,每个执法环节的操作规则。再次要明确执法职责,即制定各执法岗位职责规范、履职纪律。最后要明确执法效果,即制定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包括办案效率、案件诉讼情况、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涉检风险评估等。
2、规范执法档案建档标准
制定检察人员执法档案规范要求,从建档须知、档案目录、基本资料等基本环节入手,统一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的基本标准、原则、方法及要求,促使执法档案逐步转向规范化、有序化轨道。主要方面包括:
(1)明确建档对象(即执法档案的适用范围)。检察人员个人执法档案是为在执法岗位上的检察人员建立的档案。建档对象应当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反贪、反渎、预防、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主要业务部门执法人员,以及法警队、技术科等辅助执法人员。遵循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应首先在检察执法部门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做到每人一档,档随人走。
(2)规范建档内容。执法档案内容的设置要体现因人而异、因岗而异的特征。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应以人(执法主体)为中心,主要由执法人员基本情况、执法办案情况、执法考核情况三部分构成。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包括检察人员基本履历、执法资格认定、岗位、职务变动、业务培训和专业学习等情况。执法办案情况包括承办案件的数量和办案质量情况。办案数量既要有办案总数,又要有办理重大疑难(大要案)案件数量,要能够透过办理数量看到个人执法能力情况。对于自侦部门集体办案的形式,应注明检察人员在查办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分为主办、参办、协办等;办案质量反映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及时性、规范性情况,包括案件审查、审判处理的结果,执法过程中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案件控告申诉或涉检来信来访的情况以及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等。检察人员执法工作的创新,完成交办、督办任务,阶段性重要工作完成情况,撰写法律文书、调研信息、工作总结的能力也应载入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对于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在执法档案中增设审批案件处理情况。对于检委会专职委员,应在执法档案中增设与职责有关的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司法警察执法情况应侧重与其职责相关的参与传唤、讯问、搜查、送达、安全防范等内容。执法考核情况包括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执法考核中,对执法干警的评优、记功、奖励,或对其执法过错认定、责任追究、违纪违法查处等情况的记载。监察部门就检察人员遵守办案纪律对涉案单位、当事人回访、调查情况也应予以记录。
3、确定责任部门。执法档案的建档工作琐碎且繁杂,涉及多个部门,必须确定一个责任部门。鉴于执法档案产生的背景和监察部门的工作性质,执法档案应由监察部门负责管理,其他部门分工负责。各业务部门提供办案数量信息材料。控申部门通过接访接待、办理案件提供群众投诉、案件质量信息材料。研究室提供建档人员的执法质量信息材料、执法创新信息材料、检察官调研文章发表以及获奖情况信息材料,并负责组织案件质量考评工作。政工部门负责收集涉及办案工作的奖励信息材料、个人基本信息材料。监察部门明确为执法档案的管理部门,不仅要负责收集执法作风、执法过错、执法检查、群众投诉方面的信息材料,而且要负责执法档案的汇总和管理,定期收集形成的档案资料、综合管理运用档案资料。凡移送归档的材料,需由检察官确认的要由检察官本人确认,如案件质量信息确认程序可以设置为承办人自评—部门负责人确认—分管检察长审核、确定案件质量,研究室(检委会办公室)抽查后确定该案件的质量情况。通过确认程序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程序公正规范。
(二)依托信息化技术,增强管理效能
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建立便捷、规范、实用的电子执法档案,即在检察业务管理软件中设置执法档案生成程序,实现建档、监督、考核一体化运作模式,既保证执法信息数据的准确,又能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干警在业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录入信息,同时成为执法档案的录入信息,真正做到随着执法过程,档案随之建立,执法完毕后档案随之生成。可从执法档案生成程序,直接获取执法办案的相关数据信息,如案件的办理过程、办理周期、法律文书等基本材料,直接生成执法档案基本数据库,减轻检察人员及业务部门的负担。研究室及时输入执法办案质量的督查评估信息情况,监察部门及时输入相关廉政情况,直接生成执法档案评估考察表,实现网上考核评估,实现监督考核的公开化。同时还可以将执法流程、职责规范、法律解释等制度固化到电子信息系统之中,设置预警功能,防止人为“疏漏”。
在推进执法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中,还需处理好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对于尚在审理过程中的案件,执法档案信息仅对检察长及分管检察长、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政工部门和监察部门公开,实现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动态监督控制。对涉及办案质量的主要指标进行考核,结合动态管理和案件评查,使执法质量的控制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同步监督。每个干警通过办案软件,直接查询自身执法办案情况和考评情况。对于在检察环节已经审结、并经考核评查的案件,可以进入执法档案资源共享平台,使执法干警可以通过网络学习和借鉴优秀案例的办案经验,吸取瑕疵案件的教训,使得执法档案建设透明程度更高,更具操作性和科学性。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1-0127-02
幼儿个人成长档案是记录幼儿个体在园期间各方面发展的一个过程性资料,也是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幼儿某一时期或某方面实际情况的一份历史见证。设计并做好幼儿个人成长档案就能比较全面、真实地反映幼儿的生活和成长轨迹,以帮助教师做出准确、客观的分析和判断,从而真正实施差异性的指导。现今,设计各异、制作精美的“幼儿成长记录”在各大教育网站上都能买到,可是这些记录本无论在版面设置上还是在栏目内容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设计不周、缺乏个性等不足,因而不能真正全面、合理地反映出幼儿发展的轨迹。因此,从幼儿园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建立幼儿个人成长档案,就成为一项既十分必要又具有现实意义的重要工作。我园地处苏州古城的中心城区,由于近年来本社区大量接纳新苏州人的落户,因此至今本园幼儿的三分之二已是他们的孩子——新苏州幼儿。由于受不同家庭文化、教育背景的影响,这些新苏州幼儿在言语举止、生性习俗、行为习惯等诸多方面存在着与本地幼儿的不同之处,尤其是与《纲要》精神、幼儿园教育要求不相符合。显然,我们必须根据我园生源结构的特殊性,科学地建立起能体现我园特点的幼儿个人成长档案,才能为帮助教师对幼儿的发展状况进行即时性或动态性评价提供必要的依据。据此笔者认为,必须从我园幼儿的实际状况出发,注重科学完善档案栏目,充分认同幼儿的个体差异,激励幼儿的不断进取,努力形成家园的教育合力,如此才能真正做到科学建立幼儿个人成长档案,正确发挥档案的积极作用。
一、立足幼儿发展需要,科学完善档案栏目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的总则部分明确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与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这就告诉我们,教师必须根据不同幼儿个体的不同发展需要来实施教育,以促进每个幼儿实现最适宜自己的方式去发展,而幼儿个人档案恰恰能给教师提供很多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对于我们这样一所新苏州幼儿占绝大多数的幼儿园,市场上印制的那些“幼儿成长记录”已远远不能满足教育的实际需要,只有针对本园幼儿的实际状况去设置档案栏目,才能大大增强所收集信息资料的实用价值。
1.按照不同年龄特点,档案栏目有所区别。不同年龄段幼儿的身心发展成熟度差异较大,会表现出不同的行为和心理特征,档案栏目的设置理所当然应该体现不同年龄段的特点。如小班的孩子刚从婴儿期进入幼儿期,认知的直觉性特点十分突出,思维须借助事物的具体形象或表象来进行;情绪容易受外界因素影响,波动性较大;他们特别好动、爱模仿。我园在小班幼儿的档案中就设置了“边做边说(唱)”(鼓励幼儿用口头和肢体语言一同来表达想法)、“快乐天使”(鼓励幼儿来园不哭闹、游戏中尽量保持积极的情绪)等栏目;中班的孩子较小班的孩子注意力集中了,已具有初步的情绪控制和交往能力,规则意识逐步增强以及能用身体感官去探索事物等特征。我们就设置了“小帮手”(鼓励幼儿在幼儿园争做值日生、在家帮助家人收拾碗筷、折叠衣服等)、“友好之星”(鼓励幼儿同伴交往中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争吵)等栏目。而大班孩子的个性特征较为明显,如他们在活动中的自主性、主动性、目的性、计划性、自控性逐渐显现,他们喜欢有挑战性的学习内容,表现出好学、好问等。我们在档案中也相应地制定了“我是小主人”(教师、家长在放手、放权的情况下幼儿的生活、学习能力)、“我的计划我做主”(培养幼儿制定计划并按计划行动的能力)等栏目。这些栏目的设置让孩子们有了张扬自己的充足空间。
2.根据群体结构变化,档案内容相应调整。随着新苏州幼儿的大量入园,我园的生源结构有了很大的变化,新招收的小班幼儿中有三分之二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外地孩子,这些孩子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是在老家由爷爷奶奶带大的,不仅行为习惯较差,而且最大的困难是各说各的方言,给老师、同伴与他们的交流造成了较大的困难。在发现了这些情况后,我园教师及时地调整了自己的教学重点,同时也对档案内容作了相应的调整。例如把“边说边做(唱)”这个栏目改成了“会说普通话”,鼓励幼儿到园要说普通话;在“学习不走样”这个栏目里又增设了小专栏“好习惯大家学”,鼓励他们仿效好的榜样,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如此等等。根据孩子群体结构的变化,相应地调整档案的栏目,有利于促进幼儿按照教育要求去努力,群体的教育成效体现得较为及时和明显。
3.认同幼儿个体差异,全面反映成长痕迹。幼儿的个性是千差万别的,因此幼儿成长档案不仅应体现年龄层次的差异和群体结构的特征,更应体现个性化的特点,以利他们的健康成长。①关注幼儿生活习性,引导幼儿逐步适应。我园的幼儿因为来自不同地域,所以他们初入园时在生活习性上总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的现象。我们在保持档案栏目的设置与《纲要》要求基本一致的基础上,还根据各班孩子的特殊情况,为每个幼儿自身的发展需要“度身定做”了档案的专栏。如:有个小女孩叫兰兰,她来自新疆,全家都信奉伊斯兰教,所以凡是和猪肉有关的食物她一概不吃,再加上许多蔬菜她也不爱吃,因此营养严重不良,长得又瘦又小。为此,教师在和家长协商后,每到幼儿园吃猪肉的时候就请家长送午饭。教师在兰兰的档案栏目里特设了“营养均衡身体棒”的小专栏,既体现了对他们民族习俗的尊重,又注重帮助她改正挑食的坏习惯。②针对幼儿发展偏差,栏目设置呵护进步。由于家庭教育观念和行为的问题,难免有的孩子在发展上也会存在一些必须纠正的偏差。此时教师多指责孩子,无异于在责怪家长,也就难以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了。针对孩子存在的问题,在栏目的设置上有所针对,多多反映孩子的进步,既能唤起家长的重视,又能激励孩子继续努力。例如:涵涵的父母都是外地来苏的“高知”,孩子非常聪明,语言能力又强,在班里小朋友都叫他“小博士”(父亲是博士),但由于家长比较忽视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涵涵有比较任性、骄横的缺点。教师加强了与家长的沟通,以引起家庭教育的重视,并在涵涵的档案的“好习惯大家学”这一栏目里特辟了一个小专栏“聪明的孩子不任性”。由于家长能不时看到孩子的转变和进步,也逐步认识到了以往教育中的不足。③鼓励家长积极参与,丰富幼儿档案素材。陈鹤琴先生曾经指出:“幼稚教育是一种很复杂的事情,必定要家园两方面共同合作方能得到充分的功效。”因此,幼儿成长档案除了幼儿园提供以外,还应该包括在家的甚至在社会群体中的素材。这一部分能帮助教师看到幼儿其他方面的发展状况,看到孩子成长的家庭氛围和家长与自己协同合作所付出的努力,这就需要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为了鼓励家长的积极参与,我园利用家长会、班级博客以及调查表上的附言等,以不同的方式向家长宣传为孩子建立成长档案的目的和意义,并以“金点子招募”的形式邀请家长参与到幼儿成长档案版面、栏目和内容的设计中来,既让家长知晓了幼儿园在教育上正在进行的工作,也让他们懂得了建立幼儿个人成长档案的重要意义。在建立的过程中,每个月我园教师都会通过博客或短信向家集幼儿离园后的一些素材,对于能提供音像等过程性材料的家长,我们也会在幼儿个人档案里的“星爸、星妈”栏目里给他们贴上一颗五角星。由于家长的积极参与,幼儿成长档案中的素材更加丰富多彩,档案也成为了密切家园关系的无形纽带。
二、珍视幼儿点滴成就,发挥档案积极作用
《纲要》在教育评价部分明确指出:“幼儿的行为表现和发展变化具有重要的评价意义,教师应视之为重要的评价信息和改进工作的依据。”幼儿成长档案就记录了孩子成长、发展过程中的点点滴滴,这些幼儿生活和成长的轨迹就是教师进行教育评价时的重要依据。因此,教师不仅要建好还要用好幼儿成长档案,以充分发挥档案辅助教育的功能。
1.注重幼儿成长过程,彰显亮点及时更新。《指南》在实施原则中强调了应“支持和引导每个幼儿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达《指南》呈现的发展‘阶梯’”。这就告诉我们,应多多关注幼儿的成长过程,张扬他们各自的亮点。如:在整理晨晨的档案时,教师发现他的画从胡乱涂鸦一步步地到眼前的涂色均匀、画面整洁,这对于一个小班幼儿来说是十分可贵的。发现这个变化后,教师把他的个人档案展示在班级门口的公共栏里,让更多的孩子和家长看到他的进步,同时鼓励他把在家里自己画的、比较喜欢的作品也拿到幼儿园来,及时更新档案里的内容。这一做法,让他对绘画兴趣大增的同时,也激励了他争取其他方面进步的积极性。每个幼儿都有他自己独特的成长和发展方式,他们不时会给成人带来一个个惊喜。也许这种惊喜很不起眼,但对于具体的幼儿来说,可能已是一个不小的突破。我们成人应该多多留意,为他们留下各自美好的记忆。
2.重视积累正确评价,激励幼儿不断进取。幼儿各方面的发展状态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生阶段性的变化,这就需要教师不断发现这一过程中他们新的亮点,注重积累相应的素材,再用这些材料去激励孩子继续努力。如:珍珍在小班、中班时就是个比较优秀的“学习型”孩子,在她的档案里有许多令人夸奖的内容,但也总能看见她哭鼻子的照片:摔跤哭了;没拿第一哭了;饭吃不下也会哭……可自从进入大班后,这样的照片就越来越少了。原来,珍珍参观小学后,萌发了她做小学生的愿望,她想做一个勇敢、坚强的孩子。教师充分肯定了她的想法和决心,并把她一个个进步的镜头都拍了下来:手不小心被小朋友挤痛了,她憋着硬是没让眼泪流下来;在看到班里其他小朋友的手工作品比自己做得更牢固,更美观时,她还能微笑着;她大口大口地吃着自己不是太爱吃的馒头……细心的老师将这一张张照片配上简短的文字,放进了她的成长档案里。每当一次次翻开她档案时,这无声的记录总能给大家讲述出一个孩子为了目标不断进取的故事,她也更感到自信了。事实说明,教师注重发挥档案的辅助功能对孩子进行正确的评价,能收到激励孩子不断进取的教育效果。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learning, understanding, attempts to change the file management mode, accelerate archives informatization pace and do a good job i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archives management work to talk about an individual to improve file management incollege level a few understanding.
Key words: university archives management measures;higher college; archives manage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cientific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高校档案记载着学校的教育历史,更是全校师生员工德、能、勤、绩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真实记录,具有重要价值。这就更体现了档案管理在高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成人高校是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历史等诸多原因,目前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与《办法》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要进一步学习,提高认识,促进成人高校档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学习《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找出差距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新《管理办法》)是以1989年10月的国家教委第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原《管理办法》)为基础修订的,共七章四十三条,2008年9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新《管理办法》,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定义、适用范围等方面有了新的论述,对高等学校档案的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和工作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充分体现国家对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档案工作在高校管理中的地位,为高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和成人高校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与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随着成人高校工作能级的提升和成人高校深入开展的教育、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实际相比,成人高校的档案管理带有明显的滞后性。新《管理办法》对成人高校档案管理的影响 有以下几点:
1、改变档案管理模式,适应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在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浪潮日益发展的背景下,成人高等教育学校建设开始出现新的局面,使原有的档案门类、数量和内容远远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随着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的需要,档案工作重点应由以往收集、整理、保管为主转向以开发、利用和服务为主,提高档案的利用,扩大服务功能。
2、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实现成人高校档案的科学化管理,关键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要注重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使之能热爱档案管理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同时,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系统学习,使之在专业的深度与广度上都有较大的提高,在管理实践中能够具有进行信息收集、加工、存贮、传递的能力,能够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成人高校的发展和评估提供详实的材料资源。
3、加强电子档案管理,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
随着人类进入信息时代,档案的形式和载体、档案信息的传播方式和途径等发生了根本变化;随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档案资料呈现出复杂、繁琐、量大的特点,这对高校档案机构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成人高校档案的管理,实现档案资源和档案管理的信息化。
二、加快推进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
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我国成人高校档案工作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趋势。
1、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涵义
随着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在高校档案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传统档案管理“为保管而保管,重保管轻利用”观念已经无法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高校档案管理逐步开始从面向档案实体保管重点向以档案数字化为社会提供服务进行转变。目前,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理解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涵义:一是信息技术是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推动力量,由于信息技术水平在不断变化之中,档案信息化目标也要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档案信息资源是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三是档案网络建设是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四是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是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因此,概括而说,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指在档案管理过程中以档案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为核心,运用信息技术提高高校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以实现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德社会化服务为目标的动态过程。
2、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化与学校发展不相适应
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是高校档案传统管理到档案信息管理的一场革命,实际上是以转变观念为前提的档案工作创新。从根本上来说,信息化对高校档案工作的最大挑战不是对技术和设备的挑战,而是对人的观念具体到高校档案工作而言,是对高校档案管理理念的挑战。当然还包括协调、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的问题。
3、成人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举措
成人高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建设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要想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借助各种手段,努力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学校档案工作人员和兼职档案员的档案意识,改变传统的档案管理理念,用发展的眼光审视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义,让档案信息化观念深入人心。建立档案信息化协调机构。争取多方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技术和档案信息制度;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
三、注重成人高校案管理工作科学化
随着我国成人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成人教育的形式又多种多样,获得成人教育学历的人数不断增加,情况也相对比较复杂。做好成人教育档案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提高成人高校档案管理科学化的认识
做好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档案工作者应当感到无比自豪与光荣,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思想,持之以恒地把档案资源收集好、整理好、保护好、利川好,把握档案工作发展新机遇。在服务利用上取得新进展。
2、成人高校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首先要做到档案管理人员从思想上深刻理解科学的档案管理规范。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门综合的边缘科学,具有自身的理论和发展规律。其次,要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的人员应该加强理论和业务能力的学习,摈弃旧观念,用规范来约束、指导自己的管理行为,在实践工作中不断研究探索新的管理方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的好与坏是一个单位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成人高校各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序上制约了档案的利用和开发,档案管理已不适应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要不断改革、创新,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
3、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科学化建设
创新档案管理方式是推动我国成人高校档案管理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的必由之路。随着信息化社会进程的推进,档案在宏观调控、微观管理、科学决策、人才预测等领域,将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使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向“以用为主”的“人才”管理的模式拓展。
档案是成人高校信息的资源库,不断把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应用于成人高校档案管理之中,以提高工作效率,是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也是适应社会对档案信息需求的客观需要。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科学的检索系统进行动态管理,积极开发研制档案管理软件,建立人才信息收集、反馈和跟踪系统,快速、准确、全面提供人事信息,改变过去单从纸质档案了解档案信息的传统方式,使档案数据化、信息化。
四、结语
总之,档案管理是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成人高校资源管理与开发的基础性工作,它集服务性与保密性于一体,对促进资源开发、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和改进档案管理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课题、新任务。只有从制度上、观念上更新,不断地发现问题,找出原因,解决问题,积累宝贵经验。我们要以再学习和宣传《办法》为契机,抓好《办法》的贯彻和实施工作,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新时期新阶段成人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地向前发展,全面提升成人高校档案服务学校和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开创成人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服务与建设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档案丢失、损毁。由于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或是由于单位归属变化、单位搬家、档案管理人员变动等原因,职工档案没有及时妥善处置,造成职工档案的丢失、损毁。
2 档案信息失真。由于部分单位具体工作人员或本人没有严肃、负责地填写好每一份档案材料,致使有的档案错漏百出,档案年龄前后不一致、出现多个参加工作时间、个人经历前后记录不完整等,造成个人档案信息失真、可信度差。
3 自动“弃档”。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有些职工频繁“跳槽”,几经调动后,个人档案已不知去向-还有些职工在单位不同意调动的情况下,不辞而别,自动“弃档”,对个人档案弃置不顾。
4 强行“扣档”。一些单位为了留住人才,在留人不成的情况下,强行扣留职工档案,还有一些单位以员工离开单位时不交培训费、不退住房、不交纳违约金为理由扣留职工档案不放;更有个别单位为达到控制职工的目的,强行扣押档案不给,使职工办不成调转手续、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等。
5 自行“建档”。针对“扣档”现象,一些单位提出可以不要档案,而在用人单位重建档案以达到人才引进的目的。重新建档的内容主要有恢复原有身份、连续计算工龄等。
6 职工档案转递问题。有些单位由于经济不景气,管理松懈,对职工档案的转递制度执行不严,放任职工自带档案直接去就业;还有个别职工图方便,干脆把档案放在自己手里。
7 不建立职工档案。有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为数不少的私营企业和一些计划经济时代的集体企业,用工不规范,与企业职工不签用工合同,不建立职工档案。
职工档案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1 收集鉴定工作不到位,内容缺乏实用性和真实性。一些基层单位档案意识薄弱,档案材料收集不全,不能做到及时补充新材料,导致部分档案材料不完整,不能跟上个人经历的变化。另外,是鉴定工作问题。近几年来,年龄、工龄、学历等造假现象严重影响了职工档案的真实性和严肃性,给有关部门工作带来了很多麻烦。在这些问题中,无论是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故意篡改档案,还是填写过程中的失误和管理的差错,归根到底还是职工档案管理标准不统一、管理制度不健全及鉴定工作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收集和鉴定工作的不到位,直接导致职工档案的作用被削弱,严肃性降低。
2 职工档案管理“分散多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管分散。职工档案有的保存在当前用人单位,有的保存在过去的单位,还有的保存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甚至保存在私人手中,使得一个单位的职工档案处于一种“分散”的管理状态。二是隶属混乱。现行的职工档案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参与管理职工档案的有组织、人事、劳动、企业主管等部门,甚至一些无权保存和管理人事档案的部门、单位、中介机构也保存和管理职工档案。职工档案出现“多头”管理状态,常常导致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各个部门之间权责不明、相互推诿。职工档案的“分散多头”管理,使得职工档案成为许多单位控制人才流动的一种重要工具。
3 职工档案管理费用过高。按照现行的职工档案管理政策,职工档案保存在用人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保存在用人单位的,可以不需要交纳档案保管费用。保存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的,需要交纳一定的档案保管费用。目前的收费标准大约在每人每月10~20元之间,但从人才交流中心或职工介绍中心调出职工档案时,尤其是流动人员的档案,有些地方需要一次纳4000~6000元不等档案管理费。这样的标准对于还没有找到正式工作、还不能挣取生活费用的人来说,是一种严重负担,结果导致不少人员被迫或主动“弃档”。
4 档案法律法规不健全,可执行性差。涉及职工档案和专门针对职工档案的法律法规有不少,宽泛的有《档案法》,专门的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条例》等等,但这些法律法规管理调节范围却难以涵盖到所有职工档案工作情况,或有涉及却难以真正执行,与现实中的问题存在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可行性。
加强职工档案管理的根本措施
加强职工档案管理的根本措施就是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和要求,抓紧对《档案法》的修改,将职工档案的管理规范纳入档案管理体系之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修改《档案法》增加职工档案管理内容要体现以下几点原则:
一、高职院校大学生档案意识的现状
(1)对档案的实质性缺乏了解。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大学生对档案缺乏实质性的了解,有许多学生没有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不知道档案为何物,档案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公民对档案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2)对档案管理部门不了解。多数高职院校大学生认为档案馆是党政机关的机要部门,档案的利用者应是党政机关干部和历史研究人员,对档案馆存在着浓厚的神秘感,不知道我国的档案开放政策。(3)对档案的基本属性理解不准确。多数学生对档案的真实性原则理解的尚可,但是对于档案的原始性、凭证作用和参考作用却不理解,甚至会把档案的隐私性和保密性混淆。
二、高职院校大学生档案意识薄弱产生的原因
(1)传统档案管理与利用体制的影响。由于传统上传袭下来的档案神秘感、保密论使大学生无从涉及这个领域,接触档案。高职院校档案一般为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或行政人事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接受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监督。学生档案由学生管理部门管理,科研档案由科研管理部门管理。严格的管理体制给档案蒙上了神秘的面纱,使大学生对事关自己未来发展的个人档案认识非常模糊,对综合档案更加不可能有理性的了解。所以,现在的大学生习惯去图书馆检索信息,却没有丝毫去档案管理机构利用第一手原生信息的意识。(2)高职院校档案管理部门未能充分发挥档案教育功能。高职院校的档案管理课程基本上是面向档案专业的学生开设的,非档案专业的学生接受档案教育的机会很小。高职院校档案管理部门的传统角色偏重于档案基础业务,教育基本上仅面向利用者,面向大学生的档案教育实际没有充分开展。(3)社会、用人单位存在大学生档案无用论现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用人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招聘面试时并不注重学生的档案,有些单位在收到学生档案后并不认真核对,也没有及时将档案回执返回学校。(4)高职院校档案管理部门缺乏对大学生进行有效的档案知识培训。大学生缺乏主动浏览、阅读档案信息的意识,只有极少数人学生来浏览过档案馆网站、阅读过档案管理文章、书籍,或是从媒体上见过档案馆和档案管理信息。这些都表明大学生总体上不了解档案的基本性质功能,不清楚大学生档案材料范围和大学期间所形成的档案管理的内容。
三、提高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档案意识的举措
(1)高职院校要利用新生入校,大力增强宣传教育,多举措并举。高职院校要利用新生入校教育这一时机,结合本校实际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档案培训,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采取参观档案馆、档案知识讲座和开设公选课、举办专门的档案知识培训等形式,传授档案基础知识,提高档案意识,并引导和鼓励大学生走进档案馆查阅和利用档案,或利用档案开展与本专业有关的科学研究活动,从而提高师生总体的档案意识,提高档案的采用力度,使档案真正地充分利用。(2)高职院校要注重对毕业生进行档案知识的教育。高职院校要针对毕业生这一特殊群体,制定专门的指导计划,并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进行宣传教育,使毕业生以发展的眼光对待个人档案,不要以一时的懒惰或失误给自己以后的发展带来损失。(3)高职院校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对于大学提高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至关重要。(4)高职院校要注重档案知识培训的基础与实践并行,实施档案利用。要求在校大学生在实践中能够加强学习,掌握与档案有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要求教师在课堂上授予档案的相关知识,使学生们认真了解档案的产生、档案的价值及档案的利用价值。(5)吸收西方发达国家档案知识宣传教育经验,提高大学生人文素质。许多发达国家都将档案教育作为公民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并且取得了成效。我们也应在学校教育中加入档案知识教育内容,在大学开设档案知识教育课程,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
参 考 文 献
(1)高校学生的档案利用需求
在校学生:学生信息核查需查阅学生入学录取新生名册;学生代表学校参加一些比赛、竞赛、以及参加更高一级升学考试(如:专升本、考研等),亦需到之前就读高校档案部门,复印其录取新生名册、学习成绩等学籍档案材料。
毕业生:学生毕业后,毕业证、学位证、个人档案丢失后要补办,需回母校查阅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材料;部分企业改制过程中,部分职工人事档案中报到证丢失,无法办理养老保险;毕业生出国留学或落户,需查阅在校期间学籍档案材料;部分老校友毕与查阅同学家庭住址,或参加毕业周年纪念活动,查阅毕业生合影等;部分毕业生,其户籍、身份证件及人事档案中部分身份信息不一致,影响就业、社会福利等,希望能从档案机构查到其有利档案信息。
(2)教职工的档案利用需求
在职教职工:主要利用的是职称聘任文件、各类奖励、教科研成果、课程建设、主编参编教材、著作、财务档案等。
离退休教职工:查阅养老、补贴、医疗等党和政府制定的有关离退休工作政策性文件;养老金发放情况、各类补贴等财务类档案。
(3)其他与学校有关联的用户需求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出台很多惠民政策。如,对历史形成的“五七工”、“家属工”、企事业单位聘任的临时工、五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等,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办理参保服务,发放临时性补贴等。但认定这些人员身份时必须找到证据材料。近年来,来陕西工院档案部门查阅复印工资凭证、文书档案等材料,办理养老、补贴的“五七工”、“家属工”及临时工共计54人,精简下放人员近20人。
由于信息技术在我国起步较晚,2001年之前毕业生学历信息并未录入国家学历信息网,一些企业、各级学历认证中心来电、来函档案部门核实学生学历信息。
2、做好高校民生档案工作的几点经验
(1)高校档案工作者要树立正确的档案工作理念
档案工作者要转变“重保管、轻利用”的理念。档案机构是高校的辅助部门,而档案利用服务和利用效果的滞后性,致使高校档案工作一直在高校受重视的程度不及教学、管理等工作,投入也有限,档案工作开展主要靠档案部门领导重视和档案工作人员自觉。由于档案工作的“不被重视“,档案工作者在开展工作时态度较为消极,哪些有价值的档案没有归,归档材料会不会有人利用、利用率高低,部分档案工作者并关注。案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提供利用,没有利用的档案工作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有转变观念,从从档案工作的目的为出发点,更好的服务社会、高校和个人,才能使公众认可高校档案工作、支持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者要转变“重工作、轻个人”的理念。高校档案不但为高校教学、管理、科研等工作提供服务,也是学生、教职工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原始凭证。近年来高校民生档案利用率非常高,这就需要档案工作者在为学校提供服务的同时,针对学生、教职工等服务对象的需求主动热情提供服务,以满足利用者对民生档案的需求。
(2)不断丰富档案资源,优化民生档案结构
没有丰富的档案资源,就如“无米之炊”,无法满足利用者的需求。
加强对兼职档案人员培训与指导。利用每年的档案工作会议、兼职档案员会议,以及归档时间,普及《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同时对业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指导。
制定详细的部门归档范围。根据各部门职责制定详细的归档范围,兼职档案员才能有据可依,做好预立卷工作――在平时工作中随时将本部门处理完毕的、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分类、整理、保管,确保民生档案收集齐全、完整。
征集由于历史问题遗留在各部门或个人手中有价值的民生档案材料。以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档案工作人员通过与各部门沟通和联系,征集了历年毕业学生未带走的个人档案、学历证书、职大学部分学籍档案等。
(3)以需求为导向,创新高校民生档案服务工作
对利用率较高的民生档案目录摘录出来,制作各类档案专题目录。以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编制了《历年录取新生名册汇编》、《历年学籍卡、成绩单汇编》、《历年毕业生验印名名册汇编》;职称文件、表彰、教科研成果、出版著作等方面档案汇编成册;将离退休教职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性文件进行整理汇编。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科研、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了大量档案信息资源,真实地记录了企业诞生、发展的历史过程。这些档案资料对于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民营企业职工档案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实施民营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对记载民营企业历史的真实情况,维护企业历史的真实面目,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有不少民营企业在实施职工档案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制的民营企业职工档案有建档基础,职工档案管理比较规范,但职工身份转变后应形成的职工履历表、劳动合同等内容就没有在职工档案中体现。职工档案中体现不出职工的真实身份和实际情况,更有甚者,个别职工从参加工作到退休时,个人档案中只填有一份刚参加工作时的职工履历表,在档案中查不到个人的家庭及社会关系变化,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就目前情况来看,个体、私营、民营企业较多,而这些企业又成为就业的主渠道,吸纳了大量的从业人员,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企业大部分没有为企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等,更谈不上建立职工档案了;其次是临时工、季节性工、外来工、进城农民工,企业更没有为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建立档案的理念,致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从民营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来看,档案管理也存在许多问题。如,企业职工档案记载的姓名与户口簿、身份证姓名有差别;出生日期记载有差异,部分企业职工档案材料记载出生日期有几个不同的年、月;工种记载上的差异,档案没有详细记录职工工种,有的工人进入企业以后,变换了几个工作岗位,从事了几个不同的工种,但在档案上没有详细记录,档案记载工种不够准确。
(三)职工档案有涂改现象。个别企业在档案管理上不严格,对档案原始资料随意进行涂写、修改;由于涉及职工个人利益,个别企业劳资人员为职工个人涂改档案资料,更改年龄,更改工种。企业在整理职工档案时,未能按时间或记载顺序装订档案资料,有个别企业对职工的档案资料根本不整理、不装订。
(四)企业职工档案资料不够完善。个别企业在招用职工时,没有立即为其建立档案,故没有招工表等资料;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职工档案,但没有把职工的定级表、劳动技能鉴定表等装入档案,以至有关资料遗漏遗失;还有个别企业改制后,没有及时让职工填写履历表,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辞退的职工也没有终止或解除合同,致使档案中没有改制后的职工履历表,没有《劳动合同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职工档案资料欠缺。
(五)个别企业对职工档案管理不重视,管理混乱。很多民营企业没有专门的档案柜等设备设施,也没有管理制度,以至造成职工档案遗漏遗失。
二、强化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对策
(一)树立三个意识,强化档案管理
1、树立档案法制意识,充分认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从法律角度看,民营企业的档案管理具有社会性,并不是“私人行为”,也不是可有可无的,是社会公用信息资源的组成部分,是受档案法律、法规保护和约束的。因此,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下,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应走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之路。民营企业要强化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提高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企业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将档案管理创新纳入工作日程,给予档案工作发展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加大资金投入,配备专人管理,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要把做好档案工作与企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建档促使企业提高内在素质和管理水平,建立起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档案管理机制;要严格遵守《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将法律制约与企业自觉管理有机结合,加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约束力,规范企业档案行为,提高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2、树立档案利用意识,满足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竞争的需要。民营企业应强化档案利用意识,突出利用原则,加强利用工作,赢得利用成效,在服务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竞争中实现档案工作的价值。一方面要强化业务建设,为提供利用奠定基础。只有科学、规范的档案工作,才能为企业各项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民营企业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应该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归档范围、立卷标准、分类编目、上架排列、检索利用等工作的科学规范;另一方面要克服短视思维,对档案工作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正确认识,从长远的、科学的、发展的角度谋划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针对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竞争的需要,有的放矢地开展档案利用服务,推进档案工作向企业一线靠拢,使民营企业管理者能实实在在地看到档案带来的效益。
3、树立档案效益意识,使档案管理切合企业生产实际。民营企业在创新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遵循效益原则,立足企业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多倾听业内专家对档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企业建档的有利因素,总结经验,寻找规律,确定企业档案管理创新的方略,使档案工作更切合民营企业实际。以收集归档为例,民营企业应将经济合同、产品开发、经营销售、债权债务、资金周转、成本核算、基本建设、市场信息、科技信息、往来客户等内容作为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重点,以此为基础将其按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产品、设备仪器、基建、会计、人事等类进行分类。民营企业可根据上述八个方面的类别对各种文件材料按要求进行科学分类整理、统一管理本企业各个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由于档案管理受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影响,因此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强化档案管理创新,确定了以商贸经营,房地产开发,农产品种植管理,农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制度、财务、人事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归档范围。
(二)“三管齐下”,强化档案管理
1、广泛宣传,突破认识关。要使民营企业的老板和企业管理者把职工档案的管理提高到建设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的高度,从而把职工档案管理纳入企业基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使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把职工档案管理纳入重要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摆上自己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使员工本人认识到完善自己的档案建设不但是一时谋职的需要,同时也是提升个人价值、经营人生和谋取长期利益的保障;要使公司专业档案工作人员系统参与职工档案管理过程,形成职工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制度规范,所有这些都需要政府档案行政部门、政府人事劳动主管部门、人才中心等中介机构、企业人力资源和档案管理部门、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宣传引导、大力呼吁和热情关注。
2、整章建制,攻克流程关。要把认识转化为实践,需要通过组织以制度、机制、流程等方式来固化。民营企业由于行业特点、规模大小、历史长短、员工构成以及经营者素质等的不同,内部管理的差异非常大。因此,应从规范职工档案管理的总目标出发,结合企业的实际,建立起一个比较系统的管理制度。重点是:①职工档案管理的责任制度;②职工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③职工档案收集、整理、定期检查的规定;④职工档案保管、调阅的规定;⑤职工档案调转的基本流程。通过这些制度、机制和流程的建设,使企业内部的职工档案管理得以固化为一个系统有效的闭环,而不是一件零敲碎打的杂务或临时应景的形象工程。
3、分工负责,把好进出关。首先,要做好人力资源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员工本人之间的职责分工。按照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职工档案归口综合档案室;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职工档案的建立、更新、转递等工作;档案室负责职工档案的保管,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归还等手续;员工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归档,保持档案的完整齐全。其次,要抓好职工档案的收集和整理:一是要把职工个人档案的“归档范围”明文化,使职工的履历、招收录用、考核培训、政治面貌、奖惩记录、工资、福利、保险、离职情况(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人事异动等重要的个人材料不致遗漏;二是要把好“入口”,坚持“人来档到”;三是要及时补充,使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种材料能及时归档;四是要定期整理和规范,以逐步实现职工档案的信息化(如建立职工档案数据库),同时做好补救、补建(特别是对未按常规手续进入企业的高管人员)工作,提高职工档案的使用价值。再次,要搞好衔接,把好转递关。对于档案调入,人事关系在“人才中心”的,试用期满即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档案转入人才中心保管;对于档案转出,要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办理严格的转出手续和转接反馈手续,严防丢失。
(作者单位:江苏省大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主要参考文献:
根据有关规定,档案和人应该是一一对应的关系,重建档案的前提就是个人档案丢失或者损毁。一些省市为不能档随人走的人才打开“绿色通道”,出现一些“重建档案”的政策,是不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范标准的,其可靠性、真实性无法保障,致使假资历、假文凭、假学术成果等事件频繁发生。针对此种情况,一定要根据《档案法》的规定,规范重建档案。对于档案造假人员,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而作为档案管理人员,一定要具有高水平的政治素养,恪守职业道德,增强专业水平与业务能力,严格按照《档案法》的规定执行,保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档案管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效果。
(二)合理解决留人及放人问题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才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与前提,和工作单位之间存在着平等的契约关系,具有自主选择以及自由流动的权利。大部分流动人员在选择一个发展空间的时候,主要就是想充分发挥自身价值,体验生命的最高质量。也许新单位具有更好的薪资待遇,而这个薪资待遇本身就是体现个人价值的重要指标,可以带来一定的满意度,让应聘人员感受到同事、领导的重视与尊重。根据马洛斯需求层次理论而言,人的需求主要分为五层,由低到高分别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每个人都希望被尊重,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如果无法和单位实现协调发展,必然会出现跳槽现象,单位不应扣留人员,应给予尊重,进行人性化的处理,保证留人及放人问题的合理解决,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人事人员档案的动态管理
随着用人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其灵活性越来越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人事人员档案数量。在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时候,必须加强用人单位和人事机构的交流与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沟通机制,强化彼此合作。同时,用人单位必须提高档案意识,本着对员工负责的态度,及时收集被人的档案,并且进行有效的整理,之后将档案材料移交给机构,监督机构对档案材料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连续性,同时保证档案管理的合理性与科学性。除此之外,有关主管部门一定要强化对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指导与监督,保证其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促进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 前言
如今,“微博”正以其强大的信息传播力、社会参与力、迅猛发展的影响力,改变着商业、教育、医疗、公民参政甚至小到垃圾内容监测等,那么,一直以“默默无闻”自居的档案馆,是否抓住了“微博”这一契机,扩大其行业影响、改变其行业形象?
2 调研的数据来源、办法和方向
本文以我国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新浪和腾讯作为调研平台,通过查看微博的标签、简介,筛选出利用微博的实体档案馆并从档案馆应用微博的基本情况、微博的内容等方面探讨我国档案馆应用微博的现状。
3 应用微博现状调研
3.1 基本情况调研:我国在新浪和腾讯网站上共有75家档案馆利用了微博。新浪有53家,腾讯有22家。其中,8家档案馆分别在新浪和腾讯同时注册了微博。有35家档案馆以官方的名义和身份注册的(以下称“官方档案馆”),有40家档案馆以档案馆的名义,个人身份注册的(以下称“个人档案馆”)。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档案馆利用微博有了一定的规模,但数量还显欠缺,并且大多数档案馆还没有利用多家微博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官方的较少于个人的档案馆微博数量,并且网站对档案馆(机构)注册微博要求还不太规范,无论是官方或个人注册的档案馆,在名称上无显著差别。
档案馆微博总数为6006条,其中,官方档案馆4072条,个人档案馆1934条。对微博内容进一步调研发现,“档案微博”,即档案馆直接的与档案馆工作、业务等有关的微博2190条,官方档案馆2116条,个人档案馆74条;档案馆粉丝总数为23160个,官方档案馆的是21812个,个人档案馆为1348个。档案馆关注总数为8665个,官方档案馆6972个,个人档案馆1693个。
可见,档案馆了一定数量的微博并且粉丝数和关注数也较多,但数量与相近领域图书馆比较还略微显少,[1][2]的“档案微博”更少。其中,相比较而言,官方档案馆较个人档案馆多一些,对微博数与粉丝数进一步比较发现:微博数多的其粉丝数也较多,特别是“档案微博”数越多的其粉丝数量就越多,即档案馆的影响力、吸引力也就越大。
3.2 内容调研:为进一步了解档案馆微博的内容情况,笔者对各档案馆微博的内容进行了分类与探讨。
3.2.1 转播信息:转播其他网站或个人的微博信息。此类信息内容较复杂,分为“档案微博”和“非档案微博”。“档案微博”,大致包括历史人物、事件、古建筑介绍和档案知识等,此类信息官方档案馆转播的较多。如,上海大学档案馆、中山大学档案馆、南平档案馆转播了历史人物、古铜器介绍和很多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信息等。“非档案微博”包括新闻类、知识类、生活常识类、明星生活类等信息,此类信息一般出自个人档案馆微博的较多。如,湖北民族学院档案馆发了473条都是转播信息;西京学院档案馆,了972条微博,其中957条是转播信息。
3.2.2 原创信息:就是档案馆直接的微博。包括“档案微博”和“非档案微博”。“档案微博”包括档案馆举办的各种活动的通知、档案展览、工作动态、节假日开闭馆时间、科研获奖、档案征集结果、编研材料、历史材料介绍,与用户互动、答疑的信息等。此类微博直接与档案馆的工作、业务密切联系,能较好地提高档案利用服务的效率,树立档案馆的形象,扩大其影响。官方档案馆的较多,如,江苏无锡崇安档案馆、南昌大学档案馆和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其中,广东东莞大朗档案馆不仅档案微博较多,而且每条微博前都有信息归属标志,利于用户的查找;“非档案微博”,个人档案馆的较多,如,中国人民大学档案馆、沧海区档案馆、崇州市档案馆,大多属于生活常识类、新闻类信息,与档案工作联系不大。
3.2.3 链接信息:以链接的方式出现的关于知识、新闻、档案的利用、服务的微博。此类微博数量较多,方便用户了解、观看和利用。其中,官方档案馆大多是“档案微博”。如,西北工业大学档案馆高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修改草案的链接和冯惠玲为《档案学经典著作(丛书)》写的序言转载博文的推荐链接,上海大学、新疆阿克苏和华南理工大学档案馆链接有“老照片介绍”、“档案法规”用来说明开放档案的依据、著名校友谈成功经验等的链接,其中,大朗档案馆在微博主页上还设有专门的链接窗口等。个人档案馆微博链接信息中,与档案无关的知识类、新闻类信息较多。如,菏泽市档案馆、华北电力大学档案馆、五河县档案馆链接的多是新闻、交流、美食、名人生活信息等。
3.2.4 图片信息。以图片的形式的信息。此类信息无论是官方还是个人档案馆微博都较多。如,同济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三台县档案馆,图片信息较突出,都在档案馆主页最醒目的地方有动态的图片展示,只要打开微博,档案馆的工作动态图片就连续更换,能清晰地看到档案馆工作人员及工作状态和档案馆的设施等,给观众较强的直感。上海大学、中国金融、第一军医大学、同济大学档案馆在主页中央还有地图设置,能清晰地找到档案馆的位置所在,方便用户利用。个人档案馆,如,甘肃兰州城市档案馆较多的图片信息是生活类、新闻类、旅游类等内容。
3.2.5 视频信息。能播放观看的信息。此类微博信息较少,主要有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平、三台县档案馆,在它们的主页上专门设有视频窗口,即点即放,内容有关于档案馆的工作动态、城市的特色美景和档案讲座等。还有西安市城建、三台县、西北工业大学、大朗档案馆都了具有地方和内容特色的视频信息。
3.3 影响力、交流沟通能力的调研。为了能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档案馆微博的影响力、交流沟通方面的能力情况,本文对档案馆微博的粉丝和关注对象作了进一步的调研。经调研,官方档案馆微博的粉丝数和关注数普遍高于个人档案馆微博,并且,官方档案馆的粉丝和关注人群中,档案机构和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较多,来自不同地域的较多,人群范围较广。如,粉丝数超过千的官方档案馆微博有上海档案馆、北京科技大学档案馆、辽宁抚顺市档案馆、西北工业大学档案馆等,并且,它们都建立了“微关系”板块,人群中很多都是官方档案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馆微博的关注数、粉丝数和微博数之间是互相联系的,不仅微博数决定粉丝数,而且,大多数粉丝数来自关注数,也就是说,档案馆要得到用户的信赖与爱戴,提升自身的影响力和黏合度,微博的内容是关键。如,粉丝数上百和过千的官方档案馆:顺德、三台县和云南滇池学院档案馆等,把档案馆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或学生调档前需要准备的工作,也包括“档案馆工作”、“利用服务信息”、“资源”、“机构信息”等做成一个总标签,放在微博主页的最上方,很醒目,赢得了不少的粉丝。上海大学档案馆有一条微博,把所有用户关注的信息做了一个“总结”,放在了微博的最顶端,方便用户利用。有的还在微博主页上直接链接学生档案办理窗口、服务地点等。华南理工大学档案馆以校史为特色,了很多关于校史的微博,如,校史馆开放时间,历史人物、事件等材料的介绍,给人以新鲜感。西北工业大学档案馆、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更是淋漓尽致地发挥和利用了微博的优势,把微博搭建成了一个与用户及时交流、互动的平台,极大地提高了档案服务利用效率,有很多用户对档案馆反馈了赞许的微博。尤其突出的是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有很多与用户交流、答疑和及时回复问题等信息,很有可看性,这也是他们获得较多粉丝的原因所在。也有官方档案馆微博,粉丝数和关注数较少的,多是因为他们开播时间较晚。个人档案馆微博也有粉丝数、关注数较多的,多属个人人气指数的表现,人群中,个人身份的较多,从事档案工作的较少。如西京学院、北京市城市建设和西安市城建档案馆微博等。
4.总 结
通过调研,档案馆微博发展还是较快的,[3][4]微博内容也较充实、全面和各有特色,并且,所的微博与档案馆工作、业务等有密切的联系;档案馆微博的影响力、吸引力还是较强的。有部分档案馆正在利用微博的优势,扩大自身影响、改变服务利用模式,建立与用户、同行间的联系、沟通与交流,档案馆的行业形象、快捷的服务信息传播方式正以微博的形式展现在人们面前。并且,多数档案馆微博之间也较注意关注同行、注重同行间的交流学习与共同提高,联系范围广泛,尤以官方档案馆微博较突出。但从档案馆微博整体现状来看,与相近领域(图书馆微博)比较还是有差距的。同时感到,档案馆要很好地利用微博,还需进一步规范、吸取其他行业微博的经验,通过实践不断摸索,才会有更好的发展。
注:本文为2013年度河南省档案局科技项目: 2013-R-23《微博在档案馆中的应用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李超.国内图书馆开通微博服务的现状分析[J].图书馆杂志,2012(2):24~28.
[2]陈琳.国内图书馆微博应用现状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12(12):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