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防安全整治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03-19 22:37:0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社区消防安全整治总结,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社区消防安全整治总结

篇1

1 成立安全组织机构

(1)安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根据社区干部和社区民警的情况,随即调整社区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组 员:XXX XXX XXX

(2)安排社区安全人员24小时值班,对社区内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力度;通过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社区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工作重点部位,对社区内的酒店、宾馆、网吧等人员集聚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

社区先后多次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组织社区干部进行安全消防工作文件ѧϰ,要求全体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由主任亲自带队深入走访、检查、登记,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深入社区内进行全面排查

根据社区两委人员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的酒店、宾馆、网吧包括居民住宅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对经营单位的消防设施配备、安全出口的畅通、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居民住宅电路、闸刀盒、液化罐、胶管、卡子及有无灭火设备等进行了逐一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能整改的及时进行了整改(如:配电室内堆放杂物、应急照明灯未插插座、线头未用绝缘胶布包裹、消防通道上放杂物等),不能及时整改的督促限期整改,并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监管,并对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同时将这些安全隐患列为重中之重,加大排查力度,实施跟踪监管,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4、努力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为了使居民能全面、快捷的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安全常识,社区在近期通过黑板报、安全标语、播放消防安全影视作品,并采取入户宣传的形式,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消防知识、民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家庭防火知识及一些生活中的安全常识。通过宣传,居民的安全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能够做到自检自查,排除家中的一般常见隐患,为整个社区的安全生产环境稳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社区居民的大力支持下,XXX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社区三委班子把居民的安全放在首位,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将消防安全工作做的更好,为XXX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有序的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二】 按照教育局和公安消防大队宁教联发[20xx]226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任为核心,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为打造平安校园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防患意识。

学校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格日勒图任组长,安监办主任为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及各班班主任为组员。所有行政人员都是责任人并责任到年级到班,落实责任状,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校师生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我校教职员工清醒地认识到: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旧的隐患消除后,新的安全隐患仍会随时出现,学校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突出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1、把学校消防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局、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校园防火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学校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各科室、计算机室、图书室、实验室、教室及各办公室等师生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查不漏处室、不漏班级、不漏设施,排患务尽、不留死角。发现不安全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

2、整改内容:及时更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插座;增加灭火器数量。

三、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

学校在组织活动时能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科学、合理、认真组织好教学活动,防止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篇2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1在20--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消防工作,推动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社区群众预防火灾能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结合我区实际消防工作,现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社区具体负责、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我区到20--年底基本实现社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起适合社区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形成覆盖街道、社区的火灾防控网络,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火灾事故多发、火灾亡人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消防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

组员:

(二)确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道经济、文教、商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人员聚居区每平方公里消火栓数量,在20--年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消防设施不得少于x个,各街道、各社区要结合市政规划改造,落实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在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保证水池水量和水源长期不间断,并设置消防取水口。要对旧城区进行楼道清理,增设疏散出口,增设简易喷淋,配置灭火器,整改旧电气线路。鼓励居民住家之间采用防火隔墙,居民住户装修材料选用阻燃、不燃材料,并留出适当的防火间距,逐步提高防火抗灾能力。

(三)积极发展社区多种形式消防伍建设20--年,各街道要建立消—防—队伍,各社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到20--年底,社区建队率要达到100%。要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同时成立居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各街道和社区都建立一支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和一般火灾的消防队伍,并适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建设各级消防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辖区火灾情况,研究解决突出的消防问题。要以“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户、简易搭盖的生产和储存场所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规范多种形式队伍的管理,明确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主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业务知识学习、增强队伍的实战灭火能力。

(二)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各街道、各社区要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卫生的宣传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和平安社区、评选文明户等活动,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防火公约,积极动员居民参加,从而达到“走群众路线,群防群治”的目标。要强化对老、弱、并残人群的教育和监护,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消除火灾隐患。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活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要在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宣传警示牌,在企业和旧木屋区等火灾荷载大的地域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对居民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三)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区、街要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机制,将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其装备设施经费按有关规定纳入财政统筹,明确消防经费投入比例,确保每一支消—防—队的人数不少于10人,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其他多种形式消—防—队配备一台手抬机动泵和400米水带、2支水枪和10支4公斤的移动式灭火器。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2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

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3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4金沙街道自20--年开展安全社区建设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多措并举,整体协调,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着眼长远,规范发展,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居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改善。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20--年将正式验收全国安全社区,因此,这一年必是创建工作非常关键的一年,为全面做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倡导“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理念,求真务实,用于创新,结合辖区的实际,不断探索、不断深化、不断发展,深入开展和推动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全街各项工作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总目标,不断完善安全促进、伤害预防和项目干预的创建机制,努力营造一个宜居宜业、安全--x的生活环境,打造现代化人文社区。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应急技能,变居民接受教育为自觉参与创建,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安全知识。通过发放安全教育宣传品,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对创建安全社区的知晓率。通过安全生产活动月、爱国卫生月等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居民对安全知识、应急技能的储备,让安全知识、应急技能入脑入心,全面提升居民群众的安全素质。

二是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居民的应急技能。联合消防中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跨界组织深入社区,针对老年人、儿童、建筑工人、残疾人、外来人员等,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应急演练,覆盖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状况,运用案例及实际操作演练,提醒居民注重生活中的安全细节,注重平时安全知识的`积累,增强突发事件应急技能,确保自身安全、家庭安全、社区安全。

三是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居民的共建意识。利用街道和社区宣传栏的宣传标语,在居民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版面等方法进行户外宣传,在全街区域范围内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的氛围,随时提醒着人们注意安全,提高居民安全共建的意识。

(二)进一步推进安全楼院试点建设,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新思想、新理念的交流,开拓工作思路。

一是增加安全社区建设示范点的推广面。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持续推进的工作,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在安全干预项目开展中我们选择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探索建设安全社区的有效方法。在残疾人安全方面,选取凤岭社区作为试点进行推进;在儿童安全方面,将选取金沙小学和金沙幼儿园作试点后再全面推广;在建筑工地安全方面,拟定元邦地产建筑工地作为试点单位,抓好该工地的岗位职责培训和岗前培训,落实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筑工地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安全监管。通过示范点建设的增加,努力实现广覆盖,乃至全覆盖。

二是广泛参加国内安全社区网络的交流活动。加强信息交流是安全社区建设标准一条重要要求,且安全社区建设的专业技术性、规范性较强,为了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不偏离标准,我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两种方式不断增长知识面,开拓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通过积极参加国内外组织的培训、考察、交流活动、专家指导,增强对安全社区理念和安全社区标准内涵的理解,明确创建步骤和建设方法,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进一步挖掘辖区资源,引领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把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做深做细。

20--年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年我们将在建立落实20--年干预措施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各个安全干预项目,由“抓重点”向“抓细节”转化。

1、建筑工地安全项目: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目标。项目成员增加新入建筑工地企业,负责对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和运行工作。并通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使创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

二是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利用街道网站、工地宣传栏、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进行文明施工宣传。

三是突出重点,保障安全。规范工地安全档案登记,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

2、出租屋消防安全项目,对辖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等加强危险源辩识与分类建挡管理;

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力度,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进家庭、进楼院、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组织企业、学校及出租屋开展针对不同对象和情况的消防应急逃生演练。

3、残疾人和精神康复病人安全项目,在星光老人之家安全设施的改造和安全培训的基础上向残疾人居家、出行、残疾人在公共场所的安全领域进行拓展和衍生。

4、儿童安全项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网络模式,着力发挥学校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教育引导作用,和社会的参与协同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风气。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构筑青少年安全教育平台。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涉及到人们生活,工作乃至环境各个方面,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社区各相关单位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周而复始的一项长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希望各部门、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能够持续改进,持之以恒,在建设中摸索,在摸索中进步,为有效降低伤害发生的目标而不懈努力,实现20--年成为全国安全社区这一目标。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5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

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篇3

根据本社区结合实际所制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本次行动的防控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通过在辖区内全面发动,不断强化了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了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加大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了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现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治火灾隐患。本社区认真组织开展综合评估,找出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根本性、突出性问题,部署开展了有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于本辖区消防安全整治难点问题,领导小组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明确责任和措施,进行了有效整治。

(二)组织开展了消防宣传。利用社区宣传栏共张贴24张宣传画、宣传橱窗共一条长幅宣传图以及LED屏幕共播放48次宣传标语,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了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

(三)强化了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针对冬春季节灾害特点,加强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对现有的消防设备进行维护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提高火灾多发时段和重点单位场所力量调派等级和初战指挥层次,及时调整灭火救援一线能力,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

篇4

近年来,我镇部分社区的少数农户擅自将塑料大棚租给外来民工(包括拾荒者)作为住宿使用,大棚内生火烧饭,存储可燃物品,私拉乱接电线,火灾隐患十分严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发生伤亡事故。秋冬季节是火灾的高发时节,为认真吸取“10.21”蔬菜大棚火灾事故的教训,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蔬菜大棚安全整治工作,现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整治的时间从20*年11月2日至2010年1月31日。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全镇蔬菜大棚非法使用状况得到有效改善,消除蔬菜塑料大棚住人和生产人居混杂现象及其他不安全隐患,不产生新的违规使用行为。

三、组织领导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蔬菜大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大棚安全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四、实施方法

按照“属地管理、块抓条保”的原则,以各社区为主体,开展蔬菜大棚安全整治工作(具体整治措施由各社区确定)。

镇政府将在各社区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专项联合检查。

五、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宣传发动阶段(11月2日——11月10日)

各社区要相应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方式,充分发挥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大棚“三合一”场所造成的消防隐患、环境卫生脏乱差等危害性,宣传土地的农用性质,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以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特别是大棚“三合一”重点社区要加强消防宣传橱窗、宣传标语,发放消防安全手册,要加强大棚居住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居住人员的安全素质。

专项整治办公室应及时向社区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

各社区整治方案在11月10日前报镇整治办公室。

(二)排查摸底阶段(20*年11月11日—20*年11月20日)

各社区要结合辖区情况,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整治措施,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发挥社区的基层组织作用,提高村民整改大棚的自觉性。对辖区内蔬菜塑料大棚作为住宿、非农业生产使用的现象,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集中整治阶段(20*年11月21日—2010年1月15日)

各社区将排查出的作为住宿等非农业生产使用的蔬菜塑料大棚,组织有关人员对其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引导和督促出租村民收回合约,告知外来人员居住塑料大棚的危险性,劝说其搬出塑料大棚。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责任人及时予以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清退的,镇政府将组织各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四)督查验收阶段(2010年1月16日—2010年1月31日)

在各社区集中整治结束后,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蔬菜大棚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实地抽查列入整治的大棚。对检查验收发现整治不到位的情况,责令重新排查整治,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形成大棚安全管理长效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六、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社区要根据文件要求,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做到条块结合,形成互动合力。对整改不力,或失职渎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工作中要处理好矛盾纠纷,杜绝各类不安定因素产生。

篇5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消除隐患、长效监管”的要求,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通天房、设置在通天房内的小作坊场所等。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村居(社区)、基层站所和企业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建档,并于月日前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以下简称县防火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落实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剖析存在问题,研究长效管理措施,并形成局面材料于月日前报县安监办。镇安委会将对村、各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具体措施

(一)广泛动员,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线定责”原则,将在全镇范围内分片、分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两委”、驻村干部和基层站所的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排查工作中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不留死角盲区,必须登记造册、建档立案,排查记录上必须有责任人签字。

(二)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全镇所有通天房和居住出租房必须配备消防“四要件”(逃生绳、手电筒、逃生面罩、灭火器),电气线路必须全部穿不燃套管保护;小作坊消防安全隐患必须得到彻底整治;三层以上为木楼梯、木楼板的建筑严禁用于出租房出租。各村、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迅速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重大、疑难和复杂的消防安全隐患区域或业主单位,要采取县、乡镇两政府挂牌督办形式,由县防火委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督办单位,实行挂牌整治。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县防火办要会同乡镇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关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行动作为促进全县产业转型升级的契机,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停消防安全不合格的“低小散”企业和场所,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在整治行动中要做到六个“一律”,即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律责任到人;未经消防审批单位一律取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搭建一律拆除;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先关停再整顿;消防安全隐患在限期内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媒体曝光,并依法追究业主、房东、监管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机制,长效监管。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回潮和反弹。镇安委会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指导责任片区,实行分片定责的督导机制。各村要根据所辖区域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住手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科学合理地划分监管责任区,建立由乡镇、村居(社区)干部及综治、公安、安监、消防、流管等基层站所参与的风格化监管队伍,实行分片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区域、监管对象、监管职责和监管任务,开展联防巡查,加强长效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安委会负责对消防安全隐患铁腕整治大行动的领导和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各村要切实承担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担负起对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火灾隐患,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切实履行法定的消防安全义务和职责。

篇6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堵疏结合、强化监管”的工作思路,从健全机制、综合整治入手,对辖区内重点部位、重点场所以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店铺等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拉网式排查,要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个环节。同时加强对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的消防监管,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防止新的“三合一”场所。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彻底整治,逐一建立档案,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确保消防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街道“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沿街店铺、出租房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托街道安监站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成员由组成,主要负责“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筹划部署、事务协调、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及材料上报等具体工作。

三、范围重点

(一)整治范围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二)整治重点

在商场(商店)、市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内设置人员住宿的经营型“三合一”场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日)

各社区要召开各种形式的动员部署会,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思路和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整治职责,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群众参与“三合一”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8日至6月20日)

各社区要立足辖区实际,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切实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建立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沿街店面、出租房等“三合一”场所的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对重点隐患企业、店铺、出租房,街道将联合消防、公安、安监、工商、执法局江头中队等部门按照整治标准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坚决处罚一批违法单位、拘留一批严重违章人员、关停一批没有安全保障的场所,确保整治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沿街店面、出租房等“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阶段结束后,各社区要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22日前书面上报街道。街道将对各社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

五、工作要求

篇7

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广泛动员,在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对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和乡村的消防安全检查,依法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消除一般火灾隐患,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

二、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铁炎任指挥长,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夏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罗晖、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刘庆平任副指挥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消防大队,由区消防大队副教导员周炜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经消防行政审批的建筑物和场所。各行业、系统重点排查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排查小型公共住宿场所、公共餐饮场所、洗浴休闲场所、商店、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它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排查消防车道、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及城中村、棚户区、农村大屋场等,重点整治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大屋场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欠缺等隐患。各街道、乡(镇)还要针对本区域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区域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落实督导责任。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要层层组织部署,落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社会单位、城中村、棚户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街道、乡(镇)要充分发动居(村)民委员会,对社区、农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同时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情况的督导。

(二)分行业、系统排查,建立完善台账。各部门要结合“清剿火患”战役,在本行业、本系统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区公安分局要部署公安派出所对列入排查整治范围的单位和场所进行地毯式检查,区安全监管局要对各类危险化学品场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对建设工程工地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区教育局要对学校和幼儿园、区旅游局要对宾馆饭店和旅游景区、区民政局要对社区和福利院、区人防办要对人防地下工程、区卫生局要对医院保健机构、区文体新局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建立检查台账,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严格执法,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区消防大队要严格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安监、工商、建设、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严格把关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对检查发现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各部门在火灾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抄告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清剿火患”战役进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尤其是在国庆、元旦和春节期间,要组织人员深入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要深入社区,对居民进行家庭防火宣传教育,教育、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在教学、培训中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力度。

五、实施步骤

战役开展时间:2011年9月29到2012年2月29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9至10月10日)。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动员,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要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街道、乡(镇)和各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六、工作要求

篇8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維,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展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综合治理,全面摸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整治时间

2020年3月至8月。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

2、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

3、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7、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二)建筑消防设施

1、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的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4、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单位未接入城市远程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

(三)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楼梯与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3.疏散走道、楼梯间的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

(四)消防车通道

1、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未按照《XX区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X政传发[2019]XX号)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X消委[2020]XX号)明确的《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2、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门禁升降杆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3、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

4、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5、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

(五)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1、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

3、新建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未提前预留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地;已建成的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未设置满足居民停放需求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

(六)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七)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査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八)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2、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内使用、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

4、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5、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6.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属地板块责任。

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纳入平安创建及基层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推进,定期对相关单位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査。

(二)部门分工。

1、派出所。加强对除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居民住宅小区开展排查。

2、综治办。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强化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符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的高层住宅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列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并畅通申领渠道。

3、村建中心。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

4、市场监管分局高新区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产品、电器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管。

5、安监站。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城管环卫党支部。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和建筑景观亮化的监管。

7、供电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供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査,对电气线路敷设杂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高层住宅建筑,根据电气设备产权归属,属于电网资产的,纳入电网企业改造计划,属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的资产,由资产实际所有者或管理者组织实施改造计划。

8.其他有关部门。社事办、文广中心、卫生院、邮政局等其他部门要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派出所责任。

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加强对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及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层建筑的监管。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

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通过召开会议、通告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媒介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整治舆论声势。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

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高层建筑单位、物业公司对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可从“XX消防信息网”下载,网址XX),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保证消防安全。

(三)全面排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30日)。

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聘请消防专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逐个区域、逐幢建筑对辖区所有高层建筑开展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建筑底数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査实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措和整改时限,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情况。排查期间,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查边改,逐项消除隐患,确保高层建筑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四)重点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要对照排査出的隐患问题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专项整治期间,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五)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对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査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督促重新进行整治。各社区(村)、服务站、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难点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八、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社区(村)、服务站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导组反馈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防范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地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各有关部门、社区(村)、服务站负责人是本地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

(二)齐抓共管,合力部署推进。

篇9

成立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分局局长雷继红任指挥长,市公安局分局政委王荣任副指挥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战役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火灾隐患整改率、违法行为处罚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均达到100%,进一步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国庆”和“七城会”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有效遏制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维护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七城会”涉赛场馆、签约宾馆等重要场所。区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城运会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总体方案要求,全面排查“七城会”涉赛场馆、签约宾馆等重要场所,彻底清除火灾隐患,保证“七城会”消防安全。

(二)近年来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认真梳理、全面排查辖区内近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继续开展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

(四)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五)其它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如棚户区、物流仓储区、多产权综合大市场等)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解决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部门联动。要以政府为主导,逐级部署战役行动。由乡镇、街道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行业、系统要分别制定行业、系统战役方案,实行逐级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健全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检查。

(二)落实“网格化”排查。在乡镇(街道)“大网格”:由区公安消防大队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综治、公安、安监、工商、社区(行政村)有关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在社区(村)“中网格”:由各公安派出所指导,社区(包村)民警牵头,组织社区(村)负责人、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在责任片区“小网格”:由社区(包村)民警指导,社区(村)负责人牵头,组织楼院长、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要逐个网格明确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网格内的每个社区、乡村、单位场所都要建立“户籍化”台账,对每个小单位都要填写消防行政指导卡,记录单位基本情况、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治情况,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全警动员,多警联勤。实施“全警消防”战略,公安机关要组织督察、治安、消防等警种和派出所民警参战,把警力覆盖到每一个单位、社区、农村,多警联动,密切配合。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全力投入战役的同时,做好沟通、协调、指导工作;督察部门要把战役开展情况纳入督察内容,开展以随机暗访为主的专项督察;治安部门要督导派出所履行战役职责,督促保安从业单位加大保安员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开展消防安全服务。

(四)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始终保持清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坚决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坚决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坚决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

(五)大力开展战役宣传,完善隐患举报投诉机制。以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主线,在全区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在区主流媒体开办专栏,每周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剖析典型火灾案例。邀请中央、省级、市级主流媒体,深入跟踪报道战役战况。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方式,公告举报内容。区政府将设立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基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年10月1日至年2月6日)。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2月7日至2月29日)。年2月10日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要组织对本区清剿火灾隐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对全区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找准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夺取“清剿火患”战役全面胜利。

(二)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要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

篇10

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四鹤街道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努力实现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持续开展大练兵,切实提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能力、社会单位处置初起火灾能力和公民火场逃生自救能力,不断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各社区(村),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合一”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1、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2011年春节前,街道包片领导、挂点工作队、相关站(办)所、社区(村),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区建设等部门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责任,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2011年春节前,街道包片领导、挂点工作队、相关站(办)所、社区(村),辖区关单位要对责任区内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6月前,对其他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街道安办、防火办、规管站、社区(村),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等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消防通道、建筑周边的灭火救援设施、场地设置情况;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3、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2011年,街道包片领导、挂点工作队、安办、防火办、民政办、规管站、文教卫、社区(村),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等有关单位要对责任区内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老人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检查。

4、开展危险化学品检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2011年,街道包片领导、挂点工作队、经委、安办、防火办,社区(村),有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区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责任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对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并做好逐级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5、深化“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时间:2011年,进一步深化“三合一”场所的综合排查整治。

街道包片领导、挂点工作队、经委、安办、防火办,社区(村),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整治“三合一”场所。经委、安办、防火办,社区(村)要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二)集中开展大宣传大培训

街道、社区(村)要积极配合区宣传、教育、民政、建设等部门,以学校(幼儿园)、社区、家庭、老人院、医院、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以“普及冬防春运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集中开展大练兵

街道、社区(村),辖区公安派出所、工商等有关单位应当组织针对所监管的行政区域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训练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