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5:43:0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规范合同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1历史根源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人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建筑施工任务是上级下达的,建筑施工企业只管生产,无须讲经营,更不讲什么效益。发包方给任务只需一纸“委托书”,双方根本不讲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有“委托书”就行,甚至委托书也没有。同样总分包之间不讲什么合同。因此,在计划经济年代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随着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任务的取得是通过招标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业的广大从业人员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基本到位。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2法律根源
主要指的是合同的法律根源存在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我国的合同法律是滞后的。我们所处的合同法津环境是不完善的。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我们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
1.3制度根源
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才不断补充完善,由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变更到中止或终止、解除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用制度规定下来。到目前为止,企业的合同管理,可以说基本上有章可循,但由于诸多原因,加上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有章不循的现象还不时出现。
在实际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制订制度很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无章可循不行,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2 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方法
2.1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由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
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2.2 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
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2】。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正确区分变化和改变的性质,是实施阶段成本控制的组成部分。
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3】。当然,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方法不当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善合同中施工方案不足或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企业原因延误的赶工方案等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在正确区分这些变化和改变的同时,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属于业主的原因引起的,就应按照变更或索赔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属于施工企业原因引起的或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就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不能把施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流程改变作为合同外项目。如果业主随意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条件,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索赔。
2.3 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作为一名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此问题不应回避,但是,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我建议,应在工程实施阶段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2.4 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
业主、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三方,如何公平、公正处理三方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建成,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并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
2.4.1 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
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在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去执行,合同将无法执行,必将造成权责不明,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
2.4.2 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关系
按程序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中规定的,也是工程建设需要的。按程序进行各方的工作,实质上就是各方在履行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所以,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因素。按合同规定应该按程序报批各类文件,需报批的项目应报批后才能实施;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重大变更由施工企业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应由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加盖工程师审查印章,才能发送施工企业进行实施等。
2.5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因为协商既节省费用和时间,又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发展,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其次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
2.6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或承包商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 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我们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 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4】
结语:
总之,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将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这样才使合同管理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黄伦亚 《浅述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8-0288-02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实践中,合同是现代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和对外经济交往的主要手段,企业的运营过程实际上就是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控制、调节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加强内部控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对企业健康稳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强化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应用的意义
西方有句谚语“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合同起到维系市场主体,规范、约束市场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通过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营运安全、最大范围内确保收益的实现。同时通过合同全面有效的履行,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合同管理内控体制的构建
(一)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和审批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对于权限划分,可以参照《股票上市规则》中9.3、9.11、10.2.6的规定,根据交易涉及合同金额来决定合同的审批层级,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应规定一律由股东(大)会审批,如公司重大对外投资、融资等合同。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下级单位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签订。上级单位应当重点加强对重大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强化合同管理职能
职能清晰是有效落实管理责任的保障,为防止出现多头指挥和推诿责任的现象,企业应当实行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合同管理委员会,指定法律部门等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资格的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使合同管理工作规范、科学、合理。可根据企业人员和业务量等状况,聘请中介机构担任专(兼)职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审查,防范合同漏洞,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同时应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工作机制
合同控制的各个环节紧密相扣,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相关合同管理部门和岗位应有明确的职责与权限,合理分工,职责明确,要确保合同的拟定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形成制约和监督机制,从而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目标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制定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责权利统一
企业应为合同管理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能力提供相应的待遇,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为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和进修的机会。同时应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合同后评估,定期检查合同管理执行情况,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
三、合同业务的主要管控措施
根据财政部2010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分别从合同的订立和合同的履行两方面要求加强合同管理控制,为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主要管控措施有:
(一)合同的订立阶段
1.程序合规。(1)按规定须经上级部门批准和授权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履行程序后才能签订。(2)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才能签署的合同,必须取得相关决议后才能签订。(3)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企业应当及时按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4)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如涉及到国有资产转让的,要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履行相应的手续。
2.规范合同审查制度。(1)健全合同审查机制,应在合同正式订立前对对方主体资格、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合同文本形式、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2)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谈判前取得对方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通过对方单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料,对其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做出综合判断。(3)合同形式,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4)实行合同签约人负责制,促进依法审慎签订合同。
3.建立合同会审制度。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将起草的合同文本交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和法律部门会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会同审核的重点主要包括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严密性、合法性。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指定法律、技术、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参加谈判,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专业机构参与。
4.运用合同担保制度。(1)合同担保制度对保障交易安全以及维护合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严格遵守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来设定担保,内容、程序要符合规范,并要求及时办理登记等手续。(2)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应审查其担保资格以及用来担保的财产权利状况,并在合同中明确担保责任条款,提供保证的,应明确保证的范围和保证期间。如果是做担保人,在履行企业的审批程序、取得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批准的前提下,依法谨慎设定,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减小合同担保风险。(3)适当运用保证金条款,为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可以在合同中设置履约保证金条款,如对于工程类合同,作为发包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进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对于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可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进度保证金和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预留一部分质量保证金在一定期限后质量无问题的情况下予以返还,否则按照违约程度不予返还。
(二)合同履行阶段
1.建立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1)企业应当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履行义务,并敦促对方及时履行其义务。业务部门和经办人员应对其承办的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终结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管理,一旦发现有违约行为或违约可能,应及时提示风险,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违约损失的扩大。(2)应建立合同履行情况台账。对履行时间长、标的额大的重大合同实行计划履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解决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应按照其内控机制规定成立或指定相应的合同验收职能部门,确保合同有效履行。
2.重视合同证据工作。依照民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主张权利要有证据支持。(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保全相关证据,应及时整理来往信函、文书、通知等文件并妥善保管原件,向合同对方交付标的物、款项、资料或发票时,应向对方索取收条,做到防患于未然。向对方单位发出通知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专人送达或快递邮寄,由对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收回妥为保存。(2)要充分认识重大合同公证、鉴证的重要作用,以防范、避免合同履行风险。
3.建立合同违约处理制度。对于违约情形,应当按合同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罚则、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定金并存时,若对方违约,应当先比较违约金数额和损失大小确定采取违约金还是赔偿损失的方式,再从违约金、定金中选出有利于企业的责任方式,这样能最大限度地弥补企业的损失。但违约金条款是把双刃剑,要合理运用。
4.建立合同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并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法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仲裁或诉讼方案,报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授权,不得向对方作出实质性答复。
总之,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是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相应要求。规范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朱荣恩.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与案例[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195-199.
Abstract: aiming at the village street, community assets contract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contracting behavior is not standard, contract mechanism is not sound, contract signing of problems, innovation concept, strengthen supervision measures to ensure tha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steadily, and for to make streets to help lay the good foundation, to promote harmonious and stable. Regulate land contracting procedures,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 standard; Land contracting procedures,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当前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弊端
(一)合同形成程序不规范,存在少数干部个人说了算的问题。有些村干部上台后,为增加收入,为实现竞选前对个别村民的承诺,私自将公有财产贱价送人,乱签订合同、协议。
根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政策的规定,农村公有资产处置、建设工程发包和荒山、滩涂、土地、房屋等资源的租赁承包,都必须经过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必须经过与会人员2/3通过,并要公开招、投标、拍卖和公示。但有的村未经过这些程序,及至承包人开始履行合同时,村民方才知道,同时在村组干部内部产生隔阂和矛盾,随之引起群众上访。
(二)村土地承包存在以租代征现象
有些村居乱签订土地承包价格和年限,土地承包价格依据国家征用价格承包,承包合同期限无期限。这既违背了《土地承包法》,又让村民受到了伤害。
(三)合同招标、竞标、投标不规范
合同招投标不规范,有些村名义上是承包招标、竞标,实际上是搞干部暗箱操作,引发不公,群众意见很大。
(四)合同内容和文本不规范,存在内容不全和表述不清的问题。经济合同法律性强,文本必须规范。但由于一些村组干部政策法律水平和文字能力有限,对合同的签订重视不够,过于草率,导致相当一部分合同文本五花八门,且要素不全,责任、义务过于空洞,约束性不强;有的文字表述不准确,存在歧义,法律约束力不强,对合同的管理和执行留下很多弊端和隐患。
(五)合同签订主体不规范,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具有代表村民签订经济合同的法人代表的资格。目前,一些村干部为了增加村资金收入,根本不顾及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乱签订承包年限,乱改变土地用途。既违背了法律规定,也有失经济合同管理的严肃性,而且一旦发生合同纠纷时,将使合同成为无效合同。
(六)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保存不完整。合同签订后,应该加盖村委公章,合同其中一份应该交由流转中心存档,但有的却没上交统一保存,而是直接保存在村组干部个人手中,这样带来了很多后患:一是街道无法监管合同的合法性;二是街道无法监管合同中的发包收入,甚至有些发包收入进了村书记的腰包;三是合同容易丢失,导致兑现合同无依据;四是村组干部调换时,一旦调下来后,少数干部不予交接,导致出现矛盾;五是给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撕毁、篡改合同留下机会。给街道、村、社区的稳定留下了很多后患。
(七)合同兑现不规范,存在租赁承包款难收取的问题。在合同款征收中,尽管有合同约束,但由于相当一部分村民合同法律意识不强,不愿按合同上交应交的款项,或者扯皮少交,加之部分村组干部不坚持原则,乱充当好人,擅自表态减少合同款甚至免交合同款。久而久之,一则合同款年年积累,加大了征收难度;二则相互攀比,拒交抗交司空见惯,导致合同款难以征收,成为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一个极其棘手的社会问题。
(八)合同管理存在漏洞,无法监管发包收入
合同签订后,承包费应该交由街道财政所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代管,但有些村干部为方便自己用钱,逃避代管,私自收承包费。有些村干部利用吃喝招待款与合同款相抵,更甚至,有些村干部自己平时的吃喝招待款直接塞在承包费里。这不仅牵扯合同承包管理,还会因为财务管理引发上访矛盾。
综上所述,目前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已经上升为影响农村稳定、制约村级工作正常运行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下大力气予以规范,这就要规范承包合同流程,确保合同管理不引发上访。
二、规范农村承包合同签订流程
承包合同签订流程
1、承包方申请承包承包方向土地流转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村承包经营权转出委托申请,内容包括村名、户主姓名、面积、地名、四至、价格、期限、联系电话。
2、调查、核实
流转中心根据承包方申请对需要承包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对发包项目的准确位置、面积、质量、有无权属纠纷等,对承包方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土地用途等进行调查。留影像资料。
流转中心对承包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
3、收益评估
流转中心评估承包项目收益,为确定发包价格提供参照依据,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村。
4、组织洽谈
组织有意向的双方应在流转中心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协商和洽谈,并作好详细记载。进对同一发包项目有多个需求主体的,由流转中心统一组织开展竞标活动。
5、召开会议
1、村集体拟定发包方案:由全体村班子参加讨论,拟定出发包项目、发包方式、年限和缴款方式,评估发包项目的收益情况作为标底等,做好会议记录,全体参会人员签名。留影像资料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召开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充分讨论,经归纳修改后,与会人员2/3以上同意,本方案通过并签名确认。
6、公布已表决的方案:
在村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7、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为3天。(留影像资料)
8、签订合同
对村集体提交来的合同方案形成的程序是否规范、合同内容是否真实和合理、手续是否完善等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由流转中心提供合同,签订山东省统一的合同文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中心存档一份。
现今社会,大小企业随处可见,但其中有多少个企业是合理管理健康发展的,我们不得而知。身处法制社会,企业就应该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介于大部分企业的法律意识、管理意识薄弱,在合同的制定管理,内控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为此合理应用内控理论,加强企业对合同的管理监督是非常必要的。
1.监督管理合同时的问题
其一,管理合同的单位一般权责分配不明确,出现问题时一般会互相推卸责任,单位之间一般都没有沟通,掌握合同的整体情况非常困难;其二,合同的格式与要求的不符,有的合同是书面方式,有的合同却是简单的传真件,在合同中,要素的表达不清楚,不分重点,某些重点条款有时还可能被简化;其三,许多企业只在合同签订前表现的很好,合同签订后态度就有所改变,有的甚至拿合同当作一张白纸,不履行合同上的相关规定;其四,合同签订后,大多数企业都会放任其自由发展,不会再跟踪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当然也不会发现合同履行时的不足而加以改正了。
2.风险辨识
2.1企业监督管理合同时可能出现的风险
2.1.1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并未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在没有法律保障的合同上签约,未经过清楚的调查就签订合同,合同的对方可能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合同上的内容并不详细,重要规定被疏漏,甚至有欺诈可能,都有可能使企业受到侵害,将要承担重大损失。
2.1.2合同签订之后,并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或监督管理不合理,都可能使企业面临巨大的困难。
2.1.3合同签订后,双方遇到纠纷时,处理不当,既浪费企业方的精力,又可能损害企业的形象、信誉和利益。
2.2管理合同时可能出现的风险
2.2.1在准备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包括合同内容的预定,双方情况的调查,双方的邀约、谈判,共同起草合同内容等程序中都存在风险。
2.2.2双方签署合同时,包括征求律师的意见,在相关部门审核,之后会签,最后双方签署纸质合同的过程中。
2.2.3签订合同后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包括对双方是否履行合同的监督、跟踪,可能出现的变化,或者终止合同,甚至引起纠纷的过程中。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应注意之后的追踪监督管理,防止双方态度向不利于合同进行的方向发展,及时的总结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利于双方顺利的履行合同。
2.2.4合同履行后的总结阶段,在合同顺利履行后,应做好对此次履行合同的评价,风险评估,记录档案等程序;再建立有关的奖惩制度,对顺利履行合同的一方进行奖励,惩罚未履行合同的一方。以上做法都有利于今后合同的更全面管理监督。
2.3用内控理论管理合同时的风险
2.3.1内部控制理论的局限性
在审计环境的影响下,大多数企业所理解的内控的主要内容都是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对于内部的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控制没有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在运营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合同问题。
2.3.2内部控制理论流程上的局限性
大部分企业只是注意到了合同流程中所需花费的成本,以为这样不仅没什么作用,还为企业增加了预算,殊不知合同监督管理不当所带来的风险有多大。
2.3.3企业内部法人制度不规范
大部分企业都只是空有法人名头,却没有达到其应有的作用,权衡利弊。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只是空壳,实施过程中困难多。有的企业甚至用空制度来违规犯法。
3.风险防控
3.1企业内控理论
企业内控理论一直在发展的过程中完善着,发展的过程大致是由内部牵制到内控制度到内控结构再到内控整体框架这几个大的阶段。上世纪内控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了审计和制度设计两方面。
3.2内控五要素
3.2.1环境要素。每个企业的结构其实都大致相同,无非是企业中的人和人做的活动,其中人是主导因素,是组成企业结构的重要因素。所以提高企业人对内控理论的认识,有利于内控理论在企业中的更好实施,也有助于企业人之间的团结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3.2.2风险要素。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潜在着各种风险,所以企业一定要有可以辨认、评估风险的机制,对企业存在的风险进行随时的跟踪、评估和控制。
3.2.3信息、沟通要素。随着合同管理时环境的变化,应及时对应当时的信息进行整理和沟通,以便于合同管理随时适应环境,这不仅对合同的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可以使企业内控理论越来越完善。
3.2.4内部监督要素。在适当的效益和成本原则下,企业内部要对合同的管理实行适当的监控,并考核,对于违规现象要加以改正。
3.3合同管理时的风险防控
3.3.1准备阶段。合同的签约主体必须是合格的,这是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之一。如果主体不合格,那结果就是合同被撤销或是宣布无效。
3.3.2谈判阶段。谈判时合同签订的双方一定是在公平、自愿、平等的条件下,互相协商合同中的内容,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3.3起草阶段。合同的形式有很多种,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是表示合同双方意思的载体,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3.3.4订立阶段。合同订立前要经过有关部门的会审。这是合同签订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有合同中的条款可能违反法律,合同内容可能模糊不清,双方权利责任可能不明确,合同内容可能未根据审查结果改正等。
3.3.5生效阶段。合同在被授权人或法人签署,加盖双方企业公章后立即生效。在此阶段可能出现签署人越权签署合同,委托签署的制度不完善,合同的印章管理不当,合同内容被随意篡改等风险。应对这些可能出现的风险应当完善合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已签订合同的内容不被篡改。
3.3.6履行阶段。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这阶段中可能出现双方未履行合同内容的风险。
3.3.7变更、解除阶段。签订合同后,双方因意见不统一无法继续,而要变更合同,出现变更合同时手续不规范等风险。
3.3.8争议阶段。签订合同后因一方或双方未履行合同时产生的争议,此时面临合同被终止的风险。应尽量使双方和解,和平的解决问题,避免诉讼。如和解不成,则交由法院仲裁。
3.3.9终止阶段。因一些法律原因或其他方面的原因等双方终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相应终止,但售后服务和质保金将会继续履行。
3.3.10后评价阶段。履行合同的最后阶段,此阶段中要对整个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通过评估和总结发现过程中的不足和经验,不足的要加以改正,好的经验要加以学习。最后还要将合同妥善保管。
4.结语
合同是企业管理中权利义务的重要保障和依据,具有法律效应。在利用内控规范管理合同和防控风险的过程中,要做到对制度的完善,防止一些单位。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不断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高.浅谈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10).
[2]胡自普.谈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J].中州煤炭,2007(2).
引言
近些年来,国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培养应用型合格人才,对高职院校办学加大了投资力度,促进了高职院校的发展。在政策的扶持下,高职院校得到了更多建设资金,在教学设备、仪器、办公设施等方面的物资采购日益增多。尽管高职院校按照《政府采购法》来执行物资采购,但是在部分零星物资采购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不够,制约了采购来的设备物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也容易产生廉政风险[1]。高职院校必须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提高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与方式分析
1.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概念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是指国家创办的高职院校为满足学校教学、管理等工作需求,依据一定的程序开展对教学、实验、实习和办公等过程中一些耗材、设施、维修等零星物资和服务的购买,其单次采购的总费用一般不高于10万元。这种采购的主体是高职院校,采购的内容是高职院校办学或者办公所需设备物资以及相关服务等。除了设备设施的采购外,高职院校中的一些服务项目(如物资的报废处理、设备的搬迁、咨询服务等)也属于零星物资采购的范畴[2]。
1.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虽然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但是与一般的政府采购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1)单次采购的物资价值小。高职院校采购的零星物资大都是价值不大,单次采购一般在10万元以下,有的采购甚至只有一、两万元或甚至几千元。这就容易造成投标方的投标兴趣不大,特别是在设备及维修工程上,参加采购的企业不多,有时还会造成公开招标的失败。(2)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计划性不强。虽然高职院校资金使用大都纳入了地方的财政预算,其物质采购的资金需要在年度预算中体现,但是由于零星物资采购大都是一些临时性和突发性的物资需求,难以在前一年制定下一年度预算时加以准确确定[3],这就容易造成年度预算中很难完全体现出零星的物资需求,也就不好科学地安排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使得其采购的计划性不强。
1.3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方式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由于其单次采购的价值较小,往往达不到《政府采购法》及地方采购规定中公开招标的标准;同时,它又需要利用国家资金,因此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采购方法一般是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以及单一来源采购。其中单一来源采购是在只有一家供应商的情况下高职院校才选用的零星物资采购方式[4]。
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
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虽然单次采购的价值不高,但是长期累计的数量较多,其最终形成的价值也是可观的。例如,一个部门的打印机所使用的打印纸虽然不多,但是全校各个院系和部门一年累计使用的打印纸就非常多了,累计价值也较大。为了对这些零星物资加强管理,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职院校的制度,对这些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采购方式的选择和合同的订立及归口管理、合同履行等环节实施严格的管理[5],以保证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确保合同得到有效执行。
2.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欠缺及原因分析
从我国高职院校开展零星物资采购的实践来看,采购合同管理在整体上欠缺规范性(如表1所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缺乏规范性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重视度不够,缺少对合同的统一管理。由于零星物资单次采购的价值小、计划性不强,造成了人们对其重视程度不足,认为能够买来使用即可,忽视对其规范性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缺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也未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进行统一的分类和连续编号管理。(2)零星物资采购制度不够完善。高职院校简单地遵循一般的《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开展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往往造成不适应现实情况的难题[6]。如选择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单次采购的合同价值太小,供货商往往不愿意参与公开投标。(3)对采购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缺乏管理。高职院校缺少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论证,工作准备不足,对采购的必要性以及相关采购的内容、物资的技术规格参数等研究不透彻,合同要求不明确。(4)采购合同的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高职院校采购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机制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清,合同风险控制不力,对合同的审核存在漏洞。对于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未经组织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
3加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的对策研究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合同管理不仅关系到采购物资的有效使用,以及院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而且也是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校风、党风建设,应该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认真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3.1高职院校要从全校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高职院校应加强领导,明确零星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部门。为了便于实施统一管理,可由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单独设立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来统一负责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
3.2建立与完善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制度
从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技术论证和采购过程管理以及合同验收、物资使用等各个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听取各院系、部门、社会采购管理部门和供货商以及招标机构的意见,集思广益,对不适合高职院校实际情况的采购与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使得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能够适用于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明确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各部门、院系提前做好各项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并将其列入年度预算。
3.3采购主管部门须强化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由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主管部门统一零星物资的采购公告,实施统一公开招标,以避免各院系单独采购零星物资因合同价值过低,供货商投标意愿不强的弊端。主动与供货商沟通交流,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根据情况规范使用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以及询价等方式,尽量避免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7]。
3.4采购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
高职院校的纪委、监察部门以及效能建设管理部门都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加强采购立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的合同监管工作[8]。在重要和价值较高的零星物资采购中,监察部门或者校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要牵头组织采购部门、国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邀请相关专家共同提前审核招标文件与评分办法,防止采购中出现违法肢解、规避招标以及评分歧视等行为。同时,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零星物资招投标和进场验收环节的监督,发现采购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采购物资不符合合同条款,要立即指出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以确保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3.5合同的归口管理
各高职院校的专业与发展历史不同,管理机制也不一致,所设立的部门也不相同,这使得对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部门也有差异性。有的学校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管理零星物资采购合同,有的学校由校长办公室管理,也有的院校由监察或审计部门管理。为便于统一归口管理,可设立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来负责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同时采购申请部门要负责合同的执行情况管理,组织对物资进校后的检查和验收,并邀请校采购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各部门均同意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付款。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论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或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将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规定下来的一种经济契约。合同管理则是为了使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承包单位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利用法律、行政手段,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其合同关系,以解决合同纠纷,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裁,从而保证合同内容得以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市场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我国合同管理工作正逐步走向法制化、正规化。由以前的政府下达指令性工程建设计划的经济制度, 过渡到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及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我们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二、目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风险合同现象严重。由于迅速成长的建筑市场存在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的行为,发包方常常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发包方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发包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2)不重视对合同文本分析,合同文本存在众多缺陷。国家工商局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少数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发包方义务,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缺陷和漏洞多、双方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3)存在着阴阳合同的现象,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发包方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随意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修改合同或违背约定,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还私下与施工单位签订一份与原合同相悖的“地下合同”或增补条款,形成一份违法违规的契约。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
(4)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方和各专业分包方之间及各分包方之间经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的承包方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方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5)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不够。工程双方都没有按照合同办事,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以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工程款项不能及时拨付,合同管理知识流于形式。而且目前我国的施工企业大多是由经营科或市场科负责合同管理的相关事项,他们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力度远远不够,专业知识不强,做事不够仔细,也导致了合同的执行力度不够。因此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合同管理培训,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损失。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 1) 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十分重要, 没有扎实、全面、正确的基础工作和准备工作, 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基础工作做得细, 漏洞必然减少, 双方纠纷也就减少。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 对工程量、设备原材料价格等资料收集齐全, 对市场研究深入, 对国内外技术了解清楚, 各方面的情况掌握得及时。这些工作是长期的、繁琐的, 但也是十分重要的, 没有这些基础工作, 合同管理将会举步维艰。
( 2) 合同管理需设专门管理人员, 定期培养。合同管理需要有一定的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 经过培训后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对合同管理有比较系统、全面的了解, 做到依法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不仅合同管理专业人员需要培训, 对建筑企业其他相关人员, 尤其对企业法人代表, 进行合同管理培训更是十分重要, 因为在订立一项合同的过程中, 他将最终代表企业亲自或委托他人签订合同。工程合同管理是使建筑市场走向法律化、规范化的措施之一, 加强合同管理可使建筑市场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 能提高国内施工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与竞争.
( 3)重视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目前,我国国内市场在不断的完善和成熟当中,同时与国际市场的接轨,也使我国的建筑业市场面临巨大的压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完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 实行招投标合同管理, 形成建筑市场的竞争机制和法制机制, 这是规范建筑市场的关键。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合同都是通过招标和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和承接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在承包工程中,影响利润最大的因素就是合同,而在市场经济下,招标投标是工程各方争取获得更多利润的绝佳机会。如何充分的把握这个机会,签订一个对本方有利的合同,是所有承包方都关注的焦点。在合同签订前,参与工程建设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谈判。当双方的合理合法的合同签订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此时,合同也就成了工程中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决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假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发生纠纷,合同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以,作为合同双方都必须十分重视招标投阶段的管理工作。
( 4) 做好合同的实施管理。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evaluation of the main projects including: legitimacy, the standardization, practical, systematic and scientific. Which means engineering contract normative management system to the conduct of the contract standard, and the management behavior predicted, guidance and evaluation, reward the legal action, to illegal behavior to sanctions or warning.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normative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工程合同管理的内涵
合同指的是当事人之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终止、变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能够对市场交易进行规范,使交易费用大大节约。在整个工程项目过程中,参与方和项目之间,例如,供应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形成了众多的法律合同关系,例如,设备材料供应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和勘察合同等。工程合同能够对环境、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总体性目标进行确定,对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整个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工程合同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
2、工程合同管理规范性的特征
工程合同管理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征。首先,工程合同具有周期长的特征。整个工程需要持续很长的时间,应该针对其特征对建设项目有计划的实施。这些特点都使履行合同的周期性和连续性增加,最终使承包合同的周期增加。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初始签订合同时没有料到的情况,因此,应该针对实际情况的特征,按照实际情况和合同内容进行实时、有效的管理,最终使工程能够按时竣工。
第二,工程合同具有效益显著的特征,要想将工程的目标落实到实处,就应该对项目的各个环节、全过程和整个项目进行高效的合同管理。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全过程的核心,对整个工程项目实施动态的管理,最终实现建设的目标。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应该增强合同的一致性,明确整个项目的整体目标。如果没有合同管理,就很难形成系统的项目管理措施,无法高效的实施管理。高效的工程合同管理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纠纷,使诉讼费用减少,通过一定的索赔手段,获得合法的收益,同时,将合同管理作为企业争取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
第三,工程合同管理具有复杂性的特征。由于工程具有施工周期长的特征,因此,有许多意外事件,使合同变的十分复杂,应该按照实际情况的变化实施合同,对合同进行动态化的管理。由于合同的变更大,因此企业需要进行大量的反索赔、索赔和签证工作,需要对合同变更进行系统、全面和迅速的处理。
第四,工程合同管理具有系统性特征。我国目前的项目工程都是系统的、复杂的工程,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时间长、技术复杂和不确定因素众多等特征,项目的数量多、合同种类多、参与方多。因此,在每一个工程合同之中,都存在着一个合同的寿命周期,包括合同终止、履行、生效和成立的全过程。在对整个过程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有更强的系统性,因此,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对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合同进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的最终目的。
第五,工程合同管理对法律的要求很高,因此,在实施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不仅需要了解普通的法律知识,还应该对专业领域的知识精通。因为在建设领域需要的合同文本、规范、标准、法规和法律数量十分庞大,因此需要不断对相关知识进行更新。
第六,工程合同管理需要较高的信息化水平。管理工作具有准确性、工作复杂和繁琐的特征。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众多的工程资料和文件,如果仅仅使用人工管理的方式,会消耗大量的大力、物力、财力,信息传播的速度十分缓慢,无法按照预期计划对信息进行处理、整理和搜集。因此,要最终实现对信息的高效利用,应该建设现代化的合同管理体系,提高对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3、建设规范化的合同管理制度
因为在履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之间的配合,为了实现合同的规范性特征,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首先应该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在办理合同的过程中,企业和项目的其它部门和业务部门应该定期举办会议,进行研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提出具体的意见,针对业务部分进行会签工作。通过会签制度,能够加强项目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协调和衔接,保证合同的履行程度。
第二,建立合同的批准和审查制度。为了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性,应该在签订之前完善批准手续和审查手续。可以委托相关事务机构对合同进行审查,由企业法人或者主管进行批准。当出现重大合同的时候,可以组成相关的合同管理组织,采取集体协商的办法。
第三,完善对合同印章的管理。对于财务用章、合同章和公章的管理,应该对审批权限进行明确的规范,将一章一登记和一章一申请等制度落实到实处。应该由专门人员对公章进行管理,在总经理授权之后对加盖公章进行批准,防止他人的状况,避免其他人增加合同的内容,在能够产生效用的合同中应该对时效期限进行标注,不能够开空白的介绍信。应该使用专门的印刷纸张印刷委托书,不能够随便印刷或者打印,应该对授权人的授权、职务和姓名进行明确,并且应该有法人的签名。在盖公章的时候应该留下盖章人自己的标记,在日后能够方便的辨明真假。合同章在一般情况下,是在协议书和工程合同上使用的,应该经过批准、审查和会签之后,才能够由负责签约的人员进行盖章。财务专用章应该由财务总监或财务总管负责,在日常使用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一章一登记。
第四,落实合同交底的制度。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后,应该由项目部的人员执行,项目部门的管理人员、管理中层、班子成员和项目经理,都应该对合同之中的条款认真学习,分解。分析整个工程合同,部门的主管应该向负责人对主要的风险和内容进行说明和解释,及时进行合同交底的工作,使项目部门的每一个人都熟悉合同的管理程序、要求、规定和主要内容,对法律责任、工程范围和合同责任有深刻的了解。
第五,完善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评估制度。在合同运行和管理的过程中对相关的行为进行规范,保证合同管理的规范化运行,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价体系。
4、结语
总之,合同管理的目标是在订立合同之后,通过对合同的履行,对项目进行协调。监督、指挥、组织和计划,使项目部门的每个环节之间相互配合、相互联系,有助于对合格的项目进行验收,使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进行,最终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工程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公司重组改制以来,在省市和上级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 领导重视法律工作是认真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做好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前提
公司的决策层一直把“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纳入到主要工作的议事日程,一致认为:“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只有“重合同守信用”,才能赢得客户,赢得市场,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否则,企业必然失信于市场,因此,公司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誉”活动。“重合同守信誉”工作对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品牌信誉,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的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公司首先出台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对外纠纷申报处理办法》,从实体上和程序上为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从领导上和制度上保证了“重合同守信誉”活动的开展。
二、 依法签订合同,实行规范化管理,是开展“重合同守信誉”活动的前提条件
公司为了按照国际惯例运作,与国际规范接轨,强化法律监管职能,公司依据国家《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立了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并把筹划、控制、管理、咨询、处理五项职能与公司实际紧密结合,探索出一套适合公司合同管理的有效办法。
1.规范了合同签订人员。资产重组前,公司是多级法人治理机制,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公司系统有签约权的人就达1200人之多,刻制合同专用章达360余枚。重组改制后,全面整顿了合同签订人员,把有权签订合同的人员从1200人减少为14人,即有权签订合同的人员只为公司6位领导和直属8家企业的厂长(经理),这就从制度上约束了公司合同签订人员,减少了合同损失,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2.规范了合同签订人员的签订权限。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公司直属企业厂长(经理)和公司正副总经理按规定权限签订各类合同,并由公司总经理颁发正式授权委托书,从而规范了合同的签订权限,增强了合同签订的合法化。
3.规范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公司统一刻制、编号、登记和备案了九枚合同专用章,并实行一厂一印制,明确了每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权限、使用厂别、使用范围,公司对外所签订的一切合同必须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所订合同无效,责任由所在单位和经办人自行负责,对公司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4.规范了合同签订的程序。公司所有业务往来一律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以防止拖欠款的发生,而且必须是由具有合法权的14人审批后才能签订。合同经办人只负责审查对方的资信证明是否合格,是否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防止或杜绝违约的发生,从而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公司要求所签订的合同必须100%地进行审批,未经公司审查签字的合同,财务部门不予拨款。
5.规范了合同管理流程。公司重组改制以来,加强了对合同管理的力度,使合同谈判、签订、履约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公司要求物资采购部必须推行采购公开招标、实行采购价格、渠道、质量、采购量和采购人五公开,大宗物资实行最高限价和部分物资实施零库存,真正实现采购比质比价,取缔中间环节,除特殊原材料、抢修材料和大型专用设备必须预付的采购资金外,其他物资采购资金一律实行“先挂后付”,必须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采购计划从供货网络成员单位中选择供货厂家,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或几个人的暗中操作。公司要求营销调运部也要实行销售价格、渠道、数量、用户和签合同人五公开,努力提高销售利润率,杜绝拖欠新的货款,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高终端用户的销售比例,重组以来,公司销售回款率100%,采购付款率70%以下。
6.规范了合同价格监审。公司先后对合同经办人进行了多次法制讲座,在提高他们业务素质的同时,公司法律人员侧重于对合同价格进行监审,据统计,公司自重组以来累计签订合同6万余份,标的总额180亿余元,公司法律人员直接参与石油二厂重催等重大合同谈判500余次,为公司节省资金9000余万元,减少合同价款损失750余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了法律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应有作用。
三、严格履行合同,努力提高企业信誉,是保证“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
要100%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树立效益服从于信誉,产量服从于质量的经营思想。通过对合同实行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了企业信誉,增加了无形资产的附加值,公司客户纷纷以打进石化市场为荣,因为公司讲信誉,不赖账,据初步统计,公司用户总计为公司垫付资金6亿余元。
四、 采用法律手段处理企业纠纷,有效地减少了企业的经济损失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合理调控,各个房地产商也调整了竞争战略,主要以提高产品品质,降低项目成本为主要的发展战略。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要想大幅度的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收益,需要对工程进行成本控制,降低工程成本。因此,为了降低房地产工程成本,需要对工程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进行合理控制。
1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
1.1 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的重要性
招投标制度是房地产工程承包和发包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各个地产商之间竞争的一种采购方法,目前在工程建设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同时,它也是国家市场经济调节的一种手段,它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为业主找到适当的承包商及供货商,二是可以优化配置资源,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
1.2 规范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的措施
1.2.1提高技术标准的准确性
准确的技术标准是提高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前提。对于要求较高、专业性很强的分包工程,尤其是采用规范标准的分包工程,仅仅依靠建筑设计图纸,难以准确说明技术的要求。在这此情况下,使用投标报价会使得各个投标单位根据不同的技术标准进行竞价,竞标成功后,中标单位一般会采取质量低标准竞标的方案,这样会造成采购质量不达标。因此,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和材料人员要在正规的市场调研以及保证质量效果的基础上,对于投标的项目进行材料标准和性能的研究,同时要确保研究是建立在详细的技术和经济论证之后,确定相应的技术要求。
1.2.2 采用合理的招标付款方式
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下,合理的招标付款方式也是确保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基础条件,对于吸引优秀的承包商来参与竞标报价是十分重要的。为了吸引优秀的承建商来参与竞标,灵活制定工程付款的方式,在投标的单位与本公司现金流之间取得平衡,即合理使用延期的支付方式。这不仅有利于施工单位的资金周转,而且有利于建设单位对现金流的合理利用和控制。
1.2.3 邀标对象的选用
邀请投标对象的合理选择是提高工程招标采购效果的重要环节。房地产项目工程招标采购一般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邀请的投标单位为3~5家,尽量避免过多,减少招标的协调管理的难度以及缩短招投标周期;而如果少于3家,则不能达到相互竞争的目的,也容易引起串标事件。招标对象的邀请一般是通过各种渠道招标信息,接受报名,考察公司生产加工能力,以及近1年内完成的与本招标标的物相似的项目。根据以上方法优选出适合本项目的竞标单位,是整个招标采购工作的源头环节,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考察下来确定投标的公司在承建实力、水准上不在同一档次上,其承建质量和成本控制水平也有所差别,如果不同水平的公司一起竞争,将难以确保在提供相同优质水准服务基础上优选出最低报价的,相反,最终会造成优汰劣胜的效果。当然,这也是公开招标形式的招标是进入市场的,也能符合市场招标的要求,有的家数会更多。为此,我们需要制定出符合项目要求的报名条件,以设置好招标的门槛,尽量避免不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单位参与。
2 房地产工程合同管理
2.1 房地产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作为房地产项目开发中重要的环节。在房地产的开发过程中,将会涉及到许多参与者和手续,这需要通过合同管理的方式来确保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只有确定了当权利与义务关系,才能保证合同各方在开发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规范化开发中的一些行为。过去,一些开发商和承包商由于不注重合同问题,事先未通过对合同的管理来规避和防范今后的风险,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作为房地产开发行为中的参与者,有必要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2 规范房地产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实现工程造价改革,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市场的发展趋势,由市场定价是工程造价改革和发展的主要趋势,也是处理好招标投标管理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关系的基础条件。根据施工企业现行的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管理问题研究发现,尽管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条件就是招标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是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部分工程造价是依据社会的平均生产力及市场“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平均价格综合编制而成,这种静态的工程造价体系通常是多年不变,从而难以满足一些施工企业的现场施工管理要求,与企业的施工定额及市场“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相背离。因此,在实际工程施工中,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特点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根据企业定额重新编制施工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招标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将由投资商或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据设计图纸和计价规范直接计算给出,可减少图纸理解错误,从而大大减少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施工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可以结合自身的管理水平、企业定额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价格,并在施工中得以贯彻和落实。
(2)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招标投标示范文本的应用,规范合同表述形式。目前来说,FIDIC合同条款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那是因为FIDIC合同条款本身具有的严密性和完善性,同时它可以给工程管理带来便利,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因此,笔者认为,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断完善,施工企业将能提高对合同示范文本的认识,促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和应用,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它必将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管理的现状,减少合同中语句矛盾、错误问题的存在,提高合同履约率,进而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3)加强施工合同的价格管理。随着建设工程造价的不断改革,推行清单计价,理顺市场,规范市场价格,建立完善工程成本管理机制,招标投标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管理成为项目管理最有效的工具,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报价以及招投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以及进度条款作为合同执行的依据。同时,因为在工程建设中引入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等管理机构,他们受到业主的委托进入施工的现场,参与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从而避免合同管理跟据不足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保证了合同中工期、质量、进度及投资的动态控制,进而从源头上控制了工程实体形成过程的投资,降低工程的投资成本。
3 结语
总而言之,要想提高工程招标采购的效果,需要严把采购中各个环节的成本控制;同时,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工程招标采购中各个环节是互相联系的,因此,我们需要提高各个环节的工作,这样才能确保整个招标采购的效果。另外,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离不开合同管理,其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中各个单位的利益,经常出现由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引发的社会纠纷问题,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可以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稳定,降低工程成本,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就要签订合同,企业的一切行为都是由合同体现着,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1.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2.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2.1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合同既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企业经营中的风险有许多是在合同的立项、订立和履行中发生的。合同管理首先要尽可能的发现签订某宗合同隐藏的风险。通过规范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中立项的审查以慎重决策减少无利益投资;加强合同订立的管理可以减少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个人疏漏产生的风险;加强合同履行中的控制可以保障合同利益得以更为及时、安全的实现;加强合同的备案与存档可以督促有关机构与人员更谨慎执行合同事务,防止风险。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最大范围内确保收益的实现。
2.2 提升企业形象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产品质量、价格竞争,更重要的是企业信用,企业形象竞争。规范的合同管理毫无疑问的将使接触企业的人感受到合同管理中体现出的企业管理的规范与秩序,工作的严谨与守信,较高的法律意识和员工素质。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竞争力,赢得市场,健康持久地发展下去。通过在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合同变更、解除的程序及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应注意的问题,有助于企业员工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严格履行已生效的合同,从而树立企业良好的商业信用及形象。
2.3 创造经济效益
企业的首要目的就是创造经济利益,一次重大的交易失败、频发的交易失误会造成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甚至一蹶不振。合同管理通过控制随意的决策,通过对合对方的准确分析判断,通过科学的谈判对策,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的合理设计,通过对履行过程中集体问题的妥善处理,通过合法合理的纠纷解决程序,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经营的意识,提高企业诚信的知名度、信誉度,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加强合同管理是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
3.加强规范化合同管理的途径
3.1 强化法律风险意识,规范合同管理。
合同纠纷的大量增加是对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大考验。要进一步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就要提高企业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但法律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要抓紧强化防范工作。以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内部法律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利用“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有效地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针对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纠纷事件,及时采取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三人保证、提高客户保证金等多种保全手段,尽量减少因违约造成的企业损失。
3.2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规范合同管理。
建立、健全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活动定型化、条文化、制度化,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使之在合同管理中互相支持和配合,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扯皮或失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合同管理体制应当从整体上进行规范,明确管理的范围、管理的部门、管理的人员、管理的职责、管理的程序和管理的具体要求、处罚奖励标准。
(1)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完毕的全过程,制订一套比较完善而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例如,在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工程承包、产权交易等重要的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
(2)企业合同管理要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企业应当独立设置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全权负责单位的法律事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种制度。例如,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和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合同纠纷调处制度、合同归档制度等一整套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配合合同专项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
3.3 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规范合同管理。
促进企业稳步发展合同管理面广线长,法律要求严格,专业性强,因此要求企业要根据自己的规模和需要,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配备一定的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目前,大部分企业合同管理由企业法律顾问室负责,中小型企业一般由财务、审计或供销部门指定专人兼管,由专人分门别类建立档案,集中保管,才能保证合同的严肃性、完整性。这样使企业合同订立、履行整个过程有人专管,并经常进行检查、过问及把关。同时制订合同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并定期检查合同管理执行情况,对违反合同管理要求的人员进行处罚,对执行合同好的人员进行奖励。这是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目标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逐步科学化、法制化的重要保证。
4结束语
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规范化、制度化是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相应要求。完善、规范的合同管理,能够使企业形成一种自然的工作机制,形成程序化的制度管理,各负其责,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