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5:43:0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承包商合同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 明确PMC承包商与参与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在大型石化建设项目中,PMC承包商负责代表业主进行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PMC受业主委托,从项目策划、定义,设计到竣工投产全过程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承包服务,业主仅需保留很小部分的基建管理力量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而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项目管理承包商来承担。PMC承包商与项目各参与方合同关系见下图:
PMC承包商与项目参与方关系图
从上图可知,PMC承包商所负责的合同层次多,合同关系复杂,不仅要管理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而且要管理同EPC承包商合同、设备供应商等签订各种设计、施工、采购合同,PMC承包商通过与各方签订的合同,依据合同有效地完成项目前期阶段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获得项目融资,对技术来源方进行管理,对参与众多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管理,确保一致性和互动性,力求项目在整个生命周期内总成本最低。
二、 建立高效率合同管理组织机构
PMC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涉及从项目最初投标报价到建成后试运行,直至业主接收全过程合同关闭的各个发展阶段中所有的管理活动。为了有效的管理大型复杂的项目,在项目管理初期,PMC承包商为业主一起协调沟通,建立完善合适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见下图,PMC承包商将通过下面合同组织机构图展开对项目合同的管理,即项目执行组织机构、中心合同组,项目总经理、合同部经理、项目现场经理、和EPC装置合同经理。
在项目实施阶段,各装置EPC合同经理每天都要向自己所在的项目合同部经理进行报告,合同部经理同时向项目核心管理中心合同组报告。项目核心中心合同组全权负责监督个EPC项目合同动态,保持整个项目合同程序和策略,管理项目人员。对于每一个单独的项目,日常的合同管理工作由驻地的项目现场合同经理管理负责,他们向项目现场经理报告合同执行情况。
三、 坚持以合同管理为中心项目管理理念
PMC总承包商为保证项目做到高起点策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坚持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如下图所示,保证投资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目标的实现。
从上图可知,PMC总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工作是项目业主、采购、设计、施工、项目控制、项目管理、法律、等工作的重要界面。另合同管理从HSE、质量、进度、费用和风险管理入手,到整个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转全过程的管理之中提供管理依据。下面从项目前期与执行过程的合同管理为例。
第一是做好项目前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前期准备充分,合同管理达到精细标准。因为对项目总承包商来说这个阶段至关重要,在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前,总承包商做好大环境的充分调研和外部协调工作,在此基础上按业主要求投标报价,中标后签订明确、责任清晰、范围准确、严密完整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书,这是PMC总承包商顺利完成项目的基础的关键步骤。在合同总承包书中,合同的各种约定都要集中予以体现,合同不仅需在技术规范书、最低性能要求中将业主对拟建项目的设计思路与功能要求、最低性能指标等要求明确表示出来,还需要有一个条款系统、完整的商务合同,将PMC总承包的范围、项目的工期与质量和安全健康环境目标以及相应的考核奖罚办法、合同价与调整办法、款额支付办法等商务条款约定好。
第二是做好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项目执行过程,即是合同履行的过程,因此在项目实施中,项目管理组严格执照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标准履行合同,从细节上、高度上和技巧上进行合同管理。要求大家在执行合同中,进一步学习合同条款和合同文件的内涵、避免违约,并充分利用合同中有利条款,规避风险,预防合同纠纷,并及时收集有关索赔和反索赔资料、诊所,使整个项目在执行中能处于有利地位。另在项目执行中及时进行日、周、月、季度的合同报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合同进行中出现的有关安全、质量、工期、费用纠纷问题,引导项目管理人员站在合同的角度上进行考虑,仔细研究合同条款与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不仅从细节上对提出的问题给予关注,从高度上统一全局,指导大家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处理问题。
四、 重视协调管理,坚持协作与共赢理念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是一项技术经济性很强的专业工作,需要承包商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才能在当今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场上立足,而合同是实施成本、工期、质量三大目标控制的出发点和归宿。
一、投标时慎重报价
承包工程,是在投标报价竞争中获得项目,通过工程实施取得经济效益。所以为了中标,投标报价不能太高,太高就没有竞争性,会失去中标机会;但为了中标就压低报价也是不明智的。因为太低可能面临经济亏损,如果标价本身是亏损的,再好的实施者也无能为力。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中,目前广泛使用的是单价合同,单价合同中的单价是盈亏的基础。
1.投标前调查研究
(1)认真调研施工现场。承包商只有做好工程项目的现场调查研究,透彻了解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工程规模及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难题,才能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到这些困难因素。
(2)认真进行市场调研。由预算人员提供材料询价清单,交由材料部根据图纸要求的品牌、产地及工艺要求等进行市场询价,以确定该工程所需材料的一般市场价,公司可得最低价等数据,报预算员。只有对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掌握可靠的资料,才能报出合理的单价。
(3)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承包商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找出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如漏项、多出项目,或看不明白的项目等,其目的是不漏项、不多报,使作价有基础。
2.适当采用投标技巧
比如,可适当采用不平衡报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把早收款的项目、预计实际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报高,以取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3.摒弃“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
有的承包商为了中标,有意压低报价,企图“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实践证明,企图以索赔的收入来弥补投标报价时已形成的亏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承包商通过索赔取得的经济补偿是由于完成了合同工程量以外的额外工作,这些索赔款只能弥补额外工作所花费的款额,并不是对投标时形成亏损的补偿。另外,在招标竞争中,并不是报价最低就能中标,报价合理才有望中标。过分地压低报价,使业主发现许多不合理之处,断定在施工中会出现问题,反而会不予授标。所以,承包商有意地投“亏损标”,即报价明显低于工程概预算款额,是不明智的。
二、签约时吃透合同
业主在编写招标文件时有机会把风险较多地分配在承包商方面,承包商应利用合同谈判的机会力争减少自己的合同风险,要求业主承担某些方面的义务,从而保证承包商的某些利益。比如,有的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没有对拖欠施工进度款做出明确规定,承包商可以要求业主做补充协议,来规定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必须支付的最迟日期和拖付款的利息,并写明业主违约时承包商有权停工,甚至中止合同。这些规定在以后的施工付款中会有效地维护承包商的权益。为了做到投标报价比较贴近实际,减少报价的风险,必须对以下一些关键性合同条款仔细钻研:
(1)支付条款是否明确,付款是否及时,有无拖延付款时的加付利息。(2)物价上涨时如何进行价格调整,价格调整的计算公式或方法是否合理。(3)是否有工期延长条款,允许工期延长的条件是否考虑周全。(4)有无索赔条款,在发生额外开支时是否允许索赔,索赔的规定是否合理。(5)是否有“不利的自然条件”条款,当遇到天灾或战争时是否允许承包商提出索赔(包括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的要求等。
三、施工期管好合同
对承包商而言,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但重点是“三控制”,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
1.进度控制
在这三控制中,承包商首先要抓进度。施工进度的管理,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使工程项目按计划日期建成使用,更在于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的严重影响。因为工期的延误,会使承包商支付大量拖欠违约罚款。不仅如此,有的业主要求承包商加快施工速度,赶回延误的时间。于是,承包商为了赶回工期,就要投入大量的设备和人力,导致成本失控;在赶工期间又会出现许多质量问题,可谓“一处被动,处处被动”。因此,实践经验证明,如果从开始施工时就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就会避免因赶工而引起质量和成本失控。
在控制进度方面,应注意以下问题:(1)按关键线路图进行施工安排,使实际施工速度符合施工进度计划。(2)加强施工调度,协调各分项工程间的进度,防止个别部位的严重滞后使整个工程进度受影响。(3)注意物资供应工作,保证施工进度不受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的影响。
2.质量控制
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的施工规程进行施工,以满足质量要求。实施阶段要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它必须满足合同文件中的有关质量规定、标准和要求,它又必须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才能保证优质工程的实现。按照P(Plan)、D(Do)、C(Check)、A(Action)四阶段循环法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在质量管理方面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做好验收和记录工作。每项具体工作完成以后,都应由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的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并做签字记录。这些资料在工程的验收工作和索赔工作中,都具有重要意义。
3.成本控制
对承包商而言,成本控制就是要控制投入的施工资源成本,防止实际成本超出投标报价书的合同款额,以免亏损。成本控制必须依赖有效的成本管理才能实现。成本管理即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所有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有系统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分析等一系列的科学管理工作”。成本管理工作不仅仅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发生费用支出的简单控制工作,而且是一个系统的、科学全面的管理工作。自投标阶段开始到项目尾款结清,成本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寿命周期内。
要实现有效的成本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机制,在企业内部各部门间制定合理有效的成本管理流程及有效的经济奖罚制度,责任到人,做好成本的动态管理和主动管理。
所谓动态管理,就是首先确定各种目标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性地收集完成目标的实际数据,然后将实际数据与计划值比较,若出现较大偏差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目标值的实现。成本动态管理应按照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的程序进行,通常以月为一循环周期。
(1)成本计划。每月下旬讨论确定下月生产计划内容,计算确定各种材料、机械、人工等计划用量,填制成本对比分析表中的成本计划值,即目标值。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从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购置中找出容易被突破的环节作为造价控制的重点,预测工程费用最容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事先分析产生各种偏差的可能性并采取预防措施。
(2)成本控制。承包商应加强自身管理,充分调动各部门进行成本控制的能动性。①技术部门编制施工方案并进行经济性研究,在保证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力求成本的最小投入。②材料部门按计划和所需时间合理组织各种材料进场,严格按项目规定管理,严防漏洞,杜绝浪费。③生产部门按施工进度计划在各种约束条件下科学组织、严密施工,使各种资源合理调配。④经营部门签订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合同,监督履行;并及时办理各种索赔,增加预算收入。
承包商除了加强自身管理,还应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向业主要求增加自己的工程款收入。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有三个:工程变更:实施工程变更时,做好施工记录和验收签字工作,这些资料很可能在日后的结算或索赔中起重要作用。价格调整:注意物价上涨给施工成本带来的大量增加,及时地利用物价调整的规定,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施工索赔:见本文四。
(3)成本核算。每月下旬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本月施工部位和产值,准确地审查本月各种材料、机械、人工等各项费用预算量,检查主要材料库存量,确定各种费用实际用量,填制成本对比分析表中的预算用量、实际用量栏(成本实际值)。
(4)成本分析。召开月度成本分析会,对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进行比较,总结分析,找出导致差异出现的因素,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确定调节和控制措施(包括组织的、经济的、技术和合同措施),加强下一循环成本控制。
施工单位在成本管理过程中,应借用网络,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在成本测算时需要对材料价格、机械租赁价格、项目当地环境的数据进行分析,在成本控制过程中需要对各种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项目结束后需要对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汇总、分析等。上述工作中的信息均应依靠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地-传送,才能使各部门随时对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进程进行了解,从而有利于成本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遭受损失时进行索赔
承包工程的施工索赔,本来是施工期合同管理的一部分。之所以单独作为一个问题来讲,是由于索赔工作是承包商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这是因为,承包商违约,业主可以直接扣减工程款来主动获得补偿;而业主违约,承包商只能以索赔的方式寻求补偿。基于此,承包商应更重视索赔工作。
1.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2.目前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索赔意识淡漠,认为不宜谈索赔,怕索赔影响了同业主的关系,说索赔在中国行不通;(2)缺乏对索赔的科学管理,具体表现在无视索赔事件、错过索赔时效、欠缺索赔证据等,进而失去了索赔机会;(3)有的承包商采取“靠低价中标,靠索赔赚钱”的策略,轻易而频繁地提出索赔要求,使合同双方的管理人员陷入索赔争议的泥潭之中。
3.如何做好施工索赔
(1)透彻地研究合同文件,最好把自己可以引以为据的有关索赔条款整理成一个小册子,供合同管理人员随时参阅。一方面可以避免错过索赔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作为申报索赔文件时的合同引证参考。(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合同实行跟踪管理,依靠合同对工程进行反馈,抓住索赔事件。(3)加强对索赔证据的保留和搜集。这就需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记录制度,要求现场工长必须逐日签写,并在必要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这些资料将成为索赔时的有力证据。(4)出现索赔事项时,务必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书”。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以内写出索赔报告,提出具体的索赔要求。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4-0113-01
1 承包投标方向的选择
在众多的招标信息中,就投标方向做出战略决策。其战略依据包括:①承包市场情况、竞争形势;②该工程竞
争者的数量及竞争对手状况,确定自己投标的竞争力私的可能性;③工程招投标及业主状况,如工程技术难度、时间紧迫程度,业主要求、业主资信等;④承包商自身情况,包括本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技术水平、施工力同类工程经验等。
2 承包商合同执行战略
承包商按照企业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执行合同的基本方针,例如:①企业必须考虑该工程在企业同期许多工程中的地位、重要性,确定优先等级;②对于明显亏损的工程或业主资信不好,难以继续合作,有时不惜以撕毁合同来解决问题等等。
3 承包商重要问题的界定
投标报价和合同谈判中一些重要问题的确定,包括承包商所属各分包合同间的协调,分包合同的策划,承包合同投标报价策略的制定,合同谈判策略的制定等。
4 合同风险的总评价
对工程项目的合同风险做出一个总评价,以便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通常若工程存在下述问题,则工程风险大:①工程规模大,工期长,而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②业主仅给出初步设计文件让承包商做标,图纸不详细、不完备,工程量不准确、范围不清楚,但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③业主将做标期压缩得很短,承包商没有时间详细分析招标文件,而且招标文件为外文,采用承包商不熟悉的合同条件;④工程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多,且业主要求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5 合作方式的选择
任何一个承包商都不可能独立完成全部工程,不仅是能力所限,还由于这样做也不经济。在总承包投标前,他就必须考虑与其他承包商的合作方式,以便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管理和财力上的优势,并共担风险。
5.1 工程承包联营体
联营体就其本身而言是非常复杂的,可同时表现为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企业之间相互合作的关系和企业为了获取竞争优势而采取的一种战略行为。
(1)联营体优缺点分析。
联营体优点分析:①联营体作为一个整体参加竞争,实力大大加强,提高了中标机率;②联营体形式可以提供给每个成员更多的收益。表现在:减少各成员承担的财务份额、有利于分散风险、有利于技术的强化和经验的增加等方面;③有利于拓展市场。
(2)联营体缺点分析:①管理层次增多,各成员之间的利害关系复杂,影响高效率地决策;②不同的成员承包商各自的实力不尽相同,因而可能在联营体内部或业主与联营体之间存在歧视现象,不能一视同仁影响联营体作用的发挥;③投标时若各承包商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提高自己承担的工程标价以期将来有较高的利润回报,会导致总体投标价格过高,失去中标机会。
(2)联营体各类型分析。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划分,联营体可分为:合资公司联营体、单项工程合资联营体、松散型联营体和紧密型联营体四种形式。不同联营体类型选择依据:①合资公司联营体的风险很大,组建这种类型的联营体应当十分谨慎,目前在工程承包中很少出现;②对于单项工程联营体,是采用法人型还是合同型,要根据政策法规、业主项目和承包商对市场的发展战略的要求视具体情况决定,法人型要求登记注册,组建时间较长,恐难达到项目资格预审的时限要求,且费用较高,只有当项目周期很长时可能采用。③在合同型联营体中,一般而言项目规模较大,工程结构较散、较易切块实施工程而对合作方又不是非常了解的情况下,多采用松散型联营体形式;反之多采用紧密型联营体。
5.2 工程分包
(1)工程分包概述。
工程分包按分包范围分为劳务分包和专业项目分包,按分包方式分为指定分包与招标分包等形式。
(2)工程分包的应用分析。
由于专业工程公司或劳务公司的分包人更有专长,在某些专业方面经验更丰富、能力更强,比承包人能更好地胜任某一工程部分的施工或劳务或更能使工程师、业主满意。不仅承包人愿意,业主和工程师有时也十分希望将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指定分包或建议承包人分包。
事实上,工程与分包、建筑市场与分包队伍是并存的,分包常常出于如下原因:①技术上的需要。总承包商不可能,也不具备总承包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能力。通过分包形式可以弥补总承包商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的不足;②经济上的目的。对有些分项工程,总承包商自己承担会亏本。如果它分包出去,让报价低同时又有能力的分包商承担,总承包商不仅可以避免损失,而且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③转嫁或减少风险;④业主的要求。
6 结束语
(China Railway Erju 4th Engineering Co.,Ltd.,Chengdu 610041,China)
摘要: 合同索赔是维护承包商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索赔管理对于提升项目承包商的合同索赔意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Abstract: The contract claim is the important guarantee to maintai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ntractor, and its an important part of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project. Strengthening the claim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enhancing the awareness of contract claims of the contractor, and improving the level of contract management.
关键词 :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措施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contract;claim;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6-0058-02
0 引言
合同索赔就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合同一方当事人违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因为其它原因导致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时,要求违约乙方赔偿或者补偿其损失的权利,它是维护承包商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索赔概述
1.1 合同索赔的前提 承包商合同索赔存在的前提主要有:一是索赔双方必须具有合同管理,而且合同一方因为某某原因没有履行其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发生损失的,受害方就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比如发包人没有及时向承包商提供相应的工程价款,进而给承包商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因为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期,侵犯了承包商的工期权利,对此承包商就可以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要求;二是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项是基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观点,也就是说侵犯一方并不承认其侵权行为,因此合同索赔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2 合同索赔发生的原因 ①发包人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双方都根据项目施工要求制定了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出于某些原因,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结果导致承包商施工工期的延长、施工费用的增加等,比如发包人不能及时为承包商施工提供相应的水、电等基础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没有及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导致后期工程无法顺利实施,影响工程的工期等。②合同文件的缺陷。合同文件中如果出现用词不严谨、前后矛盾甚至合同出现某些漏洞时,监理师有权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解释,但是如果这种解释给承包商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增加经济费用,对此承包商就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③工程施工难度和复杂性的增大。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业主对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这就会导致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不断更改设计方案或者调整施工节奏的现象,不固定的施工设计方案无形之中就会增加承包商的施工难度,增加施工费用;同时我国的相关法律政策的调整也会影响承包商的施工费用,比如银行利率的调整、国家对建筑行业材料标准要求的提高等,总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都可能会成为承包商索赔的识别机会。
2 承包商合同索赔的程序
2.1 承包商提出索赔请求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不属于承包商应该承担的责任导致的工程延期、成本增加事项后,承包商应该在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声明对此事要求索赔,并且在提出索赔请求后及时收集相关索赔证据,如果对于不容易收集的相关证据,可以向工程监理师提出请求并经其同意后在陆续提供索赔证据。承包商提出索赔请求必须:一是要以书面形式向工程监理师提出,书面报告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客观,保证反映的事项要客观描述,不得随意夸大,弄虚作假。同时对于反映的事项要重点陈述是由对方不履行其义务而导致的。对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具体数额的计算要选择正确的计算方法,并且写明计算索赔数额的计算过程;二是要注重对相关证据的收集,索赔证据的收集要注意其时效性和有效性。
2.2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的索赔申请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后,要对承包商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研究,并且根据事实对责任进行划分,并且按照事实对具体的事项进行合理的计算与确定,保证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请求符合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在对相关责任进行重新划分之后,监理工程师要与承包商就索赔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以此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监理工程师有权确定他认为合理的赔偿标准报送业主和承包商。
2.3 业主审核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报告 业主根据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材料、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处理报告以及事件发生的原因等进行分析,以此决定是否同意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索赔报告,如果业主不同意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报告,就会进行仲裁或者法律处理程序。
2.4 承包商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请求结果 如果承包商接受最终处理结果,就宣告索赔结束,如其不接受,则只能通过相关的仲裁途径或者法律诉讼实现。
3 完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索赔管理的措施
3.1 依据企业的战略目标,确定索赔目标 基于建筑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加深,承包企业要根据建筑市场的发展现状以及自身的战略经营目标,合理划分企业的索赔目标,将企业的索赔目标纳入到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中:首先承包企业要保证设定的索赔目标具有可行性,如果提出的索赔目标超过了建筑市场的基础状况,那么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不能获得实现的;其次承包商要明白索赔的本质目的,索赔并不是终止与发包商的合作关系,而是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弥补自己的损失,因此承包商在提出索赔的同时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这样便于获得发包商的好感,进而有利于索赔要求的实现。
3.2 索赔的时机要准确把握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事项的概率比较大,因此需要承包商能够熟悉项目合同文件,掌握合同条款文件,并且能够及时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判断是否已经超出合同管理要求,并以此为条件提出索赔要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加强对施工成本的核算,及时了解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施工成本构成,以便在以后的索赔中提出准确的计算依据;二是承包商在具体的索赔过程中一定要保持一定的风度与气魄,不能频繁进行索赔要求,准确把握索赔的时机,只有准确把握索赔申请时机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3 提高承包商的管理水平 提高承包商的管理水平是避免承包商在施工中出现经济损失,降低被业主反索赔的重要保障,提高承包商的管理水平:一是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技能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尤其是对合同法相关知识的学习,以此提高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二是提高承包商的风险意识,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施工风险,并且要将这些防范措施纳入到合同中;三是提高承包商的思想道德,避免承包商为了获得巨额的索赔而进行一些违背道德的行为。
3.4 尽可能采取协商方式解决索赔 在出现施工索赔事项之后,承包商要积极利用各种关系,合理友善地处理索赔事项,尽最大可能实现索赔纠纷的协商解决,具体的协商解决途径可以采取正式会议的形式或者利用私人关系的沟通方式,因为协商解决方式可以避免合同双方关系的恶化,为承包商节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具相关资料表明:建筑工程项目索赔以对抗、仲裁或者法律诉讼形式进行的,其成功的几率非常小,即使获得法律的支持,发包方给予的赔付资金也很难落实,结果出现法律胜诉、资金落空的畸形现象。
4 结束语
作为维护承包商合法权益的合同索赔制度,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经常发生,基于索赔管理工作的复杂性、系统性,要求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加强对合同索赔管理的研究,采取科学的索赔策略,实现承包商合法权利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为了适应建设市场不断发展的需求,EPC总承包模式的确立已是必然,和传统承包模式相比,EPC总承包模式将更多的管理职能移交给总承包商,即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均在总承包商的管理范围内,减少了非专业化管理,实现对各个工程目标的有效控制。但是,管理范围的扩大意味着总承包商管理风险的增多,这就要求总承包商在风险管理中必须要做好强有力预防和过硬的专业技术。
2、EPC模式及其特点
2.1、EPC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承包商以和业主签订的合同为前提条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由总承包完成对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技术服务、调试和试验后的“交钥匙”承包模式。由于总承包商在此合同条件下,实际上对整个工程的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工程造价等全面负责,大大增加了总承包商的风险。
2.2、EPC模式的特点
EPC总承包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工程建设中,EPC总承包模式主张“交钥匙”承包,工程完工后只需要将性能验收完成的工程交给业主,业主就可以投入使用;二是EPC总承包模式中业主的主要工作是监督,支付工程款后仅需要在工程完工后进行检验查收即可;三是总承包商在设计和施工(包括设备)两方面有两种管理方式,一种是总承包商只负责设计模块,施工模块则选择其他的设备供应商和施工分包商来完成,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合同,分包商的全部工作是由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另一种是总承包商有自己的施工队伍,设计和施工均由自身完成;四是EPC总承包模式都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业主一旦签订了EPC合同就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五是与传统模式相比,EPC合同偏向于将风险转移给总承包商;六是在EPC模式的招投标方面,EPC总承包模式的招标属于功能招标,即招标时可能没有一张图纸(尚未开始施工图设计或准确工作量),这时的招标工作必须要有本工程的功能描述书(技术规范书)和相关要求及条件说明。
3、EPC风险识别分析
3.1、风险定义
风险是指由于一些不能确定的因素或可能发生的事件导致产生不良后果,使得最终产物和目标不能达到一致。在项目建设风险中,有些风险造成的损失是直接的,比如工期延误、工程费用或造价的提高;也有些是间接的,如工程质量、设备缺陷等,这些风险是在项目完工后一段时间内才逐渐显露出来的,无论是直接或间接风险,都将会对项目的经营目标构成影响。
3.2、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对抵御风险的发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工程的目标有着重大影响,因此针对风险识别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1、信息反映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针对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风险因素都要考虑周全,风险识别需要采集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信息,但在识别过程中不能信口开河,要有文字性依据。
2、风险识别方式和角度的多样化。在进行风险识别作业时,不能局限于一种操作模式,要做到各个方法优良使用,针对不同的业务人员要有不同的操作方法。同时风险识别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问题,从不同的项目参与方和不同施工阶段综合进行。
3、针对风险识别,还有相对应的识别方法,一般主要采用定性识别的方法,这其中包括核查表法、工作分解结构、情景分析法等等。这类方法简单快捷,在风险识别中是最常用的分析工作,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定量的识别方法,比如有因子分析法、人工神经网络等等。
4、EPC风险应对措施
4.1、在EPC总承包模式投标风险上的应对措施
首先要做到针对业主提供的目标作出讨论,从业主招标文件中挖掘出核心,根据这一核心指标进行全方位的设计,最大程度上还原业主的设计想法,这也就提高了中标率,并且降低了方案的修改次数,从而降低工程造价。其次需要采用风险分析的科学步骤,各个职能部门负责任针对本部门复杂的环节提出实际的可能性风险,随后经营经理将各部门的风险总结概括出来,并将项目管理其他方面需要考虑的风险加入,整理出报价经理风险备忘录,最后移交给管理部门审查。最后,为了确保在投标报价时不出差错,总承包商必然需要有一套完成的报价工作程序,最大程度上减少风险的发生,提高报价成功率。
4.2、EPC项目设计方面的风险应对措施
一是在设计过程中,总承包商需要协调设计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对施工图纸进行全方位的优化,既满足业主要求,又符合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二是降低合同风险,承包商的设计和合同上的要求要最大程度上相符,减少设计变更和设计修改的产生,以免引起工期延误和成本风险的出现;三是在组织的接口和技术接口应当制定对应的设计接口管理程序,需要通过管理部门的核查无误后才能实施,例如施工图下发前的图纸会审工作;四是在设计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完成设计接口管理,确保设计的质量,满足各方面要求。
4.3、在采购方面的风险应对措施
总承包商拟招标采购的设备或材料中,应在招标文件中对设备材料的质量、规格、参数、性能指标等提出明确要求,在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供应商在设备和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相关部门要认真清点验收。在日常工作中,采购部门要及时与施工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合理制订设备采购、到货计划;在采购过程中要对采购设备或材料的质量严格审查(主要设备要派驻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监造和设备催交等工作)。此外,采购人员不能从中获取不当利益,企业应加大对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最大程度上减少设备或材料质量风险的出现。
4.4、施工过程的风险应对措施
若总承包商将合同中的施工工作移交给分包商完成,就需要加强对分包商的施工质量控制和进度监督,分包商的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最终由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同时针对分包商的反索赔工作也要做到预先安排,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掌握全面的工程资料和档案,完善签字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总承包商需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科学的安排施工进度,将各个部门需要承担的工作义务分配到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分派专业人员进行监督,过程中出现的施工情况和施工问题要及时上报和反馈;为避免工程出现风险后措手不及的状态,总承包商需要在施工过程中收集索赔工作需要的证据。虽然EPC合同中规定了风险大都是由总承包商承担,但一旦发生不可预见事件或者是由于业主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损失,可以向业主单位提出索赔。
4.5、项目完工后的风险应对措施
在项目完工试运行阶段,需要邀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前来检查验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提出该完工项目存在的质量缺陷和隐患,并针对验收结果制定应对措施;在试运行阶段,总承包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中要求的参数和技术指标做出比较,对出现的误差进行分析总结,制定索赔计划,将工程档案进行储存。
4.6、风险转移
为了最大程度上缩小工程风险给总承包商带来的损失,需要将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担。一是通过让分包商来分担建设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尽量转移自身承担的风险责任,明确双方责任的划分;二是将风险移交给担保公司,一旦发生风险,由担保公司承担部分费用。
5、结语
EPC总承包模式的发展前景十分可观,但是有利也有弊,在获得利润的同时也会增加总承包商的相关风险。因此,总承包商如想获得更快更有力的发展,必然要在风险管理中投入大量精力和资金,确保自身的风险预测、抵御和处理能力优良,最大程度上减少自身的损失,并且树立良好的业界口碑,为后续发展铺垫坚实基础。高收益高风险的EPC总承包模式,即是一项挑战也是一项创新,不断完善总承包商的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使风险管理部门发挥强有力的作用,是当前总承包企业的发展重点。
参考文献:
工程总承包是一种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行的前后衔接的承包体系。在管理模式和方法上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特点。施工阶段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的主要阶段,也是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施工承包单位也应做好成本计划及动态监控等工作,综合考虑建造成本、工期成本、质量成本、环保成本等全要素,才能有效的控制施工成本。结合本人实际工作参与的主要是全过程中施工阶段的成本管控,以公园尚景商住小区项目1#楼为例,阐述一些自己的意见及从中学到的知识。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公园尚景项目-1#楼,建设用地面积:40988m2,本工程为32层住宅,地上32层,地下一层,均为单层车库;本工程:一层二层为商业:三至三十二层为住宅,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顶层为楼梯间、设备机房及电梯机房。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二、工作背景
项目施工工艺设计多变,施工难度大;工期紧;资金运转周期长;概算漏项多,包干费用严重不足。对于大量的高层住宅,楼高33层左右,使用铝模的成本比传统木模更低;如可做到楼栋间的复制,铝模的综合经济效益会更加明显。
三、主要方法
在这种背景下,项目部对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实际进行了反复审核分析,通过在技术经济相结合,采用铝膜优化变更施工方案实现减亏增效目标。
首先,在工程造价上的对比分析
模板类型
铝模板(自购)
木模板(租赁)
结论
材料费
1100元
80元
木模
模板系统通用件使用次数
200-300次
3~5次
铝模
安装人工(平均)
20元/m2
22元/m2
铝模
安装机械费用
1元/m2
1元/m2
相同
回收价值
原价格30%左右
5元/m2
铝模
1#楼比较(使用29层)
71元/m2
53元/m2
木模
使用分摊后价格
按原300次计算分摊2.3元/m2
按原5次计算分摊15元/m2
铝模
墙面找平抹灰人工及材料费
2.4+1.6元/m2
12+16元/m2
铝模
砼成形面是否批荡
否
是
铝模
其他
取消卸料平台。减少垂直运输量等均可降低成本
备注:以上分析表是以1#楼栋为例,对铝模板、木模板的经济性价比对比分析:(建筑面积40988㎡,模板展开面积6326.04㎡,3-32层使用铝模。)
其次,工程进度(工期)
按每月6层施工则每5天一层,底模拆除时间成为影响铝模施工周期的关键因素,常规施工季节在混凝土浇筑后48小时左右强度可达50%,冬季施工在混凝土浇筑后72小时左右强度可达50%,因此按5天一层施工来计算工期如下:
第一天:墙体钢筋绑扎及下层墙模板传递至上层;
第二天:墙体模板安装及下层顶板模板拆除;
第三天:顶板模版支设;
第四天:顶板钢筋安装及混凝土浇筑;
第五天:混凝土养护、墙体模板拆除及测量放线。
例:
模具类型
单层建筑面积(m2)
人数 (人)
工期 (天)
模板工期(天)
工人工效(m2/人/天)
备注
铝模
708.96
3-5人
4-5天
6-7天
20m2/人/天
同建筑面积对比
木模
708.96
3-5人
7天
7-8.5天
15m2/人/天
再次,工程质量
全砼外墙可以利用铝模施工优势,实现外墙一次浇筑成型,以达到节约工期,提高施工效率;剪力墙与砌体墙交接部位,对于200mm以内的构造柱可与结构一次性支设浇筑,提高了施工效率同时保证了浇筑质量;对于梁底下挂过梁可一次性浇筑,提高了施工效率同时保证了浇筑质量;飘窗、楼梯等构件加设顶模盖板,保证了构件截面同时避免了钢筋踩踏;使用铝合金模板技术浇筑好的混凝土表面非常平整、观感好,不会出现因为接缝过大而使混凝土漏浆,造成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外墙免抹灰,可直接在基层上施工外墙腻子及涂料,从而解决空鼓、开裂及外墙瓷砖脱落的风险。
最后,节能减排绿色环保
现场不产生建筑垃圾、同时避免了施工扬尘,施工更安全;一套铝合金模板可重复使用200—300次,报废后的模板也能进行回收,重新熔炼,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符合国家绿色施工规定。
四、案例点评
铝合金模板系统不仅是模板使用次数的增加;不仅是施工工时成本的降低;也不仅是模板材料的更新和减少建筑业对森林资源的浪费与消耗。铝合金建筑模板回收价值高,均摊费用更低。在先进国家和地区已有十多年历史,现在使用日趋普及化;因其优势明显,也属可再生能源,响应了“四节一环保”的号召,是今后发展的方向,铝合金模板市场前景广阔。
工程合同是业主定义承包商工作内容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对承包商实施组织管理的重要依据。由于现代工程项目的发展变化,工程合同管理也出现新的变化和挑战。管理理念的快速发展都需要业主转变工程合同管理理念、采用更为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率,以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组织控制理论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业主的合同管理难题。
一、组织控制理论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用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输入控制
根据组织控制理论可知,通过控制系统输人的质量能够实现系统的控制目标。对于业主的工程合同管理而言,通过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以及选择有竞争力的承包商能够达到输人控制的目的。
1.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对于业主的工程合同管理而言,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工程合同管理理论和实践都表明,招标文件的质量对以下合同管理目标都有很大的影响:(1)投标文件的质量。如果招标文件能够准确、清楚、详细地定义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投标单位就能够制订更符合实际、更高质量的工程投标文件;(2)合同谈判的效果。如果投标文件不能够准确、清楚、详细地定义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业主和投标单位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必然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澄清合同所存在的问题,影响合同谈判的效果和进度。所以,招标文件的质量对合同谈判也是非常重要的;(3)合同争端的数量。高质量的招标文件是形成高质量的工程合同文件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对合同文件产生的误解少、合同缺陷所产生的问题少,则合同争端的数量也会相应减少。
2.选择有竞争力的承包商。通过选择合适的、有竞争力的承包商能够减少业主合同管理过程的压力。特别是对于现代工程项目而言,设定繁冗的合同管理程序、严格监督和控制承包商,已经被证明不是一种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相反,如果能够选择有竞争力的承包商,并充分授权,通过承包商的自我控制、自我管理,发挥承包商的技术和管理专长,更有利于节省投资、快速交付工程项目、应对动态变化的复杂外部环境,实现业主和承包商的双赢。
(二)工程合同管理的行为控制
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应用行为控制的方法即是通过规定承包商应遵守的、或合同双方应遵守的各种合同管理程序,以确保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以1999年新版的HDIC施工合同条件为例,这些管理程序包括:(1)承包商提供工程设计的程序(第4.1款“承包商的一般义务”);(2)工程的竣工试验程序(第9条“竣工试验”)和雇主接收工程的程序(第10条“雇主的接收”);(3)工程的缺陷处理程序(第11条“缺陷责任”);(4)工程的测量程序(第12.1款“需测量的工程”和第12.2款“测量方法”);(5)工程的变更程序(第13条“变更和调整”,特别是第13.3款“变更程序”);(6)工程的索赔和争端解决程序(第20条“索赔、争端和仲裁,’)。
(三)工程合同管理的输出控制
根据输出控制的基本理论,工程合同管理的输出控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基本途径:
1.定义工程项目的基本目标。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定义工程项目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能够有效实现合同管理目标。对于项目的进度标准、HSE(安全、健康和环境)也可以采用类似的方法予以明确定义。
2.设定工程合同的激励机制。工程合同的激励机制包括,项目的误期损害赔偿费罚款和提前竣工奖金;此外,在很多工程合同中还规定如果承包商采用价值工程理念,实现成本节约,承包商可以获得额外的工程奖励等。此外,通过严格的竣工试验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更长的工程缺陷责任期条件,都是有效的合同输出控制方式。
二、组织控制理论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应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组织控制的三种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业主应根据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环境,选用特定的控制模式。这三种控制模式的应用环境受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即目标结果量化的难易程度或目标结果是否可以明确定义,以及实现目标所需完成任务的程序化的难易程度。根据Ouchi的研究,可以绘制如下图所示的三种组织控制模式的应用条件。
图1组织控制模式的应用条件
结合上述分析,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应用组织控制的三种模式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业主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影响组织控制模式的选择
如果业主有稳定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很强的合同管理能力,则应偏向于采用行为控制(程序控制)。反之,如果业主没有稳定的合同管理机构,没有丰富的合同管理经验,则应强化输人控制,通过选择有竞争力的承包商,在减轻业主合同管理压力的同时,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
(二)不同的合同管理模式应采用不同的组织控制模式
按照合同关系或组织结构,工程合同管理模式可以分为传统合同管理模式、设计一建造合同管理模式、EPC合同管理模式、以及BOT合同管理模式等。对于不同的合同管理模式,工作内容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分配是不一样的。
1.传统合同管理模式下,业主分别选择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设计和工程建造服务,业主准备好施工图以后选择承包商并承担主要的项目管理工作。
2.设计-建造合同管理模式下,业主选择一个提供设计和建造两项服务的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承担主要的项目管理
工作。
3.EPC合同管理模式下,业主选择一个提供设计、采购和建造服务的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承担主要的项目管理工作。
4.BOT合同管理模式下,BOT承包商提供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综合服务,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把工程移交给业主,BOT承包商所完成的工作内容是几种合同管理模式中最多的、也是最复杂的。
(三)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应采用不同的组织控制模式
按照合同计价方式分类工程合同主要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三大类。
1.总价合同(Lumpsumcontract)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以前,确定合同总价,承包商在这个总价的基础上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对于总价合同而言,合同双方需要对工程范围非常明确。另一方面,总价合同所确定的工程总价在工程范围不变的情况下是固定不变的,即既定目标是明确的,所以应采用输出控制。而对于承包商实施过程的控制,相对而言不是很重要。
2.单价合同(Unitprieeeontraet)中合同双方以工程量清单。确定工作内容的单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工程单价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主要依据。单价合同是单价不变、工程量可以变化的一种计价类型,主要适用于工程量或工程范围发生变化的可能性比较大的工程项目。与总价合同相反,这类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量的计量方法。所以,这种合同需要加强合同文件完整性的输人控制和实施过程的行为控制(程序控制),而输出控制就不是有效的控制模式。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6-017-02
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PMC)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管理模式,即由业主聘请管理承包商作为业主代表,对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及设计、采购、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在PMC模式下,业主仅需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PMC承包商来进行。由于PMC承包商从初期就参与项目,因此可以对项目从全局的角度进行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比较,从而达到项目寿命期成本最低;在完成基础设计后,通过合适的方式招标,可以加快工程建设的工期,为业主创造最大程度的效益。
建设部在建市[2003]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积极推行工程项目管理承包模式,这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的必然要求。由于项目管理承包(PMC)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实践过程中难免出现种种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一直都是大家讨论的热点。因此,本文在研究PMC模式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探讨在PMC模式下,业主如何有效地实施合同管理。
1 关于PMC模式的基本内容
1.1 PMC的概念辨析。根据《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中的规定:我国的PM/PMC的主体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其提供的产品为“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PM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PMC则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
同时《指导意见》还规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这就意味着PMC模式在我国只属于“型”的工程咨询,即PMC不承包工程,在施工中监督承包商对承包合同的履行。
这显然与国际上对于PMC的定义范围有所背离。国际上的PMC原意为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其业务范围与PM模式相仿,但在工程合同链中的地位与PM模式截然不同。如果说PM模式的主旨是作为第三方的“服务”,那么在PMC模式中,其主旨就是作为工程主要参建主体的“承包”。PMC组织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再与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PMC合同是工程合同链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从事PMC组织不再是独立于业主与实际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责任人,而是需要保证业主提出各项指标得到完整实现的主要负责人。
国际上的PM与PMC相比较,PM的咨询管理应用更为灵活,根据业主的不同需要,PM可以从责任范围最小的“只对业主提供项目咨询服务,由业主自己管控整个工程”,到责任范围极大的“全程业主,对工程进行监督控制”。而PMC模式本身就是一种工程总承包,主要适用于业主希望将大部分费用风险和工期风险转移给承包商,并且业主只对工程进行较少控制的工程。
1.2 PMC的类型。按照国际惯例,同时结合国内PMC现状,我们可以将PMC模式分为三种类型:①代表业主管理项目,同时还承担部分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即EPC模式)工作,这种模式对PMC来说风险较高,但相应的利润、回报也较高;②作为业主管理力量的延伸,管理EPC承包商而不承担任何EPC工作,这是我国目前工程建设领域中常用的模式,也是本文重点介绍的部分,这种PMC模式相应的风险和回报都较上一类低;③作为业主的顾问,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未完工作及时向业主汇报。这种PMC模式风险最低,但回报也低。
1.3 PMC的工作阶段和内容。根据国际上普遍流行的项目阶段划分方式,可把PMC项目分前期阶段(即定义阶段,指详细设计开始之前的阶段)和实施阶段(又称EPC阶段,即设计/采购/施工阶段)。
前期阶段包含了详细设计开始前所有的工程活动,该阶段工作量虽仅占全部工程设计工作量的20~25%,但该阶段对整个项目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0~90%,因此该阶段对整个项目具有重大意义。在项目前期阶段,PMC主要负责以下工作:项目业主选案的优化;对项目风险进行优化管理,分散或减少项目风险;审查专利商提供的工艺文件,提出项目统一遵循的标准、规范,负责组织或完成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和总体设计;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投资估算;编制EPC招标文件,对EPC投标商进行资格预审,完成招标、评标等相关工作。
在项目实施阶段,由中标的总承包商负责执行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PMC在这个阶段,代表业主负责项目的管理协调和监理作用,直到项目竣工。主要负责以下工作: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向业主移交项目全部资料等。
2 我国PMC模式下的合同关系
在我国目前工程建设领域中常用的PMC模式中,业主、项目管理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三方构成一定的合同关系。其中,业主与项目管理承包和施工承包商分别签订合同,而项目管理承包商与施工承包商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项目管理承包商只是代表业主来管理和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工作。
通常,业主和管理承包商之间签订带有风险激励的合同,以使PMC与业主的利益一致,并共同承担风险。其中PMC承担以下风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投资控制目标、项目工期目标、现金流量目标。
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由施工承包商承担技术风险、经济风险、完工风险等。通过上述合同安排,业主由传统方式下承担项目建设期的全部风险,转为承担部分风险。
3 PMC模式下的合同形式选择
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模式有很多种,有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一般来说,业主在选择合同模式时,通常会考虑如下几个因素:工作内容、工作量及项目最终交付成果的确定与否、业主合同管理成本的大小、承包商与业主对风险分担的理解等。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作量和最终交付成果比较明确、实施风险较高的项目,在这种合同模式下,业主的合同管理交易费用最低,执行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固定单价合同则适用于工作量不确定、但执行风险较小的项目,相对而言,业主的合同管理成本较高;可调价格合同的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业主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合同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的其他风险。可调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有调值条款,所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而对于工作量不确定、最终交付成果不明确、实施风险较大的项目,则应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这种情况下,业主的合同管理交易费用较高,且必须自行承担实施过程的大部分风险。
PMC合同属于委托合同,评定PMC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好坏的标准不仅要考核是否节约了建设投资,而且要考察项目管理活动的成效。因此,PMC合同通常采用“成本+酬金”的计价方式。该类合同一般对于PMC工时等方面的成本花费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支付。另外,业主可在合同中定义一些里程碑,承包商每完成一个里程碑,将从业主那里得到一部分酬金作为其利润。另外,为鼓励PMC承包商工作的创新性并鼓励其费用节约,一般在与PMC签订的合同中均有奖励和罚款条款。对于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如提前完成工程或有重大的投资节约并且在项目投产试车考核合格后将得到相应比例的奖励,反之将要对其进行罚款。该类合同有益于在PMC与业主之间形成真正的双赢关系。PMC将有机会根据其在项目费用、进度、装置性能及实用性等方面做出杰出表现而赢得酬金和奖励。
4 业主应加强对PMC合同实施管理
由于PMC合同是成本加酬金合同,很多费用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因此业主应加强对PMC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控制人工时、差旅等费用的合理发生,进而控制项目的总体费用,是业主进行PMC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4.1 择优选择PMC承包商。业主成功选择综合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好、业绩多的、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的优质PMC承包商,这是业主后面顺利实施PMC合同管理的前提条件。因此,业主应充分调动国内外市场资源,鼓励竞争,对PMC承包商评估时可采用技术上可行、评估价格最低的方式,这样可以确保选择到技术可靠、费用最省的承包商,为业主节省项目建设投资;最后,合同谈判的重点应集中在PMC承包商提出的合同偏离,通过严格而周密的合同条款来规避风险;合同签订阶段,业主可以要求要求PMC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或母公司担保,以转移业主的管理风险。
4.2 重视PMC合同管理界面。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业主必须在项目上设立专门的界面经理,负责有效妥善的处理业主、专利商、项目管理承包商、设计承包商、施工单位和其他第三方的界面关系。对于PMC合同,业主应在合同中合理界定好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的范围,如果界定不清、处理不当,就会对项目管理产生阻力,引起不同合同在工期、质量、技术上的矛盾和冲突。因此,业主必须重视合同界面管理。
4.3 重视对PMC合同价格的跟踪控制。PMC合同为成本加酬金合同,除对PMC承包商的实际费用(人工时、差旅、办公杂费)等实报实销外,再向承包商支付称为酬金的费用。
4.3.1 业主对PMC成本部分的控制。业主在PMC合同签订时,应将项目总人工时数和预估费用作为PMC人工时控制的总体目标,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实时予以修正更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PMC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先得到业主的批准,在实际派驻之前其工作内容、办公地点、人员级别、适用费率、估计工作起始时间等,业主与PMC承包商应事先达成一致。在派驻到项目组之后,由项目经理根据其实际工作小时数每月核算,进行动态控制,这样才能从源头上真正控制人工时的有效利用。在项目总体费用达到临界值时,业主有自由裁度权对人工时进行缩减。在这个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与各项目组紧密配合,从总体上把握并时时预警,使之不超过总人工时数及预估费用。
对于加班人工时和差旅费用,业主在合同谈判阶段,双方应对差旅政策、出差人工时计算、差旅补助等问题达成一致,以避免执行阶段双方的理解不一致;另一方面PMC承包商的加班和差旅应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
对于办公杂费,业主应要求PMC提供联合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管理,费用由业主进行实报实销。这部分费用由于是杂费,包括办公室租金、网络接入、电话费用、办公用品等,经常不被人重视,但实际可占PMC合同总费用的5~6%。在对这部分费用进行管理时,业主应注意与PMC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商谈一致,做好界面划分,如哪些项目是实报实销,哪些项目已经含在人工时单价中,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执行过程中双方扯皮推诿的现象发生。
4.3.2 业主对PMC酬金部分的控制。酬金可以分为两种:①固定部分,与项目的实际投资多少不发生联系,只要工程按约定的里程碑进度完成,即可获得相应于该部分的酬金;②激励部分,是对项目完成过程及成果,除了投资控制目标以外,与PMC承包商管理能力相对应的酬金。待项目结束时,按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对各项目标值进行指标考核,只有达到预期目标部分的约定指标值,PMC承包商才可以获得该部分相应的风险酬金;若某项指标未达到约定考核值,则业主不支付相关指标的酬金。同时,也可以在合同中设置一个对承包商酬金奖励封顶的最高额。
4.3.3 项目结束阶段,业主应进行PMC执行评价。执行评价主要有两个目的:①从业主的角度对PMC承包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找出优势劣势;②进行经验教训的总结,为以后的PMC招标和合同管理积累经验。
5 结束语
近年来项目管理承包PMC这一先进的管理模式已被我国工程界越来越广泛地采用,也给我们的工程管理领域注入了一个新兴的行业,但从当前项目管理公司的运作情况来看尚无成熟经验。而笔者对于PMC合同管理的研究,尚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我们希望在工作实践中,合同双方既能坚持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又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从而最终实现业主与PMC承包商的“双赢”,这是合同双方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 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2 田爱民.项目管理承包PMC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J].合同管理,2009(1)
3 丁郡瑜.工程项目PMC难点及应对措施[J].工程项目管理,2010.4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 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 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将造成我国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 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合同文本不规范。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
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件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7、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伽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 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建议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三) 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
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四)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五)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
(六)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七)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八)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
关键词:
钻井项目;现场管理;合同管理应用
在现代石油天然气勘探工程中,钻井是最为重要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往往需要对合同进行严密管理才能在降低钻井成本的同时更好地确保安全和质量。尤其是在石油工业不断发展的今天,钻井项目的分工也变得更加细致,凡是与钻井工程相关的专业承包商之间,均需要通过合同的约定,这就使得合同模式变得更加多元化。在钻井过程中,钻井成本大都是通过合同来实现,所以为了强化钻井效益,在注重经济技术工艺应用的同时还应强化合同管理工作。从而更好地促进现场管理工作的有效提升,在优快钻井的同时提高钻井的效益。
1钻井项目现场管理中常见的合同管理类型
在钻井项目中,根据付费方式的不同,其合同管理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日费合同管理模式,这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钻井项目合同管理模式。在这一管理模式下,钻井承包商在合同执行阶段,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时间和日费标准收取费用。这主要是因为在合同初始阶段,没有详细的工作范围界定,所以就采用这一模式。这一模式对于油田企业而言,其缺点主要是难以激励承包商积极主动的提升指标。因为在这一模式下,钻井承包商的收益只与生产时间有关,而钻井周期滞后又会给其带来更多的收益。若钻井市场较为低迷时,由于承包商难以承接到后续的钻井工程,所以此时的消极怠工最为常见。这一模式也有着一定的优势,油田企业能有效的对钻井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承包商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钻井设备维护工作中,并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如果因为承包商的原因导致设备损坏的停工,承包商的日费就会被打折扣。二是额定工作量合同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是目前较为流行的钻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其最为常见的形式就是“米费制”,即在合同中,通过确定的每米进尺价格和实际的进尺给承包商付费。但还有一种形式是属于阶段式付费,即把钻井过程划分成多个阶段,且在不同阶段确定相应的价格,从而油田企业就能以最少的投资得到最大的成效,同时还能促进承包商施工技术水平和主动积极性的提高。这一模式也是按劳付费理念的体现,始终是在确保双方受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钻井成本进行控制。所以这一模式的钻井成本往往要比日费模式下的钻井成本要低。三是全包制合同。全包制合同目前已经很少采用,只有在部分钻井项目中应用。在这一管理模式下,油田企业在合同中就对钻井承包费用进行了固定,而承包商只需向油田企业交付完成井,当然完成井的质量达标是交井的前提。在这一模式下,承包商要承担钻井施工技术上的风险,除非是不可抗拒的因素。在合同中往往只会规定,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油田企业承担。在采取这一模式之前,必须确保所交付的完成井的质量符合标准,并在授予合同之前,不得改变其标准和工作范围,否则就会对钻井成本带来影响,最终油田企业是损失最大。所以目前这一模式基本不再采用。四是附加激励模式,也就是附加的激励合同。在诸多钻井合同中,均会设置此类合同,主要是为了激发承包商的主动积极性和创新,为钻井施工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虽然各种激励模式各不相同,但是最终的目的均是确保工程质量和降低工程成本[1]。
2现存不足分析
一是有的钻井承包商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往往在钻井项目中只注重效益,而忽视安全和质量。尤其是在一些全包制合同执行中,往往以缩短时间来获取利润,压缩安全方面的投入,钻井工程的质量控制难以到位等,导致钻井工程项目质量低下、安全无保障。二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按照合同办事。尤其是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标准往往难以落实到位,尤其是合同生效之后,往往会想方设法降低安全投入,如果油田企业不同意开工,那么真正损失的还是油田企业。三是钻井承包商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较差。尤其是在采取日费制管理模式时,由于钻井承包商在合同执行阶段,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时间和日费标准进行费用的收取。所以其收益往往只与生产时间有关,而钻井周期滞后反而会给其带来更多的收益,所以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较差,不仅会导致钻井工期滞后,而且还会给油田企业带来更大损失。三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往往执行者没有参与招投标。所以在执行初期,经常会由于合同中所界定的工作范围不够明确甚至存在误解,而导致管理混乱。一旦出现问题,相互之间就会推诿责任,导致双方的合同难以正常的履行[2]。
3具体的应用策略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合同管理的类型和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有了一定的认识,为了更好地发挥合同的作用,必须在钻井项目现场管理中切实加强合同管理。以下笔者就结合上述不足,提出以下几点具体的应用策略。一是针对当前很多承包商只注重效益而忽视质量和安全的情况。钻井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在作业中存在的风险较多,任何一个细微的疏忽均可能导致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甚至声誉损失。承包商追求利益无可厚非,但是油田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合同中有关安全方面的内容,通过强化合同管理,对承包商的行为进行不断的规范,制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才能更好地发挥合同的约束作用。同时,油田企业还应切实加强自身资源的利用,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安全、环保理念深入整个钻井施工团队之中,以便更好地促进其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从而实现油田企业与承包的经济效益最大化。二是针对日费模式的种种弊端,尤其是承包商主观能动性较差导致钻井工期滞后的问题。作为油田企业必须在附加激励合同中加大力度,并将所有的服务商作为奖励对象。只有在其提前完成油田企业所设定目标的基础上,承包商才能拿到奖励,从而将不同服务商的主观能动性调动起来。在整个现场管理中切实加强与各承包商的沟通,并对部分不合理的费率模式进行改进和完善。尤其是在复杂地质条件下开展钻井作业时,因其不可见因素较多,诸如井漏、井涌、卡钻等均会形成非生产时间,这对于服务商而言,可谓是十分巨大的负担。所以必须加强“米费制”模式的应用,结合完成的米数实施付费,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保障双方的经济效益。三是针对工作范围和责任难以明确的情况。在开工之前,油田企业就应及时告知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尤其是双方的责权利等关系交代明白。若存在争议的问题,应及时将其反馈到合同管理部门。双方的钻井现场管理人员,须要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的反馈给合同制定人员,从而更好地实现法律风险的防控,同时也作为合同管理持续改进的主要内容和方向。四是一旦签订钻井工程和技术服务合同之后,就必须在钻井项目执行。为了正确高效的对钻井工程项目进行控制,确保钻井项目合同目标得以顺利的实现,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明确各方的技术经济责任。现场管理者必须熟知各项合同的内容,把合同管理贯彻到钻井项目现场管理的始终。项目的作业任务不仅要求优质快速地钻井,还要通过合理的考核和验收来控制承包商的作业质量。在按照油田企业的设计和要求完成钻井任务的同时,进一步理顺油田企业与承包商的关系。良好的现场管理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和降低钻井成本的关键,钻井项目现场管理者必须熟知涉及到的合同模式及特点,以合同管理来指导和组织钻井施工,使甲乙双方都能朝着提高钻井时效的方向努力。在实现良好的管理同时也应确立相对理想的激励机制,使油公司和钻井承包商能够互利双赢。
4结语
综上所述,在钻井项目现场管理中,只有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才能最大化的确保整个钻井项目现场管理水平的提升。这就需要紧密结合钻井项目现场管理工作中所采取的合同类型,结合合同在实践中的不足,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其的改进和完善,才能更好地确保钻井工程安全高效的完成。
作者:周小刚 单位:中石油长城钻探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