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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纺织贸易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005年6月11日,中欧双方就解决近期纺织品贸易争端最终达成协议,避免了双边贸易摩擦的进一步升级。但美纺织业不买中欧模式的账,美国“夕阳产业”的代表组织美国纺织业制造商协会认为,在美中两国解决纺织品贸易问题之前,它们会不断要求政府对更多的中国进口纺织品设限。截至8月31日晚,由于中美在纺织品纠纷问题上的立场依然相距甚远,被外界寄予厚望的中美第四轮北京磋商无果而终。
众所周知,纺织业是一个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是“夕阳产业”,由此,我们不禁想起了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维农以美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现象为研究对象,提出了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产品周期理论。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以产品生命周期中各阶段生产区位的变化来解释国际产业转移现象。该理论认为,美国企业对外投资活动与产品周期有关,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是企业在产品周期运动中,由于生产条件和竞争条件变动而做出的决策。维农把一种产品的生命周期划分为创新、成熟和衰退三个阶段。在产品生命周期的第一阶段,即技术创新时期,由于产品需求弹性较小,成本差异对企业生产区位选择的影响不大,因此,产品生产一般集中在国内,国外市场需求基本依靠出口满足。在产品生命周期的第二阶段,产品技术逐渐成熟,国内外对产品的需求随之扩大,产品价格弹性增加,对降低成本的要求十分迫切。同时,产品的样型已经稳定,仿制开始,技术优势弱化。由于竞争对手出现以及担心丧失国外市场,企业纷纷将生产转移到国外,投资地区一般选在收入水平和技术水平与母国相近的地区。第三个阶段是产品的衰退阶段,此时,产品已完全标准化,企业的技术优势丧失殆尽,产品竞争围绕着价格展开。为了降低成本,企业将生产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国家和地区,以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因而,企业该阶段的产业转移主要流向发展中国家。维农认为,在产品衰退阶段,企业的垄断或寡占地位已不复存在,企业之间的竞争基础是价格和成本。这时企业最关心的是寻找成本低的产品生产区位,于是劳动力成本低的发展中国家,成为跨国公司选择的最佳生产区位。他认为,那些生产过程需要大量劳动投入的标准化产品最有可能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生产。在发展中国家生产的这些产品或是运往国内供应国内市场或是销往其他国家。
总体而言,纺织业是欧盟国家和美国的传统优势产业之一。在上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里,欧洲和美国无论是在纺织品的生产和贸易上,还是在技术和工艺的创新上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纺织业又是一个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欧美的劳动力成本高,已丧失了价格成本的竞争优势,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发达国家应该将该产业转移出去以获得比较优势。但是,欧盟和美国的纺织业仍然存在,是一个强势的“夕阳产业”,而且还常常就此和中国展开贸易战,大有重新将该产业转回来之势。这就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产品第三阶段理论”相矛盾了。仔细想想,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第三阶段理论”除了包括“众厂商相对而言是竞争的,不是寡占或垄断的”这个假设外,还应包括这样的条件。那就是(1)发达国家在“原来产业”的衰退阶段,已经开始了新产品的研制和投产,并且必须和“夕阳产业”的生产时间上继起,空间上并存,也就是说产业结构调整已经完成。(注意:“夕阳产业”是“原来产业”转移一部分后所剩下的部分)。(2)发达国家新产品所创造的新的市场需求,和剩余的夕阳产品所创造的剩余市场需求之和必须大于“原来产品”所创造的市场需求,否则发达国家会吃亏的。用公式表示就是:D1+D2>D3(D1表示新产业的市场需求,D2表示夕阳产业的市场需求,D3表示原来产业的市场需求)。从这个模型我们可以分析,如果D3足够大,当D1一定时,D2也较大。如果此时将产业全部转移,也就是D2=0,那么就会出现等式左边<等式右边,这样发达国家的市场需求会缩小,他们就会吃亏。(3)在混合经济的今天,夕阳产业的转移必须考虑政府的因素。如果这三个条件不同时具备,在产品的衰退阶段,发达国家的产业不会轻易转移出去。
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转移产业不仅考虑成本,也考虑了以上所说的三个条件。这就能够很好地解释中国和欧美纺织品贸易的争端,与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并不矛盾。首先,第一个条件很容易理解,如果新产业和夕阳产业不是时间上充分继起,空间上充分并存,也就是还没有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或没有充分调整,那么产业的转移就不可能充分进行。根据纺织业的规模和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欧盟成员国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组。第一组是工业化水平高,纺织业已基本完成产业结构调整的国家,包括德国、荷兰、英国、瑞典、丹麦、芬兰等,也是此次不支持甚至反对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设限的国家。第二组是工业化水平高的纺织品生产大国,产业结构还来不及充分调整,主要包括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是此次要求限制中国纺织品的呼声最高的国家。第三组是工业化水平相对较低的一些新入盟国家。这组国家又可以细分为包括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在内的纺织品生产大国,以及波罗的海的纺织品生产小国,这些国家的劳动力成本较低,其纺织业的优势也在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加工上。这组国家对中国纺织品“冲击”的体会非常真切,自然会站到支持欧盟设限的阵营中去。其次,我们来看第二个条件。欧美纺织业之所以是强势的“夕阳产业”,是因为等式右边的D3足够大,故D2还具有很大的市场需求。这时发达国家企业会先考虑市场需求,而成本价格劣势就通过政府来寻求保护。在美国,日益衰落的纺织业和服装业在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不亚于汽车工业,该产业的工业增加值高于汽车工业。50年代末,纺织业的产值占制造业产值的4%,如果把纺织业和服装业合并计算,它在1980年占制造业产值的5.6%。虽然纺织业已难以再称得上是欧盟的优势产业,但是它对于欧盟经济的重要性仍不容忽视。目前,纺织业产值约占欧盟工业总产值的4%,欧盟仍是世界第二大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国。因此,纺织业和服装业一直是欧美等国家重要的工业部门。原因就在于D3足够大,所以D2也很大。再次,在如今混合经济的时代,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管理,而充分就业政策是所有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第一个头等大事。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能够大规模的吸纳就业人员,所以发达国家是不肯轻易丢掉这个重要的夕阳产业。在美国,纺织业和服装业在经济中的就业人员的数量高于汽车工业,20世纪50年代末,纺织业的就业就占美国制造业就业人数的6%,如果把纺织业和服装业合并计算,它在1980年占制造业就业人数的10.6%。在欧盟,纺织业就业人数占欧盟制造业的7%,这样的产业发达国家怎么能舍得放弃。
因此,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有它存在的条件,中国和欧美的纺织品贸易争端是一个正常的经济现象,用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可以对他进行解释。可以想象,只要”夕阳产业”市场需求大且能吸纳大量劳动力,发达国家不会轻易放弃,他们必然会寻求政府去弥补他们的成本和价格上的劣势。我们只有抓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这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参考文献
1.就中国与美欧之间的纺织品贸易争
端问题新闻会上的发言[N].新华网,
2005-05-30
2穆荣平.国际技术转移影响因素分析[J].科
第一,具体从出口方面来看,服装出口增速急剧下滑。据海关统计,2008年1—10月,纺织品服装出口1574.1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3%,增速比上年同期下滑11.79个百分点,增速创2003年以来最低水平。其中,纺织品出口591.4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3%,增速同比略增2.94个百分点;服装出口982.6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增速下滑20.1个百分点。服装出口增速下滑非常剧烈,有向负增长区间发展的趋势。美国是我纺织品服装最大的消费市场之一,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需求日益萎缩。2008年1—10月,我国对美出口纺织品服装229.8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3%,增速比上年同期下滑21.39个百分点。其中,对美出口服装159.17亿美元,同比下降0.94%。
第二,从全行业利润看,2/3企业处于亏损边缘。2008年1—8月,利润总额为739.60亿元,同比增长3.20%,是2002年以来利润增长最低点。尤其是下半年,在金融危机影响下,行业陷入困境,特别是中小企业困难更加明显。有70%的中小企业由于生产不足、资金链断裂、成本上升等多方面原因,平均利润率从上年的1.48%降到0.1%。行业出现就业萎缩局面,2008年1—8月,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数同比下降0.36%,相当于有3.84万人少就业。
二、我国纺织品贸易策略的选择方向
面临当前世界纺织品市场出现的新态势,我国纺织业只有对外增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对内利用无配额时代带来的机遇以及多年积累的生产优势,提升产品质量,才能成为无配额时代的真正受益者。
1.深入了解新的贸易形式,把握贸易趋势,抓住稳固市场。我国纺织业应该从全局来考虑市场风险,看到制衡美欧日当地纺织利益集团的强大力量。目前,欧盟出于政治和经济上的考虑,对我国出口贸易问题态度不明朗。而美国零售商集团一直反对实施新的配额制度,美国内部利益集团角力下的美中纺织品贸易问题仍然存在变数,美国政府内部以及美国国会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从日本来说,目前日本对亚洲纺织业的投资近七成集中在我国,2007年我国纺织品出口市场份额中,日本占13.08%,中国香港占40.77%。可见,牢牢把握日本及中国香港市场,规避贸易壁垒扩大欧盟和美国市场是纺织品出口企业的重点。
2.把握全球视角,积极开拓新型出口市场,分散风险。目前我国纺织服装出口仍主要集中于美国、欧盟、日本等传统市场,虽然对非洲、独联体国家等新兴市场的出口有所快速增长,但所占比重仍然很低,不足以抵御和分散因政治和经济因素引起的国际贸易摩擦所带来的贸易环境风险。同时由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对于关税、企业社会责任、环保技术标准等各方面要求很严格,对我国产品检疫程序复杂,因此,我国企业应密切关注国际市场变化,加大对东南亚国家以及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市场的开发力度,积极开拓新市场,从而分散市场风险,增强对贸易环境突变的适应能力。转
3.以科技为依托创新产业集群,推进名牌战略。目前,我国纺织服装业的技术和工艺已能满足大批量、中低档产品的生产与出口,而品牌建设的薄弱环节主要集中在面料、设计、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应加快引进先进技术和专业人才,增强产品创新的自觉性和能力,通过技术创新带动品牌建设,形成中、高、低档完整的产品出口格局。从当今纺织品服装技术发展的趋势出发,我国纺织服装业的技术创新应当在其各个层面进行加强。在产品创新方面,应当注重纺织品服装的实用性、功能性和环保性;在原材料创新方面,应当着重开发高科技纤维;在生产方式创断方面,关键在于推进纺织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4.建立贸易摩擦和预警制度。我国必须加快和进一步完善纺织品出口贸易预警体系的构建,重点从以下两个层面加强:预警机制要注重时效性和实效性;企业本身需要加强防范意识。密切跟踪、监测主要贸易对象国实施的技术法规标准的发展动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三、我国纺织品贸易策略调整中应注意的问题
1.产品开发与创新并举。在产品开发方面,应该发挥本国和本地的文化优势。中国纺织业的优势不仅仅是拥有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底蕴深厚的文化才是我们真正的优势所在。同样为了提高纺织品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我国纺织工业必须通过创新,提高纺织品服装新产品的研发和设计能力,把握市场细分的特点,注重个性化审美的时尚趋势,进一步创立中国纺织品服装品牌,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手段,密切关注行业信息动态,掌握国际市场变化脉搏。一方面可以把握时机,积极为自身争取更多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搞好产品创新和市场开拓。
3.注意非关税壁垒的运用。一方面由于关税保护的方式日益落后;另一方面,由于非关税壁垒具有隐蔽性、限制性强、针对性强、灵活性等特点,因此,非关税壁垒理应成为保护我国纺织业的主要保护手段。我们可通过建立预警技术和相关法则,注意国内外纺织业市场,发现不利于本国情况即可动用反补贴、反倾销、紧急保障措施制度。
4.扩大企业的自营出口权。对某些具有出口能力和条件的企业可放开自营出口权。同时取消出口纺织品配额许可证管理,择优分配,不搞黑箱操作,提倡公开招标,以提高我国纺织企业出口积极性。加强出口管理,奖惩并存,对某些出口效益好的企业实施奖励,如优先出口退税。
5.在纺织品的国际贸易政策转变中,政府也应同时做好以下配套服务,逐渐从分配纺织品出口配额的分配职能,转变为提供经贸信息、法律咨询为主导的服务功能。
(1)政府在促进企业联合拓销,共享品牌,树立中国产品形象,形成规模优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政府在组织企业联合拓销方面要注意:一是组织机构必须是公益性的,不能以赢利为目的;二是针对不同市场的特点,组织不同特色的产品,采用多样的销售方式;三是争取多联络一些进口商,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直接进入国外商业的采购系统,多接一手订单;四是参展厂商之间要公平竞争。
(2)要重视各层次熟悉WTO协议的法律人才的培养。政府、企业要与高校、科研单位联手培养政府层次的、企业层次的法律人才。通过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我国合法的贸易利益不受侵犯。
(3)建立中国纺织品出口企业联合会,实行中国纺织品出口行业自律制度。随着纺织品出口配额的取消和外贸经营权的逐步放开,届时,中国所有纺织品生产企业无论大小都可以直接从事纺织品有序出口,建立纺织品出口行业自律制度显得尤为必要。否则大量的纺织品蜂拥到国外市场上,极易造成“倾销”印象,引起反倾销调查,甚至可能导致某些发达国家再次对我纺织品出口实行进口限制。
参考文献:
[1]王玥.论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J].现代商贸工业,2009,(5).
[2]郭克莎,王延中.中国产业的结构变动趋势——以纺织工业为例[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一、美国为什么对我国出口纺织品频频发难
(一)导致纺织品贸易摩擦的国外因素
第一,美国借对中国纺织品的制裁缓解贸易逆差及失业压力。长期以来对华贸易的巨额逆差使得美国国内许多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颇为不满,他们声称中美贸易中的巨大逆差有损美国利益因而应对我国输美产品予以设限。而我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又以劳动密集型轻工业产品为主,因此当美国以缩小贸易逆差为理由而采取保护性贸易政策时,作为我国出口重头的纺织品自然是首当其冲了。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我国对美纺织品出口额剧增。美国却认为是低价进口纺织品大量涌入美国市场造成了美国国内产业工人的失业,尽管事实证明美国国内失业率与贸易逆差之间并无直接联系,但美国政府则声称鉴于“公平”起见,须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纺织品采取以抵制政策,因而作为美国纺织品的主要进口国,我国的进口纺织品成了美国国内失业问题的“替罪羊”。
第二,美国对WTO体系下的特保条款和非市场经济条款肆意滥用。根据中国加入WTO时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和《中国加入WTO工作报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果世贸组织成员在确定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由于市场扰乱、威胁和阻碍这些产品的有序发展的话,在与中国磋商未果的前提下则可对中国的出口纺织品进行限制,而由于相关文件中对于“市场扰乱”及“威胁、阻碍相关产品的有序发展”的标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美国则擅自将此标准当作“自由裁量权”而加以滥用,对我国的进口纺织品肆意制裁。
在对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确定上,按照WTO的非市场经济条款规定,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产品的反倾销与反补贴的界定价格要低于市场经济国家,这也意味着从2008年特保条款到期到2016年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有效期结束的八年间,反倾销与反补将成为美国限制我国纺织品进口的主要措施。
(二)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中暴露的我国出口纺织业的弊端
第一,出口纺织品同质化严重,单位创汇额低。我国出口纺织品多年以来主要有中低档产品构成,因此在国际市场上难免要走低价竞争的道路,从而给了进口国的贸易保护政策以可乘之机。产品范围的狭窄、营销路径单一使得我国纺织品出口一旦遭遇制裁往往涉案金额巨大,损失惨重。
另外,与我国其他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一样,我国的出口纺织品也有技术附加值与品牌价值低的通病,大多数出口纺织品都是国外品牌的贴牌、定牌生产,只能赚取不到10%的加工费,而自主出口产品质量差,档次低,虽然出口量大,但价值低廉,创汇少。
第二,我国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地位”是导致我国出口纺织品在美国频频遭遇特保调查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已成为进口方对我国纺织品予以制裁的有力把柄,因而我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确立将对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的解决乃至化解与其他进口国的贸易摩擦都意义重大,这也是我国政府外交工作的一项艰巨任务。
第三,出口纺织品行业协会调控能力欠缺。在对美国出口中频频遭与特保与反倾销调查中,我国纺织品行业协会责无旁贷。纺织品出口量增长失控,出口价格失调,在贸易风险之前缺乏相关的预警信息等等,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反映了我国纺织行业协会职能上的不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相比,我国的行业协会起步较晚,机制也欠完善。最典型的就是我国行业协会的双重管理体制即所谓“半官半民”性,使其社会职能不明确,而且我国缺乏与行业协会职权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都导致了我国纺织行业协会的活动范围受限,执行力度欠缺,从而无法实现对出口纺织企业有效的宏观协调作用。
二、我国纺织品出口如何面对新一轮的挑战
第一,从根本上改变增长方式,从量的优势转向以质取胜。要想让我国出口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真正站稳脚跟的关键在于“质”而非量,即提高出口纺织品质量与品牌价值,提高高档产品在出口纺织品中的比例,从而增加单位出口品的出口利润,让种种保护贸易政策无从下手。针对当前我国出口纺织品中贴牌生产比例大,且国内品牌价值低、数量少的现状,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应当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行业结构进行根本上的结构调整,从生产和定价两方面着手对行业结构进行整治。在出口纺织品的生产方面执行统一严格的质量标准,尤其在安全与卫生标准方面向西方主流标准看齐,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在定价方面,必须理顺当前低价竞争的价格体制,通过引入相关的最低工资制度、劳保制度、税收制度等将出口产品价格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在纺织行业内形成定价策略高度统一的“卡特尔”,对个别企业在贸易中追求短期利益的“个人行为”坚决予以杜绝,这样才能够保证在长期中所有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要使我国出口纺织品在海外市场能够稳据一席之地,品牌战略是我国纺织行业的必经之路,我国应通过技术与资金支持在纺织企业中扶持起一批自主名牌企业,通过过硬的质量和高端定价以及一系列完善的营销网络在进口国确立起巩固的市场地位,扭转国际市场上中国纺织品以往粗制廉价的形象。
第二,做好应对反倾销与反补贴的准备。但随着2008年特保条款得到期,反倾销将成为许多进口国尤其是美国制约我国纺织品进口的利器,并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逐渐被认可,针对我出口纺织品的反补贴调查也很可能会有增多的趋势。面对可能到来的纺织品反倾销浪潮,除了要对出口纺织行业中的价格体系进行整改以外,纺织企业的产权制度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理顺,根据欧美的反倾销法,对于倾销的界定取决于一国政府在资源分配和定价中所起作用程度。产权不明晰是当前我国众多国有企业的通病,因而许多大型国有纺织企业须加快股份制改革的步伐,在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前提下,有效地从机制上切断产权上的政企关联,为反倾销的应对打好基础。而与反倾销相比,我国纺织企业对反补贴似乎更为陌生,在应对反补贴方面的人才相当匮乏,相关立法也欠完善,因而当务之急是在纺织行业内大力普及WTO框架下关于补贴与反补贴的法律法规,并尽快在国内培养起一批我们自己的反补贴应诉人才,尽快熟悉与适应国际反补贴应诉规则,为反倾销应诉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从单一的出口贸易向全球化经营转变。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世界贸易体系中区域贸易协定的比例急剧增长,据统计,2005年在自由贸易协定之下的优惠贸易已占到总贸易的一半以上,与此同时,跨区域的双边贸易协定也有所增加,这些都对纺织品贸易有着深刻的影响。区域贸易的一体化对我国这样在纺织品贸易领域具有全球化竞争优势的国家是不利的,区域贸易组织的内部贸易对我国纺织品在这些地区的出口会产生巨大的贸易转移作用,因而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中,应当以合作贸易形式取代单一的出口贸易,通过海外生产及加工贸易的方式绕开区域贸易壁垒,从而利用其内部贸易的优惠安排增大在这些地区的贸易额。
三、结语
伴随着中国纺织品出口走过了一段布满荆棘的道路后,我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仅仅依靠低廉的价格和大量的销售额已经很难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了,纺织品贸易竞争的关键所在已经不在于谁掌握有低成本的劳动力,而在于生产中的专有技术、高质量高品位的产品、完善的营销网络和良好的信誉、服务等等。另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贸易集团化的浪潮下,仅仅靠一国国内的生产和出口来占据海外市场的难度越来越大了,要想最大限度的避开贸易壁垒、降低成本赚取利润,就得本着“大市场”的理念在广泛地参与各个领域的国际分工与合作,而这些都是新时期国际贸易中综合竞争力的体现。中美纺织贸易争端暴露了我国纺织品出口的软肋,也让我们意识到要想成为在国际纺织品市场上稳若磐石的贸易强国,提高出口纺织业的综合竞争力是必经之路,也是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林娟.品牌之路——中国服装业后配额时代的必然选择[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4,(02).
[2]胡元礼,董岳.由欧美设限看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发展[J].商业经济,2007,(07).
[3]保罗.克鲁格曼.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及其两面性 1.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及法律依据 (1)绿色壁垒的产生。绿色壁垒又称环境壁垒,它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在最大限度的满足自身物质、文化需要的同时,也使得世界各个角落都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于是出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安全问题的需要,就出现了绿色壁垒,与此同时,消费者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全球绿色消费运动的兴起也促进了绿色壁垒的发展,近几年来绿色贸易壁垒日益盛行。
(2)绿色壁垒的法律依据。绿色壁垒在法律上的依据,可追溯至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后被《关贸总协定1994》代替)其第20条。该条款赋予WTO成员国以“环保例外权”,即各成员有权以“保障人民,动植物生命健康”或“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为理由,而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这正是绿色壁垒存在的依据。以该条款为基础,1994年《技术贸易壁垒协议》和《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议》都赋予各国为保护环境而采取措施的合法性。
2.绿色贸易壁垒的两面性
(1)可持续发展。实施正当绿色壁垒的进口国,是出于保护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的动机。正当的绿色壁垒反映了各国对环保的普遍重视,是世界贸易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和进步的标志。我们要想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苦练内功”,提高贸易领域的环保水平以适应它。发达国家动辄设置不正当的绿色壁垒以排斥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掩盖模糊了绿色壁垒固有的正当、合理的一面。该辩证的看待绿色壁垒,善于利用正当的绿色壁垒,从而在国际贸易中掌握主动。
(2)贸易保护主义。实施不正当绿色壁垒的进口国,是指进口国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其抬高本国环保标准实际上是为了构筑阻挡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障碍。其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其一,对特定国家的相同产品给予歧视性待遇。其二,对国内产品与国外产品实行双重标准。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贸易领域的环保水平以适应它。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纺织品贸易的影响 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的发展一直受到国际纺织品贸易体制的严重制约,配额品种不断增多,且配额品种的设置主要是针对我国出口的强项。加入WTO后五年的过渡期即将结束,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纺织品、服装贸易领域的一体化待遇,其中包括美国、欧盟、加拿大、土耳其等设立配额限制的国家和地区分别对我国出口的部分类别的纺织品及服装产品取消配额限制。当然,国内现行的外贸体制、出口产品结构、产品质量等问题也影响我国纺织品及服装出口的发展。
但主要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市场准入,二是竞争力。
1.对市场准入的影响 “绿色壁垒”限制了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纺织品及服装进入市场,特别是发达国家凭借其雄厚经济实力和先进技术优势,通过国内立法或特定区域性环境标准,限制别国产品的进入。目前,发达国家对不符下列合标准的产品限制进入市场:PH值、甲醛含量、偶氮燃料、颜色坚牢度、重金属残留物、农药残留物、防霉变物质、防静电剂等。我国纺织品或服装由于重金属残留物超过标准,或因未取得环境标志等原因,被限制进入市场的情况也很多。
2.对竞争力的影响 “绿色壁垒”在很多场合下,并不表现对产品市场准入的直接限制,而是通过环境标准的设置或提高原有环境标准,从而提高产品成本,削弱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据报道,深圳出口下滑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企业对非关税技术壁垒形式估计不足。这种非关税技术壁垒已让深圳企业尝到苦头。
另一方面,技术壁垒的制定者也为其本国企业找到了赚钱机会,如一家深圳制衣厂反映,欧盟进口商要求出口产品必须使用欧盟国家生产的“环保染料”。与市场准入相比,“绿色壁垒”对产品竞争力的影响更为广泛和深刻。因为受某种环境标准制约而影响市场准入的产品,往往是具体的、个别的,而因“绿色壁垒”而涉及到产品竞争力的却是普遍的 、经常的。 3.给纺织品出口带来的不利影响 环保问题一直是我们的薄弱环节,与周边地区相比,我国纺织企业在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方面显得较为落后,这成为我国纺织品出口的障碍,中国每年的纺织品出口量,2005年据中方的统计是110亿,而美国方面由于加入了经香港转外销的数量,统计为136亿。显然,纺织品作为中国对美国出口的重要产品,在外贸出口上占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美国特殊保障的门槛一设立,纺织品出口已大幅下降。
三、应对我国纺织品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建议
1.走可持续发展的纺织业之路 对工商企业来说,可持续发展意味着采取满足当前企业及其利益关系者需要的工商策略和活动。同时,保护使之持续并增加未来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概念的实质放在工商企业的特殊利益领域及其关注上,也意识到经济发展须满足工商企业及其利益关系者的需求,还强调了企业经济活动对人及自然资源(包括固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依赖,并强调指出经济活动不应使自然和人类资源受到不可弥补的退化或毁灭,纺织品将来出口的趋势一定是可持续性的。
1.1深加工出口比重不断增加,出口逐渐由数量型向质量型、高附加值方向转化。
表1的有关数据资料表明,1992年一1993年中服装出口的增长率高于纺织品的增长率,1994年服装出口增长幅度虽略低于纺织品的出口增长幅度,但其出口仍占总出口额的66.7%。这主要是由于目前原料价格急剧上涨,工资优势削弱、纺织初级产品的比较效益下降所致。
另据日本化学纤维协会称,1994年日本从中国进口服装增长30%,高达81亿美元。毫无疑问,服装出口占整个纤维制品出口的比例日益增长,是产品的附加值增高、加工深度延长的表现。但是从出口的服装来看,我国服装价格依然较低,仍是一种数量型、资源型的深加工,是凭借服装出口数量的大量增加而使出口额增加,而不是通过单件服装的价格提高。
1.2出口产品的原料结构仍以天然纤维产品为主
从出口的纱线来看,1994年共出口28.05万吨,其中棉纱线出口达19.49万吨,占69.5%;亚麻与竺麻纱出口6.14万吨,占21‘9%;合成短纤与棉混纺纱线出口2.42万吨,仅占8.6%。而出口织物中,棉织物的出口约占总出口的一半以上。
我国是世界上几大产棉国之一,并且盛产丝、麻等天然纺织纤维。由于我国在化纤生产方面还处于落后地位,因此出口产品的原料结构以天然纤维为主这一局面可能还要维持相当的一段时期。
1.3直接出口的比重没有太大增加
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纤维制品出口的国家(地区)中日本一直占据第二位,香港是第一位。1994年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总额中对日出口额为73.82亿美元,占20.8%;对香港出口额为124.51亿美元,占35.0%。中国产品通过香港间接进人其他国家的比重相当大。九七年中国后,可以预见我国对其他国家的纺织品直接出口会增大。
1.4以量取胜的根本格局没有变化
以梭织服装为例,梭织服装94年出口金额142.68亿美元,比93年增长30.2%,出口量比93年增加15.1%,而单位产品价格仅增长13.1%。这表明我国出口的纺织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都有一定的提高,但以量取胜的根本格局仍没有较大变化。中国现正对纺织业的不合理结构进行调整,希望改变以量取胜,产品竞争靠低价的形势。如果这种格局能得以改变,将大大加强中国纺织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为重振纺织工业奠定基础。
1.5原料紧缺限制了中国纺织产品的出口
近年由于棉、麻、丝等原料的供不应求导致纺织业需用的原料价格上涨,单位数量出口价格下降,这给企业的生产带来极大困难,很多纺织企业被迫停产待料,从而使纺织产品出口受到很大影响。1995年原棉价格开始有所回落,这种紧张状况才稍稍得以缓解。中国对日本纺织产品的出口同样具有以上特点,并且在近期内不会有太大变化。
2日本纺织现状
从发达国家工业化历程来看,各国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其纺织业也大都经历了幼稚期、发展期、成熟期、衰退期四个过程。日本纺织业也不例外,其纺织业已进人衰退期,可谓夕阳产业,无论怎样予以保护,它的消亡只是个时间问题,而中国的纺织业则正处于兴盛时期,两国若能在这一领域加强合作,那么在经济上的互补优势将会进一步得到发挥。目前,纺织产业在日本产业中的比率正在逐渐缩小,其现有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具有专业化程度高,生产规模小,生产周期短,快速交货等特点,生产产品多属于高档纺织品。
日本是一个经济增长率及个人消费支出大的国家。根据经济学上的观点:当一国的人均收入增高后,个人用于食物方面的消费所占的比重会大大降低,而用于衣着、娱乐的费用则会增加。日本自经济飞速增长以来,其国民的人均纤维消费量在逐年上涨,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产业用纺织品、装饰用纺织品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可见,日本市场对纺织产品的需求量还是相当大的,其对纺织品的需求呈现以下特点:(1)成衣需求量大,且追求高档名牌服装;(2)时装周期逐步缩短,款式更新速度快;(3)由于总体购买力的上升,对价格便宜的中、低档货需求也将上升,物美价廉的商品仍表现出较强的吸引力;(4)日本对进口成衣没有限额限制,吸引了众多制衣厂商进军其市场,以实现货源地多元化的目标;(5)日本制衣业取代进口的能力不强,大量原料型产品仍需进口。另外,日本商家获信息快且准确。
3、中国要进一步大幅度提高对日纺织品出口额将困难重重。
1993年日本纺织产品进口2万亿日元的总额中,中国的比重高达42%,金额为8470亿日元。日本是一个“出口导向型”经济国家,历来国内贸易保护主义色彩浓厚,中国纺织产品对日出口的激增长,使日纺织业受到很大冲击,鉴于此,日本通产省1994年12月5日生效一份《关于制定纺织品保障措施的手续问题》的提案,规定了动用MFA保障条款保护日本纺织业的具体操作手续,首当其冲的对象就是中国。如果日本只对中国设限,那么其他国家就会利用此机会抢占日本市场。因此,中国对日纺织品出口情况不容乐观。
日本现正实行货源地多元化的政策,使其对某一国的进口都不至于完全占领该国的市场,而近几年中国纺织品已占日进口纺织品数的一半左右。加之,日本市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非关税贸易障碍,如:高标准测试要求;分销渠道复杂及一些强大的工业联盟等等,这一切都使中国对日出口纺织的难度加大了。当日本的人均纤维消费水平达到饱和之后,其国民的消费就会转向其它领域,到那时中国要再想提高对日出口量将会更加艰难。
从以上几方面的情况分析看,近期中国对日纺织品出口不利因素多于有利因素,但是通过双方加强合作,共同开发新领域,两国贸易前景仍是美好的。那么近期中日纺织品贸易具有怎样的发展趋势呢?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1)中国对日纺织品出口总额不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甚至可能会有所减少;(2)中国对日出口成衣比重会逐年增加,纺织品生产原料仍然以天然纤维为主;(3)日本在1997年以前,将保持我国纺织品出口主销市场的第二位,1997年中国后,可望成为我国最大的纺织产品出口国家;(4)中国纺织品在日本市场所占份额比前两年有可能减少;(5)中国从日本进口的纺织品化纤原料将进一步增加。
随着南亚和东盟各国纺织业的兴起,中国纺织业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发挥自己的优势,保持原有的市场份额,将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建议应采取以下对策:(l)中国纺织工业出口企业应该加强市场多元化战略,以免一国设限,就造成严重影响;(2)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应朝高附加值、深加工的服装业进军;(3)切实落实外贸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日本可能提出的关于限制纺织品进口的双边磋商,采取灵活的应对策略;(4)九十年代,按照国际纺织品出口发展规律,我国纺织品出口已进人成熟期,而且现阶段纺织工业作为出口支柱产业为国家积累外汇资金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因此,国家还应大力扶持纺织工业,促进出口。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中美;纺织贸易;摩擦
2005年1月1日,实施了30多年的纺织品配额制度完全取消,国际纺织品贸易一体化。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进口国,中国是世界上的纺织品出口大国,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迎来了后配额时代。中美纺织贸易摩擦正以各种形式频繁发生,对此中国应高度重视并应采取应对措施。降低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给中国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的影响
中美纺织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贸易战是一把双刃剑,伤到他人的同时也会伤到自己,这对中国和美国都会产生正面和负面的影响。
(一)对美国而言
1.对美国的负面影响。
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贸易战是一把双刃剑,美国极有可能会遭到中国的贸易报复。中国的纺织品成品半成品不能出口到美国,美国国内的零售商和原材料生产商也不能正常生产,使其利润降低。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美国的劳动力价格相对较高,中国的劳动力价格较低,中国的纺织品价格较低,低价的中国纺织品在美国的销售受到限制,这样美国国内纺织品价格上升,美国消费者不得不承担高昂的纺织品价格,对纺织品的需求降低,不利于美国纺织企业发展。
2.对美国的正面影响。
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中国向美国出口纺织品困难加大,大量的中国纺织品无法在美国正常销售,中国纺织品在市场上的数量大大减少,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中国的纺织品价格较低,在美国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中国纺织品数量的减少使得美国本土的纺织品生产商少了一个竞争对手,美国纺织品生产企业的销售量便会提高,利润提高,从事该行业的人员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也会得到改善。
(二)对中国而言
1.对中国的负面影响。
配额取消后,美国对中国纺织品需求增加,中国的纺织品产量上升,由于纺织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大量生产资料涌向纺织部门,但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大量的中国纺织品无法在美国正常销售,中国纺织品商人的利润和收入降低。纺织品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由于纺织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会导致中国的就业率降低。
2.对中国的正面影响。
中美纺织贸易摩擦对中国也有正面影响。它使得我国纺织品生产企业开始思考,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积极设立科研部门,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走品牌战略,注意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的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竞争力。
二、中美纺织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
前文已经阐述了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的影响,那么何为中美纺织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中美纺织贸易摩擦的产生,中美双方都有责任,不能把责任都推到美国身上,中国也应该从自身寻找原因。
(一)从美国方面考虑
1.美国自身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抬头。
中国是世界纺织品出口大国,自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大量我国纺织品出口到美国,纺织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劳动力相对美国价格较低,我国充分利用劳动力优势使纺织品成本降低,价格在美国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美国市场是高度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国纺织品进入美国市场后,将导致美国国内纺织品价格的下降,纺织品部门的资本收益率会趋于下降,纺织品部门的产出将会受到影响。中国的纺织品对美国形成巨大压力,美国国内纺织产业竞争力下降,美国便会在公平贸易的政策下加强贸易保护。
2.美国国内政治因素影响导致中美纺织贸易摩擦。
中国纺织品占领美国市场,严重影响美国纺织产业,纺织产业工人收入降低,纺织业作为美国传统支柱产业,从事纺织业的美国劳动者人数众多,工会便会向政府施压,迫使政府颁布纺织品贸易保护政策。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选举利益,争取更多的选票,也会制定针对中国纺织品进口的贸易政策。
3.欧美大环境对美国产生的影响使得美对华加大贸易摩擦。
在2005年1月1日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中国出口到欧洲的纺织服装品数量大幅增长,这也存在一定的隐患,引发欧洲对我国展开贸易战,如欧盟重启对华聚酯纤维面料反倾销调查,对纺织服装品要求产地证明等,这些都会影响到美国对华纺织服装品的态度。
(二)从我国自身考虑
1.中美贸易长期不平衡。
表现为中美双方国际收支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不同,美国用的是“原产地”原则。这就将中国从香港或者其他国家出口到美国的商品都算入中国,美国用的是到岸价格,与中国的算法差了运费和保险费,美国也没有包括他们优势的服务贸易。
2.国内纺织产业结构不平衡导致摩擦产生。
中国纺织产业结构不平衡,企业多以小型为主而且分散,缺少市场竞争力;大型企业大都缺少核心技术,跨国资源配置能力不强。中西部差距依然较大。配套原材料发展比较缓慢,普通纤维产品生产量较大,产能增长较快,而科技含量高、功能品种多样化纤维却比较短缺。纺织产品生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的服装加工中,且竞争十分激烈;而高技术含量的纺织品生产较少。
3.中国纺织品生产企业自身存在问题。
中国纺织服装企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以及渤海湾地区和山东。纺织服装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纺织生产企业利用丰富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大量生产。纺织企业自主生产性不强,他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不能自主设计,生产适合销路的产品,产品出口主要是定牌、贴牌加工,缺少自己的优势品牌。有些纺织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参考文献:
[1]洪涓,张家艳.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06,4
2005年6月11日,中欧双方就解决近期纺织品贸易争端最终达成协议,避免了双边贸易摩擦的进一步升级。但美纺织业不买中欧模式的账,美国“夕阳产业”的代表组织美国纺织业制造商协会认为,在美中两国解决纺织品贸易问题之前,它们会不断要求政府对更多的中国进口纺织品设限。截至8月31日晚,由于中美在纺织品纠纷问题上的立场依然相距甚远,被外界寄予厚望的中美第四轮北京磋商无果而终。
众所周知,纺织业是一个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是“夕阳产业”,由此,我们不禁想起了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维农以美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现象为研究对象,提出了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产品周期理论。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以产品生命周期中各阶段生产区位的变化来解释国际产业转移现象。该理论认为,美国企业对外投资活动与产品周期有关,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是企业在产品周期运动中,由于生产条件和竞争条件变动而做出的决策。维农把一种产品的生命周期划分为创新、成熟和衰退三个阶段。在产品生命周期的第一阶段,即技术创新时期,由于产品需求弹性较小,成本差异对企业生产区位选择的影响不大,因此,产品生产一般集中在国内,国外市场需求基本依靠出口满足。在产品生命周期的第二阶段,产品技术逐渐成熟,国内外对产品的需求随之扩大,产品价格弹性增加,对降低成本的要求十分迫切。同时,产品的样型已经稳定,仿制开始,技术优势弱化。由于竞争对手出现以及担心丧失国外市场,企业纷纷将生产转移到国外,投资地区一般选在收入水平和技术水平与母国相近的地区。第三个阶段是产品的衰退阶段,此时,产品已完全标准化,企业的技术优势丧失殆尽,产品竞争围绕着价格展开。为了降低成本,企业将生产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国家和地区,以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因而,企业该阶段的产业转移主要流向发展中国家。维农认为,在产品衰退阶段,企业的垄断或寡占地位已不复存在,企业之间的竞争基础是价格和成本。这时企业最关心的是寻找成本低的产品生产区位,于是劳动力成本低的发展中国家,成为跨国公司选择的最佳生产区位。他认为,那些生产过程需要大量劳动投入的标准化产品最有可能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生产。在发展中国家生产的这些产品或是运往国内供应国内市场或是销往其他国家。
总体而言,纺织业是欧盟国家和美国的传统优势产业之一。在上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里,欧洲和美国无论是在纺织品的生产和贸易上,还是在技术和工艺的创新上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纺织业又是一个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欧美的劳动力成本高,已丧失了价格成本的竞争优势,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发达国家应该将该产业转移出去以获得比较优势。但是,欧盟和美国的纺织业仍然存在,是一个强势的“夕阳产业”,而且还常常就此和中国展开贸易战,大有重新将该产业转回来之势。这就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产品第三阶段理论”相矛盾了。仔细想想,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第三阶段理论”除了包括“众厂商相对而言是竞争的,不是寡占或垄断的”这个假设外,还应包括这样的条件。那就是(1)发达国家在“原来产业”的衰退阶段,已经开始了新产品的研制和投产,并且必须和“夕阳产业”的生产时间上继起,空间上并存,也就是说产业结构调整已经完成。(注意:“夕阳产业”是“原来产业”转移一部分后所剩下的部分)。(2)发达国家新产品所创造的新的市场需求,和剩余的夕阳产品所创造的剩余市场需求之和必须大于“原来产品”所创造的市场需求,否则发达国家会吃亏的。用公式表示就是:D1+D2>D3(D1表示新产业的市场需求,D2表示夕阳产业的市场需求,D3表示原来产业的市场需求)。从这个模型我们可以分析,如果D3足够大,当D1一定时,D2也较大。如果此时将产业全部转移,也就是D2=0,那么就会出现等式左边<等式右边,这样发达国家的市场需求会缩小,他们就会吃亏。(3)在混合经济的今天,夕阳产业的转移必须考虑政府的因素。如果这三个条件不同时具备,在产品的衰退阶段,发达国家的产业不会轻易转移出去。
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转移产业不仅考虑成本,也考虑了以上所说的三个条件。这就能够很好地解释中国和欧美纺织品贸易的争端,与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并不矛盾。首先,第一个条件很容易理解,如果新产业和夕阳产业不是时间上充分继起,空间上充分并存,也就是还没有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或没有充分调整,那么产业的转移就不可能充分进行。根据纺织业的规模和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欧盟成员国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组。第一组是工业化水平高,纺织业已基本完成产业结构调整的国家,包括德国、荷兰、英国、瑞典、丹麦、芬兰等,也是此次不支持甚至反对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设限的国家。第二组是工业化水平高的纺织品生产大国,产业结构还来不及充分调整,主要包括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是此次要求限制中国纺织品的呼声最高的国家。第三组是工业化水平相对较低的一些新入盟国家。这组国家又可以细分为包括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在内的纺织品生产大国,以及波罗的海的纺织品生产小国,这些国家的劳动力成本较低,其纺织业的优势也在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加工上。这组国家对中国纺织品“冲击”的体会非常真切,自然会站到支持欧盟设限的阵营中去。其次,我们来看第二个条件。欧美纺织业之所以是强势的“夕阳产业”,是因为等式右边的D3足够大,故D2还具有很大的市场需求。这时发达国家企业会先考虑市场需求,而成本价格劣势就通过政府来寻求保护。在美国,日益衰落的纺织业和服装业在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不亚于汽车工业,该产业的工业增加值高于汽车工业。50年代末,纺织业的产值占制造业产值的4%,如果把纺织业和服装业合并计算,它在1980年占制造业产值的5.6%。虽然纺织业已难以再称得上是欧盟的优势产业,但是它对于欧盟经济的重要性仍不容忽视。目前,纺织业产值约占欧盟工业总产值的4%,欧盟仍是世界第二大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国。因此,纺织业和服装业一直是欧美等国家重要的工业部门。原因就在于D3足够大,所以D2也很大。再次,在如今混合经济的时代,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管理,而充分就业政策是所有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第一个头等大事。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能够大规模的吸纳就业人员,所以发达国家是不肯轻易丢掉这个重要的夕阳产业。在美国,纺织业和服装业在经济中的就业人员的数量高于汽车工业,20世纪50年代末,纺织业的就业就占美国制造业就业人数的6%,如果把纺织业和服装业合并计算,它在1980年占制造业就业人数的10.6%。在欧盟,纺织业就业人数占欧盟制造业的7%,这样的产业发达国家怎么能舍得放弃。超级秘书网
因此,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有它存在的条件,中国和欧美的纺织品贸易争端是一个正常的经济现象,用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可以对他进行解释。可以想象,只要”夕阳产业”市场需求大且能吸纳大量劳动力,发达国家不会轻易放弃,他们必然会寻求政府去弥补他们的成本和价格上的劣势。我们只有抓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这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江西省进出口贸易现状分析
人民币升值对中国经济具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从正面来说,人民币升值意味着人民币的国际购买力增强,有利于降低进口商品价格,使国内消费者受益,同时,也可以降低以进口原材料为主的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从长期来看,人民币升值有利于促使国内企业努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增强中国企业国外投资能力。
人民币升值,对出口导向型行业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出口价格的相对提高,这意味中国产品在国外价格竞争力的下降。另外,出口企业还会遭受出口收入转化成人民币时的汇兑损失,以及由于出口量减少造成的损失。
人民币升值对外贸企业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直接汇兑损失。企业从签订合同到合同真正履行需要几天甚至一月时间,买方按合同付价,随着人民币对美元的不断升值,外贸出口企业结汇时就会产生较大的汇兑损失,影响企业盈利。以纺织业为例,我国纺织品出口基本上是用结算方式,一季度人民币兑美元的升值使该行业出口企业普遍遇到很大困难,企业的利润空间基本上消失。
(2)对于国内采购企业,人民币升值导致成本上升,国际上成本优势逐渐丧失。
(3)出口成交难度加大且具有不确定性。针对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化较大的情况,大部分中小企业出口成交具有不确定性。例如,多数出口加工企业交货期一般在3-5个月,企业计价时要考虑到几个月以后的汇率水平,多数企业用6.6-6.7的水平计算,由于产品多数属于低附加值产品且没有定价权,客户往往不能接受美元报价进行提价,订单因而转向越南等其他国家。
据南昌海关统计,2008年上半年,江西省进出口总值达62.2亿美元,同比增长55.3%。在人民币大幅升值的前提下,江西省对外贸易保持50%以上的高速增长,主要是得益于进口的大幅增长和多晶硅等少数出口产品的迅猛增长。
虽然2008年上半年的出口保持高速增长,但主要是由少数出口产品带动的,在此次调研中,多数出口企业目前处于艰难境地,处于困难的企业整体出现以下几大特点:
①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业受损严重。产品附加值低,其出口利润空间小,人民币升值以后,其经营、生存压力较高附加值产品更大,有些甚至将无法继续出口。以纺织业为例,2007年三分之一的纺织企业利润率有6%-10%,整个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只有3.9%,2008年一季度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达到4.49%,使得很多企业面临的是做多亏多的境地。
相对而言,高附加值的产品,由于其有较大的利润空间,且有一定的定价权,人民币升值造成的损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消化。
②原材料国内采购,出口采用美元结算的企业影响较大。
调研中,一家名为广盛电子的企业称,人民币升值对企业影响很大,他们采用的模式是内购外销,也就是原材料国内采购,产品国外销售,2008年以来,仅汇兑损失就高达800万,而公司的年净利润也仅800万,汇兑损失完全挤占利润空间。相对而言,储科电子采取的是原材料进口,产品外销的模式,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几乎感觉不到人民币升值压力。
2江西省进出口企业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2.1企业避险意识和能力较差
由于长期以来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观念较为淡薄。在此次调研的众多企业中,绝大多数企业没有采取任何经济手段规避或管理汇率风险,仅仅把汇率风险归于政策性因素,仅有一家公司利用外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来规避风险。
2.2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相对滞后
由于我国金融机构还不具备承担外汇风险的能力,放开人民币汇率,未知的风险和冲击可能给我国金融市场造成很大压力。
2.3产品附加值低
产品附加值低的加工贸易导致企业没有定价权,在国际市场上处于被动地位,人民币升值挤压利润空间,产品涨价又不被顾客接受,所受冲击比较大。超级秘书网
3对策建议
(1)原材料与上游产品价格大幅上涨。综合计算,由于原材料及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国内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了20%-30%,成为推动企业成本上升的第一因素。
(2)国内外贸政策的变化。近几年来,由于国际贸易顺差不断拉大,国内被迫调整了外贸的出口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就是对劳动密集型低加工工业的出口予以限制,给企业制造了很大的成本。尤其是对纺织鞋帽、珠宝首饰、皮革、加工、饲料等传统优势产业冲击较大,这些企业又集中在珠三角地区。
(3)央行实施货币从紧政策影响。央行严格限制贷款规模,进一步加剧了出口加工企业资金困难。
在此次调研中,我们发现,从产品需求弹性的角度分析,人民币有限升值对出口会产生一定影响,但是不会对出口产生严重打击。出口企业的艰难情况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在政策制定方面也需考虑到上述几大因素。从企业自身角度来看,应对策略的选择比较重要,政府积极地对外贸企业应进行该方面的引导。
①外贸企业应该高度关注外汇市场,采用金融手段积极规避外汇风险。
要引导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提高企业的主动避险意识,并引导企业加大该方面专业知识和人才的引进,使企业掌握汇率避险方法、工具,进行主动避险。
②开拓新的出口市场,同时扩大内销,双管齐下。
长期以来,江西的三大出口市场分别是欧盟、美国、中国香港。今年上半年则发生巨大变化,排名前三位的为欧盟、美国、东盟,出口额分别为6.8亿美元、3.8亿美元、3.5亿美元,东盟跃升为江西省第三大出口市场。这一现象也表明,在人民币升值的环境下,为了更大的利润空间,存在出口市场转换的趋势,这种转移也缓解了人民币升值对江西省外贸的影响。同时,大多数出口企业在此刻都在积极地拓展国内市场,保存利润空间。
③优化产品出口结构。
外贸企业提高应对能力的根本措施是优化产品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走高质量、品牌化之路,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确保我国外贸企业具有长期的竞争优势。在适当的时候,我国外贸企业更要大胆的走出去,减轻国内货币升值带来的冲击力,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结汇多元化。
外贸企业应该从自身效益出发,在出口结汇时,不要单盯美元一种外币。根据出口地区不同,经与外商协商,选择其它在国际市场流通且汇率稳定可靠的币种作为结汇外币,如欧元、日元、英镑等。
从政府角度来说,可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①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自身情况,鼓励全省各进出口企业坚持以科技进步为推动力,改变过去以初级产品出口为主的格局,大力调整和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对高附加值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②鼓励原材料海外采购。人民币升值使原材料海外采购具有优势,由于进口关税,运输成本等导致众多企业对原材料海外采购望而却步,针对这种现象,政府可以对外贸企业进行一定的进出口运费补贴等政策支持。
参考文献
[1]林宗卿.人民币汇率升值对温州进出口贸易的影响[J].经济论坛,2008,(8).
3、 出国之前,委托商旅接待机构在访问国当地的报纸上刊登贸易访问新闻广告,用广而告之的方法向访问国当地的贸易潜在客户访问团将于何时带何贸易产品和合作项目访问该国,并欢迎光临及交流洽谈等新闻广告,以寻求更多之贸易客房。切忌到了访问国后再现找客户,那已经太晚了,也太迟了。
统计指标体系是开展统计工作的“龙头”。关于贸易统计指标体系问题,3年前有过一场讨论,国家统计局也召开过专题研讨会,形成的共识为:贸易统计既要反映全社会商品流通和商品市场运行全貌,又要反映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行业的发展变化状况。一方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要保留,因为它是反映全社会商品市场运行的唯一指标,许多地区还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计划考核指标,尽管这一指标具有计划经济色彩,而且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另一方面,为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并有利于与国际接轨,贸易餐饮业行业统计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这方面的工作随着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流通产业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工作量和难度都将大大增加,贸易统计工作重心必然要转向贸易餐饮业行业统计。
近年来,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围绕上述两条主线,进行了不断充实和完善,目前基本框架已经成熟或基本成型,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1、对当前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反应不灵敏。例如,对政府关心的商品市场总量平衡状况、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如粮食、棉花、石油、钢材等)供求信息反应得不够;同时反映流通产业现代化进程的指标和分组过于简单,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反映商业连锁经营和现代商业业态状况的统计制度。2、贸易统计指标体系不完善.目前贸易企业生产资料销售量仅占社会销售量的20%左右,不能反映生产资料市场全貌;同时价格信息是商品市场最为敏感的信息,但目前商品价格统计与流转统计为“两张皮”,按不同的统计方法从两个渠道自下而上地统计,难于科学、全面和及时的分析商品市场全貌。3、现行的贸易餐饮企业的统计限额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实用性.目前贸易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过高,能够达到限额标准而进行全数调查的企业数量太少,从而形成了与其他专业统计“抓大放小”截然相反的结果,贸易统计必须“抓小放大”,因为按现行限额标准,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的商品流转量所占比重很大,影响市场趋势。而目前受多重因素的影响,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又难于抓住和抓好。这是目前贸易统计数据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4、目前贸易统计非调查(或派生)指标很少,从而直接影响和制约了贸易统计资料的深度开发。加之现行统计资料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导致贸易统计资料的利用程度很低。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
(一)贸易统计指标的设计应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目的,采取务实和相对灵活的原则。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应随着经济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而相应调整,不应当是一成不变的。目前首要的是恢复居民购买力平衡统计和主要商品产销平衡统计核算制度。因为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领域,绝大部分商品处于买方市场,市场环境相对宽松,政府的注意力必然转向如何启动内需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如何确保商品总量平衡以防止市场波动、如何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国家安全等。在从事这方面的分析研究时,居民购买力平衡统计和主要商品产销平衡统计资料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对国内市场起着预警的功能。可考虑仅要求在国家和省两级统计局利用相关资料进行编算,并不增加基层负担。
(二)尽快制定科学合理和实用的贸易餐饮企业统计划型标准。贸易餐饮业企业划型尚无国家标准,但统计上有一个限额标准,目前这一标准作为贸易统计开展目录抽样的依据,即对限额以上企业实施全数调查,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实施抽样调查。笔者认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企业限额标准对贸易统计工作尤为重要,它直接影响着贸易统计工作的格局和今后的发展方向。根据目前的限额标准(批发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500万元及以上、餐饮企业200万元及以上,年末从业人员分别为20人、60人和40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占全部批发零售贸易业的47%,其中零售企业仅占26%;企业单位不足3万家。建议将目前的限额标准降低,也就是要提高限额以上企业的比重,其销售额应该提高到70%以上,其中零售额比重应提高到60%以上。届时限额以上企业约达到7万家,足以反映商品市场的总规模和发展变化趋势。今后贸易统计只要紧紧抓住这7万家限额以上企业,工作就会变得较为主动,数据质量也有一定的保障。也可减轻限额以下贸易业抽样调查工作的压力。同时现行的许多贸易统计信息(如限额以上企业财务统计指标)也会“身价倍增”,变得很好用了。
(三)要在“十五”计划期内取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从而完成贸易统计核心指标的过渡,并完善贸易统
计指标体系。我国即将加入WTO,贸易统计必须象其他专业统计一样,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现行的贸易统计核心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由于其自身存在许多弊端和目前资料采集方面的制约,数据质量不断下降,已经难以为继;从现在开始,必须统一认识,逐步弱化这一指标,相应突出和加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可能的话应含服务业)的商品零售额统计,因为它涵盖了90%以上的商品零售额,目前可考虑同时公布以上两个指标,2年以后用后者取代现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同时完整的商品市场是由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两大市场组成,生产资料流通总规模的发展变化,反映社会再生产的规模和水平。要在国家和省两级统计部门,主要依据工业统计报表和贸易统计报表有关指标,按季度测算社会中间产品销售总额(或称社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从宏观上反映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变化,这项工作对于贸易统计来说也是责无旁贷的。
(四)要从宏观上研究商品流转统计与商品价格统计的配套问题。这个问题目前比较复杂,因为涉及到现行统计体制问题,但现在必须认真的研究。在现行统计体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可以设想将目前商品零售价格统计基层的采价过程与目前基层商品流转统计过程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商品价格统计和流转统计基础资料的配套,然后按现行统计体制,在县级统计局“分家”,分别按贸易统计和价格统计的不同渠道逐级上报。这样综合资料和许多结构性资料就能配套使用了。
二、关于目前贸易统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统计制度是政府统计部门对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表式、调查方法、报送时间及方式等内容进行的专门规定,它既是对统计指标体系的具体体现,又是对具体统计调查工作的综合要求。统计制度的改革相对于指标体系改革而言,既有从属性,又有相对独立性。就目前贸易统计制度的改革来讲,笔者认为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贸易报表制度修订要遵循“进度侧重反映趋势、年度侧重反映总量与结构”的原则。目前贸易餐饮业报表体系中,必须精简进度报表内容与工作量,以利于上下都能轻装上阵,快速反映商品市场发展变化动态。进度统计只要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贸易企业商品销售总额及其主要构成情况;年度统计则必须全面反映贸易餐饮企业基本情况、流通总规模及其结构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及其经济效益等,为深入分析研究流通产业发展现状、为宏观决策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性资料。
(二)要强化商品类值统计、弱化现行行业统计。目前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标志越来越难以反映贸易企业真实状况,因为按现在许多企业的实际经营范围,己经无法准确地界定和将其划归为某个行业,流通企业在一定范围内经营的情况己不复存在。年度统计中的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统计应加强,因为它反映企业所有制结构;而行业分组目录要大为压缩,仅区分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即可,因为再细分既难于操作,也缺乏经济分析意义。同时要强化对贸易企业商品经营类值的统计,因为详尽的商品分类信息,对处于上游的生产环节和处于下游的消费环节均具有导向作用。建议将目前我国商品分类目录由37个增加到60个以上。
(三)要加强对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我国即将加入WTO,外资开始抢占我国零售市场。这样一方面加快了零售市场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另一方面又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商业传统的经营方式和单一的百货商店零售业态,目前国内零售市场可谓“百花齐放”:连锁经营迅速发展,连锁企业达1500余家,连锁门店超过26000家,销售额突破了1500亿元,超级市场和专卖店亦应运而生。我国商业尤其是零售商业已步入重组时代。但目前尚未建立起完整的涵盖全社会的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制度,既不能为政府提供零售市场翔实的结构资料,也不利于我国零售业的国际比较研究。因此建立完整的连锁经营和零售业态统计制度,无论是对探索其发展变化规律,还是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都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四)要进一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定期统计制度。商品交易市场即有固定交易场所、进行经常性常年交易、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现货交易市场。这种我国特有的商品交易形式近年发展很快,目前全国较为规范的市场近6万家,年成交额突破2万亿元,商品零售额己占全社会的20%。对繁荣经济、方便生活、安排就业均作出了贡献,这种交易形式将在今后很长时间内存在和发展。我局在1999年进行了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快速调查基础上,于2000年起建立了重点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的的季报制度,目前已基本走上正轨。今后主要从报表运作方式、完善统计指标上进行规范和完善。
(五)要尽快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我国目前的商品市场己处于买方市场,大家关心的己经不是哪些商品好销,而是哪种品牌的商品好销,因而商品的品牌信息己经成为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关心的信息。统计部门必须顺应市场形势的变化,适时地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可考虑将目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
商品销售、库存”年报表设计改造成“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年报表,选择与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密切相关的30种商品进行品牌信息的年度统计。
三、关于贸易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
我国的贸易统计抽样调查工作是随着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而提到议事日程上的。从小型贸易企业开始,到目前己经扩大至包括个体经商户在内的全部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业;由于多方面因素,前期推进的速度慢一些,而近2-3年推进的速度明显加快,目前各地区普遍完成了小型贸易餐饮业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试点工作,近10个地区经过连续抽样调查的观察和验证,己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抽样调查精度,具备了用抽样调查数据替代全面统计数据的条件。这项工作的成绩应该肯定,但影响这项工作整体推进和深入开展的问题仍很多。除具有与其他专业抽样调查工作相同的问题(如受分级经济管理模式的制约而使抽样调查工作的推广困难重重、各种干扰因素影响抽样调查数据质量、受传统统计调查模式的影响和束缚而使统计系统自身缺乏调查方法改革的内在动力等)之外,目前贸易抽样调查工作还受调查方法、调查体制以及保障条件等因素制约。所以必须从整个统计设计和理顺统计体制的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和合理安排,才能使贸易抽样调查工作深入和扎实地开展下去,真正发挥出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突破口”的功能。
从近期工作看,各地区已普遍开展了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的试点和探索工作,只是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同而己。目前必须尽快结束全面试点,将工作重点转入抽样调查成果的应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2-3年内使各地区的贸易抽样调查工作达到具备用抽样调查数据替代全面调查数据的条件,并在经费基本到位的前提下,在尽可能多的地区实现数据替代。数据替代及其相关工作的完成,即贸易抽样调查工作基本到位。当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必须尽快对全国的贸易抽样调查方法和样本户调查指标进行规范和统一。对贸易抽样调查方法的采用,国家未作统一规定,只提供了参考方案,由各地区结合实际灵活运用。但目前这项工作进入应用阶段后,改变各地调查方法的多样性以利于调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前提条件。经过多年的实践,可以按“小型企业采用分层等距抽样、个体户采用整群抽样”的思路来规范和统一全国的贸易抽样方法。各地区根据这个原则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抽样总体和样本量,只要对本地区有足够的代表性即可。国家只要求达到一定的调查精度和按一定要求与格式上报抽样调查资料。同时对样本企业(户)的调查指标和相关要求(如调查频率、数据采集方式等)也应统一,以利于抽样资料地区之间的可比和全国抽样调查成果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