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5:56:0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经济效益。笔者分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种类,接着
针对这些合同风险提出了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手段和几种具
体对策。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的目的是通过向业主交付设计要求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来获取工程利润,从而实现项目发展目标和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然而,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施工企业面临工程任务紧张的问题日益严重,而目前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业主利用其有利的买主地位,使施工企业签订过于苛刻的合同条款,而大多数施工企业尚无相关的合同风险意识,因而加强合同风险控制对施工企业有效地规避风险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种类
1.合同条文不完全,不完整,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没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这样导致合同过程中的激烈争执,最后导致承包企业的损失。例如缺少工期拖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的条款或限额太高;缺工期提前的奖励条款;缺少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处罚条款。
2.合同条文不清楚,不细致和不严密所致使承包方不能清楚的理解合同内容,造成失误。
3.其他对承包方苛刻的要求,如要承包企业大量垫资承包;工期要求太紧,超过常规;过于苛刻的质量要求等。
4.业主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分包商(特别是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完工;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者发出错误指令等。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的承包方为了生存不得不与业主签订“黑白合同”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实质上这种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在产生了合同纠纷后,造成的损失无法得到弥补。
二、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
(一)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手段
施工合同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1.建立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企业对即将面临的各种风险加以分析和决策的过程。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小组,将项目的风险管理落实到相应管理部门或项目管理班子。
2.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3.转移风险和开展索赔。工程索赔制度正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还要注意向第三方转移风险。主要通过履约保证、工程保险和工程分包等方式来实现风险转移。
4.防止借资、垫资承接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前就签订协议或者企业间借贷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是无效民事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对施工企业极为不利,可能导致投入的资金不能及时收回或者无法收回。
5.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不要轻易相信任口头承诺和保证,一“字”干金,而非一“诺”千金。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一能获得最大收益。
(二)合同风险防范的几种具体对策
1.在报价中考虑
(1)采取一些报价策略。如将工程中一些风险大、花钱多的分项工程或工作抛开,仅在报价单中注明,由双方再度商讨决定。
(2)在报价单中,建议将一些花费大、风险大的分项工程按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结算。
(3)在法律和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件、附加或补充说明,这样可以给合同谈判和索赔留下伏笔。
(4)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使业主方和承包方双方合理分担风险。这是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广泛,也是最有效的对策,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合同中予以详细地具体的规定,防止意外风险。通过合同谈判争取在合同条款中增加对承包人权益的保护性条款。使风险型条款合理化,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条款做修改或限定,防止独立承担风险。
(三)重视风险转移
1.是向业主索赔,这是施工单位常用的,也是最有效的风险转移的方法。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
2.是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包括进行保险和担保。
3.是将分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移风险。
4.是与其他承包商组建联营体,共同承担风险。
5.购买保险。
工程保险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购买工程保险后,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财务损失时,承包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通常承包工程保险有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保险。承包人应充分了解这些保险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以作出正确的保险决策。
(1)组织得力的投标班子,进行详细的招标文件分析,作详细的环境调查,通过周密的计划和组织,作精细的报价以降低投标风险。
(2)对风险大的工程派遣最得力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组成精干的项目管理小组,在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材料供应、资金供应、劳务安排等方面予以特殊对待,全力保证该合同实施,并将该风险大的工程作为施工企业的各职能部门管理工作的重点,从各个方面予以保证。同时作更周密的计划,采取有效的检查、监督和控制手段。
6.对技术复杂的工程,采用新的,同时又是成熟的工艺,设备和施工方法。
1 企业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1 合同主体风险
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主体资格来说,其法律的具体要求有着明显的差异,通常情况下,企业都是要具备相应行业的营业执照的。而对于房地产、建筑施工以及药品等特殊的行业来说,在其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审批证书和资质证书,以保证企业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合理合法的。一个企业的主体是必须要参与到合同当中去的,这样才能保证合同中的条件是有效的,同时也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1.2 合同内容风险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内容都是由合同条款以及附属文件这两部分组成的,而合同条款主要包括了以下的内容:合同当事人的住所、质量、名称、数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方式、地点以及违约的责任等,而附属文件则主要包括依据合同双方约定所形成的图纸和文字等资料。所以,我们必须保证合同内容是足够完整的,否则合同双方就可能出现分歧,从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另外,合同的条款之间也应是彼此一致的,否则由于认知的不同,合同双方就会出现争议,也会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的履行。
1.3 合同程序风险
对于某些类型的合同来说,有着十分严格的审批程序,如果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时是在未经批准的条件下,那么就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的。举例来说,建筑施工行业的合同应在办理了规划审批同时获得了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生效,而中外合资企业的合同也应在主管部门审批合格后才可生效,否则合同就应是无效的并且应立即被撤销,而要想保证这部分合同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就应补齐相应的手续。
1.4 合同履行风险
确定了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后,双方当事人就应依据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而在履行的过程中,难免是要出现问题的,必要时还必须对合同进行修改和变更。修改和变更合同时应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否则是不可以随意的修改或是变更合同条款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从而为企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
2 企业合同存在风险的原因
2.1 企业对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我国的合同制度大概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才逐步的发展并完善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部分的企业都认识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却还是存在着轻视合同管理,而只重视合同文本的问题,对合同可能出现的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也没有采取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办法,也就无法发挥出合同的真正作用。
2.2 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不同规模的企业,其在人员能力、发展理念、经营范围以及管理水平上都是有着高低之分的,所以,其合同管理的水平肯定也是参差不齐的。普遍的情况都是规模较大的企业,其管理水平较高,并且人员的综合素质也要高些,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管理水平都是较低的。从实际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对于专业的负责合同管理的人才还是十分缺乏的,他们自身的合同管理的技术水平以及实践经验都不高,就不能有效的管理合同中的各类风险。
2.3 管理手段落后,并且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也不健全
我国的企业在管理合同风险的过程中,普遍采用的都是静态管理的方法,并不能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的管理手段,所以,也没有取得理想的管理效果。而实际上企业合同的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作,因此,我们就应建立一个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但实际的情况却是,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并且也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3 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对策
3.1 事前风险管理
(1)合同策划。这部分内容就是指企业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实际特点,罗列出合同中的关键事项和主要条款,并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从而选择一个最优的方案,一般情况下,在策划合同时,我们应首先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如重要条件的确定、各个条款之间的一致性以及合同的形式等问题。(2)相关合同之间的协调。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企业要签订多个彼此有一定联系的合同的情况,所以,我们有必要对它们之间的相容性和一致性有足够的了解,从而避免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保证每一个合同的顺利完成。
3.2 事中风险管理
(1)企业应专门设立一个管理合同的岗位,这个岗位的职责就是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管理。其主要负责的内容有:及时的分析并且确定合同中的风险重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及时的编制会议纪要以及信函等书面资料;准确的发现合同中的纰漏以及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为确保合同顺利、有序的履行完成,还应做好与合同各相关方的协调和沟通工作;(2)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为了确保合同管理人员所采取的管理行为都是有章可依、有迹可循的,那么我们就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了合同中存在问题的请示程序、批准的程序、文件的审批程序、文件的签字程序以及合同的变更程序等;(3)合理的利用合同所赋予的权力。在签订了合同后,企业就应充分的利用合同所赋予企业的权力,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进行全程的参与和监督和检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防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同时也有效的控制了合同履行的质量、进度和成本。
3.3 事后风险管理
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同样也要对合同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1)妥善的保管合同资料。在合同履行完成后,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应立即将合同及其相关资料收集完全,并且将其妥善的保管起来。在法律上这些资料就是重要的依据,在发生法律纠纷时,其能够降低企业所产生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2)行使索赔权。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并没有行使索赔权,那么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就应行使索赔权,并且应时刻关注索赔的进展,出现问题时可采取法律手段;(3)对合同进行总结评价。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及时的对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为以后的工程项目提供宝贵的管理经验。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提高合同风险的管理水平。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对企业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企业合同存在风险的原因以及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对策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合同既是保障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关键因素,同时也是企业对外开展各项活动的纽带,由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管理人员多、机构多以及管理时间长等特点,也导致了其风险是很大的。因此,我们应充分的分析合同风险的种类以及导致合同出现风险的原因,从而从事前、事中以及事后三个阶段分别制定出有效的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对策,做好对企业合同的风险管理工作,为企业带来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实践证明:合同风险管理对于保护施工企业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要搞好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必须至少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目标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和履行过程中对不确定性因素进行预测与应对控制,如风险规避,减轻,自留,转移及综合运用。以使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二、思想重视,制度保证
施工企业决策层,管理层要形成合同风险管理的共识,一切施工行为是以合同为前提的,合同风险管理是源头,许多施工企业都有过草率签合同而吃亏的经历。停工,索赔,官司不断。有的甚至导致企业倒闭。合同风险管理得好能避免损失与许多前述的麻烦,并为企业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打好基础。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项系统与协作工程,要靠企业内部法律,财务,建造师,谈判专家等各专业人才的通力合作才能做好。其中,财务人员起着重要的资源使用监督,预测和核算的作用,,合同项目的经济效益的实现,净现金流入量,资产的安全与增值都是与财务人员卓有成效的工作分不开的。
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工作流程,规范化运作,相关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制约,责任落实到人。
三、遵循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一般步骤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全方位,全过程,多人员参与的一项管理活动,具有复杂性,多变性,时效性,周期长等特点。但也遵循一般的规律,每项合同风险管理活动都要按实现既定的目标进行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合同实施,检查与应对,总结经验与教训等步骤,以不断增强合同风险控制能力,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1.合同签订前的准备
要明确合同目标,权利和义务,执行环境,对合同主要条款的理解,分析与研究。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资料,如::资信状况,业绩,履约能力,是否提供履约担保等,汇总各方面的因素,由施工企业决策层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2.合同实施
合同实施是指落实合同具体内容,采用合理的网络管理模式,调配资源和安排作业技术活动,以实现合同目标,其中,财务人员应根据计划,会同项目经理合理安排资金,对各项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核算,确保安全。履约中的经济业务要纳入企业统一核算,进行规范化账户处理,宜兴许多施工企业在无锡的分支机构由于财务核算不符合要求,账目混乱,多次被工商与税务部门处罚。
3.检查与应对
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有的是很难预测,很难控制的,如资源涨价,政策变化,经济环境,自然条件,自身的原因,对方当事人的意愿等。这就要求施工企业不仅仅要认真履行合同,更重要的是要对履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进行处理,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对于由于对方当事人原因的,要求及时改正并提出索赔;对于工程量变更的,签证手续必须齐全。对于不可抗力原因的,除合同约定的外,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提出妥善的解决方案,对于给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限度而得不到补偿的,施工企业可考虑取消合同;对于由于自身原因的,要及时查明纠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把各项损失和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力争避免对方的干预。
四、总结
合同履行完毕后,施工企业要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和分析,项目经理,财务人员,法律人员要写出专门报告,而后汇总整理成书面总结,作为以后合同风险管理的依据。
一般而言,与施工企业有关的合同主要有项目总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融资合同等。
1.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有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之分,格式合同在我国国内主要指由原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国际上主要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示范文本;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ICE)的合同示范文本;美国建筑师协会(AIA)的合同示范文本。
国内有的建设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开发企业使用的是其自己设计的合同,此类合同一般对其自身有利,对施工企业比较苛刻。施工合同文本在招标文件中已由建设单位确定,施工企业没有选择权,只能认真研究与应对。如万科在无锡的“万科城市花园”项目,施工合同文本由万科提供,其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条款中载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明了,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检测,竣工验收,施工技术,管理,利润,税金等各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有乙方负责。”。另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条款中载明:“本合同价款在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量为包干价,均不调整(包括政策性调整也不调整)……。建设单位将本应其承担的部分风险转嫁给了施工企业。施工企业要么放弃合同,要么设法化解风险,减少不利因素的影响。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不言而喻,但实践中,还有不少施工企业因草率签订合同而蒙受巨额损失,如宜兴某龙头施工企业承建的四川地震灾区汉旺镇援建项目,由于对当地的合同履行环境研究不足,导致该项目发生亏损。
施工合同的履行是权利与义务的兑现过程,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合同条款是合同履行的依据,施工企业必须认真,负责地履行义务,同时要掌握建设单位的履约能力。特别是工程款的按期支付,尽量要求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如对方发生履约异常情况要及时应对处理,减少损失。宜兴某二级施工单位2008年承建了无锡惠山区的某民营企业厂房项目,建设过程中,该企业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最终破产,而该施工单位合同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预控,导致亏损近760万元。
对于挂靠人以施工企业的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由于施工企业对挂靠人和建设单位不了解,又往往只收了管理费了事,而疏于对挂靠人的监督管理,当挂靠人见项目无利可图时,大多卷款一走了之,留下一大堆后遗症:偷工减料,延误工期,拖欠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现场管理混乱等。施工企业不得不为其“擦屁股”,还要面临建设及工商主管部门的处罚,得不偿失。为了规避挂靠风险,施工企业要么拒绝挂靠,要么对挂靠人有选择地“收编”,纳入企业统一规范化管理。
合同履行完毕,施工企业财务,项目经理部,投标,审计,法律等部门要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及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文字,为以后合同风险控制提供借鉴。
2.物资采购合同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物资包括建筑材料(含构配件)和设备等,采购需要经过订货,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安装等环节,是非常复杂的过程。施工合同大多是固定总价合同,而原材料要占整个工程造价的60%以上。物资价格上涨是主要风险之一,施工企业控制此类风险可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有:套期保值,通过期货市场对期货合约进行买卖,与现货市场反向操作,抵消价格上涨风险:与供货商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锁定价格,物资的包装,运输,交付验收,价格结算,违约责任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分清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物资采购合同要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
3.劳务合同
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同于一般工业企业的连续,均衡的生产,施工企业用工要根据承接工程项目情况而定,既要维护自身企业的利益,降低用工成本,又要尽社会责任与义务,在不违反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前提下,为了降低劳务用工风险,根据建筑业的特点,可将建筑劳务分以下三种形式处理:劳务派遣,施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将对日常用工繁琐的管理工作剥离出去,降低用工成本及管理成本,转嫁用工风险:与工人签订以完成一定建筑任务为内容的劳动合同,这种形式便于灵活用工,按需用工:将建筑劳务进行分包,这是主要形式,也是发展趋势。
将建筑劳务进行分包的,施工企业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必须对承包人严格管理,首先要了解劳务承包人的资质,技术人员配备,材料,设备。周转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避免将劳务分包给“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避免让劳务承包人直接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施工企业应全过程对劳务承包人的施工行为进行管理,监督与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按图施工,规范施工,工程款的使用,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对于其违反分包合同,影响整个项目计划的,施工企业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必要时可终止合同并索赔。
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有哪些?企业应该如何防范合同风险?笔者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就这两个问题谈谈自己的浅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1.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管理不好合同,就管理不好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因此,管理者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在日常合同管理中应当注重防范五个方面的风险:
1.1避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合同无效的风险。
1.2避免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合法和意思表达的不真实,防止对方利用合同诈骗的风险。
1.3避免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遗漏主要条款,防止合同权利残缺的风险。
1.4避免未签订合同、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1.5避免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的风险。
2. 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源头之一,不能控制合同风险,就不能避免企业经营风险,从而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利益损害,所以应当尽可能地防范合同风险,主要措施有:
2.1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从合同的含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形式,合同的生效、无效等与合同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另外,我国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除《合同法》之外,还有大量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导致合同的无效,造成巨大的损失。
2.2企业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企业在签约前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对设计、施工队伍还应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业务部门经办人对上述证件复印件应留存备查。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必要时,企业业务部门应派专人实地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对方的商誉、财务状况、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人员构成等。
2.3合同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目前我国法律认可的合同形式有口头、书面和其他三种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一般仅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比口头形式复杂,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所以,最好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2.4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同时,经办人应认真填写合同中所列明的每个条款,尤其应当明确约定标的物及其数量条款、质量和包装条款、付款方式和时间条款、交货方式和时间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以及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注意用词严谨,避免语意模糊。另外,需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违约金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等等。
2.5及时行使法定抗辩权。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对于降低交易风险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次序,企业作为先履行一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出现财务危机或濒临破产等情况,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如企业作为后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先履约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次序,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2.6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应具体明确。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在选择“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时,建议进行“协议管辖”。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比较友好,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法院,就不必在事后因管辖问题发生争执而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了。另外,如果合同双方约定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那么要明确约定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2.7加强对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章专用。对外签约不宜使用业务印章,应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宜由专人负责。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得外携公出,禁止出租合同专用章,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书、信笺或任何空白纸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每次使用或外带,应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批准并进行登记备案,完善用章手续。
2.8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严格合同审查规则和程序。企业要实现订立合同的预期目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对企业内部各部门起草的合同做认真的推敲,进行审查把关,审查合同的标的、内容、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属于国家允许、鼓励经营的范围,还是被限制或禁止的范围;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完备、严谨,以保证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切实可行。合同审查人员审查时,有权询问与合同谈判、签订的有关情况。若发现合同有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并要求委托人或经办人员修改或纠正,以符合合同谈判、签订、审查的各项要求,从而杜绝合同隐患。
2.9实行合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要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救济”作用。法律事务部门有权介入重大合同签订前的资信调查、实质性谈判和正式签约、审查以及合同履行、争议解决的诸阶段、全过程的动态活动。企业应制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配套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化、程序化。
2.10加大对合同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促使各级管理人员真正做到自觉依法办事。企业应制订《合同考核办法》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序列之中,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工作布置,每季度末重点对有关业务部门所签订、履行的各类合同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求上述业务部门整改;如未能整改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则按《合同考核办法》处分。
参考文献:
(二)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提升企业信誉度。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企业若想生存并发展,不光应有合格的产品、诱人的价格,而且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可以保证企业与良好信誉的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可以对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保证按时交货,在企业面对违约、合同变更中,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减少客户及自身的经济损失,并给客户留下守信用的形象,利于今后与客户长期合作,健康、持续地发展。
(三)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经济利益。规范、合理的经济合同可以保证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经济利益,但由于企业对于合同条款的漠视,将导致企业出现违约时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可以促使企业各个业务部门对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实时跟踪,不断降低企业成本,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义务,正确地处理合同变更、纠纷,使企业创造更多财富。
二、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对经济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足。企业领导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将主要精力放在扩大产品销量、降低产品成本上,对于签订的经济合同重视不够,甚至在发生买卖行为时未与客户签订经济合同,无法保护企业经济利益,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二)企业经济合同行为不规范,易导致企业承受巨大经济损失。由于企业对经济合同管理重视不够及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匮乏,在签订经济合同时,未将交货地点、违约责任、自然灾害免责条款等内容列入合同中,甚至缺少必要的法人签章或企业公章,一但发生法律纠纷时,则面临复杂的法律诉讼过程。
(三)缺乏有效的经济合同管理手段,降低合同风险管理效率。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方式落后,对合同编号管理不严,经常造成合同丢失,当发生法律纠纷时,无法向法院提供有效凭证;未能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合理使用合同管理软件等网络计算机技术,合同签订、修改、变更存在随意性,合同条款的修改及管理无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违约风险及人、财、物的浪费。
三、加强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企业法律意识,防范潜在经济合同风险。目前,我国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缺乏法律意识,未能按照合同法律规定条款进行合同签订、履约,最终导致企业间产生合同纠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及丧失商业信誉。企业应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学习、更新法律知识,以法律武装头脑,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争取最大利益及避免发生违约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例如,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前可由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中介机构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针对本企业存在的潜在不利条款,并对合同中担保人及资产抵押物价值、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保证客户违约时企业利益得到足额补偿。
1.企业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1.1合同成立的风险
合同成立,即订约双方但是人针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订立合同指双方达成协议,表明了各方意思并一致。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方式为要约、承诺。在当事人协商过程中,一般情况下要一方先做出意思表示,另一方予以符合,前者即为要约,后者即为承诺。因此,在法律角度上来讲,合同订立时的程序分为要约和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达,要约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
另外,根据《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来订立的合同,如果要约人制定了特定的系统来接受数据电文,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便为到达时间,如果没有指定特定系统工程的,那么就将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当做达到时间。
1.2 合同生效的风险
在合同签订后,无论何时都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无论何时都可以向对象履行义务,决定与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成立表明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的内容进行一致认可,合同生效即合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开始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要自成立之时开始生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和等级等各项手续生效的,要按照规定来办理各项手续。
1.3 合同形式的风险
在外在表现形式的角度上讲,合同能够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一般来说,要式合同要求当事人一定要采取一定的形式订立之后才能够生效,例如书面的文字、传真等,而口头合同中当事人要以语言来作为意思的表达,有许多合同法律都要求采取书面的形式,例如房屋买卖和抵押等。
如果法律规定必须要采用书面的形式,那么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话,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来讲,采用口头合同的原因主要为:便捷省事、特殊的信用关系、没有订立合同的习惯、有其他能够证明交易关系的存在等。
2.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措施
2.1 合同签订前的措施
合同签订前采取的措施即事先防范,事先防范建立在法律风险防控的基础之上。在合同签订之前需做的工作主要为审查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能力、信誉等。具体为以下几方面:1.合同主体一定要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2.通过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和资信的审查能够了解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金情况、货源情况、技术情况、能力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商业信誉等。3.一般情况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确定的合同,普遍具有公平、公开的特征,并且能够适当的降低成本。
2.2 过程管理中的措施
2.2.1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企业出现法律风险的根源表示内部管理制度的漏洞和不完善,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体系才能够在实质上防范法律风险。在企业进行制度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以及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制度规范来制约各级管理行为,使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和标准,另外还要克服“人治”的观念,避免管理行为中出现随意管理的现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的合同管理制度,结合自身企业特征实际,充实完善新内容,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
2.2.2 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
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控制,不仅需要有制度进行保障,更要有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进行配合,因此要不断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提升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组织一些法律培训和学习活动,促进依法治企的实现,从而达到控制法律风险的目标。
2.2.3 落实合同管理基础工作
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如果连基础工作都做不好,那么精细管理便无法实现。因此,要与自身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实际进行结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证每项工作都能规范的、标准的。另外,可以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基础工作的检查活动,来促进企业职工落实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基础工作水平。
2.3 合同签订后的管理措施
企业面对的是千变万化的市场情况,风险往往不期而至,让企业措手不及,因此要企业内部要建立起合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对一些潜在风险进行全程的监控,如果发现情况和监控偏离的话,那么要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首先,要建立健全证据预警机制,证据预警机制机在无收发货记录或是合同收发记录存在瑕疵,有可能会造成合同效力和履行等负面影响的时候,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提出,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法来进行补救。其次,建立健全时效预警机制,针对一些距离最后付款较长时间未达成书面还款协议的合同,要及时向业务人员提出催收等。再次,建立健全质量预警机制,要经常性的提醒业务人员在约定检验期内,对货物的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并对相关书面证据进行保留。最后,建立健全偿债预警,如果发现有逾期贷款或是负债方有合并、破产、改制等行为,会影响到合同履行时,企业要形式自身不安抗辩权和代位权等寻求司法救济,利用法律保护自身,从而达到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3.结论
本文通过自身多年工作经验以及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查阅和研究,针对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何进行风险管理提出了一些个人建议和措施,希望能够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为外贸企业的管理者提供参考,并为合同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敲响警钟,要全面的、科学的、深入的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研究,才能够保证风险在控制范围内,并能够及时的、积极的采取应对措施,为企业更好的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陈雅玲.浅析我国外贸企业的风险管理问题[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04(82):60
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并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建筑市场法制环境。然而,由于由于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多、质量要求高、产品固定地点、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约束等具有经济性技术性的特点,再加上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处于多重关系的市场下,市场对业主的约束和规范甚少,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和不利地位,合同风险防控依然是企业一项重大而艰巨的管理任务,如何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成为每个施工企业生存发展中必须时刻重视的关键性内容。笔者从事经营工作多年,参与过大大小小数百项工程的投标及合同谈判,对合同管理中“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步步险招,险象环生”的谈判风险深有体会,现仅就合同谈判阶段的风险防控作浅显探讨,以供交流。
一、合同谈判阶段施工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一般来说,合同谈判阶段,主要面临的风险如下:
1.1 投标决策风险
投标决策是投标单位选择项目、确定投标目标和制订投标方案的一项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上出现许多工程招标信息,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存在着决策是否正确的风险,如,面对招标项目是否投标,采用什么策略投标,以什么身份去投标,运用什么投标技巧等。
1.2 工程量清单报价风险
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在研究标书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依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程,拟定初步施工方案,进行成本计算和分析,再按BOQ 表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报价应是一个综合单价,不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还包括管理费和利润,再加上一定的风险费用。因此,投标报价,是结合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通常情况下单价是固定的,工程结算都是以不变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的,可见,单价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投标单位盈亏程度,投标报价时,投标单位需要很好地把握好单价的分寸,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同时使精度也可以接受。
1.3 合同条款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合同的谈判与拟订过程中,一般来说,施工企业都无法掌握施工合同的签约主动权,而且有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是不同的两个部门,部门之间的互相沟通不给力,履行合同的部门不清楚签订合同部门的有关合同的设计思想,往往只关注合同的工期、质量、拨款等主要指标,很容易造成合同签订后无法正常履行的后果。如果施工企业对任务书或招标文件理解错误,不注意合同条款的完整、严密、准确、合理、合法,其结果会使业主在条款措词或表述技巧上占优势,甚至被业主引入陷阱,把到手的利益丧失殆尽,而且还要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业主对超过的部份应给予补偿。显然,承包人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承包人将会有较高的盈利。又如,某合同中规定,承包人采购运进场进的工程材料,必须经业主工程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标准,业主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承包人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二、严格合同签订,防范合同源头风险
2.1 把握政策,综合考虑,作出正确的投标决策
一是选好投标项目。面对众多招标项目,投标单位应谨慎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对于以下项目如:①超出自己业务范围和经营能力之外的项目;②现阶段已承包的任务较多,而新的招标项目风险较大;③竞争对手技术等级、信誉和实力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中标几率比较小,尽量不要参加投标。
二是考察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情况。作为投标单位,应考虑业主有无合法地位,对招标工程是否有主体资格,其支付资金能力和信誉度如何;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能力及职业道德素养等。
三是明确投标身份。投标单位投标的身份有三种:独立投标、联合投标及分包。投标单位应根据投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特点、自身的技术与管理能力,确定自己的投标身份。
2.2 加强合同谈判,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一是充分深入做好合同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特别是项目背景资料的收集,包括,招标文件、项目背景资料、项目相关政府批复及批文、业主的补充澄清资料、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投标澄清函、概预算造价初步文件以及工程项目的立项及信息获取、土地性质、项目目前的进展及存在问题、建设资金来源等。
二是做好业主方的资料收集工作,同步分析己方优势,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尽可能收集整理有关合同对方的各种基础资料和背景材料,在充分了解业主方的背景情况下,要对自己的情况进行充分分析,甚至是做一个双方优势劣势及互补对比分析。
三是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令的最新动态及趋向,熟悉合同法的相关利益条款及与建筑工程施工息息相关的地质勘察、设计及监理相关合同的内容及规定,对于国家政策支持的新技术及新工艺,要有一点的认识和倾斜,将这些知识融合进合同谈判中,为施工方的谈判争取更为有利的筹码。
四是针对项目选择谈判人员,将企业的法律顾问、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技术经济人员等纳入谈判小组,组成一个紧密配合、保持步调一致的团队,才能做好整个谈判工作。
五是查找招标文件漏洞,对合同条款做出分析。尽量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和议题进行商讨,掌握谈判议程,合理分配各议题的时间。同时,要对每个条款设置自己的谈判底线,一旦超出谈判底线,则不应再让步。
2.3 加强合同条款的研究
承包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条款的严密性、规范性及逻辑性,在订立合同时特别注意把风险的责任范围说明清楚,在未来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风险的问题,如外部条件因素产生的风险应由谁来分担,业主指定分包商的价格确定和违约责任等风险,可以在合同签约阶段,通过修改、补充合同中有关条款来解决,力求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原则与业主明确责任分担,特别要注重合同的交底,从而达到降低合同条款风险的目的。
2.4 加强合同评审
进一步强化合同集中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突出合同管理重点,加大对重大合同的审核力度。审点包括先前发现的问题是否落实,不利的、苛刻的、风险型条款是否已作修改,新增加的合同条款是否会带来新的问题和风险,合同双方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合同中是否仍存在漏洞和不确定性,现知的风险是否有相应对策等。尤其是在国际工程中,由于不同语言的翻译和不同国家的工程惯例,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的理解,避免合同中的矛盾或二义性解释。切实发挥合同审核机制和备案机制的功能,对标的较大、工程复杂和合同条款苛刻的项目,组织专家研究,建立有利的施工合同环境。
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因此,在合同谈判阶段中,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各个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周到,并作明确的确定,不能存有侥幸的心理,只有作好每一个环节的防范,合同风险才得以有效避免,企业的利益才有保障。
(一)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提升企业信誉度。在市场竞争不断激烈的今天,企业想要发展,不光应有合格的产品、诱人的价格,而且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可以保证企业与良好信誉的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可以对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保证按时交货,在企业面对违约、合同变更中,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减少客户及自身的经济损失,并给客户留下守信用的形象,利于今后与客户长期合作,健康、持续地发展。
(二)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降低企业经济风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但最直接的风险来自确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经济合同,例如,企业未对违约责任进行认真审核,如果无法按期交货,则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再如,企业对于一些老客户,在销售过程中未与其签订经济合同,当客户无法偿还货款时,企业则面临举证责任难等问题。企业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合同中隐藏的潜在风险、减少由于工作人员马虎使企业面临风险、提醒企业按时、按量履行合同、提高对企业合同保管重视程度,最终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经济风险。
(三)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经济利益。规范、合理的经济合同可以保证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经济利益,但由于企业对于合同条款的漠视,将导致企业出现违约时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可以促使企业各个业务部门对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实时跟踪,不断降低企业成本,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义务,正确地处理合同变更、纠纷,使企业创造更多财富。
二、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对经济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足。
企业领导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将主要精力放在扩大产品销量、降低产品成本上,对于签订的经济合同重视不够,甚至在发生买卖行为时未与客户签订经济合同,无法保护企业经济利益,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二)企业经济合同行为不规范,易导致企业承受巨大经济损失。由于企业对经济合同管理重视不够及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匮乏,在签订经济合同时,未将交货地点、违约责任、自然灾害免责条款等内容列入合同中,甚至缺少必要的法人签章或企业公章,一但发生法律纠纷时,则面临复杂的法律诉讼过程。
(三)缺乏有效的经济合同管理手段,降低合同风险管理效率。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方式落后,对合同编号管理不严,经常造成合同丢失,当发生法律纠纷时,无法向法院提供有效凭证;未能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合理使用合同管理软件等网络计算机技术,合同签订、修改、变更存在随意性,合同条款的修改及管理无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违约风险及人、财、物的浪费。
三、加强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济合同行为。
一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本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在签订、履行、归档过程中能够按照制度执行,降低企业经济风险,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制度的内容不仅应涵盖合同签订等全过程,包括对合同的洽谈、审核、终止等全部程序。例如,在与某客户签订合同前,由销售人员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如果选择赊销方式进行销售,还应取得客户的资产抵押或担保,并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避免企业由于客户无法支付货款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而且应该详细规定各个业务部门在经济合同管理中的职责范围,给予合同管理部门一定的配合、支持。同时,制度中应体现部门、员工合同管理奖罚制度,督促、鼓励员工重视合同管理工作,促使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在企业内部成立法律咨询机构,由该部门专职负责经济合同涉及的法律事项。同时,该部门应与合同管理部门联合制定合同审核、归档、纠纷处理等制度,保证企业经济合同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通过采取事前审查、事中跟踪、事后监督手段对经济合同管理全过程进行监控,保障企业合法利益不被侵害。三是合理使用网络计算机技术,对合同审核、签订、履行跟踪、变更、终止全过程进行监控,避免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恶意篡改合同行为的发生。
(二)提高企业法律意识,防范潜在经济合同风险。目前,我国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缺乏法律意识,未能按照合同法律规定条款进行合同签订、履约,最终导致企业间产生合同纠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及丧失商业信誉。企业应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学习、更新法律知识,以法律武装头脑,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争取最大利益及避免发生违约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例如,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前可由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中介机构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针对本企业存在的潜在不利条款,并对合同中担保人及资产抵押物价值、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保证客户违约时企业利益得到足额补偿。
(三)录用、培训合同风险管理专业人才,提高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水平。企业规范经济合同管理行为,首先需加强机构、人才方面建设。
一是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专门经济合同管理部门,专职负责对合同拟定、签订、履行、归案进行日常管理,企业领导应带头重视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促使企业各个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并从人、才、物方面给予经济合同管理部门支持,保证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企业应面向社会录用法律、合同管理方面专业人才,保证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人才供应。同时,定期聘请法律专家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涉及违约责任、条款审查、公章管理等方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企业面临合同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郑金河。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中国市场,2015 年第 13 期。
前言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市场经济属于法制社会,也是合同和契约经济的社会;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现代社会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合同社会,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的好坏直接受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影响。自从我国2001年加入了WTO以后,中国的建筑市场逐渐步入国际轨道,因此国家也非常重视对建筑市场的秩序的整顿工作。然而,我国不完善的法律体系,较为淡薄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导致很多建筑市场不依照法律办事、不严格执行法律现象的发生。所以,建筑施工企业须紧抓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降低工程的施工风险,进而增加企业收入。
合同的管理是指合同的审批、签订、执行、变动、休止以及违约的相关处理等过程,并对全过程的计划组织与调节控制以及诉讼和督查的总称。然而,企业合同的管理的整个过程都潜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建筑施工的企业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风险,因此,在建筑施工的企业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而且加以识别合同管理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控制,尽可能地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几率,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建筑市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行的是首先进行定价然后成交的期货式交易方式,这也就决定了建筑行业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同时,因为建筑工程一般投资量大、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损耗多、质量要求较高、产品的地点固定、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等特点,在关系复杂的市场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在进行市场交易时,责、权、利三方面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市场中关于约束业主的规范法规还是比较少的,合同常出现仅对单方面有约束力的现象,把施工的承包方置于劣势地位。目前,建筑市场的法制环境逐渐趋于规范化,且当事人具有自治原则,在这种新形势下,怎样强化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并有效防止和避免市场中的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在自身保护和科学化管理中的效益最大化,这是目前施工企业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常见存在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
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风险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合同自身所产生的风险,另一种是潜藏于合同条款中的“陷阱”。
(一)工程款中支付条款存在的风险
按照时间进行划分,支付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工程款一般按照预定款、工程进度款以及尾款和退还保质金来进行。目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拖欠问题一直是困扰施工企业的最大最严重的问题。很多施工企业带资施工或垫资施工,严重扰乱了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与运营,以此同时,很多“烂尾楼”现象也随之出现,导致施工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前后不一带来的风险
在具体的建筑施工中,工程的变更和洽商等多方书面文件与协议在众多合同文件中是最具有法律效益的,而且,后来补充的签署文件与协议与之前签署的相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在展开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过程中,若工程管理人员在执行合同时,遇到签署的文件和协议与之前遇到的不一致,且存在对自身的不利因素,那么就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
合同中将价格固定,即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应该在专用的条款内容中把合同的价格条款事先约定好,具体包括风险费用与风险波及范围的有关计算方法,且不再调整那些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合同条款。这种合同方式,使建筑施工企业承受了最大的风险。若合同采用总价固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少双方的价格争议,承包商便不再有那么多索赔机会,同时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价格风险和工作量风险。承包商市场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虽具有较高的工作量预算却没有很具竞争力的报价,中标难度大,若降低工作量预算,势必会使自己承担更大的亏损风险。
(四)工程变更时带来的风险
工程项目一般具有较长的施工时间和较大的项目复杂性,因此,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时常会涉及到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若是承包商在施工中,对施工的有关设计提出更改意见或者提议更换设备材料等合理建议时,须经过业主双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变更。否则,若进行擅自变更,即使有一定的合理性,也要让承包商来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且还要延长工期,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二、防范和规避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合同时,要探索该怎样降低和避免风险,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一)采用合同担保的方式避免欠款的风险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许多承包商应开发商要求自行垫资或不付预付款等方式,直接进行施工,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风险。为了能够保证施工且可以收回自行垫资,承包商要要求业主给出书面担保,且在合同条款中对担保的期限和范围给出明确的规定,让业主出示支付担保,以保障工程款可以如期付给承包商。合同担保这一形式的实施,可以很好地避免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出现。
(二)减少避免合同中的矛盾和文字的二义性解释
施工企业的合同一般条款很多,因此合同的矛盾与文字的二义性在所难免。尤其在国际工程中,因为不同的语言和国家的工程惯例之间存在差异,对同一条款的理解却不同。根据一般惯例,承包商要对合同的理解负责。所以,若承包商对合同的意义和标准理解不是特别透彻,而且对于那些出现前后矛盾的地方,应向业主征询以彻底搞清楚。若业主没有给出及时回复,那么承包商有权利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争取对自身最有利的解释。
(三)做好调研工作,完善专用的条款
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投标之前,要及时发现并分析项目中潜在的风险因素,特别是在工程中标后进行合同谈判时,必须用专业条款切实对风险范围作出规定,这个规定的范围越明确详细,施工企业在执行合同的管理时担受的风险越小。
(四)在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实行合同管理制度
在对合同实施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行管理时,必须找准合同这个核心,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所以,承包商要在签合同时检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文件齐全、内容和条款完整性、公平合理性以及准确清晰性。检查合同的内容和结构是否完整,将合同文本和标准的合同结构与文本进行对比,以做到为合同的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指南。在执行合同时,应严格遵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杜绝违反合同的有关条约与规定现象的出现,将合同的风险最低化。
小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施工企业单位管理的一个核心,这项工作具有十分繁重且复杂,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始终,与企业管理工作的中的风险的防止与规避息息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企业获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可以大幅度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保持建筑施工企业在经济市场中长盛不衰。
参考文献:
[1]朱建生.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J]. 中国经贸. 2011,(22).
1.油田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简介及其特点
合同是市场主体之间进行经济活动和合作意向的重要纽带,其最终目的是通过商议达成对双方或者多方互利的条件。而合同管理是针对于企业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的整个过程而言的,因此各个环节对于合同的顺利执行和目的无偏差实现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涉及到多方利益的油田企业合同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油田企业合同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数量大,种类多。在油田企业的经营活动生产实践中,涉及到多方的合作、配套设施的建设,这些都需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以保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除此之外,技术的引进、设备的安装、劳务雇佣、土地赔偿等,都涉及到各种合同。(2)执行时间长。由于油田企业生产活动是长期连续的,因此一方面合同在签订前的准备期需要很长的时间,另外一方面合同也需要很长的执行期。(3)合同涉及到的人员广泛。合同风险管理并不仅限于管理部门,合同内容中所涉及到的任何一方都有参与合同风险管理的职责。
2.油田企业合同管理潜在风险分析
2.1法律或政策等环境风险
油田企业合同签订面临的最大的潜在风险在于法律或政策变动的风险。其风险内容主要表现在: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生产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或者行业的要求,参与签订活动的各方生产活动是否取得了合法的资质,生产活动的具体操作是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等。如果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不予深究和仔细查验,那么就有可能使签订的合同存在漏洞,最终影响到企业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另外,对于企业所处的自然环境也要予以考虑。油田企业是对于自然环境要求较高的行业,因此对于自身以及合作伙伴应对恶劣自然条件能力也要谨慎。所以,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自然环境是油田企业的合同管理所存在的重要潜在风险之一。
2.2合同签订中的技术风险
由于油田企业的规模较大,因此涉及到的经济合同、事物合同较多,而大量的合同在经济上、执行时间上也有一定的制约性。一旦出现失误或者纠纷,将会产生连锁反应,导致其他合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延迟,使其他合同产生潜在的技术风险。并且,对于油田企业这种大型企业来说,虽然事后合同也能弥补一定的损失或者挽回损失,但是事后合同的签订往往只针对于已出现的问题,对于隐形的潜在问题往往会予以忽视,从而起不到应有的约束和规范的作用。因此,对于潜质较多的油田企业来说,完备完善的合同是规避技术风险的有效途径。
2.3财务风险
油田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特点中提到,其合同管理涉及到多方的职责,其中包括造价部门、预算部门和财务部门等。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如果不事先与这些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那么在具体的条款中就会由于对预算的不了解而严重影响合同的进度,甚至签订对己方有损失的合同。另外,财务部门对于油田企业的资金流掌握详细,如果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属于沟通,必将会导致财务部门对于当前资金的运作失去了解,从而对于油田企业的其他决策带来风险。
3.应对油田企业合同管理潜在风险对策分析
为了预防油田企业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潜在风险,本文在分析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应对潜在风险的措施,以保证油田企业的良好运行。
3.1健全合同风险管理机制
健全的合同风险管理机制是有效防范油田企业合同风险的方式之一。因此,为了加强油田企业合同风险防控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根据合同中可预见的风险提供应对措施;另外还要组织专业化的合同风险管理机构,对于合同所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实现有效防控。只有这样,合同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才能做到不遗不漏,提高合同的完备性。
3.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
油田企业的合同种类多、数量大、涉及范围广,因此,普通的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是无法满足油田企业的合同管理需求的。针对于此,油田企业应当定期、及时的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及时了解油田企业的运作现状,帮助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做出更周全的决策。遇到重大决定或者相关合同签订要及时通知相关合同管理人员,避免因沟通不畅而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3.3动态监督合同履行进程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动态监督合同履行进程和是不可缺少的环节之一。由于油田企业的合同管理具有长期性和连续性,因此,风险管理的要求要更高、持续时间更长、而在合同执行的各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导致相关合同是否能顺利履行。因此,油田企业对其合同履行进程实施动态监督不但能够有效防止合同的有效执行,还能够保证相关合同的有效履行。
4.结语
通过分析发现,在油田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着法律、政策等环境背景风险、合同签订中的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多种潜在的风险。有效的防范这些风险就要积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还要增强监管措施。但是最根本的途径是使合同管理人员做好对社会大环境的研究,并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最终保证合同的完备性,降低潜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最终维护油田企业的安全生产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