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06-07 15:56:2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篇1

合同管理是建筑资料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合同归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建筑工程合同的具体内容是由发包单位和承包企业二者拟定的建设项目目标及目标相关环节,也是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进而顺利完成协商好的建筑工程项目。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作为订立合同当事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标准行为准则,建筑工程技术、经济和法律三者有机结合,也是工程建设中所有经济活动的指向依据。建筑工程合同明确了工程建设中各对象的权利义务,同时为协调工作关系及解决合同纠纷事件提供了依据,以便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完成。因此,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使建筑工程合同达到规范化、完善化,有助于工程建设中系统管理,依法运作。同时保证建筑过程中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控制工期及各环节的投资,避免风险投资,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纠纷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筑工程项目预期目标。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范围内,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在管理建筑市场方面让工程合同发挥指向作用,适应政府的职能转变,运用各项法律法规及经济手段调节并管理市场。此外建筑市场需遵循经济市场内在规律,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管理制度,尤其是建筑合同管理制度。

(二)建筑工程管理的关键部分就是工程合同管理。强化合同管理是有效项目管理的前提。只有签订了建筑承发包合约责任书才能进行建筑工程项目,因此合同管理本身就标志着可以有效控制建筑工程质量、工期及工程费用,一旦忽略合同管理,人事管理、工作沟通及风险投资等综合管理都无从说起。只有贯穿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能统筹调控确保建筑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建设目标及任务按时完成。

(三)使各建筑主体行为规范化与强化合同管理密不可分。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明确了各主体行为的权利与义务,建设主体在工程建设期间必须履行义务,享有所规定的权利,不能超出合同之外。建筑工程合同为处理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现阶段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中所出现的各种现象如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等,都与建设主体法制知识浅薄和工程合同管理环节薄弱有关。所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势在必行,对于出现的争执纠纷案合同,进行正确处理有利于规范建设主体行为,整顿建筑市场。

(四)我国参与国际竞争也需要加强合同管理,现阶段,随着建筑市场的迅速发展,我国建筑市场已经全面开放,国外建筑企业的发展对我国内部建筑市场造成了一定冲击,同时我国建筑市场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要发展生存就要顺应国家市场规律、遵循国际惯例,强化自身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在建筑工程合同的文本格式上,要注重其文本拟定于分析,尽量选用合同范文本。对外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统一使用建设部示范文本并填写详实。依据相关法律内容精选,指定符合本公司范文本的文本形式,即根据工程需要采用一种业主既易接受又能实现承包方目的的方法。纵观过去的实际案例中,因文本格式不同的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事件屡见不鲜。所以应该选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样可以防止合同出现漏项、缺项的现象,对于行政管理机关核实合同监督也十分有利,为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裁决纠纷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进而维护双方合法利益。

(二)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方方面面细节涉及较多,从双方洽谈、合同草拟、评审、签订下达、到交底、责任分配、履行跟踪、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等,因此合同管理需要规范化、系统化,每一个细节都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建筑工程合同要不定期管理。因为在建筑工程中合同内容需要不断修正,变更频繁,一旦合同变更大就会产生索赔纠纷,所以合同签订后需要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动态管理,一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索赔制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损失者一般会根据法律和工程合同给予施工索赔,作为建筑方企业,利用该制度可以维护企业本身的正当权益,减少损失,提高企业利润;完善的施工索赔制度可以减少或避免工程项目的风险,为企业的生存发展赢得空间;在业主索赔方面,施工索赔为建筑企业对业主索赔提供了一定负率依据,双方协商、解决经济纠纷问题都可以据此合理解决;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进行工程索赔,用事实说话,证据充分,索赔证据一般有标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通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各种验收报告、有关原始凭证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有效信息等。

(2)重视现场签证。按照合同进行支付时要防止过早或过量签证,若合同变更需要补充协议时要谨慎严格,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签证,相互约束。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要仔细分析,现场签证不能原图纸重复签证,只能签证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对于已经购过的材料一定要标明名称、型号、规格、日期等详细情况。

(3)建筑工程清单规范与定额相关规定要严格执行,若定额没有规定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或参考其它相似类别定额或做出一定补偿。

三、结束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其实就是规避合同风险问题,所以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应该重视项目合同,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熟悉合同,认清合同细节,了解相关合同法律法规,才能真正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黄泽民.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的合同管理[J]. 四川建筑. 2005(02)

篇2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e of market risk, to further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supervision strengthened,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management system,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is undergoing fundamental transformation. In this new situation, the importanc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he contract model selection of the contract the parties to establish cooperation, trus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way of risk control i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significance;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一、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也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合理转变政府职能,更多的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市场经济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就是其一。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 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基础和前提的,合同管理即为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三大方面进行的管理和约束,为整个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只有做好合同管理,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保证其有效运行,实现建设目标。

(三)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建筑各方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从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必要的法律观念和诚信意识,合作过程中自律行为较差,时有发生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之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正处于调整发展阶段,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促进作用。

(四) 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业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并得到迅猛发展,面对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我国建筑企业必须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以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迎接国际挑战。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风险合同现象严重,部分合同有失公正

由于迅速成长的建筑市场存在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的行为,施工合同重绝大部分条款由业主制定,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业主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了承包商身上,而对处于买方市场的建筑行业,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签订风险合同,在工程承包中增添了非正常风险。此外,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文本不规范

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少数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采用口头委托或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无法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也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缺陷和漏洞多、双方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

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随意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修改合同或违背约定,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还私下与施工单位签订一份与原合同相悖的“地下合同”或增补条款,形成一份违法违规的契约。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

(二) 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 合同的履约情况差,违约现象严重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等行为。

2、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方的权利,对于工程建设各方来讲都是一种保护自身利益,维护正当权益和避免损失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和不规范给索赔工作造成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的效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索赔难以进行。

3、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很多项目的管理中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重要意义。大多数建筑项目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仅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施工技术、计划经营、财务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和监控。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在工程中相关的合同有几十份、几百份,甚至几千份,它们之间有复杂的关系;合同的文件多,包括合同条件、协议书,投标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等;合同条款越来越复杂;然而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上述问题的存在使推广严格的合同管理工作十分困难,严重地制约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产生严重的损害。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 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

(二)深入研究合同内容,严格合同审查

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三) 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统,在项目部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

建筑技术的迅速发展,工程项目规模庞大,合同管理文件多而杂,合同变更频繁。且在履约中往来函件和资料较多,故合同管理系统性强,必须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统。同时要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设立专职部门和优秀的专职合同管理人才来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四) 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

(五) 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索赔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注意资料的整理、分析,及时办理有关签证确认,关注现场动态,积极找寻索赔依据,把握施工索赔的重点,在索赔时效内及早提出变更和索赔。同时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正确履行合同责任,严格控制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索赔的事件发生。

结束语

综合上述,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篇3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合同是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活动是为了履行合同内容。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它是承包工程基础上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工程造价是直接涉及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从经济的观点来看合同管理中造价问题是核心闷题,承包商就是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少支多收、用最佳的经济效益,尽可能快的速度,最合理的人力和资源配置来收到预计的效果。

一、合同管理的本质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中国的建筑市场的发展是不完美的,交易行为的建设是尚未标准化,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矛盾,突出的问题是:部分合同不规范,不详细,不真实的,达标率不高等,没有充分发挥约束签约双方行为的作用,是造成当前建筑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合同签订中的问题

我国目前建设市场是买方市场,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承、发包双方的地位难以对等。业主(发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居主导地位,是强势一方;施工单位处于被动地位,是弱势群体。不少发包方不顾施工现场的客观实际,主观臆断地决定合同条件。为了片面追求自身的“效益”,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要求其接受条件苛刻的合同条款,这样的合同有失公平。“不平等契约”和“霸王条款”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埋下了隐患。另外,部分地区的施工企业,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低价抢标或者与发包方签订阴阳合同等。

(二)合同履约中的问题

1、合同流于形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与关系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只是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比如,有的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先实施,在需要付款时再后补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将双方的责、权、利划分清楚,给项目的实施带来麻烦。

2、承包方转包工程,出借资质一些承包商中标后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给资质比较低或没有资质的小企业和劳务队伍;或者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转卖工程,从中牟利。有的承包商甚至将工程层层转包,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留下了隐患。从当前建筑行业的现状看,大型施工企业大多都挂靠着众多的中小企业,造成实际上的超越资质承包。这种现象相当普遍。

3、发包方不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期办理竣工结算

4、承包商恶意索赔有的承包商针对低价中标的原则,利用我国目前索赔法规不完善和发包方不甚懂得索赔业务的特点,采取低价抢标、高价索赔的谋略,投标时低报价,设下暗井,得标后,在执行时恶意索赔。受建筑市场主体自身和客观条件的阻碍,施工企业恶意索赔和建设单位不准索赔的现象同时存在。

(三)合同管理问题

由于合同管理法制不健全,一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不熟悉《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合同管理不规范,导致合同执行纠纷,合同纠纷的使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浪费。

1、合同意识普遍缺乏。不重视合同管理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就将其柬之高阁,不去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和内容,直到发生争执和索赔才将合同找出来。

2、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不规范大多数合同签订方尚未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缺乏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合同管理水平远未达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

3、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培训力度不够,造成合同管理人员法律观念不强,合同管理知识缺乏,素质有待提高。合同的约定粗糙,合同条款和现场实际情况脱节,也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扯皮、互相推诿、乃至引发争议的重要原因。本次调研的问卷显示,虽然大部分企业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但对合同条款的熟悉程度并不高。

4、把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手段政府在建筑市场监管中,常常把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手段之一,有的执法机构甚至把罚款作为创收的渠道,失去执法者的公正,损害了执法者的形象。

5、合同纠纷逐年增加近年来,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已由过去局部的单一层面向综合型和大型层面扩展,涉及的工程量大,关乎的问题层面也随之扩大。

三、发挥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原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及其配套相关文件已经实施十年了,对规范建筑市场承发包双方交易行为起到了制度性作用,对我国建筑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市场的发展,示范文本应更加突出国际性、系统性、科学性,更好地体现示范文本应具有的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为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作出更大贡献。

1、尽快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应在现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做好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的制定工作。应吸收借鉴国际工程合同范本中适应我国国情的内容,女HFIDIC合同条件,将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形成“补充条款”,让签约双方确认其中的解决办法,以便承、发包双方有所遵循,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出现纠纷后各执一词,不知如何处理的问题发生。增加和细化索赔条款。把双方索赔作为合同执行条件发生变化时调整总价的正常手段。

2、建立适合不同合同参与方的合同体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然而,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文本。应根据合同缔约方的不同,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包括:业主一工程师;总承包商一分包商;承包商一材料或设备供应商等合同文本。

3、建立适合不同项目管理模式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近年来,工程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的越来越多,这样做,既有利于建筑产品成本低,质量好,又能够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管理,使建筑业能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如国际上实行的EPC、PM、POT等合同模式。我国地域广大,自然环境、经济体制等方面影响因素很多,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也不同,迫切需要根据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加速建立各种不同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合同文本,以适应建筑市场的要求。

4、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和权威性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时,应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才能提高它的权威性,才能充分发挥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价值。

结束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内容的不同,地点条件不同,承包方式的不同都会引起管理和控制的转化和发展。只有灵活的把握和运用经济管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适时改进管理工作及方法,才能做好合同管理的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刘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前期管理要点[J],建筑工人,2006( 5) : 29-32.

篇4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s;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7-0066-01

0引言

合同,又称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就确定权利和义务关系所达成的一种协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所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是民事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有三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即权力主体、权力客体和内容。其中①权力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以合同角度,也就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②权利客体是指权利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包括:物和财;行为(劳务和完成工作);智力成果。③内容是指合同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建筑工程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广义承揽合同中的一种,它是一种诺成合同,有偿合同,是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确定的承包方完成约定的工程项目,发包方支付价款与酬金的协议,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建筑工程合同作为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以及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建筑工程合同把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结合在一起,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有利于在工程建设中,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强调按合同要求施工,而不仅仅是按图施工。企业可以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具体可从下述三方面着手:一是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二是组织好在职学习。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有: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2建立和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合同管理组织,培养合同管理和索赔专业人才。合同管理的任务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项目组织中设立专门的机构,包括参与招投标,对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和分析,对工程合同进行总体策划,进行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协调项目各个合同的实施。组织机构的任务复杂,责任重大。合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懂工程技术、经营、造价、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的知识,人员素质要求高,这样有助于提高整个管理水平。

3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在建筑工程合同签约前,应结合实际工程具体情况、环境、条件等,要经过审慎研究和反复推敲,善于利用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把谈判重点放在《协议条款》上,尽量使合同条款清楚、具体、严密、整体的逻辑性;同时,充分考虑自己权利,在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中,尽可能条款完备、措词严谨、文字准确,符合合同签约要求,防止出现显失公平,能有效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以保证谈判和签约工作重点有的放矢。

4规范工程合同的履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就结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上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事实上,在工程合同的实施中,违反合同的现象是屡见不鲜,部分当事人故意违反,以谋取某些不法利益,但更多情况下属于当事人法制观念不强,没有把违反合同提到违法的高度来认识。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重要环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的法律后果,有效利用合同保护自己的利益,限制和制约对方违约行为,按照工程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一是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二是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履行中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纠纷,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采取一些策略、手段、措施达到自己的目标管理,又不损对方利益,妨碍工程顺利实施;四是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五是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六是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5做好工程合同的履行评价

建筑工程合同内容多,涉及法令、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也较长,工程合同是一种丰富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真实反馈,既有经验又有教训,应认真做好工程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对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建筑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篇5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建筑工程合同是建筑企业工程管理的核心,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围绕合同来执行,只有合同条款对自身有利,才能为企业的项目管理、施工、结算、索赔等打下良好的基础,提供可靠的依据,所以一定要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合同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

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建筑市场合同的有效管理同样如此,因此,加快建筑市场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步伐是现阶段建筑工程主管部门的首要任务之一。由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另外,法律效力的实施效果还需要充分发挥检察部门的作用,对施工合同的实施加强监管和宣传,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员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专门的机构从事这项工作。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益,就必须培养一批掌握合同管理技能的专业人才。

3、合同交底、责任分解

合同签订好以后,管理人员要考虑合同的履行问题。要将合同的具体规定向各个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交底,解释说明合同的主要项目,把合同上规定的各种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组织、管理人员或施工者。制定相应合同履行责任制度,对合同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如图纸的审核、竣工工程的验收等,把工序制度化。对于工期的变更、造价超出预算、意外伤害等风险问题如果合同规定不明确要采用双方协商的制度。召集有关人员以协商会议的形式商讨解决方案,并最终达成一致的意见。将协商解决的方案及时记录下来,并补充到合同文件中。

4、合同管理过程

合同签订以后不能束之高阁,因为在工期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风险,比如意外伤害,天气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预算超标等。这些可能在合同中并没有详细规定,这就要求对合同要时时监管,动态管理。合同要有专门的人员管理,对管理人员要进行专业化培训,让他熟练掌握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具有专业的管理才能。结合具体的施工项目,合同的组织管理形式也是灵活多样的,主要可分为以下类型:第一种,如果施工项目规模很大,施工过程漫长,势必会造成合同的复杂性。这就要求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小组,作为施工系统的一个重要的部门,为了确保管理的实效性,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可以设立专门的合同经理、合同管理员等职务。管理好与施工项目有关的一切合同,还要负责合同的后续工作。第二种,如果遇到规模较小的施工项目,不一定设立专门的管理小组,项目稍大一些的可以由项目经理挑选合格的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监管。而对于规模特别小、工序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不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由承包经理将合同管理任务分解给各个职能项目的人员,要他们自己管理。项目经理作出统一协调、统一策划。第三种,要合理科学的策划合同。如今很多工程项目规模庞大、工期漫长、技术复杂,并且建筑单位繁多。加上市场对业主愈来愈开放,业主选择的自由度、灵活性越来越高。所以业主容易利用这一有利的条件在签订合同时对承包商提出很多苛刻的要求,而承包商有时受利益驱使难以清醒的认识到这些细节,盲目签订的项目,至使很多条目成为施工的障碍,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和纠纷。所以双方都要科学合理、认真谨慎的策划合同,充分预测施工中会出现的风险等,避免出现风险后认责不清。

5、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复杂,采用传统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大、中型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借助于微机处理系统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支持,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利用微机数据库系统,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存贮、处理和分析,从而可以满足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信息需要,提高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合同将项目的工期、成本、质量目标统一起来,它具体细分了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在项目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如果没有合同和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就不能保证工程的各个方面、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就不会有正常的施工秩序,就不可能顺利的实现工程的总目标。因此,创造出一条成功的项目合同管理之路,不仅对项目、对企业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国家也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成功的合同管理能促进项目和企业的平稳发展,能推动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同时也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篇6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严格的管理,因为决定了建筑工程能否顺利开展,从问题出发来研究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要点,是我们分析的方向。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和作用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爵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探析

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仍存在着较为复杂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事业的发展,因而科学化、合理化的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促进我国建筑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其中具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法律观念模糊,执法单位执法不严,使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成了对立关系。招投标工作扰,法定建设程序遭到破坏,甚至出现以言代法的现象。钱权交易、暗箱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虽然较为隐蔽但是经常发生,使建筑各方利益体系错综复杂。由于建筑事业的蓬勃发展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实施法律的环境产生了重大变化,造成影响建筑市场秩序主要原因就是建设单位行为失当。导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严重阻力与难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招投标工作没有具体的细则,从法规上来说,监督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根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地方法规进行监督。因此,《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从法律上降低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定标的行政直接影响,对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委员会的位置进行了界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评标委员会确未能实现其预定功能与价值,所以只是从理论上体现了项目评标的科学和民主化。

2、监督体制体系亟待完善

(一)政企关系复杂,行政干扰较多

地方部门排斥外来企业,对非本体系的企业设置各种障碍专心刁难,限制其参加投标,甚至被直接排除在外,而对于本体系企业则大开绿灯,提供有利条件,一些特权部门凭借职权便利甚至公开索要好处,直接规定招投标工作,此等现象严重的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通常一些行政监督部门会进行“客串”,变身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干扰和介入招投标工作;甚至还有一些地方行业项目单位和投标单位通过随意调整评标活动及方法,进行暗箱操作,以此等手段求取暴利进行违法犯纪的事实。

(二)招投标过程难以得到科学有效的监督

缺少一个统一且具有权威强有力制衡机构对招投标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因为相关部门不仅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实行管理,还对招投标活动细则实施监督,甚至还对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

3、评标定标的科学合理性亟待提高

科学准确的评标方法是招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能体现出招投标的合理性及公平性。但是,实际中确难以显示出公正性,因其过程中随意性与自主性较强,而又缺少规范的操作方式,致使评标过程中定性因素较多,定量因素较少;甚至开标后议标现象严重,公开招标演变还能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

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几点措施和建议

1、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

针对建设单位的假招标、规避招标以及压价的违规行为,需要对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从制度上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如在招标时,应对其招标公告的范围进行严格监督,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在评标时,一定要做好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以及评标过程的保密工作,并严格监管,以规避建设单位操纵评标的可能性;另外,应对中标入围者在等同于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2、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鼓励公平竞争

在工程招投标中要将政府和交易中心分开来,明确职能,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有效治理市场混乱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互联网招投标,从而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使外地企业也不再受地方政府的阻碍,并且交易过程能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下完成,加强了行业间的竞争,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

3、加强评标的管理,坚持“廉政第一”

建立专家评标资格进退机制,定期更新的动态管理模式,提高专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综合评价专家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出勤情况等,加强对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强化内部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观念,坚决抵制外来不正之风的侵蚀。可以通过AB岗工作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廉政水平,并建立发现违规违纪即予以警告直至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

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意识和经验,导致签订合同的约束条款不完善、内容存在歧义、权责不清等现象产生。部分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取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取一些自制的、不规范、不公平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完工后待工作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难以实现本身的约束作用。

2、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部分建筑项目忽略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上的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相关手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七、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工程经常会出现问题的环节,因此,我们需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尽量避免在招投标和合同方面出现问题,尽量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篇7

建筑工程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和与之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施工单位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使得工程项目得以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工程中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我国目前经济体制的要求

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以及经济制度的不断改革,市场经济机制不断完善。同时,政府对经济的行政管理弱化,职能转换,采取运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参与到市场控制调节中。在这一经济环境下,企业合同的重要性日益加强,发包商和承包商双方通过企业合同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利。加强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有利于规范合同双方的经济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2.工程项目有效管理的需要

首先,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所有工程项目投入实施的前提条件。合同规定了工程的施工设计和工期、质量与验收、工程造价、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竣工结算等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阶段的所有方面,起到一个统筹全局的重要作用,必须加以高度重视。

其次,如果忽略了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则工程的质量无法得以有效控制,也无法统筹控制工程全过程的资源调节和配置,无法预测和规避工程的风险,也就无法实现工程所预期的目标。

3.规范建设项目个体行为的需要

首先,建筑合同规定了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和责任义务关系,是建设项目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保障,是双方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其所有经济活动的依据,是协调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

其次,建设项目双方法制观念的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的薄弱,是导致当前结算纠纷、诚信危机、竞争失衡等问题的根源。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可使得合同双方有效的处理各种纠纷,并有效的规范建设项目个体的行为,维护我国整个建筑市场秩序。

二、我国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的现状

1.合同双方意识淡薄

1.1建筑工程发包人不遵守合同

首先,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施工企业的任务是由政府指定,而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其次,施工单位合同意识的淡薄,不能通过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不严格按合同办事也导致诸多问题。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使具备索赔的权利,也不能进行正当的维护。

1.2合同管理人才的缺乏

首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没有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工作是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管理人才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多是工程技术出身,太过于技术化,欠缺经济、商务、法律、综合协调管理能力,不能得心应手地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其次,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管理。虽然,近几年,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很多施工企业开始设立合同管理机构,但是多数企业尚未形成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

1.3建筑市场存在不规范行为

首先,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普遍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工程项目任务少,而竞争的施工单位多,这种失衡的比例,就造成了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在竞争中不免会发生不规范的行为。激烈的竞争,使许多企业面临很大压力,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业主的不合理条件。不规范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的秩序,导致了后期的质量问题、竣工结算纠纷。

其次,建筑工程常常面临“阴阳、黑白”合同问题。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另外,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条款的缺乏完善,不够严谨,使得某些部门有漏洞可钻,执法不严的现象时常发生。

三、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1.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首先,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合同双方要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结合项目特点和自身情况,提出解决的措施。签订合同条款要准确规范,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勿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其次,把合同管理真正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建筑工程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增强发包人、承包人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使得合同双方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营造良好的合管理法律氛围。

2.严格重视施工中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是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能违反。但合同双方利益的不一致,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双方行为的不协调和矛盾。因此,更需通过合同来规范双方的行为。

在履行合同时,必须要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关系,使合同按计划地实施;要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要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还要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3.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培养专职合同管理人才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管理人才担任合同管理工作。培养他们成为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合同、法律、商务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以利于正确应付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4.做好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赂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要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中,注重双方违约、合同缺陷、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工程师指令、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等,按规定的索赔程序,及时有效进行索赔,以索赔促管理,促进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结语

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有着统筹全局的关键地位。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规避风险,减少结算纠纷和经济损失,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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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are interdependent, are building construction unit management work in an important content.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is both to the owners of the payment for the construction unit based basis, contract signing and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In order to fully guarantee the construction units interests, this paper preliminary analysis and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of related problems, comprehensively promote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efficiency and quality.

Keywords: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ent; question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当前,建筑市场呈现出异常繁荣发展状态与日渐成熟趋势,全面实行了招投标机制。实行与落实招投标机制能够有效防止地区垄断和保护,通过公平竞争有效降低工程造价、规范建造合同签订行为。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作为施工企业投标及索要建设款的重要依据,建筑施工单位应进一步认识与掌握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相关问题,以便得到承包权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建筑工程计量相关问题

工程计量是一项较为繁琐和复杂的工作,倘若工程量大、项目较多将会极大增加工程计量的难度。作为概预算编制与工程决算的重要依据,建筑工程计量中主要涉及计量范围、计量依据、计量程序、计量方式及方法、计量效率及质量等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1、计量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是根据建筑工程设计计算得到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作为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由此可知,建筑工程计量范围应为工程量清单修订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持。

2、计量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工程计量依据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索赔时间及金额审批表。建筑工程决算时,合同内容中的预计工程量并不能作为最终依据,应根据整个施工过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计量,决算结果才会更加准确与可靠。

3、计量程序

第一步:工程监理人员应向承包商提出计量申请或向其发出计量通知;

第二步:工程监理人员根据承包商提供的资料实施计量工作。承包商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可靠,才能保证工程计量工作的精确性。如果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商提供的资料缺失或失真,监理人员有权将资料退换岗位承包商,暂停当前工程计量工作;

第三步:监理人员完成工程计量工作后,必须清楚、真实地填写计量报告,并在施工过程中核查承包商记录工作。

4、计量方式及方法

建筑工程计量方式主要包括实地测量与实地勘测、设计图纸计量两种方式。比如,钢筋等一般较为固定的工程可以按照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而混凝土通常采用此种计算方式。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不同建造合同具有不同的工程计量方式与方法。因此,建筑工程实际计量过程中工程建立人员不同一律采用习惯的方法,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工程计量方法。倘若建筑工程合同内容明确规定了工程计量方法,工程计量则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运行计量工作。

5、计量效率及质量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由于项目大、工程量大导致计量项目繁多。为了保证工程计量效率和质量,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应建立工程计量台账,将各项计量项目分门别类,能够有效避免错计、漏计、返工等现象出现,提升工程计量效率和质量。

二、建筑合同管理相关问题

建造合同是承包商与发包商和监理单位之间联系的唯一纽带,主要管理内容包括开工预付款、工程变更、违约索赔、保留金、争端及保险等。由此可见,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控制建设资金投资。因此,工程计量作为承包商向发包商索要资金的基础依据,所有与工程计量有关的资料都必须上报,这要要求承包商做好相关资料收集与保管工作,以免出现纰漏。下面将对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论述。

1、开工预付款

顾名思义,开工预付款就是发包商或业主提供给承包商用于开工的建设费用。通常情况下,第三方建立单位人员确定发包商与承包商签订了建造合同,且一切法律准备工作完成后,发包商或业主应在规定日期内向承包商制度开工预付款的70%价款,然后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剩余价款。

2、工程更改费用

尽管施工单位之前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工程设计更改情况,但是,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工程更改情况。由于工程更改范围较为广泛、造成原因也不尽相同,增加了工程更改费用的争议,承包商、发包商关于这部分费用经常不能达成一致。传统的建筑合同规定中,通常采用“一次包死”承包方式,也就是施工期内发生的合同规定之外的费用全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这种片面的方式,安全不利于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及经济利益。因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双方的利益,不能使任何一方遭受到经济利益损失。

3、保留金

保留金是发包商或业主为了使承包商履行合同内容,在其应得款项中扣留的一部分款项,待完全履行合同内容后在发还给承包商。一般情况下,保留金是合同规定价款的5%左右。建筑工程完成后,通过验收并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发包商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分两次返还给承包商。如果验收过后发现工程存在一定质量问题需要进行返工情况时,在规定期内承包商没有完场返修工程,发包商将不予退还第二次应该返还的保留金。这样看来,如果承包商想要得到全部保留金,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不得违反合同中的规定内容。

4、违约索赔

除了有效控制建设资金外,合同管理另一目的是规范违约索赔内容。尽管发包商与承包商双方都不想施工期间出现违约不良行为,但是一旦发生违约行为竟会无法应对和处理。因此,违约索赔成为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施工期间出现了建造合同内容规定以外的突发状况,为了减少双方之间的矛盾与争议,合同内容中必须详细阐述“违约”项内容。

三、结论:

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作为控制与管理建设资金的重要工具,建筑工程项目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及结算阶段都不用缺少它们的参与与作用。因此,无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还是其他工程施工单位,都必须认识和掌握工程尽量与合同管理的相关问题,并做好与其相关的工作。在现代化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建筑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中应积极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和效果,不断提升工程计量及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 郝旭光. 工程计量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J]. 中国科技信息, 2010,(09) .

[2] 余新民. 浅谈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J]. 经营管理者, 2010,(10) .

篇9

现阶段,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在不断加快,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其中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成为建筑企业最为关心的话题。作为造价控制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保障,加强合同管理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合同管理工作能够规范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而实现对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如今,通过对合同的具体性分析,实现工程造价的精细化管理,做好合同管理具有必要性。

一、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造价管理工作是建筑行业的重要内容,决定着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发展方向,做好造价的管理工作具有必要性。合同管理是项目造价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会涉及到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关乎着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质量和进度,是指相关工商、行管与金融部门、业主、施工单位等利用同法律法规来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与监督,以保护签订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合同纠纷,以更好的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避免违法现象的出现。合同管理工作应从订立前就要予以着手,此行为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更具高效性与实效性[1]。

二、 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由于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性的工程,贯穿在工程的各个环节,同样合同也在工程项目中具有相同的价值。招投标、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整体内容都被写入了项目合同书中,通过合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控制与管理造价的重要途径[2]。一般情况下,工程造价合同主要以总价、单价和成本加酬金的合同模式,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合同类型,都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合同是造价控制的有效凭证,是解决合同双方纠纷、矛盾的有效依据,对施工阶段具有明确的规定。由此可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造价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借助合同管理来管理造价是正确选择。

三、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有效对策

1、 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与形成是以是施工合同内容为核心,强化对施工阶段相关事宜的规定,在合同订立前,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具有必要性。合同订立前,应对诸多合同条款进行整合,紧紧抓住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与承包商订立合同的时机、合同条款的全面性等都是发包方亟待考虑的问题,由于造价是对双方都是相对敏感的话题,言辞酌句必须明确、清晰,不可模棱两可,涉及到造价管理内容的相关条例应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制定,为合同的订立做好全面的准备。例如,部分企业人员对合同的订立不够重视,措施"订金"写成"定金",导致企业会蒙受巨大损失,也是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错误。

2、 加强施工合同的全面管理

施工合同的确立,是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质量、进度和造价进行全面的控制与管理。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所持续的时间较长,工程项目工期长,甚至历史几年,会让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制约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在施工过程中,会受到人为因素、自然因素、技术和材料因素等的影响,而致使工程造价得到全面的提升,会让整个工程项目陷入困境,对企业也是一项不小的打击。为了更好的控制施工阶段,必须依靠施工合同来予以约束,对工程质量、进度、工期、工程款、工程变更、材料等的变化情况进行严格的掌控,同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变更、返工或索赔等问题,都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在工程施工开展之时,应加强对合同的全面管理,从而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招投标阶段,投资方应与信誉良好的咨询方建立合作关系,并针对项目制定咨询合同[3]。同时,应对投资进行估算和预测,做好设计概算,以达到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目的。

3、 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的内容

合同是由双方协定的,必须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认真阅读,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承诺和约定,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要经过要约、再要约、反复要约的过程,最终达成意见,与国际贸易雷同,要经过反复的询盘、发盘,最终达成协议,合同签订之时即刻生效。合同所涉及的内容相对宽泛,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都有所涉及,将工程款项的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明确合同中关于价格款项的相关约定。由于工程项目持续时间长,在建设的过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实际情况与合同估算的差异较大,必须对合同条例进行补充,完善合同内容,及时调整与修改合同条款,以规范合同中对价格条款的要求,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途径。

4、 强化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工程进度、造价,制约着工程的顺利实施。合同纠纷是合同管理中的主要滋生问题,与纠纷有关的事项大都与经济,费用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合同索赔、反索赔是合同纠纷的主要内容,其主要影响因素在于施工阶段的变更,原本的合同已经确立,相关的价款、方案已经确定,后期的变更却并未添加到合同管理中,相关人员对合同变更认识不足,导致最终结算时承包商私抬价格向发包商索要更多的变更款,导致出现合同纠纷。为此,应加强对项目承包商增调价格索赔条款的控制,解决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纠纷,降低额外经济支出[4]。另外,应加强对现场签证的控制,杜绝施工现场签证混乱、管理不彻底的现象。签证是工程相关价格条款的基础和条件,慎重对待签证问题,是保障合同质量、加强合同管理的基本条件。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借助合同来管理造价定能取得显著的效果。加强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应从合同管理的基础抓起,注重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控制,强化对合同实施阶段与后期的管理,体现合同的存在价值,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供保证。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核合同内容,应保证招投标、造价控制相关文件与合同内容一致,以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

参考文献

[1] 姚玉坤.探析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工程合同管理的关系[J].低碳世界,2014,21:231-232.

篇10

1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责任双方法律意识的缺失

建筑工程的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合同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效力,这主要是责任双方在签署合同过程中没有完善的法律知识造成的,这种法律效力不强的合同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和利益争端时候法庭无法为双方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这样双方容易引起对于法律决断的不满,进而影响建筑行业的市场秩序。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时候会出现法律合同用词的不严谨,对相关责任划分的模糊以及条款的不明确等等情况,这都为以后发生合同纠纷事故埋下了隐患。双方在签订时可能出现霸王条款,这就属于不平等条约,主要的特点是从一方的经济利益考虑,违约条款没有明显的标识,这样在一方出现不能够履行法定义务的时候,另外一方不能够进行索赔。与此同时,一些不良商家会针对同一份工程签订两份合同,这也就是阴阳合同的由来,这种做法影响了合同管理的合法性,造成了建筑行业恶性竞争的现象,扰乱了建筑市场,这属于采用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建筑企业的合法经营权利,增加了建筑行业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难度。

1.2合同管理制度不够科学

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约束责任双方依法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促使建筑工程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时交付,保证施工过程中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从而实现建筑行业稳定,科学地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不够科学,没有形成标准化,很多情况下存在公司某一部门的任意一个人都能够代表公司进行合同签订工作,这种缺乏专业管理以及流程化管理制度的情况,易出现在产生合同纠纷时候各方推诿责任的现象,进一步造成劳务纠纷,财务纠纷等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合同的很多细节在签署合同和制定合同过程中往往会被有意或者无意的忽略,而管理程序上的不透明和不规范进一步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难度,甚至触碰了我国的合同法,为之后建筑工程的施工和交付等留下巨大的隐患。

1.3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达标

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需要有专业从业背景以及过硬法律知识的人才,对于合同管理,建筑专业,法律知识以及财务等都要有所涉及,但是在现实建筑行业管理过程中,合同的拟定往往交给公司的行政单位,行政单位的人员往往没有相关的知识背景,再加上部分人员的法律知识淡薄,往往只能够做到合同的合理归档,但是对合同的内容缺乏理性判断,也没有办法制定出具有强有力法律效力,不留漏洞的合同文件。这种合同管理的委任人员专业素质不够强,直接将会影响建筑行业合同管理的质量,可能造成合同纠纷的出现以及工程项目出现法律问题。

2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2.1强化合同的法律效力

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能够改变传统建筑行业项目进行过程中责任双方对于合同的重视程度不足的情况,进而规范合同中条款的表达,使内容制定能够更加明确,合同更加规范,降低合同纠纷产生的频率。《合同管理条例》种明确了责任上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对合同中的内容熟知。如果强化合同的法律效力,那么能够促使责任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项目获得的收益能够合理划分,这样能够尽可能降低因为利益不均或者责任承担不到位产生的纠纷,合同签订的双方都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所以,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中任何一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详尽地查阅,询问,核对,避免出现责任划分不够明确或者表述不够清楚的语句,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只有这样,在纠纷产生过程中双方也能够按照合同规定依法维权,这一过程就强调了合同的法律作用,提高了合同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度。

2.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流程化和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合同的签订,职责的履行以及发生纠纷之后依法维权等一系列活动有据可依,使争端事务的解决更高效,进而保证建筑工程进展过程更加顺利。建筑行业涉及的合同比较多,涉及不同的利益方和生产环节,合同的洽谈,拟定,签订,履行,解除以及终止需要大量的准备和行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把控每一个合同涉及的环节,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提高建筑工程的管理效率。现今,将合同的管理制度融入公司的管理体系中,能够提高相关部门对于合同管理的关注程度,进而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意识。每个建筑企业都应该认识到,合同管理制度关系到建筑工程能否按计划完成并保证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行业口碑,制定滴水不漏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是具有重大价值的,而且对于整个建筑行业来说,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建筑行业可持续,更高效地发展。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