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研究模板(10篇)

时间:2023-06-07 15:56:3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数字贸易研究,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数字贸易研究

篇1

关税作为一种典型税种自然需要遵守税收的一般原则,如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等。然而国际数字产品贸易的出现对这些关税原则造成了巨大冲击。首先,数字产品和传统货物仅仅是依托的载体不同,数字产品基于数据流,而传统货物可能是基于光盘、磁带等有形物体,而在内容上两者可以没有差异。但是因为现行关税体制的征收对象是有形货物(跨国输电除外),所以应对传统货物征收关税,而不应对数字产品征收关税。仅因为两者的载体不同而采取截然不同的做法,这很难说是贯彻了税收公平原则,届时互联网将会成为最大的避税港,也将严重挤压传统货物贸易的生存空间。其次,数字产品很难在现行关税制度中找到自身的定位,而且除了美国等少数国家明确表明对数字产品免征关税外,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对于是否开征新关税税目是众说纷纭,自然也缺乏相应法律的规定。所以如果为贯彻税收公平原则而对数字产品征税,则在现阶段势必然会违反税收法定原则。最后,因为传统货物贸易中庞大的跨国公司和进出口公司的存在,关税多是针对少数确定纳税主体的一笔大额税款。而在国际数字产品贸易中由于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活跃,关税将变成是针对大量不确定纳税主体的众多小额税款,而这将有违税收效率原则。

(二)对关税征收监管的冲击

国际数字产品贸易由于其借助于互联网这个虚拟平台并且不依托于有形载体,这对关税征收管理造成了巨大冲击。一方面,国际数字产品贸易使得关税征收充满不确定性而难以下手,具体表现为纳税主体分散且虚拟化、纳税客体隐匿于数据流而难以分辨、纳税地点易转移、纳税时间模糊难以统一。而另一方面,国际数字产品贸易将对关税监管变得几无意义,具体表现为:1.采取无纸化操作使得建立在纸质凭证、账簿、报表上的海关管理缺乏依据。2.网上交易隐蔽性强使得海关很难发现每一笔跨境数字产品交易,避税偷税漏税无从监管。3.电子货币和第三方支付软件的大量使用使得海关很难监管跨境资金流的目的与去向。4.海关现今实行的以注册登记为基础的关税制度则很难让小微企业和个人成为纳税主体,而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分类风险管理制度也将成为无根之木。5.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为“合理避税”提供多种选择使得海关防不胜防,如变传统货物贸易为数字产品贸易、变国际贸易为国内贸易、寻找避税港等。

二、各国关于数字产品贸易的关税政策

(一)美国

美国一贯坚持应永久性地对数字产品贸易免征关税以推动国际数字贸易的发展。1997年美国通过《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建议将互联网建设为免税区,应对通过网络交易的数字产品免征关税。1998年美国力促世界贸易组织(WTO)第二次部长会议通过了《全球电子商务宣言》,宣布对电子传输暂不予征收关税。此外,美国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签订双边协议约定对数字产品贸易免征关税。2003年美国重新修订《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数字产品不受第二篇(买卖篇)的规制。②而对于美国如此坚持的原因,克林顿曾在第二次WTO部长会议上发言:“我们花了50多年的时间来阻碍货物贸易的关税壁垒,而今天我们决不预先树起电子商务的关税障碍。”当然这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实际是出于自身国家利益的考量。美国是数字产品的最大输出国,目前从事数字贸易的网络公司中美国占据三分之二以上,如果对国际数字产品贸易征收关税,那么毫无疑问最大的利益受害国便是美国。

(二)欧盟

欧盟由于在数字产品贸易上的优势不及美国那么明显,所以其关税政策也较为审慎。1998年欧盟发表《关于保护增值税收入和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视通过互联网销售的数字化产品为劳务销售,暂时先不予征收关税,但征收增值税。此外,欧盟坚持税收中立原则,原则上也不对从事数字产品贸易的公司开征新税。这番做法一则是为了保护其成员国的财政税收,二则是能够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不至于在和美国数字产品的竞争中过于被动。但是欧盟并不同意对数字产品永久性的免征关税,因为如果将来对数字产品贸易适用美国主张的GATT待遇,关税壁垒则将变成欧盟保护其欧洲市场的最后凭仗。

(三)发展中国家

发展中国家作为数字产品贸易的净输入国,一般都主张对国际数字产品贸易征收关税。首先,免征关税将会直接减少以间接税为主的发展中国家的税基,使得国家税收蒙受损失。其次,由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数字产品贸易中处于劣势,免征关税会使得对发达国家的产品输出缺乏有效控制,互联网也成为发达国家的一块“新殖民地”,这将会严重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

三、对我国数字产品贸易关税的建议

近年来由于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商的崛起,中国的电子商务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中国在2004年取代美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信息技术和通讯产品出口国,但是此种领先仅是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设备等领域。而在数字产品贸易方面中国仍难望美国之项背,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中国数字产品销售量仅占同内容传统形态货物销售量的0.02%,比美国同比低70倍。这主要是中国文化产业的羸弱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欠缺使然,而这两方面的改善又相对而言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所以笔者认为中国在现阶段尝试建立数字产品贸易关税制度仍有其必要性。

(一)短期内应暂不征收关税

笔者认为在短期内中国应继续不对跨境数字产品贸易征收关税,主要基于以下四点理由:1.从立法技术、征税技术、征收成本上看,中国客观上无法在短期内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国际数字产品贸易的新关税制度。2.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中立原则要求关税应对同一内容的数字产品和传统货物一视同仁。3.利于激发中国数字产品贸易的活力,推动产业发展。4.尽管WTO各成员国对先前作出的“对数字产品暂不征收关税的决定”是否延期仍然悬而未决,但大多数国家目前都未对数字产品征收关税。

(二)反对永久性免除关税

随着中国经济地位的日益提高,中国在WTO、亚太经合组织、亚投行等国际组织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应该利用自身有利地位,从现今国家利益出发,团结众多发展中国家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国家所坚持的永久性免税主张。因为关税是不仅是国家经济的一种体现,也是国家保护国内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工具,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更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值得指出的是,这一切都是基于中国目前在国际数字产品贸易的定位而得出的结论。然而由于中国发展数字产品贸易的潜力较大,不排除有朝一日中国可能在国际数字产品贸易中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而需要转变立场。所以归根结底中国应利用好自身在国际组织中话语权为国家利益服务。

篇2

一、引言

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长期以来处于隔阂状态。二战以后,国际贸易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受到挑战。学者们开始重新审视国际经济关系,逐步放宽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严格的条件假设,实现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投资理论的交叉。本文对国际贸易与投资理论及其关系进行系统回顾,为尝试贸易投资一体化理论研究提供重要的文献基础。

二、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投资理论的交叉

较早地把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投资理论纳在一起分析的是弗农的(R.Venon)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弗农认为,产品周期可分为产品创新、成熟、标准化三个阶段,不同的阶段决定了企业不同的生产成本和生产区位的选择,决定了企业应采取不同的贸易和投资战略。在产品创新阶段,由于创新企业在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方面享有垄断权,企业最有利的安排就是在国内生产,并通过出口满足国外需求。在产品成熟阶段,产品的生产技术基本稳定,市场上出现了仿制者和竞争者,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若想保持和扩大国外市场份额,就必须选择对外直接投资。在产品标准化阶段,产品的生产技术已经普及,创新国企业的技术优势已经完全丧失,产品的价格成为竞争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将子公司从发达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市场内部化理论与生产折衷理论从发生条件将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结合起来。市场内部化理论从交易费用的角度对国际经济活动进行了研究。该理论认为,企业是选择国际贸易还是选择对外直接投资,关键在于比较通过世界市场进行贸易的费用与企业将外部市场内部化所增加的管理费用孰大孰小。如果交易费用小于管理费用则选择国际贸易,反之则选择对外直接投资。生产折衷理论综合了以往各个学派的成就,力图对企业开展国际活动的三种主要形式国际直接投资、国际贸易和合约性无形资产转让进行统一的解释。它认为,一个企业只能同时具备了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才能对外进行直接投资,而仅拥有所有权优势和内部化优势时只能采取国际贸易的形式。

三、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关系理论研究

1、蒙代尔的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

蒙代尔于1957年提出了贸易与投资的替代模型。其基本含义:在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生产函数相同的前提下,一国对另一国进行直接投资,可以缩小自己的生产可能性边界,扩大对方的生产可能性边界,形成对国际贸易的完全替代。但是他的模型是建立在4个基本的假设之上的,模型的条件设定比较苛刻,跟如今的现实状况有不小分歧,只具有一部分的借鉴意义。

2、马库森(James R.Markuson)和斯文森(Lars・Svensson)的互补关系模型

马库森和斯文森利用要素比例模型阐述了要素流动与商品贸易之间的相互关系,指出它们之间表现为替代性还是互补性,依赖于贸易和非贸易要素之间是“合作”还是“非合作”。如果贸易和非贸易要素是合作的,那么商品贸易和生产要素的流动将互相促进,从而表现为一种互补关系;如果两者之间是非合作的,则商品贸易和非贸易要素的流动就会表现为一种替代关系。马库森最直观的证明是:假设中国和美国的要素禀赋相同,但美国在钢铁行业中的技术比中国高,那么美国具有生产钢铁的比较优势。当两国进行贸易时,美国将出口钢铁。而美国钢铁生产(资本密集)的增加将导致对资本需求的增加。因此,美国的资本收益率增加,工资率下降。当中国专门生产服装时,中国的工资率增加,资本收益率下降。马库森证明,当达到贸易均衡时,美国的资本收益率较高,而中国的工资率较高。考虑由于要素价格差异使得要素发生国际流动,则资本将流向美国,而劳动将流向中国。按照罗勃津斯基定理,美国将扩大钢铁生产,减少服装生产,而中国情况正好相反。这将进一步扩大美国钢铁的出口和服装的进口。要素流动增加了贸易。因此,国际贸易与要素流动是互补的。

3、贸易和投资关系的不确定性

Neary的研究发现,在3×2的特定要素模型中,贸易与要素流动的关系是不确定的。他假设有两个国家:美国和日本;三种要素:劳动、资本和土地。假设美国和日本的劳动和资本禀赋相同,只有土地禀赋不同,美国有更多的土地。在此存在两种可能:一是美国的土地和资本都比日本便宜(而劳动较贵);另一是美国的土地便宜,而资本和劳动较贵(双要素稀缺)。在第一种情况下,美国的资本流向日本,同时日本的劳动流向美国。在第二种情况下,存在激励使日本的劳动和资本都流向美国。当美日两国由封闭转入自由贸易时,美国出口粮食使美国的粮食价格上升,从而增加土地收益率并降低资本收益率。与此同时,日本出口制成品,增加资本收益率并降低土地收益率。在第一种情况下,美国资本流向日本的激励增加,这时贸易与资本要素流动是互补的。在第二种情况下,贸易使得日本资本流向美国的激励减少,这时贸易与资本要素流动是替代的。因此,贸易与资本要素流动的关系是不确定的。

四、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关系的实证研究

1、国外学者的研究

Porter(1990)从外资供给角度分析了出口和FDI的因果关系。他认为,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低成本就意味着高收益,世界价格是一致的,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的低成本生产再出口到世界市场意味着比本土生产更高的回报。因此,这种高回报的出口吸引了大量的FDI。Hein(1992)通过建立基于拉丁美洲和东亚地区的数据的政策模型指出,这两个地区的出口导向策略吸引了大批外国直接投资,所以他认为是出口早于或者说是引致了FDI。而Lucas通过对东亚地区的研究,也得出了出口引致FDI的结论。Pfaffermayr(1994)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模型,对奥地利制造业从1980-1990年的季度数据作回归分析,结果发现FDI与出口之间存在着显著的互补关系。Bayoumi和Lipworth(1997)运用日本和其20个主要贸易伙伴1982-1995年的数据,对贸易和FDI作回归分析。发现FDI的存量对贸易有长期影响,FDI的流量对贸易有短期影响。并得出了从日本流出的直接投资对日本出口有短期影响但是对进口有长期影响。Goldberg和Klein(1997)研究了日本和美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对拉美国家和东南亚国家进出口的影响。他们发现资本流动与双边贸易之间存在互补性。Gopinath、Pick和Vasavada(1999)用1982-1994年美国食品业跨国公司的海外销售额、出口量、海外雇员数和FDI作为内生变量研究FDI和贸易的关系,得出了海外销售额和出口之间有着显著的互补关系的结论。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为研究FDI流入量和出口效果的关系,就52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1995年的截面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回归结果表明,从整个样本来看,FDI与制成品出口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Dunning等(2001)在投资周期理论的基础上把贸易的水平和方式纳入分析框架,他们考察了韩国和中国台湾的贸易和直接投资的发展轨迹,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行为增加将导致外资流入增加,外资流入增加会导致出口增加,而出口增加又会最终导致向外投资增加。

2、国内学者的研究

(1)国内学者黄河在《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一文中,采用静态多元回归统计分析方法,使用的样本有52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回归结果表明,对于样本国家,人均直接投资水平对制成品出口都产生正方向的影响。对于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对高技术出口影响最为明显,说明发展中国家的高技术出口在很大程度上是外国(主要是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所完成的。(2)蔡锐和刘泉考虑了中国投资对象国和投资母国的双重地位,对对外投资和国际贸易进行了实证分析。作者得出结论:外商直接投资确实能够促进中国的进出口贸易、特别是发达国家的FDI通过技术外溢效应促使中国的技术结构升级,提高了中国的生产效率,给中国经济带来了实质的进展。另一方面,中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虽然数量少,但也能促进中国的出口。(3)龚晓莺通过实证分析,证明了投资与贸易之间的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关系。作者运用1982-2004年我国国外直接投资与进出口贸易的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实证分析表明,我国对外贸易与国外直接投资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国外直接投资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五、建立国际贸易与投资一体化理论的相关尝试

将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建立在国际贸易理论统一基石上的尝试首推日本一桥大学的教授小岛清。小岛清(1987)指出FDI可以在投资国与东道国之间创造新的贸易机会,使贸易在更大的规模上进行。他认为,国际分工不仅可以解释国际贸易,也可以解释直接投资。各国劳动和经营资源禀赋的差异会导致比较成本的差异,比较成本的差异则会使各国的比较利润率不同,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可以建立在比较成本和比较利润率的基础之上。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尤其是跨国公司全球生产体系的形成,传统理论的研究基础和说服力受到削弱,新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应运而生。以国际直接投资在生产上表现出的特性划分,有关论著可以分为两个类别:将纵向国际直接投资融入国际贸易模型的思路与将横向国际直接投资融入国际贸易模型的思路。但是横向与纵向FDI理论的互不兼容与实际的共存状态是相互矛盾的。为解决这一问题, Markusen允许总部服务和实际生产活动具有不同的要素密集度,把纵向和横向FDI纳入统一的理论框架,建立了FDI的知识资本模型(Knowledge Capital Model――又称KK模型)。进入新千年以来,贸易和直接投资理论研究出现了两个新的方向。首先,行业内不同企业之间的生产率差异即企业的异质性被纳入一般均衡贸易模型,为解释一个行业内部同时存在国内企业、出口企业与跨国企业的原因提供了可靠的理论工具。第二个新方向,是把两国均衡的FDI模型扩展到多国分析框架(通常包括两个高收入的北方国家与一个低工资的南方国家),并把差别产品的生产过程分为总部服务、中间投入品和最终产品等多个生产阶段,以解释跨国公司各种更复杂的一体化战略。Grossman和Helpman(2004)建立的跨国公司模型在多国层面对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贸易和直接投资活动进行了综合分析,他们引入了企业的异质性,按照自下而上的逻辑,从优化企业战略的角度,说明了在产品内生产分工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全球贸易和投资格局的微观形成机制。他们的分析指出,在存在中间产品贸易成本时,企业倾向于在多个区位从事中间产品生产活动,并促使最终产品组装活动向零部件生产地集中,形成集聚互补效应。如果中间产品贸易成本较高而最终产品贸易成本很低,那么两种活动固定成本的下降将促使更多的企业在南方(工资率较低的地区)进行一体化生产。相反,当两种贸易成本都较高时,固定成本的下降会导致更多的企业在两个北方(工资率较高的地区)国家进行一体化生产。

六、结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和国际分工的日益深化,贸易与投资逐渐呈现或是替代或是互补亦或是不确定的交织关系,许多学者采用不同国家和地区就两者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论表明互补关系的居多。如今的学者不再局限于纯粹地分析贸易与投资的关系,而是进一步尝试着将贸易与投资理论置于同一分析框架下,进而创建国际贸易与投资一体化理论。

【参考文献】

[1] R.Lucas:Making a Miracle[J].Economitrica,1993(61).

[2] L.S.Goldberg、M. W. Klein: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Trade and Real Exchange Rate Linkages in Southeast Asia and Latin America[J].NBER Working Paper,1997(12).

篇3

中图分类号:D9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2-0140-03

一、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由来和进展

(一)WTO有关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谈判的由来

2001年11月,WTO在多哈举行的第四次部长会议正式启动了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其中,“贸易与环境”议题是WTO新一轮谈判的唯一新议题,其具体内容包括《多哈宣言》第31、32、33段。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则是“贸易与环境”这一崭新议题的重要谈判内容之一。2002年建立的贸易谈判委员会(TNC)专门负责新一轮谈判的组织指导工作。在TNC的授权下,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特别会议(CTESS)就《多哈宣言》第31(Ⅲ)段内容中要求各成员“酌情削减或取消环境产品和服务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进行重点谈判。本文仅限于研究WTO环境产品贸易的谈判。

(二)WTO有关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谈判的进展

从2001年起,CTESS进行了长达10年多的有关环境产品的谈判。然而,由于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以及国际公认准则的缺乏,因此,在环境产品的定义过程中遭遇到许多困难,各成员对环境产品的概念并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目前来看,CTESS有关《多哈宣言》第31(Ⅲ)段内容的谈判主要集中在如何确定WTO自身的环境产品清单上。截至2010年2月,日本、新西兰、美国、卡塔尔、加拿大、欧盟、韩国、瑞士、中国台湾、菲律宾、阿根廷和沙特阿拉伯等12个成员已经向WTO提交了具体环境产品清单,并希望能通过环境产品清单的提出,加快成员界定削减关税的商品项目的讨论,以利于贸易与环境谈判议题的进行。

自2001年起的历次CTESS与技术讨论会议都是以清单方式作为主要讨论议题。由于WTO建议的环境产品清单中包括了很多发达成员出口获利的产品以及为数不多的几种发展中成员能出口获利的产品,致使原来保持观望与中立的发展中成员已逐渐对清单方式与清单内容表示失望。2006年度CTESS的谈判发生重要转变,共有14个发展中成员明确支持以环境项目为谈判方式,使得谈判内容可能会由环境产品清单转向讨论环境项目的执行方式。针对局势的转变,部分支持清单谈判模式的成员组成“环境产品之友”(FEG)(包括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韩国、新西兰、挪威、瑞士、澳大利亚及中国台湾等十个主要工业化成员)于2009年10月整理提出一份项目较少且较不具争议的清单,以提高多哈回合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另外,气候变迁为环境产品谈判提供了新的契机。2007年12月,美国和欧盟对包括有风力涡轮、氢燃料电池与太阳能热水器等43项气候友善产品(Climate-friendly goods)提出关税减免。2010年2 月,在WTO 举办的CTESS对于环境产品自由化的讨论中,气候变迁成为各成员新提案的重心。

由于环境产品清单的确定与各成员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要真正形成WTO自身的环境产品清单,对不同环境产品关税减让及对发展中成员的优待等问题仍然需要长时间艰难的谈判。

二、国外关于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研究综述

自2001年WTO多哈回合谈判将“贸易与环境”议题纳入新一轮谈判之中,有关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研究已成为各国广泛关注的现实课题。国外越来越多的学者对此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已产生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综述相关的研究结论。

(一)对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谈判的研究

国际上,一些国际组织很早就开始关注环境产品贸易领域,进行了相关研究。关于环境产品描述的文献最早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关贸总协定(GATT)文件中(MTN.GNS/W/120,1991),其中列出了环境产品的具体分类。1996年,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组织开展了一项全球环境产业的研究(OECD,1996),对全球环境产品市场状况有一个初步描述和研究。接着,比较有代表的文献有: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开展的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的环境产品问题(UNCTAD,1998)、OECD与欧盟统计局联合开展的环境产品产业数据收集和分析手册(OECD,1999)等。OECD(贸易与环境工作文件No.2005-04)比较了WTO 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谈判中所使用的两个环境产品清单(OECD清单和APEC清单)。这两个清单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在WTO谈判中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论。该文总结了两类清单的共同点,解释了两者的重要差异。OECD(贸易与环境工作文件No.2005-05)考察了WTO环境产品谈判所出现的现实问题,特别是与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相关的问题,如环境产品清单的确定,环境产品的“双重用途”问题等。作者借鉴以往贸易自由化协议的谈判和实施经验,探讨了这些现实问题的可能解决方案,也分析了协议达成前所需要解决的程序和制度问题。OECD(贸易与环境工作文件 No.2005-06)在多哈发展回合和约翰内斯堡执行计划下讨论环境友好型产品(Environmentally Preferable Products),评价了现有定义,列举现有产品的编码,明确EPPs的种类。对三组产品进行了案例分析,研究特定国家和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成本和收益,并分析了关税进一步削减的可能性以及给南南合作带来的机会。ICTSD(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2008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贸易与气候变化研讨会上强调一种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区域贸易协定(RTAs)或双边贸易协议来实现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

与此同时,国外一些学者对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现状和谈判也进行了相关研究。Robert M.Hamwey (2005)研究了发展中国家环境产品的动态贸易机会,并得出结论认为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能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利益。同时,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应该是可选择性的,即允许每个国家从WTO清单中挑选最合适的子集产品来实现关税减让承诺。当然,还应制定特殊待遇条款作为WTO协议的一部分,以保证谈判最终的协议允许发展中国家灵活的选择可自由化的产品。Robert Howse,Petrus B.van Bork (2006)从动态技术变化的分析角度出发,对现有的WTO环境产品清单方法的不足从环境产品具有多重用途的问题、以PPMs为基础的EPPs问题、解决技术变革的问题等角度出发提出改进对策。Edmundo Claro 和 Nicolas Lucas (2006)认为,一国环境目标可以独立于WTO谈判,通过单边或双边贸易自由化来实现。在选择具体贸易自由化模式之前,一国应清楚其参与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谈判所追求的目标。如果国内环境目标比关税收入更重要,同时还需要促使国内企业与国外生产者竞争,则单边或双边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可能比长期的复杂的多边谈判更好。Vicente Paolo B.Yu (2007)建议,亚洲发展中国家在参与WTO环境产品谈判时,采用一种建立在 “肯定性清单”(positive list)战略上的谈判方法。同时,亚洲发展中国家也需要确保特殊差别待遇的原则在发展中国家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二)对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影响的研究

UNCTAD(2003)对印度、墨西哥和哥伦比亚环境产品市场现状和特征进行了分析,讨论了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对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和意义,分析了各国环境产品优势产业,提出了促进国内环境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努力求得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产品贸易和谈判的平衡。OECD(2004)对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影响进行了国别分析,这些国家包括捷克斯洛伐克、肯尼亚、韩国、巴西、智利、以色列6个国家。该研究分析了六国环境产品市场变化的主要决定因素,以及它们如何影响环境产品贸易。Maxine Kennett和 Ronald Steenblik (2005)对包括巴西、智利、中国、古巴、捷克共和国等17个国家的环境产品部门进行了综合研究,并分析了决定环境产品需求的主要因素包括一国经济状况、人口数量和人口增长、环境状况、相关利益者等。Rokiah Alavi(2007)针对亚洲国家挑选了4个主要的环境产品市场(包括污染减缓和处理设备、风涡轮、生物燃料、木材和木质产品市场)为研究对象,使用案例分析法,研究亚洲国家在主要的环境产品市场上面临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市场准入的影响。Veena Jha(2008)以WTO文件JOB(07)54 (WTO 2007a)中所列“153”个环境产品清单为基础,着重对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产品贸易进行了实证研究。该研究以关税、GDP、外国直接投资、国家的环境绩效指标,以及一国具体的技术援助项目等因素作为解释变量,选取10类环境产品(包括空气污染控制、固体和有害废弃物管理和可循环系统、土壤和水的清洁与整治、可再生能源成套设备、热能和能源管理、污水管理和直接饮用水处理、环境友好产品、自然风险管理、自然资源保护、噪声和振动减缓设备)作为被解释变量,建立回归模型进行,通过研究变量之间的依存关系来探讨决定环境产品贸易流向的各种宏观经济因素。

这些研究结论可以为正在进行的环境产品谈判提供有用的见解,也将有助于增加制定环境产品贸易的政策举措。

三、我国对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相关研究

总的来说,我国对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关注相对发达国家而言较晚,研究成果也较少。梳理国内相关研究文献,可以发现我国关于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理论探索。

(一)对我国参与WTO环境产品谈判的问题研究

我国一直参与WTO环境产品贸易谈判。在环境产品的界定方法上,我国建议采取清单法,并于2004年7月向WTO提出环境产品清单的方案,即由共同清单(common list)和发展清单(development list)组成。共同清单包括所有获得WTO成员一致公认的环境产品lines,on which there is consensus that thFor the products in。对于这一共同清单的产品,成员国都致力于减少或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发展清单将包括那些由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从共同清单中挑选出来的部分产品以获得单方的优惠待遇。但是,我国没有提出共同清单与发展清单之间的数量关系,以及共同清单与发展清单应包含的具体产品,所以这个主张实际上没有解决实质问题。

国内一些学者研究了WTO环境产品的界定方法,包括清单方法、环境项目法和综合法;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参与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谈判的情形分析了我国谈判面临的主要焦点问题,包括我国应该采取什么方法界定环境产品的问题、对发展中国家在出口方面普遍具有比较优势的环境友好产品的争议问题、WTO 的环境产品清单中一些产品具有多种用途的问题,以及是否该将生产和加工方法作为确定环境产品的标准之一的问题。

对此,魏艳茹(2008)从法律角度提出我国的对策。第一,就WTO谈判而言,我国应在摸清家底的前提下提出鲜明的谈判主张,只同意就我国在贸易利益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少数环境产品进行自由化。第二,由于我国的环境产品在南南贸易中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故我国应考虑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方法绕开WTO谈判僵局,直接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区域性的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边永民(2006)、陈燕(2008)认为,我们必须研究制定一些对我们有利的确定环境产品的标准。比如,在确定环境产品时,应避免生产和加工方法问题;不接受多种用途产品列为环境产品;扩大环境友好产品在清单中的覆盖范围。此外,我们要积极取得技术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如我们还必须了解一些产品分类的知识,把我国根据清单方法提出的环境产品都纳入到海关的产品税号体系中。

(二)对我国发展环境产品贸易的研究

陈燕(2008)研究了国际环境产品贸易对我国环境产业发展的意义,认为我国在国际环境产品贸易中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市场特点,迅速提高自己的环境技术水平与环境技术开发能力;同时,分析了我国在节能型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可持续林业产品行业具有比较优势,存在巨大的潜力和机遇。钟娟(2010)分别从关税收入、国内产业和国际经济政治利益等多个方面分析了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同时使用 SIAIC方法(可持续影响评价方法)比较环境产品与服务传统定义、分类与广义定义、分类下的贸易自由化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对策。万怡挺(2011)以环境产品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多哈回合环境产品谈判中我国的攻防利益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在推动我国环境产品贸易发展过程中,国冬梅(2005)对我国环境产品贸易体制的改革从政府角色和作用的定位、行业协会的作用及国内相关部门的协调三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四、评价

随着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学术界关于该问题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也越来越丰富。通过对以上文献的分析,可以发现目前的研究有不少具有价值的研究结果。首先,多数学者研究并得出结论,认为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能给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带来贸易利益。其次,许多学者致力于研究环境产品贸易谈判中的主要争议问题,并结合技术变革从动态的角度分析,积极研究各种解决对策。再次,多数学者认为,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面临的主要贸易壁垒问题不是关税壁垒,而是非关税贸易壁垒,如海关及行政手续、TBT、SPS手段等。最后,决定环境产品需求的主要因素也得到许多学者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虽然目前的研究有不少有价值的研究结果,但还是还存在诸多不足。受不同国家和利益集团利益的影响,再加上各个学者的研究目的、分析方法、获取的数据以及建立模型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结论也会不同,有些结论还不具普遍性。除之外此,对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研究存在的局限性和不完善性还表现在:(1)理论研究方面缺乏说服力,特别是环境产品定义的界定和环境产品清单产生的程序和机制上,所依据的理论框架是APEC和OECD清单,然而WTO多数成员认为此清单有益处,但不权威。(2)理论和实证研究多是以发达国家为背景的,对发展中国家的相关研究相对较少,使得结论的普遍性值得怀疑。(3)实证研究中缺乏对相关数据的获得,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数据,这样就削弱了相关实证研究的可信度,而且数据可靠性的差异也使得结论变得难以确定。

我国在WTO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的研究起步相当晚,研究深度也不够。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水平还不高,对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数据收集也相对落后,给我们在实证方法、变量选取和数据处理等方面进一步的研究带来了困难。但是,由于我国的进出口规模越来越大,再加上我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我国应该更加重视环境产品贸易及对外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因此,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已成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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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经济实现了持续的高速增长,中国经济增长的过程也是对外贸易经济增长的过程,从08年次贷危机爆发,08年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低迷时期,中国的进出口总量由2008年的11330.90亿美元减少到2009年的10055.60亿美元,随着外贸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运作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在扩大对外出口的同时,也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的对外开放,随着中国申请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在进出口体制方面已发生了显著变化.非关税壁垒的种类和范围大为缩小以到取消,进口关税水平大幅度下降。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进出口贸易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研究影响我国进出口的因素也显得尤为重要。对它的研究能为我国进出口贸易政策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定量依据。

二、各因素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影响机理

物价指数变动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价格指数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得到飞速发展,但物价指数居高不下。这样,出口商品成本上升,对出口不利;进口商品价格可能低于国产同类商品的价格,而对进口有利。

利用外资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1978年,中国打开了封闭已久的大门,外商、外资、外国产品便接踵而至。利用外资大大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一方面,利用的外资大部分直接用于进口。另一方面,外资,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和我国廉价的劳动力结合起来,生产出质优价廉,在国际市场上极具竞争力的产品。

三、模型设定

基于以上分析,建立进出口总额与汇率和利用外资情况之间的二元现行回归。方程可以表示为

Y=β1+β2X2+β3X3+Ut

其中,Y表示进出口总额,X2表示物价指数,X3表示利用的外资,Ut为随机扰动项。由于2008年的次贷危机,导致很多数据会产生异常,这里t取值从2009年开始,以月度为单位,进行数据的统计。

四、数据的收集

由于大的经济环境条件的限制,本文仅取2009年至今的数据,如表1。

五、模型的估计与调整

本文运用EVIEWS通过对中国2009年1月-2011年10月进出口总额数据(Y)与物价指数(X2),利用外资(X3),进行回归分析。方程形式为

Y=β1+β2X2+β3X3+Ut

EVIEWS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给定的显著性水平a=0.05下,F统计量81.94028,明显显著。可决系数R2=0.840928,模型拟合程度较高。

六、模型的检验

(1)经济意义上的检验: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物价指数每上升一点,进出口总额上升158.2亿美元,外资每利用一亿美元,进出口总额上升0.56亿美元。

(2)统计检验:拟合优度:可决系数R2=0.840928,模型拟合程度较高。F检验:在给定显著水平a=0.05,Fa(2,32)=19.5

(3)计量经济意义上的检验:多重共线性检验。判断模型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建立X2对X3的回归,EVIEWS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给定显著性水平a=0.05下,F统计量3.879309,很不显著,可决系数R2=0.108121,,基本上不存在任何的拟合,所以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异方差检验。判断模型是否存在异方差,在表5.1基础上,进行White检验,EVIEWS的回归结果可以得出,nR2=7.04

七、本文结论

随着外资的不断引进,中国的进出口总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外资的促进作用。它对进出口总额产生显著的影响。随着价格指数的变动,中国的进出口变动更为强烈,它对进出口总额的影响具有更加的显著性。

八、政策性建议

创造比较宽松的引进外资的政策,改善国内投资环境,积极的吸引外资,给外资以优惠性的政策,用外资来拉动我国进出口总额的上升,促进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从而拉动我国经济的增长。物价指数的变动对进出口的影响较为强烈,在使用的时候要慎重,物价上升过多会造成通货膨胀,对国内经济的发展不利。反之也会抑制国内经济的发展,物价指数在合理的范围变动会促进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推动经济的整体上升。

表1 2009年1月至2011年10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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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6-0154-05

数字经济作为世界创新和包容性增长的动力,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政府的共识,而数字经济战略的制定往往会使得这些国家在数字信息革命浪潮下占据国际制高点[1](衡量数字经济主要是基础技术设施、IT和通信部门投资、电子商务和宽带普及率等)。2016年举办的杭州G20峰会,中国首次将数字经济列为峰会的一项重要议题,主持并起草了《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如今,全球约有25亿人连接互联网,预计2020年互联网用户将增加到40亿人,2016年G20集F成员互联网经济规模达到4.2万亿美元,平均E-GDP增长率为4.2%,超出其GDP平均增长率5%以上。2010―2016年全球E-GDP平均增长率为11%,发达国家为8%、新兴经济体为18%。在数字经济不断驱动下,全球有28个国家制定了数字经济战略,分别是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墨西哥、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土耳其、英国、埃及、拉脱维亚和立陶宛。虽然一些国家并未制定整体数字经济战略,但数字经济内容被包含在国家宽带战略、电子政务战略和网络安全战略和国家创新战略之中。数字经济将是未来增长最快,也最具潜力的领域。

一、全球ICT产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背离

纵观全球主要国家信息、通信和技术(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简称ICT)产品贸易,其整体贸易中比重普遍出现下降趋势,这与经济全球化下生产网络的片段化和分散化趋势比较吻合[2]。与此相反,ICT服务贸易占各国服务贸易比重却普遍呈现上升趋势,表明ICT服务贸易对各国经济的促进作用在不断增强。

货物贸易方面,从出口看,2013年ICT产品出口占整体出口比重位居前十位的国家分别中国、韩国、斯洛伐克、匈牙利、捷克、以色列、爱沙尼亚、荷兰、美国和日本(如下页表1所示)。与2000年相比,有6个国家ICT产品出口占整体出口比重有所上升,分别是智利、捷克、波兰、斯洛伐克、中国和俄罗斯。从进口看,2013年ICT产品进口占整体进口比重位居前十位的国家分别是中国、匈牙利、斯洛伐克、捷克、美国、荷兰、日本、爱沙尼亚、韩国和瑞典。与2000年相比,2013年有六个国家的ICT产品进口占整体进口比重有所上升,分别是捷克、斯洛伐克、中国、俄罗斯、印度和印度尼西亚。

服务贸易方面,从出口看,2013年 ICT服务贸易出口占整体服务贸易出口比重位居前十位的国家分别是美国、英国、德国、印度、法国、爱尔兰、中国、荷兰、比利时和西班牙。较2000年相比,2013年有4个国家的ICT服务贸易出口占整体服务贸易出口比重有所下降,分别是印度、意大利、印度尼西亚和冰岛;而增长较快的国家则分别是爱尔兰、比利时、巴西、西班牙、中国、芬兰和卢森堡(见下页表1)。

二、全球ICT服务业增加值的贡献

选取上述38个国家的最终ICT服务业需求作为研究对象,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国家、非OECD国家、中国、印度、美国、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ICT服务业对该38个国家的最终需求的满足程度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一)ICT服务业自我增值贡献占比偏高且自给自足模式明显

在全球生产片段化趋势下,ICT服务业增值的自我贡献部分占整体需求比重一直居高不下,以OECD国家平均值来看,由1995年的75.73%下降至2011年的71.91%(如下页表2所示)。虽然呈现出小幅度下降,但是阶段性平均值一直在70%以上;相对于OECD国家,BRICS国家(包括巴西(Brazil)、俄罗斯(Russia)、印度(India)和中国(China))ICT服务业增值的自我贡献占整体需求比重则同样较高,由1995年的79.75%上升至2011年的82.89%,中国增幅相对较大,由1995年的84.29%上升到2011年的91.86%。ICT服务业的自我贡献率较高往往代表着该类服务业封闭度相对较高,其国内呈现典型的自给自足[3]。

(二)ICT服务业增值贡献表现出显著的区域集中性

以澳大利亚为例,1995年其ICT服务业自我增值为114.22亿美元,2000年、2005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分别为110.44亿美元、100.13亿美元、159.34亿美元、219.25亿美元、215.84亿美元和292.14亿美元,2000―2011年平均增速为20.73%,相对于全球对澳大利亚贡献的平均增速20.67%基本持平。但是,中国在其中所体现的参与度却较高,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51.45%,2011年中国ICT服务业对澳大利亚最终需求的贡献值达到4.05亿美元。OECD国家ICT服务业对澳大利亚整体需求的贡献年均为7.99%,非OECD国家对其年均贡献为4.93%,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缩写为APEC)国家则为7.82%,东盟国家是1.93%,北美自贸区国家是2.13%。

(三)发展中国家ICT服务对中国需求贡献的地域集中度和发展相似度较高

在对中国贡献较大的国家或集团中,APEC国家、东南亚国家和东亚国家位居前列(如本文表3所示)。相对于1995年的ICT贡献值,2011年ICT贡献值排名靠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日本、美国、韩国、澳大利亚、巴西、德国、马来西亚、英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印度尼西亚和印度。但从增长速度来看,排名靠前的均为发展中经济体,分别是巴西、印度、沙特阿拉伯、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相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ICT服务业对中国贡献的增长速度较慢,如西班牙、荷兰、法国、日本、美国、德国、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可见,发展中国家的ICT服务对中国的贡献增速远超发达国家经济体。

三、全球数字经济战略的供给侧实施路径

从供给侧角度看,上述实施数字经济战略的28个国家努力改善、提供通信技术设施质量,促进信息通信技术领域变革[4],其目标共性主要体现在:支持信息通信技术部门研究和开发,促进信息通信技术标准建立,吸引风险资本投资对信息通信技术投资,加强信息通信技术对外直接投资,促进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和服务出口[5]。各国数字经济战略的供给侧实施路接幸韵录父龇矫妫

一是普遍加强国内ICT基础设施建设。各国普遍将国内宽带容量和速度,提高宽带覆盖面积进而更好连接较为偏远的地区。这些国家对未来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都设定了目标,比如,加拿大计划在未来五年内投入3.5亿加元使至少28万个加拿大家庭的宽带接入速度达到5兆比特每秒;美国国会考虑60亿美元的联邦拨款计划,以支持国内建设无线、互操作的宽带公共安全网络。提高宽带基础设施的弹性和适应性可以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6],这些国家通过建设包括海底电缆在内的国际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或者区域分布数据中心以鼓励和支持建设互联网的分布交换和备份系统[7]。

二是加速ICT新技术、商品和服务创新。这方面内容包括加速ICT研究和开发项目的培育,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是技术投资的优先领域,如开发超级计算机、发展云计算、深化大数据和信息网络分析;促进区域性或全球性ICT标准统一[8],例如,欧盟为了实现成员国任何新的IT设备和应用程序、数据存储和服务的无缝交互链接进入,启动了互操作性标准建设;鼓励吸引外国资本对ICT领域进行投资,有些国家通过引入全球性竞争较强的风险投资改善ICT产业投资效应,或者鼓励初创型企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或者有针对性支持ICT创始公司在本国设立企业等[9];扩大ICT产品和服务出口,例如墨西哥数字经济战略的目标就是成为全球排名第二的IT设备出口国,并且IT产值要在全球居第四位。

三是建设数据开放和电子政府。数据开放的重点主要是政府以及公共部门的数据向民众开放,为民众和企业提供跨境数据服务[10]。通过建设一站式的电子商务网站,能够确保政府公共部门可以在一定权限下进行数据访问,实现普通商业数据为国家层面和政府政策的制定提供支撑[11]。一些国家也通过建设数字信任来完善国家管理,例如建立居民数字身份识别和电子审批系统等。

四是开展数字身份和电子认证。公民电子身份体系建设,包括移动数字身份体系、推进公民电子身份识别认证跨境下的可操作性。政府通过投入大量资金来建设高度安全和有效的电子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便为公民和私营部门提供移动设备参与下的高效和可使用性[12]。同时,加强个人和机构数字号码的分配和设计,以便系统快速准确地对身份识别和验证。根据目前对于数据需求特征,合理合法设置行业数据知情标准,以确保政府可以对需要了解的关键行业数据进行获取、分析或者公开[13]。另外,开展电子文档验证服务,例如数字签名验证。

五是维护数字隐私和安全。数字信任是数字经济战略的目标和核心所在,而隐私保护是建设数字信任的基础。上述各国数字经济战略几乎都涉及隐私保护问题,并将隐私保护视同于知识产权保护行为。其做法主要有:提倡公司在使用和公布传播信息资料的自律性,公布和践行数字公民行为准则[14];出台最先进最有效的法律制度来保护公民和企业的核心敏感资料,比如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专门成立机构来检测ICT技术的进步和技术形式的变革,及时修订落后法律和规章制度以符合技术进步要求,并且对已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方面实施制裁和惩戒;开展数字风险监测和预防研究,比如,政府与研究机构致力于开发和利用创新的网络安全监控系统,大力支持网络安全的相关研究等。

六是促进ICT与教育、医疗和运输结合。在加强ICT与教育融合方面,利用数字技术提高和改进驾驭系统的有效性,重视对教育机构的数字化建设投入,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推广和改善在线学习环境,为方便民众在图书馆使用相关数据而提供的个性化学习辅助或高效快捷的宽带解决方案。在ICT技术手段与医疗体系结合方面,加速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提供在线健康和医疗保健预定,全面普及建设老年人等医疗电子档案,扩大远程医疗保险和福利范围,汇总研究和分析远程电子医疗出现的医疗纠纷以及制约电子医疗推广的制度障碍[15]。在ICT与运输物流结合方面,主要是利用信息技术创造一个安全、经济和环境友好型的道路交通体系。

七是促进信息包容和提升数字职业技能。促进信息包容方面,不断扩大对宽带接入服务不足的地区进行扶持,特别是辅助家庭弱势的社会群体,政府加速推进全民数字素养水平,提高网上风险自我防范意识教育、网上机会识别能力和捕捉能力[16]。提升数字职业技能方面,提升数字化素养以帮助女性回归工作岗位,以Web为基础对劳动力进行培训、加大对数字培训机构公共资金支持,扩宽与数字技术相关的课程,提高ICT技术培训课程的数量,提高涉及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毕业生数量和水平,以及提高政府公务员数字技能。

四、对中国制定和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启示

全球金融危机后,新兴国家日渐成为世界经济增长动力,而我国则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在实施“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同时,应积极从供给侧角度制定和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并逐渐推动数字经济成为国家经济稳定增长的主要引擎。从以上主要国家实施数字经济战略的供给侧核心和实施路径看,可对我国数字经济战略的制定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培育国内数字市场。我国应大力培育国内数字经济良好的生存环境,在数字经济的管理上,政府监管和引导定位不是放松而是加强,在为数字经济参与方提供开放数据共享平台的同时,提供公开透明、法制化的市场环境。通过共享基础数据源方式促进数字经济参与方享有平等市场准入地位,进而降低参与的进入壁垒,扩大参与意识和创新意识。

二是大力发展ICT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要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宽带服务支持,更要加快对最先进数字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不断跨越与发达国家间的技术鸿沟,努力ICT领域形成技术优势和主导权。建立国内统一的高标准的ICT技术设施网络,为国内创新型社会建设提供强大的数字信息共享和分享型支持。

三是加速ICT新技术和商品及服务创新。我国应为数字技术的革新项目提供资金激励,并建设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共享开放式平台,这要在研发领域率先实现数字和信息的开放共享,降低企业数据重复搜集和数据库建设的成本。

四是建设强大的数字开放平台,促进电子政府服务体系的形成,不断丰富服务层次和内容,全面铺开数字城市网和智慧民生服务体系建设。

五是开展公民和企业数字身份数据库建设。大力拓展数字身份的识别和认证体系建设,为深化公民和企业的其他相关数据的采集形成构建平台。

六是继续加大维护数字隐私和数字安全。大力开展确保数字隐私和数字安全的技术研发,高度确保对数字经济参与者的数字信息保护。

七是促进ICT与其他民生领域或产业的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切实可行的实用性技术以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利用数字经济改善民生领域或助推其他产业,如智能制造业发展。

八是通过人力培训和开发不断提高数字经济参与者的数字职业技能水平,强调数字经济的普惠性,特备是要重视和实现对弱势群体的数字包容支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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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的意义

在最近几年,由于高职教育的高速发展,高职教学在改革路上不断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因为在课程的教学安排中依然将老师居于主导地位,在课程的讲授过程中把基础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以及专业性作为讲解的重点,反而忽视了理论知识的实用性。对于高职商贸类专业《国际贸易实务》的课程来说,如果在教学设计中缺乏富有多样性的教学形式,学生没有机会体验进出口业务操作的整个过程,那么这将会增大学生对于国际贸易有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难度,导致很多学生在毕业之后无法独立面对实际的外贸业务,也没有办法达到外贸公司对于应聘者提出的“上岗及上手”的业务要求。所以,将网络课程建设作为支撑,对于高职商贸类专业《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进行更大程度上的转变,正是大势所趋。充分施展网络课程的优点,丰富教学形式,采用课程数字化教学资源中的动画、图文、视频等各种制作方法对于教学内容进行优化,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且也可以指导专业老师应用资源备课。

二、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职业教育的范畴中,数字化资源应用相对于其他领域较为落后,硬件建设所占的比重远大于软件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没有形成系统,质量也低,有关的教学应用探究也很少。

(一)优质数字化资源比例不足

依据现在所能找到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数字化教学资源,文本所占的比重最大。观察表明,虚拟实验实训资源和动画所占的比重最小。但是这两种教学资源是最能够改善课堂教学资源不足的问题的,同时也是最能够满足本课程教学要求的。这也体现出本课程缺乏高质量数字化资源。

(二)数字化资源未能充分共享

共享性是数字化资源是否被完全应用的重要因素。网络教学平台是高职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的重要支撑部分。但是根据调查,真正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教学的院校并不在多数,更有学校表明暂时没有建设网络教学平台的想法。对于已经建成的网络教学平台,能够用于共享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资源也是少之又少。

三、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的设计思路

(一)数字化资源的呈现方式

在当今的职业教育范畴当中,随着开发运用能力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现代教育技术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在进一步强化,各种技术手段在一步一步的慢慢建构和运用起来。数字化教学资源的重要表现形式包括网络课程、数字化资源库和多媒体课件。而高职商贸类专业的数字化教学资源的主要表现方式为网络课程和多媒体配套光盘,主要是因为这两种方式更有利于当前的高职学生、师资和教学设备的状况,能够更充分地满足教学需要。网络课程是依据某一课程大纲的教学要求所形成的一种多媒体表现形式。如果将网络课程与多媒体课件配套光盘相比,网络课程在课程的结构上系统性更强。除了能够体现相应的教学内容之外,还增加了许多与教学相关的其他信息。不光存储量大而且还可以做到实时更新,方便各种学习形式,例如远程学习和小组协作学习等。尽管数字化资源库的学习支持功能更强,但同时它对于学习者的理解能力还有老师的讲解能力也有着更高的要求。除此之外,数字化资源库的建设时间长,结构也比较繁琐,各方面的耗费也比较大。所以,数字化资源库应该要经过长时期的数字化教学资源的累积。

(二)数字化资源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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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版权贸易作为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一种贸易方式,在宣扬我国精神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版权贸易整体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在贸易范围与贸易类别方面,都已形成一定的规模。但我国版权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与此同时,我国版权贸易也呈现出了创新式的发展模式,数字图书版权与版权合作进一步扩大发展。

关键词:版权贸易;数字版权;版权合作

版权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作为一种创新型的体现,其在各国文化产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其触角已经渗透到新闻、出版发行、影视等相关行业。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把我国建成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纵观近几年我国版权贸易的发展,不论是输入输出的类别,还是与我国进行版权贸易的国家范围上,都呈现出继续扩张的趋势。

一、版权贸易概述及现状

版权,是指作者创作艺术、文学或科学技术,继而作者对其创作的专著享有的专有权利。版权贸易就是指版权的交易活动,这可以实现版权的经济权利的转让与许可。具体来讲,即版权所有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达成某称协议,使用人可以有偿使用某部作品的版权中的某几项作品使用权。版权贸易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在我国多是引用狭义的概念,即指不同国家之间就版权开展的贸易活动。

1、版权贸易总体呈现蓬勃发展态势。近几年,随着国家在产业方面的积极引导以及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版权贸易整体呈现出快速的发展势头。

根据以往数据可以得出,从2008年到2012年,全国版权贸易整体呈现蓬勃发展,其中图书版权、电子出版物版权、电视节目版权等尤为明显,尤其是电视节目,其引进和输入的规模从2008年的几乎零规模,到2012年已呈现出爆破式的发展态势。我们熟知的《中国好声音》、《爸爸去哪儿》等节目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可以说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版权贸易的发展,通过吸收引进国外优秀的电视节目版权,经过本土化的加工、完善,极大的丰富了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2、版权贸易主要集中在图书版权贸易。通过近几年版权贸易的发展情况,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明显的结论,在版权贸易的几大类别中,图书版权贸易占据极大比重,其引进和输出规模均占全国版权贸易整体的90%左右,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我国版权贸易的不断发展、完善,图书版权引进与输出的比例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从2001年的13:1逐渐缩小到2012年的1.8:1,同时图书版权的输入地也由最初的亚洲地区逐步扩展到欧美,这就极大的促进了东方文化在世界领域的传播。近几年,电子图书版权贸易又成为一个新的潮流发展起来。

3、版权贸易呈现较大的逆差趋势。尽管我国版权贸易发展迅速,但我国版权贸易目前仍存在着较大的逆差,尽管逆差规模在进一步缩小,但引进与输出的不平衡性仍然明显存在。版权引进远超过输出,一方面大大丰富了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能使我们更好的了解世界其他地区的文化习俗,开拓视野,但另一方面,逆差也说明我国文化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还有待提高,走出去的能力还不强,文化产品是宣传我国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加大我国文化产品的输出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二、我国版权贸易的发展前景

随着文化产品的创新发展与版权贸易范围的不断深化,我国版权贸易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内容与模式。

1、数字图书版权贸易异军突起。近年来,数字出版产业飞速发展,成为版权贸易未来的发展方向。数字贸易存在一个大的环境即数字化环境,在此环境下通过许可、转让等方式开展数字版权在著作权人与使用人之间的交易。数字出版的蓬勃发展必然意味着数字版权贸易将成为未来的一股潮流,数字出版技术发展引起出版介质变化,使信息、电子制造逐渐“参与”到出版业,为整体版权贸易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目前,我国数字出版贸易还存在运行模式上的缺陷,高成本低效率的运行模式既影响了版权授权的规模与速度,也极大的缩小了贸易的利润空间,尽快创建数字图书版权新模式成为一个新的出路。

2、继续深入国际版权合作。版权贸易的发展离不开国际间的合作,版权合作有利于提升出版业工作水平,也有利于扩大出版社的国际影响力。在通过与国际出版商的合作过程中,既要全面专业的引进精品图书,又要积极的推进版权的输出,在一进一出中最大限度的利用版权资源,充实文化产品的发展。版权合作贸易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必须要有相关的管理规则作为保障。国际版权合作最重要的保障就是品牌,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也就在贸易双方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同时,国际版权合作也依赖于出版社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只有保证每个环节的顺利运转,才能使整个链条高效运行,这自然就离不开专业管理的保证。

三、创新性――《妈妈咪呀》版权引进方式

《妈妈咪呀》有着世界第一音乐剧的美誉,已经拥有13个语言版本。2011年7月8日,《妈妈咪呀》在上海首演,演员们变成了中国面孔,讲起了中文,并收获了巨大的成功。《妈妈咪呀》在中国的成功登陆,得益于一种新的贸易模式――“版权合作”,版权合作是指外方授权我方5年,此间外方对每场的实际票房所得进行版权提成,同时外方会就演出品质进行严格的监控。在保证《妈妈咪呀》保留原版精神主体的前提下,中国团队对舞台剧进行了汉化过程,并在亲身实践中体验、学习了国外先进的舞台表演、制作、管理方式。

此次“版权合作”的特色在于并不是单纯的引进国外优秀的剧作,而是真正进入了音乐剧行业的产业链上游,自己控制演出流程,制定营销策略。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此次版权合作,中国的相关从业者在于外方的合作中学习了先进的创作、编排、运作、营销等经验,更深层级的接触到了优秀剧作的诞生过程。同时,这种合作方式也改变了以往我国高能耗、低产出的模式,一切以舞台、观众为基础,省去了不必要的环节,通过扩大演出规模迅速占领市场,真正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为我国本土的音乐剧行业提供了高水准目标。这种“版权合作”模式带给中国音乐剧市场的效用是可观的,通过这种模式,中国从业者学习了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取其精华,融入国人的艺术精神,最终形成本土化的成果。在完成这种本土化的成熟后,力求实现我国本土音乐剧的“走出去”,实现更大的突破。

四、结语

开展国际版权合作和贸易是中国出版业走向国际化的必经之路,通过参与国际出版业的竞争,不断适应数字化发展的趋势,用崭新的视角审视这项工作,不断在实践中提升竞争力,更好更快的迈向世界。

(作者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婷.我国版权贸易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对外经贸,2012(9).

[2] 黎娟.浅析我国数字图书版权贸易[J].中国报业,2012(5).

篇8

1 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建设的前提

基于互联网的版权贸易电子商务活动,主要是以遍及全球的互联网为架构,以交易双方为主体,以网上支付和结算为手段,以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的一种商务模式。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的构建应整合产品销售、服务及信息交付于一体,构建一个完善的、基于Internet的版权产品的价值创造商务运营体系。[1]版权贸易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前提是:

(1) 企业商务网站的建立(多语言版本),集产品销售、服务、信息交换为一体。版权贸易产业根据企业经营战略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电子商务网站,将其作为营销阵地,进行图书宣传、新书、版权贸易、专家书评和编读对话。

(2) 要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版权产业内外业务的信息整合。

(3) 建立企业全球的配送网络及物流体系。包括有统一的物流规划、合理的市场布局、完备的物流配套设施、优化物流路线、控制和跟踪车辆调度等。[2]

2 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的构建

2.1 基于Agent系统框架应用

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的构建,可以采用基于Agent的电子商务原型系统框架,如图1所示。它主要由电子商务市场服务器、商务Agent、OntologyServer 和浏览器组成。Agent框架结构的好处在于它可以根据用户行为,分析用户的兴趣模型,从而能够找到可以提供用户感兴趣信息的其他Agent,进而能够根据用户的需要对收到的信息进行过滤,能够与代表用户或是销售方的Agent进行协商。[3]

利用这一建构方法,用户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参与版权贸易的电子商务活动,一种是通过浏览器进行注册,参与活动;另外一种用户可以通过Agent界面输入参数建立一个Agent,该Agent可以作为用户,参与版权贸易的电子商务活动。

2.2 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总体功能设计

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应为交易双方提供如下功能:

1)对于版权贸易主体来讲,首先要建立企业的网站,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托管服务,同时具备B2B和B2C电子商务交易功能,具有大型的商品数据库支持,能够定制产品目录,自动处理订单,能够实时报道深层交易信息,可以跟踪库存,制定和批零价格。

2)对于用户来讲,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便捷的商品及信息搜索查询功能,具有导购功能,提供主动求购功能和逆向拍卖功能,提供专业购物车和直接的价格商谈,能对回应信息实现自动处理,提供用户对商品的评价及要求的服务,提供最新商品及热门商品图表,可以对订单执行状况进行查询,具有安全的支付处理能力。[4]

因此,从信息集散地、客户管理、交流平台以及网上商城四个方面进行了版权贸易电子商务总体功能的设计,如图2所示:

只有功能完备的电子商务平台,才能够为版权贸易企业赢得更多的贸易机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1)信息集散地功能:与传统的版权贸易相比,能够满足用户便利地获取丰富、准确、透明信息的特性,是吸引用户浏览网站,宣传企业,开展版权贸易的重要因素。在电子商务平台的设计过程中应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及检索服务:

1)宣传推广:包括版权企业推广、招商合作、人才招聘。

企业推广:如出书范围、出书特色、品牌特点、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市场开拓能力等[5]。

招商合作:应设置专门的栏目提供企业的招商项目、招商制度、招商合同范本、招商政策等信息,并设置在线商务谈判功能,快速、有效地进行版权输入输出活动。

人才招聘:设置相应的在线招聘系统,利用网络平台招聘企业所需的人才,可以将所招聘的职位进行分类,应聘者直接点击相应的职位在线投递简历,便于及时统计应聘的岗位信息。

2)供求信息:包括版权输出信息和版权引入信息。

3)版权信息:版权产业可以在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上建立版权信息查询系统,集成本出版社拥有的版权信息,方便用户使用,这也是开展版权贸易的、吸引用户的一大特色。[6]

4)产品信息:利用搜索引擎,通过分类查找,为用户提供快速便捷的产品查找功能,方便用户完成交易。

5)市场动态提供版权贸易企业内外部产品、业务等公告信息。

6)政策法规:对目前国内外版权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介绍,给出不同情景下本主体遵循的法律法规及贸易条例,对交易过程和交易行为进行约束,当发生交易矛盾时,作为处理依据。同时可以提供不同国家及主要版权贸易方法律法规的具体注意事项及适用法律,为同行业提供参考依据。

7)FAQ(常见问题解答):对于平台的使用、查询方式方法、快速查找的方法、交易流程、支付方法、订单管理、阅读软件等下载提供解答,方便用户使用网站的相关资源。

(2)网上商城

网上商城是版权贸易电子商务最重要的功能模块,是版权贸易开展电子商务的网上市场战地,是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主要营销平台。其功能设计流程如图3所示:

主要包括:版权产品展示、在线出版阅读、购物车、订单管理、网上议价、电子支付、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内容。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布局合理、美观、友好的用户界面,是产品展示的前台。在前台的设计上应突出企业的特色,体现企业文化。

2)功能强大,检索便捷,分类细致的搜索引擎是产品展示的基础。设置丰富的检索入口,检索入口以不同的方式反复出现,在每个检索入口处都提供 “帮助信息”,在查询时提出具体的建议或给出实例供读者参考,在主题查询的开头部分设立“浏览最流行的标题”等[7]。

3)针对数字出版物,用户群体以B2C为主,满足用户在线阅读的爱好。这项功能对作者的要求较高,要求其不断进行更新创作,而且能够持续吸引读者。同时要有国家政策法律的支持,严禁非法转载和复制。

4)电子安全技术,电子商务平台要支持并实现电子支付功能,包括信用卡、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网络银行等。为保证支付过程的安全, 目前广泛采用的是安全套接层协议和安全电子交易协议。

5)物流配送:快速响应的物流配送体系是实现版权贸易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二次交易的先决条件,版权贸易企业可以设置自己的物流配送中心,也可以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协作完成配送任务。

(3)客户关系管理

采用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CRM),使需求方自动作业来预计需求,以便更好地了解客户。给他们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使资源在供应链网络上合理流动来缩短交货周期、降低库存,并且通过提供自助交易等自助式服务来降低成本,提高交易速度和精确性、提高企业竞争力。版权贸易的客户关系管理主要包括会员管理、作者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商管理和商的管理等。

(4)交流平台

以论坛等形式建立三个交流区:读者\作者\出版社交流、作者\商\采购商交流,出版社\采购商\供应商交流。

3 版权贸易电子商务运营

在RBV和企业能力论的指导下,MICK――物质、信息、资金和知识( Material,Information, Capital and Knowledge)是形成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所必需的四类资源。其中,物质资源指企业为客户提供版权产品或服务而持有的物质形态资源;信息资源指协调和控制生产和市场活动而收集到的各种与版权交易相关的信息;资金资源指现金或现金代表物、版权企业手中拥有以资产作低押的借据;知识资源指版权企业员工的创造性思维、自主开发或从外部获得的生产专利和技术技能等。[8]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对于版权贸易而言,为了实现这四类资源的优化重组,应重点建设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加快和完善数字出版产业链条的建设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聂震宁的理解,数字出版的产业链条是:作者数字出版者技术提供商读者,主要包括版权产业、技术服务提供商及网络通信运营商。版权企业应充分发挥其版权和内容优势,占据主导地位,打破行业壁垒,整合技术服务与网络通信运营业务,做到“多头参与,术业有专,联合推动,共同发展”。[9]

(2)建立有效的赢利模式

目前版权贸易电子商务的主要赢利模式包括:广告收入,在线支付,硬件捆绑销售。这一模式使得数字出版赢利空间小,盗版问题严重。版权企业可以通过如下措施给予改进,如提升版权产品的质量、丰富商品的范围、提供有偿信息服务、扩展产业链等,例如开发有线电视网、卫星传输等移动终端数字产品,给分销商同步发行电子图书、数字产品,开发新型业务、进行版权交易等内容实现版权产品价值最大化。[10]

(3)建立坚强巩固的产业联盟

版权企业必须加大和其他各种产品、服务提供商的合作,并学会在合作中实现自身价值,可采用与技术提供商合作或并购的方式来完成。与拥有技术实力的数字公司结盟或互相投融资、参股,可以组成合资公司,利用双方优势,互利共赢。

(4)注重高层次、复合型出版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目前版权产业的自主研发能力较弱,主要是由于人才培养和资金投入长期集中在业务方向上,对于技术的研发、投入和积累极少,现有的技术人员匮乏,缺乏对新技术的研发能力。因此在数字出版时代,版权产业应重视培养和引进具有一定版权知识的复合型、高层次技术人才。

(5)政府在政策和法律上的支持

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体系:方便用户的阅读和使用,也有利于纸质图书的电子化,有利于贸易各方实现利益均衡,分工合作,整体降低成本,实现技术兼容、数字内容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加大版权保护力度:要通过立法逐步完善数字出版版权保护制度,特别对于合理使用范围、使用权限等要做出明确规定,使版权保护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 李小杰,孙建军.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功能设计与实现[J].科技与出版,2011(5).

[2] 吴应良,杨玉琼.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的构建与运营[J].科技管理研究,2010(23).

[3] 沈建强,王立春,陈世福.一个基于Agent的电子商务系统框架[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2(19).

[4] 沈兆勇.基于WEB的通用B2B电子商务平台的设计与实现[D]北京:清华大学,2004.

[5] 潘文年,张志强. 网站啊网站你为版权贸易做了什么―国内出版社网站版权贸易信息分析[J].编辑学刊,2009(4).

[6] 姜汉忠. 图书版权引进中的几个问题[EB/OL][20051221]blog.省略/s/articlelist_1063210723.

[7] 谢新洲,郑幼智.中外网上书店比较研究―以当当网上书店与亚马逊网上书店为个案[J].情报理论与实践,2005(2).

篇9

2、数字商品的属性

概括地讲,数字商品具有五个基本属性:

1.无形性。数字商品是一种无形商品。尽管现实中的许多产品都包含有形因素,又包含无形因素(即包含专有技术或品牌认同等无形因素)。

但数字商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不包含任何有形成分。

2.非损耗性。同一数字商品可由同一消费者或者不同消费者反复使用。某一个人的消费并不会减少别人的消费量。

3.擅变性。数字商品易于修改,从会导致巨大的产品变异与定做数量。

4.可再生性。快速低廉的再生能力会引起规模经济与版权保护问题。

5.时效性。数字商品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也就是时间从属性,(如股市信息,气象信息等),而不具有时间独立性(如字典信息),也不具有任何居间性质,如驾驶员的行车地图、旅馆信息与电话号码。时效性的标准对按照一贯贸易模式交易的同类包装的数字商品的鉴别非常重要。

由于上述特性的缘故,数字商品的排他性难于长久保持,分享是同时的或相继的,并能影响到产权的配置。尽管实物商品的销售商要失去其所有权,数字商品的销售商则能继续持有。

3、数字商品的定价问题

传统的定价与交易机制只适用于数字商品经济价值的获取。产品的价格一般包括三个因素:生产成本、协作成本和利润。协作成本包括全部信息的交易成本。信息处理对于协调那些执行主要工序过程的机器与人力的工作十分必要。现在日益明朗化的是,随着变量——生产成本趋向于零,以及由于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应用而极大缩小的交易成本与当前贸易模式中日益减少的利润,在决定数字商品的价格时,必须引进新的概念。生产成本不能作为定价指南,因为投入和产出之间没有多大联系。规模消费不需要规模生产。规模经济是由消费决定的,而不是生产决定的。数字商品的生产制作中的规模经济是有限的,但是其经销中的规模经济却相当显著。

传统上,内容的定价一直以给付媒介为基础——主要以方便程度来衡量,而不是以实际质量为基础,例如,书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印刷质量与页数,但是好书与坏书的价格却常相差无几。数字商品的电子交易意味着非联系性,即内容的定价可以脱离媒介,允许在内容估价的基础上有一定的偏差。这种非联系性也会引起一些问题,如管理变得更加复杂。

消费者的支付愿望通常受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或者不消费影响。与此相应,考虑到复制/分享与相关外在化的容易程度,对评估数字商品的价值不是一种适当的方法。另外,对消费者来说,在不了解内容的情况下,要确定购买某一种数字商品是否值得是很困难的。

再者,当数字商品的价值属高度时间密集型时,数字商品的定价问题常常引发估价的内在不稳定性这个根本问题。

数字商品定价方案的范围越来越广,越来越复杂。互联网为销售、共享与放弃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可能性。而且,既可以按照“数字商品的实际利用”向消费者收取费用,也可以按照固定方式收费。

4、数字商品的电子商务模式

数字商品的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有四种:网上订阅模式、付费浏览模式、广告支持模式和网上赠与模式。

1.网上订阅模式(Subscription-basedSales)。网上订阅模式指的是企业通过网页向消费者提供网上直接订阅、直接信息浏览的电子商务模式。网上订阅模式主要被商业在线机构用来销售报刊杂志、有线电视节目等,主要包括:

在线服务(OnlineServices)指在线经营通过每月向消费者收取固定费用,提供各种形式的在线信息服务。

在线出版(OnlinePublications)在线出版指的是出版商通过互联网络,向消费者提供除传统出版物之外的电子刊物。

在线娱乐(OnlineEntertainment)在线娱乐是软体产品和服务在线销售中引人注目的一个领域。

2.付费浏览模式(thePay-pet-ViewModel)。付费浏览模式指的是企业通过网页安排向消费者提供计次收费网上信息浏览和信息下载的电子商务模式。

3.广告支持模式(Advertising-supportedModel)。广告支持模式是指在线服务商免费向消费者或用户提供信息在线服务,而营业活动全部用广告收入支持。这是目前最成功的电子商务模式之一。

4.网上赠与模式。网上赠与模式是一种非传统的商业运作模式,它指的是企业借助于国际互联网全球广泛性的优势,向互联网上的用户赠送软件产品,扩大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5、结论

在电子商务领域内存在许多根本不同的商品,有实物型的产品,也有数字型的产品,它们有着各自的特点并通过不同的贸易模式交易本文对数字商品的定义、特性、定价及交易模式做了初步探讨,以便使数字商品成为贸易领域的后起之秀而引起人们的重视。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会带来新的贸易机会。随着网上信息、内容和知识数量的迅猛增长,如果没有效挖掘利用这些未开发的资源,则是一种巨大的经济浪费。

参考文献:

[1]王忠诚.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2]StuartBarnes,BrianHunt.赵科杰,陈龙译.电子商务与虚拟商业[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3]万菁菁.好看、好听、更好买——虚拟产品体验实现研究[J].电子商务2008,(1):36-39.

[4]张文杰.电子商务下的物流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篇10

第二种解释更加直接一些,就是各国的贸易计算方法不同。当你比较任何一个国家的出口额与其贸易伙伴从该国的进口额时,你都会发现,由于其采取不同的贸易计算方法,数值并不吻合,出口通常根据“免费运上船”(f.o.b.,也叫离岸价格)来计算,即通过海关时的价值;而进口值则还包括其他内容,它是根据“成本、保险加运费”(c.i.f.也叫到岸价格)来计算的。贸易专家估计,到岸价格和离岸价格的差额相当于出口价值的10%至15%。但是,中国与其贸易伙伴的数据差额却远远超出了这个区间,相当于出口价值的25%,而十年前这一数据高达80%。那么,还有什么因素导致了差额的出现呢?

第三种解释是不同国家的贸易数据衡量不同的东西。美国计算对华贸易的方式与中国迥然不同。美国称,2005年美中贸易赤字高达2020亿美元,而中方统计的数字则只有1140亿美元。正确的数字应该介于两者之间。这是因为,中国内地并没有将通过香港出口到美国的货物完全计算在内,故数字可能太小;而美国对所有来自香港的进口追本溯源,发现很多只是途经香港的中国内地的出口,故其数字有所攀升。这种做法本身无可厚非,可美国将在香港产生的附加值也计算在内(约占中国内地产品总量的20%~30%),故美方的数字是夸大了的,日本和英国等其他国家也通过香港进口中国内地的产品,所以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一种粗略的估计是,假设2005年美中贸易赤字是两国官方数字的中间值,约1580亿美元。当然,造成贸易数据差异的其他原因还应当有发货和交易申报中时间和汇率上的差异。

那么,问题是否迎刃而解了呢?不,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即使我们把香港因素考虑在内,也依旧存在着一个巨大的缺口,更重要的是,缺口的大小近年来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根据渣打银行的数据,中国与其八个最大贸易伙伴的贸易数据差异(以差额占中国进口和出口总额的百分比表示)自2001年起呈下降趋势。出口方面的差异从2001年前的75%降至2005年年底的30%;而进口方面的差异从33%降至26%。通过分析我们认为,缺口及其变化是由非贸易外汇流动所驱动的,贸易项目正在推动非贸易外汇流动。这也是对这个问题的第四种解释。

过去,在中国若要将人民币兑换成硬通货,须证明此前曾有过兑换人人民币的交易,或须证明有出国留学的需求,等等,否则,兑换是相当困难的,进口企业是得到许可将人民币兑换成硬通货来支付进口费用的。可以想到,他们在申报进口时能够通过高报货物价值来兑换比所需多一些的货币,从而与他人“分享”这一兑换权,但自2003年起,随着人民币升值预期与日俱增,高报进口的做法自然而然地减少了,所以,中国进口与其贸易伙伴出口的数据差异呈下降之势,反观前几年,亚洲金融危机过后,由于较多使用这种使人民币外逃的手段,故差额进一步扩大,

目前,中国在资本项目方面对于将美元兑换为人民币的限制有所放宽。个人客户可以在银行自由将美元兑换为人民币,不过,在没有任何贸易或投资证明的情况下,每天不能超过1万美元现金,每月不能超过5万美元。对于超过20万美元的兑换,客户必须对款项的用途做出说明,并且必须事先得到银行批准。自2003年起,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的动力明显加强,出口企业可能采用了发票高报的手段来将更多的美元兑换为人民币,从而使得中国与贸易伙伴在出口数字上的差距一年中就从70%猛跌到35%。这一变动比进口这一边要大得多。其他的研究也进一步证实了这个结论。

第五种解释是转移定价因素的作用。当企业与一个离岸的关联方进行买/卖交易时,相对来说,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定价――通常的原则是确保利润计人税收较低的地区,有时也为了将资金转换成其所需要的币种。

有多少“水分”

那么,目前中国的贸易中究竟有多少“水分”呢?我们假设2003年是对人民币从看淡到看好的转折点.并把2003年的差距值看作是正常水平,在假设该差距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来推算2005年贸易的情况。这样,2005年中国的出口数字与贸易伙伴的进口数字之间的平均差距便是中国出口额的34%(2003年是42%);而进口的差距则从2003年的30%下跌到了2005年的26%。最后计算下来得出的结论是,2005年中国的贸易顺差就从1020亿美元减少到了350亿美元。换言之,在贸易中隐藏了约670亿美元的非贸易资金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