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传染病防治模板(10篇)

时间:2023-06-08 15:42:0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幼儿传染病防治,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幼儿传染病防治

篇1

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

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立即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

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保健医,并继续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在园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及时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在园内暴发和续发。

五、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

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手续。

七、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

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

篇2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障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有力。一是成立了以县教育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卫生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二是成立了由各学校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各完小校长为成员的工作执行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本学校(校区)的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三是配设了各乡镇的义务兼职校医。义务兼职校医由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担任,实行片区挂钩制,为各学校的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初步形成了纵横一体的工作格局,有效地保证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工作的长效监管和正常开展。

(二)全面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到位。一是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我局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学校、幼儿园结合学校人员密集的实际,重点抓好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并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承担主要责任。各学校、幼儿园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校点、到个人,实现层层监管,层层抓落实。二是实行局领导及职能科室分工负责联系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县教育局安委会设在教育股,负责综合协调,在安全工作中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四项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完善学校卫生安全事故及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如发生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及传染病疫情要在半小时内以电话方式报教育局党政办,第二天上报书面报告,杜绝重大事件和疫情瞒报、延报或漏报现象的发生,确保学校卫生安全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得到及时、合法的处置。四是制定下发了《**县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同时要求各学校(园)制定相应的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处置程序,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事故和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妥善处置。

(三)深入开展知识宣传,保证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科学开展。一是督促和指导各学校抓好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和通过挂横幅、警示牌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常规卫生保健知识、食品卫生与心理咨询、疾病防治、个人卫生习惯、食品卫生法、食品与健康等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师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县各学校开展食品卫生讲座共56场(次),出板报450期,有效地提高了师生的食品卫生和疾病防治意识。二是广泛开展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结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组织城区学校到富州广场宣传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交通安全等常识,发放宣传单8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的安全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今年以来,我局制文下发或转发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文件共18份,全面传达上级精神,做好各季节时令和非常时期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预警,指导学校抓好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邀请上海市第十一批青年志愿者赴滇扶贫接力队文山分队到我县举办“青少年儿童常见传染病防治”讲座,组织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城区各学校、幼儿园主管卫生工作的副校(园)长、德育主任及城区学校部分班主任、校医参加讲座,听取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儿童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狂犬病、手足口病等11种常见传染病的流行病学、临床特点、预防措施和治疗措施,促进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全力查排安全隐患,确保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整治到位。一是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行大力整治。与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对学校周边食品店和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类不合格、霉烂变质和“三无”食品,严厉打击不法销售行为。开展了2次大规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学校门前食品摊点36处,依法取缔无证食品摊点23个,没收销毁盒饭300余盒,其它各类不合格食品10余种100多公斤,有力地保障了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二是加大学校食品卫生的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组织人员深入各学校开展食品卫生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安全防范措施,共检查学校276所,食堂98个,学校小卖部53个,查出隐患76处,其中食堂卫生安全隐患14处,当场整改36处,勒令相关学校限期整改40处,并要求各学校(园)每月对食堂、小卖部、食品摊点进行食品卫生检查,认真填写《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表》上报县教育局,有效地保障了师生的饮食安全。三是切实加强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安排,周密部署,指导各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对儿童手足口病的排查和防治工作,全县无一例病例发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在5月6日洞波乡中心学校出现甲肝疫情后,我局及时划拨甲肝病防控工作经费1万元,并派出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驻该校,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抓好疾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了甲肝疫情的爆发和蔓延,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及时消除,并及时发文通知各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与卫生部门联合对学校周边卫生状况、水源问题进行清理整顿,保障师生饮水安全,确保了全县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近日,我局与卫生局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适龄少年儿童的麻疹疫苗接种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中心学校及其以下学校均没有专职校医,对食品卫生及传染病的宣传和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是极少数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认识还不足,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误时有发生,责任心和工作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由于办学条件差,部分学校食堂设施简陋,无功能分区,加工流程无序,食品加工过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部分学校食堂在采购蔬菜、肉类食品中,没有向销售方索取相关证件,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学校周边食品店、流动摊点较多,由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商人心理驱动,加之缺乏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所出售的食品安全状况令人堪忧,而且这些店面、摊点已是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顽疾之一,整治行动一结束,马上死灰复燃,给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由于校舍不足,大多数学校存在学生上课、住宿拥挤,空气流通不畅的问题,不利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一旦出现传染病,传染速度很快,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较大难度。

六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基本上没有开水提供给学生,学生只能喝井水或自来水,水质得不到保证;食堂餐具消毒工作薄弱,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工作流于形式。这些都给传染病发生和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和方便途径。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建设。全面修订、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细则,严格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尤其是要不断加强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制度。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程序。

二是层层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责任追究。把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学校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学校领导自觉把健全、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促进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三是落实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防范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建立隐患整治责任制,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六落实”,对每一项安全隐患加强跟踪监督,随时掌握整改情况,直至得到解决。

篇3

**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508所,在校生72027人。其中进修学校1所,完中4所,普通高中在校生3786人;初中13所,在校生16989人;职高1所,在校生1224人;小学482所,在校生45155人;幼儿园7所,在园幼儿5872人。全县共有教职工3932人,其中专职校医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9.74%,适龄少年毛入学率96.46%。高中毛入学率32.68%,幼儿入园(班)率29.01%。全县校园占地面积137525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59859平方米,普通中学生均校舍面积7.28平方米;小学生均校舍面积5.0平方米。全县有寄宿制学校219所,住校生43119人,食堂用房11319平方米。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障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有力。一是成立了以县教育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卫生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二是成立了由各学校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各完小校长为成员的工作执行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本学校(校区)的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三是配设了各乡镇的义务兼职校医。义务兼职校医由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担任,实行片区挂钩制,为各学校的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初步形成了纵横一体的工作格局,有效地保证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工作的长效监管和正常开展。

(二)全面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到位。一是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我局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学校、幼儿园结合学校人员密集的实际,重点抓好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并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承担主要责任。各学校、幼儿园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校点、到个人,实现层层监管,层层抓落实。二是实行局领导及职能科室分工负责联系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县教育局安委会设在教育股,负责综合协调,在安全工作中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四项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完善学校卫生安全事故及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如发生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及传染病疫情要在半小时内以电话方式报教育局党政办,第二天上报书面报告,杜绝重大事件和疫情瞒报、延报或漏报现象的发生,确保学校卫生安全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得到及时、合法的处置。四是制定下发了《**县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同时要求各学校(园)制定相应的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处置程序,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事故和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妥善处置。

(三)深入开展知识宣传,保证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科学开展。一是督促和指导各学校抓好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和通过挂横幅、警示牌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常规卫生保健知识、食品卫生与心理咨询、疾病防治、个人卫生习惯、食品卫生法、食品与健康等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师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县各学校开展食品卫生讲座共56场(次),出板报450期,有效地提高了师生的食品卫生和疾病防治意识。二是广泛开展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结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组织城区学校到富州广场宣传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交通安全等常识,发放宣传单8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的安全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今年以来,我局制文下发或转发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文件共18份,全面传达上级精神,做好各季节时令和非常时期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预警,指导学校抓好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邀请上海市第十一批青年志愿者赴滇扶贫接力队文山分队到我县举办“青少年儿童常见传染病防治”讲座,组织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城区各学校、幼儿园主管卫生工作的副校(园)长、德育主任及城区学校部分班主任、校医参加讲座,听取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儿童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狂犬病、手足口病等11种常见传染病的流行病学、临床特点、预防措施和治疗措施,促进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全力查排安全隐患,确保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整治到位。一是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行大力整治。与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对学校周边食品店和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类不合格、霉烂变质和“三无”食品,严厉打击不法销售行为。开展了2次大规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学校门前食品摊点36处,依法取缔无证食品摊点23个,没收销毁盒饭300余盒,其它各类不合格食品10余种100多公斤,有力地保障了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二是加大学校食品卫生的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组织人员深入各学校开展食品卫生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安全防范措施,共检查学校276所,食堂98个,学校小卖部53个,查出隐患76处,其中食堂卫生安全隐患14处,当场整改36处,勒令相关学校限期整改40处,并要求各学校(园)每月对食堂、小卖部、食品摊点进行食品卫生检查,认真填写《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表》上报县教育局,有效地保障了师生的饮食安全。三是切实加强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安排,周密部署,指导各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对儿童手足口病的排查和防治工作,全县无一例病例发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在5月6日洞波乡中心学校出现甲肝疫情后,我局及时划拨甲肝病防控工作经费1万元,并派出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驻该校,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抓好疾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了甲肝疫情的爆发和蔓延,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及时消除,并及时发文通知各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与卫生部门联合对学校周边卫生状况、水源问题进行清理整顿,保障师生饮水安全,确保了全县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近日,我局与卫生局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适龄少年儿童的麻疹疫苗接种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中心学校及其以下学校均没有专职校医,对食品卫生及传染病的宣传和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是极少数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认识还不足,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误时有发生,责任心和工作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由于办学条件差,部分学校食堂设施简陋,无功能分区,加工流程无序,食品加工过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部分学校食堂在采购蔬菜、肉类食品中,没有向销售方索取相关证件,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学校周边食品店、流动摊点较多,由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商人心理驱动,加之缺乏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所出售的食品安全状况令人堪忧,而且这些店面、摊点已是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顽疾之一,整治行动一结束,马上死灰复燃,给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由于校舍不足,大多数学校存在学生上课、住宿拥挤,空气流通不畅的问题,不利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一旦出现传染病,传染速度很快,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较大难度。

六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基本上没有开水提供给学生,学生只能喝井水或自来水,水质得不到保证;食堂餐具消毒工作薄弱,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工作流于形式。这些都给传染病发生和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和方便途径。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建设。全面修订、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细则,严格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尤其是要不断加强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制度。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程序。

二是层层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责任追究。把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学校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学校领导自觉把健全、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促进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三是落实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防范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建立隐患整治责任制,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六落实”,对每一项安全隐患加强跟踪监督,随时掌握整改情况,直至得到解决。

篇4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情况

1、医疗机构:

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设有兼职管理人员,各门诊科室、住院部各科室设置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首诊医生发现疫情时及时填写了传染病报告卡,由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登记、直报工作。但个别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漏报、漏登记现象。

2、疾控机构:

配备了专职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完善疫情报告管理制度,通过网络直报疫情,成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每日对疫情进行动态监控,定期做出疫情分析报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在明显位置设置危险生物卫生标志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建立生物安全责任制,建立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二、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齐全,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交由县垃圾处理机构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置或自行焚烧处置,相关人员采取了一定的卫生防护措施。因我县无医疗废弃物专用处置设备及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相关规定。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个体诊所:

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以自行焚烧处置为主,并做有登记,个别乡镇卫生院及大部份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无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医疗废物暂存点与生活垃圾同处一处,甚至有的单位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在一起。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较差,防护设施不全,有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暂存点存放大量医疗废物,不及时进行处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基本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置了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为齐全,但医疗废物暂存点不规范,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意识较差,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

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

三、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情况

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均成立了相应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大部分学校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统计,有学生病假登记,部分学校环境整洁,建立了相应的清扫和消毒制度。但发现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级中小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使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还有些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不够,使教师和学生不能了解更多的传染病防治知识,部分学校教室和宿舍通风不良,没有严格执行清扫消毒制度,极易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今后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达到知法、懂法、守法。县级及乡镇医疗单位要尽快建立传染病处置工作制度和传染病自查制度,完善相关记录,建立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废处理工作流程,使用符合规定的包装物和包装容器。

篇5

    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将查验情况登记在《新希望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责令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六、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新希望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2020.2.4

幼儿园应急接种操作规范应急预防接种就是在发生了某种疫苗可预防的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区内的易感者进行的紧急接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应急预防接种”。

应急性接种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疫苗选择准确  

应急接种的疫苗必须是产生免疫力快,接种后产生免疫力(即对机体起保护作用的时间应短于该病的潜伏期。另外,应注意选择对潜伏期病人注射后没有危险的疫苗如麻疹疫苗、小儿麻痹糖丸、白喉类毒素、百日咳疫苗等。而乙脑疫苗、卡介苗一般不用于应急接种。疫苗使用不当可引起发病或加重病情。

二、接种范围和接种对象选择要适当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来确定疫区、易感人群及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

三、接种时间愈早愈好  

如果发病的时间短于先天免疫力产生的时间则达不到控制额定的目的。

2020.2.4

师生晨午检制度一、每天统计患病幼儿人数及情况,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

二、保健室是晨检工作的督促管理部门,应具体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学校各班主任为本班幼儿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幼儿的晨、午检工作;托幼机构的保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园内幼儿的晨、午检和报告工作,托幼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协助园医(保健老师)。

四、晨午检时间 :在每天上午8:30与下午2:50之前完成幼儿的晨午检,同时,保健医生填写《晨午检登记表》,各班班主任填写《幼儿缺勤排查登记表》。

五、班主任、保健老师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一看:肤色、有无皮疹、情形;二问:有无腹泻、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三摸:有无发热、发冷;四量:必要时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发现幼儿有发热(体温超过 37.5℃)、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保健老师要及时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六、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及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班主任要将晨检结果向校医(保健老师)报告;若班级的幼儿,无人出现上述症状,亦要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发生疑似传染病的幼儿必须回家或在幼儿园专设隔离室隔离,及时诊治,不得带病上课;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的幼儿,在发病时期,以幼儿身体健康为主,指导就医,劝其回家休息治疗,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三)保健老师每天根据晨检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如发现聚集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的,按照流程和标准,及时报告。

(四)幼儿园发生疑似传染病、疑似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班主任或保健老师应在每日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内容同晨检。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幼儿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与其他班级幼儿在用餐、游戏和户外活动时要相对隔离。

(五)在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幼儿园应尽量避免举行春游、秋游、运动会、晚会等集体活动。如不可避免的,幼儿园在活动前应加强晨、午、晚检,充分隔离传染源,及时规范处理公共场所呕吐物,避免疾病传播流行。

(六)在晨检时间以外,师生、教职员工中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患者,均有责任及时向健老师报告。

(七)因晨检不落实责任制,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幼儿园或班级出现传染病疫情,对事发幼儿园进行倒查,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追究法律责任。

2020.2.4

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为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体系,幼儿园教师应负责对缺席儿童情况逐一登记,查明缺席原因并进行跟踪观察、随访,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在第一时间能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针对家访登记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家访频率:

对一天不来园的幼儿要进行家访,并有记录。对生病的幼儿要了解疾病的症状、诊断的结果、发病日期、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就诊医院。

二、家访形式:

1、电话访问或咨询联系等;

2、幼儿家长自行请假等;

3、上门家访关心慰问等;

三、家访登记:

1、对缺席儿童的缺席原因,班级教师应及时、准确地进行记录、反馈。

2、发生传染病的患儿,保健教师及班级教师必须共同上门进行家访,宣传防病常识,帮助幼儿早日康复。

3、当班级发生同种病例2例或以上要及时做好《病因排查登记表》并上报镇中心校。

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六、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交靖安中心幼儿园查验,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七、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2020.2.4

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2020.2.4

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百白破、卡介苗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在百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在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2020.2.4 

传染病发后教室、生活场所消毒制度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幼儿园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幼儿园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一、消毒时间

每天放晚学后,消毒人员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持续一周。

二、消毒范围

学校所有教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三、消毒药品浓度配置、

使用1:100的84消毒液或用二氯异氰尿酸钠每20克(1小袋)兑8000毫升水(浓度为0.05%)。

四、消毒方式方法

放晚学后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先用消毒液进行第一遍擦拭,第二天早晨学生到校前再用清水进行第二遍擦拭。

五、消毒员设置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天消毒工作。学校分管领导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六、消毒员要每天将消毒情况填入《学校消毒情况登记表》。

2020.2.4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园由时佩蓓同志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传染病疫情报告员要积极参加县教育局及卫生部门的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传染病报告员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随意更换。

3、传染病报告员有权对辖区内的班级和个人进行传染病预防、治疗实施监督,定期检查,有权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

4、传染病报告员应有传染病登记本,做好登记项目齐全、材料完整。

5、幼儿园要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要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6、传染病报告员必须按照法定时间进行传染病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或谎报疫情。

7、传染病报告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与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0.2.4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0.2.4

传染病管理责任制为推进我园健康、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理隐患,扎扎实实做好我园安全工作。

1、责任制:

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总则。

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

2、追究制:

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

3、措施:

(1)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2)对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重危害社会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2020.2.4

幼儿园传染病后停课复课制度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幼儿园传染病发生后的隔离工作,防止幼儿园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停课复课制度。

一 、停课要求

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若发现一两个传染病者将立即对发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并立即让发病者停课,若在一个班级同时发现四个以上传染病者应立即对整个班级进行停课。

二 、停课时间

严格根据各类传染病的隔离时间要求及卫生院对幼儿园的停课时间指令。

三、 复课要求

发病者在规定的隔离时间后,并在制定医院复查开痊愈证明后方可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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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工作目标

1、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儿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100%。

3、幼儿年度健康体检率达100%。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1)上好健康教育课。

(2)开展好健康教育传播活动:各种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要根据时间安排组织好,如开学第一周是“防近宣传周”,我们就大力宣传“防近”的知识和重要性, “9·20”爱牙日活动、3月15日至4月15日的“卫生宣传月”活动、“5·20”营养日活动。

2、加强幼儿园卫生工作

(1)规范管理幼儿园卫生: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班、到人,制定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卫生健教工作资料的整理:对相关文件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归档。

3、做好常见病防治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六病”防治工作,重点做好近视、沙眼、龋齿和肠道蠕虫病防治工作,落实好监测和防治手段。

4、传染病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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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工作目标

1、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幼儿园卫生创建工作再创佳绩,得分99分以上。

3、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幼儿健康知识考核知晓率达100%。

4、新生入园健康体检率达100%。

5、及时控制园内传染病疫情,杜绝二代病例出现。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1)上好健康教育课: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全面按照"五有要求"(有专职教师、有课表、幼儿有读本、老师有教案、期末有评价)上好健康教育课。健康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

(2)开展好健康教育传播活动:各种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要根据时间安排组织好,如开学第一周是"防近宣传周",我们就大力宣传"防近"的知识和重要性,要用多种形势、板报、宣传窗、广播、电视、讲座等。3月15日至4月15日的"卫生宣传月"活动、"5•20"营养日活动、"9•20"爱牙日活动、"12•1"艾滋病防治宣传日专题宣传活动。

2、加强幼儿园卫生工作

(1)规范管理幼儿园卫生: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班、到人,制定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卫生健教工作资料的整理:对相关文件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做到建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无误。

3、做好常见病防治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六病"防治工作,重点做好近视、沙眼、龋齿和肠道蠕虫病防治工作,落实好监测和防治手段。

4、传染病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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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阿勒泰市各类学校共56所,其中大中专学校(包括职业技术学校)3所, 中学8所、小学16所、托幼机构29所。

1.2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设计调查表,采用查阅资料、询问调查和现场查看相结合方式,对各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组织、制度、疫情报告、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校医院或卫生保健室传染病管理等进行调查。

2结果

2.1传染病防治管理组织领导情况调查学校中传染病管理组织网络、工作预案和主管校长负责制建有率分别为大中专学校89.4%,中小学96.8%,和托幼机构80.4%,传染病防治管理部门和人员落实率(自查率)分别为大中专学校89.4%,中小学66.8%,和托幼机构83.4%。大中专学校和托幼机构主管校长负责制建有率低于中小学,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落实率托幼机构和中小学低于大中专学校。

2.2学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执行情况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消毒隔离、专人负责登记报告工作。因病缺课规范登记和常规消毒管理:中小学最规范。大中专学校无规范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而民办托幼机构因病缺课规范登记和常规消毒管理规范率最低。专人登记报告工作:公办托幼机构落实率100%,小学及民办托幼机构分别50.6%和55.6%。

2.3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调查学校中,公办托幼机构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书面制度、查验结果记录均达到规范。但是民办托幼机构此项工作流于形势,儿童的免疫保障出现空白,是造成多种常见传染病在托幼机构暴发的根本原因。

2.4校医院或卫生保健室传染病管理情况调查学校中32.8%建有校医院或卫生保健室,但只有18.2%学校消毒规范,民办托幼机构的校医院或卫生保健室建有率和消毒隔离规范率均为最低。

3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调查结果显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主管校长负责制建有率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落实率低于大中专学校[1~3]。各类学校传染病管理组织和疫情登记报告工作不完善,制度措施的落实相对较差,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相对较好。中小学校医院或卫生保健室设置率及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落实率最低,民办托幼机构情况疫情执行最差。大中专学校除了校医设置规范外,其他方面相对较薄弱,尤其是学生晨检、校消毒隔离及专人报告方面均建立在最低水平,而民办托幼机构各项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隐患最多。

3.2问题存在的原因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不健全 学校传染病监管目前尚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对违法行为缺乏威慑力,造成监督执法力度不强,执法效能不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均有相应规定,但都比较笼统,实际操作性不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虽明确了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职责和要求,但仍未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等。

3.3建议

3.3.1加强学校传染病监督管理法制化建设建议加强学校传染病监督管理立法工作,制定与本市相适应的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监督管理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在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明确相关卫生要求;定期对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开展自查,对校内公共场所及物品定期清洗消毒;学校医院或卫生保健室应建立消毒隔离制度,对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集中处置。同时建议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或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3.3.2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和宣传培训检查中要加强指导,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屡教不改者加大执法力度。同时要采取广播、报纸、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知识及相应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学校传染病主管校长、管理人员或疫情报告人员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3.3.3落实保障措施,加强部门协作各级政府部门应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领导,确保经费、人员和设施到位。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明确职责,定期就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沟通,建立传染病管理公示制度,以逐步形成学校自律、教育主管、卫生监管和社会监督的长效监管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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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内容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监管对象主要涉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工作内容主要有[2]:

1.1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卫生监督的项目、重点内容及环节,并组织落实;

1.2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

1.3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的卫生监督;

1.4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

1.5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卫生监督;

1.6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的卫生监督;

1.7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违法案件的查处;

1.8承担上级部门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任务。

2 传染病监督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2.1传染病监督执法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随着传染病防治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传染病监督工作面广,专业性强,要求监督员要既要熟悉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技术,又要了解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卫生监督程序。

当前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工作量大,人员少,专业人员流到性大,普遍缺乏全面系统的专业培训,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这些严重制约了传染病监督工作的开展。

2.2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监督存在的风险隐患

2.2.1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不健全

深圳是个外来人口较多的城市,同时民办学校占的比例较大,例如深圳市坪山新区辖区共有学校24所,托幼机构26所;其中民办学校12所,占学校总数的50 %,民营托幼机构24所,占总数的92 %。通过近几年我们对学校的监督检查发现,多数民办学校、托幼机构未建立健全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未制订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方案,校领导对传染病防控不够重视。

2.2.2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学校是个特殊的环境,人群高度集中,学生从千家万户来,又分散到千家万户,相互传播的机会非常多,极易造成传染病的爆发流行。近几年来,坪山辖区发生的传染病爆发疫情主要集中在学校及托幼机构,这一现象提示抓好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是当前传染病防控的重点。2006年卫生部下发的《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职责,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具体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由于学校卫生保健人员流动大、经费不足、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影响,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晨检、因病缺课追踪、传染病早期发现及隔离、疫情报告、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不到位,使得传染病散发病例由于未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从而容易发展成为一次传染病的爆发流行事件。

2.2.3学校传染病监督缺乏相应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

现阶段规范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多由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通知形式下达,缺乏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多数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是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这些行政处罚措施对民办学校、托幼机构缺乏约束力,且操作性不强。在实际监督工作中发现部分民办学校及托幼机构对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改正,而卫生监督部门却无法进行强有力的处罚,从而影响了卫生监督在社会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2.2.4《消毒管理办法》缺乏对学校、托幼机构消毒管理工作规范的条款

《消毒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指出,消毒管理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第十一条虽然有规定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3],但罚则却没有规定对违法行为如何进行处罚。

这样造成了我们在对学校、托幼机构消毒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时无合适的处罚法律法规,例如在检查中发现以下违法行为:学校、托幼机构未开展相应的场所及物品消毒;疾控部门对托幼机构进行消毒效果监测时发现监测项目不合格;学校、托幼机构在购买消毒产品时未索取厂家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批件等,一般只能要求进行整改,无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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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饮用水类型为自备水的5所,其余均为集中式供水。饮用自备水的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未配备专或兼职自备水卫生管理人员;学校对饮用的自备水未能定期清洗、消毒和监测;4)自备水的水源无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等。除了县城外,集中式供水学校也因驻地供水设施简陋,水质卫生质量不稳定。

此外,不少学校学生住宿场所拥挤、通风不良,传染病防治措施较薄弱。

一、目的意义: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学校、幼儿园是儿童、青少年成长的摇篮和园地。由于多种原因,县内学校、幼儿园卫生条件较差,发生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爆发的危险性较大,近年来的数起细菌性痢疾、麻疹、风疹爆发说明了在校师生健康安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实施师生安康工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传染病爆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创建“平安景宁”、“平安校园”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客观要求。

二、工作措施:实施“师生安康工程”,主要通过以下工作内容的落实开展。

1、围绕一个目标:以“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工作目标,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托,扎实工作,取得实效。

2、抓住两个重点:以“学校食堂卫生、师生饮用水卫生”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管理。

3、加强三项措施:

1)加大硬件投入:各学校、幼儿园在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应重视学校食堂、供水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切实使学校食堂和饮用水卫生安全设施达到要求,改善校舍卫生条件,保证师生有安全的用餐、饮水、就读和住宿环境。

2)强化管理考核: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的管理责任制落实,与各学校校长(园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将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加强社会办学管理,若幼儿园未达从事饭菜供应条件的,不予发放幼儿园办学资格证及年检。学校、幼儿园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和自备水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并落实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食品采购索证制度等管理制度,从学校领导到管理人员都有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责任到人到位。

3)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对学校食堂、饮用水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学年至少组织1-2次学校食堂、饮用水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的法制教育及卫生知识培训,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专题课、电教设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从而提高教师员工、学生的卫生安全意识和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知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

4、做好四方面监管:

1)食堂卫生监管。卫生监督人员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全面监督检查,指导整改落实,查处违法行为;学校食堂要①严把食品采购、贮存关;②严把烹饪加工关;③严把餐具消毒保洁关;④严把从业人员卫生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