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5:42:1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绿色金融的功能,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绿色经济发展机制的失灵奠定了绿色金融的存在基础。绿色金融是支撑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的金融要素的总和,涵盖推动绿色发展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及机构、市场、产品、人才和交易活动,其本质是将资源损耗和环境影响纳入金融资源配置的决策过程,通过特有的运作机制来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维护生态环境平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产业转型对绿色金融的需求曰益强劲,积极促进绿色金融模式和绿色金融业态的形成和发展,着力发挥绿色金融体系在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对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一、金融体系与产业转型关系解析
1、金融在产业转型中的作用机制
金融一方面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另一方面又要依靠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效益。金融体系能够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金融制度内生于经济发展,并成为经济进一步增长的“助推器”,其作用机制大致有以下几种途径。
(1)资本形成机制。资本形成机制是指金融体系将分散的资金聚集成资本并转化为投资的功能,这也是金融作用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一步,高效率的金融体系有助于降低资本形成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为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产业转型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此外,资本形成机制还能与品牌、专利、创新制度等资源要素发生协同作用,共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产业的顺利转型。
(2)资本导向机制。资本导向机制包括商业性金融的利益竞争机制和政策性金融的校正补缺机制,二者的共同作用促进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商业性金融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依据市场化的原则,通过价格规律、竞争规律的调节,使社会资本从低效部门向高效部门转移,实现了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政策性金融则是针对商业性金融“失灵”的地方,通过政府相关政策的引导,实现对市场机制的矫正补充。
(3)产业整合机制。高效的金融运行机制加速了资本积聚的进程,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产业集聚,提高了规模经济效益和产业竞争力,由于这一过程往往打破了部门、地区和国界的限制,因而加速了产业结构在较大范围内的调整。此外,包括金融市场、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逐渐建立和完善,有力促进了资本在不同区域间的流动、重组,其结果必然带来商品、劳动力和技术等资源的空间转移、区域资源赋的改变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4)信息揭示机制。金融体系能够对投资项目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甄,以发现最具投资价值的行业和企业,这是金融体系能够优化资本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前提。而金融中介专门从事信息的收集、处理工作,发展各种评估技术来甄投资项目的价值,具有单个投资者无法比拟的专业优势和规模效益,金融机构的出现降低了信息成本、改善了资本配置效率。
(5)风险管理机制。风险配置亦是金融体系一项主要功能。金融体系可以在全社会重新配置风险,使得那些风险更高但更具生产率的技术获得足够的资本投入,从而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金融体系还可以通过对创新项目的分散化投资来降低风险,保护风险投资主体的利益,促进风险资本的良循环。其中,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以及金融保险机制都是金融体系为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中资源闲置可能产生的社会动荡而采取的有效措施,这种风险管理措施有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
2、绿色金融与传统金融理论辨析
金融在产业转型过程中的作用,主要体现为通过建立高效率的金融体系,为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必要的资金以及重组机制,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过程中,以市场化的手段,间接地引导和促进相关产业的形成与转变。而绿色金融则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政策制定的一个出发点,在投融资决策中能充分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考虑投资决策的环境风险与成本,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并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见,绿色金融所强调的不仅是金融的信贷业务要为绿色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以及配套的相关条件,而且还要求金融企业在经营决策中要充分体现其社会责任。
传统的金融活动在投融资业务的选择上往往以项目的赢利状况为最终落脚点,经济利益高于一切,在这种情况下,其经营活动往往忽视了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导致在其决策变量中往往不会考虑到资源、环境、生态等因素。然而绿色金融的出现在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上弥补丁这一空白。与传统金融相比,绿色金融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更强调对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环境的保护,它将对环境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衡量其经济活动效率的因素之一,更加关注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协调发展,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见,绿色金融除了具备传统金融的所有功能之外,还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3、绿色金融在产业转型中的功能定位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资源配置枢纽,金融企业既承担着促进绿色生态、绿色投资、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同时也面临着环境风险与商业利益的权衡博弈以及商业模式转型的机遇与挑战。产业转型包括产业结构的改善和产业效率的提高,它是后金融危机时代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产业结构的改善表现为产业的协调发展和结构的提升,产业效率的提高表现为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产品质量的提高。
在某种程度上,绿色金融也可以称之为生态金融,是可持续金融的一种表述形式,它以绿色价值为导向,倡导生产和生活的绿色理念,以科学发展为原则,以促进入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为目标。因此,我国绿色金融的功能应定位为:一是引导生产企业从事绿色生产和经营,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价值消费理念;二是引导社会资本流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事业,符合科学发展的时代潮流,实现我国经济
社会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绿色金融对我国产业绿色转型的必要性
1、自然生态方面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历了一个非常高速的工业增长过程,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制造工厂”。伴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们对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的需求大幅度上升,资源供需矛盾曰趋明显。同时,人们的经济活动也对生态环境系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导致我国生态环境整体功能下降,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在减弱。总之,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自然环境不断恶化。在这种形势下,实行绿色金融政策显得尤为追叨。促进我国产业转型需要发展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发展绿色金融、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可以为环保、新能源等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发展这些新兴绿色产业又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使资金的回流有保证,从而使得金融业的绿色化发展变得切实可行。
2、经济发展方面
从历史上看,传统西方国家的发展模式是以对自然资源的高消耗、生活资料的高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支撑。对我国而言,按照传统的发展模式实现现代化的外部条件已不复存在,按照传统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增长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只能从其他途径中寻找出路。绿色金融则可以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活动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绿色金融是我国新型工业化战略与产业结构调整与绿色转型的重要战略推动工具。可以预见的是,通过发展绿色金融,以金融手段、金融创新来影响资源的配置及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不仅不会影响我国长期经济增长率,还会大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社会福利,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安全、适应气候变化的“多赢”。
3、国际环境方面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联合国通过《京都议定书》等一系列的国际环境保护条例,都使得我国绿色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显得尤为迫切。一切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目标,就是使得世界各国在减排目标和义务达成全球协议,避免使全球陷入环境灾难之中,导致全人类都将成为气候变化的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正面临着发达国家、非洲等最不发达国家的巨大国际压力。和平发展与绿色发展、国际合作与绿色合作将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主旋律。
三、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促进我国产业绿色转型的策略
金融体系在资源配置上的强大功能使产业结构的调整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持,因此,政府应通过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加快建立绿色金融的法律框架和监管机制,构建正向激励机制,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实现金融资本对产业转型的巨大推动作用,促进实体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型。必须跳出传统金融的融资理念,倡导和发展绿色金融并进行金融活动创新,引导资金流向节能、高效产业和环保产业,进而弥补市场失灵留下的空白。
1、坚持金融创新,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金融创新要充分考虑国内金融创新的现状,顺应国际金融创新趋势,选择合理的创新途径和发展对策,将金融创新成果转化为实现产业转型的推动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要坚持吸纳和原创相结合的金融创新方式,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自主研发能力。同时,积极培育公众的金融意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我国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通过金融创新,提高金融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再配置效率,推动金融总量的快速增长,进而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效率和速度,满足产业转型过程中对金融资源的巨大需求。
产业绿色转型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途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组成部分。绿色金融能为发展绿色经济“保驾护航”、提供全新的动力。金融业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进程中,势必要承担比以往更大的社会责任,并通过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来保证产业绿色转型的顺利进行。以“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为代表的绿色金融体系的初步建立,预示着绿色金融业全面进入了产业绿色转型的主战场。这三项绿色环保政策首尾相接、各具功能。“绿色信贷”重在源头把关,对重污染企业“釜底抽薪“;“绿色保险”通过强制高环境风险企业购买保险,旨在革除污染事故发生后“企业获利、政府埋单、群众受害”的弊端;“绿色证券”则对企图上市融资的企业设置环保门槛,并通过环境信息公开这一利器,对公司上市后的经营行为加强监管。从长远来讲,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能为金融业防范风险、稳健经营起到防火墙的作用。
2、构建促进产业绿色转型的全新机制
经济学理论认为,资源配置可以通过“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尽管市场机制也有其“失灵”之处,但政府的过度干预则更容易造成市场机制运行的扭曲以及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因此,政府的角色只是“守夜人”,应该在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方面发挥作用,尽量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我国产业绿色转型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但绿色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环境的公共产品特性往往使企业具有更多的搭便车心理,“公地悲剧”现象未被有效地遏制,单纯的用“看不见的手”会阻碍绿色经济发展。传统经济的发展有强烈的惯性,绿色经济要成为主要的发展模式,需要政府强大的推力。因此,在产业绿色转型初期,应更多地发挥政府机制的作用,在特定的情况下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引导、调节,以推动绿色经济的健康发展。资金和技术是绿色经济发展和我国产业绿色转型的两大物质基础,金融在资源配置上的强大功能决定了绿色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因此,在绿色金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应该用好“两只手”,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而实现绿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发展完善我国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
法律法规的支撑是推进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我国的绿色金融法治建设应根据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变化,适时调整、完善,为推进绿色金融的有效实施构建坚实的制度支撑和充分的法律依据。有效的制度安排能使金融业务获得良好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它所提供的激励效应还能使企业将个体目标与整个社会目标达到和谐统一。
首先,制定绿色政策银行法,建立绿色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为实现国家的产业政策而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建立绿色政策性银行,专门从事环保产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可以有效地对贷款目标企业进行评估与监督,规避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率,促进绿色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其次,完善绿色信贷法律制度。间接融资能否成为“绿色金融”并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关键在于制定环境主导型的间接金融政策,将环境保护纳入信贷的决策环节,使绿色信贷作为一个内生变量内生于银行的信贷和其他金融活动中,使支持环保经济和防止环境污染成为银行信贷的内在部分,从而确保间接融资体系的绿色特。最后,完善绿色融资法律制度。要树立“社会化融资”的新思路,注重发挥市场力量,更多地依托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形成政府、银行、企业个人多元化的投资局面。金融业应该着眼于环保产业的发展要求,开发多种形式的金融工具。比如,借鉴国外的绿色贷款、绿色金融债券、绿色回购协议和绿色产业基金工具,进行我国的金融融资制度创新,在股票发行、企业债券发放、绿色基金法制建设方面做出自己的特色。能充分体现出金融创新的绿色化以及对产业绿色转型的支撑和引导作用。
在中国现阶段的金融市场中,越来越严格的环境监管使“环境风险”在金融机构经营中凸显,促使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过程中将项目及其运作公司与环境相关的信息作为信贷考察标准纳入相关考核机制中,并在绿色信贷业务创新、产品研发、功能推介等方面突出其特色。
一、福建省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开展情况
近年来,福建省金融机构积极研究省内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增长点,提出了一系列推进绿色信贷的具体措施以及路径,主要内容包括:
1.通过信贷杠杆淘汰落后产能
福建省省内各金融机构相继制定了各自支持节能减排的相关信贷业务政策,明确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能源等环保、节能型企业以及建设项目。例如,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对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实行行业授信限额管理,并建立客户环保信息数据库,按环保风险轻重程度,将贷款客户分为环境友好型、环保合法型、环保关注型和环保潜在风险型共4类9级,分级分类管理。
2.建立有区别的信贷业务流程
福建省省内各金融机构普遍制定落实各类绿色信贷鼓励政策,对节能减排贷款给予政策支持以及资金倾斜。例如,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根据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有关要求,将节能减排贷款纳入分行经营与发展综合考评与经营计划,扩大各分行该类业务的审批权限,对节能减排贷款执行同等条件利率强制优惠等。
3. 创新绿色信贷业务品种
福建省省内各金融机构近年来绿色信贷相关品种的创新速度显著加快。例如,中国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依托国际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方面的优势,引入绿色信贷方面的国际先进规则,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和项目类型推出多种融资模式并提供一站式的财务顾问以及融资顾问服务等。
二、福建省部分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产品及实践
1. 中国银行为林权抵押打包创新模式
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在绿色信贷领域着重强调一系列林权抵押贷款品种,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了一套内部林权价值评估体系,以应对林权价值不易确定的难题,开发了一套针对绿色信贷的现金流测算方法,并强调在贷后管理中现金流的预测水平与实际运行的差距,从而弱化土地等担保资源在贷款结构中的必要性。
2. 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开发水处理信贷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的绿色信贷品种主打乡村旅游、银村共建、小城镇综合改造建设贷款等绿色信贷金融服务,其中支持城市用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对生活和工业污水处理BOT项目提供绿色信贷业务支持取得了较明显进展,重点为区域内水务建设及农村水电建设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授信支持。
3. 国家开发银行利用政府合作优势开发林权贷款品种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通过与福建省林业厅等密切合作,提供开发性金融支持和信贷业务指导,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实际用款人(广大林农和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并设立“林业产业风险准备金”,由最终用款的林业中小企业缴纳“贷款风险互保金”,作为贷款的偿债保障。
三、未来绿色信贷产品运用方面的建议与措施
1.深入了解新能源发展需求,积极开发支持新能源的创新业务品种
金融机构应深入了解新能源发展需求,积极开发支持新能源的创新信贷业务品种,针对绿色信贷融资的业务特点,着重在担保方式以及担保价值评估方案方面给予更多指导以及支持。与此同时,更应该积极拓展对企业绿色金融全链条金融业务服务,为绿色信贷企业提供证券化服务及财务顾问、结构化融资、融资租赁等中间业务金融服务。
2.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补充功能,利用价格杠杆推动业务发展
政策性金融机构可虑考虑通过转变资金定价机制,积极运用价格杠杆原理,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信贷建设发展。进一步考虑发挥差别利率功能,针对绿色信贷企业适当降低其贷款利率,鼓励其建设以及发展。逐步引导海峡西岸经济区多极发展、多元支撑的能源产业格局,建设大能源基地、大能源产业、大能源集群,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
3.充分发挥风险承担功能,不断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针对新能源行业风险较高的特点,金融机构可考虑采取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中断保险等进行有效的风险转嫁策略,对新能源行业开发核心技术提供更多的金融业务服务。积极探索利用保险机制促进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以分散企业经营风险,提高对环境事故的预防能力。
参考文献:
[1] 史可山,施勇等.绿色信贷政策实施效应与优化选择路径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2] 巫天晓.全国首例碳资产质押授信业务探析[J].福建金融,2011,12.
[3] 陈晓.绿色信贷的新引擎[J].环境经济,2013,06.
【关键词】绿色物流金融:金融模式;创新
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势发展,物流产业也得到极大的推动。数据显示,我国物流业产值南2004年的38.4万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77.3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1.07%。物流业已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组织部门的重要的链接纽带。物流业在高速发展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诸如物流标准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物流技术有待创新、专业人才缺失等。而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思想意识水平提升,更多的人把关注的焦点投向了如何减少物流业发展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如何更充分有效的利用物流资源、如何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运动等方面。本文主要就焦点之一的绿色物流金融运营模式问题进行研究。
一、相关概念界定
1.绿色物流金融
金融机构(银行业)面向绿色物流运营,通过应用开发各种金融产品,为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危害,实现物流环境的净化及其物流资源最充分的利用,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绿色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运动。绿色物流金融,是绿色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有效融合的产物。
2.绿色物流金融运营模式 为绿色物流运营提供融资信贷、支付结算、分散风险等物流金融业务的操作方式或组织形式。我国现阶段普遍应用的是物流业主体模式、金融业主体模式、核心企业主体的供应链运营模式。
二、绿色物流金融运营模式存在的不足
为了更好的实现物流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改进传统的物流金融模式是非常必要的。因此,绿色物流运营模式成为新的行业发展模式。但在其应用过程中也存在很多有待改进的方面。
1.运营模式创新后劲不足
绿色物流金融运营模式是对传统物流金融运营模式的创新。该模式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实际应用价值上对于物流金融发展都是具有重大的意义。就目前绿色物流金融运营模式现状分析可以看出绿色物流金融运营模式在供应链金融、抵(质)押融资、物流财务、租赁服务、付款及保险服务方面均能关注资源整合和高效利用。但由于金融组织自身、物流企业及外部经营环境等问题造成了绿色物流金融运营模式建立及应用动力不足,发展创新无后劲支撑。更多的是在思想上创新而非实际创新与推广。
2.绿色物流金融参与者少
日前,在绿色物流金融运营模式上实践的大部分为国有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凭借自身实力的优势为追求商业利润和树立组织形象会推出针对物流企业的金融产品,并在金融服务上注重绿色金融服务。而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也多为具有较强实力和较大规模的物流企业。这就造成供需双方参与者少。这对于绿色物流金融运营模式的创新及绿色物流金融的实现都是不利的。
3.绿色物流金融专业产品短缺
现如今面向物流企业的专业绿色金融产品类别甚少,创新能力也不强。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如大型国有银行在多变的金融环境下自身的组织功能、产品结构、技术创新、服务水平等方面凋整与创新都略显吃力,更何况新型的绿色物流金融专业产品。此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还要注重安全谨慎、运作风险及回报问题。因此,更造成了绿色物流金融专业产品开发进度迟缓无力,进而导致绿色物流金融产品短缺。
三、绿色物流金融运营模式创新
1.整合利用多方力量
绿色物流金融运营模式的建立不能单靠政府或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建立长效机制,激励包括政府、国有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社会及国外资本的参与。在各个参与者之间建立绿色物流金融利益主体联盟、建立适应绿色物流与资金流高效融合的激励相容机制。从而形成绿色物流与资金流高效融合。尤其是政府要加强发挥产业方向引导并出台优惠政策,进一步扶持与鼓励多方力量联合。
2.强化绿色物流金融业务的拓展与产品创新
实施绿色物流金融的金融组织机构应扩大其业务范围和业务量,使银行业通过向物流产业链内的经销商进行融资,间接盘活整个资金供应链从而实现产业链成员共赢。加强绿色物流金融产品和金融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大力开发绿色物流金融及融通仓模式。可针对不同实力的物流企业开发专业的绿色仓单质押、绿色保兑仓、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等。
1、绿色农业发展的必要性
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相比于发达国家而言,仍旧处在一个极低的水平,尽管农业经济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性,但是在经济质量上存在着十分眼中的问题,同时由于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已经遭遇到极为严重的制约。问题集中体现在土地资源匮乏、水资源紧缺、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几个方面。从最新统计的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的实际耕地面积为19.51亿亩,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二分之一。即便在现有耕地总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我国将出现极为严重的耕地缺口。据测算,2020年,我国耕地缺口可能近3亿亩。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超过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缺乏环境保护意识,我国每年水土流失的总量已经超过50亿吨。水土流失所导致的土地养分流失,已经造成全国4%的耕地处于地产状态。草场退化,土地沙漠化的程度日趋严重,水土流失总面积超过15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水土流失还引发了各种次生灾害,例如洪水和泥石流。长期以来,剧毒农药在土壤中的残留问题,存在着极为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由于受到这些因素的制约,我国农业经济如果按照传统的生产方式,其发展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少,而且无法满足未来人口需求,更谈不上国际竞争力。因此必须走绿色农业经济发展之路。
2、绿色农业经济的发展前景
绿色经济是以生态经济为基础的,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经济模式。绿色农业经济是绿色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最高形式,是一种农产品安全为目的的标准化农业,是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由于绿色农业的发展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从种植、田间管理、产品收获、加工、储藏、营销等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财力支持,加之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基础向来薄弱,尽管政府每年在农业上的投资超过数千亿,但是面对绿色农业生产基地的前期投入,仅仅依靠政府的补贴是难以为继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的补贴存在着明显的不足,补贴的形式也过于单一,没有形成系统性的补贴体系。同时,绿色农业经济的早期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补贴,但是如果没有稳定和持久的经济支撑,必然不可能有长足的发展,更谈不上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因此,绿色农业经济的发展必须走市场化的道路,利用资本市场为自身的发展服务。但是,我国农村地区长期以来,金融市场的不但没有发展,反而严重萎缩,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严重不足,政府的补贴能力有限,严重制约了绿色农业经济项目的实施。
二、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所存在的问题
1、农村金融体系的结构性问题
上世纪90年代末,国有四大商业银行纷纷开始大规模退出农村市场的举动,股份制银行更是无意去填补国有商业银行所留下的商业空白,县级以下地区,几乎看不到银行的踪影,被撤销的银行分支机构共有31000多家,这直接导致了农村金融体系的结构性缺失。同时,农村合作基金会、民政互助储金会以及供销社等具有辅的金融机构,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也纷纷撤销,进一步恶化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完整性,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功能上,以及供给上出现了极为严重的短缺。从理论上而言,金融服务体系应该是以银行为主导的,证券经纪与交易也、保险也、信托投资业相互配合的综合体系。据此分析,我国农村地区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一个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因此也不可能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由于正规的金融部门确实,非正规的金融部门根本不可能承担起市场责任,因此必然会出现贷款结构失衡的情况。真正用于农业的贷款是少之又少的,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起,乡镇企业的贷款始终远远高于农业贷款,因此农业经济发展长期处于低速状态。
2、农村金融体系功能上的缺失
由于农村地区缺乏正规的金融机构,因此必然缺乏正规的金融服务能力。这种功能上的缺失,直接导致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因此农业生产、农业经济很难有长足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二十多个省的农村地下信贷总额将近8000亿,只有50%的农户选择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贷款。从非正规渠道借贷,意味着承担着更大的市场风险,因此也会进一步抑制农民投资绿色农业项目的积极性。
3、农村金融体系供给上的不足
从1995年起,农村地区每年的金融缺口已经超过了5000亿,并且随着经济发展的需求,这一缺口正在不断地加大。以2007年为例,政府在农业上的补贴也就在4400亿左右,远远无法满足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金融供给不足,导致农民贷款难,农村资金严重外流。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有很多,例如农村金融部门缺乏营销意识,缺乏市场竞争意识,缺乏金融服务意识。同时,贷款办理手续,程序复杂,贷款方式过于单一等,都不利于农民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从现有统计数据显示,农业银行只能够满足5%-8%的资金需求,根本就没有发挥到金融机构应有的金融供给作用,70%以上的农户只能够依靠民间借贷,或是私人借款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的问题,因此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风险。
三、农村金融服务的完善对策
1、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结构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完善的金融服务是以完善的金融体系结构为前提条件的,完善的金融体系结构主要是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金融为导向、商业金融以及民间金融作为补充,农业保险作为支撑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农村合作金融在整个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应该占主导地位,合作金融作为当前世界最为主要的农村金融模式,其主要依托的是民主决策与法人治理机制。合作金融的优势在于,其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将所筹集的资金,用于社员。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我国农村地区大规模实行合作金融并不现实,一方面由于农民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同时缺乏制度保障,容易产生各种纠纷。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完善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结构:首先,在农村地区大力发展商业银行,在县级以下地区增设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在机构的设置上,可以设置强制性的标准,明确规定金融分支机构的数量,从而确保其能够在农村地区发挥吸收存款的作用,进而限制农村地区因资金外流所导致的供给紧缺。
2、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
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并不意味着建立了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应该是多层次,多主体的。不同的金融机构,其所承担的市场责任,以及服务功能应该是有所区别的。以农业银行为例,其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资金储备上具有非常雄厚的实力,其主要的服务对象应该定位于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当这些企业从事有利于绿色农业经济的项目时,农业银行应该发挥积极地推动作用,地方政府也应该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促进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农村企业以及农业企业的发展,从而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绿色农业经济的发展。农业发展银行可以定位于农村地区的基础性设施的建设,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该服务于绿色农业经济的发展,作为当地政府在政策上应该给予大力的支持,将绿色农业经济项目作为政府重点项目,在项目的建设上可以采用商业化模式,利用市场机制尽快将项目落实到实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09年出台的《关于改善农村致富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农村信用社应该逐步形成综合性业务体系,各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之间的支付平台应该尽快完善。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其应该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其主要服务的对象是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在信贷方式上应该具有更多的灵活性,但是一定要注意合作社的制度建设,在贷款的方法上注意严格性与及时性的平衡。截止201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农村合作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贷款余额超过13万亿元,直接受惠的农民超过7258万人次,并且为全国1.33亿农民建立了信用档案。同时,还要积极发展邮政储蓄银行、以及村镇银行,小额贷款机构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模式,为农村地区不同需求的人,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地区的金融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金融机构的服务应该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例如创设小额贷款,微型贷款等金融产品,尤其是对中低收入农户,以及偏远地区的农民,应该给予一定的照顾,帮助其缓解燃眉之急。同时,可以将在城市中已经运作成熟的金融产品,引入农村地区,例如投资理财、信用卡、收付费等业务。
在雾霾遮天的日子里,人们渴望青山绿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下的新常态过程中,发展绿色经济成为新常态的必然选择。发展绿色经济离不开绿色金融体系的强大支撑,绿色金融正在为我们带来更多的绿色。
绿色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模式得到了国家在战略和政策等多个层面的大力支持。2015年9月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了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战略及顶层设计。2016年3月,“十三五”规划把“绿色”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明确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随后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绿色金融得以快速发展,为供给侧改革的推进提供了支持。
根据人民银行测算,“十三五”期间全国绿色经济每年需投入约为GDP的3%,年均在两万亿元以上。在绿色投资中,政府出资约为10%-15%,社会资本比重将占到85%-90%。预计“十三五”期间通过绿色金融融资的规模将达到8.5万亿-9万亿元。据《2016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显示,2015-2016年,我国绿色投融资资金总量分别达到1.65万亿元和1.76万亿元,两年间增长7%;2017年我国绿色投融资金总需求量预计达2.35万亿元,较2016年34%,占2017年预期GDP的3%。从中国金融学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公布数据来看,截至2017年2月,我国21家银行机构绿色信贷规模为7.5万亿,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8%,呈持续稳步增长。同时,绿色债券市场飞跃发展,2016年我国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贴标绿色债券230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绿债发行的40%,跃升为全球最大绿色债券市场。
尽管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经取得不小成就,呈现出全面提速的良好态势,但我国的绿色金融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绿色金融仍存在一些问题,建设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任重道远。
一是绿色金融交易市场建设不完善。现阶段,除商品林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炭排放权等部分绿色资产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外,大多数绿色资产缺乏统一的价值计量标准及活跃的交易市场,如公益林、水库、湿地等青山绿水因为没有统一的价值计量标准,无法进行市场交易;滩涂养殖权、商品林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具有市场交易价值,但由于受经营地域限制、参与交易者不多等因素影响,交易并不活跃。绿色项目由于绿色发展项目普遍存在前期投入大、收益期长且收益不确定、风险高等特点,如果生态资产没有市场认可的流通价值抵押或项目收益权质押作保障,绿色项目风险无法得到有效释放,很难吸引金融机构持续参与。
二是绿色信息透明度不高。金融机构与发改委、环保、水务、质监等政府部门缺乏环保信息交流,金融机构无法准确掌握企业所处的环保行业信息、筹资项目是否具有国家认可的绿色标识、是否有环保违规处罚情况等信息,加大了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成本和难度。
三是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从约束角度看,尽管我国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但执行和监管力度不够,客观上降低了环境保护约束,企业对绿色发展需求不迫切,影响了绿色金融发展。从激励角度看,对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激励和支持政策不多,导致发展绿色金融无成本优势,无法释放信贷风险,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内生动力不足。
四是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情况评价考核不够,缺乏强制性。部分金融机构未将绿色金融纳入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绩效考核,参与绿色金融主观意愿不强。未建立绿色金融组织保障机制,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够,审批流程有待优化,风险评估体系有待完善。尚未建立专家咨询队伍,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识别能力不足,难以把环境保护和金融行为直接挂钩。
为解决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绿色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我们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努力。
一是完善绿色交易市场。国家通过政策制度的顶层设计,用科学的标准对碳排放权、排污权、水资源收益权、绿色自然资源受益权等绿色资产进行价值计量,赋予绿色资产及其衍生产品市场交易价值,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资产交易市场,丰富绿色资产交易品种,让“青山绿水”真正变成“金山银山”,解决绿色资产计价难、抵押物和质押物难变现问题,吸引金融机构投入更多的资源参与绿色金融。
二是建立绿色信息共享机制。发改委、环保部、央行等政府部门之间要做好信息共享,建立绿色环保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将环境执法、绿色项目评级信息、企业环保审核报告、清洁生产认证、涉污处罚等信息共享给金融机构,对金融机构把握项目是否符合环境和社会风险,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建立绿色评级和认证体系,建立环境压力测试体系等,打破环保信息不对称导致绿色投融资瓶颈,有效制约污染性投资,防止“洗绿”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2012.06.40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6-97-02
一、我国商业银行参与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
2012年上半年,我国商业银行增长动力趋缓,利润增幅空间趋窄,主要表现在:一是存款增长乏力。1-5月份金融机构存款减少3927亿元,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二是贷款增长前低后高。一改往年首月贷款投放较多的情况,前两个月贷款发放同比大幅减少近2000亿元,3月份起才快速回升。这一方面反映了市场需求不足,另一方面也和年初存款回落后中小银行存贷比受压而减少投放有关。三是净息差环比小幅回落。一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再次出现了季度环比回落的情况,其中上市银行净息差较2011年四季度下降7个基点,净息差水平持续回落的趋势基本确立。四是不良贷款余额小幅增长。一季度,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延续了2011年四季度小幅增长的态势,除大型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略降外,其他类型银行不良余额均出现不同程度增长。
由此看来,下半年乃至未来一个时期,商业银行将面临息差逐步收窄、存款增长乏力、贷款审慎投放、资产质量压力和中间业务发展受限等多方面的严峻挑战,盈利增速将进一步显著减缓。尤其是经历了央行连续两次降息后,商业银行的净息差将下降20个基点左右,预计2012年商业银行净利润增长会降至10%左右的水平。如果再次降息或不良贷款率出现0.1%以内的小幅上升,2013年银行业净利润则可能出现负增长,再加上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实质性提速,对商业银行提出了现实、全面而深远的考验和挑战。如何在微利时代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实现银行业的战略转型,已经成为关系到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大课题。
二、绿色金融的概念及我国在发展绿色金融中存在的问题
(一)绿色金融的概念
绿色金融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银行的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商业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差异化的贷款政策,从信贷投放、投量、期限及利率等方面对重点扶持的绿色产业给予第一优先和倾斜支持。
(二)我国在发展绿色金融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政府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连续出台法规和政策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为中国绿色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各级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绿色信贷补贴政策,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在各项政策、法规的推动和指引下,国内不少商业银行都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服务的全新模式,尝试如何从简单的支持低碳企业转为向低碳减排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从而为国家支持的绿色环保企业提供全面有利的金融支持,同时也为自己的利润增长寻求新的突破。
随着石油等稀缺性资源的价格不断攀升,能源向绿色可再生方向发展成为了世界能源金融市场的大趋势,而其中呈现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我国绿色能源行业发展最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1.多层次、全方位的绿色能源金融市场体系和产品服务体系尚未形成。目前,我国绿色能源企业大多是依靠银行贷款和政策性扶持,一方面体现了信贷资金对绿色能源产业的巨大支持作用,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国绿色能源公司较之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数量还是很有限,也说明了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我国对绿色能源的投资力度和金融支持还很不够。目前市场上还没有发达的绿色能源金融衍生产品,使得股票市场、风险投资市场、能源基金、民间资本无法流入绿色能源行业。 但绿色能源的建设、绿色能源技术的发展、清洁替代传统能源的研发和推广等都需要大量资金,仅仅依赖银行的传统能源融资渠道,过于单一,也很难满足绿色能源企业对资本的需求。
2.我国绿色能源金融安全监测、预警与防范还不完善。较之其他工业项目,绿色能源开发项目的投资建设周期相对较长,一般至少需要三至五年的时间,个别项目的投资建设周期甚至长达十年至二十年,因此,绿色能源行业的金融安全就值得我们关注。能源安全与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内容, 绿色能源与金融的联接引入了新的风险,也就需要新的防范手段。目前,信贷资金已逐渐大量流入绿色能源行业,但一旦整体经济运行出现周期性调整或相关供求关系,已经投入到这些行业和企业的信贷资金的安全性能否得到保障就很值得我们警觉和思考。
3.信贷资源的错配助推了部分新型绿色能源企业的浪费。由于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在短期收益效应的诱导下,我们可以发现相当一部分信贷资金投放给了一次性资源的开发和资源型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而对于新型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和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力度则明显不足。同时,大量民间资金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整合平台,信贷资源大都涌向了地方小煤窑等污染性较强的领域。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我们在聚集大量社会资本、工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鼎立支持粗放型能源工业,这种信贷资源的错配就意味着所导致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的后果将愈加严重。
三、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之路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走发展绿色经济之路,已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战略选择。作为发展中国家,当前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矛盾与问题交织、机遇与挑战并存,改革和发展两难,城市和乡村叠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于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绿色信贷、绿色金融通过杠杆作用和资源配置功能引导社会资源流向,是促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挥功效的重要渠道。为此,应从战略高度出发,将实施绿色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政策,尽快消除阻碍绿色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要顶层战略设计。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第一届“新兴市场国家绿色信贷论坛”上提出,“要把绿色金融、绿色信贷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政策”。只有把绿色信贷、绿色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顶层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我们才能把支持绿色经济的发展同有效的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在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变等战略目标中的推动作用。
二是要高层协同联动。推动绿色信贷、绿色金融的发展,单单依靠银行业监管部门,包括银行业机构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发改委、财政部、经信委、环保局等一大批高层的部门去协同推动。一方面,制定配套政策,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等经济管理手段,推动、强化绿色金融在引导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完善法制与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激励约束手段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确保主要融资渠道能够承担起社会责任,共同推动形成绿色金融协同机制。
三是要完善监测体系。统一绿色信贷标准和范围,是规范银行绿色信贷体制建设和流程管理的依据,也是我们加强绿色信贷监管,明确责任追究和奖惩依据,更是促进绿色信贷发展和科学决策的依据。要尽快建立完善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统一适用的、能够准确反映绿色信贷开展类别、进程和效果的、能够进行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价的统计监测体系,使绿色信贷可量化、可核实、可报告。如果这一套体系我们不能尽快建立起来,那么我们对绿色信贷的强调和支持可能就会走一些弯路。
四是要强化评估问责。任何一项新事物的出台、新事物的产生,只有通过严格的考核和严格的问责,才能够保证它在既定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下能够有效运行。绿色信贷的健康发展同样离不开切实到位的激励约束机制。当前,正是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法律制约和详细、统一的规范标准,才导致不同机构和不同区域在执行限制性和约束性绿色金融政策过程中存在较大差异,这不仅挫伤了部分严格执行政策的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也大大削弱了绿色信贷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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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绿色信贷,叶燕斐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加大指引力度:一是金融机构应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二是严密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不能为环境违法违规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三是关注并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
据了解,截至2013年第三季度末,21家主要银行机构“两高一资一剩”行业贷款(扣除转型升级部分)增速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9个百分点。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总额的比重较2013年初有所下降。
中图分类号:F83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11)04-0012-09
自2007年7月绿色信贷政策正式出台以来,关于绿色信贷的理论效应和实施效率的问题,国内已经有一些学者做了相关研究。大部分学者对绿色信贷的应用前景预期乐观,认为它阻断了污染企业的资金供应渠道,从而迫使污染企业退出市场或者进行绿色转型。但从微观实施层面来看,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由于配套政策不足、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绿色信贷尚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然而,作为与政府的产业政策配套措施的绿色信贷,对产业升级的作用却鲜有人进行专门的研究。本文意在从宏观上探讨绿色信贷政策对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试图回答如下几个问题:(1)绿色信贷是通过何种途径作用于产业升级的?作用机理何在?(2)绿色信贷实施以来,对我国的产业升级是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影响程度如何?
一、绿色信贷服务于产业升级的作用机理
关于金融资源的配置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近年来国内学者针对金融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进行了一些研究。王良健,钟春平(2001)提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金融的发展能促进结构优化。同样地,金融抑制会阻碍结构的变迁与优化,两者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王佳菲(2006)指出优化资源配置是金融在产业结构转换中的本质功能。顾海峰(2009)则从金融发展视角,提出了基于政策性金融与市场性金融协调作用的产业选择金融支持架构。
金融作用于产业结构的过程可简要描述为:金融影响储蓄、投资影响资金的流量结构影响生产要素分配结构影响资金存量结构影响产业结构。即金融活动主要作用于资金分配,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影响产业结构调整。经济金融化程度越高,这一传递过程就越明显。金融运作主要通过间接融资为主的信贷市场和直接融资为主的证券市场两种渠道对产业结构调整产生影响。金融运作主要通过何种渠道对产业结构产生影响,主要取决于金融市场结构和企业的融资结构。就中国目前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而言,企业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而且,间接融资的比重近年有增加的趋势(表1)。因此在较长时期内,我国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的资金支持方式更多地还必须依靠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来完成。
对于“绿色信贷”,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总的来说,它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方面,它要求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对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如新能源、节能改造等绿色产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并在金融服务方面给予优惠和照顾。另一方面,对属于产业政策中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加以信贷约束;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且国家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升级的,可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于淘汰类项目,应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在我国当前信贷主导型的金融模式之下,金融主要通过信贷市场作用于产业结构调整。绿色信贷作为金融业全新的理念和实现绿色经济的基础,对于基于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产业结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绿色信贷主要通过如下机制作用于产业升级:
(1)资金形成机制。产业的发展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资金数量的多少,是影响企业规模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占据企业融资来源80%的银行贷款对产业发展有举足轻重的关键影响。绿色信贷政策通过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和对污染产业的限制,往往能够在短期内实现大规模的资金集中,加速优势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2)资金导向机制。绿色信贷政策的资金导向功能主要体现在对资金导向的倡导机制与矫正机制。一方面,银行通过对信贷投放总量和方向的把控,迫使污染产业结构发生松动、淘汰、改组与发展,为结构调整创造先决条件。同时,通过“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利率机制,调整资金的运用成本引导产业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由于产业外部性的存在,如环保产业,单凭市场往往无法提供足够的投资激励。因而政府通过对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以政策性绿色贷款的方式向私人金融机构不愿或无力提供资金以及投入资金不足的重点绿色产业进行投资和贷款,实现对市场机制的矫正。
(3)信用催化机制。绿色信贷的信用催化机制实质是通过货币量的扩大,即信用创造,加速资本形成,促进生产中资源的节约和使用效率的提高,从而把潜在的资源现实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总量增长。在信用催化机制作用下,资金投向不限于已存在明显效益的产业或项目,往往以资金的增值返还为出发点,选择具有超前性以及有广泛的前向、后向和旁侧扩散效应的产业项目进行投资,催化绿色产业、主导产业及其合理的产业结构体系的构建与调整更迭。
此外,从银行与产业结构的互动性看,绿色信贷能够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反过来产业结构的良性程度也影响着银行业的发展。在良性的产业结构下,银行对产业的支持可以降低摩擦成本和风险系数,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资源有效配置又促进产业在更高层次上优化,形成螺旋式上升态势。绿色信贷对产业升级的作用机理如图1所示。
二、绿色信贷服务于产业升级的效应分析
绿色信贷对于产业升级转型的促进作用,是否达到了理论预期的效果?由于相关统计数据的贫乏,以及银行的信息披露不完全,我们在数据收集方面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受制于此,在此仅能以宏观数据对绿色信贷实施的效果做简单评估。
有资料表明,由于银行实施绿色信贷,使银行对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授信有较大额度减少。在银行整体的信贷结构中,银行对主要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贷款占信贷总额的比例已经很低,2007年底银行对我国六大高能耗产业的贷款存量综合仅占总贷款余额的7,23%,并且仍在收缩之中(表2)。仅在2008年,中国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在此类行业的授信额度就分别减少了162亿元和64.4亿元。
表3表明,近年来银行对环保节能项目的贷款逐年上升,从2007年绿色信贷正式实施以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到2009年增速达到130%,大大超过了我国信贷投放总量30%的平均增速。截至2009年底,工商银行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贷款余额1149亿元,对新能源开发项目贷款余额1029亿元;农业银行绿色信贷贷款余额2090亿元,比年初增加534亿元,其中,水电、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贷款1345亿元,水利、环境管理贷款406亿元;中国银行绿色信贷及低碳金融业务贷款余额1661亿元,较年初增加483亿元,其中清洁能源项目贷款1156亿元;建设银行绿色信贷贷款余
额2270亿元,比年初增加360亿元,其中支持清洁能源的项目近千个,装机规模达1.2亿千瓦,贷款余额1130亿元。
表2和表3的数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明绿色信贷的实施强度和广度正逐年增强,其资金导向机制在实施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银行正逐步将信贷资金从高污染行业抽离,转而注入高科技、环保产业。然而,就信贷绝对量而言,处在高污染行业的贷款绝对数额仍然远远高于环保项目投入的贷款总量。并且,环保项目涉及的企业数目仅4099个,这说明环保贷款的覆盖面尚未铺开,投放力度并不尽如人意。
绿色信贷对环保调控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从2007年绿色信贷正式实施开始,我国的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出现了明显的拐点(见图2)。工业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在2007年之前逐年快速上升,在2005年增长速度甚至达到14%。但是从2007年开始,二氧化硫的排放开始稳步下降,年均下降速度平均达到5%。其他的主要工业污染物如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排放也自2007年开始出现了加速下降的趋势。
对绿色信贷支持我国各类产业减排的效果,我们分别选取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排名前四的高污染行业的数据进行分析,运用排放强度指数作为分析参数。排放强度指某行业或地区污染物排放量与相同范围内统计工业总产值(现价)的比值,表示单位产值的污染强度,可作为产业技术发展水平的参考指标之一。从图3和图4可以看出来,所有样本范围内的高污染行业的单位产值排放强度都有所下降,尤其是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列在第一的造纸业和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单位排放强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削减速度相当快。这表明这些行业近年来都进行了较大程度的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在转变发展方式,走环保集约型发展道路方面有较大的成效。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图示大部分行业中,下降趋势开始于比2007年更早的年份,而在2006-2007年这一节点上,只有部分行业出现了污染排放强度加速下降的趋势(斜率变化),且变化并不明显。农副食品加工业的排放强度在2008年甚至出现了轻微的增长。
在衡量产业结构合理化方面,我们选取经济贡献率作为指标。经济贡献率指某行业的工业总产值(现价)与统计行业总产值(现价)的比值;污染贡献率指某行业某种污染物排放与统计行业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值;贡献率效应指数是某行业经济贡献率与其污染贡献率的比值,表示该行业的正负效应的差距,可作为判断产业结构是否合理的参考指标之一。2008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业依次为造纸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制品业、纺织业。这4个行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60.6万吨,经济贡献率为17.1%,污染贡献率却为66.3%。与2007年相比,2008年造纸业出现了经济贡献率提高但污染贡献率下降的良性变化趋势。但其他三个行业的经济贡献率均低于2007年,污染贡献率却不降反升。相似的,2008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排行前四名行业共排放二氧化硫1388.7万吨,占统计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75.8%,然而四个行业累计经济贡献率仅占30%。
表4和表5的所列出七大重污染行业中,除了黑色金属冶炼业之外,其他行业的贡献率效应指数都小于1,尤其是污染排名第一的造纸和电力行业的贡献率效应在10%以下。从变化趋势来看,除了造纸行业的贡献率效应有微小的上升之外,其他七个高能耗行业的贡献率效应均有所下降。数据表明,这些高污染行业产生的正的经济效应远低于其对环境带来的负效应,低产值、高污染的情况较为突出。虽然从排放强度来看,这些产业的环保改造水平均有所提高,但从整体的产业结构而言,这些产业仍然属于高污染低效率的产业,急需产业升级发展或者行业收缩。
三、绿色信贷对产业升级的功能发挥不力的原因
以上分析表明,绿色信贷实施以来,对于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绿色信贷的资金导向力度逐年增强,资金加速从两高行业流向环保行业。并且随着绿色信贷实施力度加大,我国总体环境状况好转,产业的污染程度降低,绿色技术得到了更广泛的采用。然而,绿色信贷促进我国产业升级的效果还很难令人满意。一是在信贷总体结构中,银行对环保项目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大;二是几大主要污染行业的污染净化技术水平虽有所提升,但在绿色信贷政策引入前后,技术水平提升速度并未出现显著的趋势变化;三是从污染企业的贡献率效应来看,高污染、低产值的现象仍然相当严重,甚至有逐年恶化的趋势,产业结构优化的效应未能显现。绿色信贷的产业升级作用效果的不尽人意,根源在于绿色信贷政策实施中的制度环境和内部激励机制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绿色信贷实施力度过小,无法达到从整体上把控资金流向的作用。虽然绿色信贷政策出台已经三年有余,仍有一些省份和金融机构并没有实行实质性的绿色信贷政策。有的即使实行了,也只停留在表面上。2009年1月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就绿色信贷政策推出以来的实施效果进行的阶段性总结评价是:“绿色信贷取得了阶段性、局部性成果,但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大面积推进还面临着不少制度性和技术性的困难”。银行不能严格实施绿色信贷政策,意味着“两高”行业仍然能够在维持其原有粗放型生产模式的情况下低成本获取资金,自然缺乏产业升级的激励和动机。
2、企业环保信息获取难度大,绿色信贷政策难以落实。对于银行在授信前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成本,缺乏具体可得的数据。但是基于环境风险评估的专业性,评估范围的广泛性以及风险评估的动态持续性,有理由认为,企业环境风险动态评估是一件难度高且成本不菲的任务。曾先,要进行企业项目环境风险评估,银行必须获得关于各个企业或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目前,我国环保政策和信息零散、缺乏统一管理与机制,加上环保专业性强,银行信息搜集成本非常高。其次,由于环境风险评估的专业性强,我国商业银行能够担当此重任的内部人才并没有特别储备,因而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势必提高银行运营的人力资源成本。或者,银行可以选择聘用专业第三方机构,对贷款项目环境及社会风险进行评估,但由此同样也会产生不菲的咨询测评费用。在获取环保信息代价如此高昂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很难全面落实对企业的环境评估和审查。
3、政府对企业污染的监管力度过小,企业缺乏进行绿色改造的激励。在理想情况下,由于政府环境管制日益严格的背景下,如果贷款企业不遵守环保政策,就会面临罚款、支付治理成本、暂时或永久停业。高额的罚款必将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而影响企业偿还贷款的能力,造成银行贷款风险。这一方面迫使企业进行绿色改造,另一方面使银行在投放贷款时不得不对自身所面临的环境风险做详尽评估,切实落实绿色信贷政策。然而,在我国环境违法的成本太低,违法比守法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我国环境违法成本平均不及治理成本的10%,不及危害代价的2%。从司法角度来看,曹飞和潘燕平(2007)指出,涉及公共性的环境案件,存在环境的搭便车和巨大的交易成本,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独立的干扰使得本来处罚轻的立法在司法的环节进一步“缩水”,以至于使得环境违法犯
罪成为一种“盈利”的产业。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数据,2003-2005年间,由于地方政府的纵容和袒护,全国70000宗环保违法案件仅有500件得到处理,仅为全部案件的0.71%。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然缺乏进行绿色改造的激励。企业环境风险损失得不到应有的承担,银行的绿色信贷的激励便会大打折扣。
4、民众监督缺位,银行疏于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是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主要理论依据。Mc Williams,Siegel和Wright(2006)通过构建模型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和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相一致的。Scholtens和Dam(2006)通过对接受赤道原则和未接受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进行对比研究发现,接受赤道原则的银行大多是处于社会公众关注之下的声名显著的国际性银行。对于这些银行而言,虽然接受赤道原则后,银行发放贷款的各项操作成本有所上升,但是声誉给他们带来的正面收益大于成本。我们认为,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的运行由政府、市场和民间(民众意识、NGO、媒体等)三方互相作用而形成制衡。在民间力量强大的情况下,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才有较大的现实经济意义。在中国现有的民众意识缺位,民间组织力量薄弱的条件下,企业社会责任作为社会道德标准无法起到足够的激励作用,银行绿色信贷政策的有效性便会扭曲。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受环境瓶颈和产业水平偏低的制约,绿色信贷政策有一石二鸟的功能。绿色信贷通过资金的形成、资金导向和资金催化三大机制的作用,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的高级化发展。然而分析表明,绿色信贷的实施以来,我国产业升级效应并不显著,个别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标甚至出现了轻微的恶化趋势。其主要原因在于,环境信息不对称、企业环境风险成本不合理以及民众监督缺位,从而导致绿色信贷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因此,建立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和完善环境风险的管理体系,是提升绿色信贷对产业升级作用的关键。基于此提出了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1、在银行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在此,不仅要有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而且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优惠政策,提高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潜在收益,促使银行加大对环保节能贷款的投放力度,严格收紧“两高”信贷,从根本上切断两高行业的信贷资金来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积极进行绿色金融创新,增加银行“绿色收益”。除了政策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外,应当积极鼓励银行在绿色金融产品方面进行大力创新,创造“绿色收益”。例如,银行可以尝试以碳排放、减排额作为抵押物,为环保产业融资,从而提高绿色企业的信用支持力度。而且可以通过将绿色信贷和碳金融市场相联系,为银行拓展市场,创造更好的效益。
3、完善环保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信贷。环保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排污情况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环保信息库,并与金融部门形成有效信息沟通机制,共享企业环保信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建立银行自身的社会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减少环境信息的不对称程度。
4、加强对企业环境监控,加大对企业环境污染的查处力度。环境处罚力度过小,是企业持续走高污染、粗放发展老路的帮凶。环境部门把好企业环境关,对污染超标的企业采取高额的罚款、强制停止生产等措施,才能给绿色信贷政策提供一个良好的实施环境,迫使企业加快实施环境技术改造,促进产业集约化、高级化发展。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资源不足、生态环境状况恶化的形势日益严峻。推进节能环保、建设生态文明,既是缓解我国能源和环境约束的宏观调控重点,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资源配置枢纽,金融业掌握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具有通过杠杆和利益传导机制影响产业布局的独特功能。金融业所具有的功能作用,决定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将扮演非同寻常且责无旁贷的重要角色。对于金融业如何支持节能环保事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值得我们研究思考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金融业支持节能环保方面的现况
近年来,中央银行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多次出台涉及节能环保等领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监管指引,加强宏观政策指导,尝试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各级金融机构也秉持绿色金融理念,创新业务品种,拓宽业务范围,推进“赤道银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创新实践,在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实力的同时,在社会上也获得广泛肯定和认同。例如,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的国家开发银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以融资支持节能减排、环境治理与保护等诸多经济社会瓶颈领域的发展,在支持我国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底,开发银行环保及节能减排贷款余额增加到6583亿元,占到全行贷款余额的12.7%,五年来的贷款年均增速37.5%。作为国内资产规模最大的中国工商银行,一直积极践行“绿色信贷”理念,持续加大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绿色经济相关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2010年到2012年间,工行已累计向绿色经济领域投放贷款约7500亿元,支持的绿色信贷项目达到7775个。兴业银行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其绿色金融业务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截至2012年末,兴业银行累计提供绿色融资近2000亿元,所支持的项目可节约标煤2305.54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6618.55万吨。
二、当前金融业支持节能环保存在的制约因素
(1)部分地方政府唯GDP论的政绩观,增加了绿色信贷障碍。有些地方政府急于发展地区经济、拉动GDP增长,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缺乏必要的重视。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只关注短期效益,对项目是否符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是否有利于能源、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方面没有进行综合评估,甚至放松对环保条件的强制性要求。同时,现行政绩和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银行和地方政府形成了一定的利益纽带关系。有时银行迫于与政府的合作关系,不得不审批一些在环保手续方面并不完备的项目,致使绿色低碳转型不仅有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的困难,也呈现出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2)金融业支持生态环保经济发展转型的理念有待提升。国内金融业仅将绿色金融服务理念为金融业在新时期和新阶段的一种经营调整和管理压力,而未能将此作为创新动力和新的增长点来规划布局。商业银行在信贷执行过程中计划色彩较强,市场机制的效应未能充分体现,政策执行的反馈机制也没有理顺,导致其无法充分发掘并利用金融支持生态环保和经济转型的机遇,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处于被动调整的局面。尤其是一些地方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对总行计划指导存在依赖性,充分分析和挖掘本地市场的力度不够,支持节能减排项目的专业手段不丰富。(3)环保信息的公共利用效率有待改进。目前,环保、发改委等部门与银行之间没有建立起有效、可行的信息通报、审核与反馈机制,企业环保信息无法做到实时与金融机构对接。环保部门往往是通过月度、季度报告等形式将企业环境信息报送给金融机构,企业环境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高,银行收集环境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不足,绿色信贷信息对接和及时交换等方面存在障碍,加之缺少环保信息的横向沟通机制,容易出现信贷跨界违规操作。一些“两高”企业遭遇当地银行拒贷,却能利用“信息真空”得到外埠银行信贷支持,致使绿色信贷约束力大打折扣。(4)金融业支持节能环保的专项产品不足。目前,金融业支持节能环保的主要措施环节体现为限制向“两高一剩”行业企业贷款、在贷款审批中履行环境评估相关要求和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建设等方面。在银行业运行的整个体系中,包括风险评估体系、贷款发放体系等,都是建立在传统的架构下,缺乏对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授信制度创新。证券市场方面的直接融资也缺乏支持节能环保的优惠政策引导和专项融资规划。
三、关于金融业支持节能环保的措施建议
一、碳金融交易理论基础追溯
理论是对规律的总结与归纳。吉林财经大学宋冬林教授提出不能架空碳金融交易,需要密切关注碳金融对传统理论的传承与扩展。南开大学逄锦聚教授指出,适应实践发展和时代需求,开展碳金融研究是理论研究的重大责任。吉林大学杜莉教授认为,碳金融交易机制既承接了产权理论、功能金融理论、金融监管理论的现有内涵,又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上述理论的外延。
结合传统的价值理论,逄锦聚教授对碳排放交易标的的商品属性进行了认定。价值理论将商品定义为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使用价值和价值。逄锦聚教授认为,碳排放额的减少来源于技术改进,而技术进步离不开劳动,故碳排放额在一定意义上属于劳动产品,一旦用于交换,便具有商品属性。碳交易表面上交易的是碳排放额度,实质上交换的是碳减排的技术以及协同的一系列复杂的人类劳动,故碳排放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其使用价值体现在可用于碳减排活动,其价值体现为凝结在碳排放额度中的人类一般劳动。
北京环境交易所周丞认为,碳是政府授信并在特定市场具有流转功能的商品,可以视为一种广义的货币。碳市场以产权理论作为依托,是科斯定理与现代金融的完美结合,产权的正确界定对于减少环境问题,避免公地悲剧具有重要意义。西南财经大学蒋南平教授将碳金融与低碳经济的理论根源追溯到的绿色发展观和以生态危机理论、双重危机理论为代表的西方生态主义,从指导实践的角度,强调准确界定低碳经济与绿色发展内涵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二、碳金融的实践进展
1.碳市场的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源于系统工程学,意旨自高端开始的总体构想。碳市场的顶层设计涵盖了基本制度设计、发展路径及评价体系等各个环节,顶层设计的合理程度决定了碳市场的运行效率甚至成败。
中央党校郭兆晖将碳市场的构建路径划分为三个基本模式:以欧盟为代表的自上而下的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自下而上的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混合的模式。周丞与郭兆晖均认为中国比较适合以日本为蓝本,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混合的构建模式,积极发挥“干中学”的作用,推动中国碳市场的建设和完善。
由于中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工业化的攻坚阶段,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即刻构建全国范围的碳减排体系的条件尚不成熟。郭兆晖建议以三年作为一个区间,逐步由区域性碳市场向全国性碳市场过渡。关于碳市场的基本制度设计,郭兆晖认为,不仅要考虑环境有效性与成本有效性,也要关注产业接受性、行政可行性以及政策的公平性。建议由国务院确定履约期长度、排放上限、交易对象、管制行业,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配额分配、管理与抽查等供给机制的设计,构建一个囊括政府部门、常规金融机构、经纪商、交易所、法律服务机构、研究咨询机构、非政府组织在内的制度体系,并建立本土化的新型经济评价体系。
关于碳交易的机制设计,周丞认为应采用总量交易模式。首先,应创新总量设置模式,选择某年为基准年,将基准年之前已经运营的设施排放的温室气体设为存量,基准年之后的为增量。以存量作为总量控制的目标(Cap),效仿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期初采用历史排放法对排放总量进行分配,随后逐步转向拍卖方式。增量采用高基准线,规定若干年后,将部分增量转化为存量,进入控制和交易;其次,设计碳市场的柔性机制,包括允许配额无条件储备,允许低效机制、履约期以三年作为基准、建立碳价格“安全阀”机制、建立配额储备库、不允许配额借贷等;再次,设计碳泄漏规避机制,即通过扩大管制区域范围、细化机制设计、输入产品纳入管制、降低境外产品需求等措施,减少碳泄漏;最后,设计碳市场的测量、报告、核查(MRV)机制。
2.碳市场及碳金融交易的实践
中国碳市场交易已初步试水。周丞先生以北京环境交易所为例,介绍了中国碳交易平台建设的实践活动。目前,北京环境交易所主要有三大业务线:一是由CDM、VER与“双特(特定行业特定区域)试点”所构成的多层次碳交易业务;二是节能量与排污权交易业务;三是由节能环保技术投融资、低碳转型服务组成的低碳发展业务。
当前,国际市场较为活跃的碳金融活动主要包括碳信贷、碳基金、碳保险、碳期货、碳期权、与碳相关的金融中介服务等等。中国受制于碳市场起步晚、金融体系相对薄弱等因素,碳金融活动以绿色信贷为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曾刚副研究员归纳总结了国外绿色信贷抗拒、规避、积极、可持续发展四个阶段,介绍了赤道原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出口信贷与环保指南、德国与日本先行国家的经验,梳理了中国.自1995年至今绿色信贷的发展历程,总结了中国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开展过程中暴露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缺位、技术标准与风险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并从制度完善、产品创新等角度为绿色信贷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政策建议。郑州大学武魏巍副教授从期货等衍生产品的角度切入,总结了国际现行碳交易平台期货、期权运作的经验,通过对比瑞典城市马尔默与中国大庆,深刻剖析了中国推出碳期货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对中国碳期货的前景进行了展望。吉林财经大学刘吉舫教授介绍了绿色保险的产生和发展历程,从理念培养、标准确立、产品创新等层面,对中国绿色保险的开展提供了建议。
为推进碳交易及碳金融的进一步发展,西南财经大学蒋南平教授、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陈柳钦教授均提出要建立珍惜、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理念,即推动思想环保、理念环保。此外,蒋南平教授建议尽快制定中国乃至全球的自然资源、能源消耗及补偿标准,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关系与社会束缚,避免资本对自然资源统治力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应该将科技作为重要手段,加速生态修复和清洁发展。陈柳钦教授建议在产业布局过程中,要从网络、空间的视角着眼,避免思维和落脚点的单一性和局限性。
3.碳金融对绿色经济发展的助推
结合会议主题,与会专家普遍认为,碳金融对碳市场发展乃至绿色经济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陈柳钦教授认为经济决定金融,金融是经济的核心,提出“给金融一个支点,金融一定能撬动低碳经济发展”的论断。蒋南平教授认为借助碳交易体系与发达国家争夺国际碳市场份额,通过广泛意义的碳排放权全球营销,来捍卫国家利益具有必要性。周丞指出碳金融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实现低碳经济、推动节能减排与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工具和抓手,能够为政府提供税费体系之外的转移支付手段,促进实现淘汰落后产能、引导GDP高质量增长、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区域转移等政策意图的实现。武魏巍副教授重点从碳期货的视角,归纳了碳金融对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碳经济效益、增强碳交易话语权、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的重要意义。
关于“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论点,逄锦聚教授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金融确实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不宜夸大金融的功能,应更多关注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匹配,避免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的过度繁荣。杜莉教授认为应充分发挥金融对低碳经济的助推,而风险防控机制亦是碳金融交易机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4.关于碳金融交易机制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碳金融交易作为一个前沿研究领域,其进一步研究处于探索阶段。关于研究队伍的搭建与合作模式,逢锦聚教授提出了“反木桶原理”,即研究团队中,首席专家的科研与管理水平,决定了该科研团队研究成果的层次和质量。杜莉教授指出,宜采用合理分工,责、权、利相匹配的模式,真正做到任务到人、经费到卡,充分调动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发挥协同作用,挖掘科研协作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