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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模板(10篇)

时间:2023-06-11 09:09:5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

篇1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于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两大经济成分,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劳动力市场,就必须要对不同经济成分下劳动力性质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只有通过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性质的确认,才能正确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性质分析

1.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中劳动力具有商品属性和非商品属性。现阶段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包括私营经济,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和合资企业以及个体经济。在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中从事劳动的劳动力从总体和主要方面来看可以称之为商品。但是必须看到,这里劳动力的商品属性同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的商品属性有着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是由私营经济和外商独资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劳动者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决定的。首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和外商独资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劳动者们虽然受本国企业主和外国资本家的剥削,但同时也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其次,在私营经济和外商独资企业中劳动的劳动者,并不是一无所有的劳动者。他们对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仍享有一份所有权。第三,在私营经济和外商独资企业中劳动的劳动者,都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的依靠力量和国家的主人。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中个体经济中的劳动力不具有商品属性,私营经济和外商独资企业中的劳动力从总体上看可以称作商品,但具有一些非商品因素,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劳动力,则一方面具有非商品属性,另一方面具有商品属性。

2.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劳动力也具有双重属性。

首先,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仍然具有劳动力的所有权。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内,私人资本占有、支配劳动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被消除,劳动成为基本谋生手段,按劳分配成为主要分配方式,这就构成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普遍存在的,以宏观社会经济制度为前提的私有权关系。这种私有权关系与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私有权关系有本质的区别,但同时又采取了类似的表现形式――承认劳动者的劳动力的差异,默认劳动力仍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

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仍存在着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每个公民都是生产资料的主人。然而真正与生产资料结合则需要一个中介,即一定的生产组织。劳动者需要进入一个生产组织,才能实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真正结合,否则就意味着失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没有高度发达,生产资料数量上的有限性,必然造成一边是代表国家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的企业,另一边是拥有劳动力的劳动者等待企业的选择。这就需要公有制企业与个人劳动力发生联系,而劳动力的买卖是实现这种联系的惟一现实形式。

二、以劳动力商品属性为基点,改革现有公有制经济分配制度,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无论是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劳动力都具有商品和非商品的双重属性。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内部的个人收入分配方式并无太多的争议。但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公有制经济内部仍然是以劳动力的非商品属性为出发点制订的收入分配制度。显然,这种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已不能适应现阶段劳动力仍然具有商品属性的要求。如果不改变传统的分配制度,劳动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无法得以提高,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笔者对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分配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如下建议:

篇2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由和谐政治、和谐经济、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四位一体共同构成的有机统一体。在这个有机统一体中,它们既有各自特殊的领域和发展规律,又有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互为条件,互为目的,相辅相成。其中,和谐经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尤为重要。因为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发展从来都以经济为基础,经济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和谐经济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和谐经济就没有经济效率,整个社会的运转就会失去必要的物质支撑。所以,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构建和谐经济。

一、和谐经济的内涵

何谓和谐经济呢?这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同志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讲话中为经济和谐发展界定的内涵为“经济发展不仅要持续快速,而且要协调健康,这是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保证,也是人民群众对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重要保证。要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构想,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①这是对和谐经济最深刻的解释。

二、和谐经济的特点

1、和谐经济要求经济协调发展

协调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协调主要是指经济的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不同要素之间的相互适应、有机配合、优势互补与彼此促进,而协调的方向和重点,则主要包括产业之间发展的协调,区域之间发展的协调,城乡关系发展的协调,全局与局部发展的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协调,长期与近期发展的协调等等。协调发展,不是只对一方提出要求,只要求一方同另一方去协调。倘若一方的发展没有适应另一方的发展,就会失调。总之一句话,协调发展就是要求发展要素互相满足对方发展的要求。

2、和谐经济要求经济健康发展

健康是和谐经济的根本要求,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努力促进速度、效益、结构和质量相统一,争取做到速度快、效益好、结构优、质量高;努力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适应

实现良性循环,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和谐经济所要求的经济发展不仅仅只追求高速度或高效益,与此同时还要注重优化结构和提高质量,不能只顾当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不能像有些地方那样为了追求GDP的快速增长,掠夺性开采资源、污染再大的项目也要大干快上,导致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清楚地阐明了生产、生活、生态之间的关系和发展的根本目的。这一目的,就是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包括满足人的生理、心理、文化、交往等的需要。我们不能为了满足物质方面的需要而损害其他方面的需要,更不能为了GDP的增长而损害环境和健康,削弱社会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和谐经济要求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协调发展

和谐经济的一大特征就体现在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相互关系的和谐上。非公有制经济也是构建和谐经济的重要力量,它在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就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和谐经济要求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发展。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和谐,主要体现在:第一,它们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其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可以平等地发展、公平的竞争。第二,它们之间可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投资、相互渗透、相互合作、相互贸易,追求良性发展,实现双赢互利。第三,相互学习借鉴,优势互补,在和谐相处中不断提升自己、壮大自己。总之,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构建和谐经济贡献各自的力量。

4、和谐经济要求收入分配公平,效率与公平兼顾。

收入分配方式是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所以收入分配方式的变化对经济发展会有深刻的影响,也容易引起人们的利益冲突和嫉妒心理。收入分配的公平是和谐经济最典型的特征,因为收入分配的公平与否会对社会经济产生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如果收入分配制度合理,分配政策先进,分配依据准确,分配形成的差距合理,就会激发广大群众的劳动积极性,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反之,如果收入分配不公平,结果就会使有些人受益,有些人受损;有些人满意,有些人失落,真是几家欢喜,几家忧。可是,一旦超出了人们心理上的承受能力,就会激起广大群众的不满情绪,影响广大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和对改革的支持力度,也容易造成群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势必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5、和谐经济要求保护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和谐经济是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济。就是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能自觉遵守自然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在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又能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即寻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最佳结合点,能科学预测、正确认识和及时有效地化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使人与自然处于均衡发展的状态。

6、和谐经济要求建立和谐的市场关系

篇3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第一次提出的.标志着我国分配制度改革触及新的领域。党的十五大对此又有重大突破:一是提出分配制度改革要把“按劳分配制度与按要素分配制度结合起来:二是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从而提出了社会主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分配理论。这对于丰富、充实.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促进经济的发展必将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按生产要素分配并没有否定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在于揭示了人类的抽象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和实体。马克思从商品的两个因素即使用价值和价值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劳动的二重性学说.从而科学地揭示了两种财富的源泉。一种是使用价值财富.其创造的源泉包括具体劳动与物质资源两个方面另一种是价值财富.即体现一定生产关系的价值财富,其源泉和实体就是惟一的人类抽象劳动.它是一定的体力和脑力的结晶。所谓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指的正是后一种概念,它和前一种概念并不矛盾。

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不等于只要有劳动就能创造价值。前者说的是价值创造源泉问题.后者讲的是价值形成问题。如果不了解两者的区别.就可能错将价值创造”等同于“价值形成”,从而否定价值形成过程中非劳动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得出”只要有劳动就能创造价值”的片面结论。各种物质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生产要素是价值形成的必要条件。没有它.劳动者就不能创造价值。因为劳动者只有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进入生产过程,才能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没有生产要素.抽象劳动无法凝结成价值:第二.生产要素是构成商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生产中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是通过具体劳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成为新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第三社会再生产的条件就是必须不断地实现价值补偿和替换生产要素得不到替换和补充.社会再生产就不能继续进行,价值创造过程就会中断:

第四,生产要素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影响经济效率.影响劳动创造价值量的大小。因此,生产要素虽然不直接创造价值但对价值形成有重要的贡献。承认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就要允许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这并不否定劳动价值论.而是更好地保证了劳动创造价值的实现。

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必然性

1.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而在公有制多样化的实现过程中,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交织,相互融合形成的具有公有性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方面适应公有制性质必然实行按劳分配另一方面.适应财产所有者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现实又必然会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正是通过按生产要素分配.公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整体实力和效益水平不断提高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同样.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组成的具有非公有性混合所有的企业也存在着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客观必然性.也正是通过按生产要素分配.非公有制经济实现了发展壮大。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密不可分。没有按生产要素分配,公有制实现形式难以多样化、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难以扩大,主体地位难以增强,而非公有制经济也难以发展。结果.上述基本经济制度也就难以坚持与巩固。

2.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意味着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生产要素作为物质和劳务产品生产时投入的资源,其配置理所当然地也就包括在市场调节的范围内。而市场对生产要素的调节又主要是通过生产要素价格即生产要素提供者所获报酬的上下波动来实现的。正是在不断的流动、不断地分化组合中.生产要素不断地按照市场的需求得到了配置。由于生产要素价格就是根据生产要素投入所获收益和稀缺程度给生产要素提供相应报酬.这就意味着按生产要素分配。所以生产要素价格的实现也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实现。按生产要素分配和市场配置资源是同一过程,市场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在执行资源配置的职能也可以说没有按生产要素分配就不可能有市场配置资源.也就根本谈不上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本身就包含着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必然性。

3.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深化对外开放的内在要求。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大大提高了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推动了各国经济的发展。而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流动与组合的加速以及由此导致的世界经济结构不断向高级的转化.则是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实力不断增强.并日益紧密地与世界经济联为一体。当前.为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我们必须更加主动参与生产要素在国际范围内的流动.进一步推进国际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进入我国.进一步推动我国相应的生产要素进入世界。由于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伴随生产要素流动的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因此.这种分配方式在我国实行也就极为要。

4.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提高国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内在要求。由于可以通过生产要素的投入及合法经营获利.能够引导和培养公民积极向上、通过诚实劳动追求幸福生活的良好素质.形成勤劳、节俭、积极、乐观、健康的生活方式。由于社会保障公民的投资和经营的合法收益.使得社会的公共生活对社会成员来说成为休戚与共、利害相关的.他人的行为也与自身处于有机联系之中.从而产生对社会、国家的公共生活的归属感.增强公德意识.改善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由于可以从生产要素的投入中获取利益.社会成员就会自觉地思考投入和获益的方式和结果.关注社会现实。为了适应社会需求.实现自己的目标追求.人们要自觉通过接受教育.参与竞争等途径.提高自身的素质.发现和发挥自身的潜能和特长。总之.在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过程中.使社会成员的素质得到提高.潜能得到发挥。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现实意义

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的确立及在实践中的发展.对我国现实经济生活必将产生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1.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完善。在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和所有制形式的过程中。随着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必将会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与分配方式的多元化。特别是在产权清晰界定的前提下,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会进一步从分配角度促进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完善.并在实践中使各种生产要素投入的结构更加合理化、多样化。

篇4

1.2调整林业经济结构,切合市场需要,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林业经济是构成国民经济的要素之一,合理的林业经济结构有利于实现高效的林业经济效益,从而保障国民经济稳步发展。

1.3合理的林业经济结构是保障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有效途径。一直以来就业问题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而从事林业相关的工作是可以很好解决一部分人就业问题的,但是因为林业结构的不规范,很多这方面的企业根本就是没有能力经营下去,这样就造成了很多从事林业工作的人员收入减少,甚至有的直接就失去了工作。所以林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可以保证林业发展的经济效益,这样就可以保证从事林业工作的人员又饭吃有钱拿,这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所以这样的调整可以保证林业人员的基本工作,更可以保证相关人员生活的基本需求。

1.4林业经济机构调整可以保证社会自然和谐的发展。林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是当前林业发展的需要,当前森林资源遭到很多的破坏,只有合理的科学的林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才可以保证森林资源合理的开发和保护,才可以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可持续的发展,保证森林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同时更好的维护生态的平衡,从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保证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2、林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措施

2.1林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措施。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和个体所有制经济充分发展。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于非公有制的林企,要放宽政策,出台相关贷款扶持措施,解除非公有制林企资金不足的担忧,同时减少税率,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生产的积极性。改革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模式和经营模式。实行政企分开,削减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能力,鼓励企业实行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生产,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3.2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措施。林业产业结构中,由于木材生产比重大,所以现在是独木支撑局面。营林生产,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的产值相对较小。对林业产业结构的改革,要从“独木支撑”的局面,调整为三产业起头发展。要立足第一产业、优化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需求的变化,森林的生态效益和游憩价值日益增加并会上升到主导地位。着眼未来,我们应该大力发展林业第三产业,开发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森林旅游业。

3.3技术发展对林业结构调整的帮助。经济和科技的不断的发展,林业管理的信息化进程也是不能阻挡的,不断的采用最新的信息技术在林业管理之上,可以很好的了解所有的林业的资源和信息,这样就可以更加合理科学的做好林业资源的管理工作,做好林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林业管理的水平和生产的效率。从而推动林业稳定有序的发展。充分利用新的科技和技术做好林业结构调整才是关键,做好信息化的管理才是重要的,所以说结构的调整需要技术的革新,那么林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也是需要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的,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林业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篇5

高中政治大题必背知识1生产与经济制度

1.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

2.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

3.生产决定消费的质量和水平。

4.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

5.消费对生产有重要的反作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生产发展。

6.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消费、投资、出口

7.消费是生产的目的。

8.社会再生产的环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

9.直接生产过程是起决定作用的环节;

分配和交换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消费是物质资料生产总过程的最终目的和动力。

10.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

11.公有制经济的地位: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中处于主体地位。

12.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13.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他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

14.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15.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控制力上。

16.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17.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18.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不平等)。

19.集体经济包括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

20.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和经营权归农民所有。

高中政治大题必背知识2个人收入的分配

1.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

3.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

4.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5.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要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让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6.生产决定分配,要实现分配公平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社会财富,为实现分配公平奠定物质基础。

7.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8.要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人,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9.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

公平是提高效率的保证。

10.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个人所得税和财政支出)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既要提高效率,又要促进公平。

高中政治大题必背知识3财政与税收

1.国家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2.国家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

3.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

4.国家财政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财政政策)。

5.影响财政收入因素:经济发展水平(根本)和分配政策。

6.财政收入构成:税收收入、利润收入、债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其中税收收入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最普遍的形式,是财政最重要的来源。

7.财政支出:经济建设支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支出、行政管理和国防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债务支出。

8.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关系:平衡、盈余(收入大于支出)、赤字(收入小于支出)。

9.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10.增值税可以避免对一个经营额重复征税,也可以防止前一生产经营环节企业的偷漏税行为;

有利于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体现公平竞争。

11.财政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的有关政策,如调节税收、经济建设支出、国债规模。

12.货币政策:主要包括与银行相关的一系列政策,如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存款准备金率、信贷量等。

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高中政治大题必背知识4走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市场调节的基本手段:计划(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得手)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手段。

2.市场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

3.市场机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

4.市场调节局限性:自发性(损人利己)、盲目性(一哄而上、一哄而下)、滞后性(事后调节)。

5.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来维护。

6.市场规则主要包括市场准入规则(规定哪些企业、商品可以进入市场)、市场竞争规则、市场交易规则。

7.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这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

8.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

9.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10.能够实行科学的宏观调控。

科学的宏观调控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

11.宏观调控的目标:促进经济增长;

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12.宏观调控的手段:经济手段(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收入分配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高中政治大题必背知识5新发展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经济建设

1.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2.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是发展的基点。

3.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

4.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

5.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

6.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

7.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不断迈进。

8.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9.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

10.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是使我国供给能力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等美好生活需要,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

篇6

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是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优劣的重要标准。因此,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都从宪法上不同程度的规定了人权的保障问题。但是,在具体实践的层面上,对于人权的具体定义,以及保障人权的具体方式都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甚至引发了很严重的冲突,但是这并不影响宪法对人权保障的规定。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就是从权利到人权的过程。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出现了近代意义的宪法,标志性宪法文件是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100年后,美国宪法修正案中出现了权利条款,法国出现了《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可见,在宪法产生早期只有权利的概念,没有明显的人权字样。列宁概括了宪法权利时代的特征,他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他是从宪法根本目的来理解宪法的。这一句宪法学者常常引用的话,揭示了宪法的精髓,即宪法的核心是权利。

二、我国人权发展历程

(一)民国时期的人权保障

清朝末年,人权思想在我国广泛传播开来,直至民国时期得到迅速发展,可以说民国时期人权的宪法化开启了保障人权的之门。在这一时期宪法及宪法性文件很多,诸如《》《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华民国约法》《中华民国宪法》等,这四部宪法及宪法性文件规定人权的内容相对比较具体,当然也有其他宪法性文件也有相应规定。

(二)现行宪法关于人权的规定

如前所述,宪法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权的实现,因此从广义上来说宪法的一切规定都是与人权息息相关的。不仅是每部宪法,包括每一次宪法修正案都是从不同的方面规定了人权的细节。在此主要是分析1982年宪法以后的四次宪法修正案中关于人权保障发展的问题。

宪法修正案31个条款中,有15个条款与经济有关,分别是宪法修正案第1、2、5、6、7、8、9、10、14、15、16、20、21、22、23条。有7个条款是关于序言和总纲的修改,分别是3、4、12、13、17、18、19条。有8个条款是关于国家机构的修改,分别是11、25、26、27、28、29、30、31条。还有第24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个兜底条款,是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修改。本文主要分析15个与经济有关的条款,通常将上述15个条款称为宪法修正案的经济人权条款。经济人权条款占了四次修正案中的一半,可以看出经济人权条款是宪法修改最多也是最频繁的部分,这足以说明经济条款在人权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本文就从经济条款这方面入手分析人权保障的发展问题。

三、我国宪法修改中人权发展分析

权利的本质是自由,人权是一种权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权利都是人权。要实现权利,也可以说是要实现权利的自由,当然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自由。也可以理解为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公民可以实现权利并得到保护。宪法修改的15个经济人权条款,其实实质上体现了人权的自由度的扩张。

(一)对土地使用权的修改

土地是生产和生活的最基本的资源,离开它人民不能生活,自然人权也得不到保障。1982年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由于土地是经济发展的必不可少的资源,这样修改后社会经济主体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这在客观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活力,提高了社会和国家的经济自由度。

另外,宪法修正案还规定了关于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虽然说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的财产进行征收或者征用,但是,征收或者征用必须给予补偿,这是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补偿”写入宪法后,为弱小公民私权利对抗强大的国家公权力提供了宪法保护,这样公民财产权受保障的自由度就扩展了。

(二)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提出

生命、自由、财产是最基本的人权,离开这些权利,人权是不完整的。2004年宪法修改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而1982年宪法规定的是保护公民合法收入与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从对财产所有权的宪法保护到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极大地提高了保护的范围。财产权不仅仅限于所有权,还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分配等各种权利。这样修改无疑扩大了保护的范围和力度,也使公民的人权和自由度得到极大扩张。

并且宪法修正案在同时也规定了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如上所述,也可以帮助弱势群体对抗国家公权力提供保障。

(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组成与基础发生变化

篇7

[中图分类号]F04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6)04-0135-03

一、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实质

目前,理论界在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实质和具体方式上仍存在较大分歧。大致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板块结合。认为不同所有制经济实行不同的分配方式,即公有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非公有制企业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也可以说是相互结合了。

(2)一般和特殊的结合。“按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共有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特殊分配原则,二者的结合是分配一般与分配特殊的结合。”[1]

(3)统一式结合。“既然生产要素中已经包含了劳动要素,而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所以,二者的结合,“实际上是指把按劳动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非劳动要素的贡献分配结合起来,也就是说,‘按贡献分配’是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有机统一。”[2]

(4)内容和形式的结合。“与按要素分配具有同一性的按劳分配体现的是生产一般?熏是外在形式。与按要素分配具有差异性的按劳分配体现的是社会主义生产特殊,是内在本质。因此,二者的结合,是内容与形式的对立统一。”[3](p.178)

(5)整体和部分的结合。“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更高一个层次,更全面的收入分配原则?熏按劳分配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4]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实质和具体方式,必须把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区别开来。首先,分配制度是一个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是由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它反映了该社会的本质关系。按劳分配正是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决定并反映社会主义的本质关系的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其次,分配方式是分配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它除了受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基本分配制度制约外,还要受资源配置方式、交换方式、生产结构等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受资源配置方式的制约。作为具体的分配方式,主要体现在产品和收入如何分配、分配的具体办法和尺度上。在这个意义上,经典涵义的按劳分配是不能作为我国现阶段的分配方式的。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则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它主要受价值规律的支配,按要素价格在要素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所以,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实质就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所决定的分配方式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具体方式

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的层次划分,也为研究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具体方式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也就是说,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结合可以采取两种具体的结合方式:板块式结合和渗透式结合。

1.板块式结合

板块式结合是指在宏观上,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作为市场经济的分配方式,二者并存发展。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虽然与经典涵义的按劳分配有很大差别,但按劳分配作为一种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并没有改变,它仍然是与公有制经济相联系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坚持按劳分配制度,改革其分配方式,是可以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基础上,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从整个社会看,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社会的剩余产品价值将作为非劳动要素的公有产权收益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仍与其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相联系。

由此可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板块式结合是以我国现阶段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的。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我国必然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对各种非按劳分配方式的概括。

2.渗透式结合

渗透式结合是指在微观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将采取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实现形式,从而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按劳动力要素分配在分配方式、分配对象、分配数额、分配规律及收入形式上完全是同一的,从而使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而融为一体,形成统一的分配体系。这种结合方式才真正使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结合起来,如果没有这种结合,板块式结合就会形同两张皮而没有任何的意义。所以,按劳分配采取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形式,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衔接点。

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涉及到劳动力商品问题。笔者认为,我国现阶段仍然存在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客观条件,劳动力作为商品只是反映劳动力的市场配置关系,它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并不矛盾[5]。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作为按劳分配实现形式的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和作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组成部分的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是同一的。(1)从形式上看,按劳分配和按劳动力要素分配都采取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实现形式,都要通过劳动力市场,通过劳动力价格实现收入分配。(2)从分配对象、分配数额上看,二者都是劳动者的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即必要产品价值或劳动力价值。(3)从分配规律上看,二者都需要遵循统一的规律,即价值规律或工资决定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公有制经济中的工资还是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工资,都要在统一的规律支配下运行,即工资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并受劳动力供求关系和历史的、道德的因素的影响。

虽然按劳分配和按劳动力要素分配在实现形式、分配对象、分配数额、分配规律上是同一的,但这并不能否定按劳分配的性质。首先,按劳分配和按劳动力要素分配在上述方面的同一,是由市场经济决定的,反映的是劳动力的市场配置关系和分配的数量关系。其次,按劳分配和按劳动力要素分配在上述方面的同一仅仅是形式上的,二者在所有制基础、所体现的分配关系的性质方面是根本不同的。

三、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现实结合中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现实结合中,不管是板块式结合,还是渗透式结合,都必须处理好以下三个问题。

1.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结合不能靠行政命令、计划手段,而必须依靠市场,靠统一的市场化分配机制。这就需要按照建立统一的市场化分配机制的要求,努力创造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市场条件,主要包括:(1)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素市场尤其是劳动力市场。当前,一要改革传统的就业制度,建立企业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的市场配置制度;二要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保障社会化。(2)明确界定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的产权关系,培育产权主体。为此,需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个人、企业、国家作为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切实维护他们的财产所有权。二是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企业和居民成为产权主体创造条件。三是为一切要素进入市场交易开辟多样化的渠道和创造多样化的工具。四是为一切要素进入市场交易创造公平、宽松的环境。(3)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要素价格的价格形成机制。必须减少国家干预,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允许生产要素在全社会的自由合理流动;消除部门和行业垄断,保证要素的公平、自由竞争。

2.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从目前的状况看,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实现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还必须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第一,加强公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实现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公有资产流失,确保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是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的产权基础。第二,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搞活国有经济。公有制企业是贯彻按劳分配的主体,但从目前实际看,公有制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中困难企业的面太大,成为制约按劳分配广泛实现的一个突出问题。这是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微观基础。第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对人力资本进行资本化、规范化,增加人力资本取酬的透明度。这就要根据科学技术、经营管理、信息的实际贡献对这些具有按劳分配性质的要素进行规范、透明的分配,逐步取消不规范的职务收入。第四,要有效地解决普通劳动力按劳分配收入远远低于劳动力价值的状况。

3.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要体现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按劳分配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体现劳动差异的分配制度,强调的是公平前提下的效率;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则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或生产资料归不同的所有者所有的基础上,体现生产要素所有权差异和要素贡献差异的分配方式,强调的是生产要素初始分配不公平前提下的效率。承认按生产要素分配就等于承认初始分配的不公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按劳分配体现了初始分配的公平和分配效率的统一,按生产要素分配只强调了分配效率而忽视了初始分配的公平。这里所说的公平是就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而言的。公平的另一层涵义是分配结果的合理化。无论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还是按劳分配,都会产生事实上的不公平。我国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完全是出于效率优先的考虑,即是要通过按生产要素分配,调动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实现要素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发展社会生产力。所以,必须重新审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在贯彻效率原则,实行市场化的分配方式和分配机制的同时,必然兼顾公平,通过宏观调控,缩小收入差距,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适时地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变为兼顾公平与效率。这就要求政府的宏观调控不应该仅仅是对分配结果的调控,而应该是对收入分配全过程的调控。

[参考文献]

[1] 刘萌芽.简论多种分配方式的分类与结合――兼论按劳分配原则与按要素分配原则的结合[J].湖南师范大学学报?穴社会科学版?雪,1998,(6).

[2] 蔡继明.按贡献分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J].人民论坛,19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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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必须警惕“代价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生产要素分配,是资本、技术、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按其直接或间接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或贡献率获取收益的分配方式。允许按生产要素分配,才能鼓励生产要素有效、合理的流动,优化配置,提高使用率。但市场配置虽然可以增加财富,却无法解决社会不公。社会不公一旦超出了社会承受能力就会酿成社会动荡,发展的成果将毁于一旦,和谐社会将成为一纸空谈。有一些人认为经济发展需要付出“代价”,把“效率”和“公平”对立起来,甚至为了“效率”牺牲“公平”,这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不一致的。只有坚持按劳分配主体地位,理顺分配关系,才能有效化解矛盾,才能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必须建立“保障网”。政府保障制对实行按劳分配具有重要的作用。政府需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的秩序,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力度,创建一个保障公开、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的外部环境。

在坚持按劳分配主体地位的同时,我们还要妥善处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要深入研究剖析分配制度与解决现实矛盾的关联性。错综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能否得到妥善处理,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差别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的利益分化是不可避免的,但必须避免最终导向社会两极分化。一个时期以来,之所以在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居民收入连年增加的情况下,社会稳定压力不断加大,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社会分配关系失衡、机会不均等及相应的社会心理失衡。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分配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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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差异因素

发展经济学认为,不发达经济状态的形成与资本短缺有着重要的相关关系,在自然条件、原材料和资本三要素中,资本对于经济增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国资本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主要通过政策性因素体现出来,国家不同时期政策的差异直接导致不同地区投融资规模的差异,对不同地区经济增长水平起刺激或制约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0,把东部作为国家投资的重点区域,对非重点投资区域的投资力度也有很大差异。2002年,河南中央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为12.3%,而湖北为26.4%,湖南为18.6%,山西为21.6%。¹在金融信贷方面,2002年,河南人均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5113元,而山西为7361元,湖北为5730元,全国平均水平为8800元。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是新兴的重要融资渠道,但河南的新兴金融业发展相对落后,利用股市和债市融资的能力低,对新兴资本市场的利用程度与周边其他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到2002年底,河南在深沪两市的上市公司有27家,而同期湖北有53家,湖南有34家,安徽有29家。政策差异导致的投资融资差异,已成为制约河南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制度因素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不仅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而且制度的变革与优化还是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特别是在经济系统越来越复杂的形势下,利用制度变革与优化来降低复杂系统中行为不确定性更显得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经济体制改革步伐较快,不但为企业发展创造了由法律、制度、政策等组成的综合制度条件,而且还在制度变革的最终体现$$市场化进程方面赢得了先发优势。据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测算,1997年河南市场化综合指数一度跃居全国第8位。但随着其他地区市场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受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相对加强、投资向国有企业倾斜力度加大、金融部门市场化进展趋缓和向非国有企业贷款比重下降等制度性因素影响,河南市场化位次逐年下降,1999年在全国居第11位,2000年后移至第16位。而周边地区的安徽则从1999年的第16位移至2000年的第9位。非公有制经济是制度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成长与发展壮大对市场化进程起巨大推动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河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1979)2002年,非公有制经济年均增长22.5%,比GDP年均增速高出近12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1990年的15.2%上升到2002年的近40%,从业人员占全部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由不足5%上升到近30%。但在发展非公制经济方面依然存在思想解放不彻底、政策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环境不宽松的问题。非公有制经济人均水平与全国和周边省份相比都有明显差距。2002年,河南每万人拥有个体工商户123户,比全国水平少68户,比安徽少113户,比湖北少91户;每万人拥有私营企业5.76家,比全国平均水平少10.13家,比安徽、湖北均少3家;个体私营从业人员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2.9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个百分点,也低于安徽和湖北的水平。科学有效的分配制度能充分调动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提高市场主体的活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已经形成,资本、知识参与分配的领域越来越宽,作用也越来越大。河南的收入分配制度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宏观收入分配领域和吸引人才方面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改革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居民个人收入增幅低于经济增幅的问题依然持续存在。1997)2002年,河南GDP年均递增9.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递增分别为7.5%和5.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45.4元,居全国第23位、中部六省第4位,而人均GDP居全国第18位、中部六省第3位。这种反差长期持续存在,将可能重新引发人浮于事、创新和创业动力不足、人才外流、企业活力下降等问题,最终导致对资本重视程度不够,/三外0资金引入受到限制,投资增长乏力,制约经济增长后劲。

三、科技与人力资源因素

在经济发展日益全球化和知识化的今天,技术进步与创新对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产业竞争能力的影响越来越大,作用越来越明显,对人力资源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成功完成工业化的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技术进步贡献份额都大大上升。二战以后至20世纪70年代能源危机之前这段时间,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因素中,全要素生产率贡献份额平均为49%,而准工业化国家仅为31%。现阶段河南正处于由工业化初期向中期加速推进时期,尤其要求重视和加强技术进步,进一步提高劳动力素质水平。但科技进步在河南经济增长中尚未占据主导作用。2002年中部六省科技与人力资源评价中,河南仅排在第5位。究其原因,一是科技投入强度偏低。河南大中型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2418亿元,仅相当于湖北的7113%。河南R&D经费占大中型工业企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17%,比全国518%的平均水平低211个百分点。二是科技力量较弱。河南每万人科学家、工程师为255人,湖北为388人,湖南为280人;科技部公布的科技财力投入综合评价河南居全国第16位,湖南、湖北则分别居全国第11、12位。三是新产品开发投入不足。河南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中开发新产品用款所占比重为3913%,全国为4312%;新产品平均项目经费为5817万元,全国为7316万元。四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2002年河南技术市场成交额在各省市中居第22位,而湖南、湖北则分别居第11位和第10位。

四、经济开放度因素

经济开放度不仅受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源特点、经济发展阶段、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关系格局的影响。世界经济发展史证明,以发展出口贸易为特征的外向型经济,在促进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具有内向型经济所不可比拟的优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东部地区利用其处于国际、国内两大市场过渡地带特别是濒临港澳台这一优越地理位置,通过不断引进资金和技术,逐步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转换和升级,为经济快速成长提供了强大动力。但由于受外贸依存度和投资依存度较低、引进外资项目层次不高、地区分布不均衡等因素影响,河南经济开放程度依然很低,2002年经济开放度指数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0%多一点,在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居第22位,在中部六省中居最后一位。其中,外贸依存度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1.0%,投资依存度相当于全国的23.5%,生产开放度相当于全国的37.3%,出口结构仅相当于全国的96.2%,/三资0企业效益水平仅相当于全国的37.6%,大多处于中部六省下游水平。这些因素已成为影响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竞争力位次的制约因素。

五、金融效率因素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活动最重要的媒介,金融要素是否活跃、结构是否合理与竞争力密切相关。虽然河南一直重视金融发展,但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作用还有待加强。2002年,全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比年初增加921.43亿元和667.85亿元,三成以上的新增存款沉淀在金融机构内部(扣除存款准备金)而不能实现投资功能,而湖南的这一比例仅为17.4%,湖北为8.3%。河南产业与金融效率在中部六省中落后于湖北、湖南居第3位,是导致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竞争力中游地位的首要因素。金融效率不高的直接表现是投资融资机制不活,储蓄)))投资的转化效率低下,潜在投资能力尤其是民间投资能力没有发挥出来。2002年,河南人均储蓄居中部六省第3位,而人均投资居中部六省第4位。投资与储蓄比河南为45.0%,而湖北为67.8%,湖南为55.4%。金融效率不高的另一个表现是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缺乏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完善、多层次服务的金融体系。近年来,国家为防范金融风险采取的措施对河南这样的经济欠发达省份很不利。如银行重点管理、资金负债管理、贷款多层审批制和个人终身责任制等,使银行信贷资金发放出现怕贷、慎贷、少贷的情况,银行情愿选择向上级行转存或购买国债、证券等风险小的资金使用出路。这种状况使银行存贷差迅速扩大,2002年底,河南存贷差高达898.01亿元,比上年扩大了254亿元。

六、工业产业集中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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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题的提出 

对我国的非正规金融产生与兴起的原因,已有的文献大都从以下两个方向展开:一条思路是沿着麦金农的非正规金融源于金融抑制的观点进行拓展,如史晋川(1997)、张军(1998)等的研究;另一条思路是沿着 Stiglitz和Weiss(1981)的信贷配给均衡的框架进行研究,如林毅夫(2003)、林毅夫(2005)等认为,信贷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是非正规金融产生和广泛的根本原因,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应当说,这两种观点都可以用来解释我国的非正规金融的起源问题,但他们都无法解释非正规金融为什么会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后逐步壮大兴起。首先,金融抑制并非产生于改革之后,相反,改革前我国的金融抑制尤为突出;其次,不完全信息是银行信贷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不会因改革而有所改变;最后,在我国这样一个具有“二重结构”的国家里,中央政府的强大控制力也不会因改革而失效,但非正规金融为什么会屡禁不止。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都没有很好的解释我国非正规金融的产生问题。

根据诺斯和托马斯的双层制度安排假说,制度安排可分为基础性制度安排和次级制度安排。前者一般由政府充当制度供给主体,通过引入法律、法规、政令等手段加以实施。基础性制度安排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滞后性。

后者是个人或个人团体在获利机会诱导下自发倡导实施的,多表现为私人间的契约安排,具有非正式的特征。在渐进改革进程中。次级制度安排大体上是对现存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弥补和修正,在某些范畴甚至是一定程度的背离,从而导致对基础性制度安排进行根本性的修改。次级制度安排之所以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基础性制度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作者认为,非正规金融是我国经济制度转轨过程,因正规金融制度供给滞后于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对制度服务的需求,由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在正规金融制度边际进行非正式制度创新的结果。因此只有从我国的经济制度变迁入手,才能找到非正规金融产生的原因,正确把握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趋势。 

2 非正规金融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2.1 制度环境变迁:非正规金融的产生的制度需求因素

分析制度环境是指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政治、社会和法律的基本规则。从逻辑上讲,如果法律上或政治上的某些变化可能会使制度环境发生变迁,并导致利用现存的外部利润机会获利成为可能,那么与制度环境相关的制度安排就会处于非均衡状态,不得不做出一些调整或在其边界进行制度创新。

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制度选择从功能上使得金融实际上成了政府财政的一部分。社会资金大都通过财政手段进行分配,银行的作用只是充当政府的“出纳”,金融对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在此阶段,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 被普遍禁止;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的货币化水平低,人们 在解决其基本生活需要后几乎没有多少货币剩余。因此,虽然我国存在深度的金融抑制,但在这种制度环境下,金融制度的供给与制度需求是相适应的,整个金融制度处于均衡状态,非正规金融根本没有任何的生存空间。

1979年以后,我国开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这次改革的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所有制结构和经济资源分配方式的不协调。我国的私营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对经济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但在金融资源分配方面,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 有经济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仍是我国正规金融机构的首要任务,对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无暇顾及,个私企业从正规金融部门融资变得十分困难。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当正规金融的进人变得更昂贵时,中小企业必然会寻找新的金融服务机会、形成相应的规则和约束并使之合理化,即从非正规金融部门筹集资金。

其次,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控制程度也有所改变。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政府利用其在政治、经济资源上的绝对的控制权,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管制。与此相适应的是政府在制度的供给方面长期居于垄断地位,未得到政府允许的任何制度创新都是非法的,以此将其他个人或团体排除在制度创新的空间之外。改革开放以后,政府逐渐放松了对经济活动的管制,将一部分经济资源的控制权从政府手中转移到私人部门,为权利主体的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最后,经济运行的货币化程度日益提高。改革开放后,收入的货币化分配逐渐取代了传统经济制度下的实物分配,我国居民在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之后,积累了大量的剩余货币。为使其货币资产保值增值,社会居民或组织在运用其货币资产时要兼顾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建立在地缘基础上的非正规金融正好可以满足这种要求,因此,数量巨大的民间资本所有者受利益驱动而成为非正规金融的供给者或中介人,将小规模的短期储蓄集中起来,为各种类型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资金供给,促进货币或资本向投资转化,对正规金融产生“挤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