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1 09:10:0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关于留守儿童的建议,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留守儿童的父母长年外出打工,多由隔代监护、隔亲监护、单亲监护,甚至还有同辈监护、自我监护等,由于长期同父母之间欠缺亲情,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与管理,很多留守儿童存在令人担扰的各种问题。
一是心理问题。2015年6月9日____市13岁的留守儿童带着三个弟妹集体自杀,引发了一场震惊全国的“留守四兄妹”自杀事件。当然,这是比较极端的案例。但是,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留守儿童缺少家庭长期的正确教育,形成了严重的心理问题:性格内向、孤僻、不善于与人交流;自暴自弃、缺乏自信、不求上进,监护人的劝告和老师的教诲视而不闻;脾气暴躁,易冲动发怒,和同学难以正常相处,人际关系差。
二是学习问题。部分留守儿童因长期缺少父母的管教,祖辈一方面比较溺爱,一方面也缺乏正确的教育理念,学习习惯普遍比较差,学习成绩不太理想,有的甚至厌学、逃学。这样的学生在农村小学和初中几乎每班都有,可别看只有少数几个,可他们对班上的影响却很大,致使整个班级的学风、班风都受到很大的影响。2014年我县有451名初中毕业生未能升入普通高中或职中,其中80.26%是留守儿童。
三是安全问题。2015年8月4日____两名留守儿童在家被利器杀害。今年1月7日发生在__县城的7岁儿童坠楼事件,目前孩子已脱离生命危险,但给家里的伤痛将一辈子存在;今年1月28日__镇两名儿童溺水身亡,给两个家庭造成无可挽回的伤痛。另外,祖辈接送留守儿童发生的交通事故更多。
四是道德问题。部分留守儿童不遵守社会公德,讲脏话、撒谎、打架、上网玩游戏;部分留守儿童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经常与社会上的不良人群混在一起,染上抽烟、赌博的恶习,有的甚至吸毒。更有甚者,还有不少留守儿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15年全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起7人,其中留守儿童3人(1人吸毒),留守儿童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比为42.86%,而留守儿童吸毒犯罪占留守儿童犯罪比达33.33%。
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共同努力,切实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亲情缺失、生活抚育、教育监护、安全保护等问题,让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1.完善家庭监护机制。儿童的教育问题,主体在家庭,同时,任何一种陪伴和情感都代替不了父母对儿女的陪伴和情感。要对父母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父母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有条件的可将子女带到工作地进行入学;另一方面,动员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陪伴在子女身边,彻底解决亲情缺失的问题。要引导父母学习科学家教理念,正确引导和教育子女,加大对子女的监管,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2.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党委政府责无旁贷。建议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纳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相关人员迅速介入并妥善处理。建议加大政府投入,在中小学开办寄宿制班级,使没有条件去父母身边上学或家庭中缺乏监管能力的留守儿童能够由学校进行集中管理和教育;没有条件开办寄宿制班级的学校,可以开办“四点半”学校,使留守儿童在学校放学后“有地可去”。建议开展试点工作,在留守儿童较多的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探索实践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有效模式;以村规民约的方式推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监督制度,建立邻里互助组,对法定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进行监督。
3.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学校对留守儿童的主导作用,做到对留守儿童因材施教。
(1)针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力度不够且亲情缺失的问题,可通过开展模拟家庭活动、留守儿童与父母均在家的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开设亲情教育课等形式。建议学校安排每班每周一节亲情教育课,让留守儿童每周有一次与外出父母交流的机会,即利用网络教室、亲情话吧等资源,分别给家长打电话,汇报自己
的学习、思想等,了解父母在外工作、生活和身体状况,与家长亲切交流。(2)针对家校联系不畅、监护人监护能力差的问题,可通过建立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发放家校联系卡全面了解监护人的基本情况,举办监护人培训班等形式及时向监护人反馈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思想表现等,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G521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活水平日益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在这些外出的农村劳动者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的同时,也由于这些外出务工的劳动者的离开,使得在社会上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这些所谓的农村留守儿童就是指:因父母外出务工而随祖父母生活或寄养在亲友家的农村儿童。
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左右。当然随着时间的流逝,人口数量的激增,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也会在增加。这显然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大量的农村劳动者的选择性的离开是分不开的。由于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没有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既而给社会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的同时,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得到社会上各方面的重视。针对这一现象,首先我们要了解造成农村留守儿童的原因、还有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下的那些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给出相关的建议。希望通过简单的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到,在我们身边生活着这样一群需要人关注的孩子们!
一、造成农村留守儿童的原因
首先是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缓慢,生活条件无法和城市相比较。收入主要是依靠自给自足式的农活所获得的,为了改善家庭的生活居住条件,许多的青壮农村劳动者都选择了外出打工来增加收入。其次是因为社会中的户籍制度问题,这些劳动者不得不将孩子留在家里交给年长的父母或者一些留在家乡的亲戚抚养,这就是形成了大量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原因。这些孩子由于父母长时间的不在身边,没有得到普通孩子该有的关爱和家庭教育,滋生出了许多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二、关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三个方面
1、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
这些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父母长期的外出打工,陪在他们身边的通常是年迈的长辈。两者之间本身就有很大的代沟,不能得到很好的交流。同时又由于自卑的心理作祟的原因,他们往往不愿和其它人进行交流,缺少知心的伙伴。所以在他们出现心理问题的时候,没有及时的进行沟通交流,他们往往极易造成强烈的孤独感和寂寞感。久而久之,就会对父母产生了抱怨的情绪,对社会产生怨恨的情绪,最终将这些不好的情绪通过一些触及敏感事件的时候爆发出来。在这样的自我保护色的作用下,也就在一些问题上作出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2、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问题
相比城市里的教育水平以及师资力量。农村学校的教育水平就根本不值得一提了。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本以为孩子们会积极向上,但是由于心理问题和对社会上的一些风气所影响下,使他们对学习的兴趣大大减落。在读书的时候,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态度消极,学习成绩不理想。上课的时候,注意力不集中,爱搞小动作,不认真听老师讲课。平时的时候,学习不主动,养成边写作业边玩的坏习惯,常常不能完成基本的学习任务。在家的时候,因为长辈要干农活和自身的文化程度有限,没有能力辅导和过问孩子的学习,致使孩子们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在他们对学习的兴趣与态度失去感觉,没有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的同时,这时的他们常常面对的是社会上哪些不良的社会人群。
3、农村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问题
由于缺少良好的家庭教育,享受由长辈所供给的衣食,过着家人宠爱的生活,很自然而然的形成了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这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影响着他们的健康成长。在家的时候,不注意个人卫生,好吃懒做,不做家务等力所能及的事情。还经常说谎,欺骗长辈夜不归宿,对长辈不礼貌等。在学校的时候,不服从老师的管教和遵守学校的纪律。长久以往使得身体素质变差、自制能力变弱,更严重的是对生活的态度的消极以及对理想的追求淡薄,。还有一部分的留守孩子们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模仿成年人抽烟喝酒,并被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拉拢利用,甚至参与盗窃抢劫。无法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他们,在这种环境的长时间影响下,极易犯下令人痛心的错误。
三、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
1、对于留守儿童自身的建议
首先应该先摆正自己的思想,树立远大目标而努力读书,不要因为父母的外出工作就从内心上有着消极的态度对待生活和学习。同时还要记住自己是一名学生,只有好好学习,才不辜负家长的期望,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如果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可以和老师以及同学朋友进行交流沟通,也可以给父母打打电话,安慰一下烦乱的心情,千万不要把事情放在心里。平时在学校里可以多参加一些集体活动,多做一些健康有意义的事情。在家的时候可以多和长辈进行交流,分享在学校里开心的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这样才能对自己的成长有帮助。
2、对于家庭方面的建议
外出的家长们要转变传统的观念,多为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为孩子们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多和孩子们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家长要注重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品德和优秀的才干。如果条件允许,尽可能的将孩子带到自己务工的地方上学,让孩子在自己的身边成长。若一时无法把孩子接到自己的身边,就需要拿出更多的时间和孩子保持联系,创造条件和孩子交流沟通,给予更多关注。同时家长可以将自己在外打工的经历以适当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教育,用来激励孩子奋发读书的一种教育方式。
3、对于学校方面的建议
学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数量,为每一个留守儿童,建立专门的档案。在平时的生活读书期间给予他们在学习上的关心。同时要特别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一些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要更加留意,尽最大的努力帮助这些孩子改正现有的缺点和陋习,只有让他们感到来自学校的关爱,体验到学习成长中的快乐与幸福,才能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4、对于社会以及政府部门的建议
社会及政府部门要努力的给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打击违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等各种精神污染对孩子的毒化的场所,主动承担起留守儿童的教育和保护责任。同时要完善社会制度,在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城市中小学的教育资源,就可能的解决好农村儿童进城读书的问题,让更多的学校愿意接收农村儿童。
参考文献
2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主要采用内容分析法。
2.1取样
在中国知网上,以留守儿童(包含“心理”)为主题,通过精确查找,搜索“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上的论文,主要分布在2005—2011年间,一共检索到404篇(搜索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删除文题不符的文章、字数不足1500字摘要类文章,合并重复发表的文章,综述类文章,剩398篇。
2.2编码
对398篇文章从“研究主题”和“研究单位”两个方面进行分类统计。
2.3资料处理
运用SPSS17.0对398篇相关文章按照上述分类标准进行频数统计。
3研究结果
3.1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研究数量的变化
统计结果显示,2004年以前,几乎没有研究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文章,2005年相关研究开始出现,2005年至2011年的7年间,呈逐年上升趋势。
3.2留守儿童研究主题的特点
将文献资料的研究内容概括为3个主题,相关研究主题的统计数据见表2。在3个研究主题中,改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不良状况的对策最受关注,在398篇文献中,有53.01%的研究者进行了对策方面的探讨;其次是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现状的研究;而影响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因素分析相对较少。
3.3留守儿童心理研究主体的特点
留守儿童心理研究的主体主要集中在四类单位。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4.1.1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现状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留守儿童理健康问题从2005年起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有不少研究者对这一问题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低于非留守儿童。何资桥(2006)等[2]人在对湖南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时发现,性别不同的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学习因子和自责上存在差异,女生较男生而言更为敏感,学习焦虑高于男生。段成荣等[3]人(2005)通过对留守儿童比较多的江西省修水县墨田村留守儿童的调查表明:农村留守儿童易出现性格孤僻、胆子较小、缺乏安全感等心理问题。吴承红等[4](2005)研究指出,农村留守儿童由于亲情关怀缺失,导致抑郁、不安、惆怅等情绪问题,与父母之间的沟通障碍致使他们在人际交往过程中表现出性格孤僻、不合群、敏感,甚至产生过激情绪。刘建波等[5]人(2011)通过对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镇儿童的基本情况和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发现留守儿童的情感抑郁总分明显高于非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存在严重问题。也有研究认为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并不存在统计学意义上的差异。岳慧兰等[6]人(2006)采用心理健康诊断测验(MHT)测量浙江湖州的留守儿童,结果显示8个内容量表的平均分均在正常范围,表明所调查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水平总体上是正常的。任运昌[7]认为目前存在人为扩大留守儿童负面特征的倾向,对此他发出呼吁:高度警惕留守儿童的污名化。钱洁、齐学红[8](2011)运用内容分析的方法,通过让留守儿童自我言说来证明这样一个观点:留守儿童并不等于问题儿童,他们中有79.9%的孩子不赞同“留守儿童人际关系差”,62.6%的孩子不赞同“留守儿童性格孤僻”,赞同和不赞同“留守儿童内心孤独”的比例相当,75.6%的孩子不赞同“留守儿童意志薄弱”。参加“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援助研讨会”的代表强调指出,目前的研究对于父母外出对孩子行为的负面影响强调过多,事实上,孩子因为父母不在身边独立性有所增强就是最突出的正面影响。
4.1.2影响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因素分析
综合学者的研究成果,认为以下因素是影响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主要因素:①性别:崔丽娟[9]的研究认为,男性和女性留守儿童只是在自尊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在社会适应性各个方面并没有显著差异;岳慧兰等[6]的研究认为,男留守儿童的孤独感要高于女留守儿童,而在恐怖倾向、学习焦虑、对人焦虑与自责倾向方面女生比男生更加突出。在对影响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因素分析上,主要有以下观点:王东宇等[10]的研究也认为留守男孩的心理健康水平要高于留守女孩。②年级:崔丽娟的研究得出了年级影响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的结论,认为在自尊水平上低年级留守儿童要高于高年级留守儿童,在社会适应性上,在人际关系和情绪控制上,高年级要好于低年级留守儿童;殷晓旺等[11]通过对江西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发现,不同年级的留守儿童在强迫症状因子、偏执和抑郁因子上存在着显著性差异,在适应不良、情绪不平衡、焦虑、学习因子、心理不平衡和人际关系紧张或敏感及健康总均分上存在非常显著性差异,即高年级学生的问题更加严重。③留守时间及与父母联系频率:崔丽娟的研究表明,留守半年的儿童在自尊水平上、情绪控制方面与非留守儿童存在着显著差异。王东宇等的研究得出如下结论:与父母分离时间不同的各组留守孩的心理健康状况均存在显著差异,与父母分离时间越长,留守孩的心理健康水平越低,各种心理问题越突出。申继亮等[12]运用质化和量化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得出:留守时间在5年以上的儿童的心理失衡得分显著高于留守时间为1~2年、3~4年的儿童,而后两者之间无显著性差异。崔丽娟的研究认为与父母经常联系的留守儿童在自尊上具有明显的优势。殷晓旺等的研究认为,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沟通情况对心理健康造成的影响最为显著,即经常与父母进行沟通的孩子的心理健康水平高于偶尔和从不进行沟通的孩子。④监护人情况:王东宇等的研究认为监护人教育能力低、教养方式不当、监管不力是导致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重要因素。高亚兵[13]的研究认为隔代监护和上代监护的留守儿童的问题较多,这与监护人教育内容狭窄、文化水平低、与留守儿童不能做到及时和有效的沟通有很大的关系。郑同刚等[14]的研究也证实了上述观点。李永鑫等[15]的研究认为照看人不同的留守儿童在心理弹性方面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照看人为母亲的留守儿童心理弹性最高,照看人为爷爷、奶奶等亲戚的留守儿童次之,照看人为父亲的留守儿童最低。
4.1.3改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不良状况的对策
已有的研究大多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角度提出改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不良状况的对策,但具体方式上存在差异。兰燕灵等[16]运用实验的方法,证实了团体心理辅导对于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抑郁水平,提高其自尊有良好的效果。古吉慧等[17]提出要创造条件促进留守儿童同伴之间的交往,促使他们结成同伴群体,从而获得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促进留守儿童自我概念的建立、人际交往技能的提高。王希海等[18]运用问卷法调查出留守儿童更易受生活压力事件的影响,因而建议学校尽量创设良好的环境、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干预等。张佩云[19]从积极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提出要从做“减法”转向做“加法”,即重视儿童积极心理品质的培养,从而抑制心理问题的发生。段宝霞[20]认为要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政府要加大投入,探索农村办学新模式,净化学校四周文化环境,构建农村社区教育监护体系。周宗奎等[21]建议务工人员要携带子女进城上学,认为这是解决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重要措施。
县共有留守儿童2901人、流动儿童1688人。在留守儿童中,学龄前儿童约占留守儿童总数的9.2%,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生分别约占总数的73.3%、14.3%。父母双方均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1253人,约占留守儿童总数的43.2%。留守儿童主要和祖辈生活在一起的约占87%,和其他亲戚生活在一起的约占3.9%,寄养在朋友家里的约占4.9%。在流动儿童中,学龄前儿童占总数的10.7%,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生分别占总数的72.5%、14.5%。据了解,留守流动儿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家庭教育薄弱。绝大多数留守儿童是隔代监护,长辈们物质上给予的多,精神上关注的少。流动儿童虽然和父母在一起生活,但父母真正能够和子女进行谈心交流的较少,导致留守流动儿童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缺失。
二是心理问题突显。许多留守流动儿童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在性格上表现为任性、冷漠、内向和孤独。甚至还有一部分孩子受外来不良社会因素影响成为“问题孩子”,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是意外伤害严重。留守流动儿童因为缺乏家庭管护,自我保护能力差,很容易出现意外伤害事件。
四是学习情况不佳。留守流动儿童由于缺乏父母有效的督促和引导,厌学、逃学、辍学的倾向比较明显。
二、县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情况
(一)多措并举,在强化留守流动儿童的监护上下真功
各级团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的监护和管理,让他们“有人管”、“有人理”、“有人爱”。一是重点提升留守流动儿童家长的家教能力。先后开展了为期三月的“科学家教乡村行”,为期两月的以“亲子和谐”为主题的“家教知识五进”活动,即家教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多主题、多层次、多形式对留守流动儿童家长的分类家教指导,不断提升他们家庭教育的理念和对家教知识的知晓率和运用能力。二是不断完善监护人制度。组建了全县“爱心妈妈”志愿者服务队,通过与新闻媒体合作在全县大力推广“社会妈妈”、“妈妈”的做法,呼吁和发动社会爱心人士担任留守流动儿童的监护人,弥补他们亲情失落、生活失助的缺憾。并通过组织“社会妈妈”“妈妈”携留守流动儿童做游戏、游玩、带回家生活等活动,让留守流动儿童感受到家的温暖。三是部门联动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关怀。充分发挥妇儿工委的作用,在全县推行“54321”留守儿童关爱机制,“5”:对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健康状况、父母及监护人联系方式做到“五清楚”;“4”:对留守儿童在安全上优先教育监管、学习上优先帮助辅导、生活上优先关心照顾、活动上优先参与指导,做到“四优先”;“3”:坚持与留守儿童本人、远在他乡的父母、在家照看的第二监护人保持“三沟通”;“2”:对留守儿童实行班主任和“代管家长”协同管理的“双管理制度”;“1”:建立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帮扶“一对一机制”,为留守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关心与帮助,让针对留守流动儿童的监护不“缺位”、不“失位”。
(二)建好平台,在提升服务留守流动儿童水平上出实招
一是用好网校平台。充分发挥网校的网络优势,利用网校的专家和指导老师队伍,通过视频讲座、电话咨询、专家面对面辅导等途径,为留守流动儿童及其广大监护人提供免费的指导与服务。并组织开展“感恩父母”短信评比、网上夏令营、赴农庄采摘农作物等多种实践活动,让孩子们在角色游戏中获取知识、接受教育、抒发思念和感恩之情。二是建好“儿童快乐家园”。在上级团委的指导下,采取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逐次推进,通过下发项目实施意见、召开全县“儿童快乐家园”建设现场推进会、聘请专家指导等多种途径,不断将“儿童快乐家园”项目建设引向深入。截止到目前,共有“儿童快乐家园”6个,基本覆盖全县的留守流动儿童。各级团组织在完成团县委规定动作外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小小志愿者”培养、流动儿童艺术特长培训等特色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借势”用好相关载体。团县委依托各级各类家长学校、“乡村少年宫”、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等机构,面向留守流动儿童提供相关服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三)真情关爱,在促进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上求成效
一是加大源头保护的力度。采取与县关工委共同调研撰写调查报告、召开全县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现场会、积极推动县政协认真督办相关提案、组织县政协委员视察流动人口学校、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实事项目等一系列举措,引起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流动儿童免交借读费入学”、农村“留守儿童”试行“寄宿制管理”、对贫困学生减免住宿费等相关文件,从源头上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保障。二是扎实开展物质帮扶。推动政府筹措建设资金15万元,积极实施农村留守儿童食宿条件改善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留守流动儿童纳入“春蕾计划”优先资助范围,开展了“我的第一个书包”主题活动,为900多名一年级贫困留守流动儿童发放新书包。组织“恒爱行动”,发动爱心人士为贫困的留守流动儿童编织6000多件爱心毛衣。通过“六一慰问”、“三下乡”等多种形式,走访慰问贫困的留守流动儿童家庭,为孩子们送去资助金和慰问品。三是高度重视精神关爱。与相关部门联合分别开展了“家教援助乡村行”、“法律自护乡村行”、“妇儿保健知识乡村行”、“体育健身乡村行”;精心策划了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为主题的好书漂流乐读活动;组织留守流动儿童与大学生村官志愿者一道开展经典诵读活动,使留守流动儿童从小养成读好书、好读书、乐读书的兴趣和习惯。今年联合县文明办、教育局、广播电视局共同主办的“‘大手牵小手’六一特别节目”,展示了全社会对留守流动儿童的祝福和关爱。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随之广大农村也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被父母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甚至与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农村留守儿童在思想和身体都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又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盲目自卑、自暴自弃、盲目反抗和逆返、寂寞无聊、怨恨社会的心理,这些异常个性和心理的发展,会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甚至使他们中的一些人走上犯罪道路。
2012年9月,教育部公布义务教育随迁子女超1260万,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2200万,农村留守儿童现象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已引起党和国家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便于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关爱工作,尽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让党和各级政府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的意义
1、有利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全面及时了解到农村留守儿童的真实、具体的基本情况:哪些孩子温饱无着落,哪些孩子挥金如土,哪些孩子沉默寡言,哪些孩子缺乏引导教育,哪些孩子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等等。通过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反映的详实的情况,可以有针对性地从学习、生活各个方面对他们加强关心和监护,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比如学校可对留守儿童中的“问题儿童”,落实责任,进行重点教育监管,也可针对学生品德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和心理矫正工作,帮助留守儿童疏通心理障碍,解决心理问题。
2、有利于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变化情况。农村留守儿童不是固定的,而是经常会发生变化。如有的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爸爸妈妈回家创业或被接到城市上学,与爸爸妈妈一起生活,就不再是留守儿童;有的农村孩子最先不是留守儿童,后因爸爸妈妈决定外出打工,临时成了留守儿童。同一个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也是经常发生变化的,有的因外出打工的父母生意不好做,或出了意外,生活陷入困境。如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政府和有关部门难以及时了解他们真实具体的情况。只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才能有的放矢地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才能让有限的爱心资助用在真正需要帮助的留守儿童身上。
二、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的内容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首先要确保信息完整、内容准确、适时更新,能够为各级管理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科研单位提供详实的原始数据,为社会救助团体提供可靠的救助目标和救助需求信息。
1、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户籍所在地、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外出父母的务工地址、联系方式和收入状况;留守儿童在家的主要托管人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联系电话、地址、家庭情况等内容;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状况、学习情况、所在班级及班主任姓名和联系方式。
2、农村留守儿童已获资助情况记录。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受社会的关注,大部分地方政府牵头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此项工作,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和广大自愿者也纷纷向农村留守儿童伸出援助之手,农村留守儿童获得了更多的关爱,他们获取资助的情况必须载入档案,这既有利于追踪爱心款的去向,也有利于了解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
3、农村留守儿童最需要得到的帮助信息资料。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不同,所需要的帮助也不同。通过多种的方式记录下孩子最需要的帮助,形成档案,实现信息共享,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及时地疏导孩子,教育孩子。
4、政府各级管理部门颁布的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一些政策、法规性文件。
三、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的管理。
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1、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要采取动态管理的方法。因为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且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千差万别,需要的帮助各不相同,获帮助之后会有显著变化。这些情况都应在档案中及时记载,以便及时调整帮助措施。
2、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由于农村留守儿童档案需随时增添内容,政府和有关部门需及时了解情况,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应建立网络登记、实时更改、网络查询、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正规化、现代化的管理体系。
3、注重保护留守儿童个人信息。根据《档案法》、《国家保密法》、《未成年儿童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既要充分利用好留守儿童档案,又要保证留守儿童个人信息不受侵犯。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5-0258-02
1 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适应的研究综述
1.1 研究争执性结论
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打工后,易造成儿童亲情缺失,其原有家庭内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留守儿童需要对家庭内部抚养环境的变化进行适应。为此,多数研究者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适应情况,但研究结论缺乏共识性,甚至相互矛盾,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学习适应方面。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父母外出并未对留守儿童的学习造成不良影响。留守儿童具有较高的学习独立性。多数孩子能够理解父母在外打工的艰辛,并以此作为激励自己好好学习的动力;另一观点则认为,父母离开尤其是母亲的离开,儿童的学业成绩有了显著下降;70%以上的教师认为父母外出打工以后,孩子的成绩差了。他们中逃学、厌学、辍学、纪律差、迷恋网吧的现象比一般儿童严重。
情绪适应方面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父母都外出打工、单亲外出打工和父母都在家这三类儿童在孤独量表上的得分不存在显著差异。留守儿童的幸福感与非留守儿童无显著差异。留守儿童的主观幸福感略低于非留守儿童,但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对地,有的研究发现留守儿童表现出诸多情绪问题,主要涉及孤独感、委屈难过、敏感自卑以及忧虑情绪。他们在状态焦虑水平上要明显高于父母均在家的儿童,而两者在特质焦虑上没有显著差异。
行为适应方面。正面的观点认为,父母外出打工使得留守儿童的生活过早独立,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表现出更多的助人行为。独立起居和做家务的能力强于非留守儿童,能更好地理解父母,体味生活的艰辛。很多留守儿童在班上与同学们的关系较好,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能经常帮助其他同学。负面表现发现,留守儿童与父母分离带来的不安全感,容易使留守儿童对周围他人产生戒备和敌对心理,表现出攻击行为。有些儿童情绪比较冷漠或者自卑,逃避各种活动、害怕与人交往等。一些留守儿童抽烟、酗酒等,有些甚至走上了小偷小摸、抢劫等违法犯罪的道路。
1.2 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适应的因素
1.2.1 不同监护人类型
隔代监护人易造成儿童放纵、任性,亲戚朋友对孩子心理与精神上的需要很少关注,自我监护型易养成孩子奢侈、浪费、不知勤俭的不良行为习惯,自律能力较弱。通过对比流动儿童、双留守儿童、单留守儿童、曾留守儿童及一般儿童发现,双留守儿童社会适应性最差;与一般儿童相比,留守儿童的自尊低、孤独感强,双留守儿童抑郁高,单留守儿童的生活满意度高,曾留守儿童的自尊低、孤独感强、抑郁高、社交焦虑高。单亲外出留守儿童的抑郁水平显著低于双亲外出的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隔代教养组和寄养组在亲密度、矛盾性、娱乐性上有显著差异,寄养组亲密度较低,矛盾性、娱乐性较高。
1.2.2 父母的教育观念
父母在孩子的早期生活成长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父母的关爱、支持和鼓励能够使孩子对周围环境建立良好的信任感与安全感,这对他们社会性发展、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的。外出务工人员形成的多元教育观念对子女学业会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城市或城镇打工,使他们的教育观点发生了变化。但到底产生什么样的改变,却有不同意见。有的父母认为“读不读书都一样”,从而助长了一些成绩不好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情绪和“读书无用论”的思想;相反,有的父母对子女寄予很高的期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儿童的学习积极性,他们出去打工赚钱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来能供孩子上学。
1.2.3 父母外出时间
研究发现,父母离开时间的长短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有显著影响。父母外出时间为一年的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很低,两年以后升高,以后又逐年降低,到十年以上时最差。即离开时间越久对留守孩心理影响越大。留守时间在5年以上的儿童的心理失衡得分显著高于留守时间为1-2年、3-4年的儿童。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和父母在外时间的长度成反比,即父母在外的时间越长,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越低。研究表明,父母在孩子越小时外出打工,对儿童的焦虑水平影响越大。父母早期离开孩子,甚至会深刻地影响儿童的特质焦虑。
1.2.4 亲子沟通频率
调查发现,父母与孩子沟通频率越高,留守儿童的学习行为更健康、社交能力更强、日常生活行为更好;反之亦然。对于单亲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而言,超过3个月与父母联系一次的留守儿童对父亲的依恋质量显著低于一周、两周和一月与父母联系一次的留守儿童;对于双亲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来说,与父母的联系频率为一周一次的留守儿童对母亲的依恋程度显著高于半月、一个月和超过3月与父母联系一次的留守儿童。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的间隔时间越长,与父母团聚的次数越少,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越低。和父母联系频率越低,留守儿童恐怖倾向、过敏倾向的危险性增加。
1.3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适应问题策略研究
目前相关研究大多认为应该从家庭、学校和社区等几个方面入手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家庭方面:(1)最好让孩子跟随父母生活;(2)降低母亲“出行率”;家长多与孩子进行情感上的沟通。学校方面:(1)注重对“留守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2)积极发挥学校功能,建立健全的家校联防育人机制;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和育子方式。社区方面:(1)发挥社区综合教育功能,形成社区、学校、家庭立体式的教育管理网络;(2)组建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寻找“妈妈”、“爸爸”替代他们的父母角色;积极开展对母亲的教育指导工作。政府层面:(1)打破二元制的城乡户籍壁垒,逐步消除城乡差距;(2)大力推进农村新课改,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3)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4)开发城市公立学校的潜力,就近入学。
2 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适应研究评价
从上文综述的结果可以看出,对同一研究内容由不同的研究者进行研究时,其研究结果常有争议。究其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2.1 留守儿童概念界定问题
明确的概念界定是开展科学研究的前提。迄今,“留守儿童”仍缺乏明确、统一界定,这直接影响这一领域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五点:
第一,孩子的年龄。留守儿童年龄有以下观点: 16岁以下、14岁以下、未满18岁、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6-14岁、6-16岁。许多研究没有对留守儿童的年龄进行明确的界定。第二,父母外出数量是一个还是两个才算是留守儿童?有的认为双方外出才算留守儿童。有的则认为只要一方外出,就算留守儿童。现多数观点认为只要一方外出就算留守儿童。第三,留守儿童产生的原因。多数研究认为留守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结果。实际上,父母外出,导致孩子留守的原因很多:经商、出国留学、打工、外出照看病人、因关系不合一方出走、离异、孤儿等。很显然,不同原因导致的留守现象,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相差很大,对孩子心理的影响是有差异的。第四,留守儿童地域性问题。有的研究把农村留守儿童等同于留守儿童,误认为留守儿童是农村特有的社会现象,上文已介绍,留守儿童现象最早出现在城市。而且很有可能两地留守儿童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存在差异。有关学者在定义上也注意到这样的区别,并做了区分。相反,有的研究则把三者混淆,从而导致与其它研究结果的分歧。第五,父母外出的时间长度。多数研究在界定留守儿童时,未涉及父母外出的时间长度。是1年以上,还是半年以上,或者3个月以上,或者其他时间长度标准?目前,多数研究认为以半年为标准为宜。有关研究也支持这样的标准:留守半年的儿童在自尊、心理控制源以及社会适应能力上都和一般儿童有显著的差异。留守半年比留守三个月更具鉴别力,可以作为划分留守儿童的标准。
2.2 研究方法问题
在研究方法上,以问卷、心理量表、心理测验为工具使用定量调查研究方法的人占绝大部分;以观察、访谈、个案分析等为手段使用定性研究方法的人占较少比例。量化的方法,只能收集到一些表象的信息和数据,对于那些隐藏在表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未能触及。许多研究缺乏理论指导,没有明确的理论框架,对调查结果未能进行理论概括与提升,难以进行深入探讨和解释,从而难以谈论其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最好把这些各个领域分散的研究力量,统一在一起,组织专家研讨会,共同确定留守儿童的概念及其内涵、外延。概念明确后,再确定具体研究的内容,以适当方式公诸于世,大家共同遵守执行。
2.3 研究偏见问题
许多研究者带着对农村留守儿童负面的假设,戴着一副有色眼镜来看待他们,更多关注与农村留守儿童有关的“负面”问题,对农村留守儿童积极一面的论述较少,研究的客观性、中立性不够。上文总结的有关留守儿童的一些基本结论之间存在的相互矛盾,就已经告诉我们不能带着“留守儿童是问题儿童的”类似这样的标签去进行研究,为了寻找负面证据加以证明。有关研究的差异,也使研究者思考以下问题:为什么面对同样的压力,对于处境不利的农村儿童,有些发展不良,有些儿童却发展得很好,有些甚至超出了正常儿童的发展水平。
2.4 建议和对策问题
解决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需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来应对。研究者所提的建议和对策包括了家庭、学校、社会,以及政府的层面。从上文可以发现,针对政府层面的建议很多,但所提建议,在现有条件下难以实现,无法起到高效的作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不是说改就改的,这涉及到很多因素。让他们重新回到父母身边,解决好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就是解决留守儿童不再留守的最好方法。这样的方法在短时间内是难以办到的。 学校方面,对于农村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条件较差等问题,这只是三农问题中的一个方面,是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短时间内难以解决。我们需要找到一种有效、高效、操作性强的建议。
3 结语
综合上面有关农村留守儿童适应研究的四方面问题,可以发现:以比较客观中立的研究视角,给农村留守儿童一个明确可操作的界定,采用量化研究方法之外的方法――质化研究,关注儿童面对家庭环境变化适应的过程和更广泛的情景性因素,对于深入、真实地了解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强、有效的建议和对策,将十分有用。近年来逐渐兴起的关于心理弹性的研究,对这种研究选择,十分有利。
参考文献
[1]段成荣,周福林.我国留守儿童状况研究[J].人口研究,2005,29(1):29-36.
重庆市北碚区中学多所学校的初中12岁-14岁年龄段的留守儿童。
1.2、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通过cnki等数据库查阅了大量关于留守儿童体质方面的文献资料。
(2)问卷调查法
设计并最后确定了“重庆市北碚区初中留守儿童体质状况问卷调查表”。并在重庆市北碚区9所中学校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发放了1000份(年龄范畴涵盖12-14岁),收回1000份,有效调查问卷为760份,其中男生为390名,女生为370名。
(3)数理统计法
运用spss19.0软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2、结果与分析
2.1、重庆市北碚区初中留守儿童身体形态发育状况
通过与全国同龄儿童平均水平的比较分析,结果显示:重庆市北碚区初中留守儿童无论男女,各年龄段的身高、体重、胸围的均值均低于全国同龄儿童平均水平,但尚未达到显著性水平。这一情况表明重庆市北碚区留守儿童的情况还没有到达非常严重的程度,但如果长期不加以重视,则极可能导致显著性差异的出现。
2.2、重庆市北碚区初中留守儿童身体机能状况
重庆市北碚区初中留守儿童身体机能中的安静脉搏随年龄增长呈现逐渐下降趋势,这符合人体发展的生理规律,同时也与全国同龄儿童安静脉搏的走势相一致。但男女生与同年龄段的全国儿童平均水平相较,在安静脉搏与肺活量二项均呈现更低水平,但尚未达到显著性差异的程度,这一发展趋势与前述的身体形态比较的结果相一致。可见,重庆市北碚区初中留守儿童在身体机能方面与全国同龄儿童均值相较也存在着尚不显著的差。
2.3、重庆市北碚区初中留守儿童身体素质状况
重庆市北碚区初中留守儿童身体素质状况随着年龄的增长呈现自然增长的趋势,这一情况属于人体发育自然形成的过程,但这一过程趋势虽全国儿童身体素质发展趋势相一致,其实际水平却依然未能达到全国同龄儿童的平均水平,不过这一差距与机能和发育情况一样仍然没有达到显著性差异的程度。重庆市北碚区初中留守儿童身体素质状况(x±s)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重庆市北碚区初中阶段留守儿童体质不论男女均与全国儿童均值水平存在着差异,但尚不显著。
3.2、建议
对于与全国儿童存在较小差距的情况不可掉以轻心,还必须在以下各个环节继续作出改进的努力。
(1)继续大力进行运动物质条件建设。运动物质条件包括场地器材、运动装备、膳食营养等对运动有着直接或间接作用诸多因素。对于重庆市北碚区的留守儿童来说,这些方面的建设仍然有待继续加强。
一、留守儿童的产生原因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尤其注重农业作业的机械化和新技术的推广,使得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农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减少。加之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本来就十分有限的耕地变得越来越紧张,农村人地矛盾突出。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中,为了生存,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涌入城市寻找就业机会,而由于户籍制度、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已为人父母且子女尚未成年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不得不丢下子女长期在城市艰难地打拼着,他们的孩子们组成了中国一个特殊而又令人心酸担忧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
二、留守儿童的监护现状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保护制度。其中,履行监督、保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而被监督、保护的人则称为被监护人。关于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我国尚未制定清晰具体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范,目前,只能适用《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然而,现实中留守儿童的监护现状却显得比较特殊,原因在于留守儿童的父母既没有死亡,也不是没有监护能力而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只是由于他们的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从而导致不能行使监护权,因此在法律意义上留守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依然是他们的父母,但是实际上具体履行监护职责的却大多是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的亲戚朋友,甚至还存在少数留守儿童完全没有人监护的情况。对于接受委托对留守儿童行使监护权的人,我国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他们的资格、权利、义务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专门的制度保障那些完全无人监护的留守儿童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和监管,这种法律与现实的脱节,制度与实际需求的不配套,使得我们在关注留守儿童,关注留守儿童监护问题的时候多少有些尴尬。
根据当前留守儿童的监护现状,并且按照监护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我国留守儿童的监护分为五种,分别是单亲监护、隔代监护、上代监护、同代监护及自我监护。
1.单亲监护。父亲或者母亲一方在外务工,留下的一方负责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这种类型的监护实际上与单亲家庭对子女的监护基本相同,都是只有父亲或者母亲一方长期地照顾、教育孩子。这影响影响了留守儿童积极性格的培养和良好习惯的养成。
2.隔代监护。由于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而将子女交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监护,从而形成爷孙两代共同生活的状态。这种类型的监护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中是最为普遍的,同时也是不利因素最多的。一方面,一般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大都年事已高,有的还体弱多病,造成祖辈的负担过重,这样对儿童的监护也是要大打折扣的;另一方面,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文化水平偏低、思想保守,忽视对儿童思想道德及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积极引导和培养,同时也缺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导致监护不到位。
3.上代监护。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将子女交由与父母同辈的人照看,大多情况是交由叔、舅、姑、姨实际履行监护职责。这种类型的监护容易使被监护的儿童产生寄人篱下的自卑感,他们通常过于内向、孤僻,而且做事格外小心翼翼,比正常的同龄儿童显得成熟内敛。
4.同代监护。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由已经成年的兄、姐来照顾尚未成年的弟、妹。这种监护方式可以说几乎没有,但如果已成年的兄或姐身体有残疾不宜外出打工,比如聋、哑,或者肢体虽有残疾,但经过长期训练能够照顾自己和他人饮食起居的,可以担任未成年留守儿童的监护人。
5.自我监护。没有上述四种监护条件,父母又迫于生计不得不外出务工,在这种情况下,留守儿童只能自己照顾自己。由于留守儿童属于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他们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不具备监护资格,因而自我监护实际上就是无人监护。
至此,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现状令人堪忧,而要改变这种状况,那么就要追根溯源,究其原因,然后再对症下药。
三、留守儿童监护不力的原因
关于造成留守儿童监护不力或者缺失的原因有很多,但各方意见不甚一致,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立法缺失。一方面,我国现有的涉及未成年人监护内容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简称《民通意见》),而其中的相关规定要么过于原则化,要么不能适应当前监护形势的发展需要,在现实生活中缺乏具体的操作依据,可执行性差。例如,有关监护人的资格、委托监护的条件、非法定监护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监护监督等问题在现有法律中都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几年才日益凸显出来的社会问题,公众对留守儿童的关注才刚刚开始,而对该群体监护现状及监护制度的思考也只是处于讨论探索阶段,尚未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统一的法律或制度构想,因此有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的法律规范除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的一句原则性规定外,再无其他法律依据可循。立法的不完善,甚至缺失,使得留守儿童监护问题被搁浅于法律之外,没有依据,没有保障。
2.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的种种壁垒。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由来已久,最能够体现“二元”,同时也是该体制下最为基础性的第一道壁垒就是户籍制度。我国的户籍制度按照地域和家庭成员关系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这样的划分首先造成了农民工和城里人身份地位上的不平等,进而在住房、消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资源共享等方面也体现出三六九等,而造成农民工子女不得不留守农村的主要因素就是教育不公。同时,陈旧的户籍制度以及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其他各种制度壁垒就这样无情地将农民工与其子女分隔两地,客观上直接导致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形成,继而引发留守儿童监护不力或缺失问题。
3.社会责任缺失。之所以将留守儿童监护不力的原因之一归结为社会责任的缺失,这是因为留守儿童是我国在特殊时期、特殊背景下产生的特殊群体,不会长期存在。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会因为重重制度壁垒的破除而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也有人提出将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上升为国家责任,由国家出台法律或者政策予以解决。其次,各地政府在落实国家政策、法律的过程中也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并且需要时间适应,才能熟练运作。因此,我认为,由留守儿童这一群体存在的暂时性和当前其监护问题解决的紧迫性决定,目前,在相关比较成熟的政策法令出台之前,社会公益慈善组织更适宜承担起解决留守儿童监护问题的责任,将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当做公益慈善事业来做,由社会成立专门的关爱留守儿童公益慈善基金,用于建立留守儿童监护机构及相应的监督体系,以防止因问题久拖不决而引起其他次生的社会问题。
四、留守儿童监护制度法律完善的几点建议
关爱留守儿童,妥善解决留守儿童监护问题,除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破除各种制度壁垒,强化社会责任等途径外,还有一个极为必要的途径就是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监护的法律体系,把留守儿童的监护制度上升至法律层面,以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来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其身心的健康发展。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强化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地位和职责。留守儿童的父母作为留守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其监护是具有亲权性质的,任何他人都无法替代,即使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与子女长期分离,也不能完全免去其监护职责。相反,父母应尽一切可能对留守子女的生活学习、心理情感等进行指导、关心和抚慰,而不能不管不问。法律应当强化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地位和职责,对与子女长期分离的父母的监护职责做出明确规定,例如,父母应当及时支付子女在学习生活上的各项花费;务工地离家距离比较近的,父母应当经常回家看望子女,务工地离家距离远的,父母也应当经常与子女保持联系,询问学习生活情况,表达关切;对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故意逃避监护责任的,法律也应当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等等,以切实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河北省部分农村留守儿童。
2.2研究法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阅读有关方面的论文、论著,了解农村留守儿童体育的发展动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思路和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2.2.2问卷调查法
根据本文的研究内容需要,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科研方法关于问卷设计的基本要求设计调查问卷。
2.2.3数理统计法
对调查所获得数据,运用SPSss.8.0进行统计处理。
2.2.4逻辑分析法
运用逻辑学的知识与方法,进行分类与比较,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
3.研究结果
3.1留守儿童体育课开设情况
体育课是体育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学生掌握运动技能的必要途径。《新课程标准》要求,小学一、二年级应在每周开设四节体育课,三、四、五、六年级应在每周开设三节体育课,初中每周应开设二节体育课。调查显示:大部分学校体育课时数不足,不符合《新课程标准》,仅有34%的学校基本符合要求,主要原因是缺少体育教师,场地器材缺乏,领导不重视,追求升学率,等等。
3.2留守儿童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项目
通过对河北省部分村装的留守儿童调查表明:篮球、乒乓球、打沙包、踢毽子、弹玻璃球、羽毛球、跳皮筋、游戏等体育活动深受留守儿童的喜爱。
3.3留守儿童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方式
调查表明:有46.3%的留守儿童与同学一起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有31.3%的儿童个人单独活动,有22.4%与兄弟姐妹在一起活动,但多数是留守儿童一起参与活动。
3.4留守儿童每周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频度
课外体育活动的频度就是单位时间内参与体育活动的次数,可以反映参与体育活动的意识和学校体育教学的效果。调查结果显示:每周1次,占6.5%;每周2次,占44.5%;每周3次,占27.7%;每周4次,占21.3%,可见留守儿童每周都参与课外体育活动次数偏低。
3.5留守儿童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主要时间段
留守儿童进行课外体育活动的时段:下午的,占53.2%;早晨的,占26.2%;晚上的,占11.4%;中午的,占9.2%。大部分农村下午放学时间较早,一些留守儿童放学后,便与学生一起参与体育活动,因此,下午参与体育活动的人数较多。
3.6留守儿童每次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持续时间
体育活动持续时间决定运动强度,锻炼的时间长,心肺功能、身体素质就会得到提高。调查表明:每次活动持续时间在21至30分钟,占35.3%;31至60分钟,占28.1%;60分钟以上,占37.7%;20分钟以下,占9.3%。从持续时间看,留守儿童的体育活动强度普遍较弱。
3.7留守儿童对学校体育课、场地器材满意度
调查显示:留守儿童对所在学校体育课十分满意的占23%;基本满意的占45%;不满意的占32%。对学校场地器材十分满意的占17%;基本满意的占49%;不满意的占34%。
4.结论建议
4.1结论
大部分学校体育课时数不足,场地器材缺乏,领导不重视。留守儿童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项目单一、形式简单,每周都参与课外体育活动次数偏低,其体育活动强度普遍较弱,对学校体育课、场地器材满意度不理想。
4.2建议
学校应积极开展内容丰富、适合儿童的体育活动,提高课间体育活动的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比赛,比如拔河、跳绳等,使留守儿童融入班集体中,促进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加强场地器材建设,场地器材是影响留守儿童参与体育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学校应根据国家《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进行体育器材的配备与场地的建设,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安全的运动体育活动环境。
参考文献:
[1]姚远.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体育教育现状研究[J].中州体育.少林与太极,2010.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2-0191-03
0 引言
最近20多年来,大量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走向城市,在很多流出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普遍出现了“留守家庭”问题,特别是“留守儿童”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而广东省就有留守儿童95.08万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中国农村目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中国社会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留守儿童”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照料,对儿童正常社会化过程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往往会引发儿童的生活、学习、心理、行为和安全等一系列问题。
1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目前中国有近5800万的农村留守儿童,其中八成以上是14岁以下的儿童。这支庞大的留守儿童队伍中的很多孩子或生活在由母亲一人抚养的“单亲家庭”里,或过着由祖父母、亲戚代为抚养的“寄人篱下”的日子。由于家庭生活和教育的缺陷,无法享受正常的亲情关爱,他们就像小草一样,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自生自长。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1数量众多仅在安徽、河南、四川等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每年在外的农民工总数都在1000万人以上。按照保守估计,留守儿童在农村不会少于千万。据中央教科所教育发展研究部在江苏、甘肃、河北、河南、湖北等省进行的农村留守儿童抽样调查的数据显示,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占总样本数的47.7%,也就是说,农村留守儿童几乎占农村适龄儿童的一半。
1.2教育缺失留守儿童中,大部分是上代监护或隔代监护的模式。监护人限于自身文化水平等原因,难以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上的辅导,只能更多的关注留守儿童的衣食住行和人身安全等物质的方面。加上留守儿童本身就处于经济不发达地区,教育资源并不十分充裕等原因,于是渐渐地,由于缺乏了学习上的帮助和监督,久而久之,留守儿童对于自己的学习产生了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是厌倦的态度,把本应该放在学习上的精力转移到其他方面上,从而导致了行为的偏差等不良现象的出现。
1.3心理偏差处在学习和成长关键期的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缺少了父母的关爱,生理上与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往往出现消极情绪。留守儿童家庭是事实上的“单亲家庭”或“无亲家庭”。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得不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正确的鼓励和引导,情感交流和情绪释放途径的缺失,使留守儿童性格会变得自卑、沉默、悲观、孤僻或表现得任性、暴躁、冷漠、内向、极端。同时部分家庭出于对孩子的歉疚,物质上过度溺爱孩子,也助长了孩子消极性格的形成。
另外,在留守儿童道德观和是非观的形成阶段,由于父母长辈的教育缺失、社会环境的复杂和学校教育的缺陷,使他们心理抵抗能力较低,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干扰,染成许多不良的行为习惯,如吸烟、喝酒、赌博、偷摸等恶习。在历年的刑事犯罪中,留守儿童也占到相当的比例。研究调查表明,留守儿童群体出现道德全面滑坡的情况,这种趋势将对留守儿童的长远发展带来极大隐患。
1.4安全问题严峻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被拐卖儿童群体中,第一位是流动儿童,第二位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的照料和引导不够,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照顾仅限于低层次的物质生活,父母的缺位以及与监护人沟通的欠缺,使得未成年人容易在同龄人中寻找情感依托和安全保护。在某些情况下,留守儿童容易被不良团体所引诱,走上歧路。
2 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对策和建议
留守儿童问题归根结底是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导致留守儿童大量存在且不断增加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家庭经济条件不佳,大量农民因无法从农业所得维持家庭生计而被迫离开自己的田地、家乡而进城务工。但就此所产生的留守儿童问题同时又不仅是经济问题,而是涉及到社会、政策、教育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问题。在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办法上,不能只专注于经济方面,要考虑从各个角度着眼,结合当地社会具体情况以及学校、家庭与留守儿童家庭三个方面制订解决该问题的对策。
2.1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
2.1.1打破户籍束缚,建立和健全关于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相关政策法律首先,要打破户籍制度的束缚,给进城务工的农民以城市居民待遇。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束缚,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逐步实现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女以城市居民待遇,使其在收税、社会保障,特别是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并确保留守儿童跟随父母到达城市后有学上,上好学。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结束远离父母的留守生活。其次,要将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落到实处。自90年代末期以来,中央和各级政府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部分解决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学的问题。各地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的监督机制,确保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落实,从根本上改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学校就学的社会政策环境,确保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政策的落实和实施,帮助一些有条件携带子女到城市读书的农民工解决孩子留在家乡的后顾之忧。
2.1.2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教师的责任心、妇联的爱心难以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必须依靠政府行政力量组织实施。政府主要职能部门应权责相称,能够协调相关部门行动一致统筹实施“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工作。
在当前,已经形成了留守儿童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这一网络有国家、群体和个人。涵盖司法、妇联、教育、工商、文化、物价、公安、民政等,这些社会支持系统之间的协调尤为重要,需要政府来进行协调,从而达到对留守儿童教育综合治理的目的。
2.1.3积极采取各种针对留守儿童的保护措施政府可以采取的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府应争取对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舆论支持。留守儿童教育是当代中国农村“流动中的希望工程”,只有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寻求广泛的社会支持,才有可能全面推动并落到实处。各级政府有关领导机关应将留守儿童的规模、学习生活状况、支持留守儿童教育的先进事迹、奋发图强的留守儿童典型事例等
等.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加以宣传。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社会的认识,使人们对留守儿童教育关心、重视、一视同仁,而且也有利于提高流动人口自身的认识,使其重视子女的教育,并为其子女接受教育成为社会有用人才出钱出力、尽心尽力。
②促进农村教育的整体改革与发展。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护为契机,促进农村教育的整体改革与发展。“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与农村教育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留守儿童”身上出现的问题,“非留守儿童”也可能发生,针对“留守儿童”教育保护的诸多措施也适用于“非留守儿童”,我们建议以“留守儿童”教育保护为切入点,以社会主义新农村教育为蓝图,整合“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及农村建设中的诸多资源,对农村教育发展做出整体规划与部署。
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通过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来全面把握“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国家用于农村建设和“留守儿童”教育保护的资源是有限的,而农村“留守儿童”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用有限的资源解决长期存在的问题,必须明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可依据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及存在的问题,对”留守儿童”群体进行分类,针对问题相对集中的“留守儿童”分布情况及表现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做到分类实施和重点突出,需要通过较大规模的数据采集和统计调查。
④设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护专项经费。经费不足是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建议设立“留守儿童”教育保护专项资金,可采取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社会资金为补充的方式,用于改善“留守儿童”的就医、就学和生活条件。同时对基层开展的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护的试点和科研工作给予资助,推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⑤发展社区教育,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和相关法律的宣传。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外出打工家长的辅导和培训,增强他们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意识,并帮助发展他们的远程监护能力(如对子女学习、生活指导及与子女的沟通技能等),这需要在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积极发展针对外出打工父母的社区教育和援助中心。另一方面。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对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人、尤其是家长应追究责任,切实保护好“留守儿童”的权益。
2.2充分发挥学校作为主要教育机构的作用学校对于留守儿童的影响是巨大而不可替代的。对留守儿童进行必要的、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具有极大的意义。留守儿童长期生活在“非正常状态”中,容易导致思维方式、感知觉和意志品质改变而丧失自身控制感,构成种种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而作为对留守儿童教育的主阵地,学校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要充分发挥积极向上的引导作用,所以,我们认为学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问题。
2.2.1教师要有爱心、耐心,抓住短暂的与家长沟通的机会对留守儿童自身来说,他们缺少爱和关注,因此殷切希望得到更多人的关注。教师要时刻关注他们的思想变化,对他们多一份关心、爱护和照顾;对他们的偏激行为给予理解、宽容和耐心教导,用自己的爱去弥补他们所失去的爱,让他们感受到学校就是他们学习、成长的家。留守儿童因缺少关爱,多少有些自卑,教师关心留守儿童不应只停留在表面,而要用真心换取他们的信心。减少留守儿童心灵的孤独和寂寞,使其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态度。同时,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建立起家校合作的制度,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2.2.2学校应重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针对“留守儿童”内向、自卑、敏感、性格脆弱的特点,我们应该举办各种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如办手抄报、音体美兴趣小组等。通过活动的开展填补学生心灵的空白,让他们觉得学校生活是他们生活中美好充实的一部分。这些学生的父母在外打工,为弥补对孩子情感的亏欠,经常往家里寄钱,而孩子对金钱的自理能力不强,再加上爷爷奶奶或叔叔婶婶的娇宠溺爱,便养成一种乱花钱,甚至逃学、自暴自弃的恶习,形成自私、孤僻、暴躁、蛮横的性格。我们应该循循善诱,让他们知道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让他们养成节俭的生活习惯,体会到父母在外务工的艰辛,知道金钱的来之不易,知道父母在外务工不是不爱他们,而是为了让他们生活得更好。
2.2.3学校应改善教育机制建立以校长为核心、班主任为主导、全体教师参与的校内教育机制。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要结合农村留守儿童实际,组建留守儿童俱乐部、参加各种学习兴趣小组活动,办好留守儿童家长学校,设立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让每一位留守儿童都快乐的生活。要实行“亲情式”管理,经常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及身心健康状况,帮助他们纠正思想和行为方面的偏差,经常与教师交流互动,指导留守儿童每月定期以电话、见面、书信等形式与父母联系,给予留守儿童母亲般的关爱,并做到知道留守儿童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班级和任课教师情况,多与留守儿童谈心、多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多到留守儿童家里走访;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托管人、任课教师沟通,交流情况,解决困难。
2.2.4学校应该在课程设置上大胆创新在为所有儿童提供良好的知识教育的同时,也要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在课程教学中加强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自尊、自立,帮助他们了解知法、守法的知识技能;有条件的学校可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专设心理教育教师,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
2.2.5增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强化其自我保护意识学校与教师应该在关注学生的兴趣与学习质量的同时,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大多数“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的监管,自制力差,再加上脾气暴躁,往往会因为一件小事而和同学大打出手,甚至干出违法的事情,严重威胁着其他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所以作为老师,应该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让学生知道如何来保障自身权益。
2.2.6学校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组建帮扶队伍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袋。档案资料应全面反映“留守儿童”的各方面情况,包括“留守儿童”姓名、年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智力水平、性格特征、学习动机和态度、学习能力和方法,与代管人的融洽程度,与打工父母的沟通情况等,此外还应包括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和父母的基本情况。以便校方能随时与家长和监护人联系,在发现不良表现时多方面进行及时教育。另外,还可以组建“帮扶”队伍。为使“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各方面得到保障,需要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组建一支“帮扶”队伍。这里的帮扶
不仅包括教师对“留守儿童”的帮扶.还包括成绩好、思想品德好、热心助人的同学以及退休老教师、老干部等。帮扶的内容不仅仅限于学习,还可以是经济支持、心灵关怀、精神慰藉、情感交流等等。
2.3加强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①父母在委托监护人之前。应该慎重考虑被委托人是否具备监护能力,如身体、经济、思想品德等状况。如果被委托者年龄很大,身体欠佳,本身的行为能力有限。那么这种委托不但没有意义,甚至有害。②父母应该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对留在家乡的孩子的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加以关心、教育和指导,例如多打电话给孩子及委托人、老师等,并向其询问孩子的基本情况。③如果条件允许,尽可能的将孩子带到自己务工的地方上学,让孩子在自己的身边成长。④父母应善于将自己在外务工的经历以适当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教育。
2.4建立留守儿童教育与心理健康辅导的合作网络仅凭政府或学校或社区单方面的力量,是无法很好地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的,应该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社区和学校联动的运作机制:政府要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的宣传力度,培养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学校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抗挫折和困难的教育,增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村委会应建立农村邻里管护网,做到每个留守儿童均有人照看,使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到社区的关怀。
同时,应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农村乡镇文化建设,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打击违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等,根治各种精神污染对孩子的毒化,让农村中小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和熏陶。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快速转型时期,社会环境越来越复杂,多种文化对孩子均有影响,要使孩子健康成长,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建立一个相互依托、优势互补的系统,才能发挥全面、积极的作用。研究表明,在家庭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强有力的社会支持往往是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支撑,比如修建留守儿童之家之类的福利机构。
3 结论
“留守儿童”的问题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城市化程度加深,青壮年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所带来的一系列的家庭问题中的一个部分。经过调研,笔者对如何解决“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与心理健康的问题提出如下的建议:首先,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包括打破户籍束缚,建立和健全关于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相关政策法律,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积极采取各种针对留守儿童的保护措施等等。其次,应该充分发挥学校作为主要教育机构的作用。教师要有爱心、耐心,积极创造与留守儿童的家长沟通的机会;学校应重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改善教育机制,在课程设置上大胆创新,同时增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强化其自我保护意识,并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组建帮扶队伍。最后,应该加强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并且建立留守儿童教育与心理健康辅导的合作网络。
参考文献: